坤卦第二
坤,元亨,利牝马之贞。君子有攸往,先迷后得主 (句 ) , 利 (句 ) 。 西南得朋,东北丧朋。安贞吉。
元亨,谓二五也。乾元亨,二五独吉,坤亦然。元亨并无阴阳之分。虞仲翔谓坤含光大,凝乾之元,终于坤亥,出乾初子,故元亨。案《彖传》曰:至哉坤元。是坤亦言元,不专属乾。《坤》六五云:黄裳元吉。是其证。乾为马,坤为牝。贞,卜问也。利牝马之贞,即利牝马之占也。牝马柔顺,言阴必顺阳也。君子有攸往,言具坤德之君子有所行也。惠栋、端木国瑚泥于坤为小人之象,谓君子指阳,非也。地道无成,故不可先,先则迷而失道。惟随阳之后,以阳为主,则靡不利也。西南得朋,东北丧朋,旧解以朋字、类字失诂,故鲜得解者。马融、荀爽以阴遇阴为朋,虞翻谓失之甚矣,乃用《参同契》月三日出庚震象,八日见丁方兑象,兑二阳为朋,庚西丁南,故曰西南得朋;三十日坤象,月灭乙癸,癸北乙东,故曰东北丧朋。苦心搜索,以求朋象。岂知兑之为朋,以阴遇阳,非以二阳。阳遇阳,《同人》谓之敌刚;阴遇阴,《中孚》谓之得敌,然则虞说与马、荀背易理等耳。然支离穿凿,则过于马、荀矣。《复》曰:朋来无咎。《蹇》九五曰:大蹇朋来。《解》九四曰:朋至期孚。皆以阴得阳为朋。而坤逆行,消息卦自西而南阳日增,自东而北阳递减,增则得朋,减则丧朋。而坤道无成,故安静贞定则吉也。
彖曰:至哉坤元!万物资生,乃顺承天。坤厚载物,德合无疆;含弘光大,品物咸亨。
何休《公羊传》元年注云:元者,气也。万物资坤元以生,坤元实顺天以行,故天道广大无疆,惟坤之德能合之也。万物皆孕毓于地,故曰含弘。万物皆成长于地,故曰光大。光大则咸亨矣。
牝马地类,行地无疆;柔顺利贞,君子攸行。
阴阳合为类。乾为马,故马与地类,而牝马尤与地类。君子攸行者,谓柔顺利贞之德为君子所法也。《九家》谓乾来据坤,为君子攸行,失传旨。
先迷失道,后顺得常。西南得朋,乃与类行;东北丧朋,乃终有庆。
夫曰行曰终,乃自西而南、自东而北而逆行也。非以西南、东北相对待也,明矣。消息卦自西而南阳日增,故曰西南得朋。阴以阳为类,故曰乃与类行。消息卦自东而北阳递减,故曰东北丧朋。夫事有终必有始,丧朋之地始于巳,终于亥。坤行至亥,阳丧尽而为纯坤,乃反曰有庆者,何也?则以《周易》之位,乾原居亥,纯坤与纯乾相遇,天地合德,万物由此出生,故曰有庆。《易》凡言有庆者,皆谓阴遇阳。《大畜》、《晋》、《睽》六五,皆上承阳,故皆曰往有庆。《易林》中孚之坤云:符左契右,相与合齿;乾坤利贞,乳生六子。《太玄·玄文》云:入冥出冥,新故代更。皆说有庆之故也。后儒皆承用虞氏解,谓坤行至西南,月又将生明为有庆。是不知终为何处也。终者艮象亥方。《周礼·宰夫》及《大司徒》岁终注,皆曰周季冬也。周季冬为亥月。又《尔雅·释天》云:月在壬曰终。壬亦亥方。是终指亥方甚明。《说卦》云:艮成终。终于亥也。故夫洞明易理者,莫过于焦延寿与扬子云也。(《焦氏易诂》有详说,可参阅。 )
安贞之吉,应地无疆。
坤道主静,故曰安。《易林》云:乾坤利贞,乳生六子。安贞即利贞,利贞即天地合德,合则相感,故曰应地无疆。
象曰:地势坤,君子以厚德载物。
王弼曰:地形不顺,其势顺。是王弼之本,作地势顺也。宋衷曰:地有上下九等之差,故以形势言其性。夫曰性,则亦读为顺也,而皆未引《说卦》坤顺为诂。是愈证宋、王本之皆作地势顺,故不引《说卦》为证。盖坤古文作巛,而巛为顺之假字,故宋、王皆读巛为顺。自《正义》改作坤,而顺字遂无由识。至清儒王引之等,据《说卦》乾健坤顺之文,谓天行健即天行乾,地势顺即地势坤。夫乾坤之为天地,不惟《说卦》言之,《彖》、《象传》并言之,故以天代乾,以地代坤。今不从宋、王注,以坤为顺之讹字(若作巛则不讹 ),谓天行健即天行乾,地势顺即地势坤,是天行天、地势地也,尚可通乎?王又谓巛即川字,川与坤、顺声近,故借川作坤。是尤不安。夫坤古作巛,是古文作巛也。隶书原以变古文之繁重,若巛字本即简易,故隶书常因而不改。《大戴礼·保傅篇》:《易》之乾巛。《家语·执辔篇》:此乾巛之美。《后汉·舆服志》:尧舜垂裳,盖取诸乾巛。《北史》太和三年:巛德六合殿成。又坤字之见于汉碑者,无不作巛。再征之金文,周《师訇敦铭》云:用作巛宫宝。