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叙述治療上的基本法則,包括藥物、針刺、按摩和溫浴法等,特别指出方剂的組織及其適当应用。

〔原文〕“素問”陰陽应象大論曰:“陰陽者,天地之道也,万物之綱紀,变化之父母,生殺之本始,神明之府也。治病必求其本。謹守病机,各司其屬。有者求之,無者求之,盛者責之,虛者責之。必先五勝,疏其血气,令其調达,而致和平。”

〔語譯〕“素問”陰陽应象大論上說,(上略)治病必須从根本上求得解决,求本的方法是:細心地掌握“病机”,辨别其屬於那一部門。这部門里有的,应該尋求它的原因,沒有的,尤其要尋求它别的原因。不論实症和虛症,都需要兩方面來究詰根源。然后結合五勝气候,疎通血气,排除障碍,使它回复正常。”

〔詞解〕病机:机是机要。一种病的發生都有一定的症狀,这症狀是診断的証据,“內經”曾把一般症狀分类,作为臨床的初步印称为病机,可参看病能篇至眞要大論。

五勝:运气学說里的一个名詞,指一年里五运的勝复,也就是不符合季節的气候变化。

〔体会〕这是施行治療前的一項細致工作,只有淸楚地認識發病的原因和病灶,才能給予適当的治療。“內經”所指示的,可举一簡單例子來說明,比如病人的主訴是發热,一般当作感病。但必須檢查它有否怕冷、头痛等症?脈搏是否浮象?進一步必須檢查它有無其它合併症?是否單純的体表受寒?如果是單純的体表受寒,还得檢査它有汗或無汗?体質的强壯或衰弱,病程的長短和热势的升降情况,才能定出治療的方針、处方用藥。为什么一定要这样反复的檢查呢?为了一般的退热法只有發汗和淸凉剂兩項,但是發热的原因和病灶相当复雜,有好多發热症不是發汗法和淸凉剂所能解决,甚至在某种發热症上用了發汗法和淸凉剂会加重其症狀或引起病变。例如:1.体实的人偶然感冒風寒或淋受冷雨驟然發热,兼伴怕冷、头痛、四肢慶疼、汗不出、脈象浮緊、舌苔薄白,可用麻黃、桂枝、羌活、防風一类的辛溫發汗藥,汗出即解;2.感受風溫發热的,往往不怕冷或稍有惡風、自汗出、口干、脈浮数、舌苔薄黃,宜用豆豉、薄荷、桑叶、菊花等辛凉淸疎;3.高热不怕風、反惡热、汗出后热势不減、脈象洪大、舌苔黃糙的,此为陽明經病,宜用石膏、知母、銀花、連翹等淸凉退热;4.忽冷忽热,一天中不止一次,也沒有一定的时間,头眩、口苦、脈象弦数的,称做少陽病,宜用柴胡、黃苓、半夏、靑蒿等和解;5.午后發热,早上身凉,舌绛、脈象細数的,多屬陰盛症,宜生地、麥冬、鳖甲、銀柴胡等养陰退蒸;諸如此类,难於悉举。至於乙型腦炎初起像感冒,麻疹初起像風溫;文如感冒兼有咳嗽,陽明病兼有大便閉結;又如因伤食、劳頓等引起的發热,在治療上都有顯著的区别。倘然一律使用發汗和淸凍剂來治療,其后果暑不可想像的。所以“內經”所說“有者求之,無者求之,盛者責之,虛者責之,”膚淺地看來好像異常空泛,一經結合到实际,便成为極其重要的一环。

〔应用〕必須熟記〉只有不厭求詳的推求,才能确認病因,定出治療的方向方法。

〔原文〕“素問怪眞要大論曰:“君一臣二,奇之制也。君二臣四,偶之制也。君二臣三,奇之制也。君二臣六,偶之制也。故曰:近者奇之,远者偶之。汗者不可以偶,下者不可以奇。補上治上,制以緩,補下治下,制以急。急則气味厚,緩則气味薄,適其至所,此之謂也。病所远,而中道气味之者,食而过之,無越其制度也。是故平气之道,近而奇偶,制小其服也,远而奇偶,制大其服也。大則数少,小則数多,多則九之,少則二之。奇之不去,則偶之,是謂重方。偶之不去,則反佐以取之,所謂寒热溫凉,反从其病也。”

