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据方法的历史概要
尽管对考证的理论一窍不通,再天真的警察也知道,取证不能仅仅以人们的证词为依据。同样,人们也早就知道,不可盲目地轻信所有的史料。人们早已有过这样的经验:发现为数不少的抄本伪造年代和出处,有些记载全是虚构的,甚至有些实物也不过是赝品。在中世纪,面对着大量的假货,人们自然养成了质疑的习惯。11世纪,法国洛林的一个乡绅被一伙手持文字证明的教士所控告,这时他愤怒地喊道:“任何人都能用墨水想写什么就写什么!”有名的文献“君士坦丁的赠礼”——所谓第一位基督教皇帝颁发的特许状,就是8世纪一位罗马教士伪造的。300年后,虔诚的鄂图三世周围的人曾对其提出质疑。假古董几乎从一开始就被人揪住不放。
头脑简单的人容易轻信,而过分多疑也不可取,它未必能导致积极的后果。第一次世界大战时,我曾结识一位有名的兽医,他根本就不相信报上登载的任何消息,这也许情有可原,但他却热衷于道听途说,对那些荒唐透顶的谎言偏偏深信不疑。
同样,也不能过分依赖以常识为标准的考证方法,这种方法是人们长期应用的唯一方法,至今对某些人仍颇有吸引力。实质上,所谓的常识往往不过是一些荒唐的假设和仓促归纳出的经验之混合物。在物理学界,这种所谓的常识否认对立的同时存在,至今仍反对爱因斯坦的宇宙论。它只能处理希罗多德记载的那类传闻。希罗多德曾写道:当船在非洲海岸转向时,海员们发现,在某个方位太阳是西升东落的。在处理人类事务方面,常识最糟糕的地方就是把一时的观察所得拔高为永恒的真理。这也是伏尔泰批判方法的主要缺陷,虽然它在其他方面颇具洞察力。每个时代都有其特殊性,有些思想意识在当时是很普遍的,在今天看来却感到很特殊,这是因为我们已不再有类似的思想。按照“常识”来判断,鄂图一世绝不会无偿授予教会大片领土来取悦于教皇,因为这既不符合他以前的行为,也和其以后的做法不一致。然而,此事的权威性又不容置疑。我们不得不承认他的思维方式与我们迥然不同,那个时代,人们言行不一的程度委实令后人吃惊。
正如沃尔内所言。当人们从“怀疑”发展到“考证”时,历史考据学才有了长足进步。也就是说,人们已渐渐制定出一套辨别真伪的客观标准。杰苏伊特·帕佩布洛克在《使徒行传》中对中世纪早期文物都深表怀疑,认为保存在大教堂里的墨洛温王朝的特许状全都是伪造的。“不!”马比昂这样回答。他认为,有些特许状肯定已经过润饰,有些内容曾被篡改,也有一些全系伪造,但也确实有一些真本,问题在于如何去伪存真。1681年《古文书学》的问世,标志着档案文献考据学的创立,这是人类思想史上的一件大事。
而且,此书的出版在考订方法史上也具有普遍而重大的意义。在此之前,人本主义的学者曾在这方面有些初步而直接的尝试,但没有深入下去。蒙田《随笔》中的一段话就是典型的例子。蒙田在书中为塔西佗记载凶兆祥瑞辩解。他说,探讨“共同的信仰”是神学家和哲学家的事情,历史学家的职责在于根据资料来叙述历史,“他们以所知的史实,而不是以自己的评价来表述历史”。换句话说,以某些自然界或神学界的观念为依据进行哲学的批判是理所当然的,因此,蒙田认为史家记载韦斯巴芗的奇迹或其他类似的东西也是情有可原的。蒙田显然不懂,对这种事情进行考证,尤其是历史的考辨是完全可行的。历史考据学形成于17世纪,真正的鼎盛时期是17世纪下半叶,人们有时会搞错这个年代。
当时,人们已对考据有所认识。1680年至1690年期间,人们常把“历史怀疑论”斥为赶时髦。米歇尔·勒瓦瑟曾这样为“历史怀疑论”辩解:“善于质疑问难而不轻信盲从,才称得上思维严谨。”“考据”一词以往不过是指辨别味道之类的事情,此时才赋有检验真理的新含义。起初,人们还不敢理直气壮地用这个词,往往说“用这个词并不妥当”,言下之意等于说这个词还仅仅是个技术用语。然而,它渐渐为大众接受。博绪埃对这个词避之唯恐不及。当他说什么“我们的考据家”时,人们可以察觉到他那不以为然的神态。相反,理查德·西蒙却在其所有的著作中都用这个词为标题。“考据”并没有使人们过于谨小慎微,它标志着新方法的诞生,这种方法放之四海而皆准。用埃里斯的话来说,考据学“犹如一支火炬,照亮了黑暗的历史长廊,使我们能够辨别真伪”。培尔讲得更清楚:“西蒙在其新著《答辩》中制定出一些考据的法则,这不仅对诠释《圣经》本文帮助极大,而且对审读其他文献也不无裨益。”
让我们查核一下几位考据学家的出生年月。帕佩布洛克(虽然他对墨洛温王朝特许状的看法有误,但仍不愧为历史考据学的创始人之一)生于1628年;马比昂生于1632年;理查德·西蒙(其著作的问世标志着《圣经》诠释学的开端)生于1638年。在学者之外,还可加上斯宾诺莎,他生于1632年,撰写了《神学政治学论》,此书堪称语言、历史考据学方面一部炉火纯青的杰作。从严格意义来说,这是名副其实的一代人,其出生年代之接近简直令人吃惊,更确切地说,这一代人出生之时,正是笛卡儿的《方法论》问世之日。
当然,我没必要称他们为笛卡儿时代的人。马比昂就是一个虔诚的教士、朴素的东正教徒,他最后一本小册子是论《死亡的基督徒》。当时许多虔诚的宗教人士大多对新哲学持怀疑态度,马比昂也不太可能对新的哲学观点有多少直接的认识。即使他浏览过这方面的著述,也不会赞许其中的大部分观点。不管克洛德·贝尔纳在其著作中对那些所谓有名的章节提出过什么看法,笛卡儿的确试图通过系统的质疑并用数学论证来求得真理;而历史考据学和实验科学则以逐步接近的方法来考订事实,两者并没有多少共同之处。哲学孕育着整个时代的思想,但并不是说就一定要以千篇一律的公式框住人们的思想,也不等于说大多数人都要受到哲学思想的支配,人们只是不知不觉地受到它的影响。同笛卡儿的“学说”一样,史料考订学也自有其信仰的“白板”(tabularasa)。它无情地打破旧的框架,唯一的目的就是推陈出新(或为新说创造条件),然后加以周密的论证。换言之,它彻底改变了人们的旧观念,在此之前,无论“质疑”使人感到刺痛,还是受到品德高尚人士的赞赏,人们还是将“怀疑精神”视为纯粹消极的思想倾向和虚无主义;在此之后,人们则认为,合理的怀疑是获取新知的必由之路。恰恰是在思想史关键时刻,出现了这种观念。
总之,当时已确立考据方法的基本准则。其影响也非同一般,18世纪巴黎大学在竞争激烈的哲学考试中曾出过这类颇有现代色彩的考题:“人们是如何证明史实的?”当然,这并不等于说后代没有大大改进考据的方法,可毕竟是这一代人首先推广了考据学,并拓宽了它的应用范围。
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几乎只有一小部分学者、经学家、文物鉴赏家坚持应用考据的方法。撰写高层次历史著作的作者不愿意将精力花在这类实验手段上,在他们看来,考据实在是太烦琐了,甚至对别人的考据成果也不屑一顾。正如洪堡德所言,化学家可不能怕弄湿手。对历史学来说,将整理史料与编纂史书完全割裂开来,也会带来双重的危害。轻视考证使人们阐释历史的尝试从一开始就带有极大的缺陷。它不仅使人们忘却求实这一历史学基本职能,而且使历史学难以不断更新,无法取得惊人的发现,结果,必然使它在陈旧的模式中徘徊不前,因为,唯有通过艰苦的资料整理工作,才能有所更新和发现。另一方面,也使资料整理工作受害不浅。由于没有明确的目的,人们就可能老是在那些深奥冷僻又无关紧要的问题上作文章,不冷不热的博学游戏无非是虚掷光阴,把手段当目的,为考据而考据简直是在浪费精力。
时至19世纪,为了抵消这些危害,人们自觉地作出了不懈的努力。德意志学派、勒南、浮士蒂尔·德·古朗治使博学达到了理性的高度。历史学家又被召回到工作台边。是不是大获全胜了呢?这样想就未免太乐观了吧。研究工作仍然常常处于盲目徘徊的状态,并不明确其用途何在。考据学尚未赢得“主人”由衷的赞许。“主人”的支持对任何学科的精神状态都是关系重大的,对历史学尤其如此。作为研究对象的人都不理解我们的工作,我们又怎能认为已大致完成了自己的使命呢?
