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節 校讎的起源

校讎字義的解釋

《説文》“校”訓“木母”(母字或誤爲田,今本作囚,並非),本是横木的名稱,與校讎的意義並無關涉。校讎的“校”,它的本字應該作“搉”。隺、交二字,在音韻上又是同部,故可通假,所以,“校”是“搉”的假字,而其意義爲敲擊。《説文》:“搉,敲擊也。”校讎這個名詞,是漢劉向創造的。李善《文選·魏都賦》注引劉向《别録》:“讎校者,一人持本,一人讀書,若怨家相對,故曰讎也。”這説明“讎”字的意義,是要具有非常嚴肅的態度。《太平御覽》六百十八所引同,但“一人讀書”作“一人讀析”,那就更加明白了。至于“讎校”倒稱“校讎”,並無不同的意義,不過是相沿的習慣罷了。

校讎又稱校勘

“勘”字見《説文新附》,云“校也”。《廣韻》五十三勘同。《玉篇》:“勘,苦紺切。覆定也。”紐樹玉《説文新附考》:“勘,古亦作刊。古書用竹簡,故校勘字作刊。《廣雅》刊訓定,《玉篇》:‘刊,削也,定也,除也。’義並與勘合。”據此,“刊”有“削”和“除”兩義,故應劭《風俗通義》云:“劉向爲孝成皇帝典校書籍二十餘年,皆先書竹,爲易刊定。”把竹簡上的錯誤,用刀來削除改正,然後才成定本,故《風俗通義》又云:“可繕寫者,以上素也。”所以“刊”又有“定”義。後世習于“刊削”之義,因之“校刊”不同于“校勘”,“校刊”之刊指刻書言,“校勘”之勘指定書言。又有人把“校讎”與“校勘”加以區别,説校讎的任務大,範圍廣。其實校勘不過是正文字罷了。這個界義,是不必要的。

最早的校讎家正考父

《國語·魯語》:“閔馬父謂正考父校商之《名頌》十二篇於周太師,以《那》爲首。”鄭玄《商頌譜》同,孔穎達《正義》:“言校者,宋之禮樂雖則亡散,猶有此詩之本,考父恐其舛謬,故就太史校之也。”可知現在《商頌》各篇的次序,是經正考父從周太史的本子校定的。正考父爲周宣王時的宋大夫,孔子的七世祖。他是校勘事業的發端者。傳到了孔子,凡六藝都經他勘定。王充《論衡·效力》篇:“孔子,周世多力之人也。作《春秋》,删《五經》,祕書微文,無所不定。”章炳麟《國故論衡·明解詁上》:“孔子録《詩》有四始,《雅》《頌》各得其所。删《尚書》爲百篇而首《堯典》。亦善校者矣。”凡是作、録、删,總的説來,都可包括在校勘的範圍以内。

孔子校書的闕疑之法

孔子對于古書的殘闕,倘没有確信的證據,寧可保留原狀,决不憑私意竄改。可是當時人已好用私意竄改,至使古書失去真相,所以他慨歎地説:“吾猶及史之闕文也。有馬者,借人乘之。今亡矣夫”(《論語·衛靈公》篇)。包咸注:“古之良史,於書字有疑則闕之,以待知者。有馬不能調良,則借人乘習之。孔子自謂及見其人如此,至今無有矣。言此者,以俗多穿鑿”(《耆舊續聞》:“有馬者借人乘之,便是史之闕文。後人見此語頗無謂,遂從而削之。故聖人歎曰:今亡矣夫。蓋歎此句之不存也。”案宋劉元城創爲此説,録備參考)。這是孔子校書的正確態度。《漢書藝文志》:“古制,書必同文,不知則闕,問諸故老。至於衰世,是非無正,人用其私。故孔子曰:吾猶及史之闕文也,今亡矣夫。蓋傷其寖不正。”許慎《説文解字叙》也説:“詭更正文,嚮壁虚造不可知之書,以燿於世。”和班固所言衰世之弊是相同的。

孔子校書的反對穿鑿,可在他所修的《春秋》中得到證據。桓公十四年經“夏五”。杜預注:“不書月,闕文。”《公羊傳》:“夏五者何?無聞焉耳。”孔廣森《公羊通義》:“本當言夏五月幹枝,鄭伯使其弟語來盟,簡札爛滅,不知盟日,《春秋》方令桓盟皆日,以重著其無信,故進不可就五增月,退不可去五存夏,即用舊文,無所增損,亦因以示史闕疑之法。”《春秋》之例,凡是桓公之盟皆有日子,以著其無信,而這裏的日子已經爛滅不存,當然不能杜撰一個日子補入。那末,據它處的書法,“五”字下應該有“月”字,或者去掉“五”字而只留“夏”字,孔子爲什麽不這樣修改呢?爲要表示歷史應該有闕疑之法,所以仍只留“夏五”殘文。又莊公二十四年經“郭公”。杜預注:“蓋經闕誤也。”洪亮吉《左傳詁》:“虢、郭音近義通,此郭公即虢公。虢公下必繫以事,而史闕之。”這單是“郭公”二字,没有上下文,顯然是有闕誤。洪亮吉雖考得郭公即虢公,但下面究竟是什麽事情,雖舉了些猜測的話,仍不敢懸斷。孔子修《春秋》,寧保留這闕文,以存真相。至《公羊》《穀梁》兩傳,就把上文“赤歸于曹”一條和“郭公”連文,而説郭公名赤,失國而歸于曹(《左傳正義》)。然爲什麽郭公倒置赤下,《公羊傳》雖有他的解釋,而杜預終認爲“説既不了,又不可通之於左氏,故不采用”。由于《公羊》授讀有異,不可强而爲一的。

關于闕文和穿鑿的舉例

關于闕文的穿鑿,可以據例來説明。王應奎《柳南隨筆》:“《周武王几銘》:皇皇惟敬,□□生垢,□戕□。《詩歸》評云:四口字叠出,妙語。又云:口戕口三字,竦然骨驚。周元亮亮工、錢爾弢陸燦兩先生俱辨其謬,以爲四口字乃古方空圈,蓋闕文也。今作口字解,大誤。近余見宋版《大戴禮》,乃秦景暘閲本,口字並非方空圈,則周、錢二公之言殆非也。”《周武王几銘》載在《大戴禮記·武王踐阼》篇,《詩歸》爲明鍾惺、譚元春所評選。四個口形,鍾、譚認爲是口字,據以評這首詩用字之妙;周、錢則認爲本作□形,是相傳闕文,並不是口字;王應奎又據秦景暘藏的宋版來證明周、錢的錯誤。它的是非,究竟怎樣呢?應該作更細緻的推究。刻本書的闕文,例作□形的方空圈,然而它和口字很容易相混,有的□誤爲口,也有口誤爲□。這首銘的文義古奥,倘是口字,確有些不很順利,周、錢的認爲闕文,也有相當理由。鍾、譚是文學家,他們從文學的角度來看,認爲是口字,而且這口字用得非常之妙。明人雖好竄改古書,也不能不問情由,硬加在他們頭上。王應奎所據是宋版,宋版本來不是完全正確的,何况□之與口,凡是刻版多容易互混。他們似乎都没有仔細看過北周時盧辯的《大戴禮注》。盧辯注云:“,恥也。言爲君子榮辱之主,可不慎乎?”又云:“言口能害口也。机者,人君出令所依,故以言語爲戒也。”據盧辯的注,明明是口字而不是闕文,鍾、譚並没有錯,即便有錯,也是盧辯的錯,而周、錢却硬加在鍾、譚頭上。王應奎只看見宋刻作口,而没有看見下面的注,不能提出更有力的證據,也是讀書的疏忽。不過銘的是几,而内容却强調了口,好像没有多大聯系,雖則盧注補充了説:“机者,人君出令所依,故以言語爲戒也。”這句話兜了一個圏子,究竟是不是正確?還有研究的餘地。倘使這□形真是闕文而不是口字,那末,穿鑿的應該是盧辯。在没有北周以前寫本發現,没有可信的證據時,寧可保留它的原狀。《詩歸》第二句“□口生垢”,傳世各本都作“口生垢”,鍾、譚誤加了一個口,所以誤作了“四口字叠出”的評語,這倒是需要指出的錯誤。

