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能论篇第四十六
此言病之为患,虽有不同,然其见证各有形能也。
黄帝问曰:人病胃脘痈者,诊当何如?岐伯对曰:诊此者当候胃脉,其脉当沉细,沉细者气逆,逆者人迎甚盛,甚盛则热,人迎者胃脉也,逆而盛,则热聚于胃口而不行,故胃脘为痈也。[批]胃逆热聚,所以成痈。
注:吸门之下,贲门之上,受纳水谷之脘,名曰胃脘。痈,热毒也。诊,诊脉。逆,反常也。人迎,胃经穴也,即结喉两旁动脉应手处是也。聚,积也。[批]人迎脉在左寸人迎穴在结喉两旁,然穴中亦有应指之脉,若诊左寸不甚,则诊结喉两旁自见。
讲:黄帝问曰:病之为人患也,有为人所及见者,有为人所不及见者,其及见者,固一望而知,而不及见者,究难悉辨也。不即内外之病,以详其能,何能从其证而施之治乎,如人有病患胃脘痈者,诊视之道当何如也?岐伯对曰:痈,毒也。胃脘,胃之上脘也。胃之上脘结毒,必胃之脉气见证,凡诊此胃脘之痈者,当先候其胃之脉焉。今夫胃为水谷之海,其经多气多血,脉见于右关之上,本宜洪盛,若诊得其脉沉细。沉细者,气逆也。是阴气凝于胃口,致使胃气不能运行,而失其常度矣。况胃气过逆者,左寸人迎之脉,必大于右关而甚盛,人迎甚盛则必热聚于中,何也?盖人迎者,胃之脉也,既逆而盛,则是阳热乘胃气之逆,聚于胃口,停滞不散,所以胃脘之中久之结毒为痈也。
帝曰:善。人有卧而有所不安者,何也?岐伯曰:藏有所伤,及精有所寄之则安,故人不能悬其病也。藏,去声。[批]热伤其脏,阴精失所,故卧不安。
注:脏,阴也。伤,伤害。寄,寄托。言阳盛损阴,使精无所藏,故夜不得卧,而致病之悬悬然也。
讲:黄帝曰:病胃脘痈者,既以胃脉沉细,人迎逆盛为断矣,而人有卧而有所不得安者,其故何也?岐伯对曰:此必脏气有所伤,与精气无所寄之过也。盖五脏为阴,各藏其精,一为热气所伤,则阴精不得复归本位,而偏害矣。阴为阳害,是以卧而不安,如欲求安,必须抑扬扶阴,使阴精得所,各归其脏,如物之有所寄托者然,则卧而安矣。彼人之不能悬其病于空际者,皆脏伤精耗之故耳。不然,亦何至悬悬然阴阳偏胜,而其病不绝也。
帝曰:人之不得偃卧者何也?岐伯曰:肺者,藏之盖也,肺气盛则脉大,脉大则不得偃卧,论在《奇恒阴阳》中。藏,去声。[批]肺主气,肺中邪实,气必贲逆而促喘,促喘则咳甚,所以不得偃卧。
注:偃卧,仰卧也。盛,邪气作实也。奇恒阴阳,俱古书篇名,今《灵》《素》皆无此篇,疑岐伯断章取义以引古语耳。
讲:黄帝曰:卧而不安者,既属热伤脏矣。而人有不得仰卧者,其故何哉?岐伯对曰:肺者,五脏之华盖也,如肺气过盛,其邪必实。邪实则脉未有不大者,脉大则气必促喘,是以不得仰卧。此证前已详论,俱在奇恒阴阳二论之中,帝其参考之。
帝曰:有病厥者,诊右脉沉而紧,左脉浮而迟,不然,病主安生?岐伯曰:冬诊之,右脉固当沉紧,此应四时,左脉浮而迟,此逆四时,在左当主病在肾,颇关在肺,当腰痛也。帝曰:何以言之?岐伯曰:少阴脉贯肾络肺,今得肺脉,肾为之病,故肾为腰痛之病也。[批]肺主气,肾纳气,如肾见肺脉,与时相逆,则肾先自病矣,故其症不见喘咳,而见腰痛,然久不治则必移患于肺。
注:此节辨脉之应逆,以论病之证候,则从脉从证当在临脉临证之时,斟酌而细玩之耳。
讲:黄帝曰:人之不得仰卧者,既邪实于肺而脉大矣。今有病气逆厥者,诊得右手之脉沉而紧,左手之脉浮而迟,其不同如此。斯病也,主于何部何气所生?岐伯对曰:帝所谓左右脉者,谓两尺也,尺为阴,不宜浮,尺主肾本象,紧然,必冬之三月,诊得右手之脉沉紧,方为应时,若诊得左手浮迟,便属逆时。应时者,顺而易治;逆时者,反而难调。况浮迟之象,在左者,当主其病在肾,然虽在肾,而浮为肺脉,颇有关系于肺焉。夫以肾病而得肺脉,是为子盗母气以自养,其病之形能当属腰痛也。黄帝曰:何以言之?岐伯对曰:足少阴肾经之脉,贯肾络肺,今肾病而得肺脉,非肺脉来见于肾,实肾自为病耳。腰者,肾之府也,故为腰痛。
帝曰:善。有病颈痈者,或石治之,或针灸治之,而皆已,其真安在?岐伯曰:此同名异等者也。夫痈气之瘜者,宜以针开除去之,夫气盛血聚者,宜石而泻之,此所谓同病异治也。已,上声。瘜,音息。[批]大凡治病皆相症施治,不可徒执成法,岂徒颈痈为然哉。
注:石,砭石,可成为针者。针,铜属,可开疮而去脓者。灸,艾烧也。真,正治之法也。等,等级也。瘜,肉腐将成脓而未溃也。聚,凝聚也。
讲:黄帝曰:病厥而冬见左脉浮迟者,其病既在肾,其痛既在腰矣。而病又有患颈痈者,本一证也,而治各不同。或以石为针而治之,或以小针而治之,或以艾灸而治之,病皆得已,是治未有定法也。然有一病必有一治,不知真正治法,究安在也?岐伯对曰:此病之名虽同,而治之等有稍异者也。彼夫痈因邪气内积,久之肉腐而将成脓,皮肿而犹未溃,是谓瘜也,宜开针以除去血气,使邪即从针开处而除去之。若夫痈气已盛,既溃成脓,属血聚不散者,则又宜石针以泻血气之聚,使邪之聚者,即随石针而泻去也。经所谓同病异治者,即此也。至若灸之一法,惟除毒一症乃可用之。
帝曰:有病怒狂者,此病安生?岐伯曰:生于阳也。帝曰:阳何以使人狂?岐伯曰:阳气者,因暴折而难决,故善怒也,病名曰阳厥。帝曰:何以知之?岐伯曰:阳明者常动,巨阳少阳不动,不动而动大疾,此其候也?帝曰:治之奈何?岐伯曰:夺其食即已,夫食入于阴,长气于阳,故夺其食即已。使之服以生铁洛为饮,夫生铁洛者,下气疾也。已,俱上声。长,上声。[批]以夺食治狂,以铁洛治怒者,盖狂怒皆气为之也,故一以衰其气,一以下其气焉。
注:怒狂者,善怒而狂,骂詈不避亲疏。暴,猝暴。折,挫折。决,剖决。怒狂之病,必诊诸阳脉而后知,如阳明动脉,即两颊之巨髎穴,两喉侧之人迎穴,两足趺之冲阳穴也。巨阳动脉,即委中、昆仑二穴。少阳动脉,即悬钟、听会二穴也。生铁洛,生铁用火烧红入水而取汁也。
讲:黄帝曰:治颈痈之法,既可得而闻矣,而人有病怒而作狂者,此病究安生也?岐伯对曰:病怒狂者,病之生于阳者也。黄帝曰:阳之为气,何以使人狂也?岐伯对曰:阳气盛则热,热极则狂,此无容辨也,况阳气主升,使因猝暴之间,有所挫折,必致事有难决,而志不得伸,故三阳之气厥逆上行,而善怒也。怒而作狂,此其病名曰阳厥,以阳气之逆厥使然也。黄帝曰:何以知之。岐伯对曰:欲知此病,先诊三阳,彼三阳之脉,惟阳明者,独常动。巨阳少阳皆不动者也。若不动者而反动之,且动之太疾焉,此即阳盛之候也。亦即怒狂将作之候也。黄帝曰:又当奈何治之?岐伯对曰:亦惟夺其食而已。食夺则气衰,气衰则厥逆之阳自已。今夫食也者,入于太阴脾经,而长气于阳明胃者也,胃本多气,如加以多食,则阳愈盛而狂愈长,所以必减夺其食,其狂乃可即已也。至若怒之为气,肝脏主之,肝属木,非金莫克,故必于夺食之后,使之服以生铁洛汁为饮,自肝平而怒乃可止矣。彼夫生铁汁者,其性镇重,下气至速之物也。兼金属可以制木,故怒狂之病,多用之。
帝曰:善。有病身热解堕,汗出如浴,恶风少气,此为何病?岐伯曰:病名曰酒风。帝曰:治之奈何?岐伯曰:以泽泻术各十分,麋衔五分,合以三指撮为后饭。解,懈同。堕,惰同。恶,去声。[批]酒后伤风之症,虽变证不一,然其初不过此数者耳。
注:酒为麴蘖之热药所成,故酒病令人身热,湿热伤筋,筋纵不收持,故解惰。湿得热而蒸,故汗出如浴,汗多则卫气虚,故恶风。卫虚则食气于里,故少气。术,即苍术。麋衔,即薇衔。合修,合也。三指撮,言用三指撮药煎服也。
讲:黄帝曰:夫子论怒狂之所由生,与怒狂之所以治,诚善矣。然疾又有身热解惰,汗出如浴,兼证见恶风而少气者,此为何病?岐伯对曰:风论之中,曾言饮酒中风,则为漏风,漏风之状,常多汗喘息恶风,不能劳事,今帝所言之病,即所谓酒风是也。盖饮酒过多则阳盛,阳盛则热盛筋痿,故身热解惰,且饮酒过多,则腠理疏而风易入,玄府开而气易泄,故多汗如浴,兼之风气外薄,汗多卫虚,热蒸于肺,肺气必虚,故恶风而少气。黄帝曰:治之奈何?岐伯对曰:欲治此证,宜用泽泻与术各准十分,以利其水,以泻实热,麋衔五分,以治风湿,将此数药修合练一。每日之中,以三指撮之,多令病者先服其药,而后饭焉,则其病可立愈已。
帝曰:善。所谓深之细,摩之切《上经》《下经》,准以《金匮》《揆度》《奇恒》,不知其解奈何?岐伯对曰:[批]此举古语而历解之也,读者最宜潜玩。所谓深之细者,其中手如针也,摩之切之,聚者坚也,博者大也。《上经》者,言气之通天也。《下经》者,言病之变化也。《金匮》者,决死生也。《揆度》者,切度之也。《奇恒》者,言奇病也。所谓奇者,使奇病不得以四时死也。恒者,得以四时死也。所谓揆者,方切求之也,言切求其脉理也。度者,得其病处,以四时度之也。度,俱音铎。
注:此历举古经篇名,而释其义也。如《上经》《下经》《金匮》《揆度》《奇恒》,俱黄帝断章节取,引之以证经义者。
讲:黄帝曰:夫子历论诸病,罔不尽善,但古语所谓深之细者,摩之切者,以及《上经》《下经》《揆度》《奇恒》等者,果何义也?愿卒闻之。岐伯对曰:其言深之细者,以脉之中手,如针形也。言摩之切之者,以脉气之聚者,吾知其为坚也,博者,吾知其为大也。其曰《上经》者,言气之上而与天通也。其曰《下经》者,言病之传变而化也。其曰《金匮》者,所以决病之生死也。其曰《揆度》者,言切脉之法度也。其曰《奇恒》者,言非常有之病也。至所谓奇者,必得四时之正,方可言生。恒者,必非四时之旺,乃可言治。使奇病不得四时之旺气,则正衰矣,其病必死。如恒病而得四时之旺气,则邪实矣,亦必死。至所谓揆者,方切求之也,言切求其脉理也。度者,得其病处,遂以四时度之也,观此即知病之形能而不难于治矣。
奇病论篇第四十七
此言病之异常不经四时之邪所伤,从逆为患也。
黄帝问曰:人有重身,九月而瘖,此为何也?岐伯对曰:胞之络脉绝也。帝曰:何以言之?岐伯曰:胞络者系于肾少阴之脉,贯肾系舌本,故不能言。帝曰:治之奈何?岐伯曰:无治也,当十月复。《刺法》曰:无损不足,益有余,以成其疹,然后调之。所谓无损不足者,身羸瘦,无用镵石也。无益其有余者,腹中有形而泄之,泄之则精出而病独擅中,故曰疹成也。重,平声。瘖,音因。[批]无损不足,无益有余,诚哉是言,不独针剌之道,宜终身佩服即行药之主,亦宜铭心也。
注:重身,谓身中有身而怀孕也。喑,失音也。绝气,不通也。复,通也。疹,疾也。《正字通》:俗呼痘疮曰疹,又《玉篇》:瘾疹,皮外小起也。镵,针名。石,砭名。
讲:黄帝问曰:凡人之生病,固不外四时之气,旺衰相乘从逆为患已,然亦有不本乎此,而为奇病者。如妇女孕胎,是为重身,宜其形声自若也。乃胎至九月忽焉声哑而喑,此为何经受病?岐伯对曰:人之受胎,一月则肝养之,二月则胆经养之,三月则心经养之,四月则小肠养之,五月则脾经养之,六月则胃经养之,七月则肺经养之,八月则大肠养之,九月则肾经养之,十月则膀胱养之。先阴后阳,始木终水,以五行之相生为次也。今曰九月而喑,是胞之络脉绝矣。黄帝曰:何以言九月而喑为胞之络脉绝乎?岐伯对曰:胞者,子室也。脏胎之所,其中支脉之络,系于少阴肾经,少阴之脉贯肾系舌本,及胞之络脉阻绝不通,则肾气即不能上系于舌本也,故不能言。黄帝曰:治之奈何?岐伯对曰:此不必强为施治者也。当十月分娩之后,其气自通而复能言矣。故刺法有云,无损其不足,无益其有余,以成其病之形疹,然后从而调之也。所谓无损不足者何如?身体羸瘦之人,切毋镵石以针之也。所谓无益其有余者何如?腹中有胎形,而妄用针以治之,是反以泄之也,泄之则肾之精气必出,胎将随之而损。况徒用针石,正气泄,胎不生,则胞气愈不能通于舌,喑何能去?此病之所以独擅于中也,故曰疹成也,吾之所谓无治者此也。
帝曰:病胁下满气逆,二三岁不已,是为何病?岐伯曰:病名曰息积,此不妨于食,不可灸刺,积为导引服药,药不能独治也。已,上声。[批]息积之症,肺疾也,而曰关于肝胆者,以肺之邪盛,久则以胜乘所不胜,况胁为肝之部分,故症见胁下满也。
注:息积,肺之气息。积,聚也。病不在胃,故不害食。肺积在内,故不可刺。服药而兼导引之术,积气乃可平也。
讲:帝曰:胎妊九月而失声者,既无庸治矣,而人胁下胀满气盛喘逆,延至二三岁而不愈者,是为何病?岐伯对曰:此气息日积使然也,其病名为息积。息积者,肺之气息积聚不舒也。此病仅关于肝胆肺三经,与胃无与,而不害于食者也。不可用火以灸之,用针以刺之。盖灸则火热内灼,刺则气泻经虚,久之反为他患。惟渐次日用引导之功,以调和之药,二者是并行斯病可愈。然止用药物而不用引导之法,亦不能独治也,必药物引导兼而行之,方能收功。
帝曰:人有身体髀股皆肿,环脐而痛,是为何病?岐伯曰:病名曰伏梁,此风根也。其气溢于大肠而著于肓,肓之原在脐下,故环脐而痛也。不可动之,动之为水溺涩之病也。齐,俱同脐。肓,音荒。著,音着。[批]论本重出以其为奇病,故类记之。
注:肿,肉胀起也。环脐,绕脐也。肓,《说文》谓:心上膈下,《左传》:晋景公梦疾为二竖子云:居肓之上,膏之下。
讲:黄帝曰:胁满气逆,久而不愈者,既以引导服药并行矣。人有身体髀股以及足皆见肿大,且环绕其脐而皆痛者,是为何病?岐伯对曰:此病小腹当有形也,名为伏梁。伏梁证者,风根也,以其邪气盈溢于大肠之间,而凝著于肓之上。肓者何?其原即在脐之下也。故其为病,绕脐而痛,少腹为之有形,且其痛时,决不可以动之。盖动之则变而为水溺涩之病也。此叚当于《腹中论篇》,互相参阅自得其治之要矣。
帝曰:人有尺脉数甚,筋急而见,此为何病?岐伯曰:此所谓疹筋,是人腹必急,白色黑色见,则病甚。数,音朔。
注:急,劲急。疹筋,病筋也。筋病见白色,主金克木也,肾病见黑色,主脏气脱也。
讲:黄帝曰:人又有两尺之脉,其象数甚,则阴虚可知矣。阴虚者,肾经必有热邪,热则筋宜缓,而反见筋急者,此为何病?岐伯对曰:此所谓疹筋之证也。其病在筋,筋疾则阴不敌阳,腹中之宗筋必虚,宗筋虚,其人之腹亦必急也。筋急腹急,气败水枯矣,然面色未改,犹属易治,若白色黑色同见,则脏气已伤,而病甚矣。
帝曰:人有病头痛以数岁不已,此安得之,名为何病?岐伯曰:当有所犯大寒,内至骨髓,髓者以脑为主,脑逆故令头痛,齿亦痛,病名曰厥逆。帝曰:善。已,上声。[批]凡脑痛齿疼久而不愈之证,多主寒入骨髓之故,虽间有因风而作者,其实皆久受寒邪也。
注:内至骨髓,谓内而至于骨中之髓也,盖人身骨髓以脑为主,故寒逆于上则头痛,齿为骨属,故齿亦并痛。
讲:黄帝曰:人有头痛之病,积至数年而不愈者,此证因何而得之,当名何病?岐伯对曰:凡久岁头痛者,皆寒入于脑气有所凝之故。病头痛数岁不已者,其人当有所犯大寒,其寒气内至于骨髓也。今夫人身之髓,皆以脑为主宰,故脑曰髓海,既大寒入髓,其寒气必上逆于脑,故使多头痛也。且齿为骨之余,寒既入骨,则齿必受病,其齿亦必痛焉,其病名曰厥逆,皆寒气逆入使然也。黄帝曰:善哉。夫子之言乎。
帝曰:有病口甘者,病名为何?何以得之?岐伯曰:此五气之溢也,名曰脾瘅。夫五味入口,藏于胃,脾为之行其精气,津液在脾,故令人口甘也,此肥美之所发也,此人必数食甘美而多肥也。肥者令人内热,甘者令人中满,故其气上溢,传为消渴。治之以兰,除陈气也。藏,平声。为,去声。[批]口甘为脾瘅,脾瘅由肥美甚,且传变为消渴,人顾可不谨食哉。
注:溢,盈也。瘅,热也。五气,臊、焦、香、腥、腐也。精气,气之精而美者。《灵枢》云:饮食入胃,分为三队,宗气实膻中,悍气行经络,其精微者,入于中焦而为血,其至精微者,而为精糟粕入大肠。
讲:黄帝曰:病有令人口甘者,当名何病,且因何而得?岐伯对曰:此五脏之气,淫溢使然也,其病名曰脾瘅。夫五脏各主一气,肝尚酸,心尚苦,脾尚甘,肺尚辛,肾尚咸,既曰五气之溢,宜不独病口甘也。不知五味入口,藏于胃也,而胃必借脾以行其精气,今津液在脾,脾之窍为口,故令人口甘也,此病之发,皆肥美之所发也。凡病口甘者,其人必数食肥美者也,盖以味之肥者,能令人内热,味之甘者,能令保满,久之热盛满极,其气上溢,则传变而为消渴之症矣。治之者,宜以香草之兰焉。以兰治口甘者何?谓其兰草味辛气平,能利水道,能避不祥,能散胸中痰痞,可以除其肥美陈积之气也。
帝曰:有病口苦,取阳陵泉,口苦者,病名为何?何以得之?岐伯曰:病名曰胆瘅。夫肝者,中之将也,取决于胆,咽为之使。此人者,数谋虑不决,故胆虚气上溢而口为之苦,治之以胆募俞,治在《阴阳十二官相使》中。咽,音烟。使,去声。[批]口苦为胆瘅,因胆虚气上,热溢于咽,故作苦也。
注:阳陵泉,足少阳胆经穴名。胆瘅,胆热也。决,谓断也。咽为之使,胆脉行于颈也。谋虑不决,胆气虚弱也。上溢口苦,胆之热气上出,故口苦也。治在阴阳十二官谓《灵兰秘典》所论也。
讲:黄帝曰:病口苦取阳陵泉,名何病,何以得之?岐伯对曰:此乃胆气之热也,名曰胆瘅。今夫与胆为表里者,肝也,肝为将军之官,中之将也,一切谋虑,悉出其中,而其应事,要必取决于胆,何也?以胆为中正之官,决断出焉,故肝必以胆为辅,况肝脉循喉,其络挟咽,咽又为之使也。彼口苦之人,必数来脏腑受热,谋虑不决,以致胆之虚气上溢,而口乃为之苦也。治之者,当取其胆募之俞,胆募为何?日月穴也,俞在脊第十椎下两旁,各一寸五分。其治之法,毋庸他求,亦惟取决于阴阳十二官相使之中也,无稍偏胜,无有乘侮,则其病可立愈矣。
帝曰:有癃者,一日数十溲,此不足也。身热如炭,颈膺如挌,人迎躁盛,喘息气逆,此有余也。太阴脉微细如发者,此不足也。其病安在?名为何病?岐伯曰:病在太阴,其盛在胃,颇在肺,病名曰厥,死不治,此所谓得五有余二不足也。帝曰:何谓五有余二不足?岐伯曰:所谓五有余者,五病之气有余也;二不足者,亦病气之不足也。今外得五有余,内得二不足,此其身不表不里,亦正死明矣。挌,音格。[批]五有余二不足之证,本属死证,无从措手,无怪今人难治,即仙师已早论之矣。
注:癃,不得小便也。溲,得小便也。癃而一日数十溲者,由中气虚衰,欲便则气不得传送,出之不尽,少间则又欲便,溲出亦无多也。挌,拒也。喘息,息发喘也。气逆,气上也。
讲:黄帝曰:人有病小便不利而癃者,一日数十溲,似闭非闭,出不尽出,此不足之症也。而身复壮热如炭火,且头与胸膺,如相挌拒,不得通畅,兼左手寸口,人迎之脉,三部而躁盛,息喘气逆,似属有余,右手太阴之脉细而如发,又似不足,其病当在何经?亦名何病?岐伯对曰:观气口微细之脉,知脾气虚甚,病在太阴之不足也,观人迎躁盛之脉,知胃中阳盛,其气盛在胃也。至于喘息气逆,又属肺虚邪乘,颇关在肺也。其病名之曰厥,死不可治者,即经所谓五有余,二不足之证也。帝曰:何谓五有余二不足?岐伯对曰:人迎盛于气口者为挌,以阳气上逆而阴气不得运于外也。此症殆有合于是者,且曰身热如炭,曰颈膺如挌,曰人迎躁盛,曰喘息,曰气逆,得五有余也;曰病癃一日数十溲,曰太阴脉微细如发,此二不足也。所谓得五有余者,病气有余也;所谓得二不足者,正气不足也。即五有余而欲泻之,则其里甚虚,而不能以当夫泻,即二不足而欲补之,则其表甚盛,而不可以施夫补,此其病之在身,而为不表不里也,不亦必死而无疑者乎,臣故曰死不治。
