恭王和樞廷

議和的決心,在十一月初完全確定。最具體的跡象是,恭王復入軍機。在此以前恭王掌譯署並領巡防處,重貼在洋務及軍務,為了主持和議,必須長樞。同日,恭王請起,偕孫毓汶、徐用儀、張蔭桓進見;張蔭桓是預定赴日求和的專使。

恭王領軍機後,第一件事是請撤書房,這完全是針對翁同龢而發,因為翁同龢之在書房,猶如美國總統的特別助理,權侵政府,為恭王所不能容忍。翁同龢一個人力爭,無人應和;但慈禧的手腕很厲害,想借此收服翁同龢,且亦收到相當效果。十一月初十日翁同龢記:

巳正先散,正欲少休,蘇拉來傳有起。馳入知獨傳臣起,午初入見儀鸞殿,上亦在座,臣力陳課不可輟。太后諭曰:「此恭親王所陳,前日予所諭太猛,今改傳滿功課及洋字均撤,漢字不傳,則不輟之意可知。汝等仍於卯初在彼候旨,或傳或否,或一人,或二人,皆不拘可也。」臣叩頭稱聖明洞察,一一敬遵。因論人材賢否,及志銳舉動荒唐,又回溯同治年事。臣不禁淚下如糜,慈顏亦為之慘戚。復褒獎數十語,大略謂汝信實可靠。臣又力保孫某謹慎無失,凡三刻始退。

「孫某」謂孫家鼐,亦在毓慶宮行走。翁同龢保孫謹慎無失,即謂其不致在書房弄權。翁同龢本來對慈禧已有反感,至此復又死心塌地,以調和母子感情為己任。

議和之事,李鴻章本已派德璀琳為代表,伊藤博文以其非全權,拒與相會。於是由美國駐日公使譚恩,及駐華公使田貝斡旋,日本外相陸奧宗光,允派全權代表,與中國代表會議,地點在日本廣島。中國的代表是戶部侍郎張蔭桓、署湖南巡撫邵友濂。議和當然要賠款,翁同龢推給張蔭桓,而張蔭桓正中下懷。是年十一月廿七日,翁致張函云:

借款是今日一大事,若以付鄙人,何異冥行索塗也。原件奉覽,乞細核詳示。龍節將發,留此以為指南之車,幸甚、幸甚。

具日期為「冬至次日」,前一日冬至即十一月廿六日,上諭宣示張、邵赴日會議和局。所謂「龍節將發」即指東渡。

主戰的結果,落得個要為戰敗求和籌賠款,翁同龢自是萬分難堪憤懣,但表面上卻顯得心情閒豫。十二月初三日記云:

是日事簡,閒步東院,一鶴既去,因作零丁帖求之。得於海岱門外人家,白金八兩贖歸。

尋人的招帖名謂「零丁」;翁同龢這篇「失鶴零丁」,全仿後漢戴良「失父零丁」帖。全文為「孽海花」所引錄:

敬白諸君行路者:敢告我昨得奇夢,夢見東天起長虹,長虹繞屋變黑蛇,口吞我鶴甘如蔗,醒來風狂吼猛虎,鶴籬吹倒鶴飛去,失鶴應夢疑不祥,凝望遼東心慘傷!諸君如能代尋訪,訪著我當贖金償。請為諸君說鶴狀:我鶴翩𦒘白逾雪,玄裳丹頂腳三節。請復重陳其身軀,比天鵝略大,比鴕鳥不如,立時連頭三尺餘。請復重陳其神氣,昂頭側目睨雲際,俯視群雞如螞蟻,九皋清唳觸天忌。諸君如能還我鶴,白金十兩無扣剝;倘若知風報信者,半數相酬休嫌薄。

孽海花第二十五回,記此段謂「章直蜚」(張季直),「聞韻高」(文芸閣)欣賞此帖時:「韻高嘆道:『當此內憂外患,接踵而來,老夫子繫天下人望,我倒可惜他多此一段閒情逸緻。」果如所言,則翁同龢竟是毫無心肝,豈僅「可惜」,直是可鄙。

其實,翁作此帖,別有寄託,亦別有作用。作夢是寓言,鶴用丁令威的故事,指遼東,最明顯的證據是「長虹繞屋變黑蛇」;圖讖每以五行所象徵之色,配合十二生肖,以指干支,如「紅羊」指丁未,「白兔」指辛卯;「黑蛇」則為光緒十九年癸巳,遼東之禍,固起於是年朝鮮東學黨之亂。又詩中「我鶴翩𦒘白逾雪,玄裳丹頂腳三節」,乃有意暗指白山黑水之東三省,以加深遼東的印象。而懸賞求鶴,則表明了他的主張,願償金贖遼,或他國能助中國保全遼東時,亦願酬謝。此一寄託,殊為淺鮮,莫非文廷式竟不能索解;抑或曾孟樸諱而不書?已無可究詰。

至於別有作用,則慈禧既已公然主和,則一月前有「事定當將此輩整頓」之語,翁同龢恐禍連及己,故作閒豫,以示無所用心。此帖作於安維峻蒙禍之翌日,意尤可想。

翁同龢訪鶴之前一日為十二月初二,是日記云:

安維峻一件未下,比至小屋始發看,則請殺李鴻章,劾樞臣無狀,而最悖謬者,謂和議皇太后旨意,李蓮英左右之,並有皇太后歸政久,若遇事牽制,何以對祖宗天下之語。入見,上震怒,飭拏交刑部議罪,諸臣亦力言宜加懲辦。臣從容論說,以為究係言官,且彼亦稱「市井之言不足信」。良久,乃命革職發軍台。四刻退,到書房後論前事,退擬旨,午初散。

於此可知,德宗、翁同龢君臣,對此事都很緊張。翁同龢擬旨,特意照錄原奏全文;以下方接上諭:

近因時事多艱,凡遇言官論奏,無不虛衷容納,即或措詞失當,亦不加以譴責,其有軍國緊要事件,必仰承皇太后懿訓遵行,此皆朕恪恭求治之誠心,天下臣民,早應共諒,乃本日御史安維峻,呈進封奏,託諸傳聞,竟有皇太后遇事牽制,何以對祖宗天下之語,肆口妄言,毫無忌憚,若不嚴行懲辦,恐開離間之端,安維峻著即革職,發往军台效力贖罪,以示儆戒。原摺著擲還。

這道上諭中,要緊的只是「恐開離間之端」一語。因為慈禧最敏感、最重視、最易動怒的,即是此事。翁同龢既為天子近臣,又為安維峻的座師,且申救安維峻,實處嫌疑之地,所以次日作「失鶴零丁」帖,製造一條「花邊新聞」,既以表示和議並未影響他的閒豫的心情;亦所以表示安維峻之獲嚴譴,在他中心泰然,毫無哀戚。

安維峻實在不甚高明,暴露了他於外務既甚愚昧,事理人情亦欠通達的短處。是日恭王病假,假滿入值,斥同輩謂:「此等奏摺,歸檔了事,何必理他?諸公是否欲成此人之名?」恭王見識,畢竟過人,安維峻竟得大名而去,較之他的同鄉前輩吳可讀,實在太僥倖了。

安維峻由「大俠」王五護送出塞之時,張蔭桓正將束裝東渡,陛辭時兩宮分別叫起,特降黃紙諭旨,飭其議和時須請旨,割地及力所不及者,萬勿擅許。因為如此,日本以其非全權,拒不與議。而且因為廣島屯兵,不許張蔭桓逗留,令赴長崎候信。而就在此一個月中,海陸兩軍,連連大敗,已非談和而須求和了。

