荀慈明易
乾升坤降
荀慈明論易,以陽在二者當上升坤五爲君,陰在五者當降居乾二爲臣。盖乾升爲坎,坤降爲離[1],成既濟定,則六爻得位。[2]乾彖所謂「各正性命,保合太和利貞」之道也。坎爲性,離爲命。二者乾坤之游魂也。乾坤變化,坎離不動,各能還其本體,是各正之義也。此説得之京房。左傳史墨論魯昭公之失民,季氏之得民云:「在易卦,雷乘[3]乾曰大壯,天之道。」言九二之大夫當升五爲君也。慈明之説,[4]合于古之占法,故仲翔注易亦與之同。王弼泰六四注云:「乾樂上復,坤樂下復。」此亦升降之義,而弼不言升降。
文言曰[5]:「水流濕,火就燥。」慈明曰:「陽動之坤而爲坎。坤者純陰,故曰濕。陰動之乾而成離,乾者純陽,故曰燥。」
又曰:「本乎天者親上,本乎地者親下。」慈明曰:「謂乾九二本出於乾,故曰『本乎天』;而居坤五,故曰『親上』。坤六五本出於坤,故曰『本乎地』;降居乾二,故曰『親下』也。」
又曰:「雲行雨施,天下平也。」慈明曰:「乾升於坤曰雲行,坤降於乾曰雨施。乾坤二卦成兩[6]既濟,陰陽和均,而得其均[7]。故曰天下平。慈明注「時乘六龍以御天」云:「御者行也,陽升陰降,天道行也。」
又曰:「與天地合其德。」慈明曰:「與天合德,謂居五也。與地合德,謂居二也。」
「與日月合其明。」慈明曰:「謂坤五之乾二成離,離爲日。乾二之坤五爲坎,坎爲月。」
坤彖曰:「含弘光大,品物咸亨。」慈明曰:「乾二居坤五爲含,坤五居乾二爲弘。坤初居乾四爲光,乾四居坤初爲大。乾上居坤三亦爲含,故六三含章可貞。坤三居乾上亦成兩[8]既濟也。天地交萬物生,故咸亨。」
師彖曰:「能以衆正,可以王矣。」慈明曰:「謂二有中和之德,而據群陰,上居五位,可以王也。」
六四「師左次,无咎。」慈明曰:「左謂二也。陽稱左。次,舍也。二與四同功,四承五,五无陽,故呼二舍於五。四得承之,故无咎。」
上六:「大君有命,開國承家。」承,讀如墨子引書「承以大夫師長」之承。慈明曰:「大君謂二。師旅已息,既上居五,當封賞有功,立國命家也。」 宋衷曰:「陽當之五,處坤之中,故曰開國。陰下之二,在二承五,故曰承家。」
泰九二:「朋亡得尚于中行。」慈明曰:「朋爲[9]坤。朋亡而下則二得上居五而行中和矣。」
臨九二[10]象曰:「咸臨,吉,无不利,未順命也。」慈明曰:「陽感[11]至二,當升居五。群陰相承,故无不利也。陽當居五,陰當順從,今尚在二,故曰未順命也。」
升彖曰:「巽而順,剛中而應,是以大亨。用見大人,勿恤,有慶也。」慈明曰:「謂二以剛居中而來應五,故能大亨,上[12]居尊位也。大人,天子,謂升居五。見爲大人,群陰有主,无所復憂而有慶也。」
九二象曰:「九二之孚,有喜也。」仲翔[13]曰:「升五得位,故有喜。」
六五象曰:「貞吉升階,大得志也。」慈明曰:「陰正居中,爲陽作階,使居五[14];己下降二,與陽相應,故吉而得志。」
繫辭上曰:「天下之理得,而[易][15]成位乎其中矣。」慈明曰:「陽位成于五,陰位成於二。五爲上中,二爲下中,故曰成位乎其中也。」
易尚時中説[16]