帝曰:人生而有病巅疾者,病名曰何?安所得之?岐伯曰:病名曰为胎病,此得之在母腹中时,其母有所大惊,气上而不下,精气并居,故令子发为巅疾也。[批]初生而病巅疾者,名胎疾,属妊孕时,母有大惊,精气并居所致,此理甚的,所以难治。
注:惊则气乱,故阴精阳气,并而成疾也。
讲:黄帝曰:人当初生之时,而即有病巅顶之疾者,此名何病?从何得之?岐伯对曰:凡病之在巅顶者,不独头痛已也,举一切疾生于顶者,皆是属在壮老,则有所亏,若论初生亏何有焉?此必得之胎中也,其病当名之曰胎病。盖以其在母腹中时,母偶有所大惊,则气并于上而不下。气者,精之母也,气并于上,精必从之,精气并居,故令受精气而生之,子感此兼并之精气,结邪于顶,是以初生而即有此巅顶之疾也。
帝曰:有病痝然如有水状,切其脉大紧,身无痛者,形不瘦,不能食,食少,名为何病?岐伯曰:病生在肾,名为肾风。肾风而不能食善惊,惊已心气痿者死。帝曰:善。已,上声。[批]肾风一证,生全者鲜。盖肾必虚,风乃易入,风入则肝必合邪,以克其胃,久之必胃绝而死。兼肾为胃关,胃虚受邪,其气必不能上升以养其胃,胃失其养,不绝何待。
注:痝然,浮肿貌。肾风,肾受风也。肾主骨,肾病则骨亦病,骨与肉不相保,故痝然浮肿,如有水状。肾风不能食者,邪风伤乎肾之真气,则命门火衰,不足以生胃土,故不食。
讲:黄帝曰:人有病患浮肿,痝然而壅,如有水状。及切其脉,则大而紧,且周身不见有痛处形又不见消瘦,却胀满不能食,虽食亦甚少焉,此名为何病?岐伯对曰:病痝然如水者,肾虚也。脉紧者,寒象也。身不痛者,寒入里也。病不在胃,故形不瘦也。肾虚受风,肝木克土,故不能食,即食亦少也。由此观之,可知病生在肾,名为肾风也。盖肾者,胃之关,关门不利,故聚水成病,肾气不升,故胃无所养,而不能食。夫以肾虚受风,而病至于不能食,则水盛火衰,元神为之丧失,其人必善惊矣。况惊属于肝,肾受风,则肝必为之合邪,肝主惊,其邪甚者,断无不惊。在惊已而心气定者,邪犹未入心经,若惊已而心气痿弱,则心伤神去,其人必死。黄帝曰:善哉论乎!非大神明,曷克语此。
大奇论篇第四十八
此言阴阳偏胜,气败为病,脏腑元神,败绝脉形,至真不易,绝大奇论也。
肝满、肾满、肺满皆实,即为肿。肺之雍,喘而两胁满。肝雍,两胠满,卧则惊,不得小便。肾雍,胠下至少腹满,胫有大小,髀大跛,易偏枯。雍,俱同壅。[批]此举肝肾肺三经之脉满,与肝肾肺三经壅证,而切指之也。
注:满,脉气满于外也。实,脉形实于内也。三脏皆不当满而实,如肝脉弦而和,肾脉软而滑,肺脉浮而涩,此其常也。今谓之满是表实矣,谓之实,是里实矣。阴阳过实,血气两塞之象,故为壅肿。
讲:满者,脉之实象也。诸脉见之,俱为有余。今如主血之肝,主精之肾,主气之肺,俱见满象,上下皆实者,此邪伤气血,其证必见浮肿也。他如肺壅则气盛,气盛则息喘,肺叶布胁,其证必两胁胀满焉。肝壅则气滞,气滞则魂不宁,肝循季胁而藏魂,其症必两胠满胀,卧即善惊焉。盖肝络阴器,抵少腹既壅而作满,则小便亦必为之不得,肾壅则水道不利,骨失其养,兼虚气作逆,反生他患,其证必至胠下与少腹皆作胀满甚,且左右之足胫有时而大,有时而小,自髀至䯒肿大为患,久之跛而难行,病至此,必有偏枯之疾矣。治病者其慎之。
心脉满大,痫瘛筋挛。肝脉小急,痫瘛筋挛。瘛,音异。挛,音鸾。
注:心主火,脉满大者,火有余也。痫,癲也。瘛,疭也。筋挛,蜷局也。心脉满大,肝脉小急,故有痫瘛筋挛之证。
讲:心脉满大,邪实于心也。心中邪实,其神必昏,故发为癲痫纵瘛,蜷局筋挛之证。肝脉小急者,血虚生寒也。虚寒故手足不为之用,而亦有痫瘛筋挛之证焉。夫一证也,在肝、在心之不同,内热外寒之各异,人可不辨哉。
肝脉骛暴,有所惊骇,脉不至若瘖,不治自已。骛,音务。瘖,音因。已,上声。[批]肝主惊,故察其脉,即可以知其证。
注:骛,驰骛。暴,强暴。骇,惊骇。已,止也。脉不至在诸病为危剧。若其人暴喑失声,则是肝木厥逆,气壅不流,故脉不至耳。
讲:又如肝脉太过,其来也,惊暴而猛急,此必有所惊骇矣。盖惊则气乱而急,故脉之为,象亦驰骤而暴急也。当此之时本经真脏之脉若犹未至,虽口不能言若喑哑者,皆属肝气因惊作逆之故,此不必治久之逆还,其病自当已也。
肾脉小急,肝脉小急,心脉小急,不鼓皆为瘕。瘕,音遐。《说文》:女病也。[批]瘕脉本急兼急中甚小,又不鼓手,故知其有积瘕在中也。
注:小急,阴象也。不鼓者,无阳也。故皆为瘕,乃寒而气痛之名也。
讲:脉之小而急者,皆寒凝也。如肾肝心三部俱小而急,则寒凝气聚可知,兼脉来空虚,又不击手,则其沉而无热也,又可知。凡如此者,皆阴之病也。瘕,假也,块似有形,而隐见不常,皆寒之为患,故脉之所见有如此者。
肾肝并沉为石水,并浮为风水,并虚为死,并小弦欲惊。[批]此历举肝肾之脉,苟有相同者,其病亦无或异也。
注:并沉者,肝肾之脉并行肌肉之下也。并浮者,肝肾之脉并行肌肉之上也。并虚者,肝肾之脉并无神气也。至若肝肾之脉,并小而弦,是阴独盛,阴盛则与阳争,故欲惊。欲者,萌而未然之词。
讲:肾脉贯脊中络膀胱,肝脉入阴内,贯小腹,今二脉并沉阴邪结于阴分,必水凝不流坚,聚如石而为石水之证也。肾脏主水,肝脏主风,使二脉并见浮象,是邪结阴分而在表也,必蓄水冒风发为肿胀,而为风水之证也。肾为五脏之根,肝为发生之主,如二脉并虚,则失其生水之原,丧其生气之本,而为必死之候也。至若肝肾两脉,并小而弦则阴盛也,阴盛则与阳争,故时时欲惊为之不安也。
肾脉大急沉,肝脉大急沉,皆为疝。心脉搏滑急为心疝,肺脉沉搏为肺疝。[批]此言疝之见于各脏者,其脉各有定象也。
注:搏者,阴阳相争之谓也。如心脉搏滑,滑为阳,是阳入于阴,与阴相搏。肺脉沉搏,沉为阴,是阴出之阳,与阳相搏也。
讲:凡脉之大者为邪盛,急者为阴,沉者为里,阴邪隔于里则结而为疝,今肾肝之脉俱大而急沉则必寒气凝聚,或结于少腹,或结于睾丸,或结于睾丸之上下两旁,是皆为疝病也。但疝之为病,不独于肝肾见之,亦可于心肺征之,如心脉搏击于指而且滑且急,是阳入于阴与阴相搏而为心疝之症。又如肺脉搏击于指,而按之则甚沉,则又阴出之阳,而与阳争名为肺疝之症也。
三阳急为瘕,三阴急为疝,二阴急为痫厥,二阳急为惊。[批]此复举瘕疝之辨,而以太阳、太阴二经之急为断,举痫惊之辨,而以心胃二脉之急为断也。
注:三阳独主太阳膀胱,三阴独主太阴脾,二阳独主阳明胃,惟二阴兼手足少阴心肾者,以水火有相济之道,脉来阴急,则不相济而为患矣,故见痫厥之证。
讲:三阳者,太阳也。如足太阳膀胱之脉,其来甚急,则寒气入于其部,必主膀胱有寒凝而为瘕矣。三阴者,太阴也,若足太阴脾脉,其来甚急,是阴邪入于阴分也,必主脾经受寒聚而为疝也。二阴者,少阴也,若脉来甚急,是寒入心肾也,邪乘心,则寒与血搏而为痫,邪入肾,则寒并其精而为厥矣。二阳者,阳明也,若脉来甚急,则属胃经受寒,阴阳激搏,发而为惊矣。
脾脉外鼓,沉为肠澼,久自已。肝脉小缓,为肠澼,易治。肾脉小搏沉,为肠澼下血,血温身热者死。心肝澼亦下血,二藏同病者可治,其脉小沉涩为肠澼,其身热者死,热见七日死。已,上声。藏,去声。[批]此举肠澼之证而历言之也。
注:澼者,肠中之水也,如肝脉小缓,易治者何?以肠澼之证,多由土弱不能制湿,湿热为患也。倘肝脉大而急,是木胜也,土败木贼,何以能堪?今肝脉小而缓,是肝木柔和,土无贼害,易治明矣。
讲:今夫肠澼之证,其脉皆宜沉细,其证俱宜体凉,如诊得脾脉向外而鼓,兼来而沉者,虽邪犹未减,而阳气有出表之象,故其为肠澼也,久之自当愈焉。如诊得肝脉小而兼缓,虽受毒深,而木不能克土,其为肠澼也,亦不难治。如诊得肾脉虚小而搏沉,则为阴虚阳搏,是阳气乘阴,水不胜火,其为肠澼也,必主下血。若血温身热者,里阴已绝,孤阳外越,其人必死。与心肝二经受病,发为肠澼之证者,其证亦必下血。盖心为生血之原,肝为藏血之脏,二经既移热于肠,故其为澼,亦多下血,然必二脏同病,无稍异焉。犹属木火相得,有子母相生之义,其证犹不难治,若诊得其脉小而沉涩者,定属难治。盖以肠澼之脉沉而小,是里气虚也,小而涩是阴血少也。脉至此而身犹不见热者,虽为寒澼,阴犹未绝,若下血而身复热,是阴气内绝,虚阳外脱,其人必死,其死也身见发热,不过七日之期。七日者,何阴之极数,而亦即火之成数也。
胃脉沉鼓涩,胃外鼓大,心脉小坚急,皆鬲偏枯。男子发左,女子发右,不喑舌转,可治,三十日起。其从者喑,三岁起。年不满二十者,三岁死。鬲,与隔同。[批]此举鬲与偏枯之证,而详其脉证也。
注:沉涩,阴盛而虚也。大,阳盛也。小坚急,亦阴虚也。隔者,阴阳闭绝偏枯,阴阳偏胜也。男子属阳,左亦为阳,发左,偏于阳也。女子属阴,右亦为阴,发右偏于阴也。从谓顺其阴阳。喑,失声也。舌转可治,以邪尚在经,未入脏也。
讲:今夫隔与偏枯,其发也。不无男女左右之分,其为病也,亦有生死久暂之别。如诊得胃脉沉而鼓涩,阴邪乘阳虚阴盛而少火也。胃脉外鼓而大,阳邪乘阳虚,阳盛而为热也,且心脉小而坚急,是阴邪乘阴虚而阴盛也。凡此者,皆能成隔症,何也?胃寒阳虚而少火,食晬时乃出,胃热阳盛而气逆,食入即出,兼以心之阴虚,火不生土,不能舒其结气,皆所以致隔之病也。夫胃为水谷之海,以养五脏,既隔塞不通不能荣其经脉,必至阴阳偏胜,气血败坏,而为偏枯之症矣。是病也,在男子当之,若发于左,则偏于阳矣。女子当之,若发于右,则偏于阴矣。玉板论曰:女子右为逆,左为从,男子左为逆,右为从者,病轻,男病宜右,女病宜左,逆者病重,男病畏左,女病畏右,正所谓重阳死,重阴死也。然症虽逆,其声未哑,舌犹可转者,邪气在经,倘未入里,犹有可治,期以一月,病可起也。若所谓从者,男子发于右,女子发于左,各从阴阳,未至偏绝,难声已失,而症取其顺。纵里虚邪甚,病虽深而不至于死,三年犹可起也。至若年未满二十,而即有偏枯之症者,不问在左在右,喑与不喑,皆属脏腑血气损败已极。其死也,不过三岁之久,尚能长存哉。
脉至而搏,血衄,身热者死,脉来悬钩,浮为常脉。衄,音肉。[批]血衄二症,以阴为主,若脉搏身热,阴气脱矣,故主必死。
注:不浮不沉,中取而得者谓之悬,如物之悬空,不高不下也。是为胃气之脉,曲者为钩,钩为心脉,浅者为浮,浮为肺脉,皆平人不病之常脉。
讲:血衄之证,脉不宜搏,身不宜热,如诊得脉至而搏者,阳热为患也。血属阴,阴宜静,如脉搏,是阳激阴也。凡一切血衄之证,见得此脉,而身体未热者,犹可延生,若身复大热则阴脱矣,其人必死,何也?盖血衄之证,以脉来悬虚而钩浮者为常脉,钩为心脉,浮为肺脉,悬中得此,表里犹有和缓之象,虽证见血衄之症,犹属无伤。
脉至如喘,名曰暴厥,暴厥者不知与人言。脉至如数,使人暴惊,三四日自已。数,音朔。已,上声。[批]暴厥之证,气降则愈,暴惊之证,热退即安,皆证之至险,而治之亦易者。
注:喘,息喘。暴,猝暴。惊,惊骇。不知与言者,以气逆而上,则神明皆为壅蔽,故不知与人言也。
讲:暴厥暴惊,脉最难辨,不详论之,人必以为险也,而不肯救,如脉至有出无入,气涌不和,似人之喘息者,然是气之暴逆也,病名曰暴厥。暴厥者,猝然而逆,气无所归,神气俱乱,所以不知与人言也。又以脉至过六七至以上似数而非数者,以气乱无定也。必有热气内动,邪乱肝肺,故使人倉卒惊骇也,病名曰暴惊。暴惊之证,热退则安,气定则愈,不过三四日,其病自愈也,三四日者,以木之生数三,金之生数四也。
脉至浮合,浮合如数,一息十至以上,是经气予不足也。微见九十日死。数,音朔,予与同。[批]凡经不足,已现于脉象者,皆得以死期予之也。
注:微见,始见也。言始见此脉,便期九十日死,若见此脉已久,则不必九十日也。所以必九十日者,时更季易天道变于上,人道亦从之而变也。
讲:脉来应指,虚大无力,似浮浪之合,后至而凌于前焉,非数如数,一呼一吸之间,遂有十至以上者,是五脏六腑之经气皆予以不足也。在始见此脉者,气虽虚,犹能强持,必到衰而复泄,已当休囚之地,乃死。九十日者,正时更季易,旺退衰临之候,复以不足生有余也,如木旺于春,至九十日则交夏火旺矣。火旺木囚,复以休囚之木,生当令之火,是以不足犹生有余也,乌得不死?若见此脉已久,则又属邪盛经衰,为害已深,不过九日而主元气之肺即绝,十日而主五脏之脾即绝,死期当在九日、十日之交,而不必以九、十日为断也。
脉至如火薪然,是心精之予夺也,草乾而死。乾,音干。予,与同。下皆然。[批]此言心之不足,而有脉象死期也。
注:新然,谓火之初然,或明或灭也。夺,取夺,犹失也。干,枯槁也。
讲:脉来应指,前大后小,有起无去,炎然上冲,洪大而甚,如火之新然者是心之精气,发越于外失其和缓之胃气,而予人以夺取之道也。在夏火旺,犹有可支,一交冬令,百草干枯之时,寒水司令,心气全衰,火受其克,病必死矣。
脉至如散叶,是肝气予虚也,木叶落而死。[批]此言肝之不足,而有脉象死期也。
注:散叶,飘零不定之状也,木遇金而败,遇秋而凋,故深秋则死有断然者。
讲:脉来应指,如败叶风散,虚浮不定,失其沉弦之本象者,是肝气全无收敛,而予之以虚也。肝虚者,木虚,春犹可持,若至木叶陨落之候,木气凋谢,金气复克,其病未有不死者。
脉至如省客,省客者,脉塞而鼓,是肾气予不足也。悬去,枣华而死。[批]此言肾之不足,而有脉象死期也。
注:省客者,隐窥其客之动静,而若恐人见之状。塞,闭也。鼓,大而起也。悬,空也。枣至夏而华,肾水休绝之时也。
讲:脉来应指,暂来暂去,不能久留,而有严厉之象,如省客然。夫所谓省客者,脉本闭塞,而复有鼓击于指之时,起似虚大,沉取则空,即今之所谓革脉是也。脉象见此,是肾气虚而精将绝,予以不足之故也。在脉起即去,失举指来疾之象者,是谓悬去。不过夏日,水囚火旺,枣华之时而死也。
脉至如丸泥,是胃精予不足也,榆荚落而死。[批]此言胃之不足,而有脉象死期也。
注:丸泥,湿泥也。榆荚至春深而落,木旺之时也,胃土受伐,故死。
讲:脉来应指,形圆而涩,全无和缓之象,而如湿土所团之泥丸者,是胃土之精气虚而予以不足也。在长夏犹可久持,若至春深,榆荚飘落之时,木旺土囚,其病必不免于死也。
脉至如横挌,是胆气予不足也,禾熟而死。[批]此言胆之不足,而有脉象死期也。
注:横,横木。挌,拒挌。胆属甲木,禾熟于秋,以金旺木囚故也。
讲:脉来应指,滞而不流,长而坚实,失其弦长之象,如横木之挌于指下,而为横挌者,是胆气太虚,而予以不足也。在春犹可稍持,若至秋深禾熟之时,金旺木囚,其病必不免于死也。
脉至如弦缕,是胞精予不足也。病善言,下霜而死,不言,可治。[批]此言胞气不足,而有脉象死期也。
注:必于下霜而死者,以胞为子户,生人之本也,有甲乙之象,故惧霜之陨也。
讲:脉来应指,细而直长,全无柔和,如弓弦之系缕者,是胞之精气虚,而予以不足也。胞在男子为精室,在女子为血室,此脉系于肾上,侠舌本。胞气不足,宜不能言证反善言者,正虚邪盛也,内之真气已绝于肾,而外出于舌也,其病必死于霜下之时。在不言者,其气未绝,犹可治也。
脉至如交漆,交漆者左右旁至也,微见三十日死。[批]此言阴阳错乱,正气败越,而有脉象死期也。
注:盖月魄之生死,以三十日为盈虚,故阴气衰者,不能过其期也。
讲:脉来应指,有降无升,有出无入,大小不匀,前盛后虚,如交漆然。夫所谓交漆者,其脉失其本位,似漆附物,左右交互而旁至也,属阴阳错乱,正气败越所至。在始见其象者,死犹可期,以三十日之久,俟其月魄生死之期。若其象久见,脏腑虚极,大体弱甚,则不得以三十日拘也。
脉至如涌泉,浮鼓肌中,太阳气予不足也,少气味,韭英而死。[批]此言太阳气虚,而有脉象死期也。
注:少气,气不足也。少味,液不足也。英,叶也,韭至长夏而英,长夏属土,太阳壬水之所畏也,故死。
讲:脉来应指,有升无降,有出无入,其势滔滔,如泉之涌出,浮鼓于肌肉之中,鼓为阳盛浮而无沉,且在肌中,则阳气失散,可知此属太阳气虚,而予以不足也。太阳之气既虚则气不足以养阳,必阴盛绝阳而少气。且味不能以养阴,亦阳盛绝阴而少味也。病势至此,若过长夏韭英之时,土旺水囚,太阳受其克而死也。
脉至如颓土之状,按之不得,是肌气予不足也,五色先见黑白,垒发死。[批]此言肌肉气虚,而有脉象死期也。
注:北方黑色主收藏,西方白色主萧杀,故死也。垒者,瘾疹高起也。
讲:脉来应指,松散虚大,状如枯败之土,按之全无者,土主肌肉,是肌肉之气虚,而予以不足也。土贯四旁,而总五行之气,若面部五色先见黑白二色,垒然高起,必死。盖白为气虚黑为阴虚,阴盛凝血,至于垒发,则肌肉之气已不行矣,不死何待。
脉至如悬雍,悬雍者浮揣切之益大,是十二俞之予不足也,水凝而死。[批]此言十二经之俞穴气已虚,传输失常,而有脉象死期也。
注:雍,擁聚也。浮揣,浮摩也。切之,重按也。俞,输同,皆俞也。六阴六阳之气由之转输传送,故名曰俞,是知俞气流行,则生息则死冬而水凝,则经气亦凝而息矣,何以能输,故死。
讲:脉来应指,如物悬于下而擁聚者,此悬雍脉也。悬雍之脉,浮摩之即得,若切而重按之,则愈见其雍大也。是气血滞凝十二俞穴之气,皆失其传送输转之常,而予以不足也,其病至水凝为冰之时而死。盖水感天地极寒之气而凝,水凝则人身之精气亦凝,经气不行是以必死。
脉至如偃刀,偃刀者浮之小急,按之坚大急,五脏菀热,寒热独并于肾也,如此其人不得坐,立春而死。[批]此言寒热之独并于肾者,而有脉象死期也。
注:偃,仆也。刀,锋利之物。急,谓躁急。菀,积也。坐,安也。
讲:脉来应指,仆而不起,降而不升,是谓如偃刀也。夫偃刀之脉,浮取之,则细小而紧急,重按之,则坚大而躁急,是必五脏有菀积之热邪,久而未除,复加以新感之寒,与旧菀之热,独并于肾之一脏也。如此之人,因寒热为患,宜躁扰不安,而不得坐焉。病势至此,不过立春之时,子泄母气而死。
脉至如丸滑不直手,不直手者按之不可得也,是大肠气予不足也,枣叶生而死。[批]此言大肠气虚,而有脉象死期也。
注:丸脉,形如丸。滑,流利也。直,值同。大肠为庚金,枣叶生于夏,火克金也。
讲:脉来应指,其形圆活流利如丸滑而不直手。不直手者,按之空虚,而不可得其实际也。是大肠气虚,而予以不足也。大肠为金,既失其传送之职而虚,则必于夏日枣叶发生之时,旺火克其衰金而死也。
脉至如华者,令人善恐,不欲坐卧,行立常听,是小肠气予不足也,季秋而死。[批]此言小肠气虚,而有脉象死期也。
注:华,美也,与花同,有夭娆柔嫩之象。小肠丙火也,火衰则水乘之,故善恐。丙火,阳火也,喜动,故不欲坐卧。小肠之脉入耳中,故行立常听。季秋死者,金旺水生之时,丙火退熄,故云然也。
讲:脉来应指,夭娆柔嫩,虚弱无本,状如草木之华者,使人常恐惧不安,不欲坐卧,兼或行或立,常有听物之状,是小肠气虚,而予以不足也。小肠为丙火,既气不足而虚,则季秋阴旺之时,正丙火死墓之地也,而谓有不死者乎?