歲尾年頭,慈禧與德宗,母子各行其是,恭王則歛盡鋒鋩,一無主見,慈禧召見,談如何請各國調停謀和;德宗召見則談如何加強戰備,支援前線。李鴻章的處境約略相似,而痛苦遠過之,設在簽押房間壁的電報房中,商量講和與調兵遣將的電文,同時併發,左右為難,而衷心所願望的是,能打一場勝仗,內以塞輿論之望,外以留談和的「本錢」,可是他的願望始終未能實現。

其時朝廷大起宿將,命兩江總督劉坤一督辦軍務,國內外防剿各軍,均歸節制,兩江總督則由鄂督張之洞兼署。湖南巡撫吳大澂志切請纓,豪氣萬丈,提兵出關以後,打電報回來說:「海(城)蓋(平)驚蟄前可以肅清。」葉昌熾日記中說:「怖其言河漢無極。」結果一戰而潰,憤欲向裁,當時有一副諧聯:「翁同龢兩番訪鶴;吳大澂一味吹牛。」即指其事。

二十一年乙未正月,北洋海軍全軍覆沒。自大東溝敗後,餘艦留旅順整修;旅順失守以前,先移艦威海衛。日軍進攻,南面砲臺先陷,丁汝昌燬北面各砲臺準備遁走,那知日軍修復南臺後,轉攻港內各艦,並以魚雷艇扼守水道狙擊,定遠、來遠、威遠、靖遠各艦相繼沉沒。魚雷艇十二艘駛出口時,全數被俘。劉公島的守軍譁噪求生路,於是洋將集議投降。

這些洋將受有中國官銜,地位最高的是德國人漢納根,提督銜;另一名德國人哈卜門是參將;此外英國人戴樂爾,美國人馬吉芬為游擊,要求總兵劉步蟾向日軍乞降。劉步蟾見事不可為,自縊而死。提督丁汝昌、劉公島守將張文宣則服毒,此外殉難者,尚有總兵楊用霖,都司黃祖連。

於是總理營務處道員牛炳昶主持投降,海軍大小艦艇,尚餘二十三艘,悉為日军所有。「渤海換了昆明湖」原為醇王悔恨之言,自度亦未必至此,而居然至此!泉下有靈,不知如何痛哭流涕?

至於陸軍,在山海關至鴨綠江,作了一次「腐敗暴行大展」,排行榜的榜首是李鴻章的小同鄉,寧夏鎮總兵衛汝貴。此人行伍出身,先隸劉銘傳部下,由剿捻的軍功保案中,升至總兵;總兵守兵家要地,名之為「鎮」,有「鎮」之地即為總兵駐紮之處,但衛汝貴歷授河州鎮、大同鎮、寧夏鎮,皆未到任,為李鴻章「留統北洋防軍」;易言之,只是李鴻章的「警衛營」主管而已。

清史稿衛汝貴傳:

衛汝貴字達三,安徽合肥人……光緒二十年日朝戰起,率馬步六千餘人進平壤,臨行,鴻章誡以屏私見、嚴軍紀。至牙山,退成歡,與日軍相見,尋復趨平壤合大軍。平壤,朝舊京也,聞我軍至,爭攜酒漿以獻,而軍士多殘暴,掠財物,役丁壯,淫婦女,汝貴軍尤甚,殺義定朝民,眾滋忿。復蝕軍糈八萬運家,軍大譁,連夕自亂,互相蹈藉。時為至昆血戰大同江,浮舟往援,敵稍卻。玄武門嶺失,即竄走。鴻章方據葉志超牒奏捷,俄而安東、鳳凰陷,瑯蹌走岫巖;岫巖陷,走奉天。朝士交章糾其罪,詔褫職逮問。汝貴治淮軍久,援朝時年已六十矣,其妻貽以書,戒勿當前敵,汝貴遇敵輒避走。敗遁後,日人獲其牘,嘗引以戒國人。

明年,鎖送京師,按實,論死。

衛汝貴論死在當年十二月。翁同龢是月卅一日記慈禧召見情形云:

午一刻,余等入見,諭:「今日衛汝貴罪,刑部奏上,奉旨改立決,汝等有無議論?可從寬否?」三問莫對。論:「吾非姑息,但刑部既引律又加重,不得不慎。」諸臣因奏,不殺不足以申軍律。

顯然地,刑部原議「斬監候」,德宗改為「斬立決」,而衛汝貴家已行賄於李蓮英,乞恩慈禧,猶有貸其一死之意。葉昌熾亦有記:

十二月廿一日:衛達三總兵,部議論斬,奉旨即日處決。申刻赴西市,觀者如堵。

殺一衛汝貴,不過稍平民憤,於振作士氣,毫無作用。及至張邵東渡被辱,翁同龢因戰無可戰,竟亦贊襄和議。二十一年正月十二日記:

辰正三刻偕慶邸入見皇太后於養性殿,諭:「戰事屢挫,今使臣被逐,勢難遷就,竟撤使歸國,免得挫辱。」於是恭邸,孫、徐兩君囁嚅委婉,謂宜留此線路,不可決絕。述田貝言,若決絕則居間人亦無體面。諭曰:「若爾,中國體面安在?」諸臣略勸慰。臣謂:「定約畫押,既錄入國書,則批准一節,亦宜敘入,或稍可維持。」聖意韙之。……於是定改國書,添定約畫押,而批准二字其輕筆逗出。

李鴻章議和

此時的局勢,誠如德宗於正月十六日,在書房對翁同龢所言:「戰和皆無可恃。」戰不必言,和亦一再蹉跎,大失時機。日本的野心與其戰勝的程度成正比例,自旅順失守,丁汝昌率艦退至威海衛,日本已可確定,中國海軍既不能保有其最主要的根據地,即決無再在海上攔截日本海軍的能力,因而決定取臺灣;時為二十年十一月下旬。俄國且已指令其駐日公使,與日本外相陸奧宗光會談,表明俄國不反對日本佔領臺灣的態度,而李鴻章一無所知,猶冀望俄國能出兵相助。張謇曾劾李鴻章,「不特敗戰,並且敗和」,為朝士中惟一最中肯的看法,但「敗和」之責,翁同龢自亦不得辭其咎:及至翁亦認為非和不可時,日本在談和的條件上,亦已非割地不可了。

正月十六日,負中日間聯絡之任的美使田貝,通知總署:「須另派十足全權,曾辦大事,名位最尊,素有聲望者方能開講。張邵不准駐彼境中。」翁同龢十八日記:

巳初二刻,皇太后召見樞臣,慶邸於養心殿,起居畢,諭:「今日強起,肝氣作疼,左體不舒,筋起作塊。」論軍事,即及田貝信,「所指自是李某,即著伊去,一切開復,即令來京請訓。」

「李某」謂李鴻章,而在此以前,德宗召見時,談及此事,德宗面諭李鴻章不必來京;恭王因以此為言:

恭邸以上意不令來京,如此恐與早間所奉諭旨不符。諭云:「我自面商。既請旨,我可作一半主張也。」略記於此,可知邸之措詞,往往趁口,不甚思索。

此頗有怨恭王信口而言,往往造成兩宮母子無謂的誤會之意。

李鴻章於正月廿五卸任,由特召進京的滇督王文韶署直督兼北洋大臣。此為榮祿所下的一著狠棋,其作用至三年後始大顯。二十七日,李鴻章到京,據葉昌熾二十九日日記:「聞合肥召對,樞府自恭邸下,無不竭力周旋云」。召見李鴻章在二十八日,翁同龢記:

