剥卦第二十三

剥,不利有攸往。

《剥》候卦,时当九月,阴消阳,柔变刚。《杂卦》云:剥,烂也。盖阴消阳,柔变刚,皆以渐而及,非猝然为之,有似于树木老皮之剥落。《归藏》作仆。仆与扑通。《庄子·人间世》:蚊虻仆缘。仆缘即扑缘。扑,击也。而《豳风》:八月剥枣。《传》:剥,击也。是仆与剥义同也。不利有攸往,谓阴不宜再长也。《传》曰:小人长。阴长则阳消,故往不利。

彖曰:剥,剥也,柔变刚也。不利有攸往,小人长也。顺而止之,观象也。君子尚消息盈虚,天行也。

艮为视,为观(象失传,详《焦氏易诂》 )。观卦,即顺而止。今一阳在上,下观群阴,仍观象也。《剥》本消卦,然相对者必息。一消一息,一盈一虚,天道循环本如此,不足异也。

象曰:山附于地,剥;上以厚下安宅。

上谓上九。坤为厚,为下。艮为宅,为安。

初六,剥床以足 (句 ) , 蔑 (句 ) , 贞凶。

初震位,故曰足。以,及也。《周语》:太宰以史祝。《管子·服制》:官吏以命士。《盐铁论·大论篇》:呻吟槁简,诵死人之语,则有司不以文学。以义皆同及。剥床以足,即剥床及足也。艮为床。《易林》比之贲云:展转空床,内怀忧伤。以《贲》艮为床也。《剥》全体艮象,故屡言床。虞翻不知此象,以坤消乾初,成巽为床。而惠栋又谓巽为木,坤西南卦,设木于西南奥,乾人藉之,床之象也。故夫一象之失传,可使名家《易》,迂曲至于如此,真可叹也!蔑,《释文》云:荀作灭。《象》曰灭下,盖荀之所本。王陶庐云:蔑、灭古通。《周语》:而蔑其人民。《文选·邻里相送方山诗》:音尘慰寂蔑。注皆作灭。故王注云:犹消也。惟灭属下读,似难为句。灭,《说文》:尽也。剥床以足蔑者,言床足被剥尽也,故卜问凶。虞翻下属为句,训为无,谓初失位,故曰蔑贞。谓失正也。然二爻当位,亦曰蔑贞,则不合矣。而清易家多从之,非。

象曰:剥床以足,以灭下也。

灭下,即释蔑义。

六二,剥床以辨 (句 ) , 蔑 (句 ) , 贞凶。

《释文》云:辨,徐音办具之办,足上也。马、郑同。薛虞云:膝下也。王弼亦云足上。按马、郑、王等似皆以二在初上,故云足上。虞翻谓为指间。王引之读为蹁。蹁,膝头也。俞樾谓辨通胖。胖,胁侧也。似皆未安。按《周礼·天官·小宰》:六曰廉辨。注:杜子春云,廉辨或作廉端。故贾疏云经本作廉端。是辨、端音近通用。端,首也。剥床以端,是剥及床头也。剥之而尽,故贞凶。

象曰:剥床以辨,未有与也。

未有与,言上无应。

六三,剥,无咎。

《释文》:一本作剥之无咎,非。按之字,乃从象辞而衍,无者是也。三处五阴之中,独能从善,不党于上下二阴,故曰失上下。

象曰:剥之无咎,失上下也。

六四,剥床以肤,凶。

四艮体,艮为肤,故曰剥床以肤。足、辨、肤,皆指床言,肤犹言床面也。人卧床,身与床切,剥及于是,故言近灾。自王肃以肤指人身言,岂知剥及人身,则灾及矣,胡得曰近?乃后儒惑之,谓床不能称肤。王引之谓:王弼云剥床之足、剥床之辨,下文亦可曰剥床之肤乎?夫床既可曰足,曰辨,又何不可称肤?似皆惑于肃说,故拘泥若是。

