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叙文學到了宋代文人手裡,和在唐代文人手裡,大致相同。他們不愛作傳,歐陽修集中止有《桑懌傳》一篇,蘇軾集中止有《陳公弼傳》、《方山子傳》、《率子廉傳》三篇。他們所作的是神道碑、墓誌銘一類的文字,當然不是傳叙文學的正宗,已見上文。就在這些著作裡面,像韓愈那樣生氣勃勃的文字,也不多見。歐陽修《瀧岡阡表》寫他底父親“嘗夜燭治官書,屢廢而嘆”;王安石《海陵縣主簿許君墓誌銘》寫許元“窺時俯仰,以赴勢物之會”,在當時作品中都算不可多得,但是止能給我們一些個性底輪廓。在古文家言簡意賅、抑揚頓挫的筆觸下面,埋没了無數特立獨行的個人。
古文家的筆觸,常常要求簡略,歐陽修底《新五代史》便是一個實例,他作碑銘的時候也是一樣。《范文正公神道碑銘》,在歐集中是第一重要著述,亦止得二千字。碑言“其行己臨事,自山林處士、里閭田野之人,外至夷狄,莫不知其名字,而樂道其事者甚衆,及其世次官爵,誌於墓,譜於家,藏於有司者,皆不論著,著其繫天下國家之大者,亦公之志也歟。”這是一種鮮明的主張,但是行己臨事、世次官爵都可略去,那麽縱使碑中看到天下國家之大事,却不輕易看到范文正公底特性。修《與杜訢論祁公墓誌書》稱“修文字簡略,止記大節,期於久遠,恐難報孝子意,但自報知己,盡心於記録,則可耳,更乞裁擇。范公家石刻,爲其子擅自增損,不免更作文字發明,欲後世以家集爲信。”亦可證。
文人著作,常有强人就我的習氣,在《范文正公神道碑銘》也可看出。范仲淹與吕夷簡論事不合,以此坐貶。碑言“自公坐吕公貶,羣士大夫各持二公曲直,吕公患之,凡直公者皆指爲黨,或坐竄貶,及吕公復用,公亦再起被用,於是二公驩然相約,戮力平賊”。仲淹子純仁不以爲然,從歐陽辯,不可得,則自行削去“驩然相約”等語,見《邵氏聞見録》。純仁名父之子,自可信賴,但是歐陽修從吕范相與的現實,寫出廉藺交驩的格局,這是事實,但是吕、范始終對立,不能不引起純仁的非難。
但是就在文人支配的局面中,還看到三篇行狀,比較接近傳叙文學底正軌。第一是蘇軾《司馬温公行狀》,其次是朱子《張魏公行狀》,最後是黄榦《朱子行狀》。
古文家中,蘇氏兄弟底文章,比一般的作者,來得更自然,更從容:在形式方面,脱離了文人的矯飾;在思想方面,也不盡受儒教的範圍。蘇軾底特性,尤其顯著,他底碑誌也打破了簡畧的因習。本來他不寫這類文字的,所以《陳公弼傳》自稱“軾平生不爲行狀墓碑”,但是當着奉敕撰述或遇到平生故舊的時候,仍不能免。集中《富鄭公神道碑》六千八百字,《趙清獻公神道碑》三千五百字,《范景仁墓誌銘》四千四百字,《張文定公墓誌銘》七千三百字,都超出了文家底定限,尤其《富鄭公神道碑》,直從富弼奉使契丹寫起,記着“時虜情不可測,羣臣皆莫敢行,宰相舉右正言、知制誥富公,公即入對便殿,叩頭曰:‘主憂臣辱,臣不敢愛其死。’上爲動色,乃以公爲接伴。”接下再寫富弼出境,力争歲幣,在一千餘字的記載以後,下了綜合的結論:“上從之,增幣二十萬而契丹平,北方無事,蓋又四十八年矣,契丹君臣至今誦其語,不忍敗者,以其心曉然,知通好用兵利惡之所在也。故臣嘗竊論之,百餘年間兵不大用者,真宗、仁宗之德,而寇準與公之功也。”經過了這樣的大開大闔以後,纔落到“公諱弼,字彦國,河南人”的叙述。這是蘇軾底創體。富弼一生事業,從奉使契丹起,自後除樞密副使,專主北事,以及上河北安邊十三策,經畧河東,乃至契丹争界,上言河東地界決不可許,都以契丹爲關鍵,所以這一篇文字的布置,從契丹説起,全篇脉絡貫串,生動無比。但是因爲和一般文人的作法不同,難得後代底贊許,不能不認爲憾事。
《司馬温公行狀》共九千五百字,比集中有名的《上皇帝書》(七千三百字)長二千餘字,這便開了長篇文字的記録。本來在北宋熙寧元祐之間,司馬光形成當時舊派底領袖,他底一生滲入了當代的政治組織,再加以蘇軾和他的私交,對於他的私生活,保持密切的接觸,要用近代西洋底寫法,也許可以寫成數十萬字的傳叙。但是在北宋時代,這樣的一篇,已經是破格了。
《司馬温公行狀》大體止是比一般的寫法加詳,没有寫到私生活。對於司馬光平生大節,却寫得狠得力,如請仁宗早立太子,便是一例。
初,至和三年,仁宗始不豫,國嗣未立,天下寒心而不敢言,惟諫官范鎮首發其議。公時爲并州通判,聞而繼之,上疏言:“禮大宗無子,則小宗爲之後,爲之後者爲之子也。願陛下擇宗室賢者,使攝儲貳,以待皇嗣之生,退居藩服,不然則典宿衞,尹京邑,亦足以係天下之望。” 三上,其一留中,其二付中書。公又與鎮書:“此大事,不言則已,言一出豈可復反,願公以死争之。”於是鎮言之益力。及公爲諫官,復上疏,且面言:“臣昔爲并州通判,所上三章,願陛下果斷而力行之。”時仁宗簡默不言,雖執政奏事,首肯而已,聞公言,沈思久之,曰:“得非欲選宗室爲繼嗣者乎?此忠臣之言,但人不敢及耳。”公曰:“臣言此,自謂必死,不意陛下開納。”上曰:“此何害,古今皆有之。”因令公以所言付中書。公曰:“不可,願陛下自以意喻宰相。”……至九月,公復上疏,面言:“臣向者進説,陛下欣然無難,意謂即行矣。今寂無所聞,此必有小人言陛下春秋鼎盛,子孫當千億,何遽爲此不祥之事!小人無遠慮,特欲倉猝之際,援立其所厚善者耳。唐自文宗以後,立嗣皆出於左右之意,至有稱定策國老、門生天子者,此禍豈可勝言哉!”上大感悟,曰:“送中書。”公至中書見琦等,曰:“諸公不及今定議,異日夜半,禁中出寸紙以某人爲嗣,則天下莫敢違。”琦等皆“唯唯”,曰:“敢不盡力。”
