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解】
科举取士自隋代创立,绵延至晚清已有1300年的历史。任何一项制度运行既久,其弊端和问题就会逐渐显现出来。明清之际,科举取士已为士人所诟病,进入近代以来,在与西方求富求强的竞争过程中,科举取士因不能培养出应对世变的实用人才和缺少经世济民的关怀,它的弊端和缺陷在时代的放大镜下变得相当明显。科举制必须做出改变,成为晚清知识界又一大话题。
张之洞作为一代儒臣,其对科举制的理解和认知相当深刻。总体而言,张之洞此时也赞成“变法必自变科举始”,认为在保存科举制大体的前提下,对科举做适度的变革,以适应形势。从篇中所述来看,“适度的变革”主要来自两方面。其一是仿效欧阳修的三场分试法,将三场分试的次序做相应调整,以逐渐劣汰留优,获得真正的经世济民之才。其二,是在科举考试中增加西学、西政、西艺的因素,通过科举指挥棒来培养和选拔会通人才,以达到开智、致用的目的。当然,对于科举考试中的四书、五经,张之洞认为这是检验是否“宗法圣贤、见理纯正”的标准,断不可废也。
朱子尝称述当时论者之言曰:“朝廷若要恢复[1],须罢三十年科举以为极好。”痛哉斯言也!
【注释】
[1]恢复:收复失地。
【译文】
朱子曾论述当时议论之人的话说:“朝廷如果想要收复失地,必须罢停三十年科举考试,认为这是极好的。”这些话令人痛心啊!
中国仕宦出于科举,虽有他途,其得美官者,膺重权者,必于科举乎取之。自明至今,行之已五百余年,文胜而实衰[1],法久而弊起,主司取便以藏拙[2],举子因陋以侥幸[3],遂有三场实止一场之弊。钱晓徵语[4]。所解者高头讲章之理[5],所读者坊选程墨之文[6],于本经之义,先儒之说,概乎未有所知。近今数十年,文体日益佻薄[7]。非惟不通古今,不切经济,并所谓时文之法度、文笔而俱亡之[8]。
【注释】
[1]文胜而实衰:文章越兴旺,国家的实力越衰弱。
[2]取便:乘机。便,方便,便利。藏拙:掩其拙劣。
[3]举子:被荐举应试的士子。
[4]钱晓徵:即钱大昕(1728—1804),字晓徵。乾隆十九年(1755)进士,选庶吉士,擢侍讲学士,迁少詹事。历充山东、湖南、浙江、河南乡试考官,提督广东学政。始以辞章名,后精研经史,当时推为通儒。
[5]高头讲章:天头留得很多的书籍。此指应试书籍。
[6]坊:书肆。书肆所刻的书本称坊本或坊刻本,以别于官本、家塾本。程墨:旧时选科场考卷可为程式者刊行之,称作程墨。
[7]佻薄:轻薄,轻佻。
[8]时文:指科举时应试的文字,别于古文而言。明清时科举时文即指八股文。
【译文】
中国入仕为官出自科举,虽然还有其他的途径,但能得到高官、掌握重权的人,必定通过科举制选拔出来。从明成化年间设立八股文到现在,已经实行了五百多年,文章越兴旺,国家的实力就越衰弱,科举之法长久,弊端就会显现,主考官图取方便来掩藏自己的拙劣,被荐举应试的士子学识浅陋而抱着侥幸成功的心理,于是造成了虽有八股文、经文、策问三场实际只重头场八股文的弊端。这是钱大昕的话。所理解的是应试书籍的道理,所阅读的是书肆选刊的可为程式的考卷文章,对于经文的义理,先儒的学说,大概都无所了解。数十年来,文体日益轻佻。不仅不通晓古今,不切合经世济民之道,并且所谓八股文的法度文笔也一起衰亡。
今时局日新,而应科举者拘瞀益甚[1],傲然曰:吾所习者,孔孟之精理,尧舜之治法也。遇讲时务、经济者,尤鄙夷排击之,以自护其短。故人才益乏,无能为国家扶危御侮者。于是诏设学堂以造明习时务之人才,又开特科以搜罗之。
【注释】
[1]拘瞀(mào):拘,固执,不知变通。瞀,愚昧。
【译文】
