渐卦第五十三
渐,女归吉,利贞。
上下卦皆阴承阳,阴承阳即妇从夫,故曰渐。渐,进也,次也。言阴次于是,宜进而承阳也。巽为妇,艮止于下,有女归之象。二五应,故利贞而吉。
彖曰:渐之进也,女归吉也。进得位,往有功也。进以正,可以正邦也。其位,刚得中也。止而巽,动不穷也。
五得位,故有功。艮为邦,故曰正邦。
象曰:山上有木,渐;君子以居贤德善俗。
居,积也。居贤德,即积贤德也。坎为积,艮为贤,巽为风俗。有贤德故以善俗。居贤德善俗,皆非猝然可能之事,皆渐义也。
初六,鸿渐于干。小子厉,有言,无咎。
鸿,大雁也。艮为鸿。周公《时训》,以雁北乡当《屯》卦,是以坎为北,互艮为雁。故《易林》师之萃云:鸿雁哑哑,以水为家。以《萃》互艮为鸿也。需之遯云:去如飞鸿。亦以《遯》下艮为鸿。干,水涯也。二至四坎水,初在坎下,故曰鸿渐于干。艮少,故为小子。有言者争讼。震为言,艮为反震,败言,故曰有言。《左传》云败言为谗是也。有言故厉。然初为士,潜伏在下,亦无咎也。
象曰:小子之厉,义无咎也。
初勿用,故义无咎。
六二,鸿渐于磐,饮食衎衎,吉。
磐,大石也。三艮为石,故渐于磐。二坎体,坎为饮食。衎衎,和乐也。二当位,得中应五,故象吉如是。
象曰:饮食衎衎,不素饱也。
坎中实为饱。应在五,巽为白,故曰素饱。素饱,犹素餐。不素饱,言得之以道也。
九三,鸿渐于陆,夫征不复,妇孕不育,凶。利御寇。
马云:山上高平曰陆。艮为夫,在上,故不复。《易林》复之剥云:夫亡从军,抱膝独宿。以剥艮为夫也。孕,妊娠也。育,生也。震为孕。《左传》昭元年:武王邑姜,方震太叔是也。三震覆,故不育。郭璞《洞林》否之小过云:妇女胎反见华盖。《否》三互巽,故知为妇女。二四互艮,世变艮,艮为反震,是胎反也。胎亦孕也,义即本此也。巽为寇,三下拥群阴,而艮为守御,为坚;寇在外,守御在内,使外寇不入,故利也。旧解皆以坎为寇。岂知坎之为寇,以其隐伏,巽亦为伏,故《易》亦以巽为寇。且以坎为寇,坎寇已在内矣,如何能御之?虞翻以坎为寇,谓自上御下。自上御下,其利在上,于三何与?一象失传,使经义颠倒错乱,至于如此,真可喟也!
象曰:夫征不复,离群醜也。妇孕不育,失其道也。利用御寇,顺相保也。
坤为众,为醜。醜,众也。《诗·小雅》,执讯获醜是也。离,附离也。群醜,谓下二阴。言三阳系恋于下二阴,故不复也。诸家训离为去,与下顺相保之义不合,非也。艮为道,坎为失,故失道不育。下二阴顺三阳,以为保守,故曰顺相保。
六四,鸿渐于木,或得其桷,无咎。
巽为鸿。《九家逸象》巽为鹳,鹳、鸿皆水鸟,故亦为鸿。周公《时训》以鸿雁来当《巽》卦,是以巽为鸿。故《易林》中孚之同人云:鸿飞遵陆。以《同人》互巽为鸿。又大畜之兑云:鸿盗我襦,逃于山隅。《兑》互巽为盗,为鸿。旧以离为鸿,非也。巽为木,为桷。《说文》:椽方曰桷。得桷,言安也。四当位承阳,故无咎。
象曰:或得其桷,顺以巽也。
言顺承五、上二阳。
九五,鸿渐于陵。妇三岁不孕,终莫之胜,吉。
巽为高。五应在二,二艮体,五居艮上,故渐于陵。巽为妇,震为孕。震伏,下敝漏,故不孕。又五应在二,为三所阻,不能应二,故三岁不孕。坎为三岁,言其久。然五与二为正应,三岂能终阻之?故终胜三,得所愿而吉也。莫之胜,言三不能胜五也。
象曰:终莫之胜吉,得所愿也。
五终能应二,故得所愿。旧解皆从虞氏,以成《既济》定为说,强命初上变,非。
上九,鸿渐于陆,其羽可用为仪,吉。
在卦上,与三同,故仍渐于陆。巽为羽。仪,饰也。其羽可用为仪者,巽为高为白,言上居高明之地,羽毛鲜洁,故可用以为仪,贲一切也。巽羽之象,《易林》随之小畜云:奋翅鼓翼。以《小畜》上巽为翼。又颐之兑:六翮长翼。亦以《兑》互巽为翼。
象曰:其羽可用为仪吉,不可乱也。
仪型万方,秩然不紊,故不可乱。
归妹卦第五十四
归妹,征凶,无攸利。
