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6年随燕大迁回北平后,我一边授课与研究,一边静观时局变化,期待能在一个和平、民主的环境中放开手脚去发展还处于幼稚期的中国社会学和民族学。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给中国各方面都带来重大变化。我们学术生涯也增添了不少新内容。用马克思主义指导民族学研究,成为我们当时要实践的一条新道路。这在前一章已经提到。在此过程中,与苏联的学术交流以及在此基础上进行的经济文化类型研究是我的学术发展历程中的一条新的重要线索。让我把这方面的内容简单回顾一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旧社会的腐败现象果然迅速扫除。同时,由于美国支持国民党,不承认新中国政府,中国就选择了向苏联“一边倒”的外交政策。全国上下一切方面都向苏联学习,而对人文与社会科学中一切来自英、美的东西,则均斥之为帝国主义与殖民主义奴化教育的结果。因此,人类学和社会学在新中国成立后被视做资产阶级学科受到批判,各大学中已建立的人类学系和社会学系先后被撤消。社会场景的转换还影响到学科名称。“文化人类学”一词作为学科名称再也不见使用。体质人类学借助苏联体系之力取得了“人类学”名称,隶属生物学门下,其研究工作在中国科学院古脊椎动物与古人类研究所及复旦大学生物系进行。民族学虽曾被西方殖民主义者利用而被当做反动学科批判,但因为苏联学科分类中有其户头,隶属历史学门下,所以在中国也作为学科名称保存下来。于是,中苏文化交流也就有了民族学家参与其事。

林耀华在广东瑶村阳城遗址,与人们在一起。

1952年,全国高等学校遵照苏联的模式进行调整。原在中央研究院和燕京、清华、中山等大学及其他一些院校从事民族学、社会学、人类学研究的学者,由于所在系科被撤消,被陆续调到中央民族学院的研究部。其中大部分是我的老师、同学和熟识多年的同事、朋友,如吴文藻、杨成志、潘光旦、吴泽霖、费孝通等。还有一些是我的学生,如陈永龄、宋蜀华、沈家驹、黄淑娉、吴恒、施联珠等。

原来分散于众多大学和研究机构中的同行学者们都集中到了民族学院研究部,再加上原来从事边疆和少数民族历史、考古的一些学者如翦伯赞、翁独健、冯家升等人也被调来,使得当时的中央民族学院研究部内著名学者云集,盛况空前,形成当时中国民族学研究与教学的中心。这么多社会学、人类学和民族学著名学者集于一堂,本来堪称学术界盛事。先前的师生友朋聚集一起,也应该是人生中的一大乐趣。但当时我们却没有这种感觉。这是因为我们过去从事研究的那些理论和方法,大多学自西方,已经受到批判而不能继续沿用。我们得像小学生一样认真学习时兴的马克思主义的理论,特别是苏联的民族学理论。

苏联的民族学理论又被称为民族学的苏维埃学派。这个学派是随着十月革命而产生、发展的。它一方面接受革命前的民族学遗产;另一方面,在其诞生之初,就严格遵循马列主义和斯大林有关民族问题的理论,根据苏共的民族政策,对各民族开展调查和研究,并总结出一套迥异于西方的民族学理论。特别是1929年至30年代中期,苏维埃学派对西方的民族学派各种理论展开过全面的批判,甚至有过“取消”的呼声,所以其在50年代的研究很注意与西方同事的理论拉开距离。因此,它正好成为我们的榜样。

抗美援朝战争爆发后,以美国为首的西方阵营受到全国人民的敌视。这种敌视也扩展到意识形态和文化领域。因此,苏维埃学派对西方民族学各种理论的全面批判,也能引起我们在感情上的共鸣。虽然这意味着否定我们自己多年沿用的学术理论和研究成果,但国家利益和民族感情,使我并无抵触情绪,相反却很虔诚地努力学习苏联民族学的理论。在当时的情况下,学习苏联理论,就等于是学习马列主义。学术研究必须有明确的理论和方法,旧的理论和道路被否定了,必须迅速建起新的、适应新形势的理论和方法。这是50年代初摆在中国民族学界眼前的首要任务。

作为1952年院系调整后中国民族学大本营和最后基地的中央民族学院研究部,理所当然地被要求承担起并完成这个任务。因为,如我们不能将民族学专业与中国的新形势尽快地、很好地协调起来,民族学这个学科本身就只能与其他“资产阶级学科”一样被撤消。当时,我作为在这个机构里从事民族学研究的学者,深感自己肩上担子之沉重。

林耀华1964年在河南安阳小南海和当地的领导及群众在一起。

于是,我率先认真学习并向我的同人们介绍苏维埃民族学派的理论和方法。1956年,苏联科学院在莫斯科召开五年一度的全苏民族学会议,组织上决定由我代表中国民族学工作者出席。我在会上听取了苏联民族学过去五年工作的总结报告和许多专题的研究论文,同时也参加了苏联科学家们有关今后几年研究计划的讨论。这对我是一个十分难得的了解苏维埃民族学的机会。

当年10月,我在《历史研究》上发表了《苏联民族学近年来的成就》一文。我是在举国批判西方资产阶级和学习“苏联老大哥”的年代介绍苏联民族学的。我写道:

远在十月社会主义革命以前,俄罗斯的民族学已经积累了很多知识。俄国民族学比西欧各国发展得更早,也更加迅速,其中主要原因之一就是这个幅员广大的国家由许多不同民族所构成,这一情况很早就提出了具体研究各民族特征的要求。当时有进步的民主主义的民族学,也有反动的唯心主义的民族学。

苏联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民族学是在伟大的十月社会主义革命胜利后,在苏维埃时代建立和发展起来的。苏联民族学的发展从十月革命到现在大抵上分为两个时期。

第一个时期,是在1941年卫国战争开始以前的年代,这是民族学苏维埃学派创立的时期。这一时期的前一阶段,民族学研究工作和考察工作开始蓬勃地发展起来,而这些工作都密切地配合着党和政府的具体任务,也就是解决民族问题和实行民族政策的任务……

