虞仲翔易
八卦納甲之圖
右圖:坎離,日月也;戊己,中土也。晦夕朔旦,坎象流戊;日中則離,離象就己。三十日會于壬,三日出于庚。孔子三朝記曰:「日歸于西,起明于東。月歸于東,起明于西。」[1]故月三日成震,時在庚西。仲翔曰:「戊己土位,象見于中,故坎離在中央。」八日見于丁,十五日盈于甲,十六日退于辛,二十三日消于丙,二十九日窮于乙,滅于癸。乾息坤,成震,三日之象;兑,八日之象。震本屬東方,兑本屬西方。然月之生明必于庚,上弦必于丁,故震在西,兑在南。諸卦可以類推。十五日而乾體成,坤消乾,成巽十六日也,艮二十三日也。二十九日而乾體就。出庚見丁者,指月之盈虚而言,非八卦之定體也。乾盈于甲,行至辛而始退。震爲始生,巽爲始退,而皆在西。兑上弦,艮下弦,而皆在南。乾滿于甲,坤窮于乙,而皆在東。此以月[2]所行之道言之,而納甲[3]由是生焉。甲乾乙坤相得合木,故甲乙在東;丙艮丁兑相得合火,故丙丁在南;戊坎已離相得合土,故戊己居中;庚震辛巽相得合金,故庚辛在西。天壬地癸相得合水,故壬癸在北。丙丁在南方,所謂「二八應一斤」也。甲乙在東方,壬癸在北方,所謂「乾坤括始終」[4]也。御覧引京房易説曰:「月初光見西方,已後生光見東方,皆日所照。」法言曰:「月未望則載魄于東[5],既望則終魄于東。其溯于日乎?」此天地自然之理。宋人作是圖者,依邵氏僞造伏羲先天圖之位,錯亂不可明。今正之,而附漢儒諸説于左方。[6]
坤彖曰:「西南得朋,乃與類行。謂陽得其類,月朔至望,從震至乾,與時偕行,故乃與類行。東北喪朋,乃終有慶。」陽喪滅坤,坤終復生。謂月三日震象出庚,故乃終有慶。仲翔曰:「此指説易道陰陽消息之大要也。謂陽,月三日變而成震出庚,至月八日成兑見丁。庚西丁南,故西南得朋,謂二陽爲朋[7]。二十九日,消乙入坤,滅藏於癸。乙東癸北,故東北喪朋,謂之以坤滅乾。坤爲喪也。」
小畜上九曰:「月幾望。」易説曰:「月十五盈乾甲,十六見巽辛,内乾外巽,故月幾望。」[8]中孚六四:「月幾望。」晁氏説之曰:「孟、荀、一行幾作既。孟喜云十六日也。案此,則孟長卿亦用納甲。説之案:古文讀近爲既,詩『往近王舅』是也。此實[9]當作既。」棟案六四體巽,故云既望。晁説是。
蹇彖曰:「蹇利西南,往得中也。不利東北,其道窮也。」仲翔曰:「坤,西南卦。坎爲月,月生西南,故『利西南,往得中』,謂西南得朋也。艮,東北之卦,月消於艮,喪乙滅癸,故『不利東北,其道窮也』,則東北喪朋矣。」説卦云:「艮,東北之卦也。萬物之所成終而所成始也。」仲翔曰:「萬物成始乾甲,成終坤[10]癸。艮東北,是甲癸之間,故萬物之所成終而成始者也。」案仲翔之意,艮本東北之卦,而消于丙,當在南方。乾十五日也,坤三十日也,艮在中,距乾坤,皆八日。甲東,癸北,故云「艮東北,甲、癸之間」。蹇彖又云:「蹇之時用大矣哉。」仲翔曰:「謂坎月生西南庚丁而終東北甲癸,震象出庚,兑象見丁,乾象盈甲,巽象退辛,艮象消丙,坤象窮乙,喪滅于癸,終則復始,以生萬物,故用大矣。」
歸妹彖曰:「歸妹,人之始終[11]也。」仲翔曰:「人始生乾而終于坤,故人之終始。」雜卦曰:「歸妹女之終。」謂陰終坤癸,則乾始震庚也。
繫辭上曰:「在天成象。」仲翔曰:「謂日月在天成八卦。震象出庚,兑象見丁,乾象盈甲,巽象伏辛,艮象消丙,坤象喪乙,坎象流戊,離象就己。故在天成象也。」三畫謂之象,六畫謂之爻。日月在天成八卦,止以三才言之。仲翔曰:「八卦乃四象所生,非庖犧之所造也。」觀此可悟[12]。 又云:「縣象著明,莫大乎日月。」仲翔曰:「謂日月縣天,成八卦象。三日暮震象出庚,八日兑象見丁,十五日乾象盈甲,十六日旦巽象退辛,二十三日艮象消丙,三十日坤象滅乙。晦夕朔旦,坎象流戊;日中則離,離象就己。戊己土位,象見於中。」宋人作納甲圖,以坎離列東西者誤甚。[13]日月相推而明生焉。又曰:「四象生八卦。」仲翔曰:「乾二五之坤則生震坎艮,坤二五之乾則生巽離兑,故四象生八卦。乾坤生春甲乙,艮兑生夏丙丁,震巽生秋庚辛,坎離生冬者也。[14]」
參同契曰:「子午數合三坎子離午,戊己號稱五。[15]三五既和諧,八石正綱紀。」又云:「水以土爲鬼,土鎮水不起。朱雀爲火精,執平調勝負。水盛火須滅,俱死歸厚土。三性古文姓皆作性,漢碑皆然既合會,本姓共宗祖。」仲翔注説卦云:「水火相通,坎戊離己,月三十,一會于壬[16]。」是坎離生冬之義。易乾 [17]鑿度曰:「離爲日,坎爲月。日月之道,陰陽之經,所以終始萬物。故以坎離爲終。」康成云:「言[18]以日月終天地之道。」
繫辭下曰:「八卦成列,象在其中矣。」仲翔曰[19]:「象謂三才成八卦之象。乾坤列東甲乙,艮兑列南丙丁,震巽列西庚辛,坎離在中戊己,故八卦成列則象在其中。」
説卦曰:「水火不相射。」仲翔曰:「謂坎離。射,厭也。水火相通,坎戊離己,月三十日,一會於壬,故不相射也。」仲翔又注歸妹曰:「乾主壬,坤主癸,日月會北。」 又云:「萬物出乎震,震東方也。」仲翔曰:「出,生也。震初不見東震初出庚在西,故不稱東方卦也。」 「齊乎巽,巽東南也。」注云:「巽陽隱初,又[20]不見東南巽在西,亦不稱東南卦,與震同義。」
「離也者,明也,萬物皆相見,南方之卦也。」注云:「離象三爻,皆正日中,正南方之卦也。」日中則離。 「兑,正秋也。」注云:「兑三失位不正,故言正秋。兑象不見西兑在南,故不言[21]西方之卦。」 「戰乎乾,乾,西北之卦也。」注云:「乾剛正五月十五日晨,象西北暮在東,故西北之卦。」 「坎者水也,正北方之卦也。」注云:「坎二失位不正,故言正北方之卦。與兑正秋同義。坎月夜中,故正北方。」 「艮,東北之卦也,萬物之所成終而所成始也,故曰成言乎艮。」注云:「萬物成始乾甲,成終坤癸。艮東北,甲癸之間。説見前。故萬物之所成終而成始者也。」
魏伯陽參同契曰:「天符有進退,詘伸以應時。故易統天心,復卦建始萌。長子繼父體,因母立兆基。沈括曰:「乾初爻交坤生震,故震初爻納子午,乾初子午故也。」消息應鍾律詳[22]後圖,升降據斗樞。漢書律曆志[23]云:「玉衡杓建,天之綱[24]也。」如淳曰:「杓音猋,斗端星也。」孟康曰:「斗在天中,周制四方;猶宫聲處中,爲四聲綱也。」太玄曰:「巡乘六甲,與斗相逢。」三日出爲爽爽,明也,震庚受西方。朱子曰:「三日,第一節之中,日生明[25]之時也。盖始受一陽之光,昏見于西方庚也。」八日兑受丁,上弦平如繩。朱子曰:「八日[26],第二節之中,月上弦之時,受二[27]陽之光,昏見于南方丁地。」十五乾體就,盛滿甲東方。朱子曰:「十五日,第三節之中,月既望之時,全受日光,昏見于東方甲地,是爲乾體。」蟾蜍與兔魄,日月氣雙明。蟾蜍視卦[28]節,兔[29]吐生光。七八道已訖七八十五,屈折低下降。十六轉受統,巽辛見平明。朱子曰:「十六日,第四節之始,始受下一陰爲巽而成魄,以平旦而没于西方辛也[30]。」艮直于丙南,下弦二十三。朱子曰:二十三日,第五節之中,復生中一[31]陰爲艮而下弦,以平旦而没于南方丙地。坤乙三十日,東北喪其朋[32],節盡相禪與,繼體復生龍。朱子曰:「三十日,第六節之終。全[33]變三陽而光盡,體伏于西北。一月六節既盡,而禪于後月,復生震卦云。」壬癸配甲乙,乾坤括始終。