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道家与杂家

秦汉儒家政治思想,由乐观而转入于悲观,吾人于前章已述其梗概。道家思想于此期中亦有同样之趋势。惟先秦老庄之学,本属消极,认天下已无可为,故立言主于为我。及秦汉统一,四海初定,老庄思想亦起变化。除神仙方士托名黄帝老子,以长生久视,逢迎时君,为道家旁门,可置不论外,汉初黄老之徒,欲用清静无为之治术,以救六国嬴秦之烦苛,其宗旨已非保全小我而在安定天下。时帝后公卿,颇用其说以为“南面之术” [1] 。故汉代黄老,渊源于先秦之老庄,而宗旨与之有异。不仅此也。道徒既求用世,则不能纯恃无为之论。于是颇采他家,以应时变。故司马谈述六家要旨,称道家“因阴阳之大顺,采儒墨之善,撮名法之要” [2] ,则其内容亦与《庄子·天下》篇所举老庄之道术有异。虽然,道家既杂采诸家,其门户与汉人所谓“杂家”,应如何区别乎?按史公要旨,不及杂家。《汉志》始谓:“杂家者流盖出于议官。兼儒墨,合名法。”似《汉书》所谓杂,即《史记》所谓道,近人或认两者为一家二名,或谓杂家不包老庄, [3] 或谓“道家为百家所从出”,杂家“得道家之正传”。 [4] 吾人欲定诸说之是非,当先明《汉志》杂家之界限。著录二十家中除《吕氏春秋》“吕不韦辑智略士作”,及《淮南》内外前者“论道”后为杂说外,有《尸子》,注谓“秦相商君师之”;《尉缭》,“为商君学”;《博士臣贤对》,“汉世难韩子商君”;《子华子》,“齐人好议兵,与《司马法》相似”;《杂言》,“言伯王之道”;《荆轲论》,“司马相如等论之”;《伯象先生》,隐者“无益世主之治”;《臣说》,“武帝时作赋”;观此可见班固所谓杂家,其性质至为复杂。既非道家之异名,亦非道家之正统。其分类之标准,以书多佚亡,无从确断。以《吕氏春秋》及《淮南鸿烈》推之,似述学不纯,文章未美,不足列入诸子及“诗赋”各类者,悉以归入杂家。故杂家之杂,殆含二义。一为一流之中门户互殊,二为一书之中众说兼采。 [5] 而兼采众说,每有轻重。或以商韩为主干,或以黄老为依归。史公之道家,即指后列之一派。吕氏王安之书,为现存最重要之代表。吾人所论如尚不误,则秦代汉初之“道家”,包含两派:其一为变先秦老庄宗旨之“黄老”,其二则为变先秦老庄内容之“道家”。本章当分别述其大概。

第二节 汉代之黄老

吾人于前章中谓“无为”之政治思想盛行汉初,儒家亦不免受其影响。盖老学流传,经秦火而未绝。李耳之子孙虽不守家学,而乐毅后裔乃为秦汉间黄老之贤师。 [6] 此后则其术盛行于朝,几有压倒儒法,独为国教之势。历六七十年而后渐趋衰微。皇室之中文帝窦后好之尤笃。“孝文即位,有司议欲定礼仪。孝文好道家之学,以为繁礼饰貌,无益于治。躬化谓何耳。故罢去之。” [7] 其后窦氏更力求推广之,俨然为其护法。于是窦婴、田蚡等以崇儒罢官,辕固以讥道刺豕。 [8] “景帝及太子诸窦不得不读《黄帝》、《老子》,学其术。” [9] 至公卿士大夫好之者,其风尤早,为数更众。高祖惠帝时有陈平、曹参。 [10] 文帝、景帝时有邓章、王生、田叔、直不疑、司马谈。 [11] 武帝时有汲黯、郑当时。 [12] 此皆实行清静之治,或以黄老显名。然均无著述传世,想亦未有理论上之贡献。抑吾人当注意,景帝一朝殆为黄老极盛之期。此后儒学代起,“无为”不复为君人南面之术。史书所录黄老之徒,不仅为数渐稀,且多以清静为修己之道。由昭宣以迄于新莽,士大夫以黄老见称者,不过一二。 [13] 东京二百年中,其人见于史传者虽较西京晚世为众,然每为“逸民”、“方术”之流, [14] 言行与政治无关。道家思想至此又恢复先秦老庄“为我”之宗旨,而为魏晋时代崇尚玄虚之先导。

汉代黄老所以由“养生”改为“治世”,复由“临民”以返于“为我”者,其根本原因仍当于历史背景求之。中国经六国及秦楚之长期争乱,天下困穷,达于极点。“汉兴接秦之弊,丈夫从军旅,老弱转粮 ,作业剧而财匮。自天子不能致钧驷,而将相或乘牛车,齐民无藏盖。” [15] 故鲁两儒生不肯附和叔孙通以兴礼乐, [16] 文帝不纳贾谊之言以改制度,可谓深合时代之需要。经惠文景三朝数十年之休养生息, [17] 至武帝初年遂大臻于富庶。国力既已充裕,政策自趋积极。又适值武帝为好大喜功之主,“内多欲而外施仁义”,于是黄老清静之徒“功成身退”,儒家礼乐之术亦应运而兴矣。昭宣以后,黄老渐归隐微,至东京晚世而复成为在野之学术者, [18] 其最大之原因,似在于此。

第三节 《吕氏春秋》

两京之黄老由“治世”而返于“为我”,秦汉之杂家则由乐观而趋于悲观。《吕氏春秋》开其端,《淮南鸿烈》承其流,王充论衡》极其变。吕书之作虽在始皇混一以前, [19] 然其影响及于汉代,故述之于此。

吕不韦,阳翟大贾人,事庄襄王为丞相,封文信侯。始皇立,尊为相国,号称“仲父”。十年以嫪毐事牵连免相,十二年徙蜀自杀。不韦招致宾客著书行世之目的,古今有不同之数说。《史记》谓当其相始皇时,“魏有信陵君,楚有春申君,赵有平原君,齐有孟尝君,皆下士喜宾客以相倾。吕不韦以秦之强,羞不如,亦招致士,厚遇之,至食客三千。是时诸侯多辩士,如荀卿之徒著书布天下。吕不韦乃使其客人人著所闻,集论以为八览、六论、十二纪,二十余万言,以为备天地万物古今之事,号曰《吕氏春秋》” [20] 。宋高似孙谓:“始皇不好士。不韦则徕英茂,聚畯豪。簪履充庭,至以千计。始皇甚恶书也。不韦乃极简册,攻笔墨,采精录异,成一家言。吁,不韦何为若此者也。不亦异乎?春秋之言曰:十里之间耳不能闻,帷墙之外目不能见,三亩之间心不能知,而欲东至开晤,南抚多 ,西服寿靡,北怀儋耳,何以得哉!此所以讥始皇也。” [21] 近人钱穆君曰:“余疑此乃吕家宾客借此书以收揽众誉,买天下之人心。俨以一家《春秋》托新王之法而归诸吕氏,如昔日晋之魏,齐之田,为之宾客舍人者未尝不有取秦而代之意。即观其维秦八年之称已显无始皇地位。当时秦廷与不韦之间必有猜防冲突之情而为史籍所未详者。始皇幸先发,因以牵连及于嫪毐之事。” [22] 三说之中,此似最能发明吕氏之动机。而高氏讥斥始皇之说亦可相辅并行。盖吕氏既欲代秦自帝,则势必攻击秦之传统政策而别树立国之道。故不韦相秦于二周已亡之后,绝不认秦为正统,仍谓:“周室既灭,而天子已绝。”“以兵相残,不得休息。” [23] 又谓:“当今之世浊甚矣。黔首之苦不可以加矣。天子既绝,贤者废伏。世主恣行,与民相离。”是吕书不徒致讥于始皇,实侪秦于六国之列,并孝公以来所行富强兼并,任法尚功之政而根本否认之也。

