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革命运动之勃兴
“中国之革命发轫于甲午之后,盛于庚子而成于辛亥。” [1] 盖甲午以后,中国之危亡可忧,清廷之颠倒益甚。维新立宪,两无可能。孙中山先生奋起粤南,以革命之义号召天下,而四方志士翕然风偃。不及二十年而竟光复神州,建造民国之宏功。主要因缘虽在乎先觉之倡导以及先烈之牺牲,而历史环境未始无助成之效用也。
中国革命之远因殆种于满人之歧视汉族与汉族之仇恨满人。清廷以塞外异族,乘中国内乱,夺取天下。明室遗老多抱种族思想, [2] 或蛰隐深山,或力谋恢复,屡经失败,犹以“反清复明之宗旨,结为秘密团体。太平天国初起之时即曾得三合会之赞助。 [3] 中山先生鼓吹革命之始亦以洪门会馆为对象” [4] 。向使清廷入关之后,不以征服者自居,以平等待汉族,则经二百六十年之统治,两族间之畛域或可归于泯合。然而满之于汉,始终歧视。初肆残杀,嗣加钳制。 [5] 积怨既深,排满愈烈。及晚清屡受西国之侵侮,威望扫地,愚顽可嗤。于是远识之士,怵于危亡,痛深种国。昔之郁而未发者,乃沛然而莫之能御矣。
光绪、宣统先后变法失败,殆可认为革命之近因。种族思想之潜在力量虽极伟大,然而经二百余年之压制已非一般人士所能保有。倘使清室能洗心革面,于鸦片战争或太平天国之后即奋发有为,则富强可望,康梁等所梦想之君主立宪政治未始不可实现。无如当政者愚昧贪私,毫无觉悟。行新政则百计阻挠,使成具文。言立宪则心存诈伪,口惠无实。庚子一役尤极尽愚顽丑恶之能事。 [6] 观清末二三十年中之朝政,不异自致颠覆,促爱国者使其速起革命也。
中山先生尝谓“予自乙酉中法战后始有志于革命” [7] ,然此乃先觉独到之抱负。革命运动之见于行事,实以甲午兴中会之成立为起点。 [8] 盖甲午以前,不特一般人士未足以语革命之义,中山先生亦犹存一线期望,欲藉现政府之力以先定富强大计,故于中日开战之时一度上书北洋大臣李鸿章,说以富强之本。 [9] 继知当时号称练达如李者犹不足与有为,乃赴檀香山创立兴中会,以别求民族自存自强之途径。 [10] 及乙未九月九日广州举义,事虽失败,而革命行动遂从此开始。陆皓东之供词正可视为革命初期先烈思想之首次表现。供词曰:“吾姓陆,名中桂,号皓东。香山翠微乡人。年二十九岁。向居外处,今始返粤。与同乡孙文同憾异族政府之腐败专制,官吏之贪污庸懦,外人之阴谋窥伺。凭吊中原,荆榛满目。每一念及,真不知涕之何从也!居沪多年,碌碌无所就。乃由沪返粤,恰遇孙君。客寓过访,远别故人,风雨连床,畅谈竟夕。吾方以外患之日迫,欲治其标,孙则主满仇之必报,思治其本。连日辩驳,宗旨遂定。此为孙君与吾倡行排满之始。盖务求惊醒黄魂,光复汉族。无奈贪官污吏,劣绅腐儒, 颜鲜耻,甘心事仇。不曰本朝深仁厚泽,即曰我辈食毛践土。讵知满清以建州贼种,入主中国。夺我土地,杀我祖宗,据我子女玉帛。试思谁食谁之毛!谁践谁之土!扬州十日,嘉定三屠,与夫两王入粤,残杀我汉人之历史尤多闻而知之,而谓此为恩泽乎!要知今日非废灭满清绝不足以光复汉族,非诛除汉奸又不足以废灭满清。故吾等尤欲诛一二狗官,以为我汉人当头一棒。今事虽不成,此心甚慰。但我可杀而继我而起者不可尽杀。公羊既殁,九世含冤。异人归楚,吾说自验。吾言尽矣!请速行刑。” [11] 壮哉此供!真足以振革命之军声,慑满人之心胆,不徒匹美《正气歌》已也。
辛亥以前之革命史可分为兴中会与同盟会之两时期。前者约自甲午至甲辰,为时十一年。后者自乙巳至辛亥,为时七年。在甲辰以前,中国民智未大开,附和立宪者较众。其能接受革命大义者为数较少。故在此期中,革命行动思想均不及乙巳以后之广遍、频繁、丰富。然光绪二十九年癸卯蜀人邹容著《革命军》 [12] ,持极端排满论以与《苏报》相呼应。其书“语言浅显而激烈,宣传之力至伟” [13] 。足为此期之一重要代表。邹氏字蔚丹。少从成都吕翼文学。“与人言指天画地,非尧舜,薄周孔,无所避。翼文惧,摈之。父令就学日本,时年十七矣。与同学钮永建规设中国协会,未就。学二岁,陆军学生监督姚甲有奸私事。容偕五人排闼入其邸中,榜颊数十,持剪断其辫发。事觉潜归上海。与章炳麟见于爱国学社。 [14] 是时社生多习英吉利语。容调之曰,诸君堪为贾人耳。社生皆怒,欲殴之。广州大驵,冯镜如故入英吉利籍,方设国民议政厅于上海,招容。容诘镜如曰,若英吉利人,此国民者中国民邪?英吉利国民邪?镜如惭,事中寝。容既明习国史,学于翼文,复通晓《说文》部居。满族如仇雠,乃草《革命军》以摈满洲。” [15] 旋清廷追逮学社教习,容与章均下西狱。乙巳春,容病死狱中,年二十一矣。
《革命军》凡七章,约二万言。全书虽侧重排满,大鬯民族革命之义,而亦论及政治革命。故章氏序之,谓:“同族相代,谓之革命。异族攘窃,谓之灭亡。改制同族,谓之革命。驱除异族,谓之光复。今中国既灭亡于逆胡,所当谋者光复也,非革命云尔。容之署斯名,何哉?谅以其所规划者不仅驱除异族而已。虽政教学术,礼俗材性,犹有当革者焉。故大言之曰革命也。”
邹氏述革命之宗旨曰:“扫除数千年种种之专制政体,脱去数千年种种之奴隶性质,诛绝五百万有奇披毛戴角之满洲种,洗尽二百六十年残惨虐酷之大耻辱,使中国大陆成干净土,黄帝子孙皆华盛顿,则有起死回生,还命返魂,出十八层地狱,升三十三天堂,郁郁勃勃,莽莽苍苍,至尊极高,独一无二,伟大绝伦之一目的,曰革命。” [16] 此伟大之目的,达之固非易易,而必须兼采直接行动与革命教育之两种步骤。直接行动以驱除异族,实现独立为目标。其主要之条目为:(1)推倒满洲人所立北京之野蛮政府;(2)驱逐住中国之满洲人,或杀以报仇;(3)诛杀满洲人所立之皇帝,以儆万世,不复有专制之君主;(4)对敌干预我中国革命独立之外国及本国人;(5)建立中央政府为全国办事之总机关。 [17] 夫革命所以必须排满者,非故为残刻也。彼满洲以漠北异类,入据神州,凌虐汉族,种种不平。 [18] 昔日彼视我如草芥,今日我视之为寇仇,咎由自取,又何疑于残刻乎!
虽然,革命之工作非仇杀满人即告圆满也。盖革命可分两种。“有野蛮之革命,有文明之革命。”“野蛮之革命有破坏,无建设。横暴恣睢,适足以造成恐怖之时代。如庚子之义和团,意大利之加波拿里,为国民增祸乱。文明之革命,有破坏,有建设。为建设而破坏。为国民讲自由平等独立自主之一切权利,为国民增幸福。” [19] 吾人既知革命当求建设,则当承认训练建设人才之必要。故必于着手之先,致力于民众革命教育,于破坏之后,继续推进此教育。 [20] 教育之要点有二:一曰“剖清人种” [21] ,二曰“去奴隶性根” [22] 。剖清人种者,所以立民族主义之基础。故消极言之,必“不许异种人沾染我中国丝毫权利”。积极言之,“当知中国者中国人之中国” [23] 。去奴隶性根者所以立民权主义之基础。就道德方面言之,必须(1)“养成上天下地惟我独尊,独立不羁之精神。”(2)“养成冒险进取,赴汤蹈火,乐死不辟之气概。”(3)“养成相亲相爱,爱群敬己,尽瘁义务之公德。”(4)“养成个人自治,团体自治,以进人格之人群。” [24] 就政治方面言之,全国公民“人人当知平等自由之大义”,人人“当有政治法律之观念”,人人当承认“政治者一国办事之总机关也,非一二人所得私有之事也”。 [25]
革命之教育既已完成,则可进行革命之建设。临时政府设暂行大总统副总统各一人,由各省议员公举。全国无论男女,皆为国民,一律平等,一律担负义务,享受权利。“生命,自由,及一切利益之事,皆属天赋之权利” [26] 。政府之目的正在保护人民权利。故“无论何时,政府所为有干犯人民权利之事,人民即可革命,推倒旧日之政府,而求遂其安全康乐之心。迨其既得安全康乐之后,经众公议,整顿权利,更立新政府,亦为人民应有之权利” [27] 。虽然,此就民权之原则论之耳。事实上一国之政若竟如棋局之转移不定,固非建国之道。欲求长久治安,非改立民主政体,决不能循他途以幸致。于是邹氏揭出立政大纲六条曰:“一、定名中华共和国。一、中华共和国为自由独立之国。一、自由独立国中所有宣战议和,订盟通商,及独立国一切应为之事,俱有十分权利、与各大国平等。一、立宪法。悉照美国宪法,参照中国性质而定。一、自治之法律悉照美国之自治法律。一、凡关全体个人之事及交涉之事,及设官分职国家上之事,悉照美国办理。” [28]
第三节 同盟会时代之革命思想
光绪乙巳八月,同盟会成立于日本东京,浙皖人士所组之光复会,会员泰半加入。 [29] 十二月,《民报》创刊。于是方兴之革命潮流得一统一机关以策进行,急需之革命宣传得一鲜明旗帜以资号召。然而吾人当注意者,在此期中,革命之行动与思想虽一贯受中山先生之指导,而会中诸子之言论固未能悉守三民、五权之大义。只须宗旨相符,立说尽可大同而小异。例如光复会员于民生主义之说颇有异义,中山先生不加斥责,且许为与同盟会同调之革命团体。 [30] 此足证先觉襟怀之宽大,未始非排满事业早日成功之一原因。本节略述乙巳、辛亥间之革命言论。收采未广,阙漏尚多,当俟异日补正。
吾人所当首述者为《民报》之“六大主义”。六大主义者:(1)颠覆现今恶劣政府;(2)建设共和政体;(3)维持世界之真正和平;(4)土地国有;(5)主张中国日本两国之国民的联合;(6)要求世界列强赞成中国之革命事业。胡汉民于第三期作《民报六大主义》一文以说明之 [31] 。分一、二、四三端为对内之主义,三、五、六三端为对外之主义,而谓诸端相合成为一革命之大主义。
胡氏说明颠覆恶劣政府之意义曰:“此造端之事业也。以吾多数优美之民族,钳制于少数恶劣民族之下,彼不为我同化而强我同化于彼。以言其理则不顺,以言其势则不久。是故排满者为独立计,为救亡计也。”说者乃或以满人已经汉化为解,不知彼既据我政府,奴我人民,犹以同化许之,真无耻之大者也。“吾人之民族思想不与政治思想相蒙混。然所以痛心疾首而不可以终日安者,则以不能屈于被征服者之地位故也。” [32]
异族之政府既倾,则当建设自主之共和政体。“夫君主专制政体之不宜于今世,无待辨者。而觇国者且问其政体之尚含有专制性质与否以为其文明程度之高下。然则20世纪苟创新政体者必思涤除专制,惟恐不尽。中国前此屡起革命卒无大良果,则以政体不能改造。故有明之胜元,不满三百年而汉族复衰。异族之政府去矣,而代之者虽为同种人,而专制如旧,则必非国民心理之所欲也。”世之反对共和者或以国民程度不足为忧,或以缺乏历史习惯为惧。“呜呼!是非惟不知政治学也,又不足与言历史。夫各国立宪之难未有难于以平民而战胜君主贵族之两阶级者也。故美洲独立,惟有平民,其立宪乃独易,而民权亦最伸。吾国之贵族阶级,自秦汉而来,久已绝灭。此诚政治史上一大特色(其元清以异种为制,行贵族阶级者不足算)。今惟扑满而一切之阶级无不平(美国有经济的阶级而中国亦无之)。其立宪也,视之各国,有其易耳,无难焉也。” [33] 又何必鳃鳃过虑,斤斤于开明专制之训练,而不急起直追,以赴民权之建设乎?