孔子校書的方法

孔子校勘古書非常謹嚴。《春秋》昭公十二年經:“春,齊高偃帥師納北燕伯于陽。”《公羊傳》:“伯于陽者何?公子陽生也。子曰:我乃知之矣。”何休《解詁》:“子謂孔子。乃,乃是歲也。時孔子年二十三,具知其事,後作《春秋》。案史記,知公誤爲伯,子誤爲于,陽在,生刊滅闕。”案《春秋》經例,這一條應該作“齊高偃帥師納北燕公子陽生于某地”。孔子所見的魯《春秋》,“公子陽生于某地”只殘存了“伯于陽”三字,無法解釋。昭公十二年,正當孔子二十三歲,具知其事,因而他知曉“伯于陽”三字的錯誤,而説“我乃知之矣”。他知曉怎樣的錯誤呢?何休替他作了解釋。“公誤爲伯”,因爲周代五等之爵爲公、侯、伯、子、男,公和伯都是爵稱,在概念中容易含混,于是“公”就誤作“伯”了。“子誤爲于”,則因兩字形體相似而誤。“陽”字没有問題。從“生”字以下,則因竹簡上被刊滅而遂致有闕文了。這“伯于陽”三個字,同時顯示了古書所以致誤的不同原因。《公羊傳》其下又云:“在側者曰:子苟知之,何以不革?曰:如爾所不知何?”何休《解詁》:“如,猶奈也。猶曰奈女所不知何?寧可强更之乎?此夫子欲爲後人法,不欲令人妄億錯。”舊疏:“孔子云:當是歲時,我已年立,具見其事,奈汝在側之徒不見之何?孔子雖知‘伯于陽’者是公子陽生,但在側之徒,皆不委曲,若改之,謂己苟出心肺,故曰,寧可强更之乎?”説明孔子雖明知其誤,只能以口説傳之,而决不輕加改易。孔子的用意,在于替後人立法,不要拿自己的擬度來隨便措置,這是對待古書正確的態度。乾、嘉時人覆刻宋本,雖明知其誤,也不改易,但下注校勘語,或别附札記,是得之于孔子校書的方法。

子夏校書的事例

孔門弟子,能傳校勘之學的,當推子夏。子夏姓卜,名商,衛人。《吕氏春秋·察傳》:“子夏之晉,過衛,有讀史記者曰:晉史三豕涉河。子夏曰:非也,是己亥也。夫‘己’與‘三’相近,‘豕’與‘亥’相似。至於晉而問之,則曰:晉師己亥涉河也。”豕能涉河,既不合情理,而史家特爲記上歷史,更屬無謂;况和“晉師”二字怎樣聯在一起呢?可是穿鑿附會之徒,儘可説《春秋》有記異之例,如“六鷁退飛”,爲什麽不能“三豕涉河”呢?又可説漢朝頌揚地方官的治績,説虎爲渡河,爲什麽豕不可涉河呢?而子夏則從字形求之,知“三豕”爲“己亥”之誤。己亥是記晉師渡河之日,爲史家載筆的通例。後來到晉國去訪諸史載,果是“己亥”二字,可證實子夏所見的正確。古來文字因形近而致誤的,是普遍的事情,校書的必各據當時通行的或後來演變的字體來推求。子夏時通行的是古文,“己”的古文作“”,只要中間的兩短豎稍爲漫滅,便成爲“三”字了。《説文·豕部》“豕”的古文作“”,《亥部》“亥”的古文作“”,兩字的古文形甚相似,那末“亥”誤爲“豕”,又是很自然的。子夏這一校書方法,我們應該奉爲準繩。

第二節 校讎學的重要

校讎須戒望文生義須通古今語言

言校讎學的重要,没有比阮元王引之《經義述聞》的話再確切的了。他説:“昔郢人遺燕相書,夜書曰‘舉燭’,因而過書‘舉燭’。燕相受書,説之曰:舉燭者,尚明也。尚明者,舉賢也。國以治。治則治矣,非書意也。鄭人謂玉未理者璞,周人謂鼠未腊者璞。周人曰:欲買璞乎?鄭賈曰:欲之。出其璞,乃鼠也。夫誤會‘舉燭’之義,幸而治。誤解‘鼠璞’則大謬。由是言之,凡誤解古書者,皆舉燭、鼠璞之類也。”這兩個引喻説明,要正確地閲讀古籍,切戒望文生義,须熟悉古今語言。第一個引喻,見《韓非子·外儲説左上》。燕相把“舉燭”兩字,細細研究,可以説煞費苦心了,得出了“尚明”和“舉賢”的結論,燕國因而大治。這是望文生義,雖則結果很好,但完全不是郢人的本意。第二個引喻,見《莊子·天下》篇《釋文》,同一個“璞”字,而鄭人和周人有絶對不同的解釋,以至鬧成買玉得鼠的笑話,何况古今殊異的不同語言呢?倘是不通訓詁而隨便把今語解釋古語,一定會發生誤會。研究古書,必需準確認識作者的本意,而校正文字,使無錯誤,尤爲根本問題。

校讎須戒愛奇和無識

古書之有誤字,它的原因,一是無意的,一是有意的。無意的誤,尚可諒恕。有意的誤,也有兩種原因:一是愛奇,一是無識。《後漢書·南蠻西南夷列傳》注:“别風注雨,今《尚書大傳》作‘别風淮雨’。”劉勰曰:“《尚書大傳》有‘别風淮雨’,《帝王世紀》曰‘列風淫雨’。别列、淮淫,字似潛移。淫、列義當而不奇,淮、别理乖而新異。傅毅制誄,已用‘淮雨’,固知愛奇之心,古今一也。”這裏引《尚書大傳》“别風淮雨”,以《帝主世紀》校之,明明是“列風淫雨”之誤。然而傅毅的文章,范曄的《後漢書》,都寧可用“别風淮雨”,他們並非不知道别、淮是誤字,但出于愛奇之心,遂不顧文義之安,至使傳誤至今。《劉賓客嘉話録》、李綽《尚書故實》皆云:“韓昶爲集賢校理,史傳中有説‘金根車’處,皆臆斷之曰:豈其誤歟?必金銀車也。悉改‘根’字爲‘銀’字。”案秦漢之制,乘輿飾以黄金,謂之“金根車”,《漢書》中常常可見的,世間那裏有“金銀車”呢?韓昶的思想中,只知有金銀,便悍然改“根”爲“銀”,這樣的校書,宜乎被人所譏笑了。韓昶爲古文大家韓愈的兒子,幼時爲孟東野所嘉獎,並非不學無術之徒,尚且鬧這笑話,不能不説他是無識。世間號稱讀書人的,不乏這樣的愛奇和無識者,所以古書中的錯誤便相當多了。

