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儒学之复兴
儒家思想至汉代取得正统学派之地位。此人所共知,无待赘述。然吾人如袭旧说,谓秦灭古学,至汉骤兴,则又与事实不尽相符。夏曾佑谓秦汉两朝为“中国文化之标准” [1] ,盖汉制固多因秦,而所采文化政策亦有相似之处。自荀子论秦治以任法无儒为其所短, [2] 后人遂视为定论,相缘不改。实则始皇混一之后,既不真行法治,亦未摒弃儒术。始皇二十八年(前219)行郡县,“与鲁诸儒生议刻石颂秦德,议封禅望祭山川之事。”三十四年(前213),“置酒咸阳宫,博士七十人前为寿”。博士虽不必皆儒者,然观扶苏谏坑咸阳诸生谓“皆诵法孔子” [3] ,可知始皇所用儒者数不在少,而叔孙通“秦时以文学征待诏博士”。二世间陈胜兵起,召博士诸儒问之,通亦预议, [4] 足征始皇坑儒,不过死咸阳犯禁者诸生四百余人,非尽数屠杀废禁。至于会稽及他处刻石,本一统同文之意,为防民正俗之词, [5] 尤为始皇用儒之明证。焚书之举,不过恐私学乱教, [6] 非欲消灭儒术也。考嬴秦任法废儒之政治,实与孝公商君相终始。惠昭致力于攻伐,尚承继农战之国策。吕不韦(死于前235年)相庄襄王,招客著书,始明背商君旧教,容纳诗书游谈之士。及至始皇吞灭六国,树立一统专制之政权,知“儒术为最便于专制之教” [7] ,于是取以缘饰政事,且禁私学,而令博士垄断天下之学术。故始皇之治,兼用法儒。上背孝公之旧制,下与武帝相契合。所不同者,始皇以任法为主,列儒术为诸子之一,武帝尊孔子为宗师,用管商以佐治而已。
虽然,始皇既禁私人论学,项羽复焚咸阳官书(时在前206年),先秦学术确有中衰之势。所幸百家之遗编后学,犹有存者。陈涉称王,鲁诸儒持孔氏之礼器往归之,而孔甲(孔子第八代孙)为其博士。 [8] 叔孙通以秦博士迭事项梁、怀王、项王、汉祖。 [9] 他如郦食其、陆贾辈皆以秦儒佐高祖定天下。 [10] 惠帝四年(前191)除挟书之律, [11] 一反秦代消极统制之政策,而逐渐入于积极之提倡。文景时韩生辕固生治《诗》为博士。董仲舒、胡母生治《春秋》为景帝博士。文帝使晁错就故秦博士伏生受《尚书》。 [12] 盖儒学势力在汉初之五十年中显已开始进展。至武帝时用丞相卫绾言,罢贤良治申韩苏张之言者。建元五年(前136)复置五经博士。 [13] 公孙弘以治《春秋》白衣为天子三公,封平津侯,而天下之学士靡然向风。 [14] 五经立为官学,民间不禁讲习。《诗》、《书》可致利名,经术足文吏事。经此种种鼓励,儒术遂臻空前之盛况。
汉代儒学大体虽袭先秦之旧,然亦非绝无变动。两京四百年间之儒家政治思想似可按其内容变迁之大概,分为下列三期。第一期约当高惠文景四朝。此六十年中黄老颇盛,儒家亦不免受其影响而兼尚无为。贾谊其最著之代表也。第二期自武帝迄于王莽,为时约百六十年。儒家至此虽已脱黄老之羁绊,独尊于世,然其内容已非先秦之纯儒而大异于孟荀。始则与阴阳五行之言相糅杂,终之以符命谶纬之迷信。董仲舒其声名最著之大师也。第三期约当后汉之二百年。其时朝廷犹信图谶祯祥,而一部分之儒者则已对之发生反感,于是放弃妖言,崇尚实际。即或宗述天人,大旨亦归于人事。然而儒学至此,势已衰微。强弩之末,更鲜生气。言治术则重匡救,对专制亦渐抱悲观。中叶以后之王符、荀悦、仲长统等乃此期较著之代表。此外儒生,如叔孙通、公孙弘之流不过曲学阿世, [15] 在孔门为干禄小人之儒,不足以语学术思想。
第二节 贾谊
秦以任刑黩武得天下,享祚不及四十年。汉初人士引为前车之鉴,每欲矫正其失。针对烦苛之弊,故行黄老之无为。针对刑杀之弊,故道儒家之仁义。就其大体言之,汉初六十年中之政治思想乃鞅、斯政治失败后之反动思想。贾谊(前200—前168)即生此时代之中,调和孔孟与黄老以成一家言者也。谊,雒阳人,少通诸子百家之书,以廷尉吴公荐,文帝召为博士。一岁中超迁至大中大夫。屡进计议,又劝改制,悉更秦法。为周勃、灌婴、张相如、冯敬之属所排,不得大用,出为长沙王及梁怀王太傅,悒郁以死。时文帝十二年,得年三十三岁。 [16] 所著书三十八篇, [17] 《汉志》列入儒家。《史记》有“贾生晁错明申商”之语, [18] 又为吴公所重,后有以之入法家者。 [19] 吾人一按其言论即知贾生之政治思想以孔孟为主干而参取黄老。虽偶有近于刑名阴阳之处,并非其立言之宏旨。史文明言其通百家之书。故严格言之,其学当入杂家, [20] 不可与晁桑并论。
贾生论政,以民为其最后之目的,以道为其最高之原理。“大政下”曰:“夫民者诸侯之本也。教者政之本也。道者教之本也。”民本之说,实远承孟子。谊加以发挥而其义更显。“大政上”篇之言最为畅晓。其略曰:“闻之于政也,民无不为本也。国以为本,君以为本,吏以为本。故国以民为安危,君以民为威侮,吏以民为贵贱。”盖政府之职守,在图人民之康乐,而君国之安危,一系于民心之向背。“夫民者为君者有之,为人臣者助君理之。故夫为人臣者以富乐民为功,以贫苦民为罪。故君以知贤为明,吏以爱民为忠。”君明臣忠则民心归之。君臣不尽厥职则必为兆民所弃。然则民不仅为政治之最后之目的,亦即政治上之最后权威。君主之本身,并无绝对之尊贵。“故纣自谓天王也,桀自谓天子也。已灭之后,民以相骂也。以此观之,则位不足以为尊,而号不足以为荣矣。故君子之贵也,士民贵之,故谓之贵也。故君子之富也,士民乐之,故谓之富也。”抑士民之赏罚,殊不限于名号之予夺,而并操存亡之柄。“民者大族也”,“多力而不可敌”。“自古及今,与民为仇者,有迟有速,而民必胜之。”“故夫菑与福也,非粹在天也,必在士民也。士民之重如此,则其志不可不要。” [21] 人君以知贤为明,而知贤莫若听民。“夫民者虽愚也明。上选吏焉,必使民预焉。故士民誉之,则明上察之,见归而举之。故士民苦之,则明上察之,见非而去之。故王者取吏不妄,必使民唱,然后和之。故夫民者吏之程也。” [22]
顷间所述民本诸说悉以孟子为依据,并非新创。然贾生于西汉初年大明其旨,则颇具历史上之意义。儒法二家思想之根本区别,在贵民与尊君之点一。尊君思想自申商见诸实行,至秦更变本加厉,风靡天下,而贵民思想几成绝学。今贾生重申之于百年之后,正足窥见亡秦政治所激起思想反动之深切。其次,商韩之学,号为任法而实主专制,其立说正与孟子所谓得民心者相背。贾生欲民唱而君和,则又足表现其对于亡秦专制之反感。孟子谓逃杨必归于儒。若以政治思想言,则逃韩之尊君专制而归于孟之贵民,亦势所难免也。 [23]
贾生论政体,纯袭儒家。其论治术则兼采黄老。谊言“道”为政教之本。“道者所从接物也。其本者谓之虚,其末者谓之术。虚者言其精微也,平素而无设施也。术者所从制物也,动静之数也。”易词言之,虚者清静无为,术者化德正治。“明主者南面而正,清虚而静,令名自宣,命物自定。”“此虚之接物也。”“人主仁而境内和矣,故其士民莫弗亲也。人主义而境内理矣,故其士民莫弗顺也。人主有礼而境内肃矣,故其士民莫弗敬也。人主有信而境内贞矣,故其士民莫弗信也。人主公而境内服矣,故其士民莫弗戴也。人主法而境内轨矣,故其士民莫弗辅也。” [24] “此术之接物也。”“虚”无为而“术”有为,二者似相冲突。其关系如何,惜贾生未加解释。若就五十八篇所言考之,则谊陈治术泰半属于儒家之范围。 [25] 此亦惩秦任法之失,故欲反其道以为治。贾生认定取天下与治天下不同术。秦人缘取术以为治术,故十三年而覆灭。“商君遗礼义,弃仁恩,并心于进取。行之二岁,秦俗日败。” [26] “秦王怀贪鄙之心,行自奋之智,不信功臣,不亲士民,废王道而立私爱,焚文书而酷刑法,先诈力而后仁义,以暴虐为天下始。”“向使二世有庸主之行而任忠贤,臣主一心而忧海内之患,缟素而正先帝之过。”“使天下之人皆得自新,更节循行,各慎其身。塞万民之望而以盛德与天下,天下息矣。” [27] 吾人既知秦人成功之术,即其失败之因,则治道为何,可以不言而喻。贾生之理想为“移风易俗,使天下回心而向道” [28] 。俗吏“不知大体”,不明礼义刑罚之用,而致意于刀笔筐箧。“夫礼者禁于将然之前,法者禁于已然之后。是故法之所用易,而礼之所为生难知也。”然而“以礼义治之者积礼义,以刑罚治之者积刑罚。刑罚积而民怨背,礼义积而民和亲”。“道之以德教者德教洽而民气乐。驱之以法令者法令极而民风衰。哀乐之感,祸福之应也。” [29]
人民皆知苦乐贫裕之分,而未能自至于仁义智信之德。君上之教,实为政治中之要务。“夫民之为言也,瞑也。萌之为言也,盲也。故惟上之所扶而以之,民无不化也。”故民虽“积愚”而无不可治。其关键在君上之自正。“苟上好之,其下必化之。” [30] “故君能为善则吏必能为善矣。吏能为善则民必能为善矣。故民之不善也,吏之罪也。吏之不善也,君之过也。” [31] 孟子尝谓“君仁莫不仁,君义莫不义”,“一正君而国定”。贾生此论,实承古学。然孟子第言君身为安危所系而未尝注意于保证君身之必正。贾生乃弥补其阙,以教太子为培良君之方法,儒家之人治思想于此遂更趋周密。 [32] 其言曰:“天下之命悬于太子,太子之善在于早谕教与选左右。心未滥而先谕教则化易成也。开于道术智义之指则教之功也。若其服习积惯则左右而已。” [33] 至于训诲太子及士民之教材,大致以修身、齐家、孝弟、德行为主要。贾生深病秦人破坏家庭伦理之举,而归其狱于商君。“秦人家富子壮则出分,家贫子壮则出赘。藉父耰锄,虑有德色。母取箕帚,立而谇语。抱哺其子,与公并倨,妇姑不相悦,则反唇而相稽。其慈子嗜利,不同禽兽者亡几耳。”此皆商君相秦二岁之结果。 [34] 贾生欲矫正其俗,恢复以家族为中心之政治生活。故曰“事君之道不过于事父”,“事长之道不过于事兄”,“使天下之道不过于使弟,慈民之道不过于爱子”,“居官之道不过于居家”。 [35] 此家国一理之论,早为吾人所熟知,不待费词申解。
