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表面上看,校勘似乎是一種很機械的工作,但要做得精確,却需要具備多方面的知識,今擇其尤爲重要者,略述如次。
第一節 語言學知識
校勘主要是糾正書面語言的錯誤,所以成就突出者,大抵得力於語言學知識的豐富精深。王引之云:“吾治經,於大道不敢承,獨好小學。夫三代之語言,與今之語言,如燕越之相語也。吾治小學,吾爲之古人焉。其大歸曰:用小學説經,用小學校經而已矣。”(1)俞樾序《札迻》云:“孫詒讓仲容以所著《札迻》十二卷見示,讎校古書共七十有七種,其好治閒事,蓋有甚於余矣。至其精孰訓詁,通達假借,援據古籍以補正訛奪,根柢經義以詮釋古言,每下一説,輒使前後文皆怡然理順。阮文達序王伯申先生《經義述聞》云:‘使古聖賢見之,必解頤曰:吾言固如是。數千年誤解,今得明矣。’仲容所爲《札迻》,大率同此。然則,書之受益於仲容者,亦自不淺矣。”可見具有豐富的語言學知識是從事校勘工作的基本功。
一 文字
漢字形體自甲骨文以來已屢經變化,並且出現了古今字、異體字、繁簡字等複雜現象。人們在傳鈔、刊刻古籍的過程中,因不識字而産生了許多錯誤,我們在本編第三章第三節已經作了較爲詳細的分析。反之,如果我們具有厚實的文字學知識,當然也會糾正書面材料的不少錯誤。如宋岳珂云:
字學不講久矣。今文非古,訛以傳訛。魏晉以來,則又厭樸拙,嗜姿媚,隨意遷改,義訓混淆,漫不可考。重以避就名諱,如“操”之爲“摻”,“昭”之爲“佋”,此類不可勝舉。唐人統承西魏,尤爲謬亂。至開元所書五經,往往以俗字易舊文,如以“頗”爲“陂”,以“便”爲“平”之類更多。五季而後,鏤版傳印,經籍之傳雖廣,而點畫義訓訛舛自若。今所校本之以許慎《説文》、張參《五經文字》、唐玄度《九經字樣》、顔魯公《干禄字書》、郭忠恕《佩觿集》、吕忱《字林》、秦昌朝《韻略分毫補注字譜》,參以毛晃《韻略》及其子居正所著《六經正誤》,其有甚駭俗者,則通之可識者(如“”之爲“宜”,“”之爲“晉”之類,皆取之石經遺文),非若近世眉山李肩吾從周所書《古韻》及文公《孝經刊誤》等書純用古體也。凡此者實與同志之精於字學者逐一探討折衷,不使分毫差誤,雖注字、偏旁、點畫必校,庶幾聖經賢傳不墮於俗學之陋,當爲世所善也。(2)可見書面文字的謬亂由來已久,改正不易。下面舉兩則校勘實例。《漢書》卷八十三《薛宣傳》云:“掾宜從衆,歸對妻子,設酒肴,請鄰里,壹相樂,斯亦可矣!”“壹”二字,注家各有所釋。應劭曰:“以壺矢相樂也。”晉灼曰:“書篆形‘壹’字象壺矢,因曰壺矢。此説非也。”師古曰:“晉説是也。壹,謂一爲歡耳。,古笑字也。”顯然,應劭的注釋係誤解。晉灼指出了應劭産生誤解的原因,但未提供正確答案。最後,顔師古指明就是古笑字,才文意通暢,解決了問題。再如《史記·魯仲連鄒陽列傳》云:“食人炊骨,士無反外之心。”王念孫校曰:
“外”當爲北。北,古背字。(《説文》:“北,乖也。從二人相背。”韋昭注《吴語》曰:“北,古之背字。”《管子·君臣》篇:“爲人君者,倍道棄法,而好行私,謂之亂;爲人臣者,變古易常,而巧宦以諂上,謂之騰。亂至則虐,騰至則北。”北即此所謂反北也。)言雖至食人炊骨,而士卒終無反背之心也。《齊策》作“士無反北之心”是其證。隸書外字或作(見漢司隸校尉魯峻碑),形與北相近,故北誤爲外。《漢書·劉向傳》:“孝文皇帝居霸陵,北臨廁”,《張釋之傳》“北”誤作“外”。《方言》:燕之北鄙,今本“北”誤作“外”,是其證。(3)
校勘應識古文字,也應識俗文字。潘重規云:“凡欲研某一時代的作品,必須通曉那一時代人寫字的習慣,必須通曉那一時代人用字的習慣,才不會斫傷作品的真面目。”他在研究敦煌卷子中俗字時談道:“我把敦煌俗寫的習慣,歸納成:字形無定,偏旁無定,繁簡無定,行草無定,通假無定,標點無定等條例。字形無定,如雨、兩不分,人、入不分等;偏旁無定,如木、扌不分,忄、巾不分等;繁簡無定,如佛作仏,蘭作等;行草無定,如風作、通作等;通假無定,如知麽作知磨,今宵作金宵等;標點符號也和現代通用符號大不相同,如删除符號作‘γ’等。……唐以後書籍雕版,對文字有很大的整齊作用。但後世刻本的前身,仍然是寫本,其中不免有沿襲寫本遺留下來的俗寫文字。如能加以探索,或可於校讎、訓詁方面開辟一條新途徑。”並引《文心雕龍·諧隐》篇“至魏大因俳説以著笑書”爲例,加以説明道:
敦煌寫本“代”“大”往往互用,“魏大”當即“魏代”。蔣禮鴻《敦煌變文字義通釋》云:“四代即四大,佛家謂地水火風四大和合成身體,四大即指身體。王昭君變文:‘五神俱總散,四代的危危’,代和大同音通用。李陵變文:‘陵家曆大爲將軍,世世從軍爲國征。’曆大,《變文集》校記作歷代,極確。唐人崔令欽《教坊記》:‘大面,出北齊蘭陵王長恭,性膽勇而貌若婦人,自嫌不足以威敵,乃刻木爲假面,臨陣著之。’刻木爲假面,就是代面。《舊唐書·音樂志》二記此事,正作代面。可見唐時大、代二字通用。”是《文心》“魏代”作“魏大”,乃唐時俗寫慣例,“魏大”即“魏代”,則文辭事義,無不愜當,庶幾可以解向來紛紜不決的疑誤了。(4)
再如《王梵志詩校輯》第一一四首:“女聘待好俅。”校記:“待好俅,原作‘好’,據文義改。”郭在貽指出:“此改誤。原文是希的形訛,是仇的俗别字(見《碑别字新編》第四頁),通‘逑’(段玉裁謂‘仇與逑古通用’,是也),有配偶義。‘希好仇’即希望得到好的配偶。《校輯》此條之誤,涉及到不辨形訛、不識俗體、不明通假等多種因素。”(5)
以上例子説明,從事校勘要通曉古今文字,無論正俗諸體,都應究心。
二 音韻
語音也同樣因時代和地區的不同而有差異,這種差異同樣會導致書面材料的錯誤。顧炎武云:
三代六經之音,失其傳也久矣。其文之存於世者,多後人所不能通,以其不能通,而輒以今世之音改之,於是乎有改經之病。始自唐明皇改《尚書》,而後人往往效之。然猶曰:舊爲某,今改爲某。則其本文猶在也。至於今日,鋟本盛行,而凡先秦以下之書,率臆輕改,不復言舊爲某,則古人之音亡,而文亦亡,此尤可歎者也。……故愚以爲讀九經自考文始,考文自知音始。以至諸子百家之書,亦莫不然。(6)
顯然,音韻知識是從事校勘工作的利器。一些卓有成就的校勘學家都具有豐富的音韻學知識。如孫詒讓云:
近代鉅儒,修學好古,校刊舊籍,率有記述。而王懷祖觀察及子伯申尚書、盧紹弓學士、孫淵如觀察、顧澗薲文學、洪筠軒州倅、嚴鐵橋文學、顧尚之明經及年丈俞蔭甫編修,所論著尤衆。風尚大昌,覃及異域,若安井衡、蒲阪圓所箋校雖疏淺,亦資考證。綜論厥善,大抵以舊刊精校爲據依,而究其微恉,通其大例。精思博考,不參成見。其是正文字訛舛,或求之於本書,或旁證之它籍及援引之類書,而以聲類通轉爲之鈐鍵。故能發疑正讀,奄若合符。(7)
王念孫還在《淮南雜志》後序中,專門從音韻學的角度總結出“有錯簡而失其韻者,有改字而失其韻者”等十多條誤例。下面我們再舉一些運用音韻學知識校正書面材料錯誤的實例。
詩歌要求押韻,根據詩歌是否符合其寫作時代的押韻要求,往往能糾正一些書面材料的錯誤。如郭璞《游仙詩》云:“朱門何足榮,未若託蓬萊。”王念孫指出:
蓬萊本作蓬藜。後人以此是游仙詩,故改蓬藜爲蓬萊也。不知此章但言仕不如隱,未及神仙之事,“朱門何足榮”承上“京華游俠窟”而言,“未若託蓬藜”承上“山林隱遯棲”而言。蓬藜,隱者所居。《鹽鐵論·毁學》篇云“包丘子飯麻蓬藜,脩道白屋之下”是也。下文“靈溪可潛盤,安事登雲梯。漆雲有傲吏,萊氏有逸妻”仍是此意。此章藜字與棲、荑、梯、妻、羝、齊爲韻,於古音屬脂部。第六章“高浪駕蓬萊”,與災、臺、杯、頤、垓、孩、才爲韻。於古音屬之部,二部不相通用,此非精於周秦兩漢之音者,不能辨也。(8)
再如武英殿聚珍本宋祁《景文集》卷十五有首《和晏相公夜歸遇雪》詩:“孝王臺下糅花飛,草草歸驂驟碧蹄。斗作瞑寒凌冒絮,更回餘舞拂鄣泥。城連迥闕迷蒼鳳,人度長橋壓素槐。頽玉正酣天幕静,不妨清思入新題。”其中“素槐”的“槐”字,《佚存叢書》本《景文集》卷二十七,此詩作“蜺”。據當時通行的《集韻》,“槐”爲皆韻,而此詩的其餘韻脚“題”、“蹄”、“泥”三字均爲齊韻,而“蜺”字也屬齊韻。可見“蜺”字正確,“槐”字誤。(9)
此外,通過詩律也可校出某些詩歌作品中的錯誤,朱彝尊《寄查德尹編修書》引李天生之論而申述之云:
“少陵自詡‘晚節漸於詩律細’,曷言乎細?凡五七言近體,唐賢落韻,共一紐者不連用,夫人而然。至於一三五七句,用仄字上去入三聲,少陵必隔别用之,莫有疊出者,他人不爾也。”蒙聞是言,尚未深信,退與李十九武曾共宿京師逆旅,挑燈擁被,互誦少陵七律,中惟八首與天生所言不符:其一,《鄭駙馬宅宴洞中》云:“主家陰洞細烟霧,留客夏簟青琅玕。春酒杯濃琥珀薄(入),水漿碗碧瑪瑙寒。誤疑茅堂過江麓(入),已入風磴霾雲端。自是秦樓壓鄭谷(入),時聞雜佩聲珊珊。”疊用三入聲字。其一,《江村》云:“清江一曲抱村流,長夏江村事事幽。自去自來梁上燕,相親相近水中鷗。老妻畫紙爲棋局(入),稚子敲針作釣鈎。多病所須惟藥物(入),微軀此外復何求。”疊用二入聲字。其一,《秋興》云:“昆明池水漢時功,武帝旌旗在眼中。織女機絲虚夜月(入),石鯨鱗甲動秋風。波漂菰米沉雲黑(入),露冷蓮房墜粉紅。關塞極天惟鳥道,江湖滿地一漁翁。”疊用二入聲字。其一,《江上值水》云(10):“爲人性癖耽佳句(去),語不驚人死不休。老去詩篇渾漫興(去),春來花鳥莫深愁。新添水檻供垂釣(去),故著浮查替入舟。焉得思如陶謝手,令渠述作與同游。”疊用三去聲字。其一,《題鄭縣亭子》云:“鄭縣亭子澗之濱,户牖憑高發興新。雲斷岳蓮臨大路(去),天晴宫柳暗長春。巢邊野雀群欺燕(去),花底山蜂遠趁人。更欲題詩滿青竹,晚來幽獨轉傷神。”疊用二去聲字。其一,《至日遣興》云:“去歲兹辰奉御床,五更三點入鵷行。欲知趨走傷心地(去),正想氤氲滿眼香。無路從容陪語笑(去),有時顛倒著衣裳。何人錯憶窮愁日,愁日愁隨一綫長。”疊用二去聲字。其一《卜居》云:“浣花流水水西頭,主人爲卜林塘幽。已知出郭少塵事(去),更有澄江銷客愁。無數蜻蜓齊上下(去),一雙鸂對沈浮。東行萬里堪乘興(去),須向山陰入小舟。”疊用三去聲字。其一,《秋盡》云:“秋盡東行且未回,茅齋近在少城隈。籬邊老却陶潜菊(入),江上徒逢袁紹杯。雪嶺獨看西日落(入),劍門猶阻北人來。不辭萬里長爲客(入),懷抱何時得好開。”疊用三入聲字。此八詩者,識於懷不忘,久而睹宋、元舊雕本,及《文苑英華》證之,則“過江麓”作“出江底”,“江”不當言“麓”,作“底”良是。“多病”句作“賴有故人分禄米”,“夜月”作“月夜”,“漫興”作“漫與”,“大路”作“大道”,“語笑”作“笑語”,“上下”作“下上”,“西日落”作“西日下”,合之天生所云,八詩無一犯者。由是推之,“七月六日苦炎熱”,下文第三句不應用“蠍”字,作“苦炎蒸”者是也,“謝安不倦登臨賞”,下文第七句不應用“府”字,作“登臨費”者是也。循此説以勘五言,雖長律百韻,諸本字義之異,可審擇而正之;第恐聞之時人,必有訕其無關重輕者。然此義,昔賢所未發,出天生之獨見,善不可没也。(11)
朱、李之説指明可從詩律的角度糾正書面詩歌材料的錯誤,這當然也離不開音韻學知識。
詩、詞、曲押韻,散文爲了讀起來朗朗上口,便於記憶,往往也押韻,或攙雜一些押韻的文句,人們同樣可以根據這一特點對散文進行校勘工作。如《大戴禮記·武王踐阼》篇云:“枉者滅廢,敬者萬世。”王念孫指出:
滅廢本作廢滅,後人不通古音,故改爲“滅廢”以與“世”字爲韻,不知世字古又讀設,故與滅爲韻。《大雅·蕩》篇“在夏后之世”,與揭、害(讀若曷)、撥爲韻。《莊子·大宗師》篇“所以行於世也”,與殺爲韻,皆其證也。王應麟曰:“《學記正義》《尚書·帝命驗》‘滅廢’作‘廢滅’。”是王所見《學記正義》本作“廢滅”,而今本《正義》作“滅廢”,則又後人依俗本《大戴》改之也。唯《史記·周本紀正義》引《帝命驗》作“廢滅”,則至今未改。(12)
再如《史記·太史公自序》云:“聖人不朽,時變是守。”《漢書·司馬遷傳》“朽”作“巧”,顔師古曰:“無機巧之心,但順時也。”王念孫指出:
《史記》原文蓋亦作“聖人不巧”。今本作朽者,後人以“巧”與“守”韻不相協而改之也。不知“巧”字古讀若糗,正與“守”爲韻。《韓子·主道》篇:“不自操事,而知拙與巧。”《素問·徵四失論》“更名《自巧》”,并與咎爲韻。《參同契》“非種難爲巧”,與酒爲韻,皆其證也。上文云:“以虚無爲本,以因循爲用。”“以虚無爲本”即所謂“聖人不巧”也。“以因循爲用”即所謂“時變是守”也。又云:“有法無法,因時爲業;有度無度,因物與舍。”亦是此意。此皆言道家無爲之術,故顔師古曰:“無機巧之心,但順時也。”《韓子·揚榷》篇亦云:“聖人之道,去智與巧。”若改爲“聖人不朽”,則與“時變是守”之義迥不相涉矣。《索隱》本出“聖人不朽”四字,《正義》云:“言聖人教迹不朽滅”,則所見本皆誤。(13)