王陶庐云:巛即坤字。由此证巛即坤,非有所借也明矣。引之谓顺因川而得声。愚以为顺因巛而得声,推之训驯巡紃等字皆然。引之盖泥于《说文》坤下无重巛之文,谓巛非坤本字。王陶庐云:《玉篇》巛下注曰古文坤字,《广韵》亦曰古文以坤为巛,二书皆胚胎于《说文》。据此《说文》必有巛字,后夺之耳,不然二书不敢臆造。又云:《释文》原云,巛本又作坤,坤今字。今改为坤本又作巛,巛今字。文理谬戾已极。是皆因孔氏改巛作坤,后人遂并《释文》而亦改矣。按王说是也。《诗·周颂》有夷之行,《释文》云:巛苦魂反,字亦作坤。此处《释文》应同。然则坤本作巛,征之金石传记无不然。汉本《易》之作地势顺,征之宋注、王注亦无不然。然今本《易》何以讹作地势坤?则以汉本《易》,坤原作巛,乃借巛为顺也。何言之?顺既因巛而得声,在古文例常假借。如《大壮》卦以易为埸,《夬》以次且为趑趄,《小畜》以血为恤,皆因其得声之字而假借。今以巛假顺,正其例耳。孔氏知巛即坤,不知巛为顺之假字,遂竟改作坤矣。若宋、王则皆读作顺也,以宋、王本皆作巛也,作巛则人易知为顺矣。其以《说卦》为解者,于字之沿革,尽失其义。厚德载物者坤,君子取以为法。虞仲翔必谓君子为乾,亦非。
又《易》以巛为大川,《焦氏易林》以巛为水、为江河淮济。《九家》注《蛊》亦以坤地为水,邵子坤水之象所本也。盖巛即川字,即水字,故《易林》复以坎为土,邵子复本之。疑古以水土为一物,能合而不能分。《比》曰地上有水,《师》曰地中有水,证以古文,稽之卦象,而益信矣。(金文水作 ,两旁画不连。刘润琴云:效鼎涉作 ,殷契衍作 ,囦作 。又永字从水,而金文作 。是皆水字两旁画皆不断,可证巛、川、水三字,古文皆同。 )
初六,履霜,坚冰至。
阳进阴退,阳顺阴逆,故阳自七进九为老阳,阴自八退六为老阴。阴极则变,故《易》用六也。于卦为《姤》,时当夏至,一阴初生。初震爻,故曰履。阴微,故以霜为喻。乾为冰为坚,坤行至上当亥方,与乾相遇,故曰坚冰。言五月微阴初见,驯至亥月而极寒,必然之势,当憬然悟也。干宝以五月无霜,谓阴气既动,则必至于履霜,必至于坚冰者,非也。霜即喻此微阴,微阴见故曰履霜,非有待于后也。其待者乃坚冰也。
象曰:履霜,阴始凝也 (依郭京读 ) 。 驯致其道,至坚冰也。
乾为坚冰。言阴生于午,至亥纯坤与纯乾相遇,故曰至。
六二,直方大,不习无不利。
二为《坤》本位,《坤》二之利,与《乾》五之利同也。后人泥于乾动为直,及小往大来之文,必以直大属之乾,于是经义遂迂曲而不得解。岂知直方大皆谓坤,《彖传》、《文言》所释至明。《文言》云:直其正也。正谓二,二得位中正,故曰直。《彖传》云:含弘光大。大谓坤,坤万物资生,焉得不大?盖方者地之体,大者地之用,而二又居中直之位,故曰直方大。后儒见《象传》未言大,便疑大为衍文。然陆德明时,汉魏六朝本具在,从无谓大字衍者,况《文言》引亦有大字乎!阴消至二《遯》,前承重阳,得主有利,故不习无不利。《文言》释曰:不疑其所行。正谓二承阳也。
象曰:六二之动,直以方也。不习无不利,地道光也。
六二与九五相上下,故曰动。阴顺阳,故曰地道光。
六三,含章可贞,或从王事,无成有终。
坤为文,故曰章;坤闭,故曰含章。阴消至三《否》,正君子俭德避难之时,故虽有文章,含而不露,贞静自守。荀、虞谓三阳位,以阴据其上,故曰含章。后儒多从之,非也。《文言》释章为美,仍坤象,非谓阳位也。《否》上乾为王,三承重阳,故曰从王事。三不当位,故或之,与或跃在渊义同,言慎审也。阴顺阳,故无敢成。成,法也,式也。言不敢作法也。阴始《姤》,代乾终事,故曰有终。○按,纯坤无乾,王事之象何来乎?须知乾息从《复》始,坤消从《姤》始,故《复》、《姤》亦为小父母。《坤》消至三,上乾如故也,故曰从王事。彼夫《讼》三曰从王事,《履》三曰武人为于大君,皆以上承阳,兹与之同。观初爻曰,履霜坚冰至,言阳将以次消也。故卦虽无乾,爻辞皆视乾而系也。先儒坐不明此理,又鲜能以《易》解《易》,故说王事皆无著。
象曰:含章可贞,以时发也。或从王事,知光大也。
时不可,故俟时而发。或从王事,知时至矣,故曰光大。
六四,括囊,无咎无誉。