第一时期的后一阶段,从1929年召开的民族学会议开始,标志着尖锐地批判资产阶级的民族学遗产。后来,1934年党对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为苏联的历史科学(包括民族学)的发展,开创了一个新阶段。……与资产阶级学者把民族学归为人类学或生物科学的一个门类完全相反,苏联民族学是历史科学的一个组成部门,它的特点就是具有彻底的历史主义的原则,并把世界各民族作为人类全部历程中创造历史的主体来加以考察研究的。这一阶段苏联民族学者特别是对各个民族的族源问题,对原始社会史以及对各民族的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诸问题,进行了具体的分析研究,因此也出现了一系列马克思主义的民族学专著。

由于紧密地结合着实际的任务,由于根据历史唯物主义的原则,以及同资产阶级唯心主义民族学做不懈的斗争,民族学的苏维埃学派逐渐形成和壮大起来了。

第二个时期,从1941年伟大的卫国战争开始,这时苏联民族学转到各族人民的现代问题的研究,苏维埃学派承担了更扩大范围的、更迫切需要的民族学任务。……苏维埃民族学很快就转到为国防服务,例如批判种族主义、批判法西斯主义,同时也研究反对法西斯侵略的斯拉夫各族的生活习惯和文化,以加强战斗的力量。

在战后的年代里,提出一连串新的问题,从而加重了民族学者的任务。在苏联国内开始研究一般文化生活和政治生活问题,特别是与逐渐过渡到共产主义的任务有密切关系的问题……这时又增加了一项特殊的任务,就是研究人民民主国家的各个民族,并从思想上协助这些国家和民族。此外,由于帝国主义的反动阵营和社会主义的和平阵营之间的思想意识斗争日益尖锐,民族学家面临着更重大的任务,那就是研究全世界范围内的民族运动形式和民族解放斗争形式,并彻底批判和揭露为帝国主义服务的反动的民族学理论。苏联国内外的新形势,又促进了苏维埃民族学新的进一步的发展。

对于50年代苏联民族学界所从事的工作,我将其归纳为四个方面:

第一方面,对于苏联各民族现代文化和生活,即社会主义文化和生活的研究,是苏联民族学近年主要的课题。这一课题包括下面三个重要部分。

(一)有关集体农庄农民的文化和生活的研究是苏联民族学转向研究现代问题的首要任务。(二)研究苏维埃工人阶级的生活,特别是研究革命前和革命后工人的生活问题。(三)研究十月革命以前尚未形成资产阶级民族的苏联各民族和这些民族发展的路线问题,亦即研究社会主义民族或社会主义部族形成的问题。这也是近年来苏联民族学研究中的重要部分。

因为当时中国的民族学家们大多集中到中央民族学院,而政府对我们的希望是协助政府制定有关少数民族的政策。所以,当时研究部的同人们不管过去从事什么领域的研究,都只能转向调查和研究中国的少数民族。

苏联民族学界对少数民族的研究方法和理论,自然就成了我们的样板。我在谈到苏联民族学界对少数民族的研究时写道:

这一重点研究,对研究中国少数民族问题,有极其重要的参考价值。我们国内少数民族由于人民民主革命的胜利,工人阶级掌握了政权,他们的命运起了根本的变化,在解放以前,许多少数民族都还没有来得及进入资本主义的发展阶段,所以今天对他们来说,过渡到社会主义社会实质上都是飞跃式的。我们正面临着这个跨越阶段的实践时期,需要学习和重视苏联的先进经验,当然对各少数民族也急需进行具体的考察研究,结合国内实际情况,以便顺利地过渡到社会主义社会。

对于苏联民族学界其他三个方面的研究,我做了如下的归纳:

第二方面,研究全世界的各个民族。苏联民族学家虽然早已注意到这个问题,但作为规模宏大的计划提出的新课题,却是卫国战争之后的事情。在这一课题之内,苏维埃民族学派已做出优越的成绩。其主要部分为:

(一)研究世界人口的民族成分和各族的民族特点问题。这是苏联民族学近年来研究的中心任务之一……为着配合世界民族志的编纂工作,苏联民族学研究所准备了世界各民族分布地图本的参考资料。民族分布图的绘制采取一种新方法,这种方法能够把民族成分和人口密度综合地标志出来,同时也能够把普通分布图所没有的民族杂居地区标示出来。这种编绘地图的方法确是苏联民族学研究方法上又一个创造性的贡献。

(二)战后国际的新形势以及世界民族志的编纂,都要求苏联民族学家对殖民地半殖民地国家各民族进行研究,主要研究这些国家各民族的现代状况。

林耀华在田野考察时留影。

(三)有关欧美资产阶级国家各民族的研究。

第三方面,关于民族起源和民族史的研究,也可称为历史民族学的研究。这在过去和现在都是苏联民族学最主要的研究范围之一。

第四方面,有关原始社会史的问题的研究。这在过去和现在都是苏联民族学进行研究的重要方面之一。

苏联民族学界对原始社会史的重视和研究方法,我认为这对当时中国少数民族问题的研究有特别的借鉴意义。因此我写道:

这一点对于我国历史的研究,尤其值得特别注意,我国古代史许多问题以及国内各少数民族的族源和历史发展诸问题,都同原始社会史的知识有极密切的关系。

为了向苏联民族学界学习,我们还聘请了一批苏联的民族学家如H.H.切博克萨罗夫等人来学校讲课。当时,研究部精通俄语的金天明先生一直担任这些苏联专家的翻译。他工作勤奋,不但上课时任口译,还于每次课前将专家们提供的讲课提纲翻译出来,并亲自刻印,发给学生。后来,他还翻译了不少苏维埃民族学派的论文和著作,为我们了解苏联民族学界的研究做出了重要贡献。

50年代初,经过几年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的主要理论,我和我的同事们已经基本上学会了用历史唯物主义分析中国历史和社会,也比较全面地了解了苏维埃民族学派的基本理论和方法。在此基础上,一个能够与新中国的形势相适应并能配合政府民族工作的专业发展道路,就被我们设计出来了。

1956年5月我去莫斯科参加全苏民族学会议时,代表中国民族学界在大会上宣读了论文《中国民族学当前的任务》(当时题为“当前民族工作提给民族学的几个任务”,俄文稿刊登在《苏联民族学》1956年第3期上),全文共2万余字。为了起草这篇文章,我和研究部的同事们曾进行了多次集体的讨论,最后主要由我执笔,我的两位学生陈永龄和宋蜀华也参加了起草工作。自莫斯科回国后,我们又对该文进行了修改,我的老同学费孝通、李有义参加了修改工作。修改后,在《科学通报》1956年8月号上刊登。1957年我们再一次对该文进行修改,并改称《中国民族学当前的任务》,由民族出版社出单行本。在全国产生了广泛影响。这篇论文,实际上就是50年代我们为中国民族学所设计的新道路。

