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言
康有为在历史上占一席之地,部分(也可能主要)是因他在戊戌变法中扮演了主导的角色。他之公开反对辛亥革命,抨击民国,以及极力呼吁“保存国粹”,使许多1910年代与1920年代的年轻知识分子认为他是一个不可救药的反对派。不过仔细检视他在民国时代的言论,可以发现即使在此一时期,虽然历史环境已大非戊戌时代可比,他基本上仍然是一个改革者。[1]
在1880年代和1890年代,他致力于重整帝国体制及其过时的思想和社会部分;而民国之后,他试图纠正他所认为愚蠢错误之处。然时代的改观使他晚年不再公开地过问国家事务。[2]
但毕竟由于他对中国前途的深切关怀,他仍然不断地严厉批评当时人的办事方法,热心祈望思想上改弦更张,以及政治上的补过求善,一直到1926年,他死前一年为止。
在四十年中,康氏努力改革的中心目标,未尝稍变。简言之,其目标乃以西方为主要模式以求中国政治、经济以及学术思想的改变。他要达到目标的方法也未尝稍变,即按照近代西方的样板,以缓进的步调,使古老的中国传统进入共同的近代世界的价值系统——他认为近代西方的样板适合同一时期发展中的所有国家。
中国的专制必须结束;但考虑到政治发展的阶段,她必须先经过君主立宪的中间阶段,然后才能达到完全的民主。她的落后农业经济必须改为工业经济;私有资本主义,而非社会主义化,才是其原动力。在近代生活方式到来之前,必须先有社会与思想上的准备;但本土文化中的有效因子不能一概扫除。[3]
因此,重点在于渐进。不过,可以指出的是康氏变法的目标超过中国的近代化。把中国置于列强以及明治日本并驾齐驱的地位,只不过是构成世界社会的第一步。世界社会完成后,人类的关切不再是为国家生存的富强,而是全人类同享自由与平等的永久和平。因此,在康氏变政的大计划中,使中国近代化不仅仅是给众多的国家之间增加一强国,而是要使一落后的国家参与通向世界和睦与人类幸福的大道。在此,渐进的原则仍需维持。“大同”,不是摧毁不完善的,而是努力以求完善;不是去攫取遥远的目标,而是尽量使现有的做得最好。简言之,必须一直留心现在与未来。我们知道,康氏曾阐明其乌托邦思想的特征,以及达到此目标的每一阶段。[4]
在同一精神下,他在1891年把他的灵感告诉他的一些得意门生:
养我神明,救我氓蒙;
推极识界,诸天无穷;
区区大地,岂有西东;
先爱同类,无忘族邦。[5]
然则,在康氏的想法中,就像君主立宪应是自专制到民主的过渡,爱国主义或民族主义乃是世界主义的先声。果真如此,则中国的改革不应止于君主立宪的完成,而通向人类完善之路也不止于中国的近代化。在共和主义于一个国家中实施,以及全人类统一之前,变革仍须继续进行。[6]
此一最终信念使康不仅与同、光时期的自强派有别,也与戊戌变法时他的合作者不同。因为,他们对中国近代化的见解尽管不同,却都同意一点,即他们都是国家主义者,他们的唯一目标是帮助中国获得“西方文明中的浮士德性格”。[7]
正因为康有为是一个富于想象的理想主义者,在思想上敢于无所顾忌;同时又是一个不可救药的渐进主义者,在行动上拒绝冒进;他因而成为保守派(反对变革)和激进派及革命派(主张快变)共同鄙视的恶徒。他曾在1925年评估他作为这样一个改革派所付出的代价:
自戊戌以来,旧则攻吾太新;新则攻吾太旧。革党又攻吾保皇。[8]
这些攻击大部分可追根于对康氏理论的误解,他既不冒进,也不保守,而是持续不断的改革派,相信可以逐渐进步到完善的可能性。
以下将叙述几点:(一)康氏虽然反对辛亥革命,他仍然致力于经由制度的逐渐民主化而使中国政治近代化;(二)从历史上看,他的变法思想可理解为解救中国的另一种可行方案;(三)虽然他的变法努力未达预期的效果,仍对近代中国史有重要的影响。关于康有为的经济和思想改革将另有专章讨论[9],此处只谈政治改革。戊戌变法的史事,论者已多[10],因此有关戊戌前后事件,本文仅就讨论所及加以引述。
第一节 理论立场
随便浏览康氏的著作即可知,改良古老中国的政体在他的变法思想中占很大的地位。他深信,通向富强之路(不仅指中国,也指其他国家),必须要有一基于民权的政府,以及适合近代生活需要的有效行政系统。他不断强调这一点,特别是在1880年代与1890年代。例如,他在1888年上皇帝的奏折中说,适当地改变几百年的古老政府结构,可在十年内致富强。[11]
他在1880年代末期的著作中,大部分致意于此—改变的细节。
宫崎寅藏在1899年与康有为的两个门生谈话,提到康氏与孙逸仙二人的不同在于教养与脾性,二人相同的是共同赞扬共和民权的原则。[12]
此一观察特别引人注意,一个对康氏渐进主张并不十分同情之人,竟能正确道出他的基本信条之一。
康有为的许多著作都显示他相信广义的民主。他接触到近代民主的思想与制度,早在1870年代末和1880年代初读到“西书”之时[13],并将这些思想与“真正的儒学”搭上关系。[14]
康氏肯定孔子对天下和平与平等的理想特别关注,如他称颂尧、舜的政府为“民主”的实际表现。[15]
康氏所谓“民主”为共和政府,为民主政治的最高与最完美的形式,君主立宪,他有时称作“君主之仁政”,有时称作“君民共主”[16],是较不完善的政体,但适合政治发展中较低阶段的国家。专制是最低最坏的政府,只存在于政治落后的国家。专制政府最好也只能达到“小康”。[17]
君主只求控制其子民,而不为他们的利益着想。最坏的专制遂成为暴政,人民饱受迫害,在中国历史上可看到许多的见证。再者,君主专制可导致社会和思想上的停滞:
昧昧二千年,瞀焉,惟笃守据乱世之法,以治天下……使我大地先开化之中国……衰落守旧不进,等诮野蛮,岂不哀哉?[18]
康氏毫不保留地接受“自由”和“平等”等基本的民主价值。他于1901~1902年自道其政治理想如下:
天下为公,一切皆本公理而已。公者,人人如一之谓。[19]
既如此,一个君王如按真正的儒家(民主)原则行事,将永不会自以为高出老百姓一等。他将自视为众人之一员,高居皇位,不是自炫,而是为大众服务。[20]
康氏曾解释道,“人为天之生,人人直隶于天,人人自立自由”。[21]
每一个人既然都具有人类的共性,他自有合理行事的本能。他的行为将与任何另一人相应[22],用不着外力的强制。因此,在理论上没有专制存在的余地,因那是一个拒绝给自由独立的人自治权利的制度。国家实是人民的公产。唯一正义而可靠的政府是民权的政府。[23]
依康氏的看法,专制乃是造成自西力东渐以来中国挫败局面的原因。因此,中国的解救之道在于将专制政府改为民主政府。[24]
但是专制不能一蹴而几于民主。中国受专制之毒已深,但尚未有行民主的资格。政治以及其他方面的进步,必须是渐进有序的。在情况成熟前急求进入较高的政府形式,与维持失去效用的过时制度一样危险。[25]
既存势力与环境必须加以考虑,痼疾不能一扫而光。政治改革的最终结果是激烈的,但改变的过程必须缓慢平和。[26]
总之,在实施全民共和之前,中国必须经过君主立宪的过渡时期。
第二节 戊戌君主立宪之议
康有为在戊戌那年所作的各种改革建议中,以君主立宪之议最关紧要。[27]
他显然很自傲的认为(并非无据),国为公有的主张以及君主立宪的建议,始于他戊戌言论。[28]
康氏以君主立宪为民主初阶有两层理由。一方面他诉诸孔子学说。康氏评论《论语》“八佾”第五章所谓:“夷狄之有君,不如诸夏之亡也。”有云,落后的国家必须维持君主政体,高举人权的文明国家人民不需要绝对王政,而可以安于法治。[29]
另一方面,康氏以近代西方国家实施民主与立宪政府来说明人类进步的成功例子。西方国家以行政、立法、司法三权来实现民主政府,而在中国仅有这样的理论存在。[30]
中国在民主实施上落后于西方,不是因为孔子的学说有缺点,而只是他的许多门徒误解了他。[31]
康氏深信议院在立宪制度中极为重要。因议院乃是君民交通的管道,并将他们联系起来,成为健康的政体。议院除便利征税之外(显然指的是英国经验),还使人民能够经由代议士发表政见与诉愿,并在达成对公众政策上扮演舆论的力量。[32]
康氏在戊戌初夏的一个奏折里(代拟),曾指出议院的主要性质与优点:
