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沫若同志书——论周易的著作年代[1]

郭沫若同志:

拙作《周易类释》稿蒙于百忙中审阅指正,谨申谢意。指出“箕子之明夷”解明夷为朝鲜“与当前的政策抵触”,兹已改正,只说明夷是东夷之一,或即《后汉书》所谓阳夷。阳、明义近。又指出:“说‘编者是一个和平主义者’就够了,不能说它是‘进步’。”我原意是按他当时的情况说的。试看一入春秋,列国纷争迭起,目无周王。作者预见到这种趋势,故说“观国之光,利用宾于王”,意思是要开明政治的国家彼此联结,尊奉宗主国,不要纷争,就可以解决国际问题。兑卦是专谈邦交问题的。兑应训悦,首先揭出“和兑”为宗旨,和兑应解为和平共悦。跟着分析国际纠纷是由于有“孚兑”和“来兑”的野心家破坏国际的“商兑”(和谈)以致发生战争。“孚兑”是以俘人为悦者,近于现在说战争主义。“来兑”是强迫人来悦己者,近于现在说威慑主义。作者用贞兆词作批判,“孚兑。吉,悔亡”,意为“孚兑”者虽或一时得意,终归失败。“来兑。凶”就是一定没有好下场。作者提出“和兑”为宗旨,是有和平主义思想,而企图用这种思想解决国际问题,在当时是有一定进步意义的。不说他“进步”也成,问题在于作者是否有这种思想,并把它摆在当时的历史社会来看。值得注意的,“不利为寇,利御寇”,反对侵略,主张防御战,是作者对于国际问题的一贯思想,是周人从农业生产经验总结出来的正确思想。根据这一点,我们应该说,他的思想是进步的。

拙作谬蒙您的奖饰说:“‘科学思维·科学知识’一节,写得好。你在《易经》范围内,可以说把辩证法的萌芽写活了。”我对《周易》所反映的“生产斗争”和“社会斗争”两方面的分析,还差不多,但是关于“科学思维”,不敢自信。因为时人有的不大相信《周易》有科学思维,有的胡乱推测。讲中国哲学史的,有的胆怯地不敢谈,如冯友兰是。有的暗袭《易传》之说而加以粉饰,如任继愈是。有的大胆地谈了,却又穿凿附会,无中生有,如关锋、林聿时是。我的说法,与时人大异。得您的奖赞,给我鼓舞,增加了我的信心。

前读大作《中国古代社会研究》关于《周易》一篇,用新的观点方法进行分析,开辟了研究的新途径,颇著成绩,非常钦佩。我的研究《周易》,就是得您的启发而进行的。

来函提出关于《周易》的著作年代问题,并惠赠大著《青铜时代》。您主张《周易》编著于战国或春秋战国之间,对我的编著于西周末年的说法提出怀疑。这是值得研究的问题。因为著作年代不明,则据以研究古代社会便不明确。前此您根据《周易》分析古代社会,认为那时还是以牧畜为生产基调。如果著于战国或春秋战国之间,那不跟牧畜时代相差太远了吗?从周初的农业丰收到春秋的“初税亩”,农业生产已经变化,战国时的书,不可能不反映。那末,著于战国之说,不啻把前一说否定了。这是不合社会发展规律的。

我的编著于西周末年说,有不少论证,姑且不谈,光谈您所怀疑的和您用来作为著于战国的论证。

一、释疑

您对于我推定《周易》著于春秋之前、西周末年,提出几种疑问。兹略为解答如下:

第一,您说:“天地对立的观念,在我国发生得很迟。殷周时代的天是上帝的别名,是至高无上的,并不与地为对。周金文中无八卦痕迹,甚至没有地字。至于乾坤等字样,在比较可信的古书中也出现得很晚。”

我以为周金无八卦痕迹,并不足怪。不同范围,不必说到。坤字晚出,不排除有地的观念。汉《易》、汉碑“坤”作 ,一定是《易》的本字。古鉥的 ,从 即人立地上,坤的异体。天地对立的观念,并不很晚。卜辞的上下帝,上下合文,即天地。《诗》的“上下神祇”,也即天地对立观念。卜辞的土,一训社,是地神,一训土地。上天下地,对立观念很显然,不必怀疑。《易》的乾坤,虽然对立,而性质却不同。乾说星占。乾借为斡,北斗星,以北斗代表天。《天问》“斡维焉系”,《淮南子·天文训》“天维绝”,斡维即天维。《说文》“乾”的籀文,日作晶。晶,古星字。《书·尧典》之琁玑(机),《史记·天官书》作旋玑,《书大传》作旋。《易纬·逸象》乾为旋。乾、斡即旋机。天随斗转,故以斡为天。乾的龙是龙星,表现天人感应思想,也即至高无上的天帝思想。而坤写的主要是大地这个实体的生产、人事和人对于大地的认识。“乾”、“坤”一虚一实,概念不同。

第二,您以为《易》说的夫妇关系有妇人从一而终之义,引恒六五:“恒其德贞,妇人吉,夫子凶。”《象传》:“妇人贞吉,从一而终也。”但春秋的贵族妇人犹然以“人尽夫也”教训其女。这里您上了《象传》的当了。《象传》是秦汉思想,对这条爻辞也误读。原文应读“恒其德”句。“德”通得,说的是狩猎。上文“不恒其德(得)”、“田无禽”,即恩格斯所谓“靠打猎所得的东西以维持生活,是极其靠不住的”。德不是道德之德。“贞妇人吉,夫子凶”,“贞”连下文,贞是卜问,卜辞、《周易》的贞,都应依《说文》训卜问。这是另两句占筮,不连上读。《易》有一辞数占之例,如屯六二,婚媾、妊娠(“字”),两占。坤卦辞,占四事。复卦辞、大畜九三,均占四事。说者不明,牵连强解,是不对的。拙作《周易释例》有“一辞数占举例”。恒六五分两占,《象传》误连为一,又不明“德”、“贞”之义,以封建伦理作解,说“妇人从一而终”,不可信。《易》并无从一而终的思想。困说刑狱,六三:“困于石,据于蒺藜。入于其宫,不见其妻。”是坐牢狱者回家而妻子逃亡了。这里作者很巧妙地说了两种囚犯:“据于蒺藜”的,是一种囚犯;其妻又是一种囚犯。奴隶社会,妇女被幽闭在家里,家便是她的监狱。囚犯会越狱的,这个人入狱,他的妻子便乘机跑掉。丰是商旅之卦,初九:“遇其配主,虽旬无咎。”“虽旬”借为唯姰。姰,《说文》:“男女并也。”商人借住在一个女主人的家,他跟女主人姘居了。这个女主人一定是个寡妇。寡妇在原始社会是可以自由改嫁的,奴隶社会还是一样,到封建社会才有从一而终的伦理。春秋时的“人尽夫也”就是这种风俗。丰上六:“窥其户,阒其无人,三岁不觌。”当是商人久客不归,他的妻子也跑了。从这些例子看,可见当时还没有妇人从一而终的家庭伦理。

第三,您说:“商贾,在古代是由奴隶兼管的。成为唯利是图的真正的商人集团是在春秋年间。《周易》中累见‘资斧’字样。资斧是货币,斧就是齐国与燕国的刀币。刀币的产生,当在战国初年或者春秋末年。”

这里分三点讨论:

(一)商贾是否由奴隶兼管?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说:“起初交换是在部落与部落之间由各氏族族长来进行的;到了畜群转为各自的财产的时候,个人与个人间的交换,便逐渐占优势,乃至成为交换底唯一形式了。”《易》的行旅、商旅之卦最多,行旅主要是做买卖,“随有(为)求得”。随卦主要是说相随出门贩卖奴隶。《易》的商人都是君子的事,事实上只能君子去干。一则做生意要有智慧机智,而当时的君子认为奴隶是愚蠢的。“童蒙”,童是奴隶;蒙指蒙昧。又说“童观”,奴隶一样愚昧的观察法。二则奴隶会逃亡,尤其不能叫奴隶去贩卖奴隶。三则商人是“一个不从事生产而只是经营生产品交换的阶级”(恩格斯语),奴隶是从事生产的劳动力。因此,《易》的商人是君子,不由奴隶兼管买卖。

(二)商人集团不始于春秋。“随”的相随出门贸易,不一定是集团,不过是同行。而“牵羊悔亡,闻言不信”,“闻言”借为问愆;卖牛羊失利,问他错在哪里,却说不出缘故来(“信”,伸白)。这一定是集体经营,由其中一个人做经纪。故买卖失利,有权过问。《左传》昭公十六年载郑子产对晋韩宣子说:“昔我先君桓公与商人皆出自周……世有盟誓,以相信也。曰:‘尔无我叛,我无强贾。……’”来自周的商人一定是很占势力的集团,故订立盟誓。这是西周末年的事。这些商人集团,当然不是短期间所能形成的。至于商人唯利是图的本性,更是必然而由来已久,不始于春秋。《诗·瞻卬》:“如贾三倍,君子是识。”那些君子商人念念不忘想多赚钱。随九四写商人利益冲突,订立盟约才解决问题。震二、五爻描写商人顾财不顾命的情况,入木三分。大雷大雨,商人尽想着他的货财会不会损失,有无事故发生,他不顾艰险,往九陵山(商场所在)跑。雷轰雨骤,山高路滑。到实在跑不动了,只好安慰自已:即使有损失,几天内可以捞回来。这个刻画,用意就是讥讽当时的君子唯利是图。作者对当时的贵族,有蔑视痛恨的态度,不少卦爻辞写贵族内讧和他们的罪恶。这是我所以论断《易》著作于西周末年的一个根据。

(三)货币问题。周人起先用朋贝为货币,后来商业发展了,改铸铜币,即资斧。但资斧在西周晚期就用,不必等到春秋。资斧象斧形,不一定就是齐燕的刀币。铜币起初是仿生产工具铸造的,考古家在周初的商墓发现一种铲子,形制极小极轻,认为决不是用来耕田的,一定是铜币。可见周初已有铜币,而墓葬用来做陪葬品。《国语·周语下》载周景王将铸大钱,单穆公说:“古者天灾降戾,于是乎量资币,权轻重,以振救民。民患轻,则为作重币以行之,于是有母权子而行,民皆得焉。若不堪重,则多作轻币而行之,亦不废乎重,于是乎有子权母而行,小大利之。”这里可见钱币已有轻币和重币两种,而所谓“古者”决不能是春秋时代,一定是春秋之前,才能称“古”。我们可以假定周初始铸铜币(约在公元前一千年),到西周末已有二百多年。随着商业的发展,货币的需要,西周末之有资斧,可无疑问。斧、布声通,斧即布,周初铲子形的铜币即布。布与齐燕的刀币形制不同。西周末商业发展,用资斧为币,还可跟旅馆联系来说明。起先商人借住人家,接待客人的叫主,货币则用朋贝。旅卦说资斧,同时说“所”、“次”、“处”,这是旅馆或商店(次同于肆)。还有,旅说商人贩卖童仆,即奴隶;随卦也说贩卖奴隶,即“小子”,小奴隶;“丈夫”,大奴隶。又同说奴隶逃跑,而“官有渝”,官即旅馆;有渝,即“旅焚其次”之类。

从上面说的三个问题,我以为《周易》著于西周末年,可以不必疑问。

二、周易组织简述

为了下面解释方便,先把《周易》的组织说说。

据我的研究,《周易》是有组织体系的著作。古今说《易》者还没有注意到此点。但此点不明,对卦爻辞就很难理解,解了也不一定对。它的组织法颇多,不能详谈,只略说几点。余详拙作《周易释例》。《释例》也未必能穷其全部,不过得其大概。

组织的第一个要点是按事类编排。大多数卦讲一类事或一件事。例如:小畜、大有、大畜、颐,是农业卦;需、复、睽、丰、旅等是行旅商旅卦,随、明夷,主要也讲行旅商旅;师、同人、离、晋,战争军事卦;贲、归妹,婚姻卦;蛊、家人、渐,家庭卦,等等。

第二,事类不一,内容较杂,用形式联系。如“屯”训难,讲各种困难之事;“蒙”有蒙昧、草木丛生两义,讲垦荒和蒙昧事;“讼”有斗争、争讼两义,讲生产斗争、阶级斗争和贵族内部矛盾斗争的事;“比”有亲比、阿比二义,讲国内外的亲比和阿比的匪人;“坎”讲各种和坎穴有关之事;“恒”讲各种恒常生活;夬,快的本字,有快速、快乐二义,“夬”讲与两义有关之事;“节”有节度、节约二义,讲有关两类事,等等。

第三,内容较杂,用对立意义,用对立的组卦,讲对立的组卦,讲对立和对立转变之理。《易》有三对组卦:泰与否,损与益,既济与未济。

第四,标题(即所谓“卦名”)法。

(甲)从内容标题。“乾”(斡)谈天;“坤”说地;“大畜”、“小畜”(葘)讲农业;“大有”,丰收;“中孚”,讲五礼。

(乙)用爻辞的多见词标题。这多见词和卦的内容无关,只取形式联系。“需”讲行旅,需是濡的本字;“贲”,婚姻卦,贲训饰,又借为奔,为豮;“井”,写阶级斗争。井有三义,井田、水井,又借为阱;“渐”,家庭卦,而渐训进;“丰”,商旅卦,而丰是大屋。

(丙)用多见词标题。这多见词和内容意义相应,形式和内容统一。“师”讲师旅军事;“履”,践履,讲践履之道;“同人”,聚众打仗;“谦”论谦德;“豫”,犹豫和预虑;“临”,监临,治民之道;“观”,观察法。等等。

三、谈周易著于战国的论证能否成立

您定《周易》著于战国的论证有好几种,试依次分别讨论。

(一)“中行”是否即中行氏荀林父的故事?

