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概论

新教育之有系统的组织,始于光绪二十八年张百熙在管学大臣任内所拟的《钦定学堂章程》。该章程共计六件:(1)京师大学堂章程,(2)考选入学章程,(3)高等学堂章程,(4)中学堂章程,(5)小学堂章程,(6)蒙学堂章程。按照该章程所拟,将整个教育分着三段七级:第一段为初等教育,分着蒙学堂、寻常小学堂及高等小学堂三级;第二段为中等教育,只有一级;第三段为高等教育,分着高等学堂或大学预备科、大学堂及大学院三级。蒙学堂即改良的私塾,规定儿童自五岁入学,至九岁升入寻常初等小学堂,十二岁升入高等小学堂,十五岁升入中等学堂,十九岁升入高等学堂或大学预备科,二十一岁升入大学堂,再三年可升入大学院。自初入学堂至大学毕业,共计二十年。大学堂三年毕业,内分政、艺二科,大学院属于研究高深学术的机关,学习无有定期。此外还有实业教育,分简易实业、中等实业及高等实业三级;还有师范教育,分师范学堂及师范馆二级。按此项章程虽曾经正式颁布,但未及施行,到第二年颁布《奏定学堂章程》以后,遂等于废纸了。

《奏定学堂章程》书影

荣庆诗札

张百熙在管学任内,很能热心尽职。如慎选教习,吸引新进,筹划经费,制定章程,拟在丰台建筑大规模新式大学校舍,种种设施,皆能负一般的时望,而新进的青年亦多趋赴。这样一来,被清廷满、蒙旧人内怀猜忌,乃派守旧党荣庆与张氏共同管学,以分张氏的权势。荣庆以蒙人资格,兼入枢府,权位远出张氏之上,有意更改从前的办法,恰逢张之洞因事入京,清廷乃下令之洞与二管学大臣重拟学堂章程,此《奏定学堂章程》之由来。张之洞夙以提倡新学自负,拜此新命,气焰熏天,乃远采日本学制,近酌钦定旧章,再参以己意,凡历数月,易稿七次而始草就。此项新章,名虽三人共拟,其实由之洞一手包办,内中前后述及教育宗旨的地方,完全是他自己的一副头脑的表现。此项新章的内容,含着复古的性质极其浓厚,但从学制本身上说,确比旧章完备多了;学部成立以后,在枝节方面虽略有修改,而清末新教育制度,莫不以此为标准。

《奏定学堂章程》颁布于光绪二十九年十一月二十六日,共计十六册,计二十余种。自竖的方面看,整个教育也是分着三段七级:第一段为初等教育,分为蒙养院、初等小学及高等小学三级;第二段为中等教育,只有中学堂一级;第三段为高等教育,分为高等学堂或大学预备科、分科大学及通儒院三级。除蒙养院半属家庭教育,殊非正式学堂外,儿童自七岁入小学,至三十岁通儒院毕业,合计二十五年。自横的方面看,除直系各学堂外,另有师范教育及实业教育两系。师范教育分初级及优级两等,合计修学八年。实业教育除艺徒学堂及实业补习普通外,分初等实业、中等实业及高等实业三等,合计修学十五年。此外在京师还有译学馆及外省的方言学堂,属于高等教育段,约计修学五年。此外还有进士馆,为新进士学习新知识设立的;有仕学馆,为已仕的官员学习新知识设立的,修业约计十三年,属于高等教育段,以其不是由中小学层累而上升,故不列入学堂系统之内。

现在为清醒眉目起见,除将《奏定学堂章程》所定各级各种学堂提要分节叙述于下以外,更将此次学制系统图附载于后。

第二节 直系教育

绪言

第十三图 癸卯学制系统图

(光绪二十九年)

自蒙养院至通儒院,共有三段七级的学堂,是正轨的,是直线的,我们假名之曰“直系教育”。在光绪二十四年五月二十二日,有这样一道谕旨:“将各府厅州县现有之大小书院,一律改为兼习中学西学之学校,至于学校等级,自应以省会之大书院为高等学,郡城之书院为中等学,州县之书院为小学。”此次章程规定直系各学堂设立的原则,即按照这道谕旨的标准。至于大学与通儒院合设一处,在京师;蒙养院系半家庭教育的性质,当以普及为宜,不限定区域。除初等小学及通儒院外,一律须令学生贴补学费,但纳费多少视各地学堂情形酌量办理。兹将各级学堂及两院的教育宗旨、入学资格及年龄、课程及修业年限,并将中、小学堂的课程表分段叙述于下:

清末广州的蒙养院

二 蒙养院

此院规定儿童受教育的最初一步,其宗旨“在于以蒙养院辅助家庭教育,以家庭教育包括女学”。儿童入院年龄,以三岁至七岁为度,每日授课不得过四点钟。蒙养院即外国所谓幼稚园,以女子师范毕业生为保姆。但中国此时既不宜设女学,所以蒙养院只好暂时附设在育婴堂及敬节堂内。凡各省府厅州县以及巨大市镇,如有此项善举者,每堂均须附设蒙养院一所,即于该堂内的乳媪及嫠妇作为保姆。此项保姆,未必即有保育教养婴儿的知识,先由官厅派员讲授保育教导之事,或发给女教科书及家庭教育书,令她们自相传习。一年以后,学习有成绩者,发给保姆凭单,勿论在此堂内附设的蒙养院或私人家庭内,皆可以执行保姆的业务。该章程又规定:在蒙养院未及遍设以前,家庭教育最为重要,所谓“蒙养家教合一”。家庭教育的责任,全在女子,此时中国,既不宜设立女学堂,唯有刊布女教科书,令她们在家庭自相传习。家中女子如不识字时,则由她的丈夫为之讲说。讲习以后,有子女者,可以自教其子女,则家家皆有一蒙养院了。此项女教科书,为《孝经》、《四书》、《列女传》、《女诫》、《女训》及《教女遗规》等等。至于婴儿应读何书、如何教法,未曾明白规定。

北宋《孝经》图卷

三 初等小学堂

儿童受教育的第二步为初等小学堂,凡国民年龄在七岁以上者皆可入学。此级学堂,以“启其人生应有之知识,立其明伦理、爱国家之根基,并调护儿童身体令其发育”为宗旨。其中又分为两类:一为完全科,一为简易科。完全科五年毕业;其必修学科有八:一、修身,二、读经讲经,三、中国文字,四、算术,五、历史,六、地理,七、格致,八、体操。此外视地方情形,尚可加授图画、手工一科或二科,列为随意科。简易科也是五年毕业,其科目有五:一、修身、读经合为一科,二、中国文字科,三、历史、地理、格致合为一科,四、算术,五、体操。以《孝经》、《四书》、《礼记节本》为完全科必读之经书,第一年每日约读四十字,第二年每日约读六十字,第三、第四两年每日约读一百字,第五年每日约读一百二十字,总共五年应读十万零一千八百字。至于时间的分配,每星期读经六点钟、挑背及讲解六点钟,合计十二点钟。另有温经的课程,每日半点钟,在自习室内举行,不列讲堂功课之内。高等小学亦同。以古诗歌代音乐科,“须择古歌谣及古人五言绝句之理正词婉能感发人者”令儿童讽诵,作为音乐教材。

第十三表 《奏定学堂章程》初等小学堂必修科课程表

此项学堂之设立,以府、厅、州、县之各城镇为原则。在创办之初,至少大县城内必设三所,各县著名大镇必设一所,名曰“官小学堂”。至于私人集资建立,由个人者曰私小学堂,由团体者曰公小学堂。官设小学堂永不令学生贴补学费,虽未实行强迫教育,亦寓有义务教育的意义了。学级编制分三种:凡儿童的工夫深浅同等,能编为一班者,称单级小学堂;凡儿童的工夫不等,须编为二级以上者,称多级小学堂;在一日内,分儿童为两起授课者,称半日小学堂。

四 高等小学堂

高等小学为儿童受教育的第三步,以“培养国民之善性,扩充国民之知识,壮强国民之气体”为宗旨。照章以在初等小学堂毕业升入者为合格,但开办之初,凡十五岁以下,略能读经而性质尚敏之儿童,亦有投考的资格。学习年数以四年为限。学科凡九:一、修身,二、读经讲经,三、中国文学,四、算术,五、中国历史,六、地理,七、格致,八、图画,九、体操。此外视地方情形,可加授手工、商业、农业等科目为随意科。修身教材以《四书》为主,经学教材以《诗经》、《易经》及《仪礼》的《丧服经传》为必读之书。凡儿童读经,每日约读一百二十字,每年应读二万八千八百字。总计四年应读十一万五千二百字。仍以古诗歌代替音乐科,不过诗歌字句可选读较长的——五七言均可。

第十四表 《奏定学堂章程》高等小学堂必修科课程表

此项学堂的设立,以州县为原则,但巨大村镇,能筹款多设更佳。儿童在此项学堂毕业,已可取得出身的资格,故入学肄业时须令贴补学费。

五 中学堂

儿童由高等小学升入中学,已到教育的第二阶段了。此项学堂,以“施较深之普通教育,俾毕业后不仕者从事于各项实业,进取者升入高等专门学堂,均有根柢”为宗旨。学程以五年毕业,其学科凡有十二;一、修身,二、读经讲经,三、中国文学,四、外国语,五、历史,六、地理,七、算学,八、博物,九、物理及化学,十、法制及理财,十一、图画,十二、体操。修身教材,摘讲陈宏谋五种遗规》:一、《养正遗规》,二、《训俗遗规》,三、《教女遗规》,四、《从政遗规》,五、《在官法戒录》;经学教材,以《诗经》、《易经》及《仪礼》之一篇(《丧服经传》)为必读之书。音乐仍以古诗歌替代。

