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经 睽 蹇 解 损 益 夬

睽:小事吉。

睽,苦圭反。马、郑、王肃、徐、吕忱并音圭。《序卦》云:乖也。《杂卦》云:外也。《说文》云:目不相视也。艮宫四世卦。

正义曰:“睽”者,乖异之名,物情乖异,不可大事。大事谓兴役动众,必须大同之世,方可为之。小事谓饮食衣服,不待众力,虽乖而可,故曰“小事吉”也。

《彖》曰:睽,火动而上,泽动而下,二女同居,其志不同行。说而丽乎明,柔进而上行,得中而应乎刚,是以“小事吉”。注:事皆相违,害之道也,何由得小事吉?以有此三德也。天地睽而其事同也,男女睽而其志通也,万物睽而其事类也。睽之时用大矣哉!注:睽离之时,非小人之所能用也。

上,时掌反,下“上行”同。同行之行,如字。王肃遐孟反。说,音悦。

正义曰:“睽,火动而上,泽动而下,二女同居,其志不同行”者,此就二体释卦名为“睽”之义,同而异者也。水火二物,共成烹饪,理应相济。今火在上而炎上,泽居下而润下,无相成之道,所以为乖。中少二女共居一家,理应同志,各自出适,志不同行,所以为异也。“说而丽乎明,柔进而上行,得中而应乎刚,是以小事吉”者,此就二体及六五有应,释所以小事得吉。“说而丽乎明”,不为邪僻。“柔进而上行”,所之在贵。“得中而应乎刚”,非为全弱。虽在乖违之时,卦爻有此三德,故可以行小事而获吉也。“天地睽而其事同”以下,历就天地男女万物,广明睽义体乖而用合也。天高地卑,其体悬隔,是“天地睽”也。而生成品物,其事则同也。“男女睽而其志通”者,男外女内,分位有别,是男女睽也。而成家理事,其志则通也。万物殊形,各自为象,是“万物睽”也。而均于生长,其事即类,故曰“天地睽而其事同也,男女睽而其志通也,万物睽而其事类也。睽之时用大矣哉”!既明睽理合同之大,又叹能用睽之人,其德不小。睽离之时,能建其用使合其通理,非大德之人,则不可也,故曰“睽之时用大矣哉”也。

《象》曰:上火下泽,睽。君子以同而异。注:同于通理,异于职事。

正义曰:“上火下泽,睽”者,动而相背,所以为“睽”也。“君子以同而异”者,佐主治民,其意则同,各有司存,职掌则异,故曰“君子以同而异”也。

初九:悔亡。丧马勿逐,自复。见恶人,无咎。注:处睽之初,居下体之下,无应独立,悔也。与四合志,故得“悔亡”。马者,必显之物。处物之始,乖而丧其马,物莫能同,其私必相显也,故“勿逐”而“自复”也。时方乖离,而位乎穷下,上无应可援,下无权可恃,显德自异,为恶所害,故“见恶人”乃得免咎也。《象》曰:“见恶人”,以辟咎也。

丧,息浪反,注同。复,音服,注同。必显,一本作“必类”,下“相显”亦然。援,于眷反,下“得援”同,又音袁。辟,音避。

正义曰:“悔亡”者,初九处睽离之初,“居下体之下,无应独立”,所以悔也。四亦处下,无应独立,不乖于己,与己合志,故得“悔亡”。“丧马勿逐,自复”者,时方睽离,触目乖阻,马之为物,难可隐藏,时或失之,不相容隐,不须寻求,势必“自复”,故曰“丧马勿逐自复”也。“见恶人无咎”者,处于穷下,上无其应,无应则无以为援,穷下则无权可恃,若标显自异,不能和光同尘,则必为恶人所害,故曰“见恶人无咎”。“见”,谓逊接之也。“以辟咎也”者,恶人不应与之相见,而逊接之者,以“辟咎”也。

九二:遇主于巷,无咎。注:处睽失位,将无所安。然五亦失位,俱求其党,出门同趣,不期而遇,故曰“遇主于巷”也。处睽得援,虽失其位,未失道也。《象》曰:“遇主于巷”,未失道也。

巷,户绛反。《说文》云:里中道也。《广雅》云:居也。《字书》作衖。

正义曰:“遇主于巷,无咎”者,九二处睽之时而失其位,将无所安,五亦失位,与己同党,同趣相求,不假远涉而自相遇,适在于巷,言遇之不远,故曰“遇主于巷”。“主”谓五也。处睽得援,咎悔可亡,故“无咎”也。“《象》曰,未失道”者,既遇其主,虽失其位,亦“未失道也”。

六三:见舆曳,其牛掣。其人天且劓,无初有终。注:凡物近而不相得,则凶。处睽之时,履非其位,以阴居阳,以柔乘刚,志在于上,而不和于四,二应于五,则近而不相比,故“见舆曳”。“舆曳”者,履非其位,失所载也。“其牛掣”者,滞隔所在,不获进也。“其人天且劓”者,四从上取,二从下取,而应在上九,执志不回,初虽受困,终获刚助。《象》曰:“见舆曳”,位不当也。“无初有终”,遇刚也。

曳,以制反。掣,昌逝反。郑作,云:牛角皆踊日。徐市制反。《说文》作帮觢,之世反,云:角一俯一仰。子夏作,传云:一角仰也。荀作觭。刘本从《说文》,解依郑。天,剠也。马云:剠凿其额曰天。劓,鱼器反,截鼻也。王肃作臲。臲,鱼一反。比,毗志反,下同。

正义曰:“见舆曳,其牛掣”者,处睽之时,履非其位,以阴居阳,以柔乘刚,志在上九,不与四合,二自应五,又与己乖。欲载,其舆被曳,失己所载也。欲进,其牛被牵,滞隔所在,不能得进也。故曰“见舆曳,其牛掣”也。“其人天且劓,无初有终”者,剠额为天,截鼻为劓。既处二四之间,皆不相得,其为人也,四从上刑之,故剠其额,二从下刑之,又截其鼻,故曰“其人天且劓”。“而应在上九,执志不回,初虽受困,终获刚助”,故曰“无初有终”。“《象》曰,位不当”者,由位不当,故舆被曳。“遇刚”者,由遇上九之刚,所以“有终”也。

九四:睽孤。遇元夫,交孚,厉无咎。注:无应独处,五自应二,三与己睽,故曰“睽孤”也。初亦无应特立。处睽之时,俱在独立,同处体下,同志者也。而己失位,比于三五,皆与己乖,处无所安,故求其畴类而自托焉,故曰“遇元夫”也。同志相得而无疑焉,故曰“交孚”也。虽在乖隔,志故得行,故虽危无咎。《象》曰:“交孚”“无咎”,志行也。

夫,如字。

正义曰:“元夫”谓初九也。处于卦始,故云“元”也。初、四俱阳而言“夫”者,盖是丈夫之夫,非夫妇之夫也。

六五:悔亡,厥宗噬肤,往何咎?注:非位,悔也,有应故亡。“厥宗”,谓二也。“噬肤”者,啮柔也。三虽比二,二之所噬,非妨己应者也。以斯而往,何咎之有?往必合也。《象》曰“厥宗噬肤”,往有庆也。

噬,市制反。

正义曰:“悔亡”者,失位悔也,“有应故悔亡”也。“厥宗噬肤,往何咎”者,宗,主也,谓二也,“噬肤”谓噬三也。三虽隔二,二之所噬,故曰“厥宗噬肤”也。三是阴爻,故以“肤”为譬,言柔脆也。二既噬三,即五可以往而“无咎”矣,故曰“往无咎”。“《象》曰,往有庆也”者,有庆之言,善功被物,为物所赖也。五虽居尊而不当位,与二合德,乃为物所赖,故曰“往有庆也”。