卦爻辞有五条有“中行”二字,你认为除讲为人名之外,不能有第二种解。

晋作三军,荀林父将中行,故有“中行”之称,称中行桓子。他的子孙便以中行为氏。这是事实,问题在于卦爻辞的中行是否即中行氏。

1.先说复六四的“中行独复”。您以为即“宣公十二年荀林父帅晋师救郑,为楚所大败,归而请死时的故事”。

先看史实——此次晋军之败,由于先縠刚愎自用,不听命令。知庄子引《易》“师出以律,否藏,凶”,逆料必定失败。晋军是大败了,但“士季使巩朔、韩穿帅七覆于敖前,故上军不败”。“赵婴齐使其徒先具舟于河,故败而先济”。又随季“殿其卒而退,不败”。这是说,还不算败得太惨,也就不能说中行氏独复。这里败,那里没败,能说“独复”吗?事理不符。再说,复是行旅卦,卦辞占行旅的几种情况,六爻说六种出门怎样归来的情况:有走不远就回来的,有高高兴兴回来的,有皱着眉头回来的,有匆匆忙忙回来的,有迷失道路遭到灾殃回来的。上六因“迷复”而联系到“行师”的迷失道路的“大败”,这是连类插叙,《易》有此例(见拙作《周易释例》)。至于“中行独复”,是跟人一同出门而中途单独回来。随卦的随,即与人一同出门。行字之义,甲文金文作 ,象四通的十字路,训路;中行是中途、半路之义,很明显,为什么把六种“复”单抽出来,往中行氏的故事凑?六爻的六“复”是平列的,说行旅,是有组织的类事卦,说一类事。从卦的组织说,不能单独抽出一爻来作某一故事解。如果说打仗失败而独复,倒是上六的“迷复”还有点相近,但中行氏并非“迷复”,他是以堂堂之阵跟楚师打的。“中行”不是中行氏,不能说“除讲为人名之外”别无解释。

2.泰九二:“包荒,用冯河,不遐遗。朋亡,得尚于中行。”您的解释是:“那明明说的是先蔑奔秦的事。”《左传》文公七年载:晋襄公卒,太子年少,赵孟主张立襄公庶弟公子雍,因为公子雍“好善而长,先君爱之,且近于秦。秦,旧好也。置善则固,事长则顺,立爱则孝,结旧则安”。派先蔑去秦国迎公子雍。荀林父逆料这件事有问题,劝先蔑诈病不去。先蔑不听,去了。秦国派了不少兵送公子雍回国。谁知襄公夫人天天抱着太子在朝庭啼哭,并责难赵宣子“舍適嗣不立”,背弃先君的遗嘱。“宣子与诸大夫皆患穆嬴,且畏偪。乃背先蔑而立灵公,以御秦师。”打败了秦师,先蔑奔秦。荀林父因同僚之谊,“尽送其帑及其器用财贿于秦”。您说同僚亡命即“朋亡”,“荀伯尽送其帑及其器用财贿于秦”即“得尚于中行”,表面看似乎也说得过去,但是,最大的问题是,“朋”在《易》均是朋贝之朋,货贝,没例外。朋友字说友,不说朋,“一人行则得其友”。尚训佑助,不训当。“行有尚”、“往有尚”,谓得人之助,不是得当。“得当于中行”,语也不顺。这应该是说,商人买卖失利(朋亡犹丧朋),好在半路得人的帮忙。泰、否,是对立和对立转变的组卦。“朋亡”为否,“得尚于中行”,由否变泰。因此,这“中行”也不是中行氏。

3.益六四:“中行告公从,利用为依迁国。”您说:“当是僖(公)三十一年‘狄围卫,卫迁于帝丘’的故事。卫与郼古本一字。郼读如衣。盖狄人围卫时,晋人曾出师援之也。”卫、郼读如衣,是对的,问题是:(1)晋称侯,不称公,“公”字无着。(2)僖二十八年,“晋侯将伐曹,假道于卫。卫人弗许”。“晋侯、齐侯盟于敛盂。卫侯请盟,晋人弗许”。“晋侯伐卫”。城濮之战,“卫侯闻楚师败,惧,出奔楚,遂适陈”。后来卫大夫元咺奉夷叔以守,晋人才“复卫侯”。晋卫之间邦交很坏。三十年“晋侯使医衍酖卫侯。宁俞货医,使薄其酖,不死”。鲁公“为之请,纳玉于王与晋侯”,“乃释卫侯”。三十一年冬,“狄围卫,卫迁于帝丘”。晋曾否出师救卫,史无明文。三十二年夏,“狄有乱,卫人侵狄”。过了两年(文公元年),“晋侯伐卫”,“卫人伐晋”。可见晋没救卫。(3)二十七年,晋“作三军”,郤縠将中军,栾枝将下军,“荀林父御戎”。二十八年,“晋侯作三行以御狄,荀林父将中行”。三十一年秋,“晋蒐于清原,作五军以御狄”,是为了自卫。文公六年,“晋蒐于夷,舍二军,使狐射姑将中军,赵盾佐之”。不久,“改蒐于董,易中军”。赵盾做了中军主帅,时间相当长。荀林父在文公七年是上军之佐。在狄围卫时,晋卫邦交恶劣,晋不救卫,而荀林父不是负责者。卫迁帝丘,跟中行氏有什么关系?“中行告公从,利用为依迁国”根本没理由跟中行氏连起来。中行氏只能告于“晋侯”,哪来的一个“公”?“卫迁于帝丘”,为狄所迫而自迁;“为依迁国”,有人迁它,语法不同,何况没有晋给它迁的事。中行非中行氏可知。其实,“为依迁国”是周公东征后迁殷遗民事,公即周公。中行是东征胜利后,在班师的途中,成王叫他紧跟着把殷遗民处理好。周公把殷的十三部族分给鲁、卫做奴隶,把大部分遗民迁到东都洛邑,直接统治。殷读如衣。益六三的“有孚,中行,告公用圭”,则是周公东征时,在路上捉到俘虏而献祭事。按事的先后写的。中行都应解途中,不能说是中行氏。

(二)什么是“睽孤”?

来函又提出一个春秋时事的论证,说睽卦的“睽孤”是赵氏孤儿的故事。说四、五、上爻辞“是把两首《睽孤谣》割裂窜益而成的”。说:“这儿有两个孤儿,一个是真的,一个是假的。假的一个遇到一位大丈夫,所谓‘元夫’,即公孙杵臼,一同被俘获了,没有后悔,因而一家被杀绝。真的一个被程婴保护着,尽管屠岸贾领着一车子坏人(鬼)要去杀他,然而免掉了。”又说:“‘豕负涂’是屠岸贾的隐语。岸通豻,野犬。故屠岸贾照字面讲,就是杀狗的屠户。古人以犬豕并举,重犬轻豕。‘士无故不杀犬豕’,则屠狗者亦未始不杀猪。‘见豕负涂’,是说看到猪被杀,委诸地上。屠岸贾之名跃然欲出。”

这说得很巧妙,比说“中行”五爻为中行氏为较可信。但我要提出两个疑问以资商榷,然后说我的解释。

疑问一,协韵和语句去取问题。

你把四、五爻合为一谣,上爻一谣,谓各有五韵,而去掉一些字句,谓为窜益。兹照录原文,并按您的标韵:

九四:“睽孤△ 遇元夫△ 交孚△ 厉,无咎。”

六五:“悔亡(无)△ 厥宗噬肤△ 往,何咎。”

上九:“睽孤△ 见豕负涂△ 载鬼一车△ 先张之弧△ 后说之弧△ 匪寇,婚媾。”

古韵如何分部,清儒尚无定说。兹依段玉裁六书音均表》所分十七部来标,跟您所说,别其异同(以部次标):

孤△(五) 夫△(五) 孚X(三) 咎X(三)

肤△(五) 咎X(三)

孤△ 涂△ 车△ 弧△ 弧△ 寇XX (四) 媾XX (四)

不同之点:1、孤、夫、肤、涂、车、弧,属第五部;孚、咎,属第三部,与孤、夫不同部;2、亡,不读无;《易》与荒、行、桑韵;《诗》与裳、桑、杨、簧、祥、荒韵。属第十部,故“悔亡”不协韵;3、寇、媾韵,属第四部。是则三爻共为四韵,而“悔亡”反不在内。孚与咎为韵,则“厉,无咎”、“往,何咎”二句不能排除,“匪寇,婚媾”也不能删去。在内容意义也是连贯的(见下解),不能任意去取。“悔亡”是凶的贞兆词,也用作说事,坏事,但不能解为“没有后悔”。“一家被杀绝”也没根据。其他暂不说。

疑问二,隐语和有关问题。

《易》文纪实,为什么要用隐语?刘勰文心雕龙·谐隐》说:“隐语之用,被于纪传,大者兴治济身,其次弼违晓惑。”就算有所谓《睽孤谣》罢,其用意当然在“弼违晓惑”了。试问谣是谁作?作于何时?赵氏孤儿,事极秘密,公孙杵臼、程婴而外,没人知道。死者已矣,生者惟恐护藏之不密。屠岸贾得势之时,程婴断无作歌谣之理。屠氏死后,又何必作杀猪杀狗的隐语?既没有“弼违晓惑”的对象,还作这隐语的歌谣作什么?从事理推断,可知没有《睽孤谣》之作。从协韵说,也不是两首歌谣的“割裂窜益”。

那这三条爻辞应怎样解释呢?首先,应知《易》卦多数按事类编排的,这是它的组织法。其次,睽卦是行旅之卦,全卦写旅人的所“见”所“遇”,仿佛一篇旅人日记,体裁特别。睽,睽离在外之意,《杂传》训外,在外也。《说文》:“目不相视也。”不相视,见不到家人。睽,应解为睽违在外的旅人。“睽孤”,孤单一人走路。不是遗腹子,也不是赵氏孤儿。其三,睽是作者精心结撰之卦,富于艺术性,技巧颇妙,要细心玩索才能理解。头三爻,两“见”一“遇”;后三爻,一“遇”一“见”。初、二爻,写旅人惧喜心理变化;六三,刻画旅人所“见”由远及近,由粗看到细看,初见车,次见牛,后见人,非常细致。后四爻多用韵。四、五爻写旅人遇险和幸遇,又是惧喜对照。“元夫”,闻一多《周易义证类纂》解为兀夫,很对。元、兀相通,如髡也作髨,軏也作䡇。元、兀,阴阳对转。兀夫,跛子,是一个受刖刑而逃亡的奴隶。旅人路上碰见,因孤单寂寞,就跟瘸子边谈边走。谁知后面几条大汉追来,疑旅人是同谋逃亡的,把他一起逮住(“交孚”)。经过解释,才放了他。“厉,无咎”,是说:好险,幸而没事! “悔亡”是说昨天被逮的倒霉事。由于这次教训,旅人不敢轻易跟人交谈来往。一天,他到一个饭店吃饭,见到有个人在那里大饮大吃(“噬肤”,吃肉),还招呼旅人一同吃。一看,原来是同宗兄弟。旅人想:既是同宗兄弟,同吃还有什么问题呢(“往,何咎”)?上九:一天,旅人又是孤身走路,远远见到一辆车子载着几头猪,后面又是一辆车,车上站满了一些奇形怪状的人(“鬼”),张弓搭箭,对着旅人好像要射。他吓得一惊,连忙摇手喊不要放箭,他们才又放下弓箭。一打听,原来不是抢劫的,是订婚者送礼去的——这是对偶婚。屯六二、贲卦都说“匪寇,婚媾”,同写对偶婚。屯的“乘马班如”是求婚,贲全卦写亲迎。此写订婚。对偶婚是族外婚,其始相当困难,故入屯(难)卦。订婚、结婚的礼物有猪。贲的“白贲”,借为白豮。“负涂”借为负拕,运载也。涂、拕一声之转。族外婚,各氏族有自己图腾,多用动物为标志。鬼是图腾扮演,标出自己氏族。别人看来,奇形怪状,像鬼一样。对偶婚跟劫夺婚同时出现,有类似之点。带着武器,故有弧矢。“匪寇,婚媾”,说明非劫夺婚而是对偶婚。这一句在协韵和文义都不能除掉。如解为赵氏孤儿故事而除掉,是断章取义,不合于解经的。总之,这不是《睽孤谣》,不是春秋时事。卦爻辞没有任何一爻一句可解为春秋故事的。

(三)《师春》和《左传》、《易》筮问题

晋初,汲郡人盗发魏襄王墓,得竹书数十车。其中有《周易》二篇及和《易》有关的《易繇阴阳卦》二篇,与《周易》略同,繇辞则异。《卦下易经》一篇,似《说卦》而异。《师春》一篇,书《左传》诸卜筮。“师春”,《晋书·束皙传》说:“似是造书者姓名。”杜预《左传集解·后序》说:“似是抄集者人名。”“纯集疏《左氏传》卜筮事。上下次第及其文义皆与《左传》同。”还有一种《纪年》,记事到魏哀王(或是襄王之误)之二十年。您认为这是襄王时书,《周易》也当是这时代相差不远的作品。《师春》“是在刘歆编制《左传》时被割裂而利用了的一种资料。因为《师春》是关于卜筮的书,不会受到秦始皇焚书之厄,同时也就可以想到,在汉代的秘府中必然有所蒐藏。我们试看《左传》上的卜筮事的繇辞,那里面有和现存的《周易》相合的,也有不相合的,便可以知道所使用的《易》的底本是在一种以上。《左传》的卜筮事都是的中了的预言,明明是事后所假托。其最后的事件是鲁哀公十一年,可以知道《师春》的原本一定是哀公以后的成品。而且它的作伪的目的明明是在对于种种的《易》的底本作虚伪的证明。因此那被伪证了的种种不同的《易》的底本也可以明白地推定是出于哀公十一年以后,即春秋以后”。

这里有好几个问题。有的是正确的,如《左传》所载卜筮是的中了的预言;《左传》所载《易》筮当是用不同的占书。但要讨论的是:1.《左传》所载《易》筮是否刘歆把《师春》割裂了插入《左传》?2.能不能用《左传》所载《易》筮有不同的占书,而推断这些《易》的底本均出于春秋以后,即《周易》也著于春秋以后?

关于第一个问题,是根据晚清公羊学说派如康有为等说《左传》是刘歆的伪作而来的。我们认为公羊学派的说法是有偏见的,即使《左传》有点刘歆窜入的话语,也不能否定它的历史价值。像《左传》这样一部历史大书,非有百国春秋作根据不能编写。刘歆纵有窜入,也不会多。至于说刘歆把《师春》割裂编入《左传》,更出于推测,毫无根据。襄王墓中的《易繇阴阳卦》、《卦下易经》、《师春》等书,均不见于《汉书·艺文志》。《艺文志》是根据刘向《别录》、刘歆《七录》编著的,班固又典书东观,如果秘府有这些书,他们不会不见。不著录,可证秘府没有其书。还有《卦下易经》,似《说卦》而异。如果汉代经师见到《卦下易经》,不会不参考而采用。今两书不同,也可见他们也没有见到。所以,说秘府藏有《师春》,是刘歆割裂了窜入《左传》的,论证薄弱。实际刘歆没有见到《师春》,《左传》所载《易》筮,是原本所有。杜预说,“师春”是“抄集者人名”,似乎可信。我想,《左传》著者是吴起,您的《述吴起》一文论证精确。吴起在魏编著《左传》,搜集百国春秋,把《易》筮有验的材料编了进去。后来吴起为王错所谮,离魏到楚。师春可能是吴起的朋友或学生,把《左传》的《易》筮材料抄集起来。也可能是吴起的底稿,但因吴起失势,师春就用自己名字,不敢说是吴起的稿子。这个稿本,并不流传。大概魏国人特别喜欢研究《周易》,故襄王墓有这几种与《易》有关的书。

第二个问题,能否因《周易》跟其他较后的著作同在墓中发现,就定为同期的书?不能这样说。第一,《左传》集录的《易》筮,假如我们相信《左传》的史料可靠,《易》筮已见于春秋初期,如周史以《周易》见陈侯占筮,《左传》、《国语》还载了不少易筮。我们只能相信《周易》著于春秋之前,而不在其后。第二,《易繇阴阳卦》,可肯定是战国阴阳家之说流行之后写作的。阴阳家借《周易》来宣传他们的学说。但它“与《周易》略同,繇辞则异”。“略同”者,六十四卦同,或卦序有点不同,而繇辞不同。可见是仿《易》之作。第三,《周礼》说三《易》,有《连山》、《归藏》,六十四卦与《周易》同,不过《连山》以艮为首,《归藏》以坤为首,就是次序有异,卦爻辞是不同的。这两书也是战国时人仿《周易》而作的。其书已失传,不见《汉志》著录。据《艺文类聚》载桓谭新论》说,《连山》八万字,疑有误。《周易》四千一百多字,即使战国人作,也不会有八万字的占书。就《山海经郭璞注所引《归藏》佚文看,如“昔者羿善射,毕十日,果毕之”,“空桑之苍苍,八极之既张,乃有夫羲和”,多神话传说,跟《楚辞·天问》、《山海经》相类,和《周易》相差极远。《易》卦爻辞绝无神话传说,卦爻辞文字与此也极不相同。您说,乾卦的“飞龙在天”与《归藏·郑母经》的“夏后启筮御飞龙登于天,吉”,同是“南方系统的东西”。“乘龙御天的那种浪漫的空想,除掉《楚辞》与《庄子》之外,在北方系统的著述中是没有看见过的”。您认为《易繇阴阳卦》是“南方的人著的”。而《周易》是“同人的南人到了魏,为迎合北方人的趣味起见,又另外著了一部繇辞不同的《周易》来”。或者是“北方的魏晋人模仿着《易繇阴阳卦》而自行著出了一部作品”。这是大胆的“推想”。这里您上了《易传》“时乘六龙”说的当了。《易繇阴阳卦》只能说是阴阳家仿着《周易》而著的。阴阳家出于燕齐,不是南方人,更不能说《周易》是模仿《易繇阴阳卦》而作。乾卦的龙是龙星,是星占,不是神话的“乘龙御天”的“空想”。星占是“象占”之一,是天人感应思想。“象占”为《易》筮辞的三类辞之一(详拙著《周易通义》及《周易通论》)。象占,即《汉书·艺文志》天文、历谱、五行、形法、杂占等“数术”,我给它们起的一个总称。它与“蓍龟”是两个系统的占术。古人往往把不同的占术同用,以便参证,而定吉凶,故《易》有象占辞。《左传》载象占与卜筮或卜与筮同占的不少,并有引《太誓》的话“朕梦协朕卜,袭于休祥,戎商必克”作证。《汉志·数术略》“杂占”以梦占为主,说“盖参卜筮”,即以不同的占术参验之意。此义古今说《易》者不明,故于象占辞均不得其解。《易》之有象占,正说明《周易》著作年代之古。盖时代越早,人的思想越幼稚,迷信越大。同时著作的年代越古,后人对于它所反映的生活与思想越不了解。正如对偶婚之风俗,货币之用朋贝,见于《周易》,说者就不明其所以而误解曲解。二千多年,可说还没有真正能读懂这部古书。读不懂,有许多原因,而历史社会相去太远,文辞简约,组织特殊,是重大原因。您既根据它来研究最古远的社会,何以反而说它著于战国?这是自相矛盾的。