当今的时局越来越新,但应考科举的人却越来越固执愚昧,自傲地说:“我所学习的是孔孟之学的精深义理,尧舜的治国法度。遇到讲习时务、经济之道的人,尤其鄙薄排斥,来保护自身的短处。所以人才越来越匮乏,没有能为国家挽救危难抵御欺辱的人。于是下诏设立学堂来培养明习时务的人才,又开设特科来搜罗人才。
夫学堂虽立,无进身之阶,人不乐为也。其来者必白屋钝士[1],资禀凡下,不能为时文者也。其世族俊才[2],皆仍志于科举而已。即有特科之设,然廿年一举,为时过远,岂能坐待?则仍为八比、诗赋、小楷而已[3]。
【注释】
[1]白屋钝士:指出身寒微,资质低下的读书人。白屋,古代平民住屋不施采,故称白屋。钝士,鲁钝之士。
[2]世族:泛指世代显贵的家族。
[3]八比:即八股。明清科举考试的文体之一。
【译文】
然而学堂虽然设立,但不能成为进入仕途的阶梯,人们不乐于进入学堂读书。那些来学堂的人一定是出身寒微且愚钝的读书人,资质天赋都低下,不能写作八股文。那些家族显贵的俊朗之才,都仍志在科举罢了。即使有特科的设立,但二十年才举行一次,为时过远,怎能白白坐等?于是仍写作八股、诗赋、小楷罢了。
救时之才,何由可得?且夫齐衣败紫[1],晋曳苴履[2],赵文王好剑而士死于相击[3],越勾践好勇而士死于焚舟[4],从上所好也。两汉经学,实禄利之途驱之。使乡、会试仍取决于时文,京朝官仍絜长于小楷[5],名位取舍惟在于斯;则虽日讨国人而申儆之[6],告以祸至无日,戒以识时务、求通才、救危局,而朝野之汶暗如故[7],空疏亦如故矣。故救时必自变法始,变法必自变科举始。
【注释】
[1]齐衣败紫:齐国因齐桓公喜欢紫色衣服,因而紫色衣服价格猛涨,为白色的帛价格的十倍。指统治者的爱好导致一种社会风尚。
[2]晋曳苴(jū)履:晋文公喜欢臣下穿破旧的衣服,因而其臣下都穿戴不整。苴,鞋底的草垫。典出《墨子·兼爱中》。
[3]赵文王:即赵惠文王。战国赵武灵王的庶子,名何。在位三十三年,喜剑术。
[4]越勾践好勇而士死于焚舟:越王勾践喜欢臣下勇敢。他令人把一只船烧着,又亲自击鼓催臣下救火,结果烧死一百多人。典出《墨子·兼爱中》。
[5]絜(xié)长:考核时偏重(于小楷)。絜,用绳子计量圆筒形物体的粗细,引申为衡量。
[6]申儆:警诫注意。
[7]汶暗:昏暗不明。
【译文】
拯救时弊的人才,从哪里可以得到呢?况且齐国因齐桓公喜欢紫色衣服,因而紫色衣服价格猛涨,为白色的帛价格的十倍;晋文公喜欢臣下穿破旧的衣服,因而臣下都穿戴不整;赵文王喜好臣子舞剑,因而臣子死于互相攻击;越王勾践喜欢臣下勇敢,令人将一只船烧着,又亲自击鼓催臣下救火,结果烧死一百多人。这些都是臣子跟从统治者喜好的缘故。两汉经学兴盛,实际是俸禄名利驱使。假如乡试、会试仍取决于八股文,在京朝官考核时仍偏重小楷,名利权位的取舍只在于这些;那么即使每天告诫国人并使他们警醒注意,告诉他们祸患马上就要来临,告诉他们通识时务、寻求通才、拯救危局,但朝野的昏暗不明还是像过去一样,空洞浅薄也还是像过去一样。所以拯救时局必定从变法开始,变法必定从变革科举开始。
或曰:若变科举、废时文,则人不读“五经”、“四书”,可乎?于是有献《学校贡举私议》者曰[1]:变科举者,非废“四书”文也,不专重时文,不讲诗赋、小楷之谓也。
【注释】
[1]贡举:古有乡举里选之制。又诸侯贡士,得人有赏,失人有罚。至汉始合贡举之名,浑称为贡举。汉高祖十一年下求贤之诏,武帝元光元年始令郡国举孝廉各一人,贡举之法始此。直至清末,历代互有改易。
【译文】
有的人说:如果变革科举、废除八股文,那么士子不读“五经”、“四书”,可以吗?于是有人进献《学校贡举私议》说:变革科举,不是废除“四书”经文,而是不专重八股文,不讲求诗赋、小楷。
窃谓今日科举之制,宜存其大体而斟酌修改之。昔欧阳文忠知谏院时[1],恶当时举人鄙恶剽盗全不晓事之弊,尝疏请改为三场分试、随场而去之法:每场皆有去留,头场策合格者试二场,二场论合格者试三场。其大要曰:“鄙恶乖诞以渐先去,少而易考,不至劳昏,全不晓事之人无由而进。”其说颇切于今日之情事。欧公之欲以策论救诗赋,犹今之欲以中西经济救时文也。