该文共分为五个部分。在引言中,我们写道: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以后,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我国的民族工作,在实践中获得了重要的成就和丰富的经验,同时也从实践中提出了许多需要民族学者进行研究的问题。这些问题也就是当前民族学的任务,其中重要的有下列四项:

(一)关于少数民族族别问题的研究;

(二)关于少数民族社会性质的研究;

(三)关于少数民族文化和生活的研究;

(四)关于少数民族宗教信仰的研究。

我们列出的这四项任务,实际上是为了适应当时的形势和配合政府的工作提出来的。尽管我们讨论和撰写这篇论文时,内心是真诚的,但同时我们也明白:这里所提出的对少数民族的研究,并不能代表民族学研究的全部领域;苏维埃民族学派的理论和方法,也不是中国民族学界追求的终极目标。因此,在文章的第五部分,我们写了三点说明以简要地表达了这一思想:

(一)我们在这一小书中所提出的是当前民族工作提给民族学的四项任务。这些任务都是属于我国少数民族研究的范围。并不应当引起这样的误会,以为民族学是一门研究少数民族的学科。把少数民族和汉族分开来作为两门学科的研究对象是没有根据的。民族学的研究对象是包括一切民族在内的,在中国的范围里,不但要研究少数民族,也要研究汉族。

(二)民族学的研究范围也并不限于我们在书中所提出的四个问题。比如族源问题就是一个例子。我们没有在这里特别提出来并不意味着这些问题可以不必进行研究。我们的意思只是说上面所提出的问题比较重要,而且和当前民族工作有着比较更为密切的关系,所以应该作为重点来进行。但是凡有条件进行研究的其他问题当然都是可以研究的,而且对于民族学的贡献一样是很重要的。

(三)民族学在中国还可以说是一门比较新的学科,因此还有许多人对于这门学科的名称、内容和方法有不同的意见。我们在这里不想从定义、学科分类上进行讨论。为了避免各种讨论成为学究式的辩论,我们认为最好从这门科学所进行的研究工作的本身来说明它的内容,而且只有在研究工作的发展中,一门学科的性质和范围才能逐步明确起来。一门学科的发展,我们认为,并不依靠开始时把范围划清,界碑树好,而是依靠密切结合实际生活所提出具体的问题来进行自己的研究工作。实际生活是丰富的、变化的,一门学科能从这个丰富和变化的泉源出发,它的工作也会是活泼的、常新的。我们是从这种认识出发来为中国民族学提出它的任务的。

这三点说明,实际上就为以后中国民族学界在研究理论、方法和领域上的进一步发展留下了伏笔。

中国民族学界确立了新的研究理论和道路以后,我们就开始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理论,来具体地研究中国的少数民族。我主要做了两个方面的工作:(一)运用中国少数民族的调查材料来研究原始社会史,以此来论证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类社会发展的理论。这个方面的成果,主要是1956年我主编的《原始社会史教学大纲》。在此基础上,我后来主编了《原始社会史》一书。(二)50年代,我做的另一个方面的工作,就是与苏联专家一起,运用马克思主义理论来分析和划分中国各民族的经济文化类型。在苏联民族学家切博克萨罗夫来中央民族学院工作期间,在他的指导下,我们很快制定了中央民族学院1956—1957学年、1957—1958学年两个学年的学术讨论计划。1956年5月,在中央民族学院召开了第一次民族学报告讨论会。我和切博克萨罗夫合作做了《民族学的对象及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任务》的报告,分析了民族学在中国的作用。显然,在苏联专家直接介入我们的民族学研究指导工作后,我们当时在学术观点上,受到更强烈的苏联学术的影响。

我们当时做的经济文化类型的分析和划分主要是基于如下的原理:

(一)生活方式是生产方式的表现,生产方式决定生活方式。

(二)生产方式,就是我们人类从自然环境中获得生活资料的方式。自然环境不同,生产方式就不同,生活方式也就不同,于是就有不同的文化。

(三)人类获取食物的方式主要有三种,人类的经济和文化也就大体分为三种类型。它们是:食物采集动物狩猎型、锄掘农业、动物饲养型以及犁耕农业型。

(四)经济和社会都有不同的发展阶段。不同类型和不同发展阶段的经济,就表现出了不同类型的文化面貌。

林耀华1982年在美国纽约自然历史博物馆。

如同前述,这项研究是我与当年(1956—1958)在中央民族学院执教的苏联专家切博克萨罗夫教授合作进行的。我们共同研究中国以及东西各民族的经济文化等问题,并在广东、云南的少数民族地区做过田野调查工作。1958年冬,该论文完稿,并于60年代初以俄文发表于《苏联民族学》杂志上。不久,又被译成日文,连载于日本的《东亚民族学论文集》第二集(1965)、第三集(1966)和第四集(1967)上。全文共3万余字,分为10个部分。我认为这篇论文对于整体地认识中国各民族的分布格局和经济文化特点很有意义,而且是中国和苏联两国民族学工作者在这一方面研究成果的结晶,所以值得较完整地摘出原文要点:

东亚各族的各个经济文化类型(全世界范围的也如此),反映着它们处在不同自然地理条件下社会经济发展的特点。这些类型首先是与生产力发展的一般水平,以及生产关系的性质联系着的,因为,归根到底正是这些因素决定着人们在各个历史时期同周围自然互相作用的特点。根据这个观点,可以提出下列三组经济文化类型,它们之间的区别就是劳动生产率的日益提高,以及剩余产品数量的不断增长。属于第一组的是那些以狩猎、采集和捕鱼起着主导作用的类型;属于第二组的则是以锄掘(徒手耕)农业或动物饲养为主的类型;以犁耕(耕耘)农业为主的属第三组。这种分法适用于所有的经济文化类型,或是在前资本主义时期形成的,或是部分至今还存在着的。