四、从历史社会、文字意义等略谈战国时人是否能著作周易

文字虽有它的传统性,但一部著作,用语遣辞、思想意识总不能超出它的时代、社会、阶级的限制。即使刻意模仿,也会露出它的痕迹,要作伪也伪不来的。上举的对偶婚,是原始社会的遗风。睽上九和贲卦所写,战国时人读也读不懂,更不用说著作了。

兹再举一些例子作说明。

先举一个明显的例:博学多能,学而不厌,到处去找历史文献的孔圣人,据说他读《易》韦编三绝,不可谓不用功了,可是他引恒九三“不恒其德,或承之羞”,作为人要有恒的证明(这话不必怀疑,因为他明说“不占而已矣”,引的的确是占书《周易》)。但原文说的是狩猎生活,德通得,羞是馐的本字,从手持羊,美味也。下文还说“田无禽”,即田猎不能常常获得禽兽,也即恩格斯所谓“靠打猎所得的东西以维持生活,是极其靠不住的”。不过在渔猎时代,人们集体生活,猎不到,别人会把好的食品送给你。这种古远社会的风俗思想,孔圣人就不懂。

田猎的记载不少,仅举一二例,可以说明非战国时人所能说。由于“不恒其德(得)”,于是根据生产生活的经验,乃有“屯其膏”、“食旧德(得)”之事;屯借为囤,积存肥肉。有“噬腊肉,遇毒”,“噬干肉,得黄金”之事;腊肉、干肉,干腊兽肉。射兽用铜镞的矢,箭头易脱断,陷在肉里。制腊肉时,没捡出来。铜锈有毒,故吃了遇毒。黄金即铜镞。但战国时的黄金是铜币,不会以黄金当铜镞的。“黄金百镒”、“黄金千镒”,战国常语。一镒二十两。如果战国人(不论是南人北人)写作《周易》,绝不会说“噬干肉,得黄金”的。每一个时代有它的名物和人们的意识。用语的含义不同,可以见到它的时代。又如明夷六四:“入于左腹,获明夷之心于出门庭。”腹借为 ,地穴房子或窑洞。心,心木(杺),是制弓的上好材料。《说文》:“朱,赤心木。”当即《考工记》所说的柘。朱、柘声通,制弓的几种材料中最好的一种。猎人在出门时见到心木,非常高兴,赶忙拿回家里在左室制弓。这是周人在陕西时的事。这就不是战国南方人所能懂而记叙的了。

《周易》记牧畜的事很不少,故您误认为这还是以牧畜为主要生产的时代。其中有一二历史大事,如旅上九:“鸟焚其巢,旅人先笑后号咷。丧牛于易。”大壮六五:“丧羊于易。”易与狄通。这二爻是周太王时被狄人侵迫而迁于岐山下居焉的故事(《孟子·梁惠王篇》)。周人居邠,养了许多牛羊。狄人占领他们的土地,烧杀抢掠。周人损失惨重,全族被迫迁走,成为旅人。这是历史大事,故两次记载(顺便说,历史大事,《易》也只两次记录。如果“中行”为荀林父事,竟有五爻,也不合理。荀林父跟周人有什么重要关系?)。《诗·緜》歌咏此事,讳言损失而颂美迁到岐山后的建设。益初爻的“大作”,指建设。孟子别有所闻,却又说成太王的让德。实际上周人损失惨重,《易》得其实。这也不是战国南方人所能写的。又晋:“康侯用锡马蕃庶,昼日三接。”康侯即封于卫的康叔,他把西北地区良马配种以蕃殖马群的方法传播到中原。马的用途很大,尤其是打仗要用许多马,故讲进攻战的晋卦记其事。这周初故事,也不是南方人所知。

讲农业的卦尤其显出周人的宝贵经验。他们长期从事农业生产,才总结出这些经验来。如“不利为寇,利御寇”,反对侵略,主张防御战。“自求口实”,垦荒增产。“曰(日)闲舆卫”,天天练武,防备敌人的抢掠。“无交害,匪咎;艱则(亦)无咎”,不互相侵害,丰收就有可能;即使旱灾也不怕。艱从 ,卜辞贞 ,即《易》的“利艱贞”。这艱字是从 旱引申的,但人们只知艱難之义,而不知艱即 旱。 、艱即旱,经传作暵。《说文》解曝干田为暵。战国人并不知艱旱之义,能够在《易》累说“艱贞”的旱占吗?小畜、大畜是农业的两个专卦,但人们只知畜是牲畜,或训蓄积。其实,畜是葘的简写,从兹田,见《说文》畜的重文葘,田里滋生谷物之意,故以葘作为农业卦的标题。畜义久湮,古今来无人能解。《易》用畜为葘,用艱为 ,战国时人是不懂的。

商业,起先用朋贝为货币,“朋来”犹“得朋”,赚了钱。而春秋战国说朋是朋友。“有朋自远方来”,是朋友来。一是物,一是人。铜币流行,贝币已废。战国人能够这么多说朋贝吗?

不烦枚举。就这些例子,足以证明,战国时人,尤其是南方人,绝不能著作《周易》。

时人论《周易》的著作年代,多主张著于周初,有的说没有周成王以后的故事,有的说从思想发展不会超过这个时期,都不对。而您独持异议,认为著于战国。两者相差约六百年。我以为一则失之过早,一则失之过晚。拙作《周易通论》有“考年代”一章,定为著于西周末年。从政治社会背景,从思想发展,以及从文学形式各方面看,我以为可以这样推定。

鄙见如此,敬希指正。

李镜池1967年4月15日

(67年11月抄写旧稿时增入末一节)

评几种中国哲学史关于周易思想的论述

《周易》有哲学思想。历代注解,义理之谈,虽多不当,而《易》一向是被当作哲学书看的。讲哲学史,不能不说《周易》。然而《周易》有什么哲学思想,问题就复杂了。头一个,著作年代问题,就难考定。传统上说文王演《易》,今人有著于战国之说,前后隔了好几个世纪。第二个,它本来是占书,宗教迷信之作,其中有什么哲学思想呢?第三个,文辞简净,全书四千一百多字,平均每条卦爻辞还不到九个字,而卦爻辞又像杂乱无章,连不起来,不像晚周诸子的论著较易理解。它用辞造句,又很特殊,与其他经传子史都不相同。第四,它所反映的社会生活,据我的了解,如农业、商业、婚姻家庭等,有些是比较古远的,不容易在别的书找到。第五,如果先有一个成见,认为《周易》著于殷周之际,又是巫书,在神权时代不可能有什么哲学思想;又或者迷信《易传》,以为《易传》所说的就是《周易》思想。抱有这两个相反的观点,而不去从卦爻辞具体分析,细心研究,那就永远看不到《周易》的哲学思想,或者把别的思想硬套到《周易》去,作为《周易》哲学。

读了最近出版的几部中国哲学史关于《周易》思想的论述,不免发生一些观感。这些书是:

《中国哲学史新编》,冯友兰著。

《春秋哲学史论文集》,关锋、林聿时合著。

《中国哲学史》,任继愈主编。作为大学教本。

作者们都是专讲哲学的积学之士,对马列主义理论素有研究,其书体大思精。任编更是集体写作,又在大学讲授过,征求各大学教师的意见而加以修改的。区区小子,何敢轻议。不过关于《周易》思想之部,颇有不同的看法。愚者一得,未尝不可以提出来以供参考。

以上三书中,冯友兰的态度是谨慎的,不敢多谈。他肯定《周易》著于殷周之际,而这时不会有什么哲学思想的。关、林既谨慎而又放胆,他们也认为周初不会有什么哲学,但终于找到一点“抽象道理”。任继愈最大胆,认为《周易》有三个基本内容,很合马列主义的思想,令人读了仿佛在读马列主义理论书。但实际是怎样呢?我觉得三书都有问题,说的都不是《周易》思想。

一、评冯友兰《中国哲学史新编》关于周易思想的论述

冯友兰把抗战前的旧稿作了一次大修改,写成“新编”,对各派各家的思想分析得很详细。尤其对哲学家所属的阶级特别注意,这是他的旧稿所没有的。关于《周易》,作为“古代朴素唯物主义和自发的辩证法思想的萌芽”来叙述,但谈的很不够。他的看法,认为《周易》没有多少哲学思想。对卦爻辞的内容意义不大了解,勉强谈谈,免不了《易传》的影响。但他是划分经传的,知道《易传》不是孔子作,尤其不能以《易传》思想作为《周易》思想,所以取很谨慎态度,不敢多谈。

关于著作年代问题,很不明确,一面不相信文王作卦辞、周公作爻辞的旧说,一面又认为《系辞》说的“《易》之兴也,其当殷之末世,周之盛德邪?当文王与纣之事邪”可能是有根据的。这无异承认了《易》是殷之末世或周初的作品了。他是这样看的。然而《系辞》又说“作《易》者其有忧患乎”,“又明于忧患与故”,显然与“周之盛德”不符。我看,这后一说比较近真。因为《易》写了不少忧患之事,这才是作者生活时期的社会背景,即生于乱世。而所谓“故”者,是历史经验,包含过去许多的事,“殷之末世”与“周之盛德”也在内。还有更早的历史,如“高宗伐鬼方”,是盘庚后第三代。这时周还弱小,殷周联盟打共同的敌人,胜利了。殷给周一些胜利品,“三年有赏于大国”,大国即殷。直到太王,即文王祖父时被狄人侵迫,烧杀抢掠,无法对付,只好迁避,从邠跑到岐山,即“鸟焚其巢,旅人先笑而号咷。丧牛于易”。易即狄。周人全族迁走,成为“旅人”。还有许许多多的历史,早期的对偶婚、劫夺婚,渔猎时代的“不恒其德(得)”;下水打鱼,“入于坎窞”,有淹死的危险。商人借宿,“需于血,出自穴”,被人打了一顿。以及“为依迁国”,即周公东征后迁殷遗民。如此等等,《易》有记载,因《周易》编著是汇集旧筮辞而组成的。而“莫益之,或击之。立心勿恒”等不少贵族内讧的事,人人怀着隐遁的思想,即作者生存的“忧患”之世。这能说是殷周之际吗?这些卦爻辞从无解者,故以为文王作,或殷周之际。其实都是错误的。我认为《易》著于西周末年,“忧患”季世。哲学史家没能考定《周易》著作年代,又未能对《易》文多作了解,总认为周初不可能有什么哲学思想,因而谨慎者不敢说,一说就被《易传》俘虏了;大胆的推测一下,说它有抽象思维的萌芽;糊涂的则完全忘记了思想的时代背景,不管思想的历史发展,把《易传》混同于《周易》。既暗取《易传》之说,又甚至用马列主义辞句附会粉饰,把马克思主义提早了几千年。新国粹派出现于大学讲坛,大发谬论。

冯友兰对八卦的看法,说:“这种神话式的对于自然界的理,就是唯物主义世界观的胚胎。”又引《说卦传》乾坤六子之说。我认为这应该从历史发展看。八卦的原始,当是初民对自然八类事物的认识,用八个符号来标志。这八个符号当是从结绳记事改为书契的刻划,大结改为 ,小结改为 。《系辞》说:“上古结绳而治,后世圣人易之以书契。”说是“盖取诸‘夬’”,其取象制器说是错误的,而由结绳到书契说,则很合理。书契后于结绳,至于结绳时代有没有“自然界的理”的认识,则不可知。但这是“唯物主义的世界观的胚胎”,可以承认。乾坤六子说,是由家庭伦理观往上推演的。八卦只是自然界八类事物的对配,四对分立,还没成为“一家”。“一家说”是发展了的,到封建时代才有,出于汉儒。在奴隶社会,妇女沦为奴隶,男性家长统治,妇女丧失了社会地位与荣誉。小过说“过其祖,遇其妣”,祖妣不是平等的。她比非自由的家庭成员(奴隶)地位高不了多少,都在父权统治之下,不过没像奴隶受烙额割鼻等刑而已,谈不上父母子女的“一家”。再说,八卦卦象是一个系统,六十四卦作为揲蓍数策用,又是一个系统。《易》以震、艮为组,巽、兑相次,可见不用原来震雷、巽风、艮山、兑泽的配对义。失传了的《连山》以艮为首,《归藏》以坤为首(当即孔子得到的《坤乾》,但这又出于儒家的附会),卦序和《周易》不同。还有,卦名之义,在《易》,艮从匕(比)目,应训很,集中视力也。巽应训伏,象二人跪形。兑应训悦,即悦、说的本字。坎为坎坑,离同于罹。这所谓“六子”,与原来的卦象完全异义。故卦象说不能用来解《易》,“六子”说不是《易》所本有。

关于《周易》的哲学,冯友兰仅仅举出一点,说有“物极必反,对立而互相联系、互相转化的辨证法思想”。他作了三个说明:

一,即大家所喜欢引用的“无平不陂,无往不复”两语。这两语是有对立转化思想,但与“物极必反”还不完全相同。“无平不陂”与《诗·十月之交》的“高岸为谷,深谷为陵”相同,高岸会变为深谷,深谷也会变为山陵,平地会变斜陂,斜陂会变为平地。自然现象是这样的,如幽王时岐山崩,三川竭,是这样现象。但这是会有的现象,不是必然现象,也不是物极必反的现象。“无往不复”,往、复相对。往是要复的,复卦即说往复的情况,有“不远复”的,有“休复”的,有“频(嚬)复”的,有“中行独复”、“敦复”、“迷复”的。往当然要复,但怎样复,情况不一,走不远就回来,半路回家等等,并不要“极”。还有“负且乘,致寇至”、“朋至,斯孚”、“窥其户,阒其无人,三岁不觌”等往而不复的。“无往不复”,不过是说,有往必希望有复,说往复对立而会转变,不是说“物极”才反。不要以辞害意,作另一种推断。而且这种对立转化的循环论,是有政治背景的,同于《诗》的用意,要警告那些为非作歹的政治匪人,不要自鸣得意,自私自利。这样会把国家搞垮的,也会有人要起来打倒这些匪人(“倾否”)。阿比是匪人,匪人决无好下场(“比之匪人”,“比之无首”)。一种思想有它产生的社会背景,必须从它的根源去分析,不能凭空说有什么思想。周初也有“变”的思想,那是“天命靡常”的变,是从夏变商、商变周的历史总结出来的天命已改的“变”的思想。而“无平不陂,无往不复”,则是从自然现象、社会生活观察出来的对立转变的思想,它已从天命发展到新的境界。这种从自然现象观察出来的对立转化观,是西周末年针对腐朽贵族、黑暗政治而发的时代思潮。《诗》用以抨击皇父卿士大大小小的当权派及其爪牙,《周易》作者用以警告阿比匪人,哀叹周室的危亡。