〔語譯〕“素問”至眞要大論上說,一个方內用一个君藥、兩个臣藥,是“奇方”的組織,兩个君藥、四个臣藥,是“偶方"的組織,但用兩个君藥而三个臣藥,还是奇方,如用兩个君藥而六个臣藥,才是偶方。一般病在上而輕淺的称做近,多用奇方,病在下而深重的称做远,多用偶方,所以汗法宜於表症就不可用偶,下法宜於里症就不可用奇。此外,补上、治上的方剂要其藥力稽留,宜用气味俱薄的“緩”剂,补下、治下的方剂要其藥力迅捷,宜用气味俱厚的“急”剂,总之求其恰当的到达發病場所而已。因此有病所远而防止藥力中途衰乏(按原文“中道气味之者”的之字不可解,疑心乏字傳寫所誤),可以先服藥、后進飯食來推進,这也是一个变通的方法。治病的道理,不論奇方或偶方,輕淺在上的組織宜“小”,深重在下的組織宜“大”,大的組織藥数少,小的組織藥数多,但多到九味,少則不能低於二味。此外,用了奇方而病不去,可以接用偶方,这种用法,称做“重方”,用了重方而病仍不解,就宜用反佐的方法,反佐法是用寒凉或溫热的藥來順从寒或热的病症進行治療的一种反治法。

〔詞解〕至眞要大論:“素問”的篇名。內經中叙述运气学說的,有“天元紀大論”、“五运行大論”、“六微旨大論”、“气交变大論”、“五常政大論”、“六元正紀大論”等篇,本篇总括前文加以补充,認为至眞至要,故名。文內並說明治療法則、方剂組織和用藥規律。

重方:重平声,重复的意思。为了旣用奇方,再用偶方,故馬玄台註,后世也叫“复方”,李东垣七方圖,並作大、小、緩、急、奇、偶、复。

〔体会〕本節專論方剂的組織,分为奇、偶、緩、急、大、小、重七种,后來称作“七方”。包含着四个形式和意义:

1.奇偶:指作用的專一和混合。奇是單数,偶是双数,說明方剂的作用有單純的、有兼施並用的。处方的主要目的是消除病因,如果只有一个病因,就是只有一个目的,也就是只要一个主藥;有兩个病因时,便有兩个目的,就要用兩个主藥,所以內經把“君一臣二”称做奇方,“君二臣四”称做偶方。然而偶方內臣藥的多少也能左右主藥的力量,故又指岀“君二臣五”仍是奇方,“君二臣六”才是偶方,說明單数是無法平分的,既然不能平分,势必力量有偏重,还是奇方的意义。因此可以体会到君二臣四是偶方,倘然臣藥的分配为一与三,应該屬於奇方,擴大为君三臣三,只要三方面的藥力平衡,也是偶方的制度。过去有人拘泥在数字的一、三、五和二、四、六方面,忽視了方剂的作用是不对的。

2.緩急:指作用的和緩和峻利。病有慢性、急性的区别,治療上也就有緩、急的適当处理,这是一般性的。这里着重於病灶的淺近和深远,認为病在上焦,藥力宜緩,病在下焦,藥力宜急,說明了同样內臟的疾患,在处方时应当考慮藥物的力量來適当地發揮其功能。

3.大小:指作用的強盛和淺薄。方剂組織的大小,跟随病的輕重來决定,有兩种方式,一种是以数少为大方,取其量重力專,数多为小方,取其量輕力散;另一种是以藥少为小方,藥多为大方,王冰所謂:“病之甚者制大其服,病之微者制小其服。”后人只注意前者而忽略后者,不够全面。