脉解篇第四十九
此言六经之脉,阴阳升降,各以其时传变为病也。
太阳所谓肿腰脽痛者,正月太阳寅,寅太阳也,正月阳气出在上而阴气盛,阳未得自次也,故肿腰脽痛也。脽,音谁。[批]此言太阳气虚,应时而有腰肿脽痛之症也。
注:脽,尻骨也。《博雅》:臀,谓之脽。次,位次。
讲:太阳者,膀胱经也,古之脉论篇有所谓太阳为病,证见腰肿脽痛者,正以正月为三阳,阳气上升,阴气下降,正太阳用事,而建寅也。寅,东方之次也,属木居震而为太阳也。其时阳气虽出于上,而阴气尚盛,太阳之气犹未得其旺时之位次也。是以膀胱之气名盛实虚,兼其脉从腰中下挟脊贯肾入腘中,故其为病,肾府之腰作肿,与尻骨之脽作痛也。
病偏虚为跛者,正月阳气冻解地气而出也,所谓偏虚者,冬寒颇有不足者,故偏虚为跛也。跛,音波。[批]此言太阳偏虚,发则为跛也。
注:冻解,解冻也。太阳脉循行两足,故偏虚为跛。
讲:所谓太阳为病,证见偏虚而为跛者。正以正月三阳用事,阳气渐升,寒冻始解,地气初发而上出也。其时阳气与阴气升降皆不得所,地气虽出而尚虚,是所谓偏虚也。夫所谓偏虚者,以当冬寒水司令之时,肾气颇有不足,肾不足则阴虚,况值此阳气解冻而出,不足之阴气,复与膀胱相合,是肾中之阴阳两衰,故偏虚为跛。
所谓强上引背者,阳气大上而争,故强上也。强,俱平声。[批]此言阳气太上而与阴复加阳邪为患,故强上引背也。
注:太阳之脉,从脑出,别下项背,今阳气过盛,太上而争,故强上引背也。
讲:所谓太阳为病,证见强上引背者,以膀胱之脉行身后,正月阳气上升,阴气下降,若阳气乘时太过而与阴争,必为患于上部,故上强也。
所谓耳鸣者,阳气万物盛上而跃,故耳鸣也。[批]此言太阳之气,本盛于上,加以邪气为患,故耳鸣也。
注:肾窍开于耳。膀胱者,肾之府。今既阳盛而上,即邪实于上矣,故耳鸣。
讲:所谓太阳为病,证见耳鸣者,以正月之时,万物随阳气以盛上,阳之动,其勃然升发,若有跳跃之意也。兼膀胱之脉,从巅至耳既旺气不足,邪气有余,故邪中于太阳,其病亦如万物之盛上而跃,发为耳鸣也。
所谓甚则狂巅疾者,阳尽在上而阴气从下,下虚上实,故狂巅疾也。[批]此言阳并阳,阴即从之,故下虚上实,而见狂巅之疾也。
注:狂,躁也。巅,顶也。狂巅疾者,狂躁而巅顶疼痛,眩冒沉重也。阳气者,膀胱也,其脉自头至足。阴气者,肾气也,其脉自足至胸。正月以后,阳气尽出于上,阴气在下,其下本虚,其上则实,膀胱之脉上额交巅络脑,其别支者,从巅至耳上角,故为狂巅之疾也。
讲:所谓太阳气甚,则有狂巅之疾者,以正月阳气盛而上升,上升则阳并于阳,阳气尽上,则下之阴气必虚,下虚则上从,是即阳尽在上,阴气从下,而为下虚上实之证也。故阳并于阳而为狂,阳并于上而为巅疾也。所谓浮为聋者,皆在气也。[批]气闭气虚皆主耳聋。
注:所谓浮为聋者,以膀胱之脉,从巅至耳也,故脉浮则聋,不止于鸣也。
讲:所谓太阳之脉,有浮而为聋者,以膀胱之脉,气与耳应浮则阳并于气矣,两气相争,壅塞气闭,故耳聋也。然亦有阳气虚浮,真气不通于耳而耳聋者,总之太阳脉浮而见聋者,其过皆在气也。
所谓入中为瘖者,阳盛已衰,故为瘖也。内夺而厥,则为瘖俳,此肾虚也,少阴不至者,厥也。瘖,音殷。已,上声。俳,音皮。[批]阳盛已衰,所以为喑,内夺而厥,所以为并,自此上至首章,皆言太阳所见之症。
注:声为阳,阳盛者声大,阳劣者声微,故阳盛已衰则为喑也。内谓房劳也,夺耗其阴也。俳,阳事痿也,房劳耗其真阴,令虚阳上逆,为喑。阳既厥于上,则下痿矣,此肾虚所致也。
讲:所谓太阳之脉,有入中而为喑者,以膀胱之阳气,由盛极而已衰也,阳衰则阴盛,阴主凝聚,既阴气降于阴中,则挟舌本之肾脉,其气必不相通,故为喑也。然喑病之中,又有所谓俳病者,实因房事内脱,至于精衰而厥,故在上之音失而为喑,在下之阳痿而为俳,凡此皆肾中阳衰所致。此病不独征之太阳膀胱,又宜征之少阴肾经,若阴之脉沉而不至,即为肾气之厥逆也。
少阳所谓心胁痛者,言少阳盛也,盛者心之所表也,九月阳气尽而阴气盛,故心胁痛也。
注:少阳之脉,下胸中循胁里,故心胁痛者,为少阳盛,少阳为木,木能生火,今少阳既盛,则心火因之表著也。且火墓于戌,九月建戌,是阳气尽而阴气盛也。阳气尽则伤其和,阴气盛则令人痛,此心胁之所以痛,而为阳不敌阴之故也。
讲:少阳者,胆经之脉也,古所谓少阳为病,有心胁痛者,以少阳主火,而司九月也。九月阳气当降,若当降不降,则少阳之邪气盛也。何谓盛?盖胆之脉行于胁心之脉出于腋,心亦主火,既少阳太盛,则必同类相求。心火亦因之而表著,是少阳邪气之盛,即心之所表也。况九月之时,阳气当尽阴气当盛,若尽者不尽,盛者不盛,是相反也,故胁痛而心亦痛焉。
所谓不可反侧者,阴气藏物也,物藏则不动,故不可反侧也。藏,俱平声。
注:所谓不可反侧者,正以九月阴气方盛,主于藏物,物藏则不动,今阴盛火衰,故不可反侧,不但心胁之痛而已也。
讲:所谓少阳为病令人不可反侧者,以九月阳气内藏,阴气外盛,是阴气藏物之时也,阴主静,物藏则必不动,不动故不可反侧也。
所谓甚则跃者,九月万物尽衰,草木毕落而堕,则气去阳而之阴,气盛而阳之下长,故谓跃。长,上声。[批]自此以上三节皆言少阳所见之证也。
注:之,往也。下,下体也。所谓甚则跃者,胆之脉循髀阳出膝外廉,下入外辅骨之前直,下抵绝骨之端,下出外踝之前,循足跗,今九月万物尽衰,草木毕落而墮,则人身之气,去阳而入阴矣,阳气盛于阴分,而长于下体,故盛则为跳跃耳。
讲:所谓少阳为病,甚则跳跃者。以九月之时,万物尽衰草木毕落而墮,阳气内伏,阴气上升,是以人身之气亦与天地之气同,悉去阳分而入于阴分也。阳气既入于阴分,则阳气胜于阴分,而阳之在下体者,内盛而下长也,下长则能跃,故谓之跃。
阳明所谓洒洒振寒者,阳明者午也,五月盛阳之阴也,阳盛而阴气加之,故洒洒振寒也。
注:五月阳盛以明,故云阳明,夏至一阴气上,故云加。
讲:阳明者,胃经之脉也,古有所谓阳明为病洒洒振寒者,以足阳明胃经居南方之午位也,午属五月,时逢五月阳极阴生,正盛阳之阴之候也。阳气盛而阴气加之,故胃经得病,热中有寒,常洒洒然而振寒也。
所谓胫肿而股不收者,是五月盛阳之阴也,阳者衰于五月,而一阴气上,与阳始争,故胫肿而股不收也。
注:天之阳气,至五月渐下,而一阴初生,人之阳气,亦至五月而下,而一阴初生,阴气上与阳气相争,故足为阴其病在足所以胫肿而股不收也。
讲:所谓阳明为病,有胫肿而股不收者,亦以五月之时,盛阳之阴之过也。盖胃脉下髀关,抵伏兔,下入膝膑中,下循胫外廉,下足跗入中指内间,又其支别者,下廉三寸,而别下入中指,既天之阳气衰于五月,而一阴之气复渐次而上,以与阳气始相争战,故人身一阴之气,亦上与盛阳之气相争,而为胫肿股不收之病也。
所谓上喘而为水者,阴气下而复上,上则邪客于藏腑间,故为水也。藏,去声。
注:喘气上逆也,为水者,肾为真阴主水,位居乎下,肾既虚而不能收摄其气,故复上而为喘,以致水邪客于肺脏胃腑之间,化为水肿之疾也。
讲:所谓阳明为病,有上喘而为水者以阴气居下,本为下也,因肾虚不能收摄其气,以致其气上行阴气上,则阴邪必客于肺脏胃腑之间矣,故化而为水肿之病也。
所谓胸痛少气者,水气在藏腑也,水者阴气也,阴气在中,故胸痛少气也。藏,去声。
注:胸痛少气者,水为阴邪,肺虚不能行降下之令。胃虚不能以制水,浸淫于中故胸痛少气也。
讲:所谓阳明为病,有胸中作痛而少气者,以水气之邪在肺脏胃腑中也,水者阴气也,阴气既在脏腑之中,则邪气闭塞,胃与肺皆失其令,故胸痛少气也。
所谓甚则厥,恶人与火,闻木音则惕然而惊者,阳气与阴气相薄,水火相恶,故惕然而惊也。恶,俱去声。
注:厥,热逆也。恶人者,厥则喘惋而恶人也。恶火者,阳明血气皆盛邪客则热,热则恶火也。闻木音惊者,阳明属胃土,土畏未克也。
讲:所谓阳明为病,甚则厥逆,至于恶人、恶火,偶闻木音,遂惕然而惊者,以阳气与阴气相薄,如水与火之相恶焉,相恶则必相战,故惕惕然而常惊也。
所谓欲独闭户牖而处者,阴阳相薄也,阳尽而阴盛,故欲独闭户牖而居。
注:阳尽而阴盛者,阳邪去表入里而里盛也。
讲:所谓阳明为病,有欲独闭其门户窗牗而静处者,以阴气与阳气相薄,阳邪尽去,阴邪独盛,阴盛喜静,故欲闭户牗而独居也。
所谓病至则欲乘高而歌,弃衣而走者,阴阳复争,而外并于阳,故使之弃衣而走也。
注:外并于阳者,谓热盛于身故弃衣而走也。
讲:所谓阳明为病,有病至之时,则欲升登其高处而歌舞,舍弃其衣服而急走者,亦以阴气与阳气,反复相争,至阴气衰,而阳皆外并于阳分,阳并于阳必热盛而鼓,故欲登高而歌,弃衣而走也。
讲:所谓阳明为病,有病至之时,则欲升登其高处而歌舞,舍弃其衣服而急走者,亦以阴气与阳气,反复相争,至阴气衰,而阳皆外并于阳分,阳并于阳必热盛而鼓,故欲登高而歌,弃衣而走也。
所谓客孙脉则头痛、鼻鼽、腹肿者,阳明并于上,上者则其孙络太阴也,故头痛鼻鼽腹肿也。鼽,俱音裘。[批]以上八节,皆阳明所见之证也。
注:头痛鼻鼽,为阳明病在表,腹肿为太阴病在里。鼽,久涕也。言涕久不通,遂至窒塞也。
讲:所谓阳明之邪,客入于孙脉,在头则头痛,在鼻则鼻鼽,在腹则腹肿者,以阳明之气并于上部也,上部者何?则其孙络之太阴脉是也。太阴为脾在里,阳明为胃在表,既阳明之邪上并于太阴,是阳邪并于表里也,故头为之痛,鼻为之鼽腹为之肿也。
太阴所谓病胀者,太阴子也,十一月万物气皆藏于中,故曰病胀。藏,平声。
注:十一月阴气太盛,故云太阴,以其脉属脾,入腹络胃,故病满胀也。
讲:太阴者,脾经之脉也。古有所谓太阴为患,而病胀满者,以足太阴脾经,盛阴也,在人为太阴,在时为子,子属十一月,其时阴极,万物之气皆藏于中焉。太阴之脉,入腹络胃,故病胀也。
所谓上走心为噫者,阴盛而上走于阳明,阳明络属心,故曰上走心为噫也。
注:脾脉络胃,支从胃注心,故阴气循经而升于心,因之胀气上逆而为噫也。
讲:所谓太阴为病,有上走于心而噫者,以脾脉之别支从胃别上膈注心中,故阴气盛,上走于阳明,阳明之络属于心,心为噫,故阴气上走心而为噫也。
所谓食则呕者,物盛满而上溢,故呕也。
注:呕为气逆,如物食之入胃者,盛满太过其气必上逆而为噫,噫则未有不呕者。
讲:所谓太阴为病,有食则呕者,以所食之宿物,蓄于胃者太盛,以致脾失其运化之令邪气满胀而上逆,逆则隘,隘故上呕也。
所谓得后与气则快然如衰者,十一月阴气下衰,而阳气且出,故曰得后与气则快然如衰也。[批]以上四节,乃太阴所见之证也。
注:十一月阳气上升而初复,正阴极下衰之时也,阴极则阳生,故阳气自出而升也。阳升者阴必降,后便为阴窍,得后失气阴从此泄矣,所以快然如衰也。
讲:所谓太阴为病,有得后与气,则快然而安。如病之衰去者,以十一月之时,阴气极而下衰,阳气升而从出也。然阳气初复阴气犹盛,必得后便失气,则阴邪之气乃泄,故曰得后与气,则快然如衰也。
少阴所谓腰痛者,少阴者肾也,十月万物阳气皆伤,故腰痛也。
注:足少阴属肾,肾脉上股内后廉贯脊,十月为孟冬与少阴相应,其时万物之阳气皆以阴气而伤,兼腰为肾之府,肾中之气,既与时应而受伤,所以发为腰痛之证也。
讲:足少阴者,肾经之脉也,古有所谓少阴为病,而患腰痛者,以少阴者肾也,为初阴应十月之候也,其时阴气极盛,阳气久伏于内,而始出万物之阳气,屈抑不伸,如皆伤也。腰为肾之府,肾之阳伤,故腰痛也。
所谓呕咳上气喘者,阴气在下,阳气在上,诸阳气浮,无所依从,故呕咳上气喘也。
注:呕咳上气喘者,以肾脉上贯肝膈入肺中故也。阴气,肾气也;阳气,膀胱之气也。大凡诸经阳气,皆主于浮,惟其膀胱之气上浮,而在下之肾气无所依从,故其气不降,而发为呕咳气喘等证也。
讲:所谓少阴为病,有呕咳上气而喘者,以阴盛伤阳肾中之阴气,在下而盛,致使阳气之上升者,遂不能复归于肾而在上,兼之真阳在上,诸经阳气,亦皆并于上而虚浮,如物之无所依归也,故呕咳上气而喘也。
所谓色色不能久立久坐,起则目无所见者,万物阴阳不定未有主也,秋气始至,微霜始下,而方杀万物,阴阳内夺,故目无所见也。䀮,俱音荒。
注:此言肾水不足,目之精衰,故所见色色无常也。(),昏乱也。兼十月之时,万物之内皆有阴阳,但阴尽阳生,尚未有主耳,秋气肃杀之气也。
讲:所谓少阴为病,有色色然变态无定,不能久立久坐,起则目无所见者,以十月之时阳尽阴生,万物之阴阳无有定一,亦无有专主也,惟其无定无主,是以肾衰骨痿之人,欲久立而不能,欲久坐而亦不能。况秋气始至,微霜始下,万物之感天地而生者,亦经秋霜而始杀之,是阴气欲消,阳气欲长,两相攻激,内夺其位之时也,故目然,若万物之色色俱呈于前,迷茫莫辨,起视之而无所见也。
所谓少气善怒者,阳气不治,阳气不治则阳气不得出,肝气当治而未得,故善怒,善怒者名曰煎厥。
注:阳气不治者,阳气不舒也。肝气当治而未得者,木性不得条达也。肝志怒,故善怒也。
讲:所谓少阴为病,有其气短少而善怒者,以十月之时,六阴已生而阴盛也,阴盛于中,则气失其和而阳气不治,则少阳之气,必因阴气锢蔽菀结于中而不得出,气不得出,故少气也。且肝气必得阳而后生发,既阳气不治,则肝气亦不能遂其条达之性,亦当治而未得其治,故肝气菀中,变而为善怒也。所谓善怒者,如火之煎热于内,而厥逆也,其证名曰煎厥。
所谓恐如人将捕之者,秋气万物未有毕去,阴气少,阳气入,阴阳相薄,故恐也。捕,音铺。
注:恐,肾志也。捕,捉也。毕,尽也。未有毕去者,言肃杀之秋气,未尽去也。阴气少,肾虚气少也。阳气入于阴中,故两相薄激而恐也。
讲:所谓少阴为病,有恐惧过甚,如有人将捕捉之状者,以肃杀之秋气,在于万物者,犹未尽去也。恐为肾志,其时肾中之阴气少而虚,阳气复入于阴中而客邪,故两相薄激变而为恐也,宣明五气论曰:精气并于肾则为恐者,即此之谓也。
所谓恶闻食臭者,胃无气,故恶闻食臭也。恶,俱去声。
注:胃土赖相火而生,相火既衰,则胃土失其生气,故恶闻食臭也。讲:所谓少阴为病,有恶闻食臭者,以肾闻相火,不足以生胃土,以致胃土失养,衰弱无气,故恶闻食臭也。
所谓面黑如地色者,秋气内夺,故变于色也。
注:秋气杀物者也,秋气内夺万物变色,肾病面黑如地,其象同也。
讲:所谓少阴为病,有面部之色,极其阴惨,黑如地色者,以秋肃杀之阴气,入而内夺于肾。肾夺则虚,虚则肾脏真色毕现于外,故变见于色而黑也。
所谓咳则有血者,阳脉伤也,阳气未盛于上而脉满,满则咳,故血见于多也。[批]以上八节皆少阴所见之证也。