坤为囊。扬子《方言》:括,关闭也。坤闭,故曰括囊。阴消至四,八月《观》,天地将闭塞矣。阴在三《否》,阴阳平均,故或从王事。至四则阴盛阳衰,时不可矣,故括囊。言无所表著也。无与于世,故无咎誉。
象曰:括囊无咎,慎不害也。
慎故无咎,不害即无咎也。
六五,黄裳元吉。
坤为裳,色黄,故曰黄裳。坤为下,裳者下饰。五位正中,黄者中色,故曰黄裳元吉。元者善之长,五位极尊,故曰元。元谓五。《大有》、《鼎》皆曰元吉,皆谓六五。毛奇龄谓五降二承乾为元吉,以元专属乾,非也。
象曰:黄裳元吉,文在中也。
坤为文,黄裳文饰。言所以吉者,以居中位也。
上六,龙战于野,其血玄黄。
阴至上六,坤德全矣,故万物由以出生。然孤阴不能生也。荀爽云:消息之位,坤在于亥,下有伏乾。阴阳相和,故曰龙战于野。坤为野,龙者阳。《说文》壬下云:《易》曰龙战于野,战者接也。《乾凿度》云:乾坤合气戌亥。合气即接。《九家》云:玄黄,天地之杂。言乾坤合居。夫曰相和,曰合气,曰合居,则战之为和合明矣,皆与许诂同也。而万物出生之本由于血,血者天地所遗氤氲之气。天玄地黄,其血玄黄者,言此血为天地所和合,故能生万物也。《易林》说此云(中孚之坤 ):符左契右,相与合齿。乾坤利贞,乳生六子。夫曰符契,曰合齿,则乾坤接也,即龙战于野也。消息卦,坤亥下即震子出,故曰乳生六子。《彖传》云:乃终有庆。庆此也。惟荀与《九家》,皆以血为阴,仍违《易》旨。《易》明言天地杂,则血非纯阴可知,纯阴则离其类矣,胡能生物?至侯果谓阴盛似阳,王弼、干宝谓阴盛逼阳,阳不堪故战,以战为战争。后孔颖达、朱子,因经言战又言血,疑阴阳两伤者,皆梦呓语也。清儒独惠士奇用许说,谓战者接也,阴阳交接,卦无伤象。识过前人远矣。
象曰:龙战于野,其道穷也。
阴至上六而极,故曰穷。穷,尽也。
用六,利永贞。
此亦明筮例也。八六皆阴,今遇阴胡以只言六不言八?则以六为用而变七也。利永贞,申用六之故也。六何以必变?六为老阴,阴极不返则太柔矣。《文言》曰:贞固足以干事。永贞,则健而阳矣。故《象》曰以大终,大者阳,言阴极则变阳也。
象曰:用六永贞,以大终也。
阳大阴小。以大终者,言阴极必返阳也。旧解因不知用六义意,故说大终,无有当者。
文言曰:坤至柔而动也刚,至静而德方。后得主而有常,含万物而化光。坤道其顺乎!承天而时行。
坤柔动刚,义与用六大终同。言坤虽至柔,遇六则变阳矣,故曰动刚。后得主而有常者,言最后变六为阳,以阳为主也。
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积不善之家,必有余殃。臣弑其君,子弑其父,非一朝一夕之故,其所由来者渐矣!由辩之不早辩也。《易》曰:履霜,坚冰至。盖言顺也。
坤为积,为殃,为恶,故曰不善。坤多,故曰余。又为臣子,为弑,为夕。君父,则指乾也。坤消阳,故曰弑君父。此正申明履霜坚冰至之理。阴在《姤》至微耳,积之不已,则阳可全消,其祸有不可胜言者,故曰余殃。余者多也。此本世界之公理,人事之自然。而李鼎祚忽以夫子不语怪力乱神为疑,若余庆余殃,有类于神道感应之说者,真可谓污蔑圣言,不识语旨矣。渐,孔疏云:徐而不速谓之渐。辩,《说文》:判也,别也。谓宜别之于先也。顺与循同义。盖言顺者,仍循其道则至坚冰之意。荀爽谓臣顺君命而成之,背经旨,不可从。(《文言》释初六,嘘吸经髓,超妙绝伦,使人惕然省,憬然悟。释上六只以阴凝阳、天玄地黄,逗露坤地生物之本,由于天地交,而总不明言,仍还经文昆仑语气。由此见圣人之言,宁使人不易知,而不能不文。《太玄》云:不约则其旨不详,不要则其应不博,不沈则其意不见。真能窥见载道之故者哉! )
直其正也,方其义也。君子敬以直内,义以方外,敬义立而德不孤。直方大,不习无不利,则不疑其所行也。
直则不挠,故曰直其正。言二中正也。方则不诡随,故曰方其义。言不苟同也。正直发于心,故曰直内。内直则必敬矣,故曰敬以直内。义方以接物,故曰方外。外方则无不宜矣,故曰义以方外。敬义之德立于下,五阳应于上,故德不孤。盖阴消至二《遯》,前承重阳,二五应予,乾先坤后,阳唱阴和,得主有利,故不疑其所行。(旧解只惠栋知以二五相应说不孤,最为卓识。 )