4.重方:指作用的复雜。意思是單用奇方和偶方不能解决一切病症,故必要时可以相互使用,同时在正治法以外,还可用反治法來治療。

由於七方中有四种不同的作用,故在应用时不能把七方孤立來看,必須認識它彼此的关联。例如伤寒論上說:“急下之,宜大承气湯。”当然,大承气湯是急方了,但大承气湯的惟一效能是通大便,也可說成奇方,它的力量強盛,也可說作大方。又如:“急温之,宜四逆湯。”同样包括急方、奇方和大方在內,具有不可分离的局面。因此,七方是方剂組織的一种制度,只有在作用上加以分析,才能理解其眞正意义。

〔补充〕至眞要大論里还有如下兩節:1.“主病之謂君,佐君之謂臣,应臣之謂使,非上、中、下三品之謂也。”这是对君臣的一个解釋,並說明上中下三品是指古代藥物分类法,与方剂無关;2.“有毒無毒,所治为主,適大小为制也,君一臣二,制之小也,君二臣三佐五,制之中也,君一臣三佐九,制之大也。”这里所說的大方小方,与“大則数少,小則数多,”顯然不同,可作参考。

〔应用〕必須熟記,是中医处方的基本法則。

〔原文〕“素問”至眞要大論曰:“辛甘發散为陽,酸苦涌泄为陰,鹹味涌泄为陰,淡味滲泄为陽。六者,或收、或散、或緩、或急、或燥、或潤、或軟、或坚,以所利而行之,調其气,使其平也。寒者热之,热者寒之,微者逆之,甚者从之,坚者削之,客者除之,劳者溫之,結者散之,留者攻之,燥者濡之,急者緩之,散者收之,損者益之,逸者行之,驚者平之,上之下之,摩之浴之,薄之刼之,开之發之,適事为故。逆者正治,从者反治,从少从多,現其事也。热因寒用,寒因热用,塞因塞用,通因通用。必伏其所主,而先其所因。其始則同,其終則異。可使破積,可使潰坚,可使气和,可使必已。諸寒之而热者,肢之陰,热之而寒者,取之陽。所謂求其屬也。夫五味入胃,各歸所喜攻。酸先入肝,苦先入心,甘先入脾,辛先入肺,鹹先入腎。久而增气,物化之常也。气增而久,夭之由也。”

〔語譯〕“素問”至眞要大論上說,藥味辛、甘的有發汗、疎散作用,屬於陽的性資,酸、苦的有湧吐、瀉下作用,屬於陰的性質,咸味同样有湧吐、瀉下作用,屬於陰,淡味有滲利小便作用,屬於陽。这六种不同的性能,可以用來或收歛、或疎散、或緩和、或勁強、或干燥、或滋潤、或坚者使軟,軟者使坚,只要各随需要使用,都能調理病气,达到和平。

一般的治療法:寒症用热藥,热症用寒藥,輕症用逆治,重症用从治。症狀方面,如坚实的用削伐法,感冒的用祛除法,疲劳的用溫养法,凝結的用消散法,停留的用攻瀉法,干燥的用滋潤法,拘急的用舒緩法,耗散的用收歛法,虧損的用补益法,安逸的用运行法,驚惕的用平鎭法。不論上升、下降、按摩、洗浴、迫击刼夺、疎散开泄,都以按照病况適当擇用为是。这些針对症狀治療的方法,合乎治療原則,称作正治;有順从病情的,称作反治,反治中並非完全順从,有从多的,有从少的,須視病症的輕重來决定。凡是热藥因寒症而用,寒藥因热症而用,或者塞的方法用於塞症,通的方法用於通症,主要是制伏其主症,尤其重要是先除其病因。故塞症用塞法,通症用通法,初起似乎同类,結果截然相異,它也能破積、攻坚,可使气和而痊愈。此外,有热症用寒藥而热不退的,当补其陰,寒病用热藥而寒不解的,当补其陽,这种虛症不能当作实症來治,就是求其屬於那一部門的說法。

