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火含受章第十七

金入于猛火,色不夺精光。自开辟以来,日月不亏明。金不失其重,日月形如常。金本从日生,朔旦受日符。金返归其母,月晦日相包。隐藏其匡廓,沉沦于洞虚。金复其故性,威光鼎乃熹。

朔旦,即初一也;日符,即太阳光;金返归其母,金即月魂月光,母即母家,指月体当晦之时,好象月中的金性已离月他往,所以光重现说返归其母;鼎,指坤鼎;熹,谓光明貌。

金放在猛火中锻炼,其精光之色,不为火所夺去,只有愈炼而愈精光。自从开辟到今,太阳太阴,仍是如此,不亏其本体之光明。所以金则不失其重量。日月之形,依旧如常。

夫月体为水,就是月魄;月光为金,就是月魂。然而月光月魂,却是得到太阳光的反射而生出,所以说金本从日生。朔旦受到日符,月中的金性,正如重返归到母家来了。当月晦之日,月中的光明被日体相包,隐藏在太阳的匡廓之中,沉沦于洞然虚空之际,日月合璧,所以一点也看不出来,然而并不是没有,乃是隐藏在里边而不现。若等到朔旦为复、三日生明之后,则月中之金光又复其故性矣。而于是威光之鼎,乃熹然而炽盛,可以供离家之采取矣。

或又云:“金复其故性者,乃金来归性初,是取坎填离之意。威光鼎,指离非指坎也。”但与《参同契》本文似不甚相合,至道理亦可相通。

二土全功章第十八

子午数合三,戊己数居五。三五既和谐,八石正纲纪。土游于四季,守界定规矩。呼吸相含育,伫息为夫妇。黄土金之父,流珠水之子。水以土为鬼,土填水不起。朱雀为火精,执平调胜负。水盛火消灭,俱死归厚土。三性既会合。本性共宗祖。

子为坎水,其数一,即天一生水;午为离火,其数二,即地二生火。一加二合为三。戊为坎土,己为离土,数居五,即天五生土。合子午之三,与戊己之五,三五既得和谐,即水火土三者调和之意也。而三与五为八,正如外丹中八石之得正纲纪也。

八石,乃外丹炉火中所用者。有二说:即朱砂、雄黄、雌黄、硫黄、空青、云母、硝石、戎盐(即青盐)为八石;另一说则将云母、硝石、戎盐改硼石、胆矾、信石,其余五种不变。

八石正纲纪者。等于下文“土游于四季,守界定规矩”之意。土既是喻言,则八石亦未尝不是喻言。盖中央之气,既已和谐,因此八方之气,亦各正其位矣。

夫土为人身之真意,故在彼为戊,在我为己。四季在一年为春、夏、秋、冬。在五行为水、火、木、金,在人身为精、神、魂、魄也。

游于四季者,犹真意周流乎一身精神魂魄(水、火、木、金;冬、夏、春、秋)之中,倘将真意收在戊己之中宫,守其界限,定其规矩。

守界定规矩,上阳子谓:东有氐土,能守青龙之界;西有冑土,能规白虎之威;南有柳土,能矩离火之户;北有女土,能定坎水之门。

呼吸顺自然之真息,绵绵若存,由粗入细,驯至神依息而凝,息恋神而住。一收一放,呼吸调和,摄取外来真一之炁,入吾戊己之宫,与我久积阴精,两相含育,而精神魂魄,亦归于中。呼吸渐次伫定,阴阳结合,成为夫妇矣。

然何以能如此哉?盖黄土为坎中之戊,戊土为先天乾金。先天乾金生于戊之中,故黄土为土之父(土生金也)。流珠为离家木汞,木汞生于水,故为水之子;而土能克水,故水则以土为鬼。

克我者为鬼,《悟真》云:“真土擒真铅,真铅制真汞;铅汞归真土,身心寂不动”。鬼,即归之意。木为水子,自亦从母而归土矣。水木俱于土,则土势太盛矣。土势太盛则水无所用,故土填水不能起。然五行阴阳,当以调和为贵,不可有太过不及。今土势太过矣,故须以朱雀之火精,执其平衡,以调其胜负。