易道深矣,一言以蔽之曰:時中。孔子作彖傳,言時者二十四[17]卦,乾、蒙、大有、豫、隨、觀、賁、頤、大過、坎、恒、遯、睽、蹇、解、損、益、姤、革、艮、豐、旅、節、小過。言中者三十六[18]卦,蒙、需、訟、比、小畜、履、同人、大有、臨、觀、噬嗑、无妄、大過、坎、离、睽、蹇、解、益、姤、萃、升、困、井、鼎、漸、旅、巽、兑、涣、節、中孚、小過、既濟、未濟。象傳言時者六卦,坤,蹇初六「宜待時也」[19],井,革大象,節,既濟。[20]言中者三十九[21]卦,坤、需二五、訟、師二五、比、小畜、履、泰、同人、大有、謙、豫二五、隨、蠱、臨、復、大畜、坎二五、離、恒、大壯、晋、蹇、解、損、夬二五、姤、萃、困二五、井、鼎、震、艮、歸妹、巽二五、節、中孚、既濟、未濟。其言時也,有所謂時者,待時者[22],時行者,時成者,時變者,時用,時義者[23]。其言中也,有所謂中者,中正者,正中者,大中者,中道者,中行者,行中者,剛中、柔中者。而蒙[24]之彖則又合時中而命之。蓋時者舉一卦所取之義而言之也,中者舉一爻所適之位而言之也。時無定而位有定,故象多言中少言時[25]。位之中者惟二與五,漢儒謂之中和。楊子法言曰:「立政鼓衆,莫尚于中和。」又云:「甄陶天下,其在和乎。龍之潜亢,不獲其中矣。是以過則惕,不及中則躍,其近於中乎。」註云:「二五得中,故有利見之占。」太玄曰:「中和莫尚于五」[26],故彖傳凡言中者,皆指二五。二尚柔中,五尚剛中。五柔二剛,亦得无咎。二與四同功,而二多譽;三與五同功,而五多功。以其中也。文王[27]爻辭于泰之六二、夬之九五,皆以「中行」言之。而益之三四、復之六四,亦稱「中行」,先儒謂一卦之中[28],非也。乾之三四,文言謂之不中,獨非一卦之中乎?竊謂益之「中行」,皆指九五,所謂「告公用圭」、「告公從」者,五告之也。古者君命臣,上命下,皆謂之告。三者五所信也,故曰「有孚」;四者五所比也,故曰「利用爲依遷國」。三爲三公,四爲諸侯,故或稱公,或稱國[29]。復六四曰[30]「中行獨復」,復善初九。先儒有一聖二庸之目。一聖謂復初也,復一陽初生,董子以二至爲天地之中[31],故彖傳云「復其見天地之心乎。」冬至復加坎,坎爲極心。極,中也。今作亟。古文極。故曰「天地之心」,心猶中也。是則復之中行,專指初爻。[32]六四得位應初,獨得所復,故云「中行獨復」[33]。初非中而稱中者,其時中之義歟[34]。愚謂孔子晚而好易,讀之韋編三絶,而爲之傳,盖深有味于六十四卦三百八十四爻時中之義,故于彖、象二傳言之重,詞之復。子思作中庸,述孔子之意,而曰「君子而時中」,孟子亦曰「孔子聖之時」。夫執中之訓,肇于中天據論語堯曰章[35];時中之義,明于孔子。乃堯舜以來相傳之心法也。其在豐[36]曰「天地盈虚與時消息」,在剥曰「君子尚消息盈虚,天行也」,文言曰「知進退存亡而不失其正者,其唯聖人乎」,皆時中之義也。知時中之義,其于易也思過半矣。
九家逸象
陸氏釋文曰:「説卦荀爽九家集解本,乾後更有四:爲龍,項安世曰:「震之健[37]也。」[38]爲直,項曰:「巽之躁也。」爲衣,項曰:「乾爲衣,上服也;坤爲裳,下服也。」爲言。項曰:「兑之决也。震之龍,巽之繩,兑之口,皆以乾爻故也。」巛後有八:爲牝,爲迷,爲方,皆據坤彖及文言。爲囊,爲裳,爲黄,皆據爻辭。爲帛,杜預注左傳曰:「坤爲布帛。」朱震曰:「帛當在布之下[39]。」項曰:「乾爲蠶精而出于震,至巽離而有絲,至坤而成帛也。」