注:咳而有血者,因肾虚生内热,热上蒸肺,肺伤则血外溢,为阳盛激阴,故咳而血见也。
讲:所谓少阴为病,有一咳而即见血者,以肾虚生其内热,上蒸于肺,肺伤则血气外溢,故阳盛激阴也。阳气盛则诸阳之脉必伤,故其气太过于上而逆,上逆则脉必满而洪大,脉大为热,热盛故咳而见血也。
厥阴所谓疝,妇人少腹肿者,厥阴者辰也,三月阳中之阴,邪在中,故曰疝少腹肿也。㿗,音颓。
注:三月阳尽外升,阴尽内降,兼阴邪亦入于内,故㿗疝少腹肿也。
讲:厥阴者,肝经之脉也。古人所谓厥阴为病,有证见㿗疝,妇人少腹肿者,以厥阴之脉络阴器入小腹,属木而应辰也。辰为三月阳中之阴也,其时阳尽在外阴收于内,使阴邪乘之而在中,则肝经受其寒气,必为患于阴分,故证见阴病而有所谓㿗疝少腹肿也。
所谓腰脊痛不可以俛仰者,三月一振荣华万物,一俛而不仰也。俛,俯同。
注:俯,曲也。仰,举首也。振,物性鼓动也。荣华于外,则内虚。肝主筋,故俯不能仰也。
讲:所谓厥阴为病,有证见腰脊隐痛,不可以俯曲举仰者,以三月之时,阳气鼓动而一振万物随之而荣华。其时之人,外荣内虚,筋受其病。肝,主筋者也。腰脊,筋之统宗也。故厥阴为病,一于俯者不能仰,则于仰者,愈可知矣。
所谓癃疝肤胀者,由阴亦盛而脉胀不通,故曰癃疝也。
注:癃,小便不利也。由阴挟风邪外盛而客于肝,故脉胀不通,变为肿肤胀诸病也。
讲:所谓厥阴为病,有㿗癃与疝,而肤作胀者,以三月之时,阳气虽盛,阴气亦盛于中也,阴盛则凝结,既阴气尽收于内,而脉气亦满胀而不通,所以有㿗癃疝之阴病也。凡此皆阴气收藏,而客于肝之过,所以厥阴为病,有谓为㿗癃疝之等证也。
所谓甚则嗌干热中者,阴阳相薄而热,故嗌干也。嗌,音益。[批]以上四节,皆厥阴所见之证也。
注:厥阴之脉,循喉咙之后,阴阳相薄而热,故令嗌干。
讲:所谓厥阴气甚,则有嗌干热中者,以三月阳气尽升,正阴衰阳盛之时也。况肝主木,木性温,温盛则阴不胜阳,阳盛于中,以致阴阳相薄为热于内,故嗌干也。由此观之,六经之脉,各有证见,虽不能尽其所现之证,而证之应候而生者,为阴为阳,其形气不外是也。
刺要论篇第五十
此言病有浮沉,刺有浅深,贵得其要,不可过也。
黄帝问曰:愿闻刺要。岐伯对曰:病有浮沉,刺有浅深,各至其理,无过其道。过之则内伤,不及则生外壅,壅则邪从之。浅深不得,反为大贼,内动五脏,后生大病。藏,去声。[批]此举太过不及,以明刺之所以有要道也。
注:要,要道。理,谓肉分也。过之内伤者,虚其不病之分也。不及生外壅者,益其在表之气也。内伤外壅是谓大贼。下文五伤为病,即后生大病之谓也。
讲:黄帝问曰:人身之病不一,刺病之法亦不一,然其间必有要道存焉,今愿闻之。岐伯对曰:病有浮而在表者,有沉而在里者,刺即有浅取深取之道,贵各循其深浅之理,不可稍失其路也。若宜浮而浅者,反沉而深之,是病气在表,而过取之里,过之则内伤正气,若病在沉而深者,则浮而浅之,是不及乎里也。不及则中经之邪不得出,徒虚其卫外之阳,阳虚则邪气乘之,而反生外壅矣。外壅既生,循环之经,气皆为之闭塞,内邪既不得出,外邪必从之而入。故针刺之道,不得其深浅之要者,非惟不能去病,而且反生大患也。所谓反生大患者何?盖以刺浅者不过为壅,而刺之深者,则内动五脏之真气,脏气受伤,后必别生他病也。
故曰:病有在毫毛腠理者,有在皮肤者,有在肌肉者,有在脉者,有在筋者,有在骨者,有在髓者。腠,音骤。[批]此引古语,以明首节病有浮沉,刺有浅深之理。
注:毫,毛之长者。腠,毛孔也。理,肌肉之有文理者。
讲:病之有沉浮,刺之有浅深如此,故古语云:病有浮而在毫毛腠理者,有浮而在皮肤肌肉者,有沉而在筋在脉者,有愈沉而在骨在髓者,其沉浮各有不同,故刺当别浅深也。
是故刺毫毛腠理无伤皮,皮伤则内动肺,肺动则秋病温疟,泝泝然寒栗。泝,音素。[批]自此以下,各举部分之浅深,与误刺之生病,而历指其刺之所以贵得要也。
注:肺主皮,皮气被伤,则先秋已丧其真矣。故至秋无以奉收,而病温疟,令人溯溯然而寒栗也。此言刺毫毛腠理者,不可伤皮,盖伤皮则内动肺也。
讲:今以毫毛腠理与皮肤论之,是毫毛腠理为外,而皮肤为内也,故刺毫毛腠理者,宜浅之又浅,无过刺而伤其皮焉。盖皮与肺合,皮伤则内动其肺矣。肺属金,主秋令,若过刺而动其肺气,其肺必虚。肺虚则秋凉之气乘之,必病温疟,溯溯然,战兢而寒栗矣。
刺皮无伤肉,肉伤则内动脾,脾动则七十二日,四季之月,病腹胀烦不嗜食。
注:脾脉从股内前廉入腹,属脾络胃上膈侠咽,连舌本,散舌下,其支别者,复从胃别上膈,注心中,故有腹胀烦不嗜食等病也。
讲:若邪在脾者,与肉无干。盖皮外而肉内也,苟刺皮肤而内伤其肌肉,则必内动其合肉之脾矣。脾属土,每季各旺十八日,若脾动而伤其气,则有七十二日之患在四季之月,而病腹中胀满烦闷而不喜食也。
刺肉无伤脉,脉伤则内动心,心动则夏病心痛。
注:心合脉而旺于夏,脉伤心动则夏月无以奉长,故心痛。
讲:脉深于肉者也,若病在肉分,切不可因刺肉而伤其脉。盖脉与心合,若伤其脉,则必内动其心,心属火而应夏,心动则夏热乘心,必有心痛之病矣。
刺脉无伤筋,筋伤则内动肝,肝动则春病热而筋弛。弛,音驰。
注:肝合筋而旺于春,筋伤肝动,则春月无以奉生,故春病内热而筋纵弛。
讲:筋深于脉者也,若邪在脉分,切不可过刺而伤其筋。盖筋内合于肝,筋受其伤则必内动其肝。肝属木而应春,肝动则筋失其养,春必病热而筋弛长矣。
刺筋无伤骨,骨伤则内动肾,肾动则冬病胀腰痛。
注:肾合骨而旺于冬,骨伤动肾,则冬月无以春藏,而病胀与腰痛矣。
讲:骨深于筋者也,若邪在筋中,切不可过刺而伤其骨。盖骨内合于肾,肾受其伤则必内动其肾。肾属水而主冬,肾动则邪气乘,肾气之伤,至冬必有腹胀腰痛之症矣。
刺骨无伤髓,髓伤则销铄酸,体解然不去矣。解,音懈。(),音亦。
注:销铄者,骨髓日减,如五金遇火而销铄也。髓不充,故令酸。解者,强弱难以名状也。不去,谓不能行步。
讲:髓深于骨者也,若邪在骨间,切不可过刺而伤其髓。盖髓者,骨之充,为阴中之阳,使髓受其伤,则必空虚瘦弱而销铄,足力软痛而痠,且身体为之解墮,似强非强似弱非弱,寒热因之无象,若解然,而不能行也。
刺齐论篇第五十一
此言针刺之法当与病齐,病深无浅,病浅无深也。
黄帝问曰:愿闻刺浅深之分。岐伯对曰:刺骨者无伤筋,刺筋者无伤肉,刺肉者无伤脉,刺脉者无伤皮,刺皮者无伤肉,刺肉者无伤筋,刺筋者无伤骨。分去声。[批]此言刺有浅深之分也。
注:刺骨四句,言自内而之外者也。刺皮三句,言自外而之内者也。
讲:黄帝问曰:夫子所言,病有浮沉,刺有深浅,各至其理,无过其道,是刺实有真一不二之分,今愿闻刺浅深之分焉。岐伯对曰:浅刺者,病在表而浮也,深刺者,病在里而沉也。盖病沉而浅刺之则邪不能去,病浮而深刺之,则内受其伤,刺要论之详矣。然亦有自内而之外者焉,如刺骨者无伤其筋,刺筋者无伤其肉,刺肉者无伤其脉,刺脉者无伤其皮,欲治其内,止及其外,庶内病治而外无伤矣。且有自外而之内者焉,如刺皮者,无伤其肉,刺肉者,无伤其筋,刺筋者,无伤其骨,欲治其外,无伤其内,庶外病治,而内无伤矣。
帝曰:余未知其所谓,愿闻其解。岐伯曰:刺骨无伤筋者,针至筋而去,不及骨也。刺筋无伤肉者,至肉而去,不及筋也。刺肉无伤脉者,至脉而去,不及肉也。刺脉无伤皮者,至皮而去,不及脉也。[批]此正以解其上文浅深之义。
注:无伤者,无过深也。不及者,刺之可以通其气,针至分际而止也。此谓正刺无太过不及,则内不伤其正气,外不致有邪壅也。
讲:黄帝曰:夫子所谓刺骨无伤筋,刺筋无伤肉,刺肉无伤脉,与刺皮无伤肉,刺肉无伤筋,刺筋无伤骨者,余未知其所谓也,愿闻其解。岐伯对曰:所谓刺骨无伤筋者,以邪在骨,未在筋,宜刺骨不宜刺筋,其要以针止至筋而去,不可深及于骨,庶骨病自治,筋无所伤也,所谓刺筋无伤肉者,以邪在筋非在肉也,则不宜伤其肉,其要以针至肉而去,不可深及于筋,庶筋病自治,而肉无所伤矣。所谓刺肉无伤脉者,以邪在肉,未在脉,其要以针至脉而去,而不可过及于肉也,庶肉病自治而脉无所伤也,所谓刺脉无伤皮者,以病在脉,而未在皮,其要以针至皮而去,不可及于脉分也,庶脉之病自治,而皮无所伤也,凡此刺骨刺筋刺肉刺脉,皆以不及为主,第以针至其分际而止,不可或过也。
所谓刺皮无伤肉者,病在皮中,针入皮中,无伤肉也。刺肉无伤筋者,过肉中筋也。刺筋无伤骨者,过筋中骨也。此之谓反也。后二中,去声。[批]此再举浅深之刺,而详言之,以见刺之所以当齐也。
注:无伤则不留外邪过中,则反伤正气,此刺之所以必齐其病也。
讲:所谓刺皮无伤肉者,以病止在皮中不可深及于肉,故刺入皮中,使邪不外留而已慎毋伤其肉也。刺肉无伤筋者,以邪在肉中刺止及肉,邪即可去,若过肉,即伤其筋也。刺筋无伤骨者,以邪在筋中,刺止及筋,其邪自去,若过筋,则中其骨矣。凡中有所伤,其正必虚,故刺皮刺肉刺筋,皆以不可太过为主,盖太过则与病相反而逆也,刺者尤当深详焉。
刺禁论篇第五十二
此言针刺之法各有当禁,浅深虚实,最宜慎也。
黄帝问曰:愿闻禁数。岐伯对曰:藏有要害,不可不察,肝生于左,肺藏于右,心部于表,肾治于里,脾为之使,胃为之市。膈肓之上,中有父母,七节之旁,中有小心,从之有福,逆之有咎。上藏,去声。下藏,平声。肓,音荒。[批]此举各脏之要以明刺之所以有禁也。
注:心肺部位居上焦,为气血之阴阳,故心为阳父也,肺为阴母也。肺主于气,心主于血,主宰于身,此膈肓之上,中有父母者,正指心肺而言。
讲:黄帝问曰:针刺之道,既不可或过,尤必以病为齐也,然其间亦有当禁之数,窃愿闻之。岐伯对曰:人生之脏,各有要穴,古人曾言之矣,然古人虽言之而脏中所有不烦之要害,尤不可不详察而明辨矣。如肝属木而应东,为少阳,阳主于生,其气生于左焉。肺属金而应西,为太阴,阴主于脏,其气藏于人身之右焉。心属火,居于膈上,为五脏之部,主司神明而宰物,犹人君之表著于上也,其气则著于人身之表焉。肾属水,居于膈下,主动气内治,作强而技巧能治里以达外也,其气则治于人身之里焉。至脾所以运化水谷,以贯五脏者,如役使然,其气则为人身之使。胃所以纳受水谷,无所不容,如都市然,其气则为人身之市。至膈肓间隔之处,心上肺下,其间空中无物是谓之肓,膈肓之上,乃心之血,肺之气,一阴一阳,聚会之所也,其中则有父母焉。又如人身尾闾之后,由下而上,至第七节椎骨之处,其旁为内肾,其中有一小心,是为心主,能代心君行事者也。各脏之要如此,故得其道而从之者,不以针刺伤其神气,能以针刺去其邪气是谓有福,若不得其道而逆之,非失之浅,而留其邪,即失之深而伤其内,是以有咎也。
刺中心,一日死,其动为噫。中,去声。[批]一日死者,犹云即死而不可待也。
注:心为一身之主,且为阳中之阳,阳性速主上焦,故伤之则一日死动,变动也。
讲:何谓逆之有咎哉,如心为五脏六腑之大主,苟误刺而中其心,不过一日即死也。然中心何以得知?盖噫为心病,误刺而中者则心气散越,其变动为病,必发为噫,噫见即死也。
刺中肝,三日死,其动为语。[批]三日死者,谓木生于三,肝受其伤则木之生气已失,故死在三日。
注:语为肝病,木喜条达,肝伤则妄语,所以知其必死也。
讲:误刺而中肝者,不过三日死。然中肝何以得知?盖语为肝病,误刺而中者,肝气受伤,其变动为病,必发为妄语,语见即死矣。
刺中肾,六日死,其动为嚏。[批]六日死者,以水之成数言也。
注:嚏为肾病,肾伤不能收摄水气,故水邪循脉入肺,而嚏作即死矣。
讲:刺中肾者,不过六日死,然其中也。何以得知?盖嚏为肾病,误刺而中者,则肾不能收摄水气,以致水邪循脉入肺,而嚏必作矣,嚏作即死。
刺中肺,四日死,其动为咳。[批]四日死者,以金之生数言也。
注:咳为肺病,肺主气,肺伤则气逆,故咳见即知其伤肺而必死矣。
讲:刺中肺者四日死,然刺何以知其中肺也?盖咳为肺病,误刺而中者,则肺失其降下之令,其气为逆,故其变动为病发则必咳,咳见即死。
刺中脾,十日死,其动为吞。[批]十日死者,以土之成数言也。
注:吞为脾病,脾主涎漩,脾伤则脾气散为涎出,所以知其必死也。
讲:刺中脾者,十日死。然脾何以知其误中也?盖吞为脾病,若误刺而中,则脾气散越,结为涎漩,故其变动为病,发则为吞,吞见即死矣。
刺中胆,一日半死,其动为呕。[批]一日半死者,以胆为六腑之一,主阳气而运行诸经者也,一日半而周一身,误中者,经气一环即死。
注:呕为胆病,肝胆相连,肝脉挟胃,胆伤则气溢而上逆,故见呕即死矣。
讲:刺中胆者,一日半死,然胆何以知其误中也?盖呕为胆病,误刺而中者,气亦上逆,直犯于胃,其变动为病,必发为呕焉,呕见即死矣。
刺跗上中大脉,血出不止死。跗,音卢。[批]刺跗上中大脉,血出必死者,以其伤胃之大原也。
注:人之所以生者,胃气养之也。若刺跗上大脉,血出不止,则胃气无所依附,亦暴绝矣。
讲:刺跗上阳明经穴,误中其大脉者,则伤其胃之原也,胃为五脏六腑之大海,在血出有止时者,脏腑之精气未至大衰,犹可得生。若血出不止,则精气耗矣,精气耗则未有不死者。
刺面中溜脉,不幸为盲。[批]中溜脉,即伤其入目之系也,目系伤则五脏之精明不能上荣于目,故目盲。
注:溜脉,流入于目之脉,刺之不幸,则失其血,无以养目,故令目盲。
讲:刺面部而误中其入目之溜脉者,无论为太阳病,为少阳病,为阳明病,且无论其中太阳脉、中少阳脉、中阳明脉,但一伤其入目之系,即为不幸。不幸者何?以诸脉皆属于目也,况溜脉之气时与目相流通,误刺而中必丧其目而为盲矣。
刺头中脑户,入脑立死。[批]中脑户,入脑则髓海破而真元伤矣,故立死。
注:脑户穴,直通脑中,脑为髓海,宜封闭,不宜疏泄,泄则真阳漏矣,故立死。
讲:刺头而误中督脉经穴之脑户者,髓海之真气,必从之而泄矣。气泄则未有能生者,况脑户虽在枕骨之上窍,实通于脑顶之中,甚至中脑户而直入脑之中者,髓海亦破,真元尽伤,立刻即死,有不俟转瞬者。
刺舌下中脉太过,血出不止为喑。[批]刺舌下中脉太过,血出不止者,伤其声音之户,失其转运之机。
注:舌,声之机也,中脉太过,血出不止,则伤之矣,故为喑。
讲:刺舌下病而失之太过者,任脉受伤。任脉者,上关元,主喉咙,属阴脉之海者也,其络与会厌之脉交,同出于廉泉。会厌穴,本声音之户。今二脉既中之太过,则伤其人之阴,必血出而不止,伤其音之户,声必失而为喑矣。况脉者,血之幕,刺舌下中脉太过,血出不止,则舌先失其转运之机矣,乌得不喑?