由於各地的語音不盡相同,所以校勘往往還用到方音知識。《四庫全書總目》卷一九八《山谷詞》提要云:“陸游《老學庵筆記》辨其《念奴嬌》詞:‘老子平生,江南江北,愛聽臨風笛’句,俗本不知其用蜀中方音,改笛爲曲以叶韻。今考此本,仍作‘笛’字,則猶舊本之未經竄亂者矣。”(14)敦煌文獻與唐五代西北方言有密切關係,因而借助方音從事校勘往往頗見成效,張金泉曾專撰《校勘變文當明方音》一文以明其事。其論《葉浄能詩》“皇帝見其樹,高下莫惻(測)其涯,枝條直赴三千大千世界”(《敦煌變文集》二二五頁)。以“赴”代“覆”,云:“這是月宫的娑羅樹,我們想象成桂花樹的,赴即覆的同音借字,再也明白不過的了,《變文集》似可加個旁注。無獨有偶,赴、覆又見於敦煌曲子詞。有一首寫松的《生查子》詞裏,借字‘赴’同本字‘覆’并存,校勘學上叫做有衍字。原來這樹高聳參天,赴、覆二字必有一誤(《敦煌曲子詞集》四九頁)。詞律此調爲五言四句,雙疊,決没有六字句的。所以,《敦煌曲校録》删去赴字,定作‘鬱鬱覆云霞’(六三頁),從而,從另一個側面證明方音的存在以及它與校勘的密切關係。”(15)
三 訓詁
詞義與文字、音韻相同,也往往隨着時代的推移而有所變化,後人不知道前人的詞義而誤改書面材料的現象甚爲普遍,因此從事校勘工作,訓詁學知識是不可缺少的。
戴震云:“詁訓、聲音,相爲表裏。詁訓明,六經乃可明。後儒語言文字未知,而輕憑臆解以誣聖亂經,吾懼焉。”(16)顯然,校勘古籍應當知道古詞古義。如《韓非子·説林下》有兩句:“弱子扞弓,慈母入室閉户。”王引之認爲:
其“弱子扞弓”之扞,當作扜,字從于,不從干,扜弓,引弓也。《説文》:“弙,滿弓有所鄉也。”字或作扜。《大荒南經》:“有人方扜弓射黄蛇。”郭注曰:“扜,挽也,音紆。”《吕氏春秋·雍塞》篇:“扜弓而射之。”高注曰:“扜,引也。”《淮南·原道》篇:“射者扜烏號之弓。”高注曰:“扜,張也。”弱子扜弓,則矢必妄發,故慈母入室閉户。若作扞禦之扞,則義不可通。(17)
校勘中古以後的文獻,同樣也需要訓詁學知識,蔣禮鴻論之甚詳,今舉一例:
如《黄鸝繞碧樹》:“争如盛飲流霞,醉偎瓊樹?”鄭文焯校曰:“‘盛飲流霞’,汲古作‘剩引榴花’四字,并以音近訛。注云:《清真集》作‘盛飲流霞’。元本正同,從之。”蔣禮鴻指出:
汲古本是也。凡作“盛飲流霞”之本者,以爲此四字言盛飲酒也。彼特不知“剩”字之義,又不知“榴花”之爲酒耳。唐宋以“剩”爲多,説見張相《詩詞曲語辭匯釋》及余《敦煌變文字義通釋》,無煩舉證。白居易《詠家醖》詩云:“猶嫌竹葉爲凡濁,始覺榴花不正真。”榴花爲酒名,灼然無疑。凡美成之言飲酒,如下卷二頁前《鎖陽臺》云:“别時無計,同引離觴。”十二頁後《瑞鶴仙》云:“有流鶯勸我,緩引春酌。”上卷三十四頁前《丹鳳吟》“痛飲澆酒”,元本作“痛引澆愁酒”,余既以愁字必不可少,著之本條之下矣;乃若痛飲痛引,以《鎖陽臺》《瑞鶴仙》校之,則亦引字爲是。彼三引字,與此闋剩引字而爲四,其語出於古之引滿。《漢書·叙傳》云:“引滿舉白。”又杜甫《晚宴左氏莊》詩:“看劍引杯長。”其義皆同。然則剩引榴花,字字可解,字字允愜,且榴花與瓊樹相對切,而乃謂爲訛文,得乎?大鶴未知俗語剩之爲多,於榴花又失考,遂踵前人之謬。校詞雖細事,猶有甚難者在夫!(18)
其次,對詞匯的時代特色與時代斷限應當有所了解。因爲隨着時間的推移,有些詞匯可能不用了,而有些新的詞匯却代替了它們。明白了這一點對我們進行校勘工作當然是有益的。如《漢書·酈陸朱婁叔孫傳》云:“於是沛公輟洗起衣,延食其上坐,謝之。”師古注曰:“起衣,著衣也。”王念孫指出:
古無謂著衣爲起衣者。此文本作“輟洗起(句)攝衣。延食其上坐。”鄭注《士冠禮》曰:“攝,猶整也。”謂整衣而延之上坐也。師古所見本脱攝字,遂以起衣連讀,而訓爲著衣,誤矣。《史記》正作攝衣。《文選》王粲《七哀詩》注、傅元《雜詩》注、班彪《王命論》注、《太平御覽·人事部》一百四引《漢書》皆作攝衣,是所見本與師古不同也。《高紀》亦云:“於是沛公起攝衣謝之。”(19)
蔣禮鴻也曾就唐代文獻舉過一例:
任二北先生校《敦煌曲》,有一首儒生和武人争辯的《定風波》詞説:“三尺張良飛(非)惡弱,謀略,漢興楚滅本由他。”任先生看到“謀略”兩字,就把“三尺”改成“三策”(《敦煌曲校録》六四頁)。其實,“三尺”是唐人用來形容文人的用語,王勃在《滕王閣序》裏就自稱“三尺微命,一介書生”,可見不能改成“三策”。又如敦煌的《歸西方贊》:“急手專心念彼佛,彌陀浄土法門開。”任先生改爲“撒手”,説:因“撒”作“煞”,又省而爲“急”。其實“急手”就是急急的意思,是六朝以來就有的用語,敦煌所出的《三身押座文》説:“念佛急手歸舍去,遲歸家中阿婆嗔。”更早則見於《洛陽伽藍寺記·白馬寺條》:“大竹箭,不須羽;東厢屋,急手作。”(20)
此外,陳垣《校勘學釋例》卷三第二十七《元代用字與今不同例》也談到過這個問題,他説:
有字非後起,而用法與古不同,翻刻古籍,不應以後來用法之字用之古籍也。
元時稱人之多數輒曰“他每”,猶今稱“他們”也。浦本《史通·雜説》云:“渠們底箇,江左彼此之辭。”似“們”字古已有之。南宋人用“們”,或用“懣”,然元時實通用“每”,今沈刻《元典章》恒改爲“們”,不睹元刻,幾疑“們”字爲元時通用也。
聖政一五 將他們姓名申臺者
户八五八 若拏住他們做賊説謊的呵
刑八十 只依舊交管着他們的上頭 “他們”元均作“他每”。
户十十三 有的俺們宫觀裏住的先生每 元作“俺每”。
刑十一十五 依着您門商量來的文書者 “您門”元作“您每”。
新朝綱五 要肚皮的歹人們厮倣傚著 元作“歹人每”。
新朝綱七 教百姓們哏生受 元作“百姓每”。
原免之“原”,與元來之“元”異,自明以來,始以“原”爲“元”,言板本學者輒以此爲明刻元刻之分,因明刻或仍用“元”,而用“原”者斷非元刻也。今沈刻《元典章》,“元”多改爲“原”,古今用字混淆,不幾疑明以前已有此用法耶!
