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德殿行走
清朝定制:皇子六歲入學。讀書之處名為上書房,位於乾清宮左前方,與右前方的南書房,遙遙相對。
咸豐十一年,大阿哥也就是後來的穆宗六歲,到了入學的年齡。前一年文宗即為大阿哥擇師,命大學士彭蘊章等,在翰林中選人品素優,年在四十上下者奏聞。結果河南學政李鴻藻中選。他是直隸高陽人,字蘭蓀,咸豐二年的翰林。奉召抵京時,文宗已北走熱河。十一年二月轉赴行在,四月初七開始,為大阿哥授讀。
下一年──同治元年,二月初二上諭,派祁寯藻、翁心存、倭仁、李鴻藻入直弘德殿,為皇帝師傅。祁寯藻是已退歸林下的大學士,特詔復起,與翁心存都逾古稀之年;倭仁字艮峰,蒙古人,先世駐防河南開封,有名的理學家,時官工部尚書,年紀亦已六十以上。七歲的穆宗對這三位鬚眉皆白、道貌儼然的師傅,常懷畏懼敬遠之心,因而獨與四十三歲的「李師傅」親近。
翁心存歿後,至同治四年二月,始命翰林檢討徐桐在弘德殿行走,補足師傅四位之數。徐桐字蔭軒,正藍旗漢軍,道光三十年翰林,亦以講理學起家,但人品不醇,性情偏執,學問亦有限,為十歲的小皇帝授讀,學問還無關宏旨,那種偏執的性情,卻讓小皇帝常起反感。因此在弘德殿,仍是李鴻藻獨撐全局的場面。
這年十一月,李鴻藻有難以兼顧之勢了。事起於軍機大臣禮部尚書李棠階出缺。當時號稱「同治」,所以軍機處除恭王領班,及寶鋆、文祥兩滿人以外,漢軍機大臣,籍貫上一南一北,南是江蘇籍的曹毓瑛,北為河南籍的李棠階。李棠階出缺,必須就北方人中挑選遞補,兩宮太后看中了李鸿藻。
李鴻藻之中選,除了他本身的條件之外,當然也還有酬庸並鼓勵他更盡心啟沃的作用在內。因為如此,李鴻藻怕入直軍機,便不能兼顧弘德殿,反違兩宮的本意,所以奏請收成命;而奉懿旨「毋許固辭」,那就只有覓幫手代替之一途了。
這個幫手便是翁同龢。翁同龢在這年三月服滿起復,授職詹事府右春坊右贊善,同年六月升右中允;至是由李鴻藻的密保,以原銜在「弘德殿行走」。
清朝一向注重皇子教育,冲齡嗣君典學,更是一件有關國本的大事。更有一種情況,能令人戒慎恐懼,不敢所忽者,是愛新覺羅皇朝的帝系,已成單傳,如不能將小皇帝教成一個守成之主,就會像明武宗那樣,引起宗藩的覬覦之心,叛亂雖不可能,廢立卻不可不慮。因此,開弘德殿一事,鄭重異常。
當時除了特派「老成端謹、學問優良」的兩宰輔、一尚書會同李鴻藻教漢文以外,並派滿洲大臣三員,充教清語的「諳達」。同時還有督課的親貴,最初「老五太爺」惠親王,「輩分最尊、品行端正、著在弘德殿常川照料,專司督責」。惠王薨後,這一差使由醇王擔任。
此外尚有「伴讀」之制,選取與穆宗年齡相近的親貴子弟伴讀,一則得切磋之益,再則便於師傅「指桑罵槐」,間接訓責小皇帝。曾作穆宗同學者,先有惠王之子,穆宗堂叔奕詳、奕詢……後有恭王長子,穆宗堂兄載澂。
這是「人」的方面的部署;「事」的方面的規畫,則有章程十五條,規定每日入學時刻,功課先後,教學原則等等。穆宗性情外向,心氣浮動,學習情緒很不穩定,大致有李鴻藻在就比較順利,其次則翁同龢,亦能使小皇帝就範。穆宗初期典學的情況,由翁同龢日記中,可以想見,如同治五年二月所記:
十七日:上讀無倦容,無嬉戲,為今年第一日。
廿一日:卯正上至,讀四刻接讀滿書,辰正還宮。巳初至,午正二刻畢。
廿五日:卯正上至。是日多戲言,龢與諸公切諫,讀尚勤。未初二刻退。
照規定,正月初六開學;燈節休學四天,其餘日子照常入學,而學習情緒直至二月十七日始能正常。宮中過年,繁華熱鬧,非民間所能想像。十一歲的小皇帝,久久不能收心,自可理解。
卯正為上午六時,讀至八時(辰正)或七時半(辰初二刻)還宮,至九時許(巳初)復回書房,其間約一個半小時休息,除進早膳外,常有一項重要任務,即是「召見」。兩宮問政,小皇帝並不參預,而召見大臣或放差缺官員「引見」,則須出席,因為識人是用人之始。
第一次到書房為「早功課」;二次復到書房為「整功課」。如有祭典之類須小皇帝親臨行禮時,則無「早功課」。翁同龢日記中,每以「膳前」、「膳後」作為第一次、第二次到書房的區分。
至於稽查功課,除惠王、醇王常川在弘德殿照料督責外,恭王亦不時到書房考查。兩宮太后則以內外之別,從不到書房,欲向師傅查問小皇帝的功課,有兩種辦法:一是在養心殿召見;再是借師傅進講「治平寶鑑」的機會,順便查問。
兼作太后師
所謂「治平寶鑑」,是南書房及上書房翰林張之萬(道光二十七年丁未狀元,南皮)許彭壽(丁未會元,杭州);及咸豐二年壬子三鼎甲寧波章鋆、常熟楊泗孫、蘇州潘祖蔭等,為兩宮太后特編的「教科書」,採擇「歷代帝王政治及前史垂簾事蹟,其可為法戒者,據史直書,簡明註釋」,賜名「治平寶鑑」。並派兩榜出身、語言清朗的大員及詞臣六人,在簾前進講。翁同龢在弘德殿行走後,亦被派此差。如同治五年三月十三日記:
是日進講明太祖詔百官迎養父母者,官給舟車一節,皇太后問洪武為政,尚寬尚猛?及當時大臣為誰?具對畢;又問書齋功課,以十日來無戲言,而精神多倦對。兩宮並云:皇帝起甚早,往往呼醒猶睡,天氣漸長,其倦宜也。因對言,精神固宜聚,亦視機括如何?每遇讀書窒滯時,或寫字,或下坐,以舒展其氣,機括動而讀亦順利矣。
翁同龢懂得調劑之道,比倭仁的道貌儼然、徐桐的疾言厲色,自然高明得多。因此,當李鴻藻丁憂堅請守制時,翁同龢便成了他的替手。
原來李鴻藻的生母與嬸母兩姚太夫人,是同胞姊妹,其叔早逝無子,以李鴻藻為嗣,嬸母成為嗣母,病歿於同治五年七月初四。
當姚太夫人病危時,兩宮太后及恭王等即大為緊張,預料要讓李鴻藻奪情,必得大費一番口舌。同時兩宮亦不斷聽人說起,倭仁的教法不佳,想乘此機會作一番整頓,所以在七月初三傳諭,自七月初七起書房暫停,過了七月十二日慈安太后三旬的萬壽後,再定復課日期。
七月初六,兩宮在養心殿由醇王帶領倭仁、徐桐、翁同龢三師傅進見。太后先表示,書房功課溫熟書、上生書,以及背誦等等,應該三師傅輪替更替。又說倭仁年紀大了,可以稍為節省精力。因為倭仁負責最重要的上生書的功課,陳義過高,非小皇帝所能理解,所以有此諷示。