沈括曰:「乾納甲壬,坤納乙癸者,上下包之也。」七八數十五,九六亦相應,四者合三十七八九六皆合于十五,所謂四象生八卦也,陽氣索滅藏滅藏于癸[34]。」 又云:「火記不虚作,演易以明之。偃月法鼎爐,白虎爲熬樞。郭洞林云:「兑爲白虎。」永日爲流珠。青龍與之俱。御覧引古注云:「日爲陽,陽精爲流珠,青龍東方少陽也。」舉東以合西日東月西,魂魄自相拘日魂月魄。上弦兑數八,下弦艮亦八。兩弦合其精,乾坤體乃成。兑息成乾,艮消成坤。二八應一斤[35],易道正不傾。」 又云:「晦朔之間,合符行中坎戊離己。始于東北,箕斗之鄉甲癸之間,上爲箕斗。旋而右轉,嘔輪吐萌。潜潭見象,春秋緯有[36]潜潭巴,義與此同,昴畢之上。震出爲徵昴畢在庚,陽氣造端,初九潜龍注見上,下同,陽以三立,春秋緯元命包曰:「陽立于三,故三日出爲震。」陰以八通陰立於八。三日震動,八日兑行,九二見龍兑爲見,和平有明。三五德就十五日,乾體乃成。九三夕惕,虧折神符,盛衰漸革,終還其初。巽繼其統,固濟保持。九四或躍,進退道危巽爲進退。艮主進止,不得逾時。二十三日,典守弦期。九五飛龍,天位加喜。六五坤承[37],結括終始。韞養衆子,世爲類母。上九亢龍,戰德于野。用九翩翩[38],爲道規矩。陽數已訖,訖則復起。推情合性,轉而相與[39]。循環璇璣,升降上下,周流六爻,難可察覩。故無常位,爲易宗祖。」 又云:「坎戊月精,離己日光。日月爲易,繫辭下云:「易者,象也。」仲翔云:「易爲[40]日月。懸象著明莫大日月也。」剛柔相當,土旺四季,羅絡始終。青赤黑白,各居一方。甲乙青,丙丁赤,壬癸黑,庚辛白。皆禀中宫,戊己之功。戊己黄。」
龍虎上經曰:「丹砂流汞父,汞,説文作澒,云『丹沙所化爲水銀也』。戊己黄金母,鐘律還二六十二律,斗樞建三元。赤童戲朱雀郭洞林云離爲朱雀,變化爲青龍。坤初變成震,三日月出庚。東西分卯酉,龍虎自相尋震龍兑虎,卯東酉西。坤再變成兑,八日月出丁,上弦金半斤[41]。坤三變成乾,十五三陽備,圓照東方甲。[42]金水温太陽,赤水[43]流爲汞,姹女弄明璫。月盈自合虧,十六運將滅,乾初缺成巽,平明月見[44]辛。乾再損成艮,二十三下弦,下弦水半斤。月出于丙南,乾三變成坤,坤乙三十日,東北喪其朋[45]。月没于乙地,坤乙月既晦。土 [46]金將化,繼坤生震龍,乾坤括始終。如上三十日,坤生震兑乾,乾生巽艮坤。八卦列布矅,推移不失中。」
案龍虎經似宋初人僞撰,如「圓照東方甲」[47]、「坤生震兑乾」,皆不知漢易者也。「乾[48]照東方甲」,先天之説也。納甲異是。故謂「乾生震坎艮,坤生巽離兑」則可,謂「乾生巽,坤生震」則不可,謂「坤生乾,乾生坤」則尤謬也。[49]
漢書李尋曰:「月者,衆陰之長,銷[50]息見伏,百里爲品,千里立表,萬里連紀,妃后大臣諸侯之象也。朔晦正終始壬癸配甲乙,弦爲繩墨兑艮,望成君德乾爲君。春夏南,秋冬北。」
京房乾卦傳曰:「甲壬配外内[51]二象。」陸績曰:「乾爲天地之首,分甲壬入乾位。」
案:乾納甲壬。故内三爻甲,子、寅、辰;外三爻壬,午、申、戌。
京房履卦傳曰:「六丙屬八卦,九五得位,爲世身。九二[52]大夫合應象。」陸績曰:「艮六丙也。」
案艮五世履,故云六丙。[53]
京氏易傳曰:「分天地乾坤之象,益之以甲乙壬癸。陸績曰:『乾坤一卦爲[54]天地陰陽之本,故分甲乙壬癸,陰陽之始終。』震巽之象配庚辛庚陽入[55]震,辛陰入巽,坎離之象配戊己戊陽入坎,己陰入離,艮兑之象配丙丁丙陽入艮,丁陰入兑,八卦分陰陽,六位配五行,光明四通,效一作變[56]易立節。」
又曰:「鼎木能巽火,故鼎之象中虚見納,受辛于内也。」
案:巽納辛,謂離中虚而受巽辛,故有鼎象。古文尚書堯典曰:「女汝耐能庸命顨巽朕立位?」説文曰:「顨,巽也。从丌从。」此易卦爲長女爲風者,馬融注尚書曰:「顨,遜也。顨,古文巽。」巽納辛,許叔重謂「受辛者宜辭[57]之」,故辭字从受从辛,亦巽讓之義也。
唐律疏義[58]曰:「按禮,日見于甲,月見于庚。」
案仲翔注易訟上九曰:「乾爲甲。日出甲上,故稱朝。」説文曰:「早,从日在[59]甲上。古文早作。」十五乾盈甲,日月相望,月上屬爲天使,故日[60]見于甲也[61]。三日月出庚,震爲[62]庚,故月[63]見于庚也。夫婦之義取諸此。
五位相得而各有合
繫辭曰:「天數五,地數五,五位相得而各有合。」仲翔曰:「五位,謂五行之位。甲乾乙坤相得合木,謂天地定位也;丙艮丁兑相得合火,山澤通氣也;戊坎己離相得合土,水火相逮也;水火相通[64]合土,參同契所謂「三物一家,都歸戊己」也。庚震辛巽相得合金,雷風相薄也;天壬地癸相得合水,荀爽言:「建亥月,乾坤合居」。[65]言陰陽相薄而戰于乾。故五位相得而各有合。」
右圖見宋本參同契,[66]當是仲翔所作,與前説合。月令所謂「孟春之月,其日甲乙;孟夏之月,其日丙丁」是也。月令又云:「孟春其數八,孟夏其數七。」盖以土數乘木火金水而成,即劉歆大衍之數也。皇侃禮記義疏以爲:「金木水火得土而成,以水數一得土數五,故六也;火數二,得土數五,爲[67]成數七;水數三,得土數五,爲成數八;又金數四,得土數五,爲成數九。」參同契謂:「土旺四季,羅絡始終,青赤黑白,各居一方。皆禀中宫,戊己之功。」皆是物也。
朱子發作易圖及叢説,據仲翔「甲乾乙坤相得合木」之注,以爲甲一、乙二、丙三、丁四、戊五、己六、庚七、辛八、壬九、癸十。乾納甲壬配一九,坤合乙癸配二十。殊不知納甲之法,甲與乙合;生成之數,一與六合。兩説判然,朱氏合而一之,漢學由是日晦矣。[68]
周流六虚
繫辭曰:「變動不居,周流六虚。」仲翔曰:「六虚,六位也。乾坤十二辰分六位,陸績説也。乾三畫坤三畫分六位,仲翔説也。日月周流,終則復始。故周流六虚,謂甲子之旬辰爲虚,坎戊爲月,離己爲日,入[69]在中宫,其處空虚,故稱六虚。五甲如次者也。」棟案:甲子之旬辰爲虚者,六甲孤虚法也。裴駰曰:「甲子旬中無戌亥,戌亥爲孤,辰巳爲虚;甲戌旬中無申酉,申酉爲孤,寅卯爲虚;甲申旬中無午未,午未爲孤,子丑爲虚;甲午旬中無辰巳,辰巳爲孤,戌亥爲虚;甲辰旬中無寅卯,寅卯爲孤,申酉爲虚;甲寅旬中無子丑,子丑爲孤,午未爲虚。」太史公曰:「日辰不全,故有孤虚。」張存中四[70]書通證云:「陰陽家金匱曰:六甲旬[71]孤上坐者勝,虚上坐者負。伍子胥曰:月[72]遠行諸事不得往。」甲乙爲日,合而爲五行;子丑爲辰,分而爲六位淮南子謂之六府。故京房易傳曰:「降五行,頒六位。」漢書律曆志曰:「天數五,地數六,六爲律,五爲聲。周流于六虚,虚者爻律。」乾坤十二爻,黄鐘十二律,陰陽各六。其説皆與仲翔合。天有五行十二辰,參同契曰:「日合[73]五行精,月受六律化[74],五六三十度,度竟復更始。」易有四正十二消息,樂有五聲十二律,參同契曰:「消息應鍾律。」其義一也。仲翔又謂「坎月離日,入在中宫,其處空虚」者,此謂坎離爲乾坤二用也。乾位六,坤位六,主一歲之消息。坎戊戌離己居中宫,旺四季,出乾入坤,流行于六位消息之中,而消息獨無二卦象,故云其處空虚也。參同契曰:「天地設位,而易行乎其中矣。天地者[75],乾坤之象也。設位者,列陰陽配合之位也乾坤各六。易,謂坎離日月。坎離者,乾坤二用。二用無爻位,十二消息不見坎離象。朱子語類解參同契二用即乾坤用九、用六,殊誤。[76]周流行六虚。往來既不定,上下亦無常。幽潜淪匿,變化於中。包囊萬物,爲道紀綱。以無制有,器用者空。故推消息,坎離没亡十二消息無坎離[77]。」是則坎離者,於五行爲土,於五聲爲宫。律曆志云:「天之中數五,五爲聲。聲上宫,五聲莫大焉。地之中數六,六爲律,律者著宫聲也。宫以九唱六,變動不居,周流六虚,始於子,終於亥,而乾坤六位畢矣。」十一月黄鐘、乾初九,至十月應鐘、坤六三,而一歲終[78]。
