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江相國

當沈桂芬與李鴻藻對峙期間,翁同龢大致保持中立的態度,他始終走的是「樸園路線」,與沈桂芬之日漸接近,是因為沈桂芬簾眷日隆,經常有兩宮對於書房功課的意見,轉告翁同龢之故。

不過,當沈桂芬掌權時,翁同龢雖無明顯傾向南派之跡,而沈桂芬的作風,對翁同龢的影響很大。沈桂芬的作風,在吳觀禮的詩篇中,有很生動的刻畫。吳觀禮字子儁,號圭庵,杭州人;先以部員入左宗棠西征幕府,賓主頗相得;同治十年會試得售,殿試二甲第二十四名,與張佩綸同榜,同入翰林為講官,對朝中大老,每託譎諫於詞章,其「冢婦篇」云:

門旅本寒素,質陋長善愁,託身適貴族,甲第連朱樓。先後眾娣姒,什百親疏儔,冢婦主中饋,明慧稱才優;威姑有喜怒,一意承溫柔。溫柔豈不懿,所願無諐尤,任勞先任怨,匪但心休休,馨腥久相習,早辨薰與蕕,況今家多難,舊業蕪田疇。我居介婦末,疏逖空淚流,鞠凶伊可畏,未陰亟綢繆,求賢庶自輔,為爾歌好逑,有姆倘善教,引近爰諮謀。資沅富蘭芷,明珠在炎洲,光氣世實重,紉佩懸巾㡚,小姑暨諸婦,或恐志不侔,和眾與推挽,竊願從之遊。門庭既清肅,內寧無外憂,眾婦爾毋怠,墜家實爾羞。

「冢婦」謂恭親王;「有姆」則謂左宗棠。郭則澐「十朝詩乘」謂「圭庵望湘陰入政府,助樞邸以整飭朝綱」,大致不誤。

另有一首「小姑篇」,則專詠沈桂芬,首云:

入門為幼婦,稽首歌姑恩,三日入廚下,諸姒為我言,家世守先業,田園甲幽燕,無端遘災害,凋敝年復年。

此言鴉片戰爭以來,連年外患,國勢日弱。次云:

冢婦自明慧,懶慢思避喧。小姑育南土,于歸家太原,稍知道途事,臧獲交稱賢,歸寧侍阿母,中饋同周旋。初云佐筐錡,已乃操管鍵。事事承母命,處處蒙人憐。深潭不見底,柔蕤故為妍。女巫托靈談,寧止靡金錢。人或為姑語,善遣離堂前。非無姊妹行,遠嫁多在邊。舍旃勿復道,何以祈安全。諸姒語未終,我憂泣涕漣。思欲諫冢婦,室遠情未聯。小姑初見我,頗若親嬋娟。苦口倘能喻,諸姒寧憚煩。陰雲幕簷際,隱隱間杜鵑。徘徊就私寢,終夜不成眠。

「冢婦」謂恭王,「小姑」即以喻沈桂芬,本吳江人,曾任山西巡撫,故有「南土」、「太原」之語。「稍知道途事」謂其稍知外國情形;「臧獲」則謂督撫如李鴻章等。「初云」二句謂其在軍機逐淅掌權。「事事承母命」四句,論者謂刻盡沈桂芬入神。「善遣」句或指外放事;「非無姊妹行,遠嫁多在邊」則謂左宗棠可代沈入軍機;「聞杜鵑」用天津橋典故,雖言愁天下將亂,但亦有張之洞所謂「南人不相宋家傳」的警勸意味在內。吳觀禮雖為南士,但氣味則與北派的兩張──張佩綸、張之洞相近,因有此種口吻。

沈桂芬為文祥所薦以自佐;文祥歿後,為慈禧及恭王所信任,接收了文祥的全部權力,此即「小姑篇」中「初云佐筐錡,已乃操管鍵」二語之由來。沈桂芬死前一兩年,以袒護崇厚,不容於清議。林紓「鐵笛亭瑣記」云:

崇地山之割地於敵人,則沈桂芬所保者也。時梁髯鼎芬年二十一,方為庶常,具疏彈之,列名者編修之人,獨髯為庶常,例不能自行遞摺,必得掌院為之具奏。沈延見諸人,索摺本讀之,摺中語語侵及薦。沈顏色不變,即曰:「崇厚該死,老夫亦無知人之明。此文章佳極矣,難得出諸少年之手。惟諸君之意如何?今日吾能戰否?鮑春霆非大將之才也,曾沅圃亦老暮,李少荃恐不勝任,將奈何?」語已,端茗趣行,而髯尚侃侃發議論。去後,沈大恚曰:「此人,吾決不令之留館。」