阴虽有美,含之以从王事,弗敢成也。地道也,妻道也,臣道也。地道无成,而代有终也。
阳革于午,阴代阳用事,以讫于亥,故曰代有终。凡终皆谓亥。《彖传》曰:乃终有庆。《说卦》曰:万物之所成终。终皆谓亥。《内经》与《庄子》,所谓天门者此也。自《复》子至《乾》巳皆成事,阳主之,故地道无成。自《姤》午至《坤》亥皆终事,阴主之,故曰代有终。言代阳终事也。终字从冬,言一年之事,至亥冬而终也(子即阳复 )。故艮居亥而艮即为终。成者,法也式也。《周礼·天官·太宰》,五曰官成以经邦治。注,官成谓官府之成事品式。又《秋官·士师》,掌士之八成。注,八成犹八法。然则成者法也。地道无成者,谓坤柔不敢先创为法式,只能代阳终事也。成与终,虚实先后,绝对不同。汉宋衷以成名为说,清惠栋谓成与终同义。夫成与终义诚可通,但此曰无成,曰有终,则判然二事,不得混同也。
天地变化,草木蕃。天地闭,贤人隐。《易》曰:括囊,无咎无誉。盖言谨也。
阴消至四,八月《观》,由元亨而入利贞,天地之气将变易矣。《观》下坤为茅茹为草,巽为木,坤闭艮止,故曰草木蕃。蕃与藩通,《诗·大雅》四国于蕃是也。又《周礼·地官·大司徒》,九曰蕃乐注,杜子春读蕃乐为藩乐,谓闭藏乐器而不作。贾疏:藩谓藩闭。然则草木蕃者,言草木至八月而生气藩闭也。自汉以来,无不以蕃息为解,岂知此与下天地闭贤人隐,平列为证,以释括囊之义。若作蕃息,与括囊何涉乎?《乾·彖传》云:乾道变化,各正性命,保合太和,乃利贞。言元亨时过,利贞时至也,故曰变化。此变化与彼变化同也。变化之征,在物则草木黄落,在天则阳气闭藏,在人则贤哲隐遯。谨,慎也,释括囊之故也。
君子黄中通理,正位居体。美在其中,而畅于四支,发于事业。美之至也!
地色黄,黄中色,五中位,故曰黄中。《玉篇》:理,文也。坤为文,故曰理。黄中通理者,言由中发外,有文理可见也。正位居体,即体居正位。坤为体、为事业,言有黄中之德者,身必润,事业必成也。
阴凝于阳必战。为其嫌于无阳也,故称龙焉。犹未离其类也,故称血焉。夫玄黄者,天地之杂也。天玄而地黄。
凝,王弼本作疑。《释文》云:荀、虞、姚信、蜀才作凝。兹从其多者。然疑即凝字。《庄子·达生篇》:用志不分,乃疑于神。即凝于神也。《诗·大雅》:靡所止疑。《传》:疑,定也。《正义》:音凝。可见疑、凝本通。孟喜、王弼诂作疑似之疑,致与经旨全背。夫阴阳相求相应,何疑忌之有?又何来战争?天地若至于战争,又胡由相杂?是皆由战字失诂,不知相杂者为何义也。阴凝阳即阴牝阳。阴极于亥,与伏乾相遇,坤上乾下,坤外乾内。阳不见,故曰嫌于无阳;称龙,所以明有阳也。阴阳合为类,离则为独阴独阳,独阴独阳不能生,即不成为血。既曰血,即阴阳类也,即天地杂也。其血玄黄者,言此血非阴非阳,亦阴亦阳,为天地所和合,故能生万物也。旧解不知阴阳合为类,又不知此言大地生物之本,故未离其类四句,举不知其所谓。
屯卦第三
屯,元亨,利贞。勿用有攸往,利建侯。
上坎为险,下震为动,动乎险中,故名曰屯。屯,难也,止也。诸家皆以乾通坤为元亨,三之正成《既济》为利贞。按以乾通坤为元亨,初五得位,乾元以通是也。以三之正成《既济》,为利贞非也。利贞者,利于贞定也。勿用有攸往,申其义也。端木国瑚谓遇春夏卦,即曰元亨;秋冬卦,即曰利贞。《易》本以时为主,说颇胜于旧解。《屯》由震春以至坎冬,一年气备,故曰元亨,又曰利贞。《乾》初勿用,往遇险,故曰勿用有攸往。侯,君也,主也。震为君,初临万民,五居尊位,故曰利建侯。
彖曰:屯,刚柔始交而难生。动乎险中,大亨贞。雷雨之动满盈,天造草昧,宜建侯而不宁。
始交谓初、五也。前《乾》、《坤》二卦,皆纯阳纯阴,莫能交。《屯》下震以乾交坤初,上坎以乾交坤中,以其次纯《乾》纯《坤》之后,刚柔杂始见,故曰始交。难,谓坎也。《蹇》传云:蹇,难也。即指上坎。动而遇险,故曰难生。下雷上雨,坤为多故曰满盈。造,始也;草,杂乱;昧,冥昧。坤为茅茹为乱,故曰草;地黑,故曰昧。《易林》艮之晋云:釜甑草土。即以《晋》下坤为草,为釜。天造草昧者,言天地之运,始于草昧。故宜建侯于此时,使万物有主也。