乾爲積善
坤文言曰:「積善之家,必有餘慶;積不善之家,必有餘殃。」仲翔曰:「謂初乾爲積善;以坤牝[79]陽,滅出復震,爲餘慶。乾成于震,謂月三日。坤積不善,以乾通坤,極姤生巽,爲餘殃。坤生于巽,謂十六日。仲翔又注履上九曰:「乾爲積善,故考祥。」漢議郎元賓碑曰:「乾乾積善。」盖古人以陰爲惡,陽爲善。朱穆奏記曰:「善道屬陽,惡道屬陰。」[80]尚書大傳「考績」訓曰:「積不善至於幽,六極以類降,故黜之;積善至於明,五福以類升,故陟之。」[81]乾爲善,又爲福。故仲翔注謙卦云:「坤爲鬼害,乾爲神福。」乾乾積善,謂九三也。五福攸好德,其積善之謂乎。
虞氏逸象
荀、九家逸象三[82]十有一,載見陸氏釋文,朱子采入本義 [83]。虞仲翔傳其家五世孟氏之學,八卦取象十倍于九家。如[84]:
乾爲王、乾爲君,故爲王。九家震爲王,乾初九也。爲神陽爲神、爲人、指九三。案:康成注乾鑿度曰:「人象乾德而生。」又云:「太乙常[85]行乾宫,降感 [86]而生人。」爲聖人九五、爲賢人、爲君子、皆指九三。三于三才[87]爲人道[88]。爲善人、乾爲善、爲人,故爲善人。乾元善之長也[89]。爲武人、乾陽剛武。春秋外傳[90]曰:「天事武。」[91]爲物乾純粹精,故主爲物、爲敬、九三夕惕若厲。厲,説文引作夤。夤,敬也。左傳:「成季之生也,筮之,遇大有之乾,曰『同復於父,敬如君所』」,是乾爲敬也。爲威、爲嚴君惪威嚴[92]、爲道乾道變化[93]、爲德乾有四德、[94]爲信坎之孚也、爲善善道屬陽、爲良乾善爲[95]良、爲愛長人故[96]愛、爲忿乾刚武爲忿、爲生、爲慶陽稱慶、爲祥善也、爲嘉四惪,亨者嘉之會、爲福、爲禄、爲積善、爲介福介,大、爲先坤先迷後得主,故乾爲先、爲始乾知大始、爲知乾以易知、爲大、陽[97]稱大。九家易曰:「六爻純陽,故曰大。」義具泰否二卦。[98]爲盈十五乾盈甲、爲肥乾盈故肥、爲好賈逵曰:好生于陽、爲施陽主施、爲利利,四惪之一、爲清乾爲天,天得一以清[99]、爲治乾元用九天下治、爲高、爲宗[100]、爲甲、乾納甲。素問曰:「天氣始于甲。」、爲老四月乾已老、爲舊、[101]爲久不息則久、爲畏與威通、爲大明本卦[102]、爲晝、爲遠、虞注謙彖云[103]:「天道遠,故乾爲遠。」[104]爲郊位西北之郊、爲野與郊同義[105]、爲門乾坤易之門、爲大謀、坎心爲謀,乾稱大,故爲大謀。爲道門[106]、爲車、漢儒皆以乾爲車。王莽傳有「乾文車、坤六馬」。爲大車[107]、爲百[108]、乾三爻三十六[109],故百。略其奇八,與大衍之五十同義。左傳:「陳敬仲生,周史筮之,遇乾之否,曰[110]:『庭實旅百,奉之以玉帛[111]。』」蓋互[112]艮爲庭爲實,坤爲旅爲帛,乾爲百爲玉也。爲歲、爲朱乾爲大赤,故朱、爲頂與首同義、爲圭爲玉,故爲圭、爲蓍蓍數百,與乾同[113]。
坤爲妣坤爲母爲喪[114],母喪故稱妣、爲民一君二民、[115]爲刑人坤爲刑、爲小人陰稱小、爲鬼、乾神坤鬼 [116]。黄帝占[117]坤爲鬼門 [118]。爲尸坤爲身爲喪,身喪故爲尸[119]、爲形在地成形、爲自、爲我、[120]爲身、爲拇足大指[121]、爲至至哉坤元、爲安、坤[122]主静,故安。左傳:「畢萬筮仕,遇屯之比。辛廖占之曰:『安而能殺。』」杜預以爲坤安震殺也。月令「晏陰」,鄭註云「陰稱安」[123]。爲康猶安也、爲富吝嗇故富[124]、爲財[125]、爲積、[126]爲重、爲厚厚德載物、爲基、爲致與至同、爲用、爲包[127]、爲寡坤陰小,故爲寡[128]、爲徐、爲營、坤爲旬[129]。古文旬、營通。詩江漢「來旬來宣」,箋云「旬當爲營」,此其證。爲下地卑故下[130]、爲裕坤弱故裕、爲虚、乾息爲盈,坤消爲虚[131]。爲書、地事文,故爲書。坤爲文也。爲永坤用六「利永貞」、爲邇、[132]爲思、爲默、爲惡好惡之惡。賈逵曰「惡生於陰」、爲禮、爲義、周書曰:「地道曰義。」乾鑿度曰:「地靜而理曰義。」爲事、六三「或從王事」,京君明云[133]「陰爲事」。爲類[134]、爲閉[135]、爲密[136][137]、爲恥、爲欲坤陰吝嗇爲欲、爲過[138]、爲醜、坤爲夜。太元:『夜以醜之。』詩「中冓之言,言之醜也」,薛君章句:「中冓,中夜也。」[139]。爲惡、惡道屬陰[140]。爲怨、爲害、爲終代終、[141]爲喪坤喪于乙、爲殺刑殺[142]、爲亂坤反君道,故亂[143]、爲喪期、爲積惡初六[144]、爲冥、爲晦月晦于坤、爲夜、爲暑、冬至復 [145]初九乾也。稽覧圖曰:「冬至之後三十日極寒。」故乾爲寒。夏至姤[146]初六,坤也。稽覧圖曰:「夏至之後三十日極暑。」故坤爲暑。爲乙坤納乙、爲年、爲十年坤數十、爲盍與闔同、爲户、爲闔户繫辭、爲庶政[147]、爲大業辭、爲土、爲田荀爽云「地上稱田」[148]、爲國、爲邑[149]、爲邦[150]、爲大邦、爲鬼方爲鬼爲方,故爲鬼方、爲器[151]、爲缶坤土、爲輻爲大輿,故爲輻、爲虎京易傳[152]「坤爲虎刑」、爲黄牛。
震爲帝帝出乎震、爲主主器、爲諸侯、漢司徒丁恭曰:「古者帝王封諸侯不過百里,故利以建侯,取法于雷。」[153]逸禮王度記曰:「諸侯卦不過百里,象雷震百里。」爲人、爲行人爲行爲人,故爲行人、爲士震初元士[154]、爲兄、爲夫[155]、爲元夫、爲行、韋昭曰:「震爲作足,故爲行。」[156]爲征猶行也、爲出三日出震、爲逐震爲驚走,故稱逐、爲作「東作」之義[157]、爲興[158]、爲奔、[爲奔]走、爲警衛、爲百、論語讖曰:「雷震百里,聲相附。」宋均注:「雷動百里,故因以制國也。」酈炎對事曰:「或曰:雷震驚百里,何以知之?炎曰:以其數知之。夫陽動爲九,其數三十六;陰静爲八,其數三十二。一陽動二陰,故曰百里。」[159]爲言、爲講、爲議、爲問、爲語、爲告震善鳴,故有諸象、爲響、爲音震爲鼓,故爲音、爲應[160]、爲交、爲懲、爲反、爲後爲長子故爲後[161]、爲世世子[162]、爲從[163]、爲守守宗廟社稷[164]、爲左震爲卯,卯爲左、爲明月三日生明[165]、爲緩、爲寛仁、[166]震爲春,春主仁。樂緯稽耀嘉曰:「仁者有惻隱之心,本生于木。」註云:「仁生于木,故惻隱出于自然也。」爲樂、春秋繁露曰:「春,蠢也。蠢蠢然喜樂之貌。」爲笑本[167]卦、爲大笑、爲陵、震爲阪生。阪,陵阪[168]。爲祭主祭、爲鬯長子主祭器、爲草莽[169]、爲百穀爲百爲稼,故爲百穀、爲麋鹿、麋鹿善驚。震,驚之象。京房易傳曰:「震遂泥,厥咎國多麋。」[170]爲筐、服虔曰:「震爲竹,竹爲筐。」[171]爲趾足也。
