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王守仁
中国专制政治,至明代愈趋深刻。太祖开国即树惨核之风, [1] 成祖篡立更肆淫虐之毒。 [2] 继体诸君,变本加厉。二百七十余年中苛政弊政之多,殆为历代所不及。加以科举“八股”,败坏人才。 [3] 理学末流,束缚思想。 [4] 诏狱廷杖,摧残士气。下则民不聊生,上则士鲜廉耻。流寇起于中,夷狄迫于外。一朝势去,瓦解土崩。大好河山,又复沦于异族。事之可惜,孰逾于此。然而当明代专制毒焰方盛之时,反动思想已勃然兴起。虽不敢直接攻击专制政治之本身,而对于为专制政府所利用之正统学术则力加破坏。王守仁开其风, [5] 李贽极其流。以儒攻儒,波澜壮阔,几乎欲取千余年传统思想之网罗,一举而冲决摧毁之。此诚空前之大变,吾人不必以其在政治上未获显明之效果而轻视之也。
王守仁,字伯安,学者称阳明先生。生于成化八年,卒于嘉靖八年(1472—1529)。少聪慧,性豪迈。年十五游居庸关,慨然有经略四方之志。年十八读《朱子》书,以庭前竹,试为“格物”,沉思不得,遂被疾。二十一岁举于乡,后以进士入仕,正德初官礼部左侍郎。以抗章救戴铣等忤权阉刘瑾,廷杖四十,谪贵州龙场驿丞。途中刘瑾遣人加害,投江佯自尽始免。几经辛苦,得至龙场,九死一生之余乃大悟格物致知之理(三十七岁),知行合一之学(三十八岁)。阅五年,专以致良知训学者,一时风行,遂有压倒朱学之势。刘瑾败后,复得起用,正德十一年擢右佥都御史,巡抚南赣。“讨平诸寇”,安抚居民。十四年,以右副都御史讨宁王宸濠。乱平,为群小所谗,几遭不测。嘉靖六年,思田州土酋叛,世宗始用人言,以兼左都御史总督巡抚两广“讨贼”。守仁抚平思田,出奇兵剿平断藤峡“猺贼”。复遭忌者谗。病甚乞归,不俟命竟行,道死南安,年五十七。桂萼劾之,帝大怒,下廷臣议。萼等议曰:“守仁事不师古,言不称师。欲立异以为高,则非朱熹格物致知之论。知众论之不予,则为朱熹晚年定论之书。号召门徒,互相倡和。才美者乐其任意,庸鄙者借其虚声。传习转讹,背谬滋甚。但讨捕剧贼,禽获叛藩,功有足录。宜免追夺伯爵,以章大信,禁邪说以正人心。”幸世宗未悉用其议。否则庆元“伪学”之禁又重见于嘉靖矣。穆宗既立,以群臣言,诏赠新建侯,谥文成。神宗万历十二年,以大学士申时行言,诏与陈献章、薛瑄、胡居仁从祀文庙。 [6] 著有《文集》数十卷。 [7]
昔孟子谓人皆有不忍人之心,而即以此心为仁政之动力。阳明之政治哲学亦以仁心为本,而参以《大学》之明德亲民。其说似出心裁,实亦有所承袭。“答顾东桥书”曰:“夫圣人之心以天地万物为一体。其视天下之人,无内外远近,凡有血气,皆其昆弟赤子之亲,莫不欲安全而教养之,以遂其万物一体之念。” [8] 《大学问》亦曰:“大人者以天地万物为一体者也。其视天下犹一家,中国犹一人焉。若夫间形骸而分尔我者,小人矣。大人之能以天地万物为一体也,非意之也。其心之仁本若是,其与天地万物而为一也。岂惟大人,虽小人之心亦莫不然,彼顾自小之耳。是故见孺子之入井而必有怵惕恻隐之仁焉,是其仁之与孺子为一体也。孺子犹同类者也。见鸟兽之哀鸣觳觫而必有不忍之心焉,是其仁之与鸟兽而为一体也。鸟兽犹有知觉者也。见草木之摧折而有悯恤之心焉,是其仁之与草木而为一体也。草木犹有生意者也。见瓦石毁坏而必有顾惜之心焉,是其仁之与瓦石而为一体也。” [9]
以此仁之本心,施于政事,则为明德亲民。二者体用可分而实为一事。 [10] “明明德者立其天地万物一体之体也。亲民者达其天地万物一体之用也。故明明德必在于亲民,而亲民乃所以明其明德也。” [11] 此体用兼全,教养合一之政治,惟唐虞三代盛世曾实行之。“其教之大端则尧舜禹之相授受,所谓道心惟微,惟精惟一,允执厥中,而其节目则舜之命契,所谓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五者而已。唐虞三代之世,教者惟以此为教而学者惟以此为学。当此之时,人无异见,家无异俗。”“下至闾井田野,农工商贾之贱,莫不皆有是学,而惟以成其德行为务。” [12] 全国之人既受同一之学,明同一之德,乃各按其才能之异,分工合作,以成一协和平安之大社会。
王氏述其理想曰,“学校之中惟以成德为事,而才能之异,或有长于礼乐,长于政教,长于水土播植者,则就其成德而因使益精其能于学校之中。迨其举德而任,则使之终身居其职。用之者惟知同心一德以共安天下之民,视才之称否,而不以崇卑为轻重,劳逸为美恶。效用者亦惟知同心一德以共安天下之民。苟当其能,则终身处于繁剧而不以为劳,安于卑琐而不以为贱。当是之时,天下之人熙熙皞皞,皆相视如一家之亲。其才质之下者则安其农工商贾之分。各勤其业以相生养而无有乎希高慕外之心。其才能之异,若皋夔稷契者则出而各效其能。若一家之务,或营其衣食,或通其有无,或备其器用。集谋并力,以求遂其仰事俯育之愿。惟恐当其事者之或怠而重己之累也,故稷勤其稼而不耻其不知教,视契之善教即己之善教也。夔司其乐而不耻于不明礼,视夷之通礼即己之通礼也。盖其心学纯明而有全其万物一体之仁,故其精神流贯,志气通达,而无有乎人己之分,物我之间”也 [13] 。
王氏虽推崇唐虞三代之理想,以为非后世“霸术”所及,然其所重视者乃心术而非制度。故三代之治虽美,后君当法其道而不可拘守其制。盖古之圣人无不“因时致治” [14] 。尧舜文武之设施不必相同,而不害其合道之根本。若心存功利,徒仿行迹,貌似儒学,而实已流于霸术矣。
阳明之论治术似少新意。其最可注意者,为近于近世地方自治制度之乡约、社学、保甲诸法。 [15] 盖远袭前人遗意,近依洪武故事, [16] 变通改进而成者。社学、保甲,可置不论。其南赣乡约则为明代乡约之肇始,内容详密,为后人所称道。 [17] 综其大意,约有四端。一曰约中职员出于约众之推选,二曰约众赴会为不可规避之义务,三曰约长会同约众得调解民事之争讼,四曰约长于开会时询约众之公意以彰善纠过。然约事既由政府推动,约会亦无法律裁制之权,其性质固与真正之地方自治有别也。