其次談到李鴻藻丁憂,兩宮太后打算照旗人的規矩,穿孝百日,仍在書房當差。非禮勿動的倭仁立即回奏:父母之喪三年,穿孝百日,奪情當差,於禮不合。問到徐、翁二人,少不得亦要遵循正論。話不投機,兩宮太后只好不談了。
第二天上午,由恭王召集會議,軍機全班及三師傅外,另有醇王。恭王帶來兩件雍正朝朱軾、乾隆朝于敏中奪情視事的上諭,並傳懿旨:「留李鴻藻實有不得已的苦衷,弘德殿各位師傅公同商的一個妥當辦法。」
於是倭仁訥訥然說理,大致是發揮李鴻藻原摺中,「樞要之地,網紀攸關,輔導聖學,尤貴志行完粹之人,若自蹈愆尤,則進講獻納之際,何以置辭」的道理。那知話未說完,軍機大臣戶部尚書寶鋆,已經不耐煩了。
他說:「明朝迂腐方嚴之習,不切實際,料想諸公必不出此。今日之事,不在理不理,在諸公願不願。」
倭仁等人愕然。寶鋆竟是不願講理了,再要講理,便成「迂腐方嚴,不切實際」。這番強詞奪理,要駁他也還不易。
就這躊躇沉默的片刻。寶鋆故意當作大家已默認了,匆匆起身說道:「諸公皆無異議,覆奏吧!」
但是,即令倭、徐、翁三師傅同意了,亦歸無用,因為奪情是李鴻藻的事,他人何能作主?而李鴻藻則已下定決心,即令課以抗旨之罪,亦不願奪情。這也難怪他,康熙三十三年四月,李光地提督直隸學政時丁憂,特詔在任守制,李光地上疏請給假治喪,自道「往返九月,於本年十二月抵任,並日夜之力,歲科兩試,可以看閱周詳,報竣無誤」。言官交章論劾,他的福建同鄉,由三河知縣「行取」為給事中的彭鵬,連上兩疏,謂李光地「以三年之通喪,請為九月之給假,於禮則悖,於情則乖,於詞則不順」,接論有「十不可留」,請罰其不許赴任,不許回籍,「在京守制,離任終喪」,以為道學敗露之恥。旨下竟如所請。李光地直至二十年後,始得回籍葬母。
清朝大臣奪情者,除李光地以外,還有朱軾、蔣廷錫、于敏中、孫嘉淦、梁詩正、王杰、以及後來的李鴻章。但奪情服官,甚麼職務都可以擔任,唯獨不能負教化之責,因為不能為父母服三年之喪,本身即成不孝,又何以教忠、教孝?而況帝師之任,更異尋常;更何況李鴻藻亦是講理學的人。只要他一鬆口,願服孝百日後,回弘德殿當差,必然會遇到群起而攻的險局,遭致身敗名裂的奇禍。
因此,雖有前後兩道情詞宛轉的懿旨,而李鴻藻不為所動。第二次覆奏一上,兩宮太后頗為不悅,特旨召見三師傅,與軍機大臣展開「御前辯論」。
召見地點在養心殿東暖閣,御座西向,北面師傅,南面軍機,雁行列跪,面半斜向上。這種召見的方式,是非常特殊的。
首先由慈禧太后發話,一開始即是困擾的語氣:「何以還有這一個摺子?」她以為不但兩次上諭已經說得很明白,而且據寶鋆等人覆奏,三師傅都無異議,則李鴻藻何以還有第二次陳情的摺子。
慈禧又問:「莫非大家不體諒上頭的苦衷,還是別有意見?」接著開導:「如果一味拘禮,事就難辦了。」而且以垂簾作譬,強調從權。
恭王與寶鋆相繼發言,恭王指責倭仁等「不體聖懷,前後兩議。」這是寶鋆的誤會,三師傅根本沒有同意李鴻藻奪情的表示,談不到「兩議」。這一點倭仁當然要辯,但他拙於口才,說了半天,辭不達意。
寶鋆始終未曾理會到講理學的人,對奪情一事認為「貪位忘親」,罪莫大焉,以為李鴻藻本不是不可商量的,只是倭仁等人唱高調,以致造成僵局。他說:「這種事全靠局中人疏通勸導,如果反唇相譏,豈非叫人難受?」
往復辯論,成一面倒之勢,但並無結果,亦不可能有結果。一句話,三師傅不能為李鴻藻作主。散出來以後,醇王悻悻之態,現於詞色。他的想法是弘德殿歸他照料,三師傅如有意見應該先跟他商量才是。
是非之地
弘德殿是個是非之地。是非之多,由於各有一股不平之氣,形成了矛盾。首先是滿漢之間的不平等待遇──滿洲人一向輕師,稱之為「教書匠」。但在宮中,自康熙朝開始,尊崇朱子理學,稱之為「聖學」。康熙二十三年南巡回鑾,駕臨曲阜,躬謁孔廟,行三跪九叩的三獻禮,為曠代所無。因而宮中上書房授讀漢書的翰林,稱為師傅。雍正朝更明定皇子入學禮節,師傅受揖,坐而授書。
教清文的滿洲大臣,就大不相同了。稱呼是滿洲話,先叫「俺答」是音譯,乾隆朝改譯為「諳達」。授讀時沒有座位,也就是學生坐受而諳達立授。
這明顯的歧視,每使得滿洲大臣,憤不能平,因此而求外放,以期擺脫此一差使者,是恆有之事。加以醇王偏袒滿人,但亦無法更改成例,使諳達與師傅平等,惟有在言語間杯葛師傅,為諳達舒氣,這樣於事無補,反加深了矛盾,常有糾紛出現,影響小皇帝的學習情緒。
其次是三師傅之間,亦未能和衷共濟。徐桐對倭仁不滿,每見於詞色;翁同龢對倭執後輩之禮,凡事受教,但非心悅誠服。又次,是外在的其他衝擊,影響了師傅的情緒,連帶波及小皇帝,尤以倭仁為甚。
同治六年春天,首次爆發了新舊之爭。新派以恭王為領袖,助之者寶鋆、文祥及形似「坐辦」或「提調」,本缺為兵部尚書的總理大臣董恂。舊派則奉倭仁為盟主。同治九年冬天,恭王因上海、福州先後設立機器製造局及造船廠,須造就高級技術人材,應從知識分子中選拔訓練,因而奏請於同文館內添設分館,招考優秀舉人入學肄習天文、算學,奏摺中有辟疑之語:「匠人習其事,儒者明其理,理明而用宏焉。今日之學,學其理也,乃儒者格物致知之事,並非強學士大夫以親執藝事。」原已說得很清楚,無奈舊派不是這麼想。
當時有一副諧聯,攻擊其事:「鬼計本多端,使小朝廷設同文之館;軍機無遠略,誘佳子弟拜異類為師。」此「鬼」者「洋鬼子」,亦即「異類」。設同文館時,僅由軍機處奏請欽定,並未交內閣及六部九卿公議,故謂之為「小朝廷」。這副諧聯只強調從洋人習天算之非是,其實真正的原因是,怕將四民之首的「士」貶為第三等的「工」。原奏章程六條之外,又以「翰林院編修、檢討、庶吉士等官,學問索優,差使較簡,若令學習此項天文算學,程功必易。又進士出身之五品以下京外官、舉人、五項貢生,事同一律,應請一併推廣招考」,則不僅招致反感,且以近乎公憤。翰林院儲才出宰相之地;五品以下京官則包括部員及「中行評博」在內;外官則包括同知、州縣在內,都是負實際行政責任的中堅分子,竟使之習工匠之所事,何能甘心?