【注释】
[1]欧阳文忠:即欧阳修,文忠是其谥号。谏院:谏官官署。
【译文】
我认为当今的科举制,应该保存大体而思考做适度的修改。昔日欧阳修执掌谏院时,痛恨当时的举人鄙陋剽窃、全然不明晓事理的弊端,曾上疏请求将科举考试改为三场分试、随场而去的方法:每场都有去留,头场策合格者进入第二场考试,二场论合格者进入第三场考试。这种方法的要领在于:“鄙陋乖张之人逐渐先离开,人数变少而容易考试,不至过劳昏沉,全然不明晓事理的人也没有理由进入。”欧公的论说非常切合今日的情形。欧公想以策论拯救诗赋,就像今天想要以中西经世济民的文章来拯救八股文。
今宜略师其意,拟将今日三场先后之序互易之,而又层递取之,大率如府县考覆试之法。第一场试以中国史事、本朝政治论五道,此为中学经济。假如一省中额八十名者[1],头场取八百名。额四十名者,头场取四百名。大率十倍中额,即先发榜一次,不取者罢归,取者始准试第二场。
【注释】
[1]中额:中选的名额。
【译文】
如今应该适度效法欧公的意图,打算将如今三场先后的顺序互相改变,层层选拔人才,大概像府县考复试的方法。第一场考试中国历史,本朝政治策论五道,这是中学经济。假如一省中选的名额为八十名,头场选取八百名;中选的名额为四十名,头场就选取四百名。大概十倍于中选的名额,就先发榜一次,没有取中的人就离开,取中的人才准其考试第二场。
二场试以时务策五道,专问五洲各国之政、专门之艺。政如各国地理、官制、学校、财赋、兵制、商务等类,艺如格致、制造、声、光、化、电等类,此为西学经济。其虽解西法而支离狂怪显悖圣教者,斥不取。中额八十名者,二场取二百四十名。额四十名者,取一百二十名。大率三倍中额,再发榜一次,不取者罢归,取者始准试第三场。
【译文】
二场考试五道时务策,专门考问五洲各国的政治、专门的技艺,政治如各国的地理、官制、学校、财赋、兵制、商务等类别,技艺如格致、制造、声、光、化、电等类别,这些是西学中经世济民的学问。那些虽然讲求西方法政但支离狂怪、明显违背儒家之道的人,排斥不取。中选的名额为八十名,二场选取二百四十名。中选的名额为四十名,选取一百二十名。大概三倍于中选的名额,再发榜一次,没有取中的人离开,取中的人才准其考试第三场。
三场试以“四书”文两篇、“五经”文一篇,“四书”题禁纤巧者,合校三场均优者始中式,发榜如额。如是则取入二场者必其博涉古今明习内政者也。然恐其明于治内而暗于治外,于是更以西政、西艺考之,其取入三场者必其通达时务、研求新学者也。然又恐其学虽博,才虽通,而理解未纯,趣向未正,于是更以“四书”文、“五经”文考之,其三场可观而中式者,必其宗法圣贤,见理纯正者也。
【译文】
三场考试两篇“四书”文,一篇“五经”文,“四书”的题目禁止考细枝末节,合校三场都优秀的士子才发榜录取。像这样取中进入二场考试的士子必定是广博地涉猎古今历史,明习国内政治的人。然而担心其明于研治国内学问却忽略研治国外学问,于是又通过西方政治、西方技艺考试,那些取中进入第三场考试的士子必定是通达时务、研求新学的人。然而又担心他们学问虽然广博,才能虽然通达,但理解不纯,志趣不正,于是又通过“四书”文、“五经”文考试,那些三场都参加并被录取的士子,必定是宗法圣贤、见识纯正的人了。
大抵首场先取博学,二场于博学中求通才,三场于通才中求纯正。先博后约,先粗后精,既无迂暗庸陋之才,亦无偏驳狂妄之弊[1]。三场各有取义,较之偏重首场,所得多矣。且分场发榜,下第者先归,二三场卷数愈少,校阅亦易,寒士无久羁之苦,誊录无卷多谬误之弊,主司无竭蹶草率之虞[2]。一举三善,人才必多。而著重尤在末场,犹之府县试皆凭末覆以定去取[3],不愈见“四书”、“五经”之尊哉?
