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制度论
王夫之,字而农,号薑斋。因隐居石船山,学者称船山先生。生于万历四十七年,卒于康熙三十一年(1619—1692)。崇祯十五年年二十四举于乡。次年张献忠陷衡州,其父为伪吏所执,召之往。船山乃自刺其身作重创。舁至贼所。父子俱得释。甲申,闻北京陷,绝食数日,作《悲愤诗》一百韵,吟已辄哭。丁亥,桂王称帝。船山以大学士瞿式耜荐,起为行人司行人。及瞿殉难,知事无可为,乃漫游湘桂间,而卒归隐于衡之石船山,晨夕著书,凡四十年。自署其堂曰:“六经责我开生面,七尺从天乞活埋。”自题其墓曰:“明遗臣王夫之之墓”。又铭之曰:“抱刘越石之孤忠而命无从致,希张横渠之正学而力不能企。幸全归于兹邱,固衔恤以永世。” [1] 所著书甚富,已刊者三百余卷,收入《船山遗书》中 [2] 。
船山思想上最大之贡献,为其毫不妥协之民族观。其论政治制度,纯以历史眼光为判断,亦多精辟之处,不可不于兹略加叙述。船山所提出制度之原理有二:一曰法制随时代以演变,二曰一代之法制自成一整个之体系。
传统儒家每喜言法古。宋明理学亦动辄称美三代之治,以封建井田诸制为后世之楷模。船山深观史实,一反其说,认定势理相随,变而益进,乃人类社会生活之必然趋势。盖当上古文化未兴之时,“衣冠未正,五品未清,婚姻未别,丧祭未修,狉狉獉獉,人之异于禽兽无几也” [3] 。二帝三王加以开化,然后文物渐备,政教渐兴,故汉唐以后之民实较三代以前为易治。俗儒不知此理,误认自古及今为黄金时代之逐渐退化。吾人若信其言,“谓古人淳朴,渐至浇伪,则至于今日,当悉化为鬼魅矣”。 [4] 其舛谬诚无待深辨。
试就封建郡县一事观之,吾人当可灼见此政治进化之原理。船山认定当秦汉一统之前,封建之制虽圣王莫之能废。值始皇混一之后,郡县之制虽圣人莫之能改。世儒每以破坏三代古法之罪归之秦政。不知封建之终究演变而为郡县,乃势理之必然,而亦政治之进步。始皇固不得贪天之功,亦岂当受人之过乎?船山明之曰:“天之使人必有君也,莫之为而为之。故其始也,各推其德之长人,功之及人者而奉之,因而尤有所推以为天子。人非不欲自贵,而必有奉以为尊,人之公也。安于其位者习于其道,因而有世及之体。虽愚且暴,犹贤于草野之罔据者。如是者数千年而安之矣。强弱相噬而尽失其故。至于战国仅存者无几。岂能役九州而听命于此数侯王哉!于是分国而为郡县,择人以尹之。郡县之法已在秦先。秦之所灭者七国耳,非尽灭三代之所封也。则分之为郡,分之为县,俾才可长民者皆居民上,以尽其才而治民之纪,亦何为而非天下之公乎?古者诸侯世国而后大夫世官。势所必滥也。士之子恒为士,农之子恒为农。而天之生才也无择,则士有顽而农有秀。秀不能终屈于顽而相乘以兴,又势所必激也。封建毁而选举行。守令席诸侯之权,刺史牧督司方伯之任。虽有元德显功而无所庇其不令之子孙。势相激而理随以易。意者其天乎?阴阳不能偏用而仁义相资以为亨利,虽圣人其能违哉?选举之不慎而守令残民,世德之不终而诸侯乱纪。两俱有害,而民于守令之贪残有所藉于黜陟以苏其困。故秦汉以降,天子孤立无辅,祚不永于商周。而若东迁以后,交兵毒民,异政殊俗,横敛繁刑,艾削其民,迄之数百年而不息者亦革焉。则生民之祸亦轻矣。郡县者非天子之利也。国祚所以不长也。而为天下计利害,不如封建之滋也多矣。呜呼!秦以私天下之心而罢侯置守,而天假其私以行其大公,守乎神者之不测,有如是乎?” [5]
船山此论明快透辟,得未曾有,不徒一扫秦汉以后“两端争胜”之说,即黄、顾所言亦当在攻排之列。梨洲欲复方镇,亭林欲寓封建于郡县之中。虽明知封建不能复行,而均主张修改郡县之制,使与封建相近。船山独认郡县为中国政治演变之必然结果,不容后人为任意之取舍。三家生同世,年相及,而观点不同,态度有异,其结论遂不免相与背驰。黄、顾深惩宋明专制之弊,故欲以封建分权之遗意矫正集权。船山立论则不专对一时一代之得失而着眼于政治进化之客观事实。前者乃改造家之主张,后者则近乎科学家或历史家之案语。吾国往昔不乏改造之思想家而较少纯粹之学者。准此而论,船山学术,似尤在黄、顾之上。 [6]
抑吾人又当注意,船山虽反对一切守旧复古之政策,认为制度宜适时应世,而大体倾向于重视历史之演变,反对人为之因革。船山尝谓“汉以后之天下,以汉以后之法治之” [7] 。“为政之患,闻古人之效而悦之,不察其精意,不揆其时会,欲姑试之而不合,则又为法以制之。于是法乱弊滋,而古道遂绝于天下。” [8] 夫古之所以不可效者,乃由时世已殊,“势相激而理随以易”。盖人类社会政治生活之中实有必然之趋势。“凡言势者皆顺而不逆之谓也。从高趋卑,从小包大,不容违阻之谓也。” [9] 势之成于一时也,初若混蒙,缺乏意义。然而吾人试加深研,则知势既出于必然而不可违,即谓势为当然之理亦未尝不可。故就一方面言之,“势之顺者即理之当然”;就另一方面言之,“理而当然则成乎势” [10] 。势也理也皆出乎天,而非人类所能任意操纵。 [11] 准此二者以衡量古今之制度,其盛衰之故,得失之情,皆可为客观之判断。据此以论古今之治术,则一切因循墨守,躁进纷更之政策,皆当同与摒弃。试仍以封建郡县之事明之。春秋以前,势理未变。故列国之弊虽极,而二帝三王,莫之能改。 [12] 战国以后,势理已变。故七国不能自存,而始皇得私天下。 [13] 秦汉之际,郡县之理初具而未全,封建之势已衰而未尽。故始皇“暴裂之”而国祚不长,景帝侵削七国而卒召叛乱。由此观之,躁进之为患洵不亚于因循也。 [14] 船山为之说曰:“以古之制治古之天下而未可概之今日者,君子不以立事。以今之宜治今之天下而非可必之后日者,君子不以垂法。故封建、井田、朝会、征伐、建官、颁禄之制,《尚书》不言,孔子不言。岂德不如舜、禹、孔子者而敢以记诵所得者断万世之大经乎?” [15] 又为之说曰:“夫天,有贞一之理焉,有相乘之几焉。知天之理者善动以化物。知天之几者居静以不伤物亦不能伤之。以理司化者君子之德也。以几远害者黄老之道也。庸人不测,恃其一罅之知,物方未动,激之以动,而自诧为先觉。动不可止,毒遂中于天下。” [16] 如此者何足以为治乎?