诸家皆用虞翻说,谓刚柔始交,为《坎》二交初。如是穿凿,又何不可谓《萃》四交初?盖虞氏不知始字承前两卦《乾》、《坤》而言,而以为指《屯》初、二,故误解若是。后阅道光间卞斌《周易通解》,亦谓始交指初、五,然则此义百年前已发之。
象曰:云雷,屯;君子以经纶。
经纶,据《释文》,王弼本作经论。今本作经纶者,乃孔本也,因将王注亦改之矣。《释文》又云:黄颖曰:经纶,匡济也,本亦作伦。案《释名》云:纶,伦也,为之有伦理也。《论语正义》引郑玄云:论者,纶也,理也。然则纶、伦、论,字微异,义则同也。若以卦象言,震为言,初至五正反震,似论于易象较切。若《正义》所云刘表、郑玄作沦,似不合矣。
初九,磐桓,利居贞,利建侯。
磐桓,《释文》云:旋也。《尔雅·释水》:钩盘。郭注:水曲如钩,流盘桓不直前也。《禹贡》:西倾因桓是来。注:桓,陇阪名,其道盘旋,曲而上旋。即不能直前也。盘、磐通。《释文》云:本亦作盘。马又作槃。又或作般。皆以音同通用。外坎,故利居贞不动。震为主,建侯则坤民有主,故利。
象曰:虽磐桓,志行正也。以贵下贱,大得民也。
坤为民。阴贱阳贵,阳在下,故曰以贵下贱。阳为大,初阳临群阴,故曰大得民。
六二,屯如邅如,乘马班如,匪寇婚媾。女子贞不字,十年乃字。
阴遇阴得敌,故屯邅不进。《释文》云:邅,马行不进之貌。班,《子夏传》:相牵不进貌。郑作般。般、盘同,亦盘桓不进也。又震为马,坤、坎皆为马,马多故曰班如。言行列不前也。吴先生曰:《汉书》,车班班,往河间,义同此也。五坎为寇,二与五应,故曰匪寇,曰婚媾。乃二前为三四所阻,下为初阳所牵,体又为坤,坤虚故不字。字,妊育也。震为孕。《左传》昭元年:武王邑姜方震太叔是也。故震为妊育。王引之力辟宋耿南仲、朱子以字为许嫁之非,其说是也。今河北尚呼牝牛为字牛,义本此也。坤为年,数十,故曰十年乃字。言二五应与虽难,然究为正应,久必合也。
象曰:六二之难,乘刚也。十年乃字,反常也。
此难字,与《彖传》难生难字不同。彼指坎,此谓乘刚字难也。说者多混而同之,非。乘刚势逆,故字难。
六三,即鹿无虞,惟入于林中。君子几,不如舍,往吝。
鹿,虞翻、王肃皆作麓。鹿、麓古通。《诗》:瞻彼旱麓。《周语》作旱鹿。韦注:鹿,山足也。三为艮初,正山足也。即鹿者,言至山足而从禽也。即,就也。虞,备虞也。《孟子》曰:有不虞之誉。义同此也。言田猎而无备虞,焉能有禽?震为木,艮亦为木,故曰林中。坤虚,故空入林中。几者,事之先见者也。舍,去也。言君子见几而去也。上无应,故往吝。艮为君子。《淮南子》说此云:夫施薄而望厚者,未之有也。又《三国志·陈琳传》:《易》称即鹿无虞,夫微物尚不可欺。夫所谓欺,即无备虞也。王弼云:虽见其禽而无其虞,徒入于林中。亦诂虞为备虞。乃孔疏忽谓虞为虞官,失王义矣。《左传》隐五年:不备不虞,不可以师。正与此无虞义同。
象曰:即鹿无虞,以从禽也。君子舍之,往吝穷也。
从禽,义与即鹿同。吝、遴古通。《说文》:行难也。三无应得敌,故行难。吝字初见。《说文》口部引作吝,云:恨惜也。辵部引又作遴,云:行难。愚以为凡言往吝者,宜从行难义。只言吝者,宜从恨惜义。此曰往吝,即行难也。
六四,乘马班如,求婚媾。往吉,无不利。
坎、坤皆为马,故亦曰班如。艮为求,四与初本为正应,婚媾而已,然必求者,以二三为阻也。知其阻而求之,故往吉也。四上承阳,下有应,故曰无不利。
象曰:求而往,明也。
艮火,故曰明,艮阳在上亦明。自艮火、艮明象失传,诸家皆以三变互离为明矣。岂知《旅》九三云:焚其次。《易林》大壮之遯云:火烂销金。皆以艮为火。说详《焦氏易诂》中。
九五,屯其膏。小贞吉,大贞凶。
坎水故曰膏,坎陷故屯其膏。盖五虽下履重阴,然坤民三分之二为初所有,四又应初,五虽君位,实无一民,故膏泽无所施也。小谓二,五应二,阴得阳应故吉。大谓五,五虚拥尊位,威柄下移,孤露无辅,故大贞凶。震为威,坤为柄也。贞,卜问也。诸家强以贞正说之。夫正而有大小,已不词矣;大正而凶,益悖理矣。惠士奇知其不安,又以固为说,其不协与正无异也。
象曰:屯其膏,施未光也。
坎为隐伏,故曰未光。
上六,乘马班如,泣血涟如。
坎为血,坎水,故曰涟如。《诗·卫风》:泣涕涟涟。《释文》:泣貌。坎忧惧,下无应,故有是象。
象曰:泣血涟如,何可长也?