宋版有不可盡信

張淏《雲谷雜記》:“東坡云:近世人輕以意改書,鄙淺之人,好惡都同,故從而和之者衆,遂使古書日就誤謬,深可忿疾。孔子曰‘吾猶及史之闕文也’。自余少時,見前輩皆不敢輕改書,故蜀本大字書皆善本。蜀本《莊子》云‘用志不分,乃疑於神’。此與《易》‘陰疑於陽’、《禮》‘使人疑汝於夫子’同,今四方本皆作‘凝’。”北宋時已有以意改書的人,蘇軾並舉出《莊子》“乃疑於神”的“疑”字,當時通行的版本已擅改作“凝”了。《雲谷雜記》又云:“近時閩中書肆刊書,往往擅加改易,其類甚多,不能悉記。今姑取一二言之,睦州,宣和中始改爲嚴州,今所刊《元豐九域志》乃逕易睦州爲嚴州。將來謬亂書傳,疑誤後學,皆由此也。”張淏是南宋人,這時刻書的好擅改,比蘇軾時更多了。元豐爲宋神宗年號,比徽宗的宣和要早三四十年,書名《元豐九域志》,怎麽會有三四十年以後所改的嚴州呢?這因刻書在宣和以後,那時人只知有嚴州,而不知以前是名睦州,反以爲睦州是誤而就改作嚴州了。戴震云:“宋本不皆善,有由宋本而誤者”(《年譜》)。昔人對于宋版書的嗜好,錢曾《述古堂藏書自序》云:“生平所嗜,宋槧本爲最。馮定遠每戲余曰:昔人佞佛,子佞宋刻乎?相與一笑,而不能已於佞也。”後來黄丕烈和他有同嗜,因自號“佞宋主人”。宋版書經他們的提倡,遂有以爲宋版必定正確而無誤,而不知並不這樣。光聰諧《有不爲齋隨筆》:“司馬温公貽劉道原簡云:‘今國家雖校定摹印正史,天下人家,共能有幾本,久遠必不傳於世。又校得絶不精,只如沈約《叙傳》,差却數版亦不寤,其他可知也。’温公之言如此,今世率矜言宋槧,觀此當亦爽然自失。”北宋官刻精校的書,尚且如此,何況私刻和坊刻呢?所以過信宋版是不對的。陸貽典校《管子》跋:“古今書籍,宋版不必盡是,時版不必盡非,然較是非以爲常,宋刻之非者居二三,時刻之是者無六七,則姑從其舊也。”這才是對宋版書的正確看法。推而至于古寫舊抄,都是這樣,校書者不可不知。

明版多出擅改

明人刻書好删改,尤其是嘉靖以後。可舉陳禹謨刻的《北堂書鈔》爲例。張金吾《愛日精廬藏書志·舊鈔本北堂書鈔》:“此本係永興原本,未經陳氏增删竄亂者,分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十册,卷一百三十九《車總載》篇,俱係大字無注,與全書異,陳氏改從一律,立題分注,遂使原本面目不可復識。且所增補,或孱入五代十國事,更失限斷。藏書家每以不得一覩原書爲恨。今細核陳氏之書:大約原書所引之句與題不甚協者則删;絶無文義可通者則删;其書人人習讀無所用注者则删;其書世無傳本不復可校者則删。或改引他書,如謝承、袁山松等《後漢書》,則改引范蔚宗書;十八家《晉書》,則改引房玄齡書是也。有原本正文而改作小注者,有原本小注而改作正文者,有陳氏所增而未注‘補’字者,有陳氏稍加增改而注‘補’字者。攙亂删改,不可枚舉。”這樣的大膽删改,令人驚駭。倘没有原本校對,怎會發現這許多弊病?明刻書中雖未必都象陳禹謨這樣,可是舛誤是或多或少地存在着的,所以有校讎的必要。

古書有因一字之誤而關係甚大

陳鱣《元大德本後漢書跋》:“今本《鄭康成傳》云:‘吾家舊貧,不爲父母羣弟所容。’是本無‘不’字,與唐史承節所撰《鄭公碑》合。吾師阮撫部《山左金石志》云:爲父母羣弟所容,猶言幸爲親包覆成就,蓋不欲舉親之失如此。自後校書者因前不樂爲吏,父數怒之,遂疑此書‘爲父母羣弟所容’爲不相合,輒妄加‘不’字,踵謬至今,是碑遠勝今本《後漢書》。鱣今得見元本《後漢書》無‘不’字,斯可寶也。”《後漢書·鄭玄傳》中這兩句話,是在他的《戒子書》中。他在訓戒兒子的書中,提出自己因家貧不樂爲吏而不爲父母羣弟所容的話,這是顯然不滿於父母羣弟的惟利是圖,甚至不能相容。那末,家庭環境的惡劣,是多麽可怕。鄭玄是封建時代的大儒,儒家哲學以孝弟爲本,决不會有這樣的態度。在兒子面前提出他祖父和叔父的不是,也不是提倡孝弟之道了。阮元的解釋,確是合乎情理。他據史承節所撰碑來校版本之誤,史是唐人,可見唐本《後漢書》並未有誤,而誤在宋朝的刻本。這大德本獨不誤,所以可貴,這一字之錯,有關鄭玄的立身道德,不同尋常,並可見元刻未必不如宋刻。

古書有因一字之誤而失去本意

《柳南隨筆》:“讀書須讀古本,往往一字之誤,而文義遂至判然。如《周語》:‘昔我先王世后稷。’注云:‘后,君也。稷,官也。’父子相繼爲世,蓋指棄與不窋而言,謂昔我先王世居此稷之官也。考之《史記·周本紀》亦然,而今本直云‘昔我先世后稷’,似后稷專屬之一人;又幾誤爲周家之后稷矣。若將‘我先’二字讀斷,則又成何句法乎?又‘瞽獻曲’注云:‘曲,樂曲也。’‘曲’字與‘典’字筆畫相近,今本遂多誤刊,而不知瞽之與典,初不相蒙也。又《桃花源記》:‘欣然規往。’規,畫也。‘規’字與‘親’字筆畫相近,今本亦多誤刊,而不知既云‘親往’,下文不應又説‘未果’也。”這所舉三條,大都本于錢曾的《讀書敏求記》。首兩條是宋天聖明道本《國語》與今本的異文,都以宋本爲是,今宋本黄丕烈已經翻刻。後一條宋本《陶集》作“欣然規往”,正因爲尚在規畫而致後來未果,文義本很明白,然而《桃花源記》人人熟讀,竟没有感覺到“親”字和“未果”字的矛盾。

古書有因一字之誤而文義模糊

瞿鏞《鐵琴銅劍樓藏書目録·元大德本南史》:“《謝傳》:嘗與劉悛飲。悛曰:謝莊兒不可云不能飲。曰:苟得其人,自可流湎千日。悛甚慚。案悛爲劉勔子,‘流湎’音與劉勔同,以悛斥其父名,故引張景陽《七命》之文以報之,是以悛慚。汲古刻本誤‘流’爲‘沈’,遂致不解所謂矣。”古人認爲在子孫前呼其父祖之名是不敬,今劉悛對謝面斥謝莊兒,所以用《七命》成句,借音同之字,斥悛父名劉勔以報之,正是晉人的雅謔,詞令比劉悛要高明得多,所以悛深覺慚愧。毛晉等只知酒有“沈湎”之説,“流”和“沈”字形相近,竟以爲誤字而改之,致劉悛因何而慚,全不明白,《七命》文載《文選》,又似未曾讀過,倘無大德本校對,將不知其所云了。

古書有因一字之誤而事態輕重懸殊

張元濟《校史隨筆·南齊書》:“殿本《紀》第一:秉弟遐坐通嫡母殷氏養女,殷舌中血出,衆疑行毒害。三朝本、汲古本均作‘殷言中血出’,‘言’字不可通。明監本改爲‘舌’字,然其人生存,僅僅舌中血出,何足以言毒害。是本乃作‘殷亡口中血出’,原板‘亡口’二字略小,墨印稍溢,遂相混合,由‘亡口’而誤爲‘言’,由‘言’而變爲‘舌’,愈離愈遠矣。案《宋書·長沙景王道憐傳》:義宗子遐,字彦道,與嫡母殷養女雲敷私通,殷每禁之。殷暴卒,未大殮,口鼻流血。與是本‘殷亡口中血出’云云相合。殿本沿監本之譌,而案情輕重,相去不可以道里計矣。”因“亡口”二字略小且墨溢,遂誤合爲一“言”字。又因“言”字不可通,而改爲“舌”字,古書的展轉致誤,真是不可思議,然“舌”字的仍不可通,徒令讀者懷疑而已。今以紹興蜀中重刊本校正各本之誤,並得《宋書·長沙景王道憐傳》的旁證,而當時案情可以明白無疑了。