從這些記載裡,可以看到司馬光底勇決,以後歷英宗至神宗,“公上疏論修心之要三,曰仁曰明曰武,治國之要三,曰官人曰信賞曰必罰,其説甚備。且曰:‘臣昔爲諫官,即以此六言獻仁宗,其後以獻英宗,今以獻陛下。平生力學所得,盡在是矣。”這是司馬光底主張,在行狀中也有力地寫出。神宗朝最大的事業便是變法,主張變法的是王安石,反對變法自韓琦、富弼以下,皆爲朝廷舊人,而反對最力的是司馬光,論新法之害最切的是蘇氏兄弟,所以行狀在這方面叙述最詳。抨擊理財及主張祖宗之法不可變兩點,理論不够完密,但是傳主和傳家本來都不明白,所以這不是蘇軾個人底責任。節録其語於次:
安石曰:“常袞辭賜饌,時議以爲袞自知不能,當辭位不辭禄,且國用不足,非當今之急務也。”公曰:“袞辭禄,猶賢於持禄固位者。國用不足,真急務,安石言非是。”安石曰:“不足者,以未得善理財者故也。”公曰:“善理財者,不過頭會箕歛,以盡民財,民窮爲盜,非國之福。”安石曰:“不然,善理財者,不加賦而上用足。”公曰:“天下安有此理,天地所生財貨百物,止有此數,不在民則在官,譬如雨澤,夏潦則秋旱,不加賦而上用足,不過設法陰奪民利,其害甚於加賦。此乃桑羊欺漢武帝之言,太史公書之,以見武帝不明耳。至其末年,盜賊蠭起,幾至於亂,若武帝不悔禍,昭帝不變法,則漢幾亡。”
邇英進讀,至蕭何、曹參事,公曰:“參不變何法,得守成之道,故孝惠、高后時,天下晏然,衣食滋殖。”上曰:“漢守蕭何之法不變,可乎?”公曰:“何獨漢也,使三代之君常守禹、湯、文、武之法,雖至今存可也。武王克商,曰:‘乃反商政,政由舊。’則雖周亦用商政也。《書》曰:‘無作聰明,亂舊章。’漢武帝用張湯言,取高帝法紛更之,盜賊半天下。元帝改宣帝之政,而漢始衰。由此言之,祖宗之法,不可變也。”後數日,吕惠卿進講,因言:“先王之法,有一年而變者,正月始和布法象魏是也;有五年一變者,巡狩考制度是也;有三十年一變者,刑罰世輕世重是也;有百年不變者,父慈子孝兄友弟恭是也。前日光言非是。其意諷朝廷,且譏臣爲條例司官耳。”上問公:“惠卿言何如?”公曰:“布法象魏,布舊法也,何名爲變?若四孟月朔屬民讀法,爲時變月變耶?諸侯有變禮易樂者,王巡狩則誅之,王不自變也。刑新國用輕典,刑亂國用重典,平國用中典,是爲世輕世重,非變也。且治天下,譬如居室,弊則修之,非大壞不更造也,大壞而更造,非得良匠美材不成。今二者皆無有,臣恐風雨之不蔽也。”
王安石理財變法,付託非人,以致青苗、保馬之政,行之一郡而效者,行之天下而大擾,這是事實。但是王安石底操守,理財變法之理論,無可非議,也是事實。司馬光不從青苗、保馬之擾民,切實抨擊,而從事於理論上之駁斥,便會落到論證不足,乃至是非倒置的謬誤。《史記·平準書》稱桑弘羊領大農,“一歲之中,太倉甘泉倉滿,邊餘穀諸物,均輸帛五百萬匹,民不益賦而天下用饒”。這是弘羊底大功。他底理財之法,完全着重在商賈底打倒,所以《平準書》稱弘羊“置平準於京師,都受天下委輸,召工官治車,諸器皆仰給大農,大農之諸官,盡籠天下之貨物,貴即賣之,賤則買之,如此富商大賈無所牟大利,則反本而萬物不得騰踊,故抑天下物,名曰平準”。在弘羊任事的時候,平物價,廢告緡,這不能不算有益於民的善政。弘羊之前,財貨既不在官,亦不在民,而在廢居貰貸的商人,在商贾打倒以後,財貨入官,“民不益賦而天下用饒”,便是這個政策的成功。司馬光不能知此,反以盜賊蠭起歸罪弘羊,這是推論的謬誤。其次,“乃反商政,政用舊”,出《武成》;“無作聰明,亂舊章”,出《蔡仲之命》;兩篇皆僞古文,不足信。至論漢守蕭何之法,可以久存,更是違背史實。賈誼《陳政事疏》,是漢朝變政的先聲,由文、景以至武、宣,隨時看出變法的過程:分封諸王,北伐匈奴,都是賈誼底遺策。倘使繼續蕭何、曹參底故法:大國連城數十,則七國之亂不易平,平了以後也必復起;與匈奴和親,不開河西諸郡,則匈奴日强,長安西北兩面都受到威脅,也許就在西漢會來一次靖康之禍。史實不容否認,所以司馬光底理論,不能成立。他説更造居室,非良匠美材不成,因此惟恐風雨之不蔽,這個自是守舊者底遁辭,但是我們不能不敬服老成謀國底用心。
