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各国语言里有许多语词现在通行的涵义和它们最初的语源迥不相同。如果不明了它们的过去文化背景,我们简直推究不出彼此有什么关系来。可是,你若知道它们的历史,那就不单可以发现很有趣的语义演变,而且对于文化进展的阶段也可以反映出一个很清晰的片影来。例如,英语的pen是从拉丁语的penna来的,原义是羽毛(feather),最初只严格应用在原始的鹅毛笔(quill pen)。后来笔的质料虽然改变,可是这个字始终保存着,于是在古代本来含有羽毛意义的字现在却用它来代表一种有金属笔尖的文具。反过来说,如果分析这个现代语词和羽毛的关系也可以教我们知道一些古代笔的制度。 [1] 又如英语的wall和其他印欧系语言含有“墙”的意义的语词,它们的基本意义往往和“柳条编的东西”(wicker-work)或“枝条”(wattle)有关系。德语Wand从动词winden变来,它的原义是“缠绕”或“编织”(to wind, to interweave)。盎格鲁-撒克逊语(Anglo-Saxon)的“windan manigne smicernewah”等于英语的“to weave many a fine wall”,用现在通行的意义来翻译就是“编许多很好的墙”。墙怎么能编呢?据考古学家发掘史前遗址的结果,也发现许多烧过的土块上面现出清晰的柳条编织物的痕迹。这就是一种所谓“编砌式”(wattle and daub)的建筑。它或者用柳条编的东西做底子,上面再涂上泥,或者把泥舂在两片柳条编的东西的中间。由此可以使我们推想欧洲古代的墙也和中国现在乡村的篱笆、四川的竹篾墙或古代的版筑一样,并不是铁筋洋灰的。 [2] 又如英语的window直译是“风眼”(wind-eye)。在许多语言里用来指“窗”的复合词,“眼”字常常占一部分。像峨特语(Gothic) [3] auga-dauro直译是“眼门”(eye-door)。盎格鲁-撒克逊语的eglyrel直译是“眼孔”(eye-hole),在梵文(Sanskrit)里我们找到的意思是“牛眼”(ox-eye),还有俄语的okno,它的语根和拉丁语的oculus有关系(直译是“小眼”a little eye)。要想解释这些关于“窗”的语词,我们还得回想到古代的建筑制度。我们在上文已经说过最古的房子或者用柳条编的东西造成,或者用木头造成。在这两样建筑制度之下是不容许有一个四方形大窗的。现在昆明近郊的倮倮 [4] 叫窗做,也是窗眼的意思。又如英语的fee是古英语feoh的变化例,它的意义是“牲口,家畜,产业,钱”(live-stock, cattle, property, money)。在日耳曼系语言的同源词(cognates)里,只有峨特语的faihu['fehu]含有“产业”的意义;所有其他的语言,像德语的Vieh[fi:]或瑞典语的,只有类乎“家畜(若干头)”、“牲口(若干头)”的意义。在别的印欧系语言的同源词也和上面所说的情形一样,像梵文的['paçu]或拉丁语pecu。可是拉丁语还有演化词pecūnia“钱”(money)和pecūlium“储蓄”(savings)或“产业”(property)。这些例子可以使我们确信古时候拿牲口当做一种交易的媒介物。照这同样的方法,就是像德语Lade, Laden, einladen那一堆意义复杂的词,我们根据历史也可以把它们中间的关系弄清楚。laden的意义是“装载”(to load),由它和盎格鲁-撒克逊语hladan和斯拉夫语(Slavic)klada“放,安置”(to lay, to put)的语音近似,我们很足以解释它。名词Lade的意义是抽屉(drawer),好像也和古北欧(Old Norse)语hlaða“仓房”(英语lath)很相近,这两个语词都含有动词的基本意义,所指的都是一个贮藏所。