事实上,我们并没有彻底完成自己的使命。有时连一些出色的历史学家也免不了画地为牢的陋习,错误的教学观取代了名副其实的历史概括,枯燥无味的历史教科书泛滥成灾,可笑的自卑使历史学家离开书斋就怯于向世人介绍自己是如何探索研究方法的。长期以来,正是各种互相矛盾的偏见造成了这些恶习,历史学的精华因此而大为逊色。他们蓄意以伪造的历史迷惑无知的群众,厚颜无耻又自以为是,在其史著中充斥着形象化的垃圾和政治偏见,而绝无半点学术的严肃性。莫拉斯、班维尔和普莱克汉诺夫对此加以首肯,而浮士蒂尔·德·古朗治和皮雷纳则大摇其头。读书界与史学界之间无疑存在着误解。人们对历史研究的实际状况及其前景所知甚少。有关脚注的大论争并不是偶然产生的,两派人物就此展开了一场荒唐的决斗。
书页下端的空白对不少学者极有吸引力。有些参考书目可以在卷首列表说明,却把它们挤入书页的下端,这显然是不合理的。更糟的是,纯粹是因为懒惰,便把本来应在正文说明的内容变成大段的注释,以至于人们不得不从脚注来了解作品的主旨。当然,也有某些读者动辄抱怨,说一看到脚注就头晕,有些出版商也声称其顾客讨厌这种字体不一的印刷品(事实上人们未必像他们所说的那样过敏),这些唯美主义者只不过表明自己对学术道德最基本的准则一窍不通罢了。除非是自由的想象,历史学家必须言之有据,正是出于实事求是的信念,他们才简要地注明资料的来源,以备查阅。尽管人们对阐明真相并不抱有敌意,但由于教条和神话的恶劣影响,当前的舆论很不重视考核事实。我们只要不因卖弄学问而败坏历史考据的声名,就总有一天会说服人们,把是否欢迎商榷作为尺度,用来衡量一门学科的价值,理性的力量终将取得辉煌的胜利。那些不起眼的注解和令人讨厌的参考书目,虽然眼下因得不到理解而遭到嘲讽,它们却正在为那一天的到来而做着孜孜不倦的努力。
早期学者整理过的史料,大都署上他们的姓名,或者按照传统注明某人某时所作,内容大多是有目的地叙述这样那样的事件。他们说的是实话吗?所谓《摩西五经》果真是摩西写的吗?署有克洛维大名的特许状是真迹吗?《出埃及记》和《使徒行传》内容又有多少根据呢?这的确是个问题。由于历史学越来越注重无意识的证据,不再为资料中那些显而易见的论断所束缚,因此就必须从史料中挖掘出前人所不愿提供的东西。
考据的原则既可以用于肯定,也可以用于否定。例如,我面前有一批中世纪的特许状,其中有些标明了年代,有些没有标明,注明年代的必须加以证实,因为年代可能有误,未注明的首先需要确定其年代。在两种情况下,我做的是同样的工作。即以原稿(假如它是原件)为基础,根据行文的拉丁文风格、它所涉及的制度以及说明法令制定经过的条文,我测定某些特征与已知的公元1000年左右法兰西公证人的行为相吻合,假如特许状上注有墨洛温王朝的年代,那么这显然是作伪;假如特许状没有标明年代,那么,我就考出了相近的年代。同样,考古学家如以年代和所属的文明为依据,对原始社会的生产工具加以分类,或以此来分辨假古董,都将遵循同样的基本法则,即通过研究、比较来确定制作的工艺和类型。无论是肯定还是否定,所用的方法是基本一致的。
历史学家并不是粗暴的检察官,那些小册子往往把他们描绘成铁面无私的形象。要知道,历史学家并没有变得轻信自大,他知道自己的论证也可能不对或曲解,但其主要的兴趣还是搞清史料,让史料说明问题,而无须更改其主要原则。考证的方法自有其长处,它成功地引导历史研究走向更远大的目标。
错误的证据不仅激发人们去探寻求真的技能,而且可以进一步成为改进考据分析方法的新起点,否认这一点肯定是错误的。
2.辨伪正误
在所有歪曲证据的毒素中,最致命的莫过于有意作伪。
作伪有两种形式。第一种是假冒作者和年代,用法律语言来说就是犯伪证罪。有玛丽·安托瓦内特签名的信件并非全是她的亲笔信,其中有些是19世纪的伪造品。所谓赛佛尼斯皇冠曾被当作公元前3世纪西徐亚—希腊时代的古董,售与卢浮宫,其实是1895年在敖德萨市雕刻的赝品。第二种形式是内容的不实。《高卢战记》的作者是没有争议的,但恺撒有意识地在书中歪曲和隐瞒了大量事实。陈列在丹尼斯大街的“大胆的菲力”塑像,是在国王死后为葬礼定做的,但种种迹象表明,雕刻家只不过按照一般的模型造了个徒有虚名的肖像罢了。
两种类型的作伪所造成的不同问题必须用不同的方法来解决。
大多数伪造署名的著述其内容也肯定是假的。《犹太人贤士议定书》并非出自犹太长老之手,内容也荒诞不经。假如经过考证,证实一份所谓“查理大帝的特许状”是200年或300年后伪造的,那么,查理对教皇的赐予也就纯属虚构。当然,也不能一概以此类推,有些赝品就是根据已遗失的原件复制的。文件系出自伪造,而内容却实有其事,但这类事例十分罕见。
反之,假如史料的出处是无可置疑的,也不能因此断定内容必然真实可信。当学者在煞费苦心考证出一份资料确是原件后,往往没耐心再去考证其内容。而且,他们尤其不愿意怀疑那些显然是由法律保证人签署的文件,如官方的诉讼书以及私人的合同。然而,这些文件未必可靠。1834年4月21日,在控告秘密社会之前,梯也尔在给下莱茵县长的信中写道:“我劝你为即将到来的全面调查对所需文件做好审慎的处理,如所有无政府主义者之间的通信,发生在巴黎、里昂、斯特拉斯堡各种事件之间的要害关系等。总之,存在着一场牵涉全国的大阴谋,所有这些必须得到充分的反映。”毫无疑问,这就是蓄意炮制的官方文件。对有正式签章和日期的特许状也未可轻信。现在的经验就是从打消对它们的幻想着手。谁都知道,在那些正规地起草并经过公证的契约中也有不少有意的含糊之处。记得不久前,政府有关部门就曾命令将我签署的一份报告的时间加以提前。我们的前人在这种地方就更不讲究了。在王室的特许状下面常写道“颁布于某日某地”,而如果你参阅一下国王旅行的实录,就会不止一次地发现这一天国王根本不在那里。有关解放农奴的法律文件不胜枚举,除非是疯子才会怀疑它们的真实性,据说是出于仁慈才颁布这些法令的,但我们却可以将农奴的赎身费用单据放在解放契约的旁边加以对照。
光做到辨伪还不够,必须由此深入下去,进而揭示作伪的动机。只要资料有作伪的可能,作伪的后面必有难言之隐值得进一步分析,可见,证明了它是伪造的,任务才完成了一半。考证出查理大帝在艾克斯拉沙佩勒授予教皇的有名的特许状是伪造的,这仅仅是正误,还不能完全说明问题。假如我们成功地证明是腓特烈·巴尔巴马萨的追随者在作伪,他们的目的是企图实现帝国伟大的梦想,那么,在有关这件历史公案的众多观点中,我们就提出了全新的看法。考证使我们抓住在幕后策划骗局的骗子。可见,考据学的对象也是人,它与历史学的基本准则是并行不悖的。