东西各国之强,皆以立宪法、开囯会之故。国会者,君与国民共议一国之政法也。盖自三权鼎立之说出,以国会立法,以法官司法,以政府行政,而人主总之,立定宪法,同受治焉。人主尊为神圣,不受责任,而政府代之。东西各国皆行此政体,故人君与千百万之国民,合为一体,国安得不强?[33]
康氏接着指出君主专制的基本缺点:
吾国行专制政体,一君与大臣数人共治其国,国安得不弱?盖千百万之人,胜于数人者,自然之数矣。
康氏为了加强其说法,警告中国若不及时作政治改革,将步法国与波兰的后尘,不免革命流血。法国的情形特别有教训意义。康在戊戌年写道,法国人民受到美国革命的启示,以及英国查理一世与詹姆士二世倒台的鼓励,决心推翻长期压迫人民的波旁王朝,不久即成功。此理不求自明:
民情大动,民心大变矣。昔之名分,不足以定之,适足以激之;向之权势,不足以压之,适足以怒之。[34]
独裁的法国就此败亡。假如路易十六知道局势危险,而决心立宪,确定统治者与被统治者间的权利,他不但可免于一死,还可保全王朝。不幸的是,他未能理解此一放诸四海而皆准的真理:
且夫寡不敌众,私不敌公。
波兰的悲剧为同一性质的教训,虽然其历史境况不同。康氏特别指出,波兰之王受制于保守派大臣以及作威作福的母后,不能自己作主。如他能在局势尚未完全绝望前,还政于民,该有多好?[35]
康氏继谓,法国革命加速了民主的步调。一个近代国家接着另一个近代国家快速取代寡头,而成立宪政府——袪专制,兴民权:
时势所趋,民风所动,大波翻澜,回易大地,深可畏也。[36]
结论是显而易见的。违背时势必然无效,中国唯有趋时,当情况仍有可为时,准备迎接君主立宪。因此,在戊戌变法前五个月,康氏向皇帝上了如下的奏折:
伏愿皇上……集群材咨问,以广圣听。求天下上书,以通下情。明定国是,与海内更始。自兹国事付国会议行。[37]
在开国会行宪之前,有几个准备步骤。在1888年与1895年之间,康在好几个场合向皇帝建议设立询议官[38],或议郎。[39]
然后,在戊戌之夏,正当保守派与维新派争斗白热化的时候,康氏催促皇上开一雏形国会,选派无行政责任的臣工任之。[40]
稍后,康氏又提出两项建议:
今欧、日之强,皆以开国会行立宪之故。皇上翕受嘉谟,毅然断行,此中国之福也,生民之幸也。请即定立宪为国体,预定国会之期……今未开国会之先,请釆用国会之意:一日集一国人才而与之议定政制;一日听天下人民而许其上书言事。[41]
这些建议——在立宪政府成立之前先作准备,特别值得注意。康氏此举不仅是符合他的渐进主张,而且也是为照顾到当时情势的一种慎重。他说到朝廷上到处是保守派。立即召开国会将引起过多的反对,以至危及整个计划。[42]
他建议皇帝暂时只与一些选拔的议官商事,作为国会的先声。[43]
值得指出的是,康氏在戊戌年的建议,竟然先预示了1906~1908年清廷的立宪运动计划——宣布立宪,预定召开国会的日期。[44]
不过,二者相似处只是表面的。康氏想要以其初步计划导致中国政治制度的基本改变[45],而清廷的立宪不过是为延长专制和阻扼民主的策略。当时的一个法国记者就说过,“她(慈禧太后)表示接受君主立宪只是她愚弄人民的把戏”。[46]
在康氏的想法中,渐进改革并不意味只改一半。他一再要求成立制度局以草拟新法,制作新的制度,制定新的政策,简言之,即照顾到政治改革的全面。[47]
他解释此制度局的重要性道:
方今累经外患之来,天下亦知旧法之敝,思变计图存矣。然……枝枝节节而为之,逐末偏端而举之……必至无功……臣以为不变则已,若决欲变法,势当全变。[48]
再者,为了象征皇上决心与旧传统断绝的决心,康氏建议改元,迁国都至南方,并断发与易服。[49]
这些建议被保守分子斥为西化与抛弃传统,自不足怪。[50]
不过,由此可见,康氏的方法虽是渐进的,但目标却是激烈的。在他看来,变法要有成果,必须彻底。
第三节 政治转变的因素
大家都知道,康氏深赖光绪之力以行变法。换言之,他借寡头制度中最具决定性者来推行中国的民主化。梁启超在1901年对康氏的立场,作了这样的解释:
中国创民权者以先生为首(知之者多,而创之者殆首先生)。然其言实施政策,则注重君权,以为中国积数千年之习惯,且民智未开,骤予以权,固自不易,况以君权积久,如许之势力,苟得贤君相,因而用之……故先生之议,谓当以君主之法,行民权之意。[51]
以君主之法来实行政治的现代化,此一构想不单单来自中国历史,可能亦来自英、俄、日等国的历史。当时中国局势的发展无疑更予他以鼓励。光绪皇帝终于在1889年起亲政。[52]
康氏自知慈禧太后仍拥有相当的权力与影响。但皇帝是年轻人,易于接受甚至尝试新观念。因此,在1895年甲午惨败后不久,康氏首次公开建议皇上运用其权力,使中国祛除旧法,改造旧制。[53]
必须指出者,康氏所说并非基于王政神圣的信念[54],事实上,他所建议的乃是取消王政的第一步。康氏要以王权来执行政治改革之主要论点须在此作一简述。在1898年6月21日,康氏所上的一个重要奏折中有云:
人主有雷霆万钧之力,所施无不披靡,就皇上所有之权,行方今可为之事,举本握要,则亦可一转移间而天下移风,振作人心矣。[55]
康氏显然要给年轻的统治者信心与鼓励,更举俄皇彼得与日皇明治的成功例子来说明以王权维新图强之值得效法。彼得与明治之所以有大成就,正因其有切断千年自夸自欺积习的勇气,并采用宪法。[56]
因而,中国皇帝所应效法之路,正如康氏所谓:
以俄国大彼得之心为心法,以日本明治之政为政法而已。[57]
康氏认为在中国政治转化的最初阶段,俄国与日本的经验比起欧美的高度民主思想与制度,是更为适当的指标。俄国的经验尤与中国的情况相似。康氏于1898年2月说:
职窃考之地球,富乐莫如美,而民主之制与中国不同。强盛莫如英、德,而君民共治之制,仍与中国少异。惟俄国其君权最尊,体制崇严,与中国同。其始为瑞典削弱,为泰西摈鄙,亦与中国同。然其以君权变法,转弱为强,化衰为盛……故中国变法,莫如法俄,以君权变法,莫如采法彼得。[58]
光绪皇帝甚以为然。在6月11日著名的上谕中[59],他正式下诏变法,并愿以取法彼得自任。自此,康氏转移其重点加强取法日本,即将专制政体改为君主立宪。[60]
据康氏所说,皇帝也赞同君主立宪。康氏在建议开国会一折的跋文中说,皇帝的确有意施行,只因太后坚决反对而不果行。当孙家鼐规劝皇帝说国会一开民有权而君将无权,据谓光绪皇帝说,目的在救中国,若人民也因而得救,即无权也无关系。康氏乃谓,唯人主诚心公天下,才能说这种话。[61]
当时康氏必定这样想:既得皇帝毫无保留的决心,中国的政治近代化指日可待。[62]
但康氏的计划有致命性的缺失。光绪皇帝虽有至上的决心,但却无权使决心化作实际行动。日人宫崎氏在1899年观察到,欲用上谕(最多不过是略胜废纸)来扫除中国的积弊,根本是笨拙的,而康之失败根本是因他单单依靠皇上的权威。[63]
当然,康氏本人未尝不知皇帝并非可靠。光绪曾对康说,如此多的阻碍,他能做什么?然康氏毕竟觉得皇帝可以做一些事。他的建议是:
就皇上现在之权。行可变之事,虽不能尽变,而扼要以图,亦足以救中国矣。[64]
偶尔,康氏似乎相信圣王魔力。例如1904年在意大利时,他赞美恺撒,以为其天才与成就凌驾于亚历山大与拿破仑之上,唯有中国的唐太宗差可与他媲美。历史上其他的帝王大都是“粗才”。[65]
康氏未将光绪与恺撒相比,不过,康氏一直敬慕光绪,即使戊戌之后多少年都未稍变[66],使我们猜想,康氏可能不会犹疑地认为,光绪之潜能可与恺撒和唐太宗并驾齐驱。不幸的是,光绪在戊戌那年证明他比康氏所想象的要差。他纵有权力,能否有执行艰巨政治改革的能力,实在值得怀疑。[67]
不过,值得指出的是,康氏并未完全依靠皇帝。他曾寻求改革的其他可能力量——如政府官员、有学问的士人,以至寻常百姓。可理解的,他对第一类人最为注意。他在1895年说,政治改革必须始于京城,以及与高级官吏合作。[68]
他在1888年极力想赢得翁同龢、潘祖阴以及徐桐(极端保守派)等大官的注意。[69]
结果,他只能说服翁同龢同意变法的重要性,而此已是甲午惨败之后。[70]
康氏的劝说对象并不限于大官。他曾努力寻求士人以及中下官吏的赞助。他在他们之间进行了一种教育性和宣传性的活动,使他们熟悉世界事务以及中国的问题,呼吁他们变法救国。他与他的门徒们出版通讯与报纸,并在京城以及其他地方创立学会。[71]