可是Laden的意义是“铺子”和“护窗板”(shop and window-shutter-Fensterladen),如果不研究这个语词所指的东西的历史,那就不能解释了。Lade本来有“板条”的意义(参照英语lath),在玻璃还没输入以前通常是用木条做护窗板的。并且沿街叫卖的小贩用两个木架支起一块木板在市场里把货物陈列在它上头,他们也叫它做Lade,这就是最原始的铺子,这个语词的现代意义就是从这些起源发展出来的。我们再研究一下文化的历史,也就可以把einladen(to invite)“邀请”和Vorladung(a summons)“传票”两个语词的意义弄清楚了。梅邻阁(Meringer)为打算解释这个语词曾经注意到一种流播很广的风俗,就是法庭递送一个木板去传人到案。在波希米亚(Bohemia) [5] 的有些部分像这样的“Gebotbrett”还仍旧沿家递送。它是一块带柄的木板,布告就粘在或钉在它上头。所以Laden是从名词lap(to board a person)演变出来的一个动词,它的用法恰好像英美的“blackball” (1) 和希腊的“to ostracize” (2) 一样。从einladen, Vorladung的用法指送递木板传人出席法庭,于是现代普遍当做“邀请”的意义才演变出来了。
此外,还有大家天天离不开的两个字,恐怕也很少有人知道它们的语源,那就是dollar和money。dollar最后是从德语Taler借来的,它是Joachimstaler的缩写,原来是从Joachimstal(“Joachim's Dale”)演变出来的。Joachim's Dale在波希米亚(Bohemia),当16世纪的时候曾经在这个山谷铸造过银币,因此现在就拿dollar当做银币的名称。至于money的语源又是怎么来的呢?当初罗马的造币厂设在Jūnō Monēta的庙里,monēta的本义只是“警戒者”(warner),和钱币渺不相关。因为在Jūnō Monēta有造币厂,所以罗马人就用Monēta这个字代表“造币厂”(mint)和“钱币”(coin, money)两个意思。英语的mint是原始英语直接从这个拉丁语词借来的;英语的money是中古时间接从古法语借过来的。 (3)
Style这个字在现代英语里意思很多,最流行的就有好几种:(1)文体或用语言表现思想的体裁(“mode of expressing thought in language”);(2)表现、构造或完成任何艺术、工作或制造物的特殊方法,尤其指任何美术品而言(“distinctive or characteristic mode of presentation, construction, or execution in any art, employment, or product, especially in any of the fine arts”);(3)合乎标准的风格或态度,尤其指着对于社交上的关系和举止等而言(“mode or manner in accord with a standard, especially in social relations, demeanor, etc.”);(4)流行的风尚(“fashionable elegance”)。可是咱们若一推究它的语源那可差得远了。这个字原本从拉丁语的stilus来的。当罗马时代,人们是在蜡板上写字的。他们并不用铅笔和钢笔,而用一种铁、硬木或骨头制成的工具。这种东西一头儿是尖的,用来写字;一头儿是扁平的,用来擦抹——换言之,就是把蜡板磨平了,好让它可以反复地用。这种工具叫做stilus或stylus。它本来指写字的工具而言,意义渐渐地引申,就变成用这种工具所写的东西、任何写出来的文章、作文的风格和体裁,作文或说话的特殊风格等等。