沈桂芬時為翰林院掌院學士。不能戰之語,確為實情。保崇厚固失知人之明,但不避謗譭,力主和議,支持曾紀澤不遺餘力,卒能在對俄交涉上獲得差強人意的結果,自有其不可抹煞之功績在。曾紀澤「使西日記」光緒七年三月初三日記:「閱上海寄來畫報,知沈經笙相國作古,為之惘然。沈相雖規模稍隘,然勤儉忠純,始終如一,亦救時良相也。」持論甚平。又有輓詩一首,推崇備至,亦以自見其功。詩前有序,其論沈桂芬操持之艱難,他本人出使之辛苦云:

謗疑撓俊傑之權,飫聞麈論;簡練乏戎兵之實,空詡鷹揚。嚙雪牧羝,仗節之艱難固爾;涉冰履虎,秉鈞之惴慄可知。喜中外之同心,葉斷金於蘭臭;判安危於一髮,鞏磐石於桑苞;朝廷之威德炳焉,輔弼之謨猷倖矣!

對俄交涉的甘苦,沈桂芬與曾紀澤分享共嘗。外交與軍務相同,最重內外相維,以軍務言,遠則無張居正,即無戚繼光的平倭;近則無肅順、恭王,即無曾胡左李之平洪楊。但內外相維,必須有一共同的宗旨,對俄交涉之差強人意,即在沈桂芬與曾紀澤皆一意追求和平解決;後來中法甲申之役,中日甲午之役,皆和戰不定,以致兩失。翁同龢以沈桂芬的「清、慎、勤」三字,奉為圭臬,但在外交事務上,不逮沈桂芬遠甚。

沈桂芬一死,北派勢力復張。自兩宮垂簾以來,軍機處的組織,漸有一定的制度,恭王領班,以下兩滿兩漢共五人;而兩漢則一南一北,以符同治之義。光緒三年九月,李鴻藻丁憂守制;十月湖南巡撫王文韶奉召入覲,於翌年二月初二到京,初五即調署兵部右侍郎,在軍機大臣學習行走。王文韶為咸豐元年,沈桂芬放浙江鄉試副主考時,所取中的門生,援王入樞,自是沈桂芬擴張勢力的一種手法。六年李鴻藻服闋,仍入軍機。樞庭有忌滿六人之說,光緒二年三月,景廉入軍機,而文祥於五月下世。及李鴻藻復回軍機,又滿六人,年底沈桂芬一死,暫時又取得平衡,但王文韶之南,遠不逮李鴻藻之北,至八年八月,終於爆發了所謂「雲南報銷案」,翁同龢日記:

八月廿四日:是日洪良品劾廉,王文韶於雲南報銷受賄巨萬,奉旨派惇親王及臣龢,飭傳洪良品詳詢,務得實據,即行覆奏。

八月廿五日:定廿六日午刻到宗人府傳該御史面詢(由侍衛處行文都察院,遵旨飭傳該御史,有面詢之件)。……小雲抄摺底見示,甚空也。

「小雲」謂徐用儀,其時為軍機章京。洪良品湖北黃岡人,同治七年翰林、光緒六年由編修補授江西道御史。王文韶、景廉皆軍機大臣,故派親貴領袖之惇親王處理此案,而輔以翁間龢,此為翁已得慈禧太后信任的明顯徵象。

八月廿六日:赴宗人府,惇邸先在,坐左司。午初三,御史洪良品到,坐經歷司。惇邸與余偕至彼處,揖之就坐,伊懷中出一寫就說帖一件閱之。余曰:「未免太空。」洪曰:「御史聞風言事,既有所聞,不敢不奏。」余曰:「大臣受賄,必有過付之人,交納之地。」則曰:「此等事豈不怕御史知聞之理?」余曰:「外間物議,究竟何人所傳,能指證數人否?」則曰:「萬口同聲,無從指為誰所說。」余與王遂詢以「此外有確據否?」對円:「無」。遂出送之於戶外。余即草奏稿畢,借筆墨書之,未正畢。