船山论制度之第二要义为一代之法自成系统,不容割取片段而能施行见效。其言曰:“一代之治各因其时,建一代之规模,以相扶而成治。”“礼乐刑政,均四海,齐万民,通百为者也。以一成纯,而互相制裁。举其百,废其一,而百者皆病。废其百,举其一,而一可行乎?浮慕前人之一得,夹糅于时政之中而自矜复古。”其结果必至于“王不成王,霸不成霸”,未有不招致偾乱者。譬如“庸医杂表里,兼温凉以饮人,强者笃,弱者死,不亦伤乎?” [17]
本此原则以论历代政制,船山每得迥不犹人之卓见。姑举选举、井田、兵农三事以概其余。自魏晋立中正,后世因袭其意,天下之官均归吏部诠除。论者或以为不如三代、两汉乡举里选之能得人。船山辟之,以为法无有不得,亦无有不失。选举乃封建天下政治体系中不可分之一体,断不能行于郡县天下。盖“郡县之与封建殊,犹裘与葛之不相沿矣。古之乡三年而宾兴贡士,惟乡大夫之所择,封建之时会然也。成周之制,六卿之长,非诸侯入相则周召毕荣毛刘尹单也。所贡之士位止于下大夫,则虽宾兴而侧陋显者无有。且王畿千里,侯国抑愈狭矣。地迩势亲,乡党之得失是非旦夕而与朝右相闻。以易知易见之人材,供庶事庶官之冗职,臧否显而功罪微。宾兴者聊以示王者之无弃材耳。非举社稷生民之安危生死而责之宾兴之士也。郡县之天下,统中夏于一王。郡国之远者去京师数千里。郡守之治郡,三载而迁。地远则贿赂行而无所惮,数迁则虽贤者亦仅采流俗之论,识晋谒之士,而孤幽卓越者不能遽进于其前。且国无世卿,廷无定位。士苟闻名于天下,日陟月迁而股肱心膂之任属焉。希一荐以徼非望之福,矫伪之士何惮不百欺百仇以迎郡守一日之知。其诚伪淆乱甚矣”。“故封建选举之法不可行于郡县”也。 [18]
三代井田赋税之制为后儒所称颂,船山亦以为不可复行于封建既废之郡县天下。孟子谓仁政必自经界始。船山论之曰:“夫三代之制见于典籍者既已略矣。若其划地域民而俾任土作贡者则有以也。古之人民去茹毛饮血者未远也。圣人教之以耕而民皆择地而治,惟力是营。其耕其芜,任其去就。田无定主而国无恒赋。且九州之土析为万国。迨周并省犹千有八百诸侯。自擅其土,以取其民,轻重法殊,民不堪命。故三代之王者不容不画井分疆,定取民之则,使不得捐益焉。民不自为经界而上代为之。非此则择肥壤,弃瘠原,争乱且日以兴,芜莱且日以广。故屈天子之尊,下为编氓作主伯之政,诚有不得已也。”封建既改为郡县,则经界亦无所用。“及汉以后,天下统于一王。上无分土逾额之征,下有世业相因之土。民自有其经界而无烦上之区分。” [19] 然则欲行封建井田于秦汉之后者,皆不明三代法度之精意者也。至于均田、限田之不可行,其理亦与此同。“封建之天下,天子仅有其千里之畿,且县内之卿大夫分以为禄田也。诸侯仅有其国也,且大夫分以为禄田也。大夫仅有其采邑,且家臣迁食其中也。士仅有代耕之禄也,则农民亦有其百亩也。皆相若也。天子不独富,农民不独贫。相仿相差而各守其畴。”先秦之制如此,故田不待限而自均。“上以各足之道导天下而天下安之。降及于秦,封建废而富贵擅于一人。其擅之也,以智力屈天下也。智力屈天下而擅天下,智力屈一郡而擅一郡,智力屈一乡而擅一乡。莫之教而心自生,习自成。乃欲芟夷天下之智力,均之于柔愚,而独自擅于九州之上。虽日杀戮而只以益怨豪强。” [20] 盖世之欲行限田者徒知民间贫富悬殊,或地无立锥,或田连阡陌,为不公之大患,而不知郡县天下法度之根本精神为自私,为不平等。限田以均公为目的,断然不能与之相合。勉强行之,且为民害。“天子无大公之德以立于人上,独灭裂小民而使之公,是仁义中正为帝王桎梏天下之具” [21] 也。船山认定自谋其生为人类之本能。三代之后,井田既废,为政者莫如任人各遂其私,而民之生理自得。《读通鉴论》曰:“人则未有不自谋其生者也。上之谋之,不如其自谋。上为谋之,且弛其自谋之心而后生计愈蹙。” [22] 均田倘行,不免夺人以与人,甚至为聚敛之借口,公道未必能行,而天下已纷扰乱亡矣。抑又有进者,儒家素认三代以前田土悉为公有,百亩出于君授。故诗人有“普天之下,莫非王土”之言。王莽王田之制即据此理想以成立。船山独否认之。以为天下之田,本属天下之民。其所有权不在帝王之手。盖“天无可分,地无可割。王者虽天之子,天地岂得而私之,而敢贪天地固然之博厚以割裂为己土乎?” [23] 王者受命,治天下而非有天下。故“王者能臣天下之人,不能擅天下之土。人者以时生者也。生当王者之世,而生之厚,用之利,德之正,待王者之治而乃遂,则率其力以事王者,而王者受之以不疑。若夫土则天地之固有矣。王者代兴代废,而山川原隰不改其旧。其生百谷卉木金石以养人,王者亦待养焉。无所待于王者也,而王者固不得而擅之。故井田之法,私八家而公一。君与卿大夫士共食之而君不敢私。惟役民以助耕,而民所治之地君弗得而侵焉。民之力上所得而用,民之田非上所得而有也” [24] 。准此以论,则“孟子言井田之略,皆取民之制,非授民也”。有田之制,原于力耕。“天地之间,有土而人生其上,因资以养焉。有其力者治其地,故改姓受命,而民之有其恒畴,不待王者之授之”也。 [25]