stylus这个字进到法文后变成“style”,读作,意义还保持着上面所说的种种。当它进到英文时读音就变成[stail]了。至于“高尚的举止或态度”或“流行的风尚”这个意义,那是最后在英语和法语里引申出来的。虽然这样,style的本义在《韦氏字典》却仍然保存着,它的第一条解释就是“古人用以在蜡板上写字的尖笔”(“aninstrument used by the ancients in writing on wax tablets”)。同时,stylus也由拉丁语直接借进英文,仍然保持它的本义。在现代英语里,因为stylus流行,style的第一个意义就慢慢儿地消灭了。
Needle这个字也可以推溯到很古的来源。但是它最初并不指着那种精巧做成的钢制品,像我们现在心目中所认识的“针”。它最初只应用到一种骨做的原型,慢慢儿地才应用到一种钢做的。现在凡是一种尖形的东西,像尖形结晶体、岩石的尖峰、方尖碑等等,也都可以叫做needle。这正可以反映当初它只是指着一种尖锐的工具说的。由“针”的观念我们又联想到spinster这个字。照现在通行的意义说,这个字只指着没出嫁的老处女。但是由spinster的结构来分析,在某一个时候它显然地有“纺织者”(one who spins)的意义。后来经过和一些个人的特殊关系联系,渐渐地才取得现在通行的特殊意义。从原来的本义转变成现在的意义,而把本义整个遗失,这其间一定经过一段很长的时间。从这纯粹文化的事实咱们可以有理由推测纺织的技术从古时候就有了,而且它是在女人们手里的。这种事实固然可以直接拿历史来证明,但是咱们也可以根据纯粹语言的标准来判断。Spinster这个字的年代还可以由那比较少见的施事格词尾(agentive suffix)-ster来确定。因为和它有同样结构的只有huckster“小贩”、songster“善歌者”少数的几个字,和固定不变的专名Baxster(就是baker“烘面包的”)、Webster(就是weaver“纺织者”)。所以-ster的年代一定比-er、-ist之类古得多。 (4)
在北美印第安语里咱们也可以找出几个有关文化遗迹的例子来。麦肯齐(Mackenzie)山谷的阿他巴斯干族(Athapaskan) [6] 对于和“手套”相当的语词,Chipewyan [7] 叫la-djic, Hare [8] 叫lla-dji, Loucheux叫nle-djic,它实际上仅仅是“手袋”(hand-bag)的意思。可是,在那洼和(Navaho) [9] 语言里分明拿la-djic代表只分拇指的手套(mitten)。并且这种只分拇指的手套在阿他巴斯干族的物质文化里又是一种很古的成分,那么,咱们就此可以推断,在这个民族,所谓“手套”,只是指着只分拇指的mitten说,绝对不会是现在通行的分指手套glove。 (5)
阿他巴斯干语里还有一个非描写的名词语干,这个字在查斯他扣斯他(Chasta Costa) [10] 和那洼和语里都恰好有matches“火柴”的同样意义。从别的方面考虑,这绝不会是这个字的原始意义。并且拿它和别的阿他巴斯干方言(例如Chipewyan)比较,本来的意思是fire-drill“火钻”,等到近代拿火柴代替了古代“钻燧取火”的方法,它才从fire-drill的本义转变到matches的今义。 (6) 从这个小小的例子咱们就可以对于阿他巴斯干族社会经济的变迁得到不少的启发。