雲南報銷案,王文韶受賄,實有其事。此為慈禧獨自聽政後,所親裁的大事之一,過程明晰,處置適當;亦為翁同龢第一次脫穎而出的意外機緣,其經過如下:

雲南報銷案

一、光緒八年七月二十三日,山西道監察御史陳啟泰參奏,軍機章京太常寺卿周瑞清(廣西臨桂人),包攬雲南報銷,經該省糧道崔尊彝、永昌府知府潘英章來京匯兌銀兩,賄託關說。奉旨派刑部尚書麟書、潘祖蔭確切查明。戶部查奏,確有自雲南匯京款項,由崔、潘二人持票取用,惟是否周瑞清包攬報銷,應俟崔、潘到案後,方能究出確情。得旨著請假回籍之崔尊彝及已回任之潘英章迅速來京。周瑞清聽候查辦,毋庸在軍機章京上行走。

八月二十六日:惇親王奕誴、工部尚書翁同龢會奏,查訊雲南道監察御史參奏景廉、王文韶受賄情形,附呈洪良品說帖一件,請嚴訊崔、潘所存票號之銀十餘萬,用於何處,交於何人,此案自然水落石出。

九月初一日:給事中鄧承修奏,以「景廉素稱謹飭,不應晚節而頓更」,「至於王文韶賦性貪邪,為曹郎日,即以奔競著名,出榷關道,親開錢舖,黷貨營私,及躋樞要,力小任重,不恤人言,貪穢之聲,流聞道路。議者謂前大學士沈桂芬履行清潔,惟援引王文韶以負朝廷,實為知人之累。」乞即將王文韶先行罷斥。得旨:王文韶數年以來,辦事並無貽誤。惟當黽勉趨公,力圖報稱,仍著照常入直。雲南報銷案添派惇親王、翁同龢會同查辦。

九月初二日:刑部奏:戶部、工部書吏辦理雲南報銷情形,及有關書吏逃匿情形,得旨緝拿,並著滇督、皖撫將潘英章、崔尊彝迅即解送進京。

十月廿二日:上諭:王文韶奏請開缺養親一摺,王文韶之母雖年逾八旬,精神尚健,且迎養在京,該侍郎可就近侍奉。王文韶毋庸開缺,假滿後仍遵前旨照常入直。

十月廿四日:上諭:王文韶奏瀝陳下悃一節,本應俯如所請,惟現在軍機處及總署辦事需人,王文韶尚稱熟悉,仍遵前旨,假滿照常入直。

十月廿九日:江蘇巡撫衛榮光奏稱:崔尊彝家丁具呈,崔於江蘇丹徒縣途次病故,遲至一月呈報,情有可疑等語,得旨著安徽、江蘇各巡撫,確切查明,崔尊彝是否病故?

其時案情已有了突破性的發展。此案當陳啟泰首次揭發,刑部奉旨查辦之初,便逮捕了兩家跟崔尊彝、潘英章有關係的匯兌莊,一家叫順天祥,開設在打磨廠,掌櫃名叫王敬臣,雲南彌勒縣人。據供,光緒七年秋天至八年春天,接到雲南省票局的匯款,由潘英章憑票陸續取用;至於用到何處,堅稱並不知情。此所以必須傳崔、潘二人到案,始能確究。

在此期間,刑部由順天祥開給潘英章的銀票的流通情況上去追根,查出有一張銀票由百川通票號向順天祥去兌現,傳訊王敬臣,證實有其事,因而傳訊閻正卿。

閻正卿的供詞是,他跟周瑞清交往有年。上年九月間,周瑞清曾以順天祥的銀票,換成百川通的銀票使用。通訊已得確據,所以刑部奏稱:「此案先經傳訊周瑞清家丁譚升,據供:崔尊彝、潘英章到京,均與伊家主彼此往拜。現在潘英章用出之票,內有該員交閻正卿取銀一節,即係通賄有據,未便仍候潘英章到案再行查辦。惟係三品大員,例不許擅自拘問,相應請旨將解任太常寺卿周瑞清暫行革職,以便傳案質訊。」

此外,王敬臣又供稱,六月間有戶部雲南司司官孫姓,攜潘英章用出的銀票,到順天祥照過票。刑部以為此「孫姓」是否「即係雲南司主稿之孫家穆,亟應確切根究。」十一月初一上諭如刑部所請,周瑞清「暫行革職,歸案審訊」;孫家穆「著先行解任,傳案質訊」。

這一來,案情立刻會昇高。當時戶部尚書為景廉、董恂,但董恂常川入值總署,且已於八年正月休致,戶部全由左侍郎王文韶當家;雲南司主稿孫家穆一到案,如果供稱由王文韶授意辦理,則必解任聽勘,軍機大臣涉及賄案而有此結果,豈非有傷國體?