因此,朝士都是慫恿倭仁發難,駁恭王之議說:「竊聞立國之道,尚禮義不尚權謀,根本之圖在人心不在技藝,今求之一藝之末,而又奉夷人為師,無論夷人詭譎,未必傳其精巧,即使教者誠教,所成就者不過術數之士,古今未聞有恃術數而能起衰弱者也。天下之大,不患無才,如以天文算學必須講求,博采旁求,必有精其術者,何必夷人?何須師事夷人?」
此奏一見「宮門鈔」。爭相走告,傳誦一時。恭王的辦法,本嫌操之過急,皆在觀望之中;此奏一傳,相率裹足。恭王、寶鋆等人,大為光火,復又記起李鴻藻奪情之事,誤會倭仁作梗,新恨舊怨交集,決定採取「拖人落水」的策略。
在此以前,先有一道上諭,倭仁既奏,「天文算學,博采旁求,必有精其術者,可即酌保數員,另行擇地設館,由倭仁督飭講求。」已是有意作難。倭仁只好覆奏:「意中並無其人,不敢妄保。」
過了兩天,忽然降旨:「大學士倭仁著在總理各國事務衙門行走。」倭仁跟翁同龢商量,懇請收回成命,當然不准。找恭王去交涉,話不投機,幾至拂衣而起。
於是倭仁奏請「面對」,想求兩宮體諒他的處境,也就是保全他一生做學問,嚴夷夏之辨的立場。他的詞令如何敵得過恭王,在兩宮簾前,恭王拿話擠他,大致是為人臣者,苟利於國,赴湯蹈火,在所不辭;如果只是為了保全一己的聲名,不顧國家,此豈是講道學的本意?倭仁無辭以對,只好受命;而內心鬱抑難伸,授讀時竟至失態。翁同龢同治六年三月廿五日記:
是日倭相請面對,即日召見,恭邸帶起,以語擠之,倭相無辭,遂受命而出。倭相授書時,有感於中,潸焉出涕,而上不知也,駭愕不怡良久。
倭仁實在不宜於當師傅,既不擅於言辭,又深入而不能淺出。小皇帝上他的課,感覺中是在受罪。如因事不能入值,由翁同龢代課,則每每一切順利。這種情形,為兩宮及恭王所深知,但卻無法改革。當倭仁一再請開缺,上諭一再給假,至第三次再請開缺時,有旨:「倭仁不必給假,一俟氣體可支,即以大學士在弘德殿行走,其餘一切差使,均著毋庸管理。」留弘德殿的差使,實際上是顧全倭仁的面子,如果一切差使都撤,則與開缺無異。然而這一來,卻又耽誤了小皇帝的功課。
倭仁是七月初銷假的,仍舊上生書,並講孟子。這年夏天亢旱,七月裏的「秋老虎」更厲害,讀書的情況本不甚好;倭仁一回弘德殿,更見艱澀,而且極不願聰倭仁講孟子,因為一講便是一頓教訓,即使不是明指,在小皇帝聽來,處處都是在說他,自然大起反感。加以徐桐常常會「大動聲色」,使得小皇帝視書房為畏途。翁同龢八月初三記:
內監傳懿旨:功課不得減,如不完,攜內再讀。滿書不能認字,尤切責。
「滿書」獨立的符號稱為「字頭」,切「字頭」而成音,即為口語,如「字頭」亦不識,則一切無從讀起,是故「切責」。初六又記:
是日醇邸召見,至書房傳懿旨,命上勤讀。屏予等出,跪奏良久。
其實,小皇帝之不肯用功,兩宮特別是生母慈禧太后要負很大的責任。小皇帝的資質,並非不佳。陳寅恪在清華大學,曾以「對對子」測驗學生的程度,以此作標準而論,穆宗在十一歲時便已及格了。「對對子」是從兩言開始,第一次師傅說「敬天」,應聲而曰「法祖」。本來「敬天法祖」為愛新覺羅皇朝的家訓,已成為成語,猶不足為奇,但三言以「大寶箴」對「中興頌」;四言以「寒山紅葉」對「秋圃黃花」;「細柳屯兵」對「長楊校獵」,不僅平仄相協、字面工整,且知時序及用典,十一歲的小學生有此成績,實在是難能可貴。至於待人接物,知道翁同書是翰林;對翁同龢稱其父,只道姓不提名,禮節上頗知分寸,求諸尋常小學生,亦不可得。
談到慈禧要負的責任,即在「家庭教育」有問題,而本身的好尚,又影響了家庭教育。自洪楊平後,慈禧漸習於逸樂。同治六年正月,巡幸諸王府,張宴設樂,每至傍晚方始回宮,因言路頗有諫勸,慈禧改在宮內演戲,一月兩次,每逢朔望,在「西六宮」北面的漱芳齋開鑼,除「昇平署」太監所演的崑曲以外,亦傳民間名伶演出皮黃。先只是臨時性的徵召,到了光緒九年,始正式有「內廷供奉」的名目。
漱芳齋演戲,大致是在兩宮召見臣工已畢的巳末午初。因此,逢到初一、十五,小皇帝「讀必爽利」,為的是早早趕完了功課,漱芳齋頗有樂事。但到第二天,亦即是初二、十六,讀書的情形,壞的日子多,好的日子少,原因亦就在前一天過於興奮疲勞,至次日精神尚未恢復。
文宗精於音律,慈禧亦好戲劇,穆宗受父母的遺傳,而且少年必喜熱鬧,所以漱芳齋一月兩回演戲,在他是夢寐以求的大事。這方面所予穆宗的影響,至為重大,即以彼時而言,與小皇帝作遊伴的小太監,在御花園「練功」「翻跟斗」而摔死者,就有不少。
其次是慈禧太后的督責過嚴,一味呵斥而缺少鼓勵,這情況就跟在書房中由倭仁、徐桐授讀一樣;與李鴻藻、翁同龢教導時,感受完全不同。慈禧亦不大理會穆宗做「皇帝」的工作負擔,有時傳懿旨減少功課,多半是出於慈安太后的面諭。在宮中,小皇帝樂於親近嫡母;畏見生母,亦正如在書房親李、翁,畏倭、徐,原因都是顯而易見的。但慈禧昧於此,以致母子之間造成極大的悲劇。
回籍守制
同治十年臘月,翁同龢喪母。開歲正月十一,恭王親臨致祭,說書房正在吃緊之際,意中希望翁同龢能留下來;結果是失望了。有李鴻藻的前例在,料知留不住,准他回籍守制;至十三年六月回京,「睽隔天顏」兩年有半。