上六居卦之极,故曰不长。
蒙卦第四
蒙,亨。匪我求童蒙,童蒙求我。初筮告,再三渎,渎则不告。利贞。
艮少,坎隐伏不明,故名曰蒙。蒙,稚也,不明也。二得中有应,故亨。艮为童蒙,为求,而二至上正反艮,自二言若求五,自五言若求二,有互相求之象。然二阳也,阳大明;五阴也,阴迷。我谓二。匪我求童蒙,童蒙求我者,言二不必求五,五自来应二也。《传》曰志应,言二五相应与,相上下也。旧解诂实匪字,定谓二不应五者,非也。坎为圣,为通,故为筮。《比》曰原筮,亦以坎为筮。震为言,故曰告。而二至上正反震,言多,故曰渎。渎,亵渎也。震反为艮,艮止,故不告。昔贤说此,总不知再三渎之故何在,由正覆象并用之义失传故也。又筮象亦失传,故初筮不知何所指。岂知坎在下故曰初筮,专指九二。艮坎皆冬日卦,故曰利贞。
彖曰:蒙,山下有险,险而止,蒙。蒙亨,以亨行时中也。匪我求童蒙,童蒙求我,志应也。初筮告,以刚中也;再三渎,渎则不告,渎蒙也。蒙以养正,圣功也。
志应,言二五互求也。坎为圣,故曰圣功。
象曰:山下出泉,蒙;君子以果行育德。
艮为君子,为坚,为果。震为行,故曰果行。果行者,言坚定不易也。《传》曰:致果为毅。是其义也。震为生,为德,故曰育德。以者,法也。言君子法《蒙》象,而果毅其行,养育其德也。
初六,发蒙,利用刑人,用说桎梏。以往吝。
发,启也。《诗·大雅·思齐篇》曰:刑于寡妻。《左传》襄十三年:一人刑善,数世赖之。注皆训刑为法。是刑与型同。利用刑人者,言宜树之模型,使童蒙有所法式,得为成人,永免罪辟也。坎为桎梏。《说文》:桎足械,梏手械。四无应,故往吝。《说文》引作遴,云行难也。吝、遴古通。《汉书·鲁安王传》:晚节遴。《王莽传》:性实遴啬。义皆为吝。以往,王安石、朱震、王宗传、朱子,皆训为以后,大误。
象曰:利用刑人,以正法也。
正,平也。坎为平,故曰正法。言以法则示人,俾童蒙有所则效。即释刑人之义也。
九二,苞蒙吉,纳妇吉,子克家。
阳居阴中,故曰苞蒙。五阴来应,故曰纳妇吉。震为子,艮为家。五艮体,二应之,故曰子克家。克者,能也,言能任家事也。
象曰:子克家,刚柔接也。
接与龙战于野战字义同,言交接也。
六三,勿用取女,见金夫,不有躬,无攸利。
取、娶同。坤为女。见金夫,不有躬,申勿用之故也。金夫者美称。《诗》:有匪君子,如金如锡,如圭如璧。《左传》:思我王度,式如玉,式如金。皆以金喻人之美。艮为金,为夫。人徒知乾为金,不知艮坚亦为金。《易林》随之屯云:金玉满堂。以屯之互艮为金也。人徒知震有夫象,不知三男皆为夫。《比》曰:后夫凶。以艮为夫也。《易林》复之剥云:夫亡从军。以《剥》上艮为夫也。三与上艮应,故曰见金夫。坤为躬。三体震,震为行而决躁,故见金夫而亟欲往上,不顾四五之阻,故曰不有躬。女行如此不顺,故无所利也。
象曰:勿用取女,行不顺也。
坤为顺,震躁动,故不顺。案此爻旧解,虞翻以阳为金,谓三为二所淫。朱子谓金夫,盖以金赂己而挑之,若鲁秋胡之事。均堪喷饭。若夫王弼以金夫为刚夫,毛大可、惠栋等用卦变,又以兑阳为金,皆非。故夫卦象一失传,无论若何揣测,皆不能当,其关系之重若是。
六四,困蒙,吝。
四无应,承乘皆失类,故曰困。
象曰:困蒙之吝,独远实也。
实谓阳。初三五皆近阳,四独否,故曰独远实。
六五,童蒙,吉。
艮为童蒙。上承阳,下应二,虽不当位而居中,故吉。
象曰:童蒙之吉,顺以巽也。
上承阳,顺阳而行,下与二相上下,故曰顺以巽。
上九,击蒙,不利为寇,利御寇。
艮手为击,亦启发之意。上应在三,三坎为寇,道穷于上,故不利为寇。然艮为坚为守,下拥群阴势众,故利御寇。《坎·彖传》云:王公设险以守其国。守谓互艮也,能守故利。
象曰:利用御寇,上下顺也。
君子守其前,小人随其后,故利御寇。上下顺者,言坤民顺上也。
需卦第五
需,有孚,光亨,贞吉。利涉大川。