上九:睽孤。见豕负涂,载鬼一车,先张之弧,后说之弧。匪寇婚媾,往遇雨则吉。注:处睽之极,睽道未通,故曰“睽孤”。己居炎极,三处泽盛,睽之极也。以文明之极,而观至秽之物,“睽”之甚也。豕而负途,秽莫过焉。至“睽”将合,至殊将通,恢诡谲怪,道将为一。未至于洽,先见殊怪,故“见豕负途”,甚可秽也。见鬼盈车,吁可怪也。“先张之弧”,将攻害也。“后说之弧”,睽怪通也。四剠其应,故为寇也。“睽”志将通,“匪寇婚媾”,往不失时,睽疑亡也。贵于遇雨,和阴阳也。阴阳既和,“群疑亡”也。《象》曰:“遇雨”之吉,群疑亡也。

弧,音胡,弓也。说,吐活反,注同。一音始锐反。下弧,本亦作壶。京、马、郑、王肃、翟子玄作壶。媾,古豆反。恢,苦回反,大也。诡,女委反,异也,戾也。谲,古穴反。本亦作决,诈也,乖也。吁,况于反。剠,其京反。本或作黥字。

正义曰:“睽孤”者,处睽之极,“睽”道未通,故曰“睽孤”也。“见豕负途”者,火动而上,泽动而下,“己居炎极,三处泽盛,睽之极也”。离为文明,泽为卑秽,以文明之极而观至秽之物,事同豕而负途泥,秽莫斯甚矣,故曰“见豕负途”。“载鬼一车,先张之弧,后说之弧”者,鬼魅盈车,怪异之甚也。至“睽”将合,至殊将通,未至于洽,先见殊怪,故又见“载鬼一车”。载鬼不言“见”者,为豕上有“见”字也。见怪若斯,惧来害己,故“先张之弧”,将攻害也。物极则反,“睽”极则通,故“后说之弧”,不复攻也。“匪寇婚媾”者,“四剠其应”,故谓四为寇。“睽”志既通,匪能为寇,乃得与二为婚媾矣,故曰“匪寇婚媾”也。“往遇雨则吉”者,雨者,阴阳交和之道也。众异并消,无复疑阻,往得和合,则吉从之,故曰“往遇雨则吉”。“《象》曰,群疑亡也”者,往与三合,如雨之和,向之见豕、见鬼、张弧之疑并消释矣,故曰“群疑亡也”。

注“恢诡谲怪道将为一”

正义曰:《庄子内篇·齐物论》曰:“无物不然,无物不可。故为举筳与楹,厉与西施,恢诡谲怪,道通为一。”郭象注云:“夫筳横而楹纵,厉丑而西施好,所谓齐者,岂必齐形状,同规矩哉!举纵横好丑,恢诡谲怪,各然其所然,各可其所可,即形虽万殊,而性本得同,故曰‘道通为一’也。”庄子所言以明齐物,故举恢诡谲怪至异之物,道通为一,得性则同。王辅嗣用此文而改“通”为“将”字者,明物极则反,睽极则通,有似引诗断章,不必与本义同也。

蹇:利西南,不利东北。注:西南,地也,东北,山也。以难之平则难解,以难之山则道穷。利见大人,注:往则济也。贞吉。注:爻皆当位,各履其正,居难履正,正邦之道也。正道未否,难由正济,故“贞吉”也。遇难失正,吉可得乎?

蹇,纪免反。《彖》及《序卦》皆云:难也。王肃徐纪偃反。兑宫四世卦。难,乃旦反,卦内及解卦皆同。解,音蟹,上六注同。否,备鄙反。

正义曰:“蹇”,难也。有险在前,畏而不进,故称为“蹇”。“利西南,不利东北”者,西南险位,平易之方。东北险位,阻碍之所。世道多难,率物以适平易,则蹇难可解。若入于险阻,则弥加拥塞。去就之宜,理须如此,故曰“蹇,利西南不利东北”也。“利见大人”者,能济众难,惟有大德之人,故曰“利见大人”。“贞吉”者,居难之时,若不守正而行其邪道,虽见大人,亦不得吉,故曰“贞吉”也。

《彖》曰:蹇,难也,险在前也。见险而能止,知矣哉!蹇“利西南”,往得中也。“不利东北”,其道穷也。“利见大人”,往有功也。当位“贞吉”,以正邦也。蹇之时用大矣哉!注:蹇难之时,非小人之所能用也。

知,音智,初六注同。中,如字。郑云:和也。又张仲反。王肃云:中,适也。解卦《彖》同。正邦,荀、陆本作“正国”,为汉朝讳。

正义曰:“蹇,难也,险在前也。见险而能止,知矣哉”者,释卦名也。蹇者,有难而不进,能止而不犯,故就二体有险有止以释蹇名。坎在其外,是“险在前也”。有险在前,所以为难。若冒险而行,或罹其害。艮居其内,止而不往,相时而动,非知不能,故曰“见险而能止,知矣哉”也。“蹇利西南,往得中也”者,之于平易,救难之理,故云“往得中”也。“不利东北,其道穷”者,之于险阻,更益其难,其道弥穷,故曰“其道穷”也。“利见大人,往有功也”者,往见大人必能除难,故曰“往有功”也。“当位贞吉,以正邦也”者,二、三、四、五爻皆当位,所以得正而吉,故曰“当位贞吉”也。“以正邦也”者,居难守正,正邦之道,故曰“以正邦”也。“蹇之时用大矣哉”者,能于蹇难之时建立其功,用以济世者,非小人之所能,故曰“蹇之时用大矣哉”也。

《象》曰:山上有水,蹇。注:山上有水,蹇难之象。君子以反身修德。注:除难莫若反身修德。

正义曰:“山上有水,蹇”者,山者是岩险,水是阻难,水积山上,弥益危难,故曰“山上有水蹇”。“君子以反身修德”者,蹇难之时,未可以进,惟宜反求诸身,自修其德,道成德立,方能济险,故曰“君子以反身修德”也。陆绩曰:“水在山上,失流通之性,故曰蹇。”通水流下,今在山上,不得下流,蹇之象。陆绩又曰:“水本应山下,今在山上,终应反下,故曰反身。”处难之世,不可以行,只可反省察,修己德用乃除难。君子通达道畅之时,并济天下,处穷之时则独善其身也。

初六:往蹇来誉。注:处难之始,居止之初,独见前识,睹险而止,以待其时,知矣哉!故往则遇蹇,来则得誉。《象》曰:“往蹇来誉”,宜待也。

宜待也,张本作“宜时也”。郑本“宜待时也”。

正义曰:“往蹇来誉”者,初六处蹇之初,往则遇难,来则得誉。初居艮始,是能见险而止。见险不往,则是来而得誉,故曰“往蹇来誉”。“《象》曰,宜待”者,既“往则遇蹇”,宜止以待时也。

六二:王臣蹇蹇,匪躬之故。注:处难之时,履当其位,居不失中,以应于五,不以五在难中,私身远害,执心不回,志匡王室者也,故曰“王臣蹇蹇,匪躬之故”。履中行义,以存其上,处蹇以此,未见其尤也。《象》曰:“王臣蹇蹇”,终无尤也。

远,袁万反。

正义曰:“王臣蹇蹇,匪躬之故”者,“王”谓五也。“臣”谓二也。九五居于王位而在难中,六二是五之臣,往应于五,履正居中,志匡王室,能涉蹇难,而往济蹇,故曰“王臣蹇蹇”也。尽忠于君,匪以私身之故而不往济君,故曰“匪躬之故”。“《象》曰,终无尤”者,处难以斯,岂有过尤也?