刺足下布络中脉,血不出为肿。[批]刺布络中脉血不出者,邪不得散也,故肿。
注:足下象地,浊邪之所归也,刺之者,宜出其血。布络者,浮浅散见之络也。中脉则过于深矣,反引邪入里,致使血不得出而肿见也。
讲:经脉散见之络,是为布络,若刺足下布络之分,误中其正经之脉,而其血又不随刺而出,则必邪不得散,将凝积而为肿矣。
刺郄中大脉,令人仆脱色。郄,音隙。[批]刺郄中大脉者,太阳受伤,故善仆脱色也。
注:刺郄中误中大脉,令人倒仆脱色者,以太阳为诸阳之会,故也。
讲:足太阳之穴,名为委中者,即郄中穴是也,若刺郄中,而误中其正经之大脉,则太阳气耗,其人必倒仆而面色为之脱去矣。
刺气街中脉,血不出为肿,鼠僕。[批]气街在脐下横骨之端,属阳明经穴,故鼠仆作肿。
注:气街,穴名,一名气冲,在少腹两旁去中行四寸动脉应手处。僕,仆也。刺之中脉血不得出,故肿如鼠仆状。
讲:脐下三寸,少腹之地,阳明胃经穴处是为气街,若刺气街而误中其正经之脉,与血不随刺而出者,则血气必凝聚气街之中而为肿于鼠仆之地。鼠仆者何?即世所谓鼠鼷穴,在人身毛脐上,其形如鼠仆之状是也。
刺脊间中髓,为伛。[批]督脉受伤,肾气必泄,肾主骨,故伛。
注:伛,谓伛偻身踡屈也。一说凡刺脊间而中其髓,则精气泄,皆成伛偻,不止脊中一穴而已矣。
讲:脊间者,挟脊穴也,督脉所经之处一名脊俞,使刺此穴而误中其脊中之髓,则督脉之气伤肾中之精,泄其病必屈而不伸,而为伛偻矣。
刺乳上,中乳房,为肿根蚀。蚀,音食。[批]刺乳中而误中乳房者,乳根伤矣,故脓水不干而为蚀。
注:乳上、乳房、乳根,三穴皆属足阳明胃经,使误刺而邪乘之,病当为肿,其下乳根当有脓自蚀,化为脓水,久而难愈也。
讲:乳上之穴名曰乳中,若刺乳上之乳中穴,而误中其乳内之乳房者,则其下之乳根穴,皆受其伤矣,其病必乳为之肿,乳根为之脓水浸淫而蚀矣。
刺缺盆中内陷,气泄,令人喘咳逆。[批]肺主气,刺缺盆而误中横骨之陷则肺气泄矣,故气逆。
注:五脏者,肺为之盖,缺盆为之道,肺藏气而主息,又在气为咳,使误刺则肺气外泄,故令人喘咳而气逆耳。
讲:肩下横骨之缺盆穴,乃肺率五脏之气,而流行一身之道也,盖刺缺盆而误中其横骨之陷中,以至肺气外泄,则必令人喘咳而气逆矣。
刺手鱼腹内陷,为肿。[批]刺鱼腹而误中其陷,则过深伤内,邪气乘之,气血必凝,故肿痛。
注:鱼际之腹,其肉坚厚高起,刺之不幸则反致邪而为肿。
讲:手鱼际上,肉起之处,是为鱼腹若刺此穴,而深中其陷中,则必内伤而生其病也,况气滞血凝,邪气内乱,久必为肿焉。
无刺大醉,令人气乱。无刺大怒,令人气逆。无刺大劳人,无刺新饱人,无刺大饥人,无刺大渴人,无刺大惊人。[批]此历举不可轻刺者,而明其当禁之故也。
注:过酒则气血行疾;过怒则气上;过劳则气耗;新饱之人,谷气未化中气未和,刺之泄其经气,则脾胃不磨反生重病;饥则中气不足;渴则津液衰;惊则气乱。七者皆正气与邪气未有定处,邪正未分,刺则伤其正气,故宜禁也。
讲:前所谓刺肉无伤脉,刺浅无过深者,已略举数端,以为行刺者立之禁已然,人亦有不可轻刺者,不知其禁遗害非浅。如大醉之人,脉数,过度刺之则脉气愈乱;大怒者,气逆,刺之则令人气愈逆;大劳者气耗,刺之则气愈耗;新饱者气满,刺之则气不行;大饥者气虚,刺之则气愈散;大渴者血干,刺之则血愈涸;大惊者气乱,刺之则气愈越也。
刺阴股中大脉,血出不止死。[批]此言刺阴股当禁之实。
注:脾肾肝三脉皆行于阴股,刺者中之,血出不止,皆令人死。
讲:阴股者,脾肝肾三经所循之处也,刺阴股而误中其三经之大脉,以至血出不止者,则脾肝肾皆受其伤,随血出而气败绝矣,不死何待。
刺客主人内陷中脉,为内漏为聋。[批]此言刺客主人当禁之实。
注:内漏,脉气他泄而漏也。聋,耳无闻也,以其脉内入耳中,故刺伤其脉,则脉气他泄而为聋也。
讲:耳前开口有孔处,名为客主人者,少阳胆经之穴也,若刺此穴至内陷中,而误中其少阳之正脉则脉漏气泄,必至耳内为患而漏兼耳失其聪而聋矣。
刺膝膑出液,为跛。膑,音牝。跛,音波。[批]此言刺膝膑当禁之实。
注:犊鼻在膝膑之下,则犊鼻两旁之上为膝膑也,刺之者出液,则液出筋干,当为跛也。
讲:合膝之盖,是为膝膑筋之府也,若刺之太深而出其液则筋失其养,必足不能行而为跛矣。
刺臂太阴脉,出血多立死。[批]此言臂太阴脉当禁之实。
注:臂太阴肺脉,肺主治节,行营卫,通阴阳,今出血过多,则营卫阴阳绝矣,故立死。
讲:手太阴肺经之脉穴,是为臂太阴脉也,肺气流行,必过此处,若刺臂太阴脉出血过多,是刺之过深而伤其气也。气为阳,血为阴,血出气泄,阴阳两伤,营卫为之皆绝矣,其死可立待也。
刺足少阴脉,重虚出血,为舌难以言。重,平声。[批]此言刺足少阴脉当禁之实。
注:足少阴脉循喉咙挟舌本,重虚出血则无水以济火,故舌强而难以言也。
讲:少阴之脉,挟舌本使刺之太过,则虚而又虚,是谓重虚,使重虚而复出其血,则舌失其养,舌失其养,必为舌本强直而难以言语矣。
刺膺中陷中肺,为喘逆仰息。下“中”,去声。[批]此言乳上膺中当禁之实。
注:刺膺中之穴,误中肺经云门中府,则肺气上泄,故为病喘急而逆,仰首而息也。
讲:乳上膺中之穴,乃肺气经行之道也。若刺膺中陷而中其肺,则内伤其肺,邪气即乘肺之虚,逆而上喘,其为病也,必急喘气逆,常仰首而长息也。
刺肘中内陷,气归之,为不屈伸。中,平声。[批]此言刺肘中当禁之实。
注:肘中尺泽穴,系手太阴肺经刺之而内陷结气归之,则手不能屈伸也。
讲:尺泽之穴,在人肘中,若刺此穴过深,至于内陷,邪气必乘虚而归之,邪归则气结,其手必不能屈伸自如。
刺阴股下三寸内陷,令人遗溺。令,平声,下同。[批]此言刺阴股当禁之实。
注:肝肾之脉,皆循阴股,肝脉过阴器抵小腹,肾脉循膀胱,故刺之伤其经气,则气不固令人遗溺。
讲:阴股者肝肾两脉之所经行也,深刺则伤经气,经气伤则门户必为之不固,若刺阴股下三寸时当其肝肾交会之处,过深而内陷其脉,必使人遗溺之证也。
刺掖下胁间内陷,令人咳。掖,腋同。[批]此言刺掖下当禁之实。
注:肺脉横出掖下,刺内陷而伤之,则令人咳。
讲:掖下三寸之天府穴,肺脉之所出也,盖肺脉从肺系横出掖下,循于胁间,若刺此而内陷其脉,则肺气伤矣。肺主气,肺气伤,其气必逆,气逆鲜有不令人咳者。
刺少腹中膀胱溺出,令人少腹满。中,去声。[批]此言刺少腹当禁之实。
注:脐下谓之少腹,刺之中膀胱,则脬气伤而不能固,故溺出,中宫之气乘其败而归之,故少腹满。
讲:膀胱之于少腹各有部分,然膀胱之去少腹究自不达,使刺少腹过深,误中其膀胱,则脬气伤矣,脬气伤即无收摄,必至溺出,且邪气乘胞气之外泄入而客于少腹之中,致使少腹满大而虚胀矣。
刺腨肠内陷,为肿。腨,音端。[批]此言刺腨腹当禁之实。
注:腨,足腹也,肉厚而气归之不能运散,故为肿。
讲:足肚鱼腹中之承筋穴是为腨腹,使刺之过深,而内陷其脉,则其气必不能流通,停凝蓄滞,久之将变为肿矣。
刺匡上陷骨中脉,为漏为盲。匡,眶同。中,去声。[批]此言刺匡上当禁之实。
注:匡,目眶也。陷骨,谓眶骨脉,乃目之系也,误中之,则眼系绝,故为漏为盲。
讲:目之系循于目眶上之骨,使刺目眶上,而误陷其骨中之脉,是伤其目之系也。目之系脉伤微者,则泪下不止,脓血时出而为目漏,甚则其明全失,空存目形,而为盲矣。
刺关节中液出,不得屈伸。中,平声。[批]此言刺关节当禁之实。
注:凡刺手足关节之所,即臂肘股膝之交也,使之液出,则筋膜渐枯,故不分手足,皆不得屈伸耳。
讲:人身一身关节要害之中,即诸经所系之处,亦即诸经所连属之处也,若刺之过深,至于液出,则经气乱矣,筋节伤矣。无论经气不能为之流行,且筋膜为之渐枯必有不得屈伸之证也。
刺志论篇第五十三
此言人有虚实,病有常反,当度其情以为刺也。
黄帝问曰:愿闻虚实之要。岐伯对曰:气实形实,气虚形虚,此其常也,反此者病。谷盛气盛,谷虚气虚,此其常也,反此者病。脉实血实,脉虚血虚,此其常也,反此者病。[批]此统言虚实之要,而以常反别之,且早明常反,而以形气谷气血脉等概之也。
注:形,形体。谷,谓饮食。脉者,血之府也。反者,谓气谷脉与形症相反也。
讲:黄帝问曰:气之与形,皆不无虚实之辨,补之泻之,亦不无虚实之分,今愿闻虚实为病之要焉。岐伯对曰:为虚为实,有其常也,亦有其反也,得其常者,犹不为灾苦,反则未有不为病者,今试以气与形论之,如气实而形亦实,与气虚而形亦虚者,此为形气相称,犹其常也,若气实形虚,气虚形实,与此相反者,即为病也。又以谷与气言之如谷盛而气亦盛,谷虚而气亦虚者,亦属谷气相称,而为常也。若谷盛气虚,气盛谷虚,与此相反者,即为病也。更以脉与血论之,若脉实而血亦实,脉虚而血亦虚者,亦属血脉相称而为常也。若脉实血虚,脉虚血实,与此相反者,亦为病也。虚实之象如此,试推而广之,参而详之,凡症与脉反,人与症异,气与时达,皆作虚实论也。
帝曰:何如而反?岐伯曰:气盛身寒,此谓反也。气虚身热,此谓反也。谷入多而气少,此谓反也。谷不入而气多,此谓反也。脉盛血少,此谓反也。脉小血多,此谓反也。[批]此承帝问而明其相反为病之故也。
注:气盛者,身宜温而今反寒;气虚者,身宜清而今反热;谷多者,气宜多而今反少;谷少者,气宜少而今反多;脉盛者血宜多,而今反少;脉少者,血宜少而今反多。此皆谓之相反也。
讲:黄帝曰:夫子既言反常即为病矣,然所谓反者,果何如而反也?岐伯对曰:即如气盛者,身必热,若气盛身寒,是阳不敌阴,比之谓反也。气虚者身必寒,今气虚身热是阴不胜阳,此之谓反也。又如谷入多者气必多,若谷入多而气反少者,是脾胃强而肝肾弱,此之谓反也。谷不入者气必少,若谷不入而气反多,是脾胃弱而肺受其病,此之谓反也。且如脉盛者血必多,若脉盛而血反少,是阳有余而阴不足,此之谓反也。脉小者血必少,若脉小而血反多,是阴有余而阳不足,此之谓反也。反之大概不过如是,由此推之,可以得所谓矣。
气盛身寒,得之伤寒。气虚身热,得之伤暑。[批]此明其所以相反为病之故,皆不外邪气之所致,此节以寒热断者,承上形与气来。
注:此承上文而究其所以相反之故,寒伤形,故气盛身寒,暑伤气,故气虚身热。
讲:夫所谓相反者,皆邪气之所致也。如气本盛也,而身反见寒,寒为阴,身寒即是形为阴邪所伤,此病之初,必得之伤寒也。如气本虚也,而身反见热,热为阳身见热者,是阳邪伤血,其病之初,必得之伤暑。形气之相反,于此而愈明矣,且由此可推广矣。
谷入多而气少者,得之有所脱血,湿居下也。谷入少而气多者,邪在胃及与肺也。[批]此节以脱血湿居下,邪在胃与肺断者,承上谷气来。
注:有所脱血,则阴虚阳盛,谷入多,则阳热盛而善消。湿居下,则肝肾之相火不壮,故气短而少也。且邪在胃则不能食,故谷入少,邪在肺则息不利,故令气多。
讲:如谷入本多者,而气反短少,是阴虚而阳盛也。阳盛则热而消中,故谷入多,阴虚则血脱而气短,此病得之已久者,必有脱血之症。其见脱血者,以湿居下,肾失收吸之气也,与谷入本少,而气反盛多者,以邪在胃与肺之过也。盖胃本多气多血邪气壅塞于中,故食减而气益盛,兼肺脉循胃口,亦遇邪感,故肺气喘满且凝闭胃气,而使之不能受食。
脉小血多者,饮中热也。脉大血少者,脉有风气,水浆不入,此之谓也。中,去声。[批]此节以饮中热,风气水浆不入断者,承上血脉来。
注:有痰饮者,脉来弦小。有中热者,血出必多。有风气故脉大,水浆不入,则阴失其养,故血少也。
讲:如脉本弱小,而血反多者,是当热饮之时,而为热中也,热中故血为热逼,满溢而多,与脉本实大而血反见少者,则脉有风气水浆不入,脉感于风故大,血失其养故少,此皆反者为病之谓也。然细味之,气盛身寒者,盛为假实,寒为真虚;气虚身热者,虚为真虚热为假实;谷多气少者,多为假实,少为真虚;谷少气多者,少为真虚,多为假实;脉大血少者,大为假实,少为真虚,此虚实之要旨也。然其中有六气为邪之辨,有五风为患之分,或虚或实,尤当斟酌而变通也。
夫实者,气入也。虚者,气出也。气实者,热也。气虚者,寒也。入实者,右手开针空也。入虚者,左手闭针空也。[批]此以寒热辨其虚实,而复示以补泻之法也。
注:实者,乃邪气入而为实。虚者,乃正气出而为虚也。气实为热,气虚乃寒。开闭针孔者,刺法也,入实宜开,入虚则闭。开者,泻之谓也。闭者,补之谓也。
讲:夫所谓实者,非真实也,乃邪气之客入为实也;所谓虚者,实真虚也,以正气泄出而虚也。以故邪气实者,其体必热也,正气虚者,其体必寒也,寒热之间虚实判焉。大凡用针之法,入实宜开,开者泻也,入虚宜闭,闭者补也。然入实者,又必用右手持针,向实处以开其针孔,而后其实乃可泻也;入虚者,又必用左手扪穴向其虚处以开针孔,而后虚可补也。此针刺补虚泻实之要法也。
针解篇第五十四
此举古之针论,详为解释,明其所宜以听用也。
黄帝问曰:愿闻九针之解,虚实之道。岐伯对曰:刺虚则实之者,针下热也,气实乃热也。[批]此言补虚之针宜下热也。
注:针下热者,谓候其阳气隆至针下既热,乃去针也,此补法也。
讲:黄帝问曰:古有九针之法,以补虚泻实,久矣,不知其解,莫明其道愿悉闻之。岐伯对曰:针经所论,皆各有实义也。如所谓刺虚以实之者,此针下宜热之谓也。盖针下热,则寒气乃出,真气乃至,必真气至而实,其虚乃可补,故补虚之针宜下热云者,必真气实乃能热也。
满而泄之者,针下寒也,气虚乃寒也。[批]此言泄实之针宜下寒也。
注:针下寒者,谓候其阴气隆至,针下既寒乃去针也,此泻法也。
讲:《针经》所谓刺满而泄之者,针下寒也,何谓针下寒?盖留其针,使阳邪除尽,邪气之实也,由针而虚邪,虚则针下无热而乃寒也,此刺实之道也。
菀陈则除之者,出恶血也。菀,郁同。[批]此解菀陈则除之义也。
注:菀,积也。陈,久也。络脉中有积久恶血,则宜除之。
讲:《针经》所谓刺菀陈则除之者,以邪气菀积久则血瘀,刺之而欲除此菀陈,必当先去其恶血,恶血出,邪气即随之而去,是除陈者,即出恶血之谓也。
邪胜则虚之者,出针勿按也。[批]此解邪盛则虚之义也。
注:不按针孔者,言出针之时勿按其穴,必使在经之盛邪尽为发泄无遗也。
讲:《针经》所谓邪盛则虚之者,盖以邪气之在诸经者,实而大盛必去其邪之盛,乃可以复其正之弱当出针之时,勿按其穴,必令邪气尽泄,其法乃得。是邪盛则虚者,即出针勿按之谓也。
徐而疾则实者,徐出针而疾按之。[批]此解徐而疾则实之义也。
注:得经气已久乃徐出之,然针既出穴则速按之,故人之正气可不泄而实矣。
讲:《针经》所谓徐而疾则实者,谓徐出其针而疾按闭其针孔,不使正气有伤,庶正气乃实也。是徐疾而实者即速出其针,而疾按之谓也。
疾而徐则虚者,疾出针而徐按之。[批]此解疾而徐则虚之义也。
注:言针既入穴,已至于经脉即疾出之,然针既出穴则徐按之,而人之邪气可泄之而虚矣。
讲:《针经》所谓疾而徐则虚者,谓疾出其针而徐按闭其针孔,使邪气之已去者,不得复客于中以为害。经气之始至者,不至稍泄于外以受伤也。是疾而徐则虚者,即疾出其针而徐按之谓也。
言实与虚者,寒温气多少也。[批]此解实与虚之义也。
注:寒为虚,温为实,气少为虚,气多为实。
讲:《针经》所言,实与虚者,盖寒为阴邪,温为阳邪,阳邪实,阴邪虚,刺者宜分其气之多少也。至若针下寒而气少者为虚,为邪气已去,与针下热而气多者为实,为正气已复,尤当别论。
若无若有者,疾不可知也。[批]此解若有若无之义也。
注:言针下气至若无若有者,气至疾速难于知也。
讲:《针经》所谓若无若有者,盖下针之时,必待其气之来,然气之来也甚徐,恍惚临之似无焉似有焉,其疾犹不可知也,所谓若无若有者,即疾不可知之谓也。
察后与先者,知病先后也。[批]此解察后与先之义也。
注:察,谨察也。先者,辨其病之所治宜先。后者,辨其病之所治宜后也。
讲:《针经》所谓谨察其疾之后与先者,以病有久暂即不无先后也,不知其先而先治之,不知其后而后治之,是失其治之序,而不能去其病之原也。经所谓察先与后者,正欲明知其病之为先为后也。
为虚与实者,工勿失其法。[批]此解为虚为实之义也。
注:言医当实则虚之,虚则实之,勿失补泻之法也。
讲:《针经》所谓实则为之虚,与虚则为之实者,盖以邪实者宜泻法利于虚,正虚者宜补法利于实,行刺之工,贵专守其法而勿失也。
若得若失者,离其法也。[批]此解若得若失之义也。
注:妄为补泻,若有得若有失者,不能守其法而离之也。
讲:《针经》所谓若得其病之实际,若失其病之要害者,皆不得其病之形而妄为施治,失其治之要,而徒存想像,乱其虚实,失其补泻,则不能自守其成法而离之也。
虚实之要,九针最妙者,为其各有所宜也。[批]此解虚实之要,九针最妙之义。为,去声。
注:为虚为实各有其要,九针最妙各随其宜也。
讲:《针经》所谓虚实之要,九针最妙者,盖以泻阳气者宜鑱针,泻分气者宜员针,至脉气者宜鍉针,发痼疾者宜铎针,取大脓者宜钹针,取暴气者宜员利针,取痛痹者宜毫针,取远痹者宜长针,泄机关之水者宜大针,其间之补虚泄实各有所宜也。
补泻之时者,与气开合相合也。[批]此解补泻之时之义也。
注:《灵枢》:气当时刻谓之开,已过未至谓之阖。时刻者,水下一刻,人气在太阳,水下二刻,人气在少阳,水下三刻,人气在阳明,水下四刻,人气在阴分,水下五刻,人气得至太阳。水下不已,人气亦循环。谨候其时,人之正气所在,不可刺之,候正气过,邪气来,方可刺之,此谓补泄之时也。
讲:《针经》所谓补泄之时者,以各经脉气之形,自手太阴以至厥阴,昼夜共行五十度其针入之候。若针下气来,谓之开;针下气过,谓之阖。其阖也,宜随而补之;其开也,宜迎而泻之。然气之开阖与针之补泻,宜两相合也,经所谓补泻之时者,正与气开阖相合之时也。
九针之名各不同形者,针穷其所当补泻也。[批]此解九针之名各不同形之义也。
注:《灵枢》:九针者,一曰镵针,长一寸六分,头大末锐,以泄阳气。二曰员针,长一寸六分,针如卵形揩摩分间,不得伤肌肉,以泄分气。三曰鍉针,长三寸半,锋如黍米之锐,主按脉勿陷以致其气。四曰锋针,长一寸六分,刃三隅,以发痼疾。五曰铍针,长四寸,广二分半,末如剑锋以取大脓。六曰员利针,长一寸六分,大如,且员且锐中分微大,以取暴气。七曰毫针,长三寸六分,尖如蚊虻喙,静以徐往,微以久留之而养,以取痛痹。八曰长针,长七寸,锋利身薄,可以取远痹。九曰大针,长四寸尖如挺,其锋微员,以泻机关之水也。此九针名形不同,穷极补泻之微也。
讲:《针经》言九针之名,其形各有不同者,非针形之异也。盖以有一针,即有一针之用,有一针之用,即有一针之名,知其名之所命,详其用之所宜,庶于九针之形,可穷究其所以为补,所以为泻也。
刺实须其虚者,留针阴气隆至,乃去针也。[批]此解刺实须其虚之义也。
注:刺实者,谓刺其邪气之实也,必针下寒方去针者,阴气实乃寒也。
讲:《针经》所谓刺实必须其虚者,盖以邪气实留针以候其阴气之全至,针下寒乃去也。
刺虚须其实者,阳气隆至,针下热乃去针也。[批]此解刺虚须其实之义也。
注:刺虚者,谓刺其正气之虚也,必针下热方去针者,阳气实乃热也。
讲:《针经》所谓刺虚须其实者,以正气之虚,须留针以候阳气之全至,针下热乃去也。
经气已至,慎守勿失者,勿变更也。已,去声。[批]此解经气已至慎守勿失之义也。
注:言得各经之气已至,则当谨慎守之勿变更以用他法也。
讲:《针经》所谓本经之气,已至其穴,即当慎守而勿失者,盖言经气已至,不可妄动,惟当谨慎守之,不可更变以用他法,致正气伤,而重病生也。
浅深在志者,知病之内外也。[批]此解深浅在志之义也。
注:病在内,深刺之,病在外,浅刺之,知病之内外,则刺之浅深,皆在志矣。
讲:《针经》所谓刺之深浅,在人之志意而酌量之者,盖以病深则针宜深,病浅则针宜浅,以病之内外,定针之深浅,非臆度无由知也。深浅在志者,即所以知其病之内外也。
远近如一者,浅深其候等也。[批]此解远近如一之义也。