坎爲雲、上坎爲雲,下坎爲雨。爲玄雲、爲大川、爲志心志一也、爲謀[172]、爲惕加憂爲惕、爲疑、爲恤、爲逖恤、逖皆憂也、爲悔坎心爲悔、爲涕洟、爲疾坎折坤體,故爲疾[173]、爲災[174]、爲破、爲罪、爲悖、爲欲[175]、爲淫坎水爲淫[176]、爲獄[177]、爲暴坎盜爲暴、爲毒、爲虚、爲瀆煩瀆之瀆、爲孚、爲平水性平、爲則法則、爲經六經之經、爲法見左傳[178]、爲叢坎爲叢棘、爲聚、爲習本卦、爲美坎爲美脊,故美[179]、爲後[180]、爲納[181]、爲臀、爲腰[182]、爲膏坎爲雨,陰雨稱膏、爲陰夜坎月夜、爲歲、爲三歲[183]、爲酒、爲鬼[184]、爲校[185]、爲弧、爲弓輪,故爲弧。爲弓彈、爲穿木桎梏爲穿木。[186]。
艮爲弟、爲小子、爲賢人九三、爲童、爲童僕、爲官、爲友、爲道、爲徑路,故爲道。爲時、爲小狐、爲狼[187]、爲碩、爲碩果剥卦、爲慎、爲順、艮爲弟,善事兄爲弟,故爲順。古文慎、順通[188]。爲待、爲執爲[189]手故爲執、爲多多節故爲多、爲厚、爲節節止[190]、爲求蒙卦、爲篤實[191]大畜象、爲穴居、爲城、爲宫門闕[192],宫象、爲庭、杜預注左傳[193]曰:「艮爲門庭。」爲廬、爲牖、爲居、爲舍與居同義、爲宗廟[194]、[爲][195]社稷、爲星、艮主斗,斗建十二辰,艮爲人斗,合于人統。故夏易首艮[196]。朱子發引仲翔注云:「離艮爲星[197]。」離爲日,非星也。朱誤讀虞注耳。[198]爲斗、艮上值[199]斗。九家易曰:「艮數三、七、九、六[200]、十三。」三主斗。爲沬小星、爲肱、爲背、艮爲多節,故稱背。艮卦云艮其背。爲尾、爲皮艮爲膚故爲皮。
巽爲命本卦、爲誥[201]姤卦、爲號、[202]爲隨、[203]爲利近利市、爲同[204]、爲交、爲白茅、爲草莽、爲草木剛爻爲木,柔爻爲草、爲薪、爲帛、[205]爲牀巽木爲牀、爲桑、爲蛇位在巳[206]、爲魚。郭璞曰:「魚者震之廢氣也。」朱子發曰:「巽王則震廢,故仲翔以巽爲魚也。」
離爲黄六二、爲見相見乎離、爲飛鳥體飛、爲明嚮明而治、爲光、爲甲日出甲上[207]、爲孕爲大腹故爲孕、爲戎戈兵,戎器、爲刀、爲斧、爲資斧、爲矢、爲黄矢、馬、王亦云離爲矢,見釋文。離爲黄,故又爲黄矢。爲罔罔罟取諸離、爲鶴、爲烏見左傳[208]、爲飛鳥、爲甕、爲瓶皆中虚之象。
兑爲友[209]、爲朋[210]、爲刑[211]、兑正秋,春生秋殺,故爲刑。爲刑人[212]、爲小[213]、爲密、爲見、見雜卦。仲翔曰兑陽息二[214]故見。、爲右、兑在酉,酉右也。又手也。兑爲口,口助手,故爲右。仲翔云:「口助稱右。」説文曰:「右,手口相助也。」爲少知。以上取象共三百二十七,乾六十一,坤七十七,震五十,坎四十六,艮三十九,巽十六,離十九,兑八[215]。雖大略本諸[216]經,然其授受必有所自,非若後世嚮壁虚造,漫無根據者也。又説卦異同者五:「震爲旉」,旉作專;「爲反生」,「反」作「阪」;巽爲「廣顙」,作「黄顙」;「艮爲指爲狗」,狗作拘;「兑爲妾、爲羊」,羊作羔。
孔文舉書
孔融答虞仲翔書曰:「示所著易傳,自商瞿以來,舛錯多矣。去聖彌遠,衆説騁辭。曩聞延陵之理[217]樂,今觀吾子[218]之治易,知東南之美者,非徒[219]會稽之竹箭也。又觀象云物,察應寒温,原本[220]禍福,與神合契,可謂探索旁通者已。方世清,聖上求賢者,梁邱以卦筮寧世,劉向以洪範昭名。想當來者,追蹤前烈,相見乃盡,不復多陳。」[221]
仲翔奏上易注曰:「臣聞六經之始,莫大陰陽。是以伏羲仰天縣象而建八卦,八卦從納甲而生,故云仰天縣象。仲翔注繫辭曰:「八卦乃四象所生,非庖犧之所造也。故曰『象者,象此者也』。則大人造爻象以象天卦可知也。而讀易者咸以爲庖犧之時,天未有八卦,恐失之矣。天垂象,示吉凶,聖人象之,則天已有八卦之象。」[222]觀變動六爻爲六十四,以通神明,以類萬物。臣高祖父故零陵太守光,少治孟氏易[223];曾祖父故平輿令成,纘述其業;至臣祖父鳳爲之最密。臣亡考故日南太守歆謝承書有傳[224],受本於鳳,最有舊書,世傳其業,至臣五世。前人通講,多玩章句,雖有秘説,於經疏闊。臣生遇世亂,長於軍旅,習經於枹鼓之間,講論於戎馬之上,蒙先師之説,依經立注。非傳五世之學及蒙先師之説,不能注易。[225]又臣郡吏陳桃夢臣與道士相遇,放髮被鹿裘,布易六爻,挑[226]其三以飲臣,臣乞盡吞之。道士言:易道在天,三爻足矣。在天成象,納甲止據三爻。豈臣受命,應當知經?所覽諸家解,不離流俗,義有不當實,輒悉改定,以就其正。孔子曰:『乾元用九而天下治』、『聖人南面,蓋取諸離』,斯誠天子所宜協陰陽致麟鳳之道矣。謹正書副上,惟不罪戾。」
仲翔又奏曰:「經之大者,莫過於易。自漢初以來,海内英才,其讀易者,解之率少。桓寛鹽鐵論桑大夫問易中一事,山東文學六十人皆不能對。[227]班固撰儒林傳[228],不識「箕子之明夷」,古文作「其子」,讀爲「荄滋」。[229]至孝靈之際,潁川荀諝慈明[230]號爲知易,臣得其注,有愈俗儒。仲翔論兩漢之易,獨推慈明,最爲知言,所不滿者,下兩條而已。仲翔注易,大略本諸慈明,升降卦變其較著耳[231]。至所説『西南得朋,東北喪朋』,顛倒反逆,了不可知。荀以午至申得坤一體爲得朋,子至寅喪坤一體爲喪朋。虞據納甲,以荀説爲不然也。孔子嘆易曰:『知變化之道者,其知神之所爲乎!』以美大衍四象之作,虞爲一章之終[232]。而上爲章首,荀屬下章之首。尤可怪笑。又南郡太守馬融,名有俊才,其所解釋,復不及諝。融于易全無發明,不及荀諝遠甚。孔子曰『可與共學,未可與適道』,豈不其然。若乃北海鄭玄、南陽宋忠,雖各立注,忠小差玄而皆未得其門,言忠差勝玄,而皆未得門而入也。案忠注乾象傳「用九天德不可爲首」,及文言「閑邪存其誠」,獨冠群儒,又與仲翔合。故仲翔以爲勝康成也。康成自序曰:「黨錮事解,注古文尚書、毛詩、論語,爲袁譚所逼,來[233]至元城,乃注周易。」棟謂康成注易專用爻辰,又以乾坤六爻屬諸六子,如乾初爲震爻,坤初爲巽爻是也。又兼用卦氣消息六日七分,而獨不及升降與納甲,在軍旅之中,匆匆結撰,故其注易踈于諸經,時使之也。[234]難以示世。」
附棟周易晳義序略辛未元旦爲張君作[235]
説經者不一家,而易尤繁。故有漢易,有魏易,有晋易,有唐易,有宋易。而漢易用師法,獨得其傳。魏易者,王輔嗣也;晋易者,韓康伯也;唐易者,孔沖遠也。魏、晋崇老氏,即以之説易。唐棄漢學,祖述王、韓,皆不足取。宋易推程、朱,程子舉理之大要,朱子有意復古,頗及象數。然于聖人爲易之意終有未盡合者。何以知之?以漢易知之。西漢之學亡矣,京氏易傳止有積算法而佚其章句,可考者東漢數家耳,荀、虞、鄭、宋、九家是也。荀氏以升降,九家主荀,大略相同。虞兼納甲,鄭合爻辰。宋注寥寥,間有可采。辜較諸儒,荀、虞爲最,輔之者鄭、宋、九家矣。然則程、朱不如荀、虞乎?曰非程、朱不如荀、虞也。經師亡之故也。夫自孔子殁後,至東漢末,共八百年,此八百年中,經師授受咸有家法,至魏、晋而亡,于是王、韓之輩始以異説汩經。惜也程、朱不生于東漢之末也。設程、朱生於東漢之末,用師法以説易,則析理更精,而使聖人爲易之意煥如星日,其功當在荀、虞之上。易道大明,王、韓、老氏之説豈足以奪之哉?
