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君明易上 附干寶[1]
八卦六位圖出火珠林
乾屬金 ━壬戌土 ━壬申金 ━壬午火 ━甲辰土 ━甲寅木 ━甲子水
李淳風曰:「乾主甲子、壬午。甲爲陽日之始,壬爲陽日之終;子爲陽辰之始,午爲陽辰之終。初爻在子,四爻在午。乾主陽,内子爲始,外午爲終也。」[2]
坤屬土癸酉金 癸亥水 癸丑土乙卯木乙巳火乙未土
李淳風曰:「乾主乙未、癸丑。乙爲陰[3]之始,癸爲陰之終,丑爲陰辰之始,未爲陰辰之終。坤初爻在未,四爻在丑。坤主陰,故内主未而外主丑也。[4]
震屬木 庚戌土庚申金 ━庚午火庚辰土庚寅木 ━庚子水
李淳風曰:「震主庚子、庚午。震爲長男,即乾之初九。甲對於庚,故震主庚。以父授子,故主子午,與父同也。
巽屬木 ━辛卯木 ━辛巳火 辛未土 ━辛酉金 ━辛亥水 辛丑土
李淳風曰:「巽主辛丑、辛未。巽爲長女,即坤之初六。乙與辛對,故巽主辛。以母授女,故主丑未,同於母也。」
坎屬水 戊子水 ━戊戌土 戊申金戊午火 ━戊辰土戊寅木
李淳風曰:「坎主戊寅、戊申。坎爲中男,故主于中辰。」
離屬火 ━己巳火己未土 ━己酉金 ━己亥水己丑土 ━己卯木
李淳風曰:「離主己卯、己酉。離爲中女,故亦主于中辰。」
艮屬土 ━丙寅木 丙子水 丙戌土 ━丙申金 丙午火 丙辰土
李淳風曰:「艮主丙辰、丙戌。艮爲少男,乾上爻主壬,對丙。用丙辰、丙戌,是第五配。」
兑屬金 丁未土 ━丁酉金 ━丁亥水 丁丑土 ━丁卯木 ━丁巳火
李淳風曰:「兑主丁巳、丁亥。兑爲少女,坤上爻主癸,對丁。用丁巳、丁亥,乃第六配。」
右圖,胡一桂曰:「京氏云:『降五行,頒[5]六位,即納甲法也。』」[6]抱朴子曰:「案玉策記及開名經,皆以五音六屬知人年命之所在。子午屬庚原注[7]:庚主震,初爻庚子、庚午,丑未屬辛巽初爻,辛丑、辛未,寅申屬戊坎初爻,戊寅、戊申,卯酉屬己離初爻,己卯、己酉,辰戌屬丙艮初爻,丙辰、丙戌,己亥屬丁兑初爻,丁巳、丁亥。」禮記月令正義引易林云今易林無之:「震主庚子午,巽主辛丑未,坎主戊寅申,離主己卯酉,艮主丙辰戌,兑主丁巳亥。」案玉策記、開名經皆周秦時書。京氏之説本之焦氏,焦氏又得之周秦以來先師之所傳,不始于漢也。
朱子發曰:「乾交坤,而生震坎艮,故自子順行。震自子至戌六位,長子代父也乾初子午;坎自寅至子六位,中男也;艮自辰至寅六位,少男也。坤交乾而生巽離兑,故自丑逆行。巽自丑至卯六位,配長男;離自卯至巳六位,配中男也;兑自巳至未六位,配少男也。女,從人者也,故其位不起于未。易於乾卦言『大明終始,六位時成』,則七卦可以類推。」[8]
沈存中曰:「震納子午,順傳寅申,陽道順;巽納丑未,逆傳卯酉,陰道逆。」案沈氏又以震巽納庚辛,從下而上,與胎育之理同。[9]其説非也。易乾鑿度云「易氣從下生」,兼乾坤言之也。何獨六子耶?陽左行,故順;陰右行,故逆。爻辰亦然。朱、沈之説未盡。
項平庵曰:「陽卦納陽干陽支,陰卦納陰干陰支。陽六干皆進,陰六干皆退。惟乾納二陽,坤納二陰,包括首尾,則天地父母之道也。」[10]
易乾九四「或躍在淵」,干寶曰:「躍者,暫起之言。既不安于地,而未能飛於天也。四以初爲應,謂初九甲子,龍之所由升也。」
案乾初九甲子水,干氏以喻武王孟津甲子之事,故云。
坤上六「龍戰于野,其血玄黄。」干寶曰:「陰在上六,十月之時也。爻終於酉坤上六癸酉金,而卦成於乾卦本乾也。陽消成坤。乾體純剛,不堪陰盛,故曰『龍戰』。戌亥,乾之都也,故稱龍焉。」
蒙初六「發蒙,利用刑人」,干寶曰:「初六戊寅坎初六戊寅木平明之時,天光始照,故曰『發蒙』。坎爲法律,寅爲貞廉,以貞用刑,故利用刑人矣。」
案:廉貞,火也。寅中有生火,故云。[11]