制度不可糅杂之理,又可于兵农一事见之。三代寓兵于农,文武合一,大为后儒所称许。船山论之曰:“古之用兵与后之用兵,势殊而道异。则以三代之军制驱束后世以模仿者,只以病国,而毒民必矣。言三代之军制者,其大端曰寓兵于农。考其实际,战术未精,杀伐未烈,所谓兵者,固犹农也。”“盖古之用兵者以中国战中国,以友邦战友邦,以士大夫战士大夫,即以农人战农人,壤相接,人相往来,特从其国君之令以战,而实其友朋姻娅也。故其战也,亦农人之争町畦而相诟,竞鸡犬而挥拳已耳。无一与一相当,生死不两立之情也。驰骤控弦以决军事之利钝者车中之甲士耳。步卒之属每乘七十二人勇怯无择,备什伍以防冲突,护车牛以供刍粟,治井灶以安壁垒而已矣。固农民服役之劳,非壮士折项陷胸之选也。”三代迄春秋之战事如此,故兵农可以不分。“乃流及战国,原邱甸以起甲兵,既无不兵之农。吴起、暴鸢、白起、尉缭之属以兵为教,以战为学,以级为赏,以俘为功。一战之捷,骈死者数十万。盖寓兵之制未改而淫杀之习已成。自列国交争以迄秦汉之际,千载以下遥闻而心悸,况自汉以降,以除大盗,以御强虏者乎?” [26] 战术已精,杀伐渐烈,为兵者须具有专门之训练与特殊之性格,断非一般农民所能胜任。于是兵农两分,不可复合。“自后世言之,兵固不可为农,农固不可为兵也。兵而使为农,则爱惜情深,而兵之气馁。故屯田而兵如无兵。农而使为兵,则坐食习成而农之气狂,故汰兵而必起为盗。” [27] “农之不可兵也,厉农而只以弱其国也。兵之不可农也,弱兵而只以芜其土也。” [28] “宰天下者因其可兵而兵之,因其可农而农之,民不困,兵不枵。” [29] 如此则势顺理得,又何必浮慕三代之美名乎。 [30]
船山论制度之言,散见其著作中者极为繁备。仅就上述诸端观之,已足见其卓绝精辟,不蹈袭,不凿空,就事实以立原理,通古今而权得失。虽其所据不必果为信史,所断不必尽属确论,而其态度之谨严,眼光之敏锐,二千年中,殆鲜有其匹。即使船山立言,仅止于此,已足自成一家而丝毫无愧矣。
第二节 民族思想
船山论制度已不乏独到之见,其论种族,尤为透辟精警,直可前无古人。船山认定种族之自存自固,乃自然界之普遍规律。下至于微虫,上达于人类,无不受此规律之支配。政治组织之基本作用,即在于保类而卫群。“今夫玄驹之有君也,长其穴壤,而赤蚍飞螱之窥其门者必部其族以噬杀之,终远其垤,无相干杂,则役众蠢者必有以护之也。” [31] 蚁类如此,人类亦然。“民之初生,自纪其群。远其沴害,摈其夷狄,建统惟君。故仁以自爱其类,义以自制其伦。强干自辅,所以凝黄中之 缊也。” [32] 吾人既知纪群为人类之天性,立君所以卫群,则当坚持一族之政权,必由本族之君自掌,而断不容异族之侵僭。易词言之,一切国家,皆当为民族国家,一切异族之政权皆大背纪群之义。船山明之曰:“智小一身,力举天下,保其类者为之长,卫其群者为之君。故圣人先号万姓而示之以独贵。保其所贵,匡其终乱,施于孙子,须于后圣,可禅可继可革,而不可使异类间之。” [33] 民族之大义既立,“然后植其弱,掖其强,扬其洁,倾其滓,冠昏饮射以文之。哭踊虞祔以哀之,堂廉级次以序之,刑杀征伐以整之” [34] ,以树立民族之政治与道德。此义不立,则一切作为皆失其根本之价值。皮之不存,毛将焉附。“族类之不能自固,而何他仁义之云云也哉!” [35]
持此大义以论往史,得失昭然,是非可睹。自黄帝建国迄于两汉,皆为民族自主之政权,合乎卫群保类之宗旨。凡此古代之帝王,皆以“神明之胄,骈武以登天位”。“是岂有私神器以贻曾玄之心哉!而天贶不舍,灵光夹集者,盖建美意以垂家法,传留云昆,不丧初旨,必以得此而后足于凭依。故屡滨播弃而卒不能舍去以外求宗主。迹其所以焘冒天下者,树屏中区,闲摈殊类而止。若乃天命去留,即彼舍此之,无庸置心。要以衣冠舄带之伦,自相统役,奠维措命,长远丑孽者宝以为符,得人而授之。” [36] 故两汉以前之君主,虽或家天下而私一姓,而就民族大义之标准以衡之,则实天下为公也。然而中夏衰微之因,实已肇端于秦。嬴氏大肆私心,尽忘保卫种类之责任,“詹詹凿陋,未尝迥轸神区而援立灵族” [37] 。二世早亡,刘氏代兴,沉沦之祸,始得暂免。迁延至宋而自私忘种之弊政,遂收其最后之恶果。“宋以藩臣,暴兴鼎祚。”“改易武藩,建置文弱。收总禁军,衰老填籍,孤立于强虏之侧,亭亭然无十世之谋。”“卒使中区趋靡,形势解散。一折而入于女真,再折而入于鞑靼。以三五汉唐之区宇,尽辫发负笠,澌丧残剐,以溃无穷之防。生民以来未有之祸,秦开之而宋成之也。” [38] 考秦宋之所以致祸,纯由其缺乏远大之民族眼光,而只图一家一人之享受。为君者“无百祀之忧,鲜九垓之辨,尊以其身于天下,愤盈俦侣,畛畔同气,猜割牵役,弱靡中区。乃霍霍然保尊贵,偷豫尸功。患至而无以御,物逼而无以固。子孙之所不能私,种族之所不能覆。盖王道泯绝而《春秋》之所大慭也” [39] 。
船山民族本位之政治观与历史观已多独到之论。至其抛弃传统思想中以文化为标准之民族观 [40] 而注重种族之界限,尤为前人所罕发,足与近代民族主义相印证。《春秋》公羊家有“夷狄进至于爵” [41] 及“中国亦新夷狄” [42] 诸说。盖以夷夏之区分,系于行动之文野。推之至极,则民族既依文化之高低以划界,种姓亦随文化之混同而相融。种界失其谨严,许衡之流遂得援用夏变夷之旨以屈膝于蒙古 [43] 。船山乃就地理环境以解释种类之差别,而认文化上之差别生于种类上之差别。既非出武断之区分,则亦不容任意混合。其言有曰:“夷狄之与华夏所生异地。其地异,其气异矣。气异而习异,习异而所知所行蔑不异焉。” [44] “是故山禽趾疏,泽禽趾幂。乘禽力横,耕禽力纵。水耕宜南,霜耕宜北。是非忍于其泮散而使析其大宗也。亦势之不能相捄而绝其祸也。是故圣人审物之皆然而自畛其类,尸天下而为之君长,区其灵冥,湔其疑似,乘其蛊坏,峻其墉廓,所以绝其祸而使之相捄。” [45] 否则大防自裂,祸乱随生矣。