九三:往蹇来反。注:进则入险,来则得位,故曰“往蹇来反”。为下卦之主,是内之所恃也。《象》曰:“往蹇来反”,内喜之也。

喜,如字。徐许意反,犹好也。

正义曰:“往蹇来反”者,九三与坎为邻,进则入险,故曰“往蹇”。来则得位,故曰“来反”。“《象》曰,内喜之”者,内卦三爻,惟九三一阳居二阴之上,是内之所恃,故云“内喜之”也。

六四:往蹇来连。注:往则无应,来则乘刚,往来皆难,故曰“往蹇来连”。得位履正,当其本实,虽遇于难,非妄所招也。《象》曰:“往蹇来连”,当位实也。

连,力善反。马云:亦难也。郑如字,迟久之意。

正义曰:马云“连亦难”也。郑云“迟久之意”。六四往则无应,来则乘刚,往来皆难,故曰“往蹇来连”也。“《象》曰,当位实”者,明六四当位履正,当其本实,而往来遇难者,乃数之所招,非邪妄之所致也,故曰“当位实”也。

九五:大蹇朋来。注:处难之时,独在险中,难之大者也,故曰“大蹇”。然居不失正,履不失中,执德之长,不改其节,如此则同志者集而至矣,故曰“朋来”也。《象》曰:“大蹇朋来”,以中节也。

长,直良反。

正义曰:九五处难之时,独在险中,难之大者也,故曰“大蹇”。然得位履中,不改其节,如此则同志者自远而来,故曰“朋来”。“《象》曰,以中节”者,得位居中,不易其节,故致“朋来”,故云“以中节”也。

注“同志者集而至矣”

正义曰:此以“同志”释“朋来”之义。郑注《论语》云:“同门曰朋,同志曰友。”此对文也。通而言之,同志亦是朋党也。

上六:往蹇来硕,吉。利见大人。注:往则长难,来则难终,难终则众难皆济,志大得矣,故曰“往蹇来硕吉”。险夷难解,大道可兴,故曰“利见大人”也。《象》曰:“往蹇来硕”,志在内也。注:有应在内,往则失之,来则志获,“志在内也”。“利见大人”,以从贵也。

长,之丈反。

正义曰:硕,大也。上六难终之地,不宜更有所往,往则长难,故曰“往蹇”也。“来则难终,难终则众难皆济,志大得矣”,故曰“来硕吉”也。险夷难解,大道可兴,宜见大人以弘道化,故曰“利见大人”也。“《象》曰,志在内也”者,有应在三,是“志在内也”。应既在内,往则失之,来则得之,所以往则有蹇,来则硕吉也。“以从贵”者,贵谓阳也。以阴从阳,故云“以从贵”也。

解:利西南。注:西南,众也。解难济险,利施于众也。亦不困于东北,故不言不利东北也。无所往,其来复,吉。有攸往,夙吉。注:未有善于解难而迷于处安也。解之为义,解难而济厄者也。无难可往,以解来复则不失中。有难而往,则以速为吉也。无难则能复其中,有难则能济其厄也。

解,音蟹。《序卦》云:缓也。震宫二世卦。解之为义之解,音蟹,下“以解来复”同。厄,或作危。

正义曰:“解”者,卦名也。然解有两音,一音佳买反,一音谐买反,“解”谓解难之初,“解”谓既解之后。《彖》称“动而免乎险”,明非救难之时,故先儒皆读为“解”。《序卦》云:“物不可以终难,故受之以解。解者,缓也。”然则“解”者,险难解释,物情舒缓,故为“解”也。“解利西南”者,西南坤位,坤是众也。施解于众,则所济者弘,故曰“解利西南”也。“《象》曰,无所往”者,上言“解难济险,利施于众”。此下明救难之时,诫其可否。若无难可往,则以来复为吉。若有难可往,则以速赴为善,故云“无所往,其来复吉,有攸往夙吉”。设此诫者,褚氏云:“世有无事求功,故诫以无难宜静,亦有待败乃救,故诫以有难须速也。”

《彖》曰:解,险以动,动而免乎险,解。注:动乎险外,故谓之“免”。免险则解,故谓之“解”。“解,利西南”,往得众也。“其来复,吉”,乃得中也。“有攸往,夙吉”,往有功也。天地解而雷雨作,雷雨作而百果草木皆甲坼。注:天地否结则雷雨不作,交通感散,雷雨乃作也。雷雨之作,则险厄者亨,否结者散,故“百果草木皆甲坼”也。解之时大矣哉!注:无所而不释也。难解之时,非治难时,故不言用。体尽于解之名,无有幽隐,故不曰义。

解,音蟹,自此尽初六注皆同。坼,敕宅反。《说文》云:裂也。《广雅》云:分也。马、陆作宅,云:根也。否,备鄙反。亨,许庚反。

正义曰:“解,险以动,动而免乎险,解”者,此就二体以释卦名。遇险不动,无由解难。动在险中,亦未能免咎。今动于险外,即是免脱于险,所以为“解”也。“解利西南往得众”者,“解”之为义,兼济为美,往之西南得施解于众,所以为利也。“其来复吉,乃得中也”者,无难可解,退守静默,得理之中,故云“乃得中”也。“有攸往,夙吉,往有功也”者,解难能速,则不失其几,故“往有功也”。“天地解而雷雨作,雷雨作,而百果草木皆甲坼”者,此因震、坎有雷雨之象,以广明“解”义。天地解缓,雷雨乃作。雷雨既作,百果草三木皆孚甲开坼,莫不解散也。“解之时大矣哉”者,结叹解之大也。自天地至于草木,无不有“解”,岂非大哉!

《象》曰:雷雨作,解。君子以赦过宥罪。

宥,音又。京作尤。

正义曰:赦谓放免,过谓误失,宥谓宽宥,罪谓故犯。过轻则赦,罪重则宥,皆解缓之义也。

初六:无咎。注:“解”者,解也。屯难盘结,于是乎解也。处蹇难始解之初,在刚柔始散之际,将赦罪厄,以夷其险。处此之时,不烦于位而“无咎”也。《象》曰:刚柔之际,义“无咎”也。注:或有过咎,非其理也。“义”犹理也。

正义曰:夫险难未夷,则贱弱者受害,然则蹇难未解之时,柔弱者不能无咎,否结既释之后,刚强者不复陵暴。初六“处蹇难始解之初,在刚柔始散之际”,虽以柔弱处无位之地,逢此之时,不虑有咎,故曰“初六无咎”也。“《象》曰,义无咎”者,“义”犹理也。刚柔既散,理必无咎,或有过咎,非理之常也,故曰“义无咎”也。

注“或有过咎,非其理也”

正义曰:或本无此八字。

九二:田获三狐,得黄矢,贞吉。注:狐者,隐伏之物也。刚中而应,为五所任,处于险中,知险之情,以斯解物,能获隐伏也,故曰“田获三狐”也。黄,理中之称也。矢,直也。田而获三狐,得乎理中之道,不失枉直之实,能全其正者也,故曰“田获三狐,得黄矢,贞吉”也。《象》曰:九二“贞吉”,得中道也。

任,而鸩反。解,佳买反。称,尺证反。枉,纡往反。

正义曰:“田获三狐”者,狐是隐伏之物,三为成数,举三言之,搜获备尽。九二以刚居中而应于五,为五所任,处于险中,知险之情,以斯解险,无险不济,能获隐伏,如似田猎而获窟中之狐,故曰“田获三狐”。“得黄矢,贞吉”者,黄,中之称。矢,直也。田而获三狐,得乎理中之道,不失枉直之实,能全其正者也,故曰“得黄矢,贞吉”也。“《象》曰,得中道也”者,明九二位既不当,所以得“贞吉”者,由处于中,得乎理中之道故也。

六三:负且乘,致寇至,贞吝。注:处非其位,履非其正,以附于四,用夫柔邪以自媚者也。乘二负四,以容其身。寇之来也,自己所致,虽幸而免,正之所贱也。《象》曰:“负且乘”,亦可丑也。自我致戎,又谁咎也?