吾人既知《吕氏春秋》为反秦之书,则其重己贵民道体儒用之政治思想,乃针对商韩而发,毫不足异。十二纪中持论每阴抑法家。先秦诸子如孔、墨、黄、老、庄、列、管、田、子华等均在称引之列,而未尝一及申商韩非。“序意”既在纪后,而十二纪又依四时为编次,略符“春秋”之号,则此殆为全书之主体,近乎后世所谓“内篇”。八览、六论中虽间举申商之言行, [24] 然其立言之大旨固与十二纪前后相合。一切惨刻督责之术,在所不取。故吕书之政治意义为立新王以反秦,其思想之内容则为申古学以排法。 [25]

吕书中之政治思想以先秦为我之人生观为基础。 [26] 杨子不肯损一毫而利天下。吕氏承其意发为贵生之论曰:“倕至巧也。人不爱倕之指而爱己指。有之利故也。人不爱昆山之玉,江汉之珠,而爱己之苍璧小玑。有之利故也。今吾之生为我有利我亦大矣。论其贵贱,爵为天子不足以比焉。论其轻重,富有天下不可以易之。论其安危,一曙失之,终身不复得。”是以“圣人深虑天下,莫贵于生。” [27] 虽然,贵生者非仅保存生命之谓。“贵生”篇引“子华子曰:全生为上,亏生次之,死次之,迫生为下。故所谓尊生者全生之谓。所谓全生者六欲皆得其宜也。所谓亏生者六欲分得其宜也”。“所谓死者无有所以知,复其未生也。所谓迫生者六欲莫得其宜也。”“故曰:迫生不若死。奚以知其然也。耳闻所恶,不若无闻。目见所恶,不若无见。故雷则掩耳,电则掩目,此其比也。” [28]

全生为生活之最高理想,亦为政治最后目的。故吕氏谓:“始生之者天也,养成之者人也。能养天之所生而勿撄,之谓天子。天子之动也,以全天为故者也。此官之所自立也。立官者以全生也。” [29] 《列子》引杨朱之言,谓人人不利天下则天下治。吕氏不主其说而认政治组织为个人美善生活之必要条件。盖太古之中国与四方之夷狄,皆尝无君。匪独文化低陋,生活亦极困苦。“其民麋鹿禽兽,少者使长,长者畏壮。有力者贤,暴傲者尊。日夜相残,无时休息,以尽其类。圣人深见此患也,故为天下长虑莫如置天子也,为一国长虑莫如置君也。”“君道立则利出于群而人备可完矣”。 [30] 吾人曩谓法家思想之特点在以君长为政治之主体。 [31] 吕氏虽重视君长之功能,然始终否认其为国家之目的,不惮再三宣示声明。故曰:“天下非一人之天下也,天下之天下也。”又曰:“置君非以阿君也,置天子非以阿天子也。置官长非以阿官长也。德衰世乱,然后天子利天下,国君利国,官长利官。此国所以递兴递废也。” [32]

吕氏既反对法家而同情于儒家之观点,则势必接受孟荀顺民心、诛暴君之主张。易词言之,即放弃战国末年趋于完成之君主专制理论,而重申古代君治民本之学说。此虽不出创造,其历史上之意义则颇堪注目。盖汉初黄老家大明清静之治术,贾谊等亦阐述仁义道德,以矫始皇任刑之失。而吕氏及其宾客在始皇混一之先,已对申韩学术及鞅斯政治作正面之攻击,实不啻“过秦”思想之陈涉。虽事败身死,其发难之功诚不可没也。

吕氏反对专制,立论至为透辟,汉人中鲜足与之相拟者。其所鼓吹汤武吊民伐罪之义,吾人耳熟能详,固无待论。 [33] 其最大之贡献似在建议种种方法以限制君主,使其不得自恣。书中所言“顺民”、“纳谏”、“节欲”、“无为”诸端,尤属重要。“顺民”篇曰:“先王先顺民心,故功名成。” [34] 顺民之根本在以爱民之心,行利民之政。然人君欲知民间疾苦,国家利病,当以广听直言为要务。厉王监谤,召公非之。“国郁”则败,故卒不免于流放。 [35] “亡国之主必自骄、必自智、必轻物。自骄则简士,自智则专独,轻物则无备。无备召祸,专独位危,简士壅塞。” [36] 抑人主不仅不当自智,亦不当自恣。吕氏引“黄帝言曰:声禁重,色禁重,衣禁重,香禁重,味禁重,室禁重” [37] 。“世之人主贵人,无贤不肖,莫不欲长生久视。”然不能守黄帝之诫,节欲养性,则“欲之何益”。 [38] 三术若行,人主于精神上及物质上均受限制,不复能任意孤行,如二世所谓“肆志广欲”,李斯所谓专以天下自适。吕氏尚以此为未足,又利用申韩君上无为之说,欲于政权之行使上加以限制,《审分览》中八篇之五皆挥发此意。 [39] 如谓:“得道者必静,静者无知。知乃无知,可以言君道也。”又谓:“君也者,以无当为当,以无得为得者也。当与得不在于君而在于臣。” [40] 盖一人之“耳目心智,其所以知识甚阙,其所以闻见甚浅。以浅阙博居天下安殊俗,治万民,其说固不行” [41] 。且“人主自智而愚人,自巧而拙人,若此则愚拙者请矣,巧智者诏矣。诏多则请者愈多矣。请者愈多,且无不请也。主虽巧智,未无不知也。以未无不知,应无不请,其道固穷。为人主而数穷于其下,将何以君人乎?穷而不知其穷,其患又将反以自多。是之谓重塞之主,无存国矣” [42] 。故君人之道在委政以“托于贤” [43] ,“正名审分以治吏,无为成身而天下自治矣” [44] 。按君上无为乃申不害言术要义之一,其作用在防臣下之奸而督其功,以保障专制君主之权位。吕书之用意与此相异。吾人以无为与顺民纳谏诸事合观,即知其隐寓提倡“虚君制度” [45] 之意,与李斯所谓独行恣睢之心者精神更相反背。 [46]

吕氏不仅反对秦之专制政体,亦且反对其治术。其最显著者为重申德治之理想以矫正商鞅严刑黩武之失。“昔上世之亡主,以罪为在人,故日杀僇而不止,以至于亡而不悟。” [47] “五帝先道而后德,故德莫盛焉。三王先教而后杀,故事莫功焉。五伯先事而后兵,故兵莫强焉。当今之世,巧谋并行,诈术递用,攻战不休,亡国辱主愈众,所事者末也。” [48] 贾谊《过秦论》态度之严厉,殆亦无以逾此。贾生不满于“秦俗日败”,家族伦理崩坏之事实。吕氏殆亦有同感。故书中颇致意于忠孝之教,甚至认孝为政事之本, [49] 与商韩大异其趣。至其主张封建更与李斯之论相反。吕谓“古之王者择天下之中而立国。”“天子之地方千里以为国,所以极治任也。众封建,非以私贤也。所以便势全威,所以博义。义博利博则无敌。无敌者安。故观于上世,其封建众者其福长,其名彰。神农七十世有天下,与天下同之也。” [50] 其言与始皇博士淳于越如出一辙。 [51] 自李斯视之,恐当负“以古非今”之罪矣。

然吕氏书中有一端非为秦发,而旋为始皇所采用者,则五德终始之说是也。《史记·始皇本纪》及“封禅书”谓秦自以得水德而王,且以文公获黑龙为其征应。此实与吕氏“应同”篇之言相合,而或即本之吕氏。吕氏以黄帝、禹、汤、文王分当土、木、金、火四德,而以大螾大蚁,草木秋冬不杀,金刃见水,赤乌衔丹书各为其应。然吕氏不以秦当水德,但谓“代火者必将水,天且先见水气胜。水气胜,故其色尚黑,其事则水”。推原其意,殆犹“序意”之称“维秦八年”。乃不韦身死,宾客星散二十年后,反为始皇所利用以作其政权之理论根据。此则非著书者所及料矣。