古書有因一字之誤而謬認他人爲父

《校史隨筆》:“《南史·孝義·江泌傳》:乘牽車至染烏頭,見一老公步行,下車載之,躬自步去,梁武帝以爲南康王子琳侍讀。各本同。是本‘躬自步去’下‘武帝’上作‘染’,不作‘梁’。案本史《梁武帝諸子傳》,有南康簡王績,而無子琳其人,子琳實爲齊武帝第十九子,見《齊武帝諸子傳》。《齊書·江泌傳》亦言世祖以爲南康王子琳侍讀。且‘染’爲上文‘染烏頭’之省文,‘步去’下綴此一字,於文義亦較完足,校者偶未省察,疑‘染’字爲不文,任改爲形近之‘梁’字,諸本沿之,而子琳遂永謂他人父矣。”“染”與“梁”字形相近,校書者熟知梁武帝,又不知“染”爲上文“染烏頭”的省文、反以爲誤而改去。不知齊之與梁,既是兩朝,而齊武帝又早于梁武帝二十多年,于是齊武帝無端失去一子,而梁武帝忽多了一子,後來讀史者或反以爲《梁武帝諸子傳》中誤脱一人,幸有宋刻眉山本《南史》不誤,而子琳始得歸宗于蕭賾(齊武帝)。

古書有因一字之誤而不解所謂何事

《校史隨筆》:“《遼史》志第三十一《刑法志》:皇妹秦國公主生日,帝幸其第,伶人張隋,本宋所遣汋者,大臣覺之以聞。召詰款伏。按《周禮·秋官》掌士之八成,一曰邦汋。鄭氏注:斟酌盜取國家密事,若今時刺探尚書事。張隋爲宋遣至遼之間諜,‘汋’者取義,蓋本於此。明人覆刻,不加深究,竟認爲殘缺之‘的’字,妄補數筆,而文義遂不可通。殿本亦沿其誤。”由于“汋”字的希見,校者又不讀《周禮》,致誤改爲“的”。殿本經當時儒臣校勘,也没有發覺是“汋”的誤字,如非元刻存在,將無法瞭解它的意義。所以校勘之事,必需多讀書,《周禮》鄭玄注不是解釋得非常清楚嗎?鄭以漢制作比,張元濟更以今稱間諜作釋,其義才大明。

古書有因一字之誤而致所姓兩歧

楊守敬《校元本論語注疏跋》:“今世所傳《論語注疏》,以十行本爲最古,然脱誤亦不少。如《序解》疏中‘少府宋畸’,十行本以下並作‘朱畸’。據《漢書藝文志》《釋文叙録》皆稱‘宋畸’,此本與《漢志》《釋文》合,若無此本,則宋、朱二字,竟不能定爲誰誤。”“宋”和“朱”也是字形相近,很容易混誤。宋畸的歷史,又没有它處可考。十行本是宋刻監本,比較可信,而顯與《漢志》《釋文》不同,究竟姓宋還是姓朱?今得元刻作證,畸爲宋姓才確定了。

古書有因一字之誤而謂書有佚文

元照《蕙櫋雜記》:“《白虎通》云:《書》逸篇曰:厥兆天子爵。宋元刻本皆曰‘逸篇’,明刻本‘逸’上衍一‘亡’字,後人妄疑‘亡’、‘無’通用,遂謂是《周書·無逸》篇文。殊不知《無逸》完好,何由有此語?”現存《古文尚書》,已逸去十六篇,它的殘文往往見引于漢以前人所著的書中。《白虎通》是班固集合白虎觀諸儒討論的材料,其中有《尚書》的逸篇,本來不足爲奇的。但明刻本忽然誤加上一個“亡”字,亡、無通用,今《漢書》中“無”字都作“亡”,後人因而認爲這句是《無逸》篇的逸文。不知《無逸》篇現存,完整無缺,决不會有逸文。這是由于明刻誤加一字而誤會的。

古書有因一字之誤而使失去原名相沿不改

《新唐書藝文志》有《王叔和張仲景藥方》十五卷,又《傷寒卒病論》十卷。日本丹波元胤《醫籍考》引其父説:“‘卒’者,‘雜’字之誤。仲景序云:作《傷寒雜病論》合十六卷,其爲誤寫可知矣。”“雜”字殘存了左邊的一半,因其不成字,又去掉兩點變作“卒”字,《唐志》就著録爲《傷寒卒病論》,至今仍之。不知張仲景自序明明作《傷寒雜病論》。這兩部書有三個内容:一、藥方,二、傷寒,三、雜病。倘作“卒病”,很容易誤解“卒”爲“死亡”之意,醫以治病,怎麽稱死病呢?又容易誤解“卒”爲“猝”之假字,以爲所論爲猝發的暴疾,又與内容不符。不考仲景自序,而據誤字定名,可謂鹵莽之至了。

古書有因一字之誤而可見讀者立場觀點

《左傳》昭公二十年:“鄭國多盜,取人於萑苻之澤。”王引之《經義述聞》:“劫人而取其財,不得謂之‘取人’。取讀爲聚,人即盜也,謂羣盜聚於澤中,非謂劫人於澤中也。《文選·齊故安陸昭王碑文》注、《藝文類聚·政治部上》、《白帖》九十一、《太平御覽·治道部三》,引此并作‘聚人於萑苻之澤’,蓋從服虔本也。杜本作‘取’者,借字耳。而云‘于澤中劫人’,則誤讀爲‘取與’之取矣。”服虔漢人,他的注本原作“聚人”。杜預所注的本子却誤作“取人”,他就作“取與”之取來解釋,承上文的“盜”字,那末“取人”就是劫人了。過去剥削级階的史籍,往往把人民起義鬭争誣衊爲劫掠行爲,杜預把“取人”曲解爲“劫人”,也是基于這種立場觀點的。儘管“取”、“聚”本可假借,服虔本作“聚人”都不暇注意,而硬説是“劫人”了。我們今天做校勘古書工作,須端正立場觀點,才能正確理解古書的意義。

古書之誤有多至數百千字

以上一字之誤的舉例,在校勘古書中,不過千百之一二,其他兩字以上的錯誤,一句以上的錯誤,甚至脱漏有數十字至數百字的,更是不勝其舉。《禮記》是一部必讀之書,那知錯誤出乎意料。惠棟據宋黄唐刻七十卷本校汲古閣本,得訛字四千七百有四,脱字一千一百四十有五,闕文二千二百一十有七,字異者二千六百二十有五,羨文九百七十有一。明朱謀刻的《水經注》,也算是部好書,戴震據《永樂大典》本校之,不但字句之譌,層見叠出,其中脱簡錯簡,有自數十字至四百餘字的。凡補其闕漏二千一百二十八字,删其妄增一千四百四十八字,正其臆改三千七百一十五字。通津草堂和程榮所刻的《論衡》,都是明代的善本,然以元刻本校之,脱至四百字。殿本《宋史》,校元刻本,《田況傳》脱一葉四百字,《張栻傳》脱一葉四百零五字。這樣看來,真是滿目瘡痏,倘不校正,怎麽能讀呢?