乾为行,行而遇险,故曰需。需,待也。《归藏》作溽。坎、兑皆水,故溽;溽,湿也。而溽与濡音义并同。杨氏《古音》云:溽,人余切。《归藏易》,需卦作溽,同濡。案《孟子》:是何濡滞也。是溽有迟义。古文多省笔,疑需为古文濡字,与《归藏》同。且濡滞亦有须义,与《彖传》不背。《周易》本因二易而作,溽、濡、需不过字形之辗转耳,音义并同也。卦辞皆指九五。五上下皆阴,故有孚。互离故光,得位故亨。贞吉者,卜问则吉也。坤为水,为大川。《易林》贲之损云:龙蛇所聚,大水来处。以《损》互震为龙蛇,互坤为水。又师之复:渊泉堤防,水道利通。亦以《复》坤为泉为水。此外《九家》说《蛊》之利涉大川云:此卦乾天有河,坤地有水,二爻升降,出入乾坤,利涉大川也。亦以坤为大川。利涉谓五,言五居坤中,孚于上下而利也。故《彖传》以位乎天位,往有功释之。而虞翻谓往指二,二失位变阴涉坎,故利涉。夫以坎为大川,涉之而利,则不必需矣,是背卦义也。彼夫《蹇》无坤也,而曰利西南,以《蹇》五居坤中也。《需》五亦居坤中,坤为大川,当位而尊,上下皆孚,故曰往有功。五居外,故曰往。非必内卦往外卦,方谓往也。此卦只五爻能利涉,他爻无利者。自坤水象失传,不知五所涉者为坤水,为大川,必以坎为大川,于是《易》之利涉大川,无一得解者。
彖曰:需,须也,险在前也。刚健而不陷,其义不困穷矣。需有孚,光亨贞吉,位乎天位,以正中也。利涉大川,往有功也。
须,待也。待则不陷于险中,故不困穷,释需之故也。位乎天位,往有功,皆谓九五。谓九五居坤水之中,上下皆孚。有功,即利涉。虞翻以二当之,失《彖传》旨矣。
象曰:云上于天,需;君子以饮食宴乐。
坎为云,故曰云上于天。二四兑,兑口,故曰饮食。兑悦,故曰宴乐。乾为君子。言君子饮食宴乐,从容以俟也。
初九,需于郊,利用恒,无咎。
乾为郊。初临重阳,阳遇阳得敌,不能行,故利用恒。恒,久也,常也。言潜龙勿用,守常不变也。守常不动,故无咎。阳遇阳行难,需而不进,故《象》曰不犯难行。《大畜》初九曰:有厉利已。厉与难皆指二三。此与《鼎》九二慎所之,《大有》初九曰无交,《大壮》初九曰征凶,《夬》初九曰往不胜,《姤》九三曰其行次且,皆因阳遇阳。乃二千年说者,皆以《需》坎为难,谓初不取四,为不犯难。岂知难为二三。二三皆阳,阳遇阳行难,故不取四而用恒,非以坎为难而不取也。故夫同性相敌、异性相感之理不明,则《易》本立失。此不犯难及有厉利已等辞,所以永不得解也。
象曰:需于郊,不犯难行也。利用恒无咎,未失常也。
阳遇阳得敌。需而不进,故曰不犯难行。难指二三。
九二,需于沙。小有言,终吉。
沙近水,二较初略进,故曰需于沙。二至四伏艮,艮为沙。有言者,争讼也。乾为言,见《左传》。兑口亦为言,见《易林》。乃兑言向外,与乾言相背,故争讼。《夬》四之闻言不信,即如此取象也。兑为小,故小有言。有言不吉,然而吉者,《象》曰衍在中,以居沙衍之中也。《穆天子传》:天子遂东征,南绝沙衍。盖水中有沙曰衍,故曰衍在中,以象中位也。《象》曰虽小有言,以吉终者,明有言本不吉,然而吉者,以得中位也。虞翻用半象,谓三四震象半见,为小有言。穿凿之说也。凡《易》云有言,及闻言不信,有言不信者,皆争讼也,非言之有无也。《左传》昭五年以谦为谗,首发其义;《焦氏易林》,畅述其旨。于是二千年有言误解,尽行暴露,与利涉大川同。说详《焦氏易诂》中。
象曰:需于沙,衍在中也。虽小有言,以吉终也。
解见前。
九三,需于泥,致寇至。
《震》九四云:震坠泥。以坎为泥也。九三去险益近,故曰需于泥。坎为寇,三近坎,故曰致寇至。
象曰:需于泥,灾在外也。自我致寇,敬慎不败也。
坎为灾。灾在外,明尚未罹灾。致寇至,明寇尚未至也。致之故在我,我能敬慎则不至矣,不至则不败。乾为惕,故曰敬慎。
六四,需于血,出自穴。
血,洫之省字。古文如此者,不可胜数。且沟洫亦坎象也。诸家以坎有血象,便作需于血,不辞甚矣。兑为穴。《易林》乾之咸云:反得丹穴。豫之兑云:秋蛇向穴。皆以兑为穴。言四之所处,前临沟洫,故曰需于洫。而居兑穴之上,故曰出自穴。毛奇龄、惠栋、焦循等,皆以坎为穴,用象既误,故于出义不合也。(只姚配中诂出字得解 )。
象曰:需于血,顺以听也。
四阴宜顺五阳。坎为耳,故曰听。听,从也。
九五,需于酒食,贞吉。
坎为酒。食,实也。《颐》自求口实,郑作食,是食实可通用。坎中实,故坎为食。《易林》履之蹇云:天下饶食。谦之坎:食非其任。皆以坎为食。酒食在上,兑口承之,故曰需于酒食。贞吉者,卜问吉也。
象曰:需于酒食,以中正也。
五位中正,释贞吉之故也。
上六,入于穴。有不速之客,三人来,敬之,终吉。
互兑为穴。上来应三,则入于兑穴矣。而阳必上升,故曰不速之客。马云:速,召也。乾为人,上应在三,故曰三人来。坎为畏惧,故曰敬之。言阴宜顺阳也。上居卦终,故曰终吉。
象曰:不速之客来,敬之终吉。虽不当位,未大失也。
《象》明曰不速之客来,来而不当位,言三升上不当位也,非谓上六本不当位。王弼不明升降之理,便谓初上无位,真妄说也。荀爽云:上退居三,虽不当位,承阳有实,故未大失。固的解也。
讼卦第六
