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概论

梨洲,即黄宗羲(1610-1695),明清之际思想家、学术史家。字太冲,号南雷,学者称梨洲先生。一生著作20余种,最能反映其思想的是《明夷待访录》。

本章的教育家也不少,我们为避免重复计,只选取黄梨洲、顾亭林及颜习斋、李恕谷四人作代表。黄、顾二人不是理学家,是有志用世的经世学者,我们可以称他们为经世学派。他们是富有豪杰气的学者,最称热血的志士,种族观念非常强烈,中年皆参与过民族复兴运动,事虽不成,但终身是不肯与满清政府合作的。他们对于学风的趋向,皆由反明以达于宋,但梨洲因其门户关系,尚未直接攻击王学,而亭林对于王学则攻击诋毁,不遗余力。他们对于学术的兴趣,皆趋重在经学方面的研究,但梨洲作《明儒学案》尚喜谈心性,而亭林则绝不愿讲求这一套腐话,并提出“经学即理学”的口号,谓“舍经学而言理学者,乃堕于禅学而不自知”(《先正事略》本传)。总之注重博学多识以反明学之空疏,注重经世致用之学以反宋、明理学家之腐败,则两人是走在一条路线上的。关于教育方面,在学理上两人毫无特殊的研究,不过对于教育制度皆提出了改良的意见——经世学者往往只能如此。梨洲的特点,在以学校为监督政府的机关,为社会舆论的中心,而立于一种特殊地位。亭林的特点,在采用科学的方法,研究学问,重客观而不取主观,重创造而反对因袭,一扫明末八股的陋习,而开清代考证学的先锋。

颜、李二人则较黄、顾更进一步。他们不仅反对王学,连朱学也反对;不仅反对朱学,且反对一切后儒之法,直接模仿孔、孟的教法。他们以诗书、六艺为教材,以习礼、习乐为教法,不空谈性命,完全重在实习实行,故我们称这一派为实用主义者。他们自身皆能吃苦耐劳,以身作则,所演习的礼节虽不脱古代的仪式,而以动作易口说,面目为之一新,也是本期教育史上的一点特色。

第二节 黄梨洲(1610—1695)

一 生活小史

黄氏名宗羲,字太冲,号梨洲,是浙江余姚人。他是忠臣黄尊素的长子,生长在明末很有身份的一个家庭。尊素与杨、左诸人为同志友,同死于魏阉之乱,且亦理学名家,曾与刘蕺山相往还,可知梨洲在幼小时所受家庭教育已与一般人不同。“初锢之为党人,继指之为游侠,终厕之于儒林,其为人也盖三变而至今”(《年谱》)——这是梨洲自题的几句话,自是得当。他的父亲尊素之遇害,梨洲年仅十七岁。当十九岁时,袖长椎入京,手刃父仇,忠义慷慨之气在此时已大露头角。当二十岁时,正式游学于蕺山之门,邀约吴、越知名之士六十余人,相与切劘,对于其师之学敌石梁陶氏之说施以猛烈的攻击。当三十五岁时,北京陷入于闯贼了,即在吴中纠合同志,召募义勇,且率家人子弟共赴国难,自此从事于勤王的生活,奔走播迁了五六年。当此之时,先生一心以勤王保族为职志,终不得逞,而魏阉余党且时施搆害,屡遭危险,然先生忠义之气不为少挫,且于得闲时一面著述,一面讲学。先生讲学生活,虽始于三十岁以后,而在四十岁以前完全为党人游侠一流。自四五十岁以后,看破清廷统治力太强,明室恢复之无望,才折节敛气,复举证人书院开讲会,专门于教育生活,发挥其先师蕺山之绪余,而变做一位名理派的儒者了。虽然为一儒者,而昔日豪气依然存在,讲学于江、浙间,好以师门为标榜,大江以南门弟子遍天下,差不多在当时为东南思想界之中心。

黄宗羲像

先生生于明万历三十八年,死于清康熙三十四年,享年八十又六岁,综计讲学生活不下五十年。先生学问赅博,于各家书籍无不窥阅,在刘氏之门最称高足弟子。虽为刘氏高足弟子,终以经学、史学擅长,而对于史学尤有特识,开清代研究史学者之先锋。平生著作宏富,合计三十余种,八百多卷,而以《明儒学案》及《宋元学案》为有系统之学术史,影响于教育思想者不少。至于《明夷待访录》一书,内中除开于教育主张外,尽量发挥其民本主义的政治哲学,对于二百余年后之排满革命思想之启示,影响尤大。