注:四肢孔穴,与胸背之孔穴,虽有远近不同,其浅深取气则一也。
讲:《针经》所谓远近如一者,以四肢之穴虽远,胸背之穴虽近,而刺之深浅则一,然为深为浅,刺者当以气至为期,而其候气之法,相等而无二也。
如临深渊者,不敢堕也。[批]此解如临深渊之义也。
注:如临深渊者,言候气已毕,补泻之法不敢轻怠也。
讲:《针经》所谓当刺之时,如临深渊者,盖以针刺之法,候气为上,为虚为实,补泻最难,况生死反掌,诚不可以轻易行也。其战战兢兢如临深渊者,实不敢轻于下针,有寸步警惕,若临深之恐墮者矣。
手如握虎者,欲其壮也。[批]此解手如握虎之义也。
注:手如握虎者,言持针坚定,欲其壮也。
讲:《针经》所谓手如握虎者,盖针之为物,猛若虎也,沉沉然,凶等噬人,不得其法,遗害非浅。当持针在手之时,则宜精神坚定,如握猛虎,惟恐稍纵即逝者,殆欲其专一而壮也。
神无营于众物者,静志观病人,无左右视也。[批]此解神无营于众物之义也。
注:言肾工之神,静志以观病人,切无左右旁视,以惑乱己之神明。
讲:《针经》所谓神无营于众物者,盖以针刺之时,手必与必一当静其心志,以审病人之形志苦乐,切不可左右瞻视,致使神营于外惑乱不定也。
义无邪下者,欲端以正也。[批]此解义无邪下之义也。
注:义无邪下者,言正指执针,使其出入端正,无令毫厘徧斜也。
讲:《针经》所谓义无邪下者,言针随指动,痛随针出,指稍不正,其针必斜,针斜则穴必不的,穴不的,又焉能为补为泻,以去其病之所苦也?其云义无邪下者,正言其当以正指执针,欲端以正而无偏斜也。
必正其神者,欲瞻病人目制其神,令气易行也。[批]此解必其神之义也。
注:必正其神者,先正病人之神也,盖医当瞻视病人之目,使之自制其神气,诚心专一,则病人之气易行也。
讲:《针经》所谓必正病人之神者,盖以神定则气定,必使病人之神不乱,而后其病之气乃定,则当以医者之目,视病人之目,使病人亦目不他视,而自制其神气,令其专一。庶病人之经气,易于流行,而补正除邪不难矣。
所谓三里者,下膝三寸也;所谓跗之者,举膝分易见也;巨虚者,足独陷者;下廉者,陷下者也。[批]此实指三里巨虚等穴之部分也。
注:三里穴有二,此则足三里也。跗者,足上也。者,举也。陷上为巨虚上廉。陷下,为巨虚下廉,上下相去二寸。
讲:《针经》所谓三里穴者,乃阳明胃经之穴,在足外廉,下膝三寸之处也。《针经》所谓跗之者,足背是也,乃足阳明胃经冲阳之穴,举膝下三里之分,而重按之,其脉自见,其穴易见也。《针经》所谓巨虚穴者,无论为上巨虚,为下巨虚,俱以跷动其足穴独陷下处取之,然于此中取之而即得者,是谓巨虚之下廉也。若经所谓巨虚下廉者,则在足大骨之分,有陷之下者是也。
帝曰:余闻九针,上应天地四时阴阳,愿闻其方,令可传于后世以为常也。岐伯曰:夫一天、二地、三人、四时、五音、六律、七星、八风、九野,身形亦应之,针各有所宜,故曰九针。[批]此言人与天地相通,故针之所以有九也。
注:方,略也。此详人与天地相参,无非因九针之义,而扩推之也。
讲:黄帝曰:余闻九针之道,上之而与天地之纪理相应,阔之即与四时之阴阳相合,愿闻其略,使九针之法可传之天下后世,以为治病之常规也。岐伯对曰:夫天地与人皆一气耳,然气之所始,各有其数。如贞元之气,其初而动也,为阳为奇,其数为一,一即为天,贞元之气由动而静也,为阴为偶,其数为二,二即地,易所谓天一地二是也。推之由二生三,则有与天地相参之人,由三生四,则有春夏秋冬之时。至于五行并立,则有宫商角徵羽之五音;六气磅礴,则有阴阳清浊之六律;他如七政因乎天,垂光者则有七星;八方准乎时,应候者则有八风;九州分其地,经书者则有九野。数之所定如此,气之所行,亦罔不如是。是以感气而生之人,其身形亦有与之相应者,惟其身形相应。此针之所以各有所宜,而不可以一格论者,故曰九针。
人皮应天,人肉应地,人脉应人,人筋应时,人声应音,人阴阳合气应律,人齿面目应星,人出入气应风,人九窍三百六十五络应野。故一针皮,二针肉,三针脉,四针筋,五针骨,六针调阴阳,七针益精,八针除风,九针通九窍,除三百六十五节气,此之谓各有所主也。[批]此复举人身之所以相应者,以明针之所以相使也。
注:天地包涵万类,人身一小天地,故与之相应,律有阴阳各六,故人阴阳之气应律,九针各有所应,皆所以通气血,除骨节之积气而各有所主也。
讲:所谓身形以应之者,即如人身之皮,足以覆被一身,犹天之覆被万物是人之皮,即上应乎天也;人身之肉,敦厚安静,亦犹地之厚德载物,故人身之肉应乎地焉;脉之虚实,本自不常,亦犹人之有盛衰变易也,故人身之脉即应乎人。筋之在体,各有分属,亦犹时序之各有所司也,故人身之筋,即应乎时。声之清浊,各有高下,亦犹五音之各有轻重也,故人之声即应乎音。阴阳之气,不无消长,亦犹六律之有损益相生,故人身之阴阳合气,即应乎六律。齿面与目垂象于头,亦如星之布列于天,故人身之齿面目,即应乎星也。气有升降,亦犹风之有往来,故人身出入之气,即应乎风也。至九窍三百六十五络,亦犹九州,三百六十五经水分布于地上,故人身之孔窍与脉之经络,皆与九野相应也。身形之相应如此,针安得不各有所宜乎?故一针皮者,取其皮应天而与天之数合也;二针肉者,取其肉应地,而协地之数也;三针脉者,取其脉应人,而协人之数也;四针筋者,取其筋应时,而协时之数也;至五针骨者,以五音发于五脏津液通乎骨也;六针调阴阳者,以六阴六阳之气协于阴阳,贵调和也;七针益精者,以人生精液聚于目,荣于面,而余于齿,贵益之而不可损也;八针除风者,以八方之邪应候而来随气而入不除去之,终必为患也;至于九针,则所以通利九窍,以除三百六十五骨节之积气。九针之所谓如此,要皆各有所主也,得其所主,即知身形之所应,与九针相应之方也。
人心意应八风,人气应天,人发齿耳目五声应五音六律,人阴阳脉血气应地,人肝目应之九。九窍三百六十五,人一以观动静。[批]此举其相应者,而推广言之,以示人之当有变通也。
注:人之心意应八风,八风不常而心意之变化如之。人气应天,天道不息,而人之气如之。人发齿耳目共为六,则应六律。人五声则应五声。人之阴阳十二经及脉血应地,盖地承载万物,而人身无乎不备,与之同象也。
讲:又况人之心意,随感而动,随应而发,一如八方之风,应变无常也;人身之气,呼吸无间,流行不息,一如天道之无息也;至于发齿耳目,以及五音莫不范乎血气,亦犹五音之准以六律也;人身阴阳之脉象,以及血气亦如地之江河经水也。至人身之肝,开窍于目,九窍之精气,莫不聚会于睛明,九经之脉络莫不同会于任督,以是知木之数难生于三,而肝之窍实应以九。九者何?阳数也。人之眸子,本九阳之精以发亮,具九光之神气以成睛,故九窍三百六十五节,其间精气悉会于人之一目。人即本此天地阴阳之气化,神其一目之用,以观天地人物之动静。
天二,以候五色,七星应之,以候发母泽,五音,一以候宫商角徵羽,六律有余不足应之。[批]此言病本于阴阳二气之有所乘,欲审其乘以辨其病,莫先于声色间求之。
注:天二者,天有阴阳二候也,冬至候阳,夏至候阴,此候阴阳二者之气也。五色,青赤黄白黑也。七星,木火水土金日月也。发者,血之余母,即血也。六律分阴阳,实有阴六律、阳六律之义也。
讲:天本一也,其用则有二,二者何?阴阳也。阴阳二气本无可候,以五色候之,阴阳二气,本无所应,以七星应之,则即此五色之候,七星之应,以候人之血气。而血气在人身中,却又难见,则当以发母候之。发者,血之余,血盛则气盛,使发齿泽润,其气未有不充足者。五音者,天地自然之音籁也;六律者,阴阳节秦之高下也。五音于何候之?其亦以宫商角徵羽候之,若五音之清浊一而不杂,可知脏腑无病。稍有徧不协,六律即是阴阳之气有乖,而脏腑中之有余不足,即从而应之矣。由此观之,故观色闻声,即可以知其病之所在矣。
二地,一以候高下有余,九野一节俞应之,以候关节。[批]此言地者,当以地气应节之候,以定人身应节之关节也。
注:如东方气温而热中,南方地下而阳气盛,西方气收而水土刚强,北方气寒而冰冽,四方各有不同,而阴阳亦异,彼人以脊节脏腑俞应之,可以证候一身之关节矣。
讲:自天而视之,则二曰地焉,是地即天之配也,天为阳,地为阴,以气而论,却有不止于阴者。然地无所候,则以高下有余候之,高者何?气之聚而实者也。下者何?气之泻而虚者也。知高下之有余,即知九野之分区,知九野之分区,则其间之寒暧燥湿,无不了然矣。人身一地之形也,孰高孰下,孰为气聚之所,孰为气泻之乡,亦可由此而静悟焉。一审其节序,观其寒热,察其温凉,可以知其相应否,如节候一到,气即应之,此即以知地气之所在,而明乎四时相应之机。然以节应者,亦不过候其地耳。于人身究何与焉?不知人身亦有此地气,应节之候,于何候之于关节候之,知四时所应之关节,孰当刺,孰不当刺,始可与言针也已。
三人变一分,人候齿泄多血少十分,角之变五分,以候缓急,六分不足三分,寒关节第九,分四时,人寒温燥湿,四时一应之,以候相反,一四方各作解。[批]此言人之一身统乎天地,其阳阳虚实相与为病。皆合有相应之时以明治者之当慎也。
注:齿并也,天地之气变一分,人与天地之气如齿相并,人中其气,刺而泄之,泄虽宜多,而血不可过多也。十分,谓温热凉寒湿五气为五分,五气之来,交节之时,角有兼风为变,气亦有五分,合正与变,则十分矣。皆以候正风邪,风之缓急也。六分谓风暑火燥寒湿之六气也,燥寒湿为阴,阴气不足,故不足三分。寒关节第九者,由下而上至第九节,乃肾俞背脊节,灸之所以去寒也。分四时,谓分春夏秋冬之四时也,一脏各应一气,故四时一应之不知候气,则阴阳相反矣。四时有五气,治各不同,能一一知其四时之阴阳,以各解五气之邪,则刺无妄施,而能尽九针之妙矣。
讲:三才之中,人居其三,故人之一身,有上部以候天,中部以候人,下部以候地焉。然虽有三分,而究其气变时言之,天地之气变一分,人身之气亦变一分,是人与天地同一候也。人既与天地同其候,故中其邪而当刺者邪实本宜泄多,而其所出之血却不可过多。盖伤血则伤气,伤气则病反难愈矣,何也?试即以邪气之十分言之,得其气之正者五,得其气之变者亦不过五,即以其当旺之正气,而揆诸五方之正位,以五方相乘之间气,而审以四隅之兼风,其间之为温、为热、为凉、为寒、为湿,以候正气之孰缓,邪气之孰急,自可知其补泻矣。若风暑火燥寒湿,六分之邪气,偏于一隅,独风暑火急,燥寒湿缓。不足者,尚有三分,则关节必为之寒矣。然阴不足者,病在阴欲知关节又当由下而上,循椎骨之第九节所谓肾俞处,而细诊之。盖病在阴者,此处当必寒冷也,欲刺而去其寒者,此穴诚不可失焉。然却不可执一而论,人身血气应乎四时又当分四时之气,以审其春湿夏火秋燥冬寒,以及四季之湿,如其人身之气,与四时之气一一应之,或生、或克、或旺、或衰,无相差谬,庶得乎四时之顺矣。自可以候四时之相反者,至若四方,则各作一解不在此论,亦可以会通。
长刺节论篇第五十五
此言长于刺者,能审其病,不以浅深误用其针也。
刺家不诊,听病者言。[批]此言刺家之不能诊脉者,当详问以求其病之实与病之所在焉。
注:刺家者,针刺之家也。诊者,诊视其脉也。言刺家不必拘于诊脉,但听病者言其所苦而刺之。
讲:夫病形于脉,凡治病者未有不诊视其脉之虚,实以为补泻也。彼针刺一家,部分穴道为要。病在某经能诊者无论矣,若不能诊,则当听病者之所言,以审其邪之所在,而后刺之乃无失也。
在头,头疾痛,为藏针之,刺至骨病已止,无伤骨肉及皮。皮者道也。已,上声。[批]此言刺头之法也。
注:伤非言损伤,既是刺至骨,何得无伤骨肉及皮乎?盖言无得妄为提按动摇,而伤骨分、肉分、皮分之真气也。道,路也,言皮是刺入之路,无得伤也。
讲:如邪在头发而为头部之病,大作痛苦者,则为藏针之,藏针者何?盖病在脑,脑即骨也,当深入其针,如藏物然,直刺至骨以病已而止,切无伤其骨上之肉,以及肉外之皮焉。皮者,穴道也,乃经脉往来之路,止宜刺邪所在之穴道,而不可伤无穴道之骨肉与皮也。
阴刺,入一旁四处,治寒热。深专者,治本藏。迫藏刺背,背俞也。刺之迫藏,藏会,腹中寒热去而止。与刺之要,发针而浅出血。藏,俱去声。[批]此言治寒热之法也。
注:动者为阳,静者为阴,阴刺者,刺入而不摇动旋转。以入一旁四谓,刺百会一,前后两旁相去寸者各一也,皆用阴刺以处治寒热焉。
讲:阴刺之法,则正穴入一针,穴之旁共四针,此其所以处治寒热之在里,深而志着一处者也。如病在本脏,则当刺本脏,以治之。本脏受邪之脏也,邪既迫于其脏,即当审在何脏气所会之背而刺之。背者,五脏之俞也,刺之亦仅迫于其脏之脏会,俟腹中之寒热一去,而即止其针焉。至针刺之要,刺俞宜浅无伤其脏,发针之时,浅而稍出其血焉可也。
治腐肿者刺腐上,视痈小大深浅刺,刺大者多血,小者深之,必端内针为故止。内,纳同。[批]此言刺腐肿之法也。
注:腐肿,内腐外肿也。大为阳毒,其患浅;小为阴毒,其患深。刺者亦视其小大浅深而刺之也。
讲:如治内而成脓,外而高起之腐肿者,则宜刺其腐上。然此尚属未渍之痈毒,亦着意审视其痈之大小,别其邪之深浅而刺之。如痈过大而高,是阳毒也,刺之宜浅,则宜多出其血,以泻毒。痈之小,而微肿者,阴毒也,刺宜深以中其毒焉。尤必端纳其针,俟病去如故,而后止针也。
病在少腹有积,刺皮以下,至少腹而止,刺侠脊两旁四椎间,刺两髂髎季胁间,导腹中气热下已。(骨昏),音括。已,上声。[批]此言刺少腹有积之法也。
注:(骨昏),骨端也,即肋骨之端,大包穴之分。以下至少腹而止者,则连数穴皆刺,至少腹乃止,盖刺上乃所以安下也。
讲:如病在少腹之间,积而有形者,则刺皮之大包穴,以下接连数穴,至于少腹而后止,并刺侠脊两旁四椎间之膏肓穴,且刺两髂髎之居髎穴,季胁肋间之章门穴,导引腹中热气下行而后止。盖四椎两旁乃手厥阴心包络之俞,居髎、章门,乃少阳厥阴肝胆相循之分,与皮同刺,庶少腹之病,可以除少腹之积,可以愈矣。
病在少腹,腹痛不得大小便,病名曰疝,得之寒,刺少腹两股间,刺腰髁骨间,刺而多之,尽炅病已。髁,胡瓦切。炅,炯同。已,上声。[批]此言刺寒疝之法也。
注:盖寒气凝于厥阴少阳二经,必多刺使气尽热,其寒乃去,其病自已也。
讲:若病在少腹之间,少腹作痛,以至不得大小便者,其病谓之为疝。盖厥阴少阳之过也,其病得之寒气所致,则当刺少腹两股间之厥阴经,并刺腰髁骨间之少阳经,且刺而多之,使少腹之中,尽热而后已。盖热则寒去,寒去故病愈也。
病在筋,筋挛节痛,不可以行,名曰筋痹。刺筋上为故,刺分肉间,不可中骨也,病起筋炅病已止。中,去声。已,上声。[批]此言刺筋痹之法也。
注:分肉之间,筋之界限也,刺筋者无伤骨,故不可中骨。
讲:筋所以搏束人之一身者,若病在筋,以至拘挛,并筋节疼痛,不可以行者,名曰筋痹。则当刺筋上,以为之复其旧,然刺筋当刺其筋之分肉间,不可误中其骨也。若病已起,筋已热,则病已愈,而可止其针也。
病在肌肤,肌肤尽痛,名曰肌痹,伤于寒湿。刺大分、小分,多发针而深之,以热为故,无伤筋骨,伤筋骨,痈发若变,诸分尽热病已止。分,俱去声。已,上声。[批]此言刺肌痹之法也。
注:病在肌肤,而伤筋骨,则太深引邪入内矣,气沉而不散,则痈发而变其常焉。
讲:肌肉皮肤,所以包附一身之筋骨者也,若病在肌肤甚而至于肌肉皮肤,无处不痛者,是名肌痹。由伤于寒湿两邪,以至血凝气滞,凝结不通,蓄而为患也。则宜刺其肉之大分,与肉之小分,如经中所论溪谷等处,为之多发其针而深刺之,以气至而热。为病复其故,而后去针,然刺虽宜深,却又不可太深,以伤其筋骨。如筋骨受伤,邪气反沉而不散,必致皮肤为痈,其发也若有他邪之传变,而异其常焉。故刺之者,得诸肉小大之分际,尽有热气,则病已愈而可止其针也。
病在骨,骨重不可举,骨髓痠痛,寒气至,名曰骨痹,深者刺无伤脉肉为故,其道大分小分,骨热病已止。分,俱去声。已,上声。[批]此言刺骨痹之法也。
注:无伤脉肉者,无得妄为摇动,泄其脉分肉分之真气也。道,刺入之道也。
讲:骨者,肉所附也。若病在骨,至于骨重不可以举动,兼骨髓酸痛者,是寒气至也,病名曰骨痹。此刺之最宜深者也,然虽宜深,却不可伤其脉与肉焉。盖脉为五脏六腑之气,肉为一身四体之束,一有所伤则脏腑之气乱,而身体之束解矣。故切不可妄施转动,以致损伤,而为之复其故焉。其针刺之道,则以大小肉分间候其骨气尽热,其病乃愈矣,病愈则针可止矣。
病在诸阳脉,且寒且热,诸分且寒且热,名曰狂,刺之虚脉,视分尽热病已止。分,俱去声。已,上声。[批]此言刺狂病之法也。
注:辨狂病之因寒因热而致者,必刺之得法,然后病可自已也。
讲:病有在手足诸阳经之脉者,且寒热互见,至于诸大小肉分,俱发为时热时寒,是邪正交争,其症名曰狂。刺之者即乘其脉之盛而泻之使虚,以视其诸分肉间尽有热气,庶真气流布,病可得愈而止也。
病初发,岁一发,不治,月一发,不治月四五发,名曰癫病,刺诸分诸脉,其无寒者以针调之,病已止。分,去声。[批]此言刺癫病之法也。
注:癫狂之病,无分阴邪、阳邪俱有。但阴邪乘阳分,其证易见,阳邪乘阴分,其证难明。治癫病者,必先刺诸分诸脉,审其何邪为患,如阳分而无寒邪相乘者,以针调之,其病即愈。
讲:如狂病之始发者,其始也,一岁一发,而不为之早治,积而至于一月一发,复不为之早治,则血气渐衰,势必至于一月之中四发五发,而名为癫狂之病矣。病势至此,血气大坏,宜急刺诸经之分肉,与诸分之经脉,酌其深浅,别其寒热,为之审虚实而补泻之,其病可愈,然此癫疾,多属诸阳为患,又必审其热而无寒者,真阳尚未败绝,用针以调其血气,其病犹易愈也。
病风且寒且热,炅汗出,一日数过,先刺诸分理络脉;汗出且寒且热,三日一刺,百日而已。已,上声。[批]此言刺风症之法也。
注:炅汗出者,寒去独热而汗出也。数过,数次也。汗既出而犹寒热,则邪盛而患深,非可以旦夕除者,必三日一刺,百日始能已也。
讲:如病风而发为时热时寒,兼热汗常出一日数过不止者,阳邪盛也,阳气亦浮,宜先刺诸阳分之腠理及络脉处,以去其表邪焉。若汗随出而仍复时寒时热,是邪盛患深,一刺未能尽除,则用三日一刺,至百日之久,而病可愈也。
病大风,骨节重,须眉堕,名曰大风,刺肌肉为故,汗出百日,刺骨髓,汗出百日,凡二百日,须眉生而止针。[批]此言刺大风症之法也。
注:治大风之病,刺肌肉者,所以泄卫中之风毒。刺骨髓者,所以泄营中之风毒。必待二百日之久,风毒尽去,营卫调和,须眉重生,针乃可止。
讲:如病患疠而为大风者,以周身之骨节隆重面目之须眉堕落,故曰大风也。欲治此大风,须知其血分之有热也,必先刺其肌肉,使风热之凝于血分者,尽去而复其故,然后其证可得而治。故欲复其肌肉之故者,必先刺肌肉,使汗出百日,然后刺其骨髓,且必使汗出百日,积而至于二百日之久,然后其邪乃尽,而肌肉可以复故矣。肌肉既复其故,则面部之须眉亦因风热去营卫和,而渐次重生矣,须眉生,大风已去,而针可去已。
皮部论篇第五十六
此言各经之病脉分阴阳,皆于皮部著其脉色也。
黄帝问曰:余闻皮有分部,脉有经纪,筋有结络,骨有度量,其所生病各异,别其分部,左右上下,阴阳所在,病之始终,愿闻其道。岐伯对曰:欲知皮部以经脉为纪者,诸经皆然。分、度,俱去声。[批]此言皮部皆以经脉为纪,无分何经也。
注:经于上下为经,纪于阴阳为纪。结,曲也。络,统也。诸经皆然者,谓阴阳十二经皆然也,解见下文。
讲:黄帝问曰:余闻人身之皮有十二经之分部也。人身之脉有阴阳之经纪也。人身之筋有曲统周身之结络也。人身之骨有长短大小之度量也,其所生病,亦各不同。治病者,宜别其分部,察其病之在左在右,在上在下,以阴阳二邪所在之处,辨其病之为络为始,不知其道,愿卒闻之。岐伯对曰:诸经各有所主,犹各有分部,欲知皮之分部,必先以本经之脉为纲纪,夫必以经脉之皮部为纪者,诸经皆然,无或殊也。
阳明之阳,名曰害蜚,上下同法,视其部中有浮络者,皆阳明之络也,其色多青则痛,多黑则痹,黄赤则热,多白则寒,五色皆见,则寒热也,络盛则入客于经,阳主外,阴主内。[批]此言手足阳明之皮部也。