井初六「井[12]泥不食。」干寶曰:「在井之下,體本土爻巽初六辛丑土,故曰泥也。井而爲泥,則不可食,故曰不食。」
震六二象曰:「震來厲,乘剛也。」干寶曰:「六二木爻庚寅木,震之身也。得位無應,而以乘剛爲危。此託[13]文王積德累功,以被囚爲禍也。」[14]
月令:「季夏行春令,則穀實鮮落,國多風欬。」康成注云:「辰之氣乘之也。未屬巽辰,又在巽位,二氣相亂爲害。」正義云:「案易林云『巽主辛丑未』,是未屬巽也。」
[15]朱子語類曰:「火珠林占一屯卦則初九是庚子,六二是庚寅,六三是庚辰,六四是戊午當是戊申,九五是戊申當是戊戌,上六是戊戌當是戊子。」[16]
京氏易積算法曰:「夫子曰:八卦因伏羲,暨乎神農,重乎八純,聖理玄微,易道難究。迄乎西伯父子,研理窮通,上下囊括,推爻考象,配卦應世,加乎星宿,局[17]於六十四所、二十四氣,分天地之數,定人倫之理,驗日月之行,尋五行之端。灾祥進退,莫不因兹而兆矣。故考天地、日月、星辰、山川、草木、蟲魚、鳥獸之情狀,運氣、生死、休咎,不可執一隅。故曰易含萬象。」
如京説,則今占法所謂納甲、世應、游歸、六親、六神之説,皆始于西伯父子也。此條今京氏易傳無之,載見困學紀聞[18]。案胡一桂云:「京君明易傳有兩種,其一題云京氏易傳,其間論積算法亦無起例可推,及卜筮新條例占求官家宅之類,及列六十四卦,定三百八十四爻斷法,與今下卷同而尤詳備者。」[19]
八宫卦次圖
续表
乾
━上爲世爻不變 ━五世變剥 ━四世變觀 ━三世變否下體成坤 ━二世變遯 ━一世變垢[20]
張行成曰:「若上九變,遂成純坤,無復乾性矣。乾之世爻,上九不變。九返於四而成離,則明出地上,陽道復行。故游魂爲晋,歸魂爲[21]大有,則乾體復於下矣。」[22]
震
上世不變五世變井 ━四世變升三世變恒,下體成巽二世變解 ━一世變豫
坎
上世不變━五世變豐四世變革三世變既濟,下體成離 ━二世變屯一世變節
艮
━上世不變五世變履四世變暌━三世變損,下體成兑二世變大畜一世變賁
坤
上世不變五世變夬四世變大壯三世變泰,下體成乾二世變臨一世變復
張行成曰:「若上六變,遂成純乾,無復坤性矣。坤之世爻上六不變,六返於四而成坎,則雲上于天,陰道復行,故游魂之卦爲需,歸魂於比,則坤體復于下矣。」
巽
━上世不變 ━五世變噬嗑四世變无妄 ━三世變益,下體成震 ━二世變家人一世變小畜
離
━上世不變五世變涣 ━四世變蒙 ━三世變未濟,下體成坎二世變鼎 ━一世變旅
兑
上世不變 ━五世變謙 ━四世變蹇三世變咸,下體成艮 ━二世變萃 ━一世變困
張行成曰:「陰陽相爲用。用九以六,故乾之用在離;用六以九,故坤之用在坎。參同契曰:『易謂日月日月合爲古文易字。案説文云:『秘書日月爲易』是也。坎離者,乾坤之妙用。二用無爻位,周流行六虚。』是故乾坤互變,坎離不動。當游魂爲變之際,各能還其本體也。經云『乾道變化,各正性命』,性命者,坎離也。言乾坤互變,坎離不動,故云各正。坎爲性,離爲命。」又云:「凡八卦游魂之變,乾坤用坎離,坎離用乾坤,震艮用巽兑,巽兑用震艮,皆爲陰陽互用,以至六十四卦。若上爻不變,則皆然。是故諸卦祖於乾坤,皆有乾坤之性也。其正以坎離爲用者,惟乾坤爲然。坎離肖乾坤,故用乾坤。」
案乾用離爲晋,離用乾爲訟。坤用坎爲需,坎用坤爲明夷。故云乾坤用坎離,坎離用乾坤也。震用兑爲大過,兑用震爲小過,艮用巽爲中孚,巽用艮爲頤。故云震艮用巽兑,巽兑用震艮也。若以世變言之,則乾與坤,坎與離,震與巽,艮與兑,兩卦陰陽互相爲用也。
九四爲八純,本爻又在上卦,故曰游魂。九三復歸本體,在内卦,故曰歸魂。
世應附游歸
京房易積算法曰:「孔子易云有四易:一世二世爲地易,三世四世爲人易,五世八純八純,俗本作六世,訛。[23]爲天易,游魂歸魂爲鬼易。」
