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资本及有关资本发生发展的总概念
论及中国资本,正如同我们论及中国其他经济形态一样,首先须得对资本一般,对资本本身,及它的形成和发展,有一个清晰的概念。尽管我们所要说明的,是中国资本的特殊性,是它对一般先进国家的资本形态,有如何不同的特征,但正因为如此,我们就必须在“同中求异”,就必须避免孤立考察法。癫子的变态,是在正常人的生理心理状态下显示出来的。
关于“资本”这个名词,几乎每一个经济学者都有他的解释。看以次几位权威经济学者的说明吧:
亚丹斯密(Adam Smith)——把一般资财中,用以获取利得的那一部分,定义为资本。
罗贝尔图(Roebertus)——“资本(原料与工具)就是帮助再生产的生产品。”
庞巴卫克(Böhm Bawerk)——“资本是各种以生利为目的的财货。”
他们的说明,大体会使我们得到这样的印象,好像他们关于资本的认识,并没有他们的立场,他们的学说整体,那样歧异。他们甚且是一致的不够充分,不够明确。
我们知道:资本可以在货币形态上存在,可以在生产手段消费手段的形态上存在,也可以在完成了的商品形态上存在。但货币也好,生产手段消费手段也好,乃至生产出来,准备拿去出卖的商品也好,不但不能孤立的成为资本,且都可以不是资本。因此,资本之较深一层的理解,竟可以说:“不是物件,而是以物为媒介的人与人的关系。”这样说,在一般非专精经济学的人看来,也许太抽象了,但在实际上,货币是要在贷者与借者间,结成了借贷关系,使贷者有权向借者索取利息,始成为资本;又如生产手段,要在它把资本家与劳动者结成了雇佣关系,使雇主有权向被雇者索取利润,始成为资本。因此,我们不妨这样定义:“资本是在一定社会关系之下,使其价值增殖的物质手段。”
资本尽管如前所说,可以在货币形态上存在,亦可以在货币以外的其他当作商品,当作生产手段的物质形态上存在,但在货币作为一般等价物的限内,资本的具体表现,即其价值的增殖,却始终是把货币作为其全运动过程的经纬。资本关系是离不开货币关系的,正因此故,资本并不是可以突然在任何社会都可发生的。如其说,资本必须透过货币而显现其作用,我们就不妨由货币关系来追溯它的起源。经济史学家告诉我们:“在资本、银行、雇佣劳动等等存在之前,货币能够存在,而且史实上是存在着。”这原因,就是由于货币是简单商品流通的必然结果,而它在当作简单商品流通之必然结果产生以后许久,还一般是当作货币,而不曾取得资本的形态。货币发展成为资本,一定要货币本身,已渐具备了货币的条件,已渐从一般商品分离开,而具有它作为一般等价物的机能,也就是说,一定要商品流通,从而,商品生产,已达到了相当水准。
当作货币的货币,与当作资本的货币,是以商品流通形态来区别的。
为买而卖,即生产者把自己的生产物拿来出卖,再把出卖所得的货币用以购买自己所需的他人的生产物,在这场合,货币是当作货币用的,货币仅尽着媒介的机能。与这种为买而卖的流通形态相对立的,还有一种为卖而买的流通形态,那是货币所有者,用他的货币购买某种货品,但他购买商品,不是用以供他自己直接消费,而是为了转卖给他人,在这场合,他的货币,就不是当作货币使用,而是当作增殖价值的手段使用,即当作资本使用。
在社会经济发展的过程上,商品流通愈由“为买而卖”的形态,发展转化为“为卖而买”的形态,货币就相应着愈加有不是当作货币使用的可能,即愈加可能当作资本使用,愈加会资本化。
不过,所谓资本,大体可以说是具有三个形态,一是生息资本形态,一是商业资本形态,一是产业资本形态。前两种资本形态,是所谓“洪水期前的”资本形态,单有了商品流通关系即可存在,所以,高利贷业及商业,曾在有了简单商品流通以后的各历史时代存在着。它们可以不通过生产领域,而在生产领域以外活动,从外部来加生产以压力或推动力。但所谓基本的资本形态(即产业资本),则与它们不同,它的每一个关节,都同生产关联着。生产的诸要素的形成与发展,就是它成立的前提和发展的限界。
自然,产业资本的全运动过程,也同商业资本或高利贷资本一样,是把货币作为它的起点,但货币所有者,要使他的货币,不当作商业资本或高利贷资本使用,而当作产业资本使用,只有了简单的乃至相当发展程度的一般商品的流通关系还不够,一定要在市场上,发现有以出卖自己的唯一商品即劳动力的自由劳动者。所以,自由劳动者的出现,是货币可能由商业用途,生息用途,移转向产业用途的最先决条件。所以,一个人即使有了“货币,生活资料及机具,如其缺乏劳动者,他就不成其为资本家了”。在现代产业革命的初期,特别是在开始资本主义化的殖民地,如美洲及澳洲,这个经验的事实,是普遍存在着的。而且,在事实上,就个别方面来看,一个人有了货币,有了生产手段生活资料,有时因为找不着劳动者,而不能变为资本家;但就社会全体来看,找不着劳动者,也就等于说,社会的生产手段及生活资料,还保留在一般劳动者手中,还不曾发展转化为资本。因为生产手段生活资料,在它为直接生产者所有的限内,不是资本,在它成为榨取劳动者的限内,才成为资本。劳动者由他自己的生产手段生活资料分离开,而去依赖他人的生产手段生活资料,这事实,不是他自己愿意做的,也不是旁人可以任意命令他做的,其中包含了一个社会关系变革的问题。即由封建制的社会关系变革到资本制社会关系的问题。
在一个已经完成了这种社会变革的社会,前面所述的“洪水期前的”即前资本主义的两个资本形态,都将改变它们的本质,改变它们的形态:商业资本将不复是在生产领域以外独立活动,它会成为总生产过程中,帮助产业资本周转运动的一个重要因素或关节,由产业资本活动形成的流通,便被吸收到总生产过程中,而由产业资本的规模和运动规律着制驭着;而在商业资本完成这种转变的过程中,生息资本同时亦逐渐扬弃了它的高利贷形态,而变质为银行资本形态,它由生产迫害者,一变而为生产的助成者了。它们在这种转变下所成就的,对于产业资本的关系,如其说前者即商业资本是为产业经营商品流通的业务;后者即生息资本,就是为产业经营货币流通的业务了。
这种历史的转变,在任何社会,都不是一蹴可成的,但因为每个社会所特具的自然条件历史条件不同,它们就不但大体完成这种转变的时间有快有慢,其转变所取的方式,亦是极不一致的。关于这点,我们虽不能在本文许可范围内展开说明,但如其说,个别国家的前资本主义的资本形态,足为它们整个社会经济组织的表象,或者,从那种表象,不难窥知它们社会经济的全景;同时,又如其说,它们的前资本主义的资本形态,足以影响它们向着资本主义方面的发展,足以限制着它们转变的姿态和动态,则我们就有理由相信:一个社会不能爽快顺利的成就其历史的转变,它的前资本主义的资本形态,即它的高利贷资本和独立的商业资本的性质本身,实发生了很有决定性的作用;并且,一个社会,如其它不能让产业资本取得支配的地位,它的各种落后资本形态,就仍然要占着优势,产业资本不能革生息资本和商业资本的命,生息资本就无法脱去高利贷的实质,商业资本也无法脱去其独立化的野性,而反过来要革产业资本的命了。
一部世界的资本发展史,在这样昭示我们。
二 中国各种资本形态之质与量的考察
(一)相存并在的各种资本形态
非现代的和现代的各种资本形态,在中国社会杂然并存着。
自然,任何一个高度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它的经济发展,并不是平衡的,它无论如何,还不免残留下一些相对落后的部门或领域,让前期的非现代性的资本形态,仍有寄生的可能。但它的活动范围,是在不绝随着资本主义生产方法的扩大而缩小的。它不但失去了决定的作用,并早改变了原初的姿态。
若在中国则不同,我们已有了现代型的产业资本和银行资本,但我们的前资本主义的诸资本形态,不仅继续发挥决定作用,且还在阻挠产业资本,歪曲银行资本。这是毫不足怪的。前面已经讲过,资本是以商品货币经济的发展为前提,我们的商品,还未脱却小商品生产的阶段,而我们的货币,不但品类繁杂,其机能亦满具有落后的特质。单就这方面讲,中国资本的多样性,已经是有它的存在依据的。