他相信集合同志于学会,不仅将促使新思想的传播与近代观点的形成,而且可加强这些人的影响力。[72]
学会的活动将是多种多样的,包括收集译书,选译西文书籍,传阅译书,翻译外国的报纸分到各省阅读,提供实验设备与建立博物馆以发扬科学研究,使每一学员致力于某一研究以鼓励实用之学,保送有成就的学员到中国以及外国去旅行,以使他们有进一步的机会获得更多的知识以及贡献知识。所要接触的人包括著名的官吏、同情的华侨、住在中国的西方人,以及其他国家的学会。[73]
学会的构想到1895年8月22日在北京设立的强学会后,有了最初以及特别的形态。[74]
有一些京官积极参加此会,李提摩太给予赞助。[75]
美国驻华使节邓比(Charles Denby)、英国使节奥康诺(Nicholas O'Connor)协助提供西书以及科技设备。在地方上的大官,不论文武,包括刘坤一、张之洞、王文韶、宋庆与聂士成在内,都捐了钱。[76]
强学会似乎有了一个好的开始。
保守势力很快地使政府禁止了此一学会。但集合同志追求共同目标的想法持续而且散播开来,在京城中有小群组织,而在地方上则有较具气魄之学会的出现,较著名的如湖南的湘学会与南学会、湖北的质学会、广西的圣学会以及江苏的苏学会。此外,还有为了某一特定目标而组成的学会,如上海的译书公会以及湖南的法律学会。[77]
上海强学会在1895年秋成立于上海,一部分归功于康氏本人的努力。[78]
在京城,被査禁后的强学会一度由保国会承续,那时已是1898年之春,百日维新的前夕。此学会也像早期之学会一样成为各省自保组织的先驱。[79]
这些会都延续不久,它们的实际影响难以估计,它们对当时的冲击似乎是有限而表面的。不过,它们之存在显示康氏除了皇帝外,已看出寻求其他改革力量支持的可能性。
康氏及其同志除寻求政府官员合作外;觉得有必要在年轻人之间传播变法消息,使他们接触西式教育,阅读“西书”、报纸以及其他设备来面对近代知识。他们实际上推动了一项思想改革以与政治改革齐头并进,两者可相互支援。有关思想改革部分将在另章讨论,此处仅需指出康于戊戌年较其门徒们更注意政治改革,也更相信可借皇权来推动改革。[80]
事实乃是:整个讲起来,在那段时间,他在思想和政治的改革上几乎花了同样多的力气。
康氏变法运动的最终目标既是把中国变成一“联邦”(Commonwealth),即使在戊戌那年,他已开始尝试使平民,至少在心理上,作好变的准备。因此,他要求皇帝分发他的肖像,发出爱民的上谕,并将变法的诏谕传布到帝国的每一角落,以使一般百姓熟悉皇帝及其计划。[81]
更重要的是,康氏坚持平民必须也作好迎接民主到来的准备。他强调地方自治政府乃民主政府的基石。他于1898年必已知道皇帝与上层人士可发动政治近代化的最初动力,一般平民才能提供民主的实质。因此,在宪政到来之前,不论君宪或共和,平民必要有参政的准备,而学习自治的最好途径是从地方上开始。
康氏在1898年初说,所有的地方政治都须源自人民。当然人民尚未准备好自治。但正因尚未准备好,故必须马上采取步骤使他们熟悉政治的原理、结构与运作。首先,必须征召地方上的士绅。他们在民政局的官员协助下,负起有关地方政府的开端事务。当地方自治有了满意的成果,一般人民便可以参与全国性的宪政了。[82]
当1905年清廷宣布考虑立宪时,康氏重述他对地方自治的要求。他认为现实环境虽仍不能召开国会,但召开乡、区、县、省级的议会的时间已经到来。他说此乃唯一表达民权的实际办法,并替民众作好迎接完全宪政的到来。[83]
他相当详细地叙述了德国、英国、美国以及其他国家的地方政府,并建议中国须采行一套集其优点之大成的体系。[84]
他指出“野塞之国”的人民散居村落,而“文明之国”的人民则集中于都市。在近代西方,人口集中之地曰“邑”,当它发展出较高层次的工商活动时,就称为“市”。中国为跻身文明国家之列,必须发展工商业。换言之,她必须与西方国家一同朝都市化迈进。然后,都市与乡村以及都会各成为地方自治政府的单位。当地方自治政府遍布帝国每一角落时,中国宪政的稳固基础便告确立了。因此,一切莫如地方自治之重要。[85]
康氏在回答一从事近代化省级官员的问题时,有这样的建议:教导每一区中的乡民选出自己的代表,组成自己的议会,选举自己的领导人,以便妥善处理诸如户口调査、道路、公共卫生、学校、灌溉等事务。[86]
梁启超又一次正确地指出乃师康氏的立场:他给由地方议会制度操作的地方自治政府以最大的重视。因为依康氏之见,这些机构将给平民得到问政的机会,因而奠定民主的基础。[87]
这样,一般人民本身将成为政治转化的动力。
第四节 君主立宪之议
康氏君主立宪的希望,到辛亥(1911)年完全破灭。实在说来,至此他为中国政治转化的一切努力,化为乌有。但失败并不一定没有历史意义。不管如何,康氏的努力值得作一些不以现实标准来衡量的深入探讨。
就当时政治生活的事实而论,康氏为中国所设计的道路并非无理。中国专制政体之过时,除了顽固保守派与完全无知者外,都会承认。像康有为这样的人,在努力探求西方成功的秘密之后,自会得到一种结论,即民主乃唯一可以替代的政体。同时他得到另一种合理的结论:中国人民在专制统治下几千年,既无能力也无欲望取得政权。因此,在他们有资格运用权力之前,给予他们政权是愚蠢的。最安全的方法是尽量利用现存的设施作大转变的准备。简言之,此乃君主立宪的缘起。
说中国人民政治准备不足绝非夸大其词。康氏忠实门人麦孟华在1898年夏天,在京师内外传闻民权之说,有这样的观感:
中国之民未能自事其事,即不能自有其权,未能事事而畀以权,则权不在秀民,而在莠民。[88]
臣民对1898年8月2日求言上谕[89](改革派宣传家所倡议,认为可鼓舞臣民关切公众事务的举措)[90]的立即反应,为麦氏的疑虑提供了一些事实的佐证。来自各方的奏折如雪片飞至朝廷。每日至少有成打的奏折送到皇帝手中,而他根本无暇竟阅。[91]
有许多奏折不论内容或形式简直无关痛痒,甚或荒唐。只有少数真正提出相关的建议。[92]
其中最荒谬的论调想是出自反对变法者之手,他们大肆抨击尊重民意之论。此种事情发生已足见中国人民在戊戌之时对运用民权的准备还差得太远。康氏及其党徒并不太悲观,因为他们觉得开明的君主乃是发动中国民主转变的最重要的动因。[93]
为免于太过强调明显的论点,笔者拟列举若干当时未参与变法者的观察。一位政府官员评论《时务报》(1898年6月11日)的编者主张开议会乃是政治改革的第一步时,指出议会在西方行得通,除了有良好教育的士人,尚有一富裕而有才智并了解什么对国家有利的绅民阶级,此种士人与富绅阶级在中国还没出现:
中囯之绅,多科目、捐纳、门荫出身,好发大言空议,贫而嗜利之人,即富绅亦多贪黩成性,视囯家利害,不若一身一家之切……故知民权议院之说,乃大谬之论也。[94]
如此评价中国传统士人的质地似乎过于悲观。[95]
但所说中国没有一个使西方民主政治成功运作的富裕而具才智的中产阶级却是很有根据的。不止一位作者指出,缺少此一阶级乃是限制中国(即使辛亥革命以后)发展民主政府的因素。[96]
一位在1914年亲历北京近郊地方议会的县长,他的议论值得一引:
每一区都有地方议会……和地方市政会议……按照成规,议会成员皆须是正派士绅出身。不过,事实上,议员经常由贿赂和威迫而得其位。他们系地方人民,然非真正之代表。如地方官诚实……此辈议员全力攻讦,大加阻挠。如地方官一如彼辈贪枉,立即结党营私,有步骤地压榨百姓。[97]
一般老百姓也未能走上民主之途。乡村重建运动的领导人梁漱溟,也是一个道地的改革派[98],在1930年代早期曾说,如仅给予投票权而不先加以训练,北方的老百姓将投票反对禁止缠足。[99]
当时任教清华大学的蒋廷黻在1935年也说:假如人民不愿参与政府宪法不能给予他们任何政治权力。[100]
留美社会学家杨庆堃(C.K.Yang)在1940年代后期发现,大多数的农民,包括住在南京附近者,对政治事务仍然漠不关心。[101]
中国人民,不论士绅和农民,都未有民主准备的事实,支持了康氏用现存君主权威并争取士人赞助来推动宪政起步的论点。