户三十 原議養老女厺 元作“元議”。
户四二十 所據倪福一原下財禮 元作“元下”。
刑八四 親隨受錢著落原主 元作“元主”。
“抄”“鈔”二字古通用,然元時以楮幣爲鈔,習久遂以鈔爲楮幣專名,抄爲謄寫專名,凡元代公牘上抄到某年劄付,均作“抄”,不作“鈔”,今沈刻輒改“抄”爲“鈔”,意義不殊,面目全失。
新户五四 鈔到大德十年八月中書省劄付
新兵十五 鈔到延祐五年云云 元均作“抄”。
又現代之“現”,古皆作“見”,近世借“現”爲“見”,乃以“見”爲視專名,“現”爲現代、現時等專名,習慣自然,忘其假借,然元時此等用法尚未通行,翻刻古籍,應存其舊。
户三廿五 現充軍户 元作“見充”。
户九十三 親舊現在切恐怠惰 元作“新舊見在”。
再次,要明假借。古書中借用音同或音近的字來代替本字是常見的現象。王念孫云:“詁訓之指,存乎聲音,字之聲同聲近者,經傳往往假借。學者以聲求義,破其假借之字而讀以本字,則涣然冰釋。如其假借之字而强爲之解,則詰爲病矣。”(21)如《淮南子·本經》篇云:“異貴賤,差賢不肖;經誹譽,行賞罰。”王氏指出:“‘差賢不’下本無肖字。不與否同,貴賤賢不,誹譽賞罰,皆相對爲文,後人不知不爲否之借字,故又加肖字耳。”(22)又,《漢書·張馮汲鄭傳》云:“吾獨不得廉頗、李牧爲將。”王氏校曰:
《群書治要》引此,“牧”下有“時”字,是也。今本無“時”字者,後人不解其義而删之耳。“時”讀爲“而”,言吾獨不得廉頗、李牧而爲將也。“而”、“時”聲相近,故字相通。《賈誼傳》:“故自爲赤子,而教固已行矣。”《大戴記·保傅》篇“而”作“時”。《聘義》曰:“然而用財如此甚厚者。”《大戴記·朝事》篇“而”作“時”。《史記·太史公自序》:“專決於名,而失人情。”《漢書·司馬遷傳》“而”作“時”,是其證。(23)
在校勘的過程中,還可以通過對詞義的深入研究發現錯誤並予以指正。如《淮南子·天文》篇云:“日至於昆吾,是謂正中;至於鳥次,是謂小還;至於悲谷,是謂餔時;至於女紀,是謂大還。”王念孫指出:
小還大還,當爲小遷大遷,字之誤也。遷之爲言西也,日至昆吾,謂之正中;至鳥次則小西矣,故謂之小遷;至女紀則大西矣,故謂之大遷。《漢書·律曆志》曰:“少陰者西方。西,遷也。陰氣遷落物。”《白虎通義》曰:“西方者,遷方也。”萬物遷落也,是遷與西同義,若作小還大還,則義不可通矣。舊本《北堂書鈔·天部一》及《藝文類聚》《初學記·天部上》《太平御覽·天部三》引此并作小遷大遷。(24)
當然,我們在校勘時還需要對詞義進行全面的把握,否則也難以獲得正確的結論。例如蔣禮鴻曾指出:
要是你祇知道“空”是空洞無物,而不知道“空”字也有誠實一類的意義,那你自然會同意把《淮南子》“知機械而空衰”的空字改成“實”字,而不知道這個改法却正是錯的。再可以舉一個同樣的例子:《韓非子·外儲説左下》篇:“墾草仞邑。”俞樾説:“仞當作刱(創),謂刱造其邑也。作仞者,字之誤。《新序》載此事正作刱邑,當據以訂正。”俞氏的説法,好象有憑有據。其實仞是牣同音通用字,仞邑就是使城邑充實繁盛的意思。《史記·殷本紀》:“益收狗馬奇物充仞宫室。”可以證明作“仞”并不錯,俞氏要根據《新序》改字,實在是多事。這也是他不了解仞字除了當長度以外另有假借義的緣故。好多古書被改錯的原因大概也就在此。(25)
四 語法
利用語法知識也有助於校勘,今略舉數例:《史記·魯仲連傳》云:“魯仲連曰:‘吾將使秦王烹醢梁王。’新垣衍怏然不悦曰:‘噫嘻!亦太甚矣,先生之言也!’”王若虚校曰:“多‘先生言’字。必欲存之,當在‘太甚’字上。”(26)洪誠指出:“王若虚不懂感嘆句謂語先出爲古今語言同有之例,所以妄云‘先生之言也’爲冗複而欲删之,不删就要把它提前。《史記》這段文字出於《戰國策·趙策》,不是司馬遷自造的語言。”(27)對古代白話文著作的校勘也同樣存在着語法問題,項楚撰《五燈會元點校獻疑三百例》之五十五云:
和尚恐某甲不實邪?(二三一頁)校記:“邪,原作‘那’,據續藏本改。”按原本“那”字不誤,“那”是疑問語氣詞,本書習見,如二六〇頁:“曰:‘雖在彼中,且不曾上他食堂。’師曰:‘口喝東南風那。’”四四八頁:“師曰:‘汝實不會那!’曰:‘學人實不會。’”“那”下皆應改問號。三〇四頁:“你不肯我,那但裝香來。”亦應以“那”屬上,作:“你不肯我那?”(28)
此外,各時代非漢族人使用漢語時,也可能將其本民族語言中某些語法特點移植到漢語中來,在校勘時也應注意,陳垣曾指出:“《元典章》語體聖旨,多由蒙古語翻譯而成,故與漢文法異,其最顯著者,常以‘有’字或‘有來’爲句。沈刻輒誤乙之,或竟删去,皆不考元時語法所致也。”如“刑八九:‘撇下軍逃走’,元作‘逃走了有’,今妄删去‘了有’二字。”(29)所以,我們在校勘時,也非掌握語法學知識不可。
五 修辭
爲了增强語言的表現力,人們在行文中往往使用某些修辭手段。這些手段在書籍中的存在,往往有助於文字校勘。其中對偶與排比對校勘的價值尤大。
關於對偶。如《墨子·非樂上》云:“食飲不美,面目顔色,不足視也;衣服不美,身體從容醜羸,不足觀也。”王念孫指出:
醜羸二字,後人所加也。《楚辭·九章》注曰:“從容,舉動也。”(古謂舉動爲從容,説見《廣雅疏證·釋訓》。)身體從容不足觀,謂衣服不美,則身體之一舉一動,皆無足觀也。後人乃加入“醜羸”二字。夫衣服不美,何至羸其身體?且身體從容不足觀與面目顔色不足視對文,加“醜羸”二字則與上文不對矣。鈔本《北堂書鈔·衣冠部三》引此作“身體從容不足觀”,無“醜羸”二字。《太平御覽·服章部十》《飲食部七》所引並同。(30)
又,《漢書·酈陸朱婁叔孫傳》云:“馬上得之,寧可以馬上治乎?”王念孫云:“‘治’下亦當有‘之’字,與上‘得之’對文。《太平御覽》人事部一百七、治道部四引此並作‘治之’。《史記》《漢紀》《通鑑》同。”(31)再如《全唐詩》卷七九三載陸龜蒙詩《獨在開元寺避暑,頗懷魯望,因飛筆聯句》:“烟重回蕉扇,輕風拂桂帷。”“輕風”,《甫里集》作“風輕”。陳漢英校云:“‘風輕’是。《全唐詩》應予乙正,與‘烟重’對偶。”(32)
關於排比。《逸周書·官人》篇:“醉之酒,以觀其恭;從(與縱同)之色,以觀其常。”王念孫指出:
“酒”、“色”二字,後人所加也。“醉之以觀其恭”,文義已明,無庸更加酒字。若“縱之以觀其常”,則非止一事,但言色則偏而不具矣。且喜之、怒之、醉之、縱之、遠之、昵之,六者相對爲文,則原無“酒”、“色”二字可知。《群書治要》作“醉之以觀其失,縱之以觀其常”。《大戴記》作“醉之以觀其不失,縱之以觀其常。”皆無“酒”、“色”二字。(33)
又,王氏《讀書雜志》十六《餘編》下《簫鐘兮瑶簴》所校亦屬此類:
《九歌》:“縆瑟兮交鼓,簫鐘兮瑶簴,鳴兮吹竽。”簫一作蕭。簫鐘句,王氏無注。洪補曰:“瑶簴,以美玉爲飾也。”洪邁《容齋續筆》曰:“洪慶善注《東君》篇簫鐘,一蜀客過而見之曰:‘一本簫作。’《廣韻》訓爲擊也,蓋是擊鍾,正與縆瑟爲對耳。”念孫案:讀簫爲者是也。《廣雅》曰:“,擊也。”《玉篇》音所育切,《廣韻》又音蕭。與簫、蕭,古字通也。瑶讀爲摇。摇,動也。《招魂》曰:“鏗鐘摇簴。”王注曰:“鏗,撞也;摇,動也。”《文選》張銑注曰:“言擊鐘則摇動其簴也。”義與此同,作瑶者借字耳。“縆瑟”以下三句,皆相對爲文。若以瑶爲美玉,則與上下文不類矣。(34)