不过,在分别中国各种资本形态的特质以前,有两点须得指明:第一,在中国资本的概称中,原包含有外人资本成分,但本节为了说明的便利,暂把外资舍象去了;其次,这里论及的各种资本,是就抗战以前说的,现阶段的资本问题,将在本文最后予以说明。
现在且来考察现存的各种资本形态的特质。
最先把惹人注意的商业资本加以分析罢。谁都不能否认中国的商业资本,在现代化过程中附有新的特质。但要检点其新特质,首先不能不对它原有特质有一个概念。中国传统的商业资本,就与西欧各国的商业资本,具有不同的社会经济基础,后者,大体是把领主经济的封建制作为存在前提,而前者则大体是把地主经济的封建制作为存在前提。在领主经济下,土地是不能自由买卖,商业资本不能向土地转化,商人阶级就与领主,从而,商业就与地权,是采取对立的姿态。若在地主经济下,土地大抵可以自由移转,商人有了钱,就容易变成土地所有者,商人既容易变为土地所有者,土地所有者也就不妨或不难转变为商人了,商人同地主就变成了“通家”,虽然不一定就能消除商业资本与地权的根本对立(如历代在某种场合曾采行重农抑商政策),但那种对立,不仅由此缓和,却还由此引起了商业资本对于其他方面的不同关系。对于高利贷业,它一般是利用来作为其兼并土地的帮手。国外贸易原是商业活动的范围,但一方面因为商人可能取得地权,把它们向外冒险活动的要求冲淡了。同时在同一地主经济基础上建立起来的专制王朝,又可能利用商人阶层因分散在地权上所造成的弱势,而对国外贸易给予了过于严格的限制。商人不易向海外活动,工业对于他,就不是有怎样直接联系的业作了,而况制造形态的企业由官府统制,一般当作农村副业的手工业,更与农业结成自给体,根本妨阻商业的侵入。商人对于生产,似乎只应配合其集中在土地和土地生产物上的兴趣,而注意到土地改良,农业改良的。但在土地容易购得,土地愈多,愈足以表现其社会权势的情形下,他与其用钱去改良土地,就毋宁用钱去购置更多的土地了。
然而在中国现代化过程中,商业资本对于上述各方面的关系,从而,对于它的本质,起了一大变化,土地生产物,已经不是商业活动的唯一对象,地权已经不是很好的社会地位权势的表现,不是接近官场变为官吏的很好把柄了,不仅此也,在社会治安时有问题的情形下,那反而要变成一种危险的累赘。近几十年来,土地集中趋势,并不像过去(在历代王朝衰落期)那样严重,豪商巨贾念不在此,当然是一个有力的说明,特商业资本对地权的这个关系的改变,是把它对外贸易关系的改变,作为前景。买办性的商业,是中国商业资本新附有的最明朗的性格,商业就不但有对生产事业保持较密切联系的要求,而由对外贸易逐渐分解的农工业结合体,亦增大了商人居间活动的可能,在这一转变中,商业资本对高利贷业的关系也有变动了;它以前需要运用高利贷资本作为其兼并土地的手段,而此后则需要运用高利贷资本作为控制生产事业的手段。不但如此,以前对内贸易的规模小,范围狭,所需资金少,旧有高利贷业即可予以调剂,此后商业活动对象加多,范围加广,规模加大,所需资金数量,已非高利贷业所能供应了。这即是说,商业资本又在推动生息资本的变化了。
不过中国在现代化开始以后附加有买办性的商业,毕竟先天的限定了它的变质的限度,它对外做着附庸做着外国产业资本全运动过程中的一个环节,而在其完成买办商业任务的过程中,却不能对国内生产事业立在控制的地位。本来,商业资本愈向农村进出,愈使农业商业化,使农工业分离,由此分解开的自然经济诸因素,便依不可抗拒的理由,得在其他社会条件准备好了的场合,成为产业资本之人的与物的方面之原始蓄积。商业资本是在这种过渡中,逐渐扬弃它自己的独立的性格,逐渐让产业资本革它的命。但中国商业资本在为外国资本服务这件事本身,就在妨阻中国产业的成长,根本就谈不到为本国产业资本服务了。因此,它虽然在近数十年来改变了中国传统的古典的姿态,仍不能不保留下它前期的特质。而且,这种特质,一找到了机会,或者,一失去了外在的支援,就很容易故态复萌,把它对地权的关系,重又联系起来。
我们讲过,生息资本有两个类型,一是非现代的高利贷资本,一是现代的银行资本。在一个产业革命难产的过渡的社会,高利贷资本和银行资本是并存着的,并且,彼此还会参杂有对方的性格。高利贷资本在适应新环境的场合,不能不求所以现代化,而银行资本在适应旧环境的场合,又不能不同时具备有与其本质相反的性能。中国的生息资本,也许是最能证验我们这种认识的。不过在述及中国生息资本的特质以前,先须了解高利贷资本与银行资本的不同作用和基础。
一般的说来,在生产领域内,高利贷是以小生产者或农家与独立手工业者为活动对手,而银行资本则主要是以大生产者或产业家为活动对手。作为高利贷资本的货币财产,是由高利贷业者个人自己蓄积得来,而银行资本则是利用社会的蓄积。高利贷活动,一般是在资金不充裕的落后社会,乘借款者的困厄而进行,故利息率高;反之,银行资本活动,则是在资金比较充裕的发达的社会,想借借款者的活力经验与才具而展开,故利息率低。惟其如此,与其说高利贷资本一般会与商业发生较密切的联系,银行资本就必然会与产业资本发生联系。总之,高利贷资本与银行资本,大体是处在对立的地位,而它们的对立,且还是以不同性质的社会经济(封建制的与资本制的)作为基础。一个社会的经济制度,如其已由资本制取得了支配地位,高利贷资本将相应的失去其存在的可能,反过来,一个社会的经济制度,如其还是由封建制占着优势,或者不允许资本制对封建制根本的发生代替的机能,那至少,就不但能使此两种生息资本形态相并的存在,且还可能使它们个别作二重的存在。
事实上,我们在中国银行资本与高利贷资本的对立过程中,已经发现了几个特征:第一,它们的对立,不是分野式的,而是密集式的。照我们上面的说明,只有高利贷资本,才在生产领域以内,以小生产者,独立的手工业者和小农家为活动对手,但在产业不发达的中国,大工业是极其有限的,就因此故,银行活动的对象,由都市到农村,都不得不以小生产者为它们的主顾了。第二,它们的对立,并不是壁垒分明的,而是相互交错,相互包容的,这主要是由于它们的活动对象既有些相同,它们之间的竞争,在某些场合,就不能不表现为同行同业间的竞争,表现为高利贷金融机关或银行业同帮间的竞争,一方面排斥,一方面利用。此种不明朗化的事态,由国际资本的从中操纵而益形显著。国际资本在对中国银行业的对立关系上,需要利用旧式金融业即钱业;但在感到旧式金融业不够完成其商业金融任务时,又采行排斥钱庄的立场,因此中国新旧金融业,在个别应付国际资本的压迫下,竟又造出一种协调的可能了。第三,它们的对立,不是全面的,而是局部的。本来全国银行业务的发展,是有待于全国产业的发展的。中国产业既不能顺利得到发展,高利贷资本就只有在它们不能应付的大场面下,在都市方面,受到排斥,其他广大的农村,甚至都市的落后部分,以及较落后地带的都市,在银行资本“到农村去”的口号未曾实现以前,都还是高利贷业活动的大地盘。
但这毕竟是问题全面中的一个侧面。高利贷资本尽管还保留着广大的活动地盘,在大都市,在商品货币经济较发达的地带,旧式金融的支配地位,已逐渐为银行资本所代替了。从高利贷资本方面说,它之所以失去其原来的支配地位,与其说是由于它不能适应产业发展的要求,而宁是由于它的分散、零碎、和极其浓厚的地方性,使它不够资格成就国际资本在中国行使控制的使命;其次,与其说,它的失势,是由于不能融合国民经济的改造过程,倒毋宁说是由于它的存在形态,不够满足国家在财政金融上的需要。比如,旧式金融业,在不统一的货币上,在银元银两的兑换上,可以大牟其利,但国家为了财政金融的理由,需要废两改元,需要实行货币改革,这一来,旧式金融业的存在依据,就不免有些动摇了;此外,还须特别指明一点,就是,高利贷之所以失去其优势,与其说是由于它的社会基础的丧失,就宁不如说是由于它自身在经营技术、组织及资本上,均不足以应付日益扩大、日益动荡的经济场面。