虽然,吾人慎毋误会,贾生注重政教合一之人治理想,遂认制度刑法为不必要。孔子正名,荀子谨礼,其旨亦为贾生所服膺。贾生谓“等级分明则下不得疑,权力绝尤则臣无异志”。故治国者当使“贵贱有级,服位有等。等级既设,各处其检,人循其度。擅退则让,上僭则诛。建法以习之,设官以牧之。”“尊卑已著,上下已分,则人伦法矣。” [36] 全国君臣皆守礼循度,悖乱之事自无由生。抑贾生不独明君臣之分,又欲重整周代阶级之组织。天子庶民之间,“内有公卿大夫士,外有公侯伯子男。古者礼不及庶人,刑不至君子” [37] 。故大臣不加戮辱,刑罚只限于百姓。商君谓“刑无等级”,今贾生于阶级荡平之后意图使其复现,此其矫正亡秦政治之又一表示。
复次,贾生对于始皇之郡县制亦不能同情。始皇废除封建,不信功臣,其失固不待论。倘使二世能“裂地分民以封功臣之后,建国立君以礼天下” [38] ,何至一夫作难而天下土崩。汉制郡国兼用本所以矫秦之弊。然分土过广,授权太大,故高祖时已多叛国,文帝时尚伏危机。贾生乃建议使诸王分封子孙,数世之后国土自然缩小。盖治安之计,“莫如众建诸侯而少其力。力少则易使以义,国小则无邪心。” [39] 如此则天子当阳,郡国相维,“海内之势如身之使臂,臂之使指,莫不从制。” [40] 贾生此论欲兼用封建郡国之长,盖亦根据汉代之实际经验以立言,又非纯惩秦弊矣。 [41]
第三节 董仲舒
天人相应之说,起源远在春秋之前。 [42] 子思、孟子承之,发为五行妖祥之论。 [43] 荀子辟之,方主圣人不求知天。邹子五德终始,虽于儒学以外别立门户,而其旨固有与儒相通者。 [44] 秦用阴阳家言,“亦颇推五胜” [45] 。“白蛇”、“赤帝”并为刘邦开国之符。 [46] 此则战国以前所未有,至秦汉而大行,逐渐开展,蔚为朝廷上公认之政治信仰。举凡《史记》“律历”、“天官”等书,《汉书》“天文”、“五行”诸志所述录,以及“数术”各家所推演者, [47] 虽操术各殊,而其根源于天人感应之信仰则一。考数术之所以骤兴,殆半由时代之需要。天命神权,盛行于上古,至周季而中衰。观墨子致意于天志明鬼,可知其早不为王公大人所信奉。然战国时君权大张,渐趋专制。邹子五德九州之天谈,其意正在以异说警时君,使其知主运可移而威势难恃。汉儒惩秦专制之失,略袭其旨,欲以灾异符命戒惧人主,使之自敛,不复为纵恣专横之事。此盖图以天权限制君权,藉防君主专制之流弊。 [48] 凡言天人相应而注重革命之义者,皆其流派也。然天命可持以释前代失国之因,亦可用以明时君得位之故。秦以西方诸侯灭八百年之宗周,绝六国之君统。以力服人,其政权殊少心理上及理论上之根据。故陈涉起事,群雄争托名六国之后以攻秦。刘邦崛起于末吏,其政权基础,无以大胜于始皇。于是儒生效忠者乃以五德天命之术,附会造作,以宗教之信仰,拥已立之政权。凡言天人而注重“受命”之义者,皆其流派也。抑就现存之文献考之,当西汉元帝以前,革命派之势力殆占上风。及汉祚既衰,君微臣强,限权之意难行。 [49] 于是天命流为图箓谶纬,灾异成为具文。 [50] 景星庆云,黄龙丹凤之祯祥,数见章奏。小之为俗儒逢迎之凭资,大则为奸雄篡窃之藉口。就秦汉时期言,新莽之政治,即此天人思想腐化之最后结果。董仲舒则阐明天权以限制君意,而为西京诸儒之臣擘。
董仲舒(前179—前104)少治《公羊春秋》,景帝时为博士,为学者所师尊。武帝时举贤良对策,尊孔氏,明天人。出相江都易王。“易王帝兄,素骄好勇,仲舒以礼义匡正,王敬重焉。”“仲舒治国以《春秋》灾异之变推阴阳所以错行。”后居家论高祖园庙灾,主父偃窃其草稿奏之。“上召视诸儒。仲舒弟子吕步舒不知其师书,以为大愚。于是下仲舒吏,当死,诏赦之。仲舒遂不敢复言灾异。”年老以寿终于家。 [51] 所著书见“艺文志”者有董仲舒百二十三篇,《公羊董仲舒治狱》十六篇。今传之《春秋繁露》八十二篇,虽未必伪作,决非仲舒手订也。 [52]
欲明董子之政治思想,当先略述其哲学思想。董子谓:“元者为万物之本。” [53] 又曰:“谓一元者大始也。” [54] 其意殆谓一切事物皆有本原。人臣之元为父与君。 [55] 然君父不能自生,推其大始,则天又为君父之元。 [56] 抑六合之中成形具象者,无一非天地之所生,则天地又为万物之元。 [57] 然则元与天地,实一事而两名。就其抽象之原理言则谓之元, [58] 就其具体之运用言则谓之天地,“天地之气,合而为一” [59] ,则天可统地,而天者真万物最先之本原矣。
“人受命于天,固超然异于群生。” [60] 故万物之中,天人之关系最为密切。天既为人之“曾祖父”,人之形体性情皆“上类天”,而“天之副在乎人” [61] 。夫人为天所生而又象天,则当敬奉上天而以之为行事之法则。故董子谓“道之大原出于天” [62] 。然而天道高远,非凡人所及,必俟君之教导。于是天子遂为天人间之媒介。“惟天子受命于天,天下受命于天子。” [63] “《春秋》之法以人随君,以君随天。” [64] 其故在此。
上文所释如尚非误,则董子天人关系之理论实为天君关系之理论。其要旨之一为法天。董子谓“为人君者其法取象于天” [65] 。又谓“王者承天意以从事”,“欲有所为,宜求其端于天” [66] 。天之意象固非渺茫无凭。“天地之气合而为一,分为阴阳,判为四时,列为五行。” [67] 垂象于日月星辰风雨,示命于禽兽虫鱼草木。法天者,即此诸端以求天道而以人事随之也。例如“王者制官三公、九卿、二十七大夫、八十一元士,凡百二十人而列臣备”。其名额并非出于臆定。“三人而为一选,仪于三月而为一时也。四选而止,仪于四时而终也。三公者王之所以自持也。天以三成之,王以三自持。立成数以为植而四重之,其可以无失矣。” [68] 此官制象天之时以定也。东方者木,司农所主,尚仁。务农本,足衣食。仓库充实则“司马食谷”。司马者火也。“故曰:木生火。”南方者火也。司马所主,尚智。“昭然独见存亡之机”,以辅其君,以定天下。“天下既宁,以安君官者司营也。故曰火生土。”中央者土,司营所主,尚信。“明见成败,微谏纳善,防灭其恶。”“应天因时之化,威武强御以成大理者司徒也。司徒者金也。故曰土生金。”西方者金,司徒所主,尚义。“臣死君而众人死父。亲有尊卑,位有上下,各死其事,事不逾矩。执权而伐,兵不苟克,取不苟得,义而后行。”是以百姓附亲,边境安宁,寇贼不发,邑无讼狱,则亲安执法者司寇也。司寇者水也。“故曰金生水”。北方者水,司寇所主,尚礼。礼治既立,上下有序。“百工维时,以成器械。器械既成,以给司农。”司农者木,“故曰水生木”。 [69] 若五官失职,则五行失序,相生者转为相胜。司农为奸,农民叛乱。司徒诛之,为金胜木。司马为谗,荧惑其君。司寇诛之,为水胜火。司营失职,上奢下叛。民弑其君,为木胜土。司徒为贼,不能使众。司马诛之,为火胜金。司寇为乱,阿党不平。司营诛之,为土胜水。 [70] 此官职象天之五行以定也。董子又谓:“天地之气,阴阳相半。”人类社会政治之基本组织,皆取法于阴阳。盖“凡物必有合”。“阴者阳之合,妻者夫之合,子者父之合,臣者君之合。”“君臣父子夫妇之义皆取诸阴阳。” [71] 阳尊而阴卑,“故人主南面,以阳为位也” [72] 。
政制象天,则政事亦势必与阴阳五行相应。“天之道春暖以生,夏暑以养,秋清以杀,冬寒以藏。暖暑清寒异气而同功,皆天之所以成岁也。圣人副天之所行以为政。故以庆副暖而当春,以赏副暑而当夏,以罚副清而当秋,以刑副寒而当冬。庆赏罚刑异事而同功,皆王者之所以成德也。庆赏罚刑与春夏秋冬以类相应也如合符。”“四政者不可以相干也,犹四时不可相干也。四政者不可以易处也,犹四时不可以易处也。” [73] 虽然,庆赏罚刑固亦有轻重之殊。“天道之大者在阴阳。阳为德,阴为刑。刑主杀而德主生。是故阳常居大夏而以生育长养为事。阴常居大冬而积于空虚不用之处。以此见天之任德不任刑也。”“王者承天意以从事,故任德教而不任刑。刑者不可以治世,犹阴之不可任以成岁也。” [74]
《中庸》谓圣人赞天地之化育,与天地参。董子法天之理想与此契合。故曰:“圣人之道,同诸天地。” [75] “人主立于生杀之位,与天共持变化之势。”“天地人主一也”。 [76] 君位之尊,可谓至极。然人主者“事天与父同礼” [77] ,法天承天以治人,其权力实以天意为根据而即受其限制。天权对君权之限制有二:一曰予夺国祚,二曰监督政事。前者为革命受命之理论,后者为灾异谴告之理论。
秦汉先后以武力取天下,就一方面观之,似政权转移由于人力,而君主本身足以独制天下之命。董子天命之说,殆意在攻破此倾向于绝对专制之思想。贤良对策曰:“臣闻天之所大奉使之王者必有非人力所能致而自至者。此受命之符也。天下之人同心归之,若归父母,故天瑞应诚而至。书曰:白鱼入于王舟,有大火复于王屋,流为乌。此盖受命之符也。” [78] 有受命之符而得天下,则其得之也出于天意,不可不改变制度“以明自显” [79] 。故汤武受命,皆易统改号,不相沿袭。足见天命无常,唯德是处。 [80] 盖天之生民,非为王也,而天立王,以为民也。故其德足以安乐民者天予之,其恶足以贼害民者天夺之。《诗》云:殷士肤敏,裸将于京,侯服于周,天命靡常。言天之无常予,无常夺也。天之予夺,假手于人。“故夏无道而殷伐之,殷无道而周伐之,周无道而秦伐之,秦无道而汉伐之,有道伐无道,此天理也。” [81] 夫君位由天予夺,有德可行征诛,则人主虽尊,不能自恣。为国之本元者,既为天之臣子,其权力犹有所制也。