康氏之坚持渐进主义使他成为革命和共和的坚决反对者。他反对激烈政治改革的一些议论,可在此略微一述。他的论点有时根据理论,即政治改革必须与当时的历史环境相应。他经常援用公羊三世说——每一世都有其特定的政府形式。[102]
由于中国是要由“据乱世”转向“升平世”,因而必须以君主立宪来取代君主专制。民主只适合“太平世”,虽然美好,一时之间,中国尚不能达到。他在1900年说:
伸民权平等自由之风,协乎公理,顺乎人心……将来全世界推行之,乃必然之事也……须有所待,乃可为也……中国果服革命之药,则死矣。[103]
康氏拒绝动摇其所持渐进立场。即当1902年,他的一些门人因对清廷失望,且受到革命派不流血事无成的刺激[104],向他建议走华盛顿之路,乃是拯救中国的唯一途径时[105],他也无动于衷。事实上,当革命浪潮高涨之时,康氏更力谋加以遏阻,并发表了一系列反革命的文字,其中“救亡论”作于辛亥革命爆发后不久。[106]
在这些文字中,他指出革命若进行到底,将给中国带来绝大的灾祸。他重弹旧调认为共和不适合中国情况。他辩称(并无说服力)汉人与满人同出一源,因此民族主义并不足以构成革命的理由。他强调最重要的还是基本的民主原则,即国家乃一联邦,为一些不必要的问题,如政府形式和种族之异,而相争战,致使国家残破,实在是愚不可及的。最后,他力言君主立宪如何美好而提出虚君共和的论调。为了怀柔坚持反满人士,他提出以孔子的后裔为虚君,而不握实权。康氏此一安排的理由是,中国需要一个政治统一和稳固的象征,不必像其他共和国为选元首而发生争斗。[107]
此一建议显示康氏愿意放弃清室,也表达了他的基本立场。在戊戌变法的时代,他曾被指为保中国不保大清。[108]
此一怀疑并非完全无据。检视他的著作可知,他的主要关注是经变法以救中国。他保清是为了变法之需。他并不反对因保中国也保了清廷。但是,假如保清成了现代化的阻碍——即不可能和平而有序地由专制转变到君宪,他是情愿不保清的。再者,吾人须知,在康氏政治转变的大计划中,即使君主立宪制本身,最终将归结于“民治”。换言之,康氏并不是一般所认为的单纯忠君或主张君治之人。
康氏在辛亥革命前若干年,做了另一件希望阻止革命之事。在1905年(即同盟会在东京成立的那一年),清廷派五大臣出洋考察宪政,并宣称将在翌年立宪。康氏为新成立的中华宪政会[109]
海外会员上书,请求清廷立即立宪。他收回前不久所持的中国人民尚不能参政的说法,而申说中国人民已准备好参政。他说宪政在明诏已许行之矣。所以迟迟者,或疑于民智未开,资格未至耳。夫以中国之大,四万万人之众,学校之盛,当讲求新学之殷,通于中外之彦,殆不可数计,而谓区区数百议员,竟无此资格之人才,此不独厚诬中国,自贬人才……诸臣多未游历各国,未遍阅行省郡县边徼,以亲贵清流之故,多不解民俗,农、工、商、矿之百业……夫以中国之奇大,危险之极势,而付之寥寥数聋昧者之手……其事可谓出奇。何乃于以全国才人公谋国政,而独责以才不足与……故商民等以为真欲救国,必先立宪,真欲立宪,必先开国会,欲定宪法之宜否,与其派一二不通语文之大臣,游历考察,不如全国会之民献千数百英彦之才,而公定之。[110]
说中国老百姓在1898年无能力有议会政府,到1907年忽说具有此一能力,当然令人觉得不可思议。不过,康氏此一突然改变是可以解释的。他此时要力促清廷从速立宪以袪革命浪潮。一个具有信念的人似也不能免于用宣传来推进他追求的目标。无论如何,他所说中国不能再付诸寥寥聋昧者之手,却是十分中肯的。
民国成立后的可悲局势证实了康氏对于未成熟政治改革的诸多忧虑。他立即回到他早期的看法,而且更加强调。例如,他在1913年说[111],共和并未给予百姓自由与平等,只因他们还不配享有民主。唯有当每一个国民行止如士君子,才配享有民主。另一方面,当不配享有民主的民众流为暴民时,则:
所谓民权者,徒资暴民之横暴恣睢,堕实桀颉而已。所谓平等者,纪纲扫尽,礼法荡弃而已。所谓自由者,纵欲败道,荡廉扫耻,灭尽天理,以穷人欲而已。
此言似对共和之愤怒谴责多,而冷静分析其问题少。然而却反映了康氏的信念,即强加而不成熟的改变必会造成灾难。[112]
我们再继续讨论康氏反对革命的活动:为强调其君主立宪,康氏认为推翻满清是错误的,因为如此一来便剥夺了中国从专制顺利进入初步民主的机会,除了在其“求亡论”第十篇中所说,他更谓夷夏的唯一区别是文化,而非种族。满洲人尊重并维护中国传统,并未夷化中国,因此不能视之为异族。革命派所倡导的满汉之争,必将使中国遭不尊重中国文化的西方人征服。这样中国便真正会亡掉。[113]
在清朝末年,康氏也同样想说服满洲人,为了他们自己的利益,应消除满汉之别。他说满洲皇帝应效北魏孝文帝拓跋宏,采用汉名。[114]
康氏并建议皇上在外交文书中将清国改为中华。如能忘怀种族之异而共同袪除专制重担,对满汉双方都有利。[115]
在君主立宪体制下(政治现代化的第一步),占大多数的汉人便没有理由要排除或消灭满人。[116]
简言之,也就是没有民族革命的必要。
我希望此一对康氏君主立宪主张的散漫陈述,能厘清戊戌变法政治方面的真正目标。他对近代化的渐进主张,以及他反对用革命方式立即取得民主,不应埋没他坚持君主立宪仅仅是彻底民主的第一步的事实。换言之,君主立宪并不是民主以外的一个选择,而是中国的第一个民主设施。康本人在1911年说,建议采用宪法无乃建议一大革命,此一革命将结束君主拥有国家的体制。[117]
我认为这是戊戌变法最重要的政治含义。
第五节 康有为与孙逸仙比较观
吾人可谓:改革派与革命派同具一基本上相同之目标,即途径虽有和平与暴力之别,却都要将中国民主化。[118]
可以想见的,此一共同目标使一些有心人设法使康党和孙逸仙一派人合作,结果因手段不同而使合作流产。[119]
仔细地观察可发觉,即使在手段上双方亦有共同处。前文已指出,康氏对地方自治极为重视,认为是发展民主政府不可或缺的第一步。大家都知道,孙逸仙也认为地方自治为民主的基石。[120]
例如,孙氏在1916年,在好几个场合中,不自觉地重复一些康氏在大约十年前的议论——政治秩序之根在地方自治,地方政府乃国家的基石,以及户口、道路、学校等乃地方自治政府所应关注。[121]
当他于1920年详述发展中国地方政府的步骤时,也大致与康氏相应。[122]
1924年之春,孙氏提出作为中国政治建设指南的“建国大纲”时,他再度指出,以县为基本单位的地方自治政府,在“军政”转变到“宪政”过程中的重要性。[123]
孙氏此一想法使人想起康氏在1898年的一个建议[124],孙氏的指示是:
在训政时期,政府当派曾经训练考试合格之员,到各县协助人民筹备自治。[125]
另一更重要的相似点可以一提。康、孙二人都承认,中国人民实际上还停留在需要引领,才能走上民主政治的地步,尽管他们有时候认为并非如此。康氏高估中国人民的政治能力,前已述及。孙为了策略上的缘故,也作了过高的估计。因此,在1898年之秋,孙氏与宫崎寅藏以及其他日本朋友谈天时,声言中国人民已作好实施民主的准备。他对他们说:
人或云共和政体不适支那之野蛮国,此不谅情势之言耳。共和者,我国治世之神髓,先哲之遗业也……不知三代之治,实能得共和之神髓而行之者也……试观僻地荒村,举无有浴清虏之恶德……皆自治之民也。[126]
不过,后来当孙不需再像着手革命时之强调革命(或鼓动革命热情),他便像康氏一样,不再如此乐观,而希望在专制结束后与民主登台前,有一过渡时期。在此期间中,人民可学习民主政府的理论与实际。
孙氏之精英领导下的政治过渡想法最早见之于1905年。汪精卫在《民报》上发表的一篇文章中,颇引用孙氏之说:
革命之志在获民权,而革命之际必重兵权……察君权、民权之转捩,其枢机所在,为革命之际先定兵权与民权之关系……使不相侵,而务相维……逮乎事定,解兵权以授民权,天下宴如矣。定此关系厥为约法。[127]
很明显的,结束专制的“兵权”正与康有为所期望的“君宪”之权,想达到同一目的。所不同的只是导致改变的形式……革命对渐进,暴力对和平。汪氏继续阐发孙氏之见:
革命之始必立军政府,此军政府既有兵事专权,复秉政权。譬如既定一县,则军政府与人民相约,凡军政府对人民之权利义务,人民对于军政府之权利义务,其荦荦大者悉规定之。军政府发命令组织地方行政官厅,遣吏治之;而人民组织地方议会,其议会非遽若今共和国之议会也,第监视军政府之果循约法与否,是其重职。