由上面的说明,可知高利贷资本在中国逐渐失去其传统优势地位的理由,就一般说来,就一般生息资本演变的社会历程说来,是很不正常的。从反面来看,银行资本在商品货币发达地区之取得支配地位,亦是很不正常的,这事实,根本显出了中国银行资本的几种特质。首先,中国银行资本在本质上,就很不易克服它所包容的高利贷性,因为,所谓高利贷,并不能单就高的利率这一个特征来概括,它有它活动的社会基础,活动的方式和动向,它是不能无缘无故的从历史上消失去的。如其它的存在基础还没有丧失,即代替它的银行业,如果没有大工业或现代产业做其存在的根据,它就不可避免的要变态的带有高利贷的特质。在中国开始受到世界恐慌的一九三〇年以后的数年间,甚至在银行事业特别繁昌的江浙一带,我们就曾经常从报章杂志上,听到旧式金融业的典当业,在大声疾呼的诉说银行及农业仓库,在变相的做着它们的业务的竞争。而中国银行在吸收存款的竞争上,为了对抗信用优越的外商银行,对抗旧式金融业者,乃至同业者,不得不提高存款利率,从而,不得不提高放款利率(许多小规模的新成立的银行,在战前,已把利率抬高到一分以上),而其贷出款项,又都是对于小生产者乃至消费者的短期信用,那就更容易给人以高利贷的印象了。这是中国银行资本的第一个特质。
中国银行资本的第二个特质,是由其财政的性格上表现出来。中国银行业是起源于一八九七年所设立的中国通商银行,至辛亥革命的一九一一年,尚只有八个银行,此后经过第一次世界大战,直至一九二五年,全国银行已达一百四十一个之多,这原因,当然可以从第一次世界大战及此后数年间的中国民族资本,特别是轻工业资本的蓬勃发达,得到理解,由是推知银行发展与产业发展的联系。但这至多,只是一个说法,而且,这一说法,应用到此后的场合,就不能有效了。在一九二五年以后,直至“七七抗战”开始止,是中国产业的苦难期,在前此勃兴起来的纺织业、火柴业、面粉业……几乎是全面的归于萎缩停闭或转让给外人,但这一时期的中国银行业,却并不曾随着崩溃,反之,不仅在数量上仍有所增加,各银行的阵容,其资力,似更形充实,更有规模了。在这里,使我们不期然而联想到近代初期各资本主义国家,以公债的形式,依存于所谓国民银行,而国民银行则借公债以资营养的事实。在实际上,一九二九年、一九三〇年、一九三一年,是中国银行的旺产期,同时也正是政府公债的增发期。抗战发生前三年,是中国银行的调整期间,同时也正是政府公债的整理期。银行资本之财政的性格,那也许是银行资本在其发展过程中必然要经历的一个阶段。不过这个阶段的时间久暂,各国是不尽相同的。
最后,中国银行资本还有第三个特质,那就是大家公认的商业的性格。不错,银行业本身就是一种特殊商业,它与一般商业的区别,也许就在这一点,即它所经营的是货币,而一般商业所经营的则是商品。但我们这里所说的商业性,却是在比较的相对的意义上,用以次几点事实来加以限界的:比如,第一点,中国银行资本因为被发展不健全的产业,限制了活动的范围,它对于商业特别是对于有关国外贸易的商业的联系,就较为密切。在一九三四年中国各银行投资的百分比,工业仅占百分之十三,商业上却占百分之二十九,机关(公债在内)占百分之四十一,由这个简单统计数字,可以看出中国银行资本的又一种商业的属性;大量公债券保留在库存中,是可能而且必然诱导它,把这些死的债券,相机活用在市场上,去同地产标金发生买卖关系的。此外,习惯了活动在生产过程外部的银行资本,还会进一步直接钻进流通过程,使货币的经营与商品的经营统一起来。这也许不仅是理论的逻辑,我们约略的可以由此证示中国银行资本的第三个特质。
中国的商业资本及生息资本既分别具有上述的内容和实质,在每一种资本形态可以表识着一般资本性质的限内,在个别资本相互间保持有一定有机关联的限内,中国的产业资本,是大可由此暗示出它的特质来的。
首先,把产业资本当作一种特定的资本形态来理解,是须得探究它的来源的。中国产业资本的来源,根本就有了先天不足的毛病。在资本蓄积过程上,一般是先在商业资本上蓄积,后在产业资本上蓄积的,换言之,商业资本上蓄积所得,是现代产业开始的最主要的本钱,中国商业资本对于地权的联系,在本质上,已限制了它的蓄积过程。而商业资本通过地权,与政治上的密切联系,使它在结局上不能不与各个王朝的兴衰同其命运。中国在现代化开始的时候,正是清代王朝向着衰落历程迈进的时代。乾嘉的时期的宫廷扩大浪费和豪商集中土地的情形,已由太平天国及这前后的贫民大叛乱证示其后果。过去商业资本上的可能蓄积,一再遭受极度的破坏了。这对于中国产业资本的形成,是一个先天的障碍。不错,在五口通商以后,即在中国商业资本变换其传统姿态以后,由商业促成农产物商品化,多少有所蓄积了。但由这种方式蓄积的商业资本,又因产业发展的诸般前提条件(如关税权、交通权、货币权、工业权等),愈来愈受破坏,愈来愈不完备,而不易转化为产业资本;而已经利用某种机会,或借着政府帮助,而相当树立了规模的产业,又因为没有自主而灵活的产业证券市场,不容易化为票面流动资金,不容易招收新股扩充资本。此外,如上面所说的中国银行资本的特质,虽然可以理解为产业不能正常发展的必然结果,但在其作用过程中,却更反过来加大了产业资本的梏桎。单就资本累积的关系上讲,银行投资条件,已使产业自身的扩大再生产受了限制。
社会既不曾为产业蓄积起可资运用的资财,对于仅有的资财,又不易有效的集中运用,而在运用中的有限产业资本,又复不易扩大再生产,这种从资本来源上看出的产业资本的特质,就必然要招致它第二个特质,即资本组织形态的落后了。关于这点,大概可就以次两种事实得到说明,那就是股份公司对独资合资所占比例甚小,官办及官督商办形式,始终占着极重要的地位。以前一点而论,在中国新式企业中,只有极少数的大规模企业采行股份公司的形式,其余不是独资,就是亲故的合资,此种情形,原系受了社会信用、交通及银行业不发达的限制,而清末奖励独资兴办实业的政策(一九〇六年清代改商部为工农部,颁布奖励实业规程,办一千元以上之实业者,赐男爵,二千元以上赐子爵),似亦不无关系。至于官办及官督商办形式,在中国产业发展的第二期(一般以太平天国乱后的官办及官督商办期为第一期),即由中日战后(一八九五年以后)开始的民营期,虽已有所改变,但一般较大的企业,如交通业、矿业乃至一部分的纺织业,仍系采行官督或官办方式。此种方式,在外表上,似与挽近各国的国家资本主义经营形态相仿佛,但其实质大相径庭。后者是建立在高度集中与高度技术化的基础上,而前者则恰好是因为资本无法集中,技术过于落后,始由国家直接从事监督或经营,借资倡导。姑无论企业形态是独资的抑是亲朋故旧合资的,其不可避免的缺陷,首先会表现在企业会计与家庭会计不分上面,表现在管理无方上面,此外,它还会同官办或官僚资本企业招致同一的致命的后果,那就是对于扩张资本,改进事业,都在其组织形态本身受了极大的限制。
中国产业资本由上述两种特质导来的第三个特质,就是资本有机构成的低下。产业资本有机构成的高度,是必以它的资本的机械化或固定资本化的程度来测定的,而机械化或固定资本化的前提,首先就得有大量资本的集中。在中国民营轻工业极其畅旺的一九二〇年,资本在十万元以下者,占绝对多数,在二十万元以下者,占百分之七十五,百万元者,仅占百分之九。以此小规模的资本数量,当然不难测知其资本构成的低下。而且,落后国家的产业,大抵开始是着重在轻工业或消费手段的生产上的,而其生产手段的供给,则照例是为先进国家所独占。轻工业或消费手段的生产企业本身,就已经限制了它的高度机械化的可能,而要由国外,由外人手中取得机械的供给,乃无异加上了一层取得其同意的限制,事实上,作为帝国主义政策之一重要部分的生产手段的独占,其作用恰好就在这里。除此以外,我们的产业有机构成的低下,实还有其他更本质的理由,一国的产业,如在对外对内关系上全无保障,它为适应动荡不定的环境,最好是采行“易合易分”“可止则止”的游击式制造业形态。制造业是只需在机具上使用极小量资本的。这是中国制造业特别发达,十万元以下的资本经营特别繁多的基本原因之一。在工业上如此,在农业上尤属如此,工业高度化机械化的障碍,农业同样会经验到。不过,农业还有它独特的困难,中国迄今还未变革过来的传统的地权关系或土地所有形态,使农民或农业家要为土地的所有权或使用权花费它全部资本或农业生产费用的最大额数,以致固定资本在全资本额中所占比例,只达到百分之二到四的可怜程度。
(二)由质到量的考察
在上面我们已把中国各种资本形态的特质,分别指明了,它们分别具有的特质,在相互间,宁可视为一种有机的配合,更可视为是一个具有特质的总资本之质的分割。依据社会科学的分析,一切社会事象之质与量间,是有着极密切的函数关系的。中国商业资本、生息资本及产业资本所分别具有的那些特质,事实上,已可暗示出它们个别在总资本中所占的比例之量的规定。