作伪的理由不胜枚举,要想把它们全都列举出来就未免太幼稚了。历史学家旨在使人类更为明智,他当然要记住,所有这些理由事实上都是不合理的(诚然,说谎一般来讲是出于自私和被抑制的欲望)。正如安德烈·纪德所言:有些人说谎是一种“无缘无故的行为”。那位佚名的德国学者曾煞费苦心地用地道的希腊文编写了一部东方历史,还杜撰了一个作者桑哥尼冯,他完全用不着花如此多的精力就可以成为一位著名的希腊语专家。弗朗索斯·勒诺尔芝的父亲曾是法兰西学院的院士,他本人后来也成了其中的一员,17岁时他亲手刻制了圣爱洛教堂的铭文,连他的父亲都受到蒙骗,弗朗索斯也由此开始了他的学术生涯。甚至在德高望重之时,他还最后表演了一次绝招,曾展出一批希腊远古时期的遗物,其实这些东西都是他从法国乡村收集来的。
不仅个别人喜欢作伪,而且那是一个偏爱弄虚作假的时代。18世纪末至19世纪初,前浪漫主义和浪漫主义盛行的那几代人之间,有伪造的莪相之凯尔特诗歌、查尔顿认为是用古英语写的史诗和歌谣、所谓克洛莱尔德的中世纪诗集、维利马克编造的布来顿歌曲、据说由梅尔美译自克罗地亚文的歌词、克拉冯利·杜弗手稿中的捷克史诗,诸如此类的赝品真是不胜枚举。在那些岁月里,好像整个欧洲都回响着一曲声势浩大的谎言交响曲。在中世纪,尤其在8世纪到12世纪,弄虚作假的现象泛滥成灾。那时伪造了大量的特许状、牧师团法规、教皇法令,其中大多数自然是为了私利而编造的。例如,为教会获取有争议的财产,维护罗马教廷的权威,在教士与主教的争议中为教士辩护,在主教与大主教的争议中为主教辩护,在教皇与世俗统治者的争议中为教皇辩护,或在皇帝与教皇的争议中为皇帝辩护,这就是作伪者的唯一目的。其中有一个共同的特征,即那些被公认为最虔诚,甚至是最正直的人都会毫不犹豫地参与这种勾当。可见,作伪并不违背公共道德,至于剽窃在当时本来就被公认为是理所当然的。厚颜无耻的编年史家和圣徒行传的作者都整段整段地抄袭前人的著作。虽然中世纪和近代在其他方面差异甚大,但在“未来主义”方面却十分一致。在中世纪,人们把前人的教导当作信仰和法律的唯一基础,浪漫主义则不仅追求时髦,而且希望将自己沉浸在原始的生命之泉中。那时的人们既受到传统的束缚,又随心所欲地对待真正的历史遗产,似乎是为了对难以抑制的创造欲作出可笑的补偿,对历史的崇拜反而驱使他们去捏造历史。
1857年6月,数学家米歇尔·夏斯莱向科学院提交了帕斯卡未发表的全部信件,那是作伪大师冯雷·卢卡斯卖给这个老主顾的。这位《外省》作者的信件,表明他先于牛顿创立了万有引力定律。这使一位英国学者大为吃惊,他问道,帕斯卡怎么可能引用他死后多年才测量出的天文学数据呢?即使是牛顿在首次发表论文之前对此也是一无所知的。卢卡斯并不是唯一遇到这种麻烦的人,他又到工作台前,费尽心机地再制造赝品为自己辩护。没过多久,夏斯莱又搞到一些新的“原件”,这回执笔人成了伽利略,帕斯卡则成了收信人。他是如此解释其中奥秘的:这位杰出的天文学家把观察的结果提供给帕斯卡,后者又进行了运算,而双方都没有公布信件的内容。事实上,伽利略死的那年帕斯卡才18岁,这又如何解释呢?在夏斯莱看来,这不过说明帕斯卡是位早熟的天才。
那些不肯罢休的反对者又注意到一个难以自圆其说的地方,在一封1641年的信中,伽利略抱怨说写东西时眼睛十分疲劳,可谁不知道早在1637年年底他的眼睛就全瞎了呢?可爱的夏斯莱迟疑了片刻就答道:“对不起,我承认到目前为止大家都以为伽利略当时已双目失明,可这是个极大的错误。我正想说,这里有一份重要的信件足以驳倒那种错误说法。1641年12月2日在另一位意大利学者给帕斯卡的信中提到,伽利略多年来视力一直下降,这几天已双目失明了。”
当然,并非所有的骗子都像卢卡斯那样富于想象力,也不是任何傻瓜都会像他那可怜的受骗者那样轻易上当。但生活告诉我们,历史也多次证实,弄虚作假就像一张网,每一个谎言都会带出一连串的谎言,以便互相帮腔。这就是为什么出名的伪造事例总是一个接一个地相继发生。在伪造的坎特伯雷教廷特许状和奥地利公爵领地特许状上有许多君王的亲笔签字,从尤里斯·恺撒到腓特烈·巴巴罗萨,真是应有尽有。在有关德雷福斯事件的伪造文件上,所签的名字简直可以排出一张家系表。从上述几个例子可以看出,弄虚作假的行为就像坏疽一样蔓延,就本质而言,一次作伪必诱发另一次。
最后,还有一种更为阴毒的欺骗,恕我直言,这是一种虚虚实实的狡猾勾当。如对真正的特许状加以篡改,以凭空想象的细节润饰一些基本可信的史实。篡改往往出于私利,润饰则是为了点缀。以错误的审美观矫饰古代、中世纪的历史著作,其恶劣后果已被多次揭露出来。这对新闻界也未必无足轻重。即使是不那么矫揉造作的记者,在报道人物时也往往不惜脱离事实大加粉饰,绮丽浮夸的修辞传统至今遗风犹存,在报刊编辑中,不乏亚里士多德、昆体良之类修辞大师的私淑弟子。
某些技术性的条件也助长了这类歪曲行为。1917年,间谍波洛被判死刑,一家日报登载消息说,4月6日执行了枪决。虽然原先预定于那一天行刑,实际上却在11天以后才执行。记者在事先已写好报道,以为会在6日执行枪决,不去核实就发表了。我不知这件逸事是否能说明问题。当然,如此令人难堪的错误是不多见的,但由此可见,因为发稿的时间十分重要,记者对一些可以预测的事件往往事先写好报道以备急用。可以肯定,在进行实际观察后,原稿的许多重要内容都会有所更改。另一方面,为了大肆渲染,就得补充许多细节,没有人会去加以核实。至少,一般的读者不会追究报道是否属实。人们总是指望专业人员提供真实的情况,遗憾的是,新闻界尚未找到自己的马比昂。推崇古老的版本,迷恋浮夸的文风,这些都是弄虚作假的原因,它们至今仍有不少市场呢。
假如说一些无意的错误也会造成失实的话,那么我们可以把作伪分成好多等级,从十足的欺骗直到无意的疏忽。蓄意捏造事实自然会引起大多数人出自内心的反感,而对那些能满足人们一时利益的假象,大多数人却非常乐于接受。
著名的“纽伦堡飞机事件”就是个很好的例子。虽然事件的有关情况至今尚未彻底澄清,但大体是这样的:在宣战的前几天,一架法国的商业飞机曾飞越该市,它很容易被视为军事飞机。于是开始谣传炸弹扔在某地某地,民众正为即将爆发的战争幽灵所困扰,产生这类谣言是完全可以理解的。然而,事实上根本就没扔炸弹,德国当局拥有制止谣言的一切手段,却纵容这种谣传,非但不去辟谣,反而利用谎言作为宣战的借口。不过,他们确实没有捏造事实,甚至在一开始或许只是不自觉地行骗。荒唐的谎言之所以有人相信,是因为相信它就有利可图。有各种各样的欺骗,其中不乏自欺欺人者。“诚实”一词含义甚广,用这个词时必须注意它的细微差别。
确实有不少人是诚心诚意受骗的。几十年来,对人生的观察研究已为一门即将形成的新学科——“作证心理学”——提供了方法,历史学家利用这些可贵的研究成果的时机业已成熟。从下述事例可以看出,这些发现对我们的研究是十分有用的。