吕氏五德终始实袭自邹衍。其治乱天遇之论则略似孟子言天命。吕氏以为祸福虽由人召,成败则每出偶然。“凡治乱存亡安危强弱必有其遇,然后可成。各一则不设。故桀纣虽不肖,其亡,遇汤武也。遇汤武,天也,非桀纣之不肖也。汤武虽贤,其王,遇桀纣也。遇桀纣,天也,非汤武之贤也。若桀纣不遇汤武,未必亡也。桀纣不亡,虽不肖,辱未至于此。若使汤武不遇桀纣,未必王也。汤武不王,虽贤,显未至于此。”“譬之若良农,辨土地之宜,谨耕耨之事,未必收也。然而收者必此人也。始在于遇时雨。遇时雨,天也,非良农所能为也。” [52] 如吕氏之言,则人定不能胜天,君子尽其在己。所谓“是法天地”,“为民父母”者,不过教人行道以俟可然之治,非以成功为必然之事。孟子谓成功在天,求治者“强为善而已”。与吕氏大旨相符。然孟子深信天下一治一乱,五百年必有王者兴,故切盼新王,颇为乐观。吕氏则倾向于视政治之兴衰为机缘之偶合。虽犹坚持居易俟命之态度,而实已不逮孟子之乐观。王充承之,更进一步,遂成极度悲观之治期论。人多震于《论衡》之为“异书”,不知其亦非绝无师承,尽由心创也。

抑吾人当注意,吕氏书深受道家之影响,其所含消极之成分尚不只此。贵生重己既为全书之宗旨,扩充引申之,则逃世为我之人生观乃不容避免之结论。“贵生”篇称尧以天下让于子州支父,越人强迎王子搜以为君,鲁君致弊于颜阖。此三人者皆不愿以外物害生,辞谢逃隐而不肯受。“故曰:道之真以持身,其余绪以为国家,其土苴以为天下。由此观之,帝王之功,圣人之余事也。非所以完身养生之道也。”其意上承庄子神龟曳尾之寓言,与汉初用世之黄老大异其趣。此则犹存先秦为我思想之本来面目,为吕氏祖述古学之又一例。

第四节 《淮南鸿烈》

吾人如谓《吕氏春秋》为汉代杂家之先河,则《淮南鸿烈》(约前130)足当“道家”之正统。淮南王安乃厉王长之长子。长以罪徙蜀,中途不食死。文帝怜之,封其四子。安于八年封阜陵侯,十六年封淮南王。“时时怨厉王死,时欲畔逆,未有因也。” [53] “为人好书鼓琴,不喜弋猎狗马驰骋。亦欲以行阴德,拊循百姓,流名誉。招致宾客方术之士数千人,作为《内书》二十一篇,《外书》甚众。又有《中篇》八卷,言神仙黄白之术,亦二十余万言。” [54] 武帝元狩元年,谋反事觉,自刭死。 [55]

《鸿烈》自道其内容,谓“言道而不言事则无以与世浮沉,言事而不言道则无以与化游息”。故“观天地之象,通古今之事”。“以统天下、理万物、应变化、通殊类。非循一迹之路,守一隅之指。” [56] 高诱序之则谓:“其旨近老子,淡泊无为,蹈虚守静,出入经道。”虽“物事之类无所不载,然其大较归之于道”。今观“要略”篇列举太公孔子以及申子、商鞅等八家学术,而不及黄老,二十篇中于儒、墨、名、法、神仙诸家言各有所驳正 [57] 而不及道家,则作者殆阴奉黄老为正统,复“采儒墨之善,撮名法之要”以极其用。高氏之论洵属至当。昔秦用鞅、斯之术,吕不韦欲倾始皇,故力反法家,而别开门户,以贵生顺民为群言之宗旨。刘安著书之用意亦在颠覆时君,其所采之体例亦为兼收众说。然其宗旨独重黄老而与吕氏相殊者,殆以《鸿烈》成书适当汉代黄老骤盛转衰,儒家初受朝廷尊崇之际, [58] 故偏重虚静,图与“内多欲而外施仁义”者相抗,藉以收取士民之心欤?惜文献不足,吾人不能详考矣。

《鸿烈》袭老子之意,认宇宙之本体为道,凡有形者皆由之生。 [59] 人为有形之一,亦即道之所在。“身者道之所托,身得则道得矣。” [60] 欲身之得,在乎行无为之教,以合于道德。“率性而行谓之道,得其天性谓之德。”(同此处注[61] )故一切矫揉造作之礼俗皆有害于道而不足取。盖率性乃人类生活之本来面目。古者民童蒙,“凿井而饮,耕田而食”。“亲戚不相毁誉,朋友不相怨德。及至礼义之生,货财之贵,而诈伪萌兴,非誉相纷,怨德并行。于是乃有曾参孝己之美而生盗跖庄 之邪。故有大路龙旂,羽盖垂绥,结驷连骑,则必有穿窬拊楗,抽箕逾备之奸。有诡文繁绣,弱 罗纨,必有菅 跐踦短褐不完者”(同[61] ),然则“达于道者反于清净” [61] ,诚不易之理矣。

“人生而静”,则政治社会亦为后起之事。天生万物,“固以自然”(同此处注[62] )。“古之人有处混冥之中,神气不荡于外,万物恬漠以静。”“当此之时,万民猖狂,不知东西。含哺而游,鼓腹而嬉。交被天合,食于地德。不以曲故是非相尤。茫茫沉沉,是谓大治。”“孰肯解构人间之事以物烦其性命乎?”故“至德之世,甘瞑于溷 之域而徙倚于汗漫之宇”。“莫之领理,决离隐密而自成。混混苍苍,纯朴未散,旁薄为一,而万物大优。” [62] 所可惜者,“太清之始”,不能久维。“逮至衰世”,欲愈多,事愈繁。“人众财寡,事力劳而养不足,于是忿争生。是以贵仁。仁鄙不齐,比周朋党,设诈谞,怀机械,巧故之心生而性失矣。是以贵义。阴阳之情莫不有血气之感,男女群居杂处而无别,是以贵礼。性命之情淫而相胁以不得已,则不和。是以贵乐。”“及至分山川溪谷使有壤界,计人多少众寡使有分数,筑城掘池,设机械险阻以为备,饰职事,制服等,异贵贱,差贤不肖,经诽誉,行赏罚,则兵革兴而分争,生民之灭抑天隐,虐杀不辜而刑诛无罪,于是生矣。” [63]

政治之起,在于衰世。然设君立长又非毫无利用。道散德失之后,天人之祸交迫,圣人出而救之,君道遂以成立。“昔容成氏之时,道路雁行列处,托婴儿于巢上,置余粮于畮首,虎豹可尾,虺蛇可蹍,而不知其所由然。逮至尧之时,十日并出,焦禾稼,杀草木,而民无所食。猰貐凿齿,九婴大风,封 修蛇,皆为民害。尧乃使羿诛凿齿于畴华之野,杀九婴于凶水之上,缴大风于青丘之泽,上射十日而下杀猰貐,断修蛇于洞庭,禽封豨于桑林。万民皆喜,置尧以为天子。于是天下广狭险易远近始有道里。” [64] 此救天灾而立君之例也。“凡有血气之虫,含牙带角,前爪后距,有角者触,有齿者噬,有毒者螫,有蹄者趹。喜而相戏,怒而相害,天之性也。人有衣食之情而物弗能足也。故群居杂处。分不均,求不澹则争。争则强胁弱而勇侵怯。人无筋骨之强,爪牙之利,故割革而为甲,铄铁而为刃。贪昧饕餮之人残贼天下。万人骚动,莫宁其所。有圣人勃然而起,乃讨强暴,平乱世,夷险除秽,以浊为清,以危为宁。” [65] 故“古之立帝王者,非以奉养其欲也。圣人践位者,非以逸乐其身也。为天下强掩弱,众暴寡,诈欺愚,勇侵怯,怀智而不以相教,积财而不以相分。故立天子以齐一之。为一人聪明而不足以遍照海内,故立三公九卿以辅翼之。绝国殊俗僻远幽间之处,不能被德承泽,故立诸侯以教诲之” [66] 。此弭人祸而立君之说也。