一个社会的财富,究以多大的比例转化为资本,究以如何的比例,分割为个别的资本,那是颇不容易明确判定的,那取决于许多社会条件,并且时时刻刻都在流转变化。不过,我们所需要的,如其不是在静态经济状况之下的固定数字,而是为了借着一定的可能提供的比例数字来说明一般演变趋势,上述的困难就比较缓和多了。社会科学告诉我们,在产业发达和产业不发达的社会间,各种资本所占比例,是显然不同的,在后一种社会,资本是在商业上乃至在高利贷业上蓄积,由于和社会形态相适应的社会信用及交通的不发达,商人资本周转极其缓慢,由是,在总货币资本中,当作商人资本用的部分就极大了。生产越不发达,则与其投在流通中的商品总数比例而言,商人资本的总额必定会越大。所以,一位经济科学者曾这样表示:“在生产不发展的情形下,一个社会的真正货币资本,必有最大一部分在商人手中。”其实,在这种社会,不论是采取商业形态,抑是采取与商业有密切联系的高利贷形态,差不多是以货币资本为资本一般,因为当作它们的社会基础的小商品生产,其所有生产费用,还不是采取资本的形态。反之,在一个产业发达的社会,不仅一般资本是在产业上蓄积;且与产业发展一同展开的社会信用和各种新式交通,又复相对的缩减了用以经营商业的货币资本的数字。因之,也相对的改变了商业资本在全社会资本中所占的比例,它的以货币来表现的资本数量,已不复能超越于产业资本之上,却须随着产业发展的程度,而成反比例的落在产业资本之后了。
这是理解上述中国各种资本形态之量的比例的前提认识,同时,中国各种资本形态之现实的量的比例分割,也大可加强我们对于此种认识的信念。
在前面分析各种资本的特质时,我们是由商业资本起,在这里,检讨各种资本的数量,却反过来,从产业资本起。在中国产业发展刚由繁荣期走向下坡的一九二四年,全国五百六十五个注册工厂的总资本,是二亿二千四百一十四万。其中,交通业及矿业的投资,不在此限,外人的产业投资,亦不曾计算在里面。作为中国最重要交通部门的铁路总投资,在一九三〇年,约为五亿二千万元,而同时,煤矿业、金属矿业及航业上的投资加算起来,中国在战前属于民族资本部分的产业资本,就将近达到十万万元的数量。这个概数,与谷春帆氏的统计没有大的出入,他认定抗战以前的新式产业资本,共约三十八亿零七百八十一万元,其中,外资占二十八亿,达金额百分之七十四,本国资本仅占九亿八千七百万元。
与产业资本不相配称的,是生息资本的数量。在一九二五年,中国一百四十一家银行的总资本,合计一五八一六〇四七一元,至一九三二年,一百五十家银行的总资本为二亿六千六百七十万元。至于旧式金融业的钱庄,在一九三五年合计有一千三百四十七家,其总资额不过五千万元,两下加算起来,约达三亿余万元。但此系就实收资本而言,设把银行实收资本、公积金、存款及发钞等的总资力合共计算,则在一九三一年为二十六亿元,而同时拥有五亿一千六百万实收资本之外国银行的总资力,则达八十四亿元。
至于最易转变,而又不断在转变的商业资本,自然很不易作确切的估计。但我们可以由以次两重事实,得到一个轮廓的推算。五口通商以后的中国商业,其对外的重要性,远超过其对内的重要性。而且对内商业的发展,或者,农工业品的商业化商品化,倒宁是由于对外贸易的要求。在一八六四年,中国对外贸易输出入总额尚不足一亿两,一九一四年,达九亿二千万两,一九二四年,差不多达到十八亿之巨。单就这每年十数亿元对外贸易来说,已可概见周转它的商人资本,达到了如何大的数量,设把社会信用及交通均不发达的诸因素加入考虑,则总货币资本中由商人掌握着的数额,就大得可观了。在一九三一年,雷麦(C. F. Remer)算定外人在中国的投资,计达三十二亿四千二百五十万美元,其中商业投资占二十五亿三千一百九十万美元,政府借款占七亿一千万美元。设将美元以战前四比一的平价换算为华币,外人总投资额一百三十亿元中,除去大约三十二亿元的政治借款,其余将近一百亿元,就都是商业投资。特这里所谓商业投资,那是指着一切用企业形式去牟利的资本,即上述银行资本和产业资本都包含在内。设把这两项资本即银行资本十六亿元(为实收资本、公积金、发钞各项之总计,由上列总资力八十四亿元中减去存款六十八亿元所得之数),产业资本二十八亿元,从总商业投资百亿元中扣除下来,剩余的五十六亿元,大体可以说是八千家洋行大大小小的外国商店旅馆乃至各种娱乐场所各种交易所所拥有的商业资本。(参见蒋学楷等译,雷麦著《外人在华投资论》)
由上面提出的各种数字,很显然的说明:在中国各种资本(无论是包括外资,抑排出外资)中,产业资本只是占着一个很小的比例,同时,如把接近商业且在实际上是做着商业经营的银行资本,加算在商业资本方面,则商业资本在数量上的压倒优势,就大可测知中国产业资本落后的程度了。
(三)由量到质的再考察
依照我们在前面的分析,中国各种资本量的分割,本质上就受到了它们个别的质的规定。产业的落后形态,即仅点缀着有限的新式经营,而仍以前资本主义的小商品生产占着压倒优势的产业形态,当然只好让商业资本大肆其独立活动。这中间,早由世界资本运动史实所提示的法则在作用着:“商人资本的独立发展,与资本主义生产发展程度成反比例。”
这个法则不仅说明了商业资本与产业资本,由质到量的变化关系,还说明了它们由量到质的变化关系。
独立发展的商业,既然不以产业的规制,它就不可避免的要规制着产业。它将是由牺牲产业而取得自己的营养。中国的商业资本的数量的增大,一直是把它对于新式的旧式的产业的无情榨取作为基础。这种不利于产业发展的局面,不但使可能转化到产业上的资本受到妨阻,并会使已经投用到产业上的资本,改变用途。产业在量上愈加处在劣势的地位,它就愈没有力量转变它不利的前途,使它原来具有的诸般特质,更形加强起来。
然而这不单是理论的逻辑,事实是比理论表现得更有力的。且看下文罢。
三 中国资本累积、集中、分散的总运动
在前面,我已把中国资本的形态的特质,其数量,其质与量的相互关联,作了一个分析性的考察。这种考察,虽然已对各种形态的资本的内在联系,有所说明,但从综合的观点,把它们当作一个总体来看,从总运动过程中,去观察它们所以不能不形成那诸般特质的究竟,并由是看出它们全般发展的趋势,那却是需要在这里加以研究的。
不过,直到此刻为止,我提论到的中国资本,都把在中国的外国资本或国际资本,抛在一边。除了极少的必要场合,我几乎是把在中国的外资,甚至外资的作用,都当作是不存在的,至少,是把它当作从外部来给予中国资本以压力或阻力的。——这都是为了说明的便利。我们现在研究中国资本的总体运动,再不能忽视外资在中国资本运动上的作用了,反之,我们将会证明:在中国资本的全运动过程中,外资实际在起着左右一切的决定的影响。
因此,在论及中国资本之累积、集中、分散的运动以前,须得把外资何以能在其中发生决定作用的事实揭明出来。
(一)国际资本对中国资本运动的作用
也许说,在中国境内的国际资本与中国本土的资本,实际上是很不易明确区分开的。许多中国经济问题的研究者,就曾这样强调着。但它们间的联系,不论如何密切,比如,不论中国买办商人,如何通过外资赚得一宗货币,这货币又当作存款,存入外国银行,外国银行又可能利用这宗存款,在中国经营某种企业,而这企业的营利,更可能用以参加中国民族资本经营的工矿业。……如此辗转下去,好像谁也不容易把外资从中国资本或中国资本运动中划然区分出来,但这种问题的研究,决不能随着零碎枝节的现象兜圈子,我们这里特别需要运用抽象力,从参杂错综的现象中,去理解它们个别在一定场合在一定主体下所表演的作用,否则我们就不但无法把中国资本与外资区分开,即在中国资本中,亦无法把产业资本与其他和产业资本交互发生流通关系的各种形态的资本区分开。而我们这里所要究明的资本总运动,并不是也不能笼统的混同的予以讨论,却反而是要把它们个别在那种运动中作用着的范围与限界,认清了之后,才能讨论的。
讲到外资对于中国资本运动所起的作用,有若干认识上的前提问题,须先予以处理。其一是外资主体或外资所有者的意志,是否统一,即它们对于中国资本运动的作用,是否向着一个方向;其二是外资所有者即使对中国资本发展问题能统一其意向,它们是否就能在实际活动上,贯彻其意向?