在此兩年半之中,宮廷發生了兩件大事。一件是穆宗大婚及親政,皇后阿魯特氏,為蒙古狀元崇綺之女。同治初年,八旗淑媛,推阿魯特氏第一,德才俱備,都以為中宮之選,非此莫屬。十一年九月十五,果然乘鳳輿自大清門中道入宮。
阿魯特之得立為皇后,固由穆宗親自選定,但實由慈安太后一手所促成。穆宗自十二、三歲以後,親近東朝的傾向,日益明顯;同樣地,慈禧與慈安對立的態勢,亦日益分明,而以立后一事為涇渭判然的跡象。
另一件是重修圓明園之議。早在同治七年秋天,東捻、西捻相繼肅清以後,內務府人員便認為國泰民安,是兩宮太后蕩平大亂,應該享福的時候了,於是指使一名守庫的微員貴祥,策動滿洲御史德泰,奏請按戶畝鱗次收捐的辦法,修復園廷。諸王大臣,以及言官朝士,皆以為侈端將起,極力反對。結果是德泰及貴祥均獲嚴譴。
同治十二年春天,以「大婚」、「親政」兩大典告成;慈禧太后四旬萬壽,內務府復又發動修園之議。這回出面的就不是貴祥那種不足道哉的「微末之員」,而是內務府兩名當家的司官,文錫、貴寶。文錫是「堂郎中」,等於內務府的「坐辦」。
文錫、貴寶何以又步德泰、貴祥的後塵,原因有二:第一,朝中最耿直的幾位「道學先生」或已離朝,如吳廷棟;或已下世,如倭仁,阻力大減。其次,最重要的是,文錫等人已透過種種關係,說動了已經親政的穆宗。
穆宗與生母慈禧太后,意見相左之處甚多,只有這一件事,母子同心。自十二年春天開始籌畫,至九月二十八日,頒發親筆硃諭,道言兩宮垂簾十一年,「倍極勤勞」,「遂致海宇昇平之盛世」。次謂園明園本為祖宗臨幸駐蹕聽政之地,縱言御極以來,未奉兩宮太后在園居住,「於心實有未安,日以復回舊制為念」,但目前庫款支絀,如果照舊修理,誠恐部款不敷,所以「再四思維,惟有將安佑宮供奉列聖聖容之所,及兩宮皇太后所居之殿,並朕駐蹕聽政之處,擇要興修,其餘遊觀之所,概不修復。」
這道上諭的遣詞用字,雖不算太好,但也還不是十八歲的皇帝所能寫得出來的,硃諭只不過照錄草稿,是很顯然的事。然則草稿又出於何人手筆?有人說是王慶祺。
王慶祺字景琦,京東寶坻人,咸豐十年翰林。相傳穆宗因慈禧干預其房幃之事,憤而獨宿於乾清宮,太監導之微服冶遊,一日小飲於前門外宣德樓飯館,聽見隔室有人在「吊嗓子」,字正腔圓,頗為動聽,一曲既罷,穆宗排闥直入,說「你唱得很好,能不能再來一段?」京師飯館規矩,單間一放下門簾,其內即成禁地,擅自闖入,大干禁忌,必起糾紛。但穆宗氣度高華,服飾華麗,足以令人懾服,居然如言照辦。
此人就是王慶祺。唱到一半,發現門外有兩名玄服少年在等待,神態極其恭謹,恍然大悟,傳說皇帝常有微行之事,此刻讓他遇到了。
唱完通姓氏,王慶祺剛說了職銜姓名,聽得門外車馬喧鬧,傳言恭王來了。恭王在王慶祺是認識的,不過此時亦只好裝作不知。但見恭王與穆宗耳語,穆宗面色怏怏,下樓登車,恭王親自為之跨轅,疾馳而去。這一下,可以確證所遇者為穆宗。未幾,有命王慶祺在弘德殿行走之旨。同時受恩命者有山東歷城張英麟(字振卿,同治四年翰林)王慶祺在宣德樓遇穆宗時,操琴者即為張英麟。入值未幾,不滿王慶祺之所為,告終養而歸,後來復起,官至左都御史。
王慶祺在弘德殿所為何事,為張英麟所薄?且引親眼目睹的證人翁同龢之所記,如十三年九月十二日:
午初三刻上至,臣與王慶祺偕入,而令臣下取詩本。既而命臣作「菊影」七律一首,上作「青山紅樹」七律一首,四刻畢。余與王君同賦詩寫進,有頃將上本改作寫畢,遂散。
定例:凡此「取詩本」之瑣屑細事,例由同值資格最淺者擔任,所以在軍機上「學習行走」的大臣,俗稱「打簾子軍機」,因同列出入,照例由其執服勞之役。王慶祺資歷淺於翁同龢甚多,取皇帝詩本,應命王慶祺而命翁同龢者,借故遣開,以便與王慶祺密語或有所授受。王慶祺以春冊進呈為實有其事,此所以為張英麟所鄙視。
至於王慶祺之得寵,只看保南書房翰林,「口敕」翁同龢與寶鋆、王慶祺商酌這一點,即可想像得之。
不過王慶祺之罪,僅止於「進春方、獻春冊」;導帝微行,則由太監,機會甚多,而機會之造成,慈禧太后固須負責,即恭王亦不得辭其咎。
原來當初頒修園的上諭時,關於經費部分,有「著王公以下京外大小官員,量力報效捐修,著總管內務府大臣於收捐後,隨時請獎,並著該大臣等核實辦理,庶可上娛兩宮皇太后之聖心,下可盡朕之微忱」。既以頤養兩宮為名,復令臣下捐輸,則反對修園,即有吝於捐輸之嫌,故恭王於旨下次日,領先報效工銀二萬兩。在恭王之意,工費估計,非銀千萬兩不可,豈能靠捐輸成事?不過先虛與委蛇,俟適當時機,再設法讓皇帝知難而退。那知一發難止,且有慈禧太后介入,親自召見內務府大臣垂詢其事,並曾手繪圖樣,形成不可收拾之勢。
「圓明園李監督」
大規模的奏諫,姶於翁同龢回京以後的七月,李光昭「報效木植」案爆發以後。李光昭是廣東客家人,寄居湖北漢陽,是個販賣木材茶葉的小商人,自稱曾經在安徽報捐知府。同治十二年冬天進京勾結貴寶等人,具呈內務府:「情願將數十年商販各省,購留各種巨木,價值十數萬金,砍伐運京,報效上用,不敢邀恩,並請派員同運,沿途關卡,免稅放行,頒發字樣,雕刻關防,以便報運。」內務府大臣公議,頒發關防,政體攸關不可行;但報效木材,准其報明地方官,點明根數,報請督撫給照,免稅放行。硃批:「依議」。不經軍機,便算照准了。