此项学堂,以府立为原则,如各州县皆能设立一所更善。每堂学生名额以四百人以下三百人以上为合格,但于经费充裕学舍宏敞者可增至六百人。

六 高等学堂

高等学堂以“教大学预备科”为宗旨,每日功课六点钟,三年毕业。其学科分为三类:以预备升入经学科、政法科、文学科及商科等大学者为第一类;以预备升入格致科、工科、农科等大学者为第二类;以预备升入医科大学者为第三类。第一类的学科凡有十目:一、人伦道德,二、经学大意,三、中国文学,四、外国语,五、历史,六、地理,七、辨学,八、法学,九、理财学,十、体操。第二类的学科,凡有十一目:一、人伦道德,二、经学大意,三、中国文学,四、外国语,五、算学,六、物理,七、化学,八、地质,九、矿物,十、图画,十一、体操。第三类的学科,凡有十一目:一、人伦道德,二、经学大义,三、中国文学,四、外国语,五、拉丁语,六、算学,七、物理,八、化学,九、动物,十、植物,十一、体操。到了第三年,另外设有选科及随意科,凡三类学生皆可加习。

第十五表 《奏定学堂章程》中学堂必修科课程表

此项学堂以各省城设立一所为原则,由中学堂毕业生升入。升入以后,修满三年,考试及格即可升入分科大学。但此时学堂初办,尚无合格人才升入大学肄业,所以在京师大学内先设预备科,与各省高等学堂同一性质。

七 大学堂

由高等学堂或大学预备科毕业了,再进一步,则为大学堂。大学堂以“谨遵谕旨,端正趋向,造就通材”为宗旨,内中分立八科,又称分科大学堂。学堂设立在京师者须八科全备,设立在外省者不必全备,但至少须置三科,方许设立。各分科大学修业年限,除政治科及医科中的医学门各须四年外,其余各科各门均以三年为限。兹将八科各门的学科分列于下:

(一)经学科大学。此科大学分十一门,理学一并附在里面。一、《周易》学门,二、《尚书》学门,三、《毛诗》学门,四、《春秋》、《左传》学门,五、《春秋三传》学门,六、《周礼》学门,七、《仪礼》学门,八、《礼记》学门,九、《论语》学门,十、《孟子》学门,十一、理学门。以上各门,由学生各自专习一门。

(二)政治科大学。此科大学,只分二门:一、政治门,二、法律门,由学生各自专习一门。

(三)文学科大学。此科大学,共分九门:一、中国史学门,二、万国史学门,三、中外地理学门,四、中国文学门,五、英国文学门,六、法国文学门,七、俄国文学门,八、德国文学门,九、日本文学门。由学生各自专习一门。

北洋大学堂毕业文凭

(四)医科大学。此科大学只分二门:一、医学门,二、药学门。由学生各自专习一门。此项医学与近日医科大学专攻西医者不同,凡内科、外科、妇科、儿科皆参考中国至精的医书,方能适合本国人的体质及生活,其余各科当择译外国善本教授。

(五)格致科大学。此科分六门:一、算学门,二、星学门,三、物理学门,四、化学门,五、动植物学门,六、地质学门。由学生各自专习一门。

(六)农科大学。此科分四门:一、农学门,二、农艺化学门,三、林学门,四、兽医学门。由学生各自专习一门。凡农学各门,皆以实验为主,故讲堂功课较他科为少。

(七)工科大学。此科分九门:一、土木工学门,二、机器工学门,三、造船学门,四、造兵器学门,五、电气工学门,六、建筑学门,七、应用化学门,八、火药学门,九、采矿及冶金学门。由学生各自专习一门。

(八)商科大学。此科分三门:一、银行及保险学门,二、贸易及贩运学门,三、关税学门。由学生各自专习一门。

以上各科大学中,每门课程又分三类——主课、辅助课及随意科。每门以本门研究法为主课,以与此门相关之学为辅助课。例如经学科的《周易》学门,主课为“周易研究法”,辅助课为“《尔雅》学”,“《说文》学”一类的材料。随意科则不拘科门,性质极其宽泛。各科学生到毕业时,均须自著论说一篇,与毕业课艺,一律缮呈学堂当局,作为毕业成绩的参考。但工科大学学生除呈验毕业课艺及自著论说外,还要制一计划图稿。

八 通儒院

最高学府为通儒院,须有分科大学毕业的资格,或学力与此相等者,方能升入肄业。此院不单独设立,即设立在京师大学堂内,其宗旨与大学堂相同。学生入院,只在斋舍研究,随时向教员请业问难,没有讲堂功课。但每到年终,须呈验平日所研究的情形及成绩于分科大学监督,以备考核。规定研究期限为五年,其毕业程度以“能发明新理,著有成绩,能制造新器,足资利用”为标准。院内不收学费,如有学生为研究学术,必须亲至某地方考察时,经大学会议议决,尚可酌量支给旅费。