(按:调和铅汞要成丹,大小无伤两国全。大国指坎,小国指离)

夫朱雀火精,在人为心神,即以心君之神火,下照于水土泛滥之处(水土泛溢,即喻一身之浊阴太盛,而致气机不运,或生痞胀等症)。于是乎火为水灭,水不泛滥,水火调和,阴阳既济,而俱归于中宫之厚土(此节当参看外丹书),则水、火、土之三性,俱归而合一。于是乎知本来之原性,实共一宗祖也。

金丹妙用章第十九

巨胜尚延年,还丹可入口。金性不败朽,故为万物宝.术士服食之,寿命得长久。金砂入五内,雾散若风雨。熏蒸达四肢,颜色悦泽好。发白皆变黑,齿落生旧所。老翁复丁壮,耆妪成姹女。改形免世厄,号之曰真人。

此节言效验,本文已显,不必再解。惟“老翁复丁壮,耆妪成姹女”一节颇堪研究。今遂略作探讨。

老翁、耆妪者,古人七十岁曰老,六十岁曰耆;丁壮者,汉朝法制,男子满二十岁为丁;姹女即少女之意。

耆妪用何种方法可以变为少女,所有数十家《参同契》注解皆不言及于此。或谓是服食外丹所致,然《参同契》第二十章有云:欲作服食仙,宜以同类者。炉火烧炼之外丹,非人之同类,窃恐不合《参同契》本意。

除去炉火烧炼之外丹,则本章所谓“金砂入五内,熏蒸达四肢”者。金砂果为何物乎?据陆先生《测疏本*内以养己第十三章》注解中有云:“果能收视返听,闭口勿谈,则心息相依,神炁相守,自然打成一片。而和顺积中,英华外鬯矣。故曰黄中渐通理,润泽达肌肤。不言老翁丁壮,耆妪成姹者何?非阳丹故也。”可知陆先生之意,认金砂为阳丹。

然则阳丹又是何物?陆先生又引上阳子之言曰:“一者坎之中爻也。一之为妙,非师莫传。世人不知一者掩蔽之妙,执言内炼可以成道,而独修孤阴一物。至论药自外来,又认为房中采战之术,岂不误哉?”据此。可知陆先生所谓阳丹者,即坎卦之中爻。

夫坎卦之阳丹既已具足,果能保守此中爻之一而炼养之,留为自用,则可以成己。若以其有余者,转而布施与人,又可以利人,岂不两全其美乎?

若问坎卦中爻之一从何而来,则仍从乾卦而来,盖乾坤二卦,彼此以中爻互换之后,乾方变而为离,坤方变而为坎。乾不与坤交,虽破体之后,不能算是离卦,纵到衰老,只可算是残缺不完之乾卦而已。坤不与乾交,虽二七之期已过,不能算是坎卦,至老仍是坤卦。

同类相从章第二十

胡粉投火中,色坏还为铅。冰雪得温汤,解释成太玄。丹以砂为主,禀和于水银。变化由其真,终始自相因。欲作服食仙,宜以同类者。

胡粉,铅所造之粉也。若投入火中熔化,色虽变坏,还复凝结为铅。冰雪已成为质,若得温汤解释,仍然化为太玄。太玄者,水也。盖谓理有其本性,总可还元。

丹,或作金。夫金者,铅也,炁也,坎中之戊,阴中阳也;砂者,汞也,神也,离中之己,阳中阴也。铅之所以能来者,必须以汞迎之。铅外来是为客,汞在内是为主。铅以汞为主,即金以砂为主也。

禀,或作面。水银,则玉池金鼎也,彼此两家均有之,在彼家或称神水,有时则直称之为水银,如《悟真篇》谓:“玉池先下水中银”;在我家有时亦或以汞名之,惟有真汞假汞之分。此所谓禀和于水银者,当是真汞。真汞神水,盖能调和阴阳者。故云:禀和于水银。

