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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怕纤维质多,只要好咀嚼;不怕食少,只在肯咀嚼。在这个食理中,我们当提出一个重要的咀嚼方法,即夫勒施 (2) 著名的咀嚼道理来。
夫勒施为美国富商,大腹贾,腹太肿起了,又犯了各种病不能医治,乃决心从食的咀嚼法起研究。他从四十九岁起实行,不到数月,体胖已减重到四分之一,一切毛病也告痊愈,精神奋发有如廿余岁人。这个方法是这样的,每日仅食二餐,每餐仅食三十口,番薯、面包与肉而已,但这三十口食物,共须咀嚼二千五百次,那么,每口平均咀嚼为八十次的咀嚼,每餐计时间为三十至三十五分钟。
每餐三十口,每日二餐,共食不过六十口,以之养活了夫勒施这一个勤于公务的五十岁壮年人,而其结果乃有种种好现象,我人安可不起来仿效吗!
有许多法国医生在北平、上海及广州行医者常向我说,最怕而最使人惊异讨厌的,乃在看中国人如“狼吞虎噬”的食法。大碗饭、粥一挥而尽。无论怎样大块的鱼、肉,或一碗菜,或一个大番薯,总是物刚到口中即行吞下。由此极多患了肚腹不消化病,而间接各种疾病也随此而生。
我们尚不改善咀嚼食法吗?纵然不能每口咀嚼八十一百次至少也须一二十次或二三十次吧。咀嚼的好处尚有助于饭、面、菜蔬,及水果等物得到无穷的滋味。因就饭说,囫囵吞下,不觉香甜,有时尚与食沙粒一样无味道,若多次咀嚼后,米内淀粉质愈磨愈出,愈觉香甜。这些多行用牙磨烂之后到了胃肠中又易于消化,且多成为氨基酸与葡萄糖质,迅速为身体所吸收。试想在口味上、营养上都比“狼吞虎噬”为有益,我们何不去实行呢?
多行咀嚼有两种好处:一是少食省费,二是到此愈觉植物性物食比动物食为佳妙,因为对植物愈咀嚼觉有味,所谓“菜有百舚之香,果有百尝之益”。至于鱼与肉初尝尚不见恶臭,愈咀嚼愈觉其兴味销然。今日的鱼与肉,总比植物性食类为高贵,以高贵的价而得到兴味销然的结果,这岂不太冤枉吗?
自夫勒施氏经验之后,又经过许多名医、名营养家多方实验之下,觉得这个少食而多咀嚼的方法无论用于何种人类都是有功效的,即临阵的兵士与著名运动家也可食少而强健的。
由这个咀嚼法的帮助,更可见出我人所提倡的食少、愈素为更可实行,所以特提出来贡献于我国之多食、多肉食、太快食的人之前。
要之,善于食道的,不需多量的蛋白质与热量,可说人能利用体内的食物活能的,更是不宜于多食,多食之物只变成肥质储积身内,或变成毒质妨害机能。唯因少食,体内的活能始能充分行使其权能与发生极大的效率。
多食蛋白质,尤其是动物性蛋白质如猪肉、鱼肉过多之人,到底来,变成极胖的肥猪,腹肠浮肿下垂,有肉累累,精神疲惫,不能多工作,不能好思想,这些人都是不能长命的,人寿保险公司也最不肯保险这些人。
无论小孩、壮年、老人,过度肥胖都是病象,康健的人是在有“肌肉”,即肉极坚实而有筋腱质的。冇肉,浮肿肉,都是“猪型”,怎样免成为猪型,而成为美术型的人?就在少食、食素菜、多食水果的人类呵!
第五节 小孩、老人与病者的食法
小孩是我们未来的主人翁,可惜我们养育的方法太不合理,以致死亡率极惊人,幸而不死夭,因初基不好,他总为不健全而终于死得太蚤。统计我国人平均寿命,想不会超过三十岁吧,回视美国人则为六十四岁,这是如何严重的问题呢。
我国人对小孩的营养犯了两种共同的毛病。贫的太多给予过稀(多水量)的粥,富的太多给予鱼与肉及各种过分的食物。
小孩天性是“贪食”的,他们愈多食愈要食,永久食不饱。又想食各种物,愈杂食愈起兴会,甜也要,咸也要,苦涩也要,干的水的都要,若大人不予限制,未有不以食而致病或至夭折的。
我们可怜的贫家因为不能食干饭,连粥也不能稍为浓厚,只好给小孩那些多含水量的食物。小孩既喜欢多食,尤其是看大人那样多食,而大人们也有一种恶观念,以为“食有补”,愈多食愈好,故给小孩每餐一二大碗或二三碗稀粥。结果,在乡下常常看见大肚腹的小孩,因为腹或肠胀大而致下垂了,面色不好或成青黄了。
在有钱的家庭小孩也犯了多食的毛病,其病在多食鱼、肉,消化不良,肠腹生虫中毒,又不如乡间小孩多活动,故死亡率或疾病率比贫家小孩更多更危险。
本来,小孩于脱母奶后一二岁至十足岁的小孩,食量极少,通常应比大人分量少到三分之二或一半以上,始为合理,只求成分良好。实在不可多食,才能保得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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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本文原载1948年6月23日《大光报》。
(2) 夫勒施,美国健康食品爱好者,他认为食物在被吞下之前应该每分钟咀嚼100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