二 言心与性

蕺山之学在明末虽自成一派,究不出阳明心学的范围。梨洲为蕺山的忠实信徒,平日对于政治与教育的主张虽标榜“通经致用”,而对于心与性的解释依然偏于阳明一派。他以心为一切主宰,充塞乎宇宙,心之活动变化不测,此宇宙形色所以万殊。吾人修养只在心之本体上用工夫,所谓“穷理”即穷此心之万殊,非穷万物之万殊;迨此心本体通达灵明,万物莫不毕照,盖心如规矩,有了规矩自然能范围一切方圆。[1]

天地万物莫非一气之流行,吾人耳、目、口、鼻之运动,恻隐、羞恶之表现,亦此大气流行之一。大气在天地,有春、夏、秋、冬之运转,而秩然有条不紊者,名之曰理。大气之在吾人,有耳、目、口、鼻之运动,恻隐、羞恶之表现亦秩然有条理者,名之曰性。故曰“理是有形之性,性是无形之理”(《与友论学书》)。换一句话,在宇宙者谓之理,在人类者谓之性,其实莫非此一气之流行。性既为气之秩然有条理者,所以吾人以善名之;此性之善无人不有,无时不存。所以他说:“夫性之为善,合下如是。到的如是,扩充尽才而非有所增也,即不扩充尽才而非有所减也,不为尧存,不为桀亡。”(《致陈乾初论学书》)

三 教育主张

先生论心学虽采阳明、蕺山之说,但论教育则力辟明代学者的空疏无用。他的主张是要博通经史,明之于心,致之于实用。“读书不多无以证斯理之变化,多而不求诸心则为俗学”(《先正事略·名儒》本传)。即由博而约的工夫,其目的则在致之于实用。先生志在用世,所以平日教学者亦以经世相期许,而对于当时空疏无用的学风,曾有一次很痛切的攻击:

儒者之学,经纬天地,而后世乃以语录为究竟,仅附答问一二条于伊洛门下,便厕儒者之列,假其名以欺世。治财赋者则目为聚敛,开阃捍边者则目为粗才,读书作文者则目为玩物丧志,留心政治者则目为俗吏;徒以生民立极,天地立心,万世开太平之阔论钤束天下。一旦有大夫之忧,当报国之日,则蒙然张口如坐云雾。世道以是潦倒泥腐,遂使尚论者以为立功建业,别是法门,而非儒者之所与也。(《赠编修弁玉吴君墓志铭》)

《明夷待访录》书影

这一段话固然是对于当时王学末流之空疏无用痛下针砭,也就是他的教育主张,讲学宗旨。梨洲不仅不满意于当时的学风,且对于当时的教育制度亦表示不满,并在积极方面提出自己的意见。他的教育意见分学校与取士两类,于学校则主张广大其意义,于取士则主张广开其门径。吾人试按照《明夷待访录》上所载分类叙述于下。

(一)学校。据梨洲先生的主张,学校不仅为养士之机关,且为政府与社会衡论一切是非的场所,学校是超政治的一种组织,同时又是监督政府的最高机关。负学校行政责任的首领,在太学称“祭酒”,在郡县学称“学官”,他们的地位应尊于一切政府官吏。太学祭酒推择当世大儒充当,或就退休的宰相充当,其重要与宰相相等。除平日处理学校政务及制造舆论外,再逢朔日,公开讲演一次,此时祭酒南面讲学,天子率领百官咸就弟子之列,北面听讲。讲学以外,凡关一国政治的得失,祭酒可直言陈述,令负有责任者采纳改良。郡县学官不由政府选除,由地方公议推请名儒主持,其资格不限阶级,自布衣以至宰相之谢事者,只要学行相称,皆可充当。学官的权限非常扩大,在学校以内,如教师的聘请,学生的考试及升降,校舍及校产的管理;在学校以外,如书籍的检定,出版的审查,名胜古迹的保管,先贤陵墓祠宇的修饬与表彰,民间吉凶仪式的规定,及风俗的改良,一切地方的学校教育与社会教育,皆在学官职责范围以内。除此以外,每逢朔望等日,举行公开讲演一次,凡一邑的缙绅士子皆须到会,郡县官吏亦就弟子之列,北面听讲。在这个时候,凡关于地方政治的得失,亦得直言纠绳,贡献主张于地方政府。

在学官之下,郡县设有五经师及兵法、历、算、医、射等科教师,皆由学官择聘。郡县学多设在郡县城内,凡城外人口稠密之大市镇,亦得设学置经师。凡经师所教,皆属于高等学校性质。其外还设立小学,为民间儿童受教的地方,充当小学教师的谓之蒙师。除原有学宫外,凡地方寺观庵堂,勿论在城在乡,一律取消,大的改为书院,小的改为小学,所有产业即拨充学校经费。