這李光昭是個無賴,在湖北並有被控未結之案。及至奉旨准許報效木材,立即大肆招搖。鄂督李瀚章、川督吳棠均有密摺揭發其人其事,但李光昭膽大妄為如故,最荒唐的一件事是,在香港以「圓明園李監督代大清皇帝與洋商立約」,購買木料,並具呈內務府,說山中巨木,非一兩年不能出山,恐誤園工之用,特為親自航海,購運洋木,價值三十萬兩,陸續將抵大沽口,請奏明派員點收。
其時貴寶等已經發覺李光昭的行逕,大成問題,為了卸責起見,不肯派人驗收,「請飭下直督就近派員,按該員所稟根件數目,驗收造冊,咨送內務府;一面由該督迅速設法運赴圖明園工程處查收。」
七月初三,直隸總督李鴻章奏報真相:李光昭在福州由旗昌洋行經手,買法商木材三船,總值五萬餘銀圓,言明到津付價,提貨遲延,每日加船價五十元。李光昭付過定洋十元,所欠尚多,不但不能提貨,且旗昌與法商分別提出控告,美、法兩國領事,正向津海關道交涉中,法領事且請拘留李光昭,勿令逃走。
奏入,穆宗震怒,交李鴻章嚴行審究;同時註銷「李光昭報效木植」案。八月十六日李鴻章覆奏,將勾結內務府的情形抖了出來,李光昭是由內務府候補筆帖式成麟的關係,認識了署理堂郎中貴寶,「伊思若到四川等省進山伐木,用工本銀三千兩,可報效值銀一萬兩。旋向貴寶說願報效十萬兩銀木植,分十年呈交。經貴寶帶見堂官,允令呈請核辦。」
這段話中,李鴻章不願得罪內務府,內幕還是有所保留的。李光昭之自願報效,最大的目的是借此獲得免稅的優遇,挾帶走私,三千兩銀子的木材,可售一萬,利潤兩倍有餘;而報效三十萬兩實際上僅費九萬銀子。至於貴寶之支持其事,當然亦不僅是為了園工,暗中還有合夥走私圖利的密約。
李光昭出京時,成麟偕行,至湖北一打聽,方知入山伐木,非三年不能出山,工本太重,於是改計至香港購洋木。李光昭原意是想找個人來墊本錢,結果事與願違。而成麟急於想辦好這個差使補缺,表示貨到天津,他可以向親戚借了錢來付貨價。於是一面由成麟攜帶木樣回京,呈報內務府;一面由李光昭改至福州購貨。及至貨到天津,成麟未借到錢,無法提貨,致起糾紛。李鴻章追出原訂洋文合同,「內有圓明園李監督代大清皇帝與洋商立約」字樣。
在覆奏中,李鴻章定了李光昭的罪名:「該犯冒稱園工監督,到處誑騙,致洋商寫入合同,適足貽笑取侮,核與詐稱內使近臣之條相合,自應按照詐傳詔旨,及詐稱內使近臣之律問擬。兩罪皆係斬監候,照例從一科斷,李光昭一犯合依『詐傳詔旨斬監候律』,擬斬監候,秋後處決。」李光昭奉旨「嚴行審究,照例懲辦」,即為「欽命」犯,照例審明實情後,應解送刑部定罪;而逕以一省刑名長官的資格,定為死罪,並不請示可否,且不照「詐稱內使近臣律」而照「詐傳詔旨律」擬罪,亦是為了迴護內務府。
因為「詐稱內使近臣」則成麟與其同辦一事,會見洋商時,假冒身分,必然彼此抉隱,成麟即脫不得干係,歸案併辦,難免牽涉到貴寶及內務府堂官。故逕以「詐傳詔旨律」定罪,此係一人之事,不涉他人;事實上是不通的。洋商既非清朝皇帝的子民,並無遵奉詔旨的義務,即令「詐傳」,亦無作用。翁同龢後來鬪不過李鴻章,即因李鴻章一直與內務府及中官維持著良好的關係;而翁同龢不屑措意於此之故。
由於李鴻章的維護,雖經御史參劾,內務府大臣及貴寶、成麟均有「革職」的行政處分;將「交通舞弊」的情節,輕輕放過了。
萬丈波瀾的震撼
此案在京內外都引起極大的震撼。京中由恭王領銜,於七月十六日上「請皇上及時定志,用濟報危摺」,列名者共十人,恭王、惇王、醇王為尊親;僧王之子伯彥訥謨詁、恭王妹夫額駙景壽、貝勒奕劻是御前大臣,文祥、寶鋆、沈桂芬、李鴻藻為大軍機,舉朝重臣,咸萃於此。原議「樞廷、御前」及師傅同上一摺,結果師傅不列銜,主要的原因是,王慶祺根本即無進諫的資格。翁同龢日記中,於此事記得極含蓄,是他忠厚性格表現之一端。
公疏出於奕劻之手,而由李鴻藻大加潤飾,諫勸之事凡六款:「畏天命,遵祖制,慎言動,訥諫章,重庫款,勤學問。」摺上以後,怕穆宗置之不理,因而恭王又特請召見,不許;再請始允。於七月十八日召見,長達兩小時半。
據說當時的情況是如此:穆宗對此摺不是置之不理,而是根本不看。直至召見時方始拆封,閱未數行便說:「我停工如何?你們還有甚麼話說?」恭王答謂:「臣等所奏尚多,不止停工一事,容臣宣誦。」
於是將摺中所陳六事,逐條講解,反復指陳。穆宗老羞成怒,竟指著御座說:「這個位子讓你怎麼樣?」大病初愈的文祥一聽這話,仆倒在地,痛哭流涕,喘息幾絕,穆宗命太監先行扶出。
接下來是醇王,亦是且泣且諫,至微行一條,穆宗還不願承認,堅問何從傳聞?醇王指出時地,怫然語塞。最後談到園工,未能遽止;因為修園原為承太后之歡,當然不能擅作主張、說停就停,但允為轉奏。
就一般的看法,殿廷之上有此激烈的諍諫,慈禧太后必當顧全大局,頒懿旨停園工,而竟毫無反應,且穆宗於七月廿一日復去視察園工。於是又有醇王及李鴻藻等人的進諫。
