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游

老学庵笔记》十卷,宋陆游撰。放翁才情豪放,倾注于诗,《剑南》一集,虽瑕瑜互见,而篇数之多,殆无馀子。出其馀渖,为笔记之文,亦清简可喜。其书多记遗闻轶事。直斋陈氏谓其“生识前辈,年及耄期,所记见闻,殊可观也。”然记人不求传神,有殊于《世说》;记事不穷考据,亦异于《笔谈》;而信笔数语,自饶逸趣,盖初非刻意为书,亦犹是诗人气分也。放翁留蜀甚久,其书记蜀中事亦多。又有《入蜀记》六卷,记山阴至夔州水程,亦游记之上乘也。

东坡食汤饼

吕周辅言:东坡先生与黄门公南迁,相遇于梧、藤间。道旁有鬻汤饼者,共买食之。粗恶不可食,黄门置箸而叹,东坡已尽之矣。徐谓黄门曰:“九三郎,尔尚欲咀嚼耶?”大笑而起。秦少游闻之,曰:“此先生‘饮酒但饮湿’而已。”

【注解】

吕周辅:吕商隐,字周辅,成都人,乾道二年进士,历仕国子博士,宗正丞等官。

黄门公:苏辙,轼弟,辙尝官门下侍郎。此职在秦汉曰侍郎。晋始改门下,而后世犹称官门下者为黄门。

南迁相遇:东坡《和渊明移居诗序》云:“丁丑岁余谪海南,子由亦谪雷州,五月十一相遇于藤,同行至雷。”案丁丑为绍圣四年。

汤饼:即面条。

秦少游:秦观,北宋词人,与二苏友善。

饮酒但饮湿:东坡《岐亭五首》之四:“酸酒如荠汤,甜酒如蜜汁,三年黄州城,饮酒但饮湿。我如更拣择,一醉岂易得?”

【讨论】

(1)东坡食面,不择精粗,是其生性马虎,抑由修养得来?此种修养与其一生经历有何关系?(2)比较“先生饮酒但饮湿”与“醉翁之意不在酒”两语义蕴之同异?试更与“君子食无求饱,居无求安”及“读书不求甚解”诸语比较。(3)设想抗日战争时期有自上海或南京流徙内地者,途中食不下咽,眠不安席,造一小故事。

不了事汉

秦会之当国,有殿前司军人施全者,伺其入朝,持斩马刀邀于望仙桥下斫之。断轿子一柱,而不能伤,诛死.其后秦每出,辄以亲兵五十人持梃卫之。初,斩全于市,观者甚众,中有一人朗言曰:“此不了事汉,不斩何为!”闻者皆笑。

【注解】

秦会之:秦桧

殿前司:宋禁卫官署。

不了事汉:“了事”“不了事”本为宋代成语。秦桧主议和,曾对主战派说:“诸公皆分大名以去,某但欲了天下事耳。”他很自负这句话,并筑一“了堂”,以诗为记,有“欲了世缘那得了”之句。见《东瓯金石志》。故王梅溪诗有“愿借龙湫水,一洗了堂碑”等语。所以施全刺秦不成,被刑于市,有人朗声说“此不了事汉,不斩何为!”也有双关意思:一方面固然指刺秦不成为不了事。同时也等于说“这个爱国军人还不应该杀吗!”闻者皆笑,因为这话表面上骂施全,而实际上却把秦桧骂得入骨三分,无话可辩。施全一案当时曾感动过许多人。朱熹说:“举世无忠义气,忽见施全身上发出来。”(见《瑯琊代醉篇》。)《野老记闻》亦曾记施案。陆放翁自己是个爱国诗人,时时刻刻想领兵去打金人,所以他也特别同情施全。老学庵留此一则笔记,不是无因的。(此注采则厂先生说,则厂先生的信发表在《国文杂志》的二卷四期上。)

【讨论】

(1)秦桧当政,力主和议,自来评论,不一其说,试综述当时形势,下一断语。(2)此故事中所反映一般民众对于秦桧之态度如何?试就此事申论政府与民意之关系。(3)暗杀是否政治上有效之手段?何种政制之下可以不致有暗杀之事?