乘,如字。王肃绳证反。邪,似嗟反。致戎,本又作“致寇”。

正义曰:“负且乘,致寇至”者,六三失正无应,下乘于二,上附于四,即是用夫邪佞以自说媚者也。乘者,君子之器也。负者,小人之事也。施之于人,即在车骑之上,而负于物也。故寇盗知其非己所有,于是竞欲夺之,故曰“负且乘,致寇至”也。“贞吝”者,负乘之人,正其所鄙,故曰“贞吝”也。“《象》曰,亦可丑也”者,天下之丑多矣,此是其一,故曰“亦可丑也”。“自我致戎,又谁咎也”者,言此寇虽由己之招,非是他人致此过咎,故曰“又谁咎也”。

九四:解而拇,朋至斯孚。注:失位不正,而比于三,故三得附之,为其拇也。三为之拇,则失初之应,故“解其拇”,然后朋至而信矣。《象》曰:“解而拇”,未当位也。

解,佳买反,注同。拇,茂后反。陆云:足大指。王肃云:手大指。荀作母。比,毗志反。

正义曰:“解而拇,朋至斯孚”者,而,汝也。拇,足大指也。履于不正,与三相比,三从下来附之,如指之附足,四有应在初,若三为之拇,则失初之应,故必“解其拇”,然后朋至而信,故曰“解而拇,朋至斯孚”。“《象》曰,未当位”者,四若当位履正,即三为邪媚之身,不得附之也。既三不得附,四则无所解。今须解拇,由不当位也。

六五:君子维有解,吉。有孚于小人。注:居尊履中而应乎刚,可以有解而获吉矣。以君子之道解难释险,小人虽暗,犹知服之而无怨矣。故曰“有孚于小人”也。《象》曰:君子“有解”,小人退也。

解,音蟹,注“有解”及《象》并下注“为解之极”同。解难之解,佳买反。

正义曰:“君子维有解,吉”者,六五居尊履中而应于刚,是有君子之德。君子当此之时,可以解于险难。维,辞也。有解于难,所以获吉,故曰“君子维有解,吉”也。“有孚于小人”者,以君子之道解难,则小人皆信服之,故曰“有孚于小人”也。“《象》曰,君子有解,小人退也”者,小人谓作难者,信君子之德,故退而畏服之。

上六:公用射隼于高墉之上,获之,无不利。注:初为四应,二为五应,三不应上,失位负乘,处下体之上,故曰“高墉”。墉非隼之所处,高非三之所履,上六居动之上,为解之极,将解荒悖而除秽乱者也。故用射之,极则后动,成而后举,故必“获之”,而“无不利”也。《象》曰:“公用射隼”,以解悖也。

射,食亦反,下注同。隼,荀尹反。《毛诗草木鸟兽疏》云:鹞。墉,音容。马云:城也。将解之解,佳买反,《象》同。悖,布内反,《象》同。

正义曰:隼者,贪残之鸟,鹯鹞之属。墉,墙也。六三失位负乘,不应于上,即是罪衅之人,故以譬于隼。此借飞鸟为喻,而居下体之上,其犹隼处高墉。隼之为鸟,宜在山林,集于人家“高墉”,必为人所缴射,以譬六三处于高位,必当被人所诛讨。上六居动之上,为解之极,将解之荒悖而除秽乱,故用射之也。“极而后动,成而后举,故必获之,而无不利”,故曰“公用射隼于高墉之上,获之无不利”也。公者臣之极。上六以阴居上,故谓之“公”也。“《象》曰,解悖也”者,悖,逆也。六三失位负乘,不应于上,是悖逆之人也。上六居动之上,能除解六三之荒悖,故云“以解悖也”。

损:有孚,元吉。无咎,可贞。利有攸往。曷之用,二簋可用享。

损,孙本反,亏减之义也,又训失。《序卦》云“缓必有所失”是也。艮宫三世卦。曷,何葛反。簋,蜀才作轨。享,香两反,下同。蜀才许庚反。

正义曰:“损”者,减损之名,此卦明损下益上,故谓之“损”。“损”之为义,“损下益上”,损刚益柔。损下益上,非补不足者也。损刚益柔,非长君子之道者也。若不以诚信,则涉谄谀而有过咎,故必“有孚”,然后大吉,无咎可正,而“利有攸往”矣,故曰“损有孚元吉,无咎可贞,利有攸往”也。先儒皆以无咎、可贞,各自为义,言既吉而无咎,则可以为正。准下王注《彖》辞云:“损下而不为邪,益上而不为谄,则何咎而可正?”然则王意以无咎、可贞共成一义,故庄氏云:“若行损有咎,则须补过以正其失。”今行损用信,则是无过可正,故云“无咎可贞”。窃谓庄氏之言得正旨矣。“曷之用,二簋可用享”者,明行损之礼,贵夫诚信,不在于丰。既行损以信,何用丰为?二簋至约,可用享祭矣,故曰“曷之用,二簋可用享”也。

《彖》曰:损,损下益上,其道上行。注:艮为阳,兑为阴。凡阴顺于阳者也。阳止于上,阴说而顺,损下益上,上行之义也。损而“有孚,元吉,无咎,可贞,利有攸往,注:损之为道,“损下益上”,损刚益柔也。损下益上,非补不足也。损刚益柔,非长君子之道也。为损而可以获吉,其惟有孚乎?“损而有孚”,则“元吉”“无咎”而可正,“利有攸往”矣。“损刚益柔”,不以消刚。“损柔益上”,不以盈上。损刚而不为邪,益上而不为谄,则何咎而可正?虽不能拯济大难,以斯有往,物无距也。曷之用,注:曷,辞也。“曷之用”,言何以丰为也。二簋可用享”,注:二簋,质薄之器也。行损以信,虽二簋而可用享。二簋应有时,注:至约之道,不可常也。损刚益柔有时,注:下不敢刚,贵于上行,“损刚益柔”之谓也。刚为德长,损之不可以为常也。损益盈虚,与时偕行。注:自然之质,各定其分,短者不为不足,长者不为有余,损益将何加焉?非道之常,故必“与时偕行”也。

上行之上,时掌反,凡“上行”皆同。说,音悦。长,之丈反,下“德长”、“遂长”同。邪,似嗟反。拯,拯救之拯。难,乃旦反。应,师如字。旧应对之应。偕,音皆。分,扶问反。