对第一组的经济文化类型来说,有这样一个特点,即人们生存的唯一来源是野生的植物和动物(包括鱼类),亦即现成的“自然界的礼物”。当然,要获得这些“礼物”和把它们做成食物还需要去采集和一定的加工方法,不过就是不需要播种、人工栽培或饲养而已。有鉴于此,有时就称狩猎、采集和捕鱼为“攫取性的”(非生产性的)经济。但是,这样的称呼并不恰当,因为这里人们的劳动决不是局限在一般的“攫取”,同时还包括有一系列的因素,有时甚至是十分复杂的:有的与一定的经济形态的组织有关,有的则与它们产品的加工制造有联系,而这种加工又需要具备各种不同的技能。在这个阶段的经济当中,最简单的生产资料的生产已占着很重要的地位,这里所指的生产资料,首先就是狩猎、采集和捕鱼用的各种工具。

但是,在第一组的各个经济文化类型当中,生产力发展的可能性无疑是被限制的,劳动生产率很低,而且几乎完全没有什么剩余的产品。还没有经济基础形成某些财富不均衡的情况,当然也就更谈不到形成阶级的基础了。只是在某些定居渔民和捕捉海兽的渔民集团中,开始出现有剩余的产品,从而为一定的社会分化,特别是为家长制奴隶的出现创造了经济前提。然而,所有这些现象都具有原始的性质。在狩猎、采集和捕鱼的基础上,是不可能产生一个发展的阶级社会的。当这些经济部门还起着唯一的主导作用时,人类就不能跨出原始公社制度的阶段。

第二组的各个经济文化类型——锄掘农业和动物饲养业的类型,无疑要比第一组的各个类型向前发展了一大步。这里,生存的主要来源是人工的种植农作物和饲养家畜。经济要比猎人和采集者稳定多了,劳动生产率也高多了。剩余产品已成为规律性的了,同时还可以保障有一定的积累了。农民们已有粮食的储备;畜牧者也拥有这样的“储备”,亦即经常畜养着的活牲口。财富不均衡的情况可能已很悬殊,剥削形式是多种多样的。在发达的锄掘农业和动物饲养业的基础上,完全可能产生早期的阶级关系——奴隶制和封建制的关系。第二组类型的各族人民的手工业已能从农业中分离出来,并且达到相当高度的发展水平。

属于第三组经济文化类型的是那些从事犁耕(耕耘)农业的农民。这些类型的最典型的一个特点,就是在农事中利用家畜作为牵引力。按照实质来说,耕耘农业本身就是手耕农业和动物饲养业的结合,因为到处都是由第一种经济部门和第二种经济部门的结合而产生了犁耕农业,如果没有耕畜,就不可能广泛地使用犁(用人来犁耘土地的情况很少,而且从来也不可能是耕地的主要方法)。在向犁耕农业过渡的时期,劳动生产率大大地提高了;积累以及剥削的可能性也都增多了。照例,手工业是与农业分离的;并逐渐在向开始是工场工业性质,然后到工厂工业的途径发展。亚、非、欧三洲的绝大多数的阶级社会,一直到资本主义时期为止,主要的经济基础就是犁耕农业。

虽然第二、三两组的经济文化类型各不相同,差别极其悬殊,但它们之间还是存在着某些固有的特点。其中主要的一点,即这两组各个类型的经济基础是以栽种农作物为基础的生产性的农业,或是以饲养家畜、或是以同时从事农业和饲养家畜为基础的农业生产。这两组各族的大多数居民总免不了从事农业,一切其他的经营——各种狩猎、各种家庭生产、手工业、工商业——都是副业性的。这种相互之间的关系一直被保存在整个奴隶制和封建制时期;只是随着资本主义的发展,在某些国家里(工业比较发达),大多数的居民被卷入去从事工业,而以农业和动物饲养业为基础的各经济文化类型就逐渐失去它主导的经济意义。但是,这个过程的进展是很不均衡的;有很多国家(其中也包括经济上很先进的一些国家),即使在资本主义时期,其基本的劳动群众仍然在从事农业。类似这样的情况在向社会主义过渡的时期,还可以保持一个相当长的期间。

显而易见,经济文化类型的分出,对处在各个社会经济发展阶段(从原始公社制度到社会主义)的各族人民的历史民族学的研究,有着一定的作用。这一情况对东亚各民族来说,表现得尤其明显。甚至在东亚资本主义最发达的国家日本,一直到现在农村居民的经济文化类型在大多数人民的生活方式中还烙有自己的痕迹。在中国、蒙古人民共和国和朝鲜,农业和动物饲养业中占多数的农民阶级,直到今天还是居民的压倒多数。在中国和北朝鲜社会主义工业化的一切成就中,农业以及与之有关的文化生活的特点在人民生活中继续起着很大的作用。建筑在犁耕农业和动物饲养业基础上的很多经济文化类型,就是在社会主义时期还有继续存在和进步发展的远景。

根据上述三组经济文化类型的每一组的范围来看,在东亚各民族之间,按照一定的地形气候地区可以划分出几个具体的经济文化类型。这可以说是我们所注意的各个类型的一种“横的”划分,它用来补充刚才所说的各个类型的“纵的”划分。整个东亚(中国、蒙古人民共和国、朝鲜、日本)可以分成两类自然地理区域:润湿的和干燥的地区。其中第一类地区包括南起中国南海,北到黑龙江的中国东部,以及朝鲜和日本;第二类地区则包括西藏自治区、青海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等我国的省、区,以及蒙古人民共和国。在润湿地区主要是森林和半森林、半草原地带(有许多情况因为人们的活动而变化很大),在干燥地区则是沙漠和草原地形。

中国的地理学家经常把自己国家东部的润湿地区划分成下列五个区域:四川—云南、华南、中东南、华北和东北。前三个地区的气候是既热又湿;它们包括热带和亚热带森林地区。现在因人们的经济建设,这些森林部分已在伐用。在这些地区,特别是在四川—云南地区,平地和山地(纵的地区)之间的对照十分明显;这种显明的对照对各个不同的经济文化类型的形成有其很重要的意义。华北地区属温带气候,较之前三个地区干燥些,大多是半森林、半草原地带(指过去)。东北地区较冷(特别在兴安岭一带),相当潮湿,大多是杂树和针叶林地带。上述整个东部地区都受到季节风的作用。