黄金钗

僧法一、宗杲,自东都避乱渡江,各携一笠。杲笠中有黄金钗,每自检视。一伺知之,杲起登厕,一亟探钗掷江中。杲还,亡钗,不敢言而色变。一叱之曰:“与汝共学了生死大事,乃眷眷此物耶?我适已为汝投之江流矣。”杲展坐具作礼而行。

【注解】

法一:世称雪巢禅师。俗姓李,世家子。大观中出家。后从圆悟于蒋山,悟奉诏徙京师天宁寺,师侍行。南渡后初居泉州延福寺,四迁巨刹,晚居台州万年寺。

宗杲:俗姓奚,年十七出家,游四方从诸老宿。后至天宁谒圆悟,经半载,悟数举因缘诘之,师酬对无滞,遂令分座室中。丛林归重,名振京师,赐号佛日禅师。南渡初住径山,多与朝士往还,其后忤秦桧,窜逐衡州,桧死始放还。再住径山,赐号大慧禅师。著有《临济正宗记》,《正法眼藏》,并语录多卷。

东都:东京,即汴京。

眷眷:顾恋也。

坐具:僧人资具之一。原来为护身护衣护床席卧具之用,其后但以为礼拜之具。

【讨论】

(1)宗杲亦一时名宿,金钗之事可信否?观二人行历,法一当是“高僧”,宗杲则“名僧”一流,正如世间之有“高士”与“名士”也。杲初以才辩知名,又多与朝士往返,似犹未免在热闹场中讨论生活,与遁世潜修者有别,此其所以得为“名”僧,而亦金钗在笠之所以不无可能耶?(2)何谓“了生死”?儒家对于生与死之态度若何?基督教又若何?(3)文言中称人有时只举其姓,有时只言其名,已有多例。释氏本已去姓,今于法一只称一,于宗杲只称杲,盖仍俗家例也。

汉 子

今人谓贱丈夫曰汉子,盖始于五胡乱华时。北齐魏恺自散骑常侍迁青州长史。固辞之,宣帝大怒曰:“何物汉子,与官不就!”此其证也。承平日,有宗室名宗汉者,自恶人犯其名,谓汉子曰“兵士”,举宫皆然。其妻供罗汉,其子授《汉书》。宫中人曰:“今日夫人召僧供十八大阿罗兵士;太保请官教点兵士书。”都下哄然,传以为笑。

【注解】

何物:什么,见《世说新语》“牛屋贵客”节注。

承平日:指北宋时。

宗汉:濮安懿王少子,英宗幼弟,嗣濮王。

阿罗汉:梵语译音,通常只云罗汉。

太保:宋世宗王之子襁褓中即补军职,故以太保称之。

【讨论】

(1)汉魏之时多以“汉”“胡”对举,分别中外人民;若有贵贱可言,亦当贵汉而贱胡。迨后北朝政柄沦于胡族,“汉子”遂为贱称,亦可慨也。(2)讳名之俗自南北朝以迄唐宋均极盛行,频见诸家记载,前录《鸡肋编》“讳名”条即其一例。遇卑贱则不欲人之犯其名,遇长上则又自称其名,此两种风俗实一事之两面也。于人讳言尔汝,于己不直称我,亦是此意。《钱氏私志记》因“我”改字一事,与此处所记相映成趣,录之以发一噱:

燕北风俗,不问士庶皆自称“小人”。宣和间有辽右金吾卫上将军韩正归朝,授检校少保节度使,对中人以上说话即称“小人”,中人以下即称“我家”。每日到漏舍,诵《天童经》数十遍,其声朗朗然,且云:对天童说话岂可称我,自“皇天生我”皆改为“小人”,云:

 皇天生小人,皇地载小人,日月照小人,北斗辅小人。

僧行持

僧行持,明州人,有高行而喜滑稽。尝住馀姚法性,贫甚,有颂曰:“大树大皮裹,小树小皮缠;庭前紫荆树,无皮也过年。”后住雪窦。雪窦在四明,与天童、育王俱号名刹。一日同见新守,守问天童观老,山中几僧?对曰:“千五百。”又以问育王谌老,对曰:“千僧。”末以问持,持拱手曰:“百二十。”守曰:“三刹名相亚,僧乃如此不同耶?”持复拱手曰:“敝院是实数。”守为抚掌。