阳明论政,大略以《孟子》、《礼运》为蓝本。虽足针砭专制,究非真出新创。至其论学,则一扫乡愿之习, [18] 直欲与西汉以来之儒家正统思想挑战。观桂萼等廷议,宽其擅离职守之罪,而斤斤于“禁邪说以正人心”。可知阳明学说在当时之地位矣。盖儒学经武帝之推尊,遂为思想正统。中间虽受挫折,大体固占上风。至宋元之世,儒学化为理学,理学又专尚程朱。 [19] 意窃佛老而语宗孔孟,辩入毫芒而本实因袭。末学弊极,浸至是非以孔子为权衡, [20] 纲常致个人于桎梏。迁延至明,殆已趋于僵化。于是陈白沙破朱学之藩篱,求至道于己心。 [21] 阳明继起, [22] 乃明揭思想解放之赤帜,发为学贵自得之论。王氏之言曰:“今世学者皆知宗孔孟,贱杨墨,摈释老。圣人之道,若大明于世。然吾从而求之,圣人不得而见之矣。其能有若墨氏之兼爱者乎?其能有若杨氏之为我者乎?其能有若老氏之清静自守,释氏之究心性命者乎?吾何以杨墨老释之思哉。彼于圣人之道异,然犹有自得也。” [23] 学有自得,虽为异端,犹胜于支离琐碎之俗儒。若其本无自得,虽口称孔子,何足以为实学。抑又有进者,俗儒奉孔子为准则,而不知吾心之权衡,尤在孔子之上。“夫学贵得之心。求之于心而非也,虽其言之出于孔子,不敢以为是也,而况其未及孔子者乎。求之于心而是也,虽其言之出于庸常,不敢以为非也,而况其出于孔子者乎。”虽然,所谓得心,固非凭一己之私见以垄断天下之公理。俗儒尊孔守朱,不知所以裁之,遂不免混公理而逞私见。“夫道,天下之公道也。学,天下之公学也。非朱子可得而私也,非孔子可得而私也。天下之公也。公言之而已矣。故言之而是,虽异于己,乃益于己也。言之而非,虽同于己,适损于己也。” [24]
吾心何以能得道学之公,以为是非之权衡乎?则以其能“致良知”故。 [25] 盖人心之本体即是明德。私欲障碍则本体丧失。圣贤庸愚,同具此心。苟能致知,皆能明德。 [26] 就心之本体言,“众人亦是生知”。就致知之功言,“圣人亦是学知”。 [27] 不宁惟是。良知所体认之道学乃人生日用之常,并非奇异幽怪,为众人之所不逮。故阳明答或问异端,谓“与愚夫愚妇同的,是谓同德,与愚夫愚妇异的,是谓异端” [28] 。又答门人言,“见满街人都是圣人”。谓“此亦常事耳,何足为异” [29] 。细绎阳明良知学说,实隐寓平等之义。人人可以明德,满街尽是圣人,则人类于精神生活上完全平等,不容有高下尊卑之别。或谓人品高下易见,高者显如泰山。阳明斥之曰:“泰山不如平地大,平地有何可见。” [30] 其含意如何,可无俟解释矣。
良知致人于平等,亦即使之得自由。盖人求得心,则一切外在之标准悉丧失其威权,而言语行为皆纯由个人自决。阳明论舜武之行事曰:“夫舜之不告而娶,岂舜之前已有不告而娶之准则,故舜得以考之何典,问诸何人而为此耶。抑亦求诸其心一念之良知,权轻重之宜,不得已而为此耶。武之不葬而兴师,岂武之前已有不葬而兴师者为之准则,故武得考之何典,问诸何人而为此耶,抑亦求诸其心一念之良知,权轻重之宜,不得已而为此耶。” [31] 圣人知人事之节目时变,不可预知,人材之大小互殊,不能划一,故但求合于良知,不敢强异为同。门人或问曰:“良知一而已。文王作篆,周公系爻,孔子赞《易》,何以各自看理不同。”阳明答之曰:“圣人何能拘得死格。大要出于良知同,便各自为说何害。且如一园竹,只要同此枝节,便是大同。若拘定枝枝节节,都要高下一样,便非造化妙手矣。” [32] 故“圣人教人不是个束缚他通做一般,只如狂者便从狂处成就他,狷者便从狷处成就他” [33] ,决不强不同才气之人以就同一之学也。
吾人上述者如尚非误,则良知学说似远承孟子,而含有打破偶像,摇动传统思想权威之倾向。以故不徒朝廷官吏视为邪说,即为东林首领之顾宪成亦斥阳明不守孔教,一任心裁。“得则是,不得则非。其势必自专自用。” [34] 晚明诸儒,固已深感王学之威胁。至其门人王畿、王艮诸人, [35] 变本加厉,遂成更进一步之解放思想。而王艮尤为左翼王学之宗师,王门出身平民者多受其教。 [36] 艮承阳明得心之旨,释格物之义,谓“吾身是个矩,天下国家是个方”。治学者“知得身是天下国家之本,则以天地万物依于己,不以己依于天地万物” [37] 。然而重己者非私己离物之谓。盖物我本为一贯。“知保身者则必爱身,能爱身则不敢不爱人。能爱人则人必爱我。人爱我则吾身保矣。”反之,若“知保身而不知爱人,必至于适己自便,利己害人,人将报我,则吾身不能保矣。吾身不能保,又何以保天下国家哉。”至于矫枉过正,则亦非所宜为。“知爱人而不知爱身,必至于烹身割股,舍生杀身,则吾身不能保矣。吾身不能保,又何以保君父哉。” [38] 心斋之政治哲学,大体上守阳明师法,尚无过激之论。再传之后,乃流于诡怪狷狂, [39] 引起士大夫之嫉视。然而心斋及其弟子本孔子“有教无类”、阳明良知平等之义,广教下层社会人士,其精神不仅有合佛家之普度众生,实略近现代之民众教育,其事之盛,乃秦汉以来所未睹。此亦王学打破传统之一端也。盖张居正等毁书院禁私学之动机既为巩固专制政权,则王门之布教平民,不啻无意中向专制作微妙之攻击。 [40] 及李贽受王龙溪、罗近溪、何心隐、焦弱侯诸人之影响以立言,乃蔚为明代空前之解放思想。
第二节 李贽
李贽,号卓吾,又宏甫,初名载贽。因生于泉州,为温陵禅师福地,故号温陵居士。晚居龙湖,号龙湖叟。生于嘉靖六年,卒于万历三十年(1527—1602)。二十六岁中福建乡试举人,历任县教谕,官南京国子监,补礼部司务。时年已四十,始读王守仁、王畿书,信阳明之学。年五十一,以南京刑部郎出为云南姚安知府。其政事“一切持简易,任自然,务以德化人,不贾世俗能声” [41] 。“每至伽蓝,判了公事,坐堂皇上,或寘名僧其间。簿书有隙,即与参论玄虚。人皆怪之,公亦不顾。禄俸之外,了无长物。” [42] 任太守既三年,乃致仕。行时“士民遮道,车马不能前进” [43] 。五十六岁以后始勤于读书著述。初依耿定向居黄安,旋以与耿论学不合,辞去,只身走麻城,依龙潭湖上芝佛院僧无念。“闭门下键,日以读书为事。性爱扫地,数人缚帚不给。襟裾浣洗,极其鲜洁。拭面拂身,有同水淫。不喜俗客。客不获辞而至,但一交手,即令之远坐,嫌其臭味。其忻赏者镇日言笑。” [44] 然六十二岁时“与友人书”谓“到麻城然后游戏三昧,日入于花街柳市之间,始能与众同尘” [45] 。则亦不尽闭门读书也。是年,恶头垢痒,且示家人绝意不归,遂落发。万历十八年,游武昌,当局以“左道惑众”逐之。二十四年,应刘东星约赴山西,未行,闻有史巡道以其大坏风化,欲加法治,遂留待逮问。然旋仍赴约,转至北京。二十六年焦竑迎至南京,尝与利玛窦三度相见。麻城人既借口宣淫逐之,马经纶乃迎之居北通州。次年礼科给事中张问达劾其“惑乱人心”。朝旨令“厂卫五城,严拿治罪。其书籍已刻未刻,尽收烧毁。” [46] 贽既至京,有司问曰:“若何以妄著书。”答曰:“罪人著书甚多,具在,于圣教有益无损。” [47] 系狱中约一月,“作诗读书自如。一日,呼侍者薙发,侍者去,遂持刀割其喉。气不绝者两日,侍者问和尚痛否。以指书其手曰:不痛。又问曰:和尚何自割?书曰:七十老翁何所求?遂绝” [48] 。
李氏思想之形成,兼受其个人天性及社会环境之影响。李氏尝自谓六七岁便能自立,生平不求庇于人。 [49] 又谓“其性褊急,其色矜高,其辞鄙俗,其心狂痴,其行率易” [50] 。袁中道则称其“本息机忘世,槁木死灰人也,而于古之忠臣义士,侠儿剑客,存亡雅谊,生死交情,读其遗事为之咋指砍案,投袂而起,泣泪横流,痛哭滂沱而若不自禁” [51] 。就此描述及其行事观之,足见李氏为一个性甚强,感情奔放之人。若使生于近代民主社会之环境中,言行比较自由,则虽未必果为乡愿,其思想殆不过进步之前锋,不至激烈怪变,至于对社会中一切礼俗名教作正面之冲突。不幸李氏生当晚明专制政府恶化之时,上则权臣逆阉专国,下则科举道学坏才。愤世嫉俗,养成满腔郁勃不平之气,激荡发泄,遂至无复分际范围。而王学左翼之“禅狂”既有反抗束缚之倾向,复与李氏之个性相投。于是推波助澜,其势不可遏止矣。
