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诉讼案之后,大哥逐渐出面管理家事,尤其是农业事务。东林总是在店里忙生意,多数时间不在家。他乐于培养侄子,让他在家里担当更大的责任。年复一年,大哥越来越被认可为农事上的领导,只有他有记录换工、工钱和租金的账本。

然而大哥不是一个成功的管理者。与他的叔叔不同,他对同伴们总是持一种古板的态度。很少与他们闲聊,而满足于粗暴地发号施令。面对他的霸道,反抗最激烈的是他的弟弟二哥。二哥是一个安静但愣头愣脑的人,也是拿着刀追打叔叔的那个人。大哥和二哥之间的矛盾通常始于恶语相向,不久就变成拳打脚踢。他们之间的争吵,反过来也造成了大嫂和二嫂之间的失和。

大哥和四哥之间虽然没有公开的冲突,但关系也不融洽。大哥不停地催促四哥干更多的农活。他的理由是既然三哥花了家里的钱读书,四哥就有义务干双倍的活来弥补。大哥常常抱怨三哥没完没了地读书,成了全家的负担。

五哥也到了能干农活的年纪。他在家境好转的时候长大,没有马上被强迫干农活,而是常常和村里的一伙年轻人一起虚度光阴。东林回家的时候,五哥被叫去干活,但是等父亲离开家,他立即甩手不干了。看到五哥不干活,大哥也不干,以示抗议。

金翼之家的堂兄弟们与老长工南明之间的关系都很好,南明是一个勤劳、经验丰富的农民。一次,看到四哥和五哥在地里扭打,他试图分开他们,劝他们别再打了。然而当时在场的大哥却说:“南明叔祖,他们打架你会少什么吗?让他们打吧,咱们看好戏。”作为兄长,大哥对堂兄弟的这种态度是不妥当的。他非但不劝架,反而嘲笑他们,鼓励他们打斗。不过他不久就遭到了报复。当大哥和他唯一的弟弟二哥打架时,南明再次出来劝架。但四哥拦住他,说着和大哥同样的话:“南明叔祖,他们打架你会少什么吗?让他们打吧,咱们看好戏。”为了不被人再次嘲弄,四哥也打算不同五哥打架了,但他们之间的关系并没有改善。

兄弟和堂兄弟之间的不和,东林知之甚少。但他经常听大哥抱怨,说他不喜欢干农活,请求叔叔在店中给他一个店员的职位。前几年,大哥在店里勤勤恳恳地工作,也乐于听从叔叔的指令。他成了一名令人满意的店员,有时也帮着写信和记账,得到了很好的训练。但东林觉得他在家管理农事更有用,就一直让他做这个。

大哥已经完全能够自立了。他没有遵从叔叔的愿望,建立一个更大、更有实力的家庭,而是要求分家,以便获得一大份财产建立自己的家业。大哥是东明的长子,而东明也是他那一代的长子。在分家的时候,长子有权获得共同财产中的额外部分,以示对长子继承权的认可。而且,三哥和六哥的教育费用被证明是家庭收入的大开支,这让大哥担心并不时向叔叔抱怨。除此之外,大哥变得越来越依恋他的妻子和三个孩子,希望能生活在一个更小、更清静的家庭中。

大哥的要求最终变得如此强烈,以至于大家无法再忽视。他找来了伯母林氏的一个远房侄子林天蓝作为分家的中人。根据习惯,严格来说,天蓝不是仲裁人的合适人选。在任何兄弟分家时,母舅通常是最合适的人。大哥提出的分家,理论上发生在东林和他已经去世多年的兄长东明之间。任何像天蓝这样从东明妻子的族人中选择的中人,都被视为是有失偏颇的,因为他同两兄弟之间的关系不是同等的。但由于天蓝是大哥的好友,大哥坚持选他。