正义曰:“损,损下益上,其道上行”者,此就二体释卦名之义。艮,阳卦,为止。兑,阴卦,为说。阳止于上,阴说而顺之,是下自减损以奉于上,“上行”之谓也。“损而有孚元吉,无咎可贞,利有攸往”者,卦有“元吉”已下等事,由于“有孚”,故加一“而”字,则其义可见矣。“曷之用,二簋可用享”者,举经明之,皆为损而有孚,故得如此。“二簋应有时”者,申明二簋之礼,不可为常。二簋至约,惟在损时应时行之,非时不可也。“损刚益柔有时”者,明“损下益上”之道,亦不可为常。损之所以能“损下益上”者,以下不敢刚亢,贵于奉上,则是损于刚亢而益柔顺也。“损刚”者,谓损兑之阳爻也。“益柔”者,谓益艮之阴爻也。人之为德,须备刚柔,就刚柔之中,刚为德长。既为德长,不可恒减,故损之“有时”。“损益盈虚,与时偕行”者,“盈虚”者,凫足短而任性,鹤胫长而自然。此又云“与时偕行”者,上既言“损刚益柔”,不可常用,此又泛明损益之事,体非恒理,自然之质,各定其分。凫足非短,鹤胫非长,何须损我以益人。虚此以盈彼,但有时宜用,故应时而行,故曰“损益盈虚,与时偕行”也。

《象》曰:山下有泽,损。注:山下有泽,损之象也。君子以惩忿窒欲。注:可损之善,莫善忿欲也。

忿,芳粉反。窒,珍栗反。徐得悉反。郑、刘作。懫,止也。孟作恎。陆作眘。欲,如字。孟作浴。

正义曰:“山下有泽,损,君子以惩忿窒欲”者,泽在山下,泽卑山高,似泽之自损,以崇山之象也。君子以法此损道,以惩止忿怒,窒塞情欲。夫人之情也,感物而动,境有顺逆,故情有忿欲。惩者息其既往,窒者闭其将来。忿欲皆有往来,惩窒互文而相足也。

初九:已事遄往,无咎,酌损之。注:损之为道,“损下益上”,损刚益柔,以应其时者也。居于下极,损刚奉柔,则不可以逸。处损之始,则不可以盈。事已则往,不敢宴安,乃获“无咎”也。刚以奉柔,虽免乎咎,犹未亲也。故既获无咎,复自“酌损”,乃得“合志”也。遄,速也。《象》曰:“已事遄往”,尚合志也。注:尚合于志,故速往也。

已,音以,本亦作以。虞作祀。遄,市专反,速也。荀作颛。复,扶又反,九二注同。

正义曰:“已事遄往,无咎”者,已,竟也。遄,速也。损之为道,“损下益上”,如人臣欲自损己奉上,然各有所掌,若废事而往,咎莫大焉。若事已不往,则为傲慢。竟事速往,乃得无咎,故曰“已事遄往,无咎”也。“酌损之”者,刚胜则柔危,以刚奉柔,初未见亲也,故须酌而减损之,乃得“合志”,故曰“酌损之”。“《象》曰,尚合志”者,尚,庶几也。所以竟事速往,庶几与上合志也。

九二:利贞,征凶。弗损,益之。注:柔不可全益,刚不可全削,下不可以无正。初九已损刚以顺柔,九二履中,而复损己以益柔,则剥道成焉,故不可遄往而“利贞”也。进之于柔,则凶矣,故曰“征凶”也。故九二不损而务益,以中为志也。《象》曰:九二“利贞”,中以为志也。

正义曰:“利贞,征凶,弗损,益之”者,柔不可以全益,刚不可以全削,下不可以无正。初九已损刚以益柔,为顺六四为初六,九二复损己以益六五为六二,则成剥卦矣。故九二利以居而守正,进之于柔则凶,故曰“利贞,征凶”也。既征凶,故九二不损己而务益,故曰“不损益之”也。“《象》曰,中以为志”者,言九二所以能居而守贞,不损益之,良由居中,以中为志,故损益得其节适也。

六三:三人行,则损一人。一人行,则得其友。注:损之为道,“损下益上,其道上行”。三人,谓自六三已上三阴也。三阴并行,以承于上,则上失其友,内无其主,名之曰“益”,其实乃“损”。故天地相应,乃得化淳;男女匹配,乃得化生。阴阳不对,生可得乎?故六三独行,乃得其友。三阴俱行,则必疑矣。《象》曰:“一人行”,“三”则疑也。

已上之上,时掌反。淳,尚春反。

正义曰:“三人行则损一人,一人行则得其友”者,六三处损之时,居于下体。损之为义,“其道上行”。“三人,谓自六三已上三阴”。上一人,谓上九也。下一人,谓六三也。夫阴阳相应,万物化淳,男女匹配,故能生育。六三应于上九,上有二阴,六四、六五也。损道上行,有相从之义。若与二阴并己俱行,虽欲益上九一人,更使上九怀疑,疑则失其适匹之义也。名之曰“益”,即不是减损,其实损之也,故曰“三人行则损一人”。若六三一人独行,则上九纳己无疑,则得其友矣,故曰“一人行则得其友”也。“《象》曰,三则疑”者,言一人则可,三人益加疑惑也。

六四:损其疾,使遄有喜,无咎。注:履得其位,以柔纳刚,能损其疾也。疾何可久?故速乃有喜。损疾以离其咎,有喜乃免,故使速乃有喜,有喜乃“无咎”也。《象》曰:“损其疾”,亦可喜也。

离,力智反。

正义曰:“损其疾,使遄有喜,无咎”者,“疾”者相思之疾也。初九自损己遄往,己以正道速纳,阴阳相会,同志斯来,无复企予之疾,故曰“损其疾”。疾何可久,速乃有喜,有喜乃无咎,故曰“使遄有喜,无咎”。“《象》曰,亦可喜”者,《诗》曰,“亦既见止”,“我心则降”。不亦有喜乎?

注“速乃有喜,有喜乃无咎也”

正义曰:相感而久不相会,则有勤望之忧,故“速乃有喜”。初九自损以益四,四不速纳,则有失益之咎也,故曰“有喜乃无咎”也。

六五:或益之,十朋之龟,弗克违,元吉。注:以柔居尊而为损道,江海处下,百谷归之,履尊以损,则或益之矣。朋,党也。龟者,决疑之物也。阴非先唱,柔非自任,尊以自居,损以守之。故人用其力,事竭其功。智者虑能,明者虑策,弗能违也,则众才之用事矣,获益而得“十朋之龟”,足以尽天人之助也。《象》曰:六五“元吉”,自上佑也。

知,音智。以尽之尽,津忍反。

正义曰:“或益之,十朋之龟,弗克违,元吉”者,六五居尊以柔而在乎损,而能自抑损者也。居尊而能自抑损,则天下莫不归而益之,故曰“或益之”也。或者,言有也,言其不自益之,有人来益之也。朋者,党也。龟者,决疑之物也。阴不先唱,柔不自任,“尊以自居,损以守之”,则人用其力,事竭其功,“智者虑能,明者虑策”,而不能违也。朋至不违,则群才之用尽矣,故曰“十朋之龟,弗克违”也。群才毕用,自尊委人,天人并助,故曰“元吉”。“《象》曰,自上佑”者,上谓天也,故与“自天佑之,吉无不利”义同也。

注“朋,党也”

正义曰:马、郑皆案《尔雅》云:“十朋之龟者,一曰神龟,二曰灵龟,三曰摄龟,四曰宝龟,五曰文龟,六曰筮龟,七曰山龟,八曰泽龟,九曰水龟,十曰火龟。”

