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製和使用群書之目録,必須注意兩件事:一是每一部書在目録中的著録事項,二是每一部書在目録中的分類位置。前者使人們獲得有關某書的若干知識,後者使人們知道,在學術體系中,某書性質如何。
關於著録事項,有繁簡之别,極簡者僅載書名,即只著録書名一項。較完備者,書名之外,兼及篇卷及版本。而且還有附注、提要與案語。這些項目不僅可以記載和研究一書的書名、篇卷、版本,討論其真僞,考訂其存佚完缺,而且對著者之生平與學術也能作出簡要的介紹和評價。現在將這些項目分别説明如次:
第一節 書名
書名是目録不可缺少的項目,没有書名就没有目録。
早期的古書原都没有書名,現有書名是在文獻整理的過程中産生或確定的。章學誠説:“古人著書,往往不標篇名,後人校讎,即以篇首字句名篇;不標書名,後世校讎,即以其人名書。”(1)章氏的話是對的,例如《論語》的全部篇名幾乎都摘自開頭兩字,而《漢書·藝文志》所著録的《伊尹》《太公》《墨子》等,則都以作者名爲書名。
這種命名習慣保持了很久。如顧炎武説:“五言之興,始自漢、魏,而《十九首》並無題。《郊祀歌》《鐃歌曲》各以篇首字爲題。”“杜子美詩多取篇中字名之。如‘不見李生久’,則以《不見》名篇;‘近聞犬戎遠遁逃’,則以《近聞》名篇;‘往在西京時’,則以《往在》名篇……皆取首二字爲題,全無意義,頗得古人之體。”(2)至於徑用作者名作爲書名的,直到今天仍然是普遍現象,如《魯迅全集》《郭沫若文集》等。
當然隨着時間的推移,命名方法也逐步考慮揭示論著的内容,並注意宣傳效果。如《莊子》的《逍遥游》《齊物論》;《墨子》的《兼愛》《貴義》;《荀子》的《勸學》《修身》等。張舜徽稱:“若夫諸子自著之文,競立美題以相炫耀者,又未可相提並論也。今以莊周之書論之,自外篇以下,或舉事名篇,或以義標目,或借物立名,或因人爲號,陸氏《釋文》逐篇注明,例固可曉。獨内篇之文,論者謂爲周自著,而七篇皆别立三字爲題,與往世名篇之例絶殊。其意蓋欲立異標新,以震赫天下之耳目。行文既華夸若彼,名篇宜奇詭如此矣。斯又著述升降之機也。”(3)
劉向等校理群書,定著其篇名和書名,也是一項很重要的工作,前引《列子》書録,可見一斑。再如劉向在《戰國策》書録中説:“中書本號,或曰國策、或曰國事、或曰短長、或曰事語、或曰長書、或曰修書,臣向以爲戰國時游士輔所用之國,爲之筴謀,宜爲《戰國策》。”(4)可見《戰國策》原有不少書名,而劉向在整理後,却給它取了一個與其内容最適合的名字。
書名是我們瞭解圖書時首先接觸到的,是認識圖書性質和所屬學科門類的最重要的事項。書名往往概括地反映了一部書的内容、體裁與作者。如:
從《説文解字》《歷代茶馬奏議》《攸縣志》《種樹書》《金石録》《元曲選》《詩品》這些書名,我們就可以知道這些書的内容。
從《五經白文》《十三經注疏》《建炎以來繫年要録》《戰國策校注》《鹽鐵論》《小山詞》《欽定曲譜》這些書名,我們就可以知道這些書的著作形式。如果書名在體裁的反映上可能有誤,行家就會提出疑問。如錢曾的《讀書敏求記》關於《杜荀鶴文集》即云:“余藏九華山人詩是陳解元書棚宋本,總名《唐風集》。後得北宋本,繕寫乃名《杜荀鶴文集》,而以《唐風集》三字注於下。竊思荀鶴有詩無文,何以集名若此,殊所不解。”(5)
書名反映作者的情況要複雜一些:
有反映本名的。如《盧照鄰集》《駱賓王文集》。
有反映字的。如《陳伯玉文集》(陳子昂字伯玉)、《蘇子美集》(蘇舜欽字子美)。
有反映號的。如《清真集》(周邦彦號清真居士)、《白石道人四種》(姜夔號白石道人)、《洪焱祖杏庭摘稿》(錢曾云:“焱祖字潜夫,仕元爲休寧縣尹,著《績新安志》十卷、《爾雅翼音注》三十二卷。所居有銀杏大百圍,故以杏庭爲號,遂名其集。此則其摘稿也。”(6))有反映謚號的。如《歐陽文忠公集》(歐陽修謚號文忠)、《宗元集》(唐代吴筠死後,弟子謚他爲宗元先生)。有反映封號的,如《誠意伯文集》(劉基封號爲誠意伯)、《陳思王集》(曹植曾封爲陳王,死後又謚曰思,故史稱之爲陳思王)。
有反映室名的。如《尊白堂集》(尊白堂爲宋虞儔敬慕白居易,因而把自己的書房題名爲尊白堂)、《絳雲樓書目》(絳雲樓爲清初常熟錢謙益藏書樓名)。
有反映官名的。如《高常侍集》(高適官至散騎常侍)、《杜工部集》(杜甫曾任檢校工部員外郎)。
有反映居官所在的。如《韋蘇州詩集》(韋應物曾任蘇州刺史)、《劍南詩稿》(陸游曾在四川擔任地方官、軍官約十年)。
有反映籍貫的。如《河東先生文集》(柳宗元,河東即今山西永濟縣)、《王臨川集》(王安石,臨川即今江西撫州)。
有反映寫作和出版時間的。如《元氏長慶集》《白氏長慶集》(元稹和白居易的集子都編纂於唐穆宗長慶年間)。
關於書名,還有兩種錯綜的情況值得注意:一是同書異名,一是同名異書。同書異名是非常普遍的現象,如朱彝尊《經義考》卷一七一《春秋四》著録《春秋決事》,附注:“《漢志》作《公羊治獄》,《七録》作《春秋斷獄》,新、舊《唐書》作《春秋決獄》,《崇文總目》作《春秋決事比》。”再如《紅樓夢》有《金玉緣》《大觀瑣録》《石頭記》《金陵十二釵》《風月寶鑒》《情僧録》等不同名稱。同書異名的情況大致有以下幾種:
一、文質互易。古代多數書名原是很樸素的,後來被改文雅了。先秦子書像《老子》《莊子》《列子》,即用作者名爲書名。因爲《老子》這部書多半是講道德的,漢末邊韶寫了一篇《老子銘》,稱《老子》爲“道德之經”,所以後人就將《老子》改稱爲《道德經》。唐玄宗爲了推崇道教,又依順道教徒將先秦道家算成道教祖師的意見,就把《老子》改稱《道德真經》,《莊子》改稱《南華真經》,《列子》改稱《沖虚真經》。這些是“古人稱名樸,而後人入於華”(7)的例子。反過來也有原來比較文雅,後來改得質樸的。如漢淮南王劉安集門客著《淮南鴻烈》,《漢書·藝文志》將其改稱爲《淮南子》,而現代學者劉文典所撰此書注釋稱《淮南鴻烈集解》,仍用舊名。再如漢初説客蒯通著書,名爲《雋永》,見《漢書》本傳。顔師古解釋説:“雋,肥肉也;永,長也。言其所論甘美而義深長也。”(8)這個書名有點廣告性質,而劉歆的《七略》却把《雋永》改稱爲《蒯子》,《漢書·藝文志》因之。
二、偏全互代。以偏概全的,如吕不韋著《吕氏春秋》共分十二紀、八覽、六論,而司馬遷《報任少卿書》云“不韋遷蜀,世傳《吕覽》”(9),用《吕覽》代替《吕氏春秋》。還有,漢魏六朝時人經常用《離騷》一篇來代替《楚辭》。如《文選》中有一類收入了屈原、宋玉等人作品,但它不叫楚辭類,却稱騷類。《文心雕龍》有《辨騷篇》,實際上却討論了全部《楚辭》。晉人郭璞注《山海經》常常引用《楚辭》,却説“《離騷》曰”云云,但我們核對原文,所引往往不在《離騷》裏,而在《天問》裏,或《遠游》裏。這些都是以偏代全的例子。也有以全代偏的,例如史記本來是個通用的名稱,漢朝人提到史記,往往泛指史官所記文獻,並非專指司馬遷的《太史公書》。但是到了東漢末年,這個通行的名字就逐漸成爲《太史公書》的代稱了。
三、删、增、改易。删的例子,如應劭《風俗通義》、班固《白虎通德論》,後來被省稱爲《風俗通》《白虎通》。增的例子,如《詩》《書》《易》,後人爲了尊經,就稱之爲《詩經》《書經》《易經》。而在書名前加上各種冠詞,如皇明、國朝、昭代……;增訂、增集、增修……;校正、校補、校輯……;批評、批點、批注……;評定、評點、評選……;類編、類輯、類纂……;改定、改訂、改修……;欽定、御定、御選……;古本、新刊、續刻……更屬常見。改易的例子,如把《詩經》改稱爲《葩經》(韓愈《進學解》稱:“《詩》正而葩”),把《春秋》改稱爲《麟經》(孔子修《春秋》,絶筆於獲麟)。一度受到關注的南明史料,改名現象更多,朱希祖舉例説:
如《明末五小史》之改爲《五藩實録》,《殘明紀事》之改爲《安龍逸史》,《南疆逸史》之改爲《南天痕》,《甲乙事案》之改爲《聖安本紀》,稍易序跋,改題篇目,增損字句或一字不易,即可以誑耀淺學之徒。《見聞隨筆》之改爲《劫灰録》,亦猶是也。(10)
爲什麽會出現同書異名現象呢?
一是避複求新。一種新版本的出現,出版者都要另取書名,以資别異。如文天祥,自號文山,江西吉水(舊稱廬陵)人,曾擔任過丞相,被封爲信國公,後人又尊稱其爲忠烈公,因此他的集名就有《文山集》《文文山先生全集》《文丞相全集》《廬陵文丞相全集》《文信國公全集》《文忠烈公全集》等各種不同的名稱。
二是書賈射利,隨意妄造。舊時出版商爲了擴大銷售量,故意把一部舊書改個名字,人家錯以爲是新書就會來買。比如“三言二拍”裏的《喻世明言》原名《古今小説》,後來出了《警世通言》《醒世恒言》,書坊就把《古今小説》改稱《喻世明言》合爲“三言”。黄丕烈在談到《北堂書鈔》被改名時説:“獨恨書賈欺人好改易古書名目,一變而爲《大唐類要》,再變而爲《古唐類範》,輾轉滋謬,致失其名。”(11)葉德輝也指出:
明人刻書有一種惡習,往往刻一書而改頭换面,節删易名。如唐劉肅《大唐新語》,馮夢禎刻本改爲《唐世説新語》。先少保公(指葉夢得)《巖下放言》,商維濬刻《稗海》本改爲鄭景望《蒙齋筆談》。郎奎金刻《釋名》,改作《逸雅》,以合《五雅》之目。全屬臆造,不知其意何居!(12)
刻本之外,鈔本也有這種情形,汪辟疆先生曾講過一個故事:
北齊《修文御覽》三百六十卷,書久亡佚。曩居南京,有言金陵大學購得《修文御覽》全帙者,余大驚詫,以爲人間瓌寶也。一日訪劉衡如索觀之,確爲明人舊鈔,凡百許册。展卷則大失望,全書固宋修《文苑英華》也;卷首李昉表文與《英華》全同,但表内書名則易《文苑英華》爲《修文御覽》耳。明人好古,書坊及士人,每喜取古書,改頭换面,以欺貴官之附庸風雅者,此當是一例。(13)
又書名前加上許多冠詞往往也是出於贏利的需要。陳源曙也曾舉例説明這一現象:
刻書者爲了抬高書的表面價值而牟利於市,常常在書名之前冠上“新刻”、“重校”、“繡像”等。如金陵書坊唐對溪刻《白兔記》,卷端題爲《新刻出像音注五代劉智遠白兔記》,説明書中有插圖及音注以吸引讀者;爲了表明該書的重要性在書名前冠“欽定”、“御批”、“御纂”等;爲了誇耀本書爲名人所著、所注、所評而在書名之前冠撰者姓、名、字、號、室名、官職、籍貫、地名、謚號、廟號等,或“某某名家評定”、“某某增批”一類詞。(14)
劉咸忻還談到這樣一種情況:“常見書肆中簿記箋題,書名皆爲三字,本四字以上者則減之,本兩字者,則加紙色地名一字以足之,割裂不通,殊堪笑噱。因知《白虎通》《風俗通》之稱,正是此類。坊賈固不足言,乃著録家亦不免此弊!”(15)梁釋僧祐嘗云:“安《録》誠佳,頗恨太簡,注目經名,撮題兩字,且不列卷數,行間相接,後人傳寫,名部混糅。”(16)也指出了這個問題。
三是受到編纂體例制約。古人在編目時,標目體例要大致統一,譬如《漢書·藝文志》諸子略,凡知道作者的大體上以作者爲標目,常常因此對原有書名作了改動。如《七略》“《晏子春秋》七篇”,《漢志》削去“春秋”二字,變成“《晏子》八篇”;《七略》“《新語》二卷,陸賈撰”,《漢志》變成“《陸賈》二十二篇”;《七略》“《孫卿新書》十二卷”,《漢志》變爲“《孫卿子》三十二卷”。
再就是人們在編叢書的時候,也會依據叢書的編纂體例,對某些書名加以改變。如北宋江休復嘗作小説一卷,《續百川學海》丁集作《鄰幾雜誌》一卷,鄰幾是江休復的字。《寶顔堂祕笈》彙集作《江鄰幾雜誌》一卷,因爲作者姓江。《四庫全書》子部小説家類作《嘉祐雜誌》二卷,《四庫全書總目》提要稱“休復殁於嘉祐五年,而是書屢記己亥秋冬之事,即休復未殁之前一年。年月亦皆相應。”“晁公武《讀書志》亦以爲《嘉祐雜誌》即《江鄰幾雜誌》。”宋陳振孫《直齋書録解題》卷十一小説家類、《宋史·藝文志》卷五小説類著録此書,皆作《嘉祐雜誌》三卷。可見《四庫全書總目》編者通過考證,依據該書原始面貌,將該書名爲《嘉祐雜誌》。
四是出於忌諱。忌諱的例子如宋吴曾的《能改齋漫録》,是一部筆記考訂書,一九四九年後重印過。吴曾是個博學的人,這部書還是有參考價值的。但他政治上依附秦檜。聲名很臭。後人重刻此書,就將其書改名《復齋漫録》,作者姓名則改爲王氏。避諱也是造成同書異名的原因之一,如顔師古《匡謬正俗》,《宋史·藝文志》爲避太祖諱,改“匡”爲“刊”,或爲“糾”,結果既著録了《刊謬正俗》,又著録了《糾謬正俗》。
五是由於著録疏忽。汪辟疆先生曾舉一例:
唐韋絢《劉賓客嘉話録》一卷,《宋志》既載韋絢《劉公嘉話》一卷,又重出《賓客嘉話》一卷。《劉公嘉話》當即韋氏書。《賓客嘉話》,則諸家著録皆無之,當由他書引用。或稱《劉公嘉話》,或稱《劉賓客嘉話》,《宋志》不及細察,故誤一書爲二書,又脱去劉字耳。(17)
與同書異名相反,同名異書的現象在古書中也很普遍。同是《敝帚録》,有宋黄庭堅著的,有明吴中蕃著的、陳益著的,有清周慶森著的、趙秉忠著的、陳祚明著的。有些帶共同性的書名,那使用的就更多了。譬如以《宫詞》爲書名的作者就有十餘家之多,習見的有:一、唐王建,二、後晉和凝,三、後蜀花蕊夫人,四、宋王仲修,五、宋張公祥,六、宋宋白,七、宋胡瑋,八、宋周彦質,九、宋徽宗,十、宋王珪,十一、明王叔承,十二、明朱權,十三、清徐昂發等。(18)如果我們單看書名而不弄清作者,就難免發生誤會。
産生同名異書現象的原因比較簡單。一是偶合,如漢王褒同北周王褒的字都叫子淵,他們的集名都稱《王子淵集》。二是故同,如清孔尚任與劉廷璣是知己朋友,他倆的詩集同時刻於康熙年間,皆爲寫刻本,二集行款版式如一,都命名爲《長留集》。(19)三是内容相同不宜改名,如許多地方志,它們在不同時期雖有好幾個刻本,但往往用同一個書名,像《高淳縣志》就有明嘉靖刻本、清乾隆刻本、光緒刻本,以及民國七年刻本,四次刻本的修纂者都不同,但書名却一樣。
既然古書名有如此複雜的情況,那麽我們在認識和揭示文獻時,怎樣對待這個問題呢?