象曰:剥床以肤,切近灾也。

六五,贯鱼以宫人宠,无不利。

坤为鱼(象失传,详《焦氏易诂》 ),除《易林》外,后唯郭璞知之。《洞林》:璞筮迁徙,得《明夷》,曰:嗟呼黔黎,时漂异类;桑梓之邦,其为鱼乎。《明夷》上坤为鱼、为邦,震为桑梓,故曰桑梓之邦,其为鱼乎。《剥》重坤,故曰贯鱼。艮为宫,为宠。以宫人宠者,《周礼·九嫔》注云:女御八十一人当九夕,世妇二十七人当三夕,三夫人当一夕。是天子之宫人进御,每夜九人或三人,故曰贯鱼以宫人宠。言宫人之宠御,以次而进,若贯鱼也。即五率群阴以承阳,鱼贯而进也。《诗·邶风》:宴尔新婚,不我屑以。笺:以,用也。以宫人宠,即用宫人宠也。《蒙》之用说桎梏,《益》之利用为依迁国,皆与此以字义同也。此与《豫》九四之朋盍簪,皆为易象之最神妙,而最难于形容者。王陶庐云:《易》辞有非注视卦象不能解者。此等是也。而二千年来,因簪象、鱼象之失传,遂改簪为戠、为攒,以求与坎象合;命《剥》五变巽,以求与鱼象合,而易理遂亡于解说矣。杜甫云:盍簪喧枥马。鲍照云:鱼贯度飞梁。皆此二句之确诂。而杜诗尤非真知《易》者,不敢如此道也。(宋蔡弼注杜诗,遂误为宴朋友。 )

象曰:以宫人宠,终无尤也。

五得承阳,故无尤悔。

上九,硕果不食,君子得舆,小人剥庐。

艮为果蓏。硕,大也。孤阳在上,故曰硕果。震为食,震覆故不食(震食象失传,详《焦氏易诂》 )。卦一阳未消,剩余在上,是其义也。艮为君子,坤为大舆、为载。艮在坤上,乘舆之象也,故曰得舆。坤为小人,艮为庐。候卦阴终消阳,故曰剥庐。君子得舆,由上视下取象。小人剥庐,由下视上取象。

象曰:君子得舆,民所载也。小人剥庐,终不可用也。

坤为民,艮为终。

复卦第二十四

复,亨。出入无疾,朋来无咎;反复其道,七日来复。利有攸往。

阳反,故曰复。出入反复,皆对《姤》言。《复》者《姤》之反,若舍《姤》不言,则《复》何所自乎?入者入巽,出者出震。坤为疾(象失传,详《焦氏易诂》 )。阳通故无疾。阴以阳为朋,《剥》穷上反下,故曰朋来。阳遇阴,故无咎。阳自《姤》而消,消至《剥》上,六日,反《复》则七日。自《复》而息,息至《夬》上,六日,反《姤》仍七日。循环不已,故曰反复其道,七日来复。《复》阳长,故曰利有攸往。

彖曰:复亨,刚反。动而以顺行,是以出入无疾,朋来无咎。反复其道,七日来复,天行也。利有攸往,刚长也。复其见天地之心乎!

震动坤顺,故曰动而以顺。天行,天道也。言阴阳刚柔往来消长,天道固如斯也。此天地之心也。坤为心(象失传,详《焦氏易诂》 )。此以爻数括天地间之公例公理。其谓卦气起《中孚》,至《复》为七日,不惟于数不合(只六日七分 ),且于理大谬。是皆执于自《姤》至《复》为七月,经言七日,故疑也。岂知《易》辞皆举一例,包括万有(十日数至七必相反,辰数亦然 )。即以日言,《豳诗》云:一之日,二之日。日皆谓月,侯果已言之矣。阴阳相遇为朋。自此象失传,皆用卦变,俟阳息至二成兑,二阳为朋,虞氏之说讹误至今。

又《五行志》:《京房易传》曰,《复》崩来无咎。读朋为崩。是用覆象,谓《剥》艮覆在下为山崩。而《易林》遇此象,亦往往曰山崩。京所受也。其详皆在《焦氏易诂》中。覆象久失传,后惟惠栋用此说。实《易》言覆象者,不止此也。