上九:弗损益之,无咎,贞吉,利有攸往,得臣无家。注:处损之终,上无所奉,损终反益。刚德不损,乃反益之,而不忧于咎。用正而吉,不制于柔,刚德遂长,故曰“弗损益之,无咎,贞吉,利有攸往”也。居上乘柔,处损之极,尚夫刚德,为物所归,故曰“得臣”。得臣则天下为一,故“无家”也。《象》曰:“弗损益之”,大得志也。

不制,一本作“下制”。长,之丈反。夫,音扶。

正义曰:“弗损益之,无咎,贞吉”者,损之为义,“损下益上”。上九处损之极,上无所奉,损终反益,故曰“弗损,益之”也。既“刚德不损,乃反益之”,则不忧于咎,“用正而吉”,故曰“无咎,贞吉”也。“利有攸往”者,不制于柔,不使三阴俱进,不疑其志,“刚德遂长”,故曰“利有攸往”也。又能自守刚阳,不为柔之所制,岂惟“无咎、贞吉”而已,所往亦无不利,故曰“利有攸往”,义两存也。“得臣无家”者,居上乘柔,处损之极,尊夫刚德,“为物所归”,故曰“得臣”。“得臣则以天下为一”,故曰“无家”。“无家”者,光宅天下,无适一家也。“《象》曰,大得志”者,刚德不损,“为物所归”,故“大得志也”。益椛巽上震下

益:利有攸往,利涉大川。

益,增长之名,又以弘裕为义。《系辞》云:“益长裕而不设”是也。巽宫三世卦。

正义曰:“益”者,增足之名,损上益下,故谓之益。下已有矣,而上更益之,明圣人利物之无已也。损卦则损下益上,益卦则损上益下,得名皆就下而不据上者。向秀云:“明王之道,志在惠下,故取下谓之损,与下谓之益。”既上行惠下之道,利益万物,动而无违,何往不利?故曰“利有攸往”。以益涉难,理绝险阻,故曰“利涉大川”。

《彖》曰:益,损上益下,民说无疆。注:震,阳也。巽,阴也。巽非违震者也。处上而巽,不违于下,“损上益下”之谓也。自上下下,其道大光。“利有攸往”,中正有庆。注:五处中正,“自上下下”,故“有庆”也。以中正有庆之德,有攸往也,何适而不利哉!“利涉大川”,木道乃行。注:木者,以涉大川为常而不溺者也。以益涉难,同乎“木”也。益动而巽,日进无疆。天施地生,其益无方。注:损上益下。凡益之道,与时偕行。注:益之为用,施未足也。满而益之,害之道也。故“凡益之道,与时偕行”也。

说,音悦。疆,居良反,下同。下下,上遐嫁反,下如字,注同。难,乃旦反。施,始豉反。

正义曰:“益,损上益下,民说无疆”者,此就二体释卦名之义。柔巽在上,刚动在下,上巽不违于下,“损上益下”之义也。既居上者能自损以益下,则下民欢说,无复疆限。益卦所以名益者,正以“损上益下,民说无疆”者也。“自上下下,其道大光,利有攸往,中正有庆”者,此就九五之爻,释“利有攸往,中正有庆”也。五处中正,能“自上下下”,则其道光大,为天下之所庆赖也。“以中正有庆之德”,故所往无不利焉。益之所以“利有攸往”者,正谓中正有庆故也。“利涉大川,木道乃行”者,此取譬以释“利涉大川”也。木体轻浮,以涉大川为常而不溺也。以益涉难,如木道之涉川。涉川无害,方见益之为利,故云“利涉大川,木道乃行”也。“益动而巽,日进无疆”者,自此已下,广明益义。前则就二体明损上益下以释卦名,以下有动求,上能巽接,是“损上益下”之义。今就二体更明得益之方也。若动而骄盈,则被损无已。若动而卑巽,则进益无疆,故曰“益动而巽,日进无疆”。“天施地生,其益无方”者,此就天地广明益之大义也。天施气于地,地受气而化生,亦是“损上益下”义也。其施化之益,无有方所,故曰“天施地生,其益无方”。“凡益之道,与时偕行”者,虽施益无方,不可恒用,当应时行之,故举“凡益”总结之,故曰“凡益之道,与时偕行也”。

《象》曰:风雷,益,君子以见善则迁,有过则改。注:迁善改过,益莫大焉。

正义曰:“风雷,益。君子以见善则迁,有过则改”者,《子夏传》云“雷以动之,风以散之,万物皆盈”。孟僖亦与此同其意。言必须雷动于前,风散于后,然后万物皆益。如二月启蛰之后,风以长物,八月收声之后,风以残物。风之为益,其在雷后,故曰“风雷,益”也。迁谓迁徙慕尚,改谓改更惩止。迁善改过,益莫大焉,故君子求益,以“见善则迁,有过则改”也。六子之中,并有益物,犹取风雷者,何晏云“取其最长可久之义也”。

初九:利用为大作,元吉,无咎。注:处益之初,居动之始,体夫刚德,以莅其事,而之乎巽,以斯大作,必获大功。夫居下非“厚事”之地,在卑非任重之处,大作非小功所济,故“元吉”,乃得“无咎”也。《象》曰:“元吉,无咎”,下不厚事也。注:时可以大作,而下不可以厚事,得其时而无其处,故“元吉”,乃得“无咎”也。

之处之处,昌预反,下“其处”同。

正义曰:“利用为大作,元吉,无咎”者,“大作”谓兴作大事也。初九处益之初,居动之始,有兴作大事之端,又体刚能干,应巽不违,有堪建大功之德,故曰“利用为大作”也。然有其才而无其位,得其时而无其处,虽有殊功,人不与也。时人不与,则咎过生焉。故必“元吉”,乃得“无咎”,故曰“元吉,无咎”。“《象》曰,下不厚事”者,厚事犹大事也。

六二:或益之,十朋之龟,弗克违,永贞吉。王用享于帝,吉。注:以柔居中,而得其位。处内履中,居益以冲。益自外来,不召自至,不先不违,则朋龟献策,同于损卦六五之位,位不当尊,故吉在“永贞”也。帝者,生物之主,兴益之宗,出震而齐巽者也。六二居益之中,体柔当位,而应于巽,享帝之美,在此时也。《象》曰:“或益之”,自外来也。

享,香两反,注同。王廙许庚反。

正义曰:“或益之,十朋之龟,弗克违,永贞吉。王用享于帝,吉”者,六二体柔居中,当位应巽,是居益而能用谦冲者也。居益用谦,则物“自外来”,朋龟献策,弗能违也。同于损卦六五之位,故曰“或益之,十朋之龟,弗克违”也。然位不当尊,故永贞乃吉,故曰“永贞吉”。帝,天也。王用此时,以享祭于帝,明灵降福,故曰“王用享于帝吉”也。“《象》曰,自外来”者,明益之者从外自来,不召而至也。

六三:益之,用凶事无咎。有孚中行,告公用圭。注:以阴居阳,求益者也。故曰“益之”。益不外来,己自为之,物所不与,故在谦则戮,救凶则免。以阴居阳,处下卦之上,壮之甚也。用救衰危,物所恃也,故“用凶事”,乃得“无咎”也。若能益不为私,志在救难,壮不至亢,不失中行,以此告公,国主所任也。用圭之礼,备此道矣,故曰“有孚中行,告公用圭”也。公者,臣之极也。凡事足以施天下,则称王,次天下之大者,则称公。六三之才,不足以告王,足以告公,而得用圭也。故曰“中行告公用圭”也。《象》曰:益“用凶事”,固有之也。注:用施凶事,乃得固有之也。