輕改古書的謬誤

顧炎武《日知録》:“凡勘書必用能讀書之人。偶見《焦氏易林》舊刻,有曰‘環緒倚鉏’,乃‘環堵’之誤,注云‘緒’疑當作‘珮’。‘井堙水刊’,乃‘木刊’之誤,注云‘刊’疑當作‘利’。失之遠矣。幸其出於前人,雖不讀書,而猶遵守本文,不敢輒改。苟如近世之人,據臆改之,則文益晦,義益舛,而傳之後日,雖有善讀者,亦茫然無可尋求矣。然則今之坊刻,不擇其人而委之讎勘,豈不爲大害乎?”顧炎武對于這位不讀書的校勘家,還稱許他遵守本文不敢輒改。儘管他的懷疑都是錯的,注在下面,讀者自能辨别,不至影響原文。倘像明末人的臆改,就是顧氏另外所舉的,把“壯月”改爲“牡丹”了。明人重刻趙明誠《金石録》,序文末記上“壯月”兩字,《爾雅·釋天》“八月爲壯”。校者不讀《爾雅》,無怪大膽地把“壯月”改作“牡丹”,字面很美麗,可是牡丹是開在春天,而壯月恰恰是秋天,這不是大錯而特錯嗎?張元濟《校史隨筆》云:“明人刻書,每喜竄易,舊本不可解者,即臆改之,使其文從字順。然以言行文則可,以言讀書則不可。”所以我們遇到文從字順的,也得要細心校勘,不要被“牡丹”這樣美麗的名詞所眩惑。

凡書不能無誤字

凡是書籍,總是有錯誤的,精刻精校本的錯誤比較少些,還是需要校勘。宋宋綬曾説:“校書如掃塵,一面掃,一面生,每三四校,猶有脱誤。”譬喻得很對。楊守敬《宋蜀大字本史記跋》:“憶余在日本初晤森立之,以古刻書相質。余謬言此書訛誤滿紙,雖古刻未可奇也。立之艴然曰:君於古書未也。書無訛字,尚何足貴乎?余乃相視而笑,以立之爲知言。”森立之是日本的目録學家,著有《經籍訪古志》。“書無訛字,尚何足貴”,正説明即便宋元善本,也是有訛的,貴在讀者能心知其致誤之由,而多方找尋證據以校正之。這提論非常精辟,宜乎楊守敬佩服他爲知言了。

如何正視校讎

也有對于校勘抱着輕視態度的。方東樹《漢學商兑》:“抱經先生一生精力,畢瘁於校書。黄忍廬諷之曰:讀書以求益也,今書受君之益矣。黄名登賢,崑圃先生子也。”俞樾序孫詒讓《札迻》也引這兩句話。崑圃名叔琳,大興人,康熙時有名的藏書家。登賢於修《四庫全書》時,曾進家藏得獎,也非不知書的。然而他譏諷盧文弨的話,雖是戲謔,實爲大誤。讀書是爲了求益,當然是正確的。可是所讀的書錯誤連篇,像上面所舉這些例子,那末,試問所得的是什麽益呢?恐怕反而是害了。又有焦循的《里堂家訓》也這樣説:“自有考據之目,依而附之者有二,一曰本子之學。相臺岳氏集二十三本以校《九經》,此其嚆矢也。本子之學者,不問經之旨趨,而但詡舊本之多,宋版之貴,較量於一字半句,以鳴得意,無異市井牙儈,終日爲估客比兑銀貨而已,究一無所有也。更有甚者,信其譌誤者爲真,轉將不誤者改而致誤。”他稱校勘爲本子之學,認爲真正的校勘,不是停留在本子上面,而必須深入研究。他目覩當時專講本子學的人們,不問旨趨,反改不誤而爲誤,這是没有價值的。又説:“人各有所近,高下淺深,必難一致。本子之學,非不可爲,特非經學之盡境爾。若習爲高論,鄙棄一切,而高深之地,究莫能窺測,浮而無實,尤爲切戒。”才學有高低,不能爲高深,就是做些淺顯的本子學,仍是可以的,不要因而鄙棄一切就是了。他是針對當時的學風而發,我們不能認爲他輕視校勘。對于校勘,應該承認它是一門重要的科學,但只是接受文化遺産和科學研究的基礎和第一步,從第一步前進至萬里遠程,這才是我們學習校勘學的目的。

第三節 校讎必備的條件

具備衆本和明通文字、訓詁、音韻

《論語·衛靈公》:“子曰: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是孔子認爲如果要做好一件事情,必須要準備着創造有利條件。校讎的基本對象是書本,没有書本,就用不着校讎,没有更多的更好的書本,也無法做好這工作,所以第一個條件是備具衆本。至于只把許多不同的書本,機械地核對一下,兩兩相同,没有差别,就算完成了任務,那是只要細心一點,人人會做的事情,根本談不上科學。一定要掌握文字、訓詁、音韻三方面的知識,把它運用于校讎,才能够求得作者的本意。這三方面的修養,又並不是從校讎本身可以求得,而必須更多地讀古書,和更好地吸收前人研究的成果,才能創造性地發揮它的作用。

劉向校書的備具衆本

漢朝的建立,正值秦始皇焚書之後,古書遭受了嚴重的損失。漢朝初興,就注意于收集遺書,並廣開獻書之路。武帝劉徹時,感于書缺簡脱,禮壞樂崩,又訂定了藏書的計劃,設立了寫書的專員,連諸子傳説一類的書,也收藏在秘府,所以書籍的數量大大地增加了。到了成帝劉驁時,因爲以前所收集的書籍已有散亡,開始大規模地求書和校書。《漢書藝文志》:“河平三年秋八月,使謁者陳農求遺書於天下。詔光禄大夫劉向校經傳諸子詩賦,步兵校尉任宏校兵書,太史令尹咸校數術,侍醫李柱國校方技。”那時的書籍,有原來秘府所藏的,有當時陳農所求得的,中間各種複本也多了,爲劉向等創造了校書的有利條件。劉向又廣搜各官署和私人的藏書,材料更加豐富了。據他所著各書的叙録,校《晏子》所得的不同本子,有中書(即秘府藏本),有太史書(即史官所藏本),有長社尉臣參書,有他自己的藏書。校《管子》所得的本子,有中書,有大中大夫卜圭書,有臣富參書,有射聲校尉立書,有太史書。他根據許多不同的本子,才發現篇簡有多少重複,文字有脱漏舛誤,而校正寫定以傳世。可見校書必備衆本的重要了。

清人校書的備具衆本

自劉向以後,校書必備衆本成了一定的原則。而且愈到後世,古書的不同本子也愈多,應該就力之所及,目之所見,遇到一本便校一遍,唐陸龜蒙説“值本即校”,這句話是很對的。阮元主持的《十三經注疏校勘記》,每經都彙集各本,有漢唐蜀宋的石經,有宋元明的刻本,有影宋鈔本,有各家校本,有各家專著,有日本本,有高麗本。盧文弨代謝墉校《荀子》,所據的有影鈔大字宋本、元刻纂圖互注本、明虞氏王氏合校刻本、明世德堂本、明鍾人傑本。惟其所據本子之多,才能比較異同而得到正確的面貌,成爲一部讀《十三經》和《荀子》的主要參考書。

近人校書的備具衆本

就近人的校勘事業來説,魯迅校《嵇康集》序稱:“既以黄省曾、汪士賢、程榮、張溥、張燮五家刻本比勘訖,復取《三國志注》《晉書》《世説新語注》《野客叢書》、胡克家翻宋尤袤本《文選李善注》及所著《攷異》、宋本《文選六臣注》、相傳唐鈔《文選集注》殘本、《樂府詩集》《古詩紀》及陳禹謨刻本《北堂書鈔》、胡宗纘本《藝文類聚》、錫山安國刻本《初學記》、鮑崇城刻本《太平御覽》等所引,著其同異。嚴可均《全三國文》、孫星衍《續古文苑》所收,間有勘正之字,因並録存,以備省覽。”是和乾嘉以來校勘古書備具衆本的方法是一致的。聞一多的《楚辭校補》,首附的校引書目版本表,有六十五種。馬叙倫的《老子校詁》,後面附的引用書目,有一百六十九種。他們所采用材料更廣了,不僅向古類書和古書注釋中去尋,并且連筆記之類,只要有片段的有關材料也從不放過,《老子》不過五千言,而校詁就寫了十七萬字,可見他校書的仔細和認真了。