神宗崩後,司馬光赴闕,衞士皆以手加額,稱爲司馬相公,百姓遮道争呼:“公無歸洛,留相天子,活百姓。”以後司馬光拜門下侍郎,從此便把新法完全改過,當時“進説者以爲三年無改於父之道,欲稍損其甚者,毛舉數事以塞人言”。司馬光説:“先帝之法,其善者雖百世不可變也,若安石、惠卿等所建,爲天下害,非先帝本意者,改之當如救焚拯溺,猶恐不及。……況太皇太后以母改子,非子改父。”這便是元祐之政。
行狀中對於司馬光底個性,寫得狠清楚,尤其是在臨終的一節,我們直看到一個以身殉天下的大臣。
公忠信孝友,恭儉正直,出於天性,自少及老,語未嘗妄,其好學如飢之嗜食,於財利紛華,如惡惡臭,誠心自然,天下信之。退居於洛,往來陝郊,陝洛間皆化其德,師其學,法其儉。有不善,曰:“君實得無知之乎?”博學無所不通,音樂律曆,天文書數,皆極其妙。晚節尤好禮,爲冠婚喪祭法,適古今之宜。不喜釋老,曰:“其微言不能出吾書,其誕吾不信。”不事生産,買第洛中,僅庇風雨,有田三頃,喪其夫人,質田以葬,惡衣菲食,以終其身。自以遭遇聖明,言聽計從,欲以身徇天下,躬親庶務,不舍晝夜。賓客見其體羸,曰:“諸葛孔明二十罰以上,皆親之,以此致疾,公不可以不戒。”公曰:“死生命也!”爲之益力。病革,諄諄不復自覺,如夢中語,然皆朝廷天下事也。
行狀是子弟、親友、門生、故吏所述的事略,以備史館採擇的文章。因此在文章裡,有襃無貶,有叙述,無議論,體裁方面,受到必然的限制。《司馬温公行狀》也是如此。就元祐之政而論,廢止青苗、保馬等法,固然減去了許多出乎預料的苛擾,但是廢止免役法,便要回到本來的差役法,不但喪失王安石立法的美意,而且恢復先前的苛政。這便是司馬光的褊狹,後世論者,無從爲之辯護。行狀止記着元祐元年“力疾上疏論免役五害,乞直降敕罷之,率用熙寧以前法,有未便,州縣監司節級以聞,爲一路一州一縣法,詔即日行之”。對於差役法的弊害,作者不著一辭。其實這正是蘇軾深知的。其後蘇轍《東坡先生墓誌銘》便有下列的記載:
元祐元年,公以七品服入侍延和,即改賜銀緋。二月,遷中書舍人。時君實方議改免役爲差役。差役行於祖宗之世,法久多弊,編户充役,不習官府,吏虐使之,多以破産,而狹鄉之民,或有不得休息者。先帝知其然,故爲免役,使民以户高下出錢,而無執役之苦。行法者不揭上意,於雇役實費之外,取錢過多,民遂以病。若量出爲入,毋多取於民,則足矣。君實爲人忠信有餘而才智不足,知免役之害而不知其利,欲一切以差役代之,方差官置局,公亦與其選,而君實始不悦矣。嘗見之政事堂,條陳不可,君實忿然。公曰:“昔韓魏公刺陝西義勇,公爲諫官,争之甚力,魏公不樂,公亦不顧。軾昔聞公道其詳,豈今日作相,不許軾盡言耶?”
這便把差役、免役底利害,和司馬光、蘇軾底異同,完全寫出。而且“忠信有餘而才智不足”,也確是司馬光底定評。但是這種寫法,能見於《蘇軾墓誌銘》,而不能見於《司馬光行狀》,這便是前人作文的體裁。在這個體裁没有打破以前,或是新的傳叙觀念没有樹立以前,那麽縱使作者對於傳主底事實和行爲,有正確的認識,也止能任其掩没。隱惡揚善,固是一種美德,然而掩蔽史實,不能不算是著作底缺憾。
司馬光卒於哲宗元祐元年,張浚卒於孝宗隆興年間,乾道三年朱子作《張魏公行狀》,上距蘇軾作《司馬温公行狀》約八十年。在這八十年中間,文章的體例又經過一度變化。《司馬温公行狀》九千五百字,在當時已是狠大的篇幅,《張魏公行狀》便是四萬三千七百字,是《温公行狀》底四倍半。篇幅既大,内容更加充實,而且不僅叙述傳主底生平,更進而對於傳主底父母,有詳盡的叙述。這便使我們更能瞭解他早年的環境和遺傳的因素。固然史傳中這樣寫法,不是没有,但在行狀裡,究竟還不多見。
魏公之父張咸,後贈雍國公,元祐三年自華州判官,以近臣舉應賢良方正能直言極諫科,奏篇爲天下第一。其後閣試報罷無路上達,乃上書時相吕大防,“大略謂今民和時雍,守成求助,而戒飭警懼,不可以忽。況大憂未艾,深患未弭,博禍未去。……惟朝廷之上,去私意,公是非,明可否,一本於大中至正;法之可行,無問於新之與舊;議之可用,無問於今之與昔;除目前之害,消冥冥之憂,則所謂大憂者可轉而爲樂,所謂深患者可轉而爲安,所謂博禍者可轉而爲福。”這是雍公底第一着。又六年,復召試,考官寘高等。“宰相章惇覽其策,不以元祐爲非,且及廟堂用私意等事,無所回互,甚不悦。數日,公往謝之,惇嘻笑曰:‘賢良一日之間萬餘言,筆鋒真可畏。’……於是奏罷賢良方正科,而更置宏詞科。”朱子論兩科之别,深言:
初,祖宗立制舉,招延天下英俊,俾陳時政闕失,天子虚己而聽,得士爲多。自熙寧六年,用事大臣惡人議己,始令進士御試用策,而罷制科。司馬丞相輔元祐初政,以求言爲先務,遂復置焉。至是惇惡雍公辭直,又廢之而立詞科。詞科之文,如表章、贊頌、記序之屬,皆習爲佞諛者。以佞辭易直諫,蠧壞士心,馴致禍亂,而人不知。其廢置之源,蓋在此也。
行狀又言:“公生四年而雍公没,太夫人年二十五,父母欲嫁之,誓而弗許,勤苦鞠育,公能言即教誦雍公文,能記事即告以雍公言行,無頃刻令去左右。故公雖幼而視必端,行必直,坐不欹,言不誑,親族鄉黨見者,皆稱爲大器。”在這樣的遺傳和環境之下,所以張浚成爲偉大的人物。紹興六年,張浚當國,奏復賢良方正科,上從之。以後秦檜用事,浚屢經貶斥。狀稱十六年:
公念檜欺君誤國,使災異數見,彗出西方,欲力論時事,以悟上意,又念太夫人年高,言之必致禍,恐不能堪。太夫人覺公形瘠,問故,公具言所以。太夫人誦先雍公紹聖初對方正策之詞,曰:“臣寧言而死於斧鉞,不忍不言而負陛下。”至再至三,公意遂決,乃言曰:“臣聞受非常之恩者,圖非常之報;拯焚溺之急者,乏徐緩之音。竊惟當今時事,譬如養成大疽於頭目心腹之間,不決不止,決遲則禍大而難測,決速則禍輕而易治。惟陛下謀之於心,斷之以獨,謹察情僞,豫備倉卒,猶之奕棊,分據要害,審思詳處,使在我有不可犯之勢,庶幾社稷有安全之理。不然,日復一日,後將噬臍,異時以國與敵者,反歸罪正議,此臣所以食不下咽,不能一夕安也。”
這樣便從雍公到魏公,從廢賢良方正科到復賢良方正科,從章惇誤國到秦檜誤國,成爲文章的關鍵,這便是作者的用意。
靖康元年,張浚除太常寺主簿,這是入仕之始,以後畢生的事業,便全在南宋。金人陷汴以後,高宗即位南京,張浚星夜馳赴,流離之中,授御營參贊軍事,令同吕頤浩教習長兵,從此與聞軍政。建炎三年,苗傅、劉正彦脅迫高宗傳位,皇太后攝政,改元明受,張浚、吕頤浩聯絡韓世忠、張俊、劉光世起兵,從三月八日聞明受赦書起,至四月二日高宗復辟爲止,這二十五天是張浚一生最緊張的一節。行狀以四千字叙述此二十五日的經過,逐日記載。八日聞赦。九日得苗、劉移檄。十日首劄招赴杭州。十一日,再奉命赴杭州。十三日,約吕頤浩、劉光世以精兵會平江。十四日,詔除禮部尚書,仍令將所部人馬,速離平江。十五日,韓世忠海船到常熟,以書招之。十八日,世忠來會。十九日,頤浩、光世皆報軍行。二十日,犒張俊、韓世忠將士。二十一日,世忠前部進駐秀州。二十四日,頤浩兵至。次日,光世亦至。二十七日,傳檄討苗傅、劉正彦。二十八日,張俊、光世相繼前進。四月二日,浚至秀州。三日,軍次臨平,大戰,苗傅等敗走。四日,張浚、吕頤浩入朝。這一大段的記載,正是中國傳叙文學罕見的先例。
在軍事方面,張浚底事業與其稱爲成功,毋寧稱爲失敗。但是他底失敗,正是他底成功。靖康之變以後,高宗播遷東南一隅,困頓迫蹙,不可終日。當時韓、劉、張、岳雖皆稱名將,但是他們都是戰將之才,掌握時局中心底大責,落在張浚身上。狀言:“公素念國家艱危以來,措置首尾失當,若欲致中興,必自關陝始。又恐虜或先入陝陷蜀,則東南不復能自保,遂慷慨請行。”他底計畫是自任關陝,由韓世忠鎮淮東,吕頤浩、張俊、劉光世扈駕入秦。所以建炎三年十月抵興元,上奏:“臣頃侍帷幄,親聞玉音,謂號令中原,必基於此。臣所以不憚萬里,捐軀自效,庶幾奉承聖意之萬一。謹於興元理財積粟,以待巡幸。願陛下鑾輿早爲西行之謀,前控六路之師,後據兩川之粟,左通荆襄之財,右出秦隴之馬,天下大事,斯可定矣。”從此以後,張浚便一意經營關中,但是在經營就緒以前,建炎四年,金人大舉南下,逼不得已,出兵以圖牽制,牽制之功雖成,而關中之兵大衂,是爲富平之敗。從一隅講,這是失敗,從大局講,這是成功。《行狀》寫清這一點:
始公陛辭,上命公三年而後用師進取。至是上亦以虜欲萃兵寇東南,御筆命公宜以時進兵,分道由同州、鄜延以擣虜虚,公遂決策治兵,移檄河東問罪。八月十三日,收復永興軍。虜大恐,急調大酋兀术等,由京西路星夜來陝右,以九月二十日與粘罕等會,而五路之師亦以二十四日至耀州富平。大戰,涇原帥劉錡身率將士,先薄虜陣,自辰至未,殺獲頗衆。會環慶帥趙哲擅離所部,哲軍將校望見塵起驚遁,而諸軍亦退舍。公斬哲以徇,退保興州。
《行狀》對於富平之戰的結果,寫得太輕了。其實自此以後,關陝一帶完全淪陷,幸虧吴玠、吴璘保守和尚原、大散關,阻遏金人入蜀之計,但是從此東窺中原,幾於絶望,不能不由張浚負責。我們見到當時獻議退保夔州,更可看出情勢的嚴重。戰後,張浚以將軍曲端部校降金,因送獄論端死,時論謂其殺曲端、趙哲爲無辜,紹興三年遂解職。
紹興五年,張浚奉命進剿楊么。狀稱:“公在道,念國家任事不顧身者常遇禍,而畏避崇虚譽者常獲福,以爲國之大患。奏曰:‘今未有疾於此,正在膏肓,庸醫畏縮,方且戒以勿吐勿下,姑進參苓而安養之,雖終至於必死,主人猶以爲愛己也。乃若良醫進剖胷洗腸之術,旁觀駭愕,指以爲狂,至其疾良已,尚不免於輕試之謗。”剿平楊么,止是安内,但是張浚底計畫,却側重於攘外。入相以後,復着着布置江淮,規劃進取。韓世忠守承楚,劉光世、楊沂中守濠廬,岳飛守襄漢,遏制劉麟、劉猊南下之師,一面再陳請車駕進駐建康。張浚方且以爲中興之功,指日可期,但是因爲他曾經援引秦檜,不意秦檜底思想發生變化,紹興七年,張浚落職,勒居永州,從此秦檜完成通和的策略。
紹興三十一年春,張浚始由永州居住奉到湖南路居住之命,恢復了局部的自由。這時金主亮南侵之勢已成,浚即奏稱:“今日虜勢決無但已,九月十月之間必有所向,願陛下與大臣計議,早定必守必戰之策,上安社稷。”狀稱:
未幾而亮兵大入,中外震動。十月,復公觀文殿大學士,判潭州。時虜騎跳梁兩淮,王權兵潰,劉錡引歸鎮江,兩淮之人奔迸南來,兩江百姓荷擔而立。遂改命公判建康府,兼行宫留守,金書疾置,敦促甚遽,長沙在遠,傳聞不一,人人危懼。公被命,明日即首途,曰:“吾君方憂危,臣子之職,戴星而趨,猶恐其緩。”至岳陽,遇大雪,亟買小舟,冒風濤,泛長江而下,且欲經歷諸屯,慰接將士。未至鄂,有士大夫自江東來者,云:“虜焚北采石,煙燄漲天,南岸人不可復立,公毋庸進也。”公愀然曰:“某被命即携二子來,正欲赴君父之急。今無所問,惟直前求乘輿所在耳。”長江是時無一舟行,獨公以小舟徑下,遭大風幾殆。北岸又近虜兵,從者憂惴甚,公不少顧。過池陽,聞亮被殺,然餘衆猶二萬,屯和州,李顯忠兵在沙上,公渡江往勞,以建康激賞犒之。一軍見公,以爲從天而下,驩呼增氣。虜諜報惴恐,一二日遁去,顯忠乘士氣鋭追之,多所俘獲。
金主亮底南侵,聲勢之大,超過了三十年前兀术底南下。幸虧這一次潰敗,纔穩定了南宋偏安一百五十年的局勢。潰敗的原因,主要還在金人底内釁,不但不是張浚底功績,連帶也不是劉錡、虞允文底功績。可是《行狀》“亟買小舟,冒風濤,泛長江而下”幾句,直畫出一個公忠體國的大臣。
張浚入朝以後,奉旨措置兩淮,兼節制建康、鎮江府、江州、池州、江陰軍駐屯軍馬。從此他又擔負保障東南半壁的重任,一步步地重新布置,用陳敏爲統制。“公謂虜長於騎,我長於步,制步莫如弩,衞弩莫如車,乃令敏專制弩治車。又謂三國以後,自北窺南,未有不由清河、渦口兩道,以舟運粮,蓋淮北廣衍,粮舟不出於淮,則懼清野無所得,有坐困之勢。於是東屯盱眙、楚泗,以振清河,西屯濠壽,以扼渦潁。”同時一面募福建海船,由東海以窺東萊,由清河以窺淮陽;一面以張子蓋才勇性剛,益以精甲,資以財用,俾屯江淮,措置招來。孝宗隆興元年,除張浚樞密使,召赴行在。浚在道上言:
今之議者,孰不持戰守之説,其下則欲復遵舊轍,重講前好。以臣觀之,戰守之説是也,然而戰守之道,本於廟勝。君天下者,誠能正身以正朝廷,正朝廷以正百官,正百官以正萬民,用之戰則克,用之守則固,理有決然者矣。今德政未洽於人心,宿弊未革於天下,揆之廟算,深有可疑。臣願陛下發乾剛,奮獨斷,於旬月之間,大布德章,一新内外,盡循太祖、太宗之法,使南北之人知有大治于後。人心既孚,士氣必振,於以戰守,何往不濟。
這時孝宗用張浚,方欲從事北伐,不幸當時宿將盡亡,安危所倚,止有李顯忠、邵宏淵二人,致有靈壁之敗。本來金都統蕭琦以萬餘人屯靈壁,萬户蒲察徒穆及知泗州大周仁以兵五千屯虹縣。蕭琦約降,其後中悔,李顯忠破之,琦所部降殺殆盡。邵宏淵進圍虹縣,蒲察徒穆、大周仁所部亦降。這是宋人底小勝。但是軍事隨着發生變化,狀稱:
公以盛夏人疲,急召顯忠等還師,而上亦戒諸將以持重,皆未達。僞副元帥紇石烈志寧率大兵至,顯忠等恃勝,不復入城,但於城外列陣以待,士卒頗疲矣。僞帥令於陣前打話,謂爾若破我,當盡歸河南之地。既戰,兵引却。明日復來戰,我師小不利,統制官有遁歸者,軍心頗摇。顯忠等率兵入城,虜衆進攻城,復殺傷而退。居數日,得諜者報,虜大兵將至。顯忠等信之,夜引歸,虜亦不能追也。時虜名酋勇將,降執系道,精甲破亡,不翅三倍,是後不復能爲靈壁、虹縣之屯矣。
《行狀》記靈壁之役,實在免不了規避責任的嫌疑。朱子《陳俊卿行狀》稱“幕府次盱眙,大將李顯忠、邵宏淵連下虹縣、靈壁,遂將乘勝長驅。公曰:‘盛暑興師,深入敵國,皆兵家所忌,宜亟還。不然,師老力疲,遇敵恐不可用也。’張公然之,亟以檄召顯忠班師,則顯忠等已進破宿州,而虜大發河南之兵以來矣。顯忠身出,鏖戰城下,殺傷過當,會夜,兩軍不相聞知,各驚潰去,而道路流言,以爲官軍亡失數萬,賊且乘勝南來。素主和議者又侈其説,以摇衆心。公從張公駐兵不動,潰兵聞之,稍稍來歸,計其實,所亡失數千人。”這一節透露出潰散兵士必在萬數以上,而且在退師之令未達以前,責任亦不在將士。《魏公行狀》的寫法,仍舊免不了行狀有褒無貶的舊例。朱子與魏公之子張栻爲友,應其請而作,當然不免隱諱。
陳俊卿上疏言:“竊聞之軍民士夫之論,皆曰:‘張浚素懷忠義,兼資文武,且諳軍旅之事,可當閫外之寄。’臣素不識浚,且亦聞其爲人,意廣才疏,其初雖有勤王之節,安蜀之功,然陷陝服,散淮師,其敗事亦不少。特其許國之忠,白首不渝。”“意廣才疏”四字,正是張浚一生底定評。朱子著其語於《陳俊卿行狀》中,頗有史傳互見的遺意。
假如我們把張浚一生事業的功罪相比,便不免發生瑜不掩瑕之感。趙翼《廿二史札記》嘗論宋人一代,以和而存,以戰而亡。其實倘使没有主戰派堅決的主張,人心一失,并求和而不可得。北宋時代燕雲十六州的失地,止是一隅的得失,而且石晉以來,久經淪陷,一部分的人士,久已安之若素。到了南宋,事情便大變。中原的淪没,二帝的大讎,一切都在人民的心頭。倘使連這個都可以忘去,可以求和,以後就談不到抗戰,談不到立國,甚至談不到做人。在許多主戰者之中,張浚便是主張最激,不顧成敗利鈍的一個。陷陝服,散淮師,是他應負的責任,但是唤起民族的覺悟,激發同仇敵愾之心,他底成就,抵償了一切的損失。朱子《魏公行狀》從這一點着手,便捉住了文章的中心。靈壁之役既罷,和議又起,召張浚赴行在,行至鎮江,奏稱:
近者竊承朝廷已定遣使之議,臣身在外,初不豫聞。竊惟徽宗、欽宗不幸不反,亘古非常之巨變,凡在臣庶,不如無生。而八陵久隔,赤子塗炭,國家於虜,大義若何?況逆亮憑陵,移書侮嫚,要求大臣,坐索壤地,其事近在前歲。今議者不務力爲自强之計,而因虜帥一貽書,遽遣朝士奔走麾下,再貽書,欲遣侍從近臣,趨風聽命,復將裒吾民之膏血,以奉讎人,用猶子之禮,以事讎人,欺陛下以欵之之名,而爲和之之實。其説固曰:“吾將欵之而修吾兵政。”不知使命一遣,歲幣一出,國書一正,將士裭氣,忠義解體,人心憤怨,何兵政之可修!又不過曰:“吾將欵之而理吾財用。”不知今雖遣使而兵不可省,備不可撤,重以歲幣之費,虜使之來,復有它須,何財用之可理!此可見欺陛下以欵之之名,實欲行其宿志也。彼方惟黨與之是立,惟家室之是顧,惟富貴之是貪,豈復以國事爲心哉!況兩朝鑾輿之望已絶,宗室近親,流落虜廷,戕賊殆盡,猶欲與之結和,不知於天理安否!臣實痛之。
在《行狀》中,《張魏公行狀》是最重要的一篇。不但因爲朱子和張栻私交甚深,而且因爲在心理上他和張浚完全一致,所以對於傳主,充分瞭解,便能寫出這樣一篇行狀。迴護的地方是有的,但不是有意的曲解,因此便不致過分影響文章底價值。
黄榦和朱子底關係,比朱子和張浚底關係,又親密得多了。他是從學朱子數十年的學生,也是朱子底女婿。朱子告人:“直卿志堅思苦,與之處甚有益。”其後作竹林精舍成,與榦書有“他時可請直卿代即講席”之語。黄榦《辭知潮州復鄭知院書》稱:“榦年方及冠,從遊於朱文公之門,其所以撫存而卵翼之者,不啻己子;其所以然者,非有他故也,以榦從學之久,庶幾粗得其立言垂世之大意,可以與後進之有志者,相與訂正,以垂之將來,庶不至微言之絶而大意之乖。”在性格方面,他們也有許多契合之處。朱子《上孝宗書》,稱天下之事,必得剛明公正之人而後可任。黄榦《答林季亨書》,亦稱“生平所聞於師友,可以終身行之者,只是獨立不懼四字”。這都是吃緊爲人處。作者和傳主性格契合,因此《朱子行狀》便成爲名作。縱使篇長僅一萬六千字,布局較小,仍不失爲有名的作品。
《朱子行狀》底價值,尤其重在叙述底態度。黄榦有《行狀書後》一篇,確實建立傳叙文學底理論,具録於次:
行狀之作,非得已也,懼先生之道不明,而後世傳之者訛也。追思平日之聞見,參以叙述奠誄之文,定爲草藳,以諗同志,反覆詰難,一言之善,不敢不從,然亦有參之鄙意而不敢盡從者,不可以無辨也。有謂言貴含蓄,不可太露,文貴簡古,不可太繁者。夫工於爲文者,固能使之隱而顯,簡而明,是非愚陋所能及也。顧恐名曰含蓄而未免於晦昧,名曰簡古而未免於艱澀,反不若詳書其事之爲明白也。又有謂年月不必盡記,辭受不必盡書者。先生之用舍去就,實關世道之隆替,後學之楷式。年月必記,所以著世變;辭受必書,所以明世教。先生之行,又豈可以常人比,常體論哉!又有謂告上之語,失之太直,記人之過,失之太訐者。責難陳善,事君之大義,人主能容於前,而臣子反欲隱於後,先生敢陳於當世,而學者反欲諱於將來乎?人之有過,或具之獄案,或見之章奏,天下後世所共知,而欲没之,可乎?又有謂奏疏之文,紀述太繁,申請之事,細微必録,似非行狀之體者。古人得君行道,有事實可紀,則奏疏可以不述,先生進不得用於世,其所可見者,特其言論之間,乃其規模之素,則言與行,豈有異耶!事雖微細,處得其道,則人受其利,一失其道,則人受其害。先生理明義精,故雖細故,區處條畫,無不當於人心者,則鉅與細,豈有異耶?其可辨者如此,則其尤淺陋者,不必辨也。至於流俗之論,則又以爲前輩不必深抑,異學不必力排,稱述之辭,似失之過者。孔門諸賢至謂孔子賢於堯舜,豈以抑堯舜爲嫌乎?孟子闢楊墨而比之禽獸,衞道豈可以不嚴乎?夫子嘗曰:“莫我知也夫。”又曰:“知德者鮮矣。”甚矣聖賢之難知也!知不知不足爲先生損益,然使聖賢之道不明,異端之説滋熾,是則愚之所懼,而不容於不辨也。故嘗太息而爲之言曰:是未易以口舌争,百年論定,然後知愚言之爲可信。
這是一篇極有見地的理論。黄榦又有《晦庵朱先生行狀成告家廟文》,自稱:“追思平日聞見,定爲草稾,以求正於四方之朋友,如是者十有餘年。一言之善則必從,一字之非則必改,遷就曲從者間或有之,褊愎自任者則不敢也。蓋合朋友之見,止於如此,則亦稍足以自信,至其甚不可從者,隱之於心而不安,質之於理而或悖,則尤足以見知德者之鮮,而行狀之作,不容以自已也。行狀成於丁丑之夏,然猶藏之篋笥,以爲未死之前,或有可以更定者,如是者又四年。今氣血愈衰,疾病愈甚,度不能有所增損矣,謹繕寫一通,遣男輅白之家廟,而併布其僭妄不得已之愚。”案朱子没於慶元六年,其後十七年爲嘉定十年,行狀始成,又四年爲嘉定十四年,今行狀末署“嘉定十四年門人黄榦狀”,《書後》及《告家廟文》大致皆作於是年。