易乾鑿度曰:「三畫成乾,六畫成卦。三畫以[24]下爲地,四畫已上爲天。易氣從下生。動於地之下,則應於天之下;動於地之中,則應於天之中;動於地之上,則應於天之上。注云:天氣下降以感地,故地氣動升以應天也。初以四,二以五,三以上,此之謂應。」
又云:「天地之氣必有終始。六位之設,皆由上下,故易始於一易本無體,氣變而爲一,故氣從下生也,分於二清濁分於二儀,通於三陰陽 氣[25],人生其中,故爲三才□□□□□□□[26],盛於五二壯於地,五壯於天,故爲盛也,終於上。」
[27]干寶易蒙卦注曰:「蒙者,離宫,陰也。世在四。」
謙彖曰:「謙亨。」九家易曰:「艮山,坤地。山至高,地至卑。以至高下至卑,故謙也。謙者,兑世五世,艮與兑合,故亨。」
噬嗑初九「屨校滅趾」,干寶曰:「屨校,貫械也。初居剛躁之家震爲躁卦,體貪狼之性,坎爲貪狼,震爲陰賊[28]。二者相得而行,故云。以震掩巽,巽五世,故掩巽[29]。强暴之男也。行侵陵之罪,以陷屨校之刑也。」
恒彖曰:「恒亨无咎,利貞,久于其道也。」荀爽曰:「恒,震世也。巽來乘之震三世下體成巽,陰陽會合,故通无咎。長男在上,長女在下,夫婦道正,故『利貞,久于其道也』。」
解彖曰:「天地解而雷雨作,雷雨作而百果草木皆甲坼[30]。」荀爽曰:「解者震世也二世。仲春之月,艸木萌芽,雷以動之,雨以潤之,日以烜之,故甲坼也。」
益六三[31]曰:「王[32]用亨于帝吉。」干寶曰:「聖王先成民而後致力于神,故王用亨于帝。在巽之宫三世,處震之象,是則倉精之帝同始祖矣[33]。」
井卦曰:「改邑不改井。」干寶曰:「水,殷德也;木,周德。夫井,德之地也,所以養民性命而清潔之主者也。自震化行,至于五世震五世井,改殷紂比屋之亂俗[34],而不易成湯[35]昭假之法度也。故曰『改邑不改井』。」
豐:「亨。王假之,勿憂,宜日中。」干寶曰:「豐,坎宫陰[36],世在五,以其宜中而憂其側[37]也。坎爲夜,離爲晝,以離變坎,至於天位五爲天子,日中之象。殷水德,坎象,晝敗而離居之[38],周伐[39]殷居王位之象也。勿憂者,勸勉之言也。言周德當天[40]之心,宜居王位,故宜日中。」
下曰:「上古結繩而治,後世聖人易之以書契,百官以治,萬民以察,蓋取諸夬。」九家易曰:「夬本坤世五世,下有伏坤,書之象也坤爲文。上又見乾,契之象也乾爲金。以乾照坤,察之象也。夬者决也,取百官以書治職,萬民以契明其事。契,刻也。大壯進而成夬大壯坤四世,陽進成夬,金决竹木,爲書契象。故法夬而作書契矣。」
劉禹錫辨易九六論曰:「董生述畢中和之語云:『國語:「晋公子親筮之,曰:尚有晋國。得貞屯悔豫皆[41]八。」按坎二世而爲屯,屯六二爲世爻;震一世而爲豫,豫之初爲世爻。屯之二,豫之初,皆少陰不變,故謂之八。』兩卦至歸魂,始變爲九。」
京房乾傳曰:「精粹氣純,是爲游魂。」陸績曰:「爲陰極剥盡,陽道不可盡滅,故返陽道。道不復本位,爲游魂。例八卦。[42]」
先曾王[43]父樸庵先生易説諱有聲,字律和曰:「碩果不食,故有游歸。」
又曰:「陰陽代謝,至[44]于游魂。云:『精氣爲物,游魂爲變,是故知鬼神之情狀。』」[45]樸庵先生曰:「此易緯以游歸爲鬼易也。」
乾彖[46]曰:「大明終始。」荀爽曰:「乾起坎而終於離,坤起離而終於坎,離坎者,乾坤之家而陰陽之府,故曰大明終始。」
家君曰:「乾游魂於火地,歸魂於火天,故曰終於離。坤游魂於水天,歸魂於水地,故曰終於坎。」
干寶序卦注曰:「需,坤之游魂也。雲升在天,而雨未降,翺翔東西之象也。王事未至,飲宴之日也。夫坤者,地也,婦人之職也。百穀果蓏之所生,禽獸魚鼈之所托也。而在游魂,變化之象,即烹爨腥實以爲和味者也。故曰需者飲食之道也。」
又訟卦注曰:「訟,離之游魂也。離爲兵戈[47]。此天氣將刑殺訟主八月,聖人將用師之卦也。」[48]