第三节 师范教育

一 绪言

中国近代之有师范教育,始于南洋公学。该学创办于光绪二十三年,四院中首先设立师范一院,即近代师范教育的开始;但此不过为局部的设施。在这几年,梁启超在上海刊行《时务报》。亦极力鼓吹师范教育,但尚未经政府采纳。直到光绪二十八年,张百熙的《钦定学堂章程》,始正式规定师范教育系统,但不过附设于直系各学堂内,尚未成为独立的组织。至本章程,才把师范教育划开,使自成系统,独立起来。独立的师范教育,分优、初两级:优级略高于高等学堂,初级略高于普通中学堂。每级内部各分设数种学堂,比较普通高等、中等学堂的办法复杂,此次章程,要以此处为较完善。初级师范除私立,优级师范除加习科外,一律不收学费。毕业以后,各有效力于教育的义务,其服务年限与地点各不一致。兹将各级的宗旨、入学的资格、各科课程、修业期限及毕业后之义务,逐一分述于下。

二 初级师范学堂

福建师范学堂旧址

此为师范教育的第一级,招收高等小学堂毕业生来堂肄业,以“派充高等小学堂、初等小学堂两项教员者入焉;以习普通学外,兼讲明教授管理之法”为宗旨。但在小学尚未发达以前,暂时可就现有之贡廪增附生及文理优长之监生内考取。此项学堂为小学教育普及的基础,须限定每州县必设一所,但开办之初,可先就省城地方暂设一所。省城师范学堂应设两种:一为完全科,五年毕业;一为简易科,一年毕业。前者入学年龄,以十八岁以上、二十五岁以下为合格,后者以二十五岁以上、三十岁以下者为合格。州县师范学堂除完全科外,宜急设十个月的师范传习所。此项传习所,招收专教私塾的生童,以省城之初级师范学堂及简易科毕业生成绩较优者为教员,分往传习,毕业后可充小学副教员。初级师范完全科设立在省城者,师范生以三百人为足额;设立在各州县者以一百五十人为足额。完全科的学科共有十二目:一、修身,二、读经讲经,三、中国文学,四、教育学,五、历史,六、地理,七、算学,八、博物,九、物理及化学,十、习字,十一、图画,十二、体操。此外可视地方情形尚可加授外国语,农业、商业、手工之一科目或数科目。以古诗歌替代音乐,与普通中学相同。凡师范生毕业后皆有充当小学教员的义务。(1)服务的地点:如在省城学堂毕业者应有从事本省各州县小学堂教员之义务;如在州县学堂毕业者,应有从事本州县各小学堂教员之义务。(2)服务的年限:如师范生由官费毕业者,本科生六年,简易科生三年;由私费毕业者,本科生三年,简易科生二年。

除上所设外,在师范学堂内,并应添预备科及小学教员讲习科:前者为考入完全科而普通学力未足者,补习之用;后者为由传习所毕业已出为小学堂教员而自觉学力缺乏者,及向充蒙馆塾师而并未学过普通学亦未至传习所受过教法者补习之用。此外凡初级师范学堂,皆可设置旁听席,以便乡间老生寒儒来堂观听,得着普通教育知识及教法大要,即可便易多开小学。此外每一学堂,必有附设小学堂一所,以供师范生实地练习。凡师范生不纳学费。

三 优级师范学堂

此为师范教育的第二级,以造就“初级师范学堂及中学堂之教员、管理员”为宗旨。入学资格分两种:(1)以初级师范学堂毕业及普通中学堂毕业生为原则;(2)在开办之初,可暂收本省之举贡生员之中学确有根柢,年在十岁以上、二十五岁以下者为例外。此种学堂,京师及各省城宜各设一所,学生名额暂定最少二百四十人。其学科分为三节:一、公共科,为初入学时学习的课程;二、分类科,为入学第二年后学习的课程;三、为加习科,为分类科课程毕业后加习的课程。前二节,学生必须学习;后一节加习与否,可听其自便。公共科及分类科学生在学费用,均以官费支给。

公共科的学科凡八:一、人伦道德,二、群经源流,三、中国文学,四、东语,五、英语,六、辨学,七、算学,八、体操。以上各科,如系第一项资格的学生,限以一年毕业;如系第二项资格的学生,限以三年毕业。

晚清“两江师范学堂”校牌

分类科的学科分为四类:第一类以中国文学、外国语为主,第二类以历史、地理为主,第三类以算学、物理、化学为主,第四类以植物、动物、矿物、生理为主。第一类学科凡十三科:一、人伦道德,二、经学大义,三、中国文学,四、历史,五、教育学,六、心理学,七、周、秦诸子,八、英语,九、德语,十、辨学,十一、生物学,十二、生理学,十三、体操。此外,还有二随意科:一、法制,二、理财。第二类学科凡十二科:一、人伦道德,二、经学大义,三、中国文学,四、教育学,五、心理学,六、地理,七、历史,八、法制,九、理财,十、英语,十一、生物学,十二、体操。此外还设有德语一随意科。第三类学科凡十二科:一、人伦道德,二、经学大义,三、中国文学,四、教育学,五、心理学,六、算学,七、物理学,八、化学,九、英语,十、图画,十一、手工,十二、体操。此外还设有随意科二:一、德语,二、生物学。第四类学科凡十四科:一、人伦道德,二、经学大义,三、中国文学,四、教育学,五、心理学,六、植物学,七、动物学,八、生理学,九、矿物学,十、地学,十一、农学,十二、英语,十三、图画,十四、体操。此外还有随意科目二:一、化学,二、德语。以上各类的课程,每类限三年毕业。