關於朱子底言行,朱子弟子李公晦有《朱子年譜》,明李古沖、清洪去蕪、王懋竑皆重加補輯。所以在這方面,《行狀》底記載更顯得簡畧。例如乾道七年,朱子立社倉於五夫里,王懋竑《朱子年譜》引《文集·五夫社倉記》,又引《辛丑延和奏劄四》,於朱子底規模,能使讀者一目瞭然。但是《行狀》止説:“先生所居之鄉,每歲春夏之交,豪户閉糴牟利,細民發廩强奪,動相賊殺,幾至挺變,先生嘗率鄉人置社倉,以賑貸之,米價不登,人得安業。”這裡我們看到動機和結果,但是對於社倉的創制和程序,還不深知。因此行狀究竟不是傳叙文學底正宗。
《朱子行狀》前半部,特别着重朱子對於治國平天下的抱負。本來朱子出仕未久,繼以罷黜,所以治平的事業,没有什麽,止賸得若干抱負。黄榦下筆着重這一點,正是重大的見地。紹興三十二年,高宗内禪,孝宗即位,有詔求直言,朱子上封事,略言:“聖躬雖未有闕失,而帝王之學,不可以不熟講;朝政雖未有闕遺,而修攘之計,不可以不早定。利害休戚,雖不可徧以疏舉,然本原之地,不可以不加意。……帝王之學,必先格物致知,以極夫事物之變,使義理所存,纖悉畢照,則自然意誠心正,而可以應天下之務。”以下便直接説到當世之務。本來南宋初年,從挣扎中求生存,言和言戰,稱臣稱姪,一切都是求生存的努力。孝宗即位而後,朝野增加了新生的希冀,所以朱子説:
今日之計,不過修政事,攘寇敵,然計不時定者,講和之説疑之也。金寇於我,有不共戴天之讎,則不可和也,義理明矣。知義理之不可爲而猶爲之,以有利而無害也。以臣策之,所謂和者,有百害而無一利,何苦而必爲之,願疇咨大臣,總攬賢策,鑒失之之由,求應之之術,斷以義理之公,參以利害之實,閉關絶約,任賢使能,立紀綱,厲風俗,使吾修政攘敵之外,了然無一毫可恃爲遷延中已之資,而不敢懷頃刻自安之意,然後將相軍民無不曉然知陛下之志,更相激厲,以圖事功。數年之後,志定氣飽,國富兵强,視吾力之强弱,觀彼釁之淺深,徐起而圖之。中原故地,不爲吾有而將焉往。
隆興改元以後,朱子奉召入對,復上三劄,行狀總稱:“先生以爲制治之原,莫急於講學,經世之務,莫大於復讎。至於德業之成敗,則決於君子小人之用舍,故於奏對復申言之,蓋學有定見,事有定理,而措之於言者如此。”自此以後,朱子外任凡二十年,至淳熙八年,復召見延和殿,上《辛丑延和奏劄》七。狀稱其二言:
陛下即政之初,蓋將選建英豪,任以政事,不幸其間不能盡得其人,是以不復廣求賢哲,而姑取軟熟易制之人,以充其位。於是左右私褻使令之賤,始得以奉燕閒,備驅使,而宰相之權日輕。又慮其勢有所偏,而因重以壅己也,則時聽外廷之論,將以陰察此輩之負犯而操切之。陛下既未能循天理,公聖心,以正朝廷之大體,則固已失其本矣,則又欲兼聽士大夫之公言,以爲駕馭之術。則士大夫之進見有時,而近習之從容無吏,士大夫之禮貌既莊而難親,其議論又苦而難入,近習便嬖側媚之態,既足以蠱心志,其胥吏狡猾之術,又足以眩聰明。此其生熟甘苦,既有所分,恐陛下未及施其駕馭之術,而先墮其數中矣。是以雖欲微抑此輩,而此輩之勢日重,雖欲兼采公論,而士大夫之勢日輕。重者既挾其重,以竊陛下之權,輕者又借力於所重,以爲竊位固寵之計。中外相應,更濟以私,日往月來,浸淫耗蝕,使陛下之德業日墮,紀綱日壞,邪佞充塞,貨賂公行,兵愁民怨,盜賊間作,饑饉薦臻,羣小相挺,人人皆得滿其所欲,惟有陛下了無所得,而國家顧乃獨受其弊。
淳熙十五年,朱子再奉召入延和殿奏事,上《戊申延和奏劄》五。行狀稱朱子上道時,“有要之於路,以正心誠意爲上所厭聞,戒以勿言者。先生曰:‘吾生平所學,止有此四字,豈可回互而欺吾君乎?’”在最後一篇奏劄裡,實指孝宗,言:
陛下即位二十有七年,而因循荏苒,無尺寸之效,可以仰酬聖志。嘗反覆而思之,無乃燕閒蠖濩之中,虚明應物之地,天理有未純,人欲有未盡歟?天理未純,是以爲善不能充其量,人欲未盡,是以除惡未能去其根。一念之頃,公私邪正是非得失之機,明分角立交戰於其中,故體貌大臣非不厚,而便僻側媚得以深被腹心之寄;寤寐英豪非不切,而柔邪庸繆得以久竊廊廟之權;非不樂聞公議正論,而有時不容;非不堲讒説殄行,而未免誤聽;非不欲報復陵廟讎恥,而不免畏怯苟安;非不欲愛養生靈財力,而未免歎息愁怨。凡若此彙,不一而足。願陛下自今以往,一念之頃,則必謹而察之,此爲天理耶,爲人欲耶?果天理耶,則敬以充之,而不使其少有壅閼;果人欲也,則敬以克之,而不使其少有凝滯。推而至於言語動作之間,用人處事之際,無不以是裁之,則聖心洞然,中外融澈,無一毫之私欲得以介乎其間,而天下之事,將惟陛下之所欲爲,無不如志矣。