天不仅于君位之予夺制裁人主,即在日常政事之中亦时时鉴临,因其得失而示以妖祥。董子《贤良对策》开端即谓:“臣谨案春秋之中,视前世已行之事,以观天人相与之际,甚可畏也。国家将有失道之败,而天乃先出灾害以谴告之。不知自省,又出怪异以警惧之。尚不知变,而伤败乃至。以此见天心之仁爱人君而欲止其乱也。自非大亡道之世者天尽欲扶持而安全之。事在勉强而已矣。” [82] 董子又据周代之事以说明之,谓武王虽以受命而得天下,“然及至后世淫佚衰微,不能统理群生。诸侯背叛,残贼良民以争壤土,废德教而任刑罚。刑罚不中则生邪气。邪气积于下,怨恶畜于上。上下不和则阴阳缪戾而妖孽生矣。此灾所缘而起也。” [83] 《春秋》书日蚀星陨,山崩地裂,鹢退鹦巢等异,其用意在“以此见悖乱之征”,警告人主,“亦欲其省天谴而畏天威,内勤于心志,外见于事情,修身审己,明善心以反道者也”。 [84] 董子又有五行感应之理论,列举失政所召之灾异及补救之方法。 [85] 其大旨与《尚书·洪范》“五行”、“庶征”之说相合。董子虽以言灾异下吏,然观《汉书》“天文”、“五行”两志所述,足知“天人相与”已成为西京之显学,而仲舒乃其重要之大师。抑吾人当注意,董子言天人,其意实重革命而轻受命,详灾异而略祯祥。试案现有之文献可证此论之非诬。 [86] 盖其学犹有邹子谈天之遗意,与汉代曲学阿世之儒,推天命以媚时君者,皮毛相似,而精神迥殊。吾人不可因其同持五行阴阳之说而混之也。
天人之关系既明,吾人可进述董子所持君职及治术之理论。君主之职务,简约言之,为代天宣化,完成天所不能执行之工作。盖人虽类天,而凡民不能自尽其性中之善。“性者质也”。“故性比于禾,善比于米。米出禾中而未可全为米也。善出性中而性未可全为善也。善与米人之所继天而成于外,非在天所为之内也。天之所为,有所至而止。止之内谓之天性,止之外谓之人事。” [87] “止之内谓之天性,止之外谓之王教。” [88] “天生民,性有善质而未能善,于是为之立王以善之。此天意也。民受未能善之性于天,而退受成性之教于王。王承天意以成民之性为任者也。” [89] 董子此说精辟畅晓,然实发挥儒家君师同体、政教一贯之旧理,非出自创。至其论施教之方法,亦不外以修身立范为起点,以仁义礼乐为教材,以正名定制为条件。董子曰:“君者民之心也,民者君之体也。心之所好,体必安之。君之所好,民必从之。” [90] 又曰:“君人者国之元。发言动作,万物之枢机。” [91] 又曰:“道者所由适于治之路也。仁义礼乐皆其具也。” [92] 凡此亦儒家之陈言,无待赘述。惟董子以正名为承天之一事,为前人所未发。其论定制则针砭时弊,更非空泛袭古之谈。董子谓“治国之端在正名” [93] 。“名号之正,取之天地,天地为名号之大义也。古之圣人 而效天地谓之号,鸣而施命谓正名。”“名号异声而同本,皆鸣 而达天意者也。天不言,使人发其意。弗为,使人行其中。名则圣人所发天意,不可不深观也。”“故号为天子者宜视天如父,事天以孝道也。号为诸侯者宜谨视所侯,奉之天子也。号为大夫者宜厚其忠信,敦其礼义,使善大于匹夫之义,足以化也。士者事也。民者瞑也。士不及化,可使守事从上而已。” [94] 夫名号既为天意之表现,正名实不异于法天。其所为治道之端者原因在此。
治道以教化为归宿,然不可无制度以为纲纪。广义言之,则治国者当使全国上下之人“饮食有量,衣服有制,宫室有度,畜产人徒有数,舟车甲器有禁。生则有轩冕之服位,贵禄田宅之分,死则有棺椁绞衾圹垄之度,虽有贤才美体,无其爵不敢服其服。虽有富家多资,无其禄不敢用其财。” [95] 狭义言之,则制度之用在调均贫富,毋使生过度之差别,“孔子曰:不患贫而患不均。故有所积重则有所空虚矣。大富则骄,大贫则忧。忧则为盗,骄则为暴。此众人之情也。圣者则于众人之情,见乱之所从生。故其制人道而差上下也。使富者足以示贵而不至于骄,贫者足以养生而不至于忧。以此为度而调均之,是以财不匮而上下相安易治也。” [96] 董子又认定贵人争利与富人并田为不均之两大原因,其论争利曰:“夫天亦有所分予。予之齿者去其角,傅其翼者两其足。是所受大者不得取小也。古之所予禄者不食于力,不动于末。是亦受大者不得取小,与天同意者也。夫已受大,又取小,天不能足,而况人乎?此民之所以嚣嚣苦不足也。身宠而载高位,家温而食厚禄,因乘富贵之资力,以与民争利于下,民安能如之哉?是故众其奴婢,多其牛羊,广其田宅,博其产业,畜其积委,务此而亡已,以迫蹴民。民日削月朘,浸以大穷。富者奢侈羡溢,贫者穷急愁苦。穷极愁苦而上不救,则民不乐生,民不乐生,尚不避死,安能避罪。此刑罚之所以蕃而奸邪不可胜者也。” [97] 其论并田曰:秦“用商鞅之法,改帝王之制,除井田,民得买卖。富者田连阡陌,贫者亡立锥之地。又专山泽之利,管山林之饶。荒淫越制,逾侈以为高。邑有人君之尊,里有公侯之富。小民安得不困”。“汉兴循而未改。古井田法虽卒难行,宜少近古,限民名田,澹不足,塞并兼之路。盐铁皆归于民。去奴婢,除专杀之威。薄赋敛,省徭役,以宽民力。然后可善治也。” [98] 按封建之世,贵族皆为地主,平民助耕公田。故“伐冰之家不畜牛羊”,非不与民争利,实无人与之争。董子之时,封建久亡,古代阶级之不平,亦早消失。然而专制天下固另有经济上之困难。武帝承文景休养之政,即位之初,本丰物阜。“于是罔疏而民富,役财骄溢,或至兼并。豪党之徒,以武断于乡曲。宗室有土,公卿大夫以下争于奢侈。” [99] 董子之言,乃对此背景而发。推想其意,殆未必图以封建天下自然之事实为专制天下应有之理想。就限田一端观之,尤属显而易见。盖公田乃贵族所有而民为其农奴,限田则地皆私有而欲小民得以自耕。董子明言井田不能复, [100] 则亦知土地私有制度之难于动摇也。
第四节 董子以后之天人论
西汉今文经师多言天人灾异。董子而外,其言较著而其政治思想足供吾人论述者,《春秋公羊》有眭弘,《穀梁》有刘向,《书》有李寻,《易》有谷永,《诗》有翼奉。此皆意在匡正时君,与董学宗旨小有出入。至于扇图录瑞应之妖言,以取媚时君,惑世欺俗者,哀平以后,数不在少。自隋禁其书,谶纬多亡。 [101] 今日只可于旧籍中见其片段而已。
眭弘字孟。从嬴公受《春秋》。昭帝元凤三年泰山有大石自立,昌邑有枯社木复生,上林苑中枯柳亦自立生,有虫食树叶成文字曰“公孙病已立”。“孟推《春秋》之意以为石柳皆阴类,下民之象。泰山者岱宗之狱,王者易姓告代之处。今大石自立,僵柳复起,非人力所能为。此当有从匹夫为天子者。枯社木复生,故废之家公孙氏当复兴者也。”复上书曰:“先师董仲舒有言,虽有继体守文之君,不害圣人之受命。汉家尧后有传国之运。汉帝宜谁差天下,求索贤人,禅以帝位,而退自封百里,如殷周二王后,以承顺天命。” [102] 时霍光秉政,恶之。孟坐妖言大逆,伏诛。
刘向字子政,本名更生。元帝时以宗室辅政,患外戚宦官弄柄,数上书言灾变,以去谗远邪为救天怒之要图。成帝时王凤用事,“向见《尚书·洪范》箕子为武王成五行阴阳休咎之应。向乃集合上古以来,历春秋六国至秦汉符瑞灾异之记,推迹行事,连传目祸福,著其占验,比类相从,各有条目,凡十一篇,号曰《洪范五行传》” [103] 。
李寻字子长,治《尚书》,好《洪范》灾异,又学天文月令阴阳,事丞相翟方进。成帝时外戚王根辅政,以灾异问寻。寻见汉家有中衰厄会之象,其意以为且有洪水为灾。乃说根求贤修德,以图自保。 [104] 哀帝即位复以灾问寻。寻就日月星辰之变,劝帝远女谒,放佞人,顺时令,抑外亲。后以附和贺良私习甘忠《天官历包元太平经》, [105] 以汉历中衰当更受命。劝帝改元易号,以应天谴。其言不验,减死一等,徙敦煌郡。 [106] 时建平二年(前5)六月也。
谷永字子云。成帝建始三年(前30)应诏言灾异。史称“其于天官京氏易最密” [107] ,故善言灾异。前后所上四十余事,略相反复。专攻上身与后宫而已,党于王氏。然其成帝元延元年(前12年)对灾异问,固亦足与董子相发明。永谓“天生蒸民,不能相治,为立王者以统理之。方制海内非为天子,列土封疆非为诸侯,皆以为民也。垂三统,列三正,去无道,开有德,不私一姓,明天下乃天下之天下,非一人之天下也。王者躬行道德,承顺天地”。“则卦气理效,五征时序。”“符瑞并降,以昭保右。失道妄行,逆天暴物”,“则封气悖乱,咎征著尤。上天震怒,灾异屡降。”“终不改寤,恶洽变备。不复谴告,更命有德。《诗》云:乃眷西顾,此惟予宅。夫去恶夺弱,迁命圣贤,天地之常经,百王之所同也。” [108]
西汉经师政治思想略具新说者殆以治《齐诗》之翼奉为最。奉字少君,与萧望之、匡衡同师,而独好律历阴阳之占。事元帝,数上书言灾异占候。初元二年(前47)因地震山崩下诏,求直言极谏之士,奉上封事曰:“臣闻之于师曰:天地设位,悬日月,布星辰,分阴阳,定四时,列五行,以视圣人,名之曰道。圣人见道,然后知王治之象。故画州土,建君臣,立律历,陈成败,以视贤者,名之曰经。贤者见经,然后知人道之务,则《诗》、《书》、《易》、《春秋》、《礼》、《乐》是也。《易》有阴阳,《诗》有五际,《春秋》有灾异。皆列终始,推得失,考天心,以言王道之安危。”此天人相应之基本原理也。以之应用政事则可由灾异以占吉凶。“臣奉窃学《齐诗》,闻五际之要,‘十月之交’篇,知日蚀地震之效,昭然可明。犹巢居知风,穴处知雨。”当时外戚太强,故奉以阴气盛张,应在地震为言也。奉于次年对元帝延问时又指斥元帝费用太繁之失,谓三代积德以王,传世不过数百年。以成王之贤,周公犹戒之曰:“殷之未丧师,克配上帝。宜监于殷,骏命不易。”汉以武力得天下,德化未洽。至元帝已“八世九主”,而天变民困,实有亡国之惧。“臣愿陛下因天变而徙都,所谓与天下更始者也。” [109] “天道终而复始,穷则反本。故能延长而无穷也。” [110]