【注释】
[1]偏驳:不全面。
[2]竭蹶:力竭颠仆。形容勉力从事之状。
[3]末覆:最后一场考试。
【译文】
大概首场先选取博学之才,二场在博学之才中寻求通达之才,三场在通达之才中寻求见解纯正之才。先博后约,先粗后精,既没有选取迂腐、昏昧、平庸、鄙陋之人,也没有选取偏颇狂妄之徒的弊端。三场各有取中的要义,比以前偏重首场收获更多。并且分场发榜,未能取中的人先回去,二三场考卷逐渐减少,校阅也更加容易,寒士没有长久停留的痛苦,誊录没有考卷众多而谬误产生的弊端,主考官也没有勉力从事草率处事的担忧了。一举三善,人才必定众多。最后一场尤为重要,就像府县考试都凭借最后一场来定去留,不更加彰显“四书”、“五经”的尊荣吗?
惟科举必以生员为基[1],其学政岁科两考生童[2],均可以例推之。岁科考例,先试经古一场,即专以史论、时务策两门发题。生员岁考正场,原系一“四书”文、一经文。生员科考正场[3],原系一“四书”文、一策,亦照岁考例改为经文,以免荒经之弊[4]。童试一切照生员[5],惟将正场第二篇“四书”文改为经文而已。盖生童考试旧章,正与今日所拟科举之法相类;二十年来,经古场久已列算学一门,是尤不劳而理者也[6]。
【注释】
[1]生员:明清时代,凡经过本省各级考试取入府、州、县学的,都称生员(即秀才)。
[2]岁科:即岁考。明代提学官和清代学政,对所属府、州、县学生员举行的考试。《明史·选举制》:“提学官在任三岁,两试诸生。先以六等试诸生优劣,谓之岁考。”清时考试生员,三年一次,称岁试。生童:生员和童生。明清科举制度,凡应考生员之试者,不论年龄大小,皆称儒童。习惯上称为童生。
[3]科考:考试欲应乡试的生员。
[4]荒经:荒废经籍。
[5]童试:清代童生参加府、州、县学之入学考试称童试。
[6]不劳而理:不用费力便能理顺。
【译文】
科举必定以生员为基础,各省学政岁科两次考试生员和童生,都可以此类推。岁科考试的规定,先考试经古一场,即专门从史论、时务策两门出题。生员岁考正场,原来是一篇“四书”文,一篇经文。生员科考正场,原来是一篇“四书”文,一篇策问,也按照岁考的规定改为经文,以避免荒废经籍的弊端。童试的规定一切按照生员,只是将正场第二篇“四书”文改为经文罢了。大概生员和童生考试的旧制度,正好和今天所拟定的科举考试之法相类似;二十年来,经古场早就列入算学一门了,因此不用费力便能理顺。
难者曰:主司不能尽通新学,将如之何?曰:应试难,试官易。近年来上海编纂中外政学、艺学之书,不下二十种。闱中例准调书[1],据书考校,何难之有?且房官中通晓时务者尚多[2],总裁、主考惟司复阅[3],何难之有?至外省主考学政,年力多强,诏旨既下,以三年之功讲求时务,自足以衡文量才而有余。乡、会试之外[4],惟殿试临轩发策[5],典礼至重,自不可废,然可即据以为授职之等差,朝考似为可省[6]。及通籍以后[7],无论翰苑、部曹[8],一应职官皆以讲求政治为主。凡考试文艺、小楷之事,断断必宜停免,惟当考其职业以为进退,则已仕之人才,不致以雕虫小技困之于老死矣。
【注释】