再如人民文學出版社本《西游記》第一回《靈根育孕源流出 心性修持大道生》中有一段話:“參老天,拜菩薩;扯葛藤,編草帓;捉虱子,咬又掐;理毛衣,剔指甲。”其中“咬又掐”三字,張書紳《新説西游記》乾隆刻本及光緒石印本作“咬圪蚤”。對此,梅季認爲以上所引“全是動賓詞組,獨‘咬又掐’爲動詞并列,顯然不相對,張本校改是”。(35)
王念孫根據古書中相對爲文的特點來進行校勘,姚永概曾批評道:“古人屬辭,意偶而辭不必偶,往往有一字而偶二三字者,王氏每以句法參差不齊爲疑,據類書以改古本,不知類書多唐以後人作,其時排偶之文務尚工整,故其援引隨手更乙使之比和,況古人引書但取大義,文句之多寡,字體之同異,統不計焉。從王氏之説,是反以今律古,失之遠矣。”(36)我們認爲既然古人有相對爲文的特點,利用這一特點來進行校勘是不應否定的。王氏利用這一特點來進行校勘時,一般都廣博地引用證據,經過認真的分析,然后才下斷語,態度是嚴謹的,也是不應持否定態度的。當然姚氏的一些看法也可供我們在校勘時參考。至於如何全面地認識類書的校勘價值,前文已論及,這裏就不重複了。
在校勘實踐中,往往需要綜合運用各種語言學知識。如《讀書雜志餘編》卷上《老子·夫佳兵者不祥之器》云:
三十一章:“夫佳兵者不祥之器,物或惡之,故有道者不處。”《釋文》:“佳,善也。”河上云:“飾也。”念孫案:“善”、“飾”二訓皆於義未安。古所謂兵者,皆指五兵而言,故曰兵者不祥之器。若自用兵者言之,則但可謂之不祥,而不可謂之不祥之器矣。今案佳當作隹,字之誤也。隹,古唯字也。唯兵爲不祥之器,故有道者不處。上言夫唯,下言故,文義正相承也。八章云:“夫唯不争,故無尤。”十五章云:“夫唯不可識,故强爲之容。”又云:“夫唯不盈,故能蔽不新成。”二十二章云:“夫唯不争,故天下莫能與之争。”皆其證也。古鐘鼎文唯字作隹,石鼓文亦然。又夏竦《古文四聲韻》載《道德經》,唯字作。據此,則今本作唯者,皆後人所改。此隹字若不誤爲佳,則後人亦必改爲唯矣。
王氏首先從訓詁學的角度指明該字若爲佳字則於義未安,接着又從語法學的角度,並運用大量例證説明該字若爲隹字正合文義。最後又從文字學的角度證明隹即古唯字。文中的隹字誤爲佳,顯然是因爲形近而訛。從而證明了其結論的精確。再如《廣雅疏證》卷三上《釋詁三》“,竟也”。下云:“,各本皆作,字俗書作,因訛而爲,惟影宋本不訛。《説文》:‘,竟也。’、疆、竟,古聲并相近。”王念孫首先采用對校的方法發現了影宋本同各本之間的差異。接着從訓詁學、音韻學的角度説明了“”字對,“”字誤,又從文字學的角度分析了致誤之由。其審慎精密與前條同。
第二節 校讎學知識
從事校勘,應具備衆本,而訪求衆本,又須披尋目録,這是非常自然的事,所以在歷史上,幾乎所有的校勘名家也往往是版本、目録學家。關於版本學、目録學知識,我們在本書《版本編》《目録編》已經作了詳細介紹,這兒僅談一下人們是怎樣運用版本、目録知識來從事校勘工作的。
一 版本
陳垣指出:“凡校一書,必須先用對校法,然後再用其他校法。”(37)所以爲了確保校勘工作的質量,首先就得廣搜異本,還要弄清它們的源流,並對其異同優劣作出判斷。在這個基礎上,先確定底本、主要校本、參考校本,然後才能着手校勘。上述每一道工序都離不開版本學知識。
以吴文治等校點《柳宗元集》爲例,他們首先對宋元明清各代出現的柳集不同版本進行了調查研究,認爲:“留傳至今比較好的柳集版本,只有《新刊增廣百家詳補注唐柳先生文集》(簡稱百家注本)、《五百家注柳先生文集》殘本(簡稱五百家注本)、《重校添注音辯唐柳先生文集》殘本(簡稱鄭定本)、世綵堂本《河東先生集》(簡稱世綵堂本)、《增廣注釋音辯唐柳先生集》(簡稱音辯本)、《新刊詁訓唐柳先生文集》(簡稱詁訓本)以及永州本《柳柳州外集》(簡稱永州本外集)等數種。”接着,他們又分析了版本的源流,認爲世綵堂本是鄭定本的改頭换面。而鄭定本則是五百家注本的重校添注本。五百家注本則來源於百家注本。然後他們選出了最恰當的底本。吴文治在《校點後記》中寫道:
經過反復比較,我們決定以百家注本爲校點《柳宗元集》的底本,主要是因爲考慮到:(一)百家注本是現存柳集宋刻本中時代較早而又較爲完整的本子。北京圖書館所藏原海源閣楊氏舊藏百家注本,正集四十五卷,均完好無缺,經鑒定爲宋刻蜀本,現在已經是海内孤本。北京圖書館所藏宋刻世綵堂本雖然也比較完整,但時代至少要比百家注本晚出七八十年;且建國後已經排印出版,流傳比較廣泛。而其他南宋刻本,都已經殘缺不全。如五百家注的南宋原刻本,現僅存十一卷(卷十六至二十一、卷三十七至四十一),《四庫全書》文津閣本及文淵閣本亦僅存正集前二十一卷、外集三卷、附録四卷;鄭定本則僅存五卷(卷十八至二十、卷四十三至四十四)。永州本《柳柳州外集》是現存宋刻柳集中最早的版本(宋乾道元年永州郡庠刻),但一共只收録柳文四十三篇。此外,音辯本、詁訓本的南宋原刻本均已亡佚。北京圖書館所藏音辯本,經鑒定爲元刻建本,詁訓本則只有文津閣《四庫全書》本。(二)百家注本的注文比較詳細,而且在注文中保留了原注釋者的姓氏,便於讀者研究。五百家注本、鄭定本和世綵堂本的注文,基本上都是從百家注本沿襲下來的。世綵堂本對原有注文雖略有增删,但差别不大。而它把注文中原注者的姓氏一律删去,這就使書中的某些注文造成了不應有的混亂,給讀者研究柳文也帶來不便。至於音辯本和詁訓本,它們的注文雖也有一些自己的特點,但都遠没有百家注本豐富。(三)百家注本在注文中保存了前人沈晦、任淵、孫汝聽、劉崧、韓醇、童宗説、張敦頤、文讜、陳顎等人對柳文的訓詁、考證。他們的原著多已亡佚,我們從百家注本中尚能獲見一二。(38)
由於標點者對柳集各本的優缺點及源流進行了細致的研究,這就保證了新版《柳宗元集》的校點工作得以順利進行,並且取得了可觀的成績。反之,如果缺乏版本學知識,就會給校勘工作造成一定損失。黄永年曾以近年校印的幾部古籍爲例談道:“所謂‘評法批儒’時出版的《劉賓客集》,用題有‘中山集’字樣的明刻本影印,這個明刻本只有三十卷文集,没有外集,而董康影印日本藏宋本以及《四部叢刊》影印董本之外集十卷完足者,却没有被采用。《舊唐書》現存較早的刻本是南宋紹興時兩浙東路茶鹽司刻本,殘存六十九卷,其次是明嘉靖時聞人詮據宋本重刻的本子,清乾隆時殿本則是根據聞人本又加以竄改後刊刻的,若干地方失去了原書的本來面目,道光時岑建功本則用殿本重刻,近年出版的新點校本却用岑本爲底本,而不用較能保存原書面目的影印宋本配聞人本的百衲本。前幾年出版了《貞觀政要》的標點本,用《四部叢刊續編》影印的明成化經廠刻元戈直注本爲底本,其實戈注本已將原本的篇章竄亂,並非吴競原書的真面目,而未經竄亂的明洪武刻本,北京圖書館先後入藏了兩部,標點者却不知利用。”黄氏對此,不無惋惜地認爲:“底本選用的確當與否對古籍整理是起着決定性作用的。在這個問題上出現了失誤,則其他工序做得再努力也難於補救。”(39)
不少古書的版本非常多,校勘時如果不加區别地一一注其異同,將不勝其煩,也没有必要。所以主校本與參校本的確定也非常重要,而對它們的確定當然也離不開版本學知識。例如由阮元主持校刻的《十三經注疏》中的《春秋左傳正義》,以阮元所藏十行宋本爲底本,此外還選擇了十三種參校本,其《春秋左傳注疏校勘記序》介紹慶元間吴興沈中賓刻本云:
宋本《春秋正義》三十六卷,宋慶元間吴興沈中賓所刊。案《新唐書·經籍志》載《春秋正義》三十六卷,與此合。宋王堯臣《崇文總目》、晁公武《郡齋讀書志》、陳振孫《書録解題》并同。分卷行款與俗本亦異……與唐石經合。無附釋音,字無俗體,是宋刻正義中之第一善本。每半頁八行,經傳每行十六字,注及正義每格雙行,行廿二字,經傳下載注不標注字,正義總歸篇末,真舊式也。今《校勘記》依此分卷。