今天對備具衆本的有利條件

在解放以前,要具備這條件是不容易的事情,因爲許多善本書掌握在私人手中,視爲珍寶,不可能供給我們作科學研究的。我們也不可能有許多金錢自己購置珍貴的書籍。以往的學者們,都是辛辛苦苦地積累了幾十年的時間,又要有機會多和這些收藏家聯系,才能看到少數的材料,而年齡已是老大了。現在,珍貴的文化遺産,大多已集中在各地的圖書館和學校,這不僅對治目録學者,對各方面的研究者,都提供了極爲有利的條件。

校讎必通文字學

古書的文字,隨時代而異,又隨書寫人的習慣而有所變化,所以作校讎須懂得文字的源流。先秦的書籍,都用古文和篆文,兩漢就改用隸書,同一本書,便有古文和今文的不同。後來又不斷地變化,六朝隋唐時寫書的人,往往參用草書和俗書。自有刻本,又統一用正書。但是所據的底本,有篆、隸、草、俗的不同。當然紛紜糾纏,舛誤百出。如果校書的不明篆、隸、草、俗的變化,就無法推求作者的本意,而不免穿鑿附會地武斷和曲解了。

王念孫《淮南子雜志序》:“《時則》篇:孟秋之月,其兵戉。戉,古鉞字也,而各本乃誤爲‘戈’矣。”案《説文》:“戉,大斧也。徐鍇曰:今作鉞。”又:“鉞,車鑾聲也。”是“斧鉞”之鉞,古字本作“戉”,而鉞爲車鑾聲,别是一義。後來借用了“鉞”字,而“戉”字遂廢。校者見四時之兵,春用矛,夏用戟,季夏用劍,冬用鎩,而不識“戉”爲“鉞”之古字,疑秋用戉不相類,于是去其左旁而誤爲“戈”字了。又《齊俗》篇:“煎敖燎炙,齊咊萬方。‘齊’讀爲‘劑’,‘咊’即甘受和之‘和’,‘咊’與‘味’字相似,而各本遂誤爲‘味’矣。”案“和”字《説文》本作“咊”,今經傳皆作“和”,是從隸書的變體,而“咊”字遂廢。齊和,等于我們所説的調和,本是常用的詞彙,見于鄭玄《周禮注》、高誘《吕氏春秋注》等書。校者不識“咊”爲“和”的古字,而誤爲形近之“味”了。這是校書須識古字。

又:“《道應》篇:於是佽非然目攘臂拔劍。隸書‘眞’字或作‘真’,與‘冥’相似,而各本‘目’遂誤作‘瞑目’,且誤在‘然’之上矣。”案《莊子·秋水》篇:“目而不見丘山。”《管子·小問》篇:“桓公目而視祝鳧已疵。”《韓非子·守道》篇:“目切齒傾耳。”它是表示憤怒的狀態,也是常用的詞彙。由于隸書相似而誤作“瞑目”,那有攘臂拔劍而閉了眼睛的勇士呢?一字之錯,便成笑話。又:“《兵略》篇:疾如矢。高注:,金鏃翦羽之矢也。隸書‘矦’字作‘’,‘隹’字作‘’,二形相似,而各本‘’字遂誤爲‘錐’矣。”案《爾雅》“金鏃翦羽謂之”,高注正用《爾雅》,是“矢”無疑。《國語·齊策》“疾如錐矢”三句,文與此同,“錐”字也是“”字之誤,高注却以“錐矢”爲“小矢”。可見在高誘作注時,《淮南子》尚不誤,《國語》已誤爲“錐矢”,兩書注出于一手而有違異,是高誘也未知“錐”字爲隸體相似而誤,遂曲解爲“小矢”了。這是校書須識隸書。

又:“《齊俗》篇:柱不可以摘齒,筳不可以持屋。高注:筳,小簪也。案筳讀若廷,言小簪可以摘齒,而不可以持屋也。‘筳’與‘筐’草書相似,而各本遂誤爲‘筐’矣。”案這兩句的意義是大材不可小用,小材不可大用。故柱可以支持大屋,而不可用它剔齒;小簪可以剔齒,而不可用它支持大屋。筐是貯物的竹器,怎能够支持大屋呢?它處也没有把“筐”解釋爲“小簪”的。由于“筳”與“筐”草書相似,人們多識筐,少識筳,因而便連高注也誤作“筐”了。又:“《説林》篇:遽契其舟。高注:,船弦板。,讀如《左傳》襄王出居鄭地氾之‘氾’也。‘范’與‘危’草書相似,故各本‘’字皆作‘桅’。”案,字本作。《集韻》《類篇》並云:,或作。草書近似“桅”,因譌爲“桅”了。這是校書須識草書。

又:“《氾論》篇:姦符節,盜管璽。高注:璽,印封。俗書‘璽’字作‘’,而各本遂誤爲‘金’矣。”案《五音集韻》云:“璽,俗作。”因爲“爾”字俗作“尒”,便變成了,形與“金”字相似而誤。又:“《詮言》篇:寒暑之變,無損益於己,質有定也。俗書‘定’字作‘’,而各本遂誤爲之矣。”案此説質有了固定,所以寒暑之變,對它没有影響,倘作“之”字,便文義不明了。這是校書須識俗字。

識字的重要參考書

要識古字,必須熟讀《説文解字》段玉裁的注,作爲基礎,再擴充到甲骨文和青銅器款識。隸書,有顧靄吉《隸辨》和翟允升《隸篇》。草書,有石梁《草字彙》。俗書,有顔真卿《干禄字書》。而楊守敬的《楷法溯源》,根據碑碣,逐字羅列,可以看出演變的狀況,也很有用。這裏不過約舉幾種,學者可以觸類旁通。

校書必通訓詁學

訓詁的“詁”字,據《釋文》引張揖《雜字》云:“詁者,古今之異語也。”《爾雅》有《釋詁》《釋言》《釋訓》,都是舉古言而用今語來解釋的。古人著書,用當時通行的語言,本來人人都懂得,歷時久遠了,這語言已經死去,或者有了變化,那就令讀者感到詰屈聱牙,古奥難曉。如果懂得了訓詁學的方法,就可知道它原來的意義,而不致犯望文生義的毛病。但是要懂得訓詁,又必須懂得音韻,因爲語言的變化,是跟音韻的變化分不開的。這裏爲了説明它與校讎的關係,只能從淺近的舉些例子,不暇作全面的論述。

古書有把訓詁的字來代替經文的。如《易·乾》“元亨利貞”,漢《史晨饗孔廟後碑》作“長亨利貞”,以“長”代“元”。《華山碑》作“永亨利貞”,以“永”代“元”。彖傳“百穀草木乎土”,《説文·艸部》“”下引“百穀艸木乎地”,以“地”代“土”。《書·堯典》“欽若昊天”,《史記·五帝本紀》引作“敬順昊天”,以“敬”代“欽”,以“順”代“若”。“平秩東作,平秩南訛,平秩西成”,引作“便程東作,便程南譌,便程西成”,以“便”代“平”,以“程”代“秩”。這些代替的是訓詁字,把它代替了本文,讀者就没有困難。如上面所舉的“欽若昊天”,“欽若”是本文,我們覺得很難理解,《史記》用“敬順”作代替,那就文從字順,一目了然了。校讎家倘不懂訓詁,如《易》的第一句“元亨利貞”的“元”字,漢碑有作“長”字的,又有作“永”字的,那末,究竟誰是正確呢?不是要墮入五里霧中嗎?據漢碑來校正傳本的舛誤,並不是没有,但是像這類的訓詁字,决不能據此來校改傳本的。