卓吾多为激烈之言论,然其最起当时士大夫之反感者殆无过其反程朱理学之宇宙观、人生观与社会观。南宋理学有数特点:(1)究天人性命之理;(2)明天理人欲之别;(3)严王霸义利之辨;(4)谨君子小人之防;(5)重三纲五常之教。凡此五端,悉受李氏大胆之攻击。
李氏论学,以当前实际之经验为依据,不喜一切抽象之玄谈。例如理学家每言“太极”。李氏斥之,认为乌有。盖“厥初生人惟是阴阳二气,男女二命,无所谓一与理也,而何太极之有?以今观之,所谓一者果何物,所谓理者果何在,所谓太极者果何所指也” [52] 。吾人既知宇宙本体不外阴阳男女,则亦当知人生大道不外生活之本身。理学家尊圣人为天理,抑凡夫之人欲。立论似高,去真甚远。彼曹之误,在不知“穿衣吃饭即是人伦物理”,“非衣饭之外更有所谓绝与百姓不同者也” [53] 。至于理学家排斥私心之说,亦复似是而非。“夫私者人之心也。人必有私而后其心乃见,无私则无心矣。如服田者私有秋之获而后治田必力,居家者私积仓之获而后治家必力,为学者私进取之获而后举业之治也必力。故官人而不私以禄,则虽召之,必不来矣。苟无高爵,则虽劝之,必不至矣。虽有孔子之圣,苟无司寇之任,相事之摄,必不能安其身于鲁也决矣。此自然之理,必至之符,非可以架空而臆说也。然则为无私之说者皆画饼之谈,观场之见,但令隔壁好听,不管脚跟虚实,无益于事,只乱聪耳,不足采也。” [54]
天理人欲之区分不能成立,则君子小人之判别亦随之而失其根据。理学家所谓君子者必不言功利,所谓小人者必不务道德。此种见解传播既久,遂生两大恶果。一曰无用之儒臣,二曰伪善之君子。李氏略袭宋代功利之说,认为正义必须谋利。“若不谋利,不正可矣。” [55] 持此以论史,则孟子以来尊王黜霸之定案, [56] 悉当一一重翻,另加审决。盖古来才略之君,富强之臣,既有勋业可观,皆在圣贤之列。桓文之功,固不待论。秦汉以后,亦多伟绩。始皇千古一帝,项羽不世英雄。高祖神圣开基,武帝英雄继创, [57] 桑弘羊乃富国名臣,远非王安石所能比拟。 [58] 下至商鞅、吴起、冯道诸人,只图功业,不顾名教,亦“皆有一定之学术,各周其用” [59] ,优于守道之腐儒。“儒臣虽名为学而实不知学。往往学步失故,践迹而不能造其域,卒为名臣所嗤笑。然其实不以治天下国家,亦无怪其嗤笑也。” [60] 至于道学家则不仅无能,又兼无耻。彼侪“平居无事只解打恭作揖,终日匡坐,同于泥塑”。“一旦有警则面面相觑,绝无人色。” [61] 然而此犹其中之较朴拙者也。其尤奸诈者则假道学以遂其私心。“彼讲周、程、朱、张者皆口谈道德而心存高官,志在巨富尔。既已得高官巨富矣,仍讲道德说仁义自若也。又从而哓哓然语人曰,我欲厉俗而风世。”夷考其实,则“败俗伤世者莫甚于讲周、程、朱、张者也” [62] 。
李氏重功业而轻名教,势必反对理学末流所产生之种种社会束缚。其生平立言虽未对三纲五常直接加以攻击,然其言行所示之态度,则颇有谭嗣同所谓冲决网罗之倾向。李氏弃官削发,不啻废君臣、父子、夫妇、兄弟之四伦也。称冯道事十二君为得孟子之传, [63] 是否认不事二主之义也。认男女平等, [64] 许妇人讲学, [65] 提倡婚姻自主, [66] 是打破男女之防也。李氏尝举人论何心隐之语曰:“人伦有五,公舍其四,而独置身于师友圣贤之间,则偏枯不可以为训。” [67] 移此以论李氏,殆亦无以自解。传统之纲常已不足以束缚李氏,则社会中一般礼俗讳禁之形式更非其所顾忌。 [68] 李氏到麻城“游戏三昧”之行为,虽尚不及晋代士人之旷荡,亦足以震骇世人之耳目而兴其愤慨。屡遭逐侮,卒罹横祸,有由来矣。
李氏反理学思想之根源有二:一为自由之天性,二为王学之影响。李氏尝自谓“我生平不爱属人管”。 [69] 又谓“无拘无碍,便是西方净土,极乐世界” [70] 。社会生活中既不免种种束缚, [71] 李氏乃弃官削发,飘流四方,以求遂其逍遥之志。儒家所谓以天下为己任,阳明所谓以万物为一体,就此眼光观之,皆非最高之境界。故李氏认定古之圣人,无论中外,未有不“出家”者,释迦、老子之出家固人所习知,即帝尧、孟子亦何尝不出家。孔子“视富贵若浮云,惟与七十子游行四方,西至晋,南至楚,日夜皇皇,以求出世知己。是虽名在家实终身出家者矣” [72] 。帝尧不得已而临天下,让其位于许由而不受。“尧之让舜也,惟恐舜之复洗耳也。苟得摄位,即为幸事。盖推而远之,惟恐其不可行也。非以舜之治天下有过于尧,而故让之以为生民计也。此其至著者也。孔子之蔬食,颜子之陋巷,非尧心欤?自颜氏没,微言绝,圣学亡,则儒不传矣。” [73] 三教圣人,为学不同,“出家”之程度有异,而其“弃天下如敝屣”之心,“出世以免富贵之苦”,则完全如一也。
李氏思想如仅以其爱自由之天性为根据,则不过杨子“为我”一流消极之个人主义,未必遂能发为惊世骇俗之议论。然李氏自四十岁以后读阳明学派之书,友阳明学派之人,而深受良知学说之影响, [74] 其思想大起变化,乃别依平等之义,发为较阳明更加彻底之自由思想。
李氏认为人人皆具良知,而见理则各不同。就其各得于己者言,则个人为真理之权威。就其所见互异者言,则是非无一定之标准。故为学贵于自得,外此悉为魔障。李氏明自得之意曰:“道之在人,犹水之在地也。人之求道,犹之掘地而求水也。然则水无不在地,人无不载道也审矣。” [75] 盖“天下无一人不生知” [76] ,吾人只须就本心以求之,则真理至道,当下即是。人之无知,无过童子。然童子于本心以外,未尝有所矫饰渲染。故“童心者绝假纯真。最初一念之本心也。若失却童心,便失却真心” [77] 。试举例明之。儒者言礼,每谓制自先圣以防人欲,一若礼之为用,纯自外铄也者。吾人若据人皆生知之理以观之,则“由中而出者谓之礼,从外而入者谓之非礼。从天降者谓之礼,从人得者谓之非礼。由不学不虑不思不勉不识不知而至者谓之礼,由耳闻目见心思测度前言往行仿佛比拟而至者谓之非礼” [78] 。礼犹如是,其他道德,如仁义智信者,更可知矣。