《齐诗》特有之学说为“五际”,略与《公羊春秋》之“三统”相当,皆阐革命之义。五际者,卯、酉、午、戌、亥也。“阴阳终始际会之岁,于此则有改变之政也。” [111] 再加分析,则“亥为革命,一际也。卯为阴阳交际,二际也。午为阳谢阴兴,三际也。酉为阴盛阳微,四际也。戌为阴极生阳,五际也。若子、丑、寅、辰、巳、未、申不在阴阳际会之交,故不为际” [112] 。《诗》又以亥当大明。大明者牧野之事。 [113] 辕固生谓:“桀纣荒乱,天下之心皆归汤武。汤武因天下之心而诛桀纣。桀纣之民弗为使而归汤武,汤武不得已而立,非受命为何。” [114] 盖即本“亥为革命”之义以驳黄生也。翼奉谓“汉道未终”,徙都更始,可以永祚。“如因丙子之孟夏,顺太阴以东行,到后七年之明岁,必有五年之余蓄,然后大行考室之礼,虽周之隆盛亡以加此。”推想其意,殆以初元三年(前46)岁在乙亥,正当革命之际。汉室如能应运而改政,则丙子以后,不异再受天命。天道终而复始,固不必易姓更王,然后足以申革命之义矣。
翼奉又有“知下之术”,尤为奇诡,与《齐诗》殆不相涉。奉上封事曰:“治道要务在知下之邪正。”“知下之术在于六情十二律而已。”其说以申、子主好,行贪狼。亥、卯主怒,行阴贼。未、辰主乐,行奸邪。此六者为阴,为邪。寅、午主恶,行贞廉。巳、酉主喜,行宽大。戌、丑主哀,行公正。此六者为阳,为正。又以“辰为客,时为主人。见于明主,侍者为主人。辰正时邪,见者正,侍者邪。辰邪时正,见者邪,侍者正。忠正之见,侍者虽邪,辰时俱正。大邪之见,侍者虽正,辰时俱邪。即以自知侍者之邪,而时邪辰正,见者反邪。即以自知侍者之正,而时正辰邪,见者反正” [115] 。凡此皆近于妖言,视革命学说尚足警戒人主于万一者,不可并论矣。
元成两朝为天人革命思想盛极而衰之时期。考革命思想之所以称衰,自有其必然之原因。天人之说,意在限君。然雄才英主,往往强志多欲,本不倾向于宗教迷信。即有信仰,亦宁取希冀自我长生之神仙方士,而无取乎约束自我行动之灾异五行。秦皇汉武即其明证。若夫敬畏天鬼之君主,每具优柔温厚之品性,最易为权臣佞臣之所挟制玩弄。彼虽能接受天命靡常之宝训,无如大权旁落,积重难返。 [116] 而忠谏之士,虽假天意以立言,苟触犯权奸,则每不得其死。 [117] 吾人一观元成之事,亦可见此论之有据。且革命之言逆耳,受命之言动听。进言者欲藉受命以明革命之旨,听言者辄买椟还珠,断章取义,独赏受命之言。 [118] “上有好者,下必有甚。”人见受命之足以取悦,则符瑞图录风靡天下,洵势所必至也。
天人感应之思想由灾异革命腐化而为谶纬符命,其事殆在哀平之际。 [119] 王莽乘之,遂生篡夺之心,促成十余年“诵六艺以文奸言”之政治。 [120] 综其得势以后,所行不外仿经义信符命之二端。姑无论莽崇儒术之是否出于诚意,然迹其实际上之设施,如起明堂、辟雍、灵台(平帝元始四年),金縢藏策,居摄践阼(元始五年),祀南郊,行大射(居摄元年),复并田,禁奴婢(始建国元年),参仿《尚书》、《周礼》、《王制》定官制,封爵建国(天凤元年) [121] 等事,固未尝不与经文相应。就此言之,吾人如谓新莽政治为二千年中儒家理想最大规模之尝试,与最不光荣之失败,殆非厚诬。
虽然,吾人所欲申述者非儒术之成败问题而为谶纬流行之概况。助成新莽篡汉之符命,以元始五年(公元5年)孟通之《白石丹书》为嚆矢 [122] 。此后则有临淄亭长之《天公示梦》 [123] ,哀章之《金图策书》 [124] 。莽既信其诚出天授,乃于始建国元年遣五威将军班符命四十二篇,列举德祥、符命、福应诸事。自以为得土德,代汉火德以有天下。 [125] 又策封前王之后,谓刘为尧裔,王则舜后。新之代汉,正如唐虞之相禅。 [126] 类此怪诞之言,不一而足。“是时争为符命封侯。其不为者相戏曰:独无天帝除书乎?司命陈崇白莽曰:此开奸臣作福之路而乱天命,宜绝其原。莽亦厌之,遂使尚书大夫赵并验治非五威将军所班皆下狱。” [127] 就此一事,可以想见当时符命之真象矣。
莽以信符命而杀身灭族,至死不悟, [128] 其愚诚不可及。所可异者,新室覆败以后,朝野人士并未放弃此鄙俚粗劣之迷信。在光武帝即位前之混乱期中,群雄竞智力,文人则辩符命。当时所讨论求决者,非符之是否可信,而为何人应受符命,取得天下。综括言之,共有异姓更王与刘氏再兴之两说。主异姓更王者大体袭新莽之故智,而公孙述及其功曹李熊可为最著之代表。述据蜀称王,熊劝即大位。“述曰:帝王有命,吾何足以当之?熊曰:天命无常,百姓与能。能者当之王何疑焉?述梦有人语之曰:八厶子系,十二为期。觉谓其妻曰:虽贵而祚短,若何?妻对曰:朝闻道,夕死尚可,况十二乎?会有龙出其府殿中,夜见光耀,述以为符瑞,因刻其掌文曰公孙帝。建武元年四月遂自立为天子,号成家,色尚白,建元曰龙兴元年。”“述亦好为符命鬼神瑞应之事。妄引谶记,以为孔子作《春秋》为赤制而断十二公,明汉至平帝十二代历数尽也。 [129] 一姓不得再受命,又引《录运法》曰:废昌帝,立公孙。《括地象》曰:帝轩辕受命公孙氏握。《援神契》曰:西太守,乙卯金。谓西方太守而乙绝卯金也。五德之运,黄承赤而白继黄。金据西方,为白德而代王氏。得其正序。”移书中国,冀以感动众心焉。 [130]
当时流行较广者为刘氏再兴之说。殆由人心思汉,故易得人之接受。且渊源较远,亦取信较易。元成之世如翼奉、甘忠可、夏贺良、谷永 [131] 等倡之于先,王莽时道士西门君惠及经生郅恽 [132] 等主之于后。至更始之时,传布尤广。如班彪、郑兴、王常、申屠刚、冯衍、苏竟 [133] 等皆持以劝喻群雄,冀其努力恢复,或归顺光武。其说大同小异。班彪之“王命论”殆足以概例其余。光武即位于冀州,彪时年二十。因隗嚣之问著论以祛世惑。其略曰:“昔在帝尧之禅曰:咨尔舜,天之历数在尔躬。舜亦以命禹。”“至于汤武而有天下,虽其遭遇异时,禅代不同,至于应天顺民,其揆一也。是故刘氏承尧之祚,氏族之世著乎《春秋》。唐据火德而汉绍之。始起沛泽,则神母夜号以章赤帝之符。由是言之,帝王之祚必有明圣显懿之德,丰功厚利积累之业,然后精诚通于神明,流泽加于生民。故能为鬼神所福飨,天下所归往。未见运世无本,功德不纪,而得崛起在此位者也。”由人心以知天命,则人心思汉之事实, [134] 为刘氏再兴之明证,可以毫无疑义矣。
班氏之书尚近雅驯。若光武所信奉以取天下之符谶,则与王莽之白石金匮,殊少分别。光武起事,由于李通所说之图谶。其即位则决于强华所进之赤伏符。 [135] 终建武中元之世,符谶几成一种以皇帝为护法之国教。中元元年宣布图谶于天下,其事亦近于王莽之颁符命。其尤甚者至于用人以谶记为决,臣下以非谶逢怒 [136] 。神道设教,大畅巫风。出诸开国之君,洵为罕觏异事。盖回溯天人学说之始兴,约当西京之盛世。发展变迁,至于光武,为时已逾百年。应用多方,浸失原意。大略言之,武昭之世明灾异者用意多在警主安民,元成以后则倾向于抑权奸以保君国。哀平之世陈符命者为篡臣作藉口,新室既败则又成止僭窃,维正统之利器。初则忠臣凭之以进谏,后则小人资之以进身。其始也臣下以灾异革命匡失政,其卒也君上取符命谶记以自固位权。邹董之学,至此遂名存而实亡。 [137]
虽然,所谓董学实亡者,就其天人革命一端言之耳。若就《公羊春秋》政治思想之全体言,则何休尚能光大阐明于后汉桓灵之世,吾人不可不一述之以殿本节。休字邵公,“精研六经,世儒无及者。以列卿子诏拜郎中,非其好也。辞病而去,不仕州郡”。“太傅陈蕃辟之,与参政事。蕃败,休坐废锢,乃作《春秋公羊解诂》,覃思不窥门十有七年。”“休善历算,与其师羊弼追述李育意以难二《传》,作《公羊墨守》,《左氏膏肓》,《穀梁废疾》。”晚年曾再出仕,至谏议大夫。年五十四,光和五年卒。 [138] 休之天人观念大致与董子相同。 [139] 休谓王者“继天奉元养成万物” [140] ,受天命以得祚,而视其德之高下以定名号。“德合元者称皇。孔子曰:皇象元,逍遥术。无文字,德明谥。德合天称帝。河洛受,瑞可放。仁义合者称王。符瑞应,天下归往。” [141] 唐虞三代之君皆以明德而受命。下至汉得天下,亦非纯倚智力。何君据孔子为“素王”制世法之说,藉西狩获麟之事,以证汉为应运之新王曰:“夫子素案图录,知庶姓刘季当代周,见薪采者获麟,知为其出。何者,麟者木精,薪采者庶人燃火之意。此赤帝将代周居其位,故麟为薪采者所执。西狩获之者,从东方王于西方也。东卯,西金象也。言获者,兵戈文也。言汉姓卯金刀,以兵得天下。又先是 虫冬蛹,彗金精,埽旦置新之象。夫子知其将有六国争强,纵横相杀之象,秦项驱除,积骨流血之虞,然后刘氏乃帝。深闵民之离害甚久,故豫泣也。”休又引纬书以释《公羊春秋》拨乱反正之言曰:“得麟之后,天下血,书鲁端门。”“子夏明日往视之,血书飞为赤鸟,化为白书,署曰《演孔图》。中有作图制法之状。孔子仰推天命,俯察时变,却观未来,豫解无穷,知汉当继大乱之后,故作拨乱之法以授之。” [142] 此皆授哀平以后之图纬以解经义,不徒孔子所未有,亦为董子所未闻。盖自光武尚谶,学术不免受其影响。 [143] 曲学阿世之儒,见妖言足以动听,乃以素王制法厚诬仲尼。其黠者更大张“微言”,附会种种怪论,以为孔门之精义。视公孙宏之媚主,意相仿佛而品尤卑下。至于汉季,甚言已深入学府,浸成师法。是以何君《解诂》,犹袭用之。不逮五十年而曹丕篡汉,此诚休所未晓。否则以孔子之前知,何以《春秋》无片语只字以示后学,而邵公去魏如此之近,何以不能上据微言,“陈天人之际,记异考符” [144] ,以推知“赤制”将终乎?