案八音離爲絲。爲漿。項曰:「酒主陽,漿主陰。故坤爲漿。坎震爲酒,皆乾之陽也。」震後有三:爲王,項曰:「爲王者,帝出乎震。」爲鵠,吴澄本作鴻[40]。爲鼓。項曰:「鵠,古鶴字。爲鵠、爲鼓,皆聲之遠聞者也。與雷同。鵠色正白,與馽的同。」[41]巽後有二:爲楊,朱震、項安世皆作揚[42],讀爲稱揚之揚,非也。巽爲木,故爲楊。大過「枯楊生稊」,仲翔曰「巽爲楊」。不從手也。爲鸛,項曰:「鸛,水鳥,能知風雨者。」朱曰:「震爲鶴,鶴陽禽也;巽爲鸛,鸛陰禽也。」坎後有八:爲宫,朱以爲宫商之宫。項曰:「宫與穴同象,皆外圉土而内居人,陷也,隱伏也,陽在中也。」爲律,釋言曰:「坎、律,銓也。」樊光曰:「坎卦水,水性平。律亦平,鈴[43]亦平也。」坎爲水,故古刑灋議[44]之字皆從水。又爲律。師初六曰「師出以律」。爲可,可當爲河。坎爲大川,故爲河。逸象出老屋,「河」字磨滅之餘,故爲「可」也。或云:當爲「坷」。説文曰:「坷,坎坷也。古文省作可。」亦通。朱子發解「可」字多曲説,不可從[45]。爲棟,項本作「楝」[46],云「當作棟,棟在屋中,有陽之象焉。大過肖[47]坎,故爲棟[48]。」爲叢棘,仲翔引作「藂棘」[49]。朱云:「叢棘,獄也。」爲狐,子夏傳曰:「坎爲小狐。」干寶[50]亦云。爲蒺藜,困坎爲蒺藜。爲桎梏,項曰:「皆物之險而能陷者也。」離後有一:爲牝牛。見本卦。春秋傳曰:「純雜[51]爲牛。」艮後有三:爲鼻,管寧曰:「鼻者天中之山。」裴松之案:「□[52]書曰:鼻爲天中,有山象,故曰天中之山。」[53]爲虎,吴澄曰:「履 彖、六三、九四,頤六四,革九五。履、革皆無艮,艮不象虎也。」項曰:「艮主寅,虎寅獸。」案艮之上九丙寅,故項依以爲説。京房以坤爲虎刑,陸績以兑之陽爻稱[54]虎。先儒解易,皆取二象,不聞艮爲虎也。虎當爲膚字之誤也。仲翔注易云「艮爲膚」[55]是也。爲狐。吴澄本作豹,非也。左傳「秦伐晋,卜徒父筮之,其卦遇蠱,曰『獲其雄狐』。」蠱艮爲狐。項曰:「坎爲狐,取其心之險也;艮爲狐,取其喙之黔也。」兑後有二:爲常,九家注曰:「常,西方之神也。」朱以爲當屬坤,項以爲當作商,皆臆説。[56]爲輔頰。見咸卦。[57]朱子發曰:「秦、漢之際,易亡説卦,孝宣帝時,河内女子發老屋,得説卦、古文老子。至後漢,荀爽集解,又得八卦逸象三十有一。九家易,魏晋以後人所撰,其説以荀爽爲宗,朱氏遂謂爽所集,失之。今考之六十四卦,其説若印圈鑰,非後儒所增也。」
荀氏學
荀悦漢紀曰:「孝桓帝時,故南郡太守馬融著易解,頗生異説,及[58]臣悦叔父故司空爽著易傳,據爻象承應陰陽變化之義,以十篇之文解説經意,由是兖、豫之言易者咸傳荀氏學。」
馬融易傳,彌近理而彌害理,故當時以爲異説。如「其子之明夷」,以爲「箕子」之類。後人遂謂爻辭爲周公作,則亂易者融,故謂之異説也。[59]
* * *
[1] 「乾升爲坎,坤降爲離」:經訓堂本、續經解本作「乾升坤爲坎,坤降乾爲離」。
[2] 經訓堂本、續經解本多一句:[繫詞所謂「上下無常,剛柔相易」,]
[3] 「乘」:四庫本誤作「來」。
[4] 四庫本多「有」字。
[5] 經訓堂本、續經解本此前多一段:[文言曰:「易曰見龍在田,利見大人,君德也。」仲翔曰:「陽始觸陰,當升五爲君。時舍於二,宜利天下。」]此段之「文言曰」遂改作「又曰」。