学贵自得之理显明易见,何以世人多不及察乎?则由拘古迹,崇圣人,信经书,囿道统诸蔽有以障之也。李氏讥拘古之蔽曰:“夫人之所以终不成者,谓其效颦学步,徒慕前人之迹为也。”“此如婴儿然。婴儿之初生也,未能行立,须借父母怀抱提携,乃能有往。稍长便不用矣。况既长且大欤?今之践迹者皆婴儿之类,须赖有人在前为之指引者也。非大人事也。” [79] 拘古之蔽,阻碍个人思想之发育,其病尚非严重至极。崇拜圣人之蔽,使自得之思想趋于消灭,其害更深于此。自孟子言愿学孔子,后儒因推尊孟子以承道统,儒者立言遂不敢背洙泗之教,谨奉仲尼以为“至圣先师”而不复自求心得。于是千百余年中独无是非。“岂其人无是非哉。咸以孔子之是非为是非,故未尝有是非耳。” [80] “盖天生一人,自有一人之用,不待取给于孔子而后足也。若必待取足于孔子,或千古以前无孔子终不得为人乎?故为愿学孔子之说者,乃孟子之所以止于孟子” [81] 也。夫孔子之是非,就其自得于己言,未尝非真正之是非也。然而后人剽袭雷同之,则不足以为是非矣。又况孔子乃圣之时者,其言多有为而发,不为万世定论。 [82] “夫是非之争也,如岁时然,昼夜更迭,不相一也。昨日是而今日非矣。今日非而后日又是矣。虽使孔子复生于今日,又不知作如何是非也,而遽可以定本行赏罚哉?” [83] 不宁惟是。吾人今日有作,正缘前人末道。“夫所谓作者,谓其兴于有感而志不容已,或情有所激而词不可缓之谓也。若必是非尽合于圣人,则圣人既已有是非矣,尚何待于吾也。” [84]
拘古崇圣已为学者严重之魔障。至于信经书、囿道统之二蔽,则害尤大而易见。今之学者无不奉六经语孟为金科玉律,无敢逾越其范围。而不知古书之中多有语增失实之处,未可悉信无疑。盖“六经语孟非其史官过为褒崇之词,则其臣子极为赞美之语。又不然,则其迂阔门徒,懵懂弟子记忆师说,有头无尾,得前遗后,随其所见,笔之于书。后学不察,便谓出自圣人之口也,决定目之为经矣。孰知其大半非圣人之言乎” [85] 。道统之说创自韩愈,盛于两宋。及明儒奉程朱为正学,其影响于学术者尤为重大。然而一加深察,即可知为无稽之谈。盖吾人既知“水无不在地,人无不载道”,则“彼谓轲之死不得其传者 [86] 真大谬也。惟此言出而后宋人直以濂洛关闽接孟氏之传,谓为知言云。吁!自秦而汉而唐,而后至于宋,中间历晋以及五代,无虑千数百年。若谓地尽不泉,则人皆渴死久矣。若谓人尽不得道,则人道灭矣。何以能长世也。终遂泯没不见,混沌无闻,直待有宋而始开辟而后可也。何宋室愈以不竞,奄奄如垂绝之人,反而不如彼之失传者哉。好自尊大标帜而不知其诟诬,亦太甚矣!” [87]
梁启超尝谓:“我有耳目,我物我格。我有心思,我理我穷。高高山顶立,深深海底行。其于古人也,吾时而师之,时而友之,时而敌之。无容心焉,以公理为衡而已。自由何如也。” [88] 持此以较李卓吾之排孔孟,疑六经,倾道统而专以心得为是非之准者,真后先呼应,若合符节。而李氏生当专制势力方张,欧洲文化尚未大量输入之时,为此石破天惊之议论,其事尤为难能,宜乎国人皆曰可杀,而卒以身殉也。
据上文所述观之,个人自由为李氏思想之中心观念,殆已毫无疑义。依此观念以论政治,则不干涉与不烦扰为最合理之治术。何以治国者不当干涉乎?盖人心不同,各有所宜。非可按武断之标准而强使一致。儒者论政哓哓然重德礼而轻刑政。一考其行实,则每固执己见,欲以一人之道,尽易天下之宜。此诚不知礼刑之别者也。李氏以为刑政之所以可贱,正缘其求不齐者之齐,强不同者为同,故用力多而成功少,威信损而民不化。礼之所以可贵者由其因人之情以为制,使万物并育而不相害。“天下之民各遂其生,各获其所。”不强异为同,故能于“至齐”而民化也。李氏释之曰:“夫天下至大也,万民至众也,物之不齐又物之情也。中无定在,又孰能定其太过而损之,定其不及而益之也。若一一而约束之,整齐之,非但日亦不给,依旧是走在刑政上去矣。” [89] 又曰:“若夫道路也,不止一途。性者心之所生也,亦非止一种已也。有仕于上者乃以身之所经历而欲人之同往,以己之所种艺者而欲人之同灌溉,是以有方之治而驭无方之民也。”“失人之与己,不相若也。有诸已矣,而望人之同有。无诸已矣,而望人之同无。此其心非不恕也。然此乃一身之有无也,而非通于天下之有无也。而欲为一切之法以整齐之,惑也。于是有条教之烦,有刑法之施,而民日以多事矣。” [90] 抑干涉政策不仅不可施诸百姓之行动,即施诸言论思想亦有未当。李氏明揭言论自由之旨曰:“人之是非,初无定质。人之是非人也,亦无定论。无定质则是此非彼,并育而不相害。无定论则是此非彼,亦并行而不相悖。” [91] 彼专制之君臣,欲别黑白而定一尊者,真不免一手掩众目之诮也。
政府既采不干涉之政策,则亦必避免烦扰之治术而归于无为。李氏曰:“夫天下之人得所也久矣。所以不得所者,贪暴者扰之而仁者害之也。仁者以天下之失所也而忧之,而汲汲焉欲贻之以得所之域。于是有德礼以格其心,有政刑以絷其四体,而人始大失所矣。”“是故圣人顺之,顺之则安之矣。”“各从所好,各聘所长,无一人之不中用。何其事之易也。”能行此术,则“坐致太平” [92] ,又何必劳心形于万几乎?故曰“善爱天下者不治天下”也 [93] 。抑又有进者,君子之学为己。致太平尚非至道之根本。盖士贵为己,务自适。如不自适而适人之适,虽伯夷、叔齐同为淫僻。不知为己,惟务为人,虽尧舜同为尘垢秕糠。 [94] 故《大学》之本,在于修身。自天子以至庶人各修其身,则一切政事皆不劳自理。姑以理财用人两大端明之。“不察鸡豚,不畜牛羊,不事聚敛,惟知好仁好义以与民同其好恶,而府库自充矣。名曰理财,实公财耳。名曰生财,实散财耳。如此理财,乃所以修身者,何曾添出事耶!断断兮无他技,休休然如有容。人有技,若己有。人彦圣,心诚好。名曰用人,实不敢自用耳。名曰取人,实好人之所好耳。如此用人,亦所以修身者,又何曾添出事耶!” [95] 然则修身之道一旦达于天下,则为己自适,“天子与庶人等”。 [96] “人不我用,我固不用人。人或用我,我亦不为用。” [97] 君臣之名虽在而控驭之实已亡矣。虽然,尚有疑焉。人之生也,强每凌弱,众辄暴寡。无君长刑政以制之,势必至于乱亡。无为之说恐不切于实际。李氏解之曰:“夫栽培倾覆,天必因材,而况于人乎?强弱众寡,其材定矣。强者弱之归,不归必并之。众者寡之附,不附即吞之。此天道也。虽圣人其能违乎哉!” [98] 李氏不恤牺牲弱寡以全无为之治,其笃爱自由之意,于兹可见。
虽然,李氏之政治哲学非爱自由一端所可尽括也。卓吾虽纵禅狂,杂虚无,而其思想之大体固与儒家之仁学一脉。具体言之,李氏盖重申孟子贵民,阳明亲民之说而透辟有加者也。卓吾尝谓“天之立君,所以为民”,故“圣人无中,以民为中”。 [99] 本此原则以论古之君臣则优劣易见,得失綦明。俗儒不知,误以纲常名教混入政论,于是历史之是非始趋淆乱。李氏《藏书》乃一一纠正之,屡翻千古之大案。其最著者如冯道事君如传舍,为世人所鄙贱,李氏乃尊之,列入“吏隐外臣传”中而论其行事曰:“孟子曰:社稷为重,君为轻。信斯言也,道知之矣。夫社者所以安民也,稷者所以养民也。民得安养而从君臣之责始塞。君不能安养斯民而臣独为之安养,而后冯道之责始尽。今观五季相禅,潜移默夺,纵有兵革,不闻争城。五十年间,虽历四姓,事一十二君,并耶律契丹等,而百姓卒免锋镝之苦者,道务安养之力也。” [100] 又如齐王建不用即墨大夫言,不收三晋故楚之地,降秦而饿死松柏之间,论史者多为之致惜。李氏独持异议,谓“饿死一无用痴汉而可以全活数十百人,犹且为之,况全齐百万生灵乎?干戈不格且四十年,战国之民,齐何独幸欤!夫天之立君,本以为民尔,由此观之,虽谓建有大功德于民亦可” [101] 。李氏之后五六十年,黄梨洲发为《原君》、《原臣》之说谓:“天下之治乱,不在一姓之兴亡,而在万民之忧乐。”“为臣者轻视斯民之水火,即能辅君而兴,从君而亡,其于臣道固未尝不背也。” [102] 此不啻李氏诸论之注脚。虽不必受藏书之影响,而宗旨与之无殊。