《老子》曰:“朴散则为器,圣人用之则为官长。” [67] 《鸿烈》称美“太清”之理想而承认君长之需要。其意实本于《老子》。就最高之理想言,我不治人,人亦不待我之治。许由不受天下,“因天下而为天下也”。“夫天下者示吾有也。吾亦天下之有也。天下之与我岂有间哉?夫有天下者岂必摄权持势,操杀生之柄,而以行其号令邪?吾所谓有天下者非此谓也。自得而已。自得则天下亦得我矣。”“所谓自得者全其身者也。全其身则与道为一矣。” [68] 然而就实际上之需要言,则道失世衰,祸乱相迫。体道者有系于世,“世乱则智者不能独治” [69] 。帝王南面之术,又为当务之急。由此观之,《鸿烈》一书之体例为兼采众说之杂家,其宗旨则治世之黄老。汉代“道家”断应推为大宗,亦犹董子为儒家之正统也。

《鸿烈》论治术以无为自然为本,与黄老相契。其参取明法修身之言,则又为“道家”之本色。此皆吾人所习知,姑举要以见其大概。无为者清静之谓。“齐俗训”曰:“治国之道,上无苛令,官无烦治。”“故乱国若盛,治国若虚。亡国若不足,存国若有余。”“泰族训”亦曰:“功不厌约,事不厌省,求不厌寡。功约易成也,事省易治也,求寡易澹也。” [70] 虽然“损之又损”,尚不足以尽无为之精义。“或曰:无为者,寂然无声,漠然不动。引之不来,推之不往。如此者乃得道之象。吾以为不然。”盖神农、尧、舜、禹、汤皆为民兴利除害。“自天子以下至于庶人,四肢不动,思虑不用,事治求澹者未之闻也。夫地势水东流,人必事焉。然后水潦得谷行。禾稼春生,人必加功焉,故五谷得遂长。听其自流,待其自生,则鲧禹之功不立,而后稷之智不用。若吾所谓无为者,私志不得入公道,嗜欲不得枉正术。循理而举事,因资而立权。自然之势而曲故不得容者。事成而身弗伐,功立而名弗有。非谓其感而不应,攻而不动者。若夫以火熯井,以淮灌山,此用已而背自然,故谓之有为。若夫水之用舟,沙之用鸠,泥之用蔂。夏渎而冬陂,因高为田,因下为池。此非吾所谓为之。” [71]

无为之义既为因物之自为,顺性之自然, [72] 则专制政府之高压统制政策,在所摒弃。盖物情互殊,率性为道。治国者当因任自然,使各得其宜。“故尧之治天下也,舜为司徒,契为司马,禹为司空,后稷为大田师,奚仲为工。其道万民也,水处者渔,山处者木,谷处者牧,陆处者农。地宜其事,事宜其械,械宜其用,用宜其人。”如此则“各用之于其所适,施之于其所宜,即万物一齐而无由相过”。至于执一以齐万,强人以合己,斯大反于治道,不免治丝愈棼。且世之欲别黑白,定一尊,推崇正学,罢黜异端者,由于误信是非有明确之标准。彼不知“天下是非无所定。世各是其所是而非其所非。所谓是与非各异,皆自是而非人”。“夫一是非,宇宙也。今吾欲择是而居之,择非而去之,不知世之所谓是非者孰是孰非。老子曰:治大国若烹小鲜。为宽裕者曰勿数挠,为刻削者曰致其咸酸而已矣。” [73]

无为乃治术之大纲。其重要之条目则不外用人、明法、行化、足食诸端。《鸿烈》于此充分表现道家因阴阳、采儒墨、撮名法之技俩。故论用人则采申韩君逸臣劳、分任责成之说, [74] 论明法则取管商君臣共守、赏罚无私、因时改制之说, [75] 论行化则从儒家修身正己、仁义为本、刑政为末之说, [76] 论足食亦奉孔孟民本食天、薄敛节欲之说。 [77] 此皆毫无新义,无待赘述。至其杂采五行阴阳以与老庄之自然主义调和,虽立说之内容与董子无多差异, [78] 其门户固与《春秋繁露》之宗儒者不同也。

第五节 王充《论衡》

王充,字仲任,光武建武三年生。幼聪慧,不好嬉弄。旋游京师受业太学,师事班彪。仕至刺史治中。章帝章和二年罢州家居。特诏公车征之,以老病不就。和帝永元中卒。充“自纪”曰:“贫无一亩庇身,志佚于王公。贱无斗石之秩,意若食万钟。得官不欣,失位不恨,处逸乐而欲不放,居贫苦而志不倦。淫读古文,甘闻异言。世书俗说,多所不安。幽居独处,考论实虚。”“俗性贪进忽退,收成弃败。充升擢在位之时,众人蚁附。废退穷居,旧故叛去。志俗人之寡恩,故闲居作《讥俗》、《节义》十二篇。”“又闵人君之政徒欲治人,不得其宜,不晓其务,愁精苦思,不睹所趋,故作《政务》之书。又伤伪书俗文多不实诚,故为《论衡》(约公元80年)之书。凡八十五篇,二十余万言。罢州后年渐七十,乃作《养性》之书凡十六篇。” [79] “今惟《论衡》尚存” [80] 。

王充自谓《论衡》之宗旨可一言以蔽之,曰“疾虚妄” [81] 。八十余篇之文,泰半致力于肃清古今思想习俗之谬误。 [82] 然《论衡》最大之特点为其以自然主义为根据之宿命论。昔《墨子》尝以作命攻儒,以为此乃丧天下之一道。然此由误会孔孟言命之真意,不足以为定评。 [83] 盖孟子虽信天命,其意在表明天为政治上最高之权力。天意好善恶恶,故无道者或及身覆灭,苟为善则子孙必王。然与夺之命由天,善恶之行在人。报应之迟早不一,而人力可以回天下。至董仲舒辈极言灾异,亦欲使君人者知政事之得失可以转移天命,其说足与孟氏相表里,荀子谓“强本节用则天不能贫”,完全否认天人之关系。态度尤为积极。王充乃取儒家人定胜天之乐观一举而摧毁之,以人事穷通与国家治乱委诸无可奈何之命运。

王充思想有貌似荀子之处。荀子认“天行有常”,不为人变易其节。《论衡》更进一步,驳斥天生人,复为人类主宰之旧说。“物势”篇谓:“儒者论曰:天地故生人。此言妄也。夫天地合气,人偶自生也。犹夫妇合气,子则自生也。夫妇合气,非当时欲将生子。情欲动而合,合而生子矣。”“然则人生于天地也,犹鱼之于渊虮虱之于人也。”儒家又谓天生民而立之君,使司牧之。王充虽未加以直接之驳斥,然就其思想之大体推之,势亦难于承认。充谓天生万物,悉出自然。未尝有意为人类生衣食之资。“含血之类知饥知寒。见五谷可食,取而食之。见丝麻可衣,取而衣之。” [84] 衣食既不由天生,则君师亦非天所立。上古天权之思想,自充视之,洵属无稽之谈,而天人感应、灾异谴告、五行生克诸说,其虚妄更无待论。盖“天无口目”,“恬澹无欲”。“自然无为”,“而物自为”。雨旸时若,固出无心,而“灾变时至,气自为之,夫天地不能为,亦不能知也” [85] 。充又依据当时天文学之知识而说明灾变之理曰:“在天之变,日月薄蚀。四十二月日一食,五十六月月亦一蚀。食有常数,不在政治。百变千灾皆同一状,未必人君政教所致。” [86] 此理既明,则可知董子所谓天人相与者,纯为人心推况之言。“夫天之不故生五谷丝麻以衣食人,犹其有灾变不欲以谴告人也。物自生而人衣食之,气自变而人畏惧之。”充自信所论“从道不随事,虽违儒家之说,合黄老之义也” [87] 。

吾人如尚欲坚持感应之说,则充用以矛攻盾之巧辩,反复示其自相违忤,不能成立。汤遭旱以五过自责之事,为言天人者所乐道。充辩之曰:“圣人纯完,行无缺失矣。何自责有五过。然如书曰:汤自责,天应以雨。汤本无过,以五过自责,天何故雨?以无过致旱,亦知自责不能得雨也。由此言之,旱不为汤至,雨不应自责。然而前旱后雨者,自然之气也。”且“汤遭旱七年。以五过自责,谓何时也。夫遭旱一时辄自责乎?旱至七年乃自责也。谓一时辄自责,七年乃雨,天应之诚何其留也。谓七年乃始自责,忧念百姓何其迟也?”充又辩《周书·金縢》成王信谗言,疑周公,雷雨反风之事曰:“雷为天怒,雨为恩施。使天为周公怒,徒当雷,不当雨。今雨俱至,天怒且喜乎?” [88]