[1]闱:旧称试院为闱。闱,贡举试院之称。后世科场墙垣,严密关防,以棘围之,亦称棘闱。例准:按规定或成例准予。
[2]房官:科举时代,乡会试同考官称房官。应试之卷,例由房官分阅,择优荐与主考官,由主考官再定去取。
[3]总裁:官职名,清会试主司。
[4]乡会试:乡试和会试。科举时代,每三年,各省集士子于省城,朝廷选派正副主考官,试四书、五经、策问、八股文等,谓之乡试。中试者为举人。次年,以举人试之京师为会试。中式者为贡士。
[5]殿试:科举时代,帝王于宫殿内考试贡举之士称殿试。明清两代,省试之后集中京师会试,会试中式后再行殿试,以定甲第。一甲三名,进士及第;二甲若干名,进士出身;三甲若干名,同进士出身。临轩:皇帝不御正座而至殿前,谓之临轩。
[6]朝考:清代每科殿试录取者为新科进士,由礼部以名册送翰林院掌院学士,奏请皇帝,再试于保和殿,称朝考。按诗文四六各体出题,试其所能,或一篇,或二三篇,或各体悉作,悉听其便。朝考后按成绩等第分别授职,前列者为庶吉士,次者分别用为主事、中书、知县等职。
[7]通籍:仕宦新进(刚做官)称通籍,意为通其姓名于朝廷。
[8]翰苑:官名,即翰林院。部曹:京师各部司官称部曹。
【译文】
非难的人说:主考官不能完全通晓新学,该怎么办呢?说:应试科举难,试官容易。近年来上海编纂中外政治、工艺学之书,不下二十种。试院中按规定准予调书,根据书籍考校,有什么难呢?况且乡会试同考官中通晓时务的人很多,会试主考官只是主管复核阅卷,有什么难呢?至于外省主考学政,多年富力强,诏旨既然下达,以三年的功夫讲求时务,足够衡量文章选拔人才。乡试和会试之外,只有殿试是皇帝至殿前策问,典礼非常隆重,自然不可废除,然后就可以根据殿试的结果作为授职的凭据,朝考似乎可以省略。等到仕宦新进以后,无论是翰林院还是京师各部司官,所有的职官,都以讲求政治为主。凡是考试写作技巧、小楷的,绝对应该果断停止,应当考察他职分内应做的事来作为升迁或降等的标准,那么已经入仕的人才,也不致因为那些细枝末节的技能而困顿老死。
难者曰:本朝名臣出于科举者多矣,安见时文之无益?不知登进限于一途[1],则英雄不能不归于一彀[2],此乃人才之亦能为时文,非时文之足以得人才也。且诸名臣之学识阅历,率皆自通籍以后始能大进,然则中年以前,神智精力销磨于应举者不少矣。假使主文者不专以八比、诗赋为去取,所得柱石之臣、干城之士不更多乎[3]?
【注释】
[1]登进:官吏等之升用。
[2]一彀(ɡòu):一定的范围、程式。彀,张满弓弩,这里以弓弩的张满比喻事物的范围、程式。
[3]干城之士:保卫国家的将士。干,盾,古代防身的兵器。城,城墙。
【译文】
非难的人说:本朝有名的大臣出自科举者非常多,怎能见得八股文没有好处呢?这是不了解官吏升用被限制在一种途径内,那么英雄也不能不被局限在一定的范围内,这就是人才也能写作八股文,但不是能写作八股文就足够获得人才。况且诸位名臣的学识阅历,大概都是仕宦新进之后才能大大长进;然而中年以前,精神智力消磨在应举上的应该不少。假如主考官不专以八股文、诗赋作为去留依据,那么所获得的栋梁之臣、保家卫国之士不是更多了吗?