隨彖曰:「隨,剛來而下柔,動而説,隨。大亨,貞无咎。」荀爽曰:「隨者震之歸魂。震歸從巽,故大通震三世下體成巽,至歸魂始復本體。動爻得正,故利貞。陽降陰升,嫌於有咎,動而得正,故无咎。」
蠱彖曰:「蠱,元亨而天下治也。」荀爽曰:「蠱者,巽也。巽歸合震巽三世至游魂皆震也,故元亨也。蠱者,事也,備物致用,故天下治也。」
姤彖曰:「天地相遇,品物咸章也。」荀爽曰:「謂乾成於巽而舍於離,坤出於離,與乾相遇南方夏位,萬物章明也。」九家易曰:「謂陽起子,運行至四月,六爻成乾,巽位在巳,故言乾成于巽。既成,轉舍于離,坤萬物皆盛大,從離出[49],與乾相遇,故言天地相[50]遇也。」
家君曰:「乾一世外卦、四世内卦,皆巽也,故言『乾成于巽』;游魂于火地晋,故言『舍於離』。坤歸魂於火天大有,故言『出於離,與乾相遇』。又按巽本宫四月卦也,一世外卦、四世内卦皆乾也,知巽亦成於乾。」
飛伏
朱子發曰:「凡卦見者爲飛,不見者爲伏。飛,方來也;伏,既往也。説卦『巽其究爲躁卦』,例飛伏也。太史公律書曰:『冬至一陰下藏,一陽上舒』,此論復卦初爻之伏巽也。」六十卦飛伏,詳京房易傳。[51]
京房易傳曰:「夏至起純陽,陽爻位伏藏。冬至陽爻動,陰氣凝地。」
乾初九:「潜龍勿用。」象曰:「潜龍勿用,陽在下也。」朱子發曰:「左傳蔡墨曰:『在乾之姤,曰潜龍勿用。』初九變坤,下有伏震,潜龍也。」[52]
坤上六:「龍戰于野。」荀爽曰:「消息之位,坤在於亥,下有伏乾,爲其兼王弼改作嫌于陽,故稱龍也。」[53]
坤文言曰:「易曰『履霜堅冰至』,蓋言順也。」荀爽曰:「霜者乾之命令,坤下有伏乾,履霜堅冰[54],蓋言順也。乾氣加之,性[55]而讀爲能,猶耐也堅,象臣順君命而成之。」[56]
困象曰:「君子以致命遂志。」虞仲翔曰:「君子謂三伏陽也。」
案六三戊午火,故云伏陽。[57]
繫辭上曰:「樂天知命,故不憂。」荀爽曰:「坤建於亥,乾立於巳,陰陽孤絶,其法宜憂。坤下有伏乾爲樂天,乾下有伏巽爲知命巽爲命。陰陽合居,故不憂。」
繫辭下曰:「龍蛇之蟄,以全身也。」仲翔曰:「蟄,潜藏也。龍潜而虵藏。陰息初巽爲虵[58],陽息初震爲龍。十月坤成,十一月復生。姤巽在下,龍虵俱蟄,初坤爲身,故以全身也。」
又云:「利用安身,以崇德也。」九家易曰:「利用,陰道用也,謂姤時也。陰升上究,則乾伏坤中,屈以求信。陽當復升,安身默處也。」
貴賤
乾鑿度曰:「初爲元士在位卑下,二爲大夫,三爲三公,四爲諸侯,五爲天子,上爲宗廟宗廟,人道之終也。凡此六者,陰陽所以進退,君臣所以升降,萬民所以爲象則也。」
坤六三「或從王事」,干寶曰:「陽降在四自否來,三公位也。陰升在三,三公事也。」
訟上九「或錫之鞶帶」,荀爽曰:「鞶帶,宗廟之服。三應於上,上爲宗廟,故曰鞶帶也。」
師上六:「大君有命,開國承家。」干寶曰:「離上九曰『王用出征,有嘉折首』。上六爲宗廟,武王以文王行,故正開國之辭於宗廟之爻[59],明己之受命、文王之德也。」
解上六「公用射隼」,仲翔曰:「上應在三。公謂三伏陽也伏陽亦謂戊午火[60]。」
損彖曰:「曷之用,二簋可用享。」荀爽曰:「二簋,謂上體二陰也。上爲宗廟。簋者,宗廟之器,故(不)可享獻也。」
益六三「有孚中行,告公用圭」,仲翔曰:「公謂三伏陽也。三公位乾爲圭。圭,玉也。乾爲玉。乾之二,故告公用圭。卦自否來,故稱乾。」
巽上九「巽在牀下」,九家易曰:「上爲宗廟。禮,封賞、出軍皆先告廟,然後受行。三軍之命,將之所專,故曰巽在牀下也。」
繫辭下曰:「二與四同功而異位。」崔憬曰:「二主士大夫位,佐於一國;四主三孤、三公,牧伯之位,佐於天子。皆同有助理之功也。二,士大夫,位卑;四,孤公牧伯,位尊。故有異也。」