不宁惟是。天既不谴告人,人亦不能动天。说者谓:“灾异之至,殆人君以政动天,天动气以应之。”充斥之曰:“此又疑也。夫天能动物,物焉能动天?”“人在天地之间犹蚤虱之在衣裳之内,蝼蚁之在穴隙之中。蚤虱为逆顺横从,能令衣裳穴隙之间气变动乎?” [89] 且天人悬绝,缘何相动。“使天体乎?耳高不能闻人言。使天气乎?气若云烟,安能听人辞。” [90] 如谓至诚可以感召,不必凭有形之耳目,验诸物理,则又不然。“夫至诚,犹以心意之好恶也。有果蓏之物,在人之前,去口一尺,心欲食之,口气吸之不能也。手掇送口,然后得之。夫以果蓏之细,员耑易转,去口不远,至诚欲之,不能得也。况天去人高远,其气莽苍无端末乎?” [91]

感变之言如此难信。然而兴起甚早,流传甚广者,其故有二:一曰神道设教。“六经之文,圣人之语动言天者,欲化无道,惧愚者之言,非独吾意,亦天意也。及其言天,犹以人心。非谓上天苍苍之体也。变复之家见诬言天,灾异时至,则生谴告之言矣。”二曰以人况天。“三皇之时,坐者于于,行者居居。乍自以为马,乍自以为牛。纯听行而民瞳矇,晓惠之心未形生也。当时亦无灾异。如有灾异,不名曰异谴告。何则?时人愚蠢,不知相绳责也。末世衰微,上下相非,灾异时至,则造谴告之言矣。夫今之天,古之天也,非古之天厚而今之天薄也。谴告之言生于今者,人以心准况之也。” [92]

天人之论既破,则五行、妖异、符瑞亦迎刃可解。世俗以四方、五色、十二禽明五色之胜克。充斥之曰:“凡万物相刻贼,含血之虫则相服至于相啖食者,自以齿牙顿利,筋力优劣,动作巧便,气势勇桀。若人之在世,势不与适,力不均等,自相胜服,以力相服则以刃相贼矣。”“人有勇怯,故战有胜负。胜者未必受金气,负者未必得木精也。孔子畏阳虎,却行流汗。阳虎未必色白,孔子未必面青也。鹰之击鸠雀,鸮之啄鹄雁,未必鹰鸮生于南方,而鸠雀鹄雁产于西方也。” [93] 妖异之不足信,亦至显然。“变复之家谓虫食谷者部吏所致也。贪贼侵渔,故虫食谷,身黑头赤则谓武官,头黑身赤则谓文官。使加罪于所象类之吏,则虫灭息不复见矣。”充辩曰:食谷之虫,“生出有日,死极有月。期尽变化,不常为虫。使人君不罪其吏,虫犹自亡”。且“倮虫三百,人为之长。由此言之,人亦虫也。人食虫所食,虫亦食人所食。俱为虫而相食物,何为怪之。设虫有知,亦将非人曰:汝食天之所生,吾亦食之。谓我为变,不自谓为灾”。“设虫能言,以此非人,亦无以诘也。” [94] 符瑞之见称于俗者,以凤凰、麒麟、景星、甘露诸事为最著。充备言古今所说麟凤,其毛羽骨角皆不合同。故真者未为易知,见者未必真是。 [95] “《尚书中候》曰:尧时景星见于轸。夫景星或时五星也。太者岁星太白也。彼或时岁星太白见于轸度,古质不能推步五星,不知岁星太白何如状,见大星则谓景星矣。”《尔雅》言甘露时降,谓之醴泉。“今儒者说之,谓泉从地中出,其味甘若醴,故曰醴泉。二说相远,实未可知。” [96] 夫符瑞之不能确按如此,而欲以为善政之应,诚近愚诬矣。

虽然,吾人宜注意,荀子破除天人感应之迷信,意在建立一人本主义之积极政治观。王充破除感应,其目的在阐明悲观之宿命论。充认宇宙间一切事物之发生,悉由偶然之际会。此偶然之际会充号之为“命”,故曰:“命,吉凶之主也。自然之道,适偶之数,非有他气旁物厌胜感动使之然也。” [97] 然所谓偶然者,就宇宙全体言之也。天运自然,事物自生,既非有意,更无目标。故得谓之偶然。若就各个之事物言,则偶然之会,绝不由己,而一经具体,改造无方。偶然者遂有必然之势, [98] 就人类言之,禀生之初,即以定命。“有死生寿夭之命,亦有贵贱贫富之命。” [99] 此后一生遭际,皆受二命之支配。“命当夭折,虽禀异行,终不得长。禄当贫贱,虽有善行,终不得遂。” [100] 夫行善不足以易贫夭之命,为恶亦不必损富寿之命。“回也屡空,糟糠不厌,卒夭死。天之报施善人何如哉?盗跖日杀不辜,肝人之肉,暴戾恣睢,聚党数千人,横行天下,竟以寿终。是独遵何哉?” [101] 善行不能造命,而神仙方术,亦并无回天之力。“形不可变化,命不可减加。” [102] “天无上升之路”,海无“不死之药”。 [103] 行善于身何益?求仙更为徒劳。然则人类生活之中殆不复有希望之余地矣。

充又以此宿命之人生观解释政治上之治乱。“世谓古人君贤则道德施行,施行则功成治安。人君不肖则道德顿废,顿废则功败治乱。古今论者莫不谓然。何则?见尧舜贤圣致太平,桀纣无道致乱得诛。”“故危乱之变至,论者以责人君,归罪于为政不得其道。人君受以自责,愁神苦思,撼动形体,而危乱之变终不减除。空愤人君之心,使明知之主虚受之责。世论传称使之然也。”如实论之,治乱安危出于“命期自然”,与政治之得失无关。“夫贤君能治当安之民,不能化当乱之世。良医能行其针药,使方术验者,遇未死之人,得未死之病也。如命穷病困,则虽扁鹊末如之何。夫命穷病困之不可治,犹夫乱民之不可安也。”“故世治非贤圣之功,衰乱非无道之致。国当衰乱,贤圣不能盛。时当治,恶人不能乱。世之治乱在时不在政,国之安危在数不在教。” [104] 时数已届,则诸缘遇合,治乱形成,无可改变。“尧命当禅舜,丹朱为无道。虞统当传夏,商均行不轨。”“夏殷之朝适穷,桀纣之恶适稔。商周之数适起,汤武之德适丰。” [105] 成败兴亡绝非由于人力也。

国家与个人均受宿命之支配。个人之命见于骨相,国家之命则决于天时,而灾祥为之表征。充论天时曰:“夫世之所以为乱者,不以贼盗众多,兵革并起,民弃礼义,负畔其上乎?若此者由谷食乏绝,不能忍饥寒。夫饥寒并至而能无为非者寡,然则温饱并至而能不为善者希。”“由此言之,礼义之行在谷足也。案谷成败,自有年岁,年岁水旱,五谷不成。” [106] “水旱之至,自有期节。” [107] 吾人虽未能预知水旱来临之确期,然于国家之盛衰则可于灾祥觇之。国家将亡,必有妖孽,而“天命当兴,圣王当出,前后气验,照察明著”。例如芒砀舂陵,各有云气之异。“若高祖光武者曷尝无天人神怪光显之验乎?” [108] 充前已尽斥天人召应之说,兹又认灾祥为治乱之征,非自相违忤也。盖灾祥之与治乱,同出偶然之遇合。变复家之误不在承认灾祥之出现,而在误认政治得失与之有因果关系。充以为:“贤君之立偶在当治之世,德自明于上,民自善于下。世平民安,瑞佑并至,世则谓之贤君所致。无道之君偶生于当乱之时,世扰俗乱,灾害不绝,遂以破国亡身灭嗣。世皆谓之为恶所致。若此明于善恶之外形,不见祸福之内实也。祸福不在善恶,善恶之证不在祸福。长吏到官未有所行,政教因前所改更,然而盗贼或多或寡,灾害或无或有,夫何故哉?长吏秩贵,当阶平安以升迁,或命贱不任,当由危乱以贬诎也。以今之长吏况古之国君,安危存亡可得论也。” [109]