兑为少女,故曰妹。震为归。妇人谓嫁曰归,故曰归妹。震巽长女从长男为《恒》,则曰利有攸往。兹少女从长男,与《恒》同耳,乃彖义则与《恒》相反,曰征凶无攸利,何也?曰:《恒》下巽,巽阴承阳,与上震无一爻不相应,故利有攸往;《归妹》则巽覆为兑,阴乘阳,初三皆失应,故征凶。巽为利,巽覆故无攸利。又中四爻皆不当位,贞静自守,尚恐有咎,动则悔吝生矣,故征凶不利也。《下系》云:其为道也屡迁,变动不居,周流六虚,上下无常,刚柔相易,不可为典要,唯变所适。正谓此。《恒》与《归妹》,上卦同也,下卦同为二阳一阴也,乃巽则如彼,巽覆则如此,唯变所适也。唯变所适,谓甲卦与乙卦,一爻变动,则吉凶相反。非谓卦无是象,强命某爻变,以成其象也。自汉以来,因误解变动不居,唯变所适二语,援为护符,浪用爻变,以济其穷。前有虞翻,后有焦循,其尤也。
彖曰:归妹,天地之大义也。天地不交,而万物不兴。归妹,人之终始也。说以动,所归妹也。征凶,位不当也。无攸利,柔乘刚也。
归妹而后有夫妇。天地者夫妇之义,天地交而后有万物,故归妹为女之终,生人之始。中爻皆不当位,三五皆以柔乘刚,故征凶,无攸利也。
象曰:泽上有雷,归妹;君子以永终知敝。
女归则永终。兑毁折,故以知敝为戒。
初九,归妹以娣,跛能履,征吉。
初在兑下,故曰娣。娣者,嫡之女弟也。《公羊传》:诸侯一聘九女,嫁者一娣一侄,媵者皆有侄娣。嫁者谓嫡,嫡及两媵、六侄娣共九女。兑折震,故跛。然二升五则下成震,震为足,故曰跛能覆,征吉也。《象》曰吉相承,即承二升五而吉也。
象曰:归妹以娣,以恒也。跛能履,吉相承也。
按初无应,二阳为阻,不能前进,有凶无吉。兹曰吉相承,谓二升五下卦成震,初临重阴,相随而吉。相承者,谓二升五吉,初承其后仍吉也。虞翻求其义而不得,强命初爻变阴承阳为说。夫初当位,胡能使变?经义之不明,此等曲说乱之也。以恒,盖谓女嫁随侄娣,乃娶妇之常道。说者动以《恒》卦为解,非。
九二,眇能视,利幽人之贞。
二三半离,故曰眇。《说文》:眇,一目小也。然能视者,以互离也。二应在五,五震为人,兑为昧,故曰幽人。利幽人之贞,言利与五相上下,各当位也。
象曰:利幽人之贞,未变常也。
未变常,言二五相应与乃常道也。
六三,归妹以须,反归以娣。
须,《说文》:面毛也。归,嫁也。归妹为嫡,今以须之故,反嫁为娣也。伏艮为须。《易林》同人之否云:牵于虎须。《否》互艮为虎,为须。虞氏训须为需。需,待也。六三若有待义,与九四之有待义复矣。《易林》涣之归妹云:妹为貌慹,败君正色。《庄子·田子方》:老聃新沐,方将被发而干,慹然似非人。慹,言可怖也。是焦氏亦训须为面毛也,故曰貌慹。
象曰:归妹以须,未当也。
未当,言不宜有是恶象也。《困》上六当位矣,《象》曰未当也,义与此同。《革》传曰革而当,义皆同宜。后雅雨堂《集解》本见虞注作位未当,竟于《象传》添一位字。岂知正文若作位未当,《释文》早言之矣。今《释文》无有,可证虞本亦无位字。雅雨本皆从惠栋校,改字甚多。昔人谓惠氏乱经,兹更添字,宜罪之者多也。
九四,归妹愆期,迟归有时。
震为时,坎陷故愆期。愆,过也。愆期故迟归待时,待升五也。又下无应,亦愆期之一因。卦四时俱备,故曰有时。升五则时至矣。
象曰:愆期之志,有待而行也。
坎为志,震为行。有待而行者,待升五也。
六五,帝乙归妹,其君之袂,不如其娣之袂良。月既望,吉。
震为帝,故曰帝乙。帝乙,汤也。《京房易》载其嫁妹之辞,是汤曾嫁妹,故曰帝乙归妹。震为君,为袂。而震亦为口,袂袖口也。袂在五震,故曰君袂;在二兑,故曰娣袂,皆取象于口。乃五阴二阳,故君袂不如娣良。坎为月,为中。震东兑西,坎月离日,东西相望,正望日也。惟五居坎末,时已过中,故曰既望。既望,从孟、荀读。虞作几,京作近,晁说之云:古文近、既读同。孟云既望者,十六日也。五得中有应,故吉。震君、震袂、震口象皆失传,说详《焦氏易诂》。