加习科的学科凡十科:一、人伦道德,二、教育学,三、教育制度,四、教育机关,五、美学,六、实验心理学,七、学校卫生,八、专科教育,九、儿童研究,十、教育演习。以上各科,限以一年毕业。

除以上三节外,还有专科及选科等名目,但课程此时尚未规定。凡优级师范学堂,必有附属学堂两种:一为附属中学,一为附属小学,以供优级生实地练习。凡分类科毕业生,均有效力本省及全国教育职业的义务,其义务年限暂定六年;义务期满,准升入大学堂肄业。

第四节 实业教育

一 绪言

实业教育在光绪二十八年《钦定学堂章程》内已自成系统,到了本章程则规定更较详备。本章程分实业教育为三类:一为正式实业学堂,一为补习实业学堂,一为实业师范。第一类又分初、中、高三等,每等各分数科。第二类又分普通补习及艺徒二种。除艺徒学堂免收学费及实业教员养成所由官厅供给一切费用外,其余各实业学徒皆须贴补学费。兹将各种实业学堂的宗旨、入学资格及年龄、课程、修业年限及毕业各项,逐一叙述于下。

二 初等实业学堂

此项学堂分设三种:一为初等农业学堂,二为初等商业学堂,三为初等商船学堂;皆等于高等小学堂的程度。招收年在十三岁以上之初等小学堂毕业生。初等农业以“教授农业最浅近之知识、技能,使毕业后实能从事简易农业”为宗旨。课程分普通科及实习科两类,通限以三年毕业。普通科课程凡有五科:一、修身,二、中国文理,三、算术,四、格致,五、体操。实习科课程凡有四科:一、农业,二、蚕业,三、林业,四、兽医。初等商业,以“教授商业最浅近之知识、技能,使毕业后实能从事于简易商业”为宗旨。三年毕业,不分科。初等商船,以“教授商船最浅近之知识、技术,使毕业后实能从事于商船之简易职务”为宗旨。课程分航海、机轮二科,限以二年毕业。

以上三种学堂,现时以附设于中等各实业学堂及普通中小学堂内,不必单设。

三 中等实业学堂

此项学堂分设四种:一为中等农业学堂,二为中等工业学堂,三为中等商业学堂,四为中等商船学堂。皆等于普通中学堂的程度,皆有本科生及预科生两种。本科生三年毕业,招收年在十五岁以上已修毕高等小学堂之四年课程者;预科生二年毕业,招收年在十三岁以上已修毕初等小学堂之五年课程者。中等农业学堂,以“授农业所必需之知识、艺能,使将来实能从事农业”为宗旨。其预科课程之科目有八:一、修身,二、中国文学,三、算术,四、地理,五、历史,六、格致,七、图画,八、体操。此外,并可加设外国语。其本科课程之科目有五:一、农业科,二、蚕业科,三、林业科,四、兽医科,五、水产科。但本科可酌量地方情形,节缩至二年以内或展长至五年以内。中等工业学堂,以“授工业所必需之知识、技能,使将来实能从事工业”为宗旨。本科课程分为十科:一、土木科,二、金工科,三、造船科,四、电气科,五、木工科,六、矿业科,七、染织科,八、窑业科,九、漆工科,十、图稿绘画科。中等商业学堂,以“授商业所必需之知识、艺能,使将来实能从事商业”为宗旨。预科、本科皆不分科。中等商船学堂,以“授驾运商船之知识、技能,使将来实能从事商船”为宗旨。本科课程分为二科:一、航海科,二、机轮科。

除以上四种外,在中等各实业学堂内,酌设别科、选科及专攻科三种。别科即简易科的性质,以简易教法讲授该实业必需之知识。选科不分种别,可就各实业中之一事项或数事项增置若干科目,使生徒选习。专攻科即精习课程,为已毕业于本实业学堂尚欲专攻一科目或数科目之学生学习之用。

四 高等实业学堂

此项学堂分设四种:一为高等农业学堂,二为高等工业学堂,三为高等商业学堂,四为高等商船学堂;皆等于普通高等学堂的程度,招收年在十八岁以上、二十二岁以下之普通中学的毕业生。高等农业学堂以“授高等农业学艺,使将来能经理公私农务产业,并可充各农业学堂之教员、管理员”为宗旨。课程分预科及本科,前者一年毕业,后者三年毕业。本科课程又分四科:一、农学科,二、兽医学科,三、森林学科,四、土木工学科。高等工业学堂,以“授高等工业之学理技术,使将来可经理公私工业事务,及各局厂工师,并可充各工业学堂之管理员、教员”为宗旨。课程亦分预科及本科,前者一年毕业,后者三年毕业。本科课程又分十三科:一、应用化学科,二、染色科,三、机织科,四、建筑科,五、窑业科,六、机器科,七、电气科,八、电气化学科,九、土木科,十、矿业科,十一、造船科,十二、漆工科,十三、图稿绘画科。高等商业学堂,以“施高等商业教育,使通知本国、外国之商情、商事,及开于商业之学术、法律,将来可经理公私商业及会计,并可充各商业学堂之管理员、教员”为宗旨。课程亦设预科及本科,前者一年毕业,后者三年毕业,皆不分科。高等商船学堂以“授高等航船机关之学术技能,使可充高等管驾船舶之管理员,并可充各商船学堂之管理员、教员”为宗旨。课程不设预科,只有本科。本科又分航海及机轮二科,前者五年半毕业,后者五年毕业。