五味入胃,各走性質上接近的一面,例如:酸味先入肝經,苦味先入心經,甘味先入脾經,辛味先入肺經,咸味先入腎經。久服以后,因受藥性的偏勝而使臟气偏盛,这是物理之常,这种偏盛經过較長时間,將会成为損害的因素。

〔詞解〕正治:用与病邪相反性質的一类藥物來治療,如寒邪

用热藥,热邪用寒藥。用藥性与病邪相反的目的是要排除病因,符合於治療原則,故說“逆者正治”。凡“坚者削之”至“驚者平之”一節,都屬此类。

反治:用藥性与病情同一方向的,所收效果与正治相同,因其含有順从的意义,故說“从者反治”。如虛性脹滿症之屬於消化机能迟鈍的,給予补剂,不用“結者散之”,下痢症大便頻数,給予瀉剂,不用“散者收之”。这种从症狀表面观察來决定其相反的病因,实际上与正治是一致的。

〔体会〕本節說明了一般的治療方法,总的方面,包括藥物、針灸、按摩和其它外治法;病症方面,包拾了發汗、催吐、瀉下、消導、滋补、鎭靜和收歛等法。这些方法在內經里曾有变化应用,后世並且加以發展,但基本上不能离开这几个原則。其特点如下:首先指出的是一病有一病的因素,只要消滅其因素,症狀自然輕減。一般認为中医只是对症療法,規察症狀用藥,不知中医必須在症候里尋得原因之后才会有療法。比如有人問头痛吃些什么藥?中医是無法回答的,理由就在头痛的發生不是一个原因,中藥里菊花、吳萸、全蠍、牡蠣、防風、川茸、……等性質絕对不同,都可用治头痛,特别是中医善於从整体出發來考慮問題,就必然要从原因上求得治療,故“伏其所主而先其所因”,是通过辨症來使用原因療法,为內經治療中的主要法則。其次,內經还掌握了病型的分类法,他看到每一种病的症候群里必然有一个主症,依据这主症的形态來尋求原因,从而定出治療的方針,最为簡捷可靠,故又定出了“坚”、“結”、“散”、“損”等名称。必須了解,这些名称是泛指一般病态,包含着多种病症在內,兹特列表举例見 68 頁。

必須說明,治療不是單靠病态來决定,从病态上定出的治法也不能單独应用。例如,寒的現象,有实症,有虛症,有表症,有里症,只憑一个热字,究竟选擇那一类热性方藥呢?又如:坚的現象,有在气在血,屬寒屬热,不把病灶和性質确定,也是無法选用剋伐推蕩一类方藥的;再如留的病症,应先考慮病体能否勝任攻瀉,或先攻后补,或先补后攻,或攻补兼施,或相間使用,前人也有一定步驟。諸如此类,說明了要很好地掌握內經的治療法則,应当联系实际深入硏究。

〔应用〕必須熟記,是治療一般疾病的大法。

〔原文〕“素問”陰陽应象大論曰:“因其輕而揚之,因其重而減之,因其衰而彰之。形不足者,溫之以气。精不足者,補之以味。其高者,因而越之,其下者,引而竭之,中滿者瀉之於內。其有邪者,漬形以为汗。其在皮者,汗而發之。其慓悍者,按而收之。其实者,散而瀉之。審其陰陽,以別柔剛。陽病治陰,陰病治陽。定其血气,各守其鄕。血实宜决之,气虛宜掣引之。”

〔語譯〕“素問”陰陽应象大論上說,为了病輕淺,可用宣散法來祛其邪,为了病深重,可用減除法來平其势,为了病退而正气虛弱,可用补养方法來輔助其体力的恢复,——形体不足的用气藥溫补,精髓不足的用味藥滋补。病在上焦的可以因其高而催吐,在下焦的可以因其下而導瀉,如在中焦脹滿的可用消运和中來逐漸排除,也有在肌表的可用漬形法取汗或內服藥發汗。邪势妄行耗散的当予抑制收引,結聚盤踞的当予疏散瀉下,必須观察病的在陰在陽,分别邪的屬剛屬柔,病在陽的也可治其陰,病在陰的也可治其陽。同时明辨气分和血分,按其病源所在,血分实的予以逐瘀,气分虛的予以升提。