贝尔纳是威廉·梯里叶的朋友和门生,有一天,他非常吃惊地发现,当年其身为教士时经常供职的教堂多角室居然有3扇窗,而他过去一直以为只有一扇窗,为此不禁暗暗高兴,对尘世的事情如此漠然,不正说明他是上帝最虔诚的仆人吗?贝尔纳经常这样心不在焉,据说,他曾在日内瓦湖畔旅行了一天,居然不知道身在何处。不过,我们可以举出许多例子,足以证明这种心不在焉的情况绝非仅有。克拉帕雷德教授的学生就曾在实验课上证明自己无法十分精确地描述大学门厅的模样,就像贝尔纳不知道教堂有几扇窗一样。事实上,大多数人对周围事物的认识就像一架蹩脚的照相机。严格地说,作证就是回忆,印象失真,记忆必错。一位年老的法官早就斥责过那“随意”而“圆滑”的记忆。
失真的东西对某些人确实具有反常的魅力,把这种变态心理称为“拉马丁病”不算太不客气吧?我们都知道这种病的患者通常也不是不愿讲真话,而其证词总有点可疑。经验告诉我们,证人的陈述并非在任何情况下对任何事情都是同样可信的。严格地说,没有绝对可信的证词,只有在某种程度上可信的证据。在如下两种情况下,即使是最精明的人也会产生错觉。第一种取决于观察者自身的条件,如身体很累,情绪不好,等等。第二种取决于他的注意力是否集中。通常,只有在注意力特别集中的时候,我们才能看清或真正了解某些事物。假设一位外科医生在查访病人,他仔细检查了病人,写出病情记录,而对病房里的摆设只是随意地看了一眼。我自然相信他的病情报告,而不相信他对病房的描述。与通常的看法相反,人们往往对最熟悉的事物反而最难作出准确的描述,因为,熟悉难免使人掉以轻心。贝尔纳对教堂的印象就是这种现象的一个例子。
许多历史事件只是发展到高潮时才为人注意,无论目击者是在事先还是在事后为惊人的事件所吸引,他们都不可能把注意力完全集中在当今历史学家最感兴趣的那些情况上。有些事例是众所周知的。1848年2月28日,外交部门前的枪声触发了一场暴乱,结果导致一场革命。枪声是从哪里来的呢?究竟是军队开的枪,还是从人群中射出的呢?这已无从考知。编年史家将军队的服装、部署、仪仗和战绩描述得头头是道,我们能把它完全当真吗?没有人能准确无误地记住周围发生的一切细节,而古代的历史学家却天真地企图做到这一点。明白了这些,不管我们的思想有多么僵化,对于浪漫主义历史学家所玩弄小把戏的真实性,还能抱有多少幻想呢?这些史著所描绘的无非是作者同时代的人想当然的战斗背景罢了,它具有极大的信息量,却不是那些爱好绘声绘色描写历史的人原本所希望传递的信息。
上述议论似乎有点悲观,却能使我们理解其中包含的有关历史研究性质的一些论断。当然,这并不影响历史的基本结构。培尔的话永远是正确的,他说:“没有人会对恺撒击败庞培这一事实提出有力的异议。无论你从什么角度对此加以责难,恺撒和庞培的存在都是一个牢不可破的事实,他们并不仅仅存在于撰写其生平的作家脑子里。”假如,除去这类无需解释的事实,历史就没有任何确定性,那么,历史著作将沦为断烂朝报,而毫无思想价值可言。好在事情并非如此。“作证心理学”通常诘难一些最直接的原因。可以把一次大事件比为一次大爆炸,到底是在什么条件下,才触发必然引起爆炸的最后一个分子的震动呢?我们不得不承认自己的无知,这真令人遗憾。而化学家的处境又怎么样呢?他们也未必比我们好多少,不过炸药的成分是完全可以分析的。尽管有些历史学家根据一些反常的现象断定1848年革命是典型的偶发事件,然而,显然是各种能动的因素促成了这场运动,它有一个很长的酝酿过程,事实上托克维尔就曾预言革命即将爆发。至于卡普兴大街的枪击事件,不正是最后一闪的火花吗?
而且,我们知道,目击者往往不能察觉事件的直接因素,后人就更无从了解了。这些因素包括特殊的、难以预见的历史“偶然性”。如果说最精密的工具也无法辨别那些微不足道的证据,我们或许会因此感到自慰。即使能更好地了解那些证据,人所设想的它们与历史演变因果长链之间的联系也难免有些谬误,历史科学永远不会彻底消除这些谬误,也无权自称能消除这些谬误。社会思潮的波动、技术的更新、社会经济结构的变化是决定人类命运的潜在因素,考察这些因素时,不会犯观察突发事件所难免的错误。历史上最深沉的东西往往就是最确凿无疑的,这真是幸运的巧合,伏尔泰已多少领悟到这一点。
不同的社会,不同的个人,其观察能力也各不相同,某些时代在这方面就不如其他时代。例如,今天大多数人理解能力再差,也不会犯中世纪编年史家的那些通病。数学在当代文明和人们观念中作用极大。只要错误的证词是出于感觉的失误或注意力的不集中,历史学家就会束手无策,只得把问题交给心理学家解释。但是,除了一般的心理疏忽之外,许多错误是由特定的社会环境引起的,这类错误时常以纪实的面貌出现。
1917年9月,我所在的步兵团占据了通往北方小镇伯来兴的战壕。在战斗中,我军抓获了一名俘虏,他是后备役军人,原是威悉沙不来梅的批发商。不一会儿,从队伍后面传来可笑的流言:“有德国间谍。”那些消息灵通的战友这么说:“不得了!我们发现在法国中心居然有一个德军前哨站。真令人震惊!一个德国商人就潜伏在太太平平的伯来兴。”要谨防把事情看得太简单,谣传未必完全是因为听错了,不仅是听错了,而且是由于误解。对不熟悉的名字人们往往不会很注意,由于错觉常用一个熟悉的名字取而代之。而且,还有一些不自觉的先入之见在起作用,许多传闻早已给人们造成德国人狡猾的印象,而德国人也确实很狡猾,这类传闻正好迎合了公众的猎奇心理,用伯来兴取代不来梅当然正是这种心理在作祟。
许多史实就是在这种情况下被歪曲的。错误的因素几乎是与生俱来的,而且只有迎合公众的偏见,错误的说法才得以传播,才具有生命力。因此,它也就成了一面反映集体意识的镜子。在比利时,不少房子前面有许多泥瓦匠搭过脚手架的小孔,若不是长期以来被游击队搞得惶恐不安,德国兵在1914年也绝对不会把这些泥瓦匠的杰作认作狙击手的枪眼。今天的云彩和中世纪的云彩并没有什么不同,我们却不会从中看到魔剑和神奇的十字。阿布罗斯·伯雷大主教看到的彗星尾巴与现在偶尔掠过我们头顶的彗星并没有什么差别,可他却自以为看到一套奇怪的盔甲。这说明思想受到世俗成见的束缚,视线就会模糊,证词也会失真,他所说的不是他真正看到的,而是那个时代想当然的东西。
一个目击者的误解会变成许多人的误解,一次不正确的看法会变成谣言,而社会条件的确促成了错误和谣言的流传。当然,并非在所有社会都是这样。在我们的时代,人们的生活特别动荡不安,对这方面有许多值得注意的经验。眼下发生的事情离我们太近,使人难以作出精确的分析,而1914年至1918年的战争可以提供更广阔的视野。
人们都知道,在那四年里,谣言盛行,作用极大,尤其在前线的军队中更是如此。在战壕这种特殊的环境里所形成的谣言就很值得研究。