何君论灾异亦承西汉遗意而小变其说。如董子谓灾先异后,何君则谓灾轻异重。 [145] 董子鲜及瑞应,何君则畅说祯祥。 [146] 此亦受东京风气之影响,不足深论。《解诂》中所表现治术之片段亦大致袭公羊家之师说,勿劳赘述。惟其释公羊“三世”之义则有董子所未发者。《春秋》于隐公元年书“公子益师卒”。《公羊传》曰:“所见异辞,所闻异辞,所传闻异辞。”何休解曰:“所见者谓昭定哀,己与父时事也。所闻者谓文宣成襄,祖父时事也。所传闻者谓隐桓庄闵僖,高祖曾祖时事也。”孔子“于所传闻之世,见治起于衰乱之中,用心尚粗觕。故内其国而外诸夏,先语内而后治外。录大略小,内小恶书,外小恶不书,大国有大夫,小国略称人,内离会书,外离会不书是也。于所闻之世,见始升平,内诸夏而外夷狄。书外离会,小国有大夫。宣十一年秋晋侯会狄于攒函,襄二十三年邾娄鼻我来奔,是也。至所见之世,著治太平,夷狄进至于爵,天下远近大小若一,用心尤深而详。故崇仁义,讥二名。晋魏曼多,仲孙何忌是也”。何君此说,以史学眼光论之,洵难征信。 [147] 吾人若视为一种政治进步之理想,则殆可谓前无古人。盖“礼运”之“大同”,陈义不为不高。然而以“小康”继大同,不免有退化之暗示。董之“三统”立说亦颇瑰奇。然而文质相承,与《齐诗》“五际”言天道终始者皆以循环为历史之定律。何君三世由据乱经升平以至于太平,独为一乐观之进步理想。虽或得自师傅,倘非《解诂》著之,后世亦无由知此非常异义也。 [148]
第五节 桓谭至仲长统
光武中兴之后,“上下分为两派。国家官书则仍守谶纬。东京大事无不援五行灾异之说以解决之。然视为具文,不甚笃信。灾异策免三公,不过外戚宦官排挤士夫之一捷法耳。太学清流皆弃去谶纬之说而别有所尚” [149] 。盖图录之妖妄,稍有识者所能辨。苟非意图干宠,则虽天子之威,固不能强人以信受也。
非谶之论,光武时桓谭发之,几以身殉。然尹敏之讽谏及张衡之明辨为最足称述。光武以敏博学,令校图谶,使蠲去王莽所录。敏对曰:“谶书非圣人所作,其中多近鄙别字,颇类世俗之辞,恐疑误后生。帝不纳。敏因其阙文增之曰:君无口,为汉辅。帝见而怪之,召敏问其故。敏对曰:臣见前之增损图书,敢不自量,窃幸万一。” [150] 顺帝时张衡上疏谓谶书晚出,不合圣人。又条举其乖谬之处曰:“《尚书》尧使鲧理洪水,九载绩用不成,鲧则殛死,禹乃嗣兴。而《春秋》谶云,共工理水。凡谶皆云黄帝伐蚩尤,而《诗》谶独以为蚩尤败然后尧受命。《春秋元命包》中有公输般与墨翟。事见战国,非春秋时也。又言别有益州。益州之置在于汉世。其名三辅诸陵,世数可知。至于图中讫于成帝。一卷之书互异数事。圣人之言,势无若是。殆必虚伪之徒,以要世取资。”“宜收藏图谶,一禁绝之,则朱紫无所眩,典籍无瑕玷矣。” [151]
虽然,后汉儒生所非者图谶之妖言耳。天人灾异之说则咸视为经义圣言,虽以郑兴、尹敏、张衡等之非谶,犹据以劝戒时君。天人思想遂有恢复西京旧观之趋势。然而时君不信,徒为避殿罪己之具文。 [152] 甚至每逢灾变,“切让三公” [153] 。比之告朔饩羊,更为无益而有害。盖士大夫欲正君匡政,操术犹故,而作法自毙,以矛陷盾,反为奸邪所乘矣。
后汉诸儒不特于天人思想一仍旧贯,即其政治思想之大体亦乏新创之成分。其中学术较著者有桓谭、班固、王符、崔寔、荀悦、仲长统、徐幹诸家。班固为史家,就《汉书》诸序赞观之,其政治思想明天人,尚仁义,显属于儒之正统 [154] 。桓、王、崔、荀、徐诸人皆意在砭时救弊,于政治原理殊少发明。以儒学标准衡之,桓崔杂霸,余子较纯。以时代论,桓独生于前汉中叶,余则生于和安以后,东京逐渐衰亡之百年中。桓谭仿陆贾《新语》著《新论》二十九篇,上奏光武。今其书久佚,仅存片段。谭论政要旨之一,似为因时。故曰:“诸儒睹《春秋》之文,录政治之得失,以为圣人复起,当复作《春秋》也。余谓之否。何则?前圣后圣未必相袭也”。 [155] 。盖“善政者视俗而施教,察失而立防。威德更兴,文武迭用” [156] 。王霸异术,然“俱有天下而君万民,垂统子孙,其实一也” [157] 。崔寔立论“指切时要,言辨而确”,且“明于政体,吏才有余”,较桓氏尤近法家。其政论为仲长统所称,谓“凡为人主宜手写一通,置之座侧”。范书著其要略曰:“凡天下所以不理者,常由人主承平日久,俗渐敝而不悟,政浸衰而不改。王纲纵弛于上,智士郁伊于下。”倘不力图中兴,难免危亡之痛。虽然“济时拯世之术,岂必体尧蹈舜,然后乃理哉!期于补绽决坏,枝柱邪倾,随形裁割,要措斯世于安宁之域而已。故圣人执权,遭时定制。步骤之差,各有云设。不强人以不能,背急切而慕所闻也”。“今既不能纯法八世,故宜参以霸政,则宜重赏深罚以御之,明著法术以检之。”“孝宣皇帝明于君人之道,审于为政之理。故严刑峻法,破奸轨之胆。海内清肃,天下密如。荐勋祖庙,享号中宗。算计见效,优于孝文。元帝即位,多行宽政,卒以堕损。威权始夺,遂为汉室基祸之主。”吾人一按桓灵时之政事,即知此论乃有为而发。虽然,实非根本放弃儒家之治术也。实认“为国之法,有似理身,平则养,疾则攻焉。夫刑罚者治乱之药石也。德教者兴平之粱肉也。夫以德教除残,是以粱肉理疾也。以刑罚理平,是以药石供养也” [158] 。
王、荀、徐三家存书较多,偶有新意。王符字节信,与马融、张衡等友善。和安以后,世务游宦,而符耿介,且以无外家为人鄙视,不得升进。“意志蕴愤”,乃隐居著书三十六篇,不署己姓名,而命之曰《潜夫论》 [159] 。全书大旨在重申天治民本之政理,发挥任贤尚德之治术。其论天人君民之关系,意虽袭古而言颇精辟。符谓:“凡人君之治莫大于和阴阳。阴阳者以天为本。天心顺则阴阳和,天心逆则阴阳乖。天以民为心。民安乐则天心顺,民愁苦则天心逆。民以君为统。君政善则民和治,君政恶则民冤乱。” [160] 符又论政治原起以证明其说曰:“太古之时,蒸黎初载,未有上下而自顺序。天未事焉,君未设焉。后稍矫虔,或相陵虐,侵渔不止,为萌巨害。于是天命圣人使司牧之,使不失性。四海蒙利,莫不被德,佥共奉戴,谓之天子。故天之立君,非私此人也以役民。盖以诛暴除害,利黎元也。” [161] 人君以受命为天子,人臣亦承君而任“天官”。“故明主不敢以私授,忠臣不敢以虚授。窃人之财,犹谓之盗,况偷天官以私己乎?” [162]
符论治术,虽少新创,然每针对时代之需要,与寻常空言泛说者相殊。约言之,有任人、正刑与抑奢诸事,任人重在兼听考功 [163] ,其旨略近荀卿。符又力攻声誉取士,守相地广,及官爵世袭之制度。“朋党用私,背实趋华。” [164] 此声誉取士之弊。“威权势力,盛于列侯。材明德义,未必过古。”“违背法律,废忽诏令。专情务利,不恤公事。”此守相地广之弊。“无功于汉,无德于民。专国南面,卧食重禄。” [165] 此官爵世袭之弊。吾人略考汉季郡县选举,列侯封袭,刺史专恣之情形,当觉符言之深切而扼要,其重农本,抑侈靡之主张, [166] 亦痛砭颓俗,有为言之。正刑之说则注意于国家纲纪,尤为和安以后君主之良药。符谓:“民之所以不乱者上有吏。吏之所以无奸者官有法。法之所以顺行者国有君也。君之所以位尊者身有义。身有义者君之政也。法者君之命也。人君思正以出令而贵贱贤愚莫得违也,则君位于上而民氓治于下矣。人君出令而贵臣骄吏弗顺也,则君几于弑而民几于乱矣。夫法令者君之所以用其国也。君出令而不从,与无君等。”君令之重如此。“是故妄违法之吏,妄造令之臣,不可不诛也。” [167] 此尊君重令之说似与儒家德化不合。符释之曰:“议者必将以为刑杀当不用而德化可独任。此非变通者之论也,非叔世之言也。夫上圣不过尧舜而放四子,盛德不过文武而赫斯怒。”“故有以诛止杀,以刑御残。且夫治世者若登丘矣。必先蹑其卑者,然后乃得履其高。是故先致治国,然后三王之政乃可施也。道齐三王,然后五帝之化乃可行也。道齐五帝,然后三皇之道乃可从也。” [168] 东京和安以后之政治,俨如前汉元成以后政治之重演。大权旁落,君主势微,外戚宦官窃柄乱政。符之所言,诚为切要,而与桓谭、崔寔相响应,此亦环境使然也。