冯友兰用来说明“物极必反”思想的第二个说法是,“从六十四卦排列的次序上看出来”,“相反的卦,总是排列在一起”。他举乾、坤,泰、否,剥、复等卦为例,说:“从这天地这个对立物的交合中生出万物,万物之间都是密切地互相联系的。”这是袭用《易传》的说法,泰、否,《易传》:“天地交而万物通也,上下交而其志同也。”“天地不交而万物不通也,上下不交而天下无邦也。”《系辞》:“天地絪缊,万物化醇。男女构精,万物化生。”《序卦》:“有天地然后万物生焉。”“泰者通也,物不可以终通,故受之以否。”“剥者剥也,物不可以终尽。剥穷上反下,故受之以复。”《易传》说法能说是《周易》思想吗?第一,天地交感产生万物说,是从“男女构精”生男育女、子孙繁衍而附会到卦象的,《易》无此义。乾、坤对立而卦义并不对配。乾讲星占,是有意志的天;坤写地大物博,是自然的实体。原始的天地观,只是上下的对立,没有“天地交而万物通”的思想。第二,卦画编排,“二二相耦,非覆即变”。而卦爻辞的卦义编排,除了泰、否,损、益,既济、未济三对组卦外,并非“相反的卦,总是排列在一起”。剥写贵族征调农民做车子的徭役剥削,剥有击、取、剥离等义,不训尽。复是行旅之卦,讲往怎样复的各种情况。剥、复绝无关联,也不“相反”。其他如,讼讲斗争,师讲军事。同人,战争;大有,丰收。坎写各种和坎穴有关之事,离写战争。无关的很多。又有性质同类相次而不相反的,如临为治民之术,观为政治的观察法和观察范围。渐,家庭;归妹,婚姻。丰与旅为行旅、商旅。震、艮,科学知识,一为天文,一为医药卫生。这是两种最早的科学,故编排在一起。从哪里看到“相反”的卦同列?《易传》之说,并非《易》义,不能盲从。

冯友兰的第三个说明是,“从卦爻的排列上看”,举乾卦为例说:“乾卦是一个大吉的卦,从初九到九五都不错,最吉的一爻是九五。到了上九就不好了。因为它发展过度,成为‘亢龙有悔’了。”这又上了《易传》爻位说的当了。《易传》对于上爻总没有好话,因为他们把第五爻定为君位,四爻迫君,上爻驾于君上,都不好。《系辞》说:“二与四,同功而异位,其善不同。二多誉,四多惧,近也。”又说:“三与五,同功而异位。三多凶,五多功,贵贱之等也。”“贵贱之等”,说明这是为统治阶级服务的等级伦理思想。《象传》对于上爻,即使是吉占,也往往说坏话。如同人上九的“无悔”本来是吉,而说是“志未得也”。谦上六“鸣谦,利用行师征邑国”,也说“志未得也”。随上六写胜利获俘,也说“上穷也”。姤上九的“吝,无咎”,他则说:“上穷吝也。”“无咎”是吉,他不管了。不是“穷”,就是“未得志”。为封建统治服务的爻位说,难道可以用来解《易》吗?

爻位说的不通,姑置不论,单说乾卦。乾,星占卦。乾借为斡,北斗星。龙,龙星(从无解者,独闻一多有确解,但他还不知全卦意义)。乾谈天,故以斡标题。星占,表现“天人感应”思想。这是原始的宗教巫术。星占和筮占,互相参验。《易》作者思想未能脱离宗教束缚,并不奇怪,正是合于思想发展规律。星占,初九“潜龙,勿用”,秋分之龙。“飞龙在天”,春分之龙。“见龙在田”,田,天田,龙星左角为天田。勿用者,不利也。“勿用”比“有悔”尤为不吉,怎能说到上爻是“发展过度”?根本没有发展,一开始就凶。二、五爻同说“利见大人”,又怎能强分轩轾,说九五“最吉”呢?以九五为最吉,完全是封建社会尊君的胡说。这又怎见得是“发展”呢?乾更不是“大吉”之卦,“勿用”、“有悔”,凶占;三、四爻写贵族内讧、斗争激烈的情况:有日夜戒惧不安的,甚至有被迫跃渊自杀的。“或”在《易》多指贵族,三爻说“君子”,四爻说“或”,“或”即君子。这不但用换辞法,而且为君子讳饰,因为这是很不光彩的事。《易》写贵族内讧和他们的罪行,多用“或”代指君子。这是《易》例。写贵族内讧,按天人感应说,就是天会用凶兆来警告,以至用灾异来谴责,也就是“勿用”,是凶。四爻均凶,并非“大吉”。至于“厉,无咎”,用贞兆词说事理的转变,日夜戒惧,虽然危险,终于无事。跃渊自杀,何以又说“无咎”?这是作者同情于被压迫被陷害者的话,说他是无罪的。言外之意,谴责当权派的迫害。这也是《易》例。必须通读全《易》,明白《易》例,才能理解卦爻辞的意义(详拙作《周易释例》)。

对立转化,的确是《易》作者一个重要观点,在不少地方表现出来。但要说明它,要引用《易》文,不能盲从《易传》。同时要联系到他的时代社会背景,不能凭空说,要说明产生这一思想的社会根源。

二、评关锋、林聿时合著《春秋哲学史论文集》关于周易思想的论述

关锋、林聿时《春秋哲学史论文集》“引论”中“殷代和西周的思想”有一节论述《周易》思想。

(一)周易著作年代问题

关于《周易》著作年代,关、林认为约著作于成王时代,约在公元前一千年。理由是:

1.“其中历史故事,最晚是康叔故事,没有武王以后的。”

2.“就其抽象思想的水平看,同注释经文的《易传》比较,同产生于春秋中叶的《老子》比较,恍若隔世,就是同东周初年史伯思想比较,也大相悬殊,而和周初人的抽象思维的水平却相符合。”

3.“它是一部巫书,而哲学思想以萌芽的形式包裹在迷信之中,理合产生在宗教世界观统治一切的周初,它不可能产生在冲破宗教世界观、哲学大发展的战国。”

4.“《左传》、《国语》是翔实记载春秋史事的,其中记载时人占卦所引卦辞爻辞,除少数《周易》不见者外,皆与今本《周易》相同或基本相同。”

后两点论《周易》不著于战国,自无问题。所要讨论的是前两点著于周初的理由是否正确。周初至春秋还有二三百年,难道不会在这期间,而一定是周初?

第一点,引用历史故事,说最晚的是康叔故事。这可分两方面来看:

首先,就书的性质说,《易》是占书,不是史书,它没必要把历史故事多记。占筮的多是社会生活,当然也有历史大事,但我们能从《周易》看到多少历史事实呢?有明文可见的不过那么寥寥几个,难道没有在这之前和在这之后的史实吗?重要的人和重大的事,如文王、武王、周公,不见其名,始祖后稷,更不用说。王国维说,“丧羊于易”、“丧牛于易”是殷先公先王王亥的故事。那是怪论。周人占周事,自己的始祖和几个大人物没见记载,哪能去讲在商汤之前六七世的王亥?殷人祭祀祖先时才有亥名,连他们自己也不记祖先的事,周人何以去记别族远祖的事?文王是兴周的大人物,把四周一连串的国家——昆夷、密须、黎、邘等都征服了。武王克商、周公东征,更是了不起的大事,不比康叔事更重大吗?为什么没明文记载呢?故事记载可作参考,但不能单凭几个有名字可见的故事就确定《周易》著于周初,不能在其后。据我看,有的史事是记载了,不过我们还看不出来。就说康叔故事罢,“康侯用锡马蕃庶”,什么叫蕃庶?难道把所锡的马(不知多少,不会多,也可不必计)增产到一倍二倍,就算蕃庶了吗?姑不说满坑满谷,至少要三四倍以上才能说蕃庶。那末,增产三四倍,要多少时间?三二十年蕃庶了马群就不简单,是不是要在康叔后相当长的时间?升卦辞“南征吉”,不是宣王就是穆王南征荆楚的事,都远在成王之后。

而且最重要的要看《周易》所反映的政治社会背景。如旅写商人贩卖奴隶,用资斧(铜币),有商店、旅馆。震写商人唯利是图的心理行动,这跟《诗·瞻卬》说的“如贾三倍,君子是识”,同为西周末期的商人(是君子)本质,而不是周初“肇牵牛车远服贾,用孝养厥父母”(《书·酒诰》)那样的商品和思想。货币起先用朋贝,《易》记朋贝的多,后来才用铜币。这反映了商业的发展过程。《易》写了不少贵族内讧、斗争激烈的丑态和罪行;还有阶级斗争,邑人把邑主赶走,国王也没办法,只好把邑主调到别的邑去。这些事实,只能在王朝没落、周室行将危亡的时候才有,决不会发生于周初以及成康盛世。所以根据康叔故事定《易》著于周初成王时期是不确切的。

其次,还应从记事的体例来看。《周易》是根据大量新旧筮辞编选组织而成的,它的记事法有二:一是占卜的常例,二是它编排的特例。

常例,即是筮辞的原来方式。当和卜辞一样,记事不记主名,只记王占、王贞,但不记某王。研究卜辞的,要靠别的方法,如贞人、字体等比较,才考出各王的卜辞。《易》记“王用亨于岐山”、“王用亨于西山”、“王用出征”等,用的是常例,不说是哪个王。“公用射隼于高墉之上,获之”、“公用亨于天子”,也不说是哪个公。这是旧例,所以有不少事实不知,不能用几条有主名的故事作根据定年代。记筮占之事,原来是王室的事,或周人的大事,用不着详记主名,所以有主名者,因为是别族或诸侯的事,如高宗、帝乙、箕子等是殷人,康侯是诸侯,不是王室事。同说一事,如伐鬼方,记高宗,而周人“震用伐鬼方”,就不用说是谁伐了。但《易》不记,我们就不知是哪一个周王的事,反而要根据殷高宗的年代约略推考是在太王之前的一个时期,但实际仍不能确定。

《周易》编排的特例,是指《周易》虽用旧筮辞,但它是有组织体系的,并不是杂乱无章地拼凑。大多数的卦是按一类事或一件事编排的。一卦不只一事的,也用别的形式联系法组成。类事组卦,如农业、商旅、战争、家庭等,以事为主,连句子的主词也往往省掉,更不用说人名了。没名,不能说没人,不过不说是谁、是哪个时候的事罢了。有时说“大人”、“君子”,或用“或”代君子,阶级是清楚了(还要了解《周易》有用“或”代君子的例),但具体是指谁呢?《诗》之中有大胆的,把皇父一批人逐个点出,但《易》写贵族内讧就不能这样说。不说,我们不知其人,但反映的时代,约略可知,也就可以根据这些和其他的材料而推定它著于西周末年而不是周初。要探究它的社会本质、历史背景,只从表面看问题,近于形式主义。按它反映的政治社会背景来推定其著作年代,比根据几条有人名的故事来定,要确切些。明白《周易》的记事法,就知有人名的记事,是不能作为真正的论据。

《周易》还有一种特殊记事体例,是“连类插叙法”。一些大事,用此法叙述。有些大事,不成类,不能用专卦来详叙,但事关重大,不能不记,就插入别的事类卦内。插叙,有的有主名,有的无主名。晋卦讲战争的进攻事。古代战争用车战,车战要用许多马。康侯把西北的蕃殖马群的方法介绍到中原来,对战争关系颇大,因此插叙“康侯用锡马蕃庶,昼日三接”。这是用有人名的事插叙。又说“受兹介福于其王母”。这当是武王克商事。武王的祖母、母亲都是殷女。克商后,向两位殷女王母特祭。这是没人名之事的插叙。“丧羊于易”、“丧牛于易”,易即狄,是太王被狄人侵迫,迁于岐山这一件历史大事。大壮卦写饲羊,因而插入“丧羊”。旅卦讲商旅,因而插入“旅人先笑后号咷。丧牛于易”。周人此次逃难迁居,全族成为“旅人”。这是没记名的事。“升”,进升;“升虚邑”,战胜敌人,占领城邑,不记事名。“南征吉”,一定是一件历史大事。穆王、宣王都曾南征荆楚,但这里没有记事名。没记人名的历史故事,一定不少。如益卦的“利用为大作”,当是太王迁岐后大兴土木,筑城、作庙、建宫室事,或并及文王、周公营建洛邑之事在内。“为依迁国”,可以肯定是迁殷遗民事。依读为殷,公即周公。如此之类,不记名的比记名的多得多。

再论第二点,思想水平。

就思维水平说,关、林把《周易》和《老子》比,说是“恍同隔世”;跟史伯比,说是“大相悬殊”。试分别谈谈——

就天道观说,老子的确比《易》作者高。因为《易》有巫术、迷信,而老子生于神权已经没落,上帝随着人帝一起垮台的时代。他把以前认为的一个有意志的天看成了“绝对”的、常有的“道”。从这点说,真是“隔世”。但从另一方面说,老子是没落贵族代表,取避世态度。对现实问题,他的思想不如《易》作者积极。

老子“小国寡民”的理想社会,是退化的。生产落后,没有交通,没有商业,没有文化,“使民复结绳而用之”。“无知无欲”,“甘其食,美其服,安其居,乐其俗”,“虽有舟舆,无所乘之”,“民至老死不相往来”。《周易》的理想国家,则是国内外亲比,安抚优待俘虏以取得劳动力,邑人对国王不惊骇,跟政治开明的国家彼此联盟。老子的政治思想是“无为”,愚民政策,是“其政闷闷,其民惇惇;其政察察,其民缺缺”。他说“以智治国,国之贼”,故此要“绝圣去智”,“绝学”。

《周易》的政治理想是德治和人治,主张“咸临”(諴和,感化),反对“甘临”(拑制压迫)。为君者要“至临”(躬亲政事),要“知临”(有智慧),要“敦临”(敦厚朴实)。观察政治问题,要看到亲族与疏族以及外国的政治。要看得广远,反对愚蒙和片面的观察法。

又如,老子看到贵族日益腐朽没落,他以对立转化观点看待和解决这个问题:“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人之生也柔弱,其死也坚强。万物草木之生也柔脆,其死也枯槁。故坚强者死之徒,柔弱者生之徒。”“勇于敢则杀,勇于不敢则活。”“善战者不怒,善胜敌者不与。”“我有三宝,持而保之,一曰慈,二曰俭,三曰不敢为天下先。今舍慈且(而)勇,舍俭且广,舍后且先,死矣。”他认为事物是循环变化的,要以柔胜刚,因为越坚强摧折越快,故“不敢为天下先”,“舍后且先,死矣”。打仗,不必同仇敌忾(怒),不必与敌争,而要仁慈。又引“用兵有言:吾不敢为主而为客,不敢进寸而退尺”。这是保命哲学。他要“塞其兑,闭其门,挫其锐,解其纷,和其光,同其尘,是谓玄同”,主张用不闻不问混日子的态度对付纷乱的世界。他认为这样就“不可得而亲,不可得而疏,不可得而利,不可得而害,不可得而贵,不可得而贱”,以不变应万变。

《周易》作者也看到贵族的腐朽没落,也从自然物理看出对立转化的道理,可他的态度与老子绝不相同,应该说富于斗争精神。他揭露贵族们的内讧丑剧及其罪行,谴责阿比者营私结党狼狈为奸,是匪人,警告阿比者没好下场;进一步号召大家起来打倒这些匪人。他疾恶如仇,憎恨他们危害国家。他的对立转化说,是针对国家而发的。他预见周室即将危亡,由盛变衰。周初“天命靡常”的思想,发展到西周末,《周易》作者观察到自然现象和社会生活对立转变的道理,故说“无平不陂,无往不复”。但他是为政治服务的,并不是无的放矢,凭空立论,是有政治社会背景的。这种对立转化观,不同于老子的保命哲学。他反对侵略,主张抗战。他的新谦德论,非常精辟。认为片面谈谦是错误的,不是任何时候,对任何人,都讲谦让。提出“鸣(明)谦”、“劳谦”、“㧑谦”三者要结合,谦要以明智、勤劳、㧑奋为前提,为基础。他举战争为论证,在敌人侵略时,正当自卫时,就不能谦让;而作战就得勤劳刻苦,不怕累;就得㧑奋杀敌,不怕牺牲。不明而谦,是糊涂虫,投降主义者;不劳而谦是懒汉,是逃兵;不㧑而谦是懦夫,是怕死鬼。

老子的“不敢进寸而退尺”,就是以慈为主的保命者思想。如果认为老子的思想比《周易》远胜,那是片面的。《易》作者关心国家的兴亡,热心于救时,有对匪人斗争的精神,他的对立转化说有现实意义,新谦德论也合于辩证法思想。试问这种思维水平比周初的如何?是否能出现于周初?是否比老子“恍同隔世”?