象曰:雷在地中,复;先王以至日闭关,商旅不行,后不省方。

曰至日,则兼二至言也。《姤》云:施命诰四方。即诰戒商旅将闭关也。《易林》晋之解,所谓二至之戒也。盖古最重二至。《汉书·薛宣传》:日至休吏,所繇来久。《后汉·鲁恭传》:《易》五月《姤》用事,先王施命令止四方行者。是夏至亦休息,与冬至同。坤为门户,故曰关。震为商旅。坤闭,故曰闭关,曰不行。坤为方,震为王。

初九,不远复,无祇悔,元吉。

复在内,故曰不远复。严元照云:祇从氐,非,此当从氏。氏、是同用,故王肃作禔。《坎》祇既平,京房亦作禔。王陶庐云:《唐石经》即作祇。氏、是古同部,故得同用。若氐则另为一部,不同部者不相假,古之例也。然则今作祗者误也。祇,郑云病也。段玉裁云:郑盖借祇为疧。按祇之训病,《诗·小雅·何人斯》:壹者之来,俾我祇也。《毛传》:祇,病也。兹训为病,正本《毛传》。段谓借祇为疧,非。病犹灾也。《复》出入无疾,故无灾悔。乾元通,故元吉。

象曰:不远之复,以修身也。

坤为身。阳微,故宜修养以待。

六二,休复,吉。

休者,俟也。俟阳息至二,故吉。

象曰:休复之吉,以下仁也。

仁者,初也。阳主生,故曰仁。以下仁者,言下阳即息至二,静俟则吉也。

六三,频复,厉,无咎。

虞翻曰:频蹙也,三失位,故频复。按频古文颦字,故云频蹙。三失位,承乘皆阴,又无应予,失类极矣,故频复厉也。知其危厉而振奋焉,则无咎矣。

象曰:频复之厉,义无咎也。

六四,中行独复。

《文言》乾九四云:中不在人。中谓三四,居一卦之中也。又《系辞》云:其初难知,其上易知;若夫杂物撰德,非其中爻不备。中爻谓中四爻,即下所谓二与四、三与五也。四居卦中,独与初应,故曰中行独复。虞翻谓四不在二五,何得称中行?岂知三四称中爻,《易》固有明例也。

象曰:中行独复,以从道也。

道谓初,从道谓应初。

六五,敦复,无悔。

敦与屯通。《诗·大雅》:铺敦淮 。笺:敦当作屯。扬雄《甘泉赋》:敦万骑于中营兮。注:敦与屯同。又按《豳风》云:敦彼独宿。即屯彼独宿也。屯者止也,次也。而敦又与顿同。《尔雅·释丘》:丘一成为敦丘。疏:即《卫风》之顿丘。顿亦止也。《史记·王翦传》:三日三夜不顿舍,是也。是敦有止意、待意。敦复者,言五应在二,阳即升二,五稍待即有应也。故《临》上六亦曰敦临,以上六亦稍待,阳即息三,有应也。旧诂皆训为敦厚,非。

象曰:敦复无悔,中以自考也。

向秀曰:考,察也。五中位,应在二,亦中位;阳息即至二,五有应,故无悔。中以自考者,释敦之故。《易》之道贵将来,言顿止以待中二之阳息,自考省也。与《临》上之志在内义同。

上六,迷复,凶,有灾眚。用行师,终有大败。以其国君凶,至于十年不克征。

凡上六多不吉。上穷也,坤为迷、为死丧,故有灾眚。坤为众,故为师。坤为死丧,故行师终有大败。坤为国,震为君(象失传,详《焦氏易诂》 ),故曰国君。坤为十年,震为征。不克征,言不能兴起也。《比》上六后夫凶,《师》上六小人勿用,皆以其不承阳也(他爻皆可承阳,独上六不能 )。不承阳则背叛君命,而殃及国君,故曰以其国君凶。君者国之本,国君受胁,根本动摇,故其凶至于十年也。