当上述程序在十八省的每一县中完成,则全国之省宪即将有效,以保证顺利转化到彻底的民主。孙氏解释道:
发难以来,国民瘁力于地方自治,其缮性操心之日已久,有以陶冶其成共和国民之资格,一旦根本约法,以为宪法,民权立宪政体有磐石之安,无漂摇之处矣。
我们无须再指出孙氏所见在约法下的政府与康氏所主张的君主立宪,大致是为了产生基本上相同的初步作用。
在此隐约提到的“精英领导”一概念,孙氏后来曾加以说明。最清楚的说明之一是他在1916年7月17日对国会议员的演说:
欲图实行,当由先知先觉者之负责。……兄弟前日谓吾人当为人民之叔孙通,使其皆知民权之可贵。今更请诸公皆为伊尹、周公,辅迪人民,使将民权立稳……苟内省良知,实无不可对人之处,即稍用严厉手段,亦如伊尹之废太甲耳。[128]
此乃孙氏有名的训政之说。两年后在另一主要著作中,更加发挥,正因中国人民缺乏民主政治的知识与经验,故应受训,甚至就像儿童在学校接受老师的教导一样。他继谓:
中国人民今日初进共和之治,亦当有先知先觉之革命政府以教之。此训政之时期,所以为专制入共和之过渡所必要也。[129]
孙氏坚持精英领导的理由,不待远寻。像康氏以及其他的立宪派一样,孙氏及其信徒知道中国人民昧于民主,无法支援政治变革运动——不论是变法或革命,只有依赖少数精英分子来加以启迪。[130]
可以理解的,孙氏到晚年仍然坚信精英领导。例如在1924年他说到许多人责备临时约法乃导致民国失败之由。[131]
他们指出辛亥革命只是建立了名义上的民国,而实际上危机更重。不过想以新宪法来补过却是错误的。他们不曾知道问题的根本在于:我们越过军政和训政而直接走向宪政。之后孙氏又作“建国大纲”来指导他的党,其中重新提出他的三阶段说(见第五条),并细述经由地方自治来达成民主建设的计划(见第八至十八条)。[132]
对已经习惯以民主方式论事的西方人而言,民主(不论君宪或民宪)可经由“开明专制”[133]
或训政的过渡来达成的想法,不免令人觉得奇怪。他们有时会忘记近代西方民主传统是经由缓慢、有时甚为曲折的演变而来,而忽视中国在几千年专制政体下停滞不进,仍是一落后国家,必须从头建立起民主的习惯与制度。[134]
在中国少数知道一些西方政治史并见到政治近代化在自己国家急需的人(如康、孙等),已不能期待,或寄望慢慢演变。不可避免地,他们有了难题:要在既无需求也无能力自治的人民中建立“民治”。他们对此“中国的困惑”唯一解决之道乃是由精英分子来训练人民如何民主。因此,这一看似奇怪的方式从历史上来看是可以理解的。
的确,他们的解决办法也适用于20世纪中叶亚非诸“开发中”国家。最近有一位英国作家指出,这些国家的重要课题是,“产生一群新的改革分子,来担负起近代化的重任”,又说:由于这群人“将发现不能够在自由民主中施展所有的建置”,他们会组成一“权威性的(如非集权的)的国家”,以便将一般百姓“震出常规”。[135]
换言之,他们会用“开明专制”或“训政”来达成近代化。一位美国政治学者在分析他所谓的亚、非、拉“前民主”(predemocratic)近代化社会时,指出同一趋向。他强调检视“前民主”政府形式之必要,此一形式政府包含了“前民主”以及“不民主”的制度。[136]
康氏与孙氏所遭遇的中国情况当然与当代正在近代化的国家大不相同。然吾人仍可称此二人的方案由“前民主”政制来达成政治近代化,是有智慧的。
即使是康氏及其门徒所用的“开明专制”的观念在当代也别具意义。“近代化专制”的实例可见之于泰国、摩洛哥和埃塞俄比亚(旧译衣索匹亚)。在这些国家中,虽说有许多机构如委员会、议会、政党等分享权力,但权威仍集中于高层。这种安排有好处:有完好组织的近代专制政权可以试验各种目标,而不必付出不稳定的代价。[137]
康氏想必会全心赞同此一看法。
不幸的是,一个可行的方案不一定保证成功。由“前民主”制度来作政治近代化的可行性必先要有近代化的精英分子。[138]
康氏仰赖清帝以及士大夫官僚来医治他所诊断出的中国政治病,他必然要失望。他所争取到的一些人无能施展他的理想,而有权之人又拒绝接受。就某一意义而言,不能完全责怪包括慈禧在内的满洲人。因康氏方案的最终目标是要结束清朝在中国的统治。[139]
执行这些方案不啻政治自杀,要清朝放弃专制,无异“与虎谋皮”。
中国统治阶层,特别是满洲人,不愿用和平的方式来近代化,而使主张革命的论调得势。即使是梁启超也觉得失望与不耐。在1902年致康函中,他与反对君宪的人一起预言不经革命不可能有政治革新。许多康党的海外党员也开始反对满清。[140]
革命果然到来。但革命结束了专制,却未使中国适于民主。康氏未能给中国带来君主立宪,似乎部分由于君主虽愿意而不能行之;而孙氏未能给中国带来民主,则因他未能统率相当的先知先觉之士来完成训政。环境实在不利。他的党必须与敌人常年作战,而所面临的国际形势也极不利。国民政府在南京成立后,必须把注意力集中到国家的安定,无暇教导人民行使民权。从1898~1948年,中国政治中一个不愉快的事实未尝稍变:大部分的人民仍未习于民主。陈独秀在“驳康有为共和平议”中,承认此一事实,而怀疑可由共和主义或宪政主义来实施民主。他在1918年写道:如果一般老百姓不足以救国,则无论君主宪政或民主宪政,都无法使国家生存。就本国老百姓的素质而言,的确可以怀疑是否可以实行民主共和制度。但是谁能保证他们就有足够的素质来实施虚君共和,或者是君主立宪呢?[141]
陈氏不久即对“德先生”与“赛先生”(在他认为是近代西方文明的两根支柱)失去信心,而向马克思主义中寻求“真理”。事实上,时代背景为共产主义的胜利铺了路。国家分裂,军阀乱政,财政困难,外国侵略[142],再加上一般民众政治水准的落后,都给毛泽东帮了大忙。由西方促使的近代化努力之失败,造成失望与不安,遂使一些年轻知识分子认为共产主义,虽非唯一的解决方式,仍是一值得一试的办法。[143]
如毛氏所说,向西方追求真理既不成,现在只有向苏俄学习。[144]
毛氏崛起的原因与环境并非吾人在此所要陈述者,但可能可以藉此说明:由于中国民众的政治迟钝,有助于共产主义的兴起。我们的确可以这样说:毛氏很精明地利用了此一情况。不像孙氏与康氏一样想先使民众转变作为政治变革的准备,毛氏只是以人民为历史的物质力量,为强有力的自然资源,以达成他个人的目标[145],即是建立“新民主”。独裁像专制一样,得益于大众的漠然与顺从,漠然与顺从乃是民主化的障碍。
一位苏联学者在其讨论戊戌变法的书中,称这种认为大众尚未能从事自觉的、有组织的活动,因而必须把创造历史的工作留给精英分子的看法是“不切实际的”。[146]
与毛泽东相比,康有为的确很不切实际,他竟相信可以引导长久生活在专制下的人民,一步步走向民主的道路。不过康氏并不是一个愚蠢之人。他很可能是在他那一代人中最先见及政治落后乃中国的主要问题,没有强烈的政治变革,近代化不可能有效果。他是极少数之人,若非真正的第一个人理解到广义的民主政治实是近代西方强大的基础。据此,他戊戌年奏议中有关政治改革的要点,不仅仅针对行政结构的重整,而且使人民具备参政的条件。简言之,他希望同时由上而下以及由下而上来推进民主制度。他拒斥革命为变革的可靠手段,但他的目标实在与革命无异——他要消灭古老的专制政体。梁启超在1901年忆述戊戌变法的政治含义时,有云:
以国民公利公益为主,务在养一国之才,更一国之政,采一国之意,办一国之事。[147]
第六节 保皇与君主立宪(1899~1910)
康有为之反对辛亥革命与民国,以及参与民六复辟,已被普遍地认为:若非叛国,至少是反动行为。不过,我们若仔细审查戊戌后十年间他的言行,将会有不同的判断。就其继续提倡君宪,不断反对他认为不适宜当时中国的政府形式,以及力谋改善民国建立以来种种令人沮丧的情况而言,他一直是个像戊戌年一样的改革派,虽然他改革的目标不再针对衰败的皇朝,而是动乱的民国。
从1899~1925年之间,虽然康氏想从制度的逐步民主化来推动中国政治近代化的主要目标未变,但随着历史情势的转变,他曾好几次改变他的立场。首先,在1899~1905年之间,他仍把中国实施君宪的希望寄托在光绪皇帝身上,因而,他最关切的是皇帝重掌大政的问题。然后,在1906与1910年间,他致力于使清廷立宪意愿的付诸实施,同时阻扼革命的发展。当1911~1912年革命与民国已成事实,他揭发新政权的缺点,并建议如何使它较为健全。最后,在一切努力失败之后,他与一些人从事反革命活动,以至发展为民六复辟,以及此后不断的地下活动,直至1920年代。