再如陳杏珍、晁繼周校《曾鞏集》,除底本外,還選了主要校本十種,參校本四種。此外還將丁思敬刻本確定爲最主要的校本,並介紹道:“現存《元豐類稿》最早也最完整的刻本是元大德八年東平丁思敬刻本。這個刻本紙質細潤,版式寬大,字畫精整,是元刻本中的代表作。尤爲可貴的是,它校勘精審,比之明刻諸本,較能反映曾鞏著作的原貌。如第七卷《水西亭書事》詩一首,第四十七卷《太子賓客致仕陳公神道碑銘》中的四百六十八字,明刻諸本俱闕,而此本保存完整。綜觀全書,訛誤也較少。”(40)以上二例表明,校勘者在選擇校本時,通過查目録、驗版式、審紙質、衆本比勘等方法,對版本的校勘價值作了較爲正確的評價。
至於據善本以定文是非從違之例,前已多見,此不更舉。這當然也離不開版本學知識。
二 目録
從事校勘工作也離不開目録學知識,這是因爲目録可以爲我們搜集校勘資料提供綫索。例如我們要了解某部古書有哪些異本,即可利用邵懿辰、邵章編的《增訂四庫簡明目録標注》、中國古籍善本書目編輯委員會編的《中國古籍善本書目》、上海圖書館編的《中國叢書綜録》、中國版本圖書館編的《全國總書目》《全國新書目》、古籍整理出版規劃小組編的《一九四九—一九八一古籍整理編目》等。有些書目還爲我們指明了藏書處所,則更爲方便。章學誠云:“板刻之書,流傳既廣,訛失亦多。其所據何本,較訂何人,出於誰氏,刻於何年,款識何若,有誰題跋,孰爲序引,板存何處,有無缺訛,一書曾經幾刻,諸刻有何異同。惜未嘗有人倣前人《金石録》例而爲之專書者也。如其有之,則按録求書,不迷所向。嘉惠後學,豈不遠勝《金石録》乎?”(41)應當説,後來出現的許多版本目録和記載版本的題跋彙編基本上做到了這一點。(42)
其次是如何將他書中的引文和有關資料找出來,這也需要目録學知識。如現存重要的古類書與古書注已有不少今人編的引用書目録。馬念祖編的《水經注等八種古籍引用書目彙編》已將《水經注》《三國志注》《世説新語注》《文選注》《藝文類聚》《一切經音義》《太平御覽》《太平廣記》中所引用的書編成這個目録,我們就可以從此書中提供的綫索有目的地去檢索。有的書還編有專門的引書索引,如李劍雄等編《藝文類聚索引》中的第二部分《藝文類聚書名篇名索引》(上海古籍出版社一九八二年版)、許逸民編《初學記索引》中的第二部分《初學記引書索引》(中華書局一九八〇年版)、洪業等編《太平御覽引得》的第二部分《太平御覽引書引得》(哈佛燕京學社一九三五年版)、段書安編《史記三家注引書索引》(中華書局一九八二年版)、《文選注引書引得》(哈佛燕京學社一九三五年版)等等。現舉中華書局一九八二年版《太平廣記索引》中的《引書索引》中的一條款目爲例:
搜神記
董永妻 五九/三六八
天台二女 六一/三八三
白水索女 六二/三八七
……
斜綫前的數字代表卷數,斜綫後的數字代表頁數。索引將《太平廣記》中引用的《搜神記》都找了出來,並一一指明了它們在《太平廣記》中的位置。如果我們要用《太平廣記》中的引文校勘《搜神記》,只要按圖索驥就行了。顯然,利用引書索引來做校勘工作,效果將會更好。類書是分門别類排列的,如果没有引書索引,我們不妨查一查有關門類。當然,爲了不至漏掉有用的資料,最可靠的方法還是將該類書或該古書注,從頭到尾細核一遍。
尋找古書中的引文和有關資料,查一查目録也是大有好處的。因爲我國古代目録基本上是按學術分類編排的,有關的圖書當然會被編排在相同的或相關的類目中。此外,我們還可以借用各種索引來找到不同書中的相關資料。例如我們要校勘《新唐書》中某個人物傳記,就應當查一查傅璇琮等編的《唐五代人物傳記資料綜合索引》(中華書局一九八二年版),這樣不僅能找到《舊唐書》中同一人物的傳記,而且還能從《全唐文》等書中找到更爲原始的資料。
從劉向《别録》開始,人們常把校勘成果記録在書目提要中,這對校勘工作當然也有參考價值。例如《四庫全書總目》卷四五《史記正義》一百三十卷提要云:“是書據自序三十卷,晁公武、陳振孫二家所録則作二十卷。蓋其標字列注,亦必如《索隱》,後人散入句下,已非其舊。至明代監本,採附《集解》《索隱》之後,更多所删節,失其本旨。”接着以震澤王氏刊本相校,詳細記録了明監本妄删的情況。再如《太平御覽》一書,有明倪炳刻本、有周堂活字本、有《四部叢刊三編》影印宋刻本。王重民《中國善本書提要》云:
余因持此三本,以校卷第四十一會稽山十條,其優劣立判。第一條《吴越春秋》云“脩國之道”,宋本、活字本同,刻本國上有“治”字。第二條“又曰禹巡行天下”,宋本、活字本同,刻本脱“行”字;又“觀中州諸侯”,宋本、刻本同,活字本觀作“覲”。第五條引《九土文括略》“有一石穴”,宋本、活字本同,刻本脱“有”字。第六條引孔靈符《會稽記》,刻本竟誤符爲“之”,誤記爲“志”;又“禹夢玄夷倉水使者”,宋本、活字本同,刻本作“禹夢玄夷會蒼水使”。第八條引《夏侯曾先志》,宋本、活字本並提行,刻本不提行;又“湧石亘山”,宋本、刻本同,活字本石作“出”,又“下有懸巖”,宋本、活字本同,刻本下誤爲“六”。第九條引《郡國志》“人死覆之便活”,宋本、活字本同,刻本覆作“佩”。第十條引《山海經》“會稽之山”,宋本、活本同,刻本會誤“分”;又“上有禹冢”,宋本、刻本同,活字本冢誤“家”。總此十條,三本異同者十餘事,然十之八九活字本與宋本同,僅第十條活字本誤冢爲“家”,至第二條之“覲中州諸侯”,宋本作觀,亦不如活字本較善。
最後,王氏得出結論,認爲:“其異者往往較宋本爲尤善。”
此外,書目資料也可作校勘的依據。如楊守敬云:“今世所傳《論語注疏》,以十行本爲最古。如《序解》疏中少府朱畸,十行本以下皆同。據《漢書·藝文志》《釋文叙録》并作宋畸,此本正作宋畸,若無此本,則宋、朱二字,竟不能定爲誰誤。”(43)宋畸的歷史别無可考,《漢書·藝文志》所載算是最原始的資料了。再如中華書局標點本《明史·藝文志》載:“戴詵《易州志》三十卷。”王宏凱指出:
“詵”誤,應作“銑”,形近而訛。戴銑,字寶之,江西婺源人,弘治九年進士。《明史》卷一八八有傳。據天一閣藏弘治年間刻本《易州志》二十卷,卷首有弘治十五年,征仕郎、兵科給事中、前翰林院庶吉士、婺源戴銑《新葺易州志序》。明朱睦《萬卷堂書目》卷二、《中國地方志綜録》十九頁、《中國地方志聯合目録》五十五頁均作“戴銑《易州志》二十卷”。(44)
綜上所述,可知目録學知識也是從事校勘工作不可缺少的。
第三節 相關的專業知識
漢成帝“詔光禄大夫劉向校經傳諸子詩賦,步兵校尉任宏校兵書,太史令尹咸校數術,侍醫李柱國校方技”(45),就已注意到校書者應具備專業知識,章學誠説明道:
《七略》以兵書、方技、數術爲三部,列於諸子之外者,諸子立言以明道,兵書、方技、數術,皆守法以傳藝,虚理實事,義不同科故也;至四部而皆列子類矣。南宋鄭寅《七録》,猶以藝、方技爲三門,蓋亦《七略》之遺法。然列其書於子部可也,校書之人,則不可與諸子同業也,必取專門名家,亦如太史尹咸校數術,侍醫李柱國校方技,步兵校尉任宏校兵書之例,乃可無弊,否則文學之士,但求之於文字語言,而術業之誤,或且因而受其累矣。(46)
後世校書也注意到了這個問題,如編纂《四庫全書》,在分工時也注意到了校書者的專業知識。如李慈銘指出:“《四庫總目》,雖紀文達、陸耳山總其成,然經部屬之戴東原,史部屬之邵南江,子部屬之周書昌,皆各集所長。”(47)