对内之第三主义为土地国有。胡氏明之曰:“近世文明国家所病者,非政治的阶级而经济的阶级也。于是而发生社会主义。其学说虽繁,而皆以平经济的阶级为主。其言大别,则分共产主义与集产主义,而土地国有又集产主义之一部也。世界惟民权立宪国可行集产主义。盖其统治权在国家,其国家总揽机关为人民代表之议会,则社会心理反映于上,而国家以之为国民谋者其福。无所不平,非稍有政治阶级者所能比也。然一切集产主义按以今兹吾国程度犹有未能行者。惟土地国有则三代井田之制已见其规模。以吾择昔所固有者行之于改革政治之时代,必所不难。”考土地所以不应私有者,则以“土地为生产要素而非人为造成,同于日光空气”。私有地权之起,“其始犹或有以劳动储蓄得之为资本以供生产之用者,其继则封殖日盛,地利为所专有,资本劳动者皆不能不依赖之,而所得为所先取焉。盖劳动者每困于资本家,而资本家所以能困劳动者,又以劳动者不能有土地故。且土地价值因时代而异。社会愈文明,则其进率益大。比进率者非地主毫末之功,而独坐收其利,是又不啻驱社会之人而悉为之仆也” [34] 。种种流弊,于焉以生。此政体共和之后所以不可不继之以土地国有也。
对外之三主义以维持世界和平为中心,而以中日联合及列强赞成为附义。胡氏论和平曰:“和平为人类之福,犹一国之安宁秩序。是故扰世界之和平者为人道之贼。而今日文明诸邦其所持以通国际之情谊,谋一国之利益者,皆曰维持和平也。”同盟会以革命为志职,宜若有碍于和平。然而革命所欲破坏者不过一满洲政府。“至彼政权尽褫而退就彼征服者之地位,则吾汉族且将无仇于其丑类,而况与我为邻,平等为国者耶?且吾人之倾覆恶劣政府,直接为中国国民之幸福,间接为世界之和平也。何者?”则以中国积弱,供人侵略,均势不能维持,而和平易于破坏。故“欲求真正和平,当始于中国为独立强国之日。中国为独立强国,则远东问题解决,均势问题亦解决也” [35] 。夫中国何以能强,在乎中国之自强。此惟有俟诸建设共和政体之后。以新建民权独立之国家,发挥固有和平之精神,内外安宁。此革命所以为世界和平之助也。
本和平主义以对外,则中国与世界各国均为友邦。然中日关系最切,又当视他国为亲善。然而“中日两国国际问题犹未解决也。日本所筹以对待中国者,其全体之意思不可具晓。而以吾人所知,则有两派,其一曰侵掠主义,二曰吸收主义。第一派主之者无几人。其政策亦过于武断,且贻外交之憎忌,无势力也。故两派中以吸收派为占优势。然曰吸收,则显非平等相交之道。以支那四百兆之大民族,其间岂无自觉者。睹此主义之不诚,必以其不愿下人者而深怀猜忌。如是两国国民将不可合。盖凡两国交际,智取术驭,不可长也。中国人士对待日本者亦向分排日亲日两派。排日非大势所宜。我之不能排日,犹日之不能排我。而亲日者徒企人之我保而无实力以盾其后,亦非吾人所取也。吾人所谓两国国民之结合,则为两方之交谊。为中国者讲求实力以保其对等之资格,使交际间自无所屈辱。而日本亦当泯厥雄心,推诚相与” [36] 。如此则国民联合,两受其利矣。
世界和平,中日联合,此革命成功以后之事也。当革命初起,建设未成之时,中国不可不求得列国之赞成。得之之道,“又在革命者之举动能合于国际法与其势力之如何。考之历史,革命团体离其母国独立,战争相持,而友邦率先承认之者,由母国视之,非所好也。而承认之国则不以是而却顾。尊人道,表公理,明实益也”。虽然,赞成者,“非必求臂助于外人也。不为吾阻力,依于国际法之行动而宣告中立,则吾人之受赐已多矣”。不宁惟是,革命行为限于国内恶劣政府之推翻,绝不容摇动国家对外之义务。“于国际法旧政府虽倾覆,而其外交所订之条约,则当承认于新政府而不失其效力。新政府当继续其债务及其一切之义务。盖外交上条约非旧政府之私,以国家之名义为之也。盖债务亦国家负之。故新政府不能弛此负担也。吾人革命军起,必恪守国际法而行。满政府已逐,则新立政府必承认其条约。即分割数省而宣告独立,于各国之债权亦断许其无损失也。” [37] 中国革命既不求助于外人,则瓜分之祸无从而至。又不破坏外交,则阻挠之举亦无由来。彼疑革命为危险艰难之业者,何啻杞人忧天坠乎?
六大主义大致根据三民主义,可视为同盟会时期受中山先生指导,公认之革命纲领。此外在《民报》或他处发刊之文字,则或偏重民族主义,或兼明民权、民生主义,或提倡暗杀,或抨击君宪,内容偶相歧异,宗旨则皆如一。其专发民族革命大义者,如《民报》第二期增刊《天讨》中 [38] 所载丁未军政府讨满洲檄及其他檄文即为最著之例。朱执信之《心理的国家主义》 [39] ,章炳麟之《排满平议》 [40] ,汪兆铭之《民族的国家》 [41] 等,则针对保皇党立言,从学理上解释民族国家之意义及必要。其推引民族革命而反立宪,主暗杀者,如朱执信之《论满洲政府虽欲立宪而不能》 [42] ,吴樾之《意见书》 [43] ,徐旃麟、熊承基等之供词 [44] ,皆其例也。而吴氏欲以暗杀促成革命,尤为当时暗杀主义最激烈之主张。其言有曰:“杀一儆百,杀十儆千。杀百杀千杀万,其所儆者自可作比例观。杀人不已,儆亦无已。安知乎东胡群兽有不见死见危而思出关走避乎?”若满人不思走避,举刃相抗,则暗杀者为其所杀,复仇者继踵以起。“暗杀者吾党之战兵也,复仇者吾党之援兵也。”两者迭兴,其用乃大。“以复仇为援兵,则愈杀愈仇,愈仇愈杀。仇杀相寻,势不至革命不止。” [45] 其兼明民权、民生者如陈天华之《论中国宜改创民主政体》 [46] ,章炳麟之《中华民国解》 [47] ,朱执信之《论社会革命当与政治革命并行》 [48] 等皆是。兹不缕述。原篇具在,读者可取按也。
第四节 章炳麟
兴中同盟会诸公多为实行家。其以一代学人投身革命,发为振聋起蛰之言词者,当首推余杭章太炎。章太炎名炳麟,字枚叔。慕顾亭林之为人,易名曰绛,号太炎。生于清同治八年,卒于民国二十五年(1869—1936)。少学于德清俞樾,治经术小学。尝读蒋氏《东华录》,见吕留良、曾静事,始发愤于异族之残暴。继读王船山、全谢山诸人书,乃决光复汉族之志。与蔡元培结光复会,其宗旨“不离吕、王、全、曾之旧域” [49] 。甲午兵败后,曾为鄂督张之洞主《正义日报》以斥康有为。及睹《劝学篇》教忠之说,乃曰:“九世之仇从不能复,乃欲责以忠爱。忠爱则易耳,其俟诸革命之后。”遂弃去。旋赴台湾,欲效顾亭林躬历九边,垦田自食,以觇世变。所图不遂,转之日本。庚子后与中山先生晤于东京对阳馆。 [50] 戊戌政变,康有为避居南洋,立保皇会。章氏时居上海,与蔡元培、吴敬恒、孙毓筠等设爱国学社,宣传民族革命。弗善康氏所为,移书以责之。 [51] 寻以序刊邹容《革命军》及为《苏报》撰文,系西狱三年。开释后重赴日本,主编《民报》。辛亥革命军兴始归国,与黎元洪、宋教仁等组统一党。袁世凯使人贼杀宋,章氏谋讨袁失败,乃只身北上,诱袁诟詈,被囚绝食十四日不死。民国六年护法之役任孙大元帅秘书长。十年前后,武人专横。章氏倡联省自治之说,以反抗武力统一。自十三年国民党改组,遂不复预闻国政。晚岁设国学会于苏州,专力讲学著书。尝自述曰:“庄生之玄,荀卿之名,刘歆之史,仲长统之政,诸葛亮之治,陆逊之谏,管宁之节,张机范汪之医,终身以为师资。” [52] 其旨趣可以略见矣。所著多收入《章氏丛书》中 [53] 。
章氏政治思想包含民族、民权及个人主义之三大端。兹依次略述于后。
章氏之民族革命主义远承吕晚村、王船山之坠绪,而益之以近代之学说及浓挚之情感,其精警遂或过之。章氏同意船山,认血统为区分民族之根据,一扫纯据文化以辨民族之旧说。章氏取《天演论》之大意以释血统所由而分殊。曰:“物苟有志强力以与天地竞,此古今万物之所以变。” [54] 人之为人,亦由乎此。“赭石赤铜箸乎山,莙藻浮乎江湖,鱼游乎薮泽,果然貜狙攀援乎大陵之麓,求明昭苏而渐为生人。人之始皆一尺之鳞也。化有蚤晚而部族殊,性有文犷而戎夏殊。” [55] 于是乎大地上遂有种族之分,而文化亦随以生高下之异。
就全世界言之,五洲之上,人种不同,而文化皆有高低之别。故每洲之上各有其戎夏之族类。章氏曰:“自大瀛海以内,外为 洲者五。赤黑之民,冒没轻儳,不与论气类。如印度欧美者则越海而皆为中国。其与吾华夏黄白之异,而皆为有德慧术知之氓。是故古者称欧洲曰大秦,明其同于中国,异于荤鬻䝠戎之残忍。彼其地非无戎狄也。处冰海者则有欵斯基穆人,烬瑞西普鲁士而有之者则尝有北狄,俶扰希腊及于雅典者则尝有赫剌古利夷族。夫孰谓大地神皋之无戎狄,而特不得以是杚白人耳。戎狄之生,欧亚一也。在亚细亚者,礼义冠带之族,厥西曰印度,东曰交趾。佗不著录。或曰:朝鲜者鞑靼之苗裔。余以为营州之域自虞氏著图矣,卒成于箕子卫满。及汉置玄菟乐浪,文教之兴与上国同风,宜不得与鞑靼为一族。然其隶郡县才四百年,不如交趾等郡久。意者三韩 貉之种姓羼处其壤,则犹露之有鲜卑,奥之有匈牙利。总之传于禹籍者近是。次朝鲜者日本之俗,同产或荐寝,老母跪而谒子,纲纪殊绝,其姓亦杂胡汉。其他大漠之南北蒙古厄鲁特之窟,袤延万里,犬种曰狄,亦自谓出于狼鹿。东北绝辽水,至乎挹娄,豸种曰貉。瓯越以东,滇交趾以南,内及琼之深山,蛇种曰蛮闽。河湟之间,驱牛羊而食,湩酪而饮,旃罽而处者,牧羊人曰羌。自回鹘之入,则羌稍陵迟衰微,亦混淆不得柝。是数族者,自羌以外,在亚细亚洲则谓之戎狄。其化皆晚,其性皆犷。虽合九共之辩有口者而不能与之华夏之名也。” [56]