中国干燥的西部地区可以分成两个区域:青海—西藏和内蒙古—新疆。前者是高山地带,既干燥而又寒冷;这里几乎没有什么森林,大多都是山坡和高地上的沙漠和草原地带。后者地势稍低(有的地方凹下去很深),奇干,是突出的大陆性气候(冬冷夏热);典型地形是草原、半沙漠和间有绿洲的沙漠地带。季节风对中国西部地区几乎不起什么影响。蒙古人民共和国在地形气候条件方面与中国的内蒙古—新疆地区近似;它基本上是一个山地和高原的沙漠—草原国家,降雨量不多,气温属大陆性。朝鲜的自然—地理情况接近中国的北部和东北部。日本的南部类似中国中部的气候,北部则似华北;唯日本气候较之大陆要稍微暖和和湿润一些。

按照我们的研究,将中国经济文化类型大致划分为三种基本类型。第一组类型:

第一组的各经济文化类型(狩猎、采集和捕鱼的),还在旧石器晚期和中石器时期已在亚洲东部开始形成。在中国的南部和西南部,也可能在华中一带形成得最早,无疑这是一种湿润的热带和亚热带森林地区采集者和狩猎者的类型。正如我们现在已经知道的,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和邻近的中印半岛北部地区(越南和老挝)的中石器时期洞穴遗址,可能与这个类型有关。也很有可能,华南新石器时期的最早(农业传播以前)的一些证迹属于温暖地带(亚热带)的森林地区采集者和狩猎者。无需怀疑,操南亚(孟高棉语族)、印度尼西亚、壮侗和苗瑶诸语的所有各民族(或几乎所有各族)祖先的经济发展和文化发展,正是从这个类型开始的。但是,后来这个类型所波及的地区范围不断缩小了,这是因为原先属于这个类型的各族人民逐渐地转入到从事于更有成效的经济部门(主要是锄掘农业,然后转而为犁耕农业)。

现在,在中国和东亚其他各国境内已没有一个民族,或甚至已没有一个细小的族体,可以把它列入为温暖的森林地带采集者和狩猎者的类型。这个类型的最近似的代表可以在中印半岛和印度尼西亚找到。在这里,属于(或更确切些说,不久前还属于)上述类型的有马六甲的塞诺人和塞芒人,苏门答腊的库布人,苏拉威西的托亚拉人以及其他某些落后的族体。采集在他们之间起着主要的经济作用。妇女们用挖掘棒在挖掘可食的根茎和块茎,采集一些果实、野果,以及某些昆虫和它们的幼虫放入背在背上的篮筐里。从前男子所从事的狩猎,现在还具有辅助的经济意义;用作猎具的有简陋的弓和吹箭筒,它所用的箭,尖端是削尖的。这里的住宅是一些原始的遮风棚,或是用棕榈树叶编成的小屋和没有墙壁的遮棚,它们多建筑在用原树或人工木桩支起来的平台上。食物多系植物制品,经常就在竹筒子里烹煮。服装用草或树皮(韧皮)制成;男子系围腰,妇女则穿短裙。上身照例是裸露的;这里没有鞋子和头饰。

最近的民族学材料证明,这个类型的一些残余在中国南部和西南部的某些少数民族当中还可以探溯到(或不久前可以探溯到)。现在,这些少数民族已经知道务农。这首先是云南的佤族和部分语言与其相近的崩龙族和布朗族。

采集和与之有关的文化生活习惯的残余,在海南岛的黎族之间也可以探索到。他们在不久以前(解放前夕)遇到荒年时,有好几个月的时间要靠各种野生根茎、块茎、果实和野果等来充饥。这些东西现在也还是黎族的辅助口粮。过去,采集在苗族和瑶族之间也有很大的经济意义。

到解放时几乎还不知道农业的,还有云南的部分苦聪人和山苏人(彝族的一个群体);他们主要的生存来源是采集和狩猎;保存着流荡的生活方式,使用的全是木制工具和武器(弓、箭、刀),服装很贫乏,部分是用草和树皮(韧皮)制成。现在,在这两个群体的食物中,采集的东西还起着相当显著的作用。云南西北部的独龙族(属藏缅语族景颇语支),在几十年前还过着半流荡的生活,他们食物中有三分之二是采集得来的东西。他们所采集的主要是各种可吃的果实的块茎和根茎,使用的工具是挖掘棒和木锄(“却卡”)。在独龙族当中,狩猎和捕鱼(每家每年捕鱼达300斤)还有很重要的经济意义。使用弓箭狩猎,捕鱼时经常使用各种网罟。独龙族的很多物质文化特点明显地与半流荡的采集者、猎人和渔人们的生活有着联系。特别是存在着两种住宅——河边的和山上的,这是与两个主要的经济季节有关联的:捕鱼(冬季)和采集(夏季)。小屋由竹子和树木搭成,通常都建筑在用木桩支起来的平台上;他们已知道框架技术。

很可能,独龙族在不久以前是属于温暖地带采集者经济文化类型的一个特别的山区变体、或者是属于一种独特的类型,这可以称作山区采集者、猎人和渔人的类型。与热带和亚热带森林地区采集者的类型不同,这个新型的经济文化类型的特点是狩猎,特别是在山涧河流里的捕鱼起着很大的经济作用,正是由于这个缘故,他们过的是比较永久性的定居生活。关于这点就表现在他们按季节的迁徙里,到头来他们总是返回到永久性的冬季居住地定居下来。这儿的建筑也有一个特点,即比较永久和坚固;当然这是与中国西南部(四川云南地区和西藏)高原的寒冷气候有关。在建筑材料方面,除竹子外还使用针叶树(主要是松树)和石块。鱼类和肉食在他们的饮食中占有重要位置。服装要比热带和亚热带森林地区的采集者丰富得多,冬季里穿戴用动物皮毛做成的斗篷和披肩。很可能,藏缅语族的各族人民(包括彝语支各族)的祖先过去多属于这个类型;它的一些痕迹,现在在独龙族的近邻怒族和傈僳族之间还可以探索到。这个类型的某些特点也表现在台湾的高山族当中,高山族的有些群体不久前主要还以狩猎为生。海边采集者和渔人的类型也应该属于在比较温暖和湿润的气候条件下形成的第一组的经济文化类型。

按照我们当时的分析,第二组类型的情况是:

第二组经济文化类型锄掘农业和动物饲养业的经济文化类型,于公元前4000年代开始形成于亚洲东部,当时,黄河流域和长江流域的古代中国各部落开始逐渐由狩猎和采集向繁殖栽培植物和家畜过渡。在中国南部的亚热带和热带地区,发现了新石器时代的带压雕图案的黑陶文化,基本上是属于农业部落的,即是属于东亚温热地带的锄掘农民经济文化类型的最古代表者的。后来,这个类型开始在讲南亚(孟高棉)、壮侗和苗瑶诸语族的大部分民族中占了统治地位,也在藏缅语族的某些族体中占了优势。实际上,分布在长江以南的中国各少数民族,几乎全都属于这个类型,直到从汉人那里传入犁为止。犁之传入在不同的族中发生于不同的时期,但往往都只是最近一二百年的事。

现在,在中国境内已没有一个族是完全不知道使用犁的了。但在中国南部和西南部的很多少数民族中,甚至在长江以南的汉族本身中间,还存在着湿热气候带的锄掘农民类型的经济文化特点。台湾的高山族,云南的佤、崩龙、布朗等民族,以及景颇族和某些往南推进得很远的彝语支的代表者(哈尼族、拉祜族)和海南黎族,以及贵州和广西的部分仫佬族、毛南族(侗水语支)有些地方的苗族和瑶族等,最明显地表现着这些特点。应该特别着重指出,许多与锄掘农业有关的技能和生活习惯,非但没有随着犁的使用而消灭,反而得到了进一步发展的刺激。实际上,热带和亚热带的犁耕农民和锄掘农民的特点是彼此之间非常紧密地交织在一起的,是由一系列不显著的过渡环节把它们联系着的。

东亚湿热地带的锄掘农民的最重要的农作物,从远古时代起就是各种可食的茎块和根块,特别是薯类和芋类,大概这是当地产生的。薯类种在平原的较多,芋类种在山麓的较多。此外,中国南部在新石器时代已有了大米,长江下游、东南沿海发现约在6000多年前已种植水稻了。稻米的经济意义后来不断增长,现在它已成了长江以南的全部低洼地区和一部分山麓地区的主要农作物。在中国南部的山坡上,最初种的是旱稻,例如佤、崩龙、景颇和其他民族,现在往往还播种旱稻。但是早在犁普及以前,热带和亚热带的农民已开始随着人工灌溉的使用逐渐开展栽培水稻,在这个地区的许多民族例如壮、傣、布依、侗等,已达到了高度完善的地步。

在中国南部水量几乎经常充足的情况下,人工灌溉的主要任务是正确地分配水,及时地把水放入和放出田去。在平原地区是用沿着从湖泊和河流引来的渠道引水来达到这些目的,在山坡则用人工梯田系统的构造,水从山上自动流下来,流到田里。在平原上开发的方形的稻田和在山坡上用石块砌墙拦水,固定下来的梯田成了中国南部田野风光的特点。至于肥料,在锄掘农业占统治时期,大概几乎没有使用;中国南部许多少数民族开始广泛使用肥料(特别是人粪),只是在解放以后的事。但在中国南部肥沃的土地上,虽不用肥,也能收获足够的收成,甚至往往是年收二造。

与种植稻米的方法逐步臻于完善的同时,东亚湿热地带的农民丰富了其他的农作物。甜薯、木薯及某些其他可食的茎块和根块的栽培得到了广泛的普及,其中有些可能是美洲的品种。自远古以来,在东亚就有的各种豆类与这些植物在竞争了。利用各种果实和水果——香蕉、菠萝、芒果、荔枝、龙眼、柑橘、木瓜、菠萝蜜,以及最热地区(例如海南岛和云南南部的西双版纳)的椰子和面包树的果实,对于热带和亚热带的锄掘农民是一个很大的特点。在技术作物中间,栽培着各种油类作物(特别是蓖麻、芝麻、菜籽、油菜)棉花、桐油树、马尾刺麻、烟草、槟榔(在最南部的真正热带地区)、甘蔗等。

热带锄掘农民利用了挖土棒、锄和各种形式的锹(特别是两齿的,有竹齿的、石齿的和后来的铁齿的)来翻土。在中国南部某些民族中间,甚至在解放初期,有很大一部分土地还是用手耕作。例如,在佤族中,约有40%的播种面积用锄翻地,在黎族、苗族和瑶族的许多群体中也有类似现象。黎族常常也在播种以前翻地,把水牛赶到田里去踩田。过去,刀耕火种的作业法在中国南部各处清理旱田时广为流行;它到现在还保留着作为一种辅助的方式(特别是在山区)。佤族不久前还利用着这种田地,种三四年后丢荒。许多山上的荒地,在黎族、苗族和瑶族中间也往往是用手开发的。收获方式,不久前还存在着简单的拔下,或用镶在竹片里的专门的小刀,用两个手指夹着割取穗子。按照这些刀子的形状和使用方法,很像新石器时代的大概也用于同样用途的半月形的和梯形的石器。

东亚热带和亚热带的锄掘农民也知道各种家畜。早在中石器时代家养的狗用于狩猎和看家;狗肉已作为食物(这是东亚大多数民族的特点)。在新石器时代,猪家养了;在中国南部后来分出了一个特别的品种——广东种——凹背腹部下垂、有黑斑点的白猪。这个品种在起源上大概与印度的野猪有关。鸡、鸭在中国南部大多数民族的经济中也起了颇大的作用,它们大概是在当地变成家禽的。在海南岛现在也还有野“斗”鸡——家鸡的亲属。各种牛的家养比犁的普及要早得多;在积水丰富的平原地区,水牛占了优势;在较高和较旱的地区,是与印度的瘤牛相似的黄牛。饲养绵羊、山羊、骡、驴、特别是马,不是东亚热带和亚热带的特点;它们主要是由于汉族和彝语支各族分布而从北方传来这里的,而主要普及于西南和云南地区。

竹子加工、棕榈树叶和树基的加工,各种爬藤植物和草本纤维植物加工的各种方法在东亚热带和亚热带的锄掘农民的各种家庭生产部门和后来的手工业部门中得到了最大的发展。竹子的作用总是特别大;它用作为建筑材料建造房屋和其他建筑物,用它制作家具和器皿,编织席子和篮筐,做帽子等等。竹笋用做为食物。利用棕榈树叶的方式也是各种各样的,用以制作蓑衣、帽子和席子,专门做屋墙用的墙垫。纺织在中国南部许多民族中达到了很大发展,其原料是棉花、苎麻、马尾刺麻(采自香蕉树)和各种纤维。纺织机大部分是手摇的。印度尼西亚式的机子能织幅宽一尺(33公分)的布。各种木材加工与制陶术早就形成了地区性传统,在某些部落里,锻铁业、青铜器和银器的制作已显示了高超技艺。

