我看到,人们的痛苦和腐化的原因在于一些人受到另一些人的奴役,因此我得出了那个简单的结论:如果我想帮助别人,那我首先就不应该制造我想去帮助的那些不幸,也就是说,不要参与对人们的奴役。引诱我去奴役人的,是我自幼就习惯了不干活而坐享其他人的劳动,一直生活在一个不但习惯于奴役别人,而且不断用各种巧妙和笨拙的诡辩为这奴役辩解的社会里。

我得出了这样一个简单的结论:为了不制造人们的腐化和痛苦,我应该尽量少享受别人的劳动而自己尽量多干活。

我走过漫长的道路才得出了中国人在一千年前就通过一句名言说出的那个必然结论:有一个人闲荡,就有另一个人饿死。

我得出了这样一个简单而自然的结论:如果我可怜我骑着的那匹筋疲力竭的马,那么,如果我真的可怜它的话,我应该做的第一件事就是从它身上爬下来,用自己的脚走路。

这个能够充分满足道德感的答案曾使我触目惊心,也使我们大家触目惊心,可我们总是不看它,而是环顾左右。

我们在探索治疗我们的种种社会疾病的办法时,总是从政府的迷信和反政府的迷信,科学的迷信和慈善的迷信等方面去寻觅,对那刺痛我们每个人的眼睛的东西却视而不见。

我们弄脏了自己的房间,希望事后别人来收拾它,我们装作很为他们感到痛苦,希望减轻他们的劳动,并为此想出了各种各样的滑头办法,但偏偏想不到那个最简单的办法——要想住上房,就得自己收拾。

对一个真心诚意地为他周围人的痛苦而痛苦的人来说,为了医治他周围的恶并且意识到自己的生活合法,有一个办法是最明确、最简单和最方便的,也是唯一可行的,那就是施洗者约翰对“怎么办”这个问题的回答,也是基督肯定了的那句话:不要有一件以上的衣裳,不要有金钱,也就是说,不要享受别人的劳动。而要做到不享受别人的劳动,就要用自己的双手去做一切我们能做的事。

这个道理是那么简单明确。然而,只有当需求也很简单的时候,只有当自己还清醒,还没有被懒惰和闲散毁坏的时候,这个道理才是简单明确的。我住在乡间,躺在炕上,吩咐我的债务人即邻人去劈柴生炉子。很清楚,我是在偷懒,我使邻人丢下了他要做的事,因此我会觉得难为情,再说整天躺着也很无聊。如果我的肌肉很结实而我也习惯于干活的话,我自己会去动手劈柴的。

可是各种形态的奴隶制的诱惑是那么古老,它所产生的不自然的需求是那么多,在不同程度上习惯于这些需求而又彼此牵系在一起的人也那么多,这一代代的人变得那么腐败、娇弱,人们发明出来的种种诱惑以及为奢侈、懒散辩解的理由又是那么复杂,因此对一个高高地站在游手好闲者的阶梯上端的人来说,要领悟自己的罪过,就远不像那个迫使邻人生火炉的庄稼汉来得容易。

对处在这个阶梯上端的人来说,要懂得需要他们做的是什么,是非常难的。只要一想到地面上的那个位置,那个他们若要开始过一种谈不上善良而仅仅是不完全无人性的生活就必须降下去的位置,他们的脑袋就会因这虚伪的阶梯之高而发晕。因此,这个简单而明确的真理在这些人看来是很奇怪的。

在一个有十名穿金边制服的听差、车夫、厨师、油画和钢琴的人眼里,任何一个人——不用说是好人,而仅仅是人,不是动物都应该做的最简单、最起码的事,如自己动手劈他用来煮饭和取暖的木柴,自己动手擦他不慎踩入泥泞的套鞋或靴子,自己动手提他用来保持个人清洁的净水,自己动手提走他洗过澡后的脏水,毫无疑问都会显得奇怪,甚至可笑。

但是除了人们与真理间的遥远距离之外,还有另一个原因妨碍他们看见自己的职责——亲手干对自己来说最简单、最自然的体力活儿。这个原因就是复杂性,即各种条件的交织,所有彼此联系在一起的人的利益,一个有钱人就生活在这种复杂性当中。

的确,所有人的利益都是交织在一起的,即使不从长计议,每个人的良心也都会告诉我们,劳动对哪方面有好处,而懒散又对哪方面有好处。不但良心会这么说,账簿更会把这一点说得最清楚。谁花钱越多,谁就迫使别人为自己干活干得越多;谁花钱越少,谁就自己干活干得越多。

我的奢侈生活能养活别人。如果我解雇我的老仆,他能上哪儿去呢?那么难道要人人都去制作自己需要的一切东西,都去缝衣服,劈柴?……劳动分工还要不要?还有工业,还有种种社会设施,最后,还有那些最厉害的字眼——文明、科学、艺术还要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