升欧美以同于中国,贬满蒙以归于夷狄,此诚空前之异义。虽然,犹有疑焉。人种出于演化,千万年中岂无杂变,则种界何由定乎?章氏深知此事实,乃主张以有史以来为限断。其言曰:“员舆以上人种五。其色黄白黑赤流黄。画地州处,风教语言勿能通。其小别六十有三。然自太古生民,近者数十万岁。亟有杂淆。则民种羯羠不均。古者民知渔猎,其次畜牧,逐水草而无封畛。重以部族战争,更相俘虏。羼然互效,各失其本。燥湿沧热之异而理色变,牝牡接搆之异而颅骨变,名位阶级之异而风教变,号令契约之异而语言变。故今世种同者古或异,今世种异者古或同。要以有史为限断。诚不可见远流也。” [57] 抑又有进者,每一地域之中,往往人种错杂。故言种族者不必“铢两衡校于血统之间,而必以多数之同一血统者为主体” [58] 。殊族之民受其抚治,则转移而翕受之,不为独立之种姓。
持此二标准以论中华民族,其界限至为明显。汉人“建国大陆之上,广员万里,黔首浩穰,其始故不一族。太皞以降,力政经营,并包殊族,使种姓和齐,以遵王道者数矣。文字政教既一,其始异者终且醇化。是故淳维三韩出夏后,晋卿也。窜而为异,即亦因而异之。冉 朝蜀,瓯越朝会稽。驯而为同,同则亦同也。然则自有书契以世本克典为断,庶方驳姓悉为一家。久远疑事非君子所质。自尔有归化者因其类例,并包兼容。魏、周、金、元之民扶服厥角以奔明氏,明氏视以携养蘖子,宜不于中夏有点。若其乘时僭盗,比于归化类例固殊焉。有常典不赦” [59] 。康有为尝谓汉人非尽黄帝之子孙,满洲为其诸子分封之所出。故汉非纯中国,而满汉为一族。吾人若从章氏之言,则康说不攻自破矣。
种姓之界限既明,章氏乃进而揭橥民族政治自主之义,大意本于船山《黄书》,而词语之激切亦略相颉颃。其言曰:“夫西徼以外,自古未尝重得志于中国。而南方蛮髳之裔,尤颛愚无文理条贯。惟引弓之国尝盗有冀州,或割其半而卒有居,三鬲六 以临禹之域者,其遂为人乎?非也。其肖人形也,若禺与为也。其能人言也,若狌狌也。其不敢狂惑大倍于人义也,若麒麟也。麒麟虽驯,天禄辟邪虽神,不列于人,吾珍之字之,不狝杀之而止。其种类不足民,其酋豪不足君。呜呼!民兽之不秩序也千有五百岁矣。凡大逆无道者莫剧篡窃。篡窃三世以后,民皆其民,壤皆其壤。苟无大害于其黔首,则从雅俗而后辟之,亦可矣。异种者虽传铜瑁至于万亿世而不得抚有其民。何者?位虫兽于屏扆之前,居虽崇,令虽行,其君之实安在?虎而冠之,猨狙而衣之,虽设醮醴,非士冠礼也。夫龙举于华甬之下,乘云霞,负凌兢, 雨注天下。号令非不施也,吾不事之以雨师之神。民兽之辨,亦居可见矣。不以形,不以言,不以地,不以位,不以号令。种姓非文,九逴不曰人。种姓文,虽以罪辜磔亦人。” [60]
准此义以言之,则凡夷狄入据中国,其政权根本不能成立。驱逐胡虏,光复河山,遂为逻辑上无可避免之结论。章氏恐人疑其自贵之说,而为之解曰:“自贵其种而鸟兽殊族者,烝人之性所同也。” [61] 又曰:“民族主义,自太古原人之世,其根性固已潜在。远至今日乃始发达。此生民之良知良能也。” [62] 然而吾人当深切注意。种姓虽可贵,苟无所维持之,则曩之由求明昭苏而进化为人者,不免退归颛愚以为兽。章氏讲明卫、种戡天之道,而以致用、合群二者为重。生物学有器官怠用,退化残废之说。章氏采之以论种姓曰:“冰期非茸毛不足与寒气格战。致于今则须发为无用,凑理之上遂无短毳矣。太古之马,其蹄四指,足以破沮洳。今海内有大陆而马才一指。然则沧热燥湿之度变,物之与之竞者其体亦变。且万族之相轨,非直沧热燥湿之比者也。若是,人且得无变乎。浸益其智,其变也侗长硕岸而神明。浸损其智,其变也若跛鳖而愚。其变之物,吾不知也。要之蜕其故用而成其新用。”然观深邃鱼虾以不用目而皆瞽,则可知“人之怠用其智力者萎废而为豦蜼”。今日亚洲之野人与猿,安知其非由萎废者所化乎?此不能竞用之过也。至于合群之效,亦有明征。“益州之金马碧鸡,太古有其畜矣。沾沾以自喜,踽踽以丧群而亡其种,今仅征其枯腊。知群之道,细若贞虫,其动翃翃,有部曲进退,而物不能害。山林之士避世离俗以为亢者,其侏张不群,与夫贪墨庸驽之夫,诚相去远矣。然而其弊将絜生民以为蜼豦。故曰:鸟兽不可与同群” [63] 也。
章氏区剖种姓之论,词语深切明快,几欲前无古人。然犹恐保皇党借口夷狄同化之说以殽乱之也,故更深探文化之本原,以为“文化相同自一血统而起” [64] 。其意盖谓种姓之殊虽以文化而大显,而文化之异实缘种姓以自生。中国所以为中国,非由其有周孔之文化,乃由其为炎黄之类族。必有炎黄之类族,始能创周孔之文化。然则中国之文化既非他族所能共有,亦非他族所能仿效,其理至为显明。“今有为金铁主义说者 [65] 曰:中国云者,以中外别远近也。中华云者,以华夷别文化之高下也。即此以言,则中华之名词不仅非一地域之国名,亦且非一血统之种名,乃为一文化之族名。故《春秋》之义无论同姓之鲁卫,异姓之齐宋,非种之楚越,中国可以退为夷狄,夷狄可以进为中国。专以礼教为标准而无有亲疏之别。其后经数千年混杂数千百人种而其称中华如故。以此推之,华之所以为华,以文化言,决可知也。”彼曹致误之端不一,要以附会圣人“援引《春秋》以诬史义”一端为最足惑俗欺世。“是说所因起于刘逢禄辈世仕满洲,有拥戴虏酋之志,而张大《公羊》以陈符命。尚非《公羊》之旧说也。案中国自汉以上,视蛮闽貉狄诸族不比于人。故夷狄无称人之例。《春秋》尝书邢人狄人伐卫,齐人狄人盟于邢。 [66] 《公羊》不言其义。夫引异类以剪同族,盖《春秋》所深诛。狄不可人而邢人齐人人之,则是邢人齐人自侪于狄也。非进狄人,实以黜邢人齐人。老子有言:正言若反。观于《春秋》书狄为人,其言有隐,其声有哀,所谓志而晦哉。”然则准之《春秋》,夷狄固不可以进于中国明矣。“其有贬黜诸华同于夷狄者,则《春秋》书晋伐鲜虞是。 [67] 何氏《解诂》曰:谓之晋者,中国以无义,故为夷狄所强。今楚行诈灭陈蔡,诸夏惧然,去而与晋会于屈银。不因以大绥诸侯,先以博爱,而先伐同姓,从亲亲起,欲以立威行霸,故狄之。是所以狄晋者,正以其自戕同气,委陈蔡于夷而不顾耳。夫弃亲昵而媚诸夷,又从而则效之,则宜为人心所深嫉。今人恶范文程、洪承畴、李光地、曾国藩辈或更甚于满洲。虽《春秋》亦岂异是。若专以礼教为标准者,人之无道,至乎弑父蒸母而极矣。何《春秋》之书此者亦未尝贱之如狄也。”章氏断之曰:“《春秋》有贬诸夏以同夷狄者,未有进夷狄以同诸夏者。杞用夷礼则示贬爵文之文。若如斯义,满洲岂有可进之律。正使首冠翎顶、爵号巴图鲁者,当退黜与夷狄等耳。” [68]
文化既生于民族,则文化之盛衰存亡可以征民族之兴废起伏。凡文化昌大之民族决无覆灭之前例。“旷观六合之邦家,虽起废不常,盛衰相复,若其沦于异族,降为毫隶者,则亦鲜有。有之,必素无法律政治与愚昧无知之民也。” [69] 抑民族文化之要素不外言语风俗历史。三者丧一,其萌不植。灭国者每知此理,故致力于征服者文化之摧残。“露西亚灭波兰而易其言语,突厥灭东罗马而变其风俗,满洲灭支那而毁其历史。” [70] 此皆无可如何,后人所哀。然所幸者中国自孔子保民开化,制历史、布文籍、振学术、平阶级, [71] 文运悠长,固非满洲所能卒毁。所可虑者国人醉心西化,不待人之摧残而先自弃其风俗历史。盖民族之具有特殊优美文化者,应各自保存,勿使沦没。虽或以古今异宜,不无旁采他族之处,而未可全部仪刑也。“通达之国,中国、印度、希腊,皆能自恢 者也。其余因旧而益拙,故走他国以求仪刑。仪刑之与之为进,罗甸、日耳曼是矣。仪刑之不能与之为进,大食、日本是矣。仪刑之犹半不成,吐蕃东胡是矣。”中国既为通达之国,岂有待于仪刑。即使仪刑外族,岂能与之为进,而必然有成乎?故“中国之不可委心远西,犹远西之不可委心中国也。” [72]
章氏论民族界限及民族文化诸端虽颇致力于学理之研讨,然其最后之目的则非求建立纯粹之学理而欲为民族革命大业树一学理之基础。盖吾人既知种姓自贵而不容混淆,夷狄非类之不容僭窃,则处今日满洲政府统治之下,凡自认为黄帝子孙者岂可不怒发冲冠,投袂奋起,以从事于光复乎?章氏尝曰:“古之所谓革命者,其义将何所至耶?岂不曰:天命无常,五德代起,质文相变,礼时为大耶?夫如是则改正朔,易服色,异官号,变旗帜,足以尽革命之能事矣。名不必期于背古而实不可不务其惬心。吾所谓革命者非革命也。曰:光复也。光复中国之种族也,光复中国之州郡也,光复中国之政权也。” [73] 此章氏民族思想之最大鹄的也。
民族革命之义易明。然而国犹多蒙昧者,康党保皇立宪之说蔽之也。章氏辨之綦详,不能悉述,略举数端于下:
一曰康党谓排满为不必要,由于误认满洲已同化于汉人。盖所谓同化者,必“己族为主人而使彼受吾统治” [74] 。而“所以容异族之同化者,以其主权在我而足以翕受彼也。满洲之同化非以受我抚治而得之,乃以陵轹颠覆我而得之”。彼已覆我邦家,攘我主权矣。是我之寇仇也。虽能同化,岂可不排? [75] “是故排满洲者,排其皇室也,排其官吏也,排其士卒也。若夫列为编民,相从耕牧,是满人者则岂欲 刃其腹哉!” [76] 种人顺化,归斯受之而已。