[6] 「兩」:四庫本誤作「雨」。
[7] 「均」:四庫本、經訓堂本、續經解本作「正」。
[8] 「兩」:四庫本誤作「雨」。
[9] 「爲」:四庫本、經訓堂本、續經解本作「謂」,是也。
[10] 「二」:四庫本作「三」。
[11] 「感」:四庫本誤作「咸」。
[12] 「上」:四庫本誤作「正」。
[13] 「仲翔」:四庫本作「慈明」。按集解所載爲虞氏之説,此惠松崖據虞氏證荀氏也。館臣蓋據上下文「慈明曰」誤改。
[14] 「五」:四庫本無座「立」。
[15] 「易」:復旦抄本爲旁行小注。經訓堂本、續經解本有,四庫本無。蓋初稿無此字,後來增補。
[16] 「易尚時中説」一篇文字,復旦抄本爲另紙裁割,紙色、墨色及書體皆與前後稍别。
[17] 「二十四」:四庫本作「二十」,又案後文小注,四庫本實有二十一卦,脱豐、節、小過三卦。按豐彖云「天地盈虚,與時消息」,節彖曰「天地節而四時成」,小過彖曰「與時行也」,館臣蓋以爲三者皆未專言「時」義,故不數。
[18] 「三十六」:經訓堂本、續經解本作「三十五」,據小注,當爲三十五。四庫本作「三十三」,小注多師,無小畜、大有、漸。按師曰「剛中而應」,小畜曰「剛中而志行」,大有曰「柔得尊位大中」,漸曰「剛得中也」,皆當數之。蓋復旦抄本作三十六者,其小注本當有「師」而脱去;經訓堂本數小注有三十五卦,遂改正文三十六爲三十五。
[19] 經訓堂本、續經解本無「宜待時也」四字。又按:今王弼本作「宜待也」,無「時」字,集解據鄭、虞本有時字。
[20] 自「言時者六卦」至此,四庫本脱。
[21] 「三十九」:經訓堂本、續經解本作「三十八」,據小注,當爲三十九。四庫本作「三十」,其小注,「需二五」作需,「師二五」作「師」,「復」作「復六五」,無泰、大壯、鼎、震、艮、歸妹、巽二五、節、中孚、既濟、未濟,多遯。
[22] 四庫本脱「待時者」三字。
[23] 「時用時義者」:四庫本「時用」後多「者」字;經訓堂本、續經解本作「時用者,時義、時發、時舍、時極者」。
[24] 「蒙」:四庫本誤作「象」。
[25] 四庫本誤作「象言中不言時」,經訓堂本、續經解本多小注:「乾九二言時舍,坤六三言時發,一見文言,一見象傳。蓋乾坤消息之卦,三二皆失位,二當升坤,五三以時發,故皆言時。」四庫本、經訓堂本、續經解本後又多正文:「然六位又謂之六虚,唯爻適變,則爻之中亦無定也。」
[26] 今太玄玄圖第十四「尚」作「盛」。
[27] 「文王」:經訓堂本、續經解本無,四庫本作「周公」。按作「文王」是,惠氏以爲:卦爻辭爲文王作,後人讀「其子」爲「箕子」而以爲周公作爻辭,非也(見本卷末)。館臣據注疏,以爲周公作爻辭,故改之,其實非惠氏意。
[28] 四庫本多小注「先儒謂宋儒也,漢儒無此説」。未知惠氏所補抑或館臣擅增。節齋蔡氏曰:「中行在一卦之中也,故三四皆曰中行。」(易本義附録纂疏、周易會通諸書皆嘗引用)。
[29] 「或稱公,或稱國」:四庫本、經訓堂、續經解本作「或稱國或稱公」。
[30] 四庫本、經訓堂本、續經解本無「曰」字。