金砂之所以能变化者,由其有神水与真汞也。然此神水、真汞究是何物?则只能意会,难以言宣。盖称神称真,均是微妙而不可测者。是在学者于恍惚杳冥中去领悟之耳。若能悟得此真,则知始终,终始皆须相因此真而成变化,故知欲作服食之仙,宜以阴阳之同类为之。

植禾当以黍,覆鸡用其卵。以类辅自然,物成易陶冶。鱼目岂为珠,蓬蒿不成杠。类同者相从,事乖不成宝。是以燕雀不生凤,狐兔不乳马,水流不炎上,火动不润下。

此篇无甚深意,不必细解。

背道迷真章第二十一

世间多学士,高妙负良才。邂逅不遭遇,耗火亡资财。据按依文说,妄以意为之。端绪无因缘,度量失操持。捣治羌石胆,云母及礜磁。硫黄烧豫章,泥汞相炼飞。鼓铸五石铜,以之为辅枢。杂性不同类,安肯合体居。千举必万败,欲黠反成痴。侥幸讫不遇,圣人独知之。稚年至白首,中道生狐疑。背道守迷路,出正入邪蹊。管窥不广见,难以揆方来。

邂逅,即不期而遇,邂逅不遭遇者,即言未能不期而遇真师传授炼丹正法;耗火亡资财者,言白费炉火烧炼之资,而无所得;端绪无因缘者,言对于丹法之首尾始末,无因缘而知;度量失操持者,言度数之长短,剂量之轻重,亦没有把握。  

羌石胆,即胆矾,此物产于西羌。礜磁者,礜,音遇,即砒石之类;磁,即磁石。豫章者,木名,用以烧火炼药,如用桑柴火之意。泥汞者,泥如六一泥之类,汞即朱砂中炼出之水银,泥汞即泥包水银也。五石铜,即以五色石和入铜内,铸各种器具,取其美观,汉时颇为风行。

欲黠反成痴,即弄巧反成拙之意;侥幸讫不遇,即妄想非分,终无所遇。

三圣前识章第二十二

若夫至圣。不过伏羲,始画八卦,效法天地。文王帝之宗,循而演爻辞。夫子庶圣雄,十翼以辅之。三君天所挺,迭兴更遇时。优劣有步骤,功德不相殊。制作有所踵,推度审分铢。有形易忖量,无兆难虑谋。作事令可法,为世定此书。素无前识资,因师觉悟之。皓若褰帷帐,瞋目登高台。《火记》不虚作,演易以明之。《火记》六百篇,所趣等不殊。文字郑重说,世人不熟思。寻度其源流,幽明本共居。窃为贤者谈,曷敢轻为书。若遂结舌喑,绝道获罪诛。写情着竹帛,又恐泄天符。犹豫增叹息,俯仰辄思虑。陶冶有法度,未忍悉陈敷。略述其纲纪,枝叶见扶疏。

庶圣雄者,在众圣中为最杰出者;天所挺者,即天之所特产也。

优劣有步骤,制作有所踵等六句,言作《参同契》之由来。

皓若褰帷帐者,皓然若褰开帷帐,忽觉一室生明。言因遇师觉悟之后,彻底明白矣。

瞋目登高台者,张开两目,登在高台上,则一览无余,远近皆见矣。

《火记》者,丹经也。六百篇者,谓古有《火记》六百篇。此喻言也,非实有此数。存存子说:《火记》演于易卦,六百篇,十个月之候,朝屯暮蒙,一月六十卦,十月六百卦,卦相同,较以六百,篇篇相似。