抑吾人当注意,章氏同化之说,实基于民族国家之观念。盖凡为民族必求独立。欲求独立,必有自决自由之政治组织。故曰:“民族主义者与政治相系而成名,非脱离政治之外别有所谓民族主义者。” [77] 民族之国家既立,则异族入附者受之,异族内侵者排之。只须民族自主,固无事于排斥异族,使不得存身于国境之内。欧洲19世纪以来有所谓单族国家之理论者, [78] 其大意在“数国同民族则求合,一国异民族则求分。故意大里收合余烬而建立王国,德意志纠合群辟而为连邦。此同民族之求合也。爱尔兰之于英伦,匈牙利之于奥大利,亟欲脱离”。此异民族之求分也。此外如北美合异族之白人以排斥黑人,社会主义者联合世界而歧视黄人,皆此狭隘民族排外思想之表现。“若吾党之言民族主义,所挟持者则异是。惟曰以异民族而覆我国家,攘我主权,则吾欲与之分。既分以往,其附于职方者,蒙古之为国仇,则已解于半千岁上。准回青海,故无怨也。西藏则历世内属而又于宗教得中国之尊封者也。浸假言语风俗渐能变通,而以其族淳化于我,吾之视之,必非美国之视黑民。若纵令回部诸酋,以其恨于满洲者刺骨,而修怨及于汉人,奋欲自立以复突厥花门之迹,犹当降心以听,以为视我之于满洲,而回部之于我可知也。至不得已而欲举敦煌以西之地以断俄人之右臂者,则虽与为神圣同盟可也。” [79] 不宁惟是,“吾曹所执,非封于汉族而已。其他之弱民族有被征服于他之强民族而盗窃其政柄,奴虏其人民者,苟有余力,必当一匡而恢复之。呜呼!印度、缅甸灭于英,越南灭于法,辩慧慈良之种扫地尽矣。故吾族也则当返,非吾族也,孰有圣哲旧邦而忍使其遗民陷为台隶。欲圆满民族主义者,则当推我赤心,救彼同病,令得处于完全独立之地” [80] 。抵抗侵略而不躬蹈侵略,自求解放而亦与人解放,章氏所陈真至醇至粹之民族主义,不夹杂丝毫帝国主义于其中者也。
康党所说之二为变法足以图存,革命不免召乱。自章氏视之,清廷既决无变法之能力,则除革命外别无救亡之途径。康党所大声疾呼以为保皇之口实者,不过德宗变法图强之志愿耳。不知彼固无此诚意,亦且无此能力。德宗以庸才居大位,慑于太后,制于宗室,震于外人,故欲假美名以自固。“夫惎汉人知不可以镇抚,恐富强则权去,故言变政而无实行。” [81] 戊戌之事,真象不过如此。“曩令制度未定,太后夭殂。南面听治,知天下之莫余毒,则所谓新政者亦任其迁延堕坏而已。” [82] 又况德宗之才,实汉献唐昭之流亚。纵使诚心图治,犹恐力有不及。而谓立宪大业可以立就,谁其信之乎?
革命召亡之说,亦不攻自破,姑举数事言之,彼反对革命者每以人民程度不足为虑。“康长素以为中国今日之人心公理未明,旧俗俱在,革命以后必将日寻干戈,偷生不暇,何能变法救民,整顿内治?”章氏“应之曰:人心之智慧自竞争而后发生。今日之民智不必恃他事以开之,而但恃革命以开之”。“公理之未明,即以革命明之。旧俗之俱在,即以革命去之。革命非天雄大黄之猛剂而实补泻兼备之良药。” [83] 不宁惟是。中国之人愚俗弊,固矣。论者盍一思其故乎。“夫中夏者尘为郡县而国祚数斩,民无恒职。平世善柔之夫犹能逾超资次以取卿相。会遭变故而蜚跃者众矣。当戎狄入主,降俘相蹑,朝为穿窬而夕建麾葆者,不知其选数也。鬻国以求富,称顺民以致高位。”“人民习见其然,即自以勤业为迂阔。力耕勤贾与服劳于简毕者,此皆世所品目以为钝人者也。以便诌降敌得官,众不齿数,即不能无肆威暴以监谤姗。习是稍久,长吏人人以为常道。”然则风俗之弊,其根本原因正在异族之政权。吾人正本清源,“当除胡虏而自植吾夏之人。宗国不 则耻以鬻降为宠。然后举不失劳,官不失材,使向之善柔巧宦者无敢徼幸以致儋石。其意者骄泄渐除而勤业稍众矣”。否则满人不去,贪吏不除。虽有新法,无救时弊。而徒欲以立宪图富强,“此所谓以孝经治黄巾也”。 [84]
章氏民族革命之论略如上述。就其思想全部观之,此殆为章氏最大之贡献。至其民权学说则含义较简,可扼举要点如下。
章氏认定凡政府皆罪恶, [85] 不得已而不能无政府,则惟有于革命之后采行“祸害差轻”之共和政体。然而共和者,非代议政府之谓。章氏反对代议,其主要之理由有三:
一曰代议为封建遗制,不适于平等之社会。章氏尝谓:“代议政体非能伸民权,而适堙郁之。盖政府与齐民才有二阶级耳。横置议士于其间,即分为三。政府诚多一牵掣者,齐民亦多一抑制者。代议者封建之变形耳。君主立宪,其趣尤近。上必有贵族院,下必审谛户口土田钱币之数,至织至悉。非承封建末流弗能。欧洲诸国宪政初萌芽,去封建直三四百岁。日本且不逮一世。封建之政,遇民如束湿薪。渐及专制,地主犹横。于是更立宪政,民固安其故也。中国混一既二千稔,秩级已弛,人民等夷。名曰专制,其实放任也。故西方有明哲者率以中国人民为最自由。无故建置议士,使废官豪民梗塞其间,以相陵轹。斯乃挫抑民权,非伸之也。” [86] 且以中国史实征之,议院之制见于封建之世,而随封建以衰灭。“周礼有外朝询庶民,虑非家至而人见之也,亦当选其得民者以叩帝阍。春秋卫灵公以伐晋故遍访工商。讫汉世去封建犹近,故昭帝罢盐铁榷酤,则郡国贤良文学主之。皆略似国会。魏晋以降,其风始息。至今又千五百岁。而议者欲逆返古初,合以泰西立宪之制。庸下者且沾沾规日本。不悟彼之去封建近而我之去封建远。去封建远者民皆平等,去封建近者民有贵族黎庶之分。与效立宪而使民有贵贱黎庶之分,不如王者一人秉权於上。规划 落,则苛察不遍行,民犹得以纾其死。盖震旦亦无他长耳。旁睨邻国与我为左右手者,印度以四姓阶级亡。西方诸国上者藩侯,下者地主,平民皆不得与抗礼。其废君主,立总统者以贫富为名分,若天泽冠履然。彼其与印度兴亡虽异,以阶级限民则同。独震旦脱然免是。” [87] 吾人岂可舍己之长而效代议之制乎?
二曰中国地广人众,势不能行代议。盖行代议必举议员,举议员必按人口为比例。若行“通选”,俾凡民皆得投票,而如日本选率,十三万人得一议员,则以四万二千万人口计,当有议员三千二百人。謦欬之声已足以乱人语,遑论议事。若从列国之例,以七百员计,则是六十万人而选其一。“愚陋恒民之所属目,本不在学术方略,而在权力过人。以三千人选一人犹不能得良士,数愈阔疏,则众所周知者愈在土豪。”以土豪为议员,“名曰国会,实为奸府”也。若行“限选”,则不外以识字或纳税为限制。识字之限,宜若甚妥。然当识字人少之时,则选权不在多数,当教育普及之后,则其势归于通选,是前举之弊依然未去也。若以纳税为限,则其额数难于画定。中国各省赋税不齐。江浙特重而他省较轻。如纳税二圆为限,则江浙之农有田数亩即有选权,而西北诸省或空国不得投一票。此真不成政体矣。 [88]
三曰议员不能代表民意。代议之制,于一定期间选举议员,必期满而后改选。在任之时,“庶事多端,或中或否,民不能豫揣而授其意于选人。还人一朝登王路,坐而论道,惟以发抒党见为期,不以发抒民意为期。乃及工商诸政,则未有不徇私自环者。欧洲诸国中选者亦有社会民主党矣。要之豪右据其多数。众寡不当则不胜。故议院者民之雠非民之友” [89] 也。
章氏之反对代议,可谓至极。然而章氏固不反对民权共和也。彼以为代议之外别有更善之民权制度。约言之,其所主张者有三大端:一曰分四权,二曰宣民意,三曰行法治。
四权分立者,本之三权学说而加以变通。章氏于行政、立法、司法之外,别加教育一权而为之说曰:“总统惟立行政、国防于外交则为代表,他无得与,所以明分局也。司法不为元首陪属。其长官与总统敌体。官府之处分,吏民之狱讼皆主之。虽总统有罪得逮治罢黜,所以防比周也。学校者使人知识精明。长官与总统敌体,所以使民智发越,毋枉执事也。凡制法律不自政府定之,不自豪右定之,令明习法律者与通达历史周知民间利病之士参伍定之,所以塞附上附下之渐也。”虽然,犹有疑焉。“今以法司、学官与总统敌,是即三总统矣。事有稽留则奈何。应之曰:总统不可众建者,以其议论不决也。今法司与学官各视其事,不与行政国防相奸。责有专责,事有专任,非众建之例” [90] 也。
分权所以防专制息民困。然欲伸民权则不可不畀民以参政之机会。章氏主张:“民平时无得举代议士。有外交宣战诸急务,临时得遣人与政府抗议,率县一人。议既定,政府毋得自擅,所以急祸难也。民有集会言论出版诸事,除劝告外叛,宣说淫秽者,一切毋得解散禁止。有则得诉于法吏而治之,所以宣民意也。” [91]
章氏民权思想之最大特点在注重法治,其言有曰:“代议不可行而国是必素定。陈之版法,使后昆无得革更。”又曰:“法律既定,总统无得改,百官有司毋得违越。有不守者,人人得诉于法吏。法吏逮而治之。” [92] 章氏此论,乃言政治者所共喻,殆无新奇之义。然其阐明法治之来源与效用则颇有独到之见解。彼认定上古官制起于士师,故法律为政治之根本。盖“法字从荐,谓讼有不直者则神羊触之。斯固古之神话。然以斯知法之本义,独限于刑律而已。乃其后一切制度皆得称法,此非官制起于士师之明证乎?”至于士师之起,则又原于军吏。“法吏未置以前已先有战争矣。军容国容既不理析,则以将校分部其民。其遗迹存于周世者,《传》曰:官之师旅。又曰:师不陵正,旅不逼师。是官秩之崇卑因部曲以为号也。将校自马上得之,本无待文史册籍之纷纷者。然自黄帝既有《李法》,申明纪律,执讯丑虏,不得无刑狱事。而听辩受辞必有待于书契。其事繁碎,非躬擐甲胄者所能兼办。于是乎有军正元尉以司刑法。及军事既解,将校各归其部,而法吏独不废,名曰士师。”此后逐渐演变,“由士师而分其权。凡长民者皆谓之吏,凡治事者皆谓之司,而群吏之长谓之三吏三事,稍次者谓之卿士”。故由将校而士师,由士师而百官,依次邅蜕,一脉相存。然而士师既出之后,法律遂为政治社会盛衰之主要关键。“铺观载籍,以法律为诗书者其治必盛,而反是者其治必衰。” [93] 吾人岂可不鉴之而以法治为重乎?