又曰:「三與五同功而異位。」崔憬曰:「三,諸侯之位;五,天子之位。同有理人之功,而君臣之位異者也。」
爻等
繫辭下曰:「爻有等,故曰物。」干寶曰:「等,群也。爻中之義,群物交集,五星四氣,六親九族,福德刑殺,衆形萬類,皆來發於爻,故總謂之物也。」
京房乾卦傳曰:「水配位而[61]福德,陸績曰:甲子水是乾之子孫。木入金鄉居寶貝,甲寅木,乾之財[62]。土臨内象爲父母,甲辰土,乾父母[63]。火來四上嫌相敵,壬午火,乾官鬼[64]。金入金鄉木漸微。壬申金,同位傷木。」
京房易積算法曰:「孔子曰:八卦鬼爲繫爻,財爲制爻,天地爲義爻,陸績曰:天地即父母也。福德爲寶爻,福德即子孫也。同氣爲專爻。兄弟爻也。」
抱朴子引靈寶經周秦時書謂:「支干上生下曰寶日原注:甲午、乙巳是也,下生上曰義日壬申、癸酉是也,上克下曰制日戊子、己亥是也,下克上曰伐日甲申、乙酉是也,上下同曰專日[65]。」又云:「入山,當以保[66]日及義日。若專日者大吉。以制日、伐日必死。」吴越春秋范蠡據玉門第一篇,以戊寅爲罰日,又曰囚日。[67]
淮南天文曰:「子生母曰義,母生子曰保與寶通,子母相得曰專,母勝子曰制,子勝母曰困困即繫也[68]。以勝擊殺,勝而無報;以專從事而有功;以義行理,名立而不墮;以保畜養,萬物繁昌;以困舉事,破滅死亡。」淮南之説與京房及靈寶經合,蓋周秦以來相傳之法,九師言易,安知不用是爲占歟。」[69]
參同契曰:「水以土爲鬼。」
今占法:水以土爲官,以火爲妻。按左傳曰:「火,水妃也。」蓋從所勝者名之,故鄭康成注尚書鴻範曰:「木八爲金九妻也。」
比六三「比之匪人」,象曰:「比之匪人,不亦傷乎?」干寶曰:「六三乙卯,坤之鬼吏。在比之家,有土之君也。周爲木德,卯爲木辰,同姓之國也。爻失其位,辰體陰賊,卯木以陰氣賊害土,故爲陰賊。管、蔡之象也。比建萬[70]國,唯去此人,故曰:比之匪人,不亦傷王政也。」
小畜九五象曰:「有孚攣如,不獨富也。」九家易曰:「有信,下三爻也。體巽,故攣如。如,謂連接其隣。隣,謂四也。五以四陰作財,卦體木,六四辛未土,乃制[71]爻也,故爲財。[72]與下三陽共之,故曰不獨富也。」
隨初九:「官有渝,此易經官爻之明文。貞吉,出門交有功。」九家易曰:「渝,變也,謂陽來居初,德正爲震,震爲子,得土之位,故曰官也。陰陽出門,相與交通,陰往之上,亦不失正,故曰貞吉而交有功。」
先儒皆以隨爲否上之初、初柔升上,是乾之上九居坤初爲震,坤之初六升乾上[而]爲兑也。震初庚子水,得坤初乙未土(之)之位,故曰官有渝。水以土爲官鬼,官鬼變,則吉也。上本陰位,故陰往之上,亦不失正。
漢書王莽傳曰:「太后聽公卿采莽女,有詔遣大司徒、大司空策告宗廟,雜加卜筮,皆[73]曰:『兆遇金水王相,服虔曰:「卜法横者爲土,立者爲木,邪向經者爲金,背經者爲火,因兆而細曲者爲水。」孟康曰:「金水相生也。」卦遇父母得位,父母者,京房所謂天地爻也。皇后母天下,父母得位,故吉。所謂康强之占,逢吉之符也。』」 [74]
* * *
[1] 「干寶」:四庫本作「干令升」。
[2] 李淳風乙巳占卷十論五音六屬第七十三。
[3] 四庫本「陰」後有「日」字,下「陰」字放此。
[4] 經訓堂本、續經解本多一段:[朱震周易叢説曰:「甲壬得戌亥者均謂之乾,不一其甲子壬子也。乙癸得申未者均謂之坤,不一其乙未癸未也。故論乾則甲子與壬子同,甲寅與壬寅同,甲辰與壬辰同,壬午與甲午同,壬申與甲申同,壬戌與甲戌同。論坤則乙未與癸未同,乙巳與癸巳同,乙卯與癸卯同,乙丑與癸丑同,乙亥與癸亥同,乙酉與癸酉同。」]
[5] 「頒」:四庫本誤作「領」。
[6] 自「右圖」至此一句,經訓堂本、續經解本作「右圖載見周易六十四卦火珠林,即納甲法也」。何以隱去胡一桂之説?嫌其爲宋元儒歟?