讼,有孚,窒惕,中吉。终凶,利见大人,不利涉大川。
乾阳上升,坎水下降。乃乾即在上,坎即在下,违行,气不交,故曰讼。二阳居阴中,故有孚。坎中实,故窒。坎忧,故惕。二虽不当位,居中故吉。二无应遇敌,故终凶。九五中正,故利见大人。坤为大川,二入之不当位,无应与,不能出(若《解》则能出 ),沉沦于坤水之中,故曰不利涉大川。
彖曰:讼,上刚下险,险而健,讼。讼有孚窒惕,中吉,刚来而得中也。终凶,讼不可成也。利见大人,尚中正也。不利涉大川,入于渊也。
刚来得中,谓二也。中正,谓五也。坤为渊。《易林》震之复云:藏匿渊底。言《复》阳居坤下,故曰藏匿渊底。是以坤为渊也。今二入居坤中,故曰入于渊。而上无应不能出,沉溺渊中,故曰不利。
象曰:天与水违行,讼;君子以作事谋始。
《需》水上乾下,故气交。反之则背道而驰,愈去愈远,故曰违行。行,道也。违行言异道而行也。坎为谋,坤为事,二居坤中,故曰作事。二无应,故入不能出,若慎始则免矣。卦气以下为始。王弼云:凡讼之起,契之不明。孔疏:由于初时契要之过。慎始制契,则讼端绝。按乾坎皆为信,契要者信也。王注优于各家。
初六,不永所事,小有言,终吉。
事,讼事也。讼始于初,然初有应,初四相上下成《中孚》,各当位,则讼事息矣,故曰不永所事。坎上下兑口相背,故有言,有言即讼也。不永,故曰小有言。有应,故终吉。
象曰:不永所事,讼不可长也。虽小有言,其辩明也。
兑口多,故曰辩明。
九二,不克讼,归而逋。其邑人三百户,无眚。
坎为隐伏,故曰逋。上无应,故不克讼。不克讼,故逋。逋,逃也。逃归何处乎?二居坤中,坤为邑,为百,为户。茹敦和曰:坎数三,故曰其邑人三百户。言二逃于坤邑之中也。坎为眚。二逋坤中,孚于上下,故无眚。眚,《释文》:马云灾也。
象曰:不克讼,归逋窜也。自下讼上,患至掇也。
上谓五,五刚,二与为敌,故曰自下讼上。吴先生曰:掇,借为辍,止也。愚按,《集韵》,掇音辍,读若朵。《逸周书》曰:绵绵不绝,蔓蔓若何;毫末不掇,将成斧柯。不掇,即不辍。言毫末虽微,长而不止,即成斧柯。然则掇、辍古通用。又河北方言谓人避事曰掇避,正与此同。掇或作躲。《玉篇》:身也。无避匿之义,非也。归而逋,即辍讼矣。辍之故,因不克讼而有患也。《释文》郑作惙,忧也。近师俞樾又作缀,言祸患之来,联缀不已也。但《小象》原以释经文,作惙、作缀于逋义皆无涉。若作辍,则正释逋义也。逋而辍讼,讼止故无眚。
六三,食旧德,贞厉。终吉,或从王事,无成。
乾为旧为德,坎为食。三承重阳,故曰食旧德。失位,故贞厉。承阳有应,故终吉。三承乾,乾为王,故曰从王事。坤柔,故无成。义详《坤》六三前释。
象曰:食旧德,从上吉也。
从上即承乾。
九四,不克讼,复即命,渝安贞,吉。
阳遇阳则窒,故不克讼。巽为命。即,就也,安也。初有应,言复初而安命也。渝,变也。讼则争,争则不安,不讼则变而为安贞矣,故吉也。
象曰:复即命,渝安贞吉,不失也。
失与轶通。《荀子·哀公篇》:其马将失。即其马将轶也。轶,突也,过也。《左传》隐九年:惧其侵轶我也。《说文》:车相出也。即从后出前也。不轶即不前出也,释安贞之义也。与《随》初、《比》二、《小畜》初同。
九五,讼元吉。
五位极尊,故曰元。五中正,故讼吉。
象曰:讼元吉,以中正也。
有中而不正者,有正而不中者。中且正,无不吉。
上九,或锡之鞶带,终朝三褫之。
《说文》:鞶,大带也。锡,命也。上应三。三巽为带,乾大,故曰鞶带。乃巽为陨落,故终朝三褫之。褫,夺也。坤为夜,乾为朝,上居乾终,故曰终朝。与乾三终日同义。上应三,三体离,离卦数三(此数失传,只《易林》、《洞林》、邵子用之 ),故曰三褫。先儒不知巽为陨落(象本《左氏》,后只《易林》用之 ),褫之故,全在巽,故无得解者。岂知《中孚》初九云:有它不燕。以应四巽也。《姤》九四包无鱼,《鼎》九四鼎折足,《大过》九四有它吝,皆以应初巽也,例甚明也。《释文》:褫,郑本作拕。惠氏栋据《淮南·人间训》,盗拕其衣被,高诱注云:拕,夺也。是仍与褫同。乃宋项安世《周易玩辞》引郑注曰:三拕,三加之也。后杨慎、臧琳、朱芹等,颇祖述其说,谓三拕其绅,以为夸耀,故《象》曰不足敬。但《论语》之拖绅,因孔子病卧,君来视,故加绅于朝服,以为敬。今非病卧,曰束绅、垂绅皆可,曰拖绅似不合也。
象曰:以讼受服,亦不足敬也。
乾为敬。旋得旋失,故不足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