本此见解以论专制与共和,章氏得一透辟新颖之结论,以为专制共和,皆以任法而成,皆以不任法而败。先就专制言之。世俗之见每以君主释法行私为专制之实。章氏斥之,谓专制赖法治以行,君主释法则失其制人之具。盖“人主独贵者政亦独制。虽独制,必以持法为齐。释法而任神明,人主虽圣,未无不知也。惑于左右,随于文辩,己之措置方制于人。何以为独制乎?”中国二千年中惟秦始皇能行法治,亦惟始皇能收独制之效。“秦皇负扆以断天下,而子弟为庶人。所任将相,李斯、蒙恬皆功臣良吏也。后宫之属,椒房之嬖,未有一人得自遂者。富人如巴寡妇筑台怀清,然亦诛灭名族,不使并兼。嗟乎!韩非道八奸,同床、在旁、父兄皆与焉。世之议政者徒议同床、在旁,而父兄脱然也。秦皇以贱其公子侧室,高于世主。夫其卓绝在上,不与士民等夷者,独天子一人耳。天子以兼政劳民贵。帝族无功,何以得有位号?授之以政而不达,与之以爵而不衡。诚宜下替,与布衣黔首等。夫贵擅于一人,故百姓病之者寡。其余荡荡平于浣准矣。”故曰:“古先民平其政者莫遂于秦也。”末俗狃于儒生仁义之说,“以秦皇方汉孝武,至于孝文,云有高山大湫之异。自法家论之,秦皇为有守。非独刑罚依科也,用人亦然。韩非有之曰:‘明王之吏,宰相必起于州郡,猛将必发于卒伍。夫有功者必赏,则爵禄厚而愈劝,迁官袭级则官职大而愈治。' [94] 汉武之世,女谒富溢。尤宠霍光,以辅幼主。平生命将,尽其嬖幸卫青贰师之伦。宿将爪牙,若李广程不识者,非摧抑乃废不用。秦皇则一任李斯王翦蒙恬而已矣。岂无便僻之使,燕呢之谒耶?抱一司契,自胜而不为也。孝武一怒则大臣莫保其性。其自太守以下,虽直指得擅杀之。文帝为贤矣。淮南之狱,案诛长吏不发封者数人。迁怒无罪以饰己名。世以秦皇为严,而不妄诛一吏也。由是言之,秦皇之与孝武则犹高山之与大湫也。其视孝文,秦皇犹贤也” [95] 。
再就民主共和言之。世俗多知扬共和而抑专制。不悟共和而不守法以治,其弊不下于专制。共和之见称于人,要以徇民意,选贤能二者为大。倘一探究竟,则其未为治道之正也可知。“凡政恶武断,武断与非武断者,则听法尚贤为之分。诚听法,虽专任,与武断奚比?诚尚贤,虽任众,与武断奚分?远西之为政者分争辩讼,不以非法黜民命,莅官行政,不以非法免吏职。其言听法,近之也。及其谁差一相,而左右柄国者惟相所好恶处之。举总统者又踊是。大政革选,下及茸骑驺伍,亡不易位。斯非尚贤之弊耶?且众选者诚民之同志哉!驰辩驾说以彰其名,又为之树旗表,使负版贩夫皆劝誉己。民愚无知,则以为诚贤。贤否之实,不定于民萌而操于小己。此犹出之内府,取之外府,求良田大宅者持人短长而辞苛夺之各,使人署券以效其地也。既选又树其同己者以为陪贰。不考功实,不课疲能,而一于朋党。下者乃持大赂名琛,田之租赋,市之币余,嫡妻荐席,外妇奉匜,以求得当议官。司直交视而莫敢议其后。非武断则何事乎?为说者曰:以不尚贤,故妄举不为负,用私不为阿。应之曰:不尚贤者,谓远前识而贵参验,执前之有以期后之效也。是故其术尽于课功。借不课功。刻竹为筹,今探者自得大官,犹愈于比周宾正以得尊势便位者矣。以刻竹为不可,则众选者愈不立。则何也?事有前效,虽一人犹知之。事无前效,虽众人不豫知也。故萧何任淮阴侯也,得于独断。诸葛亮任马谡也,以独断失之。唐尧用虞舜也,得于众举。其用伯鲧也,以众举负之。故释技术便习,功比积累而尚贤者,任己任众,其于眩乱均也。” [96]
章氏此论彻底反对“人治”,抑儒墨而扬商韩。虽其于西洋法治与民治之运用犹有重大之误解,其论武断不足为专制,则真卓尔不刊之至理,吾人当无间然者也。抑章氏不徒斥武断之人治,亦且深恶假口仁义以行刻核之德治。盖行己与长民,为道互殊。“洛闽诸儒,制言以劝行己,其本不为长民。故其语有廉棱而亦时时轶出。夫法家者辅万物之自然而不敢为,与行己者绝异。”儒法所以殊途而不可参混者,其故不劳深求。“凡行己欲陵而长民欲恕。陵之至者止于释迦。其次若伯夷陈仲,持以阅世,则《关雎》为淫哇,《鹿鸣》为流湎,《文王》、《大明》为盗言矣。不如是,人不与鸟兽绝。洛闽诸儒躬行虽短,其言颇欲放物一二,而不足以长民。长民者使人人得职,涤荡其性,国以富强。上之于下,如大小羊羜,相 而已,本不可自别于鸟兽也。”故以长民之道行己则失之过卑,以行己之道长民则失之过高。此商、韩任法所以苛陗而实宽大也。自明太祖诵洛闽儒言而以残刻治国,儒法始相乱。“此明中世,人主喜怒僻违而不循法。谏官有所长短,不以法律弹正,时借洛闽重言以为柄矜。记所谓援其所不及,烦其所不知。人主穷迫,亦以其言检下,下复相朋以要主。奸心虽知,人主孤立,则庶事丛脞,终于嫚令谨诛,万事自此坠矣。”“清宪帝亦利洛闽。刑爵无常,益以恣睢。会遭平世,无櫐疑沮事者。 [97] 然而吏惑于视听,官困于诘责,惴惴莫能必其性命。冤狱滋烦,莫敢缓纵。”以行己之道长民,利洛闽之言以乱法治,其祸遂至于此。《韩非》尝曰:“人主不自刻以尧而责人臣以子胥。” [98] 真足为长民者之箴也。
虽然,吾人勿误会章氏,认其立言之意在摒绝仁义道德于政治生活范围之外也。章氏深信立国不可以无道德,但长民者不可以行己之最高标准责人而强其所难耳。章氏尝探索中国亡于外夷之故而归咎于道德沦丧。其言曰:“旷观六合之邦家,虽起废不常,盛衰相复,若其沦于异族,降为台隶者,则亦鲜有。有之,必素无法律政治与愚昧无知之民也。中国之学术章章如彼,其民不可谓愚。秦汉以降,政虽专制,非无宪章箸于官府。良治善法足以佐百姓者亦往往而有。举吾炎顼嬴刘之苗裔提封万里,民籍钜亿,一旦委而弃之于胡羯,其根本究安在耶?”昔之论者或谓由于藩镇削弱,或谓由于宋儒弛于《春秋》夷夏之防,或谓由于清代汉学精考证而惰于武事。此三说皆有未当。盖州郡无兵,无解于汉族覆亡而不奋起光复之事实。明亡之后,民以鞑靼为鄙夷之名,则夷夏之别固未尝泯绝于其心。中国人口众多,治汉学者未逮千分之一,何至遂为亡种之因。冥心思之,“吾于是知道德衰亡诚亡国灭种之根极也” [99] 。
民族立国之道德“不必甚深言之。但使确固坚厉,重然诺,轻死生,则可矣” [100] 。易词言之,民族道德所倚仗者,“非倜傥非常之士,即强力敢死之人,以一者足以进取,一者犹足以自卫也” [101] 。若夫怯懦狡诈烂熟之流,斯皆亡国败种之恶德,为吾人所当湔洗革除者也。
《曾子》曰“士不可以不弘毅”。又曰:“可以托六尺之孤,可以寄百里之命。” [102] 章氏所提倡之政治道德,其精神略近于此。然而吾人如径谓章氏注重道德,同于儒家,则又不免陷于错误。儒家以道德为政治之最高目的,章氏以道德为政治必需之工具。盖自章氏视之,道德所以可贵,以其在政治上有极大之功用。若在一特殊环境之下,不道德成为有用,则吾人固不妨许可之或竞提倡之也。章氏举史实以征之曰:“楚汉之际,风尚淳朴,人无诈虞。革命之雄起于吹箫编曲。汉祖所任用者,上自萧何、曹参,其下至于王陵、周勃、樊哙、夏侯婴之徒,大抵木强小文,不识利害。彼项王以勇悍仁强之德与汉氏争天下,其所用皆廉节士。两道德相若也,则必求一不道德者而后可以获胜。此魏无知所以斥尾生孝己为无用,而陈平乃见宝于汉庭矣。季汉风节,上轶商周。魏武虽任刑法,所用将士愍不畏死,而帷幄之中参豫机要者,钟、陈、二荀,皆刚方皎白士也。有道德者既多,亦必求一不道德者而后可以获胜。故贾诩亦贵于霸朝矣。”然而汉魏以后,“风教陵夷,机械日构,至于今日,求一质直如萧、曹,清白如钟、陈、二荀,奋厉如王陵、周勃、樊哙、夏侯婴者则不可得,而陈平、贾诩所在有之。尽天下而以诈相倾。甲之诈也,乙能知之。乙之诈也,甲又知之。其诈即亦归于无用。甲与乙之诈也,丙与丁疑之。丙与丁之诈也,甲与乙又疑之。同在一族而彼此互相猜防,则团体可以立散。是故人人皆不道德,则惟有道德者可以获胜” [103] 。由此观之,居今世而提倡道德,非以道德为政治之目的,实欲利用之以遂澄清天下之大业。宋儒所谓天理流行,杂念不起者,其言虽美,固非政治家之急务也。
章氏政治思想之第三要点为个人主义。章氏之种族革命学说远承儒家之《春秋》,其民权制度之理想近乎法家之商、韩,而其个人主义之政治哲学则出入于道家、释氏,而熏染于西洋之无政府主义。
章氏之政治哲学以个人为其中心点。彼认定个人之本身,即其生活之目的。一切之社会关系皆缘个人之自择以产生,一切之社会制度皆为个人之自利而敷设。小我之于大我本无内在之义务。若强迫个人为社会而服役牺牲,且名此为义无所逃之责任,斯诚本末倒置,非文明世界所当有也。“盖人者委蜕遗形,倏然裸胸而出。要为生气所流,机械所制。非为世界而生,非为社会而生,非为国家而生,非互为他人而生。故人之对于世界社会国家与其对于他人,本无责任。责任者后起之事。必有所负于彼者,而后有所偿于彼者。若其可以无负,即不必有偿矣。然则人伦相处,以无害为其界限。过此以往,则钜人长德所为,不得责人以必应为此”也。夫人类合群而居,彼此间固不能无往还,亦不免有相助相酬之行动。然而此皆出于个人之自决,非受命于天经地义而出于不容自己也。“吾为他人尽力,利泽及彼而不求圭撮之报酬。此自本吾隐爱之念以成,非有他律为之规定。吾与他人戮力,利泽相当,使人皆有余,而吾亦不忧乏匮。此自社会趋势迫胁以成,非先有自然法律为之规定。有人焉,于世无所逋负,采野稆而食之,编木堇而处之。或有愤世厌生,蹈清冷之渊以死。此固其人所得自主,非大群所当诃问也。” [104]
虽然,大群非丝毫无所诃问也。“当诃问者云何?曰:有害于己,无害于人者,不得诃问之。有益于己,无益于人者,不得诃问之。有害于人者然后得诃问之。此谓齐物。”顷言人伦相处,以无害为界限,即此义也。吾人如欲一究其故,则亦显而易知。“凡有害于人者谓之恶人,凡有益于人者谓之善人。人类不为相害而生,故恶非所当为,则可以遮之使止。人类不为相助而生,故善亦非人之责任,则不得迫之使行。” [105] 《庄子》自谓“上不敢为仁义之操而下不敢为淫僻之行” [106] ,庶几得人伦之界限矣。
论者如以此言不合“公理”为疑,则章氏以为公理云云,本无神圣不可干之意义。“公理者犹云众所同认之界域。譬若棋枰方卦,行棋者所同认,则此界域为不可逾。然此理者非有自性,非宇宙间独存之物,待人之原型观念应于事物而成。洛闽诸儒喜言天理。天非苍苍之体,特以众所同认,无有代表之辞。名言既极,不得不指天为喻。而其语有疵瑕,疑于本体自在。是故天理之名不如公理可以见其制自人也。骤言公理,若无害矣。然宋世言天理,其极至于锢情灭性。烝民常业几一切废弃之。而今之言公理者于男女饮食之事放任无遮,独此所以为异。若其以世界为本根,以陵藉个人之自主,其束缚人亦与言天理者相若。彼其言曰:不与社会相扶助者是违公理,隐遁者是违公理,自裁者是违公理。其所谓公,非以众所同认为公,而以己之学说所趣为公。然则天理之束缚人甚于法律,而公理之束缚人又几甚于天理矣。” [107]