再把《周易》与史伯的思想作一下比较。

史伯的五行说,诚如关、林所说,“建立了‘和实生物’的观点”,并“初步地猜到了对立统一的规律”,但“还没有对立物相互转化的思想”,而且是“为政治观点服务的”。又说:“不能没有局限性的,也不能没有神秘主义和形而上学的成分。”

这里有几点应该分别谈。史伯的“和实生物”说、对立统一观,是史伯思想的特点,而为政治观点服务,有神秘主义的成分,却是这一个朝代的共同思想。所谓“凝集了历史的经验”也是。

关于为政治观点服务,史伯、伯阳父是这样,《诗经》的“变雅”各诗是这样,《周易》也是这样,而且有的话说得比史伯、伯阳父更激烈。《周易》揭露和批判贵族的罪行,提出政治、修养的理论,宣传对立转化观,以至天人感应观的某些地方,都是为政治观点服务。看不到这一点,不算善于读《易》。不要以为《周易》是单纯的巫书,作者目的实际是借用占筮而企图为挽救周室的危亡而作的。例如,他对不堪压迫、不肯同流合污而隐遁不仕的人,一面表示同情,赞同他们走,一面又感到这些人都走光了,剩下的都是坏蛋,那国家更危险了。这种矛盾心情,流露出作者的爱国思想。他为被迫跃渊自杀者表白,说他们是没有罪过的。这和后代对屈子自沉表示哀悼纪念是一样的。

神秘主义,是这一时代的思想的局限。有唯物思想的史伯,不是也说了一大堆迷信的形而上学的话?什么“天之所弃”、“天夺之明”、“天启之心”,连童妾不夫而育的妖孽神话也相信了,不见得比《易》高明。《诗·十月之交》为政治观点服务,也有自然界事物对立转变思想,却也说“日月告凶,不用其行”,“百川沸腾,山冢崒崩”。《周易》正是这一时代还未脱离神权思想的作品,不能说它一定是周初的思维水平。

至于历史经验,《周易》更是丰富而且宝贵。这是因为作者掌握了很多历史资料,而又善于思辨。《系辞》说,作者有忧患,“明于忧患与故”,颇能看到《周易》的特点。“明”者,有思辨力也;“忧患”,是由于作者所处的时代,和他为政治观点服务的思想;“故”者,就是说历史经验了。如他从农业生产得出“不利为寇,利御寇”,是非常正确的思想。“无交害,匪咎;艱则(亦)无咎”,近于人定胜天观。“自求口实”,有自力更生意味。从战争得出“师出以律,否臧凶”,“晋其角,维用伐邑”,说行军要有纪律,战前要先较量敌我力量和考虑各种情况。还从战争经验提出了新谦德论。其他关于政治、修养等思想,都可说是从历史经验总结出来的,也是针对时政说的。

简单地举述这些,足以说明《周易》的思维水平,决非周初所能有,而是与史伯同一时代,同一水平,有的地方甚至比史伯为胜,而不是“大相悬殊”。我们有许多证据足以证明《周易》著于西周末年,不必详论,就上说的这些话,已可见到著于周初之说不能成立。它的思维水平,恰恰就是与史伯相同,恰恰是同一时代之作。《周易》有不少水平相当高的思想,值得哲学史家大书特书。作为我国哲学史第一部著作,不是《洪范》一篇可比,也不是史伯几句话可比。它是一部大书,内容丰富,是研究古代社会史、哲学史和文学史的绝好资料。可惜文辞简约,学术界还未能理解它的内容,未能认识它的价值。甲骨卜辞在地下埋藏了三千年,《周易》摆在我们面前,人人见到,注解之书汗牛充栋,不少博学之士费了大半生精力来读它,比孔夫子“韦编三绝”用力更勤,但却不得其解,终于使它也埋没了二千七百年。这高居群经首座的经典被埋,是咄咄怪事,也是文化史的憾事。

(二)关、林书关于周易思想的论述

书中引用《易》文,全是根据高亨所分辞类和注解来论述的。注解正确与否,关系到所说《易》的思想。如果解释错了,所讲的思想便全都落空,不是那么一回事。所以先得辨别所据以解《易》的话是不是《易》义,这是个关键问题。房子建在沙子上,纵极华丽,终归倒塌。

《周易》是根据新旧筮辞编组而成,其中大部分是占后事实的记录,一部分是总结经验和作者针对政治社会而发的理论。研究它,首先要用科学的观点方法进行分析,其次要寻求出卦爻辞的组织体系,才能理解《易》文的内容意义。这两点,高亨之书都没有,所擅长的只是文字训诂,采清儒朴学的方法,而解不通的便疑原文有衍、有缺、有讹误,擅加改窜。文字训诂既不足以得《易》义之真,偏偏有时要浅处求深,于具体事物钻研出所谓“抽象道理”。这正合了关、林“哲学史家”的脾胃,于是高亨所“臆造”出来的“抽象道理”,便成为关、林所论述的《周易》思想。

高亨著《周易古经今注》通释《周易》全文。又著《通说》,划分筮辞为四类,即所谓:1.“记事之辞”,记载古代故事,用以指示占得此卦的人的休咎吉凶。2.“设象之辞”,采取一种事物以人事的象征而指示休咎吉凶。3.“说事之辞”,乃直说人之行事以指示休咎吉凶。4.“断占之辞”,论断休咎吉凶。

记事之辞,高亨又分为两种:一是出于筮人之手,即当时某人占某事,占后有验,“筮人因而记之,以为来兹之借鉴”;一是“取古代故事,纂入卦爻之下”。

实际上,卦爻辞所记都是筮后的记录。《易》编选的新旧筮辞,时有先后,事有古今。所谓古事,在筮时即是今事,并没有“取古代故事”入卦爻辞之事。高亨以《易林》、牙牌神数为比,不知《周易》与后代占书不同,卦爻辞所载均实有其事,后代占书并非根据实占而是假造的,是仿《周易》而作。《周易》卦爻辞同于卜辞,不同于《易林》、牙牌神数。卜辞、《周易》所记是实事,故可用以研究古代社会历史,而《易林》则否。对《易》的性质还没辨清即谬为分类,是不妥的。

设象之辞,高亨说是“臆造事物”,说是“以具体之事物,表抽象之原理”。“其所言之事物虽非实有,而是能否有也”,是“能有”而非“实有”。又说:“《周易》设象之辞亦有二类:一曰就物设象,如乾之言龙,渐之言鸿是也;二曰就人设象,如需之言需,咸之言咸是也。”还说:“疑《周易》先有图像,后有文辞,若《山海经》、《天问》之比。”这是学者所“臆造”,《易》作者可没有臆造,他只用筮占的记录。《山海经》、《天问》所根据的材料是神话传说,《易》所据的是旧筮辞,性质不同,不能为比。乾的“龙”是龙星,乾说星占,不是以龙设象。需是濡本字,不训须或驻止。需写行旅、商旅。旅人在路上为雨淋湿,为水为泥所湿等等,是事实,非“设象”,并非象征“人处旷平之境”、“处艰遴之境”、“处困陷之境”。

卦爻辞可以分类,应该分类,分类可以理解辞的内容意义,但分类不能像高亨的“筮辞分类表”那样,把文从字顺的辞句砍头断腿,肢解腰斩,弄得支离破碎,不成文理。

兹依高亨所分辞类,举一些例子看(以一、二等数字代指所分四类辞)。

先举表中所列(一)记事之辞(古事)最多的卦:

明夷于飞,垂其翼。君子于行,三日不食(一)。有攸往,主人有言(四)。

明夷,夷于左股(一)。用拯马壮。吉(四)。

明夷于南狩,得其大首(一)。不可疾贞(四)。

入于左腹,获明夷之心于出门庭(一)。

箕子之明夷(一)。利贞(四)。

不明,晦。初登于天,后入于地(二)。

明夷卦,明夷二字歧义最多。《易》有以多义词标题的,如“蒙”有愚蒙和草木丛生二义;“比”有亲比、阿比二义;“无妄”有勿妄乱和非愿望(意料之外)二义;“姤”借为媾,又借为遘等,而以“明夷”歧义最多。高亨不明,只作一义解。误一。他参考了我的说解,“明夷于飞”,借为鸣鴺,但又故为异说,谓明夷借为鸣雉。不知鴺是一种大鸟,要吃鱼时,要在小泽里淘来淘去才能吃到鱼,觅食艰难。故这首歌谣说行旅有捱饿危险,以鸣鴺起兴,不能作鸣雉解。误二。我只说初爻借为鸣鴺,并非说明夷都借为鸣鴺,高亨则都解为鸣雉。误三。“明夷于飞……”这首歌谣,是谣占,用来占行旅。高亨说是古代故事。误四。“有攸往”二句连上读,谓行往与谣占果然应验,寓居主人家,主人有罪,连累了客人。而高亨则分为两类辞,说“君子所以不得食者,盖主人怒之,靳而不予也”。“言”借为愆,不是高说的“言当作 ”。误五。“明夷,夷于左股”,用日月为明本义。太阳下山,天黑了,拍马兼程,谁知忙里失足,跌伤左股。高注谓鸣雉被射伤于左股,是古代故事。但句子何有射义?雉伤股又何关重要?更从何知为古事?误六。“用拯马壮”,拯同于乘,壮借为戕,伤也。因骑马而跌伤。连上读。高分为两类辞。误七。解拯为“騬”。騬马,去马之势也。“古人犗马,盖必筮之”,“鸣雉伤于左股,无害于翼,仍可飞,犹之马割其势,无害于足,仍可行”。既以雉伤为古事,又这样串解。事既离奇,语亦不贯。误八。明夷头二爻实说行旅事,以事类组卦。这是《易》的组织法,却被高亨说得支离破碎。

明夷中二爻说狩猎事。狩猎也是一种外出之事,故《易》往往连说。“明夷于南狩,得其大首”,夷的本义是大弓,明借为鸣。明夷犹鸣弓,言在南狩射猎,获得大首的兽,虎兕之类。《诗·吉日》“既张我弓,既挟我矢;发彼小豝,殪此大兕”即这类事。高亨则读“明夷于”为句,谓“于下疑当有飞字,盖转写捝去”。此增字解经之非。又读“南狩得其大首”句,谓“首当读为道”(引俞樾说),“乃记一古代故事。盖鸣雉于飞,南狩之人追之,人于深山大林而迷路,终能得其大道”,辞极迴曲。雉何必追入深山大林?又是什么古事?误九。“不可疾贞”,又再说行旅。出门最怕生病,故复行旅卦首占“出入无疾”。“不可”,不利也。高谓“筮遇此爻,则不可有所施行”。误十。“入于左腹,获明夷之心于出门庭”。腹借为 ,指窑洞或地穴,居所。不只一间,有左室。此“明夷”乃大弓名,《考工记》有王弓、唐弓等大弓,此其类。明与王、唐义近。心,心木。后作杺。《说文》:“朱,赤心木也。”心木是制弓的上等材料。《考工记》载,制弓最好的材料是柘。朱、柘声近,此心木当即柘木。猎人在出门狩猎时,偶然见了,很高兴,马上拿回家到左室里制弓。高亨读“获明夷”为句,“谓入于左 而得鸣雉也”。“之心疑当作小心”,“此文‘小心于出门庭’句,谓筮遇此爻,在出门庭之时,当小心谨慎也”。这又擅改经文。误十一。“箕子之明夷”,之,往也。明夷,东夷之国。箕子往明夷,是远适异国的行旅。全卦只有这一故事。高亨又增字解经说:“疑‘之’下当有‘获’字,转写捝去。……记箕子得鸣雉之事也。”误十二。又说:“疑本卦自初九至六五皆记箕子得鸣雉之事。”这就是他所以把五条爻辞作为“记事之辞”之故。尽出推测,缺少理据。本为行旅、狩猎之卦,都往箕子套。误十三。“不明,晦”,即太阳下山,“明夷”之义。“初登于天,后入于地”,写太阳一天的行程,也是旅人一天的行程。这是说行旅。高亨则说:“不明谓雉不鸣也。晦疑当作悔。雉不鸣即处悔之时。”这又擅自改经了。不明而晦,即天黑了,是换辞说“明夷”之义,很浅显。只因高亨不明《易》用多义词为组织之例,只把明夷二字往鸣雉扣,说不通时就擅改经文以就己意。误十四。又引《夏小正》、《月令》等说雉入水化为蜃等缺乏自然常识的传说来作解,说“地”当作渊,谓天、渊,文相对,韵相谐,“地”是后人所改。又一次擅改经文。误十五。把一个有事类(行旅)、有组织的卦,搞得乱七八糟。误十六。一个八十多字的卦,改字三、增字三,实在惊人。如果这样“今注”的解释可信,那前人的旧注就都是通的了。可是关、林都根据高注,一字不改。

再来看高亨“设象之辞”的需卦:

需,有孚光(四),亨(一)。贞吉。利涉大川(四)。

需于郊(二),利用恒。无咎(四)。

需于沙(二),小有言。终吉(四)。

需于泥(二),致寇至(四)。

需于血,出自穴(二)。

需于酒食(二)。贞吉(四)。

入于穴,有不速之客三人来,敬之,终吉(一)。

需,行旅、商旅卦。需,濡之本字。高训需为须,“本卦需字皆驻止之义”。误一。孚,俘获,言出门做买卖获利。高训孚为罚,误二。读“有孚光”为句,谓“光借为觥”,“犹云有罚爵”。不知“有孚”为句,“光亨”为句。光训广,光亨犹元亨。误三。训亨为享祀之享。误四。分亨为古代故事,误五。需于郊,在效野为雨淋湿,高解“需于郊”为“家人处旷平之境”。误六。“需于郊,利用恒”,言在郊野为雨淋湿,没处避雨,只好继续走下去。高把“利用恒”分割为断占辞,误七。“需于沙”,沙是沚的形讹,沙的或体作 。因 与沚形近,故写者误以沚为 ,又变沙。沙不湿人。这是说走路不小心,掉进洲沚,为水所湿。高解为“象人处艰遴之境”,误八。“小有言”,说明掉进洲沚,是犯了小错。这是承上说。言借为愆,错误也。高说“言疑当作 ”,诃谴之义。“谓小受诃谴也。”“人处艰遴之境,小受诃谴,庶知戒慎,而终获福。”已处境艰难,还要受谴?割“小有言”为断占,误九。“需于泥,致寇至”,陷于泥涂,为泥污湿,已够苦了,还为人抢劫。古人出门是危险的。以上三爻写行旅途中的遭遇,一层深一层,高解此爻为“象人处困陷之境”,又分割“致寇至”为断占辞。硬分为二,误十。

需卦后三爻写行旅晚上投宿,借住人家的遭遇,有幸有不幸。

“需于血,出自穴”,言投宿于穴居的人家,主人不欢迎,还动武打伤他,也可能是抢商人财物而格斗。一身血污,从穴中逃出来。高作二解:一、血借为 即阈,“言先留止于阈间,又自穴出外。此滞留家门而有所待象也”。二、血借为洫,穴、窦也。“盖有人遭难潜逃,自窦中出,隐伏于沟内,得以免祸。”均不对。因卦的总义为商旅事,不能孤立解。误十一。“需于酒食”,投宿人家,主人好客,好酒好肉款待,醉得一塌糊涂,为酒所湿。高注:“酒食在前而驻止,不饮不食也。是人既醉饱而酒食有余也。推之它事,所用已足,其资有余者似之。”误十二。以上五爻,高亨说是“设象”,实则只是纪实,实写商人旅外的种种遭遇,没有设什么象。以为设象,乃高亨的“臆造”,故意深求,非《易》本义。看上六之“入于穴”,与“出自穴”为同类,而高亨却又作“纪事”辞,强为分别,全出推测。“不速之客”,不召自来。而三人之来,当非同行,乃不期而会的。主人一律款待,尤见客情浓厚。高认为古代故事,怎样见得?后三爻均说旅人投宿,没理由独以此为古事。误十三。