象曰:帝乙归妹,不如其娣之袂良也。其位在中,以贵行也。
虽不正而得中。中五位尊,故曰贵。
上六,女承筐无实,士刲羊无血。无攸利。
下兑为女,震为筐。女在下,筐在上,故曰女承筐。乃上不应三,故无实。震为虚,亦无实也。震为士,兑为羊,为斧,为毁折,故曰士刲羊。乃三不应上,故无血。坎为血。三体离,坎伏,故无血。此与《夬》九二,因爻无应,即就无应取义。旧解坐不知此,故说之永不能通。巽为利,巽伏,上下失应,故无攸利。震虚象失传。虞翻用卦变成坤,取虚象。岂知震为苍筤竹,为苇,皆取其中虚。况《象传》曰虚筐,亦以震为虚。
象曰:上六无实,承虚筐也。
《象》明言震虚,故知虞氏非。
丰卦第五十五
丰,亨,王假之。勿忧,宜日中。
雷电皆至东,故丰。《说文》:丰,豆之丰满者也。四阳遇重阴,故亨。震为王。假,至也。王假之,言四宜上升至五也。震为乐,故曰勿忧。离为日,中谓五。宜日中者,谓四升五,当位如日中也。
彖曰:丰,大也。明以动,故丰。王假之,尚大也。勿忧宜日中,宜照天下也。日中则昃,月盈则食。天地盈虚,与时消息。而况于人乎?况于鬼神乎?
尚,上也。大谓阳。尚大,谓四宜上升五。四升五则日中,光照天下。兑月离日。日中则昃,月盈则食,言丰之不足恃也。
象曰:雷电皆至,丰;君子以折狱致刑。
先天离东,后天震东,故曰皆至。离明故可折狱,震威故宜致刑。
初九,遇其配主,虽旬无咎,往有尚。
阴阳相配,配主谓二。二五为卦主,故五曰夷主。配,郑作妃,义同也。离为日。日之数十,十日为旬。初居日之末,故曰旬。至旬则癸日也。《后汉·邓禹传》:明日癸亥,匡等以六甲穷日,不出。是至旬当有咎,自古相传如是也。虽旬无咎者,以初遇阴也。二阴,故往有尚。
象曰:虽旬无咎,过旬灾也。
旬者盈数。过旬灾,仍月盈则食之意也。
六二,丰其蔀,日中见斗。往得疑疾,有孚发若,吉。
二至五互大坎,坎为隐伏,故中四爻象皆暗昧。蔀,虞翻云:日蔽云中称蔀。虞未申其义。然坎云在离日之上,正日蔽云中也。离为星,故曰斗。又震亦为斗。斗七星也,言离日有障蔽,日隐而星见也。二巽体,巽为疑,为疾。《巽》初六《象》曰进退志疑是也。五不应,故往得疑疾。然二承重阳,孚于三四。发若者,言其顺利也,阴孚阳故吉。离星、巽疑象,详《焦氏易诂》。
象曰:有孚发若,信以发志也。
有孚,故信。巽为志。信以发志者,言阴孚于阳,得行其志也。
九三,丰其沛,日中见沬。折其右肱,无咎。
沛,大雨貌。《孟子》:沛然下雨。《易林》泰之丰云:龙蛇所聚,大水来处;滂滂沛沛,使我无赖。《九家》云:大暗谓之沛。沬,《子夏传》:星之小者。日中见沬者,言当日中而昏暗,见小星也。三兑体,兑为雨,故曰沛。兑为晦,故曰见沬。艮为肱。三应在上,上艮覆,故折其右肱。兑为右,为折也。然三当位有应,故无咎。
象曰:丰其沛,不可大事也。折其右肱,终不可用也。
三遇敌,不利往;所应为阴,阴小,故不可大事。三虽有应而折肱,故终不可用。虞氏以二至五《大过》死解,似非。
九四,丰其蔀,日中见斗。遇其夷主,吉。
《易林》升之临云:据斗运枢。以震为斗。兹震在日上,以为障蔽,故仍曰丰其蔀,日中见斗。主谓五。五柔爻,故曰夷主。《诗·周颂》:有夷之行。《毛传》:夷,易也。阳遇阴则通,故曰易,曰吉。
象曰:丰其蔀,位不当也。日中见斗,幽不明也。遇其夷主,吉行也。
兑为昧,故幽不明。阳遇阴,故志行。郭京《举正》:行上脱志字。宜从。
六五,来章,有庆誉,吉。
呼九四来五,当位居中,《彖》所谓日中也,故曰章。五得位,故有庆誉吉。或谓四往五不能曰来,岂知六五呼四,当然曰来。况《睽》上九云:往遇雨则吉。是上来内,《易》有时亦言往也。《需》上曰:有不速之客三人来。是三往上亦曰来也。《蹇》五:大蹇朋来。是阳往五亦曰来也。此曰来章,又何疑乎?