其實案情是早已清楚了的,戶部向崔尊彝、潘英章索賄十三萬,談判未有結果時,董恂休致,特起閻敬銘為戶部尚書。此人「身不滿五尺,而心雄萬夫」,以廉介精明著稱,索賄官員怕閻敬銘一到任,雲南報銷案必不能輕易了結,因而以八萬銀子「成交」。賄款數目不大,慈禧亦不願掀起風波,希望先保全了王文韶,再作計較。那知崔尊彝胆小,不敢到案,而且在回籍途次病故,死因可疑。這一來賄案之外,加上更重的命案,紙裏無論如何包不住火了,所以刑部一看有上諭查明崔尊彝死因,立即奏報王敬臣的供詞,請將周瑞清革職,以便傳訊。

與王文韶作對者,是張佩綸,原因甚多,大致可以歸納為二:第一、北派打擊南派;第二、張佩綸急於自見,而王文韶恰是一頭肥碩的「過街老鼠」,儘不妨大聲喊「打」。

案情之急劇變化,只在十月下旬八九日內,據翁同龢日記:

十月廿二日:王文韶請開缺養親,奉旨……假滿仍入直。王公前日甫請病假十日,忽為此奏,甚可駭。聞張佩綸劾其眾望不孚,嘗引梁詩正故事,准其歸養也。

十一月廿四日:王文韶再乞休養,旨以軍機處總理衙門需人,仍慰留之。

十一月廿七日:是日張佩綸封奏二件,軍機起,添叫張佩綸一起。張佩綸見三刻足,微聞所指仍係王文韶事。前日王公被彈,因請終養,再請不准,昨陳謝摺奏矣,而今日忽有前席對事,未艾也。

至十一月廿八日,蘇撫衛榮光奏報崔尊彝死因可疑的摺子一到,證實了張佩綸所彈不虛。召見軍機時,命王文韶毋庸入直。次日──十一月初一日,更有一不尋常的舉措,即特傳醇王「遞牌子」,以便召見。此一見也,伏下十年三月朝局大翻覆之根。

當時恭王重病,臥不能起。惇王疏略,不足與謀大事,因召醇王入見,命在南書房看張佩綸的摺子。醇王所作的建議,可確信者如下:

一、准王文韶開缺。

二、軍機兩漢大臣,一南一北,已成定制。王文韶開缺,仍應用南,以翁同龢入直。

三、命禮親王世鐸在御前大臣上學習行走,並在毓慶宮行走。

重用世鐸,出於醇王的建議,而蒙採納,即可知慈禧準備廢棄恭王,重用醇王。因為廢棄恭王,而醇王又不能入軍機,則必用一傀儡擺樣子;以世鐸之庸、之聽話,實為最理想的人選。而為醇王畫策者是榮祿。自光緒六年二月,榮祿「閉門思過」,雖不拜客,亦不見客,但與世鐸常有秘密的會晤,此時已在為慈禧,為醇王,亦為自己作深遠的打算了。

不過,此時翁同龢雖不免因慈禧之疾而在內心中鄙視榮祿,但榮祿卻未排斥翁同龢,所以醇王欲用翁同龢,榮祿並不反對。十一月初四,王文韶開缺,翁同龢入樞之旨並下。翁同龢的「樸園路線」,終於走通了。

初入軍機

翁被恩命之翌日,又有上諭:命潘祖蔭在軍機大臣上行走。故事:初入軍機必有「學習」字樣,而翁、潘皆無。原因之一是,一為毓慶宮師傅,一為南書房翰林,原有專職,而以餘暇入直軍機;亦即將一軍機分而為二,這是李鴻藻的巧妙運用。翁、潘為南籍,而與李鴻藻頗為接近,至此,南北之爭,暫告結束。