在讨论分家的时候,东林试图公平,但大哥要求得太多,以致分歧不少。首先是用于纪念东林父母的那块地。东林希望金翼之家大房子坡下的这块地,作为公共的祭田,但大哥想将这块地据为己有。他辩称这块地是他父亲东明买的,因此根据长子继承权应当归他所有。因为双方各执己见,天蓝觉得非常难办。东林据理解释说,如此靠近家宅的地应该公有,以便两房人都能用它种平常吃的稻米、蔬菜、甘蔗、豆子、芋头等。若这块地分给其中一房,势必会给另外一房人造成不便,因为其他的田地距离都太远,尤其是菜地。天蓝认为这个理由有说服力,劝大哥提别的要求替换。于是大哥最终要一千块钱以补偿他的长子继承权,东林只好答应下来。这块地终于被单列出来作为公共用地或祭田,但直到祖母潘氏过世,这块地也没有举行过什么祭祀,只是由两房人轮流耕种。

第二个争执同五哥与六哥相关,他们是晚辈中仅有的尚未娶妻的男性。根据传统,应该保留两份钱或者其他形式的财产,以备他们日后结婚之用。大哥坚持说如果要为他的两位堂弟预留财产的话,那么也应该给他的儿子少台结婚留一份。但是这一要求毫无道理。后来,他又争辩说六哥那份早已花在读书上了,所以他不能再要一份。经过中人的不断调解,叔侄两人才达成一致,只为五哥娶妻留一份。

第三点矛盾是关于家里的存款。东林同意分家,两房各起炉灶,以便减少大家庭内部的摩擦。但他希望存款能原封不动,这样处理家务事更顺手。而大哥怕三哥和六哥要花更多的钱念书,坚持分钱。最终大家还是同意把所有的钱都分掉,只保留一千块作为公用资金,用于房屋修缮、共同的赋税以及将来祖母潘氏的丧葬费用等。

第四点冲突是湖口店铺的股份分配。我们还记得黄家在店里持有四份普通股,大哥要求均分这些股份。但东林作为店铺的创立者和店主,坚持为自己保留更多的股份。很早以前,当家里穷困潦倒时,他把毕生经营所得的一半钱和财产花在救济侄子上,以使他们免受饥饿之苦。他因此坚持自己保留两份半股份,只让侄子们持有一份半。大哥对此安排极为不满,老人的拒绝埋下了未来冲突的种子。

当所有的分歧得以解决,黄家选择了一个吉日举行分家仪式。中人林天蓝必须在场。东林的叔叔玉衡,现在已经成了整个黄氏宗族的族长,也是东林这一支尚健在的年纪最大的人,他也必须在场。除了玉衡,还有几位族内各个分支的长者被邀请参加分家仪式和宴席。

长者和中人聚在金翼之家的堂屋里,玉衡为分家拟了一份契约,为了区分两个新的家庭,从东明传下的一支称为“文房”,东林这一支称为“武房”。玉衡写下了这种传统法律文书的开头第一段,描绘分家是像同源之水分流或者大树开枝散叶一样自然的事情,然后再写分家的历史背景。

在契约的第二段,玉衡记录了祖田和其他财产的分配,他们的价值和位置。紧跟着他界定了分别归“文房”和“武房”所有的土地。土地被均分成两份,然后由东林和大哥当着中人和长者的面抽签。山地、林木、池塘和道路也类似地被一分为二,再进行抽签。接下来是一长串关于房屋、建筑及房间的记录。居住位置和居室在黄家搬入新居时已分配好。现在为了分灶,又盖了一间厨房。厨房、餐厅、粮仓、储藏室和农舍都是均分。但契约中没有提及家具和手头持有的现金。

结尾一段是订立契约的日期和双方的签名,还有中人和长者的签名,他们是分家契约的担保人。

后面的一些个别事务也要中人和长者在场。人们把所有的家具搬到堂屋,在那里抽签分配,但是个人财产如各家妻子们的嫁妆不包括在内。

仪式的最后一项是向祖先圣龛前供上两口木制甑子。甑子里盛满了米饭,这象征着富裕。东林和大哥,现在分别是两房的家长,在祖宗面前鞠躬。然后每人抱一口甑子回到各自的厨房。就这样,黄家最终分家了,从此异爨而食。当晚办了宴席,中人和担保人被奉为上宾。