谈到中国古代语言和文化的关系,我们便不能撇开文字。例如,现在和钱币有关的字,像财、货、贡、赈、赠、贷、赊、买(買)、卖(賣)、贿、赂之类都属贝部。贝不过是一种介壳,何以用它来表示钱币的含义呢?许慎的《说文解字》解答这个问题说:“古者货贝而宝龟,周而有泉,至秦废贝行钱。”可见中国古代曾经用贝壳当做交易的媒介物。秦以后废贝行钱,但是这种古代的货币制度在文字的形体上还保存着它的蜕形。云南到明代还使用一种“海”,也就是贝币的残余。又如现在中国纸是用竹质和木皮造的。但当初造字时纸字何以从糸呢?《说文》也只说“絮一也”,并没提到现代通行的意义。照段玉裁的解释,“”下曰“潎絮箦也”,“潎”下曰“于水中击絮也”。《后汉书》说:“(蔡)伦造意,用树肤、麻头及敝布、鱼网以为纸,元兴元年奏上之,自是莫不从用焉,天下咸称‘蔡侯纸’。”按造纸昉于漂絮,其初丝絮为之,以荐而成之。今用竹质木皮为纸,亦有致密竹帘荐之,是也。《通俗文》曰“方絮曰纸”,《释名》曰“纸,砥也,谓平滑如砥也”。由此可知在蔡伦没有发明造纸的新方法和新质料以前中国曾经用丝絮造过纸的。此外,像“砮”字,《说文》解释作“石可以为矢镞”,可以推见石器时代的弓矢制度;“安”字,《说文》训“静也,从女在宀下”会意,就是说,把女孩子关在家里便可以安静,由此可以想见中国古代对女性的观念。还有车裂的刑法本来是古代一种残酷的制度,从现代人道主义的立场来看,这实在是一种“蛮性的遗留”。可是就“斩”字的结构来讲,我们却不能替中国古代讳言了。《说文》“斩从车斤,斩法车裂也”,段玉裁注:“此说从车之意。盖古用车裂,后人乃法车裂之意而用铁钺,故字亦从车,斤者铁钺之类也。”可见这种惨刑在中国古代绝不止商鞅一人身受其苦的。以上这几个例,我都墨守《说文》来讲,但还有些字照《说文》是讲不通的。例如“家”字,《说文》:“凥也,从宀,豭省声”。许慎一定要把它设法解释作形声字,那未免太迂曲了。段玉裁以为家字的本义是“豕之凥也”,引申假借以为人之凥,犹如牢字起初当牛之凥讲,后来引申为所以拘罪的牢。他的说法自然比许氏高明多了,不过照我推想中国初民时代的“家”大概是上层住人,下层养猪。现在云南乡间的房子还有残余这种样式的。 [11] 若照“礼失而求诸野”的古训来说,这又是语言学和社会学可以交互启发的一个明证。 [12]
注释
[1] 笔,还可以举汉字“笔”的例子。笔,繁体字作“筆”,从“竹”从“聿”,小篆作“”。《说文解字》解释说:“聿,所以书也。”就是说,聿是用来写字的工具。现代学者罗振玉说“象手持笔形”。小篆的写法就像笔的样子。秦汉时期,笔杆大多是用竹子做的,所以加了竹字头。跟西方相比,汉字“筆”的字形与笔的形制之间的关系要简单一些。
[2] 关于“编砌式”建筑,可以用清朝初年的柳条边作为佐证。顺治至康熙年间,从辽宁东南部的凤城,向东北,再向西北至开原,最后折向山海关,即大致沿现在的辽宁省东、北、西界,分段修筑了柳条篱笆,称为老边;又从开原向北至吉林市修了一条柳条篱笆,叫新边。老边柳条边以东是围场,由盛京兵部管辖,以西是蒙古牧场,由奉天将军管辖,新边由吉林将军管辖。设有边门。修筑柳条边,比修砖墙省工省事。内部划分势力范围,起到分割作用即可,不是防敌,不必那么牢固。另外,北方不少地方,为赶早培育瓜菜秧苗,也常用编制篱笆挡西北风。有的是用秫秸杆,有条件的则编制柳条,可以使用多年。编制柳条的,糊泥,以提高挡风效果。
[3] 峨特语,即哥特语。哥特人是欧洲的古老民族,属日耳曼人东支。进入罗马尼亚后逐渐为罗曼语族同化,丧失了自己的语言。
[4] 倮倮,彝族的旧称。历史上也称罗罗、罗落、卢录、落落等。“罗罗”见于(元)李京《云南志略》:“罗罗,即乌蛮也。”有黑罗罗和白罗罗即黑彝、白彝之分。元代曾在今四川凉山地区建立罗罗斯宣慰司。
[5] 波希米亚,历史地名。日耳曼语指捷克。广义指捷克全部,狭义指除摩拉维亚以外的捷克。
[6] 阿他巴斯干族,自称“提纳人”,北美印第安人的一支,分布在美国阿拉斯加州、加拿大西部至美国本土西部地区。阿他巴斯干语属纳德内语系。
[7] Chipewyan人,奇佩维安人,阿他巴斯干人的一支,居住于加拿大西部大奴湖一带。
[8] Hare人,哈雷人,阿他巴斯干人的一支,分布于加拿大西部。
[9] 那洼和人,一译纳瓦霍人,自称“迪内人”,阿他巴斯干人的一支,分布于美国亚利桑那州、新墨西哥州和犹他州。