李氏不徒贵民,又略本孟子遗意,纠正专制天下尊君贱臣之恶习。孟子谓君视臣如手足,则臣视君如腹心,君视臣如土芥,则臣视君如寇仇。后世不知君臣之间有平等交互之关系,误认臣下对君有绝对效忠效死之义务。于是贤良才知之士枉死于昏君暴主之手而无所逃。于己有损,于民无益。李氏乃屡言之,以破世惑。如卓吾称以死谏暴君者为“痴臣”而论之曰:“夫暴虐之君淫刑以逞,谏又乌得入也。早知其不可谏即引身而退者上也。不可谏而必谏,谏而不听乃去者次也。若夫不听复谏,谏而以死者痴也。何也?君臣以义交者也。士为知己者死。彼无道之主,何尝以国士遇我也。” [103] 不宁惟是。臣遇暴君固当引退以自全,若遇庸主则更当揽权以自固。世徒诋强臣揽权,而不知其有不获已之苦衷在。盖“臣之强,强于主之庸耳。苟不强则不免为舐痔之臣所谗而为弱人所食啖也,目又安得瞑矣。死即死而啖即啖也。是所以不得已于强也。颜鲁公惟弗强也,卒以八十之年使死于谗。李怀光惟不得已于强也,卒以赴王室之难而遂反于谗。皆千载令人痛恨者。甚矣庸主之可畏也” [104] 。昔乔玄论曹操,称为治世之能臣,乱世之奸贼。李氏许为知言,谓操若生逢汉高,当与三杰并列。 [105] 此虽貌似不经,而按其大意,亦未尝与孟氏相悖。
据吾人上文所述,李氏思想中显然含有不易调融之二义。李氏既本自适之义而主修身,又依博爱之义而主贵民,修身必用无为,贵民必用有为。藏书论古之政治家,每于有定国安民之功者加以赞许,其言遂与前所述者互相矛盾。然吾人细加寻绎,则亦勉强可以代圆其说。其关键在“有为”、“无为”二名词之定义,与乎李氏之治乱史观。李氏大体承黄老之旨,以应乎自然或必然之需要者为圣王所用之治术。如此之治术,就其应乎需要,不为庸人自扰言,则为“无为”,就其有行动,有功效言,则为“有为”。不仅此也。人类之社会生活时有变动,故治术之范围亦随之而易其广狭。上世生活愈简,范围愈狭。持与后世相较,则上世亦可称为“无为”而后世“有为”。上世固不可用后世范围广大“有为”之政,后世亦不可学上世范围狭小“无为”之政。颠倒误行,为害匪浅。李氏援古史以证之曰:“民之初生,若禽兽然。穴居而野处,拾草木之实以为食,且又无爪牙以供搏噬,无羽毛以资翰蔽,其不为禽兽啖食者鲜矣。故羲皇以前之君所为虽少,而百姓既有兵食之需,则不能寂然无为。”“盖有生则必有以养此生者,食也。有此身则必有以卫此身者,兵也。食之急,故井田作。卫之急,故弓矢甲胄兴。” [106] 此虽上世之所不能免者也。及民生愈滋,则作为随之以渐繁。“自舜以下,要皆有为之圣人也。太公之富强,周公之礼乐,举措虽异,有为均也。孔子梦寐周公,故相鲁三月而礼教大行。虽非黄老以前之无为,独非大圣人之所作为欤?安在乎必于无为而后可耶。” [107]
然而吾人应注意,圣人之作为皆出于必要而合乎自然,故有为而亦无为。三代之兵农礼乐,皆本此义。井田则民自食,搜苗狝狩则农自兵,周旋进退而自礼,欢忻燕享而自乐,相友相助而自孝友忠信。“文事武备一齐具举,又何待庠序之设,孝弟之申,如孟氏画蛇添足之云乎!”此三代之政,“太公望行之,管夷吾修之,柱下史明之。姬公而后,流而为儒。纷纭制作,务以明民。琐屑烦碎,信誓周章” [108] 。大背自然必须之理,宜乎天下之多乱矣。
李氏又以历史上之治乱明有为无为之用曰:“一治一乱若循环。自战国以来不知凡几治乱矣。方其乱也得保首领已为幸矣。幸而治,则一饱而足,更不知其为粗粝也。一睡为定,更不知其是广厦也。此其极质极野无文之时也。非好野也,其势不得不野,虽至于质野之极而不自知也。迨子若孙,则异是矣。耳不闻金鼓之声,足不履行阵之险,惟知安饱是适而已,则其势不极文不止也。所谓其作始也简,其将毕也必巨,虽神圣在上不能反之于质与野也。然文极而天下之乱复起矣。”试以秦汉之事证之。“当秦之时,其文极矣。故天下遂大乱而兴汉。汉初天子不能具钧驷,虽欲不质,可得耶?至于陈陈相因,贯朽粟腐,则自然启武帝大有为之业矣。” [109] 后世“学者不知如何为有为,又如何为无为”。颠倒迷惘,不知所归。“是故往往以大有为之资而不肯自竭其力,反虑人之疑其为富强功利也。或真得无为之旨,又不能坚忍不用之术,辄为有为之业所忻艳焉。”此两错误,虽贾谊、汲黯之贤,犹不能免。贾生文帝无为之圣世,而欲有为,汲生武帝有为圣世而欲无为,皆不合时务,不足以为治者也。 [110]
第三节 西学之初来与失败
吾人前谓明代刘、方、王、李诸家乃转变时期之前夕思想。盖此数人虽大倡民本、民族之说,以与异族政权及专制政治相抗,然其基本之观点与原则,仍有意无意间承袭传统思想之旧。故虽知贵民而未臻民主之观念,虽重民族而未具族国之观念。易词言之,明代最激烈最前进之政论,仍不能超越“专制天下”之范围,以达于“近代国家”之境界。 [111]
虽然,当李卓吾五十六岁之时,天主教士利玛窦 [112] 由欧洲行至澳门,越十三年至南京。再逾三年至北京,西方之宗教学术始大量输入中土,为一部分士大夫所接受。 [113] 于是东西文化首次为大规模之接触,而中国政治思想,以受此外来之刺激,亦遂有彻底转变之可能。明末清初教士远来中土之主要目的为传教。其手段为以西洋之学术歆动士大夫。彼侪殆恐人文科学不易动华人之听,故颇致力于传播自然科学之知识。诸家著书多集中算学、天文、地理、机械等科目,而历法、水法、制炮尤为当时朝野所重视。 [114] 其关于哲学、政治、社会者十不得一,然傥使一般人士能虚怀以究之,则中国之维新不必俟戊戌、辛亥而始肇端。盖现代文化以科学精神为其骨干。此积极而客观之致知精神,发萌于古希腊,至中世纪暂为宗教信仰所蚀,迨文艺复兴而日趋滋长,终生欧洲现代精神及物质文明之根本。利玛窦、龙华民等虽为宗教家而非科学家,然其所输入之科学知识则为哥伦布与哥白尼 [115] 发现新天地以后之知识。此在西洋亦为新学。昔玄奘不辞艰险,西行万里,以求佛经,始能有得。今教士等不劳华人自求,东航万里,赍送欧洲文艺复兴之科学硕果以相遗。无论其用心何在,其所贶诚厚,而中国之机会亦至佳矣。