在这些民族的运输工具中,最典型的是用扁担挑筐篮或挑包捆来运输重物,或用各种结构的缆索——胸缆和头缆——直接背在背上。在中国南部山区的许多少数民族中间,例如苗族和瑶族,部分的海南岛黎族,一切重物现在几乎还都是由挑夫挑的。在西南(云南、四川)的山路上通常利用驮畜——马、骡、驴,有些地方乃至用牛。但这种运输却不是湿热地带的农民的特点;它的普及大概与汉族和彝语支各族的南移有关。竹吊桥对于热带和亚热带的农民却是很典型的。

第三组类型的研究对认识中国社会有重要意义。

我们还要研究一下在东亚各族中间碰到的第三组的经济文化类型(耕耘农业的类型)。关于耕耘农具在人类居住地的这个部分出现的时间问题不能认为是彻底解决了。无疑的只是:这类农具最初是由黄河流域的中国古代部落开始利用的,再从这里向中国其他地区和其他东亚国家推广。在殷代(公元前15至前11世纪)的甲骨文上已有象形文字“耒”字,许多研究人员认为它是两齿的耕耘农具的象形字,译成俄语为coxa(两齿木犁)。实际上,这个象形文字的最初形象并不表示两齿木犁,而是两齿锹,踩脚的支点和柄看得很清楚。用两齿锹工作的过程,显然是用象形文字“藉”字表示,这个字是人用“耒”型的锹在工作的图画文字。属于较迟时代的考古学材料和民族学材料,也没有为关于中国(和一般的东亚)有两齿耕耘农具的结论提供任何根据。在甲骨文上也没有提到在农业工作中利用家畜作为牵引力。

西周时期(公元前11至前8世纪)的文字古迹中,特别是在最古的歌集《诗经》中已十分明显地提到了利用家畜耕种的事。但是这些提法还未能与考古资料联系起来,我们在时期上和实物上找到的最早证明是春秋时代(公元前8至前5世纪)存在了犁耕农业(铁犁头)。但显然在农业生产中大量使用带铁犁头的耕耘农具以前很久,可能已用了这种用途的较简单的工具,完全是木制的或装上竹犁头。在中国南方(例如在海南黎族),这种农具一直保留到了现在。因此极其可能,从纯手工(锄掘)农业到犁耕农业的逐渐过渡,在中国北方是发生于公元前一千年代和二千年代之前。在我们现在的知识水平下,这个时期可算作是东亚最古的第三组的经济文化类型——温带和干燥地带的犁耕农业类型形成的开始时期。

林耀华在田野做调查时留影。

到公元前1000年代末,这个类型的基本特点已完全形成。属于汉代(公元前206年至220年)的文字资料和考古资料都十分令人信服地证明着。在以后整个历史时期极明显地表现于汉族本身和受到汉族影响的东亚其他民族中间的一些经济文化特征,当时已存在了。

当时形成的干燥地带开阔地区的犁耕农业类型,在2000多年来直到现在为止,一直在中国北方占了统治地位。这个类型不断因新的经济文化成就而得到进步、发展和丰富,它好像是积累了数亿中国农民在其整个历史生活过程中的创造性经验。除了北方的汉人以外,这个类型的各种地方变型也成了中国北方其他民族和邻近国家的特点,例如成了回族、满族、维吾尔族、部分蒙古族(向农业过渡的)、朝鲜族等的特点。

中国北方耕耘农业的主要农作物,从远古时代起就是耐旱的谷物——粟、稷、高粱和几种小麦,豆类(黄豆及其他豆类)、花生、菜豆、豌豆等等也有很大的经济作用。种菜业特别发达,尤其是种植各种白菜、萝卜、大葱、大蒜、韭菜、黄瓜和南瓜。也很普遍地把甜薯作为田野作物。在水果中最有特点的是杏子、柿子和枣子。葡萄种植业只有在新疆绿洲中发达;瓜类种植在那里也很早就已繁荣(哈密瓜是全中国特别著名的),自从远古以来在黄河流域就有的稻米作物,在这里不是主要作物(稻米起源中心在长江下游,1973年发现的浙江河姆渡文化,在六千多年前已有稻作农业、木构建筑遗迹,磨制石器,骨、木器相当进步,还有用水牛肩骨制的骨耜等)。但是在朝鲜人中,甚至在朝鲜北部和相邻的东北南部地区(吉林省),虽然气候比较干冷,稻米却在农产品中占第一位。棉花、桑树(桑蚕)、荨麻、烟草、某些油类作物(芝麻、菜籽、现在还有向日葵),在中国北方和朝鲜的技术作物中有着最大的意义。到处都广泛利用着因缺水而设的沟渠式灌溉。

现在主要的耕作农业用具是犁,大都是双铧犁,犁铧薄而宽,其形似铲“锹”,利用驴、马、骡、牛作为牵引力。在做辅助的田野工作,特别是种菜园子时,广泛利用着手工工具锄头、镰刀和各种铲子。突出的是:利用垂直的和双列水平的耙、碌碡(大部分是石碌碡)来碎土块;利用单行和双行的耧,耧的构造独特,有犁细沟的空心犁头,种子由专门的箱中通过空心犁头落入沟中。用刀面几乎同把手垂直的“角形”镰刀收割谷物。通常用各种家畜牵着碾子在夯实的打谷场上打谷,用铲扬谷。

动物饲养业虽是副业,却起着重要的经济作用。除了耕畜之外,汉族和朝鲜族主要饲养猪、鸡、鸭。在伊斯兰教的民族(如回族、维吾尔族)中间自然没有猪,但牛、绵羊和山羊却较多。在极其多样和高度发达的家庭生产和手工业中,对于这个经济文化类型最突出的是:陶瓷业(在其基础上发展了洋磁器和瓷器的烧制)、木工用易弯的柳条、芦苇、草和禾竿编制席子、筐篮和其他物品、纺织(特别是丝织业)、烹调各种食物(特别是面条)。在陆路运输工具中应该指出各种形式的手推独轮车,以及二轮兽力大车,拉车的兽力也就是在农业中作为牵引力的牲畜。