最可靠的方法是不但看書名,而且看本書。這是因爲有些書僅從書名是看不出書的内容與體裁的。例如清人陳本禮爲李賀詩作注,由於李賀曾做過協律郎的官,所以取名《協律鉤元(玄)》。再如宋車若水因病脚氣,作書自娱,因名所撰文集爲《脚氣集》。這些書名都不能準確地反映書的内容,因此最可靠的方法還是看本書。鄭樵説:
編書之家,多是苟且。有見名不見書者,有看前不看後者。《尉繚子》,兵書也。班固以爲諸子類,置於雜家。此之謂見名不見書。隋唐因之,至《崇文目》始入兵書類。顔師古作《刊謬正俗》乃雜記經史,惟第一篇説《論語》,而《崇文目》以爲論語類。此之謂看前不看後。應知《崇文》所釋,不看全書,多只看帙前數行,率意以釋之耳。按《刊謬正俗》當入經解類。(20)
此確係經驗之談,而章學誠“看名不看書,誠有難於編次者矣”(21)的感歎,也非虚語。
但把每一部書從頭到尾看一遍再行分類編目也是比較困難的,甚至是不必要的。要想正確地認識和反映一部古書,除考查著者、序跋、篇目、牌記等外,還應充分利用工具書,特别是各種目録。例如我們在編目時遇到過一部《新校本聖武親征録》。該書封面及書名頁題《聖武親征録校本》,書口題《親征録》。在《中國叢書綜録》中,發現此書又有《聖武親征録》《聖武親征録校注》《元親征録》《校正元親征録》等名。根據該書卷首《綴言》知《四庫全書總目》著録過,於是我們在《四庫全書總目》卷五十二史部雜史類存目一中查得《皇元聖武親征録》,經過核對,才知道正是此書。《總目》對此書的評介,對我們認識和反映它當然是大有好處的。
需要注意的是書名在古書中可能出現的地方很多,如封面、書名頁(即内封面)、目録前後、卷端、卷末、書口、書根、序、跋、牌記等處。新書通常以版本記録頁所題爲準,而古書名一般以原書卷端所題爲準。因爲卷端上的書名一般爲編撰者自題,而其他地方的書名往往爲他人(如名人、書賈、刻工、藏書家)所爲,時有删增差異。如果卷端無書名,或書名不適合,也可采用變通方法,但應在附注中説明。例如《唐詩始音一卷正音六卷唐音遺響四卷》各卷題名不同,《序》及《凡例》題作《唐音》,故可著録《唐音》十一卷,附注:“書名據《序》及《凡例》著録。”又如《皇明二祖十四宗增補標題評斷實紀》,書名過於冗長,可據書口所題著録爲《皇明實紀》,而附注云:“卷端題《皇明二祖十四宗增補標題評斷實紀》。”
不斷提高文化修養對判斷書名和書無疑是必要的。汪辟疆先生講過這樣一個故事:
前清顯宦,如翁叔平、張孝達、端午橋輩頗好古學、喜收藏,一時都中古籍、金石、碑刻,蒐羅殆盡。外省屬吏欲藉内僚爲援引,往往以金石書翰代土儀,頗投時好。聞某太守至京師,携《欽定四庫全書提要》一部,送某相國,外自署《宋板四庫全書》六字,付琉璃廠裝潢。及呈時,某相國笑曰:“《提要》爲本朝著作,君從何得此宋板也?此乃無價瓖寶,實不敢收。”某大慙而去,一時傳爲笑談。(22)
這個例子告訴我們一定的文化修養對我們正確地認識文獻和科學地反映文獻是多麽重要。
總之,瞭解書名的種種情況,對我們認識、著録、檢索古書都是必要的。
第二節 篇卷
《全國古籍善本書總目著録條例》規定:“書名項:包括書名、卷數、附録等。”例如《金史》一百三十三卷目録二卷,其中《金史》爲書名,一百三十三卷爲卷數,目録二卷爲附録。這就完整地反映了該書的内容、形式和份量。所以篇卷數在古書著録中是很少被省略的項目。
篇、卷,是古代計算書籍起訖的單位。這個單位有兩層含義:一是表示意義的起訖,一是表示這些意義所依附的物質的起訖。文字的載體先是竹簡,所以稱篇;然後用帛,所以稱卷。後來又用紙,所以今天通稱爲册或本。近人曾樸曾概括地説:“古書著之簡册者爲篇,寫之絹素者爲卷。”(23)章學誠對目録著録上由篇而卷曾作過較詳的説明:“後世文字繁多,爰有校讎之學,而向、歆著録多以篇、卷爲計,大約篇從竹簡,卷從縑素,因物定名,無他義也。而縑素爲書,後於竹簡,故周、秦稱篇,入漢始有卷也。……訖於隋、唐,書之計卷者多,計篇者少。”(24)順便説一下,簡册爲了便於保管也是卷在一起的,這也爲出土文物所證實,如甘肅居延考古隊簡册整理小組説:“‘候粟君所責寇恩事’册,出土於居延漢代甲渠候官遺址編號第二十二號房屋内,共三十六枚。出土時,分兩部分卷在一起,1-20號爲一束,裹在裏面,21-35號爲一編,卷在外面;36號出於附近。原編繩已朽爛脱落。”(25)將簡册卷在一起是便於存放,與書籍制度關係不大,因此不能説簡書也可以稱卷。而帛書稱卷顯然與其裝幀形式有關。
篇在最初既是物質材料上的起訖單位,又是意義上的起訖單位。到用帛做書寫材料以後,篇漸漸失去作爲物質材料上的起訖單位的意義,而逐步變爲只代表内容上的起訖,卷却往往只代表物質材料上的起訖了。這是因爲一卷容納的文字内容往往要多於一篇。當然,詳加分别,也有各種情況:有時一篇文章正好寫在一卷帛上,例如《列子》,《漢書·藝文志》著録八篇,而《隋書·經籍志》著録八卷,一篇恰好是一卷。有時一卷帛寫的文章不只一篇,例如《孫卿新書》,劉向所撰書録作三十二篇(《漢書·藝文志》《孫卿子》作三十三篇,當是附書録一篇),而《隋書·經籍志》作十二卷,可見三十二篇(或三十三篇)只寫在十二卷帛上。《詩經》三百篇,大部分都不長,所以《漢書·藝文志》著録的《詩經》僅二十八卷,平均一卷帛約鈔十篇詩。葉德輝對這個問題談得比較詳細,他説:
吾嘗謂《吕氏春秋》,每卷月令十二紀後,雜入他文四、五篇,其義絶不可曉,後始悟所書月令後有餘幅,故以他文接鈔。迨改爲刻本,遂仍其舊。又悟大小二戴《記》之分析,初本無所去取,特兄弟分執數卷。習之日久,各自爲學,而小戴先列學官,大戴遂微。然觀大戴三十九篇中,又雜出《曾子》十篇,益信古人鈔書,取便誦習。自卷併爲本,此義益無可考見矣。(26)
關於篇與卷的關係,余嘉錫還作過進一步的分析:
凡以事與義分篇者,文之長短自著書時既已固定,雖僅數簡,亦可自爲一篇。其他則編次之時,大抵量其字之多寡,度絲韋之所能勝,斷而爲篇。及縑帛盛行,易篇爲卷,一幅所容,與簡篇約略相當,故多以一篇爲一卷。然古人手著之文,其始不能規定字數,故有篇幅甚短者,則合數篇而爲卷。蓋過短則不能自爲一軸,過長則不便卷舒,故亦有分一篇爲數卷者,但大抵起於漢以後耳。(27)
但是,隨着文字載體的變化,卷也由代表物質上起訖的單位,逐步演變爲可以代表意義上起訖的單位。章學誠曾論及這個變化的過程:
篇之爲名,專主文義起訖,而卷則繫乎綴帛短長,此無他義,蓋取篇之名書,古於卷也。故異篇可以同卷,而分卷不聞用以標起訖。至班氏《五行》之志,《元后》之傳(28),篇長卷短,則分子卷;是篇不可易,而卷可分合也。嗣是以後,訖於隋、唐,書之計卷者多,計篇者少,著述諸家所謂一卷,往往即古人之所謂一篇,則事隨時變,人亦出於不自知也。(29)
當雕版印書,綫裝成册以後,每册仍然分成幾卷,於是,代表書籍物質上起訖的,卷之外又有册,變爲多少兩個層次,而篇則始終代表意義上的起訖。章學誠也談到了這個問題:“自宋以來,分卷遂長,以古人卷從卷軸,勢自不能過長。後人紙册爲書,不過存卷之名,則隨其意之所至,不難鉅册以載也。以紙册而存縑素爲卷之名,亦猶漢人以縑素而存竹簡爲篇之名,理本同也。”(30)章氏還認爲:
今既不用縑素而用紙册,自當量紙册之能勝而爲之界,其好古而標卷爲名,從質而標册爲名,自無不可。不當又取卷數與册本,故作參差,使人因卷尋篇,又復使人挾册求卷,徒滋擾也。……卷非一定而不可易,既欲包篇以合之,又欲破册而分之,使人多一檢索於離合之外,又無關於義例焉,不亦擾擾多事乎?故著書但當論篇,不當計卷。必欲計卷,聽其量册短長,而爲銓配可也。不計所載之册,而銖銖分卷,以爲題籤著録之美觀,皆是泥古而忘實者也。(31)
章氏所説,雖言之成理,可是這種歷史上遺留的卷册參差現象,却仍然一直保存下來了。
總之,在以竹簡爲載體的書中,篇既是意義上的起訖單位,又是物質上的起訖單位,在以帛爲載體的書中,篇是意義上的起訖單位,理所當然地失去了作爲物質上的起訖單位的意義;卷爲物質上的起訖單位,但是不少書一篇即爲一卷,而且在通常情況下,作者也會考慮到内容上的起訖與物質上的起訖的一致性,因此卷在客觀上有時也含有作爲内容上的起訖的意義。在以紙爲載體的綫裝書中,篇爲意義上的起訖單位,册(或稱本)爲物質上的起訖單位,卷則可兼有兩者的性質。
作爲起訖單位,根據物質條件的進步,大體上講,篇最短,卷一般比篇長,所以一卷可以容納幾篇;本又比卷容量大,所以一本可以容納幾卷。比如《四庫全書總目》二百卷,一般綫裝書有好幾十册,商務印書館《萬有文庫》本也裝成四十册,而另一種精裝本只有四册,一九六五年中華書局印的精裝本只有一册。所以編目録或者做解題的人,應對這些分合變遷關係適當寫明,以便讀者。《全國古籍善本書總目著録條例》規定卷數作爲書名項著録,這是考慮到在一般的古籍中,卷保存着較早的物質上的起訖單位的面貌,同時也往往是意義上的起訖單位;册數作爲稽核項著録,這是考慮到在一般的古籍中,册是物質上的起訖單位。這樣規定是合於古籍篇卷流變的實際的。
目録之要記録篇卷册數,首先是因爲這樣可以審查一部書的完缺分合,版本差異。如晁公武《郡齋讀書志》這部書,《宋史·藝文志》傳記類著録《晁公武讀書志》二十卷,目録類著録《晁公武讀書志》四卷,正是由於《宋志》所記卷數的不同,才使我們看到了該書有不同版本。如果進一步研究,就會發現:
其書在宋時有兩本:其一爲四卷本,淳祐十年(一二五〇)番陽黎安朝知袁州,刊之郡齋;又取趙希弁家藏書續之,謂之《附志》,所謂袁州本也。其一爲二十卷本,則晁之門人姚應績所編。淳祐九年(一二四九),南充游鈞知衢州所刊,所謂衢州本也。袁、衢二本,卷數差異,其後希弁得衢本參校,爲《後志》二卷,以補其缺,蓋已非完書矣。馬端臨《經籍考》所引晁説,皆據衢本。如《京房易傳》《宋太祖實録》《太宗實録》《建康實録》之類,其文多至數倍,悉與衢本合。近代王先謙取衢、袁二本合校刊行,而衢本之向稱罕見者,至是乃可讀也。(32)
據此,我們今天使用《郡齋讀書志》,在一般情況下,只要讀王氏刊本即可。當然孫猛《郡齋讀書志校證》“以衢本爲底本,合校以袁本,參校以現存《讀書志》善本、《文獻通考·經籍考》、前人著述徵引《讀書志》文字、《讀書志》解題所本之史傳序跋以及有關書目”(33),質量有了很大提高,且頗便使用。
由於著録的卷數不同,還可發現後人改易原書的現象,從而判斷書的價值。黄丕烈《楊仁齋直指方論》十三卷(舊鈔本)題識云:
郡中有外科醫生高某,家多祕本醫學書。相傳有《仁齋直指》,外間皆未之見。及去歲某故,所遺少妾幼子,家中書半皆散佚,而此書亦出。余得寓目,因徧檢藏書家目,皆云《仁齊直指方論附遺》二十六卷,與此十三卷不合。雖曰明人附遺共二十六卷,與十三卷所以異同之故未經剖析,故目録家但知有二十六卷,曾不知有十三卷也。及十三卷之書出,而人反疑其卷帙之少,未敢信爲善本,不之重也。今兹歲初偶於坊間獲明刻本二十六卷者,乃又追踪十三卷之鈔本,始悉改十三卷爲二十六卷者,出於明人。其目録之大小字,或照原、或更改,盡出臆斷,而本書面目盡失。因歎目録之學爲甚難,苟非博聞廣見,難以置喙。書必原本方爲可貴也。余既收刻本矣,不得不復置鈔本之原書爲如此。(34)
古書有的卷數甚多,後人刻書任意縮減,這也可以從卷數的著録中暴露出來。清杭世駿指出:“《朱子集》多至三百餘卷,明人編定止四十卷。李綱《梁溪集》多至百三十餘卷,《建炎進退志》及《時政記》附焉,閩中改刻,題曰《李忠定集》亦止四十卷。前後互易,古人之面目失矣。”(35)在讀書時,碰到這類書,最好要另尋别本,加以比較。
我們還可以根據卷數來判斷著録上的訛誤。劉咸忻説:“數目之字,最易訛誤,三脱一畫,則爲二矣,十四之倒,便爲四十。簿目之書,徒列名數,又人多厭觀而易忽者,故歷代簿目篇卷多有歧異,必須目檢本書,互相校正,四庫所録,於此頗詳,若懸據舊文,妄生異論,大不可也。”(36)這就告訴我們同一書的卷數在著録上的歧異,往往是著録時的疏忽造成的。《四庫全書總目》吴韋昭注《國語》二十卷提要稱:“昭所注本,《隋志》作二十二卷,《唐志》作二十卷,而此本首尾完具,實二十一卷,諸家所傳南北宋板,無不相同,知《隋志》誤一字,《唐志》脱一字也。”(37)除目驗本書,互相校正外,把幾種目録加以比較也可發現篇卷在著録上的錯誤。例如《吕氏春秋》,在《漢書·藝文志》《隋書·經籍志》《舊唐書·經籍志》《新唐書·藝文志》《通志·藝文略》《郡齋讀書志》《宋史·藝文志》乃至《四庫全書總目》中均著録爲二十六卷,惟有《文獻通考·經籍考》著録爲二十卷,《直齋書録解題》著録爲三十六卷。這兩目可能弄錯了,前者也許脱去了六字,後者也許把二字訛成了三字。
當然古書著録篇卷的情況是複雜的,是不應一概而論的。劉咸忻曾指出某些書的異刻卷數雖少,而内容不減或反而多些的情況:
商維濬《稗海》中之《雲溪友議》十二卷,反不及三卷本之足,此豈易知乎?《孔叢子》七卷併爲三卷,《易林》十六卷併爲四卷,卷大減而文固無損也。朱氏《八朝名臣言行録》世傳宋本乃李衡《纂要》,文大減而卷固無省也。此豈易知乎?(38)
所舉雖然是一些比較特殊的現象,但也告訴我們在編目或使用目録時,應采取審慎的態度,最好是進行多本比較。
目録記録篇卷數還有一個重要意義是可以作爲科學研究的依據,並能給讀者以啟發。就拿《漢書·藝文志》來説,六藝略著録“《詩經》二十八卷,魯、齊、韓三家”,“《毛詩》二十九卷”。這説明三家詩均爲二十八卷,《毛詩》也應當是二十八卷,多出來的一卷可能是《詩序》。此外《詩》類各書的稽核項全都是卷,這説明《詩》類著作確實都被秦始皇燒掉了,流傳下來的《詩》都是漢人根據記憶補寫的,而詩比較簡短,所以特别適合寫在卷子上。再如數術略形法類共著録“六家,百二十二卷”。惟有《山海經》十三篇用的是“篇”,其餘各書的稽核項均爲“卷”,這表明《山海經》有可能是先秦流傳下來的古書,而其餘的書有可能全是漢人的作品。
如果我們將某些稽核項的數據加以比較,也很能説明問題。如諸子略中“儒五十三家,八百三十六篇”,“道三十七家,九百九十三篇”,“陰陽二十一家,三百六十九篇”,“法十家,二百一十七篇”,“名七家,三十六篇”,“墨六家,八十六篇”,“從横十二家,百七篇”,“雜二十家,四百三篇”。顯然,在九流中,儒家、道家在漢代爲顯學,其餘各家都在走下坡路了。再如鄭樵談道:
古之書籍,有不足於前朝而足於後世者。觀《唐志》所得舊書,盡梁書卷帙,而多於隋。蓋梁書至隋,所失已多,而卷帙不全者又多。唐人按王儉《七志》、阮孝緒《七録》搜訪圖書,所以卷帙多於隋,而復有多於梁者。如《陶潛集》,梁有五卷,隋有九卷,唐乃有二十卷。諸書如此者甚多,孰謂前代亡書不可備於後代乎?(39)