〔詞解〕漬形:漬是潮潤,漬形是指用薰蒸取汗。据“世医得效方”記載:“蒸法以薪火燒地良久,扫除去火,以水洒之,取蚕沙、柏叶、桃叶(李念莪註作桃枝,疑誤),糠、麩皆可用,相和鋪燒地上可側手厚,上鋪草席,令病人卧溫复之,夏月只布單复之,汗移时立至,俟周身至脚心自汗漐漐,乃用溫粉扑止。”这是一种“刼之”的方法,过去多用於急症。

剛柔:据馬玄台註:“难經十难,以五臟之邪相干为剛,六腑之邪相干为柔。盖陽經为腑,邪始感故为柔,陰經为臟,邪入深故为剛。”簡單的說,指病邪的強弱。

〔体会〕本節承接上文來說明適当地运用一般療法,关攏在於一个“因”字,含有因事制宜和因人而施的意思,故指岀病势的輕重,病所的高下,以及其它情况,作为灵活运用的依据。又从邪、正兩方面提出了一些例子,关於邪实方面,另出輕和重、上和下等不同治法,关於正虛方面,方出形和精、气和血等不同治法。这些例子当然不够全面,但可以看到袪邪、扶正是治療的兩大綱領,怎样选用“客者除之”、“劳者溫之”等等方法,达到又適合艾迅捷地發揮治療作用,实为臨床上的重要一环。主要是同一病因,由於發病的場所不同,治法截然異样,只有尋出病所,处方才有目标,不犯似是而非、隔靴搔痒的毛病。然而人体是有机的联系,不能把“內經”所指出的病所呆板地孤立起來,也不能把“內經”的每一种治法簡單地看待。故“輕而揚之”的“輕”字,与“髙者越之”的“髙”字,“在皮者汗而發之”的“皮”字都有关联;“揚”字与“越”字、“發”字以及“实者散而瀉之”的“散”字都应結合。也就是說,或疏散風寒暑湿等邪,或宣化肺臟痰濁,或催吐來解除胸中痰食水飮的郁結,都屬“輕而揚之”的一类。習用的如:⑴感冒風寒,用神白散(豆豉、白芷、生姜、葱白、甘草);⑵風溫初起,用銀翹散(銀花、連翹、桔梗、薄荷、荊芥、豆豉、牛勞、竹叶、甘草);⑶伤風咳嗽,用三拗湯(麻黃、杏仁、甘草);⑷風热头痛,用菊花茶調散(菊花、殭蚕、川夸、薄荷、荊芥、防風、細辛、羌活、白芷、甘草);⑸鼻淵流涕腥穢,用蒼耳散(蒼耳子、薄荷、辛夷、白芷);⑹伤寒胸中懊憹,用梔子豉湯(豆豉、山梔)……,皆归於輕揚的范圍。以此为例,導下方面所說的“減”、“竭”、“瀉”等,也包括了輕瀉、重瀉、瀉水、瀉宿食等在內,亦即包括了常用的大承气湯(枳实、大黃、芒硝、厚朴)、脾約麻仁丸(麻仁、芍藥、杏仁、大黃、积实、厚朴)、大陷胸湯(甘遂、大黃、芒硝)、廷涎丹(甘遂、大戟、白芥子)和舟車丸(牽牛子、大黃、甘遂、芫花、大戟、靑皮、橘紅、木香、輕粉)等方剂。必須分辨,“瀉之於內”不同於一般的瀉,它的含义是健运消導,有帮助机体自然療能便之与祛邪藥物协同起來消除病邪,並不以攻瀉为惟一手段。成方中如枳实消痞丸(人參、白朮、枳实、黃連、麥芽、半夏粬、厚朴、茯苓、甘草、干姜)治痞滿,中滿分消丸(厚朴、枳实、黃苓、黃連、半夏、陈皮、知母、澤瀉、茯苓、砂仁、干姜、姜黃、人参、白朮、甘草、猪苓)治腹脹,芍藥湯(芍藥、黃苓、黃連、当归、肉桂、甘草、檳榔、木香)治痢下赤白;以及保和丸(神粬、山查、茯苓、半夏、陈皮、連翹、萊服子)的助消化等,虽然具有瀉下性質,顯然与單純的瀉下有所区别。故这里的“瀉之於內”不能膚淺地解釋为內部積滯当用瀉法,应該从“中滿”兩字体味其用意。至於前人对於祛邪的方法,不論發汗、催吐、利尿、通大便等,凡是用來排除实邪的都叫做瀉,內經常以“虛則补之,实則瀉之,”作为相对的一般治法,又不能与本節狹意的瀉相提並論了。