醇王之諫,朝士皆知,如「越縵堂日記」云:「醇王三進見,以死要上,下停園工手詔,上益怒。」李鴻藻等人之諫,則不獨當時隱秘,且後世亦直至民國五十八年,李鴻藻年譜出版,錄有上兩宮太后摺底,方知其中委曲。摺中論理與勢當停園工之外,最後一段,透澈而切實,是真能洞悉宮廷積弊者。李鴻藻說:「在承辦諸臣,亦明知工大費多,告成無日,不過敷衍塞責,內而寺宦,外而佞人,希圖中飽,必多方畫策,極力贊成,如李光昭者,種種欺蒙,開干進之門,啟逢迎之漸,此尤不可不慎者也。」又說:「臣等以為與其徒歛眾怨,徒傷國體,於事萬難有成,不如及早停工,以安天下之人心乎?伏願皇太后明降諭旨,停止園工,則皇太后之威德,皇上之孝思,均超越千古矣。」
此「臣等」自是「樞庭、御前」。摺上留中,可知慈禧尚不願停工。同時可想而知的是,慈禧可能有一種誤解,重臣非反對修園,而是怕穆宗以視察園工為名而微行,因而必以此端相責。穆宗無可分辯,遷怒及於恭王父子,更擴及「樞庭、御前」,乃起極大風波。此為七月底之事,經過如下:
七月廿八日:穆宗召見恭王,復詢其微行一事,聞自何人?以「臣子載澂」對。載澂長於穆宗,為京中第一闊少。穆宗以恭王責子輕、責人重,更忿不能平。
七月廿九日:穆宗召軍機、御前及翁同龢。穆宗首責翁同龢,此次到京,何以無一語入告?翁同龢以此月中到書房才七日,而六日作詩論,無暇言及。因而以江南傳聞面奏,並有人心涣散之語。穆宗又詬責言官,與恭、醇兩王往復辯難,且有「離間母子,把持政事」之語。最後停園工、修三海而退。
至下午三時許,陡起萬丈波瀾,宮中發下硃諭一道:「傳諭在廷王大臣等,朕自去歲正月二十六日親政以來,每逢召對恭親王時,語言之間,諸多失儀,著加恩改為革去親王世襲罔替,降為郡王,仍在軍機大臣上行走。併載澂革去貝勒郡王銜,以示懲儆。」
此諭見諸官書所載,已有刪節,原諭數恭王罪狀,有「跋扈離間母子」,「欺朕之幼,奸弊百出,目無君上,天良何在」等語。文祥當然不奉詔,但請進見,不許;只好用軍機獨有的規制,以「奏片」申述意見,批復是:今日俱散值,明日再定。
是日尚有兩道上諭,一為硃諭,將因李光昭案革職之崇綸、明善、春佑改為革職留任;一為軍機「承旨」停園工,查勘三海地方,量加修理之「明發」。
七月三十日:召見御前及軍機,將黜革恭王父子之硃諭發下。據翁同龢日記,召見「二刻許即下」,似無爭論。孰知一波未平,又引起次日另一場大風暴。
八月初一:據翁同龢日記:「是日本四起,一軍機,一錢寶廉,一寶珣(兩人請安、請訓者也),一六部堂官及閣學。俄頃,撤錢、寶及六部起,添召軍機御前及臣龢。」特召六部堂官及閣學為所謂「大起」,乃非常之舉。據越縵堂日記,知為非常之變:
今日有硃諭,盡革惇王、恭王、醇王、伯王、景壽、奕劻、文祥、寶鋆、沈桂芬、李鴻藻十人職,謂其朋比謀為不軌,故遍召六部尚書、侍郎、左都御史、內閣學士,即將宣諭。兩宮聞之,亟止上勿下。
此為穆宗師辛酉政變之故智,打算徹底改組政府。所以激出其此種失去理智之行為的原因是,文、寶、沈、李四軍機,已商定了一種大事化小的策略,兩日三旨,停園工自然照發;崇綸等改革留之硃諭則擱置不發;黜恭王之諭,改而後發,將穆宗痛斥恭王之語,刪節為「語言之間,諸多失儀」八字。原以為恭王由「世襲罔替」的親王,降為非世襲而須降封的郡王,以及載澂革去郡王銜,則「殺人不過頭點地」,穆宗應可消氣了。
但穆宗卻是另一種想法,他倒不在乎恭王是不是親王,而是要宣布恭王的「罪狀」,讓天下臣民都知道恭王「跋扈離間母子,欺朕之幼,奸弊百出,目無君上,天良何在?」方能出得胸頭一口惡氣。結果改成因「語言之間,諸多失儀」而獲嚴譴,彷彿罪輕罰重,恭王反像是受了冤屈。而且恭王父子的處分,一遇慶典,便可恢復,這類處置,完全是哄孩子的花樣。因此,穆宗的氣不但未消,反更急劇升高;加以崇綸等革留之諭,為軍機擱置,則親筆硃諭,竟成廢紙,此可忍,孰不可忍?所謂「朋比謀為不軌」,即指此而言。
但穆宗實在是太幼稚了。此種舉動無異蚍蜉撼樹,兩宮「亟止上勿下」的情形,如翁同龢所記:
(巳正歸家)則蘇拉送信被召,急馳而入……是日本四起……添召軍機御前及臣龢;龢既未至,待良久,比入則兩宮皇太后御弘德殿宣諭諸臣,念恭親王有任事之勤,一切賞還。上侍立,亦時時跪而起奏,六刻畢。
又據吳汝綸日記,謂「見都下某官與某中丞書,言停園工之事」,其中三點與諸說有異:一謂黜恭王原諭,有「跋扈弄權,欺朕年幼,著革去一切差使,降為庶人,交宗人府嚴行管束」等語;二謂「逾日復草革醇王諭」;三謂「兩宮垂涕於上,皇上長跪於下,謂十年已來,無恭邸何以有今日,皇上少未更事,昨諭著即撤消云云。」最後一點可信;前兩點則與事實不符。
在這一場清朝開國以來所罕見的宮廷大風波中,穆宗及兩宮太后,下逮「御前、樞廷十重臣」,以及內務府堂官等等,盡皆受創。唯一的例外是翁同龢,甚至可說他是此案中唯一的受益人。
弘德殿師傅,王慶祺不論,尚有徐桐;而兩次召見,不及其人,獨有翁同龢,可知兩宮對翁,另眼相看。揆兩宮之意,穆宗之蕩檢踰閒,王慶祺固為罪魁禍首,徐桐亦不得辭其咎。因為李鴻藻在軍機時多,書房時少。翁同龢回籍守制時,曾薦林天齡以自代,林天齡本在上書房行走,為載澂的業師,說得一口「福建京腔」,常為載澂所戲侮,未幾出任江蘇學政,在弘德殿之日甚淺。惟有徐桐,負授讀之主要責任,果能循循善誘,穆宗何至入於歧途?他在弘德殿的失職,最瞭解的是李鴻藻,李之援翁即足以充分顯示對徐桐的不滿。