這段話告訴我們,梁代文化事業還是比較發達的,書籍的卷帙甚多。此後由於朝代頻繁更迭,社會動亂,文化事業受到影響,書籍損失已多,而且書籍的卷帙又多不全。唐代文化空前繁榮,所以書籍的卷帙超過了前代。所舉陶集卷數增多之例,雖因古本已亡,不能證實九卷本、二十卷本内容比五卷本多,但前代亡書後世復出的事例,確實是不少的。再如漢代兩部最傑出的史書,文體有所不同,《史記》偏於用單筆,《漢書》偏於用複筆。因爲從漢以來文章由單筆走向複筆,所以在漢魏六朝時,研究《漢書》的人多於研究《史記》的人。據《隋書·經籍志》,注《漢書》者二十一家,共六百二十卷,而注《史記》的只三家,共九十五卷,可以爲證。那個時候,《漢書》研究得好,可以稱爲“漢聖”(40)——研究《漢書》的聖人。可是没有哪個被稱爲“史聖”的。所以把各種書的卷數統計一下,就可以看出某個歷史時期,孰爲顯學。這也是篇卷所能起的一種作用。
第三節 版本
顧廷龍指出:“版本的含義實爲一種書的各種不同的本子,古今中外的圖書,普遍存在這種現象。”(41)在目録中著録版本是讓讀者認識圖書的主要手段之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古籍著録規則》在著録項目中專門設有版本項。
目録對版本的記録與研究可以追溯到劉向的《别録》。如《管子書録》云:“所校讎中管子書三百八十九篇,大中大夫卜圭書二十七篇,臣富參書十一篇,射聲校尉立書十一篇,太史書九十六篇,凡中外書五百六十四篇以校,除復重四百八十四篇,定著八十六篇。”(42)其中“中管子書”、“臣富參書”等就是指公私各種不同的抄本。故章學誠指出:
校書宜廣儲副本,劉向校讎中祕,有所謂中書,有所謂外書,有所謂太常書,有所謂太史書,有所謂臣向書,臣某書,夫中書與太常、太史,則官守之書不一本也;外書與臣向、臣某,則家藏之書不一本也。夫博求諸本,乃得讎正一書,則副本固宜廣儲以待質也。夫太常領博士,今之國子監也;太史掌圖籍,今之翰林院也;凡官書,不特中祕之謂也。(43)
國家標準《古籍著録規則》指出版本項的著録内容包括版本年代、刻寫主持者、刻書地、版本類型。這在梁釋僧祐著《出三藏記集》的類目、提要、附注中均有反映。如《四十二章經》一卷提要云:“漢孝明帝夢見金人,詔遣使者張騫、羽林中郎將秦景到西域,始於月支國遇沙門竺摩騰,譯寫此經還洛陽,藏在蘭臺石室第十四間中。”(44)從中不難看出譯本的年代,譯經主持者,譯經地點,以及版本類型。再如《照明三昧經》一卷附注云:“太安三年二月一日出”(45),交待了譯經的準確時間。再如《出三藏記集》卷三《新集安公涼土異經録第三》與《新集安公關中異經録第四》,類目明確交待了譯經的地點。可見,《出三藏記集》對版本的記録是相當充分而準確的。
宋代雕版印刷術得到了蓬勃發展,同一書不同版本之間的差異,也反映在雕印本中,宋代的私家藏書目録已經敏鋭地注意到這一點,並且作了記録。葉德輝指出:
自鏤板興,於是兼言板本。其例創於宋尤袤《遂初堂書目》。目中所録,一書多至數本。有成都石經本、祕閣本、舊監本、京本、江西本、吉州本、杭本、舊杭本、嚴州本、越州本、湖北本、川本、川大字本、川小字本、高麗本。此類書以正經正史爲多,大約皆州郡公使庫本也。同時岳珂刻《九經三傳》,其《沿革例》所稱,有監本、唐石刻本、晉天福銅版本、京師大字舊本、紹興初監本、監中現行本、蜀大字舊本、蜀學重刻大字本、中字本、中字有句讀附音本、潭州舊本、撫州舊本、建大字本、俞紹經家本,又中字凡四本、婺州舊本,併興國于氏、建余仁仲凡二十本。又越中注疏舊本、建有音釋注疏本、蜀注疏本。合二十三本。知辨别板本,宋末士大夫已開其風。(46)
宋尤袤的《遂初堂書目》在經總類、正史類、雜史類的一些款目中鮮明地標明了版本,如“川本《史記》”、“嚴州本《史記》”、“川本《前漢書》”、“越州本《漢書》”、“舊杭本《舊唐書》”、“川本小字《舊唐書》”、“川本大字《舊唐書》”等。但是,説目録兼言版本,“其例創於宋尤袤《遂初堂書目》”還不够準確。如前所説,劉向《别録》已涉及版本問題。而宋代在《遂初堂書目》之前,晁公武的《郡齋讀書志》就已注意著録圖書的版本了,石經幾乎都在標目中得到了反映,如《石經周易》十卷、《石經尚書》十三卷、《石經毛詩》二十卷等。一部書有許多注本,通常也會在標目中得到反映,如《郭象注莊子》十卷、《成玄英莊子疏》三十三卷、《吕吉甫注莊子》十卷等。有些版本的特點也會在標目中有所反映,如《點注孟子》十四卷,可見其爲標點與注釋本,晁公武解釋道:“右皇朝熙寧中,蜀州張簡點節經注,附以釋文,以教童子。”(47)再如《智永千字文》一卷,可見該卷《千字文》爲大書法家智永抄本。
《郡齋讀書志》已運用了“善本”、“唐本”、“古本”、“舊本”、“今本”、“世行本”,“蜀本”、“夔本”、“吉本”、“泉本”、“高麗本”、“監本”、“史館本”、某某“家本”等概念。晁公武對版本的記録與研究主要是通過《郡齋讀書志》的提要來實現的。如關於《司馬文正公傳家集》八十卷,《郡齋讀書志》云:
集乃公自編次。公薨,子康又没,晁以道得而藏之。中更禁錮,迨至渡江,幸不失墜。後以授謝克家,劉嶠刻版上之。(48)
晁公武已經注意通過目録、題跋、諱字、引文、體例、版本比勘、内容考證等各種方法來鑒定版本,下面即以《劉綺莊歌詩》四卷的讀書志爲例:
右唐劉綺莊,未詳其人。唐《四庫書目》有《綺莊集》十卷,今所餘止四卷,詩三十二,啟狀四十四而已,惜其散落大半。其本乃南唐故物,紙墨甚精,後題曰“昇平四年重題”,印其文曰“建鄴文房”,本内“密”字皆闕其畫,而“超”字不闕,蓋吴時所繕寫也。其詩如《置酒》《揚州送人》,皆不凡,而樂府格調尤高。然史逸其行事,詩中亦不可考。
“昇平”從未用作年號,當爲“昇元”,“昇元”乃南唐李昪年號。“建鄴文房”爲南唐徐鍇藏書室名。“密”字避五代吴國太祖楊行密諱。當爲五代抄本。作者綜合運用查目録,審紙墨,考題識、驗鈐印,核諱字,檢詩文,徵史籍等方法,可見他對版本的鑒别還是很細緻的。
時間稍晚的《直齋書録解題》也在版本的記録與研究方面做出了成績。它記録了一些書的出版時間、地點與出版者,如《古易》十二卷《音訓》二卷提要云:“朱晦庵刻之於臨漳、會稽。”朱熹《古禮經傳通解》二十三卷《集傳集注》十四卷提要云:“其子在刻之南康。”漢鄭康成《孝經注》一卷提要云:“乾道中,熊克子復從袁樞機仲得之,刻於京口學宫。”陸佃《爾雅新義》二十卷提要云:“其曾孫子遹刻於嚴州。”等等。這對我們瞭解書的版本,研究宋代出版史是很有幫助的。有的提要還較爲細緻地介紹了書的編輯與出版過程,如《六一居士集》一百五十二卷《附録》四卷《年譜》一卷提要云:
其集徧行海内,而無善本,周益公解相印歸,用諸本編校,定爲此本,且爲之《年譜》。自《居士集》《外集》而下,至於《書簡集》凡十,各刊之家塾。其子綸又以所得歐陽氏傳家本,乃公之子棐叔弼所編次者,屬益公舊客曾三異校正,益完善無遺恨矣。《居士集》,歐公手所定也。(49)
有些提要已具有版本鑒定與研究的成分,如卷十六别集類上《唐太宗集》三卷提要云:
唐太宗皇帝本集四十卷。《館閣書目》但有詩一卷六十九首而已。今此本第一卷賦四篇、詩六十五首,後二卷爲碑銘、書詔之屬,而訛謬頗多。世所傳太宗之文見於石刻者,如《帝京篇》《秋日效庾信體詩》《三藏聖教序》,皆不在。又《晉書》紀、傳論,稱“制曰”者四,皆太宗御製也。今獨載宣、武二紀論,而陸機、王羲之傳論不預焉。宣紀論復重出,其他亦多有非太宗文者雜廁其中,非善本也。
作者采用查目録、校勘、查對石刻資料與《晉書》中的唐太宗文章等方法對之作了版本鑒定,發現藏本訛謬頗多,遺漏不少,且多有非太宗文混入,因此得出“非善本也”的結論。
陳振孫對版本的記述有時還融入散文筆調,如卷三經解類《九經字樣》一卷提要云:“往宰南城出謁,有持故紙鬻於道者,得此書,乃古京本,五代開運丙午所刻也。遂爲家藏書籍之最古者。”再如卷十七别集類中《蔡忠惠集》三十六卷提要:
端明殿學士忠惠莆田蔡襄君謨撰。近世始刻於泉州。王十鵬龜齡爲之序。余嘗官莆,至其居,去城三里。荔子號“玉堂紅”者,正在其處。矮屋欲壓頭,猶是當時舊物。歐公所撰《墓誌》,石立堂下。真迹及諸公書帖多有存者。京、卞同郡晚出,欲自附於名閥,自稱族弟,本傳云爾。襄孫佃,唱名第一,京時當國,以族孫引嫌,降第二,佃終身恨之。
此類提要對明徐《紅雨樓題跋》、清錢曾《讀書敏求記》,以及近人鄭振鐸《西諦題跋》的寫法當有一定影響。
到了明清時代,目録著録版本之風更盛。如明嘉靖年間《晁氏寶文堂書目》,分别按出版時間、地點、出版者、書籍形式於書名下著録了各類版本。一書多本,也一一注明。如《文獻通考》書名下注曰:“内府刻一、閔刻一、南監舊刻一、新刻一。”(50)此後,明人李鶚翀《得月樓書目》,於書名下常注明宋版、元版、鈔本、活字本等。明末清初著名藏書家錢曾編的《述古堂書目》,也常用附注的方法標明版本。但以上幾種目録都只是記録了部分書的版本。
對所著録的書全面記録版本的要算清初季振宜的《季滄葦藏書目》。黄丕烈於嘉慶十年(一八〇五)寫的《季滄葦藏書目跋》云:“今春閒居無聊,檢敝麓中有《季滄葦藏書目》一册,其詳載宋元板刻,以至抄本,幾于無所漏略。……于今,滄葦之書已散失殆盡,而每從他處得之,證諸此目,若合符節。方信藏書不可無目,且書目不可不詳載何代之刻,何時之抄,俾後人有所徵信也。”(51)然該目兼用分類、標目、附注等方法記録版本顯得不够清晰。同年,秦恩復編《石研齋書目》統一用附注方法記録版本,受到了人們稱讚,顧廣圻云:“今先生此目,創爲一格,各以入録之本詳注于下,既使讀者于開卷間目憭心通而據以考信,遂不啻燭照數計。於是知先生深究《録》《略》,得其變通,隨事立例,惟精惟當也。特拈出之,書于後,爲將來撰目録之模範焉。”(52)
明末清初,錢曾所撰《讀書敏求記》則是一部有提要的版本目録,從多方面鑒定了版本的源流與價值。這在前人的基礎上又朝前邁進了一大步。它除評介作者和書的内容外,特别注意從牌記、序跋、板式、字體、紙墨、裝幀、印章等方面來確定版本的年代和價值,同時還指出了祖本、子本、原版、修版的不同。清阮福重刻此書序云:“遵王此書述著作之源流,究繕刻之同異,留心搜討不遺餘力,於目録書中洵爲佳著。”(53)
目録著録版本,起自私家,其後官書也考究版本。清于敏中等撰《天禄琳琅書目》十卷與清彭元瑞等撰《天禄琳琅書目後編》二十卷,也是兩部有提要的版本目録。葉德輝云:
乾隆四十年(一七七五),大學士于敏中奉敕編《天禄琳琅書目》十卷,分列宋板、元板、明板、影宋等類,於刊刻時地、收藏姓名、印記,一一爲之考證。嘉慶二年(一七九七),以前編未盡及書成以後所得,敕彭元瑞等爲後編二十卷(光緒甲申長沙王先謙合刻前後編),是爲官書言板本之始。(54)
中華書局編輯部《影印説明》稱《天禄琳琅書目》“以經、史、子、集爲類,每類之中,宋、元、明刊版及影鈔宋本,各按時代先後爲次排列,一至三卷爲宋版,著録七十種,附録金版一種;四卷爲影宋鈔本,著録二百零八種,五至六卷爲元版,著録八十一種;七至十卷爲明版,著録二百五十一種”。稱《天禄琳琅書目後編》“體例一依《天禄琳琅書目》,每書首舉篇目,次詳考證,次訂鑒賞,次臚補缺,前人題跋亦爲附録,其印記用真書摹入。共著録宋、遼、金、元、明版書六百六十三部”。(55)王先謙在刊印兩書《後跋》中稱兩書提要“於刊印流傳之時地、鑒賞采擇之源流,並收藏家生平事略、圖記真僞,研討弗遺”。(56)
此後,私家藏書目録多注重對版本的研究,其中編制規範而又産生深遠影響的是張金吾的《愛日精廬藏書志》。近人喬衍琯爲該書所撰叙録云:“昭文張氏愛日精廬,世代藏書,多到八萬餘卷。……撰成《愛日精廬藏書志》二十六卷,續編四卷。各書著録書名、卷數、版本、撰人外,並迻録古人序跋、名家題識,且别擇頗嚴,不遺不濫,比《經義考》的體例要精審得多。其取舍標準,詳見書前凡例。後來楊紹和的《楹書隅録》、陸心源的《皕宋樓藏書志》,以及近人王文進《文禄堂訪書記》、張元濟《寶禮堂宋本書録》,都依照張氏的辦法。”(57)
還有一些目録是學習《天禄琳琅書目》采用分類的方式來記録版本的。此類目録中編得最有條理的當推聊城楊氏《海源閣藏書目》。該目按經、史、子、集四部編排,每部又分宋本、元本、校本、抄本四類,顯得非常清晰。
在古籍版本目録中,刻意記録一書不同版本的力作是邵懿辰的《四庫簡明目録標注》。邵氏在案頭置《四庫全書簡明目録》一部,將所見各種版本都記在有關的標目之下。孫詒讓等許多學者也都將自己所見到的不同版本添注在其稿本或抄本上。邵懿辰子邵伯絅曾於一九一一年將《四庫簡明目録標注》刊版印行。一九五九年,中華書局上海編輯所又出版了邵懿辰孫子邵章加以續録的《增訂四庫簡明目録標注》,且附書名索引及著者索引,使用起來尤爲方便。今舉一例:
王右丞集注二十八卷附録二卷 唐王維撰 清趙殿成箋注
乾隆元年趙氏刊本。抱經云:“其校正遠勝舊本,但不得人覆校,故誤字尚多。”有翻刻本。明正德仿宋本,十卷,無注,二十行十八字。昭文張氏有何義門校本。黄氏丕烈有宋麻沙刊十卷本,十一行二十字。明東壁圖書府刊詩集二卷本。弘治甲子吕夔刊六卷本。明嘉靖二十四年顧佃子刊本。明刊套板本七卷,與《孟浩然集》合刊。汪立名刊王孟韋柳本二卷。項氏玉淵堂仿宋刊本六卷,佳,十一行,行二十一字,與韋集合刊。【續録】宋蜀本十卷,題《摩詰集》。汪氏有宋刊十卷本,徐季有鈐記。天禄目有影宋刻本十卷,琴川毛氏所鈔。建昌本,題《王右丞集》,與蜀本次序不同。大抵蜀刻六十家集,多異於他處,而此編大無倫次。趙殿成云:“須溪本雖不免誤,較他本爲善,王涯游春辭亦未竄入。”涵芬樓藏劉評元刊本六卷。傅沅叔藏元刊本,首題《須溪先生校本唐王右丞集》,八行二十字。明奇字齋本。明嘉靖丁酉南陽府陳鳳刊本,十行十八字,與孟集同刻。明顧可久注説本六卷,九行十七字,附劉須溪評點,表後有嘉靖己未歲季冬月幾望洞陽書院梓行二行。《四部叢刊》本。(58)
類似的目録還有莫友芝編的《郘亭知見傳本書目》,如其卷二經部詩類《毛詩正義》四十卷標目下,即著録了“閩本、監本、毛本、殿本、江西本,明有程應衢刊本二十卷”等不同版本。傅熹年説:“先祖逐年南北訪書時,必攜帶筆記和一部莫友芝《郘亭知見傳本書目》。所見善本詳記載筆記上,題名爲《藏園瞥録》或《藏園經眼録》。又把各書行款、牌記、序跋摘要記在《書目》上,題名爲《雙鑑樓主人補記郘亭知見傳本書目》。”(59)其通行本有中華書局二〇〇九年出版之清莫友芝撰、傅增湘訂補、傅熹年整理的《藏園訂補郘亭知見傳本書目》。同樣,傅增湘撰《藏園群書經眼録》也是一部資料豐富的版本目録書。