关于前一问题,我们可以这样理解:帝国主义各国对于任何落后国家的经济要求或展望,因其个别所具的自然条件及其对该落后国家的历史关系不同,原可大异其趣,因而对于其帝国主义政策的执行,不尽能采取同一的步骤,甚且可能在某些场合采行相反的步骤,但在它们同为帝国主义的国家,帝国主义终有其相同的基本要求的限内,我们仍不难在其暂时的局部的或参差的冲突中,看出其对落后中国经济或中国资本可能采行的共同对策;而且,我们往往只注意到不同的要求所引起的冲突,而不知多方的冲突所造出的一致或平衡。近百年来的外资侵略史,已充分为我们指证了这种事实。
关于后一问题,国内论坛上已不时讨论到。最容易说服我们的意见,似乎是说:各资本主义国家对于中国资本主义或资本的发展,虽然在它自身的各不同发展阶段,可以采行不同的政策(如在帝国主义阶段以前,它还不妨开明点,虽使各落后地带的封建生产方法,为资本主义生产方法所代替,一到帝国主义阶段,它需要保留或带往落后地带之封建生产方法的志望,就比较来得显明)。但依不同的志望采取不同的政策为一事,是否能使其主观志望,依一定政策予以达成为又一事。这种说法是聪明的。但似未想到帝国主义者执行某种政策的志向,就已经是把现实的客观条件作为前提,现在且从这方面来展开我们的研究罢。
在研究程序上,我们应把帝国主义对于中国经济发展的态度,转注到它们对中国产业资本发展的态度上面。上面述过的中国近百年来产业资本发展的成果,也许可以说是“外铄”的作用居多,——虽然任何外铄的作用,须得通过已有的社会经济基础而表现出来——同时,中国产业资本在发展过程中所遭遇的坎坷与挫折,亦似大体可以由此得到说明。
首先,帝国主义各国不允许或不希望落后的中国发展产业,无疑是恐怕因此影响它们的制造品市场,影响它们的原料供给要求,乃至影响它们的资本出路。前两者在今日已可凭常识去理解,而后者则需要予以原理的补充,因为,照我们将在后面解明的,一国产业能顺利发展,能不绝扩大再生产,它就可以逐渐大量累积资本,使各国剩余资本的输出发生障碍。
其次,它们让中国民族的产业顺利发展,固有上述的障碍,它们代中国或在中国发展产业资本,不是于尽量利用中国廉价劳动及原料之外,更可有利的把握市场,并连带解决其过剩资本问题么?它们确曾在打这样的如意算盘,然已在实践中经验到了此路仍是不通的结论:因为,它们在中国多一个产业的单位,其国内同种类的产业,就要在输出上受到排挤,对本国产业的竞争问题,是它们不能在中国任意扩展产业的第一道难关;它们在中国发展产业即使除极少场合以外,不会受到中国民族资本的竞争,它们相互间的倾轧竞争,却是不易避免的,比如,日本纵然可以把对中国输出的纺织业,全搬到中国来,但它不但会遭受英国在华纺织业的排挤,且会受到英国兰开夏纺织业的排挤。中国既不能防卫保护自己的产业,也当然不能为其他任何国防卫保护其产业。这是它们不能在中国任意扩展产业的第二道难关;加之,每一个帝国主义国家,虽然都有它在中国的特定势力圈,它比较可能在势力圈内畅所欲为,但这种由分割所得到的利便,却又为分割引起的劳力原料及贩卖市场不易如意控制的不利所抵消;况且愈到挽近,每个帝国主义者的势力范围,都在因他们之间的激烈斗争而受到动摇,这是它们不能在中国任意扩展产业的第三道难关。最后,由中国产业不发达所保留下的落后生产关系,及由此引起的治安、交通、货币乃至购买力上的诸般困难,虽然反过来会给予中国产业发展的妨碍,也同样会妨碍列强产业在中国的发展,这是第四道难关。
列强在这不能促进中国产业发展,也不能代中国发展产业的客观形势下,自然而然的会依实际利益的指导,利用其可能利用的特权,使中国经济或中国资本的运动,向着它期望的方向走去。
一国的财政金融,对于全资本运动,是有着决定的作用的。它们由赔款及外债支借程序的控制,由标金、公债及外汇市场的控制,已使整个中国的财政金融受其支配。资金向着产业方面运用,既有上述的障碍,它们只有极必要而且极有利的场合,才由金融市场证券市场的控制,使它们的资本参加到中国产业方面,以为合并买收的准备,或诱使中国资本参加到它们产业方面,以增大其扩展与合并的资力,除此以外,它们就依照其不利于发展中国产业资本的程度,而要求加强中国的商业资本活动,事实上,中外商业资本的分工合作,是达到了非常“协和”的程度的。比如,以原料品为主的输出贸易,强半由国人经营,但以达到通商口岸为止,过此则依托于外人,而同时以制造品为主的输入贸易,则主要由外人经营,但大体亦以到达通商口岸为止,过此则委之于国人,这种买办性的商业,在外人控制着中国财政金融的条件下,是更易滋养起来的。配合这种商业资本发展的诸社会条件,更要求配合它们的其他社会条件,层层相因,在一般情形下,特别是在一种压倒的优越的外力,在全面经济上发生领导作用的情形下,很可能造成一种限制中国资本全运动或全发展过程的局面。这是研究中国资本运动,所须预先理解的要键。
(二)中国资本的累积过程
在资本的全运动中,首先要知道它是如何累积起来,并在如何累积着。资本的累积,是资本运动中的最基本关节。中国资本的本质,我们实际是只有在它累积运动过程中才最容易暴露出来的。
特关于中国资本累积问题的理解,需要把一般人最易混淆的两个累积形态,简括加以说明。资本的累积,有资本主义式的,有前资本式或原始式的,两者是判然个别。资本主义式的累积形态,是以产业劳动者的剩余生产物,为其累积的基础。此剩余劳动生产物转化为剩余价值,而资本化,而连同原资本一同投入再生产过程,就形成扩大再生产过程。在自由竞争局面下,每个产业资本家,为了以精美廉价商品去竞胜其同业者,都力图采用新式多费的机械,从而,都力图减少消费,使其剩余生产物或剩余价值,尽可能的转化为资本。产业自身扩大的要求,便变为强制累积的要求。不过像这种累积方式,并非一开始就是如此的,要追溯产业资本的最初来源,就使我们不能不述及另一种累积方式,或即所谓原始累积的方式。这种方式的累积,恰与前者相反,而是以独立小生产者的剩余生产物或剩余价值物,为其主要的累积基础。在此种累积基础上,立即就挥起了与它相适应的商业资本与高利贷资本的活动。它们的活动愈形加深和扩大,那种剩余生产物或剩余价值物,就愈不易资本化,甚或使它原有的资本,更严密的说,即使它原有生产诸要素,愈益缩减其规模。当然,在这种情形下,再生产规模也可能有所扩大,也可能维持原状,但在这种基础上的任何资本累积,显然不是由于产业自身的扩大要求,不是经济内部的强制,而是在产业过程外部,借着政府公债、赋税、商业政策,以及近代型的银行政策等来进行的。
我们关于资本累积有了这种基本概念,乃可研究到中国资本累积的性质及其基本形态。
中国产业资本,曾在上次帝国主义战争时期,即在它们压力稍弛的场合,在若干轻工业部门,有过相当的发展,但战争甫经结束,那种压力重又加紧,前此发达起来的若干部门的薄弱产业基础,又复归于萎缩。外资的产业,诚有若干方面在中国民族产业的废墟上或被吞并的基础上,显示出了变态的繁昌,但根据前面的说明,那终归是有限的。而且,就是这有限的资本主义式的累积,亦还是靠着经济外的特权,靠着原始累积方式来予以支持。这一点,不独外资是如此,就是一部分民族产业上仅有的资本累积,依旧要靠着原始方式的协助。因为一个社会的资本主义生产方法如其没有占着优势地位,或者,如其全般的说来,还是对旧的生产方法占着劣势地位,则资本主义式的累积,可能要借助于原始的累积方法。事实上,现代初期的各国资本主义经营的利得殆无一不是通过政府的保育政策,通过政府用原始方式吸收资金,来间接成就的。
中国就是到了目前,还未曾脱出上述诸期阶段。它的资本累积的最主要形态,还是原始的,还是以独立小生产者的剩余劳动生产物作为基础,亦就因此之故,它那一部分在资本主义形式上累积起来的资本,我们有理由断定它是叨光于原始累积的庇荫。虽然那不一定是由于政府的保育政策,而宁是由于帝国主义对封建的特权关系。
惟其我们的资本累积,主要是原始的。故资本累积的程度,其规模,不能也不易直接由生产规模上表现出来,却反而是间接的表现于买办的商业资本、新型的高利贷资本及与其相适应的变态的财政资本的规模上。
我们在前面已经概略的提到了中国各种形态的资本的统计数字,那些数字,虽然大体可以表明中国资本累积的规模,但其间有几个问题须得予以分释。
第一,从那些资本规模上,我们不应只注意其累积的一面,即我们已讲过,作为中国资本累积基础的独立小生产者的生产规模,虽有极少部分可能在扩大,不少部分可能在维持单纯再生产原状,实还有极大一部分在缩小或全盘停顿。这缩小去了或完全停顿了的生产部分,显然不但无所累积,且把已有的累积也被销毁去了,在前述中国各种形态的资本统计数字中,就有极大一部分不是资本累积的结果,而是原有累积被吞蚀被剥削去了的结果。大家试一留意我们由都市到农村的普遍破产现象,就知道其中的症结。不幸的是:在资本主义式的累积中,一般生产规模的扩大或缩小,大体可以看出资本是否真正有所累积,而在中国这种原始式的累积中,要从表现那种累积的其他形态的资本中,去测度我们一般生产规模究在扩大或缩小,就颇为不易了。这是深刻的破产现象,并不能引起一般人甚至一般经济学者注意的最重要原因之一。