中国不容夷狄之侵犯。约而言之,其义有二:一曰中国疆土之不可侵犯。船山本地理区分民族之旨以明之曰:“天以洪钧一气生长万类而地限之以其域。天气亦随之而变,天命亦随之而殊。中国之形如箕,坤维其膺也。山两分而两迤,北自贺兰,东垂于碣石,南自岷山,东垂于五岭,而中为奥区,为神皋焉。故裔夷者如衣之裔垂于边幅,而因山阻漠以自立。地形之异即天气之分,为其性情之所便即其生理之所存。滥而进宅乎神皋焉,非不歆其美利也。地之所不宜,天之所不祐,性之所不顺,命之所不安。是故拓跋氏迁雒而败,完颜氏迁蔡而亡。游麟于沙渚,啸狐于平原,将安归哉!” [46] 船山解释夷狄迁地不良之故曰:“夫夷狄所恃以胜中国者,朔漠荒远之乡,耐饥寒,勤牧畜,习射猎,以与禽兽争生死。故粗犷悍厉,足以夺中国膏粱豢养之气。而既入中国,沉迷于膏粱豢养以弃其故,则乘其虚以居其地者又且粗犷悍厉以夺之。” [47] 所谓胡虏无百年之运者,此诚一甚确之解释。 [48] 二曰中国文化之不容侵犯。石勒起明堂,建辟雍。拓跋弘立明堂,修礼乐。慕容宝定士族旧籍,罢军营封荫。此皆以异族而仿行中国制度。船山深加斥责,以为自取灭亡之道。其斥慕容宝曰:“夷狄而效先王之法,未有不亡者也。以德仁兴者以德仁继其业,以威力兴者以威力延其命。沐猴而冠,为时大妖。先王之道不可窃,亦严矣哉!以威力起者始终乎威力,犹一致也。绌其威力,则威力既替矣。窃其德仁,固未足以为德仁也。父驴母马,其生为骡,骡则生绝矣。相杂而类不延,天之道物之理也。” [49] 其论石勒与拓跋弘曰:“天下所极重而不可窃者二:天子之位也,是谓治统。圣人之教也,是谓道统。”“道统之窃,沐猴而冠,教猱而升木,尸名以徼利。为夷狄盗贼之羽翼,以文致之为圣贤而恣为妖妄。方且施施然谓守先生之道以化成天下,而受罚于天,不旋踵而亡。呜呼!至于窃圣人之教以宠夷狄而祸乱极矣。”“故勒之子姓骈戮于冉闵,元氏之苗裔至高齐而无噍类。天之不可欺也,如是其赫赫哉。” [50] 船山此言严正深刻,直可断绝文化汉奸之门路,使范文程、金之俊、徐乾学、李光地辈闻之,得无汗颜而动心否。
船山虽不以文化区分种姓之界限,然其论华夷畛域则随处明示贵华贱夷之态度。此不仅本诸群类自保之义,而亦缘船山认定中国之文化高尚优美,远非外族之所能及。华族既为天纵“神明之胄”,则当为控御四裔之主人。欲求达此目的,虽力争诈取,亦船山之所许可。故汉武帝讨胡开边,世儒谗其黩武。船山独加宽恕而为之说曰:“遐荒之地有可收为冠带之伦,则以广天地之德而立人极也。非道之所可废,且抑以抒边民之寇攘而使之安。虽然,此天也,非人之所可强也。天欲开之,圣人成之。圣人不作,则假手于时君及智力之士以启其渐。以一时之利害言之,则病天下,通古今而计之,则利大而圣道宏。” [51] 此虽原则上与古人用夏变夷之言相合,而透辟过之。至于船山论汉傅介子诱斩楼兰王之事,谓:“夷狄者歼之不为不仁,夺之不为不义,诱之不为不信。”又谓“信义者人与人相于之道,非以施之夷狄” [52] 。则尤为偏激痛快,真不顾腐儒之口张而不翕矣。
虽然,船山更有一石破天惊之论焉,则其谓文化有兴亡起伏之迹是也。船山以为今日中国之文化虽美,然推原邃古之时,逆想摧残之后,亦有沦澌隐灭可能。吾人殊不可过度自信或乐观。《思问录》曰:“中国之天下,轩辕以前其犹夷狄乎?太昊以前犹禽兽乎?禽兽不能全其质,夷狄不能备其文。文之不备,渐至于无文,则前无与识,后无与传,是非无恒,取舍无据。所谓饥则呴呴,饱则弃余者,亦植立之兽而已。魏晋以降,刘石之滥觞,中国之文乍明乍灭。他日者必且凌蔑之以至于无文,而人之返乎轩辕以前,蔑不夷矣。文去而质不足以留,且将食非其食,衣非其衣。食异而血气殊, [53] 衣异而形仪殊,又返乎太昊以前而蔑不兽矣。至是而文字不行,闻见不征。虽有亿万年之耳目,亦无与征之矣!此为混沌而已矣。” [54] 惟吾人宜注意,混沌之重来,乃中华民族一族之恶运,而非全世界人类之文化同归于澌灭。盖“天地之气衰旺,彼此迭相易也。太昊以前,中国之人若麇聚鸟集。非必日照月临之下而皆然也。必有一方焉,如唐、虞、三代之中国也。既人力所不通,而方彼之盛,此之衰而不能征之。迨此之盛,彼之衰而弗能述以授人,故亦蔑从知之也。以其近且小者推之,吴楚浙闽,汉以前夷也,而今为文教之薮。齐晋燕赵,隋唐以前之中夏也,而今之椎钝 戾者十九而抱禽心矣。宋之去今,五百年耳。邵子谓南人作相,乱自此始,则南人犹劣于北也。洪永以来, [55] 学术节义事功文章皆出荆扬之产,而贪忍无良,弑君卖国,结宫禁,附宦寺,事仇雠者,北人为尤酷焉。则邵子之言验于宋而移于今矣。今且两粤滇黔渐向文明,而徐豫以北风俗人心益不忍问。地气南徙,在近小间有如此者。推之荒远,此混沌而彼文明,又何怪乎!” [56] 夫文明不必永存于一地,中国亦有退为夷狄禽兽之可能,则为神明之胄者当取何种态度乎?船山于此虽无明文之解答,然就其思想之大体观之,船山迨不欲作消极之悲观,而希望君臣上下共本保类卫群之宗旨,兢兢业业,以维持神区之家法于勿坠。吾人之所见如尚不误,则船山所揭橥者不仅为二千年中最彻底之民族思想,亦为空前未有最积极之民族思想也。
第三节 吕留良与曾静