宣传机器和新闻检查制度的作用当然很大,但有时其效果也会与设计者的愿望背道而驰。有一位目击者曾直截了当地说:“战壕里的士兵普遍认为,除了印刷品上写的,什么事情都可能是真的。”人们根本不相信报纸,也不相信任何印成铅字的东西,因为,报纸并不按时送来,而且他们认为报道已被检察官大肆删改。口耳相传曾是神话传说之母,这一传统居然神奇地复活了。政府居然使前线的战士倒退到古老的心理状态,以如此陈旧的手段获取消息,而视书报杂志为废物。这种做法简直可以超过任何胆大妄为实验者的幻想,使几百年来的进步化为乌有。
谣言一般不会首先来自前线。在前线,小股部队往往互相隔离,没有命令,战士绝不敢随意行动,如擅自行动,他就得冒生命危险。联络官、炮火观测员、电话架线员可以经常走动,他们虽然引人注目,但也很少和普通士兵往来。不过,有一种常规的消息来源是极为重要的。由于军队需要给养,战地厨房就成了地下坑道、前哨站这个小天地里的“集市”,从各个战区前来送给养的勤务兵每天在此碰一两次头,他们互相交谈,也与炊事员聊天。炊事员的消息极为灵通,因为他们与各方面的人接触,还可以与每天来自后勤部的司机搭话,而后勤部就设在司令部的旁边。这样,围绕着火堆或战地厨房的火炉,来自不同部队的人们就可以有短暂的交流。然后,这些勤务兵各自沿着战壕将听来的消息连同身上的军用水壶一起带到前沿阵地,不管这类消息是真是假,大多与事实有所出入,到前沿阵地,人们又对这类消息添油加醋,大肆渲染。战术地图上有纵横交错的前沿阵地标志线,我们不妨在它后面加一条虚线,表示这里是谣言区。
历史上有不少社会团体有过上述的类似情况,所不同的是前者发生在非常时期,后者则存在于正常的生活结构中。也就是口述几乎成为唯一有效的交流手段,完全通过特殊的中介人在互不往来的各种人之间传播消息,或在某一交界处进行联系,而小贩、卖艺人、朝圣者和乞丐取代了往来于战壕的勤务兵。一般聚集点是集市,有时也在宗教节日碰头,如在中世纪鼎盛时期就是如此。教会记事往往是根据从过路人那里听来的消息编制而成的,它就像运送给养的勤务兵的笔记本(他们如果愿意,本来是可以携带笔记本的),这些社会集团就是出色地传播流言的文化媒介。由于常和各种人打交道,也就容易对各种不同的说法加以比较,从而引起辨别真伪的想法。从另一方面来看,我们也该相信这些叙述者,他们毕竟通过一条艰难的渠道不时为我们带来遥远的传闻。
3.考据方法的逻辑
考证涉及心理状况,它是一门微妙的艺术,绝没有诀窍可言,而它又是一门理性的艺术,有条不紊地运用某些基本的思维程序。总之,如果要加以定义的话,那它本身就是一种辩证的东西。
假设,业已消亡的文明社会仅仅留下一件实物,而又不许用地质沉淀法这类非人为因素来探测其来龙去脉(因为,在这类研究中,非生命的性质能起一定作用)。这样,我们就根本无法测定这唯一的遗物的年代,甚至无法断定它的真实性。事实上,除非把它放在年代体系或同时代的统一体中加以考察,我们就无法证实它的年代或解释任何文献。马比昂将墨洛温王朝时期的特许状加以互相比较,并与其他不同性质、不同时代的特许状加以对比,从而创立了古文书学。正是通过校勘《福音书》,导致《圣经》注释学的诞生。比较是考证的基础。
比较的结果并不自行说明问题。它必然会揭示异同,然而,即使在不同的情况下一种证据与其他证据相一致,也会导致完全对立的结论。
首先,要考虑一下叙述的基本成分。马尔博的《回忆录》曾激励过许多年轻人,他以详尽的笔触记述自己的战功,把自己描绘成一个英雄。他在书中写道:1809年5月7日之夜,当时正值涨潮,他穿过湍急的多瑙河,去对岸解救几个被奥地利人抓走的战俘。怎样来考证这件事呢?我们必须收集一些其他有关证据,掌握军事命令、行军记录和敌军的战报。结果,证明那天晚上奥地利军队并不是如马尔博所说的那样驻扎在河对岸,而是留在河的这边。此外,根据拿破仑本人的通信记录,我们发现,到5月8日多瑙河还没有涨潮。最后,我们发现了马尔博在1809年6月30日亲笔写的要求提升的请愿书,在他为自己摆功时,只字不提一个月前的那次战绩。一边是马尔博的《回忆录》,另一边是一批内容与前者相矛盾的资料,我们必须分辨真伪,断定一种最可信的事实。是参谋部的成员和皇帝本人都搞错了吗?(天知道他们为什么要故意歪曲事实)是求官心切的马尔博在1809年一反常态故作谦虚了吗,还是那位一向因自我吹嘘而臭名昭著的老军人,又成功地撒了一个弥天大谎呢?人们会断然指出,《回忆录》在吹牛。
否定了一种说法,就解决了证词的矛盾,两者必有一假。这符合最一般的逻辑基本原理,矛盾律断然否认一个事件可以同时既存在又可以不存在。在世界上,也有一些好好先生善于折中两种截然相反的观点。这类学者就像小家伙做算术:老师问,2的平方是多少?一个同学向他咬耳朵说:“4”;另一个轻声说:“8”;小家伙想了想说:“2的平方是6。”
接下来,我们就得对证据有所肯定、有所否定了。证据的取舍取决于心理分析,何为真假错误的理由都得经过鉴定。在这种特定的情况下,鉴定几乎具有绝对证据的性质,在其他情况下,它肯定会显示不确定的系数。从各种无限的可能性推导到不可信是个渐进的过程,经过复杂的有罪推定,从而得出结论。
还有另外一种类型的例子。
有一份内容写在纸上的特许状,据说是12世纪的遗物,可是,至今所发现的那个时代的特许状都是写在羊皮上的;上面的字体也与我们见过的12世纪文献上的字体截然不同;遣词造句冗长烦琐,也完全不像当时的文风。再如,有一件石器时代的工具,从其锋刃的加工技术可以看出,这是前不久才发明的工艺。由此,我们得出结论,特许状和工具都是伪造的。如前述的例子一样,矛盾是确凿无疑的,而理由却完全不同。我们这回的论据是:在同一社会的一代人中流行着同样的习俗和技术,它们的力量如此强大,以至任何人都难以自觉地背离共同的习惯。我们理所当然地认为,路易七世时期的法国人,其笔迹都极像其同时代人,他们以相同的术语来表述,也运用同样的材料。假设,在马格德林时期,部落中的一个工匠用他发明的机械锯来锯箭镞,那么他的同胞也会这样干。简言之,我们是用社会学的原理来分析这个事例的。
然而,相似之处不可太过,否则,非但不能说明问题,反而更没有说服力。
任何一个参加滑铁卢之战的人都知道拿破仑战败了,谁要是持异议,否认拿破仑的败绩,他就是在说谎。而且,如果把自己限定于这个直截了当的判断之中,那么,关于拿破仑滑铁卢之战就不会有其他不同的表述方法。但是,如果两个人以完全相同的语言(或仅有个别措辞的不同)、同样的细节来描述滑铁卢之战,我们就会毫不犹豫地断定:其中必有一人抄袭了另一人,或者两人都抄自同一范本。理智告诉我们,事实上,站在战场的不同点,注意力又不完全相等的两个观察者,不可能记下同样的战斗细节;而且,两个互不往来的作家,又怎么会在成千上万的法语词汇中选择同样的词语,以相同的行文次序来记述同一事件呢?如果这两位作家都宣称所写的全部直接源于现实,那么,其中必有一人在说谎。