荀悦字仲豫。荀卿十三世孙。年十二岁能说《春秋》。灵帝时宦官弄权,悦托疾隐居。献帝初立,辟镇东将军曹操府。仕至秘书监侍中。时政移曹氏,天子虚设,悦思献替而无所用,乃作《申鉴》五篇奏之。建安十四年卒,年六十二。 [169] 悦虽为兰陵令之后裔,然并非严守家学。荀子言“天人之分”,悦则有取于汉儒“天人相与”之说。故其“论政体”曰:“天作道,皇作极,臣作辅,民作基。”又曰:“惟先哲王之政,一曰承天,二曰正身,三曰任贤,四曰恤民,五曰民制,六曰立业。” [170] 六端之中,悦论承天,颇有新意。悦谓人主所以必承天者,盖以非“天地不生物”,而“人主承天命以养民者也” [171] 。且天以灾异应政治之失误,则人君当见谴告而改悔。 [172] 承天大意,殆不过。然悦一洗两汉阴阳谶纬之迷信,大明君子居易俟命之精神,而谓“灾祥之报,或应或否”。“夫事物之性有自然而成者,有待人事而成者,有失人事不成者,有虽加人事终不可成者,是谓三势。”“今人见有不移者,因曰人事不相干。知神气流通者,因曰天人共事而同业。此皆守其一端而不究终始。”“凡三势之数深不可识,故君子尽心力焉,以任天命。” [173] 此论折衷于儒墨孟荀之间,以近世之眼光衡之,虽嫌其未能透彻,然以之持身从政,足达仁者不忧之境地,其态度固较王充之宿命论为健全矣。
悦论天人不传家学,然其治术则略存荀卿礼治之遗意。其言曰:“致治之术,先屏四患,乃崇五政。一曰伪,二曰私,三曰放,四曰奢。伪乱俗,私坏法,放越轨,奢败制。”“俗乱则道荒”,“法坏则世倾”,“轨越则礼亡”,“制败则欲肆”,“是谓四患。兴农桑以养其生,审好恶以正其俗,宣文教以章其化,立武备以秉其威,明赏罚以统其法,是谓五政”。 [174] 养生者足国裕民之意,正俗者循名责实之意,章化者礼教之意,秉威者足兵之意,统法者正赏必罚之意,凡此皆荀子所已明而悦加以重申者也。
虽然,《申鉴》所含之政论非与实际无关也,荀子言治,于儒学中最为严饬,近于法家,足以砭汉末纪纲废弛之弊。悦之“四患”、“五政”实非高论放言。悦又主张恢复封建,殆亦惩于郡县制中天子孤立,易生篡夺之危险。悦谓圣王立制,所以为民。故封建诸侯,各世其位。“而王者总其一统以御其政。故有暴礼于其国者则民叛于下,王诛加于上。”“及至天子失道,诸侯正之,王室微弱,则大国辅之。虽无道不得虐于天下。”此封建根本之大利,足以为安民永世之资。前世行之而有弊者,原于封地大小之失宜。夏殷大国不过百里,失之太小,“故诸侯微而天子强,桀纣得肆其虐”。周封大国至五百里,矫枉过正,至于干弱枝强,争乱覆灭。秦则因噎废食,改为郡县。“以一威权,以专天下。”其结果为“人主失道则天下遍被其害,百姓一乱则鱼烂土崩,莫之匡救”。汉承周秦之弊,兼用郡国。然失之强大,遂有六王七国之祸。其后遂绝诸侯之权。此“当时之制,未必百王之法也” [175] 。悦言略近贾生而与王符相反。盖王符着眼于王侯纵恣事实,贾荀皆表示对于专制政治之失望。而荀悦发之于东京将亡之前夕,其失望殆尤有过于贾生者。此后魏晋之世曹冏、陆机复大鬯其说,贞观再开封国之议, [176] 足见四百余年之专制天下已令有识者对之怀无限之忧疑。然而立论不能打破一王五等之循环,其诊断虽能洞明症结,而所处方剂则绝无振起沉疴之力也。
徐幹字伟长,与孔融、王粲等号“建安七子”。著《中论》二十余篇。 [177] 虽见推赏,实由文章典雅,其内容则“推仲尼孟轲之旨” [178] 。绝少创见,姑置不论。仲长统书虽失传,然其思想颇有特点,不可不一述之。统字公理。少好学。不矜小节,人或谓之“狂生”。初隐遁不仕,后以荀彧荐,参丞相曹操军事。论说古今及时俗行事,著《昌言》三十四篇,十余万言。建安二十四年卒,年四十一。 [179] 统论治术,举“政务”十六端,不出儒生常谈。 [180] 至其推究治乱原因,则深中专制政体之病,为前人所未发。统谓:“豪杰之当命者未始有天下之分者也。无天下之分者故战争者竞起焉,于斯之时并伪假天威,矫据方国,拥甲兵,与我角才智程勇力。”“角智者皆穷,角力者皆负;形不堪复抗,势不足复校,乃始羁首系颈就我之衔绁耳。”“及继体之时,民心定矣。普天之下,赖我而得生育,由我而得富贵。”“豪杰之心既绝,士民之志已定。贵有常家,尊在一人。当此之时,虽下愚之才居之,犹能使恩同天地,威侔鬼神。”“彼后嗣之愚主,见天下莫敢与之违,自谓若天地之不可亡也。乃奔其私嗜,骋其邪欲。荒废庶政,弃亡人物。”“信任亲爱者尽佞谄容悦之人也。宠贵丰隆者尽后妃姬妾之家也。”“遂至熬天下之脂膏,斫生人之骨髓。怨毒无聊,祸乱并起。中国扰攘,四夷侵畔。土崩瓦解,一朝而去。昔之为我哺乳之子孙者,今尽是我饮血之寇仇也。岂非富贵生不仁,沉溺致愚疾邪。存亡以之迭代,政乱从此周复,天道常然之大数也。”抑又有进者,“乱世长而化世短”,世愈下而祸愈烈。战国之乱甚于春秋,秦项之虐过于战国,新莽之残夷,其数复倍于秦项。“以及今日,名都空而不居,百里绝而无民者,不可胜数。此则又甚于亡新之时也。悲夫!不及五百年,大难三起。中间之乱,尚不数焉。变而弥猜,下而加酷。推此以往,可及于尽矣。嗟乎!不知来世圣人,救此之道,将何用也。又不知天若穷此之数,欲何至邪?” [181]
儒家之政治思想,态度本为乐观。孔子孟荀均生乱世。然孔子谓如有用我者,三年有成。荀子明儒者之效,政平俗美。孟子称五百年必有王者兴。虽一治一乱,而治道可知。汉儒之中如贾谊、董仲舒等皆认天下事大有可为。至桓谭、王符、崔寔、荀悦诸人始渐露悲观之意,不复坚持圣君贤相,归仁化义之崇高理想,而欲以任刑参霸之术为补绽治标之方。夫既欲补绽治标,则犹认吾道未穷,大厦可支,虽已悲观,尚未致极。今仲长氏不仅叹世乱之愈酷,且复疑救乱之有道。推其言中之意,殆无异于对专制政体与儒家治术同时作破产之宣告。此诚儒家思想开宗以来空前未睹之巨变。考汉儒论政所以由乐观入于悲观者,其最大之原因似为专制政体实行之失败。孔子冀封建可以复兴,孟荀望天下之一统。既存希望,无事悲观。嬴秦二世覆亡,论者犹归咎于任法,于专制政体及儒家治术之本身固未尝有疑虑及之者也,黄老申商之徒虽力攻仁义礼乐,以为无益于治,然自儒者视之,此不过门户之争,不足摇动其孔子为百世立法,治道与天道不变之信仰。及刘汉以黄老申商孔孟之学参迭佐政,行之四百年而亦不免于乱亡。专制政体之弱点且一一呈露。于是论者始觉古今已行之政体,圣贤所立之治道,无一可以维天下长久之安平者。而仲长氏悲观之治乱循环退化论遂为秦汉儒家政治思想自然之结局。 [182]
* * *
[1] 《中国古代史》,页226。
[2] “强国十六”。
[3] 《史记》卷六“始皇本纪”。
[4] 同书卷九九本传。《汉书》卷三四同。
[6] 已详本书第八章此处注[31] 。
[7] 夏曾佑前书,页256。
[8] 《史记》卷一二一“儒林传”。《汉书》卷八八略同。
[9] 同书卷九九。
[10] 同书卷九七本传。
[11] 《汉书》卷二“惠帝纪”。
[12] 《史记》卷一二一。
[13] 《汉书》卷六。
[14] 《史记》卷一二一。《汉书》卷八八文小异。
[15] 叔孙通为秦博士,二世问山东兵乱,通迎合其意以对,全身亡去,此后历事多君,“皆面谀以得亲贵”。既为高祖定朝仪,其徒百余人得为郎赐金,皆喜曰:“叔孙生诚圣人也,知当世之要务。”(《史记》卷九九本传)“公孙弘治《春秋》不如董仲舒,而弘希世用事,位至公卿。董仲舒以弘为从谀,弘疾之。”屡加谮害(《史记》卷一二一)。
[16] 《史记》卷八四本传,《汉书》卷四八文略同。汪中(1745—1794)《述学》内篇三,推定谊生于高祖七年(前200)。
[17] 今存五十六篇,《新唐志》始题曰《新书》。自宋以来即多疑之者。姚鼐至斥为“妄人伪为”。《四库提要》以为后人编录,“其书不全真,亦不全伪。”近人余嘉锡《四库提要辨证》补正此说,似较近事实。张心澂《伪书通考》下,页634—637。
[18] 《史记》卷一三〇“自序”。
[19] 如姚舜钦《秦汉哲学史》第一编第三章。
[20] 《宋志》始列入杂家。
[21] 并见“大政上”。
[22] “大政下”。
[23] 由此更可知贾生不应列入法家。
[24] “道术”。
[25] 《 鸟赋》,“至人遗物”云云,意近庄子。然此非论政。至其劝文帝“改正朔,易服色,法制度,定官名,兴礼乐,色尚黄,数用五”(《史记》本传),则几乎董生技俩矣。
[26] 《汉书》卷四八本传。《新书》时变文小异,有舛误。
[27] 《新书·过秦中》。
[28] “俗激”。
[29] 《汉书》卷四八。
[30] 《新书·大政下》。“六术”篇以仁义礼智信乐为人本性所有之“六行”。然“凡人弗能自至。是故必待先王之教乃知所从事”。
[31] “大政上”。
[32] 柏拉图欲以教育方法培养选择哲君,亦保证人治之一种设计。其说卒无所试。至西拉古国训谕暴主迪奥尼西亚(Dionysius)之经验则为痛苦之失败,殆由施教未早,左右未选欤?