象曰:六五之吉,有庆也。
庆,谓阳升五得位。
上六,丰其屋,蔀其家,窥其户,阒其无人,三岁不觌,凶。
屋,家户。后儒不知其象,穿凿百出,愈说愈晦,此覆象失传之故也。按虞注云:从外窥三。又《九家》说重门击柝云:豫下艮,从外示之,上震复为艮。《丰》上六从外示内,亦艮也。艮为屋,为家,为户,中爻大坎,故障蔽其家。艮为观,下视,故曰窥其户。震为人。上应在三,三巽伏,故阒寂无人。阒,虞云空也,郑云无人貌。震为岁,数三,故曰三岁不觌而凶也。阒,孟喜作窒。窒古与空通用。《列子·黄帝篇》:玉人潜行不空。《庄子·达生篇》引作窒。然则孟、虞之诂同也。
象曰:丰其屋,天际祥也。窥其户阒其无人,自藏也。
五天位,上在五外,故曰天际。《说文》:祥,福也,善也。徐铉曰:凡吉凶之先见其兆者,皆曰祥。故孟喜曰:天际祥,天降下恶祥也。自藏谓三。三宜应上,而巽为伏,故曰自藏。释无人之故也。祥,从郑本。《正义》作翔,翔祥音同通用。
此卦旧解,因易理失传,不知二五为卦主,于是遇其配主,遇其夷主,皆以震为主,杈枒不合。因卦象失传,于是爻变卦变,杂然并用,以求其象。学者只涵泳白文,或尚能明其一二;若即旧解求之,则愈茫昧疑惑,真可慨也!
旅卦第五十六
旅,小亨,旅贞吉。
旅之卦义,先儒皆以行旅为说。然卦名皆由卦象生,火山何以为旅?侯果、孔疏皆以火在山上,势难久留,故为旅。如所诂火在山上,不久即灭耳,安见其为行旅?按《易林》剥之旅云:居正不安,大盗为咎。大畜之旅云:安其室庐,傅母何忧?是皆以居家为说,于行旅之义正相反。履之旅云:乌子鹊雏,常与母俱;愿慕群旅,不离其巢。又晋之旅云:逐旅失群。是以旅为伴旅。卦二阴随二阳,一阴随一阳,阳前阴后,有若伴侣。疑焦氏所诂者,于卦象为切。又《释诂》:旅,众也。卦离火,艮亦为火,火多故众,伴旅亦众也。九三《象》云以旅与下,以众与下也。若作行旅,此句难通矣。又初爻:旅琐琐,斯其所。斯,离也。行旅往来,有不离其所者哉?于行旅之义尤不合。故疑焦义是也。六五得尊位,故小亨,贞吉。
彖曰:旅小亨,柔得中乎外而顺乎刚,止而丽乎明,是以小亨,旅贞吉也。旅之时义大矣哉!