假设在两座古代的纪念碑上雕刻着两次战争的场景,那是两场不同的战斗,而石碑上所刻的细节却极为相似。考古学家就会说,除非两个艺术家都喜欢重现传统的构图,否则,其中必有一人在抄袭另一人。假如这不过是中间略有间隔的两次战斗,或者交战双方都是同样的人,如埃及人对赫梯人、亚述人对埃兰人,那也不说明什么问题。人的姿态千变万化,在时间不同的两次战斗中,人们又怎么会采取同样的姿态呢?严格地说,作为军事文献的史料,两者中必有一个是伪造的。
类似的东西可能半真也可能半假,考证就在真与假两个极端中做文章。因为巧合是有限的,从总体来看,社会统一体的联系也是相当微弱的。换言之,我们以为这个世界、这个社会的统一性极其牢固,不可能有什么严重的偏离行为。但是,想想我们自己的处境就会明白,这种统一性仅仅局限于相当一般的特征,深入研究下去就会发现,在这方面各种组合的可能性几乎是无限的。难以想象会自然产生完全相同的记载。可见,必有一种自发的模仿行为。总而言之,考证就是把同与异、一与多的自觉抽象作为依据。
假如我们怀疑某抄本的真实性,就必须考虑从何处着手进行考订,就应该看一看两份文献是否均出自同一来源。如果设想其中必有一份原件,那么是哪一份呢?有时可根据外在的标准来求得答案,如相对年代(假设相对年代可以确证)。如果不行,就只有从原物或文献内在的特性着手,这就又得借助心理分析了。
当然,这样做也不必遵循任何机械的原则。例如,篡改者往往把一些想象的东西加入原文,那么,行文最谨慎、想象成分最少的文献往往就是原件。但是,是否有必要把这作为一条定律确定下来呢?有时候,情况的确如此,如在碑文中亚述王征服的敌军数字总是大幅度地增长。有时,这条定律就行不通了。圣乔治的《激情》一书,原版充满了荒诞不经的内容,后世的传记作家在续写时就删去了那些离奇怪诞的部分。模仿的手法各式各样,往往因人而异,并根据时代风尚的不同而变化,如同对待其他思想倾向一样,我们不能把自己想当然的看法作为衡量是非的标准。
万幸的是,剽窃者往往因自己的无知而露出马脚。他们并不真正理解原件的内容,其误释也就显示出自己的弄虚作假,他们往往要掩饰剽窃行为,结果,那些拙劣的伎俩反而使作伪者昭然若揭。我认识的一个中学生曾在书面考试时作弊,他眼睛盯着同桌的考卷,费力地改换句子的顺序,颇有心计地把主语变成宾语,把主动语态变为被动语态。当然,他只是成功地给教授提供了一份历史考证的典型案例。
要揭穿作伪的模仿行为,就必须从两种或多种摹本中找出唯一的原型。与马尔博同时代的塞尼尔伯爵和佩尔将军也曾讲述过那次渡过多瑙河的战斗,内容与马尔博本人的叙述大同小异。而塞尼尔在后,佩尔在前,塞尼尔读过佩尔写的东西,那么,他不过是在抄袭罢了。佩尔的著作确实写在马尔博的《回忆录》之前,但他是马尔博的朋友,肯定经常听到马尔博吹嘘其战绩,这个勤快的牛皮大王在对朋友说谎时,就蓄意蒙骗后人。由于马尔博的两个旁证都不过是在重复他自己的话,可见,马尔博就成了唯一的始作俑者。李维的《罗马史》取自波里比阿的著作,连同他编造的细节也一齐抄了过去,因此,波里比阿才是唯一的原作者。爱因哈德自称是在描写查理大帝,其实是在抄袭苏托尼厄斯传记中奥古斯都的形象。这样,就追到了根源。
有时,主谋并不愿意暴露自己的身份,隐蔽于自愿作证者的背后。H.C.利在研究法律审判案时注意到,如果两个被告在不同的屋子里由同一位提审员审问,他们就会不约而同地坦白出同样的罪行和同样亵渎神明的言论。如果被告在同一间屋子由不同的法官来审问,其口供就不会那么一致。可见,正是法官主导了被告的证词。我想,在法院案卷中不乏类似事例。
在考据学的领域里,最近出现了一种新的方法——“计量考证法”,它从独特的角度揭示有限的类似性。
假设,有一个商业繁荣、联系密切的社会,我要研究其中特定两天之间的物价,接着又有第二个人、第三个人也来研究这段时间的物价,3个人所用的资料都是不同的。我们各自在一个共同的基点上草拟年度平均物价,制定图表,列出物价指数,结果,3幅图表的曲线几乎是相似的。由此可以得出结论,3幅图表都比较正确地反映了物价趋势。为什么呢?
因为,在同样的经济条件下,大范围内的物价必然按照一定的节奏而波动,但这还不是唯一的理由。假如3条曲线差别极大,我们肯定要怀疑它们的正确性。但是,不能因为在所有可能的图表中仅有3幅图表相吻合,就断定它们是正确的。如果它们的数据都有类似的错误,那也会得出同样的读数,这读数也自然是错误的。这样,所有的推理就取决于对错误结构的分析。3幅价格表都不可能在细节上毫无差错。统计资料难免有错,即使我们能排除研究者个人的错误(在研究那些令人目眩的古代度量制时,我们谁没犯过一些可怕的错误呢?)。无论研究时如何小心谨慎、聚精会神,资料本身总会有这样那样的错误。某些标价是不准确的,如可能标错了价格或漫天要价,还有一些例外的情况,如卖给熟人的价格或欺骗傻瓜的价格,所有这些因素都很可能搞乱平均数。市场平均价格表往往不是仔细制定出来的,然而,在大量不同的价格中,计错的价格有高有低,错误也就互相抵消了。如果应用不同的资料得出一样的结果,那主要是因为资料的错误也是一样的,如疏略、细节误差,这类错误对我们来说是难以预料的。证据所难以简约的多样性使我们得出如下结论:最终的一致必来源于基本一致的事实。
不应该草率地运用检验证据的方法,任何合理的原则,任何指导鉴定的经验,若加以滥用,必然达到极限而走向反面。如同所有自成体系的逻辑一样,历史的考证也有矛盾之处,或者说也有其自相矛盾的地方。
我们已经知道,要确认一份史料的真实性,就要证明它与其他有关史料存在着某些一致之处。然而把这个规则刻板地加以理解应用,又能发现什么呢?所谓发现也就是指发现令人吃惊的、与众不同的东西。一门学科若局限于千篇一律地陈述可以预知的东西,那么,这门学科既无益处可言,也毫无吸引力。迄今为止,尚未发现任何用法语(而不是通常的拉丁语)起草的1204年以前的特许状。假如明天有一位学者抛出一份1180年用法语书写的特许状,我们该断定它是伪造的,还是承认自己不具备足够的知识呢?
一份新发现的史料与其他有关事物之间存在表面的矛盾,这可能是因为我们暂时还不具备这方面的知识。当然,有些史料本身就存在真正的矛盾,社会统一的凝聚力尚不足以使某些个人或小团体完全与它一致。帕斯卡的文风与阿尔诺不同,塞尚的画风与布格罗不同,难道可以因此而否认帕斯卡的著作《外省》和塞尚的名画《圣维克多山》的创作年代吗?难道我们能因为在同时代地层中只发现过石器,就推论那些古老的铜器全是赝品吗?