也有人荒謬地認爲校勘工作可以不要專業知識。如宋韓淲曾談到:宋哲宗時,“祕書監王欽臣奏差真靖大師陳景元校黄本道書。范祖禹封還之,以爲諸子百家,神仙道釋,蓋以備篇籍,廣異聞,以示藏書之富,本非有益於治道也。不必使方外之士讎校,以從長異學也。今館閣之書,下至稗官小説,無所不有,既使景元校道書,則他日僧校釋書,醫官校醫書,陰陽卜相之人校技術,其餘各委本色,皆可援例,豈祖宗設三館之意哉!遂罷景元。”(48)范祖禹由於看不起他心目中的異端而發此謬論,當然是站不住脚的。還有一些從事校勘工作的人既缺乏專業知識,又不負責任,勢必無所成就。沈括曾説:“舊校書官多不恤職事,但取舊書,以墨漫一字,復注舊字於其側以爲日課。”(49)這簡直是笑話了。
下面我們試舉一個校勘文學作品應當有專門的文學知識的例子。蔣禮鴻云:
史達祖《梅溪詞》裏一首詠春雪的《東風第一枝》,裏面有“怕鳳鞵挑菜歸來,萬一灞橋相見”的句子,有一個本子作“鳳鞾”,鞵就是鞋字,鞾就是靴字,這兩個字從意義上都説得過去,究竟哪一個對呢?研究詞曲的人告訴我們:鞵字對,鞾字不對。原來詞和曲中間有所謂“短柱韻”,即一句句子裏幾個小的停頓的地方用一個韻,這樣唱起來念起來很好聽。鞵、菜、來正是用的同一個韻:“怕鳳鞵挑菜歸來”正和上半首裏“料故園不卷重簾”一句的地位相同,那裏“園”、“卷”、“簾”三個字也是用的同一個韻。(園、卷兩個字舌音收聲,簾字唇音收聲,本來不能算同韻。但詞曲常不用官韻而用口音押韻,這裏的“簾”也已用舌音收聲,和現在普通話的讀法没有分别了。)這就是專業知識有助於校勘的例證。(50)
由於一部書不可避免地要涉及到多方面的專業知識,因此我們在校勘某部書時還應具有相關的專業知識。現略舉數例如下:
校勘古籍應懂地理,因爲任何人都生活在一定的空間範圍内,任何事件都發生在一定的空間範圍内,而表示空間的地名及行政區劃也處於不斷的變化之中,缺乏地理學知識往往會造成書面材料的某些錯誤,而具有豐富的地理學知識,則往往會糾正書面材料的某些錯誤。如楊慎云:
甯戚《飯牛歌》:“康浪之水白石爛。”康浪水在今山東,見《一統志》,可考。今《樂府》誤作滄浪之水。滄浪在楚,與齊何干涉也。駱賓王文云:“觀梁父之曲,識卧龍於孔明;聽康浪之歌,得飯牛於甯戚。”此可以證。近書坊刻駱集,又妄改“康浪”作“康衢”,自是堯時事,與甯戚何干涉也。(51)
又,沈家本刻《元典章·吏部》卷四有云:“浙江行省。”陳垣校云:“元作‘江浙行省’,元時無‘浙江省’之名也。此誤極多,不勝舉。”《刑部》卷十六有云:“貴縣縣尹。”陳垣指出:“元作‘貴池縣尹’,元時無‘貴縣’之名也。”(52)再如黄永年談道:“我讀過《大慈恩寺三藏法師傳》的民國十二年南京支那内學院刻本,其校勘夙稱精善,但卷一〇講玄奘之死時却出現了‘房州刺史竇師倫奏法師已亡’的話。案玄奘死於玉華宫,而玉華宫在坊州不在房州,這裏的‘房州刺史’顯係‘坊州刺史’之誤,而這個本子未能勘正,其原因就在於校勘者雖是佛學專家,但對唐代史地尚欠熟悉。”(53)
校勘古籍還應具備典章制度方面的知識,典章制度涉及面甚廣,今僅就職官、避諱、謚法三者舉例説明之。
中國歷代官制既有所繼承,又不斷變化,情況特别複雜,而古代文獻同官制又密切相關,所以了解古代官制對校勘來説是必要的。張元濟校《遼史》時指出:
《志》第三十一《刑法志》:“皇妹秦國公主生日,帝幸其第,伶人張隋,本宋所遣汋者。大臣覺之以聞,召詰款伏。”按《周禮·秋官》:“掌士之八成:一曰邦汋。”鄭氏注:“斟汋,盜取國家密事,若今時刺探尚書事。”張隋爲宋遣至遼之間諜,汋者取義,蓋本於此。明人覆刻不加深究,竟認爲殘缺之“的”字,妄補數筆,而文義遂不通,殿本亦沿其誤。(54)
陳垣校《元典章》時也指出:“總把元代官名、把總清代官名,校者習聞清官制中之把總,以總把爲誤,倒而乙之也。”如《吏部》卷三“元帥招討總管把總”、《户部》卷四“張把總妻阿李”,元均作“總把”(55)。陳垣還談道:“元制,京府州縣官員,每日早聚圓坐,參議公事,理會詞訟,謂之圓坐署事,其所議謂之圓議,其所簽押謂之圓籤,謂之圓押,頗似近時所稱之圓桌會議。今沈刻《元典章》‘圓’多誤‘圖’,又誤‘原’,又誤‘元’,不諳元時圓議之制也。”(56)
關於避諱學知識,我們已經在本書《版本編》第五章《雕印本的鑒定》第三節《諱字》中作過介紹,這里僅舉例説明它在校勘工作中的作用。如瞿鏞《鐵琴銅劍樓藏書目録·元大德本南史》云:“《謝傳》:嘗與劉悛飲,久之,悛曰:‘謝莊兒不可云不能飲。’曰:‘苟得其人,自可流湎千日。’悛甚慚。案悛爲劉勔子,流湎音與劉勔同,以悛斥其父名,故引張景陽《七命》之文以報之,是以悛慚。汲古刻本誤流爲沈,遂致不解所謂矣。”陳垣也談道:“《北齊書·神武紀》:高歡考名樹。《北史·齊紀》及《魏書·高湖傳》作名樹生。二史不同,何所適從?據《北齊·杜弼傳》:相府法曹辛子炎諮事,云須取署,讀署爲樹。高祖大怒,杖之。弼進曰:‘禮,二名不偏諱,孔子言徵不言在,言在不言徵。子炎之罪,理或可恕。’若單名樹,則弼言爲無稽矣。唯名樹生,故弼言此。此可因犯諱而知其有脱文也。”(57)
古代貴族死後,據其生平善惡給予謚法,這是漢族特有的規定。因此謚法知識也有助於古籍的校勘工作。如《史記·吕不韋列傳》中有段話:“始皇十九年,太后薨,謚爲帝太后,與莊襄王會葬芷陽。”隋代王劭在其《讀書記》中説:“秦不用謚法,此蓋號耳,其義亦當然也,始皇稱皇帝之後,故其母號爲帝太后。”(《史記》卷八十五《吕不韋列傳》索隱引)顯然“謚”字乃是“號”字之誤。再如《元史》卷一五六《張弘範傳》云:弘範“端坐而卒,年四十三,贈銀青榮禄大夫、平章政事,謚武略”。而任何謚法書中都没有“略”字謚。讀虞集《道園學古録》卷十四《張弘範廟堂碑》和姚燧《牧庵集》卷一《張弘範贈齊國忠武公制》,才知道張弘範初謚武烈,《元史》誤書烈爲略(58)。又,中華書局點校本《金史》卷六三《后妃傳》載:“肅宗靖宣皇后蒲察氏。太祖將舉兵,入告於后。后曰:‘汝邦家之長,見可則行。吾老矣,無貽殘憂,汝亦必不至是。’”講的是完顔阿骨打在反遼出征之前,禀請孀居的嬸母的事。可是,這一史實,在《金史》卷二《太祖紀》却記載爲“乃入見宣靖皇后,告以伐遼事”。究竟是“靖宣”還是“宣靖”?劉肅勇説:“近查《大金集禮》卷三得知‘申情見貌曰穆,博聞多能曰憲,柔德合衆曰靖,聖善周聞曰宣’,因而‘穆憲皇帝,廟號肅宗,妣曰靖宣皇后’。由此,可判明《后妃傳》載靖宣皇后爲是。”(59)
校勘還應懂得曆算知識,因爲任何人都生活在一定的時間範圍内,任何事件都發生在一定的時間範圍内,而表示時間的方法各個時代是不盡相同的,稍有疏忽,便會出錯。其實人們早就利用曆算知識來糾正書面材料中的錯誤了。如襄公九年,《春秋左傳》云:“十二月,癸亥,門其三門。閏月,戊寅,濟於陰阪,侵鄭。”杜預注云:
以長曆參校上下,此年不得有閏月戊寅。戊寅是十二月二十日。疑“閏月”當爲“門五日”。“五”字上與“門”合爲“閏”,則後學者自然轉“日”爲“月”。晉人三番四軍更攻鄭門,門各五日。晉各一攻,鄭三受敵,欲以苦之。癸亥去戊寅十六日。以癸亥始攻,攻輒五日,凡十五日,鄭故不服而去。明日戊寅,濟於陰阪,復侵鄭外邑。