由以上看来,先生对于学校的性质,是扩充到极大,对于学官的地位与职权又提升到极高。但同时对于学生的权利亦非常注重,学官有品行不良及不称职的,学生可由公决而更换之;郡县长官年少无实学,且乱施压力于学官及各儒者,学生可群起而驱逐之。学校是社会的中心,学生可以在规律之内发挥民权,这种教育思想含着极重大的革命意义。

(二)取士。明代政府取士,只科选一途,而既取之后任用太骤。梨洲先生深致不满,乃立一改良的标准,“宽于取士,而严于用人”。所谓“宽于取士”,即为士子多辟几条出路,而国家得以尽量收罗人才。先生所拟出路共有八条:一为科举,二为荐举,三为太学,四为仕子,五为郡邑佐,六为辟召,七为绝学,八为上书。出路既多,士子进升的机会多,凡有一技一能者,庶不致湮没无闻,国家得以治理,社会得以安定——先生以为。但一方虽广开门径,一方还要防止浮滥,所以又有“严于用人”的限制。在严于用人的原则之下,八条门径皆有规定,而以改良科举之法为较详。改良科举的办法,系采取朱子的《贡举私议》,以分年、分科考试为原则。每次分四场:第一场试经,第二场试子,第三场试史,皆分年各考试数种;第四场试时务策三道,不分年。试经仿唐代墨义的办法,而稍为变通,即凡答经文者须先条举注疏大全,及汉、宋诸儒之说,然后以己意申加按语,作结论——或折中诸家之说,或自由发表创见,不要拘守一家的说法。梨洲谓照这样办法,既可以免掉空疏的毛病,又可以养其自由研究的精神。

黄宗羲手迹

第三节 顾亭林(1613—1682)

一 生活小史

昆山亭林先生,名炎武,字宁人,生于明万历四十一年,死于清康熙二十一年,享年七十岁,与黄梨洲完全同时。两人皆为明末遗老,不肯臣事清朝者,但梨洲豪迈,而先生耿介绝俗。先生状貌奇特,双瞳子中白而四边黑,三岁因病又眇一只右眼,其貌似不足称,但其博学多识,志大气刚,差不多推为清初第一人。他的家世虽不及梨洲高贵,但也算是缙绅之家的子弟,七岁入蒙学,十一岁读《资治通鉴》。嗣母王氏颇有学识,当十七岁时,以其嗣父的未婚妻资格自请归来守节,作寡妇生活,性情亦算特别。平日以古今忠臣烈士的传记训诲先生,当南京陷落绝食死难时,她又遗嘱以勿事二君为勖勉,则先生的性情为嗣母王氏所陶铸者为不少了。先生是一位明体达用的通儒,富于民族思想的志士,一生遍游关山险要,以寄其怀抱。四十五岁以前,多在江南一带,四十五岁以后,足迹遍北方各省,凡边塞地方尤所注意。到晚年,乃卜居于陕西的华阴,即以此终老。

顾炎武

先生精力绝伦,最精于经学与音韵学,为清代考证学的开山老祖。一生极不满意陆、王空疏虚诞的学法,对于阳明学派攻击尤烈。他说:

今之君子,聚宾客门人数十百人,而一皆与之言心言性,舍多学而识以求一贯之方,置四海困穷不言而终日讲危微精一之说,我弗敢知也。(《答友人论学书》)

试过细玩索这一段话,该是何等痛切!所以他平日不言理学,不谈性命,只讲求实用,讲求通经致用的学问。亦不肯多开讲会,号召门徒,他以为这是学者纯盗虚声的手段,徒足以鼓动人心,败坏风俗——这是与梨洲相左的地方。[2]平生著作宏富,以《日知录》一书尤为毕生精力荟萃之作。关于教育论文,除《日知录》外,散见于《亭林文集》中,留待下面另述。