康氏早先为了恢复光绪政权,组成保皇会。康氏在日本、加拿大稍作逗留并访问英国之后,于1899年之春回到加拿大。他的保皇运动比孙中山的革命运动更受海外华人的支持[148],他说服了一些他所认为的有义气之人,于7月初在温哥华组织了“保商会”。他认为保护皇帝免受太后毒害比保商来得要紧,乃促使此会改名为“保皇会”。到1903年之春,支会在美、加、日各大城中出现。大多数华埠人士都参加。[149]
在日本横滨的支部由梁启超直接领导,展开了积极的宣传活动,先是反对中国境内的保守派,接着是对付海外的革命派。这些宣传都经由学校教育与期刊来进行。[150]
康氏及其海外友人除使他们的活动不辍以及待机而动外,难有其他实际的结果。他们无须等待太久。1900年的“拳祸”[151]使保皇派与革命派都觉得直接行动的时机已经到来。[152]
以康氏之见,利用动乱来推翻慈禧太后的统治不仅仅在战略上可行,而且道德上有必要。就在前一年,在徐桐以及其他反变法分子的建议下,慈禧太后决定要废掉光绪帝,只因各方强烈的反对,阴谋未成。[153]
康氏相信皇上已甚危急,乃决定采取断然措施。
虽然广泛动员了在新加坡、檀香山、横滨以及其他各地的支会领导人积极准备,1900年的起义并未配合得好。[154]
汉口起义因款项未到,一直延期,而卒于8月21日为张之洞所发觉。唐才常以及其他一些人于此日就戮[155],悲剧收场。同时,孙中山在惠州的起义也很快被扑灭。[156]
据说唐才常与革命党有默契,两方面可殊途同归。[157]
但事实上,康与孙所见之目标大不相同。孙要完全消灭满洲统治,而康仅要推翻慈禧太后及其支持者以便让光绪重握政权。康氏此点在1900年起义时以及汉口起义失败后的一些著作中,表明得很清楚。他说:除非不道德的慈禧被迫退位,无事可成。唐才常亲自领导起义也是为了勤王,他并非一些报纸上所指的乱匪。[158]
在较早的一文中,康氏认为义和团起义的结果,以及外国军队破坏北京,可能对中国有利:
旧堂必尽歼,而圣上必无恙,盖天特以启中国维新之基,而为圣主复辟之地者也。[159]
8月中旬北京陷落后,康氏觉得应将他的见解让有关的外国知道。在一篇为此目的所写的文章中,他力辩帝党与后党之别,此一重要的分别应让处理拳乱之后中国的外国人知道。
帝党者,即新党也。后党者,即贼党也。帝党深通交涉,忠于皇上,亲好各国,喜西方之文明……后党骄愚横悍,不通公法,深恶外国,而日欲杀逐之。
康氏继谓,外国已知后党之丑慈。但是如果在处理乱后中国,他们不知道支援帝党,则一切努力都将白费。[160]
康氏的劝告并未见听。清廷于1902年回到北京,慈禧太后仍然掌权。不过康氏并未放弃除掉她的想法。[161]
他思图暗杀,以她为主要对象。在1900~1906年之间,大笔的钱花在征求“侠士”之用。康氏信任的朋友梁铁君到北京亲自指挥。除了梁氏本人遭逮捕以及处死外,没有发生任何案件。[162]
此为康氏保皇努力的又一悲剧性失败。诚如他的一位门徒在几年之后所说的,1900年起事是极危险的,而成功的希望又极少。[163]
康氏本人并非不知危险性。不过他已决定将他的全部组织及资源投下,以图皇上的复辟,仅仅因为他以为除了“圣王”重握政权外,别无政治改革的可能性。此乃值得冒之险。因此,可以理解的,1900年的惨败并未使康放弃保皇以求君主立宪的意图。他仍然觉得拳祸乃一暗中之福。在一篇大约写于1900年末或1901年初较不为人知的未刊稿中,他又颇为乐观,因许多新党顽敌或死或逐,政府的旧记录被毁,保守主义的骨干已折,而改革之路终于澄清。太后及其忠仆仍在,但命运的奇妙安排使他们为维新铺了路。康氏在结语中,要求改革派的同志振作起来,重新献身。[164]
事情的发展并不乐观。1901年初,太后尚在西安时,即以皇帝之名发布一道上谕,声言改革,但同时谴责康氏的叛逆行为。[165]
翌年初,她在北京重握大权,皇上只是她的橡皮图章。此一情况使康氏忧虑但仍抱希望,于是他在1903年上了一长奏,请求太后:(一)归政于皇上,(二)赐荣禄与李莲英死,(三)采用宪法以及承认人民的政治权利。[166]
不用深入分析即可知,最后一点是康氏的主要目的。他的这些话很重要:
近者举国纷纷皆言变法。庚辛累诏,皆以采用西法为言。盖危弱既形,上下恐惧。虽昔者守旧之人,力翻新政者,今亦不得不变计矣。然方今中国本病之由……并非开学堂、铁路、矿务,一二枝叶所能挽也。
康氏指出,真正重要的措施,乃是把中国自专制转化成君宪,扎根于民权。[167]
在大体复述其1890年代的论点后,康氏指出“以民权为国”乃是近代西方强盛的秘密。他解释道,民主意指采用宪法,开民选的国会,建立地方自治政府。这样的安排远胜于由一、二昏墨之人控制千万人命运的制度。[168]
康氏警告太后,若执迷旧法,将召大祸,不仅是国家遭殃,她本人亦不能免。中外历史昭示,长期恶政必致独裁者覆败。民权已经成为不可抗拒的历史潮流。[169]
中国人民早已不满她的统治,他们尚未采取行动,乃因传闻她将还政皇上。而皇上曾冒险救民,并表现了他藉维新强国的能力。人民等了整年,但她仍然大权独揽。他们会坐视他们的国家被荣禄、李莲英毁灭,以称她的心意吗?[170]
康氏的奏折像是最后通牒而非恳求。我们不知此奏是否上达太后。即使上达,她也不会有心情听康氏之言。他似乎是在试图以暴力来推翻“不道德的皇太后”失败后,而改采劝导的方式!
未久,康氏即发觉反对共和革命的刻不容缓,因革命党在孙中山及其他年轻知识分子的领导下,声势日壮。在清廷派五大臣出洋考察宪政的那年夏天,同盟会在东京成立,其目标在“驱逐鞑虏”和“创立民国”。[171]
《民报》出刊后,立宪派加紧宣传。梁启超担此重任,而成为两党笔战中最健之笔。[172]
康氏一定也著文卫护他的主张,但不知何故,我们在他此一时期著作中,发现很少与此事有直接关联者。[173]
不过,至少在一处,他表明反对尚未成熟的共和主义。他在1905年写道,与欧美社会政治思想接触过之人,都感目眩,而误以为这些思想乃医治中国所有毛病的万灵药。他抱怨道:“于是辛丑以来,自由革命之潮弥漫卷拍……三尺之童,以为口头禅矣。”[174]
荣禄于1903年4月11日去世后,康氏认为已无保皇之必要。他立即离开印度到南洋一带积极从事立宪运动。[175]
清廷于1906年8月31日下诏有云,许多国家因立宪而致富强,中国应即效法。但因民众尚无此智慧与知识,必须设法使绅民先熟悉国家事务,以奠定宪政之基。[176]
康氏以此诏为行动的信号。他与同志们商议之后,于1906年10月10日宣布“保皇会”自丁未年的第一天(1907年2月13日)[177]起改称“国民宪政会”,就此他开始了宪政运动的新阶段。
康氏的主要论点于此会(又名立宪党)章程中更加确定。第一条曰:“本党宗旨,务使中国完成一宪政国家。”[178]
康氏的志趣更可见之于应美洲会员而作的会歌四章之中。部分歌词如下:
惟天生民兮,赋才与权。俾自营卫兮,群族乃存。合群之道,众议是尊。舍私从公,宪政攸传。
惟诸圣之救民兮,除苦患而求乐利。虽君长之爱民兮,岂如吾民之自治。虽一人之仁圣兮,未若合众之智。好恶从之众兮,自大公而无偏毗。[179]
为了加速政治变革的步调,康有为及其同志寻求各种方法以动员海内外的舆论,对清廷施加压力。[180]
康氏本人在1907年代表海外会员,写了长篇请愿书,请求立刻召开国会,作为宪政之实体;请求废除满、汉之界;以及请求改“清国”为“中华国”。[181]
他首先指出海外华人深切关注中国的危险局势,而清廷宣布将进行及自1901年来已执行的改革措施,实不足以应付情势之需。他直率地说:
乃者朝廷非不略微变法矣,比之畴昔守旧之政,岂不大异,而天下滋扰,士民怀疑者,诚以举大事在实心而不在空文也……今屡言立宪,期诸必行,庶政公诸舆论……而朝廷必抑舆论而行之,岂不与立宪之政大反哉?此天下所以不信朝廷也。[182]