李鴻章到京,先晤於板房,召見乾清宮,與軍機同起(軍機墊在左,李在右)。未見之先,內侍以燈來迓,在養心殿東間見,立奏數語出返。

德宗召見,自係詢問談和的原則;翁同龢的主張是:不割地,多賠款亦可。觀下文自知。

在乾清宮召見李鴻章時,德宗「溫諭詢途間安穩」,此勿加責備,當亦為翁同龢所教。談到議約,翁同龢記云:

恭邸傳旨,亦未嘗及前事,惟責成妥辦而已。合肥奏言:「割地之說,不敢擔承,假如占地索銀,亦殊難措,戶部恐無此款。」余奏言:「但得辦到不割地,則多償當努力。」孫徐則但言不應割地,便不能開辦。問海防,合肥對以「實無把握,不敢粉飾。」合肥先退。

「恭邸傳旨」,所傳者為懿旨;「未嘗及前第」,即未責以戰敗之咎。翁同龢與孫毓汶、徐用儀的主張,成為尖銳的對立;此時李鴻章已從日本方面探得底蘊,非割地不能議和,故孫徐為之代言。事無結論,則以須由慈禧作主,而慈禧託病不召,因由軍機及慶王與李鴻章在傳心殿議事;翁同龢記云:

李要欲余同往議和,予曰:「若余曾辦過洋務,此行必不辭,今以生手辦重事,胡可哉?」合肥云:「割地不可行,議不成則歸耳。」語甚堅決,而孫徐怵以危語,意在攝合,群公默默,余獨主前議,謂償勝於割。合肥欲使英俄出力,孫徐以為辦不到,余又力贊之,遂罷去。合肥今日偕孫徐訪田貝,以勅書底就商,又合肥獨拜英使。

觀此可知,一切都已有成議。傳心殿議事,不過因為翁同龢代表德宗,希望取得翁同龢的同意,亦即是德宗同意,俾得抵制清議。而翁同龢亦明知非割地不可,終不肯鬆口者,不願為德宗代慈禧「揹黑鍋」而已。廟堂之上,爾虞我詐,如此大事,出以詭道;垂簾之害,暴露無遺。

翌日仍如前一日,慶王、李鴻章與樞臣同見起。翁同龢記云:

合肥奏對語稍多,似無推諉意,惟令其子經方自隨,以通日本語,且與陸奧有舊也。

此後兩日議事,仍未得結論,癥結在「孫(毓汶)必以割為了局,余(翁自稱)持不可。」

二月初二日翁同龢先見德宗於書房,德宗告知見慈禧的情形云:

知昨李鴻章所奏,恭邸所陳,大拂慈聖之意,曰:「任汝為之,毋以啟予也。」

前一日李鴻章所奏「略及割地」,而「恭邸亦發其見」,謂贊成割地。而竟「大拂慈聖之意」,表示撒手不管;乃是蓄意要將割地的責任,推向德宗。此段日記,翁同龢晚年必曾刪改,因所記彷彿慈禧真是不願割地,事實必不如此。

慈禧要規避和議的責任,翁同龢則教德宗,應使臣下知其奉懿旨議和,實非出於本心。如二月初四日翁同龢記:

冒雨入,石滑兢兢,先入一次,見起三刻。恭邸奏,田貝云:初二日倭回電,駁勅書稿何以用漢字,因改洋文再電去。上曰:「此借事生波矣。汝等宜奏東朝,定使臣之權。」並命李相速來聽起。比退,奏事太監傳:慈體昨日肝氣發,臂疼腹泄,不能見,一切遵上旨可也。

謂「宜奏東朝」者,慈禧居大內東首,高宗為內禪而擴建的寧壽宮,則德宗所說,等於承認慈禧為訓政的「太上皇帝」。此真莫大之失策,亦是書生之見之能誤君誤國。事已如此,實不必再硜硜於表明,和議胥由皇太后所主持。如果翁同龢教德宗,毅然決然擔負起一切責任,但照慈禧之意辦理,而根本不須請示東朝,使臣下獲得乾綱獨斷的印象,不特可以重建威信,而最主要的是,使慈禧認為德宗行事不致於出己之範圍,即不致於事事干預。倘能更進一步,公開宣示,皇太后以割地辱國,始終不願承認此一條件;今以時勢所迫,無可奈何,授李鴻章以全權,無論割地賠款,總期堅持力爭,能減得一分即為國家多留得一分元氣。至於有違慈訓之處,自當在深宮請罪。這樣的做法,不但充分顯示了國事由皇帝操全權,而引過自責,歸善於上,保全了慈禧的面子,必能獲得慈禧的充分支持。可惜,翁同龢當時見不及此,到後來想為德宗收權,則變成奪權,事理及結果,全不相同了。

相形之下,李鴻章的政治手腕可玩弄翁同龢於股掌之上。朝中的情勢,李鴻章已看得非常清楚,主戰派已至無能為力的地步,「償勝於割」的說法,基本上是一種萬般無奈,有意刁難以洩憤的態度,固可以理說服。因此,李鴻章先派他的重要幕客,翁同龢的門生于式枚,於二月初三謁翁長談「津事」;初四日出其不意,親往訪翁,翁同龢是日記:

暮歸,李相便衣見過,不能拒也,留飯,談至戌正三刻始去。

戌正三刻即晚上八點四十五分。初春在下午五點鐘左右,即已入暮;李鴻章不速而至,長談至少有三小時之久。

這是翁同龢與李鴻章,三十年來第一次思想上的溝通,除了國事以外,當然也要談談家常以及養生之道。下一天,李鴻章送了他一大批舶來品的牛肉汁。又下一天,翁同龢回拜李鴻章,也談了兩小時,據翁自記「談及割地」,翁謂「臺灣萬無議及之理」。顯示翁同龢已從原則上撤退。這一回李鴻章「突擊」收穫甚豐,除了贏得翁同龢的讓步以外,他的自以為「老成謀國」而實際上與張之洞相去無幾的「書生之見」,為老謀深算的李鴻章所澈底瞭解,以致兩年之後,李鴻章得以引狼入室,而翁同龢無可匡救。

李鴻章於二月初八日出京,據翁同龢記:「是日李相請訓單起」,而「上見李鴻章不過一刻,語極簡,又獨對,不與樞臣同見,可異也。」此亦有所諱飾,未能盡存真相。前一日諸王大臣會奏,請予李以割地議和之權,主要的理由是「宗社為重,邊徼為輕」;邊徼當然不是指龍興之地的東三省。李鴻章之「獨對」,即為面論授權;實際上兩宮同在,許李之語,出於太后。翁同龢晚年刪改,不記慈禧。

馬關之辱

二月十八日,李鴻章離津赴日,隨員七人:美國人福士德即艾森豪的國務卿杜勒斯之外祖父;長子李經方;羅豐祿、伍廷芳、馬建忠、徐壽明,皆為北洋洋務人員;此外則于式枚,專辦奏摺。

二月廿三日,船抵馬關,次日與日本首相伊藤博文、外相陸奧宗光在春帆樓開第一次會議,而日本海軍已開始攻澎湖。二十五日開第二次會議;二十八日開第三次會議,會後李鴻章遇刺受傷。中國方面的反應,見翁同龢日記:

二月廿九日:小李報昨申刻,肥公會晤,歸被倭手槍中左頰骨,子未出。戌始甦,子仍未出。

見李經方電,上為之不怡良久。恭邸亦相對愁絕。

赴督辦處,兩邸之公皆集,無可商略。

三月初一日:是日李經方、科士達(即福士德)皆有電,李相子仍未出,不致殆命矣。

三月初二日:李相有電,子未出,兇手當時即得,日君及親王皆遣員慰問。最奇者日后遣看護婦兩名,攜后親製繃帶往也。

又,和款冀可少減云。

中國的傳統,皇后與外臣無涉;而況為異國使節?故翁同龢以日后親製繃帶慰問李鴻章,詫為奇事。廟堂之臣,昧於世事,故「無可商略」;倘能召張蔭桓商議,則全權代表議和被刺,正有許多文章可做。

李鴻章被刺事件,騰播國際後,對日本頗為不利。即日本國內的輿論,亦抱同情中國的態度,但恭王等全然不知利用此有利形勢,策動友好國家對日本施加壓力。因此,日本始懼,而未幾即重現猙獰面目。據李鴻章三月初一電總署云:

頃陸奧來寓晤經方問疾,交到覆函稱,因此凶虐狂悖之事,萬分憂愁。舉國上下皆抱此情懷……並據密稱:伊藤今早俟日皇派來御醫診傷後,已乘輪親赴廣島稟商,後曰可回。中堂身受重傷,幸未致命。中堂不幸,大清舉國之大幸,此後和款必易商辦。臨行復云:請寬心養傷,中日戰爭,將從此停止等語。

這不僅是陸奧口頭如此,且有書面表示,原函如下:

大日本大皇帝因二十八日之憂,抱歉殊深,特諭本大臣等,即允停戰,無庸苛求,惟須訂明日期界域,此係本國前未允行者。貴大臣得便,隨時可詳訂應辦各節,以便早立停戰條款。

於此可知,日本因此事對世界輿論,無法交代,頗為緊張,準備作大幅度的讓步,其時翁同龢如果像後來那樣賞識張蔭桓,或許會出現這樣的情況:即先向日本提出嚴重抗議,同時表示,李鴻章身受重傷,一時不能再任以繁劇,特加派張蔭桓為副使,赴日協助。日本必不能拒絕,而張蔭桓以被逐之使,復能得日本以禮相待,即此一端,便可助長外交上的聲勢;而張蔭桓在日與福士德合作,為李鴻章設謀畫策,所挽回者必多。至少不必有三國干遼之事。惜以見不及此,只獲得二十一天的停戰期限,而和議條件上並未爭取到多少讓步。

由於中國方面的反應既遲鈍,又軟弱,不知利用時機,採取拖延戰術。因此,日本在三月初七即提出和議條件,並限四日答覆。希望即速定議,以免引起國際干涉。事實上,李鴻章亦很可以借受重傷為由,拒絕日本在此時所提的條件;所以不出此一著者,因為他內心另有打算。

聯俄之始

李鴻章對日本的公仇私恨,是非報復不可的。惟度國家的力量,個人的餘年,要再想練一枝軍隊來報此入骨之恨,是無論如何不可能的;因而「以夷制夷」之一策,是一直盤旋在他心頭,念茲在茲的大事。他認為要打敗日本,而且個人還有復起的可能,唯一的途徑便是聯俄。但此時朝野上下,飽受外侮,排洋的心理極重;聯俄之議,未見得能夠得兩宮的支持,只有仇日之心大熾,方有贊成聯俄的希望,因此,必須強調日本之窮兇極惡,庶幾得為聯俄舖路。

如伊藤博文於三月初七日提出和議條件,限四日答覆;其時李鴻章可以傷勢未愈,無法治公為詞,加以拒絕,此在情理上是日本絕對無法逼迫之事,但李鴻章仍舊電轉總署,其意無非欲顯示日本之面目猙獰。至三月十六日李鴻章病起復議,伊藤博文略作讓步,割地劃出,賠款由三萬萬兩減為二萬萬兩。此後即未獲有絲毫進展,至三月二十三日締約簽字,歷時僅一星期,如此大事,草率定議,惟恣日本之所欲,則不必李鴻章,任何人皆可當此任。

其時李鴻章尚有海外東坡之謠。翁同龢三月二十二日記:

訛言李相已卒,一切皆經方主政,秘不發喪,今電乃云親至公所與伊藤晤面,似非虛飾也。

由這則謠言中,可以想見交涉經過,頗為曖昧。

至於聯俄之議,則在對日和議進行時,即已開始,手法是製造空氣,謂俄為中國不平,已向日本提出威脅。據翁同龢日記,三月二十七日德宗命電詢駐俄使臣許景澄「俄所要倭者何語」?次日又命徐用儀往訪俄使喀希尼探詢真相。二十九日翁同龢記云:

與慶王同見起,上以李鴻章覆電,言臺灣事不能與伊藤說,甚怒。又詰問徐用儀見喀使語,如何?用儀奏,喀希尼云:得本國電碼多誤,不能讀,今電回國,但云遼東地不允俄佔,請緩批准約章。又云:俄廷不食言。至問以如何辦法,別無的實語。上遂命奕劻、孫毓汶、榮祿,今日往見喀使,傳感謝之意,並告以批不能過緩,即電俄要的音。又命發電旨詢許景澄,亦以此節詳告。

雖然和約已定,德宗與翁同龢都想翻案,但翁同龢根本拿不出整套辦法,且亦無人為之策畫,只是君臣二人,每天在書房或養心殿有短暫的接觸,匆匆數語,無非設法拖延,寄望俄、法、德三國能「仗義執言」,迫使日本同意修改和約。而兼署江督的張之洞則又主張聯英,真所謂治絲益棼,內外情勢,複雜萬分。內則:

一、李鴻章回國後,竟不進京覆命,表示責任已了。

二、慈禧託病,表示一切由皇帝作主,仍舊是要將批准和約的責任,推向德宗。

三、言者蠭起,而皆空話。

四、康有為合十八省舉人上書,請拒約自強。

五、督辦前敵軍務的劉坤一及署直督王文韶,應詔答覆可戰與否時,皆言可戰而「參以活字」;德宗與翁同龢皆無信心。

六、臺灣巡撫唐景崧奏請聯法保臺,以後又建議請德國保臺;最後則表示臺灣軍民將死守臺灣。

實際上能助中國者為美國,而竟無人議及。有關各國的態度如下:

一、德國與俄國勾結,亟謀介入中日和局,乘機圖利。

二、法國一方面參與「三國干遼」,一方面開闢其他干預的途徑,唐景崧以廣西人的關係,為法國誘騙的對象。

三、英國以李鴻章聯俄即不能聯英的主張,被拒於「三國干遼」之外,但英國的勢力在長江流域,與張之洞建立了關係,因而派艦東來,勒兵觀變。

四、日本召開御前會議,決定對三國讓步;而對中國一步不讓。

總之,入室之狼,不止一、二。看看情勢越來越糟,於是有福士德的進言。翁同龢四月初六日記:

未正赴總理衙門。緣狀師科士達(亦名法思得,從李相定和約者也)欲見慶邸及李、孫兩公及余,故特晤之。榮、張、敬、汪在座。科先敘李相之忠,次言國政,首練兵改西法;次造鐵路;次賦稅。其言反覆悚切,謂果實力變更,十年後中國無敵,若因仍不改,不可問矣,末言約宜批准。如是而去,談一時許。