[7] 四庫本脱「原注」二字。
[8] 漢上易傳卦圖卷中 乾坤六位圖(四庫本卷中頁三十六)。
[9] 見夢溪筆談卷七 象數一。其「胎育」云云,沈括謂:「乾坤始于甲乙,則長男長女乃其次宜納丙丁,少男少女居其末宜納庚辛。今乃反此者,卦必自下生,先初爻,次中爻,末乃至上爻。此易之叙,然亦胎育之理也。物之處胎甲,莫不倒生,自下而生者卦之叙,而宜合造化胎育之理。此至理合自然者也。」
[10] 項氏家説卷二納甲法。
[11] 漢書卷七十五翼奉傳載奉上封事曰:「知下之術,在於六情十二律而已。北方之情,好也;好行貪狼,申子主之。東方之情,怒也;怒行陰賊,亥卯主之。貪狼必待陰而後動,陰賊必待貪狼而後用,二陰並行,是以王者忌子卯也。禮經避之,春秋諱焉。南方之情,惡也;惡行廉貞,寅午主之。西方之情,喜也;喜行寛大,巳酉主之。二陽並行,是以王者吉午酉也。詩曰:吉日庚午。上方之情,樂也;樂行姦邪,辰未主之。下方之情,哀也;哀行公正,戌丑主之。辰未屬陰,戌丑屬陽,萬物各以其類應。」廉貞在南,故爲火。又術家亦有九星五行之説:貪狼木,文曲水,禄存土,武曲金,廉貞火,破軍金,巨門土,左辅土,右弼金。
[12] 「井」:四庫本誤作「升」。
[13] 「託」:四庫本、經訓堂本、續經解本作「記」。按周易集解諸版本皆作「託」。
[14] 抄本本段滿格,續經解本有分段符號,蓋抄稿本亦當有,誤脱也。四庫本將下段「月令季夏」與此抄爲一段,可推知四庫本所據抄本與此抄本行款略同。
[15] 經訓堂本、續經解本此前有一段:[漢書王莽傳曰:「徵杜陵史氏女爲皇后。群臣上夀曰:『廼庚子雨水灑道,辛丑清靚無塵。其夕,穀風迅疾,從東北來。辛丑,巽之宫日也。巽爲風,爲順。后誼明,母道得,温和慈惠之化也。』」]繼明按:巽宫本卦巽,世在上,納辛丑,故爲「巽之宫日」。
[16] 語類卷六十五,「安卿問先天圖」條。(朱子全書第十六册,頁二一七三。)
[17] 「局」:經訓堂本、續經解本作「屬」。按惠氏謂此條引據困學紀聞,困學紀聞原作「局」。
[18] 觀其語氣,不似漢晋語。「易含萬象」,見於周易正義,得非唐以後僞託歟?
[19] 所引胡一桂説,見周易本義啟蒙翼傳外篇。
按京君明學貫天人,令儒生、術士咸共宗仰,自漢以來,唯邵康節堪與之頡頏而已(論經學,自推康成、文公)。故多有僞託京氏之作。姚振宗隋書經籍志考證卷三十六:「案京氏之書,除見存易傳三卷外,本志易家有易章句,兵家有征伐軍候,天文家有五星灾異傳、日占圖,及此類前載風角要占等七部,此一段所載十部,後文又有易律曆、推偷盜書、占夢書見于本志者如此。其間或亦有後世術者所推演,不盡出于易傳。唐日本國書目又有京房占六情百鳥鳴一卷,雜占一卷。宋志有陳襄校定京房婚書三卷。玉海引乾象新書云『京房有易備、易坤靈圖、通卦驗、通統』,洪氏容齋三筆有『孝經雌雄圖,云出京房易傳』,而太平御覽九百三十一引『京房易緯』,則讖緯家亦有所附託。其散見于諸書記載者又如此。要其遺文佚句大都略盡于王、嚴二家之所輯,而余未得見也。」
四庫全書總目子部術數類京氏易傳下曰:「房所著有……。今惟易傳存。考漢志作十一篇,文獻通考作四卷,均與此本不同。然漢志所載古書,卷帙多與今互異。不但此編,通考所謂四卷者,以晁、陳二家書目考之,蓋以雜占條例一卷合於易傳三卷,共爲四卷,亦不足疑。惟晁氏以易傳爲即錯卦,雜占條例爲即逆刺占灾異,則未免臆斷無據耳。其書雖以易傳爲名,而絶不詮釋經文,亦絶不附合易義。上卷、中卷以八卦分八宫,每宫一純卦統七變卦,而注其世應、飛伏、游魂、歸魂諸例。下卷首論聖人作易揲蓍布卦,次論納甲法,次論二十四氣候配卦、與夫天、地、人、鬼四易,父母、兄弟、妻子、官鬼等爻,龍德、虎形、天官、地官與五行生死所寓之類,蓋後來錢卜之法,實出於此。故項安世謂『以京易考之,世所傳火珠林即其遺法』。」
[20] 「垢」:四庫本作「姤」。
[21] 「爲」:經訓堂本、續經解本作「於」。
[22] 張行成元包數總義卷一 元包卦變。(文淵閣四庫全書)下文「坎離肖乾坤,故用乾坤」云云亦同此卷。
