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卦第三十一

咸,亨,利贞,取女吉。

咸,感也。《归藏》曰钦。《诗·秦风》:忧心钦钦。《传》:思望之,心中钦钦然。盖以少男仰求少女,有钦慕之情。是钦亦有感意,与咸义同。六爻皆有应,故曰亨利贞。少女在前,少男在后,而艮为求,兑为悦,艮男求女,兑悦应之,得婚姻之正,故曰取女吉。

彖曰:咸,感也。柔上而刚下,二气感应以相与。止而悦,男下女,是以亨利贞,取女吉也。天地感而万物化生,圣人感人心而天下和平。观其所感,而天地万物之情可见矣!

《否》三上交,故曰柔上而刚下。山泽通气,故曰二气感应以相与。艮止兑悦,故曰止而悦。兑上艮下,故曰男下女。天地感即阴阳和合,和合则万物生。圣人感人则仁义兼施,仁义浃则天下和平。盖天地万物之事,莫不由感而通,由感而成,而其所以能感之故则情也,故曰其情可见。

象曰:山上有泽,咸;君子以虚受人。

艮为君子。艮男下兑女,卑以自牧,故曰以虚受人。虞翻曰:《否》坤为虚,乾为人。今坤虚三受上,故以虚受人。

初六,咸其拇。

拇,《释文》:马、郑、薛云,足大指也。初在下震爻,故曰咸其拇。感及拇,则欲行矣。

象曰:咸其拇,志在外也。

外谓四。初应在四,初四相上下,则各当其位。足者人所恃以行,今感在拇,故欲之外也。巽伏,故亦为志。见《易林》,亦失传象也。

六二,咸其腓,凶,居吉。

胫腓所恃以行,感及于腓,则欲前进。乃进而凶者,何也?按二当位,承阳有应,与《革》二至上同。《革》六二征吉,此应与之同。然而凶者,以《革》义取革新,故利于征;若《咸》则义取阴阳相感,感在五为正应,乃三四亦阳,二独与五,则为三四所忌,故动凶居吉。此与《同人》六二同。二同于五,原为正应,然而吝者,以三四亦阳,二不与同而独同五,则招忌也。其故皆在三四。近比三则失五之正应,远应五则有近不承阳之嫌。《遯》六二絷以牛革,亦戒其动,以《遯》二与《同人》、《咸》体同也。腓,《说文》:胫腨也。腨,《说文》:腓肠也。段玉裁云:腓肠谓胫骨后之肉。腓之言肥,似中有肠者,故曰腓肠。按段释腓肠,至为明晰,即今俗所谓腿肚也。《庄子·天下篇》:禹腓无胈。注:胈,细毛也。腓因劳受摩揩,故胈不生。然则腓为胫肚明矣。人之行恃胫,感及于胫,必前进矣。进则有咎,故曰凶。居则不动而承阳,故曰居吉。此爻凶义,鲜有详其故者。崔憬谓二应五,失艮止义。惠栋谓二比三,失五正应。义皆未备。

象曰:虽凶居吉,顺不害也。

二承阳有应,当位,本无凶理。象词恐人生疑,故释其故。言爻辞虽云动凶居吉,然阴顺阳为天职,六二但上承诸阳,亦无害也。《传》意似重近取,不必远应也。翼经之大,莫过于是。

九三,咸其股,执其随,往吝。

巽为股。股在腓上,故感及于股。阳遇阳则窒,上虽有应,不能往也,往则为四五所忌而吝生矣。若初、二,则随三者也,三下履重阴,止于是可矣。执者,止也。止于三,下比于阴,不必前进。否则吝穷也。

象曰:咸其股,亦不处也。志在随人,所执下也。

股所以行,故曰不处。巽为志,乾为人。言初、二志在随三,故三之所执,宜于下也。

九四,贞吉,悔亡。憧憧往来,朋从尔思。

四不当位,承乘皆阳,故必贞定无为,方免悔吝。朋谓初,尔谓四。憧憧,思不定也。盖四来应初则三害之,初往应四则二害之,故初、四不宜动宜静。然阻愈多则感愈切,朋从尔思者,言初不得应阳,而慕思四也。

象曰:贞吉悔亡,未感害也。憧憧往来,未光大也。

《下系》云:凡《易》之情,近而不相得则凶,或害之。三近四,二近初。然三亦阳,为四敌;二亦阴,为初敌,故二三为初四害。知其害而不动,害斯免矣,故曰未感害也。初四相上下成离,离为光大;今不能相上下,故曰未光大。

九五,咸其脢,无悔。

脢,《说文》:背脊肉也。郑、虞同。伏艮,艮为背,故曰咸其脢。当位得中,故无悔。脢居人身之上,故《象》曰志末。末谓上六。言九五感上,近而无阻,故无悔也。案五正应在二,而舍二感上者,以三四害之也。

象曰:咸其脢,志末也。

《大过》云:本末弱。以上为末也。兹曰志末,谓五为三四所阻,不能应二,故舍远取近,感在上也。

上六,咸其辅颊舌。

虞翻曰:耳目之间曰辅颊。按《说文》:辅,人颊车也。颊,面旁也。《左传》:辅车相依。注:辅,辅颊。车,牙车。《正义》云:《易》以辅颊舌三者并言,则三物也。故郑注《颐》卦云:颐者,口车辅也。震动于下,艮止于上,口车动而上,因辅嚼物以养人。按郑所谓口车,即牙车。牙车在口下,故曰动而上。辅在口上,故曰因辅嚼物以养人。是辅与牙车对,在口中。颊在面旁,居口上,与颐连。不过颊在上,颐在下;颊以骨言,颐以肉言耳。是辅与颊确为二物,又皆为口之属,故与舌并言。兑为口为言,辅颊舌皆兑象,所用以言者。感及于是,则言说多矣,故《象》曰滕口说。来矣鲜云:舌动则辅应而颊随之,三者相须用事,皆所以言者,皆兑象。