原因之二是,用翁不用潘,太失公平。翁潘不特同鄉,家世、科名亦同;潘早於翁兩科,且在咸豐年間即已入直南書房,但仕途進程,除咸豐八年同放陝西主考,潘正翁副以外,此後都是翁先潘後。潘祖蔭口沒遮攔,不為慈禧所喜,如私下稱穆宗,常用蘇州話謂之為「小囡」;傳入禁中,雖認不得真,卻頗致不悅。另一方面,則翁同龢的宦術,顯然比潘祖蔭高明,如翁同龢於光緒五年正月由左都御史遷刑尚;潘祖蔭接其遺缺;三月,潘由左都遷工尚;至四月間,兩人對調。工部雖居六部之末,但缺分遠優於禮、刑兩部,此為翁同龢曾有陵工經驗,乘穆宗奉安之典,兩宮相度本身吉壤,榮祿奉派承修普陀峪、吉祥峪工程,相機活動的結果,是為巧取。潘祖蔭謂翁同龢「好用巧妙,將來必以巧妙敗」,語雖近苛,但去實情不遠。

慈禧太后於光緒八年十二月十八報「大安」,頗有一番振作氣象。翁同龢九年正月初一日記:

丑初到直廬,同官相見各一揖,兩班章京皆到,每人皆一揖。是日風從艮地起,主人壽年豐。卯正二刻召見西暖閣,皇太后與上同坐御榻,太后在右,上在左,儼如宣仁故事,蓋前此所未有也。諸臣入,先叩賀太后天喜(漢話),皆一跪三叩首。諭以天氣清和吉祥,善事皇帝好學,日近詩書。自明日起,常同在座,以後早事皆擬親裁,諸臣亦頌揚數語而退。辰初一刻詣慈寧門前行禮,隨詣乾清門前行禮,退憇直房。

慈寧門、乾清門前行禮,為照例為太后、皇帝賀年。其先召見於西暖閣,則因為軍機大臣之故。此為翁同龢平生第一次於元旦得覲天顏,記述甚詳;又記詣恭王、醇王處請安;又記為李鴻藻祝壽,然後「合家稱賀」,末綴一筆云:「是日起跪凡四十九次,叩頭一百五十。」躊躇滿志之意,在於言外。

其時的慈禧太后,確有意將自己塑造為北宋「元祐正人」所一致擁護的宣仁太后。對於穆宗的下場,是慈禧至感痛心的大失敗,但她不以為她應該負失敗的主要責任;在她的看法是,有慈安掣肘,以致她對穆宗的嚴格教導,為之破壞無遺。爭強好勝的慈禧,耿耿於懷想要證明給文武群臣看的是,在她獨斷獨行之下,能造就出一個有為有守的有道之君;而心目中無形的重要助手,即是翁同龢。

德宗的學習政事,始於光緒九年正月。他生於同治十年辛未六月二十六日,實足年齡尚不滿十二歲。翁同龢是年正月初八日記:

卯正三刻入見於西暖閣,上亦在座。寶相遞摺,上接閱,頗用心,自首至尾,不少忽也。每一摺畢,太后降旨,樞臣承旨後,仍於上前覆述之。應放兩缺,太后以硃筆授上圈之。是日凡五摺兩單,為時較久,凡三刻五分而退。

當時恭王病勢已轉危為安,惟在調養期間,尚未到班,因而由寶鋆代為領班,所有奏摺,前一天晚上已由慈禧看過,當日清晨發交軍機處,名為「早事」。照正常程序,軍機「見面」後,照指示原則,建議處理辦法,面奉裁定,稱為「承旨」;即時擬旨上呈,稱為「述旨」。這天由於須讓德宗瞭解如何處理政事,故先遞摺,請德宗細看;再由慈禧「降旨」,所謂「樞臣承旨後仍於上前覆述」,即由寶鋆將處理程序重新講解一遍;「應放之缺」,照例由軍機開單,依年資、考績,每缺開列三人,稱為「一正兩陪」,通常皆圈第一名。

除召見時閱摺以外,書房中亦有學習政事的功課,此即「講摺」;挑有議論的摺子,由德宗講解大義。正月初十翁記:「上生書,講摺子皆極好。」穆宗則至十六歲時,還不能看摺子,兩相比較,在德宗初期,慈禧與翁同龢都是成功的。