象曰:迷复之凶,反君道也。

反君道,即谓上六不承阳。旧解皆以不顺君命为反君道,然上六之何以独反君道,其故无能明者。此与六五敦复,及《临》之敦临义晦同也。

无妄卦第二十五

无妄,元亨利贞。其匪正有眚,不利有攸往。

震、巽为草木、为禾稼,下艮为火,故焦、京、王充皆以无望为大旱之卦。而乾为年,巽为入,年收失望,故曰无妄。元亨者,谓乾元通也。初当位,前临重阴,五中正,故乾元以通。利贞者,利于贞定也。正亦定也。匪正谓三上,三上不当位,妄动,故有眚。眚,病也。巽为疾病。其匪正有眚者,言不能贞定而躁动,即有眚也。不利有攸往,仍以动为戒也。震为决躁。躁动于内,外与刚健遇,必无幸矣,故曰不利有攸往。妄,《释文》云:马、郑、王肃皆作望,谓无所希望也。按此训最古。《史记·春申君传》云:世有毋望之福,又有毋望之祸;今君处毋望之世,事毋望之主。是自战国即读为望。《归藏》作毋亡。亡,古文妄之省。王陶庐云:妄、望同音相借。《大戴礼·文王篇》:故得望誉。望誉即妄誉。史迁受《易》于杨何,固无误也。又按《杂卦》云:无妄灾也。故《太玄》拟无妄为去。《汉书·谷永传》:遭无妄之卦运。应劭云:天必先云而后雷,雷而后雨,今无云而雷;无妄者无所望也,万物无所望于天,灾异之最大者也。《后汉·崔篆传》:值无妄之世。王充《论衡》:《易》无妄之应,水旱之至。蔡邕《邓皇后谥议》:消无妄之运。举两汉之人,无作虚妄及失亡解者。无妄,犹《孟子》所谓不虞也。六爻爻辞皆不虞之事。又无妄灾也,以艮火象失传之故,皆莫知灾之自来。而焦、京以无妄为大旱(《易林》屡见,详《焦氏易诂》 )之卦,其故自荀、虞莫明矣。(卞斌云:匪正宜作匪贞,经无作正者。 )

虞翻知巽为禾稼,而不知艮火象,故不知大旱之义,斥京氏为非,诂为亡失,不亡失则卦吉矣。然何以解于《杂卦》之无妄灾及《彖传》?《彖传》曰:无妄之往,何之矣?天命不佑,行矣哉!《无妄》若为吉卦,而曰天命不佑,曰无所往,有是理乎?虞翻最忌郑学,郑作望故驳之。其所谓俗儒,殆即指郑。(后崔憬、何妥竟作虚妄解,益与《传》背。世岂有忠信之人,天命不佑,往无所合者哉?害理乱道,莫斯为甚。 )

彖曰:无妄,刚自外来,而为主于内。动而健,刚中而应,大亨以正,天之命也。其匪正有眚,不利有攸往,无妄之往,何之矣?天命不佑,行矣哉!

震为主,谓初也。先儒谓《遯》上来初,故曰自外来。震为躁卦,躁动于内,而外遇乾刚,故所之不合。五刚中,二有应,故曰刚中而应。大亨者,元亨也。以正者,利贞也。元亨利贞,循环来往,天命固如斯也。乾为天,巽为命也。《临》传云:大亨以正,天之道也。天命与天道同也。故时当元亨而动,时当利贞即不宜动。不宜动而强动,违天者也。违天而行,天所不福。佑,福也。何之者,言时值无望,无往而可也。盖《易》之旨,阳刚不宜在外,在外则气穷,有阳九之厄。故卦辞以行为戒,以贞定为主。

象曰:天下雷行,物与无妄;先王以茂对时育万物。

与,举也。天下雷行,万物震恐,举失其求望。茂与懋通,勉也。对,答也。言因雷而勉答天威。傅亮文云:祇服往命,茂对天休。潘岳《秋兴赋》:览花莳之时育兮。是茂对连文,时育连文,古读如是。《释文》作茂对时,非也。艮为时,震、巽皆为草莽,而震为生,故曰时育万物。即严畏天命,顺时育物也。《象》有以相反为义者,如《蛊》曰振民育德,《剥》曰上以厚下安宅,《明夷》曰用晦而明,及此皆是也。虞仲翔不知此旨,据《象》言时育,证万物皆死之非。审如是也,将《蛊》曰振育,亦可谓之不蛊;《剥》曰安宅,亦可谓之非剥,尚可通乎?