得出错误结论的并不全是想象中的事物,从伏尔泰曾经极感兴趣的古埃及动物崇拜,到古罗马第三纪的遗物,都可以举出一系列的事实说明这一点,许多货真价实的古代文物,一开始曾因为与学术界公认的规范相悖而遭到否定。然而,经过进一步的考察,就会发现方法上的自相矛盾也不过是表面上的。类比推理的原则并没有失效,关键在于,当确定相似点时,我们应当以更精确的分析来区别可能出现差异的各种程度。
个人的创造力总是有限的,帕斯卡的文风很独特,但所用的语法和词汇仍属于他那个时代。前面假设的1180年特许状使用不同寻常的语种,但是,与其他同时代已知的特许状相比,也未必会有什么不同。如果该特许状所用的法语和同时代其他文献上的法语大体相同,如果它所提到的制度与当时的实际情况没有出入,那么,也可以断定它不是伪造的。
正确地说,进行考证和比较,仅仅校订同一时期的史料还是不够的,人类事务就好比一条跨越时代的长链。倘若有一天,新的卢卡斯将一叠手稿摊在科学院的办公桌上,并声称帕斯卡先于爱因斯坦创立了相对论,我们可以不假思索地指出,手稿是伪造的。这并不是因为帕斯卡不能创立他同时代人所不能建立的理论,而是因为相对论必须以长期的数学研究为基础。无论他多么伟大,任何个人的天才都离不开前几代人的研究成果。相反,某些学者一看到首次发现的旧石器时期的绘画,就对它的真实性和实际年代提出质疑,其理由是:这种艺术不可能在鼎盛一时后突然湮没无闻。这些怀疑论者的推理错了,要知道,链条可能断裂,文明也可能消亡。
德莱哈耶神父曾写道:教会有一个节日,纪念两位在同一天死于意大利的忠实信徒,他们都是在读了《使徒行传》后受到感化而皈依天主教的,两人各自创立了奉献同一个主的宗教组织,两个组织最终为同名的教皇取缔。任何人读到这些内容都容易断言:肯定是把一人误为两人,又以不同的名字载入了殉教者的名册。然而,事实上确有这两个人,都受到《使徒行传》的影响而皈依天主教,他们就是圣约翰·哥隆比尼和依纳爵·罗耀拉,前者创立了天主会,后者创立了耶稣会,前者在1367年7月31日死于意大利的锡耶纳附近,后者在1556年7月31日死于罗马。天主会被教皇克雷芒九世取缔,耶稣会被教皇克雷芒十四世下令解散。这个例子十分有趣,但并不是绝无仅有的。假设未来的一场浩劫销毁了所有的东西,只有一些关于以往几百年哲学著作的纲要幸存下来,于是,可以看到两个思想家,名字都叫培根,都是英国人,其学说都注重经验的知识,未来的学者肯定会对此产生疑惑。佩斯曾把许多古罗马的历史传说视为纯粹的传奇而否认其价值,理由无非是同样的人名、相似的情节曾反复出现。考据学把那些同时重复出现的事件叙述和词语视为抄袭,这无疑是有道理的,但也不能完全排斥历史上的确有“巧合”这一反常现象。
当然,也不能因此而简单地承认巧合具有普遍的可能性,否则,史料的考证就会永远在肯定与否定之间动摇不定了。质疑作为一种认识的工具,应该能在每个特定的事例中比较精确地衡量出或然性的程度。那么,正如其他许多思维的原理一样,历史研究的曲径就与概率论的大道交叉在一起了。
估计一个事件的或然性,也就是揣摩它可能发生的机会。那么,希望说出历史事件的可能性是否合理呢?从绝对的意义上看,这显然是不合理的。过去的事件已成事实。不存在任何可能的余地。骰子掷下之前,存在着1点到6点的可能性,而掷出之后,就无所谓可能性的问题了。以后我们回忆起那一天,可能吃不准当时的点数是3还是5,但问题在于我们自己,在于记忆或证词,而不在于事情本身。
然而,经过正确的分析,在历史研究中应用概率观念也不会有什么矛盾。当历史学家自问某一历史事件的可能性之时,事实上,已在大胆驰骋思想了,他将自己置身于事件发生的前夕,忖度事件发生的可能性。这里的可能性仍是指未来。由于我们通过想象把现在的界线倒退到过去,那么,这里所谓将来是以支离破碎的记载构成的过去之将来。对我们来说,实际上仍是过去。如果说事件是无可置疑的,那么,猜测它是否曾发生无非是玄学的游戏。拿破仑出生的可能性如何?阿道夫·希特勒在1914年当兵时能否逃避法军的子弹?这类猜测企图以简单的修辞手段阐释人类历史进程中无法预测的偶然性作用,明白了这一点,去搞搞玄学的游戏也无伤大雅。但这与历史的考证毫无关系。某些史实有可疑的地方,才需要进行考证。例如,某个作家在重述别人著作的情节和语言,我们就会怀疑,他是否在抄袭呢?《犹太贤士议定书》与第二帝国一位佚名律师著的小册子有惊人的相似之处,难道我们会相信,只凭所谓天衣无缝的巧合就足以说明一切吗?我们可以根据编写这些东西之前的各种可能性来肯定或否定这种巧合。
偶然性的计算是以虚构为基础的。开始时,对任何可能的事例前提都是不偏不倚,任何有倾向性的因素都将被视为异己。在理论上,骰子的六面应绝对均衡,在任何一面灌了铅,赌徒的机会就不均等了。但在历史考证方面,几乎所有的骰子都灌了铅,人的因素微妙无比,它们不断渗入“骰子”,使它朝有利于自己的一面倾斜。严格地讲,这时光靠一门历史学是不行的,还要借助语言学,或者说借助语言学的一个分支,它研究语言之间的关系。在严格意义上,这门学科与考据学完全不同,但它与考据学一样旨在提示事物之间的联系。它推理的条件十分接近于概率理论的先决条件均等律。要研究语言现象中的各种特征,非这门学科莫属。许多语言之间可能的联系和不同语言中偶然重复的可能性,实质上会变得毫无意义,而且,更重要的是,除了极少数象声词外,这些联系所具有的意义也完全是任意的。没有任何前定的观念指定tu这个音在法语和拉丁语中指第二人称。如果我们在法语、意大利语、西班牙语和罗马尼亚语中都发现这一现象,而且在这些语言中还存在其他类似的不合理现象,那么,唯一合适的解释就是,法语、意大利语、西班牙语和罗马尼亚语有一个共同的起源。因为各种可能性并没有受到人为因素的影响,所以对可能性的计量统计实际上起了决定的作用。
但是,这种简化还远未达到标准。
有一些中世纪君主的特许状以同样的词汇、同样的结构记录不同的事情。那些迷信“文风考证”的人就会断言,这些特许状出自同一位公证人之手。如果仅考虑一种可能性,这一论断就可以成立。但事实并非如此,每一个社会,每一个专业团体均有其书写惯例。因此,仅仅指出其相似之处还不够,必须进一步从平常的事物中找出不寻常的地方。唯有依据独特的表达方式才能确认作者是谁,当然,独特的表达方式是会不断重复的。错误在于对所有的语言因素均一视同仁,而事实上,社会偏见造成了各种可能性,它对语言因素的影响就像灌了铅的骰子,已经破坏了公平的机遇。
19世纪初以来,有一派学者专门研究文献的流传,其原则十分简单。例如,这里有B、C、D 3种同样的手稿,我们查明,3种手稿行文相同,而且错误也相同(这种由拉赫曼首创的校勘辨误法是最古老的方法);或许,我们经常发现这3种抄本不管是对是错都内容相同,但与其他大多数抄本内容相异(唐·康坦推荐的异文列举法);无论在哪种情况下,我们都应断定,三者之间是有联系的。根据各种情况就可以知道,它们如不是互相抄袭(谁先抄谁也要搞清楚)便是分别抄自一个共同的范本。总之,这样连续的巧合绝不是偶然的。然而,最近进行的两大考察却迫使文献考证学抛弃其推论中的机械武断。