* * *
[1] 大戴禮記誥志第七十一。王聘珍曰:「此於三朝記爲第四。」三國志裴松之注引劉向七略曰:「孔子 三見哀公,作三朝記七篇,今在大戴禮。」
[2] 「月」:四庫本作「日」。
[3] 「甲」:四庫本誤作「坤」。
[4] 兩句並參同契語。
[5] 「東」:四庫本同,經訓堂本作『西』,是也。
[6] 按此處自「此天地自然之理」至「于左方」數句,爲正文,四庫本同。然抄本又裁紙覆蓋其上,似欲删去。經訓堂本、續經解本無此數句,而易以小注:「繫辭所云『在天成象』,又曰『懸象著明,莫大乎日月』是也。仲翔述道士之言,謂易道在天,三爻足矣,其言旨哉。」末句蓋惠氏刪改。抄本所載爲惠氏批駁宋儒之説,可見其真意。惠氏所謂錯亂不可名者,即朱震納甲圖也。朱震圖依震兑乾巽艮坤之次,中軸夾入離坎,適成邵雍先天八卦圖。竊謂以天干方位,則當如惠氏之圖;若依陰陽消長,則朱震圖亦無過。邵子之圖,亦有得于參同契。各行其是而已。
[7] 「朋」:聚樂堂本、秘册匯函本、津逮秘書本周易集解皆作「用」,雅雨堂本集解(惠棟爲盧見曾所校,乾隆二十一年)作「朋」,此蓋惠氏校改。
[8] 惠士奇易説。
[9] 「實」:四庫本作「字」。
[10] 「坤」:四庫本誤作「藏」。
[11] 「始終」:四庫本、經訓堂本、續經解本作「終始」,是也。
[12] 此蓋以仲翔駁康節。康節以伏羲畫八卦。
[13] 此指朱震也。詳漢上易傳圖説上。
[14] 四庫本句末衍「戊己」小注,蓋館臣臆補。且坎離生冬,當用壬癸,非戊己也。
[15] 彭曉曰:「子水,數一;午火,數二。共合成三也。戊、己土,數五也。」
[16] 「于壬」:四庫本誤作「予云」。
[17] 「乾」:四庫本誤作「象」。
[18] 「言」:四庫本誤作「易」。
[19] 「曰」:四庫本作「云」
[20] 「又」:四庫本作「爻」,非是。
[21] 「言」:四庫本作「曰」。
[22] 「詳」:四庫本誤「解」。
[23] 「志」:四庫本誤作「注」。
[24] 「綱」:四庫本誤作「象」。
[25] 「日生明」:四庫本誤作「月生則」。
[26] 「日」:四庫本誤作「月」。
[27] 「二」:四庫本誤作「三」。
[28] 「卦」:四庫本誤作「見」。
[29] 此處空一字,經訓堂本、續經解本、四庫本作「魄」。按參同契舊本此處多作「者」,蓋惠氏猶豫不定,故闕疑,而後或有補作「魄」字之本。
[30] 「也」:經訓堂本、續經解本作「地」,是也。
[31] 「一」:四庫本誤作「之」。
[32] 「朋」:四庫本誤作「明」。
[33] 「全」:四庫本誤作「合」。
[34] 經訓堂本、續經解本後小注多出一段:「〇續漢書律曆志曰:故太史待詔張隆言:能用易九六七八爻,知月行多少。蓋用納甲之法,以知晦朔弦望耳。」
[35] 兑爲初八日;艮二十三日,亦過望八日。艮兑爲二八,合爲十六,故一斤。
[36] 「有」:四庫本誤作「書」。
[37] 「承」:四庫本誤作「成」。朱子成書本周易參同契考異作「承」。
[38] 「翩翩」:四庫本作「偏偏」,朱子成書本周易參同契考異亦作「翩翩」。
[39] 自「陽數已訖」至「轉而相與」,朱子成書本周易參同契考異在「上九亢龍」前。
[40] 「爲」:經訓堂本、續經解本、四庫本皆作「謂」。據周易集解,作「謂」是。
[41] 俞琰周易參同契發揮謂:「上弦金半斤,計一百九十二銖;下弦水半斤,計一百九十二銖。總而計之,共得三百八十四銖。易有六十四卦,卦有六爻。陽爻一百九十二,陰爻一百九十二。總而計之,共得三百八十四爻。魏公借此以論丹道之妙,不過取其陰陽兩齊而配合相生爾。盖非真有所謂三百八十四銖,真有所謂三百八十四爻也。」
[42] 經訓堂本、續經解本此後有小注[春秋保乾圖曰:「日以圓照。」]按此語在此抄本下段,詳後第二脚註。
[43] 「水」:四庫本、經訓堂本、續絰解本作「髓」,是也。
[44] 「見」:四庫本作「出」。據龍虎經,作「見」是。
[45] 「朋」:四庫本作「明」。龍虎經作「明」。
[46] 此處闕一字,經訓堂本亦空一格,續經解本作白匡,四庫本小注曰「闕」。據今傳古本龍虎經注疏,則當爲「木」字。
[47] 抄本于「似宋初人僞撰」旁行、「推移不失中」下有雙行小注「春秋保乾圖曰『日以圓照』,『圓照』二字本此」,行書,墨色稍淡。他本皆無,或松崖覆閲此本時所批。
[48] 「乾」,經訓堂本作「圓」。
[49] 按此處小注,四庫本闕。而經訓堂本、續經解本則皆依正常行款刊刻(經訓堂本大、小字皆每行二十二字,續經解本皆每行二十四字)。此抄本則十分緊湊,句末一行,本餘十八字空格,此小注則雙行每行二十六字。顯爲後來補入。四庫本既無,則似初稿本無此小注;而此抄稿本所增小注,雖墨色與正文稍有異,仍可斷爲惠氏筆跡。故知此爲惠氏後來補入,非刻書者妄增也。
[50] 「銷」:四庫本作「消」,非。
[51] 「内」:四庫本誤作「丙」。
[52] 「二」:四庫本誤作「三」。
[53] 本宫爲第一,則五世卦爲第六。艮納丙。履爲艮宫五世卦,故曰六丙。
[54] 「乾坤一卦爲」:程榮本、天一閣本、四庫本京氏易傳作「乾坤二分」,津逮秘書本作「乾坤二象」。蓋惠氏所據與以上諸本皆不同。按復旦大學圖書館藏有朱邦衡臨京氏易傳惠棟批校本,此處作「乾坤一卦爲天地陰陽之本」,與此易漢學抄本同。朱邦衡所臨,謂「照惠定宇先生手校宋本寫」,則松崖所據易傳宋本,其脱譌反較程榮本、天一閣諸本爲多。
[55] 「入」:凡本段小注「入」字,四庫本皆誤作「八」。
[56] 「效一作變」:經訓堂本、續經解本作「佼一作俲,又作簡」。
[57] 「辭」:四庫本誤作「解」。又此句二「辭」字,經訓堂本作「辤」。
[58] 「疏義」:經訓堂本、續經解本作「義疏」。
[59] 「从」:四庫本誤作「以」。「在」:四庫本誤作「爲」。
[60] 「日」:四庫本誤作「曰」。
[61] 「也」:四庫本誤作「地」。下「見于庚也」放此。
[62] 「爲」:四庫本、經訓堂本、續經解本作「屬」。
[63] 「月」:四库本誤作「日」。
[64] 「通」:四庫本作「逮」,似是。
[65] 此小注,經訓堂本、續經解本作:[虞注説卦「水火不相射」云:「謂坎離。射,厭也。水火相通,坎戊離己,月三十日,一會於壬,故不相射。」虞又注繫辭「四象生八卦」云:「乾坤生春,艮兑生夏,震巽生秋,坎離生冬。」皆是義也。]
[66] 按彭曉周易參同契真義、陳顯微周易參同契解(正統道藏本)等皆載有此圖,在補塞遺脱章。朱子考異此章有文無圖。
[67] 「爲」:四庫本作「而」,非。
[68] 朱震漢上易傳卦圖下載有十日數之圖。
其説曰:「右圖十日數者,八卦五行分天地五十五之數也。虞翻曰:『甲乾乙坤相得合木,丙艮丁兑相得合火,戊坎已離相得合土,庚震辛巽相得合金,天壬地癸相得合水,故五位相得而各有合。』崔憬曰:『天三配艮,天五配坎,天七配震,天九配乾,地二配兑,地十配離,地八配巽,地六配坤。不取天一地四者,此數八卦之外。』臣曰:以三配艮,五配坎,七配震,八配巽是也;餘論非也。遁甲九天九地之數,乾納甲壬,坤納乙癸,自甲至壬,其數九,故曰九天。自乙至癸其數九,故曰九地。甲一,乙二,丙三,丁四,戊五,己六,庚七,辛八,壬九,癸十,故乾納甲壬配一九,坤納乙癸配二十,震納庚配七,巽納辛配八,坎納戊配五,離納己配六,艮納丙配三,兑納丁配四。此天地五十五之數也。」
[69] 「入」:四庫本誤作「八」。
[70] 「四」:四庫本誤作「曰」。
[71] 「旬」:四庫本誤作「有」。