古書有古人的語言,今人不懂而誤解的。俞樾《古書疑義舉例》:“艸蔡,古語也。《説文·丰部》:‘丰,艸蔡也。象艸生之散亂也。’亦或作‘草竊’,‘竊’與‘蔡’一聲之轉,‘艸蔡’之爲‘草竊’,亦猶《莊子》‘竊竊’之爲‘察察’也。《尚書·微子》篇:‘好草竊姦宄。’草竊即艸蔡,其本義爲艸亂,引申之,則凡散亂者皆得言之,故與‘姦宄’連文。‘好草竊’即好亂也。枚傳訓爲草野竊盜,不達古語矣。”又:“婁空,古語也。《説文·女部》:‘婁,空也。从母中女,婁空之意也。’凡物空者無不明,故以人言則曰離婁,以屋言則曰麗。‘離’與‘麗’,皆‘婁’字之雙聲也。《論語·先進》篇:‘回也其庶乎婁空。’此言顔子之心,通達無滯,若窗牖之麗闓明也。《史記·伯夷傳》:‘回也婁空,糟糠不厭。’則西漢經師已失其解。而婁空之語,獨見於《説文》,乃歎許君之書,有裨經學不淺也。”這“草竊”和“婁空”一類的古語,死去已久,司馬遷是西漢人,枚賾是東晉人,他們也都不懂了,只好望文生義來解釋。因爲顔回是安貧樂道的,“一簞食,一瓢飲,不改其樂”,就附會説“婁空”是常常空乏,連糟糠也吃不飽。又因盜賊是往往潛伏在山林草澤之中的,就附會説在草野的竊盜了。俞樾在二千多年之後,才根據《説文》,知道“艸蔡”和“婁空”是古人的語言,而求得了真解。校讎者如不懂訓詁,就不免武斷地校改了。

訓詁學的主要書籍

學習訓詁的主要書籍,《爾雅》《説文》以外,有揚雄的《方言》,劉熙的《釋名》,張揖的《廣雅》等書。清代的學者們,對這幾部書,都做了不少細緻的研究工作。其中最佳的,《爾雅》有邵晉涵《正義》,郝懿行《義疏》。《説文》有段玉裁《注》。《方言》有錢繹《箋疏》。《釋名》有王先謙《疏證補》。《廣雅》有王念孫《疏證》。

校書必通音韻學

語言的發音,有地區和時代的不同。先秦人著書,不但《詩經》《楚辭》是純粹的韻文,即其他散文中間,也有很多地方是有韻的。古人又常常用音同音近之字來代替本字,即六書中的“假借”。著書的人有秦、楚、燕、越之異,他的語音也就有秦、楚、燕、越的不同了。倘是執一地之語音,就不能通之于其他地區;執現代之語音,就不能通之于古人。所以,校書者須懂得音韻,并據以求得本字,才不致發生誤解或誤改。今略舉數端:

根據韻部來校正舛誤。王念孫《淮南子雜志序》:“《原道》篇:‘中能得之,則外能牧之。’‘牧’與‘得’爲韻。高注:‘牧,養也。’各本‘牧’誤作‘收’,注文又誤作‘不養也’,則既失其義而又失其韻矣。”這兩句本是承上文“得其内”而言,能得之於中,才能養之於外。倘誤“收”字而作“不養”解,使上下文義不貫了。由于刻書者不知“牧”與“得”字是韻,而以牧、收兩字形近誤改。又:“《兵略》篇:‘同欲相趨,同惡相助。’同欲、同惡,相對爲文。欲、趨爲韻,惡、助爲韻,各本‘同欲’下脱‘相趨’二字,‘相助’上脱‘同惡’二字,則既失其義而又失其韻矣。”這兩句上文“同利相死,同情相成”,是“利”與“死”韻,“情”與“成”韻,而“欲”與“助”却非同韻,句法很不調協。據《史記·吴王濞傳》,作“同惡相助,同欲相趨”。可以證明中有脱字。古韻欲、趨屬侯部,惡、助屬御部,由于刻書者不知句中有韻而誤脱。又:“《脩務》篇:‘契生於卵,啓生於石。’‘石’與‘射’爲韻。各本‘啓生於石’在‘契生於卵’之上,則失其韻矣。”這兩句的下文是“史皇産而能書,羿左臂修而善射”。如今本則“卵”與“射”非韻,和上文都用韻不一律,故明是兩句誤倒。又:“《泰族》篇:‘至治寬裕,故下不賊。至中復素,故民無匿。’賊,害也。言政寬而不爲民害也。匿,讀爲慝,謂民無姦慝也。‘匿’與‘賊’爲韻。後人於‘賊’上加‘相’字,‘匿’下加‘情’字,既失其義而又失其韻矣。”據《文子·微明》篇作“至治優游,故下不賊”,可證本無“相”字。據《羣書治要》引此作“至德樸素,則民無慝”,可證本無“情”字。刻書者不知有韻,誤加了兩字。

根據韻部來求得假借。王念孫《淮南子雜志序》:“‘孚子治亶父三年。’孚子即宓子賤也。宓、孚聲相近,故字相通,而各本乃誤爲‘季子’矣。”治亶父乃宓子賤的故事,它書從没有稱他爲“季子”的,《羣書治要》引此作“宓子”,《吕氏春秋·具備》篇同。而《齊俗》篇“賓有見人於宓子者”,《太平御覽·人事部》引作“孚子”,《羣書治要》作“季子”。可證“孚”是“宓”的假借,作“季”則由與“孚”字形相近而誤。又:“《本經》篇:‘異貴賤,差賢不,經誹譽,行賞罰。’賢不,即‘賢否’也。後人不知‘不’爲‘否’之借字,遂於‘不’下加‘肖’字矣。”這四句的句法一律,都是相對成文,加了一個“肖”字,句法就參差不齊了。由于不知“不”即“否”之借字而誤加。又:“《道應》篇:‘跖之徒問跖曰:盜亦有道乎?跖曰:奚適其有道也。’‘適’讀曰‘啻’,言奚啻有道而已哉,乃聖、勇、義、仁、智五者皆備也。後人不知‘適’與‘啻’同,而誤讀爲適齊、適楚之‘適’,遂改‘有道’爲‘無道’矣。”“奚適其有道也”,下接“夫意而中藏者,聖也。入先者,勇也。出後者,義也。分均者,仁也。知可否者,智也”,語氣本是一貫而下。《吕氏春秋·當務》篇正作“奚啻其有道也”,刻書者不知“適”爲“啻”的借字而誤改。又:“‘國危不而安,患結不而解,何謂貴智。’‘而’讀曰‘能’。言危不能安,患不能解,則無爲貴智也。後人不知‘而’與‘能’同,遂改爲‘國危而不安,患結而不解’矣。”“能”和“而”古聲相近,故可以通借,古書中借“而”作“能”的,多不勝舉,如《楚辭·九章》:不逢湯武與桓繆兮,世孰云而知之。《戰國策·齊策》:“秦始皇使遺君王后玉連環,曰:齊多智,而解此環不?”“而”字都是“能”字的假借,刻書者不知而遂顛倒其文了。

音韻學的主要書籍

古音韻學的發明,在清代學術史上是一項最輝煌的成績。自顧炎武創始,後來經江永、戴震、段玉裁、孔廣森、王念孫、張惠言、嚴可均、江有誥,直到章炳麟,他們愈推愈細,各有著述,可説已經是登峯造極了。我們爲具備校書的常識,可先讀段玉裁的《六書音韻表》(附在他的《説文注》後面),再進而讀諸家之書。

校讎學的參考材料

文字、訓詁和音韻,前人統稱之曰“小學”,本是互相聯繋着,並不能孤立地來研究。再加具備了各種版本。用這些工具來校讎古書,就没有或很少不能解决的問題。相反地,則如閻若璩《經義雜記序》所云,“疏於校讎,則多訛文脱字,而失聖人之本經。昧於聲音訓詁,則不識古人語言文字,而失聖人之真意”了。前人已有的成績,可以作爲我們學習和參考的材料,如阮元《十三經注疏校勘記》、盧文弨《羣書拾補》、王念孫《讀書雜志》、王引之《經義述聞》和《經傳釋詞》、俞樾《羣經平議》《諸子平議》和《古書疑義舉例》、孫詒讓《札迻》等書,都是極有價值的著作。