第二,除了产业资本外,其他各种资本形态,如商业资本,农业上的土地资本,新旧式金融资本等等,都比较缺乏定着性,它们之间的流转是很迅速的。就地租来说,它是农村资本累积的一个基本方式,中国地租的非现代化,不仅包括进了利润工资的成分,而且把农村副业的收入,农民正常生活费用,也给囊括了去。就土地所有者的浪费,及依种种方式扩大集中地权的关系言,地租竟直接间接做了商业资本与高利贷资本或高利贷性资本的活动根据,虽然商业及高利贷本身,亦各有它们独特的累积方法。此种流转或伙同活动,在中国社会是极自然的,因为中国社会经济基础给它们配置着诸种适需条件。同时,在上述各种资本,它们更可借信用掩蔽,使自己茫无涯际的膨大起来,因此,要从它们的统计数字,来说明一个社会的财富或资本的确实累积程度,那是极无把握的。而我们许多经济学者,每每就像天真无邪的从中国银行资本的扩大上,来反证中国经济的发达,好像社会资本的累积,可以不通过产业,而戏剧般的在银行金库中或会计簿上变出来似的。
第三,如其说,资本累积表现在商业上、农业上、金融上不易察知其底蕴,则它表现在财政上,在财政政策所支配的公债、赋税及通货上,就更加使人摸不着头脑了。而像中国这种没有现代产业基础的国家,私经济范围内的商业与金融的利得或资本累积,经常无可避免的要同政府的财政政策,特别要同帝国主义在中国的商业经融发生极密切的联系。就前者而论,中国商业和金融上的资本累积,是必需经济以外的强力,从外部来予以支撑或补充的。商业和高利贷业或银行业在赋税与公债上所贡献给财政上的助力愈大,而它们就更好把赋税,把公债乃至把通货作为加倍转嫁或向独立小生产者索取较高代价的口实或工具。比如,近三十年来最显然膨大起来的银行资本,论其累积过程,应当不忽视政府所给予它们的特别恩惠,政府以公债的方式向银行贷款,公债票面价格和政府实际借入款项之间,有一个大大的差额。除此差额的利得之外,还有较高的利率,还可把公债当作资本运用,且还可把公债券作为发行钞票的准备。银行就把它其他方面的业务活动的赢利抛开不讲,单是这种借贷关系,就能给予它以四重的利益,银行资本是这样累积起来的。财政上为了保障债权人的权利,当然不能完全依赖借债还债,而必须以赋税方式来予以弥补,结局,经济外的强制,就成了资本累积的杠杆。中国商业资本的累积,虽然没有银行资本那样显然的依靠经济外的强制方式,但我们略一分析其借助于多重不等价交换的内容,分析其利得与官场的联系,更分析愈闭塞愈落后地域,就愈可不计较成本,而计较市况,而任意抑价勒买,抬价额销的事实,就知道商业资本能有现在这样累积的成果,并不是偶然的。
显然的,我们并不以中国资本的这种累积方式而感到失望,而宁愿使这种累积方式合理化,因为借原始累积来促进来助成现代型的累积,那正是现代初期各资本主义国家共同经验过来的现实道路。所可惜的是,我们踯躅在这条路的时间太长了,这原因,本须关联到上述中国商业金融资本累积,与帝国主义在中国的商业与金融保有内在联系一点上面去,但关于这点,我想把它留在下面来加以说明。
(三)中国资本的集中过程
资本的累积形态,是由一定的社会经济条件规制着,资本的集中形态,亦是如此。我们很可以说,资本的集中形态,是由资本的累积形态所决定。
资本主义式的资本累积,我们已经知道是在资本主义经济组织内部自我强制的进行。每个企业组织或生产单位,如其要求自存,要求不为与它同时竞存的其他企业组织或生产单位所击败,它就必须在技术上讲求改进,在设备上讲求充实,即是说,它必须多方讲求再生产规模的扩大。扩大变成了图存的一个致命的前提。所以,资本集中,成了资本主义商品生产的基本法则。一切有关资本主义的经营,无疑有这个法则在其中作用着,资本主义的商业与金融业,自不能例外。但不论那种企业上的集中,都须把产业或生产事业上的集中作为它的依据或基础。如像托辣斯卡特尔一类组织,虽然包容了广泛的交换过程,关系商业资本活动,但却是把产业作为它的重心,商业只演着附庸的角色。就是现代庞大的金融资本,如抽去了集中起来的产业,它立即就显示为一种虚浮的存在。
反之,在原始累积形态上的集中,就完全把它的集中运动移到产业或生产领域以外了,特别是移到交换领域了,我们已经知道:在一个产业落后的社会,尽管它只存在着分散的零碎的独立小生产规模,但却并未因此就妨碍它的商业资本的扩大。经济科学告诉我们:独立的商业资本,可能与产业依相反比例而发展。引言之,即产业资本上的不集中,在某种场合,正可成就商业资本上的集中。
这是中国资本集中形态的实话。
早在开始现代化程序以前,中国的商业资本,就对当时的产业,表现了极不相称的规模。资本所以容易在商业上集中起来,在极多的原因之中,第一要数到商人在落后社会的优越经济地位。他们利用独立生产者的无知与分散,自然成了单纯商品买卖价格的决定人,一部商业哲学,是由贱买贵卖的原则一以贯之的。他们“因利乘便”的地方,已够多了,又如在必然的社会联系,高利贷业,甚至初期新式的金融业,都在做他们的帮手,设推开论点,把我们前面已经解述过的中国土地资本与商业资本伙同活动的关系,加入考虑,更就商人传统的接近官场,且容易变为官人的事实,关联起来,社会资本很快就容易集中商人手中的事实,是不难理解的。
但商业资本集中到一定的量,理应可能改变它的质,这个论点,得从两个方面予以说明,其一,关系到资本分散的问题,将在次节讨论;其一,则是在中国现代商业资本集中里面包涵了它对帝国主义的商业与金融的关系。我在前面已讲到中外贸易的联系方式。那种方式,表明中国的国外贸易,全由外人操纵,而依属在国外贸易下的国内贸易,则显示为对外人服务。本来对外贸易也和对内贸易一样,一极的商品向其对极方面运动,对极方面的货币则向着这一极方面运动。在这里,工业品同农业品本身,并不能表示什么轩轾。但因大体上,主要输出以工业品为代表的社会,和主要输出以农产品为代表的社会,在国际经济政治关系上是处在不平等的地位,它们的商品,就处在不平等的地位而要求,而被强制,以较大价值的农产品(或半制品),去交换较小价值的工业品(乃至一部分农产品)了。这种不等价交换本身,必然一步进一步的诱致中国经济国际化,诱使中国商品货币经济与国际商品金融发生更有隶属性的联系,结果,在中国对外的商品往复运动与货币往复运动中,就形成一种很异样的资本集中运动。由一八六四年到一九三四年这七十年中间,只有很少几年是出超,其余都是入超。仅由一八七一年到一九二八年的入超总额,就已达到了五千三百九十万两,这大量入超所需支付的货币额,是以中国社会资金,由农村流向都市,流向本国金融机关,流向外国银行,其中一部分再行外流,这一集中过程来体现着的。自然,集中到这任一阶段的资金,并不是无所保留,就一直向前运动,同时也并不是全不回流。事实上帝国主义者在中国积累到了三十二万四千二百万美元(一九三四年)的投资总额,大体就是这样集中起来的。而中国现代商业金融资本的集中形态,亦不妨说明托这种大集中运动的余荫而逐渐形成,同时反过来说,也正是那种大集中运动所由形成的基础。
但在这当中,我们应肯定一件事实,即商业金融方面的破产没落现象,并不因那种集中运动而减少,且反因那种集中运动愈益强化而加多。一部分或最大一部分的破产没落,就为另一部分或另一极小部分集中化膨大化的基础。这是中国新旧产业连续破产,而新旧商业金融,也并非一律欣欣向荣的症结所在。至若在商业金融方面其所以有的能够扩大,有的不免于衰落的原因,在我们现在论及的场合来说,那与其说是看谁有没有取得帝国主义的或封建的特权关系,宁是看谁有没有运用那种特权关系的资格和本钱。帝国主义在中国的势力或其投资力愈益加大,它所要求为它服务的中国商业与金融,就愈需要有像样的规模或较能集中的资力了。
(四)中国资本的分散过程
从表面上看,分散恰好是集中的反面,但资本的分散形态,却为其集中形态所制约,所规定了。资本能在产业上集中,它向产业以外的商业金融方面活动,也是为了适应产业的要求;反之,资本如其主要是集中在商业方面,商业按照它独力活动的法则,就只有在很特殊的场合,才肯向产业上分散,否则它一定会以扩大自身的活动。扩大与自身活动最相类似和最有密切关系方面即金融方面的活动,为更有利益。
惟其如此,中外商业金融业所大量集中起来的资金,虽然有较小的一部分,为了要购取中国农村的原料和半制品,而不得不分散到农村去,但这需要较长周转时间,且不免为治安交通等条件所限制的买卖,即使能运用各种方式的特权,以加大不等价交换的有利差额,那亦只是在特别需要原料品或半制品,以便成就其他更大利益的场合,才能为中外商业金融业所注意到。他们念兹在兹的,毋宁是那些转手即可获取大利的交易对象,所以,在商业金融上集中的资本,几乎连正规的严格意义的商业,即包括有货币商品运动在内的商业,也“敬而远之”,而一味向那些离开生产过程更远的标金市场、外汇市场、公债市场以及各种方式的交易所去讨生活了。此外,地产经营,也是逐利者非常中意的投机目标之一。