福士德之陳詞,出於自動,抑有人所策動,雖不得而知。但由其意在催促批准和約,以及先敘「李相之忠」,則謂是受李鴻章之託而有此一舉,是合理的推測。

換約之事,翁同龢自謂「窮思稍延換約之日而不可得」。到得四月十四,則「上亦催令即刻電伍廷芳,如期換約。」自道心境云:

覆水難收,聚鐵鑄錯,窮天地不塞此恨矣。

九州之鐵,以常熟之力所聚者,實亦不下於合肥。不過其心可質鬼神而已。

整肅帝黨

光緒二十一年十月十七日上諭:

朕敬奉皇太后宮闈侍養,夙夜無違,仰蒙慈訓盈拳,大而軍國機宜,小而起居服御,凡所以體恤朕躬者,無微不至,此天下臣民所共知者也,乃有不學無術之徒,妄事揣摩,輒於召對之時,語氣抑揚,罔知輕重,即如侍郎汪鳴鑾、長麟,上年屢次召對,信口妄言,跡近離間,當時本欲即行治罪,因值軍務方棘,深恐有損聖懷,是以隱忍未發,今特明白曉諭,使諸臣知警惕。吏部右侍郎汪鳴鑾、戶部左侍郎長麟,均著革職,永不敘用。此猶從輕辦理,嗣後內外大小臣工,倘敢有以巧言嘗試者,朕必加以重罪。爾諸臣當知忠孝一原,精白乃心,弼成孝治,朕有厚望矣。

這是慈箱整肅帝黨的開始,亦為對翁同龢的轚重警告。據翁同龢日記,曾經力爭:

臣等固請所言何事?而天怒不可回,但云此係寬典,沒有人敢爾當嚴譴也。

可知慈禧原意,尚欲從重。上論出於翁同龢手筆,罪狀追溯及於上年,則為有意諱飾。據黃秋岳「花隨人聖盦摭憶」引吳介清所記云:

長石農能文善書,與清秋浦總憲銳,均為翻譯界出色人物。任右翼總兵時,年僅二十八、九歲,短小精幹,英爽俊偉。陛見日,奏對稱旨,聖眷因之日隆。甲午事起,失利日聞,不得已起用恭王督辦軍務,特簡長隨同辦事。一日因某事與王爭執,抗辯不少屈。退出後,王顧左右曰:「後生可畏,聖上喜用青年,吾輩暮氣日沉,不足任重致遠矣。」不意進銳退速,乙未十月竟以離間宮廷,不知大體,與吾鄉汪柳門先生同日罷黜。

長麟字石農,滿洲鑲藍旗人,清朝「館選錄」,列之為光緒六年庚辰科翰林;是科會試由翁同龢主持,且因與汪鳴鑾同邀罷黜之故,多認為長麟是翁同龢門下,實乃誤會。長麟是繙譯進士膺館選,清文的造詣甚深。由吳介清所記,可知長麟之入督辦軍務處,乃由恭王所援引,與翁同龢無涉。吳介清又記:

先是和議成,大學士六部、九卿、翰詹科道,齊集內閣大堂,恭讀硃諭,汪讀至賠款兩萬萬,與其師高陽相國,均痛哭失聲。自是嬰心疾,早蓄歸計,至是得遂初服。但是日緣何致觸上怒,疑莫能明。

宣讀硃諭,事在二十一年四月十七日。翁同龢是日奉派貢士覆試閱卷,未到內閣,但軍機先已閱過硃諭,由軍機章京攜交內閣,並傳諭:「不得抄錄攜出」,故東華錄所載上諭,並非硃筆。不過,話雖如此,還是有人抄錄傳出,「緣督廬日記」云:

四月十七日:和約定議,六部九卿科道赴內閣閱硃諭,佩鶴歸錄一通見示,大旨謂「瀋陽陵寢重地,京師宗社有關,慈闈頤養,徒御有驚,藐躬何堪?自問宵旰旁皇,臨朝痛哭,天下臣民,皆當共諒」。

德宗此硃諭,實有自辯之意;亦即隱然謂國事至今日,太后應負責任。故作此宣示,其拂慈禧之意可想;而勸德宗出以此舉者,當為珍妃。黃秋岳引錄吳介清所記後云:

案吳所言,校以史乘及其他筆記,似極可置信。就前後情節觀之,汪長必為珍妃被黜進言,以為應復其位,以泯帝后之嫌隙,故觸上怒。而此事又不便明言,故以「離間宮庭,不知大體」八字,籠統揭布。意其情形,汪柳門有借此求去之隱衷,長石農則年少敢言,自恃八旗子弟,其同遭淪謫不復起,則緣德宗始終抑鬱,故帝黨一蹶不振也。

分析汪、長獲咎之由,相當正確。但所「觸怒」者,非德宗而為慈禧,因令德宗嚴辦,甚至有流配的指示。德宗仰體親心,嚴譴汪、長,但違心之舉,並非毫無所得。

德宗的收穫是,「下孝」換來「上慈」,珍瑾二妃由慈禧降諭,恢復原有位號。兩妃被貶,曾有「明發」,復號則無上諭,甚至翁同龢亦至汪、長獲譴之第三日,始悉其事。是日日記,末綴一筆:

本月十五日,敬事房傳知禮部:珍瑾二妃,俱奉懿旨,先復位號。

是則珍、瑾復號在先,汪、長獲咎在後,黃秋岳推斷「汪長必為珍妃被黜進言,以為應復其位」,顯然錯誤。但兩事並非毫無關聯,「十朝詩乘」記其中的內幕,則又牽涉翁同龢;所記如此:

相傳妃貶後,尋復位號,德宗喜甚詣謝,母子歡然,太后曰:「帝近來甚盡孝,果如是,余復何說?其從前疏閡,必有人間之,盍言其人!」意謂常熟也。德宗不忍舉常熟,又無以塞慈意,適前日召見侍郎長麟、汪鳴鑾,因以二人對。長汪遂以離間兩宮斥譴。召對時固未及此,亦無由自剖。然上倚常熟甚重,遇事仍就諮,蓋拂慈聖意。

此記前半段可信。以當時文獻規制考之,作為宦官行政機構的敬事房,逕得與內務府直接打交道;即令逕傳懿旨,亦必傳知軍機,不可能傳知禮部。禮部衙門在宮外;且太后懿旨不會傳知司官,傳知堂官則軍機大臣李鴻藻即為禮部尚書,李與翁同值,豈有李知而翁不知之理?