[33] 《汉书》卷四八。《新书·保傅》文小异,教谕之方法可阅“傅识”、“连语”、“容经”、“胎教”等篇。
[34] 同本书此处注[26] 。
[35] 《新书·大政下》。
[36] “服疑”。参《礼》。
[37] “阶级”。
[38] “过秦中”。
[39] “藩强”。
[40] “五美”。贾生论封建除已引用外,详“宗首”、“藩伤”、“大都”、“等齐”、“益壤”、“权重”、“审微”诸篇。按贾生于“制不定”篇虽有“体髀之所,非斤则斧”之喻,其所主分封之办法实不失“仁义恩厚”之意。与晁错削诸侯支郡之计有别。
[41] 与贾生时代相近,思想略似者尚以有“客从高祖定天下”之陆贾。贾向高祖称说《诗》、《书》,高祖骂之曰:“乃公居马上而得之,安事《诗》、《书》。”贾曰:“马上得之,宁可以马上治之乎?”(此即贾生攻守异术之意)乃受命著书十二篇,道秦汉兴亡之故,名曰《新语》(《史记》卷九七,《汉书》卷四三本传)。其书《汉志》二十三篇入儒家。今本十二篇,学者疑信参半(《伪书通考》下,页628—633)。其内容则颇与贾生契合。“无为四”云“夫道莫大于无为”,此贾生所谓虚也。又曰:“秦始皇帝行车裂之诛,以敛奸邪。”“事逾烦天下逾乱。法逾滋而奸逾炽。”又曰“法令者所以诛恶非所以劝善”。“道基一”曰:“虐行则怨积,德布则功兴。”皆与贾生重德教、轻刑杀之旨相合。“道基”篇又有“先圣”制器尚象,兴利除害,“中圣”立教兴德,“后圣”修艺定经之说,为贾生所未道。然其大旨固亦与《新书·六术》篇相近也。二生思想相似,故附著陆生于此,以略省篇幅。
[42] 冯友兰《中国哲学史大纲》上册,页46—65。顾颉刚《五德终始说下之政治》(载《清华学报》)可参。
[43] 此假定《中庸》为子思学派之书,并从《荀子·非十二子》之说。
[44] 见本书第一章第二节末段。按《尚书·洪范》及《礼记·月令》与阴阳家言相通。
[45] 《史记》卷二六“历书”。参“秦始皇本纪”二十六年。
[46] 《史记》卷八“高祖本纪”。
[47] 《汉书》卷三〇“艺文志”“数术”六种中有“天文”、“五行”等。“天文者序二十八宿,步五星日月。以纪吉凶之象。圣王所以参政也。”“夫观景以谴形,非明王亦不能服听也。”“五行者五常之刑气也。”“其法亦起五德终始,推其极则无不至。而小数家因此以为吉凶而行于世,浸以相乱。”
[48] 见本书第三章第七节末段。按元帝一朝为天人革命极盛之期。十余年中,每有灾异,必下诏自责求言。初元三年且令“丞相御史举天下明阴阳灾异者各三人”,于是“言事者众,或进擢召见。人人自以为得上意”。(《汉书》卷九“元帝纪”)
[49] 见本书第三章此处注[129]至[134] 。
[50] 诸史五行志即其例。
[51] 《汉书》卷五六本传。董子生卒年无考。苏舆《春秋繁露义证》“董子年表”起文帝元年,迄武帝太初元年(前179—前104),殆近事实。
[52] 胡应麟《四部正讹》谓今八十二篇乃《汉志》百二十三篇缺失之余,好事者以《公羊治狱》十六篇合之,又妄取班氏所记繁露之名系之。大致可从。余说见《伪书通考》上册,页412—416。
[53] 《春秋繁露·重政十三》。
[54] “玉英四”。
[55] “王道六”曰:“王者人之始也。”“立元神十九”曰:“君人者国之元。”
[56] “尧舜不擅移,汤武不专杀二五”曰:“王者亦天之子也。”“顺命七〇”曰:“父者子之天也。天者父之天也。无天而生,未之有也。”“为人者天四一”曰:“为生不能为人,为人者天也。人之人本于天。天亦人之曾祖父也。”
[57] “观德三三”曰:“天地者万物之本,先祖之所出也。”“顺命七〇”曰:“天者万物之祖,万物非天不生。”
[58] 姚舜钦《秦汉哲学史》页120引何休说,以元为天地之本,似未妥。参冯友兰《中国哲学史》二编二章页504“元在天地之天之前”,此指“物质之天”,非“自然之全体”。
[59] 《繁露·五行相生五八》。
[60] 《汉书》卷五六“对策三”。《繁露·制服象十四》曰:“天地之生万物也以养人。”
[61] “为人者天四一”。又曰:“人之形体化天数而成,人之血气化天志而仁,人之德行化天理而义。人之好恶化天之暖清,人之喜怒化天之寒暑,人之受命化天之四时。”“人副天数五六”、“人有三百六十节”云云,引申此说。
[62] 《汉书》卷五六“策三”。
[63] 《繁露·为人者天》。
[64] “玉杯二”。
[65] “天地之行七八”。
[66] 《汉书》卷五六“策一”。
[67] 《繁露·五行相生五八》。
[68] 同书“官制象天二四”。下文推衍尚多,不备引。
[69] “五行相生五八”。此五官之制与上三公制关系如何,书中未有说明。
[70] “五行相胜五九”。以近代眼光观,此皆无意义,著之以见董子思想之特色。
[71] “基义五三”,下文又曰:“王道之三纲可求于天。”
[72] “天辨在人四六”。
[73] “四时之副五五”。参“王道通三四四”:“人主以好恶喜怒变习俗,而天以暖清寒暑化草木。喜怒时而当则岁美,不时而妄则岁恶。天地人主一也。”又“五行之义四二”曰:“木居东方而主春气,火居南方而主夏气,金居西方而主秋气,水居北方而主冬气。是故木主生而金主杀,火主暑而水主寒。”此以五行配四时。
[74] 《汉书》“策一”。《左传·昭公二十五年》,子太叔述子产论礼之言与此意略近,可参。
[75] 《繁露·基义五三》。
[76] “王道通三四四”。
[77] “尧舜不擅移,汤武不专杀二五”。
[78] 《汉书》“策一”。按董子不举高祖斩蛇赤帝诸事。正足见其在警时君,与何休媚汉者不同。
[79] 《繁露·楚庄王一》。
[80] “三代改制质文二三”定一改制之系统。惟文有缺误,语意多不明。其大概为:(1)黑白赤三统迭兴。(2)“一商一夏,一质一文。商质者主天,夏文者主地,春秋者主人。”(3)“主天法商”,“主地法夏”,“主天法质”,“主地法文”,“四法如四时然,终而复始”。《汉书·策三》谓“夏上忠、殷上敬、周上文”,与此相异。
[81] “尧舜不擅移二五”。
[82] 《繁露·必仁且智三〇》“天地之物”云云,与此文意相近。
[83] 《汉书》“策一”。《繁露·王道六》“周衰”云云,列举失政及灾异。视此为详,可参。
[84] “二端十五”。
[85] 见“治乱五行六二”,“五行变救六三”,“五行五事六四”。
[86] 董子言受命均含天命不常之旨,言祯祥仅“繁露”及“对策”各二处。蒙文通《儒家政治思想之发展》(国立四川大学讲义,专题研究之二,此文后发表于国立东北大学《志林》二期)页22谓董子变其学以委曲于汉,无以异于公孙弘之阿世,似近苛论。
[87] “深察名号三五”。
[88] “实性三六”。
[89] “深察名号三五”。篇中又谓孟子道性善乃“善于禽兽之善”,与孔子“善人吾不得而见”之善不同,盖孔子所谓善乃“圣人之善”也。然董说又与荀子主性恶有别。
[90] “为人者天四一”。
[91] “立元神十九”。《汉书》“策一”引孔子德风草偃之语,又谓:“上之化下,下之从上,犹泥之在钧,唯甄者之所为,犹金之在镕,唯冶者之所铸。”意亦同。
[92] 《汉书》“策一”。“立元神十九”“礼乐之教”连举“立辟雍庠序,修孝弟敬让”等事。“仁义法二九”释仁义曰:“春秋之所治,人与我也。所以治人与我者仁与义也。以仁安人,以义正我。”“仁之法在爱人不在爱我,义之法在正我不在正人。我不自正,虽能正人,弗予为义。人不被其爱,虽厚自爱,不予为仁。”
[93] “玉英四”。
[94] “深察名号三五”。下文有君号王号大意各五科之说,与此小异。
[95] “服制二六”。
[96] “制度二七”。
[97] 《汉书·策三》。
[98] 《汉书》卷二四上“食货志上”。
[99] 同上。
[100] 《繁露·爵国二八》述井田制乃解《春秋》,非政治主张也。
[101] 胡应麟曰,谶纬盛于西汉末,自隋文禁绝,其书久亡。今存《乾坤凿度》乃妄人伪作,并举诸经之纬书名目数十种。纬书多不依经,流传尤少。并举名目十种。其详见《四部正讹》(《伪书通考》上,页95—99引)。但《玉函山房辑佚书》存纬书片段多种。下文皆从此引用。
[102] 《汉书》卷七五本传。元凤三年当前78年。“谁差”,孟康曰:问择也。按“儒林传”嬴公学于胡母生,生与董“同业”。
[103] 《汉书》卷三六本传。向上书文见传中。
[104] 寻引“书曰,历象日月星辰。此言仰视天文,俯察地理,观日月消息,候星辰行伍,揆山川变动,参人民繇俗,以制法度,考祸福。举错悖逆,咎败将至,征兆为之先见。明君恐惧修正,侧身博问,转祸为福”。
[105] 其大意在“言汉家逢天地之大终,当更受命于天。天帝使真人赤精子下教我此道”。
[106] 《汉书》卷七五本传。
[107] 京房字君明。从鱼延寿治《易》。长于灾变。分六十四卦,更值日用事。以风雨寒温为候,各有占验。元帝宠任石显,房讽谏之,至以幽厉为比。建昭二年卒为显所陷,伏诛,年四十一(前77—前37)。见《汉书》卷七五本传。今存《京氏易传》三卷(津逮秘书及学津讨源本)言占候。蒙文通谓:“干宝传京氏易,而与‘三基’、‘六情’之说相应,是《齐诗》、《京易》同法。”“孙盛述《易》本之干宝,其曰:‘古之立君,所以司牧群黎。若乃淫虐是纵,酷彼群生,则天人殛之,加其独夫之戮。是故汤武抗钺,不犯不顺之讥。汉高奋剑,而无失节之义。何者?诚四海之酷仇而神人之所摈故也。’是《京易》之传,犹孟荀《齐诗》之说也。”(《儒家政治之发展》,页20)
[108] 《汉书》卷八五本传。
[109] 刘玄建号“更始”殆即采用此说,亦足见其流行颇广。
[110] 《汉书》卷七五本传。初元二年当前47年。
[111] 《汉书》卷七五注孟康引《诗内传》。
[112] 《清经解续编》卷一二八“齐诗翼氏学”。
[113] 《诗纬·氾历枢》曰:“午亥之际为革命。卯酉之际为改正。卯,天保也。酉,祈父也。午,采芑也。亥,大明也。”此四际外又以戌亥之间“为天门,出入听候”,当第二际,在亥后,卯午酉前。与翼氏异。按《诗·大雅》“文王之什”,“大明”首章曰:“明明在下,赫赫在上。天难忱斯,不易维王。天位殷适,使不挟四方。”六章曰:“保右命尔,燮伐大商。”
[114] 《汉书》卷八八“儒林传”。
[115] 《汉书》卷七五。然此术若为臣下所知,必避邪取正,而不复有效。故奉以为只宜“人主独用”,又以占风之法辅之也。《清经解续编》卷一六二、孟康《齐诗翼氏学疏证》对此术有解释,可参。
[116] 刘向见王氏危汉上封事言灾异。成帝“叹息悲伤其意曰:君且休矣,吾将思之”(《汉书》卷三六本传)。
[117] 如元帝时京房为石显所陷弃市。成帝时翟方进以排王凤党赐死。