需卦组织,颇见作者的匠心技巧。同写商旅,划分前后两部,整齐;而前二爻,遇雨,落水,只写小意外;中二爻,致寇,濡血,很不幸;后二爻则为幸遇:是又分中后各为一环,成为连环式的组织。这在《易》也并不多见,与离卦组织颇相类。读者应这样玩索,不要讲什么“设象”。

高亨筮辞分类表的设象辞之划分,往往把一句意义贯连的话割裂为两截,分属于不同的类,这怎能通呢?凡辞之分类,一定性质不同,怎能把一句完整的话硬加斩断分属不同的类去?这是绝不可通的。而高亨就这样分,搞了几个筐子,把一个活羊宰了,分装到各个筐子。肉是分了,但活羊已没有了。难道还可以把羊肉当活羊来饲养吗?试举一些例子(用——号代表高亨所谓不同辞类):

屯如邅如,乘马班如——匪寇,婚媾。(屯六二)

即鹿无虞,惟入于林中——君子几,不如舍。(屯六三)

发蒙——利用刑人,用说桎梏。(蒙初六)

视履,考祥——其旋。元吉。(履上九)

包荒用冯河,不遐遗。朋——亡。得尚于中行。(泰九二)

履错然——敬之,终吉。(离初九)

系遯——有疾厉。(遯九三)

好遯——君子吉,小人否。(遯九四)

晋其角——维用伐邑。(晋上九)

负且乘——致寇至。(解六三)

以杞包瓜——含章,有陨自天。(姤九五)

震苏苏——震行,无眚。(震六三)

震往来——厉。意无丧有事。(震六五)

震不于其躬,于其邻——无咎。婚媾有言。(震上六)

艮其背,不获其身——行其庭,不见其人。(艮)

艮其限,列其夤——厉薰心。(艮九三)

鸣鹤在阴,其子和之——我有好爵,吾与尔靡之。(中孚九二)

这些都是把完整句子“臆造”出“设象”辞而硬加割裂为不同辞类的。甚至如“鸣鹤”四句是一首民歌也硬割为两类,上“设象”,下“断占”。民歌以物为起兴,并非设象。民歌设什么“象”?用具体事物来“象征”什么“抽象道理”呢?民歌只是抒情,有的起兴语根本没有意义,仅作为引起。这一首则是“兴而比也”,跟下文有比喻意义,但决不是“设象”。我们还可引渐卦。“渐”的鸿,高亨认为是设象,其实“鸿渐于……”句式是作者仿效民歌创作,而截取“渐”字为标题。这在《易》为特例,正可说明作者有意给每卦一个标题。鸿,并非“设象”。《易》根本没有“设象”辞。所举各例,如“即鹿无虞”,是打猎考虑要不要进山林。君子几(机)智,怕有危险,认为不如离开。“发蒙”,开荒。用刑人(奴隶)去干。“视履”句,“考祥(详)其旋”为句,谓考虑要周详,要反复考虑。“其(而)旋”连上读。“包荒”是挖空的匏瓜。用来涉水,可不致坠溺。“不遐遗”断句,是泰安之事。而“朋亡”又是一事,“朋”不连上读。高亨在此又增字解经,谓“亡”上缺“悔”字。不明辞义而妄增。“朋亡”犹丧朋,好在“得尚于中行”,中途得人帮助,由否变泰。如此之类,不必详说。总之,高亨的“设象”辞,既臆造,又割裂文义,不通。

再看高亨所谓“设象”辞,自己解释为具体事物而“抽象道理”的两条,仅仅两条,而关、林认为“分析得很深刻,很有见地”。

究竟是怎样“很深刻,很有见地”?

其一,《周易古经今注·通说》:

《周易》“睽六三”云:“见舆曳,其牛掣,其人天且劓。”见舆曳者,象人逆物而行也。其牛掣者,象有大力者牵掣之也。其人天且劓者,象人陷于重刑也。此三句乃写一具体事物。人若逆物而行,且有大力者牵掣之,则将陷于重刑,乃其所表达之抽象道理也。

《今注》的注解是:

见疑当作其(池按:这又擅改经文,谬。卦凡说三“见”,三“遇”)。曳者自后引之也。掣本强制强牵,任己而不从人之义。此言驭牛车者,欲退其车,从后曳之。而牛则掣而前进。夫倒曳其车,其势不顺也。其牛掣之,其力不胜也。势既不顺,力又不胜,足致天劓之刑。

按高亨这个解释是有所本的。程颐伊川易传》:“舆曳,牵于后也;牛掣,阻于前也。掣从制从手,执止之义也。在后者牵曳之而已,当前者进者所力犯也,故重伤于上,为四(爻)所伤也。天而又劓,言重伤也。”曳后、掣前,高说同于程颐。高亨读《释文》知掣有㸷、觢、 、觭等异文,而强调“字当以掣为正”,以就己说,也即程“执止之义”。实则人掣、牛掣,均训牵引,“牛掣”,自以㸷、觢为正。作掣,通假字。《易》多用假借。《说文》训觢为一角仰,《释文》引作“角一俯一仰”,正确,这描写牛拉车拉得很吃力,头歪着。程颐知“天且劓”为剠额割鼻之刑,但觉得不大可通,故改说重伤。高不敢改,照字面解,谓“将陷于重刑”,而义终不可通。程既强解,高也支离。明明是“其人天且劓”是受了刑的人,即奴隶,怎说是“将陷”,是“足致”?文法知识未免浅薄了。

怎样才能理解这条爻辞呢?我们要从头说起。首先,要用历史的观点方法来分析。《周易》所反映的是奴隶社会,奴隶主害怕奴隶逃亡,往往给奴隶加以烙额割鼻之刑,即“天且劓”,也即初爻的“恶人”。这个“人”是受了刑的奴隶,为奴隶主运输,并非一般“驭者”。其次,要明白《周易》的组织法,大多数卦按事类编排。睽是行旅卦,内容写旅人在路上所“见”所“遇”(把“见”改为“其”,是错误的),仿佛一篇旅人日记,体裁特别,具见作者的匠心。五条爻辞协韵,是艺术加工。此爻曳、掣、劓,韵。这条爻辞的艺术描写也非常精致。写旅人由远及近、由粗看到细看的所“见”。远远看见一辆车拉着东西走;走前一点,见到车前的牛;细看,牛拉得很费劲,一只角高,一只角低,拼命使劲拉。往上一看,见到赶车的汉子;细看,他额头烙了印,鼻子被割掉了,好难看——这是纪实,从哪里看出它的“抽象道理”?爻辞未读通,反而去“臆造”它的“象征”意义、“抽象道理”,则与王注、程传的谬误,相去不远了。

其二,解困六三“困于石,据于蒺藜。入于其宫,不见其妻”,高说:

“困于石”者,象人遭遇艰难之环境也。“据于蒺藜”者,象人依靠险毒之人也。“入于其宫,不见其妻”者,象人丧其家室也。此三句乃写一具体事物。人若遭遇艰难之环境,而依靠险毒之人,则将丧其家室,乃其所表达之抽象道理也。(《通说》)

“困于石”者,足踬于石也。“据于蒺藜”者,手据于刺木也。“入于其宫,不见其妻”者,丧失其妇也。足既踬于石,手又据于刺木,譬人之遭乎坎坷之境,而依乎奸宄之人,其将丧失其妇,必矣。(《今注》)

是否这样解?不。因为困是讲刑狱的卦。石,不是一般的石,而是刑罚人的地方;蒺藜不是刺木,而是荆棘,围在狱外以防囚犯越狱。蒺藜代指牢狱。困的“幽谷”、“蒺藜”、“葛藟”、“臲卼”,都指牢狱,用换辞法。“石”是什么?闻一多《周易义证类纂》有解:

案《周礼·大司寇》曰:“以嘉石平罢民。凡万民之有罪过而未丽于法,而害于州里者,桎梏而坐诸嘉石,役诸司空。重罪,旬有二日坐,期役。其次,九日坐,九月役。其次,七日坐,七月役。其次,五日坐,五月役……”又《司救》曰:“凡民之有邪恶者,三让而罚,三罚而士加明刑,耻诸嘉石,役诸司空。”……“据于蒺藜”,犹坎上六“寘于丛棘”,狴狱之象,则“困于石”之石当即嘉石。

石,无疑是嘉石,衙门外的大石。有罪者,先让他担着刑枷,绑在嘉石示众几天,然后去劳动服役。有劳改的意味。“据于蒺藜”,便是入狱坐牢了。据,据禁,据系。故二句不是足踬于石,手据于刺木。

到了刑满出狱回家,妻子跑掉了。这又是什么意思呢?奴隶社会是父权家长统治,妇女沦为家庭奴隶。妇女被幽禁在家里,没有自由。家成为她的牢狱,她就是这个特殊牢狱的囚犯。归妹(婚烟家庭卦)说的“幽人”,即家庭囚犯。这里作者说两种牢狱、两种囚犯。刑狱是贵族阶级压迫人民的强制机器,但奴隶会反抗,囚犯会越狱,妇女趁男子入狱,也会逃亡。被压迫者走一条路子——反抗。《易》写奴隶反抗的很少,写妇女的更难看到。这里似乎透露一点,不过在很少的地方,如屯之二、家人之二、渐之五,作者是同情妇女的。这样反映社会,表现思想,在石缝里露出一点幼芽,还是可贵的。我以为应该从这些地方探究一下作者思想,不要“臆造”什么“设象”的“抽象道理”。高亨的解释,不符《易》义,更不能说“分析得很深刻,很有见地”。这样瞎捧,这样讲抽象思维,瞎子点灯白费蜡。

说《周易》“包含着人们的行为决定结果的问题”,是对的,但所引高亨的解释则不对。“无交害,匪咎;艱则无咎”,不仅仅是空谈“彼此不相贼害,则相安无事,自然无咎,而不相贼害,在艰难之时还可以得到同情之助”。大有初九这条爻辞,是作者总结农业生产的经验,很宝贵,有人定胜天的意味。大有,农业丰收之卦。意思是:“(愿大家努力生产吧!)不要互相侵害!不侵害,丰收没问题;即使天旱也不怕它。”艱从 ,古旱字,卜辞作 ,《易》作艱,经传作暵。《说文》解暵为曝干田,即旱。艱难等字从 取义。几个农业卦都提防备和防御敌人的抢掠。经验总结方面,还有“自求口实”,这有自力更生意义;“不利为寇,利御寇”,是反对侵略,主张防御的正确思想。又如谦卦的新谦德论等,也有高水平的思想。这才是《周易》的哲学,而不是什么“设象”的“抽象道理”。

三、评任继愈《中国哲学史》关于周易思想的论述

任继愈主编《中国哲学史》,是大学教科书。据说明,由北大、人大中国哲学史教研室及科学院哲学研究室集体编写。这当然应该比个人写作更为精确的了。我疑他们是集体而分工的,论《易》之部出于主编者之手。其“商周时期唯物主义萌芽”章,讲《易经》的思想。令我们颇感惊异的是,所说《周易》思想,总的说来,全是沿袭《易传》思想而用新辞句加以附会粉饰的,没有一点是从卦爻辞进行分析而作出的论述。今人有李景春著《周易哲学及其辩证法因素》一书,引用《彖》、《象》二传而以马列主义辞句作附会演绎,已是荒谬,谁知任编的教科书差不多就是李景春那一套。李景春比较老实,明标《易传》,其错误易见。任编不说所本,会造成一种假象,仿佛他所说的真是《周易》的思想,而不知是刷了新油漆的旧货。

冯友兰有一个观点,认为《周易》是周初之作,而周初不可能有什么值得称道的哲学思想,故胆怯地勉强谈谈。他知道《易传》思想跟《易经》有分别,他自己也看不出《周易》有什么哲学,只是无形中仍受了《易传》的影响,在不敢谈之中,终究按《易传》说法略为说说,一说就错。关、林也严分经传,也认为《周易》是周初之作,不相信有什么高深哲学,也看不出来。刚好高亨给他们一点启示,说卦爻辞有不少“设象之辞”,设象辞是可以从具体事物找到抽象道理的。虽则高亨只陈列了两个样本,但他们见了,如获至宝,赞赏不已,认为分析得“很深刻”,于是就按高亨所说,大谈其“抽象道理”。因而《易》学又凭空添了“象征”派哲学,成为新义理派。

任继愈比冯、关、林倒退了。他跟李景春一样,相信《易传》,认为《易传》思想就是《易经》思想,并至少有三个“基本内容”。只是他不明说,免致追究,还可以显出自己学有心得。这比李景春聪明。

我们试加分析,看他说的是否合于《易》义。

(一)著作年代问题

关于著作年代,任认为“起源于殷周之际”,说:“其中有关于古代原始战争、祭祀、婚姻、生产的某些情况和甲骨文的卜辞有许多相似之处。”又说其中提到箕子、康侯、高宗等故事,“都不迟于殷周之际”。又引西汉以前学术界公认的“文王演为六十四卦”的说法,不加批判地接受。但话很不明确,是“起源”呢还是完成?是文王演《易》呢,还是在其后?演为六十四卦与演《易》并不一样,话没说清楚。“殷周之际”以哪个时候作断限?与卜辞比较是有“许多相似之处”,还是完全相似?有没有不是“殷周之际”的?比方,劫夺婚、对偶婚,卜辞有没有?用“资斧”作货币,商人贩卖奴隶,是否见于卜辞?能不能是“殷周之际”的事?其中有不少贵族内讧的事,甚至有跃渊自杀的。“王臣蹇蹇”,深感处境困难,故以隐遁为嘉美,“肥遯”而去。这是“殷周之际”的殷人事还是周人事?周人筮书,没理由频频去谈殷人的事;周初,周人正在走向兴盛的高峰,为什么要跃渊?要飞遁?还有,邑人敢于跟邑主斗争,把邑主赶走,殷周之际能不能有这样的事?说“起源于殷周之际”,根本就没读懂《易》文。相信文王演《易》,更是荒谬。单说箕子、康侯之事,文王能见到吗?古人已明其不合理,而大学课本的作者竟然还相信!

(二)周易的哲学思想

再看任著课本怎样说《易经》哲学思想的基本内容。

1.“观象取物的观念”。这还算老实。编者唯一的引述《系辞传》而加以解释,说:“所谓‘近取诸身’,即是指男女两性的差别;‘远取诸物’,是指人类以外的昼夜、寒暑、牝牡、生死等自然现象和社会现象。”按《系辞》原文推源八卦之作是“包牺氏之王天下也,仰则观象于天,俯则观法于地,观鸟兽之文与地之宜,近取诸身,远取诸物,于是始作八卦,以通神明之法,以类万物之情”。这是一种推测,其实并非伏羲一人的独创。我疑八卦之作是从结绳记事变为书契而成的八种符号。大结变为 ,小结改成 。人类对事物观察作概念标志,当远在结绳时代。八卦不过改用书契符号。其始当是标志自然现象,即天、地、雷、风、山、泽、水、火八类事物。到社会逐渐发展,才又当作标志社会现象的符号。所谓“近取诸身”,是人们最接近的事物,“远取诸物”是接触较远的。“身”,不一定是“男女两性”,牝牡也是两性。生死概念又远在其后。其始,人们以为有一种精灵寄寓于身体而可以离开的,梦是暂离,死是久别。不能把男女和牝牡强分近远,也不能把生死与昼夜、寒暑等同,人们的认识有先后。而且这是说画卦,不是《易》辞。

“观物取象”说,是来自《系辞》观象制器的——“上古结绳而治,后世圣人,易之以书契,盖取诸夬。”夬的象,上兑下乾,兑为口舌,乾为金(这是《说卦》的一种卦象说)。把话用刀刻下来,就成为书契、文字。“刳木为舟,剡木为楫,盖取诸涣。”涣的象,上巽下坎,巽为木,坎为水。木在水上,便是舟楫。如此之类。以为先有卦象,人们观象而创制器物。如果按这说法,则飞机是按乾象制造的,乾为天,又为金,金在天上,便是飞机;轮船制造,取象于讼,上乾下坎,金在水上,便是火轮船。可惜古人还没有取这种象来制成飞机火船。这当然是荒谬的。《易》也根本没有这种“观物取象”的观念。

任又说:“《易经》认为自然界也与人和动物一样,由两性(阴阳)产生的。”“《易经》从复杂的自然现象和社会现象中抽象出阴( )阳( )两个基本范畴,它对后来的哲学、科学的发展有深远的影响。阳代表积极、进取、刚强、阳性等特性和具有这些特性的事物。阴代表消极、退守、柔弱、阴性这些特性和具有这些特性的事物。世界就是在两种对抗性的物质势力(阴阳)运动推移之下孳生着,发展着。”“这些观物取象的观念是对事物的变化、发展过程长期经验积累、抽象概括的结果。他们把千变万化复杂纷纭的事物抽象概括为阴阳一对基本原则,并认为任何事物都不能不受阴阳总规律的制约。《易经》在探索着事物发展的内在原因。”这样堆满了马列主义辞句和理论的话,真令人叹为观止了。原来在三千年我国就出现了马克思——文王!我们读了,深感惭愧。为什么在三千年前已出现了马克思,发挥了非常精深的理论,后代子孙怎么不长进呢?为什么人们一点不了解,要等任教授来讲解,才知道《易经》原来有这样高深的观念?