初九,无妄,往吉。

阳遇阴则通,故往吉。

象曰:无妄之往,得志也。

得志,谓往遇二阴也。《大畜》九三云:上合志。《涣》九二云:得愿。上皆无应,皆以前遇二阴。虞翻不知此为《易》不刊之定理,命四爻变阴,初得应,释得志。清儒从之,讹误至今。

六二,不耕获,不菑畬,则利有攸往。

获,《说文》:刈谷也。《诗·小雅》:于此菑亩。疏:菑,灾也。始灾杀其草木也。故《说文》云:不耕田也。畬,《说文》:三岁治田。《诗·周颂》:如何新畬。《传》:一岁曰菑,二岁曰新田,三岁曰畬。《尔雅》同。独郑康成及虞翻谓田二岁曰畬(皆以在二爻 )。岂知《诗》明曰新畬,是第一年菑田,第二年便为新田,然尚未柔和也,故第三年为畬田。观《诗》不曰畬新,而曰新畬,郑、虞误也。盖二居艮震之间,震为耕、为菑;乃前遇艮,艮止,故不耕不菑。艮手为获,艮成终,为畬。不耕而获,不菑而畬,为必无望之事,故《象》以未富为释。据《坊记》引,则,为凶字。又据《说文》引,畬下多田字,段玉裁以为即凶之形讹字。然则,则为凶字无疑。乃王注谓不耕而获,不菑而畬,只代终,不造始,臣道固如是也,故利往。如王诂,是亦获亦畬也,与《象》未富之义不合。按《易林》无妄之讼云:不耕而获,家食不给。谓既不耕,获必无得,故家食不给。读虽与王同,而义则与《小象》不背矣。又《礼·坊记》引此,郑彼注云:言必先耕乃得获,先菑乃得畬,安有无事而取利者乎?皆正诂,宜从。二有应,故利往。此自为一义,与上二句不相属,与《困》彖同。

象曰:不耕获,未富也。

六三,无妄之灾,或系之牛,行人之得,邑人之灾。

无妄之灾,犹不虞之灾也。艮为牛(象失传,详《焦氏易诂·补遗》 )。巽为系,故或系之牛。震为行、为人,巽为盗,故行人之得。艮为邑,艮火故曰灾。言或系之牛,被行人牵去,居者反有盗嫌,遭诘捕之祸也。爻辞取象,神妙已极。乃自艮牛、艮火象失传,自虞翻以来,皆用卦变,致妙用全失。盖三不当位,而巽伏为盗(象失传,详《焦氏易诂·补遗》 ),故有是象。灾之无妄,莫过于是。

象曰:行人得牛,邑人灾也。

九四,可贞,无咎。

阳遇阳则窒,下又无应,不宜于动,故曰可贞。贞,定也。然得重阴履之,故亦无咎。

象曰:可贞无咎,固有之也。

固有,即谓二阴。虞翻亦用卦变说之,非。

九五,无妄之疾,勿药有喜。

巽为疾;为草莽,故为药。无妄之疾,言疾之愈已失望,乃勿药而愈,其喜可知。五应在二,震为笑乐,故有喜也。勿药者,言巽药为艮火所焚也。

象曰:无妄之药,不可试也。

不可试,言此为事之偶然,非所期望,不可尝试。盖五虽当位有应,然承乘皆阳,未为全吉。

上九,无妄,行有眚,无攸利。

上应在三。巽为疾病,为眚,为利。然四五遇敌,故行有眚而无所利也。

象曰:无妄之行,穷之灾也。

大畜卦第二十六

大畜,利贞,不家食吉。利涉大川。

乾为大。乾阳上升,为艮所止,故曰大畜。阳为艮畜,故利于贞定也。兑为食,艮为家,皆在外,故不家食吉。坤为大川,上居坤水之颠,下履重阴,得行其志,故曰利涉大川。与《颐》上九之利涉大川同也。