邮船部高等实业学堂旧址

除以上四种外,在各学堂内,可附设专攻科,为毕业生尚欲精究之用。

五 实业补习普通学堂

此项学堂,近于中学堂的程度,以“简易教法,授实业所必需之知识、技能,并补习小学普通教育”为宗旨。招收已经从事各种实业及打算从事各种实业之儿童入堂肄业,但其学力须具有初等小学堂以上之程度方能合格。课程分普通科及实习科两类,实业科又分农业、工业、商业及水产四科,统限以三年毕业。此项学堂不必单独设立,可附设中小学堂或各种实业学堂之内。

六 艺徒学堂

此项学堂,近于高等小学堂之程度,以“授平等程度之工业技术,使成为善良之工匠”为宗旨。招收十二岁以上、略知书算之幼童来学肄业,他们的资格不限于已否在初等小学堂毕业者。内中普通课程凡八科目:一、修身,二、中国文理,三、算学,四、几何,五、物理,六、化学,七、图画,八、体操。但以上八科中,除一、二两科必修外,其余可听生徒自由选习。毕业无定期,以六个月以上、四年以下为限。此项学生多半已有本业,只欲以其余暇来堂补习应用之知识、技能为目的。学堂为图他们便利起见,授课时间应略有变通:或于夜晚,或于放假日,或择雪期、农隙等闲暇时节举行。

七 实业教员讲习所

此项讲习所,以“教成各级实业学堂及实业补习普通学堂艺徒学堂之教员”为宗旨。招收中学堂或初级师范学堂的毕业生来所肄业,修学的期限各科不一。内中分三部,一、农业教员讲习所,二年毕业;二、商业教员讲习所,二年毕业;三、工业教员讲习所,完全科三年毕业,简易科二年毕业。凡讲习所的学生,在学一切费用均由官厅供给,毕业后须服务六年。

第五节 学堂行政组织及教职员

一 绪言

在学制系统未成立以前,各学堂行政组织无一定章程。从一般习惯看,大概一个学堂的行政首领叫做监督,监督之下有总教习,总教习之下有分教习。监督概由现任或候补官员兼领,只负建设筹款及一切重大计划的责任。总教习的职权极大,凡订定课程、聘请教习、取录学生及内部一切办法,皆由他主持。在新教育第一期,各学堂总教习,多聘西人充当;迨后添设华员一名,于是一个学堂就有两总教习了。

自新学制成立系统以后,所有各级各种学堂的行政及管教员,才有完备的组织及统一的名称。监督逐渐脱离职官专管学堂,教习逐渐由华员替代。内中行政组织的区别,只以等级为标准了,不以种类为标准,大概高等学堂以上,为一等组织,规模宏大;自中等学堂以下为二等组织,规模狭小。但学堂行政首领自中等学堂以上,统称监督;自中等学堂以下,统称堂长。至于蒙养院及艺徒学堂,均非单独设立,组织更其简单,我们可以从略少叙。

二 一等组织

此项组织,又分大学堂与高等学堂两类。大学堂设总监督一人;总管全堂各分科大学事务,统率全学人员。分科大学每科设监督一人,受总监督的节制,掌本科之教务、庶务、斋务一切事宜。每分科,在监督之下,设立三部:一为教务,设教务提调一人,其下设正教员、副教员若干人;二为庶务,设庶务提调一人,其下设文案官、会计官、杂务官等人;三为斋务,设斋务提调一人,其下设监学官、检查官、卫生官等人。此外天文台、植物园、动物园、演习林、医院及图书馆各机关,均设经理官一人。全学设一会议所,议决大学一切重要事务。各分科设一教员监学会议所,议决关于各本科一切重要事务。

山东高等学堂毕业执照

高等学堂设监督一人,统辖各员,主持全学教育事务。监督之下分三部:一、关于教务者,设教务长一人,其下设有正教员、副教员、掌书官若干人;二、关于庶务者设有庶务长一人,其下设有文案官、审计官、杂务官若干人;三、关于斋务者,设斋务长一人,其下设有监学官、检查官等人。优级师范学堂及高等实业学堂的行政组织,完全与此相同,不过优级师范添设了附设中小学堂的办事官,是其特异。