注:害,伤也。蜚,厉虫也,南方淫气所生。盖阳明脉应南方,五月正南方午位主事,其时一阴至此而动,上与阳气相争,其害有如蜚虫之厉,故曰害蜚。
讲:即如阳明之阳,在经解则名曰害蜚也,其见于皮之分部,无论上而手阳明,下而足阳明视之皆同一法。凡阳明所属之分,皮部见有浮络者,皆阳明之本经脉也。如诊得浮络其色多青者,主寒盛,寒盛则痛,其色多黑者,主寒凝,寒凝为痹,其色黄赤兼见者,主阳盛。阳盛则热,其色多白者,主气虚,气虚则寒,甚至五色俱见者,主阴阳两盛,则必寒热交作矣。然邪之客入始于皮肤,次伤经脉,若外之络盛则由外达内由浅入深,相继而客于经脉中矣。究之大肠与胃属阳,主外而为表,肺与脾属阴,主内而为里,由此类推则他经可知矣。
少阳之阳,名曰枢持,上下同法,视其部中有浮络者,皆少阳之络也,络盛则入客于经,故在阳者主内,在阴者主出,以渗于内,诸经皆然。[批]此言手足少阳之皮部也。
注:枢,枢机也,持,把持也,《阴阳离合论》谓少阳为枢,即此枢持是也。
讲:少阳之阳,在经解则名曰枢持,其见于皮之分部者,无论上手少阳,下足少阳,视之皆同一法。凡少阳所属之分,见有浮于皮肤之络者,皆少阳本经之络也,其色亦以青主痛,黑主痹,黄赤主热,多白主寒,五色皆见为寒热相兼。至邪之客入始于皮肤,次伤经络,从外达内由浅入深,若外之络盛则入客于本经矣。独是少阳者,居表里之间者也,故在阳主内在阴主出,以渗于内,不独胆与三焦为然也,即肝与心包络诸经亦无不然。
太阳之阳,名曰关枢,上下同法,视其部中有浮络者,皆太阳之络也,络盛则客于经。[批]此言手足太阳之皮部也。
注:太阳主巳午,阴阳至此而分。关,固卫也。枢,枢轴也。少阳枢转阳气,太阳则约束而固卫,其转布之阳气,此所谓为阴阳之关枢也。
讲:太阳之阳在经解则名曰关枢,其见于皮之分部者,无论上而手太阳下而足太阳,视之皆同一法。凡太阳所属之分,见有浮于皮肤之络者,皆太阳本经之络也,其色亦以青主痛,黑主痹,黄赤主热,多白主寒,五色皆见为寒热兼见之病。至邪之客入,始于皮肤,次伤经脉,从外达内由浅入深,若外之络盛,则入客于本经矣。
少阴之阴,名曰枢儒,上下同法,视其部中有浮络者,皆少阴之络也,络盛则入客于经,其入经也,从阳部注于经,其出者,从阴内注于骨。[批]此言手足少阴之皮部也。
注:儒,当作臑。手少阴之脉,下循臑内后廉。足少阴之脉,上股内后廉。皆柔软肉胜之处,故曰臑枢。臑者,枢机运行于臑,所谓离合,少阴为枢是也。
讲:少阴之阴,在经解则名曰枢儒,其见于皮之分部者,无论上而手少阴,下而足少阴,视之皆同一法。凡少阴所属之分,见有浮于皮肤之络者,皆少阴本经之络,其色亦以青主痛,黑主痹,黄赤主热,多白主寒,五色皆见,为寒热兼见之病。至邪之客入,始于皮肤,次伤经脉,从外达内,由浅入深,若外之络盛,则入而客于本经矣。然以其入于经而言之少阴之邪不从阴入,必先从阳部而后注于本经,所谓从小肠膀胱而入于经脉者是也。以其自内而出于外者,言少阴之邪,阴不胜阳,出之阳气而不得,故其出也,仍从阴分而内注骨焉。所谓从心肾阴经而注于筋骨者是也,治少阴者,不可不知也。
厥阴之阴,名曰害肩,上下同法,视其部中有浮络者,皆厥阴之络也,络盛则入客于经。[批]此言手足厥阴之皮部也。
注:肩,并也,比也。厥阴为一阴,其气始于一阴终于一阴,既不能与阴并,又不能与阳比肩也,故曰害肩。
讲:厥阴之阴,在经解名曰害肩,其见于皮之分部者,无论手厥阴、足厥阴,视之皆同一法。凡厥阴所属之部,有浮于皮肤之络者,皆厥阴之络脉也。其色亦以青主痛,黑主痹,黄赤主热,多白主寒,五色皆见为寒热兼见之病也。至邪之客入始于皮肤,次伤经脉,从外达内,由浅入深,若外之络盛,则入而客于本经矣。
太阴之阴,名曰关蛰,上下同法,视其部中有浮络者,皆太阴之络也,络盛则入客于经。[批]此言手足太阴之皮部也。
注:关,关闭也。蛰,蛰虫也。蛰虫得热始惊,十一月,一阴始生,蛰虫未得阳气,故曰关蛰。
讲:太阴之阴,在经解则名关蛰,其见于皮之分部者,无论上而手太阴,下而足太阴,视之皆同一法。凡太阴所行之部,有浮于皮肤之络者,皆太阴本经之络,其色亦以青主痛,黑主痹,黄赤主热,多白主寒,五色皆见为寒热兼见之病也。至邪之客入,始于皮肤,次伤经脉,从外达内,由浅入深,若外之络盛,则入而客于本经矣。
凡十二经络脉者,皮之部也。故百病之始生也,必先于皮也,邪中之则腠理开,开则入客于络脉,留而不去,传入于经,留而不去,传入于腑,廪于肠胃。已,去声。[批]百病之生,始于皮部,无论何经皆体也。
注:十二经者,手足各有阴阳,六经脉所行之部分,浮络皆见于皮,故曰皮之部也。廪,舍之谓也。
讲:凡人身手足阴阳十二经之络脉者,皆行于皮之部也。知皮之部,所属何经,即知病之所生在何经,故百病之始生也,必先见于皮部,何以言之?盖邪之中人也,先入于皮毛,入皮毛则腠理必开,腠理开则邪必客入于络脉,久之凝留不去,遂传入于经脉,再凝留不去,则传于六腑而积于肠胃之间矣。邪之由浅入深,自外达内如此,治病者,不可不预知乎。
邪之始入于皮也,泝然起毫毛,开腠理;其入于络也,则络脉盛,色变;其入客于经也,则感虚乃陷下;其留于筋骨之间,寒多则筋挛骨痛,热多则筋弛骨消,肉烁破,毛直而败。(),音阃。[批]此言邪之由皮入络,由络入经,由经入骨,为寒为热,各有症见也。
注:泝,淅同。洒淅,恶寒也。色变,五色改变也。感虚者,因经气虚而客感外邪也。寒则收引,故筋挛兼脉凝滞,故骨痛热则开张,故筋弛。热胜则阴髓竭,故骨消肉烁肉热也。破者,人热盛,则反侧多,肩肘髀厌之皮必破也。
讲:方其邪之始入于皮也,则泝然畏寒,毫毛为之起立,阳气不密,是以腠理为之不合,而开矣。及其由皮入络,则皮肤所见之络脉,必满而盛,经络所行之皮部,必色变而异常,至于由络入经,势必邪气太实,正气太虚,邪乘正虚,入客于里,其脉为之陷下矣。甚或邪气不传于里,而留滞筋骨之间,阴邪盛而寒多者,血脉凝泣,则有筋挛骨痛之症。阳邪盛而热多者,亢阳消阴则筋必为之弛长,骨必为之消削,肉必为之爆热,必为之立裂,兼津液不足以泽毛发,必为之直立而枯败矣。观此则邪之传于腑,廪于肠胃者可知也。
帝曰:夫子言皮之十二部,其生病皆何如?岐伯曰:皮者脉之部也,邪客于皮则腠理开,开则邪入客于络脉,络脉满则注于经脉,经脉满则入舍于藏腑也,故皮者有分部,不与而生大病也。帝曰:善。藏,去声。[批]此言邪气初感于皮部时,不能分理,久之入内必生大病也。
注:脉之部,谓脉所分之部也。不与,不然也,言皮部初感时,不能分理。大病,即从之而生也。
讲:黄帝曰:夫子所言皮肤络脉,所现之十二部,特其外见者也,而内之脏腑部分,其生病又何如也?未知其要,敢以质之夫子。岐伯对曰:夫所谓皮部者十二经脉之部也,盖邪客于皮,则腠理亦为之不密而开。腠理开则邪必乘之而入,客于络脉矣,络脉满实,则邪必盛而转注于经脉矣,经脉满实,则邪必深入而客舍于腑脏矣。故人身之皮者,内应经络,各有分部,使分部不明,则阴阳杂乱,气血即为之不调。气血不调,邪气乘之,将见应在肺者,病在肺,应在心者。病在心,五气各分五脏之经络,渐次传里而为患。以是知治病者,必分皮部之所属何经,六气之所感何邪,并别五气之阴阳,以调五脏之阴阳,方为得道。不然,不惟不能去其疾,而反生其大病也。治病者,可不慎哉?黄帝闻之,于是嘉其论曰:善。
经络论篇第五十七
此言十二经络,各有五色,知色常变,即得其病也。
黄帝问曰:夫络脉之见也,其五色各异,青黄赤白黑不同,其故何也?岐伯对曰:经有常色而络无常变也。[批]脉络无病,色本有常,至有病即多变而无常色,不似经脉之有一定也。
注:络脉之见五色各异者,谓痛则多青,痹则多黑,热则黄赤兼见,寒则多白,五色俱见,则为寒热等证也。
讲:黄帝问曰:夫子所言络脉之色,多青则痛,多黑则痹,黄赤则热,多白则寒,五色皆见,则为寒热,十二经之见于皮部者,固为此矣。然络脉之见也,十二经各有专主,故其色亦各有异,异者何?青黄赤白黑之不同也,不知其故,愿窃闻之。岐伯对曰:十二经各有不易之常色,而其络脉则异于经而无常也。其于无常者何,以其多变故也。
帝曰:经之常色何如?岐伯曰:心赤,肺白,肝青,脾黄,肾黑,皆亦应其经脉之色也。[批]此明经脉,所以有常之故。
注:经之色有常者,以心主赤,肺主白,肝主青,脾主黄,肾主黑,故经脉之色,与此相应也。
讲:黄帝曰:十二经既有常色矣,敢问其经之独有常色者,何如?岐伯对曰:经之有常色者,以五脏应乎五行者也,如心象火,而其色常赤,肺象金,而其色常白,肝象木,而其色常青,脾象土,而其色常黄,肾象水,而其色常黑。五脏之应乎五色如此,故经脉之色亦应之也。
帝曰:络之阴阳,亦应其经乎?岐伯曰:阴络之色应其经,阳络之色变无常,随四时而行也。寒多则凝泣,凝泣则青黑,热多则淖泽,淖泽则黄赤,五色具见者,谓之寒热。此皆变色,谓之有病。帝曰:善。[批]此明络脉,所以无常之故。
注:阴络之色,与经相应者。如太阴肺经之络,其色赤白;少阴心经,厥阴心包经之络,其色亦赤;太阴脾经之络,其色亦黄;厥阴肝经之络,其色亦青;少阴肾经之络,其色亦黑,是也。阳络之色变无常,不与经应,随四时而行者,如大小肠胃胆膀胱三焦在春则皆青,在夏则皆赤,在长夏则皆黄,在秋则皆白,在冬则皆黑是也。此乃阴络阳络之常色,无病者如此,若其感邪为病之时,则寒多色青黑,热多色黄赤,寒热相兼则五色俱见矣,所谓络无常而为变者此也。
讲:黄帝曰:经脉之有常色者,以其内应五脏,而合五行之阴阳也,而络脉之阴阳亦准乎五脏者,不知亦应其经否?岐伯对曰:络有阴阳之分,如阴络之脉,其色与经常相应焉。至于阳络之脉,其色则变而无常,随四时而行,不与经相应者也,前所谓多青则痛,多黑则痹,以寒邪多,则气血凝泣,气血凝泣则络脉必变而色青黑矣。前所谓黄赤则热者,以热多则气血流行不止而淖泽,气血淖泽则络脉必变,而色黄赤矣。前所谓五色俱见,则为寒热者,以阴阳之气杂乱为患,故邪气相争,迭为寒热。凡如此者,皆络脉之变色也,变则异常,非阴阳之乘乱,即邪正之相乘,皆谓之有病也。黄帝闻之,于是赞而美之曰:善哉,夫子之论乎。
气穴论篇第五十八
此言人身穴道为气所居,刺当斟酌,不可或紊也。
黄帝问曰:余闻气穴三百六十五以应一岁,未知其所,愿卒闻之。岐伯稽首再拜对曰:窘乎哉问也!其非圣帝,孰能穷其道焉,因请溢意尽言其处。[批]天有三百六十五度,故人身亦有三百六十五骨穴以应之。
注:气,真气。穴,孔穴,即真气流行之道路。卒,尽也。溢意者,谓中所有尽为洋溢不能稍有所留也。
讲:黄帝问曰:余闻人身真气流行之穴,有三百六十五处,以应一岁之度数,未知其穴之所在愿闻之。岐伯于是稽首再拜而对曰:窘乎哉,帝之问也!非神化之圣帝,孰能穷此精微之道,而直揭其本源也。今愿因帝之请,尽溢出其意中之所有,而悉言其穴之所在也。
帝捧手逡巡而却曰:夫子之开余道也,目未见其处,耳未闻其数,而目以明,耳以聪矣。岐伯曰:此所谓圣人易语,良马易御也。[批]可闻可见者非道,而不闻不见者亦非道,特至道不易闻,不易见耳,非具大见闻者,何克语此。
注:却,止也。开,发也。易语者,谓圣人之语,无费唇舌也。易驭者,谓良马出涂不劳驾驭也。
讲:黄帝不敢当圣帝之名,于是俯首逡巡谦逊焉,而却止之曰:夫子之开发我者以至道也。斯道也,以目视之,而不能见其处以耳听之,而不能闻其数。然其处虽未见得夫子以觉之,而目可以明,虽其数未闻,得夫子以振之,而耳可以聪矣。岐伯曰:此道也,即古所谓神化之圣人,不烦词费,而语已尽知。然圣人之语,非常人所能语也,必圣人乃易语之。所谓有德之良马,不劳驾驭,而自合辙,然良马之驭,非常人所能驭也,必良马乃易驭也,微哉道乎,岂易言乎。
帝曰:余非圣人之易语也,世言真数开人意,今余所访问者真数,发蒙解惑,未足以论也。然余愿闻夫子溢志尽言其处,令解其意,请藏之金匮,不敢复出。藏,平声。[批]可见轻语高深者,皆未窥其涯际者也,况道不重则师不尊,又何以使天下后世,信任惟专哉。
注:真数者,即《灵枢·刺节》篇,取之有数之数字,必明其真数,始可刺也。发蒙,启发其蒙蔽。解惑,解释其疑惑也。
讲:黄帝曰:余非圣人之易以言语论也,愿夫子以世之常言,则理之真数,开人心意以教万世,使徒以今日之所访问者,就其问而举其数,为之发蒙解惑,犹未足为深论也。盖余之愿闻于夫子者,正夫子所谓溢其志意之所有,尽言其气穴之处,使吾得以解其意之所疑,而申明夫补泻阴阳之道也。今更请以其所论,藏之金匮,实而秘之,不敢复出而轻泄焉,愿夫子明以教我毋以余为不足语也。
岐伯再拜而起曰:臣请言之,背与心相控而痛,所治天突与十椎,以及上纪。上纪者,胃脘也,下纪者,关元也。背胸邪系阴阳左右如此,其病前后痛涩,胸胁痛而不得息,不得卧,上气短气偏痛,脉满起斜出尻,脉络胸胁支心贯膈,上肩加天突,斜下肩交十椎下。尻,考,平声。椎,音槌。[批]此举皆与胸相控之穴,以明气之有所在也。
注:在后为背,在前为胸,在背为阳,在胸为阴,正以前后胸背之邪,阴阳左右,无不相输应也。
讲:岐伯闻黄帝之言,乃再拜而起曰:帝既欲臣溢志尽言,令解其意,以藏之金匮,臣虽浅见,请尽其意之有者,与帝详言之。如背侠脊之脉也,所法在心,凡脏腑之经,皆入胸中,邪系阳明天突,即阳明经穴也,背与心相引而痛者,所治即在天突之穴,与侠脊自大椎以下,去脊三寸之十椎,即大椎各脏腑之俞,即在其处,兼至上纪穴。上纪者,胃脘是也,在乳下三寸。下椎者,关元是也,在脐下三寸。此皆与胸相控之穴,其有邪系胸背为阴为阳,在左在右,有如此也。故其为病也,前后之气,有不流行,或为痛,或为涩,或为腰胁隐痛而不得息,或为辗转难安而不得卧,或逆而上气,或少而短气,或偏于一隅而隐痛,或邪实于脉而满起。盖以督脉斜出尻骨,络于胸胁,其支者,循心贯膈上,至两肩,交会颈肩结喉三寸之天突穴,又复斜下于肩,交于背十椎之下也,故其为病如此,而治法亦如此。
藏俞五十穴。藏,去声。[批]此举五脏之俞以明气穴也。
注:肝之五穴,如大敦在足大指外侧,去爪甲韭叶三毛之中,行间在足大指动脉应手陷中,太冲在足大指本节后二寸陷中,中封在足内踝骨前一寸半,曲泉在足膝内辅骨下,大筋上,小筋下,屈膝可得其处。心之五穴,如少冲在手小指内廉端去爪甲如韭叶许,少府在小指本节后骨缝陷中,神门在掌后锐骨端,灵道在掌后一寸半,少海在肘内廉节后,大骨外去肘端五分。脾之五穴,如隐白在足大指内侧,去爪甲角如韭叶许,大都在大指本节后内侧陷中,太白在足内侧核骨下,商邱在足内踝下微前陷中,阴陵泉在膝下内侧转骨下,伸足能得其处。肺之五穴,如少商在手大指内侧,去爪甲韭叶许,鱼际在手大指本节后内侧,太渊在掌后陷中,经渠在寸口陷中,尺泽在肘中约纹动脉处。肾之五穴,如涌泉在足心,屈心捲指宛宛中,然谷在足内踝前起大骨下,太溪在足内踝后跟骨上动脉处,复溜在足内踝上三寸陷中,阴谷在膝下内跗骨后,大筋之下,小筋之上,按之应手,屈膝而得之。此五五二十五穴,以左右合之,共成五十穴,其手足所指之处,俱无不相符也。
讲:肝、心、脾、肺、肾之五脏莫不各有井、荥、俞、经、合之穴,今总其各脏诸穴之名,即左右而推广之,则略有五十穴焉。如肝之井曰大敦,肝之荥曰行间,肝之俞曰太冲,肝之经曰中封,肝之合曰曲泉,是为五穴。心之井曰少冲,心之荥曰少府,心之俞曰神门,心之经曰灵道,心之合曰少海,亦为五穴。脾之井曰隐白,脾之荥曰大都,脾之俞曰太白,脾之经曰商邱,脾之合曰阴陵泉,亦为五穴。肺之井曰少商,肺之荥曰鱼际,肺之俞曰太渊,肺之经曰经渠,肺之合曰尺泽,亦为五穴。肾之井曰涌泉,肾之荥曰然谷,肾之俞曰太溪,肾之经曰复溜,肾之合曰阴谷,亦为五穴。五五共二十五穴,取之左右,不诚五十穴乎?至若手心主之井曰中冲,荥曰劳宫,俞曰大陵,经曰间使,合曰曲泽,则又不在此五十穴之中,而不可同于此五十穴论也。盖心君不受邪,即受邪亦以心主代之刺心病,不刺心之穴,而刺心主之穴,故脏俞单言之也。
腑俞七十二穴。[批]此举六腑之俞,以明气穴也。
注:胆之六穴,如窍阴在足小指次指之端,去爪甲如韭叶;侠溪在足小指次指皮骨间,本节前陷中;临泣在足小指次指本节后间陷中,去侠溪一寸半;邱墟在足外踝,如前陷中去临泣三寸;阳府在足外踝上四寸,辅骨前绝骨之端去邱墟七寸;阳陵泉在膝下一寸,外廉陷中。胃之六穴,如厉兑在足大指次指之端,去爪甲如韭叶;内庭在足大指次指外间陷中;陷谷在足大指次指外间本节后陷中;冲阳在足跗上五寸骨间动脉,去陷谷三寸;解溪在冲阳后二寸半三里,在膝下三寸骨外廉两筋分肉间。大肠之六穴,如商阳在手次指内侧,去爪甲如韭叶;二间在手次指本节前内侧陷中;三间在手次指本节后内侧陷中;合谷在手大指次指岐骨之间;阳溪在腕中上侧两筋间陷中;曲池在肘外辅骨屈肘两骨间,以手拱胸取之。小肠之六穴,如少泽在手小指外端,去爪甲三分;前谷在手小指外侧,本节前陷中;后溪在手小指外侧,本节后陷中;腕骨在手外侧腕前起骨下陷中;阳谷在手外侧腕中锐骨之下;少海在肘内大骨外去肘端五分,屈肘乃得。三焦之六穴,如关冲在手四指之端,去爪甲角四韭叶;液门在手四指间陷中;中渚在手四指本节后陷中;阳池在手表腕上陷中;支沟在腕后三寸两骨间陷中;天井在肘外大骨后一寸,两筋间陷中,屈肘乃得。膀胱之六穴,如至阴在足小指外侧去爪甲如韭叶;通谷在足小指外侧,去本节前陷中;束骨在足小指外侧本节后,赤白肉际陷中;京骨在足外侧大骨下,赤白肉际陷中;昆仑在足外踝腿骨上陷中;委中在腘中央约纹中。此六六三十六穴,以左右合之,共成七十二穴,其手足所指之处,俱无不相符也。
讲:胆胃大小肠及膀胱等之六腑,其井荥俞原经合则有七十二穴焉。如胆之井曰窍阴,胆之荥曰侠溪,胆之俞曰临泣,胆之原曰邱墟,胆之经曰阳府,胆之合曰阳陵泉,是为六穴。胃之井曰厉兑,胃之荥曰内庭,胃之俞曰陷谷,胃之原曰冲阳,胃之经曰解溪,胃之合曰三里,亦为六穴。大肠之井曰商阳,大肠之荥曰二间,大肠之俞曰三间,大肠之原曰合谷,大肠之经曰阳溪,大肠之合曰曲池,亦为六穴。小肠之井曰少泽,小肠之荥曰前谷,小肠之俞曰后溪,小肠之原曰腕骨,小肠之经曰阳谷,小肠之合曰少海,亦为六穴。三焦之井曰关冲,三焦之荥曰液门,三焦之俞曰中渚,三焦之原曰阳池,三焦之经曰支沟,三焦之合曰天井,亦为六穴。膀胱之井曰至阴,膀胱之荥曰通谷,膀胱之俞曰束骨,膀胱之原曰京骨,膀胱之经曰昆仑,膀胱之合曰委中,亦为六穴。六六共三十六穴,以左右合之,则七十二穴焉。
热俞五十九穴。[批]此举刺热之俞以明气穴也。
注:热俞五十九穴,其分寸刺灸之数,俱见水热穴论中。
讲:刺热之俞总计之则有五十九穴焉,如头上中行,曰上星、囟会、前顶、百会、后顶,则有五穴焉,次两旁之穴曰五处、承光、通天、络却、玉枕,左右亦各五穴焉,又次两旁之穴曰临泣、目窗、正营、承灵、脑空,左右亦各五穴焉,五五则共有二十五穴矣。又如大抒、膺俞、缺盆、风门,左右各四穴,气冲、三里、上巨虚、下巨虚,左右各四穴,又云门、髃骨、委中、腰俞,左右各四穴,三八不共有二十四穴乎?若五俞之旁曰魄户、神堂、魂门、意舍、志室,则又左右共十穴焉。合前后而共计之,则有五十九穴焉。
水俞五十七穴。[批]此举刺水之俞以明气穴也。
注:水俞五十七穴,其分寸针灸之数,亦见水热穴论中。
讲:刺水之俞,统计之,则有五十七穴焉。如中行督脉所发者,有长强、腰俞、命门、悬枢、脊中五穴;次两旁有白环俞,中膂内俞、膀胱俞、小肠俞、大肠俞,左右共十穴;又次两旁有秩边、胞肓、志室、肓门、胃仓,左右共十穴;以及足少阴脉气所发之中注、四满、气穴、大赫、横骨,亦左右共十穴;次侠冲脉,足少阴两旁及足阳明脉气所发之外陵、大巨、水道、归来、气冲,左右亦共十穴;且足少阴阳跷脉气所发之太冲、复溜、阴谷、照海、交信、筑宾,亦左右共十二穴。总计之,不共有五十七穴乎?