[23] 按程榮本、天一閣本、汲古閣本京氏易傳皆作「六世」,朱邦衡所臨惠氏校宋本作「八純」。京房八宫本無六世卦。
[24] 「以」:經訓堂本、續經解本作「已」。
[25] 「陰陽 氣」:抄本陽、氣二字之間空一格,蓋闕,四庫本作「陰陽二氣」,經訓堂本、續經解本作「陰陽氣交」。
[26] 抄本白圍,四庫本注「闕」,留六字空白。經訓堂本、續經解本作三大字白匡、八小字(雙行,每行四字)白匡。武英殿本及四庫本乾鑿度此處作:「通於三(陰陽氣交,人生其中,故爲三才),□於四(□□□□□□□)。」並校注曰:「案原本脱『於四』二字,及闕文九方空,今據錢本補入。」蓋原稿本「陰陽氣交」誤空爲「陰陽 交」,四庫謄録者臆補作「二氣」。後據殿本補作「氣交」。
[27] 經訓堂本、續經解本前有一段:[左傳昭五年正義曰:「卦有六位,初、三、五奇數,爲陽位也;二、四、上耦數,爲陰位也。初與四,二與五,三與上,位相值爲相應。陽之所求者陰,陰之所求者陽。陽陰相值爲有應,陰還值陰,陽還值陽爲無應。」]
[28] 見上注引翼奉傳。震在東配陰賊爲怒,坎在北配貪狼爲好。
[29] 謂下三爻本體巽,而爲震所掩覆。
[30] 「坼」:經訓堂本、續經解本作「宅」。據釋文,馬融本作宅。然惠氏九經古義謂古文當作「」。
[31] 「三」:經訓堂本、續經解本同,非是。四庫本作「二」。
[32] 「王」:四庫本誤作「玉」。
[33] 李道平曰:「月令:『孟春之月,其帝太皥,其神勾芒。』鄭注:『此蒼精之君,木官之臣。』又春官小宗伯『兆五帝于四郊』,鄭注:『蒼帝曰靈威仰。』震巽同聲,故曰蒼精之帝同始祖矣。」
[34] 新語無爲第四:「故曰:堯舜之民可比屋而封,桀紂之民可比屋而誅者,教化使然也。」比屋,言其衆多。
[35] 「湯」:四庫本誤作「蕩」。
[36] 豐,坎宫五世卦,世爻爲陰爻,故曰「坎宫陰」。又干注蒙卦曰「離宫陽」,以蒙世在四亦爲陰爻。
[37] 「側」:四庫本作「昃」。按聚樂堂本、胡震亨本、汲古閣本、雅雨堂本周易集解皆作「側」。
[38] 豐爲坎五世卦。其下體於本宫爲坎,今爲離所揜覆。坎爲夜,離爲晝,離敗坎,故曰「晝敗」。
[39] 「伐」:四庫本誤作「代」。
[40] 「天」:四庫本、經訓堂本、續經解本作「天人」。
[41] 「皆」,四庫本誤作「者」。
[42] 「道不復本位,爲游魂。例八卦」:程榮本、天一閣本易傳作「道不復本位,爲歸魂例入卦。」朱邦衡臨惠棟校宋本亦同,然惠氏朱筆批校改「歸」爲「游」,改「入」爲「八」;且讀「魂」句,「卦」句。按諸家句讀不同,今既整理惠氏書,故從其讀。
[43] 「王」:四庫本誤作「大」。
[44] 「至」:四庫本作「主」。
[45] 震宫游魂大過卦傳文。
[46] 「彖」:四庫本誤作「象」。
[47] 「兵戈」:四庫本、經訓堂本、續經解本作「戈兵」,是也。
[48] 李道平曰:「四世陰卦,主八月,故云此天氣將刑殺。」按此本張惠言易義别録曰:「四世卦陰,主八月,故天氣將刑殺。」李氏以爲干寶用世卦起月之説。胡一桂謂:「四世卦陰主八月,四陰在酉也;陽主二月,四陽在卯也。游魂四世,所主與四世卦同。歸魂三世,所主與三世同。」此語實有歧義。或以爲,本宫游魂與本宫四世所主之月同,如訟爲離宫游魂,離宫四世卦爲蹇,蹇四爻陰主八月,故訟亦主八月,此李道平之説也。或以爲,游、歸魂與四、三世同例而已,非同月也。如訟爲游魂,視四世卦之例。四世陽爻主二月,陰爻主八月;則游魂亦陽爻主二月,陰爻主八月。訟四爲陽爻,故主二月。此劉玉建之説也(兩漢象數易學研究,第284頁)。劉説似是。劉氏以爲,干謂「離爲戈兵。此天氣將刑殺」,非指訟爲八月,乃離爲夏,下有伏陰故也。
[49] 「坤萬物皆盛大,從離出」:諸本同。按周易集解聚樂堂本、汲古閣本亦同。雅雨堂本作「萬物皆盛大,坤從離出」,於義通順。
[50] 「相」:四庫本、經訓堂本、續經解本無此字。
[51] 經訓堂本、續經解本此後多一段小注:[唐六典曰:「凡易用四十九算分而揲之,凡十八變而成卦,又視卦之八氣王相休囚夷胎没休廢,及飛伏、世應而使焉。」]