至於雲南報銷案,結於五月底,主犯雲南司主稿孫家穆、周瑞清,本應絞決,以一年內完贓,減一等為流三千里。以失察而處分的大員甚多,包括戶、兵、工三部前後任堂官及雲南督撫等,景廉、王文韶均降二級,不准抵銷。翁同龢本人亦罰俸九月,但為「公罪」,准予抵銷。

此案中最便宜的是王文韶,而最冤枉的是景廉。慈禧亦知其無辜,翁同龢記其言云:「此案別人無可惜,惟景廉當差無誤。然同罪異罰,亦甚不足示公。」因而別謀補救,仍在軍機及總署行走,且軍機班次亦仍在翁同龢之前。

相形之下,王文韶便很不堪了,里居養疴,閒廢六年,始得復起,此為清議所表現的力量。

清議與清流

清議出於清流,清流出於高級智識分子的翰(林院)、詹(事府)、科(六科給事中)、道(各道監察御史)。同光之有所謂「中興」,清流之功不可沒;再往上溯源,則咸豐戊午科場案以後,試場關防嚴密,考官恐罹重刑,亦多潔身自好,因而真才不致埋沒。同治六科,凡點翰林者,學問俱有可觀;光緒初年各科,亦復如此。追原論始,未始非肅順力主殺柏葰之功。

清議之見重,始於同光之交,於是清流聲勢,日盛一日。至沈桂芬歿後,清流在李鴻藻維持之下,放言高論,漸形跋扈。其時翁同龢個人雖具清望,但與清流中人,只有個別的私誼,並無黨同的成見。因為如此,得免於清流之禍;是則雲南報銷案,清流因王文韶而連帶不滿翁同龢,抨擊其處理此案,旨在「銷彌」,可說「塞翁失馬,未始非福」。

清流之禍起於張佩綸,此人才氣縱橫,且躁進急功而又自信過甚。他在李鴻藻門下,與張之洞之一味獻媚於李鴻藻者,志趣大不相同。張之洞之一切作為,都是為了獵官;張佩綸則確有經世治國的大志,先想輔佐李鴻藻成一番事業,後來看李鴻藻不能有大作為,轉移目標與李鴻章相結納。

如果說政治上亦有「孽緣」,那就是張佩綸之與李鴻章了。其時李鴻章的聲名,已頗為正人君子所疾首,如包庇盛宣懷招商局舞弊案等,情節遠較雲南報銷案為嚴重,宜應為清流所劾,而張佩綸竟無一言,此即是「孽緣」。

張、李二人互相欣賞,亦相互利用。李鴻章與張佩綸之父印塘有舊,故以年家子視張佩綸。當洪揚亂平後,李鴻章繼承了曾國藩的衣缽;及至淮軍代湘軍而興,李鴻章遂漸有尾大不掉之勢,而環顧部下,無人可以接替他綜領全局;而且李鴻章御將,不能如曾國藩之以德服人,他怕諸將「合而謀我」,一向採取製造矛盾、操縱矛盾的手法,故諸將皆面和心不和,倘拔一人為首,必起內鬨。

至於找替手,亦有好些條件,第一是資格;第二是才具;第三是對李鴻章個人的忠誠。而合此三條件者,惟有張佩綸。

張佩綸與李鴻章關係的密切,可由署理直督張樹聲奏請張佩綸幫辦北洋軍務,而反為張佩綸所劾一事見之。拉攏張佩綸之謀,出於張樹聲之子張華奎,作用在結各翰林以自固,俾得真除直督。

張華奎的外號甚奇,也很刻薄。原來當時以「青牛」諧音「清流」,有「牛頭」、「牛腰」、「牛背」、「牛尾」等號,「牛頭」當然是李鴻藻,張佩綸、張之洞、陳寶琛、寶廷四人,所謂「翰林四諫」是四條「牛腿」;張華奎為清流奔走而還不夠清流的資格,所以稱之為「清流靴子」,或者「青牛靴子」。

以張華奎的外號來看,其人似乎很不堪,實際上不然,此人後來居官有政聲;在當時亦頗為翁同龢所稱許,如雲南報銷案王文韶處分確定之翌日,即光緒九年六月廿三日記:

張藹青來辭行,談越事,深詆〇〇偏執畏葸。其尊人頗有為,而苦粵東之空虛,甚為難。

上引日記中的兩圈,為塗去之兩字,必是「合肥」,李鴻章以海防不足,懾於法國公使之強橫,對越南宗主權之爭,力主退讓。「其尊人」者張樹聲,奉命回粵督本任,直督仍授服母喪未滿的李鴻章。