抄写者有时会订正原件上的错误。当然,他们在抄写时并不会互相商讨,但共同的思维习惯却往往能使他们得出相似的结论。泰伦提乌斯曾用过一个生僻词raptio,两个抄写者不懂raptio的含义,就用ratio一词取而代之。他们这样做难道还要互相商讨或模仿对方吗?可见,对于手稿的“谱系”,这一典型的错误不能告诉我们任何东西。而且,抄写者为什么非得用一个范本呢?如果有多种版本供他比较,就完全可以在各种异文中任意选择。当然,在中世纪,图书馆极少,这种情况也不多见,而古代这种现象较多。按照惯例,在校释本的扉页总是画着美丽的耶弗他之树,那些各种传统杂交而成的果子,该放在这些树的哪根枝丫上呢?个人的意愿和集体的压力一样,总要在取巧的赌博中作弊。
在18世纪的哲学中,沃尔内已看到这一点,历史考证的大多数问题都是或然性的问题。最精密的计算对此也无能为力。不仅资料本身相当复杂,更因为它们在本质上就无法用数学来阐释。例如,为什么一个社会特别偏爱某个措辞或某种习俗,对此我们又怎能加以计算呢?弗马、拉普拉斯和埃米尔·波莱尔的学说并不能使我们完全摆脱困境,但它至少涉及逻辑无法接近的极端,能帮助我们从高处着眼,从而使分析推理更加完善。
学术界以外的人不会理解,学者通常不愿意承认自己的错误是出于对巧合的无知。在萨利克法和克洛维法令中有一个相似的措辞,因此,一位有名的德国学者声称,萨利克法源于克洛维法。我们且不去管其中用了哪些陈词滥调,只要稍懂一点数理知识,就能避免这种错误。当可能性处于随机状态时,单一或少量巧合的或然性使机遇极低。异乎寻常的东西虽然令人吃惊,却未必有多大价值。
两个毫不相关的人死在同日同月不同年,计算一下这种巧合的概率也是很有趣的。它的概率等于1/365,让我们假定(且不管这种假定有多么荒唐),约翰·哥隆比尼和依纳爵·罗耀拉的组织命中注定要被教皇取缔,查阅了教皇名录,可算出由同名教皇下令取缔的概率为11至13。死于同月同日和两位同名教皇下令取缔的因素加在一起,其发生的概率为千分之一至万分之一。无疑,没有一个赌徒会对这样的机遇感到满意。但是,自然科学能考察一些几乎不可能的事情,从世俗的标准来看,甚至10/15的概率也是把握不大的。显然,有理由说,我们完全离谱了,因为两位圣徒的事迹已被证明是确有其事。多种巧合的累积使或然性变得无足轻重,因为,根据著名的定理,简单事实的或然性必须相乘,以求得或然性之和,或然性是分数,其乘积肯定小于分母。在语言学方面,也有一个有名的例子。“bad(坏)”一词在英语和波斯语中含义都完全相同,虽然在词源上这两种语言没有丝毫联系。谁企图自称发现了这种完全不相干的巧合之间的联系,他就严重违反了考证相同现象时的一条基本定律——“只有根据大量的相同事例才能得出结论”。
繁多的一致或不一致因素是由大量的特殊情况构成的,如考虑所有的因素,偶然性就会相互抵消。另一方面,若孤立地考虑每一个因素,就不能消除这些变量的影响,即使骰子被灌了铅,孤立地一掷要比整个赌博的结局更难预测。结果,一旦开始赌博,就会有各种各样的解释,这就是为什么考证越深入细节,或然性就越显得模糊不清的原因。孤立地看,在现代版的悲剧《奥瑞斯忒亚》中几乎没有一句台词出自埃斯库罗斯之手,然而就整个剧情而言,我们绝不会误认为它不是出自埃斯库罗斯之手。整体比部分更有确定性。
然而,究竟到何种程度,我们才可以理直气壮地说出“确定性”这个漂亮的词呢?很久以前,马比昂就承认,考证特许状的真伪,不可能获得“抽象的”确定性,他是完全正确的。仅仅是为了简明起见,我们有时就说证据而不说或然性。但我们现在比马比昂时代更清楚,那条惯例对我们同样适合。《君士坦丁的赠与》并非绝对不可能是真品;或者,如某些学者的奇谈怪论所云,塔西佗的《日耳曼尼亚志》也可能是伪造的。从同等的意义来说,猴子也并非绝对“不可能”在打字机上碰巧打出《君士坦丁的赠与》或《日耳曼尼亚志》来。库尔诺曾言:“所谓不可能的事情,无非是指该事发生的概率极低。”如同其他研究事实的科学一样,历史考证也只有通过测定可能性和不可能性才能发现确定性,所不同的只是它研究的问题更细致而已。
系统的考据法旨在求证人类事务,它的诞生标志着巨大的进步。对此,人们有没有足够的认识呢?这里所谓“进步”,不仅指对历史的认识,而且指整体的知识。
不久以前,人们公认历史记载中至少有3/4是事实,除非有充分的理由证明目击者或著述者在作伪。也是在不久以前,吕西安·费弗尔成功地证明,文艺复兴时期人们的思想和行为与近年来人们的思想和行为相差无几,所以,文艺复兴时期的杰作至今仍为人们津津乐道。我们不能因此而认为,冒牌的学者大可妖言惑众,芸芸众生又容易上当,我们脆弱的文明便面临堕入无知和愚蠢之深渊的危险。即便是最坚定的思想,不曾而且也无法摆脱时代的偏见。不是有人说什么下过血雨吗?哎呦,下血雨呢。如果蒙田在他心爱的古代书籍中读到无头国和力大无穷的小鱼之类怪诞的说法,就会毫不犹豫地在他严肃的论述中加以记载,其才智本来足以使这种谎言不攻自破,但他擅长驳斥流行的观念,而不善于质疑所谓经过证明的事实。正如拉伯雷神话中那位赫塞老人,他统治着人类世界和自然界,或许他对自然界的控制更甚于对人类世界。由于直接的经验,最先受到怀疑的往往是人类事件,而不是流星或生命有机体的无规律性。如果你的世界观与神迹相悖,如果你的宗教观与别种宗教宣扬的神迹相矛盾,你就会迫使自己在这些怪诞现象中努力找出某些显而易见的原因。无论是魔鬼的行为还是神教的力量,这些“因素”所属的那套观念与现代科学思想是完全格格不入的。但没人敢大胆否定这些东西。帕多瓦学派的杰出代表蓬波纳齐极力反对基督教的超自然主义。据说,国王手上涂了圣瓶里的油,一碰病人,病就能治好,而这仅仅因为他们是国王。对此,蓬波纳齐根本就不信,然而,他并不怀疑治愈这件事本身,而是从遗传生理特征来解释该现象,这样一来,神圣而辉煌的特权变成了能治病的王室唾沫。
以往几百年来,人们曾对自然界许多虚幻的奇迹坚信不疑,今天,我们已能澄清这些看法。这应归功于一种日渐成熟的观念,即永恒不变的规律在支配自然秩序。
然而,若非对人类自身做耐心的实验并提出证明,就不可能彻底否定与之相悖的现象,这个观念也不可能牢牢地站住脚。我们已能揭示并解释证明的不完善之处,并有权提出质疑,因为我们比前辈更明白,应当在何时以及为什么提出质疑。正是通过这种方法,科学成功地抛弃了许多压在人们身上的荒谬问题的重负。
但是,在这里,与在其他地方一样,纯粹的知识并不和行为相脱离。
理查德·西蒙是考据学的开山祖之一,他不仅给我们下诸多有关注释学方面的有益教诲,还以其敏锐的思想挽救了一批头脑简单的人,他们正被愚蠢的巫术所控告和迫害。这绝非偶然的巧合,因为两者都需要思维的训练,同样的工具适用于两者的需求。办案总要根据别人的报告,法律诉讼对评估这些报告是否正确的兴趣绝不亚于纯学术的研究,它所运用的方法与学术考证也没有多大差别。事实上,学术界先走了一步,在有效地运用质疑问难方法的方面,法律界慢吞吞地跟在波朗德派和本笃会后面亦步亦趋。只是在人们对混乱的历史记载进行理性考证了很久之后,心理学家才开始想到以人为科学的对象而进行观察和诱导。当今之世,弄虚作假、谎言惑众之事盛行不衰,在学校的课程中,居然没有考据学的一席之地,这实在可耻。在学术研究的领域,考据学已不再是一门无足轻重的辅助学科,它有着广阔的前途,借助于考据水平的精益求精,历史学将自豪地为人类开辟一条追求真理和正义的崭新大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