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解
齐,定限。本篇具体讨论了针刺深浅的限度,故篇名“刺齐论”。
黄帝问曰:愿闻刺浅深之分。岐伯对曰:刺骨者无伤筋,刺筋者无伤肉,刺肉者无伤脉,刺脉者无伤皮,刺皮者无伤肉,刺肉者无伤筋,刺筋者无伤骨。
帝曰:余未知其所谓,愿闻其解。岐伯曰:刺骨无伤筋者,针至筋而去,不及骨也;刺筋无伤肉者,至肉而去,不及筋也;刺肉无伤脉者,至脉而去,不及肉也;刺脉无伤皮者,至皮而去,不及脉也。所谓刺皮无伤肉者,病在皮中,针入皮中,无伤肉也;刺肉无伤筋者,过肉中筋也;刺筋无伤骨者,过筋中骨也。此之谓反也。
语译
黄帝问道:我想了解针刺浅深的不同要求。岐伯回答说:针刺骨,就不要损伤筋;针刺筋,就不要损伤肌肉;针刺肌肉,就不要损伤脉;针刺脉,就不要损伤皮肤(以上四句指的是,应该深刺,则不能浅刺);针刺皮肤,则不要伤及肌肉;针刺肌肉,则不要伤及筋;针刺筋,则不要伤及骨(以上三句指的是,应该浅刺,则不能深刺)。
黄帝说:我不明白其中的道理,希望能听听对此的解释。岐伯说:所谓刺骨不要伤害筋,是说需刺至骨的,不可在仅刺到筋而未达骨的深度时,就停针拔出;刺筋不要伤害肌肉,是说需刺至筋的,不可在仅刺到肌肉而未达筋的深度时,就停针拔出;刺肌肉不要伤害脉,是说需刺至肌肉深部的,不可在仅刺到脉而未达肌肉深部时,就停针拔去;刺脉不要伤害皮肤,是说需刺至脉的,不可在仅刺到皮肤而未达脉的深度时,就停针拔去。所谓针刺皮肤不要伤及肌肉,是说病在皮肤之中,针就刺至皮肤,不要深刺伤及肌肉;刺肌肉不要伤及筋,是说针只能刺至肌肉,太过就会伤及筋;刺筋不要伤及骨,是说针只能刺至筋,太过就会伤及骨。以上这些,是说若针刺深浅不当,就会适得其反,带来不良后果。
按语
本篇与《刺要论》都是讨论针刺深浅适度的专篇。《刺要论》侧重于说明深浅失误带来的后果,本篇侧重在阐明掌握深浅适度的方法,两篇可以互参。
在临床施用针刺法治疗疾病时,既要强调治疗效果,亦须注意避免给人体带来伤害。这一方面是要选准穴位,另一方面,则应结合病人的年龄、形体、腧穴部位等等具体情况,掌握适宜的针刺深度。如年老气血衰退、小儿脏腑娇嫩、形体瘦弱者不宜深刺;头、胸、背等部位不宜深刺。年青气血充盛、形体壮实者可适当深刺;臂、腿、臀等部位可适当深刺,等等。
本 篇 要 点
本篇重点阐明掌握针刺深浅限度的具体方法,指出针刺深度太过或不及,都是违反针刺疗法原则的,都会给人体造成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