象曰:咸其辅颊舌,滕口说也。

《释文》:滕,达也。《九家》作乘。虞作媵。郑云:送也。按郑、虞说非也。朱子云:滕与腾通,即达也。李鼎祚本正作腾。

恒卦第三十二

恒,亨,无咎,利贞,利有攸往。

《咸》男下女,男求女,得婚姻之正。夫妇之道既立,则长男在前,长女在后,夫倡妇随,终身以之,故受之以《恒》。恒,常也,久也。卦六爻皆有应,故亨利贞。《易林》大畜之未济云:乾坤利贞,乳生六子。利贞者,和合也。二五应初承重阳,四临重阴,故曰利有攸往。虞翻谓终变成《益》者是也。

彖曰:恒,久也。刚上而柔下,雷风相与,巽而动,刚柔皆应,恒。恒亨无咎利贞,久于其道也。天地之道,恒久而不已也。利有攸往,终则有始也。日月得天而能久照,四时变化而能久成,圣人久于其道而天下化成。观其所恒,而天地万物之情可见矣!

《泰》初四相上下,成震巽,故曰刚上而柔下。震巽相反覆,乾坤者震巽之终,震巽者乾坤之始,故曰终则有始。《蛊》先甲三日,后甲三日,终则有始,与此理同也。夫妇者天地也,天地之道循环往来,恒久不已。乾为日,兑为月,日月久照,恒也。震为春,巽为夏,兑秋,乾冬,四时反覆,无有穷期,恒也。乾为圣人。震巽为草木,故曰万物之情。

象曰:雷风,恒;君子以立不易方。

雷风同声相应,可常可久。立而易方,则不恒矣。故此卦六爻皆有应,而爻辞皆不取。《论语》:有勇知方。注:方,义也。立不易方,即蹈义而行,无或违也。

初六,浚恒,贞凶,无攸往。

浚,深也。虞翻云:乾初为渊,故深。深谓阳。乃《泰》初阳上居四,四阴下居初,虽皆失位,而仍有相求相交之象,故曰浚恒。乃四阳为二三所隔,不能应初,若初则可应四也。惟初远应四,则有近不承阳之嫌,为二三所忌,故曰贞凶,无攸利。贞,卜问。巽为利也。

象曰:浚恒之凶,始求深也。

爻在初称始,宜静不宜动。况阴居初失位,尤不宜动,以违恒久之义。乃初六求与四阳交,不知二三之有厉,故曰浚恒之凶,始求深也。言凶之故在初六求与四交也。《焦氏易林》泰之恒云:蔡侯适楚,流连江滨;逾日历月,思其后君。巽为草莽,故为蔡。丛木为楚,故震为楚。言初求四,故曰蔡侯适楚。乾为江海,初在乾下,故曰流连江滨。乾为日,兑为月,初前临乾兑,故曰逾日历月。初求交四,震为君,故曰思其后君。林词专释此爻与四之关系。而曰思其后君,释求深之义,尤为明白。故本焦义以为诂。

九二,悔亡。

二不当位,前临重阳,宜有悔矣。然得中位,进虽不利,中正自守,亦无悔也。

象曰:九二悔亡,能久中也。

乾为久。为三四所隔,不能应五,故久于中。卦以恒为义,久中故悔亡。

九三,不恒其德,或承之羞,贞吝。

乾为德。三承乘皆阳,宜静不宜动。倘亟于应上,而四或害之,则羞吝生矣,故贞吝也。又三居巽上,下桡,进退不定,亦不恒之一因也。

象曰:不恒其德,无所容也。

乾为德。承乘皆阳,进退有阻,故曰无所容。

九四,田无禽。

震为田猎。禽,获也。下应初,三二遇敌为阻,故无禽。按四前临重阴,例之《豫》四、《大壮》、《解》、《丰》,四爻皆吉,兹独不吉者,卦以恒久贞定为义,故不取利往也。

象曰:久非其位,安得禽也?

乾为久。乾四失位,故曰久非其位。

六五,恒其德,贞妇人吉,夫子凶。

二五为夫妇,乾为德。六五下遇重阳,而正应在九二,通利极矣。阴得阳应,终身顺承,故贞妇人吉。乾为夫。《大过》九二老夫得女妻是也,故夫子谓九二。六五者九二之妇,本为正应,然二若应五而从妇,则三四遇敌,横犯灾难,故曰夫子凶。《大畜》初九曰不犯灾,《需》初九曰不犯难行,二卦初九皆有正应,而皆二三得敌,故曰灾难。兹与之同。

象曰:妇人贞吉,从一而终也。夫子制义,从妇凶也。

五应二,故曰从一而终。坤为义,乾制义者也。阳得阴应,本无足贵,况应之而犯灾难乎?故曰从妇凶也。

上六,振恒,凶。

上六居动之极,故曰振恒。振,起也。卦以贞静恒久为义,振则于恒德或违,故凶。

象曰:振恒在上,大无功也。

爻至上而穷,不宜动。大谓三。三欲应上,为四所隔,故曰大无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