又,中國古代自西漢武帝劉徹開始,長期採用帝王年號紀年法。由於年號繁多,不少年號用字接近,如果缺乏這方面知識,出現訛誤也難以發現。如中山大學出版社一九八五年版《南海康先生口説》第九十頁,有“元祐六年定科舉,爲尊朱子之始”一句。王潔玉糾正道:“《口説》鈔本爲‘元延祐六年’。脱一‘延’字。元祐爲宋哲宗年號,元祐六年爲公元一〇九一年;延祐爲元仁宗年號,延祐六年爲公元一三一九年。脱了一個‘延’字,錯了一個朝代,把‘定科舉’、‘尊朱子’提前了二百多年。朱熹生於公元一一三〇年,元祐六年尚未降生,何以有‘尊朱子’之説?”(60)
校勘還須具有古代名物知識。如敦煌曲子詞中有一首《浪濤沙》,其首句,王重民《敦煌曲子詞集》、饒宗頤《敦煌曲》均作“五里竿頭風欲平”,任二北的《敦煌曲校録》改作“五里灘頭風欲平”。潘重規分析道:
第一句“五里竿頭風欲平”,文義不通,任二北没有看到原卷,所以將“竿”字改作“灘”;但是改作“灘”後,仍然和第二句文義不能貫串。其實倫敦斯二六〇七號作“五雨(兩)竿頭風欲平”,敦煌寫本“雨”和“兩”往往不分,如《雲謡集·内家嬌》“兩眼”作“雨眼”,“兩足”作“雨足”,故“五雨竿頭風欲平”即是“五兩竿頭風欲平”。《文選》郭璞《江賦》云:“覘五兩之動静”,李善注云:“兵書曰:‘凡候風法,以鷄羽重八兩,建五文旗,取羽繫其巔,立軍營中。’許慎《淮南子》注曰:‘綜,候風也。楚人謂之五兩。’”原來古人測候風力的儀器叫做五兩,而五兩是繫在旗竿之顛,所以這句詞應作“五兩竿頭風欲平”。王重民、饒宗頤皆未校出,實是疏忽。任二北看不到原卷,只好根據王、饒的錯本來加以改正;但他萬想不到“五里”係“五兩”之誤。現在把原本校正後,這兩句詞也豁然貫通。(61)
校勘還需要對文獻内容進行考訂,這就要求校勘者具有更爲豐富的史學知識,我們將在下一章談理校時涉及這個問題。可以説,一切的專業知識對校勘都有其作用,但一個人要全部掌握它們是不可能的。這就需要懂得目録學,學會運用各種工具書,以期借助别人的研究成果,來彌補自己的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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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龔自珍《定盦續集》卷四《高郵王文簡公墓表銘》。
(2) 《相臺書塾刊正九經三傳沿革例·字劃》。文公指朱熹。
(3) 《讀書雜志·史記第四·魯仲連鄒陽列傳·反外》。
(4) 稿本復印件《敦煌卷子俗寫文字之研究》。
(5) 《〈王梵志詩校輯〉誤校示例》,載《古籍整理出版情況簡報》第一八四期。
(6) 《亭林文集》卷四《答李子德書》。
(7) 《札迻·自序》。懷祖,念孫字。伯申已見。紹弓,文弨字。淵如,星衍字。澗薲,廣圻號。筠軒,頤煊號。鐵橋,可均號。尚之,觀光字。蔭甫,俞樾字。
(8) 《讀書雜志餘編》卷下《文選·未若託蓬萊》。案程瑶田《通藝録·釋草小記·釋藜》略云:“萊藜一聲之轉。今不治之地多生藜。藜萊相通,故治荒薉之地曰辟草萊也。……三神山其一曰蓬萊,以其人迹罕至,望之有蓬萊諸草而已。因遂以蓬萊名之。”其説與王異,録以備參。
(9) 參看王瑞來《古籍校勘與音韻》,載《古籍整理研究學刊》一九八七年第三期。
(10) 原題作《江上值水勢如海聊短述》。
(11) 《曝書亭集》卷三三《寄查德尹編修書》。
(12) 《經義述聞》卷一二《大戴禮記》中《枉者滅廢》。
(13) 《讀書雜志·史記第六·太史公自序·聖人不朽》。
(14) 參看《老學庵筆記》卷二。
(15) 一九八三年全國敦煌學術討論會文集《文史·遺書編》下册,甘肅人民出版社一九八七年版。
(16) 《戴東原集》卷十《六書音韻表序》。
(17) 《讀書雜志餘編》卷上《韓子·説林下·扞弓》。
(18) 《懷任齋文集·大鶴山人校本清真詞箋記》。
(19) 《讀書雜志·漢書第九·酈陸朱婁叔孫傳·輟洗起衣》。
(20) 《懷任齋文集·校勘略説》。
(21) 《經義述聞》王引之序。
(22) 《讀書雜志·淮南内篇第八·本經·賢不肖》。
(23) 《讀書雜志·漢書第九·張馮汲鄭傳·爲將》。
(24) 《讀書雜志·淮南内篇第三·天文·小還大還》。
(25) 《懷任齋文集·校勘略説》。俞説見《諸子平議》卷二一。
(26) 《滹南遺老集》卷一五《史記辨惑七》。
(27) 《訓詁學》第三章《閲讀必須掌握的基本規律》第七節《句法規律》。
(28) 載《古籍整理出版情況簡報》第一七二期。
(29) 《校勘學釋例》卷四第二八《不諳元時語法而誤例》。
(30) 《讀書雜志·墨子第三·非樂上·醜羸》。
(31) 《讀書雜志·漢書第九·酈陸朱婁叔孫傳·馬上治》。
(32) 《點校陸龜蒙集所見全唐詩之誤》,載《古籍整理出版情況簡報》第一八八期。
(33) 《讀書雜志·逸周書第三·官人·醉之酒從之色》。
(34) 慶善,宋洪興祖也,著《楚辭補注》。
(35) 《〈西游記〉校點注問題商榷》,載《古籍整理出版情況簡報》第一八〇期。
(36) 《慎宜軒文》卷二《書經義述聞·讀書雜志後》。
(37) 《校勘學釋例》卷六第四三《校法四例》。
(38) 中華書局一九七九年版《柳宗元集》卷末。
(39) 《古籍整理概論·底本·選擇》。
(40) 中華書局一九八四年版《曾鞏集》卷首《前言》。
(41) 《章氏遺書》卷一三《論修史籍考要略》。
(42) 請參看本書《版本編》第七章《對版本的記録和研究》及《目録編》第七章《特種目録》第五節《版本目録》。
(43) 《日本訪書志》卷二元槧本《論語注疏十卷》。
(44) 《〈明史·藝文志〉正誤三則》,載《史學月刊》一九八七年第四期。
(45) 《漢書》卷三〇《藝文志》。
(46) 《校讎通義》卷一《校讎條理第七》。
(47) 《孟學齋日記》丙集上。文達,紀昀謚。耳山,陸錫熊號。東原,戴震號。南江,邵晉涵號。書昌,周永年字。
(48) 《澗泉日記》卷下。
(49) 《夢溪筆談》卷七。
(50) 《懷任齋文集·校勘略説》。
(51) 《升庵詩話》卷五《康浪》。王仲鏞箋證云:“《樂府詩集》卷八三雜歌謡辭載《商歌》二首,其第一首起句云:‘南山矸,白石爛。’第二首起句云:‘滄浪之水白石粲。’前見《史記·鄒陽傳》裴駰《集解》引應劭説‘甯戚疾擊其牛角商歌曰’云云;後見《藝文類聚》卷四三,題作《扣牛角歌》。易‘粲’爲‘爛’,或升庵混記;今傳《類聚》亦作‘滄浪之水’也。甯戚飯牛事,《吕氏春秋·舉難》《淮南·道應篇》及《説苑·善説》《新序·雜事》皆載之。《康衢謡》,相傳爲堯時歌謡,見《列子》。”
(52) 《校勘學釋例》卷四第三二《用後代語改元代語例》。
(53) 《古籍整理概論·校勘·理校·史學和理校》。
(54) 《校史隨筆·遼史·汋者》,
(55) 《校勘學釋例》卷五第三九《不諳元代官名而誤例》。
(56) 《校勘學釋例》卷五第四二《不諳元時體制而誤例》。
(57) 《史諱舉例》卷七《避諱學之利用》。
(58) 汪受寬《謚法之學與歷史文獻研究》,載《歷史文獻研究》,北京燕山出版社一九九〇年版。
(59) 《是靖宣不是宣靖》,載《社會科學輯刊》一九八五年第四期。
(60) 《南海康先生口説校點芻議》,載《古籍整理研究學刊》一九八七年第三期。
(61) 《敦煌詞話·天真質樸的敦煌曲子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