【注解】

行持:号牧庵,本四明卢氏子。宣和中住馀姚法性寺,后历住雍熙云门寺、雪窦护圣寺,皆名刹也。

明州、四明:四明山在浙东。唐置明州,宋因之,即今鄞县。

刹:塔上所立竿柱,中藏舍利子者,曰“刹”。后即以称塔,复引以称佛寺。

相亚:不相上下。亚,次也;相亚即相次。

【讨论】

(1)“滑稽”何义?与西洋所谓“幽默”是否一事?与“讽刺”又有何异同?此篇所记一事何以有幽默趣味?(2)试更举说老实话而产生幽默者一二事。

尚书二十四曹

自元丰官制尚书复二十四曹,繁简绝异。在京师时,有语曰:

吏、勋、封、考,笔头不倒;

户、度、金、仓,日夜穷忙;

礼、祠、主、膳,不识判砚;

兵、职、驾、库,典了裤;

刑、都、比、门,总是冤魂;

工、屯、虞、水,白日见鬼。

及大驾幸临安,丧乱之后,士大夫亡失告身批书者多,又军赏百倍平时。贿赂公行,冒滥相乘;饷军日滋,赋敛愈繁;而刑狱亦重。故吏、户、刑三曹吏胥,人人富饶,他曹寂寞弥甚。吏辈又为之语曰:

吏、勋、封、考,三婆两嫂;

户、度、金、仓,细酒肥羊;

礼、祠、主、膳,淡吃齑面;

兵、职、驾、库,咬姜呷醋;

刑、都、比、门,人肉馄饨;

工、屯、虞、水,生身饿鬼。

【注解】

元丰官制:宋初因五代之旧,官制繁杂,且多名实不符。神宗奋意改革,元丰五年行新定官制,尚书二十四司职掌之分寄于诸司者皆还于本司。

尚书二十四曹:尚书省分六部二十四司。

一、吏部四司:吏部(铨选),司封(封爵),司勋(策勋),考功(赏罚)。

二、户部四司:户部(户口土地赋役),度支(计度国用),金部(泉币库藏),仓部(仓储)。

三、礼部四司:礼部(学校贡举),主客(四夷朝贡),祠部(祀典),膳部(牲醴)。

四、兵部四司:兵部(戎政武选),职方(图籍),驾部(舆马厩牧),库部(仪仗戎器)。

五、刑部四司:刑部(刑狱),都官(徙流),比部(勾覆帐簿)司门(驿传)。

六、工部四司:工部(工程印造),屯田(屯营职学各田及官庄),虞部(林苑场冶),水部(水道)。

告身:唐宋授官,予以告身,犹今之委任状。“批书”当亦为类似之文件。

呷:今作“喝”。

【讨论】

(1)何谓“吏胥”?史传所谓“良吏”“酷吏”是否指胥吏?胥吏在过去之中国政治上为一特殊阶级,通常以贪官与污吏并称,实则污吏之多还在贪官之上。读过之文学作品有涉及胥吏者否?试举二三事。(2)平时对于学校中各门学科,有无难易苦乐之分?试仿此处之例,造为韵语形容之。

孙王交情

孙少述,一字正之,与王荆公交最厚。故荆公《别少述诗》云:“应须一曲千回首,西去论心有几人?”又云:“子今此去来何时?后有不可谁予规?”其相与如此。及荆公当国,数年不复相闻,人谓两公之交遂暌,故东坡诗云:“蒋济谓能来阮籍,薛宣真欲吏朱云?”刘舍人贡父诗云:“不负兴公遂初赋,更传中散绝交书。”然少述初不以为意也。及荆公再罢相,归过高沙。少述适在焉,亟造之。少述出见,惟相劳苦,及吊元泽之丧。两公皆忘其穷达。遂留荆公,置酒共饭,剧谈经学,抵暮乃散。荆公曰:“退即解舟,无由再见。”少述曰:“如此,更不去奉谢矣.”然惘惘各有惜别之色。人然后知两公之未易测也。