用圭,王肃作“用桓圭”。不为之为,于伪反。

正义曰:“益之,用凶事无咎。有孚中行,告公用圭”者,六三以阴居阳,不能谦退,是求益者也,故曰“益之”。“益不外来,己自为之,物所不与”。若以谦道责之,则理合诛戮。若以救凶原之,则情在可恕。然此六三“以阴居阳,处下卦之上,壮之甚也”。用此以救衰危,则物之所恃,所以“用凶事”而得免咎,故曰“益之,用凶事无咎”。若能求益,不为私己,志在救难,为壮不至亢极,能适于时,是有信实而得中行,故曰“有孚中行”也。用此“有孚中行”之德,执圭以告于公,公必任之以救衰危之事,故曰“告公用圭”。“《象》曰,固有之”者,明非为救凶,则不可求益,施之凶事,乃得固有其功也。

注“公者,臣之极也”至“告公用圭也”

正义曰:告王者宜以文德燮理,使天下人宁,不当恒以救凶,用志褊狭也。

六四:中行,告公从,利用为依迁国。注:居益之时,处巽之始,体柔当位,在上应下。卑不穷下,高不处亢,位虽不中,用“中行”者也。以斯告公,何有不从?以斯“依迁”,谁有不纳也?《象》曰:“告公从”,以益志也。注:志得益也。

不处,本或作“不届”。

正义曰:“中行告公从,利用为依迁国”者,六四居益之时,处巽之始,体柔当位,在上应下,卑不穷下,高不处亢,位虽不中,用中行者也,故曰“中行”也。以此中行之德,有事以告于公,公必从之,故曰“告公从”也。用此道以依人而迁国者,人无不纳,故曰“利用为依迁国”也。迁国,国之大事,明以中行,虽有大事,而无不利,如周之东迁晋郑焉。依之义也。“《象》曰,以益志”者,既为公所从,其志得益也。

九五:有孚惠心,勿问元吉,有孚惠我德。注:得位履尊,为益之主者也。为益之大,莫大于信。为惠之大,莫大于心。因民所利而利之焉,惠而不费,惠心者也。信以惠心,尽物之愿,固不待问而“元吉,有孚惠我德”也。以诚惠物,物亦应之,故曰“有孚惠我德”也。《象》曰:“有孚惠心”,勿问之矣。“惠我德”,大得志也。

费,芳贵反。尽,津忍反。

正义曰:“有孚惠心,勿问元吉,有孚惠我德”者,九五得位处尊,为益之主,兼弘德义,以益物者也。“为益之大,莫大于信,为惠之大,莫大于心。因民所利而利之焉,惠而不费,惠心者也”。有惠有信,尽物之愿,必获元吉,不待疑问,故曰“有孚惠心,勿问元吉”。我既以信惠被于物,物亦以信惠归于我,故曰“有孚惠我德”也。“《象》曰,大得志”者,天下皆以信惠归我,则可以得志于天下,故曰“大得志”也。

上九:莫益之,或击之,立心勿恒,凶。注:处益之极,过盈者也。求益无已,心无恒者也。无厌之求,人弗与也。独唱莫和,是“偏辞也”。人道恶盈,怨者非一,故曰“或击之”也。《象》曰:“莫益之”,偏辞也。“或击之”,自外来也。

厌,于盐反。和,胡卧反。恶,乌路反。偏,音篇。孟作徧,云:周匝也。

正义曰:上九处益之极,益之过甚者也。求益无厌,怨者非一,故曰“莫益之,或击之”也。勿,犹无也。求益无已,是“立心无恒”者也。无恒之人,必凶咎之所集,故曰“立心勿恒,凶”。“《象》曰,偏辞”者,此有求而彼不应,是“偏辞也”。“自外来”者,怨者非一,不待召也,故曰“自外来也”。

夬:扬于王庭,孚号有厉。告自邑,不利即戎,利有攸往。注:夬与剥反者也。剥以柔变刚,至于刚几尽。夬以刚决柔,如剥之消刚。刚陨则君子道消,柔消则小人道陨。君子道消,则刚正之德不可得直道而用,刑罚之威不可得坦然而行。“扬于王庭”,其道公也。

夬,古快反,决也。坤宫五世卦。几,音祈。坦,他但反。

正义曰:夬,决也。此阴消阳息之卦也。阳长至五,五阳共决一阴,故名为“夬”也。“扬于王庭”者,明行决断之法,夬以刚决柔,施之于人,则是君子决小人也。王庭是百官所在之处,以君子决小人,故可以显然发扬决断之事于王者之庭,示公正而无私隐也,故曰“扬于王庭”也。“孚号有厉”者,号,号令也。行决之法,先须号令。夬以刚决柔,则是用明信之法而宣其号令,如此即柔邪者危,故曰“孚号有厉”也。以刚制断,行令于邑可也。若用刚即戎,尚力取胜,为物所疾,以此用师,必有不利,故曰“告自邑,不利即戎”。虽“不利即戎”,然刚德不长,则柔邪不消。故阳爻宜有所往,夬道乃成,故曰“利有攸往”也。

《彖》曰:夬,决也,刚决柔也。健而说,决而和。注:“健而说”,则“决而和”矣。“扬于王庭”,柔乘五刚也。注:刚德齐长,一柔为逆,众所同诛,而无忌者也。故可“扬于王庭”。“孚号有厉”,其危乃光也。注:刚正明信以宣其令,则柔邪者危,故曰“其危乃光也”。“告自邑,不利即戎”,所尚乃穷也。注:以刚断制,告令可也。“告自邑”,谓行令于邑也。用刚即戎,尚力取胜也。尚力取胜,物所同疾也。“利有攸往”,刚长乃终也。注:刚德愈长,柔邪愈消,故“利有攸往”,道乃成也。

决,徐古穴反。说,音悦,注皆同。长,之丈反,除上六《象》并同。邪,似嗟反,下同。断,丁乱反,注同。

正义曰:夬,决也。“刚决柔”者,此就爻释卦名也。“健而说,决而和”者,此就二体之义,明决而能和,乾健而兑说,健则能决,说则能和,故曰“决而和”也。“扬于王庭,柔乘五刚”者,此因一阴而居五阳之上,释行决之法。以刚德齐长,一柔为逆,众所同诛,诛而无忌也,故曰“扬于王庭”。言所以得显然“扬于王庭”者,只谓柔乘五刚也。“孚号有厉,其危乃光也”者,以明信而宣号令,即柔邪者危厉,危厉之理,分明可见,故曰“其危乃光也”。“告自邑,不利即戎,所尚乃穷”者,刚克之道,不可常行。若专用威猛,以此即戎,则便为尚力取胜,即是决而不和,其道穷矣。行决所以惟“告自邑,不利即戎”者,只谓所尚乃穷故也。“利有攸往,刚长乃终”者,刚长柔消,夬道乃成也。

《象》曰:泽上于天,夬。君子以施禄及下,居德则忌。注:“泽上于天”,夬之象也。“泽上于天”,必来下润,“施禄及下”之义也。夬者,明法而决断之象也。忌,禁也。法明断严,不可以慢,故“居德”以明禁也。明而能严,严而能施,健而能说,决而能和,美之道也。

上,时掌反,注同。施,始豉反,注同。

正义曰:“泽上于天,夬”者,泽性润下,虽复“泽上于天”,决来下润,此事必然,故是“夬”之象也。“君子以施禄及下,居德则忌”者,忌,禁也。夬有二义,《象》则泽来润下,《彖》则明法决断,所以君子法此夬义,威惠兼施,虽复施禄及下,其在身居德,复须明其禁令,合于健而能说,决而能和,故曰“君子以施禄及下,居德则忌”也。