張之洞的《書目答問》及范希曾的《書目答問補正》注重記録常見而實用的版本。《書目答問略例》云:“多傳本者,舉善本;未見善本者,舉通行本;未見近刻者,舉近日見存明本。”又云:“此編所録,其原書爲修四庫書時所未有者十之三四,四庫雖有其書,而校本、注本晚出者十之七八。”今舉《書目答問補正》卷四集部别集一例:
曹子建集十卷
魏曹植。明仿宋刻附音義本。明安氏活字本。漢陽朝宗書室活字版本。補《四部叢刊》影印明活字本。涵芬樓《續古逸叢書》影印宋大字本。吴興蔣汝藻《密韻樓叢書》覆宋刻本。丁晏《曹集詮評》十卷附年譜,江寧局本。上元朱緒曾《曹子建集考異》□卷,民國間江寧傅春官刻《金陵叢刻》本。順德黄節《曹子建詩注》,商務印書館排印本。(60)
此後,晚清繆荃孫所撰《清學部圖書館善本書目》注意著録書的高廣尺寸及邊欄,在前人的基礎上又朝前邁進了一步。今舉其經部詩類一目爲例:
詩集傳二十卷
宋朱子撰。宋刊大字本。每半葉七行,行大、小十五字,高五寸九分、廣四寸六分。白口,上有大、小字數,有刻工姓名。蝶裝。首行題“詩卷第幾,朱熹集傳”。今存小雅《鹿鳴》至《四月》,爲卷九之十二;大雅《蕩》至商頌《長發》,爲卷十八之二十。於宋諱玄、畜、匡、樹、殷、徵、慎、敦、鞹、覯(以上諱字皆闕末筆)等字皆缺筆,蓋寧宗時刊本也。楮墨大雅,字畫端好。又每册簽題“《詩朱氏傳》幾之幾”,殆宋槧之極精者。朱熹《詩集傳》二十卷,見《宋史·藝文志》。今四庫所收,尚是通行八卷之本。此雖殘帙,藉見坊刻未並以前廬山真面,豈非至寶!陳鱣《經籍跋文》所見即此本,亦闕。
近人王重民的《中國善本書提要》認真地吸取了前人的成功經驗,著録國内外藏弆的古籍善本四千四百餘種。傅振倫《序》云:
綜覽全書的特點:第一,收録之書,凡《四庫全書總目》已有提要者即不再編寫,惟於所缺者補充之,錯誤者釐正之。此書提要還側重於圖書版刻或文字增删的學術價值。第二,每書詳其卷數,每半葉的行數、每行字數、版框的高下大小。第三,書卷首葉詳記作者姓名、籍貫、别號、編者、校者以及子孫、友好與刻印主人的姓名、籍貫、字號、堂名之牌記,牌記之挖改者亦記之;書口刻工姓名亦詳列。第四,每書經一次再印或翻刻,則歷詳其編者、校者、刊印主人及刻工。第五,詳記收藏家的印章及校語。第六,歷次版本必詳作者、編校者、翻刻者的序跋、題識,重要者則録其全文或摘要。從以上六項特點,讀者可以考知圖書刊刻經過,流傳情況,並可考知一書的原本或翻刻本、鈔本、影鈔本孰精孰劣,何去何從。
該書卷末還附有書名索引、撰校刊刻人名索引、刻工人名索引、刻書鋪號索引,以便檢索。
此外,全面反映我國圖書館等公共單位收藏古籍善本實際情況的《中國古籍善本書目》對版本的記録也頗具特色。例如:
朱慶餘詩集一卷 唐朱慶餘撰 宋臨安府陳宅經籍鋪刻本 清季振宜題款 黄丕烈、瞿中溶跋 十行十八字白口,左右雙邊
一七四七
朱慶餘詩集一卷 唐朱慶餘撰 清康熙席氏琴川書屋刻唐詩百名家全集本 傅增湘校並跋 十行十八字,白口,左右雙邊
一七四八
朱慶餘詩集一卷 唐朱慶餘撰 清初抄本 十行十八字,無格
一七四九
可見,《中國古籍善本書目》對一種書的不同版本皆分開著録,每種版本又對書名、卷數、著作時代、作者、著作方式、出版時代、出版單位、題跋及版式等最重要、最能説明問題的項目進行了記録與描述,因此顯得特别清晰。條目之下附有編號,根據編號還可以在卷末所附藏書單位代號表和藏書單位檢索表中找到藏書單位。
目録著録版本的一個重要目的是提供異本以備校勘之資。備衆本以供校讎,這是從劉向、劉歆開始就已形成了的傳統。古代學者認爲欲讀書就得先校書。王嗚盛曾説過:“嘗謂好著書不如多讀書,欲讀書必先精校書,校之未精而遽讀,恐讀亦多誤矣。”因此,他讀書總是“購借善本,再三讎勘。”(61)錢大昕《盧氏群書拾補序》稱:
盧抱經先生,精研經訓,博極群書,自通籍以至歸田,鉛槧未嘗一日去手。奉廪修脯之餘,悉以購書。遇有祕鈔精校之本,輒宛轉借録。家藏圖籍數萬卷,皆手自校勘,精審無誤。凡所校定,必參稽善本,證以他書,即友朋後進之片言,亦擇善而從之。(62)
又清錢泰吉在談到岳珂校刻《九經三傳》的情況時説:
宋岳倦翁刊《九經三傳》,以家塾所藏該刻,並興國于氏、建安余仁仲本,凡二十本,又以越中舊本注疏、蜀注疏合二十三本,專屬本經名士反復參訂,始命良工入梓。其所撰《相臺書塾刊正九經三傳沿革例》,於書本、字畫、注文、音釋、句讀、脱簡、考異皆羅列條目,可見其詳審矣。(63)
王鳴盛的理論,盧文弨、岳珂的實踐,都説明了這一點。
著録及引用書籍載明版本對治學著書尤爲重要,余嘉錫論之甚詳:
蓋書籍由竹木而帛而紙;由簡篇而卷,而册,而手鈔,而刻版,而活字,其經過不知其若干歲,繕校不知其幾何人。有出於通儒者,有出於俗士者,於是有斷爛而部不完,有删削而篇不完,有節鈔而文不完,有脱誤而字不同,有增補而書不同,有校勘而本不同。使不載明爲何本,則著者與讀者所見迥異。叙録中之論説,不能不根據原書。吾所舉爲足本,而彼所讀爲殘本,則求之而無有矣。吾所據爲善本,而彼所讀爲誤本,則考之而不符矣。吾所引爲原本,而彼所讀爲别本,則篇卷之分合,先後之次序,皆相剌謬矣。目録本欲示人以門徑,而彼此所見非一書,則治絲而棼,轉令學者瞀亂而無所從,此其所關至不細也。反是,則先未見原書,而執殘本誤本别本以爲之説,所言是非得失,皆與事實大相徑庭,是不惟厚誣古人,抑且貽誤後學,顧廣圻所謂“某書之爲某書,且或未確,烏從論其精確美惡”也。(64)然善本不易得,且或不之知,況人之所見不同,善與不善,亦正未易論定。以四庫館聚天下之書,而提要所據,尚不能無誤。著書之人,類多寒素,豈能辦此。惟有明載其爲何本,則雖所論不確,讀者猶得據以考其致誤之由,學者忠實之態度,固應如此也。(65)
目録著録版本對采購及收藏書籍的作用也是極爲明顯的。葉德輝曾舉例説:“明毛扆《汲古閣珍藏祕本書目》(一卷,黄丕烈《士禮居叢書》刻本),注有宋本、元本、舊抄、影宋、校宋本等字。此乃售書於潘稼堂(耒),不得不詳爲記載,以備受書者之取證。”(66)凡著録爲善本的,現在較大的圖書館都有專門的善本書庫加以妥善保管。
關於版本的著録,明清以來,除見於叙録(提要)中外,也常見題跋中。它們都對書的行款、印記、源流、諱字等詳加記載,今亦舉二篇爲例:
方言十三卷江安傅氏雙鑑樓藏宋刊本
漢揚雄撰。首題“輶軒使者絶代語釋别國方言第幾”。前載郭璞序,及宋慶元庚申李孟傳、朱質刻書兩跋。書中避諱至廓字止。每葉十六行,行大小均十七字,雙邊、白口。上魚尾上雙行記大小字數,下魚尾下記刻工姓名。《讀書敏求記》云:“舊藏宋刻本《方言》,牧翁爲予題跋,紙墨絶佳,後歸之季滄葦。”即此本也。有朱大韶、季滄葦等印記。(67)
孟東野詩集十卷唐孟郊撰
宋刊本,半葉十一行,行十六字,白口,左右雙闌。版心上間記字數,下間記刊工姓名。上魚尾下記“孟詩幾”。原版記葉數,通卷長號,凡一百六十七葉。補版間記卷數,而移葉數於下魚尾下。卷末有“泰興季振宜滄葦氏珍藏”題識一行。黄丕烈跋。鈐有“錢氏敬先”、“錢氏家藏子子孫孫永寶用”朱文大印,又清季振宜、徐乾學、黄丕烈、汪士鐘及海源閣楊氏父子印。又有安歧、唐良士諸印。
按:此書書版斷爛已甚,一百六十七頁中,原版只十許葉,餘均補版。審其刀法筆勢,當爲江右刊本。海源閣佚書,今歸李木齋師。頃陶君蘭泉已影刊行世,此不詳記。(丁卯十月見於李木齊先生家)(68)
《全國古籍善本書總目著録條例》對古籍目録如何著録版本,作了明確規定。版本項包括出版年、出版地、出版者、版刻,並附注題跋校注者。這一事項的著録通常以封面、牌記或書尾所題爲準,但須參考序、跋、名家目録以及有關資料決定。
由上可知,書有異本即有優劣異同。在目録中注明版本,有利於收藏和使用。所以它是一個不可忽略的項目。
第四節 著者
孟子曰:“誦其詩,讀其書,不知其人,可乎?”(69)顯然,人們早就認識到瞭解作者,對認識其所著書的性質,判斷書的價值是非常必要的,所以從漢代劉向父子撰寫《别録》《七略》開始,中國目録學家就非常注意對著者的著録與介紹。
目録著録著者主要爲了明確著作權的歸屬,也有利於區别同名異書現象。如《漢書·藝文志》六藝略樂類著録“《雅琴》趙氏七篇”、“《雅琴》師氏八篇”、“《雅琴》龍氏九十九篇”,再如《漢書·藝文志》六藝略小學類著録“揚雄《蒼頡訓纂》一篇”、“杜林《蒼頡訓纂》一篇”。書名相同,因爲著録了作者,就將它們彼此區分了開來。《漢書·藝文志》詩賦略中凡未署著者名的往往具有總集的性質,除雜賦類外,他如歌詩類中的“《周謡歌詩》七十五篇”。
目録中著者這個項目也是在編纂過程中形成的。較古老的典籍,往往不題作者姓名,譬如《詩經》大多數的作者是誰,至今無人知道。甚至編者究係何人,也難確認。遲至戰國時代,甚至更晚一些的西漢,有些作者也没有想到在作品上署名。譬如《史記·韓非列傳》説:“人或傳其書至秦,秦王見《孤憤》《五蠹》之書,曰:‘嗟乎!寡人得見此人,與之游,死不恨矣!’李斯曰:‘此韓非之所著書也。’”(70)可見,《孤憤》《五蠹》等作品,在流傳中,是未題作者姓名的。又如《史記·司馬相如列傳》説:“蜀人楊得意爲狗監,侍上。上讀《子虚賦》而善之,曰:‘朕獨不得與此人同時哉!’得意曰:‘臣邑人司馬相如自言爲此賦。’上驚,乃召問相如。”(71)如果司馬相如在《子虚賦》中署名,漢武帝當然也不會發出這種感歎了。
還有,許多古書雖有署名,却是出於後人所加。如《管子》一書經劉向整理,除復重四百八十四篇,定著八十六篇,加以第録。書的作者當然是管子了,然而書中的《小稱篇》却記載了管仲之死,可見《管子》一書是後人編定的,其作者也係後人所加。所以嚴可均説:“近人……謂此書多言管子後事,乃後人附益者多,余謂先秦諸子皆門生弟子或賓客、或子孫撰定,不必手撰。”(72)《荀子》也屬於這種情況,楊倞爲《荀子》作注就指出《大略篇》是“弟子雜録荀卿之語”。(73)此皆足以説明不少古書的作者是由後人所擬定加上的,其中多半是由編目者確定的。
漢代以來,古書經過整理,有了目録。加上私門著述的興盛,個人意識的覺醒,書籍署名現象逐漸增多。有些書名本身就顯示了作者。例如《抱朴子》乃晉葛洪所撰,因爲他自有此號,即以名書。其外篇《自叙篇》云:“洪期於守常,不隨世變。言則率實,杜絶嘲戲。不得其人,終日默然。故邦人咸稱之爲抱朴之士。是以洪著書,因以自號焉。”(74)關於書名與作者的關係,我們在《書名》一節已經談過,此不贅述。
現代古籍編目已趨標準化,如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古籍著録規則》規定:“著者著録内容及順序爲:著者時代或國别、著者名稱、著作方式。”“著者時代一般以卒年爲準,按下列朝代名稱著録:周,春秋,戰國,秦,漢,魏、蜀、吴,晉,南朝宋、齊、梁、陳,北魏、東魏、西魏、北齊、北周,隋,唐,五代,宋、遼、西夏、金,元,明,清。”“著作方式一般依原題著録;未題時可參照以下方式著録。撰:著述。編:將多種著作整理、編排爲一種書。輯:收集他人的著述或零散文字,匯集爲一種書。注:對一部書的内容、文字進行解釋。譯:將一種文字翻譯成另一種文字。修、纂:主要指官修書的著作方式。主持其事爲‘修’,實際編寫爲‘纂’。繪:插圖、畫譜的創作。書:書法作品的創作。篆刻:璽印的創作。”“一般按卷端所題的著者姓名著録;以字號行世的著者按卷端所題的字號著録;僧尼按卷端所題的法名著録。有關情況可在附注項説明。”如:《資治通鑑》二百九十四卷,(宋)司馬光撰。
古代書目的著者著録當然不會如此規範,我們在古籍編目實踐中也會遇到不少困難,劉國鈞曾指出:
凡書必有著作之人,故圖書編目必先確定著者之姓名而著之於目,所以判明此書之責任,亦所以便於專研某一人著述者之檢閲。然其事亦非易易,蓋書有僞托者,有嫁名者,有一人而前後更名者,有不著撰人姓氏者,有用别署者,凡此種種皆不能徑照原書迻録,其理甚顯。而一遇此等情形,則不能不參稽考核,以求一致。此編目時所特宜注意者也。(75)
僞托的目的多半是借名人以傳世。《淮南子·脩務》曾指出:“世俗之人,多尊古而賤今。故爲道者必託之於神農、黄帝而後能入説。亂世闇主,高遠其所從來,因而貴之。爲學者蔽於論而尊其所聞,相與危坐而稱之,正領而誦之,此見是非之分不明。”(76)例如《易經》必託名於伏羲、文王,《本草》必託名於神農,醫經必託名於黄帝,《周禮》必託名於周公,都説明了這一點。這種風氣漢代以後仍然普遍盛行。《晉書·陸機傳》附載陸喜的著述情況道:“其書近百篇。吴平,又作《西州清論》傳於世。借稱諸葛孔明以行其書也。”(77)
嫁名往往出於政治鬥争的需要。我們曾舉《周秦行紀》爲例。梁啟超也舉過一例:
《涑水記聞》向稱宋時司馬光作。原書雖是真的,許是未定稿。後代的人因爲司馬光聲名大,易於欺世駭俗,於是抽些出來,加些進去,以爲攻擊造謡的工具。其中對王安石造謡特别多,攻擊得特别厲害。平常人駡王安石,無足重輕,若是司馬光駡王安石,那就很有力量了。實則光書雖有,已非原物,光之孫司馬伋曾上奏書,稱非其祖父所作,其故可以想見。現存的《涑水記聞》,攻擊陰私之處頗多。司馬光與王安石政見雖不相合,最少他的人格不會攻人陰私,這是我們可以當保的。後人利用他的聲名,把攻人隱私的話硬派到他身上,這就是因爲造假,使得是非錯亂。(78)
還有的爲了泄私憤,匿名或嫁名他人以施行人身攻擊。例如唐初歐陽詢不獨書法好,有盛名於當時;學問文章,也爲時人所推許。但有和他懷私怨的人,寫了《補江總白猿傳》,對他大肆汙辱。胡應麟指出:“《白猿傳》,唐人以謗歐陽詢者。詢狀頗瘦削,類猿猱,故當時無名子造言以謗之。此書本題《補江總白猿傳》,蓋僞撰者託總爲名,不惟誣詢,兼以誣總。”(79)宋代魏泰也喜著書而嫁名他人。他既假梅聖俞的名字,造《碧雲騢》一書以譏詆當世,又陸續寫書多種借他人之名以行於時。陳振孫《直齋書録解題》引王銍《跋范仲尹墓誌》云:“近時襄陽魏泰者,場屋不得志,喜僞作他人著書,如《志怪集》《括異志》《倦游録》,盡假武人張師正。又不能自抑,出其姓名作《東軒筆録》,皆用私喜怒,誣衊前人。”(80)
還有一種情況是有些作者,特别是文藝作品的作者,不願列出真名實姓。如《醒世姻緣傳》是蒲松齡著而署名西周生,《花月痕》是魏子安著而署名眠鶴主人,《老殘游記》是劉鶚著而署名洪都百煉生。這當然給著者項的著録造成了一定的困難。
此外中國古書署名的複雜還在於一個人的本名、字、號、官名、官所、籍貫等皆可用來署名。有的人别字别號尤多,如宋代朱熹有幾十個别名。如果我們不細加考究就會發生著録上的錯誤。聶崇歧曾舉出了許多例子,他説:
藝文志中,凡舉著書人,皆宜以其本名爲主;不得已時,方可改易其名,或以字稱;不可於一志中對一人既稱名,又稱字,前後不侔合也。諸志於修撰時,每以疏略而有一人名字歧出之事。如孔衍字舒元,《隋志》既有孔衍,又有孔舒元;徐廣字野民,《隋志》既有徐廣,又有徐野民……陶弘景一稱陶隱居,《隋志》既有陶弘景,又有陶隱居;商璠本姓殷,《宋志》既有商墦,又有殷墦;章懷太子即李賢,《宋志》既有章懷太子,又有李賢;王正範即王貞範,《宋志》既有王正範,又有王貞範;宋庠本名郊,《宋志》既有宋庠,又有宋郊……釋溥光俗姓李,《補元志》既有釋溥光,又有李溥光。此僅就易知者而言,其不易知者,尚不知凡幾也。(81)
著録著者姓名同樣應以正文卷端所題爲準,如有版權頁應以版權頁所題者爲準。例如《史記》卷端題爲“漢太史令司馬遷撰、宋中郎外兵曹參軍裴駟集解、唐國子博士弘文殿學士司馬貞索隱、唐諸生侍讀率府長史張守節正義”。其中漢、唐、宋爲著者所處的時代;撰、集解、索隱、正義爲著作方式。《史記》卷端題名清楚地告訴我們司馬遷是作者,裴駰、司馬貞、張守節是注釋者。
新出的古籍多有版權頁,這給我們著録作者帶來了極大的方便。古舊書一般没有版權頁,因此除卷端題名外,還要參照序跋、正文及其他目録、工具書。例如《讀易易知》三十二卷首一卷,卷端題名爲“海虞單恩蘭魁香解”,其餘各卷卷端還有題名爲“海虞宛里山人單恩蘭解”、“海虞單恩蘭魁薌輯”,而序言末署“海虞單恩蘭自序”,顯然單恩蘭應爲著者姓名。有的書未署明作者,還得進行必要的考訂工作。例如清宣統元年(一九〇九)修《鎮番縣志》稿本未署纂修者姓名,但據一九二〇年石印本《續修鎮番縣志》卷首載有《光緒三十四年奉文纂修縣志姓氏》,知該志爲常孝義修、彭汝翼纂,而且從《續修鎮番縣志》的《職官表》《宦績列傳》中,我們還可進一步瞭解到常孝義與彭汝翼的生平事迹。當然有些書的著作權問題屬於專題研究的範圍,而且意見又分歧,著録時如果能够根據較爲可信的結論,也就行了。
第五節 附注
我國國家標準《文獻著録總則》將附注列爲目録的著録項目,指出:“附注項對著録正文進行補充和説明”,“附注項著録内容必須是著録正文的各項目中没有被反映的材料”。(82)
附注項古已有之,《四庫全書總目》於《崇文總目》提要云:“考《漢書·藝文志》本劉歆《七略》而作,班固已有自注。《隋書·經籍志》參考《七録》,互注存佚,亦沿其例。《唐書》於作者姓名不見紀傳者,尚間有注文,以資考核。後來得略見古書之崖略,實緣於此。”
我國現存第一部史志目録《漢書·藝文志》是依據《七略》編纂成的,由於受到體例與篇幅的限制,不可能將原書提要著録於篇,所以采用附注的形式保留了一些必不可少的内容。據徐昕統計,“《漢志》總計款目六七七條。其中二二五條有附注,約占總數的三分之一”。(83)此後,《隋書·經籍志》等史志目録也多有附注。現存第一部佛典目録《出三藏記集》中含有附注的款目也非常多。附注了不同譯本的書名、卷數、譯者、譯經時間、地點,以及對節譯、節抄現象都作了説明。現存宋代兩部私家藏書目録《郡齋讀書志》與《直齋書録解題》是以撰有提要而著稱的,但是其中許多提要實際上都是附注。明代的私家藏書目録,則更加自覺、更加鮮明地利用附注對著録項目作補充説明,如高儒的《百川書志》利用附注對書名、篇卷及殘缺情況,作者及著作方式,圖書内容及評價,都作了必要的説明。清以後,附注的撰寫越加規範,清初黄虞稷所著《千頃堂書目》的附注非常豐富,涉及到圖書内容與形式的方方面面。此後丁日昌的《持静齋書目》也十分重視撰寫附注。近年所編《中國古籍善本書目》也將附注列爲著録項目。直到今天,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古籍著録規則》,在著録項目中還有附注,並對附注項著録的内容與方法作了規定。下面,我們就討論一下附注的内容及著録方法。
一、附注書名。書名若有疑問,當通過考證,予以説明。如張舜徽指出:《漢書·藝文志》諸子略“儒家有《高祖傳》十三篇,注云:‘與大臣述古語及詔策也。’《孝文傳》十一篇,注云:‘文帝所稱及詔策。’此二書而必注明者,蓋恐後人顧其名而視同傳記耳。”(84)再如《出三藏記集》卷二《新集撰出經律論録第一》著録《内藏百品經》一卷,附注:“舊録云:《内藏百寶經》。遍校群録,並云‘内藏百寶’,無‘内藏百品’,故知即此經也。”如果書内出現不同的書名,應當出注,如《出三藏記集》卷二《新集撰出經律論録第一》著録《阿彌陀經》二卷,附注:“内題云,《阿彌陀三耶三佛薩樓檀過度人道經》。”顯然,《出三藏記集》用的是經名的簡稱。
如果一書有不同的名稱,應當注明。章學誠《校讎通義》卷一《避嫌名第五》指出:“校書著録,其一書數名者,必當歷注互名于卷帙之下。”事實上我國古代書目也是這麽做的。如《漢書·藝文志》諸子略儒家著録《王孫子》一篇,附注:“一曰《巧心》。”《隋書·經籍志》集部總集類著録《詩評》三卷,附注:“鍾嶸撰,或曰《詩品》。”佛經有不同的譯本,所以同書異名現象比較突出,如《出三藏記集》卷四《新集續撰失譯雜經録第一》著録《泥洹後諸比丘經》一卷,附注:“或云《小般泥洹經》,或云《泥洹後變記經》,或云《泥洹後比丘世變經》,或云《佛般泥洹後比丘世變經》。”再如《出三藏記集》卷三《新集安公失譯經録第二》著録《十夢經》一卷,附注:“舊録云:《舍衛國王十夢經》,或云《波斯匿王十夢經》,或云《舍衛國王夢見十事經》,或云《國王不黎先泥十夢經》,悉同一本。”
如果書名容易引起誤解,最好加個附注。如《漢書·藝文志》六藝略易類著録《古五子》,附注:“自甲子至壬子,説《易》陰陽。”如無此注,我們也許會誤認爲這本書是古代五位先生寫的十八篇文章。如果書名的含義不够明確,加個附注會幫助我們理解。如《隋書·經籍志》史部古史類著録《淮海亂離志》四卷,附注:“蕭世怡撰,叙梁末侯景之亂。”再如《出三藏記集》卷二《新集撰出經律論録第一》著録《合維摩詰經》五卷,附注:“合支謙、竺法護、竺叔蘭所出《維摩》三本,合爲一部。”有了這兩個附注,我們對二書的内容就清楚了。
書名簡潔,若能附注要點,則更有利於讀者對圖書内容與性質的瞭解。如《漢書·藝文志》六藝略春秋類著録《世本》十五篇,附注:“古史官記黄帝以來訖春秋時諸侯大夫。”可見它是我國以人物爲中心,以時間爲序,最古老的史書之一。再如《隋書·經籍志》史部地理類著録《黄圖》一卷,附注:“記三輔宫觀陵廟明堂辟雍郊畤等事。”可見是一部記載漢代長安地區古迹的書。其中對宫殿苑囿記述尤詳。
二、附注篇卷。古籍目録通常要載明篇卷數,用以反映書的内容、形式與篇幅。如《漢書·藝文志》六藝略書類著録《尚書古文經》四十六卷,附注:“爲五十七篇。”可見這部古文《尚書》,有五十七篇文章,被寫成四十六卷。再如《漢書·藝文志》諸子略道家類著録《太公》二百三十七篇,附注:“吕望爲周師尚父,本有道者。或有近世又以爲太公術者所增加也。《謀》八十一篇,《言》七十一篇,《兵》八十五篇。”讀了這條附注,我們對這部書的作者、内容與篇幅,也就有了大致的瞭解。
自從書籍以紙爲載體以後,特别是在普遍使用雕版印刷術以後,書籍的裝幀形式也起了很大變化,一般都采用本或册作爲稽核單位,所以書目中自然會注明本數或册數。明趙用賢撰《趙定宇書目》已普遍附注了書的本數,如總文集類著録了《徽板文選》,附注“三十本”,還著録了《瀛奎律髓》,附注“十六本,一套”。到了清代,有的書目已將本數作爲著録項目,如馬瀛《唫香僊館書目》與趙宗建《舊山樓書目》。前者如經部詩經類著録:“《詩總聞》二十卷,宋王質撰,鈔本,六本。”後者如甲部著録:“殿板《十三經注疏》,壹百念本。”
書有附録,也應注明。如《漢書·藝文志》諸子略兵書類著録《吴孫子兵法》八十二篇,附注:“圖九卷。”這條附注告訴我們《孫子兵法》不僅有文章,而且有圖,圖是畫在帛上的,而且有九卷之多,可見圖在兵書中是多麽重要。還有注明目録的,如《隋書·經籍志》史部正史類著録《史記》一百三十卷,附注:“目録一卷,漢中書令司馬遷撰。”還著録《三國志》六十五卷,附注:“叙録一卷,晉太子中庶子陳壽撰。”今本《史記》卷一百三十爲《太史公自序》,《三國志》未見《叙録》,則此《目録》與《叙録》何指還是個值得研究的問題。
如果一部書的篇卷數不同,這表明其版本也是不同的,當然應在附注中説明。如《隋書·經籍志》子部雜家類著録《類苑》一百二十卷,附注:“梁征虜刑獄參軍劉孝標撰。梁《七録》八十二卷。”這説明後人可能依據新的材料對原書有所附益。當然卷數減少的情況則更多,如《隋書·經籍志》集部别集類著録《魏文帝集》十卷,附注:“梁二十三卷。”卷數不同的情況在佛經譯本中更加普遍,如《出三藏記集》卷二著録:《增一阿含經》三十三卷,附注:“秦建元二十年夏出,至二十一年春訖。定三十三卷,或分爲二十四卷。”
圖書亡佚現象非常嚴重,殘缺指書籍部分亡佚的情況。爲了更好地保管與使用圖書,目録首先要注意附注殘缺的情況。如《漢書·藝文志》六藝略春秋類著録《太史公》百三十篇,附注:“十篇有録無書。”《隋書·經籍志》史部正史類著録《吴書》二十五卷,附注:“韋昭撰。本五十五卷,梁有,今殘缺。”
有些書全部亡佚,某些書目也會著録,並在附注中加以説明。如《漢書·藝文志》六藝略春秋類著録《夾氏傳》,附注:“有録無書。”《出三藏記集》非常重視對經書譯本存佚的記録,專門編有闕書目録,此外也在附注中加以説明,如卷二《新集撰出經律論録第一》著録《道意發行經》二卷,附注:“今闕此經。”再如卷三《新集安公古異經録第一》著録的第一部書爲《道地經中要語章》一卷,附注:“今有此經。自此已下,不稱有者,並闕本。”該録共著録九十二部經書,只有十一部注明“今有此經”,可見佛經的古舊譯本亡佚現象是多麽嚴重。
目録記載亡書是極有史料價值的,如《隋書·經籍志》集部别集類著録“晉江州刺史王凝之妻《謝道韞集》二卷”,附注:“梁有婦人晉司徒王渾妻《鍾夫人集》五卷、《晉武帝左九嬪集》四卷,晉太宰賈充妻《李扶集》一卷,晉武平都尉陶融妻《陳窈集》一卷,晉都水使者妻《陳玢集》五卷,晉海西令劉臻妻《陳集》七卷,晉劉柔妻《王邵之集》十卷,晉散騎常侍傅伉妻《辛蕭集》一卷,晉松陽令鈕滔母《孫瓊集》一卷,晉成公道賢妻《龐馥集》一卷,晉宣城太守何殷妻《徐氏集》一卷,亡。”這些東晉婦女的詩文集雖然全都亡佚了,卻有力地證明了東晉知識女性從事文學創作,並且編輯成集蔚然成風,其社會背景與意義都是值得研究的。
三、附注作者。書目通常以書名爲標目,如果書名没有涉及作者,那麽附注作者對我們瞭解圖書當然是大有好處的。如《漢書·藝文志》六藝略小學類著録《蒼頡》一篇,附注:“上七章,秦丞相李斯作;《爰歷》六章,車府令趙高作;《博學》七章,太史令胡母敬作。”再如《漢書·藝文志》諸子略雜家類著録《荆軻論》五篇,附注:“軻爲燕刺秦王,不成而死,司馬相如等論之。”有些附注雖未説明確切的作者,仍有參考價值。如《漢書·藝文志》六藝略易類著録《淮南道訓》二篇,附注:“淮南王安聘明《易》者九人,號九師説。”再如《隋書·經籍志》經部周易類著録《周易義疏》十九卷,附注:“宋明帝集群臣講。”可見歷代統治者都注意意識形態,注意用經書來統一人們的思想。
書名涉及作者一般都非常簡單,還要通過附注來補充説明。如《漢書·藝文志》六藝略樂類著録《雅琴趙氏》七篇,附注:“名定,勃海人,宣帝時丞相魏相所奏。”該書諸子略儒家類還著録《子思》二十三篇,附注:“名伋,孔子孫,爲魯繆公師。”如果再介紹點生平事迹,那參考價值就更大了。如《漢書·藝文志》法家類著録《申子》六篇,附注:“名不害,京人,相韓昭侯,終其身諸侯不敢侵韓。”可見申不害以法治國還是挺有效果的,該書當是他的經驗總結。再如《漢書·藝文志》諸子略雜家類著録《尸子》二十篇,附注:“名佼,魯人,秦相商君師之。鞅死,佼逃入蜀。”可見商鞅還有個老師爲他出謀劃策,四川先秦就是避難之所,《尸子》一書的思想内容也就可想而知了。對某些作者的情況不甚瞭解,即使在附注中介紹一下作者生活的地區與時代也有參考價值,如《漢書·藝文志》諸子略道家類著録《鶡冠子》一篇,附注:“楚人,居深山,以鶡爲冠。”住在深山,還能寫文章,可見是位隱士。該類還著録《鄭長者》一篇,附注:“六國時。先韓子,韓子稱之。”這是通過引文考證作者生活時代的例子。
如果作者不可靠,還要通過附注做辨僞工作。如《漢書·藝文志》諸子略道家類著録《文子》九篇,附注:“老子弟子,與孔子並時,而稱周平王問,似依託者也。”周平王是東遷的第一位天子,而孔子是春秋末年的人。如果文王與孔子同時,那麽周平王就不可能去問他,所以班固懷疑《文子》似依託。這是從史實的角度去辨僞。再如該書諸子略小説家類著録《天乙》三篇,附注:“天乙爲湯,其言非殷時,皆依託也。”這是從語言風格的角度去辨僞。佛經也存在着作僞現象,《出三藏記集》卷五《新集安公疑經録第二》與《新集疑經僞撰雜録第三》實即辨僞目録,有的款目還在附注中作了説明,如後者著録《比丘應供法行經》一卷,附注:“此經前題云羅什出。祐案,經卷舊無譯名,兼羅什所出又無此經,故入疑録。”
此外,《漢書·藝文志》往往在附注中注明“有列傳”,也就是指引我們參考《史記》中有關該書作者的傳記,這對我們深入瞭解該書當然是大有幫助的。姚明煇在《漢書藝文志注解》卷三《晏子》八篇提要中説:“《藝文》雖始於班固,而司馬遷之列傳實討論之,觀其叙述戰國秦漢之間著書諸人之列傳,未嘗不於學術淵源,文詞流别,反覆而論次焉。是以諸子、詩賦、兵書諸略,凡遇史有列傳者,必注‘有列傳’於其下,所以使人參互而觀古人師授淵源,口耳傳授不著竹帛者,實爲後代群籍所由起,蓋參觀於列傳,而後知其深微也。”
章學誠在《校讎通義》卷一《避嫌名第五》指出:“一人而有多字號者,亦當歷注互名于姓名之下,庶乎無嫌名歧出之弊矣。”如《漢書·藝文志》六藝略儒家類著録《宓子》十六篇,附注:“名不齊,字子賤,孔子弟子。”有些同書異名現象就是因爲字號造成的,附注作者的字號,對我們瞭解圖書也是有好處的。如清馮浩撰《李義山詩文評注》又名《玉谿生詩文評注》,如果附注:“李商隱,字義山,號玉谿生”,就很容易讓人想到它們是指同一種書。
四、附注版本。版本項要求注明版本年代,出版單位、出版地區,以及圖書在傳播過程中的名家收藏、題跋情況。
附注版本年代。如《出三藏記集》卷二《新集撰出經律論録第一》著録《光讃經》十卷,附注:“太康七年十一月二十五日出。”清丁日昌《持静齋書目》經部詩類著録:《毛詩要義》三十八卷,附注“宋刊本”;《詩經義疏》二十卷,附注“元刊本,不甚精”;《六家詩名物疏》五十四卷,附注“明萬曆乙巳刊本”。寫序的時間,往往與版本形成的時間密切相關,因此也會見諸附注,如《千頃堂書目》經部詩類著録《孫鼎詩義集説》四卷,附注:“(孫鼎)字公宜,廬陵人,永樂舉人,應天提學御史,正統十二年丁卯序。”附注一些文件的頒布時間,具有同樣的意義,如《千頃堂書目》史部政刑類著録《御製武臣敕諭》一卷,附注:“洪武二十一年頒行,凡八條。”