於此可以推斷,珍瑾復位在長汪被黜之前,或者初有此議,或者口頭已有指示,尚未定局,慈禧即以此為餌,誘使德宗自排慈禧所厭惡之人。但如謂慈禧意在翁同龢則恐未必,因為翁師傅每勸帝將順太后之意,此則內廷無有不知者。

汪長之為無妄之災,大致可以確定。如翁同龢十月十七日記汪鳴鑾「意甚坦然」,言其遭橫禍後之修養;年餘後長麟母喪,翁闻龢致賻白銀百兩,兩記其事,皆言「閔其窮也」。意示長麟被黜,非與己有關而藉此補咎。

然則慈禧希望德宗自排者,究係何人?細考之應為文廷式。

文廷式之必遭廢棄,實為意料中事,因為他有太多的自取之咎;其最為人所詬病者,是私生活的不合倫常道義。劉體智所著「異辭錄」,有一條云:

于晦若侍郎、文芸閣學士、梁星海京卿,少時至京,居同寓,臥同一土炕,人心與其面皆不相同,雖圖髗方趾,而大小各別,三人冠履可以互易,而無不合。人情無不妒,三人中惟學士如常,侍郎、京卿皆有暗疾,俗稱「天閹」,不能御女,然三人狎游,儘以恣學士一人之淫樂而無悔。及得交志伯愚將軍,蓋稱莫逆;將軍非惟嗜好與三人同,其暗疾亦同,可謂奇事。聞學士曾得一房中藥方,治暗疾有奇驗,以與將軍,一試而獲同等之效,再試則不驗矣。侍郎夫人、京卿夫人居學士家,蓋三人者皆文學侍從之臣,「禮教非為吾輩設」也。

于式枚、文廷式、梁鼎芬三人,光緒六年同赴會試,于、梁獲雋入翰林,而文則遲至十年以後,方登兩榜,梁鼎芬入詞苑時,年方二十二,其秋婚娶。李慈銘庚辰八月二十二日日記:

同年廣東梁庶常鼎芬娶婦,送賀分四千。庶常年少有文而少孤,丙子舉順天鄉試,出湖南龔中書鎮湘之房,龔有兄女,育於其舅王益吾祭酒,遂以字梁。今年會試,梁出祭酒房,而龔升宗人府主事,亦與分校,復以梁撥入龔房,今日成嘉禮。聞新人美而能詩,亦一時佳話也。

王益吾即王先謙,龔之字梁,由王作主,彼時固不知梁有暗疾。當嫁娶之期已定,梁鼎芬有「庚辰七夕詞」之絕句,得意之情,溢於言表。婚後定居東城貢院附近,名所居為棲鳳樓。光緒十年法越事亟,梁鼎芬以講官資格,疏劾北洋大臣李鴻章,交部嚴議,降五級調用。此是梁鼎芬有意為之;原來李文田精於風鑑,推斷梁鼎芬二十七歲將不免。梁大懼,求解救之道,李文田以為惟罷官可保身;因上疏劾李鴻章,措詞誕妄,果獲嚴譴。編修降五級為從九品,梁不就則與罷官無異。未幾應張之洞之招,回廣東主廣雅書院講席,而託妻於文廷式。

梁妻之通於文廷式,據說是梁鼎芬深感力不從心,為彌補內心疚歉計,自動促成其妻與文廷式的孽緣,但中懷不能忘情,有「佳人二首」詠懷云:

閬風緤馬竟何年,吹徹參差下眾仙。公子歸期春水後,佳人情緒夕陽前。碧芳傾盡痕猶溼,紅燄飄殘夢尚牽。渺渺天河幾回顧,自搴簾箔數星躔。

桃弓射鴨儘蕭閒,縹緲仙居紫翠間,不盡情懷隨逝水,更無謠諑到深山;夕張瑤瑟憑招月,朝索瓊茅自閉關。憔悴沈郎初病起,肉芝應為駐年顏。

「閬風緤馬」典出離騷,因「庚辰七夕詞」而興感,與結句呼應,有天上人間之感。第二首「不盡情懷隨逝水,更無謠諑到深山」,直抒胸臆;他的頻年飄泊,乃逃避「可畏」之「人言」。相傳梁鼎芬官武昌知府時,龔夫人每自萍鄉溯江而上,在武昌府署,梁鼎芬晤其妻於花應,一言「老爺好!」一報以「太太好!」旋即納二百兩銀票於妻之手,端茶送客。如是者年必三、四回。

文、龔孽緣,雖說出於梁之自願,但文廷式的舉動則驚世駭俗,守舊派尤為不滿。而徐桐則因文廷式有殿試後不為老師磕頭一舉,更銜之入骨。

其次痛恨文廷式者,為李鴻章父子。甲午之役,文廷式曾參李鴻章,又力主聯英,反對聯俄,在在皆與李鴻章形成尖銳的對立。李氏父子早想報復文廷式,至二十一年年底始有機會;機會者,楊崇伊由編修轉為江西道御史,可充李氏父子的打手。

李鴻章的打手

楊崇伊與李經方為兒女親家。其子楊圻字雲史,所娶者為李經方之女國燕。楊崇伊與翁同龢為小同鄉,且為翁的門生,與文廷式同年;但得與李鴻章結為姻親,勢利所在,老師與同年的情分都拋在腦後了。葉昌熾二十二年二月十七日日記:

道希為楊莘伯所糾,牽涉松筠庵公摺,及內監文姓事,革職永不敘用,驅逐回籍,毋許在京逗留。鉤黨之禍,近在眉睫,明哲之士,所當深戒。

據翁同龢日記,楊崇伊劾文廷式的封奏,上於二月十六日,次日「呈慈覽今發下,諭將文廷式革職,永不敘用,驅逐回籍。」而前一日戮寇連材;又三日將發往打牲烏拉之聞德興,於戍地正法。事發於同時,似乎互有關連,而文廷式為之樞紐;事實上不盡然。寇連材之事與文廷式絕對無關,但文廷式之被黜以及聞德興之死,由寇連材所觸發,則無可疑。

楊崇伊之由李氏父子授意,將搏擊文廷式,蓄謀固已甚久。二月十六日有戮寇連材之事,則為一下手的絕好機會,因為第一,適逢慈禧震怒之時;第二,可用影射的手法,嫁禍文廷式。結果,情況的發展,恰如所期;只是聞德興為無妄之災。後數年,張蔭桓之被誅,其事與聞德興差近,此所以後來翁同龢被放數年,而猶惴惴然深恐復有大禍,不得不刪改日記,預留地步,即因前車可鑒之故。

慈禧之逐文廷式,殺聞德興,基本上是深惡珍妃之影響德宗。據黃秋岳「花隨人聖盦摭憶」云,其時已有廢立之密謀,賴文廷式設計挽回,所記如此:

又某筆記載:德宗戇直,上書房總師傅翁同龢亦頻以民間疾苦外交之事,誘勉德宗。德宗常言,我不能為亡國之君,語侵慈禧,而廢立之說興焉。時坤宮與德宗弗睦,頻以讒間達慈禧,故事機益迫。

「坤宮」指德宗皇后。謂翁同龢為「上書房總師傅」,微誤。黃秋岳續記:

甲午清兵潰,軍艦被掳,吳大澂、魏光燾督師關外,劉坤一督師關內,李鴻章議約多損失,幾定約焉。翰林學士習聞宮中諸事,知內憂外患交乘,國將覆,往見坤一,請力爭約款。坤一未會意,謂弱國無權利可言。廷式請屏左右,以廢立之說相告。且謂宮中蓄謀久,榮祿以疆臣督兵將(云云)。

此記有誤,「榮祿以強臣督兵」,乃翁同龢被廢後事。

但其時榮祿雖尚未進入權力核心圈,而暗中卻已逐漸成為后黨的中堅分子;只是翁同龢書生氣極濃,而又有「君子群而不黨」的觀念,橫亙心頭,在這方面毫無警惕,以致懵然不覺而已。至於廢立之議,萌始於此時,文廷式如真有所聞,則翁同龢不能不知,只是決不會記入日記。如下所記,文廷式屏人密語劉坤一,「力爭約款」的作用,當亦為翁同龢所同意。文廷式之言如此:

慈禧有所作,每詢疆臣等意思若何?是宮中滋忌疆臣;疆臣資高負宿望者今惟君,某知爭約必不成,俾內廷因齗齗爭約,知廢立之難實行,是則曲突徙薪之效見焉。坤一屬廷式代起草,而廢立之謀以止。