[52] 經訓堂本、續經解本多小注「此與漢易異」。按所謂飛伏者,非指變卦而言。左傳蔡墨之言,乃指説乾卦初九動爻而已,非論飛伏也。若論飛伏,則乾下當伏坤,姤之下卦巽當伏乾。經訓堂本小注所謂「此與漢易異」,蓋惠氏亦後來覺朱子發之非而特爲説明也。
[53] 經訓堂本、續經解本此後多兩段正文:[睽彖曰:「説而麗乎明,柔進而上行,得中而應乎剛。」仲翔曰:「剛謂應乾五伏陽,非應二也。與鼎五同義也。」/鼎彖曰:「柔進而上行,得中而應乎剛,是以元亨。」仲翔曰:「柔謂五。得上中,應乾五剛亦是伏陽,巽爲進,震爲行,非謂應二剛。與睽五同義也。」]
[54] 四庫本「冰」後有「至」字。
[55] 四庫本脱「性」字。
[56] 經訓堂本、續經解本此後多一段正文:[又曰:「陰雖有美含之以從王事,弗敢成也。」荀爽曰:「六三陽位,下有伏陽。坤,陰卦也。雖有伏陽含藏,不顯以從王事,要待乾命,不敢自成也。」]
[57] 惠氏以納支戊午,午爲陽故伏陽,此説非也。張皋文曰:「泰成於三,故否消之初,取三伏陽。否坤爲致,巽爲命。」
[58] 「虵」:四庫本誤作「地」。
[59] 「爻」:四庫本誤作「文」。
[60] 經訓堂本、續經解本無此注。按此處不宜以京氏飛伏説解之。
[61] 「而」:四庫本、經訓堂本、續經解本作「爲」,是也。
[62] 小注:朱邦衡臨惠棟校宋本易傳同,程榮本、汲古閣本京氏易傳「乾」前多「是」字。
[63] 小注:朱邦衡臨惠棟校宋本易傳同,程榮本、汲古閣本京氏易傳作「甲辰土是乾之父母」。
[64] 小注:朱邦衡臨惠棟校宋本易傳同,程榮本、汲古閣本京氏易傳作「壬午火是乾之官鬼」。
[65] 戊辰、壬子、己丑之類是也。梅花易數論六畫卦之内外體,其五行同則曰比和,比和亦吉。
[66] 「保」:四庫本、經訓堂本、續經解本作「寶」。
[67] 此小注,墨色較淡,諸本皆無。吴越春秋勾踐入臣外傳第七載范蠡曰:「大王安心,事將有意,在玉門第一。今年十二月戊寅之日,時加日出(繼明按,即卯時)。戊,囚日也。寅,陰後之辰也。合庚辰歲後會也。夫以戊寅日聞喜,不以其罪,罰日也。時加卯而賊戊,功曹爲騰蛇而臨戊。謀利事在青龍,青龍在勝先而臨酉,死氣也,而剋寅。是時剋其日,用又助之。所求之事上下有憂,此豈非天網四張,萬物盡傷者乎?王何喜焉。」
[68] 小注:四庫本誤作「即擊也」。
[69] 經訓堂本、續經解本多小注:「師法用辰不用日,故京易止據辰也。」按漢書卷七十五翼奉傳載奉曰:「師法用辰不用日。辰爲客,時爲主人。見於明主,侍者爲主人。辰正時邪,見者正,侍者邪;辰邪時正,見者邪,侍者正。忠正之見,侍者雖邪,辰時俱正;大邪之見,侍者雖正,辰時俱邪。即以自知侍者之邪,而時邪辰正,見者反邪;即以自知侍者之正,而時正辰邪,見者反正。辰爲常事,時爲一行。辰疏而時精,其效同功,必參五觀之,然後可知。故曰:察其所繇,省其進退,參之六合五行,則可以見人性,知人情。難用外察,從中甚明,故詩之爲學,情性而已。五性不相害,六情更興廢。觀性以曆,觀情以律,明主所宜獨用,難與二人共也。」
[70] 四庫本無「萬」字。
[71] 「制」:四庫本誤作「卦」。
[72] 小畜爲巽宫一世卦,六四爻納辛未,巽木克未土,故六四爲妻財,即京氏之制爻。
[73] 四庫本脱「皆」字。
[74] 經訓堂本、續經解本多出「貞悔」一節,今録如下:[貞悔尚書鴻範曰:「曰貞,曰悔。」又云:「卜五,占用(句),二衍忒(句)。」鄭氏曰:「二衍忒,謂貞悔也。」左傳僖九年曰:「秦伯伐晋,卜徒父筮之,其卦遇蠱。曰:『蠱之貞,風也;其悔,山也。』」晋語曰:「公子親筮之,曰:『尚有晋國。』得貞屯悔豫皆人(繼明按:當作八)。」韋昭曰:「震在屯爲貞,在豫爲悔。」京房易傳曰:「靜爲悔,發爲貞。」唐六典曰:「凡内卦爲貞,朝占用之;外卦爲悔,暮占用之。」胡氏炳文曰:「乾上九外卦之終,曰有悔。坤六三内卦之終,曰可貞。貞悔二字,豈非發諸卦之凡例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