[31] 周易述卷八:「『董子謂二至爲天地之中』者,見春秋繁露。其文謂:『陽之行始於北方之中,而止於南方之中;陰之行始於南方之中,而止於北方之中。陰陽之道不同,至於盛而皆止於中。其所始皆必於中。中者,天地之太極。』是以二至爲天地之中也。」(見春秋繁露循天之道第七十七。)
[32] 自「復善初九」至此數句,四庫本、經訓堂本、續經解本作「象曰『中行獨,復以從道也』。」
[33] 「故云中行獨復」:四庫本、經訓堂本、續經解本脱。
[34] 此句,四庫本、經訓堂本、續經解本作「四非中而稱中行者,以從道也,其時中之義歟」。
[35] 此小注,四庫本、經訓堂本、續經解本在後文「相傳之心法也」下。
[36] 經訓堂本、續經解本「豐」後有「彖」字。
[37] 「健」:四庫本作「建」。
[38] 見周易玩辭卷十五。本節所引項安世説放此。
[39] 「下」:四庫本作「上」。作「下」是。朱震之語非就左傳注而言,乃謂「帛」當在説卦「(坤)爲布」之下,即説卦傳文當作「爲布帛」也。
[40] 據吴澄易纂言説卦傳第八所附逸象,此處實作「爲鶴」,小注曰「誤作鵠,中孚九二」。作「鴻」者,在巽卦逸象下。
[41] 經訓堂本、續經解本小注此後多一句:[考工記曰:「凡冒鼓必以啟蟄之日。」鄭注云:「蟄蟲始聞雷聲而動,鼓所取象。」太元曰:「三八爲木,爲東方,爲春,類爲鼓。」注云:「如雷聲也。」]
[42] 「揚」:四庫本誤作「楊」。
[43] 「鈴」:四庫本、經訓堂本、續經解本皆作「銓」,是也。
[44] :四庫本作讞,非也。惠氏既曰「皆從水」,是其以古讞字當作。
[45] 漢上易傳曰:「水可動而動,可止而止,故爲可。」復舉易辭中「可」字之例以説,蔓延支離。故松崖以爲曲説。項安世之意與朱震略同。
[46] 「項本作楝」:四庫本誤作「項曰作棟」。
[47] 「肖」:四庫本誤作「次」。按周易玩辭作「肖」。又經訓堂本、續經解本無「大過肖坎」四字。
[48] 「棟」:經訓堂本、續經解本誤作「楝」。按周易玩辭作「棟」。
[49] 「藂」,四庫本誤作「叢」。此蓋據周易集解困九三象傳注也(「案三居坎上,坎爲藂棘,而木多心,蒺藜之象」)。然集解彼處實爲李鼎祚按語,非虞氏注。
[50] 「寶」:四庫本誤作「實」。
[51] 「雜」:四庫本、經訓堂本、續經解本作「離」,是也。
[52] 此處空一字,經訓堂本、續經解本作「相」。四庫本臆補作「道」。據三國志,當作「相」。
[53] 三國志魏志卷二十九管輅傳:「又鼻者艮,此天中之山。」裴松之案:「相書謂:鼻之所在爲天中。鼻有山象,故曰天中之山也。」
[54] 「稱」:四庫本作「爲」。
[55] 周易集解噬嗑六二「噬膚滅鼻」引虞注。
[56] 所引九家及注,見釋文。不特朱震、項安世爲意説,以尚秉和先生之精於易象,似未於此多言。約略言之,常羲之神、常陽之山皆在西方(大荒西經:「帝俊妻常羲,生月十有二。……大荒之中,有山名曰常陽之山,日月所入。」又曰「有大巫山。有金之山。西南,大荒之中隅,有偏句、常羊之山」,與兑爲巫、爲金合。)九家或據此爲説也。
[57] 四庫本脱此小注。
[58] 四庫本脱自「孝桓」至「異説及」一句。
[59] 「馬融易傳」以下按語,諸本皆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