刚才提到的第一个要求,即立即开议院,显然最为重要。康氏重弹旧调,认为人类以及孔氏真经都指示,宪政乃是适合近代的政治制度。过去几百年中国因无议院制度,使孔子的“宪政意念”成为无实的空话。因此之故,中国的政府仍然落后于采用宪政的西方国家,因而衰弱危殆。因此,议院乃是解决中国问题之钥。康氏作结道:
夫立宪不过空文耳,苟无国会守之……真欲救国,必先立宪;真欲立宪,必先开国会。欲定宪法之宜否,与其派一二不通语文之大臣,游历考查,不如合国会之民献千数百英彦之才,而公定之。[183]
不出意料之外,清廷感到愤怒,更加压抑立宪派。康氏所言实不必如此尖锐。他的某些要求,实非太后以及满洲统治阶层所能接受,特别是他要在名义上取消“清国”,而代之以“中华国”。取消满汉之别,在满洲人听起来也似是要取消他们的特殊地位。康氏满汉合一的论点虽以为是保护满洲本身安全,以及破除孙逸仙种族革命理由的最好办法,但不足以减少满洲人根深蒂固的疑惧。[184]
其中一些人断未忘怀戊戌变法时攻康之言:“保中国不保大清。”[185]
即使是立刻召开国会的请愿,有些满洲人会解释为剥夺他们权利的手法。作为广大中国人口中的少数民族,满洲人很清楚地知道,一切事务取决公议,他们将永远是失败者。
康氏并不气馁,继续呼吁召开国会。迟至1909年,他仍上奏请求明秋召开国会。他辩称情势已很紧迫,若按原定计划再迟几年召开,是十分愚蠢的。[186]
同时,康氏公开反对革命,反对自由与平等的滥调。他说自由若无自修,非政治之福。他称赞德国无可匹敌的行政与军事系统、文学及科技,他认为此优越之源乃在其宪法,其中民权与君权配当得十分得宜。法国与美国都不能与其相比,因为这两国有过分的自由。此一缺点即宪政先进的英国,也不能完全免除。中国应记取教训,不入西方国家已入的陷阱。[187]
康氏并非反对民主政府,而是主张君权与民权的适当制衡,君与民都不至于有过度的权力。康氏深信制衡原则也可应用到国会制度,因此二权制较一权制为好。[188]
我们可以这样说,在戊戌变法后十年中,康氏一直致力于中国政治的近代化——使专制和平转化为君宪。这说明了他的矛盾立场:着眼于民权,却同时要保皇帝。[189]
第七节 从事反对不成熟的共和主义(1911~1925)
“虚君共和”
辛亥革命的爆发与民国的成立,呈现了一个全新的局面。康氏继续追求一有节制的民主,但因环境已经改变,他觉得有调整战略的必要。
在辛亥年末,他作了阻止共和的最后努力。他致函黎元洪及其他革命领袖,要他们把他的主张转达各省的领导者。[190]
他首先承认革命的迅速成功,清朝统治结束,可谓“天与人助”之举。他接着警告采用从未在中国试行过的共和政府总统制的危险。他指出拉丁美洲一些国家试行此一制度而造成的混乱局面。他说民主在美国行得不错,仅是因为特殊环境所致。美洲殖民者早自英国带来民主传统。再者,当美国革命时,人口很少。而中国既无民主传统,又有庞大人口,不可能成功地实施共和政府。
他本人虽认可“民治”政府的原则。但未成熟而应用之,将是绝大的错误。当务之急是给中国一个基本上是民主的政府。法国与美国式的“总统共和”与英国式的“君主共和”只是形式上的不同,二者皆在取代绝对专制。像中国之习于专制而缺少民主经验,“君主共和”有“总统共和”所无的好处。前者的虚君可置身于政治竞争之外,可作为国家团结与安定的象征。君主统而不治,固无须具有杰出的个人才能。如此说不误,则清之废帝与衍圣公(孔子之后裔)都可胜任此位。
康氏于同时所作的二文中详论其“虚君共和”的观念,一篇是“救亡论”,另一篇是“共和政体论”。[191]
在论述共和政体理论之余(他道及雅典的贵族制和罗马的三头马车制)他作结道,每一历史上及现存的制度都有缺点,而英国的“君主共和”则较少弊端。“总统共和”既为较劣之民主政府形式,冒政治斗争与混乱之险而在中国试行,实在是得不偿失。[192]
紧接着几年,康氏继续在他的论著中申述此一见解,如“中国善后议”(1916)[193]、“与徐(世昌)太傅书”(1917)[194]及“告国人书”(1925)[195],他坚决认为“虚君共和”乃解决中国政治困局之唯一办法。
然须指出,康氏虽一直反对所谓不成熟的共和主义,他对那一种民主政府形式适合中国的看法有修正。如他在1917年自谓:“仆戊戌以来,主持君主立宪;自辛亥以来,主持虚君共和。”[196]
两种制度的主要不同是,君宪乃君主虽受制于宪法仍有实权,而虚君则无任何权力。因此,有一些学者认为康氏的思想是在进步的。[197]
企图改良民国
康氏对1912年建立的民国十分悲观[198],但并未阻止他提供建议以促使民国成功运作,特别是在民国肇造的最初两年。在致宪政党海外会员的一封公开信中(作于1912年初),他事实上已表示接受了新的政治秩序。他一开始回忆宪政党的历史:
顷闻旧朝禅让……民权是张,政党攸赖……吾党肇开阅十四载……初期望之舍身救民之君主,故己亥至乙巳年,吾会以保皇为名者,以反对虐民之后党也。中期进行确为立宪之政体,故丙午年,吾会改去保皇名义,而以国民宪政会为名……自丙丁至辛亥前后六年,书电纷纭,纠合国民皆以力争立宪为事……若使摄政以来,当国者不全黩货犯奸,扫荡廉耻,摧灭纲维,嫉弃忠良,凌暴人民,粉饰伪宪,则吾党之志,早可见行……君主让权,同于英国,人民议政,可保中华,不待今者流血之惨,日忧分裂之危矣。
接着,他要求他的同志,重新为民国献身:
今既时运迁移,新旧代谢,合五族而大一统,存帝号而行共和……今际破坏,虽吾党所不预,而他时建设,岂吾党所能辞?……在鄙人等用是兢兢,望同志等益加黾勉。惟今国体已非君主立宪,今特复丙午前旧名,定吾党名为国民党……中国图强,后事至大,努力奋励,同奏新勋。[199]
有一事更可证明康氏决定以其党赞同共和。1912年底,他最信任的学生徐勤为海外康党选任为中国国会议员。惟徐对回国仍有顾忌。康氏给他保证与鼓励,并谓以徐之勤奋与能力,必可克服困难。[200]
是则,康氏一度愿为民国效力。他仍然抨击民国之未成熟,但他的抨击经常是建设性的,并非要破坏新秩序,而是要改良它,使它有生气。
改良民国的准则可简述如下:依康氏之见,中国的新政制应是结合近代民主政府的精华,和本国传统中的有效因素。[201]
在1912~1913所写的一些作品中,他对当前的许多困惑问题,提供了解答。其中一文——“中华救国论”(作于1912年之夏),提到中国应取内阁政体和两党制。他反对由各省自治而组成联邦,而赞成强有力的中央政府。[202]
翌年初,他完成“拟中华民国宪法草案”,时北京政府正着手草拟新宪以替代临时约法。[203]
稍早(1912年4月)他草拟指导国会选举及另一有关议员选举的法规。[204]
在这些以及另外一些著作中,康氏重视个人品质在选举权运作中的重要性,并认为政令的统一高于个人权利。他说,如果只数人头,则将导致大多数人的专制,民主政治甚至会流于暴民政治。[205]
流行欧美多年的民权说,现已被国权说所代替,许多西方领袖,包括老罗斯福(Theodore Roosevelt)在内,都取此说。在近代竞争激烈之世,一个国家若让无限制的民权所困弱,则将毁灭。[206]
康氏此一感觉巧与十年后孙中山用不同言辞所说的相呼应。[207]
康氏在民国五年袁世凯放弃帝制(3月23日)后不久,作了他为拯救动荡民国的最后努力,康氏为当时未定的局势,提出了三个方案。其一是承认黎元洪为民国的合法总统,但像法国总统一样并无实权,而且让其后代承继,以废除足以导致明争暗斗的总统选举。其二是创立元老院,其成员由22省以及蒙古、青海、西藏等地居民推举,再由其中选出10人委员会,一如瑞士之制。若上述两个方案都不可行,则虚君共和必须要取代现行共和。[208]
他的建议没有得到任何反应,并不意外。他遂决定参与帝制复辟的工作。
此处不拟评论康氏改革共和建议的价值。在民国初年不可救药的情势下,康氏建议一如来自其他各方的建议,并无有效实施之可能。不过,康氏既作此建议,康氏无意而确切地反驳了一种谴责,即康氏自始至终为民国之敌,一直想颠覆民国。
复辟:君宪的最后一击
民国六年(1917)的复辟乃是由清帝逊位以来,一直酝酿着的帝制运动累积而成。[209]
康氏自称到民国二年之春,始参与复辟。[210]
而民国六年,他则积极参加了张勋的军事政变。[211]
袁世凯的帝制给予复辟运动新的冲力。[212]