灾祥与善恶虽无因果之关系,然盛衰与灾祥均为宿命所安排,而同有不得不然之势。当兴之王,行动自然合于期数。“人徒不召而至,瑞物不招而来。黯然皆合,若或使之。”赤雀白鱼诸瑞,皆当作如是观。适衰之国,灾异迭见。乱期已届,无可挽回。灾异必与衰政相值,其理正如祥瑞之必与盛世相偶。 [110] 灾祥之足为治乱之征验者,其故在此。

吾人既知治乱决于时数,则不徒祥瑞不足慕,政教亦不足为。“以不治治之”,乃惟一合理之治术。“黄老之操,身中恬澹,其治无为。正身共己而阴阳自和,无心于为而物自化,无意于生而物自成。” [111] 此外儒之仁义,鞅、斯之刑法,皆如庸人自扰,无补于事而反有害,非充之所能赞许。抑吾人宜注意,充之主用黄老,与汉初黄老家之态度有异。曹参、汲黯辈虽反对有为之积极政策,然犹认政治可以转移盛衰,其态度尚近乐观。充之无为主张独以宿命论为基础。从充之说,天下本无可以致治戡乱之政术。能无为者,逢当治之期,则端拱享太平,值当亡之会,则束手以待毙。虽遭际有幸不幸之分,而得免于揠苗之举则一。且政教既属无用,君长亦成赘旒,王充虽未发无君之结论,而此实为宿命论逻辑上必然之归宿。此亦汉代黄老及道家思想中所未尝有。

《论衡》书中尚有一可异之点,不可不加以论述。儒家认唐虞三代为极美满之政治社会。老庄之徒亦以太清至德之世为理想。王充不否认“黄金时代”之存在,而否认其只存在于已往上古之世。“语称上世之人质朴易化,下世之人文薄难治。”又称“上世之时,圣人德优而功治有奇”。下世之君功德渐衰,君趋于苟简。充并加驳斥,以为妄言。盖就人君本身之德以论,则“上世治者圣人也,下世治者亦圣人也。圣人之德前后不殊,则其治世古今不异”。就治乱之理言,“则天地气和即生圣人,圣人之治即立大功。和气不独在古先,则圣人何故独优”。就人类本身之性言,则“上世之人所怀五常也,下世之人亦所怀五常也。俱怀五常之道,共禀一气而生,上世何以朴质,下世何以文薄”。“世俗之性好褒古而毁今,少所见而多所闻。” [112] 致误之由,端在于此。

王充又进而论汉之功德,以为自高祖至章帝三百年中“十帝耀德”,定乱致平,迭见符瑞。浅而言之,“汉之高祖光武,周之文武也。文帝武帝宣帝孝明今上(章帝),过周之成康宣王” [113] 。“恢而极之”,汉之治绩,迈越今古,“以危为宁,以困为通。五帝三王,孰能堪斯” [114] 。若舍政治而论符瑞,则亦“汉盛于周”。 [115] “唐虞之瑞,必真是者,尧舜之德明也。孝宣比尧舜,天下太平,万里慕化,仁道施行。鸟兽仁者感动而来。”“以政治之得失,准况众瑞,无非真者。”至于永平章和间甘露诸瑞,亦无不一一皆真,足为太平之确验。 [116] 夫以王充之务“实知”,疾虚妄,而发为如此之论,今吾人诚不免有意外之感。推其可能之原因,不外三端。一曰媚汉,二曰讽汉,三曰矫俗。夫充“身生汉世”而极言其美,诚不免“褒增颂叹,以求媚称”之嫌疑。 [117] 然观充赋性恬澹,为人清重,殊无谄佞干禄之行迹。若科以媚汉之罪,恐成“莫须有”之疑狱。讽汉之嫌疑,较为重大。充所称武、宣、明、章之世,距“太平”之理想,实尚辽远。观充有《讥俗》、《政务》之作,可知充亦承认其所值者非上下明良,比屋可封之盛世。况武帝之好大喜功,明帝之“察察为明”,与充所推崇无为之治道皆相背驰。充乃列举汉室立业开疆诸绩,以证其德过文武,如非立论自悖,则必为反言致讥。充又谓章帝之世,颇有灾荒。振救得宜,虽危不乱。“民饥于谷,饱于道德。” [118] 此亦与“治期”篇之论相牾。虽然,凡此足令吾人致疑于充“宣汉”之诚意,亦殊无确据以坐实其为恶意之讽刺也。 [119] 至于矫俗之用意,则甚为明显,充谓“《春秋》为汉制法,《论衡》为汉平说” [120] 。此为真意所在,殆可毫无疑义。

虽然,充之用意似尚不止此。“齐世宣汉”表面尊今,而隐寓卑古之实。盖汉治美恶间杂,安危交错,此必充所深知,亦众人所共喻也。三代之治,不能过汉。“书虚,语增”,遂称纯美。此则充之独见而众所未晓。充乃大鬯“齐世”之说,以事实上不完美之两汉,上齐于理想中完美之三王。事实不容抹杀,则“宣汉”云云,直无异取“黄金时代”之幻梦一举而摧毁无余。充谓治乱不关人事,是现在之努力为徒劳也。又谓盛世必还为衰乱,是未来之希冀为虚妄也。兹复证上世与汉同德,是过去亦无足留恋也。于是茫茫宇宙之中更无足以企慕追求之境界,而人类历史不过一无目的、无意义、无归宿之治乱循环而已。 [121] 吾人之诠释如尚不误,则王充之思想乃秦汉人士对于政治生活最严重之失望呼声,不徒暗示秦汉之政策为庸人自扰,即专制政体之本身亦受无条件之谴责。《论衡》“无诽谤之辞”,而实古今罕有之谤书。充本人或未自觉,其思想之含义则极显明也。

考充所以有此极度悲观之结论者,殆由老庄思想内容及秦汉时代环境之影响。先秦老庄之学本为倾向消极之政治思想。汉世“黄老”变为我以治世,“道家”(或杂家)复参取诸家以广其应事之术。于是消极之老庄学派遂趋于相对之积极。秦任法而早亡,汉人鉴之,遂欲矫之以黄老。及武帝之世,物阜民康。人渐乐观,则政尚有为。儒家思想乘时遭会,乃跻于“独尊”之地位。治黄老者不能逃此潮流之激荡,亦兼采仁义之辅道德,而黄老复变为道家,以与儒家相抗。主张相对有为及主张相对无为之两派,遂为两汉政治思想之主潮。然而数百年中试行其术,小有效验,而卒无救于乱亡。深思之士自不免致疑于此相对有为与相对无为之治道。夫墨学中绝,法遭摒弃,今孔老之信仰复失,则先秦所遗治国安民之学说,几有悉趋消亡之势。绝对无为之悲观思想遂一时盛行。 [122] 王充开其端,魏晋畅其流。 [123] 由战国至晋代,一千年中无为思想自“老庄”历“黄老”而还为“老庄”,恰成一循环之运动。

* * *

[1] 《汉书》卷三〇“艺文志”曰:“道家者流盖出史官,历记成败存亡祸福古今之道,然后知秉要执本,清虚以自守,卑弱以自持。此君人南面之术也。”

[2] 《史记》卷一三〇“自叙”。

[3] 冯友兰《中国哲学史》上册页211注:“胡适之先生谓此道家乃汉初之道家,即《汉书·艺文志》所谓杂家,非谓老庄。然《汉书·艺文志》于杂家外另无道家,故杂家不包老庄。司马谈所谓道家则包老庄。”