窃谓议者之说,意救时而事易行,实本明旨特科、岁举讲求经济之意而推阐之[1],因存其说于此。并将朱子论科举之弊,及欧公论三场以渐去留之疏,节录于左[2]。可知七八百年以上之贤人君子,忧国势人才之不振、疾官人选举之无方,其谋虑固已如此,庶今世士大夫得有所儆悟焉。
【注释】
[1]推阐:推明阐发。
[2]于左:于下。因旧时为直书格式,下文居左。
【译文】
我认为那些议论者的说法,是想匡救时弊又要事情容易实行,是根据皇帝的诏旨,通过特科和岁举考试来讲求经世济民之理的意思而推明阐发的,因此在这里保存了这些说法。并且将朱子论科举的弊端,以及欧公论三场以渐去留的奏疏,节选摘录于下。由此可知七八百年以前的贤人君子担忧国运衰微、人才不振作,痛恨官员选举的不得法,他们那时的谋虑就已经这样了,如今的士大夫应该有所警醒领悟。
《东塾读书记》引朱子论科举
南宋时科举之弊,朱子论之者甚多,其言亦极痛切,今略举数条于此:
【译文】
《东塾读书记》引朱子论科举
南宋时科举制的弊端,朱子论述颇多,他的话也非常痛切,现在略微在这里列举数条:
《衡州石鼓书院记》云[1]:“今日学校科举之教,其害有不可胜言者,不可以为适然而莫之救也。”
【注释】
[1]衡州:州名,治所在衡阳,以衡山而名。石鼓书院:在衡州府石鼓山下,为宋代四大书院之一。
【译文】
《衡州石鼓书院记》说:“今日学校科举的教育,有说不完的害处,不能认为这是当然的而不去改变它。”
《学校贡举私议》云:“名为治经而实为经学之贼,号为作文而实为文字之妖;主司命题又多为新奇,以求出于举子之所不意,于所当断而反连之,于所当连而反断之,为经学贼中之贼,文字妖中之妖。”又云:“怪妄无稽,适足以败坏学者之心志,是以人材日衰,风俗日薄。”
【译文】
《学校贡举私议》说:“名义上是研治经书实际却是经学的盗贼,号称是写作文章实际却是文字的妖孽;主考官出的题又多追求新奇,以图出于应试士子意料之外,在应当切断的地方反而连接,在应当连接的地方反而切断,是经学盗贼中的盗贼,文字妖孽中的妖孽。”又说:“奇怪虚妄没有根据,正足以败坏学者的心志,因此人才日渐衰败,风俗日渐轻薄。”
《语类》云:“今人文字全无骨气,自是时节所尚如此[1];只是人不知学,全无本柄[2],被人引动,尤而效之[3]。如而今作件物事,一个做起,一个学起,有不崇朝而遍天下者[4],本来合当理会底事全不理会,直是可惜。”卷一百三十九。“时文之弊已极,日趋于弱,日趋于巧小,将士人这些志气都消削得尽。莫说以前,只是宣和末年三舍法才罢[5],学舍中无限好人材如胡邦衡之类[6],是甚么样有气魄,做出那文字是甚豪壮,当时亦自煞有人。及绍兴渡江之初,亦自有人才。那时士人所做文字极粗,更无委曲柔弱之态,所以亦养得气宇[7],只看如今是多少衰气。”卷一百九。“最可忧者,不是说秀才做文字不好,这事大关世变[8]。”同上。“问:‘今日科举之弊,使有可为之时,此法何如?’曰:‘更须兼他科目取人。'”同上。“问:‘今日之学校自麻沙时文册子之外[9],其他未尝过而问焉。’曰:‘怪他不得!上之所以教者不过如此!然上之人曾不思量,时文一件,学子自是着急,何用更要你教?你设学校,却好教他理会本分事业。'”同上。
【注释】
[1]时节:社会风尚。
[2]本柄:根基,基础。
[3]尤:亲近,追随。
[4]崇朝:从天亮到早饭之间,喻时间短促。崇,终。
[5]宣和:宋徽宗(赵佶)年号(1119—1125)。三舍法:宋代熙宁新政之一。王安石变法,主张以“学校养士”代“科举取士”,罢诸科,保留进士科,立明法科。废诗赋帖经墨义,改试诸经大义。熙宁四年(1072)定三舍法:分太学为上舍、内舍、外舍,扩大太学生名额。初入学为外舍,人数不限;外舍升内舍,二百人;内舍升上舍,一百人,并规定有关肄业、考核及出身的各种规章制度。后来由于新旧党争,科举制度多有变化。
[6]胡邦衡:即胡铨(1102—1180),字邦衡。建炎进士,任枢密院编修官。上疏乞斩王伦、秦桧、孙近三人头,悬之藁街。好事者锓(qiān)木传之,金人募其书千金。桧怒其逆己,除名编管新州。乾道中入为工部侍郎,以资政殿学士致仕。著有《澹庵集》一百卷。