[72] 「月」:經訓堂本、續經解本、四庫本並作「凡」,據四書通證,作「凡」是。
[73] 「合」:四庫本誤作「受」。
[74] 「化」:經訓堂本、續經解本、四庫本並作「紀」,據參同契諸版本,作「紀」是。
[75] 「者」:四庫本誤作「有」。
[76] 朱子注曰:「乾坤二用,謂乾用九,坤用六。九老陽,六老陰也。乾坤二卦,六爻九六各有定位,唯用九用六無定位。而六爻之九六,即此九六之周流升降也。納甲之法,乾納甲壬,坤納乙癸,震納庚,巽納辛,艮納丙,兑納丁,皆有定位;而坎納戊,離納己,無定位。蓋六卦之陰陽即坎離中爻之周流升降也,故以此之無制彼之有,知器有形而其用乃在其形之空處。」又附載語類曰:「或問:『參同本是龍虎上經,果否?』曰:『不然。蓋是後人見伯陽傳有龍虎上經一句,遂僞作此經,大概皆是櫽括參同之語而爲之也。其間有説錯了處,如二用云者,用九用六,九六亦坎離也;六虚者,即乾坤之初二三四五上六爻位也。言二用雖無爻位,而常周流乎乾坤六爻之間,猶人之精氣上下周流乎一身,而無定所也。龍虎經却錯説作虚危去。蓋討頭不見牽合一字來説。』」按今傳龍虎上經謂:「神室設位,變化在乎其中矣。神室者,上下釜也。設位者,列雌雄配合之密也。變化,謂砂汞。砂汞者,金土之二用。二用无定位,張翼飛虚危,往來既不定,上下亦无常。獨居不改化,歸中宫包囊。」其「二用无定位,張翼飛虚危,往來既不定,上下亦无常」云云,即與參同契「二用無爻位,周流行六虚。往來既不定,上下亦無常」同。故朱子謂其櫽栝參同契之語而爲之也。然彼以二用爲金土,以六虚爲虚危,則又有别,故朱子謂「説錯了」。
[77] 「十二消息無坎離」,雙行小注,占原文三格。經訓堂本、續經解本無此注,四庫本作「坎離在四正」。蓋經訓堂本所據稿本已删去,因上文有小注「十二消息不見坎離象」也。
[78] 四庫本句末衍「矣」字。
[79] 「牝」:四庫本誤作「壯」。
[80] 後漢書卷四三朱穆傳。
[81] 路史卷二十一注引。
[82] 「三」:四庫本誤作「五」。
[83] 朱子本義於説卦傳「乾爲天」以下,注釋全用九家逸象爲説。
[84] 抄本及諸刻本「乾爲王」以下均不提行。今爲閲讀便利,每卦另提行以示區别。
[85] 「乙常」:四庫本誤作「一帝」。
[86] 「降感」:四庫本作「感降」。
[87] 「指」:四庫本誤作「謂」。「三才」:四庫本誤作「五爻」。
[88] 「爲賢人」下,經訓堂本、續經解本有小注「九二。二升坤五,故曰賢人」。「爲君子」下小注則作「謂九三。三于三才爲人道」。按惠氏初稿蓋以賢人、君子皆指九三,故稿本小注如此;後則以爲此説不妥,故分以九二指賢人,以九三指君子。
[89] 「乾元善之長也」,四庫本譌作「乾爻善之義也」。
[90] 「傳」:四庫本誤作「禮」。
[91] 經訓堂本、續經解本此處多出「爲行人」一條。
[92] 經訓堂本、續經解本小注多「太元曰地坎而天嚴」。
[93] 經訓堂本、續經解本小注作:「乾爲天。道之大原出于天。故乾爲道。彖傳曰:『乾道變化』。」
[94] 經訓堂本、續經解本此處多出「爲性天命之謂性」一條。
[95] 「爲」:四庫本、經訓堂本、續經解本皆作「故」,是也。
[96] 「故」:諸本同。抄本「故」字爲雌黄後改,蓋本作「爲」。
[97] 「陽」:四庫本誤作「易」。
[98] 經訓堂本、續經解本僅有「陽稱大」三字。
[99] 「天得一以清」:經訓堂本、續經解本作「輕清者爲天」,蓋嫌用老氏而改也。
[100] 經訓堂本、續經解本多小注「宗,尊也。乾爲天,天尊,故爲宗。」
[101] 經訓堂本、續經解本多出「爲古周書周祝曰:『天爲古。』尚書『曰若稽古帝堯』,鄭注云:『稽,同也。古,天也。』」一條。
[102] 注「本卦」者,謂本卦爻辭中有此象也。乾彖曰「大明終始」,故「大明」象在本卦。
[103] 「云」:四庫本作「曰」。
[104] 四庫本脱此小注。
[105] 四庫本脱此小注。
[106] 「道門」:四庫本誤作「大門」。繫辭「成性存存,道義之門」。虞翻曰:「乾爲道門,坤爲義門。」
[107] 經訓堂、續經解本無「爲車」、「爲大車」兩條。核虞注,常以坤、坎爲車,坤爲大車,未有以乾爲車、爲大車者。又虞翻注小畜卦,明確地以「乾爲車」的説法爲非。經訓堂本無此二條,蓋即惠氏後覺不妥而删去。
[108] 訟「其邑人三百户」,繫辭「百官以治」、「百姓與能」。虞注皆以乾爲百。又「震驚百里」,虞以震爲百。震繼乾體,故亦得此象。
[109] 乾之策,一爻三十六,六爻則二百一十有六,三爻則一百單八。此取三畫之乾爲説。
[110] 「曰」:經訓堂本、續經解本誤作「日」
[111] 四库本、经训堂本、续经解本此句後多「天地之美具焉」一句。
[112] 「互」:四庫本、經訓堂本、續經解本無此字。
[113] 經訓堂本、續經解本多小注「白虎通引禮雜記曰:『蓍,陽之老也。』」
[114] 「爲母爲喪」:諸本作「爲喪爲母」。按下云「母喪」,宜作「爲母爲喪」。
[115] 經訓堂本、續經解本此處多出「爲姓」一條。
[116] 「乾神坤鬼」:四庫本作「乾爲神故爲鬼」。
[117] 諸本「占」後有「以」字,是也。
[118] 姚振宗隋書經籍志考證引嚴可均鐵橋漫稿輯書序曰:「黄帝占,世無傳本。開元占經徵引甚多,余始寫出,以乾象通鑑校補,疑者闕之,分爲三卷而爲之叙録曰:『古者以太陰紀年,至王莽用三統曆,始以太歲紀年。余向爲太初元年甲寅丙子説,既考之詳矣。此書占八穀有太陰乘寅乘卯乘辰等占,而又别有太歲,多非後世語。其占『少微,有聞如孔子,巧如魯般』二語,知譔書人在孔子後。蓋六國時依託也。漢志有黄帝雜子氣三十三篇,隋、唐志有黄帝五星占一卷(案唐志實無是書)。如謂此書即一卷本,則卷太大,疑隋、唐時有别本合雜子氣彙録之者,今故不題五星占,依占經題黄帝占焉。卷上日月、五星、歲星、熒惑、填星、太白七篇,卷中辰星、二十八宿、衆星三篇,卷下流星、客星、妖星、風、雨、虹、霧、濛、八穀、飛鳥十篇。』」考證又曰:「孫氏祠堂書目:『黄帝占經一卷,星衍集本。』」惠氏引黄帝占,除此外,尚有一條。後漢書注「戌亥之間爲天門」,惠氏補註曰「黄帝占:『乾天門。』」然黄帝占今既佚,開元占經所引僅有「兩戍間爲天門」(開元占經卷六十六石氏中官南北河戍占三十九:「黄帝占曰:『南北河戍,一名天高,一名天亭。兩河戍間爲天道。』……石氏曰:『天闗者,河戍也,主中國之難。此皆天之度以昭示人也。』郗萌曰:『兩河戍與戍俱爲帝闕。』又占曰:『兩戍間爲天門,日月五星常出其門中。』」)未知惠氏所據爲何書也。又,坤爲鬼門,亦未詳何據。周易集解引鄭玄注以艮爲鬼門。
開元占經卷一百二雷霆占引京房曰:「雷起乾宫,人民多疾病;雷起坎宫,國邑多雨;雷起艮宫,禾好枲長五穀賤;雷起震宫,五穀暴貴多傷;雷起□宫,雨霜傷五穀;雷起離宫,夏少水旱蝗虫;雷起坤宫,蝗虫害五穀;雷起兑宫,兵起銅鐵貴。雷起水門,流潦滂沱;雷起天門,人不安;雷起石門,蝗虫食,大凶;雷起木門,棺木貴,歲大熟;雷起風門,霜禾傷;雷起金門,銅鐵貴;雷起火門,夏旱蝗虫食;雷起土門,五穀賤,魚不長;雷起鬼門,人民常暴死。春始雷,東方,東方五穀盡熟,人民蕃殖;以夜雷,歲半熟。雷始南方,歲小旱;夜雷,大旱,糴倍種不成。雷始西方,穀小熟,有虫;夜雷,六畜病。雷始西方,五穀不熟,有曝骨其野,馬牛大病;夜雷,赤地千里,糴貴。雷始北方,海水出百川皆流溢,五穀不成;夜雷,百川皆溢,春不雷而霜樹木以風落,皆爲人疾病。」占經未詳言水門、天門、石門等九門是何方位。今以表格對應,次序其位,較然可見如下:
续表
其中乾確爲天門,坤爲石門。而鬼門不知何屬,似亦當與乾同位。此法亦見於敦煌文獻。趙貞嘗據上都日曆(S.P12)與乾符日曆(S.P6)作「八門占雷」對照表如下(S.P12上都東市大刀家印具注曆日殘頁考,載敦煌研究2015年第3期):
乾符日曆即循天、水、鬼、木、火、風、石、金序次八門,顯與八卦次序對應,而艮爲鬼門(與康成易同),坤爲土門,似與開元占經稍有不同。其石門或稱土門,而占經别以爲二,遂成九門乎?抑古法本即九門,而後世簡併土石爲一乎?今不可考。
[119] 四庫本小注脱作「爲喪,故爲尸」。
[120] 經訓堂本、續經解本此處多出「爲躬釋詁曰:『躬身,也。』」一條。又,下「爲身」,經訓堂本、續經解本多小注「釋詁曰:『身,我也。』」
[121] 經訓堂本、續經解本無此條。
[122] 四庫本「坤」後衍「道」字。
[123] 「鄭註云陰稱安」:四庫本作「康成以爲陰稱安也」。經訓堂本、續經解本同抄本。四庫本改「鄭註」爲「康成」,是四庫謄録者佞鄭乎?存疑。
[124] 經訓堂本、續經解本小注作:「大戴禮誥志曰:『地作富。』」
[125] 經訓堂本、續經解本有小注:「禮運曰:『天生時而地生財。』」
[126] 經訓堂本、續經解本此處多出「爲聚」一條。按後文坎下亦有「爲聚」。集解載虞注兩見坎爲聚,兩見坤爲聚(萃卦「聚以正也」、「有孚不終,乃亂乃萃」)
[127] 四庫本脱「爲包」。
[128] 四庫本脱此小注。「小」字,經訓堂本、續經解本誤作「水」。
[129] 「旬」:四庫本誤作「田」。
[130] 四庫本脱此小注。
[131] 經訓堂本、續經解本小注多出:「太元曰:『陽道常饒,陰道常乏,陰陽之道也。』」
[132] 經訓堂本、續經解本此處多出「爲近法言曰:『近如地。』坤爲身,本諸身者最近。故爲邇爲近也。」一條。
[133] 「京君明」:經訓堂本、續經解本、四庫本作「京房」,又四庫本「云」譌「元」。
[134] 經訓堂本、續經解本多小注「彖傳」。
[135] 經訓堂本、續經解本多小注「坤闔户,故閉」。
[136] 經訓堂本、續經解本多小注「兑上爻」。
[137] 繫辭「君不密則失臣」虞注:「坤爲閉,故稱密。」按虞兩注「密雲不雨」,皆以兑爲密。兑之三爲坤爻,故坤亦爲密,故惠氏注曰「兑上爻(三畫卦之第三爻)」。
[138] 經訓堂本、續經解本多小注「積惡故爲過」。
[139] 四庫本小注作:「坤爲夜。『夜以醜之』。詩『中冓之言,言之醜也』,薛君注:『中冓,中夜也。』」
[140] 經訓堂本、續經解本小注多「春秋傳曰:『惟正月之朔,慝未作。』謂建巳之月惡未作也。是知陰爲惡。」
[141] 經訓堂本、續經解本此處多出「爲死」一條。
[142] 四庫本、經訓堂本、續經解本無此小注。
[143] 四庫本、經訓堂本、續經解本無此小注。
[144] 四庫本無此小注。
[145] 「復」:四庫本誤作「没」。
[146] 「姤」:四庫本誤作「始」。
[147] 經訓堂本、續經解本多小注「坤衆,故爲庶。坤發于事業,故爲政。」。
[148] 經訓堂本、續經解本無此小注。
[149] 「爲國、爲邑」:經訓堂本、續經解本作「爲邑、爲國」。
[150] 經訓堂本、續經解本多小注:「坤爲土,爲民。民以土服,故爲國爲邦。」
[151] 經訓堂本、續經解本多小注「形而下者謂之器」。
[152] 「京易傳」:四庫本、經訓堂本、續經解本作「京房易」。
[153] 後漢書光武帝紀。
[154] 四庫本無此小注,且「士」誤「上」。
[155] 經訓堂本、續經解本多小注:「晋語司空季子論屯之震曰:『一夫之行也。』韋昭云:『一夫,一人也。震一索而得男,故曰一夫。』」
[156] 此小注,四庫本作「足能行」。经训堂本、续经解本後又有「晋语曰『一夫之行也』」。
[157] 經訓堂本、續經解本後有「震爲作足,作,起也。震起,故爲作」。
[158] 經訓堂本、續經解本多小注「猶起也」。
[159] 太平御覽卷十三天部霹靂引。
[160] 經訓堂本、續經解本多小注[同聲相應。鄭注曲禮曰:「雷之發聲,物無不同時應者。」]
[161] 「爲長子故爲後」:四庫本作「初位在下,故言後」。按據下注世子,則四庫本非。
[162] 四庫本無此小注。又,四庫本「爲世」譌作「爲後世」。
[163] 經訓堂本、續經解本多小注:「春秋傳『大子曰冢子。君行則守,有守則從』,故爲從。」
[164] 四庫本無此小注。
[165] 「爲明」:四庫本、經訓堂本、續經解本作「爲生」,是也。小注,經訓堂本、續經解本前多「震春爲生,又」。按集解載虞注,皆以離爲明,震爲生。
[166] 經訓堂本、續經解本小注前多「太玄曰:『三八爲木,木性仁情喜。』」
[167] 「本」:四庫本小注誤作「木」。注「本卦」者,謂本卦爻辭中有此象也。震卦有「笑言啞啞」。
[168] 「震爲阪生,阪,陵阪」:四庫本作「震爲九陵,故爲陵」。按今本説卦「震爲反生」,據釋文,虞本作阪生,云「陵阪也」。松崖周易述注屯「般桓」亦引「震爲阪」爲説。
[169] 經訓堂本、續經解本多小注「太玄曰爲草」。
[170] 四庫本脱「京房易傳曰」以下小注。
[171] 左傳僖十五年正義引。
[172] 經訓堂本、續經解本多小注:「洪範謀屬水。釋言曰:『謀,心也。』」
[173] 經訓堂本、續經解本無此小注。按此注亦見於周易述「无妄之疾」注。
[174] 「災」:四庫本誤作「失」。
[175] 經訓堂本、續經解本多小注「坎水爲欲」。
[176] 此據繫辭傳「冶容誨淫」虞注「乾爲冶,坎水爲淫」也。又上條經訓堂本所增小注「坎水爲欲」,據集解載頤六四「虎視眈眈其欲逐逐」虞注「坎水爲欲,故其欲逐逐」也。
[177] 經訓堂本、續經解本多小注「坎爲叢棘,故爲獄」。
[178] 經訓堂本、續經解本小注後多「太玄曰:『一六爲水類,爲法。』」
[179] 「脊故」:四庫本誤「故脊」。
[180] 「後」:四庫本誤作「役」。又案,經訓堂本、續經解本此處多出「爲入」一條。
[181] 經訓堂本、續經解本多小注「納古作内,與入同義」。
[182] 經訓堂本、續經解本作「要」。按易中用字作「要」。
[183] 經訓堂本、續經解本多小注「坎上『三歲不覿』」。
[184] 經訓堂本、續經解本多小注:「太元曰:『類爲鬼。』范望注云:『陰所聚也。』」
[185] 經訓堂本、續經解本多小注「桎梏之類」。
[186] 四库本脱「爲穿木桎梏爲穿木」一條。按蒙「用説桎梏」,集解載虞注曰:「坎爲穿木,震足艮手,互與坎連,故稱桎梏。」
[187] 「狼」:四庫本誤作「猿」。
[188] 此小注,四庫本僅「古文慎順通」五字。
[189] 「爲」:四庫本誤作「齊」。
[190] 經訓堂本、續經解本無此條。
[191] 四庫本、經訓堂本、續經解本「大畜」前有「見」字。
[192] 「闕」:四庫本誤作「閭」。
[193] 「左傳」:四庫本誤作「在易」。
[194] 「宗廟」:四庫本誤作「家廟」。
[195] 四庫本脱「爲」字。此抄本旁行補出。
[196] 四库本、经训堂本、续经解本无『故夏易首艮』五字。
[197] 「星」:四庫本誤作「屋」。
[198] 漢上易傳説卦(離卦):「或曰:『星辰何象也?』曰:『艮離也。邵雍曰:「離爲星。」賁艮上離下,彖曰「柔來文剛」,又曰「分剛上而文柔,天文也」。張衡曰:「地有山嶽,精鍾爲星。」蓋星辰者,地之精氣上發乎天而有光耀者也。星,日之餘也;辰,月之餘也。月生於日之所照也。衆星被耀,因水轉光,三辰同形,陰陽相配,其體則艮也。』」