[118] 眭孟事最为明证。昭帝以其言革命诛之,宣帝则以其预言己受命而官其子。
[119] 张衡说,见《后汉书》八九本传。
[120] 《汉书》卷九九下“王莽传下赞”。《胡适文存》二集卷一“王莽”,以现代眼光评论,可参。
[121] 均见《汉书》卷九九中。
[122] 文曰:“告安汉公莽为皇帝。”
[123] 居摄三年事。“天公使者”谓昌兴亭长曰:“摄皇帝当为真。即不信我,此亭中当有新井。”起视诚然。
[124] “梓橦人哀章学问长安,素无行,好为大言。见莽居摄,即作铜匮为两检。署其一曰天帝行玺金匮图,其一署曰赤帝行玺某‘邦’传予黄帝金策书。”“书言王莽为真天子”。“书莽大臣八人,又取令名,王兴王盛。章因自窜姓名,凡十一人,皆书官爵为辅佐。”《汉书》卷九九上。
[125] 见“符命总说”,《汉书》卷九九中。
[126] 策文见同上案书。
[127] 事在始建国二年。
[128] 长安兵变,火及宫中,“莽避火宣室前殿”,“服绀袀服,持虞帝匕首。天文郎按栻于前,日时加某,莽旋席随斗柄而坐,曰:天生德于予,汉兵其如予何?”次日戮于渐台室下。《汉书》卷九九下。
[129] 王莽《策文》谓孔子作《春秋》“至于哀之十四而一代毕”。哀帝即位至居摄三年亦十四年,“赤制计尽终不可强济”。《汉书》卷九九中。
[130] 光武患之,曾致书驳斥,劝述勿效王莽。
[131] 《汉书》卷七五“翼奉传”,卷八五“谷永传”。《后汉书》卷五三“窦融传”,称谷子云及夏贺良为“前世博物道术之士”,“建明汉有再受命之符”。
[132] 《汉书》卷九九下“君惠好天文谶记”:“言星孛扫宫室,刘氏当复兴,国师公姓名‘刘秀’是也。”王涉董忠乃共谋灭莽,事觉皆死。又地皇元年卜者王况说李焉曰:“汉家当复兴,李氏为辅。”又作《谶书》,托言文帝凡十余万言。郅恽明天文历数,王莽占星象,知汉必再受命。乃西至长安,上书劝莽归政刘氏,莽大怒,然不敢加诛(《后汉书》卷五九本传)。
[133] 分见《汉书》卷一〇〇“叙传”,《后汉书》卷六六“郑传”、卷四五“王传”、卷五九“申屠传”、卷五八上“冯传”、卷六〇“苏传”。
[134] 当时野心家颇能知此而思利用之,故每冒充汉之皇族以僭号。如王昌(郎)诈称成帝子子舆,卢芳诈称武帝曾孙文伯,皆其例(《后汉书》卷四二,“王卢传”)。刘歆改名秀以应谶,则冀以皇族受命矣。
[135] 《后汉书》卷一上“光武帝纪上”,地皇三年宛人李通云:“刘氏复起,李氏为辅。”建武元年光武在长安时,同舍生强华进符曰:“刘秀发兵捕不道,四夷云集龙图野,四七之际火为主。”即位祝文曰:“谶记曰:刘秀发兵捕不道,卯金修德为天子。”李贤注引《春秋演孔图》曰:“卯金刀,名为刘。赤帝后,次代周。”
[136] 赵翼《廿二史劄记》卷四曰“谶纬起于西汉之末”。“光武尤笃信其术,甚至用人行政亦以谶书从事。方议选大司空,赤伏符有曰:王梁主卫作玄武。帝以野王县本卫地之所徙,玄武水神之名,司空水土官也。王梁本安阳人,名姓地名俱合,逐拜梁为大司空。”(《后汉书》卷五二本传)“又以谶文有孙咸征狄之语,乃以平狄将军孙咸为大司马。”(见同上“景丹传”)“桓谭对帝言臣不读谶书,且极论谶之非经。帝大怒,以为非圣无法,欲斩之。”(卷五八上本传)“帝又语郑兴欲以谶断郊祀。兴曰:臣不学谶。帝怒曰:卿非之耶?兴诡词对曰:臣于书有所不学,而无所非也。兴数言政事,帝以其不善谶,终不任用。”(卷六六本传)
[137] 此就盛衰大势言。东京经生儒士尚有以灾异说政事者,如光武时郑兴(《后汉书》卷六六传),章帝时何敞(卷七三传),和帝时丁鸿(卷六七传),安帝时郎 (卷六〇下传),顺帝时郎 、周举(卷九一传)、李固(卷九三传),桓帝时襄楷(卷六〇下传)、朱穆(卷七三晖传),皆略存西汉之遗意。至刘曹禅代逊位,即位诸文亦略仿汉新禅代之故事(见《魏书》卷二“文帝纪”注)。此后六朝篡夺亦以天命为文饰。惟文字更趋堂皇典丽,不复乞灵于俚俗之图谶。盖王莽光武犹真信符命(至少“弄假成真”),魏晋以后之“虞舜”则未必真畏天命也。可阅《晋书》卷三,《宋书》卷二,《梁书》卷一,《隋书》卷一诸禅代外,以见一斑。
[138] 《后汉书》卷一〇九下“儒林传下”。按卒年推算,休生于顺帝永建四年。故其生卒当129—182年。但陈蕃死于建宁元年(168),距休卒15年。传文疑有误。
[139] 但休谓:“元者气也。无形以起,有形以分。造建天地,天地之始也。”(《解诂》“隐公元年春王正月”)与董小异。
[140] 《解诂》“隐公元年春王正月”。“成公八年秋七月天子使召伯来锡公命”条,谓“圣人受命,皆天所生”。“宣公三年春王正月”条,谓“天道暗昧,故推人道以接之”。
[141] 《解诂》“成公八年召伯来”条。
[142] 《解诂》“哀公十四年春西狩获麟”条。按《春秋演孔图》曰:“麟出周亡,故作《春秋》,制素王,授当兴也。”《孝经·右契》曰:“孔子夜梦三槐之间,丰沛之邦,有赤烟气起。乃呼颜渊子夏往观之。驱车到楚西北范氏之街前,刍儿捶麟,伤其左前足,束薪而覆之。孔子曰:儿来。汝姓为谁?儿曰:吾姓为赤诵,字时乔,名受纪。孔子曰:汝岂有所见乎?儿曰:吾有所见,一禽如麕,羊头上有角,其末有肉,方以是西走。孔子曰:天下已有主也。为赤刘,陈项为辅。五星入井,从岁星见。发薪下麟,视孔子。孔子趋而往,麟咠其耳,吐三卷图,广三寸,长八寸,每卷二十四字。其言赤刘当起曰:周亡,赤气起,大曜兴,玄丘制命帝卯金。”与公羊家旨同而说小异。
[143] 《后汉书》卷六六“贾逵传”谓光武立左氏《穀梁春秋》,“会二家先师不晓图谶,故令申中而废”。足见光武章帝间《春秋》三家中公羊独擅图谶。然逵于明帝永平中上言左氏与图谶合者。章帝建初元年又上疏谓五经中惟左氏明言刘为尧后,尧应火德,则左氏经生亦效颦矣。
[144] 《春秋握诚图》。
[145] 董说见本章此处注[82] 引。《解诂》“定公元年冬十月贾霜杀菽”条。
[146] 如《解诂》“获麟”条。休又有改过消灾之说,见僖公三年夏四月不雨条。按《后汉书》,章帝元和中多草木鸟兽之异,世以为祥瑞,何儆上疏驳之(卷七三传)。此后史文亦有纪录。西京则较罕见。
[147] 见本书第一章第六节。《胡适说儒》据《论语》“凤鸟不至,河不出图”及《左传》诸文,推定春秋时有人认孔子为复兴殷族之领袖,为素王名号所本。然证据似尚不足。
[148] 《春秋繁露·楚庄王一》曰:“《春秋》分十二世以为三等,有见,有闻,有传闻。”“于所见微其辞,于所闻痛其祸,于传闻杀其恩,与情俱也。”绝无政治进步之旨。清康有为以大同当太平世,又谓《易》卦有顺逆。内卦为逆三世,由太平(洪荒)降至据乱(三代)。外卦为顺三世,由据乱(春秋至清末)进于太平(大同)。冶古今中外为一炉,何君瞠乎其后矣。
[149] 夏曾佑《中国古代史》,页342。按《后汉书》卷八九“张衡传”曰:“初,光武善谶,及显宗肃宗因祖述焉。自中兴之后,儒者争学图纬。”
[150] 《后汉书》卷一〇九上“儒林传上”。
[151] 《后汉书》卷八九上本传。
[152] 可阅《后汉书》诸帝纪。
[153] 陈忠安帝时上疏谏以灾异免三公(《后汉书》卷七六传)。于此东京永初元年以后数见不鲜。徐防为太尉以灾异寇贼策免首开其端。张禹继之于永初五年“以阴阳不和策免”(卷七四传)。然视成帝时丞相翟方进赐死犹较宽大矣。西汉丞相以灾异免者有孔光为外戚傅氏所排(《汉书》卷八一传)。魏文帝黄初二年乃下诏“后有天地之责勿复劾三公”(《魏书》卷二)。
[154] 固字孟坚,建武八年生,永元四年卒(32—92)。《后汉书》卷七五本传。参《汉书》卷一〇〇“叙传”。其政论散见于《汉书》卷二三“刑法”、卷二四“食货志”、卷二六“天文志”、卷八九“循吏传”、卷九〇“酷吏传”、卷九一“货殖传”等序文,及卷四“文帝纪”、卷五“景帝纪”、卷七“昭帝纪”、卷四八“贾谊传”、卷六二“司马迁列传”等赞。《白虎通》旧题固撰,然实群手缀辑(可阅洪业《白虎通引得序》)。
[155] 孙冯翼《问经堂丛书辑本》。《新论》宋时殆已佚。谭生于宣帝甘露中,卒于光武建武中,年七十余(甘露共四年,前53—前50)。《后汉书》卷四八上本传。
[156] 《后汉书》卷四八上,《陈时政疏》中语。
[157] 《问经堂丛书》。
[158] 《后汉书》卷八二传。寔字子真,桓帝初郡举为郎。“政论”中有“汉兴以来三百五十余岁”之语,此书当作于桓帝建和永兴之间(147—154),曾与博士杂定五经。灵帝建宁中卒(建宁元年至四年当168—171年)。《玉函山房辑佚书》列“政论”于法家之首,似未尽合。实乃儒而兼法者,固未醇儒,亦不可遽以为申商后学也。
[159] 《后汉书》卷七九本传。传引“贵忠”、“浮侈”、“实贡”、“爱日”、“述赦”五篇文。
[160] 《潜夫论·本政》。此书有四部丛刊、汉魏丛书、百子全书、子书百家诸本。本节所引乃湖海楼丛书汪继培笺本。
[161] “班禄”。
[162] “贵忠”可参《汉书·刑法志序》班固之“政原论”。
[163] “明暗”及“考绩”。
[164] “实贡”。又曰:“志道者少与,逐俗者多俦。”又曰:“夫士者贵其用也,不必求备。”“智者去短取长以致其功。今使贡士必核以实,其有小疵勿强衣饰。”此预言曹魏用人重能轻德之风气。
[165] “三式”。
[166] “浮侈”、“爱日”。
[167] “衰制”。
[168] 同上。然“德化”篇仍坚持德教为基本治术之古义。
[169] 《后汉书》卷九二传。据卒年推知悦生于桓帝建和二年(148)。《申鉴》有四部丛刊、百子全书、子书百家、汉魏丛书诸本。汉魏丛书有《荀侍中集》。此外悦有《汉纪》三十篇。
[170] 《申鉴·政体》。
[171] “杂言上”。《荀侍中集·高祖赞》,可参。
[172] 《荀集·灾异论》。
[173] 同上。
[174] 《申鉴·政体》。《荀集》有“立制度论”,尤能发明礼治之精神,可参。
[175] 《荀集·列侯论》。
[176] 参《魏书》卷二〇注,《晋书》卷五四“机传”,及《贞观政要·封建》篇。
[177] 《魏书》卷二一“王粲传”。幹卒于建安二十二年(217)。《中论》今存二十篇。有四部丛刊及汉魏丛书诸本。
[178] 《中论·曾巩序》。
[179] 《后汉书》卷七九传。由卒年推知生于灵帝光和二年(179)。《昌言》在宋时已只存十五篇,此后全佚。今可于史传及《玉函山房辑佚书》见其片段。
[180] 《昌言·损益》。
[181] 《昌言·理乱》篇。
[182] 统或曾受王充之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