[7]气宇:亦作“器宇”,气概,度量。
[8]世变:世间的变化,世事的变迁。
[9]麻沙:宋福建南平市建阳区的麻沙镇,产榕树,质颇松,麻沙人取以刻书,世称麻沙本。
【译文】
《语类》说:“今人的文字全无骨气,自然是社会风尚推崇如此;只是人不知道学习,完全没有根基,被人牵引鼓动,追随别人并且为其效力。就像今天做件事情,一个从头做起,一个从头学起,有时间不长就能遍天下的,本来应当理会的事情却全然不理会,真是可惜。”卷一百三十九。“时文的弊端已经非常显著,日渐衰弱,日渐小巧,把读书人的这些志气都消磨殆尽。不要说以前,只是从宋宣和末年三舍法才罢停,学舍中像胡邦衡之类的无限好人才,是多么有气魄,写出的文字是多么豪壮,当时也有很多人才。等到绍兴渡江的初期,也有很多人才。那时士人写的文字非常粗犷,更没有委婉柔弱的形态,因此也培养出浩然气概,只是看看如今是多么衰败。”卷一百九。“最让人担忧的,不是说秀才写的文字不好,而是这事关系到世事的变迁。”同上。“问:‘今日科举制的弊端,如果有可以改变的时候,方法如何呢?’说:‘需要同时从其他科目中选取人才。'”同上。“问:‘今日学校自麻沙本文册子之外,其他书籍未曾过问。’说:‘怪不得学校!朝廷要求教导的就是这些文册子!然而朝廷官员不想一想,一篇时文,学子自然是着急,哪用得着让你教呢?你设立学校,应该好好教导学子理解他的本分事业。'”同上。
此亦朱子欲救当时风气之弊,使朱子见今日科举时文,不知更以为何如耳!
【译文】
这是朱子想要拯救当时风气的弊端,假如朱子看到今日科举的八股文,不知道该怎么办啊!
节录欧阳公《论更改贡举事件札子》庆历四年:
伏以贡举之法[1],用之已久,则理当变更;必先知改弊之因,方可收变法之利。
【注释】
[1]伏:敬词。
【译文】
节选摘录欧阳公《论更改贡举事件札子》庆历四年:
我认为贡举之法,已经使用很长时间了,理当变更;必须先知晓改革弊端的原因,才能收获变法的好处。
知先诗赋为举子之弊,则当重策论。欧公时之不专重诗赋,意与今日不专重时文同。知通考纷多为有司之弊,则当随场而去,而后可使学者不能滥进[1],考者不至疲劳。请宽其日限,而先试以策而考之,择其文辞鄙恶者、文意颠倒重杂者、不识题者、不知故实略而不对所问者、误引事迹者、虽能成文而理识乖诞者、杂犯旧格不如式者[2],凡此七等之人先去之,计二千人可去五六百。以其留者次试以论,又如前法而考之,又可去其二三百。其留而试诗赋者不过千人矣。于千人而选五百,少而易考,不至劳昏,考而精当,则尽善矣。纵使考之不精,亦当不至太滥。盖其节钞剽盗之人,皆以先经策论去之矣。比及诗赋,皆是已经策论[3],粗有学问,理识不至乖诞之人;纵使诗赋不工,亦可以中选矣。如此,可使童年新学、全不晓事之人无由而进。
【注释】
[1]滥进:无理而进。
[2]故实:往日的事实。
[3]已经:已经经历。
【译文】
知道先考诗赋是应试士子的弊端,就应当重视策论。欧公时不应只注重诗赋与现今不应只专重八股文相同。知道通考纷繁复杂是官吏的弊端,就应当随场而去,然后可以使求学之人不能无理而进,主考者不至于太疲劳。请求放宽期限而先考试策,挑出那些文辞鄙陋的人、文意颠倒繁复的人、不识读题目的人、不了解往日事实而答非所问的人、错误地引述事实的人、虽能成文但义理认识荒诞的人、格式错误不按规格的人,凡是这七等人先离开,估计两千人可以离开五六百。让那些留下来的人按顺序考“论”,又像前一种方法考试,又可以离开二三百。那些留下来考试诗赋的人不过一千人。从一千人中选拔五百人,人数少而易于考试,不至疲劳头昏,考试精当就非常完美了。纵使考试不精密,也不至于太滥竽充数。大概那些节选抄袭、喜欢剽窃的人,都先经由策论离开了。等到考试诗赋,都是已经经历策论考试,粗有学问,义理见识不至荒诞的人;纵使这些人不擅长诗赋,也可以中选。像这样,可以使那些童生初学者与完全不通晓事理的人没有理由进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