翁同龢得李鴻藻的援引,看他的日記是很明顯的。此數日所記,亦在在可以看出翁同龢躊躇滿志的心態,如七月廿九日於穆宗與恭醇兩王往復辯難,兩王叩頭申辯不已下記云:
臣龢進曰:「今日事須有歸宿,請聖旨先定,諸臣始得承旨。」上曰:「待十年或二十年,四海平定,庫項充裕時,園工可許再舉乎?」則皆曰:「如天之福,彼時必當興修。」遂定停園工修三海而退。
語氣中儼然以正色立朝,一言可決大計的柱石之臣自居。又八月初一日記,謂「龢既未至,待良久」。彷彿已在必不可少的重臣之列。其下又記:
(兩宮皇太后)並諭李鴻藻,傳諭臣龢,講書當切實明白,務期有益。
可知授讀的主要責任,已落在翁同龢的肩上。在翁同龢,當然亦有掌握機會以自薦之意。日記中不言,而詩中卻於不經意處流露,如「題潘伯寅萬柳堂補柳圖」第二首第一聯云:
萬事盡如栽柳法,一官難得看花時。(自注:君方左降,再入翰林。)
上句若謂「無心插柳柳成蔭」,則正見得他心中放不開;下句慰潘左官,亦以自道朝朝入值,不得如翰林之蕭閒,詞憾而有自喜之情。
「可憐天子出天花」
停園工、修三海以後的兩個月,穆宗至西苑視察工程受涼致疾。月底發疹子,十一月初二,證實為「天花之喜」。
清宮中對天花懷有莫大的恐懼,因為有一段痛苦的回憶,所以亦成為敏感的話題。順治十八年正月,世祖原已準備逃禪,在五台山出家,除了派高僧至五台山舖設道場以外,並親自為內監吳良輔祝髮,以便攜往服侍。皇位的繼承問題,亦已作成決定,將禪位於其堂兄,太祖第七子阿巴泰的第四子,安親王岳樂。不意正在摒擋行裝時,突有「天花之喜」,不半月而駕崩,此即吳梅村「清涼山讚佛詩」中,「房星竟未動,天降白玉棺。惜哉善財洞,不得誇迎鑾」所隱的本事(詳見拙作「董小宛入清宮始末詩證」。載「聯合月刊」七十一年九、十、十一月號)。世祖既崩,未照遺命迎立安親王岳樂,而由孝莊太后與其教父湯若望定策,以皇三子玄燁繼位,是為聖祖。聖祖之得立,出於湯若望的建議,最大的原因是,他已經出過天花,並無隱憂。
因此,清朝每遇慶典或外薄定期朝貢之時,必有上諭,蒙古王公未出痘者,不必來京。在清宮中,天花之所以成為「喜」者,相對地表示天花不順,可成悲劇。翁同龢日記中,記穆宗病起至崩逝的過程甚詳,大要云:
十一月初二:辰初到東華門,聞傳蟒袍補褂(按:蟒袍俗稱「花衣」,平日有大慶典時穿著),聖躬有天花之喜。余等入至內務府大臣所坐處,託案上人請安,送天喜,易花衣,以紅絹懸於當胸。辰正二刻請脈,巳初見御醫李德立、莊守和,方用涼潤之品(脈按言:天花三日,脈沉細,口渴腰痛,四日不得大便,項頸稠密,色紫滯乾豔,證屬重險云云。不思食,咽痛作嘔)。昨日治疹,申刻始定天花也。
十一月初三:脈按言:大便已通,胃口漸開,諸症皆減,惟頂陷板實(又有「攢簇」字)色帶紫滯,毒尚未清,陰分不足,故皮根未能鬆綻云云。
十一月初四日:見今日方,諸症皆退,眠膳皆安。脈案云:漸皆活潤,惟頂平尚未起凸,膚尚欠鬆耳。
十一月初五日:由於胸次氣滯停飲,用寬中化毒法。
至十一月初七,「痘閉」之險已過,「天花稠密」。初八翁同龢與軍機、御前,同見穆宗於養心殿東暖閣,會諸臣具摺,請兩宮太后權且訓政,是為第二次垂簾。初九更有進步,翁同龢記所見云:
上起坐,氣色皆盛,頭面皆灌漿飽滿,聲音有力。皇太后亦同在御榻。上首諭恭親王,言語甚多,天下事不可一日稍懈,擬求太后代閱摺報,一切摺件,俟百日之喜,余即好生辦事。並諭恭親王當敬事如一,不得蹈去年故習,語簡而厲。……上舉臂以示,顆粒極足,不勝喜躍而退。
十一月十二日,頭面手指,開始結痂,自大光明殿接「娘娘」(痘神)奉於養心殿;十四日,軍機處行文禮部,諸天眾聖皆加封號;十五日,群臣進如意,兩宮太后詣壽皇殿行禮、默告祖宗,在大清門外,又送「娘娘」上天,「典禮極隆,儀衛甚盛」。並有「恭上兩宮皇太后徽號之旨」,加封妃嬪、推恩內廷諸王公食雙俸,大賞群臣,翁同龢得花翎;王慶祺得二品頂戴。
至此,天花是不要緊了,但餘毒未清。「藥用生耆而無桂茸等品」;此外又用當歸、金銀花、連翹等,皆為清血祛毒之藥,而效用不彰,漸致腰間潰爛。
據翁同龢所記藥方,自始至終以黃耆為主藥,藥典中言此藥的功用在益氣、固表、排膿、生肌,為瘡瘍癰疽,以及痘症不起之要藥。痘症雖已無礙,而別不能不用者,李德立已看出雜有性病。至十一月廿七日外敷藥用輕粉即水銀加鹽加礬,煆煉而成,是所謂「驅黴藥」,黴者「黴瘡」,就是梅毒。
穆宗怎麼會得了梅毒呢?原因是慈禧太后跟隋文帝的獨孤皇后那樣,干預其子的房幃;穆宗賭氣獨宿於乾清宮,與小太監搞同性戀以外,復又微行宿娼。但八大胡同的「小班」、「茶室」,以及內城口袋底的高級私娼,都是「樹小房新畫不古,此人必是內務府」這類暴發戶的天下。此輩皆常有「內廷差使」,無不瞻仰過「天顏」,所以小太監不敢領了去,導帝微行之處,是廣渠門大街以南,後來京奉路所徑極偏僻之處,如黃花院等處,「造二十」的最下等娼寮,安得不染梅毒?