所可惜者,当时国人识见未真,于近代西洋文化之根本精神未有领会。除极少数人士外,其接受此文化者每不免“买椟还珠”,或仅取其中古精神之宗教信仰,或徒好其科学枝节之历法炮术。 [116] 反对之者尤不免故步自封,或据孔教以排天主,或尊释迦以拒耶稣,甚至于墨守旧日历法以攻测天新术。 [117] 于是远历重洋之新文化种子遂落于不毛之硗土,无由萌长。利玛窦至北京后未及五十年而明社遽屋。从蒙古夺回之禹域九州又沦于满洲异族政权之下。明代思想受外来刺激而转变,以及本身自发转变之两大机会,亦随之相共消失。魏晋儒道拒佛而佛教终盛,明清儒佛拒耶而耶教终行。处世界文化潮流冲激之中,而图中流砥柱,独保安澜,其势必不可能。然而明末清初西学之失败,实使中国近代化之时期迟误逾二百年。平心论之,未始非历史上之一大不幸也。
明季反对西教之人不外拥孔释以拒耶稣。就哲学及宗教思想以论之,双方争辩集中于宇宙心性生死诸问题,诚各有所见,吾人未易为定轩轾。 [118] 然以历史眼光观之,则当时士大夫之排外者每成见太深,知识不足,遂如坐井谈天,自陷于愚诬而不觉。如利玛窦入京,因中官进方物。“礼部言,会典只有西洋琐里国,无大西洋。其真伪不可知。”“且其所贡天主及天主母图既属不经,而所携又有神仙骨诸物。夫既称神仙,自能飞升,安得有骨,则害韩愈所谓凶秽之余,不宜入宫禁者也。” [119] 如此无知,宁非可笑。又如虞淳熙致书利玛窦驳其轻诋佛教,谓:“不佞生三岁许时便知有三圣人之教。声和影随,至今坐鼎足上不得下。侧闻先生降神西域,渺小释迦,将无类我鲁人之诋仲尼东家丘,忽于近也。”如佛果不足信,则“堂堂中国,圣贤总萃,谓二千余年之人尽为五印诸戎所愚,有是事哉?” [120] 先入为主,立论如此,岂足以服敌人之心。至于王启元力斥天主教而欲定孔子为国教宗师,令“世世帝王之祀天,以其中奉上帝,左以奉孔子为师,右以奉祖宗为君”。则阴窃彼教“三位一体”之意,以成一不伦不类之多神宗教,其说尤为怪诞。 [121] 夫虞、王诸人学无发明,不过平常文士千万中之一二,其愚妄诚不足责。乃深思好道如李卓吾者亲见利玛窦于南京,深许其为人治学“未有其比”,而犹疑其“欲以所学易周孔之学”为太愚, [122] 则其余可无论矣。
* * *
[1] 太祖虽出身民间,注重疾苦,然其用法苛严,殆不下秦代。如诛贪吏剥皮囊草,枉法八十贯论绞(《明史》卷二二六“海瑞上神宗疏”)。此犹意在保民。至于以文字疑误杀人(赵翼《廿二史劄记》卷三二“明初文字之祸”条),任意残杀功臣(同上“胡蓝之狱”条),则为无可宽解之野蛮行为。赵氏曰,“明祖借诸功臣以取天下,及天下既定,即尽举取天下之人而杀之,其残忍实千古所未有。盖雄猜好杀本其天性”也。
[2] 成祖既篡位,乃取太祖之法多所破坏。倚宦官为腹心,遂成明代弊政苛政之源头(赵翼《劄记》卷三五“明代宦官”,《明史》卷三〇四“宦官传序”)。廷杖、锦衣卫、东厂亦肇始或复用于永乐中。《明史》卷九五“刑法志三”谓:“是数者杀人至惨而不丽于法,踵而行之,至末造而极。举朝野命一听之武夫宦竖之手,良可叹也!”至成祖屠杀建文诸臣之惨,尤甚于太祖之杀功臣。齐泰、黄子澄、铁铉等死后妇女均送教坊司。茅大芳妻在教坊司病故,奏奉圣旨“分付上元县抬出门去,著狗吃了。钦此”(俞正燮《癸巳类稿》卷一二“除乐户丐籍及女乐考”。引王世贞《弇州史料》“南京法司记”)。
[3] 《明史》卷七〇“选举志二”。顾炎武《日知录》卷一八“四书五经大全”,“十六程文及试文格式”。
[4] 《明史》卷二八二“儒林传”:“明初诸儒皆朱子门人之支流余裔(中略),守先儒之正传,无敢改错。”又卷一七“世宗纪一”嘉靖二年四月癸未以宋朱熹裔孙墅等为五经博士。尊朱之意显然。
[5] 首与程朱立异者乃陈献章,王氏更光大之。《明史》卷二八二“儒林传序”。
[6] 《明史》卷一九五“本传”,《明儒学案》十,薛侃等纂《王文成公年谱》,黄绾《阳明先生行状》,余重耀《阳明先生传纂》(中华书局),钱穆《王守仁》(商务印书馆)。
[7] 明谢廷杰编《王文成公全书》三十八卷中文集三十一卷,附录“年谱”及“世德纪七”卷(浙局刻,商务国学基本丛书、万有文库诸本)。施邦耀编《阳明先生集要》(四部丛刊影明本)。[清]俞麟编《王阳明先生全集》二十二卷,康熙十二年初刊本。王贻乐《校刊全集》十六卷,康熙十九年刻本。张问达编辑《全集》二十卷,康熙二十八年刊本。
[8] 《全书》卷二“传习录中”。
[9] 《全书》卷二六“续编一”。
[10] 《全书》卷七“文录四”“新民堂记”(乙酉)。
[11] 《大学问》。
[12] “答顾东桥”。
[13] “答顾东桥”。
[14] 《全书》卷一“传心录上”“答徐爱问文中子、韩退之”。
[15] 见《全书》卷一六“别录八十”“家牌法告谕各府父老子弟”,卷一七“别录九”:“南赣乡约”、“兴举社学牌”、“申谕十家牌法”、“申谕十家牌法增立保长”、“颁行社学”等文。
[16] 宋代乡约见本书前章此处注[62] 。明人行《吕氏乡约》者有吕柟(正德三年进士)及刘观(正统四年进士)均见《明史》卷二八二“儒林传”。明太祖洪武二十八年二月,“己丑,谕户部编民百户为里,婚姻死丧疾病患难,里中富者助财,贫者助力。春秋耕获,通力合作,以教民睦”(《明史》卷三“本纪”)。阳明正德五年治庐陵,尝稽洪武旧制,慎选里正三老(“年谱”三十九岁)。乡约乃引申其制。
[17] 刘宗周于崇祯七年立“刘氏宗约”,十五年奏请行“乡约保甲”,条例略依《吕氏乡约》(《刘子全书》卷一七),其大意见乡书(同书卷二四)。陆世仪崇祯十三年作“治乡三约”。《志学录》(十四年)曰:“五月十九阅阳明集中载乡约法甚妙。”
[18] “传习录下”答“薛尚谦等论致谤之由”曰:“我在南都已前尚有些子乡愿的意思在。(中略)我今才做得个狂者的胸次。”
[19] 《明史》卷二八二“儒林传序”,本章此处注[4] 引。当王守仁晚年,朝野犹隐尊朱为正学。
[20] 孔子在宋明理学中之地位,略如亚里士多德在欧洲中世之经院哲学(Scholasticism),其尊严殆尤过之。
[21] 《白沙子全集》卷三“复赵提学”,陈氏自谓年二十七从吴兴弼学,未知入处。后归里,闭门自求之,“舍彼之繁,求吾之约”,乃发明心体,涣然自信。
[22] 白沙卒于弘治十三年,时阳明二十九岁。白沙门人湛若水时与阳明论学。王学虽由自创,殆曾受白沙之影响。
[23] 《全书》卷七“文录”四“别湛甘泉序”。
[24] “传习录中”“答罗整庵少宰书”。
[25] “传习录下”“各处及大学问”。
[26] “传习录下”:“人胸中各有个圣人,只自信不及,都自埋倒了。”然“良知在人随你如何,不能泯灭,虽盗贼亦自知不当为盗。唤他做贼,他还忸怩”。
[27] “传习录下”。
[28] “传习录下”。
[29] 同上。
[30] 同上。阳明承认圣人凡人均可致良知,于质皆同,于量则有大小之异。譬犹纯金,尧舜万镒,文王孔子九千镒,以次减少,凡人则一两也(“传习录上”“答希渊问”)。
[31] “答顾东桥”。
[32] “传习录下”。
[33] “传习录下”,“与王汝中(畿)论曾点言志”。上文谓曾点鼓瑟及狂言,“设在伊川或斥骂起来了。圣人乃复称许他,何等气象”。
[34] 《顾端文遗书》“与李见罗书”。