【注解】

孙少述:孙侔,字少述。早孤,事母尽孝。母卒,终身不仕,客居江淮间,士大夫敬畏之。《宋史》入《隐逸传》。

荆公当国:王安石熙宁二年入相,七年免。八年复相,九年复罢,以镇南节度使同平章事判江宁府。

蒋济两句:三国魏时,阮籍有隽才,太尉蒋济辟为掾。籍诣都亭奏记辞谢。初,济恐籍不至,得记欣然,遣卒迎之,而籍已去。济大怒。  朱云,西汉人,少时好侠,后仕为博士。张禹柄政,云强谏,直声闻天下。自后不复仕,薛宣为丞相,云往见之。宣谓之曰:“且留我东阁,可以观四方多士。”云曰:“小生乃欲相吏邪?”宣不敢复言。

刘贡父:刘,宋史家,预修《资治通鉴》。尝论新法不便,忤王安石。

不负两句:孙绰,晋人,字兴公,善文章,游放山水,作《遂初赋》以寄意,谓得遂初志也。后官散骑常侍,时桓温建议迁都洛阳,绰上疏谏阻,温不悦。曰:“何不寻君遂初赋?知人家国事耶?”  嵇康,三国魏人,与魏宗室婚,拜中散大夫,故称中散。山涛将去选官,举康自代,康乃与涛书告绝。

元泽:王安石子,字元泽,幼而聪慧,仕至龙图阁直学士,年三十三卒。安石之再相也,与吕惠卿有隙,屡谢病求去。及死,尤悲伤不堪,求去益力,乃罢。

【讨论】

(1)王安石之为人如何?能略述其生平否?安石之行新政,朝士多持异议,民间亦多怨声(如《京本通俗小说》“拗相公”可见一斑),其情势与南宋初年之秦桧相去几希、而安石罢政,仍为士大夫所敬仰,虽敌党亦多恕辞,秦氏则至今无人称道,贤不肖相去遂至于此,其故安在?(2)友谊之基础如何?今世之朋比援引,以“所识穷乏者得我”为服官之目的,是否为得友道之正?试作一文论朋友交情。

白 席

北方民家吉凶,辄有相礼者,谓之“白席”,多鄙俚可笑。韩魏公自枢密归邺。赴一姻家礼席,偶取盘中一荔枝欲啗之,白席者遽唱曰:“资政吃荔枝,请众客同吃荔枝。”魏公憎其喋喋,因置之不复取。白席者又日:“资政恶发也。请众客放下荔枝。”魏公为一笑。恶发犹云怒也。

【注解】

韩魏公:韩琦,历事仁宗、英宗、神宗三朝,封魏国公。

归邺:韩琦相州人。相州于古邺都为近,唐置邺郡,宋犹于相州下系邺郡。

资政:琦尝官资政殿大学士。

【讨论】

(1)关于韩魏公之生平,有所知否?(2)白席之俗,今尚有存者否?一般之司仪或赞礼,有异于白席,然在不必需之场所亦有喋喋可憎者,试述其例。

士大夫家法

成都士大夫家法严。席帽行范氏,自先世贫而未仕,则卖白龙丸,一曰得官,止不复卖。城北郭氏卖豉,亦然。皆不肯为市井商贾,或举货营利之事。又士人家子弟,无贫富皆着芦心布衣,红勒帛狭如一指大;稍异此,则共嘲笑,以为非士流也。

【注解】

席帽行:街名。

芦心布衣:以芦花为心之布衣。

勒帛:腰带。

【讨论】

(1)士人处处以特殊阶级自居,甚至衣饰之微亦必示异于人,自亦有其流弊,然若不仅注意于其阶级特有之权利,亦时时不忘其有特殊之义务,如此处所记一旦预于士流即不复为营利之事,则亦不无可取,以视今之凭藉其特殊地位以牟利者又不可同日语矣。昔英国有律师受任为法官者,一日尽售其各种股票,举数购政府债券,预为嫌疑之防,亦犹此意也。(2)中国之士大夫与英国之贵族,尝同为统治阶级,其成因、教养,与其所怀抱之理想有何同异?(3)街以席帽为名,表示何种历史的事实?现在各地城市仍有同类街名否?名实仍相符否?