中国资本的这种分散形态,延到此次抗战爆发前数年间,几乎发达到了极点。当时国内国外正为经济危机乃至政治危机所侵袭着。一切正常的贸易关系,都有脱节的趋势,因而更加强了上述的投机活动。但用投机方式迅速分散去的资金,不转瞬间,又依投机方式迅速集中起来,由是黄金流来流去的水池里,很容易发生漫溢现象。甚嚣尘上的所谓游资过剩,就在这里不易分散开的分散运动过程中,当作一种严重病态表现出来。
不错,我们是不能忘记中国商业上集中的资本,还有一种传统的分散方式的,中国商人赚得的钱,一向除了进一步扩充商业外,就是拿去购买土地,而中国的特殊封建经济关系,又大抵允许商人自由购买土地,这是我们一再讲过了的。这种向土地分散资本的方式,原可理解为把土地当作商业活动的特殊对象物,同时,土地上的收入,确也照例成为商业累积的一个特殊方式,但我不想在这里进一步分析,我们只须表明:这种分散方式,在五口通商以后,因为商业有了广大活动范围和有了杂多轻而易举的活动对象物,就慢慢在商业比较发达的地方,为一般商业经营者所不注意了,他们甚且把都市及其附近以外地方的土地,看为是累赘。自然,在比较落后的地区,情形是不尽相同的,但在现代商品货币经济日益扩大其范围与影响的情况下,我们仍不妨说:那种分散资本的方式,已渐不重要了。不过,这是指着战前说的。
如其说把商业上累积的资本,用来购置土地,在战前已成了很不时髦的投资方法,而与这相关联的传统的高利贷活动,亦同样逐渐减少了它对资本的吸收性。破产的广大农村,无疑仍是高利贷活动的舞台,但当资本能找到其他有利出路时,它并不会怎样恋恋于这变乱无常的地盘。这是上述资本由农村集中到都市的一个有力的注脚。
自然,这一切的演变推移,都是逐渐的不平衡的展开的。在我们的社会经济基础,不曾经过全面改革以前,商业上的资本累积与集中,自不免还有依靠土地投资及高利贷活动为其支助的地方,在同一限度内,它的资本的分散,也必然会“饮水思源”的流用到这些方面。但当它的资本的累积与集中,与其说是关联于封建的特权,却宁是关联于帝国主义在中国不平等的特殊利益,则它的资本分散,就无法遵循古典的通路,而不得不强制着,使原有的土地投资,逐渐变形为都市地产投资,使旧来的高利贷活动,变形为银行资本活动,并且,有如过去土地投资与高利贷结托一样,地产上的投机也同样有高利贷性的新式银行资本活动联系起来。这有关资本分散的引论,重又回到我们的出发点了。上述游资过剩现象,一直肿胀在资本分散运动当中。
直到抗战爆发前若干年,泛滥在都市,在银行中的大量游资,始逼着所谓民族资本家,把注意转向农村方面,自是而后,“农贷”变成了资本分散运动中的一个新的节目。但把资金分散到农村,一定不仅是为了想借此宣泄一个痛快,而是为了那可能帮助它有进一步的累积与集中。农村的生产事业,原应是有利可图的,但造成农业生产有利可图的其他社会条件,还不曾产出,结局,农贷就不但因此限制了它的性质,也相应限制了它的数量。按照现代农村贷款的正常程序,理应是由长期而至短期。因为在刚走上现代化旅途的社会,土地差不多要占农业生产费的全部,必须依长期贷款使农民从土地的负累中解脱出来,他们才可能利用中、短期信用,来改良土地和调剂其年垫资本。但我们的农贷一开始就是短期的,因而,就不能是生产的,而是青苗钱式的,这原因,一般人讲的很多,当然以我们农村社会生产关系,还不曾造出运用长期贷款的社会条件之说,最有根据,但我还须在这里指明一点:我们在都市过剩的资金,在量上,在质上,都不够也不能有效而合理的分散到广大农村去。这是我们随后要说明的。
(五)在资本运动全过程中表现出来的总趋势
我们由上面的研究,得知中国资本的全运动过程,不论是累积、是集中,抑是分散,都捺上了商业或商业性的印记,而不是产业的。由商业性活动所累积与集中的,大抵是货币财产,我们已讲过的,由农村到都市,到中外银行,再流到外国的资本集中运动,也无非是这种货币财产的运动。论到这里,读者定然会发生这种反问:商业活动既包括了货币运动与商品运动,则在上述的一列当作资本的货币集中运动过程中,也一定会伴以当作资本的商品反向运动,就对外贸易关系来说:一定有与外流资金相应的大量物资的流入。这里且不用涉及不等价交换的故事,单是输入物资的品质,即可解答我们的疑问。中国物资的输入,不是为了满足产业扩展的需要,而是为了满足扩大了的商业的需要,即是说,不是为了生产,而是为了消费——为了享乐的不生产的消费。全国各大都市的时髦享受,主要都是从国外供应的。这一来,即使没有不等价的交换关系存在,我们依入超付出的大量资金,亦只在国内诱致了不必要的、于现实资本无所裨益的浪费。所以,输入或入超尽管年复一年的增加,商业规模尽管不绝扩大,那种量的扩大,却不能引起质的变更,因为浪费一直在相应的扩大着。
但问题还有比这更严重的。由大量入超应当引起的资金外流,大体是三个方式予以弥补:一是逐年的华侨汇款,一是外人在华的投资(包括政治性投资或外债),一是金银条块的输出。许多人往往奇怪:中国天灾、内战、破产,成了家常便饭,而全国各大都市的浪费享受还有增无已,仿佛浪费是可依魔术来达成似的。我们即使再达观的假定:中国社会一般的生产,特别是农村生产,平均的能保持单纯的再生产规模,那亦无法解释各地继续扩大的各种方式的浪费。不错,大多数人民的生活是更苦了,但“更苦”所挣出来的物质要素,单就国内立论,也许可以用为抵偿“更多浪费”所需增加的物质要素;甚且就国外贸易说,可用国内人民“更苦”生活所挤出来的更多物资,去换取更多的浪费材料。但我们的论点,是填补入超,是填补已经由多方增进输出而尚不够抵偿的输入。因此,国内人民更苦的享受,不过事前因此缓和了或降低了入超额,而在一定的场合,实无关于已经形成的入超额的填补。填补既经形成的入超,除了华侨汇款,外人投资以外,仍旧要落到金银条块的外运上。我们没有确切的统计,证明金银外运究达到了如何程度,但在开战前后数年间,外运的数量确是可观的。许多许多年以来,当作社会蓄积而散留在民间的金银,当作社会绝对财富体现物而看为国宝的金银,是在前述资本集中运动过程中,通过国内外银行,集中到外国了。
但金银乃至我们社会的物资,尽管不绝被抽取去,被吸收去,而以货币来测量我们的商业金融业资本,却仍旧在扩大着,并表现得分外充斥,这个“谜”是比较容易猜透的。我们在前面资本分散的论点下,已经讲到中国商业,金融业越到后来,越是把公债、地产、标金、外汇……作为其活动的主要对象,事实上,在这些场合活动的资本额的增大,仅只是价值记号的增大,比如,就公债说吧,我们的大资本家大银行家,有大量转化为国债的信用货币在手里,在他们由此按期获得一定额利息时,那宗信用财产虽然被看作是资本,被看作是生息资本,但其实它只在生息这一点上,还对贷款者是资本,它早经不是当作资本而支消了,早经不存在了,至少,亦不过是在观念上存在的虚拟资本罢了。所以,像这种性质的债权的增大,如其关说到资本,无非是虚拟资本的增大罢了。
更就地产的投资来说罢,对于同一物质对象物即地产的货币价格的增减,例如,全上海地皮由十万万元价格变为五十万万元的价格,再由五十万万元的价格变为二十五万万元的价格,这种变动,如其没有地产上的现实投资在其间发生作用,则因投机操纵造出来的价值记号的加减,实在很难说有资本膨大或缩小的意义。尽管当上海地皮由十万万元价格膨大到五十万万元价格的年头,地产的所有者,确因此按比例膨大了它的资产,但其唯一结果,却不过是使他在资产登记簿上多写一些阿拉伯的或罗马的数目字,弄出更多的数目符号而已。在其他物价相应增加的限内,那用英国休谟(Hume)的话说,就是“使他为了衣服,器具和马车,支付更多数量的金属货币”。
不过,在中国金属货币大量外流的场合,不论是商业性的或金融性的资产价值额的增大,都不是也不能表现为更多数量的金属货币。也许一大部分是为了适应这种不寻常的情形,或解决资产价值增大而金属货币却不绝外流的矛盾现象(其实是不矛盾的),才发现统一货币的发行是非常切要的。货币改革在这里竟变成了中国资本运动到了战前那种吃紧阶段的必然结果。
货币改革实现以后,中国商业性的金融资本在表象上的资力是更容易膨大了,但这已经是临近抗战前夕的事,在这种意义上膨大资力的结果,却是到抗战过程中才尽量表露出来的。
四 战时及战后表现的资本运动规律
资本的运动,是由其本质所规定了的。由战时到战后十余年间,我们显然没有任何理由,说中国资本在这个动乱的过程中,从根改变了它的本质。即使说,整个中国经济,在战时乃至战后,它的表象,是改变了许多了,相应着,我们的资本活动,亦自不免有了许多特异的表现。然而,“万变不离其宗”,在近十余年来的资本运动中,虽然加入了不少的前所未有的新的因素,如战时经济,如公营事业,如敌伪物资,如国外借款,如大规模救济品等等,但那些因素的加入,事实上,即使在某些场合,某种程度上,极其错综的把原有资本运动复杂多样化了。我们如从事物的内部去观察,仍不难体认出,那在本质上,依旧是已有资本运动的继续和强化。兹特简括的从以次几个显著方面来予以说明。
(一)由产业资本向着商业资本的转化
关于这一方面的考察,我们需要弄清楚一个前提认识,即产业资本向着商业资本转化的倾向的存在,首先须产业资本的存在,产业资本继续不断的转化为商业资本,一定要产业资本继续在增加或在扩大,否则,那种转化,如何可能变为一个经常化的运动倾向呢?