章氏此论,本之戴震,旨在解放个人以矫名教纲常之流弊。其言虽不似李贽、谭嗣同等之偏激,而实与之共鸣。然而吾人试加辨析,则其说亦以过崇小我而有所未安。章氏公理人制之说固为休谟、康德以后一部分哲学家之所共持。然而谓公理出于众认,非即谓个人不受公理之约束也。既众认之矣,则约定俗成,所谓公理者势必为大群言行之规律,非一家学说私理之谓也。章氏立说,于公理一辞先后变易其义,犯逻辑上之错误而不自觉,则其说之诬可不俟辨。不宁惟是,吾人姑承认公理无效之说,则章氏亦不免自相违迕。盖公理果无效力,则个人当各行其是。相利相害,悉由自择。恶人者人恶之。依章氏之说,倘个人不患见恶于同类,则彼既甘食其报,何妨加害于人。猥曰:“人类不为相害而生,故恶非所当为。”吾人试诘之曰:此言也,人类众认之公理欤?章氏私学所趣之公理欤?抑宇宙独存之公理欤?章氏何不自检也。
章氏思想之困难尚不只此。章氏谓个人对社会不负偿报之责任。倘其遗世独立,大群实无可诃问。此说似辩,而不知其违于事实。《荀子》尝谓“离居不相待则穷” [108] ,立论虽简,最足以破章氏之惑。章氏曰“鸟之哺养其雏,人之乳食其子,特爱情流衍则然。诚有生子不举者,苟未至于戕杀侵凌之界,即不可以放弃责任相稽。所以者何?本未借力于此婴儿,则不必有酬报,宁当以责任言之”乎?以矛陷盾,吾人当反问之曰:父之于子,姑认其毫无责任。子之于父母,岂本未有所借力乎?生子而举,饥食之,寒衣之,育之教之。依章氏之说,父母之劬劳,即子女之逋负。人人有父母,是人人有责任矣。章氏又曰:“今夫人不与社会相扶助者,是势所不能也。虑犹细胞血输互相集合以成人体。然细胞离于全体则不独活,而以个人离于社会则非不可以独活。衣皮茹草,随在皆足自存。顾人莫肯为耳。夫莫肯为则资用繁多,不得不与社会相系。故曰人不与社会相扶者,是势所不能也。既已借力于人,即不得不以力酬人。有其借而无其酬,则谓之背于公理云尔。若诚肯为衣皮茹草之行者,既无所借,将安用酬?虽世不数见其人,而不得谓绝无其事,即不可以虚矫之公理齐之。” [109] 章氏之言如此。吾人无俟深辨,即可知其误解之处,至少有二:夫曰人莫肯为,则是借力者众。为世不数见,衣皮茹草之畸人而废亿兆所资,合群相待之公理。有见于畸,无见于齐。此一误也。夫曰世不数见,则幸而人莫肯为耳。向使人人趋于此独活之道,则兽可绝,山可童。虽无借于人力,其奈天物之不瞻何?不明于人类资生之理,此二误也。
吾人姑置得失之辨,试毕述章氏重己轻群之学说。章氏既持个人自足之义,引申推演,势必得团体无实之结论。约言之,其说有三:一曰国家无自性,二曰国家非当设,三曰国家不神圣。
何谓国家无自性?章氏曰:“凡云自性,惟不可分析,绝无变异之物有之。众相组合,即各各有其自性。非于此组合上别有自性。”例如惟物论者命物质之不可析者曰原子。“若以原子为实有,则一切原子所集成者并属假有。何以故?分之则各还为原子故。自此而上,凡诸个体亦皆众物集成,非是实有。然对于个体所集成者,则个体且得说为实有,其集成者说为假有。国家既为人民所组合,故各各人民暂得说为实有,而国家则无实有之可言。非直国家。凡彼一村一落一集一会亦惟各人为实有自性,而村落集会则非实有自性。要之个体为真,团体为幻。一切皆然,其例不可以偻指数也。” [110] 盖国家生于组织。若解散其组织,则国家不复存在,而个人之自性如故。
虽然,犹有疑焉。近世国家学者认国家为主体,人民为客体。“原彼之意,岂不曰:常住为主,暂留为客,国家千年而无变易,人民则父子迭禅,种族递更,故客此而主彼耶?若尔,请以溪流喻之。今此一溪,自有溪槽。溪槽者或千百年无改,而其所容受之水则以各各微滴奔凑集成,自朝自暮,瀑流下注。明日之水滴,非今日之水滴矣。是则亦可言溪槽为主体。槽中水滴为客体。而彼溪槽所指何事?左右有岸,下有泥沙,中间则有空处。岸与泥沙虽溪槽所因以成立,而彼自性是土,不得即指彼为溪槽。可指为溪槽者惟有空处。夫以空处为主体而实有之水滴反为客体,是则主体即空。空既非有,则主体亦非有。然此空者体虽虚幻,而犹可以眼识见量得之。若彼国家则并非五识见量所得。欲于国中求见量所得者,人民而外,独土田山渎耳。 [111] 然言国家学者亦不以土田山渎为主体,则国家之为主体,徒有名言,初无实际可知已。或曰:国家自有制度法律。人民虽时时代谢,制度法律则不随之以代谢。即此是实,故名主体。此亦不然。制度法律自有变更,非必遵循旧则。纵令无变,亦前人所贻之无表色耳。凡言色者,当分为三。青黄赤白,是名显色。曲直方圆,是名形色。取舍屈伸,是名表色。凡物皆属显色形色,凡事皆属表色。表色已过,而其所留遗之功能势限未绝,是名无表色。如筑桥梁,建城郭等,当其作役,即役人之表色。作役已毕,而桥梁城郭至千百年不坏,即此不坏之限为役人之无表色。其功能仍出于人,云何得言离人以外别有主体。然则国家学者倡此谬乱无伦之说以诳耀人,真与崇信上帝同其昏悖矣。” [112]
何谓国家非当设?欲明此义,吾人当先究国家政府缘何以起。章氏持不同之五说,而旨悉归于指明国家原始功用之邪恶卑贱,非所当设。一曰国家由御外而立。“一切物质皆有外延。此本当然之理。特以据有方分,互不相容,则不得已而生肤郭。植物有皮,介虫有甲,乃至人及鸟兽皆有肤革,以护其肌。大者至于地球亦有土石为之外郛,使地藏金火得以安稳。此皆势力所迫,不得自由。”“夫国家犹是也。亦有大山巨渎天所以限隔中外者。然以人力设险为多。蒙古之鄂博,中国之长城,皆是类也。又不能为,则置界碑。又不能为,则虚画界线于舆图以为分域。凡所以设此外延者与蛤蚌有甲,虎豹有皮何异。然则国家初设本以御外为期。是故古文国字作或,从戈守一。先民初载,愿望不过是耳。军容国容渐有分别,则政事因缘而起。若夫法律治民,不如无为之化。上有司契,则其势亦互相牵连,不可终止。 无外患,亦安用国家为?”况万物本无外延,“实随感觉翳蒙而有” [113] 乎。二曰政府由争杀而起。世人多以政府足以止争,故认国家为必要。不知“原政府之初设也,本非以法律卫民而成,乃以争地劫人而成” [114] 。以国止争,几如以暴易暴。三曰君主由造酒而立。“古者谓人君为酋。酋者绎酒。酒官则曰大酋。 [115] 人君以名,何也?生民之嗜欲始于饱暖,卒于骀荡其形性。以法式授酒材而得火齐者,其始不过数人。民归之若婴儿之求乳于母,则始以材艺登为王侯。” [116] 四曰宰相由奴仆以兴。“《尚书》载唐虞之世与天子议大事者为四岳。贵族世侯去人主不过咫尺。议有怫忤,亦无以面折廷争为也,直持之使不得遂其行耳。小者卿尹之属虽贵不及岳牧,其势常足以自植。于是专制之君厌之,则为己心腹者惟奴仆与近侍。”试以伊尹之事征之。伊尹尝为阿衡,亦为保衡。 [117] 盖古者“天子居山,三公居麓”。麓所以卫山,“而卫门者名为衡鹿,亦即宰相”。 [118] 阿保者女师之称。 [119] 《吕览·本味》篇称有姺氏以伊尹媵女。汤既引伊尹为腹心,而阿保之名无改。其后相袭,遂以阿保为三公。“本味”篇又云:“伊尹说汤以至味”。《曲礼》述夏商之制,太宰尚卑。其职本在治膳。自伊尹任政而冢宰之望始隆。至《周礼》天官大宰遂正位为五官长。然其所属冗官犹是宫中治膳之职。而小宰治王宫之政令,九嫔世妇女御之属皆以太宰为其长官 [120] ,后人所谓三公坐而论道者断非本来之职掌也。五曰官制由法吏而出,法吏又自军政以分。 [121] 其说已略见上文述章氏法治思想中,不劳于兹复举。
何谓国家不神圣?吾人已知国家非当设,则此义亦至易明。国家之起原既不在保民兴化之高尚事业,其出身已是微贱。矧国家本无自性,政事为个人之表色。“凡诸事业必由一人造成,乃得称为出类拔萃。其集合众力以成者,功虽烜赫,分之当在各各人中,不得以元首居其名誉,亦不得以团体居其名誉。”试以工场喻之。“夫工场主人于佣作者役其力,而擅美利于一己,世犹以为不均。然凡一熟货之成,一者必有质料,二者必有作具,三者必有人力。此质料与作具者素皆生人所有。彼佣作者独人力耳。是一熟货成就之因主人当其二,佣作者仅当其一也。而所获余一切为主人所没,议者且以盗窃名之。若夫国家之事业者,其作料与资具本非自元首持之而至,亦非自团体持之而至,还即各各人民之所自有。然其功名率归元首,不然则献诸团体之中。此其偏颇不均,不甚于工场主人之盗利乎?”抑吾人勿误认元首团体所盗之功名为真足尊尚。章氏“以为众力集成之事直无一可宝贵者。非独莅官行政为然,虽改造社会亦然。尧舜云,亚力山德(大)云,成吉思汗云,华盛顿云,拿破仑云,俾士麻(麦)云,于近世巴枯宁,苦(克)鲁泡特金辈,虽公私念殊,义利事异,然其事皆为众力集成,则与炊薪作饭相若,而代表其名者视之蔑如。以比释迦、伊壁鸠鲁、陈仲子、管宁诸公,诚不啻蛎甲之于犀角。虽一术一艺之师犹不足以相拟也。夫灶下执爨之业,其利于烝民者至多。然未有视为神圣者。彼国家之事业亦奚以异是耶?尸之元首则颇,归之团体则妄。若还致于各各人民间,则无过家人鄙事而已。于此而视为神圣,则不异于事火咒龙也” [122] 。
虽然,政府有由民选者,岂亦可加鄙贱乎?自章氏视之,共和小胜专制而实亦无足宝贵。试以欧美为例。“吾中国专制之世,宰相则用近臣。其乐为近臣者诚丑。然欧美君主共和之政抑岂有以愈是乎?凡为代议者营求入选,所费金无虑巨万,斯与行贿得官何异?民主立宪,世人矜美法二国,以为美谈。今法之政治以贿赂成,而美人亦多以苞苴致贵显。夫佞悦众人与佞悦一君者其细大虽有异,要之猥贱则同也。然则承天下之下流者莫政府与官吏议士若。行谊不修,赇赂公行,斯为官吏议士,而总其维纲者为政府。政府之可鄙宁独专制。虽民主立宪犹将拨而去之。借令死者有知,当操金椎以趋冢墓下,见拿破仑、华盛顿则敲其头矣。凡政体稍优者特能拥护吏民,为之兴利,愈于专制所为耳。然其官僚犹顽顿无廉耻,非是则弗能被任用。故尝论政府之于生民,其犹乾矢鸟粪之孳殖百谷耶?百谷无乾矢鸟粪不得孽殖,然其秽恶固自若。求无政府而自治者犹去乾矢鸟粪而望百谷之自长。以生民之待政府,而颂美之者犹见百谷之孳殖,而并以乾矢鸟粪为馨香也。” [123]