二 教育思想

亭林先生看出明末社会有两大毛病:一为学者徒尚空谈而无实用,二为流入狂禅而不讲气节。后者为王学末流所演出的现象,前者除了王学的影响外,还有教育制度的关系。当今社会以士族阶级为中坚,倘这一班人既空疏无用,而又寡廉鲜耻,失了中坚的资格,结果必致于亡国以亡天下。亡国不过“易姓改号”,其祸尚小;亡天下则“仁义充塞,而至于率兽食人,人将相食”,其祸最烈。他是具有极大抱负的一位贤士大夫,既看出当时两大毛病,而这毛病已演出极不良的结果,所以不惜大声疾呼以图挽救。挽救的方法,对于前者则提倡能够致用的实学,对于后者则提倡尊廉尚耻的美风。观其与友人论学书,处处以有用之学及移风易俗为言;观其《日知录·世风篇》内,屡屡以名教廉耻为倡,可以知其宗旨之所在了。我们归纳起来,他的言论,不外“博学于文,行己有耻”八个字,这八个字就是他的教育原则。他说:

愚所谓圣人之道者如之何?曰博学于文,曰行己有耻。自一身以至于天下国家,皆学之事也;自子、臣、弟、友以至出入、往来、辞受、取与之间,皆有耻之事也。呜呼!士而不先言耻,则为无本之人;非好古而多闻,则为空虚之学。吾见其日从事于圣人而去之弥远也。(《与友人论学书》)

《日知录》书影

以“博学于文,行己有耻”为原则,其目的在养成“成德达材,明先王之道,通当时之务,出为公卿大夫,与天子分猷共治”(《亭林文集·生员论》上)的治术人才。这种人才,有学有行,有为有守,在朝可以治国安民,在野可以移风易俗,不必高谈心性而心性之理自在辞受取与之间。

三 对于教育制度的建议

亭林先生对于当时的科举制度,深表不满。他所视为毛病的有四点:(1)考试的程序太多,非常特异之才无由拔出。(2)考试的范围太狭,则浅学无识之徒稍一预备,皆可侥幸中式,难以培养实学。(3)程文的格式太板,一则违反作文的原则,二则徒以养成抄袭剿说,及浮诞无根的习惯。(4)取士太滥,而任用又太骤,结果生员遍天下,皆为害民乱政的蟊贼。四点毛病中,尤以第三、第四两点为最。[3]

改良的方法亦有四:(1)取消岁贡与举人二法,以辟举及生儒两制为取士的途径。辟举之制,不问生员与否,只要学行优良,皆得由地方政府荐之于中央。生儒之制,平日养之于学校,迨学业有相当的成就,即可由地方政府遴选送入中央,直接应礼部试验,不必经乡试一道手续。(2)生员养于郡县学校,待遇从优,而名额从减,每人挑选亦极严格,在礼部取中以后,虽成进士,所授不过簿尉亲民之职,则士子幸进速成之心自然可以消弭。(3)试题范围须扩大,“凡四书、五经之文皆问疑义,使之以一经而通之于五经;又一经之中亦各有疑义。四书、五经皆依此发问,其对者如朱子所云通贯经文,条举众说,而断以己意。其所出之题,不限盛衰治乱,使人不得意拟,而其文必出于场中所作,则士之通经与否可得而知,其能文与否亦可得而验矣”(《日知录·科举》)。(4)取消八股程文,令士子自由创作,而俊异之才自然可出。总之,政府以实学为教,士子则以实学为学。政府取士力求严格,而士子亦必束身自爱,奋勉有加。行之数年,则真才实学自然养成。按亭林先生这种改良意见,与梨洲所见大同小异,不过梨洲偏重在学校方面,而先生偏重在科举方面。

四 研究方法

亭林所以推为清代考证学的祖师,他的学术思想所以影响于后代的,一方由于其实学之提倡,他方更在于其科学的研究方法。他平日颇推崇朱子,不仅所谓“博学于文”,秉着朱子的“下学上达”之教,即研究学问的精神亦与朱子近似。我们把他的科学研究法列举数条于下。

(一)贵有创造。先生谓著书之所以难,在能“自成一家言”,即是从研究中有心得,有创见,以自己所有的心得与创见自由发表而为文章,才能“自成一家言”。例如“司马温公的《资治通鉴》、马贵与的《文献通考》,皆以一生精力成之,遂为万世不可无之书”(《日知录·艺文》)。创造的反面即因袭或剽窃,这是亭林所最痛恶的。他说:“有明一代之人,其所著书无非窃盗而已。……今代之人但有薄行而无俊才,不能通作者之意,其盗窃所成之书必不如原本,名为钝贼何辞?”(《日知录·艺文》)所以在他的改良科举意见里面,有这样说法:“盖救今日之弊,莫急乎去节抄剽盗之人”,“今日欲革科举之弊,必先示以读书学问之法”。(《日知录·科举》)所以他自己一生著作,完全按照这种精神,绝无一语蹈袭古人,尤以《日知录》一书为最好的例子。“愚自少读书,有所得辄记之,其有不合时,复改定,或古人先我而有者,则遂削之”,由他自序其《日知录》的一段话,即可以看出他力避蹈袭的精神了。