中国北方和朝鲜属于这个类型的各族的住屋十分多种多样,但是在建筑上几乎到处都广泛利用土。在新疆各族中间,以及朝鲜族中间有纯土坯的或草土砖的建筑物;同时这些地方也有用泥糊篱墙的房屋。如上面已经提到的,在北方汉人中的特点是砖墙(生砖或熟砖)的柱子屋架结构式房屋。葺屋顶的材料是禾竿、芦苇、瓦。在新疆,屋顶往往是完全平的,在中国北方是平的双斜面屋顶,在朝鲜是四斜面屋顶,这个次序是与雨量的依次增长有关的。所有这些地区的农舍的地面照例是泥地,在地上通常把很大一块地方砌高的;在北方的汉人和朝鲜族中间用热气把它烤暖(汉族的“炕”、朝鲜族的“温突”)。屋内很少家具;最独特的是各种形式的矮炕桌和放零星家具的木箱。

林耀华在国外访问时,与人们在一起。

东亚干燥地带耕耘农民的饮食主要是植物类的。最普通的是:小麦面烙饼(在新疆)或馒头(中国北方),黍、小米或高粱(在朝鲜也用大米)煮的粥,用豆类和蔬菜做的各种菜肴。汉人和朝鲜人主要用猪肉或鸡肉作为肉食;回族和维吾尔族用羊肉或牛肉作为肉食(在维吾尔族中间,抓饭很有名)。各种辛辣的调味料(红辣椒、醋、酱油)到处都很流行。服装大多是用棉布做的(冬天加上棉絮);这个类型的各族人民共同的、最普遍的服装因素是敞襟的短褂或长袍、宽裆裤(男女都一样)、布鞋或草鞋、包头布、各种式样的草帽。装饰的民族特点极为多种多样,它与自然条件和经济条件无直接关系。

分布在大片领域内的干燥地带的犁耕农民类型当然不可能是完全单一的。就是在东亚范围内,它也形成了几个地方变型,其中最明显地分出了三个华北变型、朝鲜变型和新疆变型。这些变型之间的差别局部地区已在前面的叙述中指出了,它一方面决定于新疆、华北和朝鲜的自然条件不一致,另一方面决定于东亚这三个地区的各族人民经济文化发展的具体历史特点。例如,在新疆维吾尔族的生活方式中表明了他们与相邻的畜牧民族的密切联系、绿洲性质的农业、与中亚居民的相互作用、伊斯兰教化对他们所起的巨大影响。与中国和日本在经济、政治和文化上的联系,对于朝鲜人有过很大作用。

40年前与切博克萨罗夫教授合写这篇论文,两人有心照不宣处。那就是我们都知道苏联民族学家提出的经济文化类型理论,在民族学史上实有三个源头:第一是德奥学派的文化圈理论;第二是美国历史学派的文化区理论;第三是1940年开始在美国崭露头角,后来演成一个学派的怀特(Leslie White)和斯图尔德(Julian Steward)等人的新进化论与文化生态学。出于对当时两大阵营对垒的现实考虑,苏联学者在提出经济文化类型理论时,对西方民族学在相关领域里的这些发展或者痛加批判,或者秘而不宣,只注意强调其中的历史唯物主义含义。我个人认识到中国民族学需要引进一些学科方法论来处理新中国成立之后骤然增多的中国民族志材料。文化生态学或曰生态人类学就是其中很重要的一种。当时,引进方法论的现成渠道唯有苏联。因此我很乐意与切博克萨罗夫进行这合作。当时我们两人都预期按这种方法研究中国的民族志材料,能引出一批新成果。事实上这篇文章也在国外造成了一定影响。它的俄文本发表不久,日本和德国学术界就都做了翻译。可惜造化弄人,文章的中文译本未及发表,中苏关系就出现波折。几经辗转,苏联由中国的“老大哥”变成了中国的潜在敌国。苏联学者的研究方法也成了批判而不是学习的对象。我们的那篇文章也就成了中苏民族学家合作的一声绝响。直到1984年,中文译本才在中央民族学院民族研究所的《民族研究论文集》上发表。

1982年,我和吴文藻、吴泽霖、金天明一起招收了民族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其中的一位也是我后来的博士学位研究生之一张海洋同志在我的指导下,以“经济文化类型研究”为题,写成他的硕士学位论文。后来我主编全国民族院校的主要民族学课程教材《民族学通论》时,也专门设立“经济文化类型”一章。《民族学通论》的副主编之一陈克进同志后来评论这方面的进展:

林耀华在国外访问时留影。

《民族学通论》对我国学者的学术成就做了个初步总结。它着重结合中国的实际经验,对苏联学者提出的理论做了修正和发展,使之更加完善。一是在定义方面的修正,即以“生态环境”取代“自然地理条件”,用体现谋生手段的“生计方式”代替“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从而突出了人类活动与环境之间的密切关系,使之既能明确地标示出人类社会经济活动的方向,又能容纳社会经济的发展水平这一含义。二是具体认识的深化,强调应从生态基础、生计方式、社会组织形式以及包括典章制度在内的思想意识形态这四个结构层次上去划分经济文化类型,才有利于对任何经济的整体性认识,使民族学在面对工作对象时选择准确的认知角度。这对于改变我国各族经济文化发展尚存在严重不平衡的状况尤有参考价值。三是在研究方法的系统化方面做了探索,即首先强调研究手段的综合,其次强调一个体系内的经济文化类型之间的系统性和结构关系。构拟了中国经济文化类型的基本框架。以上的意思是说建设有中国特色的民族学体系,应该包括经济文化类型理论,而且事实证明中国学者在这方面是能够做出独特贡献的。

近年,我的老学生、中国民族学会会长宋蜀华教授在这个角度上进行了更深入的研究。他在1993年撰写的论文《我国民族地区现代化建设中民族学与生态环境和传统文化关系的研究》产生了很大的影响。我的另一位学生杨圣敏教授的博士论文《干旱地区的文化——吐鲁番维吾尔族社区调查与研究》(尚未公开发表),更直接从生态人类学的角度对民族文化进行研究。他还指导自己的研究生也从这个角度来研究中国各民族的经济与文化。40年前开辟的这条道路有这么多人继承,使我深感欣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