英人潘恩尝谓政府即在其最优境界中亦只为一必需之祸患。 [124] 章氏此论,毋乃相近。章氏于说明国家无自性、国家非常设及国家不神圣三义后,复一一为之解脱。一曰国无自性而可以爱,二曰国不当设而不可无,三曰国非神圣而可以救。其言曰:“前第一义既不认许国家为实有物,则凡言爱国者悉是迷妄。虽然,爱国之义必不因是障碍,以人心所爱者大半非实有故。”人爱指环逾于金粒,爱画中之山水牛马逾于真实之山水牛马,爱过去未来之事物逾于现在之事物,皆其例也。不宁惟是。“处盛强之地而言爱国者,惟有侵略他人,饰此良誉,为枭为鸱,则反对之,宜也。乃若支那、交趾、朝鲜诸国,特以他人之翦灭蹂躏我而思还其故有者。过此以外,未尝有所加害于人。其言爱国则何反对之有?”爱国之念,强国之民不可有,弱国之民不可无。亦如自尊之念,处显贵者不可有,居穷约者不可无。要以自保平衡而已。“前第二义既不认许国家作用为当设,则凡言建国者悉是悖乱。虽然,建国之义必不因是障碍,以人所行事大半非当然故。饥者求菽麦,渴者求水浆,露处者求廊宇,号寒者求絮绵,此宁有当然之理耶?使人皆如灵龟则可以不食矣,人皆如雉子则可以不饮矣,人皆如飞凫则可以不屋矣,人皆如游鱼则可以不衣矣。非特尔也。草昧初民虽有饮食居服而犹与今人绝异。今人纵不能为龟雉凫鱼,独不可为草昧初民乎?习于宴安而肌骨不如习日之坚定,去此则不足以自存。值歉岁,处围城,析木皮以为食,有宁不入喙而死者,由其咽喉所习则然,以此知近世存在之术皆由势不得已而为之,非理有当然而为之也。”建国之事,与此正同。内求安全,外迫侵侮,遂不得已而立政府,亦非理有当然也。“前第三义既不认许国家事业为神圣,则凡言救国者悉成猥贱。虽然,救国之义必不因是障碍。以人之自卫,不论荣辱。农夫担粪以长稻粱,矿人沾体以致石炭。此其事至污辱也。而求食者不以为诟,是何也?人之躯骸本由腐臭不净之物以成胚胎,其出入与便利同道。故一念及生,即不恤自处污垢。况于匡扶邦族,非专为一己而已。特世人执是以为高名,则不知集众所成,其能力最为阂茸。而自旌其伐,尊于帝天。遂令志其事者毫毛未动,先有矜众自贵之心。事之既成,又群奉以为大长。斯最可忿嫉者。若本其惨怛之心以为自卫卫人之计,则如里闾失火,相与抱瓮救之。虽焦头烂额不以自多,惟曰行吾之素耳。此安论鄙贱与神圣哉!” [125]
康有为论政,陈大同、小康二义。大同泯国家,小康有政府。章氏之个人主义亦包含政府有无之两界。吾人顷所述者有政府的境界。下文当略述无政府之理想,以殿本章。
章氏遮拨国家,其意颇近于老庄。以乾矢鸟粪比国家,可谓不恭之至。自章氏视之,政府本为罪恶。彼善于此者有之,大利无害则未见。共和胜于独制,固也。然而共和之弊亦甚大而不可掩,未足以为高尚之治道。而吾人按其实际,则国虽可以平乱,亦常可以致乱。以国治人,几无异于饮鸩止渴。然则舍势之不得已而论理之所当然,惟无政府为最适于人性。章氏乃著“五无”之说以拨其旨。
五无者,“一曰无政府。凡兹种族相争,皆以有政府使其隔闵。假令政权堕尽,则犬马异类,人犹驯狎而优容之,何有于人类?抑非专泯种族之争而已。有钱币在则争夺生而阶级起。于是以共产为生,则贸易可断而钱币可沉诸大壑矣。有军器在则人将借是以为杀掠之资。于是镕解铳炮,椎毁刀剑。虽未足以绝争心,而争具自此失矣。其他牝牡相交,父子相系,是虽人道之常,然有所昵爱则妒生,有所摄受则争起。于是夫妇居室,亲戚相依之事,必一切废绝之,使人民交相涉入,则庶或无所间介矣。” [126]
二曰无聚落。国家以自卫而产生,侵略亦以国家而发动,故欲弭战争,必先破国界。然“国界虽破而聚落犹未破,则惨烈之战争未已。何也?人类本平等,而所依之地本不平等,人类之财产可以相共而容,而地方之面积不能相共而容。夫共产者以为自喻适志矣。然地有温润寒苦之不同。处寒苦者尽力经营以化其地为膏腴,孰与攘夺膏腴之便。况气候之燥润惨舒,其难齐有百倍于地质者。自古温润之国率为苦寒人所兼并,顾温润国则未有蚕食苦寒国者。无他,苦寒国人视温润国为乐土,驱于欲望,则不惮断脰摩顶以争之。悦以使民,民忘其死。温润国人于苦寒地素无欣羡之心,则其不能兼并也亦宜。夫两地皆有政府而苦寒必胜温润者,知其胜非政府所成,乃自然界所役使矣。”由此观之,则无政府之用固未足独致世界于升平。“是故欲无政府,必无聚落。农为游农,工为游工,女为游女。苦寒地人与温润地人每岁爰土易室而居,迭相迁移,庶不以执着而生凌夺” [127] 矣。
三曰无人类。世人以政府为众恶之源,国家为群污之府。宁不谓尔。虽然,政府云,国家云,固无自性。此政府与国家者谁实成之,必曰人实成之。夫自人成之,自人废之,斯固非绝特可惊之事。而成之根不断,有其废之,终必有成之者。不然,则原人本无政府之累,何以渐相垛积以有今日之穰穰者也。推原无政府之目的本在息世界之争杀。然而争杀之心,实为人类之天赋。“人之相争,非止饮食牝牡之事。人之争具,宁独火器钢铁之伦。眶眦小忿则憎怨随之,白刃未获则拳力先之。纵大地悉无政府聚落,销兵共产之制得以实行,而相杀毁伤犹不能绝其愈于有政府者。” [128] 故息争之业,必待息争心,断人道而后可成也。
断人道者非杀灭人类之谓,断其我见而已。“芸芸万类,本一心耳。因迷见异,以其我见自封,而无形之外延因以张其抵力,则始凝成个体以生。是故杀机在前,生理在后。”争杀之心即缘此我见以起。“人皆著我,则皆以为我胜于他,而好胜之念见之为争。”虽无利害亦然,值有利害则益烈。平日所以勉强相安,未甚溃裂者,“有法律以闲之,有利欲以掣之也。人情莫不怀生而恶死。非饥寒交迫铤而走险者,严刑在侧,常有以挫其好胜之心。亦或逃遁法外,而令名既损,民所不与,攻难剽暴之徒与社会既不相入,则无穷之希望自此而终。此所以惮于猝发也。”若以性善之说为疑,谓恻隐之心,人皆有之,必可制克好胜之心,则应之曰:“人之所怜在彼弱小于我,而所憎在其敌对于我。即彼恻隐心者亦与好胜心同一根柢。” [129] 我见不除,杀机固相依而长在也。
“虽然,必谓人将相杀,当以法律治之,而愿政府之存者,是则甚谬。原政府之初设也,本非以法律卫民而成,乃以争地劫人而成。今者法令滋彰,其所庇仍在强者。贫民以为盗受诛,宁止亿兆。其或逻候森严,不得恣意,则转死于煤坑中耳。至于帝国主义,则寝食不忘者常在劫杀。虽磨牙吮血,赤地千里,而以为义所当然。夫窃钩者诛,窃国者为诸侯。此庄生所为愤嫉。今无政府虽不免于自相残杀,必不能如有政府之多。”“夫斗殴杀人者其心戆,计谋杀人者其恶深。独力杀人者其害微,聚众杀人者其祸剧。今政府固尽知此,法律所治,轻重有殊焉。而政府自体乃适为计谋聚众以杀人者,则乌得不舍此之重而就彼之轻耶?古之言性恶者莫如荀卿。其见非不卓绝。犹云当以礼法治之。荀卿之时,所见不出禹域。七雄相争,民如草芥。然尚不如近世帝国主义之甚。随俗雅化,以建设政府为当然,而自语相违实甚。何者?既知人性之恶,彼政府者亦犹人耳,其性宁独不恶耶?检以礼法,而礼法者又恶人所制也。就云礼法非恶,然不可刻木为吏,则把持礼法者犹是恶人。以恶人治恶人,譬则使虎理熊,令枭将獍。熊与獍之恶未改,而适为虎与枭傅其爪牙,则正以性恶之故不得不废政府” [130] 也。
无人类为五无之最要,致治之中坚,故“一二大士超人者出诲之以断人道而绝其孳乳,教之以证无我而尽其缘生。被化虽少,行术虽迂,展转相熏,必有度尽之日。终不少留斯蠹以自祸祸他也” [131] 。
无人类犹不足以证无上之果,故必继之以无众生与无世界以完成五无之功德。“四曰无众生。自毛奈伦极微之物更互相生以至人类。名为进化,其实则一流转真如。要使一物尚存,则人类必不能断绝。新生之种渐为原人,久更侵淫,而今之社会,今之国家,又且复见。是故大士不住涅槃,常生三恶道中教化诸趣,令证无生而断后有。此则与无人类说同时践行者也。五曰无世界。世界本无,不待消灭而始为无。今之有器世界为众生依止之所,本由众生眼翳见病所成,都非实有。” [132] “是则众生既尽,世界必无毫毛圭撮之存” [133] 矣。
此五无者非能于一时成就。最先“二无”同时成就为一期,其次“二无”渐递成就为一期,最后“一无”毕竟成就为递见。 [134] 高蹈太虚,自行步骤,非可躐级以求者也。
章氏言“九世”之仇则满腔热血,述“五无”之论则一片冰心。寒暖相殊,先后自异。章氏所以如此者,虽或激于闻见,有为言之,而细绎其学说内容,亦自有其一贯之旨。盖章氏之政治思想乃一深切沉痛而微妙之抗议也。抗议异族之压迫,于是昌言种族革命。抗议苛政之食人,于是昌言五无四惑。其他一切解放个人,鼓吹平等,讥弹风俗,诋斥人类之议论,殆莫不含有抗议之意味。虽多出以典雅之词,而究其意旨所趋,激烈或有过于鲍敬言、李卓吾、谭复生者。 [135] 秦汉以后二千年中,求其略可相拟者,惟有《无能子》之圣过、质妄、严陵、文王 [136] 诸说而已。吾人如谓章氏为中国最悲观之政治思想家,殆无大误。明乎此,则“五无论”与《大同书》之根本异趣,不难察见。康氏入世界观众苦,故欲破除“九界”。然“九界”既除则人类至乐。“安乐既极,惟思长生。” [137] 是大同之理想,以悲观为起点,而以乐观为归宿。章氏认世界为虚幻,故欲实现“五无”。虽信“五无”之先,必须复“九世”之仇,立“四制”之政。此不过“初级苟偷之法”,补苴衅隙之方。若非绝灭人道,不足以拯世界之沉浊。故章氏之政治哲学,一致悲观而终于消极。吾人如谓《大同书》为享乐主义之乌托邦,则当命“五无论”为失望自杀之虚无主义矣。
* * *
[1] 民国十三年广州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宣言。
[2] 本书第十九章第二—三节。
[3] 本书第二十章此处注[51] 、此处注[52] 。
[4] 邹鲁《中国国民党史稿》(商务印书馆二十七年初版),页18。
[5] 本书第二十章第一节。
[6] 清廷欲凭借以扶清灭洋之义和团乃无知之“教匪”。西太后以外人助康党逃亡,不肯引渡,又沮废立之谋,故思利用“拳匪”以泄积怨。乃庚子五月二十六日宣战诏书有谓:“彼尚诈谋,我恃天理。彼凭悍力,我恃人心。无论我国忠信甲胄,礼义干橹,人人敢死,即土地广有二十余省,人民多至四百余兆,何难翦彼凶焰,张我国威。”真梦呓耳!