顾炎武故居

(二)多方实证。每著一篇书,或研究一个问题,必从多方搜取证据。证据分本证与旁证两类:“列本证、旁证二条,本证者诗自相证也,旁证者采之他书也。二者俱无,则宛转以审其音,参伍以谐其韵。”(《音论》)这是他自述治音韵学所用的法则,关于其他著述也是一样。亭林不仅从书籍里面寻找证据,并从地理或社会方面实地考察。全祖望说:“凡先生之游,载书自随,所至厄塞,即呼老兵退卒,询其曲折,或与平日所闻相合,即发书而对勘之。”(《鲒埼亭集·亭林先生神道表》)《天下郡国利病书》及《肇域志》等书,莫不本此精神作成,这种客观的实证法,值得赞美。

《天下郡国利病书》书影

第四节 颜习斋(1635—1704)

一 生活小史

实用主义的教育之提倡者,当推博野的颜习斋先生。先生对于宋明理学诸家一律反对,除了胡安定一人外;他的主张是要直接仿照孔子的教法,以诗书六艺为教的。既是以实用主义相号召,所以他都是以身作则,能够吃苦耐劳,能够节制嗜欲,做一个实行者,凡宋、明学者的雍容自得的态度,静坐读书的习惯,完全破除了。他的这种思想,虽因看不惯明末性理之学的空疏所起的反动,但他的性质却于他所处的环境及幼年所受的教育很有关系。

习斋名元,字浑然,生于明崇祯八年。他的父亲名咏,原籍博野,以贫无聊赖,投入蠡县某胥吏朱家为养子,遂为蠡县人。在习斋年将四岁时,颜父因与朱翁感情不相融洽,乘清兵入关的当儿,亡命辽东,以后不知下落。过了数年,朱翁续配,生了一个儿子,待遇颜氏母子更薄,颜母又难安于其家,因此改了嫁。当此之时,先生才十二岁,所以少年时代是很孤苦的。先生年将弱冠时,朱翁经过一次讼案,家产荡尽,凡一家生活费用全由他担负。先生一面读书,一面耕田种菜,劳苦淬砺以奉养他的恩祖父母。在这困苦忧患中,自然经过很大的磨炼,逼得他对于人生社会上另有一种认识。加以幼年时所从的塾师为一异人——善于骑射剑戟及百战神机之术,而又以治医为生之人。所以在他三十岁以前,性质特殊,兴趣屡变,忽而学仙,忽而学医,忽而学兵,后来又研究理学,到最后才归于实用。

颜元

习斋先生自二十三岁至三十四岁的十年间,专心研究宋、明性理之学——初喜陆、王,后信程、朱。将他的书屋取名思古斋,自称思古人,对于程、朱的信仰是极高的。当三十四岁时,遭恩祖母的丧事,从丧礼中感觉朱子家礼之不合人情,由此大悟宋、明性理之学及讲学之法皆错了,皆不是孔、孟的旧说。于是幡然改悔,舍弃宋、明学者的一切成法,直接以孔、孟之学为学,直接以孔、孟教人之法为法,把思古斋改为习斋,特别注重一个“习”字,所以世称习斋先生。先生教书生活始于二十四岁,当初自然谨守程、朱成法,至十年之后,特标异帜以来,很能引起社会上的注意,所以从游的人也很多。康熙三十四年,先生已五十七岁,南游洛阳,与理学诸家开了一次辩论。三十三年,肥乡郝公聘请主教漳南书院,再三推辞不了,才应命前往,在这里即实行他的教法,习乐习礼起来,计划也很大,但不到半年,因水灾之故遂辞职归里。再过十年,先生乃终老,享寿恰近七十。先生以养子的地位,十七岁取得县学生员的资格,终身未曾做官,以耕田而兼教书的生活,坚苦奋斗一生,其教育主张虽在当世特放一异彩,但不再传而即淹没,可知习俗之力的伟大。

二 论性质

习斋先生反对宋儒之说有二:一为性的解释,二为讲学的方法。我们暂把第二点放在以后讨论。先生认性与气质是一件东西,性固然是善,气质也是善的。气质为二气四德所结聚而成。二气即程、朱所谓“气”,四德即程、朱所谓“理”即“性”,是气即性之质,性即气之理,既说性善,又说气恶,此乃不通之论。那末,恶是怎样来的?他以恶是从外面所生的,即由外面环境的引诱,吾人的感官被它蒙蔽了,失了正常的作用,于是有恶之名。不过环境之所以引诱,由于气质之本然力量未曾养得纯熟的缘故,否则恶亦引诱不来。先生并以视觉器官及视觉来说明气与性之关系,有一段话解释得极好:

譬之目矣,眶皰睛气质也,其中光明能见物者性也,将谓光明之理专视正色,眶皰睛乃视邪色乎?余谓光明之理固是天命,眶皰睛皆是天命,更不必分何者是天命之性,何者是气质之性。只宜言天命人以目之性光明能视,即目之性善;其视之也,则情之善;其视之详略远近,则才之强弱:皆不可以恶言,盖详且远者固善,即略且近者亦第善不精耳,恶于何加?惟因有邪色引动,障蔽其明,然后有淫视,而恶始名焉。然其为之引动者性之咎乎,气质之咎乎?若归咎于气质,是必无此目而后可全目之性矣,非释氏六贼之说而何?(《存养编》)

《四存编》书影

先生后来并以衣水及墙壁等实物来比喻性与气质之关系,总不外认气为性之体,性为气之用,二者实是一物,原来皆善,恶是后来习染一类的话,我们勿庸多引。至于宋儒“学以变化气质之说”,他也认为有毛病。气质既然是善的,何用变化?所谓“变化”二字,只可当着培养解释,将嫩濯的气质培养到壮盛,将枯槁的气质培养到丰润,如“德润身晬面盎背施于四体”一样。若谓“变化气质之恶以复性”,乃是不通之论。譬如衣服谓之气质,蔽体御寒等作用谓之性。衣服原无污秽,后来所着污秽,当然是由外面染上的,教育不过洗濯后来所染的污秽,于衣之本质毫无变化,当不难明了。

三 习行主义的教育论

宋、明诸儒既以气质为恶,所以全部的教育都在变化气质上面做工夫,这种工夫又偏于讲论,所讲论的不外性命之理。性命之理勿论讲得如何通透,终是镜花水月,难以捉摸,即有所捉摸,不过高谈元妙而已,于实际生活无关,结果尽教成一班无用之腐儒。习斋先生的教育宗旨是要造成全体大用的通儒,这种人才,五官健全,气象活泼,能耐劳苦,有实在学力而能实用的。吾人要培养这一等人才,须一洗宋、明理学家的陋习,直接模仿周公、孔、孟的教法。所谓周公、孔、孟之教:重实习,不重讲论;重力行,不重涵养;重活动,不重静坐。即或有听讲论,也只可以讲明性命之作用,不能讲论性命之理由。所谓性命之作用,即诗书六艺之类。详细些说,性命之作用即尧、舜之六府三事,周公之三物,孔子之四教,及兵、农、钱、谷、水、火、工、虞一类的知识。总之应以社会国家实用的知识为教材,教学生如何习行,在习行的进程中遇着不懂时才加以讲说,所讲亦不过占习行的时间十分之一二。以这样为教,注重一个“习”字,体格也锻炼了,气象也活泼了,知识又切实,自然能够教成一班有用的通儒。先生关于教育很有价值的一段话,我们写在下面:

仆妄谓性命之理不可讲也,虽讲人亦不能听也,虽听人亦不能醒也,虽醒人亦不能行也。所可得而共讲之、共醒之、共行之者,性命之作用——如诗书六艺之类而已。即诗书六艺亦非徒列坐听讲,要惟一讲即教习,习至难处来问,方再与讲。讲之功有限,习之功无已。……惟愿主盟儒坛者,远溯孔、孟之功如彼,近察诸儒之效如此,而垂意于习之一字,使其为学为教,用力于讲读者一二,加功于习行者八九,则生民幸甚,吾道幸甚。(《存学篇》)

先生一方面提出自己的主张,一方面攻击宋、明诸儒的教法。他说:“宋、元来儒者却习成妇女态,甚为可羞。无事袖手谈心性,临危一死报君王,即为上品矣。”(《存学篇》)这都是看不惯明末王学末流的空疏,而发此过激之论的。先生谓即或讲性命之理也当放在作用之后,若先讲理而后讲作用,未免难易倒置,于教育原理不合。即先把性命之理讲懂了,后来亦无法教以六艺之术,一因为自以为高明不肯作此琐繁事,二因强不知以为知,三因筋骨已娇脆,亦不能日日习礼习射了。最后他以学琴一事为譬,更见明快:

《颜习斋先生年谱》书影

譬之学琴然,诗书犹琴谱也,烂熟琴谱,讲解分明,可谓学琴乎?故曰以讲读为求道之功,相隔千里也。更有一妄人指琴谱曰:“是即琴也,辨音律,协声韵,理性情,通神明,此物此事。”谱果琴乎?故曰以书为道,相隔万里也。(《存学篇》)

所以先生于宋儒中只取胡安定,以安定分科设教,重实学不重空言。至于教育目的,仍是学为圣人,所谓“全体大用之儒”,就是“圣人的本领”,没有新意。

四 教法

先生既以习为学,所以平日教诸生也特重一个习字。所习的什么?年龄幼小的,教他们学习洒扫、应对、进退等仪节;年龄较大的,教他们分日习礼、习乐、习射、习御、习书、习数,此外所要研究的,不外兵、农、水、火、钱、谷等类有用的知识。假如我们走进习斋去参观,架上所布置的不是《性理大全》,是诗书六艺之书;室内所陈列的,不是太极八卦图,是琴瑟管弦及弓箭之类;师弟所演习的,不是瞑目静坐,是进退揖让,或歌讴舞蹈一类的动作,虽然不脱一套古礼,但总呈一堂活泼气象,有威有仪,比较宋、明理学家之静的教育有价值多了。在他四十一岁时,因门人来学的逐日增加,订了一个教规,共计二十一条,可以分着五类。第一类关于道德方面的有四:(1)孝父母,(2)敬尊长,(3)主忠信,(4)申别义。第二类关于品格方面的有三:(1)禁邪僻,(2)惧威仪,(3)肃衣冠。第三类关于课业方面的有九:(1)勤赴学,(2)重诗书,(3)习六艺,(4)敬字纸,(5)习书,(6)讲学,(7)作文,(8)六日课数,(9)戒旷学。第四类关于社交方面的有五:(1)行学仪,(2)序出入,(3)轮班当值,(4)尚和睦,(5)贵责善。内中所要注意的有二点:关于课业方面分讲与习两类,每日讲说两次,习字一次,六艺则分日学习。“轮班当值”一条,即服务之意,如洒扫、汲水、燃火一类的事务,多半由十五岁以下及程度较劣的学生充当。但勿论何人,如犯了过失,则罚令做这些小事,又寓有惩罚之意。先生又以当世社会所通行的儿童教科书——《三字经》开章便说“人之初,性本善”,是宋儒所编,不合儿童之用。他自己写了一部《三字书》,嘱他的门人李恕谷押的韵,——共有一百二十七韵,三百五十一字。他的全部教育主张,皆包含在这里面,虽然比较浅近切实,但完全返乎周、孔之古,没有新的发明。

第五节 李恕谷(1659—1733)

一 生活小史

习斋有高第弟子二人:一为李恕谷,一为王昆绳。昆绳名源,工于文章,性情恢奇,归于游侠一流,于教育方面毫无表现。恕谷名,字刚主,生于河北蠡县,是最能遵守习斋家法的一个人。他的父亲明性,是明朝的诸生,极讲孝道,世所称“孝悫先生”。习斋也是一个纯孝子,孝悫晚年认识了他,所以把自己的儿子拜他为老师。恕谷生于顺治十六年,儿童时已受了很好的家庭教育,拜习斋之门已是二十一岁了。二十三岁即在家中开设私馆,教授生徒,二十七岁时始往京师讲学,三十二岁中了顺天府的乡试,以后仍旧继续他的教授生活。他的性情也是特殊,忍苦耐劳,差不多与他的老师一样。家中虽极贫困,但不肯做官,于讲学之外往往兼务农、行医以维持生活。他也很善于耕稼,领了他的妻妾子妇,在田中一齐耕作,有时收获虽丰,他们的用度还是极其俭约。到六十岁才做了通州学正一点小官,做了两个月就辞职归家了。在中年时,李氏迁居到博野,一方为习斋建祠堂,一方在那里收召后学,所以他在博野的时间很长。但他的学问很博雅,所从教师很多,不止习斋一人,不过以习斋之学为主要,他的教授方法及对于教育主张,完全采取习斋的。他活了七十五岁,卒于世宗雍正十一年。平生著作很富,关于教育方面的,有《大学辨业》四卷,《圣经学规》二卷,《小学稽业》五卷,及论学杂著数篇。

李像

二 讲学大要

李氏讲学完全遵守习斋的家法,重实用,重习行,对于朱、王两家一律反对,尤其反对王学。他反对朱、王之说有两点:一谓他们的太极、良知等说过于虚想,不切实际,且没有事实证明,不足为凭;二谓专主静坐读书,既与社会隔绝,又失了活泼气象,结果养成一个无用的白面书生而已。关于第一点,他以画鬼与画马来比喻:

管廷耀问学。予曰:画家言画鬼容易,画马难,以鬼无质对,马有证佐也。今讲河洛、太极者,各出心手,图状纷然;而致良知者又猖獗自喜,默默有物,皆画鬼也。子志于学子臣、弟友、礼乐、兵农,亦画马而已矣。(《李氏遗书论学》)

关于第二点更有很沉痛的话:

耽志读书,则不嫖不赌耳,非圣贤专以读诗书成也。读阅久则喜静恶烦,而心板滞迂腐矣。……可知学文不专书册,而谓解书册不足学矣。故起诮者之口曰白面书生,曰书生无用,曰林间咳嗽病猕猴,而谓诵读以养心误矣。(《恕谷后集·与人论读书》)

由这二点看来,李氏是不以专门读书为学问的,反对静坐,反对性命、良知等说的,他是要以习行为学问,讲学有证据,读有用的书,做有用的人。古人教人为学,只是教人如何做人,如何做事,以期为世大用;乃朱、王一班讲学者,注重诵说,提倡静坐,结果造成一班无用的病夫。吾人负有教育后生的责任,所以应当力辟朱、王以挽此颓风。按李氏所说较习斋更为激烈,可惜仍旧是“法古”,没有新辟的精神。

《李恕谷先生年谱》书影

关于他自己学习的订有课表三种:一种订于二十三岁,名“一岁常仪功”,即周岁学业自课表。内容在分日习六艺:一日习礼,三日习乐,五日习律,七日习数,九日习射。一种订于二十四岁,名“日课”,即身心自修表,共列十三条,大要关于言笑坐立及性情方面的修养。一种订于二十九岁,才是真正日课,即“每日三分商治道,三分究经史,三分理制艺,一分习医,而以省身心为之主”(均见《年谱》)。

关于教学生学习的,亦订有三种:一种订于康熙二十年,名“修学规”,共计十八条,与习斋所订教规大同小异。一种订于雍正元年,名“为学操程”,只有五条,是应一位学生的请求而订的。一种名“恕谷学教”,是最普通的一种教规,他自己说此教规是斟酌习斋的修改而成,所以共计十七条,也是大同小异。

关于教材,李氏自编了两种:一种是为小学生用的,名《小、学稽业》;一种是为大学生用的,名《圣经学规》。这两种书颇有价值,井井有条,逐步渐近,比较习斋进步多了。《小学稽业》共分五卷:第一卷为小学四字韵语,仿佛概论。第二卷共分八段,即:食食、能言;六年数数、方名;七年别男女;八年入小学、教让;九年教以数日;十年学幼仪、一切日常生活的知识。第三卷为“学书”,第四卷为“学计”,第五卷又分三段,即:学乐、诵诗、舞勺——关于十三岁儿童的学程。《圣经学规》分着二卷:第一卷有《论语学规》三十九条,《中庸》三条,《孟子》十一条,第二卷有《尚书》三条,《易经》一条,《诗经》一条,《周礼》八条,《礼记》九条。每条录取关于论学的经文,下附以自己的解释,意在以三代以上的圣人求学教人法则作为榜样,以开示学者。

本章参考书举要

(1)《南雷文案》

(2)《明夷待访录》

(3)《亭林遗书》

(4)《日知录》

(5)《颜李遗书》

(6)《李恕谷集》

(7)《清儒学案》的各家本案

(8)《先正事略》的各家本传

(9)《清代学术概论》(梁启超

* * *

[1] 《明儒学案序》:“盈天地皆心也,变化不测,不能不万殊。心无本体,工夫所至即其本体,故穷理者穷此心之万殊,非穷万物之万殊也。”

[2] 《亭林文集·与友人论门人书》:“伏承来教,闵其年之衰暮,而悼其学之无传,其为意甚盛,然欲使之效曩者二三先生,招门徒、立名医,以光显于世,则私心有所不顾也。”

[3] 《日知录·科举》:“愚以为八股之害等于焚书,而败坏人才有甚于咸阳之郊所坑者。”《亭林文集·生员论》中:“废天下之生员,而门户之习除;废天下之生员,而用世之才出。”

《日知录·科举》:“今则遐陬下邑,亦有生员百人,即未至扰官害民,而已为游子之徒,足称五矗之一矣。”又:“其中之劣恶者,一为生员,即思把持上官,侵噬百姓,聚党成群,投牒呼噪。至崇祯之末,开门迎贼者生员,缚官投伪者生员,几于魏博之牙军,成都之突将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