初九:壮于前趾,往不胜,为咎。注:居健之初,为决之始,宜审其策,以行其事。壮其前趾,往而不胜,宜其咎也。《象》曰:“不胜”而往,咎也。注:不胜之理,在往前也。

壮,侧亮反。趾,荀作止。

正义曰:初九居夬之初,当须审其筹策,然后乃往。而体健处下,徒欲果决壮健,前进其趾,以此而往,必不克胜,非决之谋,所以“为咎”,故曰“初九,壮于前趾,往不胜,为咎”也。“《象》曰,不胜而往,咎”者,经称“往不胜,为咎”,《象》云“不胜而往,咎”,翻其文者,盖暴虎冯河,孔子所忌,谬于用壮,必无胜理。孰知不胜,果决而往,所以致于咎过。故注云“不胜之理,在往前”也。

九二:惕号,莫夜有戎,勿恤。注:居健履中,以斯决事,能审己度而不疑者也。故虽有惕惧号呼,莫夜有戎,不忧不惑,故“勿恤”也。《象》曰:“有戎”“勿恤”,得中道也。

惕,敕历反。荀、翟作锡,云:赐也。号,户羔反,注及下同。郑、王廙音号。莫,音暮,注同。郑如字,云:无也。无夜非一夜。呼,火故反。

正义曰:“惕号,莫夜有戎,勿恤”者,九二体健居中,能决其事,而无疑惑者也。虽复有人惕惧号呼,语之云暮夜必有戎寇来害己,能审己度,不惑不忧,故“勿恤”也。“《象》曰,得中道”者,决事而得中道,故不以有戎为忧,故云“得中道”也。

九三:壮于,有凶。君子夬夬,独行,遇雨若濡,有愠无咎。注:,面权也,谓上六也。最处体上,故曰“权”也。剥之六三,以应阳为善。夫刚长则君子道兴,阴盛则小人道长。然则处阴长而助阳则善,处刚长而助柔则凶矣。夬为刚长,而三独应上六,助于小人,是以凶也。君子处之,必能弃夫情累,决之不疑,故曰“夬夬”也。若不与众阳为群,而独行殊志,应于小人,则受其困焉。“遇雨若濡”,有恨而无所咎也。《象》曰:“君子夬夬”,终无咎也。逵,求龟反,颧也。又音求,又丘伦反。翟云:面颧颊间骨也。郑作。頯,夹面也。王肃音龟。江氏音琴威反。蜀才作仇。濡,而朱反。愠,纡运反,恨也,旧于问反。权,如字。《字书》作颧。弃,本亦作去,羌吕反。累,劣伪反。

正义曰:“壮于,有凶”者,,面权也,谓上六也。言九三处夬之时,独应上六,助于小人,是以凶也。若剥之六三,处阴长之时而应上,是助阳为善。今九三处刚长之时,独助阴为凶也。“君子夬夬”者,君子之人,若于此时,能弃其情累,不受于应,在于决断而无滞,是“夬夬”也。“独行,遇雨若濡,有愠无咎”者,若不能决断,殊于众阳,应于小人,则受濡湿其衣,自为怨恨,无咎责于人,故曰“有愠无咎”也。“《象》曰,君子夬夬,终无咎”者,众阳决阴,独与上六相应,是有咎也。若能“夬夬”,决之不疑,则“终无咎”矣。然则《象》云“无咎”,自释“君子夬夬”,非经之“无咎”也。

九四:臀无肤,其行次且。牵羊悔亡,闻言不信。注:不刚而进,非己所据,必见侵食,失其所安,故“臀无肤,其行次且”也。羊者,抵狠难移之物,谓五也。五为夬主,非下所侵。若牵于五,则可得“悔亡”而已。刚亢不能纳言,自任所处,闻言不信,以斯而行,凶可知矣。《象》曰:“其行次且”,位不当也。“闻言不信”,聪不明也。注:同于噬嗑灭耳之“凶”。

臀,徐徒敦反。次,本亦作趑,或作,《说文》及郑作趀,同七私反,注下同。马云:却行不前也。《说文》:仓卒也。下卦放此。且,本亦作趄,或作跙,同七余反,注及下同。马云:语助也。王肃云:趑趄,行止之碍也。下卦放此。牵,苦年反。子夏作掔。牴,丁礼反,本又作抵,音同。或作羝,丁啼反。狠,胡恳反。

正义曰:“臀无肤,其行次且”者,九四据下三阳,位又不正,下刚而进,必见侵伤,侵伤则居不得安,若“臀无肤”矣。次且,行不前进也。臀之无肤,居既失安,行亦不进,故曰“臀无肤,其行次且”也。“牵羊悔亡,闻言不信”者,羊者,抵狠难移之物,谓五也。居尊当位,为夬之主,下不敢侵。若牵于五,则可得悔亡,故曰“牵羊悔亡”。然四亦是刚阳,各亢所处,虽复闻牵羊之言,不肯信服事于五,故曰“闻言不信也”。“《象》曰,聪不明”者,聪,听也。良由听之不明,故闻言不信也。

注“同于噬嗑灭耳之凶”

正义曰:四既闻言不信,不肯牵系于五,则必被侵克致凶。而经无凶文,《象》称“聪不明”者,与噬嗑上九辞同,彼以不明释凶,知此亦为凶也。

九五:苋陆夬夬,中行无咎。注:苋陆,草之柔脆者也。决之至易,故曰“夬夬”也。夬之为义,以刚决柔,以君子除小人者也。而五处尊位,最比小人,躬自决者也。以至尊而敌至贱,虽其克胜,未足多也。处中而行,足以免咎而已,未足光也。《象》曰:“中行无咎”,中未光也。

苋,闲辩反。三家音胡练反。一本作莞,华板反。陆,如字。马、郑云:苋陆,商陆也。宋衷云:苋,苋菜也;陆,商陆也。虞云:苋,蒉也;陆,商也。蜀才作睦。睦,亲也,通也。脆,七岁反。易,以豉反。比,毗志反。

正义曰:“苋陆夬夬,中行无咎”者,苋陆,草之柔脆者也。夬之为义,以刚决柔,以君子除小人者也。五处尊位,为夬之主,亲决上六,决之至易也,如决苋草然,故曰“苋陆夬夬”也。但以至尊而敌于至贱,虽其克胜,不足贵也。特以中行之故,才得无咎,故曰“中行无咎”。“《象》曰,中未光”者,虽复居中而行,以其亲决上六,以尊敌卑,未足以为光大也。

注“苋陆,草之柔脆者”

正义曰:《子夏传》云:“苋陆,木根草茎,刚下柔上也。”马融郑玄、王肃皆云“苋陆,一名商陆”,皆以苋陆为一。董遇云:“苋,人苋也。陆,商陆也。”以苋陆为二。案:注直云“草之柔脆”者,亦以为一,同于子夏等也。

上六:无号,终有凶。注:处夬之极,小人在上,君子道长,众所共弃,故非号咷所能延也。《象》曰:“无号”之凶,终不可长也。

咷,徒刀反。

正义曰:上六居夬之极,以小人而居群阳之上,众共弃也。君子道长,小人必凶,非号咷所免,故禁其号咷,曰“无号终有凶”也。“《象》曰,终不可长”者,长,延也。凶危若此,非号咷所能延,故曰“终不可长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