[35] 畿字汝中,别字龙溪,弘治十一年生,万历十一年卒(1498—1583)。阳明徒多,每使畿与钱德洪代授。钱较谨饬,畿则放纵。故“士之浮诞不逞者率自名龙溪弟子”(《明史》卷二八三“儒林传二”)。艮字汝止,号心斋。生于成化十九年,卒于嘉靖二十年(1483—1541)。原名银,灶丁之子。七岁入塾,贫不能竟学。出代父役而好学不辍。有闻其言者,诧为类阳明,乃至江西谒阳明。辩难久之,始大服,拜为弟子,阳明为易名曰艮。
[36] 王门传授略如下表:
[37] 《明儒学案》卷三二。
[38] “明哲保身论”(《心斋遗集》一,东台袁氏铅印本)。又有“王道论”,依《周礼》立制度。
[39] 《明儒学案》引“时人论颜钧语”。
[40] 实行布教最力者似为陶匠韩贞。贞字以中,粗识文字。既以茅屋三间偿债,遂居窑中。以化俗为任,农工商贾从游者千余。秋成农隙则聚徒讲学,一村既毕,又之一村(《学案》卷三二)。阐明平民学术之理论者,有心斋弟子王栋(一庵)。栋尝谓:“自古农工商贾业虽不同,然人人皆可共学。孔门弟子三千,而身通六艺者七十二,其余则皆无知鄙夫耳。至秦灭学,汉兴惟记诵古人遗经者起为经师,更相授受。于是指此学独为经生文士之业,而千古圣人与人人共明共成之学遂泯没不传矣。天生我师,崛起海滨,慨然能悟,直宗孔孟,直指人心,然后愚夫俗子不识一字之人皆知自性自灵、自完自足、不假闻见,不烦口耳,而二千年不传之消息,一朝复明矣。”(同上,引“一庵语录”)
[41] “顾养谦赠姚安守温陵李先生致仕去滇序”,《焚书》卷二“附录”。
[42] 袁中道《李温陵传》,《珂雪斋近集》(襟霞阁排印本)。
[43] 光绪修《姚州志》卷五。
[44] 袁中道《李温陵传》。
[45] “答周二鲁书”,《李氏文集》卷三。
[46] 顾炎武《日知录》卷一八引“神宗实录”。疏文大略谓:“李贽壮岁为官,晚年削发。近又刻《藏书》、《焚书》、《卓吾大德》等书,流行海内,惑乱人心。(中略)尤可恨者,寄居麻城,肆行不简。与无良辈游庵院,挟妓女,白昼同浴。勾引士人妻女,入庵讲法。至有携衾枕而宿者。一境如狂。(中略)后生小子喜其猖狂放肆,相率煽惑,至于明劫人财,强搂人妇,同于禽兽而不之恤。”
[47] 袁中道《李温陵传》。
[48] 李氏事迹大体从容肇祖《李贽年谱》(《李卓吾评传》,商务印书馆二十六年出版)。明史无传,附见卷二二一“耿定向传中”,略而有误。此外有袁中道《李温陵传》(《珂雪斋近集》国学保存会本,《焚书》附载,误为宏道作)、刘侗《李卓吾墓志》(《麻城县志》卷三四)、吴虞《李温陵别传》(《吴虞文录》卷下)、潘曾纮《李温陵外纪》(附明刻《续焚书》)。自述有“卓吾论略”、“感慨平生”(《焚书》卷三、四)及“书札”。李氏著作较重要者有《藏书》六十八卷(明万历二十七年金陵原刻及明陈仁锡评本)、《续藏书》二十七卷(万历三十七年金陵王刻及明汪修能刻本)、《焚书》六卷(明刻,国学保存会、陕西教育图书社、上海杂志公司排印诸本)、《续焚书》五卷(明汪本钶辑,万历四十六年新安刻本)、《初潭集》三十卷(明刻朱墨本)、《枕中十书》六卷(明刻本)。余目见容传,页59—64。
[49] 《续焚书》卷一“与耿克念书”。又谓:“若要我求庇于人,虽死不为也。历观从古大丈夫好汉尽是如此。不然我岂无力可以起家,无财可以畜仆,而乃孤孑无依,一至此乎?可以知我之不畏死矣!可以知我之不怕人矣!可以知我之不靠势矣!”
[50] 同书卷三“自赞”。
[51] 《李温陵传》。
[52] “夫妇论”(《焚书》卷三,亦见《温陵集》卷八)。
[53] “答周西岩”(《焚书》卷一)。
[54] 《藏书》卷二四“德业儒臣传”、“后论”。
[55] 同上。
[56] 《藏书》卷二四“孟轲传”,《焚书》卷二“战国论”。
[57] 《藏书》目录。参“世纪总论”。
[58] 同书卷九“富国名臣总论”。
[60] 《藏书》“纪传总目后论”。
[61] 《焚书》卷四“因记往事”。
[62] 同书卷一“与焦弱侯书”引郑子玄语。参《初潭集》卷二〇“师友十道学案”语。
[63] 《藏书》卷六〇“吏隐外臣冯道传”。
[64] 《焚书》卷二“答以女子学道为见短书”。
[65] 张问达《劾疏》中谓“勾引士人妻女入庵讲法”。马经论“与当道书”(《李温陵外纪》卷四)谓:“麻城士女云者,盖指梅衡湘守节之女言也。”
[66] 《藏书》卷二九“司马相如传”。张问达“劾疏”“以卓文君为善择佳偶”指此。
[67] 《焚书》卷三“何心隐论”。
[68] 李氏攻击俗套(《焚书》卷一“破俗”),讥斥避讳(《焚书》卷一“又答京友书”)。
[69] 《焚书》卷四“预约”、“自慨平生”(亦见《温陵集》卷七)。
[70] 同书卷二“与庄纯夫”。
[71] “自慨平生”曰:“夫人生出世,此身便属人管了。幼时不必言,从训蒙师时又不必言。既长而入学,即属师父与提学宗师管矣。入官即为官管矣。弃官回参,即属本府本县公祖父母管矣。来而迎,去而送,出分金,摆酒席,出轴金贺寿旦,一毫不谨,失其欢心,则祸患立至。其为管束,至入木埋下土未已也,管束得更苦矣。我是以宁飘流四外不归家也。”
[72] 《焚书》卷五“书黄安上人手册”。
[73] 《初潭集》卷一一“儒释道教案”语。
[74] 李氏与王门左派关系如下表(——表师承,……表私淑,═══表同调):
此据李氏《阳明先生年谱·后语》,王龙溪先生《告文》,序王龙溪先生集抄罗近溪先生告文,“何心隐论”(《焚书》卷三),《续藏书》卷二一等。顾炎武谓“龙溪之学一传而为何心隐,再传而为李卓吾”(《日知录》卷一八),固误。马经纶谓“卓吾先生乃阳明之嫡派儿孙”(“与当道书”),亦末尽确。参《明儒学案》卷三二及《明史》卷二八三、二八八。
[75] 《藏书》卷二四“德业儒臣论”。
[76] 《焚书》卷一“答周西岩”。
[77] 同书卷三“童心说”。
[78] 同书卷三“四勿说”。
[79] 《藏书》卷二四“乐克论”。
[80] 《藏书》“纪传总目论”。参“答耿中丞”(《焚书》卷一或《温陵集》卷二)。
[81] “答耿中丞”(《焚书》卷一,《温陵集》卷二)。
[82] 《焚书》卷三“童心说”。
[83] 同此处注[80] 。
[84] 《藏书》卷三〇“司马迁传”。
[85] 《焚书》卷三“童心说”。
[86] 《昌黎文集》卷一一“原道”篇中语。
[87] 《藏书》卷二四“德业儒臣论”。
[88] 《饮冰室文集·新民说》“论自由”。
[89] 《温陵集》卷一八“论德礼刑政”。
[90] “论政”(《焚书》卷三,《温陵集》卷八)。
[91] 《藏书》,“纪传总目论”。
[92] “答耿中丞”。
[93] “老子解序”(《温陵集》卷一〇)。
[94] “答周二曾”(《焚书》卷三)。
[95] 《温陵集》卷一八“道古录”“答人问大学平天下之义”,参卷三及《焚书》卷一“答周若庄”。
[96] 同上。