第二天早上,两个新灶各自蒸米饭。老祖母在两家轮流吃饭,前三天在“文房”吃,接下来三天就在“武房”吃。在大哥当家的那边,大嫂二嫂轮流做饭,一个月轮换一次;而东林这边,四嫂成了唯一做饭的人。祖母潘氏现在已经年迈,不再干活,但她依然享受生活。通常在午后,她会拄着拐杖走到旧居,与那里的老妇人们聊天,喝着年轻主妇们端给她的茶水,享受下午几个钟头的美好时光。

然而大哥对这次分家仍不满意,开始酝酿同二哥的分家。大哥的好友天蓝,再次被请来做中人。当他们征询东林意见的时候,东林浏览了要分给两兄弟的财物清单,发现这计划书太不公平了。根据计划书,四分之三的财产将归大哥所有,只有四分之一留给二哥,依据长子继承权索要的尤多。而且,清单还列出了为大哥的长子少台保留的一份结婚费用。仔细看了清单,东林愤怒了,责骂大哥,称他是没良心的人。于是他把清单丢到一旁,再也不想考虑这件事情了。

不久,大哥回到黄村想自己张罗与二哥之间的分家,但两人很快出现了严重的冲突。向来沉默寡言的二哥开始大声倾诉一直隐忍着的对兄长的愤恨。大哥拒绝做任何让步,两人很快从争吵变成大打出手。

就在他们在金翼之家的堂屋里斗殴的时候,他们的妻子也开始争吵。看到两人越打越凶,大嫂就让儿子少台去帮助丈夫。二哥虽然比大哥矮,却比大哥健壮结实得多。拳击和扭打持续了很久,直到双方都精疲力竭为止。

从那以后,大哥和二哥之间的争吵愈加频繁,双方妻子之间的矛盾也在持续,她们的婆婆已经不知道该如何劝阻她们,实际上,有时伯母林氏发现自己就是争吵的原因。如果她帮大嫂,二嫂肯定会抱怨,反之亦然。对她而言,任何干预,无论是针对两个儿子抑或是两个儿媳妇之间的冲突,带给她的都只有漠视。她是一位可怜的老母亲,忍受着来自两个儿子的争吵和冷漠。就这样,随着兄弟间的冲突愈演愈烈,分家变得越来越必要,但是面对两人对共同财产不肯妥协的要求,想要调解异常困难。

此时,三哥还没有出国,正值冬季,他刚好回到家里。二哥立即来找他,告诉他大哥的自私,并让他做调解人。作为两兄弟的堂弟,他开通,受过教育,被认为是好的仲裁人。他的不偏不倚正是二哥可以倚赖的。但即使是三哥也发现大哥很难应付,他显然想多占且无休止地变换条件。三哥与两兄弟的讨论无果而终。第二年春天,他什么都没有解决便出国了。

终于,大哥和二哥极不容易地将一项分配财产的计划付诸实施,仍是请了天蓝。他们终于在第二年秋天分了家,但还是留下了一些问题有待解决。他们分了土地、房间、家具以及除了店里的股份之外的其他所有东西。股份是最主要的问题,后来拖了很久。在仪式上,天蓝、玉衡和东林作为担保人在契约上签了字。就这样两兄弟之间也分了灶,各过各的。只有他们的母亲,伯母林氏仍是他们之间联系的纽带。“文房”一分为二了。

前面说,村民们认为分家分房就如同大树分枝分杈一样,但分家的原因在各个时期和各个家庭有所不同。黄家现在已经分了三次家,但东林和大哥参与的这两次分家实际上同很久以前的第一次分家很不一样。当时东明仍在世,家庭构成简单而且清贫。