三 二等组织

此项组织分中等学堂与小学堂两类。中等学堂设监督一人,统辖全学员、董司事、人役,主持一切教育事宜。监督以下不分部,只设教员若干人,分教各种科学,此外设有掌书、文案、会计、庶务等员。如备有学生斋舍的学堂,另设监学二员,以教员兼充。初级师范学堂,除添附属小学办事官一人外,其余全同。

小学堂设堂长一人,主管全校教育,督率堂内教员及董事、司事。堂长之下,设有正副教员,或专科正教员若干人。但如学堂狭小、学生名额在六十以下者,教员即由堂长兼充。

四 师资

新教育初行,除监督外,自总教习以下,概用洋员,所有教育业务,差不多全在外人手中。庚子以来,新式人才逐渐产生,于是渐由洋员移归于华员。据《奏定学堂章程》,所规定各级学堂的教员标准为:(1)大学堂分科正、副教员,暂时除延访有各科学程相当之华员,其余均聘请外国教师充选。(2)高等学堂的正教员与大学堂相同,其副教员则以华员充当。(3)优级师范学堂的正副教员的资格完全与高等学堂相同。(4)普通中学及初级师范学堂的正副教员,暂时只可择游学外国毕业、曾考究教育法理者充任,或择学科程度相当之华员充当亦可,不必限于师范毕业生。(5)高等小学堂的正副教员,暂时以简易师范生充选;初等小学堂的正副教员,暂时以师范传习生充选。(6)实业学堂的正副教员,各按等级与相当之普通学堂资格相同。

第六节 管理考试及奖励

一 管理

本章程除学务纲要里面涉及关于管理学生的事务外,并订有各学堂管理通则八章,我们摘出五个要点来说说。第一,关于品行的考核,第二,关于皇帝的爱戴,第三,关于礼节的遵守,第四,关于行为的防闲,第五,关于制服的规定。关于第一点,凡学堂考核学生的成绩,必另立品行一门,用积分法与学业成绩一并计算。考核品行的方法,分言语、容止、行礼、做事、交际、出游六项,随时随处皆按照这六项考核。在讲堂内,由教员考核;在斋舍,由监学及检查官考核。关于第二点,在讲堂及礼堂内,悬挂《圣谕广训》,平日勿论教员及学生务必一律遵奉。每逢朔日,由监督教员传集学生至礼堂行礼如仪以后,须敬谨宣读《圣谕广训》一道。凡有庆节,在举行礼节以后,如有宴会还由各教员或学生恭致祝词,宣讲“尊崇孔教,爱戴大清国之义”。关于第三点,每逢朔日、元旦日、庆祝日、纪念日及开学、散学等日,必举行相当礼仪:对万岁牌或至圣先师牌位,一律举行三跪九叩礼;学生对教职员举行三揖礼。除此以外,在平时,学生对教员或长官亦须举行一揖礼或拜跪礼。关于第四点,对于学生的行为设有种种禁例:(1)不准预闻不干己事;(2)不准干预国家政治及本学堂事务;(3)不准离经叛道,妄发狂言怪论,以及著书妄谈,刊布报章;(4)不准充报馆主笔及访事人;(5)不准私自购阅稗官小说,谬报逆书;(6)不准联盟纠众,立会演说,及潜附他人党会。关于第五点。凡学生一律着制服。制服分帽子、衣服、鞋子、衣带及被褥等等,皆有定式,一律由学堂制备发给,以归划一。

《圣谕广训》书影

以上五点中尤以第二、第四两点为最严重。由第二点看来,简直是一种宗教式的训练,《圣谕广训》等于耶稣教的《圣经》了。由第四点看来,又是一种愚民式的教育,不准干预政治与联盟立会,这无异暗示当时革命党的势力业已潜滋暗长,青年学生最易受其鼓动,所以特别严防。其实,这种办法毫无用处,后来推翻满清政府的多半就是此时所极力防范的青年学生。

二 考试

凡学堂考试共分五种:一、临时考试,二、学期考试,三、年终考试,四、毕业考试,五、升学考试。临时考试,或一月一次,或间月一次,由各教员自行酌定。学期考试每半年一次,由本学堂监督或堂长会同各教员于暑假前执行。年终考试,一年一次,由本学堂监督或堂长会同各教员于年假前执行。年终考试后,计算全年各门分数,及格者准其升级,不及格者留级。毕业考试又分两项办法:在中学堂以下,由所在地方官会同本学堂监督或堂长及各教员于毕业时期举行;高等学堂以上,则由政府另派大臣来堂监考。如高等学堂毕业,则奏请皇帝简放总裁会同督抚学政详加考试;如大学堂分科大学毕业,则奏请皇帝简放总裁会同学务大臣详加考试——此即仿照科举乡会试的办法。升学考试,如小学升中学,先由本中学堂初试,再经学政复试,以定去留;如中学升高等学,除本高等学堂初试后,须经督抚会同学政复试,以定去留。至于高等学堂与大学的毕业考试,非常慎重,已寓升学考试之意,故由高等升大学,由大事升通儒院,反较平常。