文廷式的看法是,希望劉坤一藉爭約表示疆臣對國家大政,決不會袖手旁觀。爭取對日和約之緩期交換,是明知決不可能實現,爭亦白爭之事,尚且如此;則事之大於和約,且可挽回者,安有不據理力爭之理?以此態度,使慈禧知難而退,確是曲突徙薪的上策。翁同龢在馬關議和以後,亦曾千方百計,以求延緩批准和約,當是納文廷式的建議而採取的配合行動。

但說因文廷式代劉坤一草一緩期換約的奏稿,便打消了「廢立之謀」,則不盡然。在當時至多只有看看是否可以廢立的考慮,還談不到一個「謀」字。因為就主觀而言,廢立以後,孰可代之?在各種因素的考慮中,首先需要確立的一個原則是,代立者應該是「溥」字輩;「載」字輩必在排除之列。此與穆宗崩逝時,只能立「載」字輩,不能立「溥」字輩的原則,恰好相反。其原因如下:

第一、當初如立「溥」字輩,則必繼嗣穆宗,皇后阿魯特氏,自然成為太后,而慈禧則昇為太皇太后。皇后成為太后,則繼嗣之君,應育於太后宮中,且不說慈禧深惡皇后阿魯特氏,決不願讓她成為太后;即令並無惡感,但太皇太后訓政,並不能掌握絕對的權力,而慈禧已深知她自己的個性,行事必須獨斷獨行,方能見效,當然不願中隔一太后來分她的權。

由此可知,當初不為穆宗立嗣,純由於有皇后之故;如今嘉順皇后屍骨早寒,為穆宗立嗣,並無平空出現一太后之虞,考慮自然就不同了。

第二、就名分而言,穆宗既崩,文宗無子,為之立醇王長子繼嗣,道理還勉強可通。如今倘再立「載」字輩,則依然應作為文宗之子;但德宗既在,則文宗明明有子,以此「子」不成材,廢之而別繼一子,此已與文宗繼嗣問題無關。就宗法而言,為穆宗立嗣,則嗣立之君為文宗之孫,帝系仍屬一貫,反而名正言順。

在立「溥」不立「載」的原則之下,要物色適當的人選,相當困難;因為慈禧原則之下還有原則:

第一、必須出於近支親貴。所謂近支者,指文宗諸弟而言。

第二、近支親貴中,應排除恭王之孫,其因有三:㊀慈禧始終與恭王不協,在感情上決不願其孫為帝;㊁雖不協而仍有用恭王之處,立其孫後,則恭王不能再掌樞;㊂鑒於慈禧之虐待德宗,恭王未必願其孫進宮,如出此議而恭王拒絕,拒絕又必以反對廢立為名,則事成僵局。

第三、恭王之孫不能立;則只有惇、醇兩府的溥字輩中去挑,最理想的是醇府,但襲醇王的載灃其時方幼,尚未婚娶,最後就只剩下惇王府了。

這樣一層一層考慮下來,要為穆宗立嗣,在當時只有從惇王諸孫中去選。惇王孫子甚多,但必須合乎兩個條件,才能中選。這兩個條件是:本人的資質,堪以造就;而此人之父,亦即惇王之子,能忠於慈禧。這樣的一個「溥」字輩,在當時尚未產生。

此外還有一個反證,可證明當時深宮有此念頭,尚未到表面化的地步。如已表面化,則榮祿必與其謀。而榮祿是反對廢立的,因為此舉將使慈禧處於非常不利的地位。事實上不僅榮祿,任何一個人都知道,慈禧倘有此議,翁同龢必犯顏力爭,甚至不惜一死以護德宗。慈禧決不能在此時,作此冒天下大不韙的至愚之事。然而話雖如此,並不能否定慈禧無廢立之意。

至於文廷式與寇連材之無關聯,可由其所著「聞塵偶記」中求證。「聞塵偶記」有刊本行世,但尚有未刊秘稿,黃秋岳曾從曹纕蘅處得見抄本;文廷式自序記於二十二年正月,後有小註云:

「是年二月被劾出都,其有所錄,半出追記。」因此,抄本開卷第一則,即記寇連材事,共分兩節,第一節記共知的事實;第二節始為外間所不知的秘聞。

羅剎行

西曆一八九六年五月廿六日,為光緒廿二年四月廿二日,俄皇尼古拉二世加冕,先期廣邀各國遣使觀禮。中國先派四川藩司王之春為賀使,俄國駐華公使喀希尼表示王之春名位不稱,於是改派李鴻章;李先辭後遵,廿一年十二月廿八日,李上疏誓效馳驅,駢文疏稿為于式枚的手筆,結尾云:

一息尚存,萬程當赴。阻重深於山海,未改叱馭卬坂之心;夢咫尺於闕下,猶存生入玉關之望。

諸葛武侯「鞠躬盡瘁,死後而已」之志,躍然紙上。孰知此行為中國帶來的大禍,至今未已。

事實上,此為李鴻章有計畫的行動,賀俄皇加冕以外,並將周遊列國,以期重建威望,為復起的張本。廿二年正月十三,李鴻章奏云:

臣奉命赴俄致賀,並往德、法、英、美各國聘問,特派頭等出使大臣,朝廷慎重邦交,禮意崇隆,為前此所未有。此外如荷蘭、比利時各國,聞臣奉使,均來請便道詣其國都……道遠事繁,需才任使。

開單奏請指派的隨員,有于式枚、羅豐祿、聯芳等十餘員。此外還有稅務司洋人五人,奏請派充參贊官,先期至其本國迎候照料,計俄、德、英、法、美各一人。至正月八日請訓時,德宗特賞李鴻章次子經述三品銜,隨侍其父出洋;又有人以為李經方熟悉交涉事宜,倘或隨行遇事亦可參贊,奏准隨行。二十日啟程赴天津,行程如下:

正月廿七日:自天津乘海宴輪南下。

二月初一日:抵上海,泊金利源碼頭。登岸駐節天后宮側,專為大員赴滬準備的行館。

二月初二日:自此日起,接見各國領事及江蘇文武官員等,酬酢甚繁。其時曾任駐日公使何如璋參贊的黃遵憲在滬,李鴻章語之曰:「連絡西洋,牽制東洋,是此行要策。」

「牽制東洋」是真話;「聯絡西洋」則不盡然,此行將與俄國訂盟,為既定的決策,亦為俄國企圖稱霸的一個極重要的步驟。在俄國主持其事者,為財政大臣微德,此人雄才大略,手腕過於李鴻章。微德有個重要助手,為俄國的皇室,亦是俄皇尼古拉二世親信的吳克托穆親王,李鴻章在奏牘中稱之為「吳王」。當李自上海乘法國郵船啟程時,吳王已先期至蘇彝士運河迎候,船抵亞歷山大港後,換乘俄船經黑海至奧德薩;改搭火車至聖彼得堡,時為三月十八,西曆四月三十日。

俄國政府雖為李鴻章預備了行館,但李卻由於旅華俄裔巴勞輔的力邀,下榻其家,此亦為俄方有意的安排,目的在便於避開各國所派慶賀專使,與李鴻章私下接觸。自西曆五月一日至三日,微德三晤李鴻章,五月三日正式提出在蒙古及東三省造鐵路的要求,理由是俄國兵力大部分在歐洲,如一旦有事,中國需要俄國出兵相助時,非要有這樣一條鐵路不可。李鴻章當然不肯輕許。照微德的觀察,李鴻章似乎希望俄國的要求,應由俄皇提出,於是安排中國的代表團於五月四日覲見尼古拉二世。