从那时起,东林奋斗了很长时间,辛苦地经营店铺并成了当时当地社会的成功人士。他曾希冀维持大家庭的完整合一,这种愿望在当地社会被视为值得称颂和有德行的目标。但是兄弟之间、堂兄弟之间以及年轻一代妯娌之间的矛盾,使得家庭生活难以如愿以偿。最主要的反对来自大哥,他是另一房的家长。大哥对妻子和孩子的依恋超过了父母和兄弟,他想要一个属于自己的亲密小家庭,嫉妒和生怕大家庭的钱会费在堂兄弟的教育之上。也许,大哥觊觎财产是为了自己,为了发展自己一房的名望。无论原因是什么,东林的希望之船是建立在个人志向和欲望这块基石上的,但争吵和抱怨已经多到让他无法忍受,他只能听任分家。

黄家最近的这次分家也是按照惯例进行的,契约以及担保人的签字既是各房财产权的证据,也是防止日后晚辈纷争的措施。担保人总是由与立约双方关系等同的族中长老出任,主要是作为一种稳定力量,用他们的权威和名望来维持一种制度,以及对抗任何纠纷或变故。

东林应该早就预见到“文房”的这次分裂,他也是担保人之一。他暗自思忖,家庭的历史是轮回的。回想当年,他和兄长也同他们的叔父分了家。而那次分家的一方——他的兄长——早已亡故,留下了分裂衰败的一支。而他的叔父玉衡尚在人世,与东林一家共处,却从未能摆脱贫困,常常要仰赖东林救济。现在如果他的两个侄子关系恶化,那么或许东林自己的家庭也将同样分裂为两支,一贫一富。

虽然分家了,人们或许还希望亲属纽带可以把不同的支系联结起来。东林希望黄家新的支系能像老支系一样凝聚。老叔父玉衡,作为父辈家族赤贫的那一支,虽然贫困,却对东林的帮助甚大。打官司的时候,他坚定地站在东林一边;也是他,愉快地出席金翼之家的各个庆典和仪式,为他们增光。只有一次,叔侄俩有些失和。那是有一次,玉衡在湖口店里的时候,东林当着老人的面责备他的次子——厨师东杜。玉衡恼了,命令儿子回家,不干了。不过即使是这件事也最终被原谅和淡忘了。多年以后,当玉衡的长子东恒突然亡故,三子又被土匪杀害,心力交瘁的老玉衡,在临终之时费力地提出了最后的请求:让东林照顾他唯一活下来的次子东杜。

就这样,东林看到了自己一家兴盛起来,而叔父家却渐渐衰微了。“文房”的分家和大哥咄咄逼人的态度让东林为二哥的未来担忧。同样担忧的还有祖母潘氏,对于代际兴衰,她看得甚至比东林还要清楚。

祖母潘氏现在已经八十多岁了。本来她最喜欢大哥,因为他是长孙,也是她带大的。但是近来她转而同情二哥,他的无能使祖母为他的未来忧心。伯母林氏的态度恰恰相反,一开始她在两个儿子的不断冲突中不偏不倚。有时,长子欺人太甚,她的同情的确倒向小儿子。但是大家庭分家之后,伯母林氏开始偏向大哥,尤其是在他证明自己有能力为自己一支争得更多份额的财产时。大哥使得伯母林氏相信若没有他,二哥从东林手里争不到一分钱。实际上,祖母潘氏的这一偏向在家庭生活接下来的一件大事中得以显露。

祖母病了,她非常确定自己将不久于人世。她私下叫来二哥,让他把自己积攒的一点私房钱拿走。不幸的是,正当他在祖母藏钱的黑暗角落里摸索的时候,被恰好给祖母送茶的珠妹发现了,如此一来,二哥的秘密遗产就被发现了。