這一篇奏劄,指陳孝宗病痛所在,直截剴切。我們看到孝宗底優容,同時也看到朱子底剛正。元明以來,專以道學爲明心見性之學,甚至直以依阿唯諾之人,爲道學家底典型。我們眼前,還留着這樣的不痛不癢之人。其實朱子底正心誠意格物致知,正是修齊治平的準備功夫。做到修政事,攘寇敵,纔是義理。那麽高頭講章,便不是朱子底義理了。《行狀》給我們留下朱子底真相,便是它底價值。淳熙十五年,延和殿面對,孝宗説:“知卿剛正,只留卿在這裡。”“剛正”二字,是朱子底定評。奏劄痛論當時風習,有云:“大率習爲軟美之態,依阿之言,以不分是非,不辯曲直爲得計。下之事上,固不敢少忤其意,上之御下,亦不敢稍拂其情,惟其私意之所在,則千途萬轍,經營計較,必得而後已。甚者以金珠爲脯醯,以契券爲詩文,宰相可啗則啗宰相,近習可通則通近習,惟得之求,無復廉恥。一有剛毅正直、守道循理之士出乎其間,則羣譏衆排,指爲道學,而加以矯激之罪。十數年來,以此禁錮天下之賢人君子,復如崇宣之間所謂元祐學術者,排擯詆辱,必使無所容其身而後已。嗚呼!此豈治世之事,而尚忍言之哉!”直把南宋初年底情態,和盤托出。
朱子在奏劄中,攻宰執,攻親習,攻監司郡守,攻掊克聚歛之債帥,而歸本於孝宗之一心,所以説輔翼太子,選任大臣,振舉綱維,變化風俗,愛養民力,修明軍政,“此六事皆不可緩,而本在於陛下之一心,一心正則六事無不正,一有人心私欲以介乎其間,則雖憊精勞力以求正乎六事者,亦將徒爲文具,而天下之事愈至而不可違矣。”黄榦總論孝宗一代奏劄,稱爲“先生之盡忠,孝宗之受藎言,亦未爲不遇也。然先生進言皆痛詆大臣近習,孝宗之眷愈厚,而嫉者愈深,是以一日不能安於朝廷之上”。
寧宗慶元元年,韓侂胄用事,誣丞相趙汝愚以不軌,逐去之,竄永州。朱子因作《楚辭集註》,《行狀》稱其愛君憂國,至老不忘,正指此事。狀中又言:“丞相既逐,而朝廷大權悉歸侂胄,先生自念身雖閒退,尚帶侍從職名,不敢自默,遂草書萬言,極言奸邪蔽主之禍,因以明其冤,詞旨痛切,諸生更諫,以筮決之,遇《遯》之《同人》。先生默然,退取諫藳焚之,自號遯翁。”《年譜》,《同人》作《家人》,按《周易卦變圖》,凡二陰二陽之卦,皆自臨《遯》而來,《家人》卦二陰,則作《家人》爲是。又稱“子弟諸生更進迭諫,以爲必且賈禍,先生不聽;蔡元定入諫,請以蓍決之”。語更詳密。自是以後,禁用僞學,朱子亦削官,甚至有人勸朱子散了學徒,閉户省事。《朱子語録》稱:“古人刀鋸在前,鼎鑊在後,視之如無物者,蓋緣只見得這個道理,都不見那刀鋸鼎鑊。”又説:“死生有命,如合在水裡死,自是溺殺,此猶不是深奥底事,難曉底語。如今朋友都信不及,覺見此道日孤,令人意思不佳。”“今爲避禍之説者,固出於相愛,然得某壁立萬仞,豈不益爲吾道之光。”這些都是朱子做人所在。
慶元二年朱子削職,六年朱子卒。在這四年之中,朱子伏處田里,事績不具。行狀後段對於朱子爲人、治學、論理諸大節,皆有詳核的綜論,分録於次:
先生平居惓惓,無一念不在於國,聞時政之闕失,則戚然有不豫之色,語及國勢之未振,則感慨以至泣下。然謹難進之禮,則一官之封,必抗章而力辭;厲易退之節,則一語不合,必奉身而亟去。其事君也,不貶道以求售;其愛民也,不徇俗以苟安。故其與世動輒齟齬。自筮仕以至屬纊,五十年間,歷事四朝,仕於外者僅九考,立於朝者四十日,道之難行也如此,然紹道統,立人極,爲萬世宗師,則不以用舍爲加損也。
其爲學也,窮理以致其知,反躬以踐其實。居敬者所以成始成終也,謂致知不以敬,則昏惑紛擾,無以窮義理之歸;躬行不以敬,則怠惰放肆,無以致義理之實。持敬之方,莫先主一,既爲之箴以自警,又筆之書,以爲小學、大學皆本於此。終日儼然,端坐一室,討論典訓,未嘗少輟。自吾一心一身,以至萬事萬物,莫不有理。存此心於齊莊静一之中,窮此理於學問思辨之際,皆有以見其所當然而不容已,與其所以然而不可易。然充其知而見於心者,未嘗不反之於身也。不睹不聞之前,所以戒懼者,愈嚴愈敬,隱微幽獨之際,所以省察者,愈精愈密。思慮未萌而知覺不昧,事物相接而品節不差,無所容乎人欲之私,而有以全乎天理之正,不安於偏見,不急於小成,而道之正統在是矣。
若其措諸事業,則州縣之施設,立朝之言論,經綸規畫,正大宏偉,亦可槩見。雖達而行道,不能施之一時,然退而明道,足以傳之萬代。謂聖賢道統之傳,散在方策,聖經之旨不明,則道統之傳始晦,於是竭其精力,以研窮聖賢之經訓。於《大學》、《中庸》則補其闕遺,别其次第,綱領條目,燦然復明。於《論語》、《孟子》則深原當時答問之意,使讀而味之者,如親見聖賢而面命之。於《易》與《詩》則求其本義,攻其末失,深得古人遺意於數千載之上。凡數經者,見之傳注。其關於天命之微,人心之奥,入德之門,造道之域者,既已極深研幾,探賾索隱,發其旨趣而無遺矣。至於一字未安,一詞未備,亦必沈潛反覆,或達旦不寐,或累日不倦,必求至當而後已。故章旨字義,至微至細,莫不理明詞順,易知易行。於《書》則疑今文之艱澀,反不若古文之平易。於《春秋》則疑聖心之正大,決不類傳注之穿鑿。於《禮》則病王安石廢罷《儀禮》,而傳記獨存。於《樂》則憫後世律尺既亡,而清濁無據。是數經者,亦嘗討論本末,雖未能著爲成書,然其大旨,固已獨得之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