[4] 江瑔《读子卮言》论道家为百家所从出。此说殊无据,冯氏《中国哲学史》页211已辨之。

[5] 前义略近英文之miscellaneous或unclassified,后义略近eclectic。

[6] 《史记》卷六三“老庄申韩传”:“老子之子名宗,宗为魏将,封于段干。宗子注,注子宫,宫玄孙假。假仕于汉孝文帝,而假子解为胶西王卬太傅,因家于齐焉。”卷八〇“乐毅传赞”:“乐臣公(卷一〇四“田叔传”作臣公)学黄帝老子。其本师号曰河上丈人,不知其所出。河上丈人教安期生,安期生教毛翕公。毛翕公教乐瑕公。乐瑕公教乐臣公。乐臣公教盖公。盖公教于齐高密胶西,为曹相国师。”

[7] 《史记》卷二三“礼书”。

[8] 《史记》卷一〇七“田蚡传”。事在建元二年,御史大夫赵绾、郎中令王臧且下狱自杀。辕固事见卷一二一“儒林传”。

[9] 《史记》卷四九“外戚世家”。《广弘明集》卷一吴主叙佛道三宗引《吴书》孙权赤乌四年阚泽谓:“汉景帝以《黄子》、《老子》义体尤深,改子为经,始立道学,教令朝野,悉讽诵之。”此不知何据,其语亦不见《三国志·吴书·阚泽传》。

[10] 《汉书》卷四〇“陈平传”,平“治黄帝老子之术”。卷三九“曹参传”,参为齐相,“闻胶西有盖公善治黄老言。使人厚币请之。既见盖公,盖公为言治道贵清静而民自定”。参用其说,此后“其治要用黄老术”。参《史记》卷五五及卷五六。

[11] 《汉书》卷四九“晁错传”,章以修黄老言显诸公间。《史记》卷一〇二“张释之传”:“王生者善为黄老言,处士也。尝召居廷中,三公九卿尽会立。王生老人曰:吾袜解,顾谓张廷尉为我结袜。释之跪而结之。”人或让王生,生曰:“张廷尉方今天下名臣,吾故聊辱廷尉,欲以重之。”卷一〇四“田叔传”,“叔学黄老术于乐臣公所”。卷一〇三“直不疑传”,“不疑学老子言”。卷一三〇“自序”,“谈习道论于黄子”。

[12] 《史记》卷一二〇“汲郑传”:“黯学黄老之言,治官理民好清静。”“庄好黄老之言”。武帝时诸王好黄老者有刘德。《汉书》卷三六“楚元王传”。

[13] 平帝时有蔡勋,见《后汉书》卷九〇下“蔡邕传”。

[14] 如《后汉书》卷七二“方术传上”,折像“好黄老言”;卷一〇七“酷吏传”,明帝时人樊融“好黄老不肯为吏”;卷一一三“逸民传”,章帝时人高恢“少学黄老”,及马融同时之矫慎“少好老子”。其不遁世者,如桓谭新论·祛蔽第八》有杜房“读老子书,言老子用”;明帝章帝时有任隗,“少好黄老,清静寡欲”(《后汉书》卷五一本传);安帝时有成翊,“深明道术”(卷八七本传)。

[15] 《史记》卷三〇“平准书”。《汉书》卷二四上“食货志”文小异。

[16] 《史记》卷九九“叔孙通传”。《汉书》卷四三略同。

[17] 惠帝高后已行“无为”政策,见《史记》卷九“吕后本纪”。

[18] 桓帝信道教,如延熹八年遣中常侍左倌之苦县祠老子。九年又亲祀之(分见《后汉书》卷七“本纪”及卷一八“祭祀志”)。然此由桓帝“好神仙事”,非用黄老治国。

[19] 《吕氏春秋》“序意”曰:“维秦八年,岁在涒滩。”注:岁在申曰涒滩。钱穆据姚文田《邃雅堂集》“吕览”维秦八年岁在涒滩考,以东周亡之次年为秦元年,岁在癸丑。下推八年为庚申(前241)。距始皇置三十六郡尚有二十年。按许维遹《吕氏春秋集释》最善。

[20] 《史记》卷八五本传。

[21] 《子略》、《春秋》“序意”附考引。文中春秋云云,出“任数”篇。明方孝孺引申高说谓:“其《节丧》、《安死》篇讥厚葬之弊,共《勿穷》篇言人君之要在任人,《用民》篇言刑罚不如德礼,《达爵》、《分职》篇皆尽君人之道,切中始皇之病。”(同上引)

[22] 《考辨》,页450。按《史记》卷六,始皇十年不韦免相,即有逐客之令。

[23] 《春秋》卷一三“谨听”(卷一六“观世”文略同)。

[24] 卷七“振乱”。

[25] 全书中引孔子次数最多,超过道家诸子之总数。八览中卷一七“任数”引申不害、“慎势”引慎子,卷一八“离谓”举邓析乱治,卷一九“用民”举管商立治。中卷二二“无义”以商鞅为例。

[26] 参《胡适文存》三集“读《吕氏春秋》”。

[27] 分卷一“重己”,卷二“贵生”。参卷二一“审为”。

[28] 全生非纵欲。“重己”曰:“凡生之长也顺之也。使生不顺者欲也。故圣人必先适欲。”高注:“适犹节也。”此与它嚣魏牟之学迥异。

[29] 卷一“本生”。

[30] 卷二〇“恃君览”。卷七“荡兵”曰:“未有蚩尤之时,民固剥林木以战矣。胜者为长。长者犹不足治之,故立君。君又不足以治之,故立天子。天子之立也,出于君。君之立也,出于长。长之立也,出于争。”说与此异,然不必相冲突。

[31] 本书六章二节首段。

[32] 分见《春秋》卷一“贵公”及卷二〇“恃君”。

[33] 卷七“禁塞”破非攻之说,以为足以鼓励暴君。“若令桀纣知必亡国身死,殄无后类,吾未知其厉为无道之至于此也。”“怀宠”称许诛暴君之义兵,并主张发令申讨,其意与儒家所说牧野之事相似。

[34] 卷九。卷一七“不二”曰:“听群众人议以治国,国危无日矣。”此反对处士横议,与顺民之说不相背。

[35] 卷二〇“达郁”。卷二三“贵直论”以下六篇皆述纳谏之旨。

[36] 卷二〇“骄恣”。

[37] 卷一“去私”。

[38] 卷一“重己”。

[39] 卷一七“审分览”、“君守”、“任数”、“勿躬”、“知度”。

[40] “君守”。

[41] “任数”。

[42] “知度”。

[43] “审分览”。

[44] 卷三“先己”。

[45] 《胡适文存》三集卷三“读《吕氏春秋》”。然胡君谓法家之法治亦为限制君权之理论则可商。

[46] 参本书八章二节“四曰行督责”一段。

[47] 卷三“论人”。

[48] 卷三“先己”。参卷一九“适威”。卷二“功名”曰:“强令之笑不乐,强令之哭不悲。强令之为道也可以成小而不可以成大。”

[49] 卷四“劝学”及一四“孝行览”。

[50] 卷一七“慎势”。文小有脱误,从许氏《集释》本校改。

[51] 越言见《史记》卷八七“李传”。

[52] 卷一四“长攻”。参“慎人”、“遇合”。

[53] 《史记》卷一一八本传。

[54] 《汉书》卷四四本传。“艺文志”载《淮南》内二十一篇、《淮南》外三十三篇、《淮南王赋》八十二篇、《淮南王群臣赋》四十四篇、《淮南杂子星》十九卷。“要略”篇自称“刘氏之书”,又曰“此鸿烈之泰族也”。高诱序及《西京杂记》并称内篇为《鸿烈》(“鸿大也,烈明也”)。刘向易名曰《淮南内篇》。《隋书·经籍志》始曰《淮南子》。其参预著述者有苏飞、李尚、左吴、田由、雷被、毛被、伍被、晋昌等八人。安本人亦“善为文辞”,或竟有一部分出其手。《鸿烈》今以刘文典《集解》为最善。

[55] 按史传言孝文八年厉王子皆七八岁。《汉书》卷一四“诸侯王表”安在位四十二年。由此推知死时殆五十八岁,而当生于文帝元年(前179?)。

[56] 卷二一“要略”。

[57] “攻儒”如卷七“本经训”,“攻墨”如卷一三“氾论训”,“攻名”如卷一一“齐俗训”,“攻法”如卷六“览冥训”,及卷九“主术训”,“攻神仙”如卷七“精神训”。