三 各学堂计分法

凡各种考试,皆以百分计算,即各门平均分数,以一百分为极则。此项平均分数分着五等:凡满八十分以上者为“最优等”,满六十分以上者为“优等”,满四十分以上者为“中等”,四十分至二十分者为“下等”,在二十分以下者为“最下等”。前四等皆谓之及格,最下等不及格。凡计算平均分数法,除临时考试外,皆以平日品行分数列入学科,合并计算。譬如学科有十三门,则加入品行分数为十四门,将所得各门分数相加,以十四除之,满平均分数。凡平时考试,取得最优等、优等者,则依名次,升讲堂座位;中等列其后;下等降座位,更列其后。凡年终考试,取得最优等及优等者,则升级;中等、下等则留级;最下等减品行分数十分之一,若三次最下等者则令其出学。凡毕业考试取得最优等、优等及中等者照章分别给奖,考列下等者留堂补习一年再行考试,分别按等办理。第二次若仍列下等者给以修业凭照令其出学。考列最下等者给以修业凭照,令其出学。

四 奖励

奖励学堂毕业生的出身,始于光绪二十七年政务处与礼部的会议学堂出身一疏,到光绪二十九年《奏定学堂章程》,遂将所有各级各种学堂毕业,奖励办法正式规定了。除初等小学堂应属于义务教育不给换外,自高等小学堂以至通儒院,一律给予出身奖励。奖励的办法分二种:(1)自高等学堂学生以上,于毕业考试手续完毕后,即可给予奖励;(2)自中学堂学生以下,须经升学考试升入官设之上级学堂后方可给予奖励。奖励出身分四等:凡在大学堂及通儒院毕业者,应奖给进士;凡在高等学堂及与此程度相当之学堂毕业者,均应奖给举人;凡在中学堂及与此程度相等之学堂毕业已升入上级学堂者,均应奖给优拔等贡生;凡在高等小学堂及与此程度相等之学堂毕业已升入官设之上级学堂者,均应给奖廪增附生。被给奖之考试分数,分最优等、优等、中等、下等、最下等五个等级,须考列前三等者方有奖励,考列后二等者无奖。如学生在师范学堂毕业者,给奖时加上“师范科”三字,如“师范科举人”、“师范科拔贡”之类。除奖励外,还定有种种官衔,也是按照各学堂的等级来分等,就是师范学堂及实业学堂的毕业生同样,加以某种官衔。此项奖励的实行,始于奖励出洋游学日本的官员及学生,到后来,勿论国内、国外、东洋、西洋,凡高等小学以上的学堂毕业后,经过合格考试,莫不奖给出身;于是一批旧的进士、举、贡生员未了,又年年增加了无数的新的进士、举、贡生员,说来真是趣话。

《奏定学堂章程》书影

第七节 结论

此项新章,开卷有《学务纲要》一册,对于整个教育,逐一提要说明,并补足各项章程所未备的很多,令人读了便可以知道一个大概。我们综合全部章程,更将其要点摘出八条,归为四类,写在下面:第一类,封建思想极其浓厚;第二类,科举遗毒依然保存;第三类,民族意识渐渐表现;第四类,提倡君权,抑制民权。关于第一类共计三点:(1)经学钟点规定特多。除大学堂专设经学科及高等学堂和优级师范学堂设有经学大义及群经源流外,中、小学堂所占授课时间尤为特别。中学堂及初级师范学堂每周授课三十六小时即有读经讲经九小时,已占全课程四分之一;高等小学堂每周授课三十六小时,即有读经讲经十二小时,更占全课程三分之一;初等小学堂每周授课三十小时,即有读经讲经十二小时,且占全课程五分之二——真可以惊人了。(2)只有男性片面的教育。关于女子的教育,通章没有规定地位,只在蒙养院的蒙养家教合一章,里面规定“以家庭教育包括女学”一句话,女子只能在家庭受教育,勿庸特设学校,若正式设立女学,恐沾染西方的习气,有伤风化。(3)中学以下始准私人设立学堂,高等学堂以上须完全由官立以示郑重。一方面提倡新教育,一方面又限制设立,种种矛盾,皆由封建思想太深的原故。关于第二类为学堂毕业奖励。一方面废止科举,一方面又把科举的办法和荣名搬到学堂里面来,可以想见科举遗毒之深入人心。关于第三类共计两点:(1)小学堂学习本国语言文字为主,勿庸兼习洋语。《学务纲要》上说:“初等高等小学堂以养成国民忠国家、重圣教之心为主,各科学均以汉文讲授,一概勿庸另习洋文,以免抛荒中学根柢”,此民族教育之一。(2)各学堂皆须练习官话。所习官话以《圣谕广训》一书为标准,意在统一全国语言,使感情由此融洽,此民族教育之二。关于第四类,如禁止私立学堂习政治、法律及兵操,禁止学生干预国政,皆是抑制民权主义的教育;又如每逢节日宣读《圣谕广训》,各学堂均应钦遵谕旨,及以忠孝二字为敷教之本,皆是提倡君权主义的教育。

本章参考书举要

(1)《钦定学堂章程》

(2)《奏定学堂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