[7] “自传”,《孙中山全书》(广益本),乙酉当光绪十一年(1885)。
[8] 按《史稿》页2,兴中会名称用于光绪十八年壬辰。《宣言》及《章程》则公布于甲午。
[9] 书见《全书》第四册及《史稿》页6—16。
[10] 《宣言》及《章程》见《全书》第三册及《史稿》页3—5。中山先生思想当于下编述其梗概。本章则略述辛亥革命以前兴中同盟会诸公之思想。
[11] 《史稿》,页655—660。
[12] 今有民国十七年上海民智书局“革命文库”本。
[13] 《史稿》,页463。
[14] 社乃上海南洋公学罢课后所改设之学校。蔡元培为代表,吴敬恒、章炳麟等为教员,《苏报》其机关报也。
[15] 《太炎文录》卷二“邹容传”。按容生卒当1885—1905年。
[16] 《革命军》第一章“绪论”,页1。
[17] 同书,第六章。
[18] 同书,第二章。
[19] 《革命军》第三章,页29。
[20] 同书,页30。“革命之前须有教育,革命之后须有教育。”
[21] 同书,第四章。
[22] 同书,第五章。
[23] 同书,页31。
[24] 同书,页32。
[25] 同书,页32。
[26] 《革命军》,页50—5l。按邹氏天赋人权说纯出洛克、卢梭,与中山先生《民权主义》中所论有别。
[27] 同书,页52—53。
[28] 《史稿》,页33—37。
[29] 冯自由《中华民国开国前革命史》卷中(民国十九年,上海革命文编辑社),页21。
[30] 冯《史》,页32。
[31] 今见《史稿》,页477—487。
[32] 《史稿》,页487—488。
[33] 《史稿》,页479。
[34] 《史稿》,页480—481。
[35] 同书,页482—484。
[36] 《史稿》,页484—485。
[37] 《史稿》,页485—487。
[38] 今有民国十七年上海民智书局重印本。
[39] 原载《民报》,今见《朱执信集》(民国十年,上海建设社,二册)上册,页1—6。
[40] 原刊《民报》,今收入《太炎别录》卷一。
[41] 原刊《民报》。
[42] 原刊《民报》,今见《集》上,页45—47。
[43] 见《血花集》上编(民国十七年,上海民智书局,“革命文库”第三种)。
[44] 冯自由《史》,页44—45、241。《血花集》下编,页37、40。
[45] 《血花集》,页4—5。
[46] 原刊《民报》,今见《陈天华集》(民国十七年,上海民智书局,“革命文库”第四种)。
[47] 原刊《民报》,今见《别录》卷一。
[48] 原刊《民报》,今见《集》上,页19—33。
[49] 《检论》卷九“大过附录”(李燮和)《光复军志序》。
[50] 《检论·小过》。
[51] 书见《太炎文录》卷二。
[52] 《菿汉微言》。章氏事略见《余杭章先生行实学术纪略》(民国二十五年成都)。
[53] 民国十三年,上海古书流通处,石印二十册。
[54] 《检论》卷一“原变”。章氏著书多用古字,兹为便利计,此下引用酌改今体。
[55] 同书“原人”。
[56] “原人”。 音且,渚也。杚音骨,平也。
[57] 《检论》卷一“序种姓上”。
[58] 《别录》卷一“中华民国解”。
[59] “序种姓上”。
[60] “原人”,鬲音历,《尔雅》,鼎款足也。注款,曲也。疏款,阔也。《汉书》谓鼎空足曰鬲。 音弋,鼎耳在外。禺音遇,猴属。为母猴也。瑁,天子所执圭。 ,音岑,霖也。逴,越过也。
[61] “序种姓上”。
[62] 《文录》卷二“驳康有为论革命书”。
[63] 《检论》卷一“原变”。蜼,音据,兽似狝猴。豦,以醉切,似狝猴而大。
[64] “中华民国解”。
[65] 按指专重聚财讲武之维新派人物。
[66] 僖公十八年及二十年事。章氏于下文言吴本非夷狄,故自外则退之,自内则进之。不可引为进夷狄之例。
[67] 昭公十二年事。
[68] “中华民国解”。
[69] 《别录》卷一“革命道德说”。
[70] 《检论》卷四“哀焚书”。
[71] 《文录》卷二“驳建立孔教义”。
[72] 《国故论衡》下,“原学”。按章氏于此文中主张学泰西富强之术以救中国之贫弱。至于学术及一切非物质之文化,如哲学、道德、音乐、历史、社会、文艺、医学等均我之所长,无待外求。此何其与康长素相似也!又印度既为独立之文化,中国何以又采其佛学?章氏立论即多取义于内典。此亦费解。
[73] “革命道德说”。
[74] 《文录》卷二“驳康有为论革命书”。
[75] “中华民国解”。
[76] 《别录》卷一“排满平议”。
[77] 《别录》卷二“社会通诠商兑”。
[78] The Mono-National State.
[79] 《社会通诠商兑》。
[80] 《别录》卷三“五无论”。
[81] 《检论》卷七“无言”。
[82] 《文录》卷二“驳康有为论革命书”。
[83] “驳康书”。
[84] 《检论》卷八“对二宋”。
[85] 详见下。
[86] 《文录》卷二“与马良书”。
[87] 《别录》卷一“代议然否论”。
[88] 《别录》卷一“代议然否论”
[89] 同上。
[90] 《检论》卷七“地治”,主张各省以市政司为方面官,以县为地方自治单位。一省之中行政,司法与军事分权。
[91] 《别录》卷一“代议然否论”。
[92] 同上。
[93] 《文录》卷一“古官制发原于法吏说”(《官制索隐》中之一篇)。
[94] 原注,“显学”。
[95] 《文录》卷一“秦政记”。
[96] 《文录》卷一“非黄”。
[97] 语出《逸周书》。櫐音莘,众也,盛也。
[98] 《文录》卷一“释戴”。
[99] 《别录》卷一“革命道德说”。
[100] 同书卷一“革命道德说”。
[101] 同书卷一“箴新党论”。
[102] 均见《论语·泰伯第八》。
[103] “革命道德说”。
[104] 《别录》卷三“四惑论”。
[105] 同上。
[106] 《庄子·骈拇》。
[107] “四惑论”。
[108] 《荀子·富国》。
[109] “四惑论”。
[110] 《别录》卷三“国家论”。
[111] 同书卷三“五无论”曰:“莾瀁平原,入其域而视之,始见土地,次见人民,乌睹所谓国家者。”
[112] “国家论”。
[113] “国家论”。
[114] “五无论”。
[115] 原注,见“月令”。
[116] 《检论》卷七“地治”。又《文录》卷一“官制索隐”,神权时代天子君山说谓:“古之王者以神道设教。草昧之世神人未分,而天子为代天之官。因高就丘,为其近于穹苍。”“其意在尊严神秘,而设守固之义特其后起者也。”可比观。
[117] 原注,分见《诗·商颂》及《书·君奭》。
[118] 天子居山说。此据《尚书》“纳于大麓”。古文家太史公谓尧使舜入山林川泽,今文家欧阳夏侯谓尧使舜领天子事,如汉之尚书官。《左传》曰:“山林之木,衡鹿守之。”鹿即麓也。衡鹿古为虞衡之官,亦即宰相所从出。汉有光禄勋,为天子门卫,勋者阍也。光禄者衡鹿也。衡横光古为一字。汉又有黄门,为天子主门。黄即横衡也。
[119] “官制索隐”,专制时代宰相用奴说。引《后汉书·崔寔传注》。
[120] “宰相用奴说”。
[121] “古官制发原于法吏说”。
[122] “国家论”。
[123] “官制索隐”序。
[124] Thomas Paine(1737—1809), Common Sense (1776), in Writings of T. P(Conway ed.)Vol. I, p.96.浦薛凤《西洋近代政治思潮》下册,页465引。
[125] “国家论”。
[126] “五无论”。
[127] 同上。
[128] “五无论”。
[129] 同上。
[130] “五五论”。
[131] 同上。
[132] “五无论”。
[133] 同上。
[134] 同上。
[135] 分见本书第十一章第三节、第十七章第二节及第二十一章第五节。
[136] 见本书第十三章第三节。
[137] 《大同书》,页4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