[58] 《鸿烈》成书之年,史无明文。《汉书》本传云:“初安入朝,献所作内篇。”又谓安建元二年入朝,动于武安侯之说,归而“阴结宾客,拊循百姓,为畔逆事”。元朔二年赐几杖不朝。献书必在此前。

[59] 卷二〇“泰族训”,“夫道有形者皆生焉”。卷三“天文训”:“道曰规,始于一。一而不生,故分而为阴阳。阴阳合和而万物生。”

[60] 卷一一“齐俗训”。

[61] 卷一“原道训”。

[62] 卷二“俶真训”。

[63] 卷八“本经训”。

[64] 同上。

[65] 卷一五“兵略训”。

[66] 卷一九“修务训”。

[67] 二十八章。

[68] 卷一“原道训”。

[69] 卷二“俶真训”。

[70] 卷九“主术训”曰:“水浊则鱼 ,政苛则民乱。”“是以上多故则下多诈,上多事则下多态,上烦扰则下不定,上多求则下交争。”“故圣人事省而易治,求寡而易澹。”

[71] 卷一九“修务训”。

[72] 卷一“原道训”曰,圣人“漠然无为而无不为也,澹然无治而无不治也。所谓无为者不先物为也。所谓无不为者因物之所为。所谓无治者不易自然也。所谓无不治者因物之相然也”。

[73] 卷一一“齐俗训”。

[74] 卷九“主术训”多明此旨。参卷六“览冥训”及卷一四“诠言训”,“主术训”曰:“人主之术,处无为之事而行不言之教。清静而不动,一度而不摇。因循而任下,责成而不劳。”“是故虑无失策,谋无过事。言为文章,行为仪表于天下。进退应时,动静循理。不为丑美好憎,不为赏罚喜怒。名各自名,类各自类。事犹自然,莫出于己。”

[75] “主术训”曰:“法者天下之度量而人主之准绳也。”“古之置有司也,所以禁民使不得自恣也。故其立君也,所以制有司使无专行也。法籍礼义者所以禁君使无专擅也。人莫得自恣则道胜,道胜而理达矣。故反于无为。”卷一〇“缪称训”曰:“明主之赏罚非以为己也;以为国也。适于己而无功于国者不施赏焉。逆于己而便于国者不加罚焉。”卷一三“氾论训”曰:“天下岂有常法哉?当于世事,得于人理,顺于天地,祥于鬼神,则可以正治矣。”“昔者神农无制令而民从。”“当今之世,忍询(同诟)而轻辱,贪得而寡羞,欲以神农之道治之,则其乱必矣。”

[76] 卷二〇“泰族训”曰:“法虽在必待圣而后治,律虽具必待耳而后听。故国之所以存者非以有法也,以有贤人也。”又曰:“治国太上养化,其次正法。”“故仁义者治之本也。”又曰:“民无廉耻不可治也。非修礼义,廉耻不立。”“无法不可以为治也,不知礼义不可以行法。”卷一二“道应训”曰:“未尝闻身治而国乱者也。未尝闻身乱而国治者也。”

[77] “主术训”曰:“食者民之本也,民者国之本也,国者君之本也。”“齐俗训”曰:“夫民有余即让,不足则争。”“诠言训”曰:“为治之本务在安民,安民之本在于足用,足用之本在于勿夺时,勿夺时之本在于省事,省事之本在于节欲,节欲之本在于反性,反性之本在于去载。”

[78] 卷三“天文训”,卷五“时则训”,卷六“览冥训”,卷七“精神训”。所发天人相通之旨与董合。

[79] 参据《论衡》卷三〇“自纪”篇及《后汉书》卷七九本传。建武三年当公元27年。永元凡十六年,当89—104年。章和二年充“年渐七十”,则卒时七十余岁。

[80] “自纪”篇谓“吾书亦才出百”。《四库提要》因疑《论衡》在汉时已有佚亡。按此语在充列举《讥俗》、《政务》、《论衡》三书之后。或充以八十五篇与《讥俗》(十二篇)、《政务》(未详)合计,未必专以《论衡》当“吾书”也。史传所记殆即原书篇数。今本八十四篇(佚“盛褒”,篇名见“对作”篇末),有“四部丛刊”、“抱经堂校”、汉魏丛书、“百子全书”、“子书百家”、“湖北局刻”诸本。政胜之内容为:“为郡国守相,县邑令长,陈通政事所当尚务。欲令全民立化,奉称国恩。”(卷二九“对作”)

[81] 卷二〇“佚文”篇。

[82] 诸篇驳记载伪妄者有“语增”、“儒增”、“艺增”。破迷信者有“九虚”(“书虚”至“道虚”九篇)。“寒温”至“是应”十一篇,“四讳”至“祀义”九篇。正学术谬误者有“问孔非韩”、“刺孟谈天”、“说日”、“正说”、“案书”等篇。斥厚葬,明无鬼者有“论死”、“死伪”、“薄葬”等篇。

[83] 万物之生,亦出自然。“因气而生,种类相产,万物生天地之间,皆一实也。”(卷三“物势”篇)

[84] 卷一八“自然”篇。

[85] 同上。

[86] 卷一七“治期”。

[87] “自然”篇。

[88] 卷一八“感类”篇。参卷五“感虚”篇,卷六“雷虚”篇,卷一四“寒温”篇、“谴告”篇,卷一五“变动”、“明雩”、“鼓顺”等。

[89] 卷一五“变动”篇。

[90] 卷四“变虚”篇。

[91] “变动”篇。

[92] “自然”篇。

[93] “物势”篇。然卷二三“言毒”以阴阳五行说人事似与此违忤。

[94] 卷一六“商虫”篇。

[95] “讲瑞”篇。

[96] 卷一七“是应”篇。

[97] 卷三“偶会”篇。

[98] 就各个事务言,受命必然之理不必随时可见,则遭际似出偶然。卷一“逢遇”、“累害”等篇均就此立论。

[99] 卷一“命禄”篇。

[100] 卷二“命义”篇。按卷三“骨相”篇谓由骨体可以知命。“人命禀于天则有表候于体”,“表候者骨法之谓也”,此与荀子非相相反。

[101] 卷六“祸虚”篇。

[102] 卷二“无形”篇。

[103] 卷七“道虚”篇。

[104] 卷一七“治期”篇。卷五“异虚”曰:“人之生死在命之夭寿,不在行之善恶。国之存亡在期之长短,不在政之得失。”

[105] 卷三“偶会”篇。此即《吕氏春秋》长攻之说加以较深之解释。见本章此处注[52] 所引。

[106] 卷一七“治期”篇。

[107] 卷一四“寒温”篇。但充未示推算之法。

[108] 卷二“吉验”篇。

[109] 卷一七“治期”篇。

[110] 然亦有例外。卷一七“指瑞”篇曰“衰世亦有和气”,“圣人生于衰世”。“衰世圣王遭见圣物,犹吉命之人逢吉祥之类也。其实相遇,非相为出也。”此个人之征,不关世运。

[111] 卷一八“自然”篇。

[112] 卷一八“齐世”篇。

[113] 卷一九“宣汉”篇。

[114] “恢国”篇。

[115] “宣汉”篇。

[116] 卷一六“讲瑞”篇。按宣帝时屡见“祥瑞”,因有神爵、五凤、甘露、黄龙诸年号。

[117] “宣汉”篇。

[118] “恢国”篇。

[119] 卷二〇“对作”篇谓《论衡》“无诽谤之辞”,“可以免于罪矣”。自明其意不在讽刺。

[120] 卷二“须颂”篇。

[121] 充尚承认个人道德及学术修养为可能。盖贵贱由命,善恶在己。中人之性可教化以为善也。见卷二“率性”篇,卷三“本性”篇。

[122] 王充否认“道家”之相对无为足以为治而倾向于绝对无为。其思想之观点及内容与汉代“黄老”有异。

[123] 雷海宗《中国通史选读》第三册页406谓王充代表“古代思想之总结束”,《论衡》一书为古代文化价值之否定。姚舜钦《秦汉哲学史》页385谓《论衡》为魏晋玄学之先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