[10] 查斯他扣斯他人,阿他巴斯干人的一支,19世纪时仅存153人,被安置在美国俄勒冈州希莱兹保留地。
[11] 杨树达1935年4月写过一篇小文章,题为《释圂》。文章说:“《说文》六篇下口部云:‘圂,厕也,从口,象豕在口中也,会意。’按,豕在口中得为厕者,《晋语》云:‘少溲于豕牢而得文王。’知古人豕牢本兼厕清之用,故韦昭云‘豕牢,厕也’是也。今长沙农家厕清即在豕圈,犹古代之遗制矣。”(《积微居小学金石论丛》增订本,中华书局,1983)我于1948年在河北省平山县住了一年,当地是平地起造厕所,便坑下连一个大坑,坑内养猪,1999年回该地参观,问及厕所养猪情况,回答说:“现在还是那样。”可与杨、罗二位所论相印证。
[12] 语言学和社会学关系至为密切。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都会在语言里有所反映。比如人停止呼吸,失去生命,就是死,可是不同的人死有不同的叫法。《礼记·曲礼》说了上古的情况:“天子死曰崩(‘山陵崩’的简说),诸侯曰薨,大夫曰卒,士曰不禄,庶人曰死。”官民等级关系发生了变化,有了新的规定。《新唐书·百官志》:“凡丧,三品以上称薨,五品以上称卒,自六品达于庶人称死。”就是现代,也有讲究,“逝世”只能用于一定的级别,普通人死了不能用“逝世”。这里举一个关涉用字的例子。“原来”这种写法,在明朝以前的文献里很难找到,因为以前都写“元来”;从明朝开始,“原来”基本上代替了“元来”。明清时期都有人解释:元朝是被明朝灭亡的政权,所以避“元”字。李诩(1505—1593)《戒庵老人漫笔》卷一说:“余家先世分关中,写‘吴(按,1367年朱元璋初建政权时的国号)原年’、‘洪武原年’,俱不用‘元’字。想国初恶胜国之号而避之,故民间相习如此。”王应奎(1683—1759/60)《柳南随笔》卷三也有类似的说法:“明太祖既登极,避胜朝国号,遂以元年为原年。”看来王氏是袭用李氏的说法,他后面也有“民间相传如此”云。沈德符(1578—1642)《万历野获编补编》也有类似记载。这种解释有一定道理,流传也比较广。但谈迁(1594—1657)不同意这种说法,他在《枣林杂俎》里说,“此避御讳”,就是避朱元璋的名讳。他还举“六科原士”等用例。谈迁的解释也许更符合实际,因为他的解释与历代避皇帝名讳的惯例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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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英美风俗在投否决票时用一种黑球,本来是名词,但逐渐演变成动词,例如,“to blackball a candidate”。
(2) 古希腊雅典的风俗,凡人民所憎恶的人,不问他有罪无罪,如由公众投票可决,即流亡国外10年或5年。因投票记名于牡蛎壳上,故名ostracism,从这个字转成动词即含有“放逐”或“摈斥”的意思,例如,“He is ostracized by polite circle.”
(3) 以上所引印欧语各例参看L. R. Palmer, Modern Linguistics , pp. 152-156; Leonard Bloomfield, Language , pp. 428-429。[《语言论》,袁家骅等译,商务印书馆,1980]
(4) E. Sapir, Time Perspective , pp. 59-60.
(5) E. Sapir, Time Perspective , p. 58.
(6) Ibid., p. 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