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曾亮
余为董文恪公作行状,尽览其奏议。其任安徽巡抚,奏准棚民开山事甚力。大旨言:与棚民相告讦者,皆溺于龙脉风水之说,至有以数百亩之山,保一棺之土;弃典礼,荒地利,不可施行。而棚民能攻苦茹淡于崇山峻岭、人迹不可通之地,开种旱谷以佐稻粱;人无闲民,地无遗利,于策至便,不可禁止,以启事端。余览其说而是之。
及余来宣城,问诸乡人。皆言:未开之山,土坚石固,草树茂密,腐叶积数年可二三寸;每天雨,从树至叶,从叶至土石,历石罅,滴沥成泉;其下水也缓,又水下而土石不随其下。水缓,故低田受之不为灾,而半月不雨,高田犹受其浸溉。今以斧斤童其山,而以锄犁疏其土,一雨未毕,沙石随下,奔流注壑涧中,皆填污不可贮水,毕至洼田中乃止,及洼田竭而山田之水无继者:是为开不毛之土而病有谷之田,利无税之佣而瘠有税之户也。余亦闻其说而是之。
嗟夫,利害之不能两全也久矣!由前之说,可以息事;由后之说,可以保利。若无失其利而又不至于董公之所忧,则吾盖未得其术也。故记之以俟夫习民事者。
梅曾亮(1786—1856),字伯言,清朝上元(在今江苏江宁县)人。官做到户部郎中。他学桐城派古文,很有名。这篇文章,选自《柏枧山房文集》。作者在读董文恪的奏议时,认为他支持棚民开山种旱谷的话,完全是正确的。不过作者并不以此为满足,他到了宣城,就向农民了解开山种旱谷的事。农民指出开山种旱谷会造成水土流失,会造成水旱灾害,使田地受害。他听了,也认为这话是完全正确的。他因此感叹利害不能两全,想不出两全的办法来。
从这里,我们看到作者认识事物的态度,他不停留在听一方面的话,听当时统治者的话,还注意到当地去听农民的话。这种态度是好的,所以他能看到事物的矛盾,不停留在片面的理解上。
从这篇里,我们看到作者跟董文恪的态度不同。董文恪是地方上的最高长官,他首先不是替人民的利害打算,是替自己的官位打算,只要棚民不闹事,自己的大官就可安稳地做下去。所以作者先引董文恪的话“不可禁止,以启事端”,显得他就是怕棚民闹事。最后又说,“由前之说,可以息事”,“不至于董公之所忧”,显得董文恪想的只是怎样息事宁人,他担心的只是闹事。他不光这样自私,还用破除风水迷信来掩盖棚民和农民之间的矛盾,来欺骗不明了情况的人。在这里作者虽然没有一句话批评董文恪,但作为地方最高长官的董文恪,不首先考虑人民疾苦,只是替自己保持官位打算的自私心理,他的欺骗手段,都含蓄地揭露出来了。
作者不是站在董文恪的一边替他掩饰,反而含蓄地揭露他,这在当时是难得的。这也说明作者确实是关心农民的,所以他能够亲自向农民了解情况。他同情农民,但并不因此排斥棚民。他考虑的是怎样解决棚民和农民之间的矛盾。实际上,棚民是在家乡无法生活而逃荒出来的农民,作者这样考虑也是正确的。棚民和农民的矛盾,实际就是要解决开山而避免水土流失的问题,这当然不是被压迫被剥削的个体农民所能解决,也不是逃荒出来的棚民所能解决,至于那些只求不出事的大官更是不愿意正视这个矛盾,在这种情况下,作者自然只能感叹没有办法了。
这篇文章的特点是:语言朴实、简洁,叙述正确扼要。一般说来,奏议的文字为了要使对方信服,往往有议论有叙述,写得较长。作者把董文恪的奏议压缩成两句话,极为扼要,就在这两句话里含着对他的揭露,又极为精练。再像他写乡人的话,有对开山前和开山后的比较的,有说明水土流失的原因的,有叙述水土流失情况的,有写农民对这事的意见的。作者叙述得很有条理,也极为干净扼要,并且在重要处又很具体细致,像写下雨时,雨水“从树至叶,从叶至土石,历石罅,滴沥成泉”,没有农民的细致观察,就说不出这话。这段里最后的“开不毛之土而病有谷之田,利无税之佣而瘠有税之户”,用反衬对偶形式,极为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