據李鴻章隨員所輯「李傳相遊歷各國日記」所載,俄皇尼古拉二世及皇后,在行宮接見李鴻章時,禮節頗為隆重。及至五月六日,俄皇又特邀李鴻章會晤,而且特別聲明,請李鴻章只帶其長子經方傳譯,「不使他人聞知」。當時在便殿「賜坐暢談」,歷一小時半。據李鴻章電總署報告謂:

(俄皇)謂我國地廣人稀,斷不侵佔人尺寸土地,中俄交情近加親密,東省接路,實為將來調兵捷速,中國有事,亦便幫助,非僅利俄;華自辦,恐力不足,或令在滬俄華銀行承辦,妥立章程,由華節制,定無流弊,各國多有此事例,勸請酌辦;將來倭、英難保不再生事,俄可出力援助等語,較微德前議和厚,未便壅於上聞。

顯然的,微德的觀察相當正確,李鴻章的態度已朝俄國有利的方向轉變。至五月八日,由俄國外務大臣羅拔諾夫邀李鴻章晚宴,與微德會議後,中俄密約已有初步結果。

這天會議,亦仍是片面的,由微德提出盟約的主旨:「大意以若請派兵,須代辦糧餉,華有事俄助,俄有事華助,總要東路接成乃便。」李鴻章所加的按語是:「我自辦接路,實恐無力,又難中止,兩事相因,應否先訂援助,後議公司,請代奏候旨。」

四天以後,即五月十二日(中曆三月三十日),翁同龢與慶王議李鴻章的來電,只落得「毫無主意」四字。而就在這一天,羅拔諾夫,奉俄皇之命,以密約草稿六條交李鴻章。李電總署云:「俄今願結好於我,約文無甚悖謬,若回絕,必致失歡,有礙大局。」又云:「如奉旨准可,即畫押。」六條內容,大致如下:

一、日本如侵俄、侵華,彼此派兵援助,軍火糧食互相接濟。

二、一旦協力禦敵,不得單獨媾和。

三、開戰時,如遇緊要時,中國所有口岸,均准俄艦駛入,地方官應盡力協助。

四、俄國於黑、吉邊地接造鐵路至海參崴。造路事由俄華銀行辦理,條款另訂。

五、無論平時、戰時,俄國可用此鐵路供軍用。

六、此約應由第四款所議之事舉行之日算起照辦,以十年為限。

這是一個非常荒謬的條約,基本上是讓俄國造一條藉以侵華的鐵路;而且條約的效力,以准俄接造鐵路為前提。倘或此事不行,條約即歸於無效。乃李鴻章竟謂之「無甚悖謬」,而總署處理如此大事,亦草率之甚:來往電報經常只由翁同龢與張蔭桓兩人處理,有時並找張家的僕人幫行。其間雖有若干文字上的爭議,大致都接受了俄國的要求,遂於五月廿七日,亦即俄皇加冕的次日定議;六月三日由李鴻章在俄與羅拔諾夫及微德簽約。

從俄皇特別約見李鴻章,並關照只須李經方傳譯時起,此一密約的交涉,即由李氏父子一手包辦,因而有俄國行賄之事發生,以一種比較厚道的看法來推斷,李鴻章不懂英語,微德與吳克托穆行賄談條件時,係由李經方作了承諾,及至生米煑成熟飯,李鴻章自不能不同意。

羅曼諾夫報告

俄國史學家羅曼諾夫,根據俄國財政部秘檔,有一部關於中俄密約及中東鐵路建造經過的著作,其中譯本名為「帝俄侵略滿洲史」,於民國廿六年由商務印書館出版,謂當中俄密約簽訂之翌日,微德曾向李鴻章致送一項文件,名為「俄華銀行議定書」,內容如下:

為便於東省鐵路交涉之進行,俄華銀行董事會決定下列諸事:

(一)撥出三百萬盧布,為事業進行之方便而耗費。

(二)該款不得移作別用,其用途之分配如下:

甲、在清帝業已降旨允將鐵路租借權交由俄華銀行承辦,而李鴻章又以書面文件證明其同意於租借合同之主要條件時,撥付一百萬盧布。

乙、在租借合同業已最後簽字,而鐵路路線,又經中國官方正式確定時,再撥付一百萬盧布。

丙、鐵路完全築成時,再撥付一百萬盧布。

(三)該款交由吳克托穆王爵與羅斯特坦先生,根據第二款所開條件而分配之,並對之負責。

(四)該款由新成立之東省鐵路公司支出,作為築路費用之一部分。

這筆專款在「東省鐵路公司」支出項目中,稱為「滿洲調查費」;而存貯於銀行的戶名,則稱之為「李鴻章基金」。三百萬盧布,約合一百五十萬美元,自光緒廿二年至廿八年,此項基金一共支用過五次,總計約一百七十萬盧布。

廿三年四月,吳克托穆以答聘專使的名義,抵達北京,兩次覲見德宗,第一次見於文華殿;第二次見於傳心殿。翁同龢四月廿七日記:

詣傳心殿,辰正俄使,又羽林官二人來,揖讓頗恭,一刻上御殿,該使魚貫入,極致敬,遞寶星國書,上起立於寶座左側受寶星,又立宣答勅。恭親王下階傳宣,上始就座。此次係恭進太后,故有加禮。

致送慈禧的國書禮物,是由俄國的太后出面。此外各總署大臣,亦均有一份重禮,包括鑽石帽花、金鑲鼻烟壺等。吳克托穆此來志不在小,可想而知。

其時李鴻章自俄經德,至荷蘭、比利時、法國,浮海至英,轉往美國,沿途遊覽考察,於陰曆九月間返抵國門,旋即奉派在總署行走。

由於中俄密約,只得了個中國有事,俄國出兵相助的空頭保證,而實利則斷送不少;聯俄之舉,縱非失策,亦屬多餘,因此李鴻章回國後,備受冷落。受命在總署行走未幾日,忽以擅遊圓明園,交部議處,罰薪一年。其時慈禧萬壽期近,仁壽殿大宴群臣,賜酒名單中,李鴻章亦不在其列。自「用滬平吳」以來,李鴻章從未如此寂寞過,此雖多少出於翁同龢的排擠,而李實有自取之咎。

廿三年四月吳克托穆訪華答聘時,李鴻章收到了第一筆賄款一百萬磅,他所報俄者是「督亢圖」。

其年初秋,德皇威廉二世訪俄皇尼古拉二世,談膠州灣問題;隨行的德國外交大臣亨羅愛,後來向人表示:「在全世界的歷史上,沒有一個政治問題,能像膠州問題一樣,被兩個君主如此坦白而誠懇地加以討論。」討論的結果是,德國佔據膠州灣,俄國則向北發展,以取得旅順為目標。俄德勾結,軍事外交並用,三翻四覆,波詭雲譎,而穿針引線,哄嚇詐騙,成於李鴻章之手,但翁同龢則應負最大責任,因為洋務、財政的大權都在他手裏,其地位如微德之在俄國。只是微德玩弄李鴻章於股掌之上;而李鴻章則玩弄翁同龢於股掌之上而已。我一向以為庸臣握權,其誤國甚於奸臣;當時膠州灣事件,如果交由李鴻章來處理,賣國反倒會適可而止;有翁同龢居於前列擋災,李鴻章以內怨私仇,外受挾制,遂致恣意而為。此中幽微曲折,可從翁同龢私函中推求而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