黄梨洲、顾亭林、王船山等所参加之覆清运动及所鼓吹之民族思想虽暂时归于失败,然其潜伏之影响则颇为深远。其及于平民者发为各地之秘密结社, [57] 酝酿推移,至太平天国而产生大规模之实际行动。其寄于士大夫者则大体上仍为文字宣传,吕留良、曾静等其尤著者也。
吕留良字用晦,号晚村。生于崇祯二年,卒于康熙二十二年。 [58] 顺治间为诸生,声名籍甚。三十五岁时尝与黄梨洲等作诗唱和。《晚村诗》曰:“谁教失足下渔矶,心迹年年处处违。雅集图中衣帽改,党人碑里姓名非。苟全始识谭何易,饿死今知事最微。醒便行吟埋亦可,无惭尺布裹头归。” [59] 盖与梨洲等交游已久,已服膺华夷大防之义。故康熙五年避不应试,复作诗有“甑要不全行莫顾,箦如当易死何妨”之句。又曰:“自此老子担头更重矣” [60] 。“于是归卧南阳村,向时诗文友皆散去。乃摒挡一切,与桐乡张考夫、盐官何商隐、吴江张佩蔥诸先生发明洛闽之学,编辑朱子书,以嘉惠学者,其议论无所发泄,以寄之于时文评语。大声疾呼,不顾世所讳忌。穷乡晚进有志之士,闻而兴起者甚众。” [61] 此所谓大声疾呼者即以民族思想鼓动人心也。康熙十九年,嘉兴郡守欲以晚村应清廷山林隐逸之征,乃剪发,袭僧服。晚村与友人书自述其意曰:“有人行于途,卖饧者随其后,唱曰:破帽换糖。其人急除匿。已而唱曰:破网子换糖。复匿之。又唱曰:乱头发换糖。乃皇遽无措,回顾其人曰:何太相逼生。弟之薙发,亦正怕换糖者相逼耳。” [62] 年五十五,以咯血痔瘘死。前三日犹凭几改订书稿。 [63] 遗嘱入殓以皂帛裹头,殆取尺布裹头归之意。所著述评选之书已成者几五十种,大半列入清代禁书总目, [64] 今所存者不过数种而已。 [65]
晚村鼓吹民族思想之议论著作,闻而兴起者甚众。至雍正时遂有曾静及其门徒欲利用岳钟琪之兵力乘清室之内争以倾覆满洲之政权。曾静号蒲潭,湖南人。应试州城,见晚村评时文内有论夷夏之防及井田封建等语,大好之。因遣其徒张熙赴浙江吕氏求遗书,得尽观晚村所著。又往访晚村弟子严鸿逵,再传弟子沈在宽等,深相投契。雍正六年,曾静遣张熙投书说川陕总督岳钟琪。钟琪举发之。世宗命搜查吕、严等所著书,研讯曾、严等人。其结果为晚村及其子葆中戮尸,毅中斩立决,孙辈发宁古塔为奴。严鸿逵、沈在宽等或戮尸,或凌迟,均诛及九族,曾静、张熙虽蒙特赦,而高宗甫即位即加杀害。一切书籍悉与毁禁。 [66] 震动一时之民族运动遂全归于失败。
吕、曾诸人之书多已焚绝,不可复见。晚村思想仅于《文集》、《四书讲义》,《东华录》所载世宗谕旨及曾静供词,《大义觉迷录》 [67] 中存其片段。世宗谕内阁九卿等谓吕氏“敢于圣祖仁皇帝任意指斥”,“其悖逆狂噬之词,凡为臣子者所不忍寓之于目,不忍出之于口,不忍述之于纸笔者也”。又谓吕氏“日记所载,称我朝或曰清,或曰北,或曰燕,或曰彼中。至致逆藩吴三桂书亦曰清,曰往讲。若本朝与逆藩为邻敌者然。何其悖乱之甚乎?且吴三桂、耿精忠乃叛逆之贼奴,人人得而诛之。吕留良于其称兵犯顺则欣然有喜,惟恐其不成。于本朝疆宇之恢复则怅然若失,转形于嗟叹。于忠臣之殉难则污以过失,且闻其死而快意。不顾纲常之倒置,惟以助虐迎寇为心。不顾生民之涂炭,惟以兵连祸结为幸。何吕留良处心积虑残忍凶暴至此极也” [68] 。世宗于兹所痛斥“悖乱”诸说,以今语括之,即不承认满洲之政权而望其颠覆而已。
抑晚村之议论非仅含有排满之情感,而实基于一贯之民族观念。《大义觉迷录》谓吕氏“借明代为言,肆其分别华夷之邪说,冀遂其叛逆之志”。实能道破晚村思想之主旨。昔孔子许管仲不死子纠之难而称之,谓“微管仲吾其被发左衽矣”。晚村释之曰:“君臣之义,域中第一事,人伦之至大。若此节一失,虽有勋业作为,无足以赎其罪者。”然而又有更大者焉。“看微管仲句,一部《春秋》大义,尤有大于君臣之伦,为域中第一事者。故管仲可以不死耳。原是论节义之大小,不是重功名也。” [69] 《春秋》之义如此,何以后世多不能明乎?晚村以为制之弊政与陋儒之曲学皆足以害之。盖“三代以上圣人制产明伦以及封建兵刑许多布置”,“都只为天下后世区处”,“不曾有一事一法从自己富贵及子孙世业上起一点永远占定,怕人夺取之心”。“自秦汉以后许多制度”,其“本心却绝是一个自私自利,惟恐失却此家当” [70] 。故“封建井田之废,势也,非理也。 [71] 乱也,非治也。后世君相因循苟且以养成其私利之心,故不能复三代。孔孟程朱之所以忧而必争者正为此耳。虽终古必不能行,儒者不可不存此理以望圣王之复作。” [72] 所可深惜者后世之儒不但不能坚守三代公天下之大义,反为专制政治所熏染而沦于干禄之小人儒。三代之世,君臣以义合。列国并存,为臣者得有择君之自由。志同道合,则就君以辅成其养民之公,志不同道不合,则去之以自全其独善之志。“只为后世封建废为郡县,天下统一于君,遂但有进退而无去就。嬴秦无道,创为尊君卑臣之礼,上下相隔悬绝,并进退亦制于君而无所逃。而千古君臣之义为之一变。” [73] 儒者沉溺于功利自私之专制政治中,遂亦一变孔孟家法而惟利是图。“后世事君,其初应举时原为门户温饱起见。一片美田宅,长子孙无穷嗜欲之私先据其中,而后讲如何事君。便讲到敬事,也只成一种固宠患失学问。” [74] 或迎合揣拟时君自私不仁之心事 [75] 而为之饰非遂过。人君“只多与十万缗塞破屋子, [76] 便称身荷国恩矣。谏行言听,膏泽下民,与彼却无干涉。” [77] 叔孙通、冯道、赵普 [78] 之流何尝有恻隐羞恶之心乎?