虏 官

南朝谓北人曰“伧父”,或谓之“虏父”。南齐王洪轨,上谷人,事齐高帝为青、冀二州刺史,励清节,州人呼为“虏父使君”。今蜀人谓中原人为“虏子”,东坡诗“久客厌虏馔”是也。因目北人仕蜀者为“虏官”。晁子止为三荣守,民有讼资官县尉者。曰:“县尉虏官,不通民情。”子止为穷治之,果负冤。民既得直,拜谢而去,子止笑谕之曰:“我亦虏官也,汝勿谓虏官不通民情。”闻者皆笑。

【注解】

伧父:参阅《世说新语》“牛屋贵客”节注。

晁子止:即《郡斋读书志》著者晁公武。绍兴进士,官至敷文阁直学士,尝为临安府少尹。公武巨野人,故曰我亦虏官也。

三荣:即荣州,州治在今四川荣县。

资官:荣州属县,元废。故治在今荣县西。

【讨论】

(1)南北相轻,自来已久,古者南谓北日伧曰虏,北谓南曰楚曰夷,近代又有侉子与蛮子之称。在昔南北对峙,犹有可说,沿袭至今,乃纯然地域主义作怪矣。实则不独南北有别,乃至省与省之间,甚至县与县之间亦复互相轻视。此与对于外国人之鄙夷同出一源。此种心理之由来,有可说者否?如何始可破除此种地域主义?(2)数年前有某地警察局批示:“查报告人系外省人士,不明本地情形,致有失窃情事”,与“县尉虏官,不通民情”相映成趣,皆未能就事论事者。

马从一

绍圣、元符之间,有马从一者,监南京排岸司。适漕使至,随众迎谒。漕一见怒甚,即叱曰:“闻汝不职,正欲按汝,何以不亟去?尚敢来见我耶?”从一皇恐,自陈湖湘人,迎亲窃禄。求哀不已。漕察其语,南音也,乃稍霁威。云:“湖南亦有司马氏乎?”从一答曰:“某姓马,监排岸司耳。”漕乃微笑曰:“然则勉力职司可也。”初盖误认为温公族人,故欲害之。自是从一刺谒,但称“监南京排岸”而已。传者皆以为笑。

【注解】

绍圣、元符:哲宗年号。时复行新法,元祐旧臣多罢免或窜逐。司马光已前卒,但以其为旧党首领,新党仍切齿焉。

南京:宋以今河南商丘(归德)为南京。

排岸司:宋制于司农寺下设排岸司,掌水运纲船输纳雇直之事。排岸司凡四,其一在南京。

漕使:转运使。

皇恐:即“惶恐”。

迎亲窃禄:谓自知才不称职,但藉以养父母,以此求谅。

温公:司马光。

湖南亦有司马氏乎:司马光陕州夏县人。(陕州宋属陕西路,故世称温公为陕人。夏县今属山西省。)

刺谒:投名贴进见。

【讨论】

(1)中国政治史上有若干不必要之纠纷,皆起于不对事而对人。元祐初年,温公柄政,亦有因姓司马而受累者。《鸡肋编》卷下记一事:

蜀人司马先,元祐中为荣州曹官。自云:以温公之故,每监司到,彼独后去,而不得汤饮。盖众客旅进退,必特留问其家世;知非丞相昆弟,则不复延坐,遂趋而出也。

合此二事观之,令人啼笑皆非。(2)转运使简称漕使,又省为“漕”,可谓尽简称之能事。惟清代称布政使与按察使为“藩”“臬”,差可比拟。又宋人称龙图阁学士与直学士为“大龙”“小龙”,亦甚别致。(3)“不职”以“不”字冠名词之上合为形容词,类此者有“不法”“不道”等语。能更举数例否。(注意“职”“法”“道”等单独不能作形容词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