对于这个疑问,我的解答是这样的。在整个现代化过程中,我们都在多方设法发展产业,在整个抗战的过程中,我们更为了支持抗战,曾竭尽所能的建立一点工业基础,在战争结束以后,我们又接收了不少的敌伪工厂,但迄乎今日,所有这些方面的努力成果,有的已经荡然无存,有的则在迅速崩解中,虽然我们还可在发展产业上继续努力,但我相信,在一般社会生产关系未改变之前,那种努力定会遭到同样的命运。这原因,大家也许颇注意于内外战争的破坏,但我觉得,最关重要的,还是产业资本向着商业资本转化倾向存在,使这种倾向当作一个不易抗拒的压力的客观条件的存在。
在前面,我已分别分析了我们社会各种资本的特性。与国际资本有血肉关系的中国商业,中国商人,在社会经济上既处在优越地位,并利用落后的传统的种种剥削方式,站在生产圈外来操纵侵渔生产者,那已命定了产业的前途。而由抗战以至现在,日益增加其严重性的通货膨胀,更使已经不利地位的产业,愈形不利,已经有利地位的商业(买办官僚化了的商业),愈加有利。在恶性通货膨胀的影响下,就把我们商业原有的优越地位抛开不讲,对于适应市场比较缺乏机动性,对于流通周转比较需要更长时间的工业,已经是困难万分的,而近年来用外国物资,外国廉价商品来压低国内物价的对外贸易政策,更不啻给予那些抬不起头,喘不过气来的大小工业,以火上添油的煎迫。结局,“以商养工”或“化工为商”,就成了一般工业家挣脱灭亡命运的一个有效方法。
(二)由国民资本向着官僚资本的转化
本来,在内外战争中,在困厄中挣扎的大小工业,除了用上述的“以商养工”“化工为商”的下策,借图自救外,它们还曾不绝的请求政府救济,请求政府贷款援助。而在财政万分困难,主要靠印刷机来维持支出的政府,它用什么来救助它们呢?显然的,还是凭了印钞票的印刷机:通货膨胀会增重生产事业的苦难,加多生产事业的援助,又会增大通货膨胀的程度,这像是一个苦痛的循环,然而这循环并不是单纯的重复。其间经常的必然的会伸出改变生产事业原来的所有与使用关系的魔手。许多事业在这循环过程中被统制,被合并,且被操纵捉弄。或者在国有国营的大名义下,化私为公;或者在优先补贴及其他特殊便利的诱惑下,化民有为官有,不论采取那一种方式,或兼采两者的混合方式,原来是国民的产业,都直接间接全部的或者部分的变为官有了。
事实上,当战乱在经济上使干涉统制成为必要时,受到上述迫害宰割的,并不单是工业,就在有利可图的商业,亦是不能幸免的。政府在交通、信用、外汇、课税以及其他种种方面,都可给予商业以困扰和限制。囤积居奇是干犯禁令的,偷关漏税是干犯禁令的。结局,假使商业要在法令范围内规规矩矩的作去,它并不能比工业好多少。在这种认识上,我们就知道抗战以来的商业的特殊利得,是由商业特殊化了,获得了违法反禁的保障,是得到了权势者的默许,奥援或支持,由是,“以商养工”“化工为商”的倾向的存在,就是由于“以官济商”“化官为商”的事实摆在前面,这一来,不但工业资本官僚资本化了,就是商业资本也官僚资本化了。
直到现在,一般国民资本,还在继续转化为特殊国民—官僚的资本,这转化,已成为大家都能体认到的一种倾向,一个具有不可抗御力量的运动规律。
(三)由民族资本向着国际资本的转化
在上述两种资本运动倾向连同作用下,定然会促成第三种资本运动,即民族资本向着国际资本的转化。事实上,这种运动已经在非常强烈的表现着。而它的形成,是把以次这些事实作为内容的。
一国生产衰颓而商业却能变相繁荣,那已说明它的那种商业,主要是做着贩运并分散外国货物的商业,就当前讲,是经营美国货的商业。这种商业专为外国产业服务,它的买办性是非常明白的。而在“以商养工”或“化工为商”的情形下,已不啻使一部分民族资本,变为以国人名义经营的外国资本。不错,外货的输入。也可能有助于民族工业。但通货膨胀及其他种种不利于生产的条件,使国外输入的货物,更不可能是有建设性的生产手段,而更可能是有破坏性的消费资料,我们不用看官方的海关公布的物品数字和种类,试走到任何一个市场,都可触目惊心的碰到外国人特别是美国人为我们备办的烟、酒、化妆品、钟表、自来水笔以及其他“不用也行”的日常适用品和便利品。输入品愈不是生产手段,就愈是消费资料或奢侈品,这样相互影响会造成一个倾向,使我们社会只合存在一种买办商业资本以及配合买办商业的其他资本形态。不仅此也,在某种限度内,可视为买办商业金融作用之结果的战乱,和与战乱相伴而生的恶性通货膨胀,使我们在敌伪产业基础上新生起来的若干生产事业以及依各种形式保存着的社会资财,都直接间接或明或暗的向外国逃避了。而官僚与买办的苟合,更不啻为此逃避开了一个方便门户。因此,我们政府不管怎样叫穷叫苦,请外国帮助,而我们国内的资财、外汇、黄金、土产,却源源不绝的在向我们希望从它得到援救的国家输送。这种矛盾得极其可笑的现象,正在我们面前表演着,而我在此所要注意的,却是这逃往外国的资本,并不是一去不回的,它们为贪取国内的较高利得和权势,一有机会,还会回头“眷顾”这可怜的祖国,不过,待到它们回过头来时,那已不是,也决不会是当作民族资本在国内生根,而是当作国际资本,或连同真正的国际资本,从外部投向中国经济角逐舞台罢了。
从上面所说的这几种倾向看来,抗战以后的中国社会资本运动,虽然同战前比照起来,增添进去了不少新的因素,并作了比较错综曲折得多的表现,但在实质上,毋宁是一贯下来的。为了要透过现象去看本质,去看资本运动所由左右的内在关键,我们得进一步去分析我们社会的利润与利息形态。
本篇问题研究
一、一般流俗的资本概念,为什么不能用来说明资本主义社会与非资本主义社会的区别?
二、劳动力的买卖,劳动力变为商品,是资本主义生产的基本前提条件;中国社会不但早有劳动力买卖的事实存在,且有过剩的劳动力存在,为什么总不易实现资本主义的商品生产?
三、中国历来的商业资本,对现代商业资本,对过去欧洲的商业资本,具有怎样的特质?
四、高利贷资本与银行资本,乃至银行资本与金融资本,究有什么本质不同的地方?
五、在一个生产比较不发达的社会,它的货币资本,为什么有最大一部分在商人手中?
六、中国社会的商业资本,不肯支援并转化为产业资本,却反而侵蚀产业资本,其关键究在商人,抑在其他方面?
七、中国民族的产业资本不发达,为什么外人在中国的产业也不很发达?
八、资本的累积过程,何以会决定资本的分散或转化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