专制政治败坏君臣之义,其祸害及于生民者固已甚大。而其流恶之极更至于泯灭夷夏之防,使中国之儒者自陷于被发左衽而不觉。盖孔子言君臣之义不可废。后儒不明《春秋》,不述《孟子》,尊君好利过甚,竟至并异族之君而奴颜婢膝以事之。彼绝不自羞,而假借程朱之道统以为掩饰,遂资陆王攻击之口实。虽然,鱼目岂终可以混珠哉!亦在学者之善辩而已。晚村论之曰:“从来尊信朱子者徒以其名而未得其真。”“所谓朱子之徒,如平仲幼清, [79] 辱身枉己,而犹哆然以道自任,天下不以为非。此道不明,使德枯以迄洪武, [80] 其间诸儒失足不少。”夷夏之防既溃,仁义之本不立。此非朱子之本来面目,乃元代儒家之厚诬前人。“故紫阳之学,自吴许以下已失其传,不足为法。”然则居满洲专制政府之下而泛尊朱子,恐不免播扬吴、许之浊尘以贻误后来矣。“今示学者似当从出处去就,辞受交接处画定界限,扎定脚跟,而后讲致知主敬工夫,乃足破良知之黠术,穷陆派之狐禅。盖缘德祐以后天地一变,亘古所未经,先儒不曾讲究到此。时中之义,别须严辨,方好下手入德耳。” [81] 晚村此论,义正词严,足与船山道统不可僭窃之说一时媲美。 [82] 虽然,犹有疑焉。明末清初之政论家,如黄梨洲源出王阳明,王船山私淑张横渠,顾亭林不守理学藩篱,而晚村独欲保全朱子,斤斤为之申辩何也?吾人推想其原因,似可有二:一曰由于门户之见,二曰以塞假借之门。晚村弟子陈 谓其“于朱子之书信之最笃,好之最深” [83] 。其子吕葆中则传其归隐后与清初程朱派儒者张履祥等编朱子书以惠后学。 [84] 凡此均足见晚村尊朱殆由于师友之传授陶镕,而发自衷心之至诚。然而此似非其惟一之原因也。清圣祖于海内定后,提创学术,表章程朱。朱注奉为正宗,紫阳配祀十哲。 [85] 《朱子全书》 [86] 、《性理精义》 [87] 等之编纂刊行,显欲藉以收学术一尊之效。圣祖是否心诚好学,或意在利用朱学以愚弄士大夫,今日固无法断定。 [88] 然陆陇其、李光地辈窃中国之道统以粉饰满洲,揆以《春秋》之义,其可耻实不下于许平仲、吴幼清。晚村与之并世,岂无闻见。于是严朱学真伪之辨以隐斥之,使窃道统者无所施其伎俩,此则情理中可能而应有之事也。
晚村思想可考见者大较如此。曾静、严鸿逵、沈在宽等所言就今存文献观之,殆不能越出其范围。曾静谓“人与夷狄无君臣之分”。“封建是圣人治天下之大道,亦即是御戎狄之大法。” [89] 严鸿逵列举康熙五十五年至雍正六年间之灾异,又谓当以死拒修史之荐。 [90] 沈在宽诗谓:“陆沉不必由洪水,谁为神州理旧疆。” [91] 凡此皆与民族思想之精神一贯。虽激越有加,而宗旨无改者也。
清世宗似深悟以思想战胜思想为有效之策略,故特赦曾静、张熙之罪而刊行《大义觉迷录》以驳斥吕留良等之议论,令曾静撰《归仁说》 [92] 以自表其民族思想之错误,又命大学士朱轼刊行驳《四书讲义》、《语录》等书,颁发学宫 [93] 以影响学子之观听。雍正七年九月上谕, [94] 最可为清廷反民族论之代表。析其要旨,共有四端。一曰立君在德,不应有地域之歧视。“盖生民之道,惟有德者可以为天下之君。”“《书》曰:皇天无亲,惟德是辅。德足以君天下者天锡佑之。未闻有天下之君不以德感孚,惟择何地之人辅之之理。《书》又曰:抚我则后,虐我则雠。此民心向背之至情。未闻亿兆不归心而但择地之理。”就世宗观之,清之开国,正合有德受命之标准,则凡蒙其抚育者“何得以华夷殊视”。且流寇亡明,生民涂炭。清人定乱安民,“有造于中国大且至矣”。“若抚之仍不为后,殆非顺天合理之人情”也。二曰文化有高下之分,道德无种族之别。“本朝之为满洲,犹中国之有籍贯。舜为东夷之人,文王为西夷之人,曾何损圣德。 [95] 《诗》云:戎狄是膺,荆舒是惩。以其僭王滑夏,不知君臣之大义,故声其罪而惩义之,非为其戎狄而外之。”若蛮荒之人,能为礼义,则向之斥为戎狄者亦俨然中国矣。“三代以上之有苗荆楚猃狁,即今湖南、湖北、山西之地。在今日可目为夷狄否?”韩愈有言:“中国而夷狄则夷狄之,夷狄而中国则中国之。”然则欲为华夷中外之区分,非可袭刻舟胶柱之故智明矣。三曰君臣之义不可悖乱。“从来君上之道当视民如赤子,臣下之道当奉君如父母。若为子之人,其父母虽待之以不慈,尚不可疾怨忤逆,况我朝之君实尽父母斯民之道乎。”“孔子曰:君子居是邦不非其大夫,况其君乎?”又曰:“夷狄之有君不如诸夏之亡。夫春秋之时以百里之国犹不非其大夫,况我朝为奉天承运大一统太平盛世,而君上尚可谤议乎?且圣人之在诸夏犹称夷狄有君,况在我朝之人亲被教泽,食德服畴,而为无父无君之论,可乎?”“夫人之所以异于禽兽,以有此伦常之理。故五伦之所谓人伦者,非因华夷以区别人禽也。”然则徒辨华夷而悖乱君臣,恐不免自陷于禽兽矣。四曰覆满复明之运动缺乏根据。盖“明之太祖即元之子民。以纲常伦纪言之,岂能逃篡逆之名?至于我朝之于明,则仅邻国耳。且明之天下丧于流寇之手”。“我朝统一万方,削平群寇。”其得天下之情形,与明代以子民而取位者迥不相同。“吕留良辈借明代为言,肆其分别华夷之新说,冀遂其叛逆之志,此不但本朝之贼,实明代之仇雠也。”世宗驳斥吕、曾等民族思想之言,大约如此。稽其主要论据,不过牵附中国古代以文野分华夷之旧说与乎宋明理学家君臣纲常之牙慧。 [96] 不特对春秋内外之义避而不谈,不足以折船山、晚村之所号召揭橥,即其所论诸端,亦多抵牾含混,不能自圆其说。 [97] 高宗甫立,未及改元,即杀害曾静、张熙,禁止《大义觉迷录》之流播。 [98] 推其用意,殆亦知世宗理屈词穷,不欲其久布世间,授人口实。由其论之,彼固未尝无所见也。
* * *
[1] 王敔(船山次子)《薑斋公行述》,潘宗洛《船山先生传》,《清史稿·儒林传》。述船山思想梗概者有嵇文甫《船山哲学》(开明书店)及钱穆《中国近三百年学术史》第三章。
[2] 今有两本。一为同治四年曾国藩刻本,凡三百二十卷。一为民国二十二年上海排印本,凡三百五十八卷。其中最有关于政治思想者为《黄书》、《噩梦》、《读通鉴论》、《宋论》等。后两种有单行本。
[3] 《读通鉴论》卷一一。《思问录外篇》曰:“中国之天下,轩辕以前其犹夷狄乎!太昊以上其犹禽兽乎!”