查《易》只有“鸣鹤在阴”一个“阴”字,《易传》才有许多“阴阳”、“刚柔”,也有“变”、“变化”。如《系辞》说“一阴一阳之谓道”,“圣人设卦观象”,“刚柔相推而生变化”,“变化者进退之象也,刚柔者昼夜之象也”,“天尊地卑,乾坤定矣。动静有常,刚柔断矣”,“乾道成男,坤道成女,乾知大始,坤作成物”等等,不一而足。任教授之说,无疑是从这里找出的“观物取象的观念”,而又用马列主义的理论辞句加以推演附会,给古人脸上贴金。实则《易》无阴阳、刚柔之义,更没有阴阳的种种特性;没有从自然现象、社会现象抽象出阴阳两个基本范畴,更没有认识到“世界就是在两种对抗性的物质势力(阴阳)运动推移之下孳生着,发展着”。这一切都是任教授给硬套上的。连《易传》也还没有这种思想,《易经》就更没有了。《易》的 、 两种符号,只是八卦构成的因素,为占筮的揲蓍用。卦画属占筮范围,跟龟卜的裂纹相同,而卦爻辞则是占后记事,记的是早期社会生活,没有哲学思想;《易》有一部分理论语,那是作者从许多筮辞得出来的经验总结,仍然来源于生活实践;另一部分是作者针对当时政治,发挥他的思想,企图挽救周室危亡,这也没有超出现实范围。总结历史经验、发挥政治见解,这才是作者的哲学思想。他没有“抽象”出什么哲学“范畴”,更不可能认识到什么“对抗性的物质势力”。他有对立和对立转变思想,那是一种循环论,而且也没离开政治社会去空谈。实际是,他看到周室有衰亡的危机,用对立转变说警告统治者和那些营私结党的阿比匪人。他的思想是离不开当时的政治的。

用“阴阳”、“刚柔”说《易》,起于战国中晚期以驺衍为代表的阴阳象学说流行之后。晋初,汲郡盗发魏襄王墓,发现竹书几十车,其中有一种《易繇阴阳卦》,“与《易》略同,而繇辞则异”。这是阴阳家仿《周易》而作的占书,为推行阴阳说而作。自从他们宣传之后,于是有“《易》以道阴阳”的说法(《庄子·天下篇》是战国晚期道家分析各派思想的文章)。《荀子·大略》解咸卦说“以男下女,柔上而刚下”,用的就是当时流行的刚柔说。从此,就有《易传》以阴阳、刚柔解《易》的种种说法。讲《易》的思想,应从历史发展来分析,怎能把《易传》的思想当作《周易》?更怎能把马列主义理论来附饰《易传》?这样混淆今古,哲学史就不堪了。

2.任书说《易》的哲学思想的第二个基本内容,是“万物交感的观念”。他说:“万物在阴阳两势力的推动、矛盾中产生变化,变化的过程是通过交感。”又说:“这一观念的形成,也可能由于男女交感产生子女的普遍现象概括出来的原则。”这说法又是出于《易传》。《彖传》:“咸,感也。柔上而刚下,二气感应以相与。天地感而万物化生,圣人感人心而天下和平。观其所感而天地万物之情可见矣。”《系辞》:“天地絪缊,万物化醇。男女构精,万物化生。”即任说所从出。不过任不说明而已。

为了说明《易》有这个观念,任举了几个卦作证明。

他说:“《易经》善于从交感的观点观察万物的动静变化,并认为凡有动象、有交感之象的卦是吉的,有前途的,因为它符合了事物发展的原则。”他举出十个卦,五吉五凶,还添上《荀子》说的“咸”作参证:

如泰( )卦的象是地在上天在下,实际上应当天在上地在下。天气属阳,地气属阴。阳气上升,阴气下降,就象征着天和地的交感变化。与此相反,如“否”( )卦的象是天在上地在下。天本来就在上,地本来就在下,这种情况不会引起上下交感易位的变化。不交感,没有变动,事物就没有发展前途。所以“否”卦就不如“泰”卦吉。

这是本于《彖传》:“‘泰,小往大来,吉,亨’,则是天地交而万物通也,上下交而其志同也。”否,“则是天地不交而万物不通也,上下不交而天下无邦也”。不过加上一些新辞语,如“象征”、“发展前途”之类,而又认为“泰”是吉卦,“否”是凶卦。

这是不是《易》的本义呢?《易》没有这种思想。《易》的卦画组织,是按八卦配搭的,“二二相耦,非覆即变”。两个卦为一组,“乾”、“坤”是卦画变,“泰”、“否”是卦画覆。“乾”、“坤”没有吉凶的分别,“泰”、“否”是《易》三对对立的组卦之一。凡组卦,是对立而又对立转变的,这是《易》的特殊组织。在卦义上相反,但内容并不是偏于一面。就是说,“泰”也说否,“否”也说泰,因为取对立转变之义。“泰”非吉卦,“否”也非凶卦。“泰”说否的,如“翩翩(谝谝),不富(福)以(与)其邻;不戒以(而)孚”,由于有巧辩者说了一些大话,大家失了警惕,疏于戒备,结果敌人来侵袭,有的被俘了去,连联盟的邻族一同遭了殃。这能说吉吗?又“城复(覆)于隍,勿用师;自邑告命。贞吝”,打崩了敌人城墙,本可以进攻的,但忽然从本邑来了命令,说不要打(当另有情报)!“贞吝”,凶占。这能说吉吗?否六二:“包承(庖脀),小人吉,大人否亨。”有吉有不吉,那末,“否”能说全凶吗?“休否!大人吉”,不做匪人,大人贵族是吉的。“先否,后喜”,如误沦为匪人,能改过自新,浪子回头,是好事。能说他凶吗?尤其泰、否两卦都说“拔茅茹,以其汇”,也都说“吉”,甚至否说“贞吉,亨”。能说否是凶卦吗?捂着眼睛瞎说是不成的。而且卦象也没有交感之义,不是把天地倒过来才是交感。《系辞》也没有这样说。“天地絪缊”,只是共相和会;“男女构精”,只是男女媾合。难道一定要天下地上、男下女上才能交感吗?其余所举之例,都一样不通。《易》根本没有“万物交感观念”,更没有“万物在阴阳两势力的推动、矛盾中”,“通过交感”而“产生变化”思想。这是教授们捏造了硬套上去的。

3.任书说《易》第三个“基本内容”是“发展变化的观念”。他说:“《易经》的作者认为世界上没有东西不在变化,变化着的事物有它发展的阶段。《易经》对每卦的每一爻都作出一般原则性的说明。他们认为事物刚开始时,变化的迹象还不显著,继续发展下去,变化就深刻化,剧烈化,发展到最后阶段,超过了它最适宜发展的阶段,它就将带来了相反的结果。事物本来是有前途的,过了它的极限,它反而没有前途了。”

这又是把马列主义理论往《周易》套了。

大家都喜欢用“无平不陂,无往不复”两句说《易》有物极必反的思想。不错,《易》作者是有对立转变思想,但这只是机械主义唯物论,是循环论的思想,还要看到,这一思想的产生,有它的社会背景,正如《诗·十月之交》说“高岸为谷,深谷为陵”,是针对皇父等一批狐群狗党而发的。它是有政治目的,为政治而发的,并非从天上掉下来的。这可以说是这个时代的思潮,这种思想并不是“发展变化”观念。对立转变、循环变化,跟发展变化不是一个范畴。

任引乾卦作为发展变化的说明,说:“这里用龙的出现、变化,说明一切事物变化、发展的共同规律。古代汉民族相信龙是一种能飞腾变化的神物,它象征统治者。”“在这一卦里,主要在于以龙为例,说明一切事物有进就有退,有得就有失,有顺利就有不顺利。事物发展到一定的阶段,就会招致相反的结果,过渡到它的对立面。”这是把《易传》为封建统治者服务的说法改变为“共同规律”。卦爻辞的龙,不是“时乘六龙”,或“变化的神物”的龙,而是龙星。乾卦主要是星占,全卦反映“天人感应”思想。星是天给人以象示,有吉有凶。三、四爻则是贵族内讧,斗争激烈。作者实写,意在说这种坏现象反应到天,天就给以不吉的象示,即“天重象,见吉凶”。六爻只有二、五爻是吉,“利见大人”,同辞,平列,根本没有“发展变化”的观念。而“勿用”最凶,“有悔”次凶;贵族内讧,现象很坏,这哪里是“变化”?又从何见到“发展”?上爻爻辞不少吉占、吉事,如需之“终吉”、履之“元吉”、同人之“无悔”、大有之“吉,无不利”、谦之“利用行师征邑国”、豫之“无咎”、临之“吉,无咎”等,不胜枚举,又何尝超过限度?

任书又创“《易经》对每卦的每一爻都作出一般原则性的说明”之说,可谓千古奇论。何来这么多“原则性的说明”?卦爻辞绝大多数是记事,既非“说明”,更不是“原则性的说明”。盲从爻位说已够糊涂,“原则性说明”更不知所云。爻位说是封建士大夫为统治阶级宣教的,“原则性说明”之说则简直是梦话了。

论周易非谐隐体史书——评平心《关于周易的性质、历史内容和制作时代》

一、周易中的历史故事

最近,平心发表两篇文章,对《周易》作了新的探讨:

其一为《周易史事索隐》[2] ,据顾颉刚《周易卦爻辞中的故事》作了一些新解。因《易》有些历史故事,就认为《易》是史书。如说“震用伐鬼方,三年有赏于大国”(未济九四)的“震”是殷高祖王亥的别号,震即振;“用”是洛伯用,即上甲微。说这是王亥、上甲微父子二人攻打有狄的故事。说“高宗伐鬼方”的鬼方是姺邳,即夏之观扈。

本来既济、未济所说的“伐鬼方”是一件事,一从殷的角度说,一从周的角度说。《易》书事之法,凡异族或诸侯事才称名,周人自己王室的事不称。殷高宗,在盘庚后三世。这时殷强大,周还弱小。殷周联军讨伐共同的敌人鬼方,殷为主力,“大国”即殷。胜利后,殷分给周一些胜利品,故说“有赏”。二爻同说“三年”,可见是一件事。震者动也,周此次动用了不少人力同殷去打敌人,故说“震用”。据文法和辞义,可知是一件事,没理由分为二事。其次,王亥是商汤之前七世祖,王国维《殷卜辞中所见先公先王考》说“丧羊于易”、“丧牛于易”,是王亥的故事,已是无据之谈,王亥为有易所杀,更不能说王亥父子二人攻打有狄。再则王亥为殷人远祖,《易》是周人筮书,记周事或与周人有关之事,决不会无缘无故去记异族远祖的事。王亥时的有易在易水,今河北境,而狄在周西北。文王前太王时周人在邠,陕西西北。地望远不相同,怎能把王亥时的有易说为有狄?

平心的第二篇文章《关于周易的性质、历史内容和制作时代》[3] ,更进一步说《周易》是“用谐隐文体和占卜外形写的史书”,著于战国。他采郭沫若《周易的制作时代》说,认为有“中行”二字的爻辞是晋中行氏荀林父或其后人的事。说《易》反映了夏、商、周三代的民族矛盾,特别是商、周与狄族的矛盾,也反映了以晋国为中心的周代各国的复杂史事。

关于“中行氏”之说并不成立。有“中行”二字的爻辞不能解为中行氏的事,这里不讨论。平心解“晋,康侯用锡马蕃庶,昼日三接”最附会。他说康侯是封于晋的唐叔,康、唐声通。晋即晋国。锡即易(金文的易是锡),又即狄。蕃庶即番人。三接训三捷。说唐叔虞征用狄马,动员蕃族的军队,征伐叛周的唐人,在短期间获得很大胜利(《周易史事索隐》)。说征用狄马,组织骑兵作为征唐的主力,这真是无根之谈。唐叔原封于唐,故号唐叔,如康侯本称康叔一样。唐为采邑,其地不大。封时当在武王克商之后。成王时,康叔封于卫,唐叔封于晋。无论如何,绝无唐人叛周之事,又怎会有唐叔伐唐的事?平心说晋一定是晋国,否则便不可解。其实说晋是晋国,才真是不可解。试问“晋如摧如”、“晋如愁如”、“晋其角”,怎样解?尤其是“晋如鼫鼠”,难道可说晋国如鼫鼠吗?“如”副词,在动词后。晋者进也。晋卦讲战争进攻。解晋为晋国,于辞义不通,于文法不合。平心还强辩说“晋康侯”应连续,引“履虎尾”、“否之匪人”等为例。不知《易》例,绝大多数的卦,卦名是独立标出的,不连下文读,只有几个卦,为了省文,不独立标题。晋与覆、否不同类。另外还有不通的——说唐叔征用狄马,组织骑队为主力,征伐唐人,不知古代战争用车战而不用骑兵。晋作三行,才用步卒,到战国赵武灵王胡服骑射,才学的胡人战术,还引起一场大辩论,不少人反对。赵是三晋之一,如果他们的祖先早已组织骑队,为什么人人都不知,武灵王也不引用祖先事解答?又为什么周初用骑队,以后六七百年仍用车战,没有一国一人知道,以致赵武灵王要向胡人学?可见绝无其事。平心说“以晋为中心的各国的复杂史事”,其实连一个晋国的事也没有,更不用说“中心”了。《周易》编选旧筮而成,其中有一些历史故事,但没有春秋的故事,也没有晋国的事,也不是史书,更不是用谐隐文体写成的史书。

二、论周易是否用谐隐文体写成的史书

平心引《文心雕龙·谐隐篇》说明谐隐的意义,说:“隐有各种形式,最通常的有两种:一是利用寓言隐喻,‘取譬以指事’,一是利用双关语,‘遁辞以隐意’。”并说:“大约春秋时期是隐多于谐,战国时期是谐隐并兴,汉代则谐兴而隐衰。《周易》沿袭了西周春秋文风,以隐为主,以谐为从。”

他认为《周易》“是用谐隐文体和卜筮外形写成的一部特殊史书”。

在《文心雕龙》里,刘勰举出一些史实之后,总结谐隐文体,说:“隐语之用,被于纪传,大者兴治济身,其次弼违晓惑。古之嘲隐,振危释惫,会义适时,颇益讽诫。”也即是说,所谓谐隐,是用滑稽诙谐而隐藏不露的话来说,使听者听了高兴而醒悟,以达到讽刺劝诫的目的,因为统治者做错了事而不自知或知而不改,又不喜欢别人说自己的错处,即刘勰所谓“心险如山,口壅若川”。讽劝者不便明说,以免触犯他的淫威,损害他的尊严,于是用一种委婉曲折而语带诙谐的话来说,使他自己醒觉而改正错误。严格说,这还不成为一种文体,只是一种说话的方式。它往往只是三言两语就了事,不会长的。它比不上寓言,寓言是一种文体而有普遍性,谐隐则有特定的对象,专对某个人说。没有特定的对象,不针对某种错误,这些话说来便没有意义。如果不知是什么人犯了什么错误,这些话也没意义,不知其所以然。后代有“笑话”类作品,起源于此,但笑话只供笑乐,无一定对象,与谐隐有别。因此,我们要问:如果《周易》是用谐隐“文体”写的,它的对象是谁?要达到什么目的?为什么要用谐隐方式(不是文体)?