病的發生,必然有因、有型、有所,治病必須把病因、病型和病所相結合,全面地考慮治療方針,这是“內經”的大法。后人依据这思想指導,定出多种活法,丰富了治療的內容。故“其在皮者汗而發之”,只是一个發汗法,“伤寒論”里就有不同的發汗方剂,發展到“溫病条辨”又增添了許多不同的發汗方剂,並且兩書里都記載了当用發汗而不可發汗的禁忌条文。这种掌握症狀的特点和病人的特点來分别解决治療問題,与“內經”学說是完全一致的。苏联華格拉立克教授在中華医学会第十屆全國委員代表大会上报吿,講到“內經”和其它古書中的中医治療措施,大致說:“治療永远应当是嚴格地个体特異化的,並且应当根据病人病情的改变而改变处置方法;所有的治療都应当是綜合的,同时又是針对疾病的情况的。”我認为这几句話有力地表达了“內經”的治療精神,也說明了重視病人的个体特征而予以个别治療的重要性和科学性。因此,我們要在“內經”的大法里尋出活法,並在后人的活法里認識大法,不嫌重复,列表如下:

附註:此表內容限於本篇記載,不够全面,为了分类,也不能避免偏於片面。如“客者除之”是指一般外感,現在作为提綱;“逸者行之”在虛症和实症都可發現,以常見者多气血凝滯,就归入实症方面;又如“慓悍者按而收之”註解頗不一致,从字面來說,慓悍似屬实症,但一般慓悍症如吐血、泄瀉、大汗等多屬虛症,即使因实症而引起不能制止的吐血、泄瀉、大汗等,到嚴重狀态时外表多呈虛脫現象,故最后考慮,置於表虛一門了。是否合式,留待討論。

在上表內可以約略認識中医治病的基本原則。例如:胸腹脹滿症,倘然求得病因是“食”,在病型所指示的就是“留者攻之”,在病所方面,可分别在於上焦的依照“因其高而越之”使用催吐,在於中焦的依照“中滿者些瀉之於內”使用消运,在於下焦的依照“其在下者引而竭之”使用瀉下;又如:病人主訴头暈、形瘦、气短、肢軟,倘然求得病因是“劳倦”,在病型所指示的就是“劳者溫之”,在病所可分别其屬於那一方面的虛弱而採用適合的补养;如果再有心悸、失眠的,則依“驚者平之”例助以鎭靜,有多汗或遺精的,則依“散者收之”例助以收濇,再有疲劳过度兼見虛热,則依“寒之而热者取之陰”助以滋陰退蒸。只要掌握規律,不难随机应变。