穆宗崩於十二月初五日落時。翁同龢奉急召入宮至養心殿記云:
有頃,惇、恭邸,寶、沈、英桂、崇綸、文錫同入,見於西暖閣,御醫李德立方奏事急,余叱之曰:「何不用回陽湯?」彼云:「不能,只得用麥參散。」余曰:「即灌可也。」太后哭不能詞。倉卒間醫稱牙關不能下矣!諸醫起立奔東暖閣,上扶坐瞑目;臣上前遽探視,彌留矣。天驚地坼,哭踊良久。時內廷王大臣有續至者,入哭而退。慘讀脤案云:「六脈俱脫,酉刻崩逝。」
穆宗以出痘引起梅毒併發症,勢成不治,固為必然,但十二月初四日的「起居單」內猶有「聲音甚亮,目光亦好」之語。初五日上午的起居單,則云「飲食稍多,苡米粥五次,藕粉老米粥略進」,脈按雖言「神氣漸衰,精神恍惚」,卻無大漸的跡象,不意午後病勢突然惡化。生變之故,傳聞異辭,一種說法是,穆宗獨召李鴻藻至病榻,皇后正在視疾,方迴身欲避時,為穆宗所阻,謂皇后為「門生媳婦」,無須引避。復問皇后,將來立嗣子,屬意何人?皇后表示,國賴長君,不願居太后之虛名,擁委裘之幼子,而貽宗社之憂。穆宗以后有此見識,深為欣慰,因與李鴻藻密議,以堂弟載澍入承大統,口授遺詔約千餘言。李鴻藻出養心殿後,戰慄無人色,請見慈禧太后,面呈遺詔草稿,慈禧以穆宗擅自處分後事,遷怒皇后,大興問罪之師,穆宗受驚而致病變。
又一說是,當皇后向穆宗泣訴,一旦駕崩,則以平日失歡於慈禧太后,將不知何以為生時,慈禧忽至,突然啟帷,捽皇后之髮,欲批其頰。皇后情急乞饒,中有「奴才是大清門抬進來的,請太后顧全奴才的面子」一語,不意更中慈禧之忌,震怒之下,命內務府「傳杖」,欲以責太監宮女之刑罰責皇后,穆宗一驚而「痘內陷」,病情突變。
此兩說,未知孰是?但繼統問題,慈禧早已有所決定,則可想而知。穆宗崩後兩小時,兩宮太后御養心殿西暖閣,召近支親貴、御前大臣、軍機大臣、內務府大臣、師傅、南書房翰林等,除文祥在病假中外,總計廿八人,由慈禧宣諭問:「此後垂簾如何?」恭王回奏:「宗社為重,請擇賢而立,然後懇乞垂簾。」慈禧表示:「文宗只得一子,今遭此變,如果承嗣年長者,實在不願;要年幼者方可教育,現在一言而定,永無更改。我姊妹兩人,心意相同,醇親王長子載湉,繼承皇位。」
當時醇親王奕譞,大受刺激,碰頭痛哭,竟致昏迷,扶掖不起,形同癱瘓。在穆宗勢成不起時,近支親貴中,當然私下議論過孰可入承大統,如為穆宗立嗣,則宣宗長孫貝勒載治之子溥倫當立,但載治原為高宗第三子永璋之後,所以溥倫實非宣宗嫡裔;而且慈禧亦根本不願為祖宗立嗣,因為這一來兩宮變成太皇太后,而穆宗皇后為太后;既通翰墨,復又淑德久聞,自具垂簾資格,此為慈禧必不願見之事。
皇位的繼承,不外兩種方式,若非父死子繼,就是兄終弟及。慈禧如果仍舊想垂簾聽政,自須採用第二種方式。即為文宗嗣立一子,作為穆宗之弟,因而繼位,其優先順序首為惇王之子,次為恭王之子,復次始為醇王之子。醇王福晉為慈禧胞妹,如慈禧有越次以其妹之子繼嗣文宗之意,則事先當有口風,而竟無有,真為意外之意外,予人之刺激殊深。由醇王的痛哭昏迷,去分析他的心理狀態,先驚惶,後恐懼,驟為天子之父,恐懼不勝是正常的心態。
此時還有一個心懷恐懼,有大禍臨頭之感的人,就是王慶祺。果然,隔不了幾天,湖廣道監察御史陳彝,上疏痛劾。在此以前,京師已盛傳一副諧聯:「弘德殿,宣德樓,德業無疆,且喜詞人工詞曲;進春方,獻春冊,春光有限,可憐天子出天花。」奏疏中自不能公然敘穆宗失德,因而別摭王慶祺的劣跡,說同治九年,王慶祺之父王祖培,典試廣東,在江西病歿,王慶祺奔喪至贛州,原應扶柩回籍貫;那知他居然遠赴廣東,以父喪為名去打秋風。當時督撫皆有所贈,但同時亦提出告誡,此舉非禮所有,千萬勿出門拜客,以免遭受物議。
同治十二年,王慶祺放了河南鄉試的考官,闈後居然微服冶遊,此事在開封知道的人很多。舉此兩端,其人品可知。
陳彝接下來又說:「至於街談巷議,無據之詞,未敢瀆陳,要亦其素行不孚之明驗。」措詞含蓄得體。結果王慶祺「即行革職,永不敘用」。
此外,總管太監張得喜等三人,以「遇事招搖,營私舞弊」的罪名,革職發往黑龍江給官兵為奴,特別指明「遇赦不赦」,此即導穆宗微行的罪魁禍首。至於內務府大臣貴寶、文錫亦均革職,雖說罪有應得,但處分於此時,卻近似無妄之災。
宮中的悲痛,尚不止於穆宗崩逝一端,文宗所寵的麗妃生一女,宮中號為「大公主」,產後天花,歿於除夕。病中恍惚,時有囈語,說是文宗特召,與先皇同行。文宗一子一女,同年同月,同因天花不治,愛新覺羅皇朝嫡系血胤,至此而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