《易》作者当然有写作目的,我也认为他有“兴治”、“弼违”之意,但并不是用“谐隐文体”。不少作家为“兴治”“弼违”而著书,先秦诸子如荀卿、韩非,其书用论文;文学家屈原,其书是辞赋,他们也是要“兴治”的。汉代史学家司马迁写《太史公书》,也为“兴治”。刘勰说谐隐之“用”是“兴治济身”,“弼违晓惑”,写作目的相同,起的作用也会一样,但所用的文体、说话的方式却彼此不同,说话的对象也有各式各样,写作的时代背景、作者的社会阶级,也是彼此不同。现在说《周易》著于战国,而内容却是“反映了商周的复杂史事”,试问这是什么时代背景?是战国的三晋吗?用“谐隐文体”,是作者有什么不得已之情,怕触犯统治者?它又为什么“反映商周与狄族的矛盾”?总共只有两句“于易”,可算矛盾?就照平心说的,“锡马”是狄马,但既是“征用”,借助于狄,又是什么“矛盾”呢?连“震用伐鬼方”、“高宗伐鬼方”在内,任你怎样穿凿,也找不出几件与狄有关的事来。难道这是《易》的内容?而战国时人反映它做什么?更何况又用“谐隐文体”,为什么?不解《易》文,却谬作推断,毫无根据。

平心用来说明《易》用谐隐体的证据有:

其一,“卦爻辞结构奇特,往往将看似绝不相干的两字或三四字连缀成为一辞,它们都不能以通常文理来衡量。”他举临、观、恒、兑、晋等卦的辞句为例,说:“文义均极晦涩,在任何古籍中都找不到类似的辞汇,也找不到训诂的根据。”因此,他认为“若果不从谐隐角度来分析,是绝对无法解通的”。

文辞简约是《易》的特色。简约,就比较晦涩,不大能解。但这正可以证明《周易》著作年代之早。书写工具越古越困难,故用辞就越简约。有几个卦所以没有标题(所谓卦名),就因为省辞,可以不用就不用。《易》真是千锤百炼,句无剩语。如“不耕,获;不菑,畬”、“不明,晦”等句在后代都应加“而”字,作“不耕而获,不菑而畬”。“跻于九陵”,在熹平石经残石还可以看到是“跻九陵”,无“于”字。盖古经如此。“于”字是后加的,加了较顺。剥六三:“剥之,无咎。”《释文》作“剥,无咎”,说:“一本作‘剥之,无咎’,非。”可见原文无“之”字,像“讼,元吉”(讼九五)一样。但讼是互讼,而“剥之”,有宾词较好,意为君子剥取农民。如只说“剥”,就晦涩了。故后人加“之”字。《易》文太简,是有晦涩之病。不过古代用辞,力求简净。假如著于战国,不会这样。这反而足以证明它不是战国时书。但简约晦涩,并不是不可解,更不能说一定是谐隐,要从谐隐角度来分析。例如临卦的“咸临”二爻同辞,咸借为諴,谓以諴和政策治民;如《书·无逸》说“用咸和万民”,咸又借为感,感化政策。“甘临无攸利”,甘借为拑,言拑制压迫政策则无所利。正反对言,前三爻讲法治,后三爻讲人治。“至临”,躬亲政治;“知临,大君之宜”,大君要有智慧;“敦临”,要敦厚朴实。“大君之宜”,包括“至”、“知”、“敦”三者,这是《易》的一种组织法。临卦是作者总结历史经验,针对当时(西周末)的黑暗政治而提出来的政治理论。这种思想,也可从《尚书》找到。《周易》作者善于思辨,善于总结,故能得出这样的理论。后来孔子儒家的政治思想跟他说的很相近。是辞虽简约而义不难明,理极庄正而辞不诡异,并无“谐隐”!

平心的第二个证据说:“有些卦爻辞造句非常诙诡,使人读了不知所云,它们显然是出于《易》作隐射史事,有意拼缀成为谐声双关语。”平心举“樽酒簋贰,用缶。纳约自牖”、“睽孤见豕负涂”、“臀困于株木,入于幽谷”等为例。上说词汇,此说造句。词汇虽简,仍可理解;造句似诡,并非“非常”。即使“非常诙诡”,也不致“不知所云”,也不是“显然”“隐射史事”,“有意拼缀成谐声双关语”。或许平心先生喜好猜谜,才觉得“不知所云”。别人并不这样认为。兹引述一些前人的注解,再作补充说明:

王弼注《易》,虽然往往穿凿,“不知所云”,但解“樽酒簋贰,用缶”为“一樽之酒,二簋之食,瓦缶之器”,近于正确。王引之《经义述闻》解“用缶”为樽与簋皆用陶器,更确。闻一多《周易义证类纂》解全爻辞更好:“约犹取也。约从勺声,勺训挹取,酌、钓并训取。……约亦有取义,‘纳约自牖’,即纳取自牖。酒食而必自牖纳取之者,盖亦就在狱中者言之。古狱凿地为窗,故牖在室上,如今之天窗然。以地窖为狱,则狱全不可见,惟见其牖。书传称殷狱曰牖里,或以此欤?”闻氏此取《集解》引崔憬说。虽为疑辞,实则猜个正着。考古家在陕西境沣河两岸张家坡发现不少口袋式地下住室,有挖得很深的。爻辞说的是关禁俘虏,用酒饭款待,等他归顺为奴隶,增加农业生产劳动力。卦辞说:“有孚,维心,亨。”孚,俘虏,古代奴隶多是从战争捉来的俘虏。但要使战俘降服,奴隶主要用“维心”术。手段有二:一用语言抚慰,一用酒饭款待。两法并用,《易》有几处提到。坎卦,作者用社会发展来编排的,先写渔猎时代打鱼的艰险,次写农业时代用酒饭款待的“维心”术取得奴隶及填阱垦荒。垦荒是奴隶干的。末了写奴隶主耐心等待俘虏归服,可是俘虏始终不肯投降。这就到了奴隶社会晚期,奴隶缺乏。这样的编排和叙述是有意的。只因辞句简约,有“诙诡”,读者对社会发展不明了,因而“不知所云”。我们用历史发展的观点方法来分析,就可以理解,不致以为“谐隐”。

平心的第三个论据说:“有些卦爻辞中的成语采自《诗经》,但不是直接引用,而是改变了语句结构,赋予了新义。”这是形式主义的读书法。语句结构不同,辞义又别,怎能说《易》文采自《诗经》?学者最忌有成见,先肯定《周易》著于战国,见到《易》、《诗》有相同的词语,就武断地认为《易》袭用《诗》;而彼此意义不同的,就又说是引用而改变了。《诗》、《易》都有“冯河”语,冯河者,徒涉也。暴虎、冯河,是成语,意为冒险。泰九二“包荒,用冯河,不遐遗”,平心说“即是晋人败秦康公,济河追击至于秦地之刳首的故事”,训包为征服。荒,郑玄读作康,训虚,而平心说康“自是秦康公”。冯河是济河。为什么这样解呢?因下文有“朋亡,得尚于中行”。爻辞分上下两事,郭沫若把下半解为晋先蔑奔秦,荀林父因为同僚之谊,“尽送其帑及其器用财贿于秦”。说朋即同僚,中行即中行氏,这已是错误,因朋是朋贝、货币,不是朋友。中行指中途,不是中行氏。而平心把上半爻辞也附会了。其实包借为匏;荒,郑玄读为康,但训虚。冯河是徒涉,不是济河。济河有船、有桥。这是说用挖空的匏瓜涉水,则可不致坠溺。古人行旅,不是到处有船的,故带着匏瓜备用。“泰”、“否”,对立而对立转变。“包荒”,说泰;“朋亡”,说由否变泰。把它解为晋济河打秦康公事,是错误的。冯河之义,《易》、《诗》和《论语》都一样,不是《易》用《诗》而有所改变。包,姤九五作“包瓜”。平心又举“翩翩”,说是袭取《诗》“翩翩者鵻”,“琐琐”是袭取《诗》“琐琐姻亚”,还说是“歇后语”。这是怪论。《诗》的“翩翩”,描写鸟飞;《易》之“翩翩,不富以其邻”,翩翩借为谝谝,巧言善辩者。说有人巧辩,讲了大话,令人失了警惕戒备。结果敌人来了,邻族一同遭殃,有的人被俘了去。《诗》的“琐琐姻亚”,训小。旅的“旅琐琐,斯其所,取灾”,琐琐,《说文》引作惢,三心二意,狐疑也。商人多疑,离开旅馆,反而招致灾祸。两者绝不相同,更没有“歇后语”的可能。

平心一共举出七项。除上说的之外,还有所谓:用字意义参差不一,惯用同声异文之字,同出一源,等等。这些固然是《易》的用辞特点,但没有一项可以证明“用谐隐文体”。

平心论《易》不是占书,意思是说,是史书。理由是:“大凡占卜书,繇辞一般比较浅显易解。《周易》繇辞惯用谐隐,辞义非常晦涩诙诡,实不宜于占卜。汉人占卜,不用《周易》而用另外的《易》书,正透露了个中消息。经学家不挑选别的《易》书,独看中了《周易》上下经,纷纷给它做传,替它宣扬,就因为它的卦爻辞无法读通,各家可以随意附会。”这是缺乏历史知识的论断。“大凡占卜书比较浅显易解”,这是什么“大凡”?见过古代占卜书没有?用什么来比较而说“大凡”?我们说《周易》是我国成书最早的著作,在春秋之前。平心说是著于战国。请问你见过战国的占书没有?是你认为晦涩难懂,还是春秋之前的人认为晦涩难懂?在作者当时并不以为晦涩难懂,要等平心先生认可了说是浅显了才写吗?时代愈早,著作就愈难了解,这是常识。甲骨卜辞、钟鼎铭文、《书》、《诗》,好懂吗?《诗》在春秋时,大家唱那些诗歌。列国聘问,士大夫随口就“赋”,听者一听就懂。里巷男女唱它,无人不懂。我们现代的学者懂得多少?王国维算是博学之士吧,他研究甲文、金文很有成绩,但他《与友人论诗书中成语书》说:“《诗》、《书》为人人诵习之书,然于六艺之中最难读。以弟之愚闇,于《书》所不能解者殆十之五,于《诗》亦十之一二。此非独弟所不能解也,汉魏以来诸大师未尝不强为之说,然其说终不可通,以是知先儒亦不能解也。”他的话说明一点,书愈古愈难明。并不是因《易》用谐隐,辞义晦涩而不宜于占卜。《易》本来是占书,用来占筮。正因为是占书,儒家不重视它。先秦占书,以《易》为权威,失传的《连山》、《归藏》以及汲冢发现的《易繇阴阳卦》,都是仿效它而作的。到了秦始皇焚书坑儒,别的书烧了,它却以卜筮书而幸存,于是儒生才重视它,为它作传。到了汉代,儒生为争学术地位和政治地位,把它抬高,为它吹捧,竟然高居群经之上。经师借它讲纲常伦理,为统治阶级服务。这才是它所以不再用作占筮的原因,并不因为卦爻辞难读而不用作占卜。所以附会,是为统治阶级宣教。借用古代语言,穿上古代服饰,扮演新的角色,并不因为卦爻辞难以读通。这是历史演变,不能老从文字晦涩去推测。古代文字,汉人比我们懂得多多。从孔子到汉代,并不是因为他们不了解文字的意义,只因他们别有目的,故曲解了。

在论证《周易》是战国著作时,平心说,卦爻辞多用韵文,这种文体,也只有在战国时才开始流行。这是什么话?连文学史的常识也没有了。战国时正是散文兴盛时期,韵文反而不流行。只有南方楚国屈原辞赋是韵文,而且受了散文的影响。历史书如《左传》、《国语》,哲学书如《孙子》、《论语》、《墨子》、《孟子》、《庄子》,以至《荀子》、《韩非子》等大批散文作品涌现,却不是韵文“才开始流行”。以此作为论据,是可笑的。

三 、简单结语

平心之文,主要论证三点:其一,《周易》是战国时写作的;其二,《周易》不是占书而是史书;其三,《周易》是用谐隐文体写成的史书。

关于《周易》写于战国的论证,主要是《易》文有春秋时的故事,以有关中行氏的为主;其次,否认《论语》所载孔子学《易》、引《易》的话;再其次,不相信《左传》所载易筮,认为都是应验了的,是出于战国人附会;最后,是采用隐言晦语,用战国时才开始流行的文风,韵文文体。同时,也称战国以前的书没有提到《周易》。

中行氏故事,其实都出附会。孔子“学易”,虽有读“易”为“亦”的,只是音读,因为“易”有不同的音,并非《易》应作亦。引“不恒其德”,明说“不占而已矣”,可见引的是占书,即《周易》。不能否定孔子与《易》的关系。汉人说孔子作《易传》,出于假托,但孔子晚年学《易》是事实,不过他把《易》当修养书读,不管占术而已。不信《左传》所载《易》筮,无异否定《左传》的历史价值。《左传》记载应验了的《易》筮,是选材问题,作者不可能把不应验的都选进去。汲冢发现的竹书有《师春》,全录《左传》所载《易》筮,连次序也一样。可见《左传》实有这些材料。作者是从百国春秋选录的,师春又从《左传》抄录的。还有韩宣子聘于鲁,见到《易象》与鲁《春秋》,易以象为主,故又名《易象》。春秋时有《周易》,可无疑义,并非著于战国。从它的内容看,如有对偶婚、劫夺婚,以朋贝为货币,黄金是箭镞等等,很多材料可以充分证明,绝对不是战国时人所能著作,而是著于春秋之前,即西周末年。

《周易》肯定是占书。春秋时用《易》筮与龟卜,书中有不少占筮专门术语,元亨、利贞、大吉、无咎、凶、厉、吝等,与卜辞相类。它所根据的旧筮辞当与卜辞同;不同者,卜辞是原始材料,孤立条别,而《易》则经作者编造组织,成为系统之一书,还有经验总结和作者思想。由于它有组织体系,故研究时要先明白这一点,但正因为它有组织体系,卦爻辞的内容意义较易理解。它的材料,可以作为社会史料和思想史料。整理出来,增加了不少研究我国古代社会史、哲学史以及文学史的宝贵资料。这是它的价值所在。然而它只是史料,而不是史书。它虽有一些历史故事,不多。不能因为它有一些历史故事就说它是史书,史料与史书意义距离很大。前人有“六经皆史”之论,指的是史料而不是史书。当然,如《左传》是史书,而《书》、《诗》、《礼》等,大多数有史料价值,却不是史书。《周易》也是一样。把《易》说成史书,不对。根据其中有一些历史故事,说它是史书,更不对。至于说《周易》是“谐隐文体和卜筮外形写成的一部特殊史书”,就荒谬了。

谐隐之体与历史之书,两者异趣,若冰炭不相容,一则诙谐饰说,遁辞隐意,一则庄重谨严,按事直书。假如以笑谈谜语写成史书,成为什么东西?戏台上,如以滑稽丑角扮演忠臣义士,以淳于髡东方朔扮演屈原、文天祥,那是什么戏?世上绝不可有的作品,竟以之解释《周易》,岂非梦话?我们学者振振有辞地大谈《周易》被封建士大夫穿凿附会曲解了二千年,想不到社会主义的今天,还有一出压轴戏。

——1963.8.8

[附记]此文初稿曾寄《学术月刊》,后来退回来了,说“不拟讨论这个问题”。稿上有红笔墨笔两种字,“3. 15 号”“三/1要”。稿中也有红笔/号,想是发稿、排印号。所以不发表者,当由于后来交平心看过。学术“权威”不点头,编者只好“不讨论”。(1967.11.15改稿后记)

* * *

[1] 整理者按:郭沫若致李镜池有关《易经》的信,刊登于《中国史研究》,1979年第1期。李镜池此回信,刊登于《华南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1982年第9期。

[2] 《历史研究》,1963年第1期。

[3] 《学术月刊》,1963年第7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