幽明本共居者,言显明之法,即有隐秘之玄机。

金火铢两章第二十三

以金为堤防,水入乃优游。金计有十五,水数亦如之。临炉定铢两,五分水有余。二者以为真,金重如本初。其三遂不入,火二与之俱。三物相含受,变化状若神。

以金为堤防者,金,即铅也;堤防,即筑土以制水也。铅能防汞,使汞不飞也。

水入乃优游者,谓庚金所生之壬水也。此皆指彼鼎中之物。盖金者刚气,太刚必折,故须得柔和之水气相并入内,乃得优游而闲暇,从容而不迫。

金计十五者,悟元子谓:“先天真金自一阳复,而渐至于纯全,圆陀陀。光灼灼,通幽达明,如十五之月,光辉盈轮,无处不照。”取数为十五,此金之本数也。有一分金,即生一分水;有十分金,即生十分水。如月十六。一阴潜生,至三十日,光辉尽消,复为黑体,取数亦为十五。故曰:水数亦如之。此言人身之中,阴阳必须平均也。

然临炉以定铢两,则金数虽是十五,水数则不得用十五,非但不得用十五,即五分之水,已为有余。何以故?盖金为先天之金,其初生一二分之水,有水之气而无水之形,谓之先天真一之壬水。因其接近乎先天之金,故此水至真。是曰:二者亦为真。惟真金能生真水,亦惟真水能生真金。真者不增不减,不败不坏,故金之重如本初。

虽然假者亦真之所化,真者即假之还元。真金生水,在一二分之际,则有气无形,恍惚杳冥,此为壬水。若渐到三分,则气已化液,落于后天.即为癸水矣。癸水气浊,不可人也。故云:其三遂不入。

夫当壬水生到二分之际,既知其为真,则亟须以丙火二分与气相俱。然后金水与火,三物在鼎炉之间,互相含受,其变化之状自尔若神矣。丙火,即真汞也。与之俱者,即运汞迎铅,凝神入气穴之法也。  

下有太阳气,伏蒸须臾间。先液而后凝,号曰黄舆焉。岁月将欲讫,毁性伤寿年。 

上文三物既相含受,变化状已如神,然终须赖有太阳之气,伏蒸于下,方能须臾之间熏腾,由河车载而逼之上升。当其升之时也,先是液体,及其继也,降下而至丹田,乃凝而为丹,号之曰黄舆。所以名黄舆者,因其上升之时,兀兀腾腾,如车舆行于黄道之上也。陆云:“此明以汞求铅之义。” 

太阳气,离宫火也。须臾间,一时半刻也。作丹之法,乘其爻动之期,运一点真汞以迎之(按:运汞迎铅,须先将汞炼好、炼汞即炼已之神也),则火蒸水沸,其金丹随水而上矣。尔其贯尾闾,上泥丸,下重楼,入紫庭。先则气化为液,而有醍醐甘露之名;后则液凝为丹,乃有黄舆之号。黄舆者,以其循河车而逆上,行于黄道之中,如车舆然,故以名之。到此则金公归舍,还丹始成。

岁月者。攒年成月,攒月成日,攒日成时。而一时之中,分为三符,求铅之候只用一符。所以如此之速者,知止足也。故攒簇之岁月欲讫之时,不能持盈守满。忽尔姹女逃亡,是谓毁性。金汞归性,性即毁矣。

金液何附?所谓藏锋之火,祸发必克,年寿之伤,无足异者。

形体为灰土,状若明窗尘。捣合并治之,驰入赤色门。固塞其际会。务令致完坚。炎火张于下,昼夜声正勤。始文使可修,终竟武乃陈。候视加谨慎,审察调寒温。周旋十二节,节尽更须亲。气索命将绝,休死亡魂魄。色转更为紫,赫然成还丹。粉提以一丸,刀圭最为神。

灰土,外丹中名目;尘,因日光而显。

形体乃渣浊的东西,是后天,终须为灰,为土。惟其状若明窗之尘,光明而有耀,为先天之炁也。此炁能生金生水,伏铅伏汞。若捣合而并治之,即驰入赤色之门。

捣合,即阴阳交合也;赤色门,即种入乾家交感宫之意,因乾为火赤故也。又曰赤色门,离宫也,亦通。

驰入之后,即当固塞其交际会合之窍,务令它完固坚凝。然欲如此,必须使炎火伏蒸于下,亦即神光下照之意。

炎火者,或云离宫火,即太阳气伏蒸之意。如此,方能使气水上腾。朝暮如此,则昼夜有河车转运之声,似极辛勤。盖始则用文以修之,恍惚杳冥,混混沌沌也;终则以武而锻炼,载金上升,驱逐阴邪也。