〔补充〕在复雜的治法里,主要是辨别疾病的表里、虛实,故至眞要大論曾有总綱提出:“从內之外者調其內,从外之內者治其外,从內之外而盛於外者,先調其內而后治其外,从外之內而盛於內者,先治其外而后調其內,中外不相及,則治主病〔旣不从內〉又不从外的意思,即后世所說不內外因)。調气之方,必别陰陽,定其中外,各守其乡,內者內治,外者外治,微者調之,其次平之,盛者夺之,汗之下之,寒热溫凉,衰之以屬,随其攸利。無積者求其臟,虛則补之,藥以袪之,食以随之,行水漬之,和其中外,可便畢已。”

〔应用〕必須熟記。中医辨症用藥,对病因、病型和病所三者是不可分割的,了解这些基本原則以后,才能具体地分析具体病况,定出治療的方針,適当地选擇方藥。

〔原文〕“素問”五常政大論曰:“病有久新,方有大小,有毒無毒,固宜常制矣。大毒治病,十去其六。常毒治病,十去其七。小毒治病,十去其八。無毒治病,十去其九。穀肉果菜,食养尽之,無使过之,伤其正也。不尽行,复如法。必先歲气,毋伐天和。”

〔語譯〕“素問”五常政大論上說,病有久病和新病,方有大方小方,便用有毒和無毒的藥物是有規則的。大毒藥用到病去十分之六即应停止,常毒藥用到病去十分之七,小毒藥用到病去十分之八,即使是無毒的藥也用到病去十分之九应即停止。用得过分,反会損害正气。剩余的一分病。可用谷类、肉类、果类和蔬菜类日常飮食來調养,如果用谷、肉、果、蔬而不能尽除时,再按病邪程度用藥物治療。(按內經知要句逗,作“不尽行,复如法。”兹拟改为“不尽,行复如法。”)在用藥期間,还要規察气候,適应生長收藏的天地常道。

〔詞解〕有毒、無毒:这里是指一般的藥物。前人認識到藥物的作用,由於气味的刺激,虽能治病,也能伤人,至眞要大論所謂“气增而久,夭之由也。”故称做毒。也由於藥物的气味有厚薄,因而作用有強弱,就区别为大毒、常毒、小毒和無毒,从現在來說,可能是指毒性反应大小,作为用藥程度上差别的一般准則。

〔体会〕每一种病,决定治療方針以后,接着就是处方用藥。用藥不僅要针对疾病,还要注意机体本身。“左傳”上說:“藥不瞑眩,厥疾勿療,”是指藥性反应;“內經”上曾說:“能(通耐)毒者以厚(气味厚)藥,不勝(平声)毒者以薄(气味薄)藥,”是指用藥当顧体質。所以大寒、大热的病当用大热、大寒的藥,是大匠的規矩,病人能否接受这猛烈的藥物,应該根据具体情况來考盧了。“內經”分辨大毒、常毒、小毒、無毒,目的就在一面袪除病邪,一面不使損害正气,故“毋便过之,伤其正也”兩句,提高了医生用藥的欝惕性,也指出了治病要衡量病邪的淺深和体力的強弱來决定用藥的标准。过去有些人以輕剂为平穩,对用重剂的人加以指摘;也有爱用重剂的,譏笑輕剂为輕描淡寫;更有过作驚人之笔,补必人参,溫必鹿角,凉必牛黃、羚羊一类,甚至長期進服,不免都有偏倚地方。由於疾病的过程,除少数慢性病外很少長期停留在某一階段,特别是中医以辨症用藥为主,必須緊随病情的進退而進退,不可能始終用一个方法來解决一种疾病,即使某种病用某种方藥見效之后,也不可能即以某种方藥作为某病的特效藥而靠它來收功。因此,有人希望中医做到一病一方或一病一藥,目前是肯定难於做到的,在將來还是有商榷的必要。