[4] 《读通鉴论》卷一一引魏徵“折封德懿语”。
[5] 《读通鉴论》卷一。
[6] 船山亦反对过度之集权。故曰:“天下之治统于天子者也。以天子下统乎天下则天下乱。故封建之天下分其统于国,郡县之天下分其统于州。”
[7] 《读通鉴论》卷五。
[8] 同书卷六。
[9] 《读四书大全说》卷九。按此略近孟德斯鸠《法意》一卷一章“法”之定义。
[10] 《读四书大全说》卷九。
[11] 《宋论》卷七:“顺必然之势者理也。理之自然者天也。”
[12] 《读通鉴论》卷一一:“古之天下,人自为君,君自为国。百里而外,若异域焉。治异政,教异尚,刑异法。赋敛惟其轻重,人民惟其刑杀,好则相昵,恶则相攻。万其国者万其心,而生民之困极矣。尧、舜、禹、汤弗能易也。至殷之末,殆穷则必变之时,而犹未可骤革于一朝。故周大封同姓而益展其疆域,割天下之半而归之姬姓之子孙,而渐有合一之势。而后世郡县一王亦缘此以渐统一于大同。然后风教日趋于画一,而生民之困亦以少衰。”
[13] 同书卷一。
[14] 同书卷二。
[15] 同书卷末。
[16] 同书卷一。
[17] 《读通鉴论》卷一一。
[18] 《读通鉴论》卷二。唐魏玄同上言高宗欲复周汉长官辟属之法。船山亦认为不可。本书此处注[17] 所引即为此而发。又卷一一“辨孟子”“得乎邱民而为天子”之说,以为只可行于三代。后世风俗既薄,颂德劝进,徒为篡夺者借口。庶人议政,每为乱阶。
[19] 《宋论》卷二。《读通鉴论》卷十“论隋开皇十年诏公卿以下给职田之不可行”曰:“三代之国,幅员之狭,直今一县耳。仕者不出于百里之中,而卿大夫之子恒为士。故有世禄者有世田,即其所营之世业也。名为卿大夫,实则今乡里之豪族而已。世居其土,世勤其畴,世修其陂池,世治其助耕之氓。故官不侵民,民不欺官,而田亦不至于污莱。郡县之天下,合四海九州之人以相错为吏,官无定分,职无常守。升降调除,中外南北,月异而岁不同。给以田而使营农,将人给之乎?贵贱无差,予夺无恒,而且不胜给矣。将因职而给之乎?有此耕而彼获者矣。而且官不习于田,一授其田于胥吏,胥吏横于阡陌,务渔猎而不恤其荒瘠。阅数十年而农非其农,田非其田。徒取沃土而灭裂之,不足以养士而徒重困乎民也。故职田者三代以下必不可行之法也。”可与此同看。
[20] 《读通鉴论》卷二。
[21] 同上。
[22] 同书卷十。
[23] 《读通鉴论》卷七。
[24] 同上。
[25] 《噩梦》。船山以同一眼光“论封建什一之税不能行于郡县天下”曰:“什一之赋,三代之制也。(中略)有疆场之守,有甲兵之役,有币帛飨飧牢饩之礼,有宗庙社稷牲币之典,有百官有司府史胥徒禄食之众,其制不可胜举。(中略)故二十取一而不足。(中略)自秦而降,罢侯置守矣。汉初封建,其提封之广盖有倍蓰于古王畿者。而其官属典礼又极简略。率天下以守边而中邦无盟会侵伐之事。若郡有守,县有令,非其伯叔甥舅之交而馈问各以其私。社稷初立而祀典不繁。一郡之地广于公侯之国,而掾吏邮徼曾不足以当一乡一遂之长。合天下以赡九卿群司之内臣而不逮《周礼》六官之半。是古取之一坼而用丰,今取之九州而用俭。其他国家之经费,百不得一也。什一而征,将以厚藏而导人主之宣欲乎?不然,亦奚用此厚敛为也。(中略)封建不可复行于后世,民力不堪而势在必革也。”(《读通鉴论》卷一)
[26] 《尚书引义》“费誓”。参《春秋世论》卷三。
[27] 同上。
[28] 《读通鉴论》卷九。
[29] 同书卷一二。
[30] 船山又论与此有关之文武合一制曰:“三代寓兵于农,兵不悍而治民之吏即可以治兵。其折冲而敌忾者,一彼一此,疆场之事,甲未释而币玉通。非有犷夷大盗争存亡于锋刃之下者也。而秦汉以下不然。则欲以三公制封疆原野之生死,孰胜其任而国不为之弊哉。则汉初之分丞相将军为两途,事随势迁而法必变。”故三代以后文与武不可合,“犹田之不可复井,刑之不可复肉矣。”(《读通鉴论》卷五)又论保甲曰:“言治术者有美名而实不然,则乡约保甲是已。其说摹仿周礼,而所师者管仲轨甲连乡制尔。自周以前,列国各自立军。大国三军,次国二军,小国一军。一国之隘,无从别得勇武之士而用之,则就农民而尽用其壮丁,亦如今土司之派其猓以为兵。盖以防邻国之兼并而或因以兼并邻国。其事本不道,而毒民深矣。封建既废,天下安堵。农工商贾各从其业,而可免于荷戈致死之苦。此天地穷则变而可久者也。奈何更欲争斗其民哉。”(《噩梦》)若就今日施行之利害论,则“民疲而瘠则五家之累专于一家,民悍而顽则是五家而置一豺虎以临之也”(《读通鉴论》卷九)。
[31] 《黄书·原极》。玄驹,黑蚁也。
[32] 同书“后序”。沴音戾,害也。 缊,元气也。
[33] “原极”。
[34] 同上。虞祔皆祭名。
[35] “后序”。
[36] 《黄书·古仪》。
[37] “古仪”。轸,怀念也。
[38] 《黄书·古仪》。
[39] “原极”。慭音印,伤也。
[40] 本书第二章第六节末段。
[41] 《春秋公羊解诂》昭公十三年。
[42] 同书昭公二十三年。
[43] 本书第十六章第二节此处注[71]至[75] 。
[44] 《读通鉴论》卷七。