与给二哥的特殊遗产一事相比,祖母潘氏的病情更为重要。东林回家时发现他的老母亲病得很严重。东林和她说话的时候,她不停地、痛苦地咳嗽,东林需要帮她擦去嘴角的痰。祖母病情恶化的时候,除了在外念书的三哥和小哥,东林把所有家人叫到她的房间。等到大家聚在一起,大哥嫉妒二哥得到了祖母的钱,在病床前挑起争端,和二哥争吵起来。东林加以制止,但是盛怒之下的大哥用力推翻了一个木箱子,箱子倒在地上发出巨响。就在这一刻,老祖母停止了呼吸。在深深的悲痛中,东林低下了头。他原本希望母亲能够走得安详,但是当时他的内心已经无暇去责怪两个侄子。

伴随着祖母潘氏去世的消息,女人们开始哭丧,男人们则开始奔忙。金翼之家再次准备办丧事。第二天,家中所有嫁出去的女儿们都陆续回来了,远近的亲戚邻居也前来吊唁。

祖母潘氏有两个女儿,长女是张芬洲的太太,已经过世。只有嫁给王家的小女儿,回来奔丧。但是她到家之后的第一件事却是询问分家和家族财产。她直截了当地质问东林,为什么她没能分得一份。东林提醒她当初她离家时的境况,父亲刚刚过世,母亲则是一个可怜的年轻寡妇。她跺着缠过的小脚说她也是父母的传人,她坚称应当分得一份家产。东林问她当自己在监狱里受苦的时候她为什么不来索要她的那份家产。这个问题勾起了一段旧恨,东林一直认为姐姐在他打官司的时候自私得不近人情,她从未回过家也从未给他捎过任何口信,而她的儿子们也都退避三舍,唯恐受牵连。

正当东林和他的姐姐就她的无理要求争执时,有人报告说潘家吊丧的人来了,家里所有人都跑出去迎接他们。以主祭人东林为首,全家人披麻戴孝,一字排开,跪在通往金翼之家的路边。

潘家共来了十一人,七女四男,都是祖母潘氏父亲的后裔,每人代表一个现在潘家的支系。其中的六人从未见过祖母潘氏,与黄家也没有什么联系,但是他们依然要来履行丧仪中的角色,这是血亲关系的要求。当这些新来的人见到磕头的主家时,他们也纷纷跪下。两边的人都这样跪着,一起哭了一会儿。随后客人起身,过去扶起主家的人。值得注意的是,即使是三哥的妻子,在三哥出国后执教于古田一所女子学院的陈素珍,也被叫回来和大家一起吊丧。身为牧师的女儿而且本身也是虔诚的基督徒,她从未敬过其他神。但是这次,她严格遵守所有吊丧的规则,否则她会被嘲笑甚至被惩罚。她试图通过遵从他们来使自己适应家中的生活。

进屋后,潘家人发现东林的二姐痛哭流涕,非常孝顺,从她的这一表现中,他们永远无法得知刚才有过一场关于家产的激烈争吵。

同东林的二姐一样,东明的大女儿回家后也在伯母林氏面前抱怨,说自己在两个弟弟大哥和二哥分家时什么都没有分到。大哥夫妇恨透了她,因为在他们很久以前的婚礼上,她的丈夫曾让他们出丑。然而她也在祖母潘氏的灵柩前哭得很伤心,一副孝顺孙女的样子。

在所有回来吊丧的女儿中,东明的二女儿最让人欣慰,她一无所求。她从未忘记很久以前自己如何被送到徐家做童养媳,在那里忍饥挨饿,而她的叔叔东林又如何救了她。她按照习俗在灵前恸哭,并非毫无诚意。

在祖母潘氏的丧礼期间,金翼之家的生活与平日截然不同。仪式持续了很长一段时间,举丧的人和宾客之间重新加强了已有的关系纽带。仪式再次起到了整合的作用,在死亡带来的波澜之后,重新建立起团结一心的感觉。

虽说金翼之家的丧事使得家人之间暂时休战,争执和分裂却难以全然掩盖,甚至在仪式过程中都能发现。两兄弟在祖母临终时的争吵,嫁出去的女儿的要求和抱怨,这一切都表明这一家远不是团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