附注出版單位。早期圖書都是以抄本的形式出現的,所以出版單位也包括抄寫者,如《出三藏記集》卷五《新集抄經録第一》著録了不少南齊蕭子良抄本佛經,附注:“從《華嚴經》至《貧女爲國王夫人》凡三十六部,並齊竟陵文宣王所抄。凡抄字在經題上者,皆文宣所抄也。”該録還著録《般若經問論集》二十卷,附注:“廬山沙門釋慧遠以論文繁積,學者難究,故略要抄出。”雕印本普及以後,抄本依然大量存在,抄本的價值因抄寫者的水平不同而有很大差别,因此名家抄本一般都會在附注中寫明。如清馬瀛《唫香僊館書目》子部小説類著録《歸潛志》十四卷,附注:“抱經堂寫本弓父手跋。”抱經堂是清盧文弨藏書室名,弓父是盧文弨的號。他以校勘精審無誤著稱,則該抄本當然是非常可貴的。該目集部别集類還著録《李文賓文集》五卷,附注:“唐李觀撰,盧弓父跋,鮑氏知不足齋精抄本。”鮑氏指鮑廷博,知不足齋是其藏書室名。鮑氏知不足齋一向以精抄精校聞名於世。
雕印本與活字本的質量也與出版單位密切相關,如果書目未著録版本,那麽最好在附注中加以説明。如馬瀛《唫香僊館書目》經部群經類著録《十三經注疏》一百二十本,附注“明毛氏汲古閣刊”;集部别集類著録《蔡中郎集》十卷《外傳》一卷,附注“明錫山華氏蘭雪堂活字銅板印本”。外國刊本比較罕見,往往也會在附注中寫明,如《唫香僊館書目》經部論語類著録《論語集解義疏》十卷,附注“日本寬政七年根遜志校刊”。
附注名家校本。無論是印本還是抄本,凡是經過名家校勘過的,都堪稱善本,因此書目比較重視附注名家校本。如《唫香僊館書目》史部載記類著録《華陽國志》十二卷,附注:“顧澗蘋校本”,顧千里號澗蘋,被譽爲清代校勘第一人,其校本自然十分珍貴。該類還著録《復社紀事》八卷,附注:“長洲沈德潛校”,沈德潛是清代著名學者,著作等身,長洲(今江蘇吴縣)人,熟於復社掌故,所校《復社紀事》當然是相當可靠的。該目史部政書類還著録《大金集禮》四十卷,附注:“錢竹汀先生依金抄本校”,錢大昕號竹汀,是乾嘉時期學者的代表人物,著有《廿二史考異》《元史藝文志》《諸史拾遺》等著作,又有金抄本作爲校本,則該本價值可想而知。
附注圖書出版的地區,頗有利於瞭解版本的質量與特色,還能反映一個地區的政治、經濟、文化狀況。如《出三藏記集》卷三有《新集安公涼土異經録》與《新集安公關中異經録》,這説明早期涼州地區與長安地區地處中外文化交流要道,自然也就成了佛經翻譯的中心,這在附注中也有鮮明反映。如《出三藏記集》卷二《新集撰出經律論録第一》著録《新大品經》二十四卷,附注:“僞秦姚興弘治五年四月二十三日於逍遥園譯出,至六年四月二十三日訖。”後面還小結道:“右三十五部,凡二百九十四卷。晉安帝時,天竺沙門鳩摩羅什以僞秦姚興弘治三年至長安,於大寺及逍遥園譯出。”依據明晁瑮嘉靖間所撰《晁氏寶文堂書目》附注的出版地點,以閩刻本爲最多,可見直到明嘉靖年間,福建之建安、建陽依然是刻書中心。由於南京是明代政治、經濟、文化中心之一,所以明代江蘇地區的刻書事業得到了蓬勃發展,南京、蘇州、無錫、揚州、常州、松江等地都刻了不少書,其總數遠遠超過了閩刻本。南宋以後,杭州不再是政治中心,由於具有優越的地理位置與自然環境,明代杭州的經濟與文化依然繁榮,所以杭州刻本不少。在該書目的附注中難以見到蜀刻二字,這説明蜀刻本遭到元軍的摧殘後,一直未得到恢復。我們發現雲南、貴州、甘肅、廣西等偏遠地區均有刻本,這表明明代雕版印刷術的普及率是很高的。
附注圖書的傳播情況。名家在書上鈐印、題跋、批評的都應當在附注中説明,以期引起讀者的注意。如清丁日昌《持静齋書目》史部政書類著録《五代會要》三十卷,附注:“聚珍版本,陳鱣假吴楓周氏明人舊鈔本校過,並補録慶曆、乾道二跋。卷末有鱣硃筆手跋,述此書原委甚詳。卷首有陳鱣圖像,及仲魚手校諸印。”“聚珍板”指清乾隆時期武英殿聚珍版書,在清代也不是特别的珍貴。陳鱣字仲魚,是清代著名學者與藏書家,由他借明人舊鈔本校過,其版本價值當然提高了許多,而且該書還有他的圖像、藏書印及親筆題跋,這也大大提高了該版本的可靠程度。該書目史部地理類還著録《玉峰志》三卷《續志》一卷,附注:“黄丕烈依祝允明寫本過鈔。此書甚核而該,爲昆山考文獻最古之帙。卷後丕烈手跋者三則,其珍重可知。”祝允明號枝山,明代著名書法家,黄丕烈據其寫本過録,價值不菲。黄丕烈題跋被譽爲版本的鑒定書,此書有其三跋,當然是值得珍惜的。
評介圖書内容是提要項的任務,如果書目没有提要,附注中略加評介,也頗有參考價值。有的比較簡單,如《漢書·藝文志》諸子略著録《公孫固》一篇,附注:“齊閔王失國,問之,固因爲陳古今成敗也。”《隋書·經籍志》史部正史類著録《東觀漢記》一百四十三卷,附注:“起光武,記注至靈帝。”後世書目對内容的介紹要詳細一些,如《千頃堂書目》經部詩類著録《汪克寬詩集傳音義會通》三十卷,附注:“引古今之書凡百餘家,疑者辨之,缺者補之,朱子之欲更定而未及者,從而正之。”從中可知該書的寫作方法與體例。再如《百川書志》子志農家類著録《齊民要術》十卷,附注:“後魏高陽太守賈思勰撰。旁搜經史,遠摭異聞,人力所成,方物自産,花果蔬草之屬,栽種修溉之法,靡不該載,凡九十二篇。”從中可知該書的大致内容。再如《百川書志》卷七子志一雜家類著録《困學紀聞》二十卷,附注:“王應麟著。蓋九經諸子之旨趣,史傳制度名物之詳,及詩文議論當後學者,各以類聚,考訂評論,皆出己意,發前人之未發,辭理明達,該邃淵綜,非讀書萬卷,何以能之?凡二十五門。”從中不僅能瞭解該書的内容,還能瞭解該書的特點與價值。
總之,附注是靈活多樣的著録項目,頗有利於我們對書名、篇卷、作者、版本諸項的瞭解,也便於我們瞭解書的内容與特點。
第六節 提要
國家標準《古籍著録規則》所述著録項目有提要項。提要也有叙録、解題等不同提法,通常指編目者對書的作者、内容、形式所作的描述性、評價性文字。《四庫全書總目》卷首《凡例》對提要内容作了大致説明:“每書先列作者之爵里以論世知人。次考本書之得失,權衆説之異同,以及文字增删,篇帙分合,皆詳爲訂辨,巨細不遺。”這一標準通常是難以做到的,所以國家標準《古籍著録規則》還談道:“本項著録内容可根據編目要求和書籍情況自由擬定,以簡明扼要爲原則。”這對我們理解與撰寫各類提要是有幫助的。
提要大分爲叙録之體與輯録之體兩類。余嘉錫指出:“叙録之體,源於《書》序。劉向所作書録,體制略如列傳,與司馬遷、揚雄《自序》大抵相同。其先,淮南王安作《離騷傳叙》,已用此體矣。”(85)余氏指出劉向書録的淵源是很正確的,但劉向在總結前人經驗的基礎上又有所發展。他一書整理完畢後,先列全書篇目,後作全書提要。其提要説明了書的整理情況,介紹了書的作者,對書的内容除概括性的叙述外,還作了分析和評價。所以説彙集每書提要而成的《别録》實乃後世提要之始。後來書目提要遂循劉氏遺規,有的對所叙録之書作全面介紹,也有的着重介紹書的内容,或着重介紹書的作者,或着重介紹書的版本以及校勘情況,雖有偏重,但無一不是由《别録》演變而來。
劉向、劉歆父子整理圖書與編寫目録是同時進行的,一部書校訂好了就寫一篇提要,編纂目録時,“又别集衆録,謂之《别録》”。(86)這樣頗便讀者,直到十八世紀紀昀等編纂《四庫全書》時還是這麽做的,每部書都寫一篇提要擺在各書的前面,同時又將所有提要集中在一起編成《四庫全書總目》。
但是後來也出現了另一種情況:校定書籍並不一定同時編寫目録,兩者於是分工。這樣,某一部書的提要同某一部書的叙録(後人一般稱爲序、跋)就没有必然的聯繫了。分工以後,目録學家在寫某書提要時,就必然要參考原書的序跋,譬如晁公武的《郡齋讀書志》、陳振孫的《直齋書録解題》都已注意使用各書序跋和其他有關資料了。從唐朝起,一直到明清,讀書人都愛寫筆記。筆記無所不談,其中會談到某一部書,或者議論它的真僞,版本的好壞,作家的思想,某人的身世等等。這些散在各種不同書籍裏的材料,對撰寫提要都有參考價值。
由於上述情況,從劉向以來就使用的提要,經過發展,大體可以分爲兩種類型,即鎔鑄材料、獨立成文的綜述之體,與編次材料、述而不作的輯録之體。(87)
傅增湘對劉向所采用綜述體提要的基本内容曾作過簡要的叙述:“昔者劉向奉詔校書,所作書録,先言篇目之次第,言以中書外書合若干本相讎校,本書多脱誤以某爲某,然後叙作者之行事以及著書之旨意。”(88)
可見,綜述體提要除條其篇目外,大致包括三個部分。第一部分談該書的校讎概況,如《晏子》八篇的提要説:
右《晏子》凡内外八篇,總二百十五章。護左都水使者、光禄大夫臣向言:所校中書《晏子》十一篇。臣向謹與長社尉臣參校讎太史書五篇,臣向書一篇,參書十三篇,凡中外書三十篇,爲八百三十八章。除復重二十二篇,六百三十八章,定著八篇二百一十五章。外書無有三十六章,中書無有七十一章,中外皆有以相定。中書以夭爲芳,又爲備,先爲牛,章爲長,如此類者多。謹頗略椾,皆已定,以殺青書,可繕寫。(89)
第二部分介紹書的作者,如《晏子》提要復云:
晏子,名嬰,謐平仲,萊人。萊者,今東萊地也。晏子博聞彊記,通於古今。事齊靈公、莊公、景公,以節儉力行,盡忠極諫,道齊國君得以正行,百姓得以附親,不用則退耕於野,用則必不詘議,不可協以邪,白刃雖交胸,終不受崔杼之劫。諫齊君,懸而至,順而刻,及使諸侯,莫能詘其辭。其博通如此,蓋次管仲。内能親親,外能厚賢。居相國之位,受萬鍾之禄,故親戚待其禄而衣食五百餘家,處士待而舉火者亦甚衆。晏子衣苴布之衣,麋鹿之裘,駕敝車疲馬,盡以禄給親戚朋友,齊人以此重之。(90)
有些提要在介紹作者的生平時,往往同時介紹作者的學術思想與學術淵源,這對讀者當然很有參考價值。譬如有人把荀子定爲法家,而劉向所撰孫卿書録却説:“孫卿善爲《詩》《禮》《易》《春秋》。”“孫卿道守禮義,行應繩墨,安貧賤。”“楚有尸子、長盧子、芋子皆著書,然非先王之法也,皆不循孔氏之術。唯孟軻、孫卿爲能尊仲尼。”“至漢興,江都相董仲舒,亦大儒,作書美孫卿。”(91)這些話對我們正確認識荀子的學術淵源顯然大有幫助。
余嘉錫先生曾以《别録》佚文爲例,指出劉向叙述作者生平有三種方式:(92)
一是徵史。劉向作目録時,正式的歷史書只有一部《史記》。如果《史記》有傳,他就不重做了,而直接把《史記》中有關的傳記抄進《别録》。如《管子書録》叙管仲生平就幾乎全用《史記》原文。《四庫全書總目》每言事迹具某史本傳,也師此意。
二是補傳。如果《史記》記載不詳,不合他的要求,或者這部書出於司馬遷之後,那他就另找材料補寫。如《史記》中荀卿的傳記,寥寥數語,且不載其名。《孫卿新書》的書録則云其名況,且增益至數倍。又如尸子,《史記》無傳,《别録》則云:“楚有尸子,疑謂其在蜀。今按《尸子書》,晉人也,名佼,秦相衛鞅客也。衛鞅商君謀事畫計,立法理民,未嘗不與佼規之也。商君被刑,佼恐並誅,乃亡逃入蜀。”(93)
三是辨誤。有些材料提到作者的生平有錯誤,劉向遇到這種情況,就特别提出來加以辨正。如先秦子書中,《荀子》《吕氏春秋》都記載鄭國子産殺死了鄧析子,而《别録》中的《鄧析》書録則根據《春秋左氏傳》的記載指出:“子産卒後二十年而鄧析死,傳説或稱子産誅鄧析,非也。”(94)
顯然,在提要中介紹的作者生平,不論采取何種方式,對讀者都富有參考價值。特别是那些名不見經傳的作者,其生平事迹往往僅保留在目録中。元鍾嗣成在《録鬼簿序》中説:“今因暇日,緬懷古人,門第卑微,職位不振,高才博藝,俱有可録,歲月縻久,湮没無聞,遂傳其本末,弔以樂章,使水寒乎冰,青勝於藍,則有幸矣。”(95)正因爲《録鬼簿》着意爲戲曲家立傳,所以成爲研究元代戲曲極珍貴的史料。無名氏《録鬼簿續編》也是如此。如其介紹羅貫中云:“羅貫中,太原人,號湖海散人。與人寡合。樂府、隱語,極爲清新。與余爲忘年交,遭時多故,各天一方。至正甲辰復會,别來又六十餘年,竟不知其所終。”(96)這是有關羅貫中的較早的和罕見的資料。
提要在介紹作者時往往注意介紹作者所處的時代,這也是我們應當注意的。古代常有這種情況:知道作者的名字不一定知道作者是哪個時代的人。而如果僅僅知道作者姓名,對其他情況一無所知,那我們還是不能準確地瞭解某書。相反,如果我們雖然不知道作者的姓名,但是知道該書産生的時代,也即作者所處的時代,那麽就會對我們大有幫助。在這個意義上,同時也只是在這個意義上,推定一部古書的時代往往比確定它的作者更爲重要些。
余嘉錫總結了劉向父子介紹作者時代的四種方式,可供我們參考:
一曰,叙其仕履而時代自明。如《别録》《管子》録叙其事齊桓公,《晏子》録叙其事齊靈公、莊公、景公,《孫卿》録叙其齊宣王、威王時始來游學及春申君以爲蘭陵令,是也。
二曰,作者之始末不詳,或不知作者,亦考其著書之時代。《别録》《七略》及《漢志》所謂“近世”、“六國時”、“武帝時”之類皆是,後之目録家多未留意。
三曰,叙作者之生卒,並詳其著書之年月。此僅見於《七略》之紀揚雄,後來絶無沿用之者。
四曰,不能得作者之時,則取其書中之所引用,後人之所稱叙,以著其與某人同時,或先於某人,在某人後,以此參互推定之。其法亦創於劉向,《漢志》多用之。王儉及晁、陳書目亦頗有類此者,然不能多也。(97)
第三部分是評介書的内容,如《晏子》提要最後寫道:
其書六篇,皆忠諫其君,文章可觀,義理可法,皆合六經之義。又有復重,文辭頗異,不敢遺失,復列以爲一篇。又有頗不合經術,似非晏子言,疑後世辨士所爲者,故亦不敢失,復以爲一篇。凡八篇,其六篇可常置旁,御觀。(98)
書的内容涉及到方方面面,有的解釋了書名,如《直齋書録解題》卷二十著録《丁卯集》二卷,爲唐代詩人許渾撰,解題云:“‘丁卯’者,其所居之地有丁卯橋。”該卷還著録《甘棠集》一卷,爲宋代詩人孫僅撰,解題云:“以所賦詩集而序之,首篇曰‘甘棠思循吏’,故以名集。”有的評介了書的内容,如衢本《郡齋讀書志》卷八著録《洛陽伽藍記》三卷,爲元魏羊衒之撰,讀書志云:“後魏遷都洛陽,一時王公大夫多造佛寺,或舍其私第爲之,故僧舍之多,爲天下最。衒之載其本末及事迹甚備。”該書卷十著録《新序》十卷,爲漢劉向撰,讀書志除介紹編撰緣起、内容及流傳情況外,還評價道:“自秦之後,綴文之士有補於世者,稱向與揚雄爲最。雄之言,莫不步趨孔、孟;向之言,不皆概諸聖,故議者多謂雄優於向。參其行事,則反是。何哉?今觀其書,蓋向雖雜博,而自得者多,雄雖精深,而自得者少故也。然則向之書可遵而行,殆過於雄矣。學者其可易之哉?”