彖曰:大畜,刚健笃实辉光,日新其德,刚上而尚贤。能止健,大正也。不家食吉,养贤也。利涉大川,应乎天也。

刚健笃实,谓乾。辉光谓艮。艮为日,故曰日新。艮为君子,故曰尚贤,曰养贤。五天位,上孚于五,故曰应乎天。

象曰:天在山中,大畜;君子以多识前言往行,以畜其德。

识,《论语》:女以为多学而识之者欤。注:识,记也。乾为前,为言,为行,为德。艮止于下,故多识前言往行,以畜其德。艮为君子。

初九,有厉,利已。

厉,危也。已,止也。初有应,似利往,然二三皆阳遇敌,故曰有厉。初勿用,故利已。言往应四则有灾也。旧解皆不知有厉之故在二三,于是虞氏命二变成坎,四在坎体,以取灾象。经义之晦,至于如此,真可叹也!

象曰:有厉利已,不犯灾也。

不犯灾,释利已之故也。灾即厉,指二三。

九二,舆说輹。

伏坤为舆,震为輹。二应在五。五震体,乃舆在内,輹在外,故曰舆脱輹。车之行全恃輹,輹脱则车不能行。二承乘皆阳,阳遇阳则窒,故有是象。旧说以二应五,便谓利涉大川指二者,非也。如二能利涉,焉与此象哉?然爻辞无吉凶,无咎悔,故《象》曰中无尤。言无尤之故,以得中也。

象曰:舆说輹,中无尤也。

九三,良马逐,利艰贞。日闲舆卫,利有攸往。

乾为良马,震为逐。三多惧,故利艰贞。乾为日。《尔雅·释诂》:闲,习也。《诗·秦风》:游于北园,四马既闲。《传》亦训闲为习。震为舆卫。日闲舆卫者,言车马已闲习,利于行也。三临重阴,故行利。

象曰:利有攸往,上合志也。

三遇重阴,阳遇阴则通,故曰上合志。上谓四五。此与《升》初六之上合志同。初六之上谓二三,阴遇阳则通,与阳遇阴同也。虞翻谓上为上爻。故《易》本一失,说无不误。

六四,童牛之牿,元吉。

《释文》:童牛,无角牛也。按《太玄·更》次五云:童牛角马,不今不古。即谓牛无角也。牿,《释文》云:陆作角;刘云牿之言角也;《九家》作告,云牛触,角著横木,所以告人。按刘、陆作角者是也。牿、角音同通用。艮为牛(象失传,详《焦氏易诂》 ),艮少故为童牛。而艮为角,四居艮初,有若初生之角,言小牛角初生也。四应初,故吉。

象曰:六四元吉,有喜也。

应在初阳,故有喜。(卢浙云:《说文》,牿,牛马牢。牛在牢则范而不越,故吉。于艮止义亦合。 )

六五,豮豕之牙,吉。

《尔雅·释兽》:豕子猪 豮。注云:俗呼小豮猪为 子。是豮豕为小豕。艮少象也,二兑为牙,五应之,故曰豮豕之牙,言小豕初生牙也。按艮为黔喙,兽之黔喙者莫过于豕,疑艮或有豕象。又《姤》以巽为豕,《大畜》三至五伏巽,或仍以巽为豕也。(李鼎祚深知豮豕二字皆由象生,然求之不得,谓五应二,二坎爻为豕。非。又卢浙云:《埤雅》,以杙系豕,谓之牙。牙者,系之者也。系而不去故吉。亦与艮止义合。 )

象曰:六五之吉,有庆也。

六五承阳,故有庆。《晋》六五、《睽》六五,皆上承阳,皆曰往有庆。兹与之同。

上九,何天之衢,亨。

艮一阳在上为天。又为背,故曰何。艮为道路,故曰何天之衢。《左传·昭二年》:尸诸周氏之衢。注:衢,道也。又《尔雅·释宫》:四达谓之衢。何天之衢者,言阳在上不为所畜,通达之甚。《象》曰道大行,亦释衢为道。大行即谓其通达。虞翻释何为当。王弼竟释何为何乃,朱子取之,益非。盖皆以天衢如何负何为疑。岂知《易》辞皆摄取象之精神,而不能执其解,执则《易》辞无一可通。

象曰:何天之衢,道大行也。

艮为天。《易林》豫之旅云:入天门。随之蹇云:戴瓶望天。皆以艮为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