文武者,文武火也。陆云:“文火为先天,武火即固际、守御等火”。如此一文一武,即所谓一爻刚兮一爻柔也。

候视加谨慎者,防临炉时走丹也。即依时加减定浮沉,进火须防危甚之意。审察调寒温者,即审察自己之精神气血,有否太过不及之处。若觉其人体肥多湿,阴盛阳衰者,当以武火锻炼,即专气存神,使浊阴气化为清阳也;若或体瘦多火,阳亢阴虚者,当以文火温养为重。如何温养?即致柔守静,使亢阳化为和阴也。

阴化为阳,为调其寒;阳化为阴,为调其温。此之谓调寒温。又养丹之时,须要念不可起,念起则火燥;意不可散,意散则火寒。此亦是调寒温。又性功主养,属阴,而阴性寒;命功主炼,属阳,而阳性温。性命双修,阴阳互济,是亦是调寒温之例。

十二节者,即卦节也。由复而剥,由剥而复,阴极则阳,阳极则阴,六阴六阳,循环周流,终而复始,故曰节尽更须亲。

此循环之道无端,丹道、人道、天道、地道、一年、一月、一日、一时均不能外,此卦节之周旋也。是以神气索然,命似将绝,休息而死,亡其魂魄矣。

索,尽也;休死,当作体死。

不料绝后重苏,大死再活。且道貌盎然,色更转而为紫,赫然成为还丹矣。

紫者,戊土为灰色,己土为紫色。紫为木火,合色青与赤也。有道之人必有紫色,故道祖过函谷,文始真人望见有紫气东来矣。

提者,以甲撮物曰提也;刀圭者,十分之一方寸匕也。粉提刀圭者,小而少也。言还丹虽是至微至小,而其用至神,故曰最为神。

水火情性章第二十四

推演五行数,较约而不繁。举水以激火,奄然灭光明。日月相薄蚀,常在晦朔间。水盛坎侵阳。火衰离尽昏,阴阳相饮食,交感道自然。名者以定情。字者缘性言。金来归性初,乃得称还丹。

因炼丹与五行甚有关系,故须推演五行之数理,即推演五行生成之数。然其数理亦极较约而并不繁,不过举彼铅水,以激我汞火,则能奄然消灭我汞火妄动之光明。

水者,铅水也,即彼之真水,当于杳冥中求之。火者,汞火也,即我之欲火。然光明的本性,并非永灭也,亦不过如日月之互相薄蚀,常在晦朔间合符之时,暂时淹灭耳。若到初三之后,则重复光明,金复其故性矣。

薄,迫近之义;蚀者,日蚀月蚀也(日蚀大抵总在初一日,因日月立在同一条在线;月蚀总在望日,因日、月、地球三者同立在一条在线)。是以水盛者,则坎宫之水必来侵阳;火衰,则离日之光必致昼昏。盖阴阳相射之道,如彼此互相饮食,其交感之道实自然而然也。

名字者,本为一人有名有字,名属于情,字属于性。寂然不动,曰性;感而遂通,曰情。名者定情,离欲求坎;字者缘性,坎愿嫁离。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名者,以定彼情之动。字者,则缘我性而言。仇注:一说古人缔婚有纳彩问名,女子许嫁,则笄而加字。名者,以定情,男求婚于女也,此喻以性摄情;字者以性言,女作配于男也,此喻情来合性。借婚姻之事,以喻阴阳交感之道,名字皆就女家言。以相对而论到,彼为金情,我为木性,彼之金情,来归我之木性。《西游演义》谓:“金来归性还同类,木去求情亦等伦。”

性初者,谓我原初之木性,本与金合,及情窦既开之后,乾金方破而为离。今仍得彼之金情,来还我原初之木性,故为归性初。金木既合,返本还原,故称还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