[45] “原极”。
[46] 《读通鉴论》卷七。
[47] 《读通鉴论》卷六。
[48] 船山此论又不啻满洲衰微之预言。清初满人尚守塞外悍厉之风,以骑射为事。乾隆以后历染汉族文弱之习,至清末则八旗多无用之人而生计蹙矣。皇太极崇德元年(1636)以金世宗事谕诸王贝勒大臣,略谓世宗戒子孙,勿效汉俗。后君不尊,遂至灭亡。又谓其发此言“实为子孙万世计”。“我国士卒,初有几何。因娴于骑射,所以野战则克,攻城则取。(中略)此番征燕京出边,我军威竟为尔大臣所累矣。”(萧一山《清代通史》卷上,页220)雍正二年吉林官吏请建太庙、立学校、教满汉子弟读书应考。世宗谕曰:“我满洲人等自居汉地,不得已而与本国之习俗日相远。惟乌喇(吉林)宁古塔等处兵丁不改易满洲本习。(中略)本朝龙兴,混一区宇,惟恃实行与武备。并未尝博虚文,事粉饰。然则我满洲之实行不优于汉人之文艺,蒙古之经典哉!”(稻叶君山《清朝全史》上四中译本册二页48引)已可窥见消息。
[49] 《读通鉴论》卷七。
[50] 《读通鉴论》卷七。
[51] 同书卷二。
[52] 同书卷四。
[53] 船山认为饮食影响人类文化。《诗广传》卷五曰:“食也者气之充也。气也者神之绪也。神也者性之函也。(中略)天育之,圣人粒之,凡民乐利之。不粒不火之禽心,其免矣乎!天运替,人纪乱,射生饮血之习且有开之先者,吾不忍知其终也。”
[54] 《外篇》。参阅本章此处注[3] 。
[55] 洪永当指洪武(1368—1398)及永乐(1403—1424)或永历(1646—1661)。
[56] 《思问录外篇》。
[57] 可阅平山周《中国秘密社会史》(商务印书馆“史地小丛书”),萧一山《清代通史》卷上一百十六节。
[58] 当1629—1683年。
[59] 包赉《吕留良年谱》页47引吕葆中《行略》。
[60] 《年谱》页51引“行略”。
[61] 同书页53引“行略”。
[62] 《吕晚村文集》卷四“答徐方虎书”。按顺治二年清廷厉行薙发令于江南。
[63] 《年谱》页155引“行略”。
[64] 目录见同书,页118—123。
[65] 有《吕晚村文集》八卷,《吕晚村续集》四卷,《四书讲义》四十三卷(门人陈 编),均北平国立清华大学图书馆藏。
[66] 《东华录》雍正七至十三年各处。但译稻叶君山《清朝全史》上四,页35—45。萧一山《清代通史》卷上第一一八节。《年谱》四文字狱中吕案的始末。
[67] 雍正七年原刻本,北平国立清华大学图书馆藏。此书包括世宗驳斥民族思想之谕旨,曾静等供词,及曾之《归仁说》。
[68] 《东华录》,雍正七年五月。
[69] 《四书讲义》卷一七。
[70] 同书卷二九。又同书卷六曰:“天生民而立之君,君臣皆为生民也。”卷三七曰:“天生民而立之君,必足以济斯民而后享斯民之养。故自天子以至于一命之奉,皆谓之天禄。”此与黄梨洲“原君”、“原法”之说相似。见本书第十八章。
[71] 此似驳王船山“势之顺者即理之当然”之说。见本章此处注[10] 。
[72] 《讲义》卷三四。
[73] 《讲义》卷三七。此与黄梨洲“原臣”之说相近。
[74] 同书卷一八。
[75] 同书卷二九。
[76] 此宋太祖与赵普语。
[77] 《讲义》卷三七。
[78] 同书卷三四。
[79] 许衡、吴澄皆宋末程朱派理学家屈事蒙古者。
[80] 宋亡于恭帝德祐二年(1276)。
[81] 《文集》卷一“复高汇㫋书”。
[82] 见本章此处注[49] 至此处注[50] 。
[83] 钱穆《中国近三百年学术史》页78引。
[84] 《行略》。
[85] 康熙五十一年(1712)。
[86] 康熙五十二年。
[87] 康熙五十六年。
[88] 萧一山《清代通史》卷上,页634,疑其非出诚意。
[89] 《大义觉迷录》引。
[90] 《东华录》雍正七年五月丙戌谕内阁。
[91] 同上五月戊子。
[92] 附《大义觉迷录》后。
[93] 《东华录》雍正九年十二月乙巳谕内阁。
[94] 《大义觉迷录》弁首。兹从稻叶君山《全史》上四,页38—43引。
[95] 曾静《归仁说》曰:“圣人非常生,故其生亦无常地。”“孟子曰:舜生于诸冯,东夷之人也。文王生于岐周,西夷之人也。是唐虞三代之圣人已不尽生中土。”与此相近。
[96] 此外世宗于黄、顾、吕、曾等所同情或提倡之封建亦加攻击。雍正七年上谕曰:“大凡叛逆之人吕留良、曾静、陆生柟辈皆以宜复封建为言。盖此种悖乱之人自知奸恶倾邪,不见容于乡国,欲效策士游说之风,意谓不见容于此国,则去而之他国。”此语显然曲解吕氏等之用意,阅本章此处注[89] 。(同年秋承顺郡王锡保告发广西人陆生柟书《通鉴论》第十七篇,论封建之利,非议朝政。上谕为此而发。)世宗又为驳封建论极言一统之利,分割之害,殆针对诸王而发(见稻叶君山《全史》上四页22)。
[97] 稻叶君山《全史》上四,页43—44,及《包赉年谱》页166—178均有批评,可参阅。
[98] 《东华录》雍正十三年十月至十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