張華奎的深詆李鴻章,以及翁同龢之稱之為「正派」,固不無恩怨派系的成分在內,但大致而言,張佩綸的作風,其霸道不講理之處,較之左宗棠有過之無不及。

黃秋岳「花隨人聖庵摭憤」,曾記其事,頗為詳細,惟於年月前後,人物存亡,間有未筛,其述張之洞幕友趙鳳昌,聞諸張之洞之言云:

法越事起之前,合肥丁內艱,奪情回籍,守制百日,朝廷以合肥統北洋淮軍,即命向隸淮軍之張樹聲署直督以鎮率之。其子藹青,在京專意結納名流,為乃翁博聲譽,此時即奏請豐潤幫辦北洋軍務,忽為言官奏劾,疆臣不得奏調京僚,豐潤仍留京,因而怨樹聲之調為多事,樹聲甚恐,頗慮其挾恨為難,非排去不安。然豐潤恃高陽,又非先去高陽不可,藹青即多方慫恿清流,向盛伯熙再三游說,彈劾樞臣失職,伯熙為動,乃不意並樹聲亦論列之,此則非藹青所料。

豐潤即張佩綸,時官左副都御史。張樹聲謀奏調張佩綸絜辦軍務,以張聲勢,事或有之;所謂張樹聲「頗慮其挾恨為難,非排去不安」云云,則全非事實。盛伯熙(昱)劾樞臣失職,在甲申(十年)三月,而張樹聲於前一年六月,已奉旨回粵督本任。至謂甲申三月之變,為欲排去李鴻藻更大謬不然。

黃秋岳又另記祁寯藻曾孫景頤所談云:

光緒初,常熟為帝師,時二張(南皮、豐潤)奔走於高陽,頗攻擊吳江(沈文定)、江和(王文勘)。王為沈辛亥浙江鄉試門生,故援王以厚南派之勢。甲申三月事,實起於清流,李文忠丁母憂奪情未起,張靖達(樹聲署直督),其子華奎小有才略,向附清流,與二張稔,方謀請以豐潤幫辦北洋軍務,外間傳聞豐潤已首肯,而為南派所懾,於是有致高陽書,中有「某忝值赤墀,豈疆吏所能乞請?若臨以朝命,亦必堅辭。」合肥旋回任,其事乃寢,華奎乃草一疏底,以豐潤曾保唐徐,時法越事起,唐徐敗退為舉非其人,且詞連高陽,因王仁東達於祭酒,祭酒乃更易其詞,嚴劾全樞。正值慈寧不愜恭邸,與醇邸議,而有大處分之下。外傳孫濟寧預其事,諭旨即出其手,然濟寧已先奉命出外查辦事件,早出都門矣。常熟同罷,而留書房,亦頗有人言,翁亦知其事也。

張樹聲父子思羅致張佩綸,固亦出於敬重之意,不意張佩綸不特不領情,且以惡言相向,因而成隙;在張樹聲父子雖為自取其辱,但張佩綸之所為,實嫌過分,張華奎之思報復,無怪其然,但與甲申三月朝局之大翻覆為兩件事。就此一節而論,謂「豐潤已首肯,而為南派所懾」,殊失真相。

當張樹聲署直督時,正雲南報銷案起,王文韶被議,南派毫無作為。至翁同龢與張樹聲,因翁同書的關係,成為世交;翁稱張華奎為「世兄」,情分如此,則張樹聲欲奏調張佩綸幫辦北洋軍務,唯當促成,不當反對,方合情理。

然則張佩綸何以有此不情之舉?主要的原因,即由於張佩綸已與李鴻章達成衣缽授受之約,張佩綸為了照顧李鴻章在北洋的利益,亦就是他自己將來的出路,不得不打擊張樹聲。

李鴻章與張佩綸的關係,在當時極其隱秘,即後世亦少有人發其覆;張華奎不明個中情由,欲引張佩綸以自重,大有取代李鴻章在北洋的地位之勢,致遭大忌。至於張佩綸,則為了怕引起李鴻章的猜疑,以為他迫不及待而有「賣友求榮」之意,故有此舉,藉以向李鴻章表明心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