头上五行行五,五五二十五穴。[批]此复以头之二十五穴发明气穴在顶者。行,音杭,下同。
注:按水热论此二十五穴,亦在热俞之内,特分晰言之,以明五行之见于头部者。
讲:即如刺热之俞,有在人头上者,凡人之头五行俱备五脏之部分,即于五行中见之,如金木水火土之见于头上者,每行各具五行,每行各有五穴,故五五则二十有五穴焉。按部刺之,自无或爽也。
中两旁各五,凡十穴。(),音贿。[批]此举中膂两旁之穴,以明气穴之在背俞者。
注:者,脊也,中穴,即中脊五脏之俞,左右两旁共成十穴也。
讲:中者,五脏之背俞也。其穴在脊间两旁,如第三椎下两旁,肺之俞也;第五椎下两旁,心之俞也;第七椎下两旁,肝之俞也;第十一椎下两旁,脾之俞也;第十四椎下两旁,肾之俞也,每俞左右各有一穴,故约计之,凡十穴焉。
大椎上两旁,各一凡二穴。[批]此举大椎上两旁之穴以明每穴之所在也。
注:按大椎,乃督脉经穴,至腰俞,共二十一椎,其曰二十四椎者,以项骨三椎不算也。今人灸大椎者,俱在顶骨高起之处,误矣。浮白二穴,俱属足少阳胆经脉气所发也。
讲:如人侠项后,毛际中大筋外廉陷中,乃大椎穴也,其上两旁,各有一穴,所谓天柱穴是也,其名虽一,而以两旁视之,则二穴也。
目瞳子浮白二穴。[批]此举目瞳子之浮白穴,以明气穴之所在也。
注:浮白二穴,俱属足少阳胆经脉气所发也。
讲:人耳后入发际一寸,与前瞳子相值之处,是为目瞳子之浮白穴也,其穴一名太阳一名前关,是为二穴合左右两目共论之,则四穴也。
两髀厌分中,二穴。[批]此举两髀厌分中之穴,以明气穴之所在也。
注:髀厌,髀之分也。分中穴,各属足少阳胆经也。
讲:髀骨之分,其分中一穴,名曰髀厌,即环跳穴也,此穴当人身之半,又名髀枢,左右各一,合论则二穴也。
犊鼻二穴。[批]此举犊鼻穴以明气穴之所在也。
注:犊鼻二穴,系足阳明胃经脉气所发也。
讲:人膝下胻上,侠解大筋中,内有一穴,形如牛鼻是为犊鼻穴,此穴屈而不伸左右各一,共计之,则二穴也。
耳中多所闻二穴。[批]此举多所闻穴以明气穴之所在也。
注:多所闻二穴,系手太阳小肠经脉气所发也。
讲:人耳中有一珠子,大如赤小豆者是名听宫穴,又名多所闻穴。凡人听闻皆此穴主之,其穴虽止一也,而以左右计之则有二焉。
眉本二穴。[批]此举眉本穴以明气穴之所在也。
注:眉本二穴,系足太阳膀胱经脉气所发也。
讲:人之眉头陷中,有所谓攒竹穴者,即人之眉本穴也,左右各一,合计之,则有二焉。
完骨二穴。[批]此举完骨穴以明气穴之所在也。
注:完骨二穴,系足少阳胆经脉气所发也。
讲:人之耳后入发际四分处乃完骨穴也,其穴左右各一,合计之则有二焉。
项中央一穴。[批]此举项中央穴以明气穴之所在也。
注:项中央穴,一名风府,一名舌本,系督脉经项后,故名项中央也。
讲:人项后,入发际一寸,大筋宛内所谓项之中央者,即项中央穴也,一名风府,此穴有一无二,刺无或误也。
枕骨二穴。[批]此举枕骨穴以明气穴之所在也。
注:枕骨二穴,乃足少阳胆经脉气所发也。
讲:人耳后发际完骨之上是为枕骨,其穴名曰窍阴,左右取之,则共有二穴焉。
上关二穴。[批]此举上关穴以明气穴之所在也。
注:上关二穴,在耳前起骨上廉开口有空,张口取之,乃得也。
讲:人身自枕骨而下,完骨之上摇动应手处,其中有一空穴,名曰上关,亦名客主人,左右诊之,共有二穴焉。
大迎二穴。[批]此举大迎穴以明气穴之所在也。
注:大迎二穴,乃足阳明胃经脉气所发也。
讲:人曲额前,一寸三分,骨陷脉动处是为大迎穴,左右各一,合而论之则有二焉。
下关二穴。[批]此举下关穴以明气穴之所在也。
注:下关二穴,乃足阳明胃经脉气所发也。
讲:人身上关而下耳前动脉下廉,合口有空,开口即闭处,是为下关穴也,左右各一,合之则有二焉。
天柱二穴。[批]此举天柱穴以明气穴之所在也。
注:天柱二穴,乃足太阳膀胱经脉气所发也。
讲:人侠项后,发际大筋外廉陷中,是名天柱穴也,其穴左右各一,合论之则有二焉。
巨虚上、下廉四穴。[批]此举巨虚上下廉穴,以明气穴之所在也。
注:巨虚上、下廉四穴,俱属阳明胃经脉气所发也。
讲:人身巨虚上廉之穴,在足三里下三寸,名曰上巨虚,巨虚下廉之穴在上廉下三寸,名曰下巨虚,其穴左右各一,合上下左右而统论之则共有四焉。
曲牙二穴。[批]此举曲牙穴以明气穴之所在也。
注:曲牙二穴,一名颊车穴,一名机关穴是也。
讲:人头面耳下,曲颊端垂前陷中,开口有孔处,名曲牙穴,及颊车穴是也。此穴左右各一,合之则有二焉。
天突一穴。[批]此举天突穴,以明气穴之所在也。
注:已前言天突穴者,则以背与心相控而痛,为治病者论之,此则以气穴另言也。
讲:人头分结喉下,同身寸之三寸中央宛中,名天突穴,此穴有一无二,故背与心相控而痛者,先治此穴也。
天府二穴。[批]此举天府穴以明气穴之所在也。
注:天府二穴属手太阴肺经脉气所发也。
讲:人身腋下三寸,臂臑内廉动脉陷中,名为天府穴,其穴左右各一,合之则有二焉。
天牖二穴。[批]此举天牖穴以明气穴之所在也。
注:天牖二穴属手少阳三焦脉气所发也。
讲:人身头中大筋外缺盆之上,天容以后,天柱以前,完骨以后,发际以上,其中名为天牖穴,其穴左右各一,合之则有二焉。
扶突二穴。[批]此举扶突穴,以明气穴之所在也。
注:扶突二穴属手阳明大肠经脉气所发也。
讲:人身颈中人迎穴后,一寸五分,仰而取之,即得其穴者,是为扶突,其穴一左一右,合之亦二也。
天窗二穴。[批]此举天窗穴,以明气穴之所在也。
注:天窗二穴属手太阳小肠经脉气所发也。
讲:人身颈中大筋间,曲颊之下,扶突之后,动脉应手处,微有陷中,是为天窗,天窗穴一左一右,合之亦二也。
肩解二穴。[批]此举肩解穴以明气穴之所在也。
注:肩解二穴,属足少阳胆经脉气所发也。
讲:人身肩上陷解之中,缺盆上大骨前一寸五分之处,是名肩解穴,其穴一左一右,又名肩井或曰膊井,即此穴也,合之亦二焉。
关元一穴。[批]此举关元穴,以明气穴之所在也。
注:关元一穴,系任脉经穴,但首为治病而言,此则补气穴之数耳。
讲:人身脐下,同身寸之三寸,微有痕处,是名关元,其穴居中,端应脐轮之下,别无左右上下之混,犹之天突亦止一穴,并无所谓二者焉。
委阳二穴。[批]此举委阳穴以明气穴之所在也。
注:委阳二穴属足太阳膀胱经脉气所发也。
讲:人身三焦下辅之俞,出于腘中外廉两筋中,扶承穴下一寸六分处,名委阳,其穴左右各一,合之则二也。
肩贞二穴。[批]此举肩贞穴以明气穴之所在也。
注:肩贞二穴属手太阳小肠经脉气所发也。
讲:人身两肩曲髀以下,两骨解间,肩顺后陷之中,是名肩贞穴,其穴左右各一,合之则二也。
瘖门一穴。瘖,音殷。[批]此举喑门穴以明气穴之所在也。
注:喑门一穴,一名亚门,又名舌厌,又名舌横,入与舌本相系者也。
讲:人身后发际宛中,所谓风府后一寸,入发际五分,在项之中央陷处者,名喑门,仅有一穴,并无所谓二也。
齐一穴。齐,脐同。[批]此举脐一穴以明气穴之所在也。
注:齐,脐中也,言脐中有神阙,刺家宜禁避之。
讲:人身脐中,是名气舍,亦仅一穴,而并无所谓二也。
胸俞十二穴。[批]此举胸俞穴,以明气穴之所在也。
注:按胸中六俞之穴,如俞府在巨骨下,璇玑旁二寸陷中,或中在俞府下一寸六分,神藏在彧中下一寸六分陷中,灵墟在神藏下一寸六分,神封在灵墟下一寸六分,步廊在神封下一寸六分陷中。左右共成十二,无不相符也。
讲:人胸前之俞,共有十二,如俞府,或中,神藏,灵墟,神封,步廊等穴,左右各六,合而论之,则十二也。
背俞二穴。[批]此举背俞穴,以明气穴之所在也。
注:背俞二穴,属足太阳膀胱经脉气所发也。
讲:人身背后之俞,如大椎旁一寸,是名大杼穴,在脊第一椎下,两旁相去各同身寸之一寸五分,其中微有陷处,即背之俞也,左右各有一穴,合之则二焉。
膺俞十二穴。[批]此举膺俞穴以明气穴之所在也。
注:按云门、中府属手太阳肺经穴,胸乡、周荣、天溪、食窦属足太阴脾经穴。如云门在巨骨下,侠气户旁,二寸陷中,去胸中任脉两旁,相去各六寸;中府在云门下一寸;周荣在中府下一寸六分,仰而取之;胸乡在周荣下一寸六分陷中,仰而取之;天溪在胸乡下一寸六分陷中,仰而取之;食窦在天溪下一寸六分陷中,举臂取之。左右共成十二穴,无不相符也。
讲:人身胸之两旁名之为膺俞之穴有十二焉,如云门、中府、周荣、胸乡、天溪、食窦等,左右六穴,合论之则有十二也。
分肉二穴。[批]此举分肉穴以明气穴之所在也。
注:分肉两穴属足少阳胆经脉气所发也。
讲:人身足外廉踝上四寸,辅骨之前,绝骨之端,其中三分度之,去邱墟七分处,是为分肉穴,亦名阳辅穴,其穴左右各一,合之则有二焉。
踝上横二穴。[批]此举踝上横穴以明气穴之所在也。
注:按踝上专主内踝,左右共二穴言,非言内外踝骨,左右共四穴也。
讲:人身足内踝上二寸之前太阴之后,筋骨之间,阴跷之郄,即交信穴也,其穴横于踝上,左右各一,合之亦二穴也。
阴阳四穴。[批]此举阴阳穴以明气穴之所在也。
注:阴跷脉所生者属足少阴肾经穴,阳脉所生者,属足太阳膀胱经穴也。
讲:人身足内跷下一寸,名曰照海,照海穴者阴脉之所生也。足外踝下五分,是谓申脉,申脉穴即阳脉之所生也。阴阳二,穴各有二,合之则共有四穴焉。
水俞在诸分,热俞在气穴,寒热俞在两骸厌中二穴,大禁二十五,在天府下五寸,凡三百六十五穴,针之所由行也。[批]此明水热二俞之义,而并指其寒热之俞以明其气穴之所在也,且示之以禁欲人不妄刺也。
注:按周天三百六十五度宜穴道亦三百六十五穴,乃脏俞至此,并重复共得四百零七穴,除重复约得三百五十八穴,皆不与周天之度数相合者,非世远残缺。以刺法随气穴所有而针之,即不拘重复,亦不必定合周天也。
讲:所谓水俞五十七穴,皆在诸经分肉之间,藏之阴络水之所容也,所谓热俞五十九穴,皆诸经气会之所,属阳分之穴,诸气之所会也。所谓寒热之俞,其穴则在膝外厌中,阳关之穴,谓两骸之中是也。其中止有一穴,名曰环跳,合之左右,则二穴也。至刺法之所当大禁者,则有二十一五条,尤当参观不可有误,故人之一身其余一岁相应者。统观之,凡有三百六十五穴,重复者,不载其数,皆针刺之所由行也,治病者其知之。
帝曰:余已知气穴之处,游针之居,愿闻孙络溪谷,亦有所应乎?岐伯曰:孙络三百六十五穴会,亦以应一岁,以溢奇邪,以通荣卫,荣卫稽留,卫散荣溢,气竭血著,外为发热,内为少气,疾泻无怠,以通荣卫,见而泻之,无问所会。著,着同,后仿此。[批]此言邪在孙络为患最盛,急宜刺之,以泻其实焉。
注:言孙络亦会于三百六十五穴以应一岁也。奇邪者,不正之邪也,一值此邪,则渐至外发热。内为少气,须当急泻无怠,以通营卫,不必问其所会而始治之也。
讲:黄帝曰:余闻夫子之论,固已知气穴之有定处,行针之有定所矣,不知孙络溪谷,与岁亦有所应否乎?愿窃闻之。岐伯对曰:人之一身,与天地同,不独三百六十五气穴,与一岁相应,即此三百六十五穴会,亦与一岁相应也。何谓穴会?凡孙络之与气穴相会处是也。夫惟孙络与经气同会于穴,故未归经之奇邪逢之,则洋溢于外,亦惟其孙络与正气同会于穴,故统气血之营卫亦得以通。苟邪在孙络,稽留于营卫之间而不行,久之营卫之气散溢失常,不归经气则气必竭而衰,血必凝而著。邪在外者,则为之发热,虚在内者,则为之少气,当此急宜泻实,不可怠慢,以通营卫之气,使经气得以归经可也。凡治孙络者,但见其邪之所在,即从而泻之,无问其所会在何穴也。此治之大法也,帝其详之。
帝曰:善。愿闻溪谷之会也。岐伯曰:肉之大会为谷,肉之小会为溪,肉分之间,溪谷之会,以行荣卫,以会大气。邪溢气壅,脉热肉败,荣卫不行,必将为脓,内销骨髓,外破大,留于节凑,必将为败。积寒留舍,荣卫不居,卷肉缩筋,肋肘不得伸,内为骨痹,外为不仁,命曰不足,大寒留于溪谷也。溪谷三百六十五穴会,亦应一岁。其小痹淫溢,循脉往来,微针所及,与法相同。音阃。卷,音捲。[批]此言邪之在溪谷肉分间者,为患虽甚,不通寒气洋溢,横而为痹,刺以微针通以常法,亦易收功。
注:溪谷之会,行营卫者也,若邪气溢之则营卫不行久凝必为痈而成脓矣,痈毒既成,内而髓消,外而肉破,凡骨节精液所凑之处,必将败烂也。夫寒积舍于溪谷,气血不行,营卫不通,遂至筋挛不伸,肉著为痹,外为不仁,皆寒凝气血也。溪谷之血亦应天度,小痹寒不在溪谷而微浅者,针亦能泻之,与刺法同也。
讲:黄帝曰:善哉,夫子之言也但溪谷亦与一岁之气相应,其经络之会,不无正邪之辨,窃愿闻之。岐伯对曰:肉之大会为谷,即古所谓合谷、阳谷、阴谷、通谷之类是也。肉之小会为溪,即古所谓解溪后溪、天溪、侠溪之类是也。不可见溪谷,即在分肉之间乎?然分肉之间,溪谷之会,所以行营卫而会大气者,若邪气溢之营卫不行则大气必壅,气壅者,脉必热,热则溃烂而肉败矣。兼之营卫不行,阴阳气聚,气血滞凝,久之必因肉败而为脓,甚或内消其骨髓,外破夫大,不又见邪之留于节臻间者,久之必将糜烂而为败乎?兼积寒留舍于溪谷之会,血气不行,营卫为之不守矣。其病必至肉卷筋缩,肋肘拘挛,不得伸,以至在内则为骨痹,在外则为不仁。夫病至骨痹不仁,内外皆亏矣。其病则谓之为不足,皆阴凝气血,大寒留于溪谷之过也。溪谷凡三百六十五穴会,以应一岁之三百六十五度,彼小痹寒不在溪谷而微浅者,不过寒气淫溢,循其脉之所见而往来之。虽微针刺之,运以常法,亦足以达其病而愈其苦,此固人所易及,然究其精微却与至真之要法相同。
帝乃辟左右而起,再拜曰:今日发蒙解惑,藏之金匮,不敢复出。乃藏之金兰之室,署曰气穴所在。岐伯曰:孙络之脉别经者,其血盛而当泻者,亦三百六十五脉,并注于络,传注十二络脉,非独十四络脉也,内解泻于中者十脉。[批]约而言之,以见此道推之弥广,敛之惟十,得此十脉,诸穴在手矣。
注:十二经,止有十二络,此云十四络者,兼督任二络而言之也。
讲:黄帝问之,于是乃辟去左右之臣,复起而再拜曰:夫子今日,开发我之蒙昧,解释我之疑惑。斯论也,诚宜藏之金匮,不敢轻易复出者也。于是乃藏之金兰之室,封其室而署曰气穴所在。岐伯见其精诚郑重如此,复举其气穴而约之曰:孙络之脉,别其正经而言之也,无论常络,其凡血盛而当泻者,亦有三百六十五脉以应天度,然究其始,邪不过注于一经之络,而传注于手足十二经之络。故总孙络者,其脉不独十四络脉也,然三百六十五脉之内,得解泻脏腑中之病者,传十脉耳。慎毋谓气穴之多,为难精悉而能挥其要,推行亦自不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