六五上下皆阳,故曰顺乎刚。《离》六五云离王公,即顺乎刚也。《旅》五月卦,当中夏,故曰时。
象曰:山上有火,旅;君子以明慎用刑,而不留狱。
《大象》以相反见义,此亦其一也。离为明,君子不敢恃其明,故用刑必慎。艮为慎,兑为刑也。艮为止,君子不敢怠于事,故不留狱。艮为拘系,为狱也。
初六,旅琐琐,斯其所,取灾。
琐琐,陆绩、郑玄皆训为小。马云:疲弊貌。按《尔雅·释诂》:琐琐,小也。注:舍人曰琐琐,计谋褊浅之貌。《诗·节南山》:琐琐姻娅。盖往来猥琐,劳弊不安也。斯,《释言》:离也。斯其所,言离其所,欲应四也。二得敌,故取灾。离为灾。盖初六不当位而得敌,在下宜静不宜动。故《易林》复之旅云:二人辇车,徙去其家;井沸釜鸣,不可以居。徙去其家,即离其所;井沸釜鸣,即取灾也。义详《焦氏易诂》。
象曰:旅琐琐,志穷灾也。
初不当位,二得敌,不能应四,故曰志穷。
六二,旅即次,怀其资,得僮仆,贞。 (举正作贞吉,宜从。 )
艮为舍,次舍也。即次,言就舍也。资,财也。巽为利,居中,故怀其资。艮为僮仆。二得位承阳,故得僮仆。贞下宜依《举正》增吉字。贞吉,与下贞厉为对文。
象曰:得僮仆贞,终无尤也。
即次身安,怀资用足,得僮仆役使有人,故终无尤。艮为终。
九三,旅焚其次,丧其僮仆,贞厉。
艮为火,故焚其次。巽为陨落,故丧其僮仆。贞,卜问也。虞翻以离火焚其次,并谓三动艮坏为焚。夫离火在外,上又不应三,焉能下焚?《易林》蹇之噬嗑云:火起上门,不为我残。《噬嗑》火在艮门上,故不焚下。《旅》火亦在上,其不能下焚同也。三当位,强命其变,以之不正,尤非。艮火象,详《焦氏易诂》。
象曰:旅焚其次,亦以伤矣。以旅与下,其义丧也。
兑毁折,故曰伤。以众与下,威权下移,宜其丧失。下谓初、二。言三于初、二相得,以势众付之也。
九四,旅于处,得其资斧,我心不快。
资斧,从王弼。各家多作齐斧。资、齐音同通用。按《周书·谥法解》,资辅供就曰齐。言佐身之具,供张整齐也。而《春秋元命苞》云:斧之言辅也。是斧、辅音义皆同,故资斧即资辅。独阳不生,孤阴不成,故阴阳互相资助。四遇阴,故曰得其资斧。而兑为斧,亦为辅。张轨云:资斧盖黄钺斧。直以为兵器,非也。毛奇龄云:处,居也。旅于处得其资斧者,言于所居之处,而得此资辅也。然而不快者,以尚未升五得位。又四为三所阻,不能应初,亦不快之一因也。巽为志,故为心。《巽》初《象》云:志疑也。即以巽为志。《杂卦》云:巽伏也。心志伏在内,故巽象之。旧解命四变成坎取心象,非。
象曰:旅于处,未得位也。得其资斧,心未快也。
凡九四比六五,例终升五。《归妹》九四曰:有待而行。待往五也。《丰》九四曰:遇其夷主吉行也。六五曰:来章。亦言四来五也。兹曰未得位,因未得五位,故处以俟也。下六五曰终以誉命,即谓四终升五也。
六五,射雉,一矢亡,终以誉命。
离为雉,兑毁折,故射雉。射必以矢,坎为矢。乃坎伏不见,故一矢亡。坎数一也。誉,令闻也。艮为誉。命,爵命也。巽为命。终以誉命者,言巽命在二,虽不应五,然四必得位升五。四升五,二应之,是誉命终及于五也。
象曰:终以誉命,上逮也。
逮,及也。上逮,谓二终上应五也。
上九,鸟焚其巢,旅人先笑后号啕。丧牛于易,凶。
离为鸟。中虚,故为巢。巽风扇火于下,故焚巢。上履阴,兑悦,故先笑;三巽体,巽为号,三不应上,故后号啕。《左传》昭五年:纯离为牛。兑毁折,故丧牛。艮为田,为易。易,田畔也。牛在艮外,故丧牛于田畔。焚巢丧牛,故凶。晁说之云:易,古文埸字。《诗·小雅》疆埸有瓜是也。
象曰:以旅在上,其义焚也。丧牛于易,终莫之闻也。
旅,众也。在上者众,不自敛抑,则高亢为祸。《左传》隐四年:兵犹火也,不戢将自焚。是其义也。坎为耳,坎伏故莫之闻。虞翻用爻变取震象,谓震为筐故为巢,后儒多从之。按《易林》离之需云:高木腐巢。《需》坎为木,在上,故曰高木。互离为巢,在泽水中,故曰腐巢。讼之解云:南徙无庐,鸟破其巢。《解》上震,震为南,为徙;下坎为室,震在坎外,故曰南徙无庐。互离为鸟,为巢,而坎为破,故曰鸟破其巢。以离为巢,庶得真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