《别録》叙録體提要對後世書目提要的撰寫産生了深遠影響,一些國家藏書目録也撰寫了提要,遺憾的是這些古代國家藏書目録提要多已亡佚,現以尚存一些書目提要殘篇的《崇文總目》爲例,《四庫全書總目》提要對該目的編撰情況作了簡要的介紹:
景祐元年,以三館及祕閣所藏,或謬濫不全,命翰林學士張觀、知制誥李淑、宋祁等看詳,定其存廢。訛謬者删去,差漏者補寫。因詔翰林學士王堯臣、史館檢討王洙、館閣校勘歐陽修等校正條目,討論編次,定著三萬六百六十九卷,分類編目,總成六十六卷,於慶歷元年十二月己丑上之,賜名《崇文總目》。
鄭樵在《通志·校讎略·泛釋無義論一篇》中説:“《隋志》於疑晦者則釋之,無疑晦者則以類舉。今《崇文總目》出新意,每書之下必著説焉。據標類自見,何用更爲之説?且爲之説也已自繁矣,何用一一説焉?則於無説者,或後書與前書殊者則强爲之説,使人意怠。”從這段話中,我們可以清楚地看出,《崇文總目》每書都撰有提要,朱彝尊曾明確指出:
《崇文總目》當時撰定諸儒皆有論説,凡一書大義必舉其綱,法至善也。其後若《郡齋讀書志》《書録解題》等編咸取法於此,故雖書有亡失,而後之學者覽其目録,猶可想見全書之本末焉。(99)
《崇文總目》的提要後來亡佚了,但是歐陽修《文忠集》卷一二四《崇文總目叙釋》還保留着三十篇二級類目的類序,馬端臨的《文獻通考·經籍考》還引用了不少《崇文總目》的提要,《四庫全書》即據以輯補成《崇文總目》十二卷。從中還略可窺見《崇文總目》提要的面貌。
由《别録》發軔的叙録體提要,至《四庫全書總目》可謂發展到了頂峰。《四庫全書總目》卷首《凡例》云:“今於所列諸書,各撰爲提要,分之則散弁諸編,合之則共爲總目。每書先列作者之爵里以論世知人,次考本書之得失,權衆説之異同,以及文字增删,篇帙分合,皆詳爲訂辨,巨細不遺,而人品學術之醇疵,國紀朝章之法戒,亦未嘗不各昭彰癉,用著勸懲。”《四庫全書總目》提要好在語言簡練,有話則長,無話則短,既有一定形式,又不千篇一律。在體裁上十分嚴整,在寫法上又相當活潑。歷來受到很高評價,如余嘉錫《四庫提要辨證》卷首《序録》云:“漢唐目録盡亡,提要之作,前所未有,足爲讀書之門徑,學者舍此,莫由問津。”
需要附帶述及的是,有的提要偏重作者傅記而不及其他。如《隋書·經籍志》序稱:王儉《七志》“不述作者之意,但於書名之下每立一傳”。(100)《七志》已佚,但是有些文獻還引用過它的傳記資料,如《文選》卷二十九張季鷹《雜詩》注引《七志》云:“張翰,字季鷹,吴郡人也。文藻新麗,齊王辟爲東曹掾,睹天下亂,東歸,卒于家。”《晉書·張翰傳》的記載明顯不同,略云:張翰在洛陽做官,因見秋風起,乃思吴中菰菜(茭白)、蒓羹、鱸魚膾,曰:“人生貴得適志,何能羈官數千里,以要名爵乎?”人們一般都對《晉書·張翰傳》津津樂道,其實《七志》所説政治原因才符合實際情況。所以王儉《七志》的傳記頗有參考價值。
其後如余嘉錫所説:“阮孝緒《七録》,大略相同。及釋僧祐、道宣、智昇之徒爲佛書作目録,皆爲譯著之人作爲傳記。蓋其體制摹擬儒家,故與王、阮不謀而合矣。”(101)此後《新唐書·藝文志》也偶於書名下附注作者小傳,如其於《丘爲集》下云:
蘇州嘉興人。事繼母孝,嘗有靈芝生堂下。累官太子右庶子,時年八十餘,而母無恙,給俸禄之半。及居憂,觀察使韓滉以致仕官給禄所以惠養老臣,不可在喪爲異,惟罷春秋羊酒。初還鄉,縣令謁之,爲候門磬折,令坐,乃拜。里胥立庭下,既出,乃敢坐。經縣署,降馬而趨。卒,年九十六。(102)
鍾嗣成《録鬼簿》及無名氏編《録鬼簿續編》每於作家名下,叙其小傳。明徐《徐氏紅雨樓書目》特於明詩選部分詳注作者的履歷,皆爲研究元明藝文的學人所特别重視。如《徐氏紅雨樓書目》卷四《明詩選姓氏》有云:“袁凱,景文,華亭人。洪武中徵爲御史。永樂僞狂疾。放歸。有《海叟集》行世。”這種形式的提要比起兼重評介圖書内容及作者生平學術之作來當然相差很遠,但能在目録中保留一些作者生平史料也是難能可貴的。
輯録體提要萌芽於佛經目録。上面説過,書的序跋通常要介紹書的作者與内容,那些撰寫提要的目録學家,自然要參考原書的序跋,而有的目録學家則乾脆把所編目的書的序跋匯集在一起。這就發展了劉向原有的叙録之體。梁僧祐編撰的佛經目録《出三藏記集》共十五卷,其中六至十二卷爲“總經序”,即把各經的序文匯集在一起。唐釋道宣編的《大唐内典録》,智昇編的《開元釋教録》也都采用了這個辦法。因爲佛經翻譯過來,譯經的人寫序做了介紹,把這些序抄在一起,附在目録之中,人們看了,就能大致瞭解這些經書的内容及由來。當然,這些佛經目録采用了輯録資料的方法,還不是輯録體提要。
宋高似孫《史略》著録宋以前史書六百餘種,提要輯録相關資料,實開輯録體提要之先河。此後,宋王應麟的《漢藝文志考證》,已將所輯資料彙編在相關標目之下,堪稱典型的輯録體提要,如該書六藝略易類著録《淮南道訓二篇》,提要云:
《七略》曰:“《九師道訓》者,淮南王安所造。”張平子《思玄賦》:“文君爲我端蓍兮,利飛遁以保名。”注云:“遯,上九曰:‘飛遯,無不利。’《淮南九師道訓》曰:‘遁而能飛,吉孰大焉。’”曹子建《七啟》“飛遯離俗”注亦引之。蓋以“肥”爲“飛”。劉向《别録》:“所校讎中《易》傳《淮南九師道訓》,除復重,定著十二篇。淮南王聘善《易》者九人,從之采獲,故中書著曰《淮南九師書》。”《文中子》謂“九師興而《易》道微”。《隋志》已亡其書。
該提要共彙編了六條引文,並加了兩條注釋,談了書的作者,書名的由來,該書的引文,對該書的評價,以及該書的存佚情況。此外,作者的《玉海·藝文》大致也采用了輯録相關資料的方法,如卷二十總集文章類著録《梁文心雕龍》,提要云:
《南史·文學傳》:劉勰字彦和。天監中,兼東宫通事舍人。撰《文心雕龍》,論古今文體。其序略云:云云。沈約謂深得文理。 《隋志》總集類:《文心雕龍》十卷,梁劉勰撰。《唐志》文史類 《史通》:詞人屬文,其體非一,譬甘辛殊味,丹素異彩。後來祖述,識昧圓通,家有詆訶,人相掎摭,故劉勰《文心》生焉。 五十篇,《原道》至《序志》。末各系贊。
《玉海》是一部類書,《玉海》中的《藝文》部分以著録圖書爲主,輔之以文獻資料的編題(103),還不是一部典型的書目。
大規模采用輯録方法,並將輯録範圍擴大到一切有關資料的書目是元馬端臨的《文獻通考·經籍考》。《文獻通考·自序》介紹其《經籍考》説:
今所録,先以四代史志列其目,其存於近世而可考者,則采諸家書目所評,並旁搜史傳、文集、雜説、詩話。凡議論所及,可以紀其著作之本末,考其流傳之真僞,訂其文理之純駁者,則具載焉。俾覽之者如入群玉之府,而閲木天之藏,不特有其書者稍加研窮,即可以洞究旨趣。雖無其書,味兹題品,亦可粗窺端倪。蓋殫見洽聞之一也,作《經籍考》第十八。
輯録體提要對於專家學者讀書治學尤爲方便,因此在目録學史上也産生了深遠影響,清朱彝尊的《經義考》,謝啟昆的《小學考》都輯録了原序及各家考訂文字。近人姚振宗所撰《漢書藝文志條理》《隋書經籍志考證》也是如此。張心澂編著的《僞書通考》與鄭良樹編著的《續僞書通考》均采用了這種方法。因爲他們都使用了原始材料,而且態度謹慎,因此比較可靠。一九四九年後出版了一系列研究古代作家作品的資料匯編,也是這種方法的擴大。
孫詒讓對這種方式作了較高的評價,他説:“至於篇題之下,孴迻序跋,目録之外,采證群書,《通考》經籍一門,實創兹例。朱氏《經義考》祖述馬書,益恢郛郭,觀其擇撢群藝,研覈臧否,信校讎之總匯,考鏡之淵藪也。”(104)
姚名達説:“我國古代目録學之最大特色爲重分類而輕編目,有解題而無引得。……其優於西洋目録者,僅恃解題一宗。”(105)中國古代目録學辨章學術、考鏡源流的優良傳統,確實主要是通過提要及書目的序表現出來的,所以自來非常重視運用這種方式來揭示文獻的内容,並把目録是否有這一部分及其水平的高低,作爲衡量一部目録質量的主要標志之一。
第七節 案語
案,也作按,是查考的意思,如《戰國策》卷十九《趙二》云:“臣竊以天下地圖案之。”因爲古代目録,特别是《四庫全書總目》中,使用“案語”,所以本書在行文中統一用“案語”。如果原文用“按語”,我們也將照録不改。在書目中案語指編撰者對圖書中的某些方面所做的考證與論述。案語並不是書目必備的著録項目,但是一些高質量的書目往往通過案語來表達編撰者的研究所得與獨到的見解,是書目中的精華所在,所以我們也對案語略作介紹。
梁釋僧祐著《出三藏記集》已經出現了案語,如卷二《新集撰出經律論録第一》著録《總持經》一卷,祐案:“出《生經》,或云《佛心總持》。”這條案語交代了《總持經》一卷譯自何處,以及不同的譯名。再如卷五《新集疑經僞撰雜録第三》著録《比丘應供法行經》一卷,祐案:“經卷舊無譯名,兼羅什所出又無此經,故入疑録。”此案將該經歸入疑僞經録的理由,已開案語重在説明分類理由的先河。
宋人晁公武的《郡齋讀書志》約有四十條案語,如卷四小學類著録《龍龕手鏡》三卷,僧智光爲之序,後題云“統和十五年丁酉”。案曰:
《紀年通譜》:邪律隆緒嘗改元統和,丁酉,至道三年。沈存中言:“契丹書禁甚嚴,傳入中國者法皆死。熙寧中,有人自虜中得此書,入傅欽之家。蒲傳正帥浙西,取以刻板,其末舊題云‘重熙二年序,蒲公削去之。’”今本乃云統和,非重熙,豈存中不見舊題,妄記之耶?
這條案語考明了智光序的寫作時間,這對我們瞭解《龍龕手鏡》的寫作年代是大有幫助的。文中還引用沈括《夢溪筆談》卷十五中的一段話,介紹了該書在北宋境内的刊刻情況。晁公武還對之作了辨正。
宋人陳振孫的《直齋書録解題》的案語有的爲陳振孫所撰,有的爲輯録者所加。前者約有一百七十條。這些案語對圖書的書名、卷數、作者、版本往往有深入的分析,如卷一易類著録《周易正義》十三卷,案曰:
《五經正義》,本唐貞觀中穎達與顔師古等受詔撰《五經義贊》,後改爲《正義》,博士馬嘉運駁正其失。永徽二年,中書門下于志寧等考正增損,書始布下。其實非一手一足之力,世但稱“孔疏”爾。
這條案語對我們客觀地瞭解《五經正義》的編撰者與成書過程,當然是大有幫助的。再如卷十六著録《宋玉集》一卷、《枚叔集》一卷、《董仲舒集》一卷、《劉中壘集》一卷、《揚子雲集》五卷,案曰:
宋玉而下五家,皆見唐以前《藝文志》,而《三朝志》俱不著録,《崇文總目》僅有董集一卷而已,蓋古本多已不存,好事者於史傳、類書中鈔録,以備一家之作,充藏書之數而已。
即以《董仲舒集》一卷爲例,其案曰:
隋、唐《志》皆二卷,今惟録本傳中《三策》及《古文苑》所載《士不遇賦》《謁公孫弘記室書》二篇而已。其叙篇略本傳語,亦載《古文苑》。仲舒平生著書,如《玉杯》《繁露》《清明》《竹林》之類,其泯没不存多矣。所傳《繁露》,亦非本真也。
從中可知,先唐别集亡佚現象是多麽嚴重,現今所見到的傳本多爲輯佚的産物。
《直齋書録解題》的案語最有新意的是對某部書或某些書的分類原因作了説明。如卷五典故類著録了不少通典、會要之類的書,作者云:“凡通典、會要,前志及《館閣書目》皆列之類書。案通典載古今制度沿革,會要專述典故,非類書也。”(106)再如卷六時令類序云:“前史時令之書,皆入‘子部農家類’,今案諸書上自國家典禮,下具里閭風俗悉載之,不專農事也。故《中興館閣書目》别爲一類,列之史部,是矣。今從之。”此類案語,對《四庫全書總目》案語的寫作産生了明顯的影響。
元馬端臨《文獻通考·經籍考》繼承了晁、陳二書的傳統,非常重視利用案語來表達自己的研究所得。他在《文獻通考·自序》中説:“其載諸史傳之記録而可疑,稽諸先儒之論辯而未當者,研精覃思,悠然有得,則竊著己意附其後焉。”所指爲整個《文獻通考》的案語,當然也包括《經籍考》的約三百六十條案語。這些案語在前人的基礎上,又朝前邁進了一步。
作者對圖書的學術分類作了廣泛而深入的探討,對於具體圖書的分類作了具體分析。如經部儀注類著録了《考古圖》等四部著作,案曰:“《考古圖》諸書,晁氏以入小學門,陳氏以入書目門,皆失其倫類。既所考者,古之禮器,則禮文之事也。故釐入儀注門。”再如子部雜藝術類著録《古畫品録》一卷,案曰:
晁、陳兩家書録,以醫、相牛馬及茶經、酒譜之屬俱入雜藝術門,蓋仍前史之舊。今以醫、相牛馬之書名附醫方、相術門,茶、酒經譜附種植入農家門,其餘技藝則自爲此一類云。
凡此皆表現了馬端臨獨立思考的精神,以及依據圖書的學術内容進行分類的追求。
馬端臨作爲一位著名的目録學家,他對學術源流是有着比較深入的瞭解的,如他在子部神仙家類的案語中指出:
道家之術雜而多端,先儒之論備矣。蓋清浄一説也,煉養一説也,服食又一説也,符籙又一説也,經典科教又一説也。黄帝、老子、列禦寇、莊周之書,所言者清浄無爲而已,而略及煉養之事,服食以下所不道也。至赤松子、魏伯陽之徒,則言煉養而不言清浄。盧生、李少君、欒大之徒,則言服食而不言煉養。張道陵、寇謙之之徒,則言符籙,而俱不言煉養、服食。至杜光庭而下,以及近世黄冠師之徒,則專言經典科教,所謂符籙者,特其教中一事,於是不惟清浄無爲之説略不能知其旨趣,雖所謂煉養服食之書,亦未嘗過而問焉矣,然俱欲冒以老氏爲之宗主而行其教。
短短的一段話就將道教的内涵、發展史,以及各階段的特點介紹得一清二楚,説明作者對道家與道教的瞭解還是非常深入的。
作者對一書内容之介紹,往往也能通過案語,進行學術分析,如集部總集類著録《揚州詩集》二卷,案曰:
《禹貢》:“淮海惟揚州”,則江湖之間盡其地。自漢以來,既置刺史,於是稱揚州者,往往指其刺史所治而已。漢以來刺史無常治,或歷陽、壽春、曲阿、合肥、建業,而江左復以會稽爲東揚州。自隋以後,始治廣陵。此集之作,自魏文帝詩而下,在當時雖非揚州而實今之廣陵者,皆取之。其非廣陵而當時爲揚州者,皆不復取云。
揚州的歷史沿革非常複雜,案語梳理以後就清楚多了,其所述收録範圍尤其明確。
《文獻通考·經籍考》的案語還注意做書評工作,而且頗多獨到見解。如經部春秋類著録《春秋決事比》一書,寫的是董仲舒依據《春秋》斷案的情況,反映了漢代通經致用的學風,對此學者們多持肯定態度,馬端臨却在案語中提出了嚴厲的批評:
《決事比》之書與張湯相授受,度亦《災異對》之類耳。帝之馭下以深刻爲明,湯之爲獄以慘酷爲忠,而仲舒乃以經術附會之。王、何以老、莊宗旨釋經,昔人猶謂其罪深於桀、紂,況以聖經爲緣飾淫刑之具,道人主以多殺乎,其罪又深於王、何矣。
《四庫全書總目》提要稱《文獻通考》“案語亦多能貫穿古今,折衷至當。”(107)該評價當然包括《經籍考》的案語。《文獻通考·經籍考》對後世目録産生了深遠影響,朱彝尊嘗云:“見近日譚經者,局守一家之言,先儒遺編,失傳者十九,因仿鄱陽馬氏《經籍考》而推廣之,自周迄今,各疏其大略。微言雖絶,大義間存,編成《經義考》三百卷。”(108)《文獻通考·經籍考》對《經義考》的影響,除采用輯録方法編纂提要外,也包括撰寫案語。《四庫全書總目》提要稱《經義考》“每一書前,列撰人姓氏、書名卷數。其卷數有異同者,則注某書作幾卷。次列存、佚、闕、未見字。次列原書序跋,諸儒論説,及其人之爵里。彝尊有所考正者,即附案語於末”。據張宗友統計,“《經義考》全文共有978則按語”。(109)該書從輯佚、考辨、解説三個方面論述了《經義考》案語的内容,可以參看,我們就不做介紹了。
下面我們就以《四庫全書總目》爲例,談談案語的内容與體例。《四庫全書總目·凡例》指出:“四部之首各冠以總序,撮述其源流正變,以挈綱領。四十三類之首各冠以小序,詳述其分並改隸,以析條目。如其義有未盡,例有未該,則或於子目之末,或於本條之下,附注案語,以明同變之由。”於此可見,《四庫全書總目》的案語,側重於對分類的研究,其置於子目之末的案語,主要討論某類書的分類問題,如子部小説家類雜事之屬末附案語云:
紀録雜事之書,小説與雜史最易相淆。諸家著録,亦往往牽混。今以述朝政軍國者入雜史。其參以里巷閒談詞章細故者,則均載此門。《世説新語》古俱著録於小説,其明例矣。
其置於本條之下的案語,則往往討論該書的分類問題。如子部小説家類瑣語之屬著録《穆天子傳》六卷,案曰:
《穆天子傳》舊皆入起居注類,徒以編年紀月,叙述西游之事,體近乎起居注耳。實則恍惚無徵,又非《逸周書》之比。以爲古書而存之可也,以爲信史而録之,則史體雜,史例破矣。今退置於小説家,義求其當,無庸以變古爲嫌也。
經過如此細緻的辨析,《四庫全書總目》在圖書分類方面總的來説,是相當準確的。
除分類外,《四庫全書總目》案語在辨章學術、考鏡源流方面也下了不少功夫,頗有參考價值。如經部春秋類末所附案語論《春秋》三傳之短長:
《春秋》三傳,互有短長。世以范寧所論爲允,寧實未究其所以然也。左氏説經,所謂君子曰者,往往不甚得經意。然其失也,不過膚淺而已。公羊、穀梁二家,鉤棘月日以爲例,辨别名字以爲褒貶,乃或至穿鑿而難通。三家皆源出聖門,何其所見之異哉。左氏親見國史,古人之始末具存,故據事而書,即其識有不逮者,亦不至大有所出入。公羊、穀梁則前後經師,遞相附益、推尋於字句之間,故憑心而斷,各徇其意見之所偏也。然則徵實迹其失小,騁虚論者其失大矣。後來諸家之是非,均持此斷之可也。
《四庫全書總目》案語也注意辨别一書之學術源流,如《孟子音義》二卷的案語,論述《孟子》由子部入經部的原因與過程,就極具參考價值:
宋《禮部韻略》所附條式,自元祐中即以《論語》《孟子》試士,是當時已尊爲經。而晁氏《讀書志》,《孟子》仍列爲儒家,至陳氏《書録解題》,始與《論語》同入經部。……考趙岐《孟子》題詞,漢文帝時已以《論語》《孝經》《孟子》同置博士。而孫奭是編,實大中祥符間奉敕校刊《孟子》所修,然則表彰之功,在漢爲文帝,在宋爲真宗。訓釋之功,在漢爲趙岐,在宋爲孫奭。
再如《漱玉詞一卷》的案語,對李清照詞集的版本源流作了清晰的論述,對李清照的成就與地位也作了充分的肯定:
陳振孫《書録解題》載清照《漱玉詞》一卷,又云别本作五卷。黄昇《花庵詞選》則稱《漱玉詞》三卷,今皆不傳。此本僅詞十七闋,附以《金石録序》一篇,蓋後人裒輯爲之,已非其舊。其《金石録後序》與刻本所載詳略迥殊,蓋從《容齋五筆》中鈔出,亦非完篇也。清照以一婦人,而詞格乃抗軼周、柳。張端義《貴耳集》極推其元宵詞《永遇樂》、秋詞《聲聲慢》,以爲閨閣有此文筆,殆爲間氣,良非虚美。雖篇帙無多,固不能不寶而存之,爲詞家一大宗也。
《四庫全書總目》案語對該目的收録範圍也有所交待。如經部孝經類存目僅著録十一部十七卷,案語作了如下解釋:“《孝經》文義顯明,篇帙簡少,注釋者最易成書。然陳陳相因,亦由於此。今擇其稍有精義者,略録數家,以見梗概,故所存獨少。”
文獻作者對我們瞭解文獻非常重要。《四庫全書總目》在考訂作者方面頗下工夫,有時也用案語來記録考證成果。如《三餘集》四卷的作者,《永樂大典》《宋史·藝文志》《國史經籍志》《前賢小集拾遺》《歷代名臣奏議》《宋詩紀事》等書或題黄次岑,或題黄次山,或題黄季岑。《四庫全書總目》編撰者查了《豐城縣志》,才發現該書作者爲黄彦平,案曰:
彦平,字季岑,號次山,登宣和進士,建炎初仕至吏部郎中,出提點湖南刑獄。載其世系名字科第仕履,皆一一條晰。然則撰此書者乃黄彦平,所謂次岑、次山、季岑者,或傳寫訛異,或偶以字行耳。至其集名《三餘》,當取三國董遇三餘讀書之意。
考證作者與文獻形成的時代,與文獻辨僞密切相關,《四庫全書總目》編撰者,在這方面也做了大量工作,並在案語中也有所記録,如《古三墳》一卷案曰:
三墳之名見於《左傳》,然周秦以來經傳子史從無一引其説者。不但漢代至唐咸不著録也。此本晁公武《讀書志》以爲張商英得於比陽民舍,陳振孫《書録解題》以爲毛漸得於唐州,蓋北宋人所爲。
此案告訴我們,《四庫全書》本《古三墳》一卷未被引用過,漢唐目録也未見著録,北宋時出現但來路不明,因而判斷其爲僞書。再如《太公兵法》一卷案曰:“此書首列天陣、地陣、人陣之名,其説出於《六韜》。而風雲、日皇等占,皆以七言詩句爲歌訣,辭甚鄙俚,其僞託不待辨也。”太公是周初人,而七言詩出現已晚,再加上“辭甚鄙俚”,所以斷定其爲後人僞託。
《四庫全書總目》的案語還對圖書在目録中的編排順序問題,作了説明與規定。其中涉及到某類圖書,如僞書、輯佚書的排序問題,如《子夏易傳》十一卷案曰:
託名之書有知其贗作之人者,有不知其贗作之人者,不能一一歸其時代,故《漢書·藝文志》仍從其所託之時代爲次。今亦悉從其例。
再如《周易鄭康成注》一卷案曰:
前代遺書後人重編者,如有所竄改增益,則從重編之時代,曾子、子思子之類是也。如全輯舊文,則仍從原書之時代。故此書雖宋人所輯,而列於漢代之次。後皆仿此。
顯然,這些規定,既有利於編目,也有利於檢索。
如果某部書在排序問題上有疑問,《四庫全書總目》也會在案語中加以説明。如南唐徐鍇撰《説文繫傳》四十卷案曰:“是書在徐鉉校《説文》之前,而列其後者,鉉校許慎之原本,以慎爲主,而鉉附之。此書鍇所論著,以鍇爲主,故不得而先慎也。”
《四庫全書總目》約有一百八十條案語。大致分爲三種情況,一種是置於某類圖書的提要之後。以“案”字開頭,每行空四格排列,還是非常醒目的。此類案語主要是論述該類圖書的分類原因,如集部别集類圖書後案曰:
諸史著録,但有别集、總集之分。《文獻通考》始於别集之内析出詩集、歌詞、奏議三門。考奏議皆關國政,宜與詔令並爲一類,不宜列之於集。詩集亦屬别集,必欲區分,則有文無詩者將又列文集一門,彌滋繁碎。今移奏議入史部,而别集、詩集則不復區分。惟歌詞體卑而藝賤,則從馬氏之例,别列詞曲一門焉。
如果編撰者對某類圖書的研究有心得體會,也會利用案語來進行説明,如經部四書類圖書後案語分析四書講章的編輯目的、方法、價值,及其旋生旋滅的原因,真是洞若觀火,入木三分:
蓋講章之作,沽名者十不及一,射利者十恒逾九。一變其面貌,則必一獲其贏餘。一改其姓名,則必一趨其新異。故事同幻化,百出不窮。取其書而觀之,實不過陳因舊本。增損數條,即别標一書目,别題一撰人而已。如斯之類,其存不足取,其亡不足惜,其剽竊重複不足考辨,其庸陋鄙俚亦不足糾彈。今但據所見,姑存其目,所未見者,置之不問可矣。
這條案語對我們認識現今各類考試復習資料,仍然具有參考價值。
再如叢書是極其重要的文獻類型,許多難以找到的單本圖書,往往都可以在叢書中找到。《四庫全書總目》子部雜家類雜編之屬圖書後案語談到叢書之祖及其發展與分類情況,就很有參考價值:
古無以數人之書合爲一編而别題以總名者,惟《隋志》載《地理書》一百四十九卷《録》一卷,注曰:“陸澄合《山海經》以來一百六十家以爲此書。澄本之外,其舊書並多零失,見存别部自行者,惟四十二家。”又載《地記》二百五十二卷,注曰:“梁任昉增陸澄之書八十四家以爲此記。其所增舊書亦多零失。見存别部行者惟十二家。是爲叢書之祖,然猶一家言也。左圭《百川學海》出,始裒諸家雜記。至明而卷帙益繁,《明史·藝文志》無類可歸,附之類書,究非其宜。當入之雜家,於義爲允。今雖離析其書,各著於録,而附存其目,以不没蒐輯之功者,悉别爲一門,謂之雜編。”
第二種是置於某書的提要之後,以“案”字開頭,每行空四格排列,當然也非常醒目。此類案語主要是論述該圖書的分類問題。如子部小説家類著録《南唐近事》一卷,提要後案曰:
偏霸事迹,例入載記,惟此書雖標南唐之名,而非其國記,故入之小説家。蓋以書之體例爲斷,不以書名爲斷,猶《開元天寶遺事》不可以入史部也。
類似的例子還有子部小説家類存目著録的《飛燕外傳》一卷,案曰:“此書著録飛燕姊妹始末,實傳記之類。然純爲小説家言,不可入之於史部,與《漢武内傳》同一例也。”
如果某書有些需要説明的問題,也會在該書案語中闡述之。譬如《國語》存在着同書異名問題。史部雜史類於該書提要後案語云:
《國語》二十一篇,《漢志》雖載《春秋》後,然無《春秋外傳》之名也,《漢書·律歷志》始稱《春秋外傳》。王充《論衡》云:“《國語》,左氏之外傳也。左氏傳經,詞語尚略,故復選《國語》之詞以實之。”劉熙載亦云:“《國語》亦曰《外傳》。《春秋》以魯爲内,以諸國爲外,外國所傳之事也。”
有了這條案語,對我們瞭解《國語》一名《春秋外傳》當然是有幫助的。
第三種情況同提要一樣,在標目之後一行,以“案”字開頭,同提要一樣每行空兩格書寫。編撰者徑以案語代替提要,是因爲案語的寫作方法不像提要寫作那樣統一而規範,如先介紹書的作者,再介紹書的内容,然後對書作出評價。案語的寫作往往突出某一個方面,如子部兵家類存目《古今將略》四卷案語重點討論了該書作者問題,指出《明史·藝文志》《千頃堂書目》載此書,皆作馮孜撰,然浙江巡撫采進刊本題馮時寧撰,前有李維楨序,亦稱時寧所作。但是馮孜六世孫馮浩有此書跋,稱時寧妄竊此書。“其語出馮氏子孫,當必有據。然則此書實孜所撰。刊本及序皆僞作,不足信也。”再如集部别集類存目二《明宣宗詩文》一卷案語重點討論了該書的版本:
《明史·藝文志》載宣宗文集四十四卷,今未見傳本。此册僅《廣寒殿記》一篇,《玉簪花賦》一首,詩歌詞曲三十九首,非其全帙也。朱彝尊《明詩綜》所録宣宗詩,多此册所未載,意者彝尊尚及見其集歟?
案語的寫作體例不同於提要,不少款目只有案語没有提要,就幫助我們瞭解圖書而言,其作用往往也不在提要之下。如子部雜家類一著録《鶡冠子》三卷,其案語論述了《鶡冠子》一書在《漢書·藝文志》等書目中的著録情況,劉勰、韓愈、柳宗元對其評論情況,以及其版本的演變情況。其中案語的作者對柳宗元《鶡冠子辨》謂其《世兵篇》多同《鵩鳥賦》,據司馬遷所引賈誼二語,以決其僞,提出了不同看法,指出:
古人著書,往往偶用舊文。古人引證,亦往往偶隨所見。如“谷神不死”四語,今見《老子》中,而《列子》乃稱爲黄帝書。“克己復禮”一語,今在《論語》中,《左傳》乃謂仲尼稱《志》有之。“元者善之長也”八句,今在文言傳中,《左傳》乃記爲穆姜語。司馬遷惟稱賈生,蓋亦此類。未可以單文孤證,遽斷其僞。
既然書目著録項目中有提要,案語就應當側重寫自己的研究所得,而不必面面俱到,作一般化的叙述。案語不是書目編纂中的必備項目,因此有研究心得就寫,没有研究心得就不寫。
* * *
(1) 《文史通義》内篇四《繁稱》。
(2) 《日知録》卷二一《詩題》。
(3) 《史學三書平議·文史通義平議》内篇三《繁稱》。
(4) 《四部叢刊》影印元至正本《戰國策》卷首書録。
(5) 《讀書敏求記》卷四《詩集》。
(6) 《讀書敏求記》卷四《詩集》。
(7) 《校讎通義》卷一《辨嫌名第五之二》。
(8) 《漢書》卷四五《蒯通傳》顔師古注。
(9) 《文選》卷四一《報任少卿書》。
(10) 《明季史料題跋(外二種)·劫灰録跋》。
(11) 《蕘圃藏書題識》卷六《古唐類範》一百六十卷。
(12) 《書林清話》卷七《明人刻書改换名目之謬》條。
(13) 《汪辟疆文集·讀常見書齋小記·修文御覽》。
(14) 《古本書卷端題識》,載《圖書情報知識》一九八二年第三期。
(15) 《目録學》上編《名目第四》。
(16) 《出三藏記集》卷三《新集安公失譯經録第二》。“安”指釋道安,“《録》”指《綜理衆經目録》。
(17) 《目録學研究·論唐宋元明四朝之目録》注二十五。
(18) 《古書同名異稱舉要》同名部分《宫詞》條。
(19) 參見《中國版刻圖録》第八四頁《長留集》書影。
(20) 《通志·校讎略·見名不見書論》。
(21) 《校讎通義》卷三《漢志諸子第十四之二十二》。
(22) 《汪辟疆文集·小奢摩館脞録·宋板四庫全書》。
(23) 《補後漢書藝文志》卷首《叙録》。
(24) 《文史通義》内篇三《篇卷》。
(25) 《“建武三年候粟君所責寇恩事”釋文》,載《文物》一九七八年第一期。
(26) 《書林清話》卷一《書之稱卷》。
(27) 《目録學發微·目録書之體制·篇目》。
(28) 案:元后當作王莽。這是章氏誤記。
(29) 《文史通義》内篇三《篇卷》。
(30) 《文史通義》内篇三《篇卷》。
(31) 《文史通義》内篇三《篇卷》。
(32) 《目録學研究·論唐宋元明四朝之目録》。
(33) 《郡齋讀書志校證》卷首《凡例二》。
(34) 《蕘圃藏書題識續録》卷二《楊仁齋直指方論》十三卷。
(35) 《道古堂全集》卷一九《欣託齋藏書記》。
(36) 《目録學》上編《篇卷》。
(37) 《四庫全書總目》卷五一《國語》二十卷。
(38) 《目録學》上編《篇卷》。
(39) 《通志·校讎略·闕書備於後世論》。
(40) 《隋書》卷七六《劉臻傳》:“精於兩《漢書》,時人稱爲漢聖。”
(41) 《版本學與圖書館》,載《圖書館》一九六二年第一期。
(42) 《四部叢刊》影印宋刊本《管子》卷首。
(43) 《校讎通義》卷一《校讎條理第七》。
(44) 《出三藏記集》卷二《新集撰出經律論録第一》。
(45) 《出三藏記集》卷二《新集撰出經律論録第一》。
(46) 《書林清話》卷一《古今藏書家紀板本》。
(47) 《郡齋讀書志》卷十《點注孟子》十四卷。
(48) 《郡齋讀書志》卷一九《司馬文正公傳家集》八十卷。
(49) 《直齋書録解題》卷一七《六一居士集》一百五十二卷附録四卷年譜一卷。
(50) 《晁氏寶文堂書目》卷中《類書類》一百二十卷。
(51) 《蕘圃刻書題識·季滄葦藏書目跋》。
(52) 《思適齋集》卷一二《石研齋書目序》。
(53) 《讀書敏求記》卷末《附録》,書目文獻出版社。
(54) 《書林清話》卷一《古今藏書家紀板本》。
(55) 《清人書目題跋叢刊》十《天禄琳琅書目》等卷首。
(56) 《天禄琳琅書目》卷末,清光緒十年長沙王氏刊本。
(57) 《愛日精盧藏書志》卷首,文史哲出版社一九八二年影印本。
(58) 《增訂四庫簡明目録標注》卷一五集部二《王右丞集注》二十八卷附録二卷。
(59) 《藏園群書經眼録》卷首《藏園群書經眼録整理説明》。
(60) 《書目答問補正》卷四《曹子建集》十卷。
(61) 《十七史商榷》卷首《自序》。
(62) 《潜研堂文集》卷二五《盧氏群書拾補序》。
(63) 《甘泉鄉人稿》卷七《曝書雜記》。
(64) 顧説見《思適齋集》卷一二《石研齋書目序》。
(65) 《目録學發微·目録學之體制四·板本序跋》。
(66) 《書林清話》卷一《古今藏書家紀板本》。
(67) 《四部叢刊初編書録》經部《方言》十三卷。
(68) 《藏園群書經眼録》卷一二《孟東野詩集》十卷。
(69) 《孟子注疏》卷十下《萬章章句下》。
(70) 《史記》卷六三《老子韓非列傳》。
(71) 《史記》卷一一七《司馬相如列傳》。
(72) 《鐵橋漫稿》卷八《書管子後》。
(73) 《荀子》卷一九《大略》篇楊倞注。
(74) 《抱朴子》外篇卷五〇《自叙篇》。
(75) 《中文圖書編目條例草案》上編《著者》。
(76) 《淮南子》卷一九《脩務》。
(77) 《晉書》卷五四《陸機傳》。
(78) 《古書真僞及其年代·總論》。案:今人鄧廣銘先生對此書真僞有辨正,見《略論有關涑水記聞的幾個問題》,載中華書局一九八九年版《涑水記聞》卷首。
(79) 《少室山房筆叢》卷三二《四部正訛》下。
(80) 《文獻通考》卷二一七《碧云騢》一卷引《直齋書録解題》卷一一《碧云騢》書録,上海古籍出版社一九八七年版《直齋書録解題》無此條。
(81) 《藝文志二十種綜合引得》卷首《序》。
(82) 《文獻工作國家標準彙編》(一)《文獻著録總則·著録項目·附注項》。
(83) 《文獻學研究·論〈漢書·藝文志〉附注的價值》。
(84) 《廣校讎略》卷末附《漢書藝文志釋例·注記第五·書名易混者加注例》。
(85) 《目録學發微·目録書之體制二·叙録》。
(86) 《廣弘明集》卷三《七録序》。
(87) 參閲來新夏《古典目録學淺説》第一章第三節《古典目録學的體制》。
(88) 《藏園群書題記》卷首《序》。
(89) 《四部叢刊》影印明活字本《晏子春秋》卷首。
(90) 《四部叢刊》影印明活字本《晏子春秋》卷首。
(91) 《四部叢刊》影印《古逸叢書》本《荀子》卷末。
(92) 參見《目録學發微·目録書之體制二·叙録》。
(93) 《史記》卷七四《孟子荀卿列傳》集解引《别録》。
(94) 《快閣師石山房叢書》本《七略别録佚文》。
(95) 《録鬼簿(外四種)》本《録鬼簿》卷首《序》。
(96) 《録鬼簿(外四種)》本《録鬼簿續編》。
(97) 《目録學發微·目録書之體制二·叙録》。
(98) 《四部叢刊》影印明活字本《晏子春秋》卷首。
(99) 《經義考》卷二九四《著録》。
(100) 《隋書》卷三二《經籍志》。
(101) 《目録學發微·目録書之體制二·叙録》。
(102) 《新唐書》卷六〇《藝文志》。
(103) 編題,文獻學術語,指以一個或幾個主題詞爲著録單位來收録相關資料。
(104) 《温州經籍志》卷首《序例》。
(105) 《中國目録學史·結論篇》。
(106) 《直齋書録解題》卷五《國朝通典》二百卷。
(107) 《四庫全書總目》卷八一《文獻通考》三百四十八卷。
(108) 《曝書亭集》卷三三《寄禮部韓尚書書》。
(109) 《〈經義考〉研究》第五章《論〈經義考〉按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