怎样算是大毒?怎样才是小毒?很难加以明确地区别。中藥的作用旣然把气味为硏究对象,向來就以气味的厚薄作为等次,故本草書上分出大辛大热、大苦大寒、微辛微凉、微苦微溫,並分甘淡、咸平等类。这种气味理論,主要是指示气味对人体內臟所發生的一种作用,中医利用其作用的反应定出效能,再因其气味的复雜而産生的效能差異,分别使用於各种不同性質的疾患,即在同一症狀中也要細致地分别使用。故同是通大便藥,大黃大苦大寒,宜於热症;巴豆大辛大热,宜於寒症;芒硝辛咸苦寒,用來軟坚;枳实苦酸微寒,用來利气;麻仁甘平,能潤燥;瓜薫甘寒,能潤燥兼淸热;柏子仁甘平,則潤燥而兼滋补;肉苁蓉甘咸酸溫,則又滋补而兼助陽。進一步利用其气味來配成方剂,效用更为廣泛,如玄参、麥冬、生地本非通大便藥,“源病条辨”把它組成增液湯后,称作咸寒苦甘法,用在溫病蔭虛不能接受攻下藥时,亦能收到通便效果,所謂“以补藥之体,作瀉藥之用,旣可攻实,又能防虛。”於此可見中藥气味之說,虽与現代藥理难以結合,然在中医藥一个理論体系下所積累起來的經驗,离开了气味來論藥效,是不容易切合实际的。

〔应用〕必須熟記。从藥物毒性的大小联系到以上方剂組織和治療法則,可以認識到:1.处方用藥,先要确定治療方針;2.方剂的組成有一定形式,用藥也有一定的層次;3.用藥的另一方面,必須照顧体質;4.营养療法是調理的最好方法,在古代已很重視。

〔原文〕“素問”六元正紀大論曰:“妇人重身,毒之何如?”岐伯曰:“有故無殖,亦無殒也。”帝曰:“願聞其故何謂也。”岐伯曰:“大積大聚,其可犯也,衰其大半而止。”

「語譯〕“素問”六元正紀大論上皇帝問:“怀孕的妇人,服藥有沒有妨碍?”岐伯答:“为了病而用藥,对孕妇沒有損害,就是对胎兒也沒有伤害的。”黃帝又問:“为什么呢?”岐伯說:“比如大積大聚也可用藥攻散,但是病去大半,即应停服。”

〔詞解〕六元正紀大論:“素問”的篇名,主要为运气学說。論六气的司天和在泉,以五运之气运化於中,三十年为一紀,兩紀为一周,故名。

重身:重讀平声,王氷所謂“身中有身”,今江南俗語讀作笨重之重,是錯的。

〔体会〕本節論孕妇的用藥法。按“有故無殖,亦無殖也”兩句,李念莪以第一句指孕妇,第二句指胎兒,馬玄台謂“不惟子全而母亦無殒”,是以第一句指胎兒,第二句指孕妇了。虽然反正母子俱無損害,似可不辯,但孕妇服藥而引起流產或出血过多而妨碍胎兒發育,多从母体影响子体,故採前說为是。又“故”字李念莪認为如大積大聚,如果从“內經”全文來看,本節之前有如下一段:岐伯曰:“不远寒則寒至,不远热則热至,寒至則墜否(通痞)、腹滿痛急、下利之病生矣;热至則生热、吐下霍乱、癰疽瘡瘍、瞀郁(昏悶的意思)、注下、瞤瘈(目跳筋掣)、腫脹、嘔、鼽(鼻流淸涕)衄、头痛、骨節变、肉痛、血溢血泄、淋悶之病生矣。”帝口:“治之奈何?”岐伯曰:“时必順(順四时)之,犯者治以勝(如感热治以咸寒,感寒治以甘溫)也。”据此,这里的“故”,是指一般病症,所說“毒之”,也指一般的治法。大積大聚的提出,說明孕妇也可用攻散之剂,其它都可理解了。必須提高警惕,毒藥治病的規律已如上述,对孕妇尤要“衰其大半”,適可而止;某些藥物对妊娠禁忌的,还是应該謹愼,不能借口“內經”作为掩护。

〔应用〕能熟記最好,不但避免孟浪从事所造成的業务过失,也可糾正因循敷衍而造成的不良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