[97] 《焚书》卷三(《温陵集》卷一〇)“墨子批选序”。
[98] 《温陵集》卷一九“道古录”“答人难无为”。按《焚书》卷二(《温陵集》卷六)附顾冲庵“送行序”谓“先生为姚安,一切持简易,任自然,务以德化人,不贾世俗能声”。是李氏尝实行其主张。
[99] 《温陵集》卷一九“道古录”“论舜好问”。
[100] 《藏书》卷六〇。按“冯道救民事略”见《旧五代史》卷一二六“本传”。
[101] 《藏书》卷一。又《焚书》卷三(《温陵集》卷一〇)“忠义”,“水浒传序”许盗贼为忠义,其旨略相近。
[102] 《明夷待访录》。
[103] 《初潭集》卷二四“君臣四·痴臣”。
[104] 《初潭集》卷二五“君臣五·强臣”。
[105] 同上。又李氏论君臣每指摘明代时事。如《枕中十书》卷一精骑录引《礼记》“刑不上大夫”及《孟子》“君之视臣如土芥”等语以讥廷杖之失。又如《续藏书》十“开国名臣传”论李善长谓“吾以为必如我太祖乃可称宽仁大度也。李善长不知早请老,得自经死于牖下,千幸且万幸,何足怜”。论蓝玉事谓诛死者可二万人。太祖在位三十一年中功臣故将诛杀殆尽,“吾以为最怜才者当无如我明太祖矣!”此皆显然讥讽。
[106] “兵食论”(《焚书》卷三,《温陵集》卷八)。篇中又谓:“轩辕氏之王也,七十战而有天下,杀蚩尤于涿鹿之野,战炎帝于阪泉之原,亦深苦卫生之难而既竭心思以惟之矣。以为民至愚也而可以和诱,至神也而不可以忠告,于是为之井而八分之,使民咸知上之养我也。”
[107] 《藏书》卷二四“儒臣传后论”。
[108] “兵食论”。
[109] 《藏书》卷一“世纪总论”。
[110] 同书卷二四“德业儒臣后论”。
[111] 本书绪论二。又柳诒徵《中国文化史》三篇一章谓:“中国近世之历史与上世中世之区别有三。(1)则东方之文化无特殊之进步,仅能维持继续,为保守之事业,而西方之宗教学术物质思想逐渐输入,别开一新局面也。(2)则从前之国家虽与四裔交往频繁,而中国常屹立于诸国之上。其历史虽兼及各国,纯为一国家之历史。自元明以来始与西方诸国有对等之交际,而中国历史亦植身于世界各国之列也。(3)则因前两种之关系而大陆之历史变而为海洋之历史也。”可参观。
[112] Matteo Ricci(1552—1610),意大利人。1582年抵澳门,1595年至南京,1598年至北京。德礼贤《中国天主教传史》(Pashal M. D'Elia,The Catholic Nission in China )。《明史》卷三二六《外国传七·意大里亚》作万历九年(1581)抵香山澳,二十九年(1601)入京,未确。
[113] 《明史·意大里亚》:“其国人东来者大都聪明特达之士,专意行教,不求利禄。其所著书多华人所未道。故一时好异者咸尚之。而士大夫如徐光启、季之藻辈首好其说,且为润色其文辞,故其教骤兴。”黄伯禄《正教奉褒》(柳诒徵《中国文化史》三编二章引),“统计明季奉教者有数千人。其中宗室百有十四人,内官四十,显宦四,贡士十,举子十一,秀才三百有奇。其文定公徐光启,少京兆杨廷筠,太仆卿李之藻,大学士叶益藩,左参议瞿汝说,忠宣公瞿式耜,为奉教中尤著者”。按教士至华始于唐贞观之景教。商人则殆始于西汉(张星烺《欧化东渐史》,德礼贤同书)。文化播入至利玛窦以后乃盛耳。
[114] 教士所著宗教以外之书较著者有:利玛窦《几何原本》、《万国舆图》、《交友论》,龙华民(Nicolao Longobardi,意,1597年至华)《地震解》,王丰肃(高一志,Alfonso Vagnoni,意,1605年)《寰宇始末》、《童幼教育》、《西学治平斐录汇答》,熊三拔(Sabatinus de Ursis,意,1606)《泰西水法》、《简平历说》,艾儒略(Giulio Aleni,意,1613)《职方外纪》、《坤舆图说》,傅汛际(Francisco Furado,葡,1621)、邓玉函(Jean Terenz,德,1621)《远西奇器图说》,汤若望(Johannes Adam Schall Von Bell,德,1622)《测天略说》、《火攻揭要》。此据稻叶君山《清朝全史》上卷,柳《中国文化史》三编四章各表,及梁启超《中国近三百年学术史》。
[115] Columbus(1446?—1506),Copernicus(1473—1543)。按利玛窦生于1552年,正与Bruno(1548—1600),Bacon(1561—1626)、Galileo(1564—1642)等同时。
[116] “历法”见《明史》卷三一《历志一》,《东华录》顺治元年六月修正历法条,阮元《畴人传》(阮刻或文选楼丛书本)。“炮术”见《明史》卷九二《兵志四·火器》,黄伯禄《正教奉褒》,张星烺《欧化东渐史》二章二节。
[117] 《明史·历志一》,崇祯七年布衣魏文魁上书攻徐光启等。按西法所纂历书百三十卷(今名《新法算书》一三〇卷)。《畴人传》载康熙四年安徽官生杨光先攻西洋历法。
[118] 当时记载拥护及攻击天主教言论之书有利玛窦《辨学遗牍》。为天主教辩护者有艾儒略《三山论学记》、杨廷筠“代疑篇”等。《破邪集》、《辟邪集》则专录攻击之言论。参陈受颐《十六世纪反天主教之言论》(北京大学《国学》季刊五卷二期),张维华《明清间中西思想之冲突与影响》、《明清间佛耶之争辩》(《学思》一卷一—二期)。
[119] 《明史》卷三二六《外国传七·意大里亚》。
[120] 见《辨学遗牍》(北京刻本)。
[121] 王万历乙酉(1585)进士(广西《马平县志》卷七)。著《清署经谈》十六卷,天启三年(1623)刊(今“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藏有一部)。王说大要见陈受颐《三百年前的建立孔教论》(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第六本第二分)。此文陈引见页161。
[122] 按德礼贤《史》七章,利玛窦于万历二十三年(1595)至南京。容肇祖《谱》李氏于二十六年春至南京。二人相见当于此时。《续焚书》卷一有“与友人书”评利玛窦,略谓其“住南海肇庆,几二十载,凡我国书籍无不读。请先辈与订音释,请明于四书性理者解其大意,又请明于六经疏义者通其解说。今尽能言我此间之言,作此间之文字,行此间之礼仪。是一极标致人也。中极玲珑,外极朴实。数个人群聚喧杂,仇对各得,不得以其间斗之使乱。我所见人,未有其比。非过亢则过谄,非露聪明则太闷闷瞆瞆者,皆让之矣。但不知到此何为。我已经三度相会,毕竟不知到此何干也。意其欲以所学易吾周孔之学,则又太愚,恐非尔”。李氏至南京见利玛窦年已七十二,殆不复能虚心似听,故不悟教士所为,乃“其愚不可及”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