康氏以袁氏之举为共和在中国已无望的明证,虽然他同时以为袁氏所开的药方更糟。他与梁启超等共同倒袁[213],不过康、梁的目的有异。康氏除洪宪帝制,要为清帝复辟和虚君开路,而梁氏仅在恢复民国,并明白反对康氏之企图。[214]
在此无须赘述民六复辟事件之经过。[215]
所可一述者,康氏虽非决定性的参与者,却是扮演了重要的角色。在6月之前,他屡次写信给张勋,促其必须以武力取京师。[216]
6月27日,复辟前四天,他与另外三人到达北京。7月17日——复辟失败后五日,他在美国使馆中避难后九日,民国政府下令通缉康氏。[217]
《中国新闻》(The China Press)在1927年报道康氏逝世有谓,康氏“倾向帝制”从未“确切证实”。[218]
所谓“倾向帝制”若指专制,则康氏的罪名实无可加。但若指“虚君”,则可确指康氏图谋取消1912年建立的民国。康氏自己不止一次承认此点。例如,他在“中国善后议”(作于民国五年)中,明言清帝复辟、虚君共和乃是中国政治的唯一出路。晚至1925年,他仍执着此议,仅略有不同而已。至此他辩说,以退位之清帝为虚君,不与任何权力,不足以称作“复辟”。[219]
吾人实不能无视他积极卷入民六复辟之事实。
就因康氏并无真正保皇企图,以虚君代绝对王权,以至使他的建议不为张勋以及其他复辟领袖所重视。康氏为即将复辟的清帝草拟了一些诏书,但无一被采用。[220]
康氏于失败后曾言,假如采用他的建议,复辟将可成功。只因包括张勋在内的“无知莽夫”,毫无西方宪政知识,不谙世务,力主恢复清廷的绝对王政,以至招祸。[221]
吾人不能不回想到,最初鼓励张勋者乃康氏本人,并与“无知莽夫”协商,幻想利用“北军”,依靠“义勇冠时,乃心皇室”的张上将来达成任务。[222]
结果,张氏及其他诸人对康氏而言,毫无用处,他也对他们无用。[223]
更有进者,在当时的情况下,将退位的清帝复辟作为虚君,即使得到“莽夫”的全心支持,也是无法成功的。
康氏说张勋以及其他忠清人士不知国外事务,是正确的。他本人对西方历史的知识,相当丰富。在1917年,他曾多次提到,虽然英国在1647年处死查理一世后成为共和国,但1660年查理二世复位后即变成君主立宪。因此,康氏说“欧人号英为共和国”。[224]
他认为西方各国的历史,并没有认为一旦成为共和国就不能改为君主立宪。[225]
此种“改回”并不是政治的退步,而是在某种情况下为走向进步所必须。查理二世的复位就是很好的例证。[226]
康氏认为反对君主立宪之论乃源于无知与偏见,他驳斥道:
盖辛亥革命之前,举国不知有共和之事,及辛亥革命之后,举国不容人议共和之非……仆诚不忍,著《共和平议》一书大发明之。富冀国民必有大明政体之一日,则国体变,然后国治可期。[227]
康氏的知识再丰富,实际上仍无以展其所长。民六复辟甚至在未举事前即已注定其必败。康氏所仰仗的军阀们对君宪既无知亦乏同情,康氏所期望的17世纪英国史事,无以在20世纪初的中国重演。张勋即非乔治·孟克(George Monck)。而英国虽排除清教徒革命的政治结果,以倾向王政[228],却已有几百年的议会政治传统(此仅重要因素之一),来促使国家的政治制度走向康氏所钦羡而想施之中国的民主形式。17世纪英国所有的民主潜能,中国都未具备。在上引康氏论说中,他希望能使国民明政体而变国体。简言之,政治觉悟须先于政治改革。若然,则可试问:民六之举岂不是躁进,实际上违反了他本人政治渐进的主张?助成复辟,即使他的基本主张仍然可嘉,岂不是采用了错误的策略?不知清廷立宪的最后机会已于辛亥之前丧失,他岂不是犯了认不清历史环境的错误?
平心而论,康氏迅即理解到自己的错误,而决心恢复其1912~1913年间即已尝试的和平改革的努力,不再对未成熟的共和主义多作抨击。在北京美国使馆避难时所撰之《共和平议》,为此一论点最重要的著作。[229]
此文所言者,大都是发挥从前的议论,当然也有些由于局势发展而得到的新意见。例如,他强调俄国革命必将引发该国的灾难,而共产主义虽在思想上有崇高的一面,但在理想来到之前不宜试用。[230]
为使他的读者知道他并不反对民主,他重印了《大同书》中说明人类最后将进入全世界民主的部分。[231]
他相信使共和行得通的一个办法是召开全国会议讨论立宪政府。此乃答复在1922年直奉战争后当选总统的曹锟所提问题的要旨。康氏说,不论何种政体,无论王政与共和,宪法断不可少。全国会议乃是给民国新生的唯一途径。若循民元以来的毁灭性的覆辙,将是令人悲痛的错误。[232]
换言之,他建议以民权来救民国。
他再次命定失望。时局仍然无望如昔。他再次想中止共和,于1923年着手发动另一次复辟。[233]
在致庄士敦(Reginald F.Johnston)的信中[234],他要求转告废帝他行动的结果。康氏在无据的乐观中认为,经与地方军事领袖协商一年之后,另一次复辟的时机已经成熟。陕西、湖北、湖南、江苏、江西、安徽以及贵州诸省,据他说都已同意行动。[235]
很显然的,他以没有约束的允诺作为信誓。总之毫无结果。[236]
从他努力灌输废帝溥仪君宪的理论和运作,可以看出康氏对此事的认真。[237]
1923年可说是康氏要把民国变成“虚君共和”的最后努力。此后直到1927年康氏逝世。他多半从事非政治性的活动,包括在国内各地旅行、谈论真正的孔教,以及演讲“天游”哲学。[238]
他并非已经否定了他久持的主张——以清帝为虚君乃民国危局的唯一出路。晚至1925年他仍然坚持此乃“最佳的方案”。[239]
但对他而言,此已成纯粹的理论问题。溥仪于前一年被逐出紫禁城,可能终于使他相信复辟已成为他的另一不成功的使命。
由上述可得一结论,即康有为乃是一个不可救药的改革派,他相信中国政治的终站——民主,只能于逐渐演进中达到。因此,他坚决反对以革命为政治转变的方法,但并不全盘反对共和。共和之不可行乃因无充分的准备。
一位中国历史学者近谓,康氏于辛亥革命后继续提倡君宪,乃是依恋旧时的妄想而无视进步。[240]
此似是由于不了解康氏的立场而导致的浮浅论断。就康氏未能使中国经由逐步进步而达成政治近代化而言,就他误认为在当时可行而政治上所需者而言,他确有妄想。仅就此而论,这位历史学者是对的。但若说康氏因取渐进改革而不取突进革命,就认为他是无可救药的保守主义者,则毫不正确。再者,我们不应忽视,尽管他对未成熟的共和表示疑虑不安,他曾诚恳地想帮助民国成功——“妄想”可以助其成功!
并非康氏一人助之无效,即使是全心主张共和的梁启超与孙中山也弄不出结果。民国一成立,梁氏即毫无保留地赞助。他积极的组织政党,且于1913年认真充任司法总长。当袁世凯于民四着手帝制,梁氏冒生命危险维护民国。他坚决反对民六复辟。当袁氏覆败后,他再次充任内阁职务——财政总长。不过,他终于失望,完全地憎恶,而退出政坛,从事教育与学术工作。[241]
他献身民国政治并没有比康有为“依恋旧时妄想”产生更积极的结果。
同样的,孙氏最初对共和的热望也被后来的事实所沮丧。1917年他兴护法之师以抗北方军阀。1924年他兴师北伐,最后终于有国民革命军的胜利[242],此实为十二年前他所参与建立的多难共和的结束。中国的第二共和始于1928年南京政府的建立。民国政府重新肯定他的训政之说,以为国民行宪的准备。[243]
共和立宪于1932年再度提出[244],但逆境如共产党的威胁和日本人的侵略致使长期未能施行。最后,国民大会于1946年11月15日在南京召开,中华民国宪法于1947年元旦颁布。[245]
但时已不我予,毛泽东不久就在中国大陆试行他的“新民主”,而台湾则成为基于孙氏《三民主义》而建立的民主共和国的基地。[246]
1947年的宪法对在大陆的中国人而言,是否为另一引人的希望呢?
目前,还很少有人能给予肯定的答案。不过有一自明的结论,民主不可能随叫随到,即使最有决心的改革派与革命派也难立致。如历史可提供线索,建立民主的捷径,除了良好的环境与领袖外,要有许多像1775年在美国殖民地争取自治的、普利斯顿队长(Captain Preston)一样的农民,虽然他们从未听到哈林顿、薛地尼、洛克等人所倡导的“自由的真谛”。[2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