[199] 「值」:四庫本誤作「位」。
[200] 「六」:四庫本作「大」。
[201] 四庫本、經訓堂本、續經解本「姤」前有「見」字。
[202] 經訓堂本、續經解本此處多出「爲商巽『近利市三倍』,故爲商。」一條。按此據兑九四「商兑未寧,介疾有喜」虞注曰:「巽爲近利市三倍,故稱『商兑』」。
[203] 經訓堂本、續經解本此處多出「爲處巽陽居故爲處」、「爲歸」兩條。
[204] 經訓堂本、續經解本多出小注「齊乎巽,齊同也」。
[205] 經訓堂本、續經解本此處多出「爲墉」一條。
[206] 後天八卦與十二支合位,震在卯辰,巽在巳。
[207] 經訓堂本、續經解本小注後多「爲甲胄,故爲甲」。
[208] 「左傳」:四庫本誤作「大傳」。左傳昭公五年 「莊叔筮穆子生,遇明夷之謙」條,杜注「離爲日爲鳥」。
[209] 經訓堂本、續經解本多小注「朋友講習」。
[210] 經訓堂本、續經解本多小注「二陽爲朋」。
[211] 四庫本「爲刑」在下行「爲密」下,無小注。經訓堂本、續經解本亦無小注。
[212] 經訓堂本、續經解本多小注「兑秋爲刑」。
[213] 四庫本「爲小」後多「爲折」一條,底本及經訓堂本、續經解本並無。蓋因説卦本有「兑爲毁折」而删去。
[214] 「二」:四庫本誤作「元」。
[215] 此小注計取象之數,四庫本坎作四十五,兑作九。經訓堂本、續經解本作「共三百三十一。乾六十,坤八十二,震五十,坎四十六,艮三十八,巽二十,離十九,兑九」。按乾卦取象,經訓堂本較抄本多三條(爲行人、爲性、爲古),少二條(爲車、爲大車),抄本計六十一,經訓堂本實六十二。坤卦取象,抄本計七十八條,經訓堂本多五條(爲姓、爲躬、爲聚、爲近、爲死),少一條(爲拇),計八十二條。震五十條,諸本同。坎卦取象,抄本計四十六條,四庫本較抄本少一條(爲穿木),故云「四十五」,經訓堂本較抄本多一條(爲入),故云「四十七」。艮卦,抄本計三十九條,續經解本少一條(爲節),故爲三十八。巽卦,抄本計十六條,經訓堂本多四條(爲商、爲處、爲歸、爲墉),故爲二十條。離十九條,諸本同。兑卦,抄本計九條,經訓堂本同,四庫本多「爲折」一條,實爲十條,而云九條,誤。又案據經訓堂本小注所載之數,所加僅得三百二十四,非三百三十一,其實際數字相加,則得三百二十六。據抄本小注所載之數,所加僅得三百一十六,非三百二十七。其實際數字相加,則得三百一十八條。蓋版本先後不一,諸條細碎繁冗,歸併之法有别,故其總數容有出入,亦不必深究也。
[216] 「諸」:四庫本作「于」。
[217] 「理」:四庫本作「禮」。
[218] 「吾子」:四庫本作「虞君」,四庫本御覽作「吾君」。
[219] 「徒」:四庫本作「但」。藝文類聚、御覽皆作「但」。
[220] 「本」:經訓堂本、續經解本作「其」。
[221] 經訓堂本、續經解本有小注「藝文五十五」。四庫本有小注「御覽六百九」。按孔融此書,見於三國志虞翻傳、藝文類聚卷五十五雜文部一 經典、太平御覽卷六百九學部三。引文詳略不同,御覽卷六百九所引無「方世清」以下,故此所引當據藝文類聚。四庫本自「自商瞿」至「竹箭也」數句,移在文末,亦與四庫本御覽不同,蓋誤抄。
[222] 經訓堂本、續經解本小注無「仲翔注繫辭」一下。
[223] 經訓堂本、續經解本多小注:「兩漢以後,七十子之學,惟孟氏獨得其傳。」
[224] 此處小注,經訓堂本、續經解本作:「北堂書鈔一百二卷引會稽典録曰:『虞歆字文肅,歷郡守,節操高厲,魏曹植爲東阿王,東阿先有三十碑,銘多非實。植皆毁除之,以歆碑不虚,獨全焉。』又御覽四百十一卷引會稽典録云:『虞固字季鴻,少有孝行,後爲日南太守。』似又一人。」按天中記卷五八有「隨逐虞固」條,所録與御覽同,而注曰「謝承後漢書」。蓋此抄本小注據天中記也,後惠氏又自北堂書鈔考得虞歆事,因改訂焉。
[225] 松崖以四世傳易,比之虞翻也。其自視如此。
[226] 「挑」:今三國志作「撓」,御覽卷二百七十六及三百九十九兩處皆引作「燒」。蓋作「燒」是。
[227] 「桓寛鹽鐵論桑大夫問易中一事」:此桑弘羊問「金生于巳」以用刑殺之事,詳鹽鐵論卷九 論菑五十四。(王利器校注本頁五五七。)又案「金生於巳」之説,詳本書卷五「京君明易」第一段。松崖文鈔卷二 學福齋集序:「唐六典五行十二氣,俗謂長生法。而『金生于巳』,西漢桑大夫以問山東文學六十人,皆不能答。桑乃引月令『孟夏靡草死,决小罪』以爲證。蓋博物之難如此。」
[228] 「儒林傳」:經訓堂本、續經解本作「孟喜傳」。孟喜在儒林傳中。
[229] 按漢書儒林傳:「蜀人趙賓好小數書,後爲易,飾易文,以爲『箕子明夷,陰陽氣亡箕子;箕子者,萬物方荄兹也。』賓持論巧慧,易家不能難,皆曰非古法也。云受孟喜,喜爲名之。後賓死,莫能持其説。喜因不肯仞,以此不見信。」惠氏周易述於明夷六五「箕子之明夷」謂:「蜀才從古文作其子,今從之。其,古音亥,故讀爲亥,亦作箕。劉向曰:『今易萁子作荄兹。』荀爽據以爲説。蓋讀萁子爲荄兹,古文作萁子。其與亥、子與兹,字異而音義同。三統曆曰『該閡於亥,孳萌于子』是也。五本坤也,坤終于亥,乾出于子,用晦而明,明不可息,故曰其子之明夷。明夷反晋。晋晝也,明夷晦也。馬融俗儒,不識七十子傳易之大義,以彖傳有箕子之文,遂以箕子當五。尋五爲天位,箕子臣也而當君位,乖于易例,逆孰大焉。謬説流傳,兆於西漢。西漢博士施讎讀其爲箕,時有孟喜之高弟蜀人趙賓述孟氏之學,斥言其謬,以爲箕子明夷,陰陽氣无箕子,其子者萬物方荄兹也。賓據古義以難諸儒,諸儒皆屈,于是施讎、梁丘賀咸共嫉之。讎、賀與喜同事田王孫,而賀先貴,又傳子臨,從讎問,薦讎爲博士。喜未貴而學獨高,施、梁丘皆不及喜。所傳卦氣及易家候陰陽灾異書皆傳自王孫,以授梁人焦延夀者。而梁丘惡之,謂無此事,引讎爲證,且以此語聞於上。於是宣帝以喜爲改師法,不用爲博士,中梁丘之譖也。讎、賀嫉喜而并及賓。班固不通易,其作喜傳亦用讎、賀之單詞,皆非實録。劉向别録猶循孟學,故馬融俗説,荀爽獨知其非,復賓古義,讀其子爲荄兹。而晋人鄒湛以爲漫衍无經,致譏荀氏。但魏晋已後,經師道喪,王肅詆鄭氏而禘郊之義乖,袁準毁蔡、服而明堂之制亡,鄒湛譏荀諝而周易之學晦。郢書燕説,一倡百和,何尤乎後世之紛紜矣。」
[230] 經訓堂本、續經解本無此小注。
[231] 「其較著耳」:經訓堂本無「其較著」,「耳」前空兩字,後空一字;續經解本作「消息耳」。
[232] 此小注,經訓堂本、續經解本作:「四象,謂象兩、象三、象四時及閏。易有四象,所以示也。」
[233] 「來」:四庫本誤作「東」。據孝經注疏及唐會要,當作「來」。
[234] 此小注,經訓堂本、續經解本僅作「言忠差勝元,而皆未得門而入也。忠注『見群龍』一節,獨勝諸儒。」又案此段康成注經事,亦見於周易述復卦下。「康成自序曰……」,此據劉知幾孝經註議所引,載孝經注疏及唐會要卷七七。又案王鳴盛蛾術編卷五十八鄭氏著述條謂:「自序言『來至元城,乃注周易』。則此經注與自序全是逆旅臨終之筆。蓋元城居頗久,疑于建安五年春初即抵此縣,至季夏易注脱稿,著述大僃。惟春秋傳未注,而以舊稿先付服虔,委託得人,可無遺恨。于是遂自序其一生而殁。」
[235] 按此下附録,諸本皆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