校讎方法的派别

校讎方法又可分爲兩派。繆荃孫《跋毛刻四唐人詩》:“在毛刻爲最精,而改换行款,喜易古字。異本標‘一作’於下。邇來參合各本,擇善而從,後來盧抱經、孫淵如墨守此派。敕先(陸貽典字)則據一宋本,筆筆描似,即訛字亦從之,縮宋本於今日,所謂下真蹟一等者,後來黄蕘圃、汪閬源墨守此派。一屬校讎,一屬賞鑒,均士林之寶笈也。”葉德輝《藏書十約》論校勘:“書不校勘,不如不讀。今試言其法:曰死校。曰活校。死校者,據此本以校彼本,一行幾字,鈎乙如其書,一點一畫,照録而不改,雖有誤字,必存原本,顧千里廣圻、黄蕘圃丕烈所刻之書是也。活校者,以羣書所引改其誤字,補其闕文。又或錯舉他刻,擇善而從,别爲叢書,板歸一式,盧抱經文弨、孫淵如星衍所刻之書是也。斯二者,非國朝校勘家之祕傳,實兩漢經師解經之家法。”他們這樣的區别,是根據洪亮吉的藏書家有數等之説。《北江詩話》:“藏書家有數等:錢少詹大昕、戴吉士震爲考訂家,盧學士文弨、翁閣學方綱爲校讎家,鄞縣范氏天一閣、錢塘吴氏瓶花齋、崑山徐氏傳是樓爲收藏家,吴門黄主事丕烈、鄔鎮鮑處士廷博爲賞鑒家,吴門書估錢景開、陶五柳、湖南書估施漢英爲掠販家。”其實洪氏所分五家,本可合并爲二家。如第一、第二可合并爲校讎家,第三、第四而以第五附入,可合并爲賞鑒家。賞鑒和校讎,自有程度上的區别,而有功于古書却是同樣的。賞鑒家是用死校法的,這是一派;校讎家是用活校法的,這又是一派。不過繆氏列汪閬源爲賞鑒,他並没有校本書流傳,所刻書也是他人代校的。葉氏列顧廣圻于死校,只可指刻書而言,他的所作考證是用活校法。實際上他是合死校、活校爲一,在校勘學上的成就爲最大。孫星衍所刻書,和盧文弨並不全同,著名的《説文解字》《唐律疏義》《古文苑》等,也是顧廣圻擔任校勘,屬于“必存原本”而不屬于“擇善而從”的。他們的舉例,僅僅得其大概而已。

什麽是死校法

死校法當始于馮武、陸貽典等。馮武校《文選》跋:“二十二日對此卷,先有對者,與錢氏宋本不同,今一依錢本改竄。亦有明知宋版之誤而不必從者,亦依樣改之。蓋校書甚難,不可以一知半解而斟酌去取,姑俟之博物者裁定云。”陸貽典校《管子》跋:“余校此書,一遵宋本,再勘一過,復多改正,後之覽者,其毋以刻舟目之。”孫慶增《藏書記要》論校讎:“反覆校過,連行款俱要照式改正,方爲善本。”後來黄丕烈等都謹守此法。他們的功績,在憑他的校本,流傳了不少宋刻孤本。也是有鑒于明人的擅改古書,志在保存真相。正像秦始皇焚書之後,漢初諸儒的抱殘守闕一樣。現在印刷術發達,宋刻舊抄,正不斷地大量地在景印出版,我們對于死校法不復像從前這樣需要,但古書的繁多,版本的複雜,不可能完全印出,遇到罕見的版本還是要用死校法存真。又死校也是活校的基礎,不可偏廢。

什麽是活校法

活校法的運用,至盧文弨、王念孫、顧廣圻、嚴可均之時,可稱極盛。方法是先做好死校工作,再遍搜各書中的材料,然後貫穿了全書的體例,上下文的語氣,選擇各本之長,定爲一本。盧文弨校《荀子·勸學》篇“青取之於藍”云:“青取之於藍,從宋本。《困學紀聞》所引同。元刻作‘青出之藍’,無‘於’字。”這是肯定了宋本是而元本非,宋本並有王應麟《困學紀聞》作證,王是南宋人,他所見的本子也有“於”字。又校“螾無爪牙之利。注:螾與蚓同,蚯蚓也”云:“正文‘螾’字上,宋本有‘蚯’字,無注末‘蚯蚓也’三字,今從元刻。”這又肯定了元本是而宋本非,因楊倞注只説“螾與蚓同”,並不説“蚯螾與蚓同”,且“蚯蚓也”三字是釋“蚓”字,故知元刻正確。又校《不苟》篇“喜則和而理,憂則静而違。注:皆當其理”云:“《外傳》四作‘喜即和而治,憂即静而違’。此作‘和而理’,避時諱。下句舊本俱作‘静而理’,當由誤會注文耳。今從《外傳》改正。”這又根據《韓詩外傳》卷四之文校正舛誤。唐高宗名治,唐人書治皆避諱作“理”,楊倞唐人,所以也作“理”。下句舊本作“静而理”,則與上句“理”字重複,推其致誤的原因,是誤會注文“皆當其理”的總釋兩句,而爲下句末字也當作“理”了。又校《儒效》篇“居於闕黨,闕黨之子弟,罔不必分,有親者取多”云:“宋本無‘必’字,元刻有。案‘必’與‘畢’古通用。《新序》五作‘罔罟分,有親者取多’,其卷一作‘畋漁分,有親者得多’,與此不同。”這段説孔子作魯司寇時,百姓被他感化,闕黨子弟,多少皆均分,没有隱藏,有親者多取些。後人不知“必”與“畢”通,把它删去,幸元本猶存,所以肯定宋本非而元本是。這樣的校書,常有精心獨到之處。但千慮一失,也難免有校改失當,反失其真的。到了顧廣圻校刻的古書,依宋本照樣摹刻,作校勘記或考證,另編附後,既不改變原文,又不列入當句下,以免隔斷文氣。這樣的態度是客觀的,是進步的。後來覆刻古書,多照他的格式。

第四節 校讎所根據的材料

搜求和判斷

具備衆本,是校讎的基本條件。但是,僅僅如此還是不够的,必須廣搜博覽,凡有關本書的,雖殘文斷句,也都應該利用。另一方面,材料太多了,各持一説,也容易令人迷惑,這又要善于判斷了。校讎取資的范圍是相當廣泛的。有的從書名看,好像和本書没有關係,然而中間有極可貴的材料;有的大部書,看似有用,却無甚可取。所以爲了搜求材料,讀書要博,而運用和處理材料,用心要細,除了具備文字、訓詁、音韻的知識以外,還要懂得考據方法,就是要實事求是,不能參雜自己的主觀臆斷。

據衆本合校例

阮元刻宋十行本《毛詩注疏校勘記·關雎序》“后妃之德也”下云:“閩本、明監本、毛本於此節及後節‘用之邦國焉’下皆有注。小字本、相臺本無。考文古本同。案山井鼎云‘皆《釋文》混入於注’,是也。十行本附釋音,與注文疏文皆雙行小字,唯《釋文》首加圓圈爲别耳,故重刻者致誤也。又明監本注單行小字側書,閩本、毛本别爲中等字,皆非其舊。”又“風,風也”下云:“唐石經、小字本、相臺本同。案《釋文》云:‘徐上如字,下福鳳反。’崔靈恩《集注》本下即作‘諷’字。案,《正義》標起止云‘風風’,是《正義》本不作‘諷’。《正義》下文又云:‘風,訓諷也。’風、諷古今字。凡經注古字,《正義》每易爲今字説之,其爲例如此也。今往往有合併時依經注誤改者矣。”以上各條,都是據各種不同的本子來校正本書。前一條是羅列各本的異同和款式,得出了閩本等把《釋文》混入注内的錯誤,又各本的單行側書或中等字,都非宋刻的真相。後一條説明“風也”的“風”字當讀爲“諷”而不當改字。從整部《毛詩正義》求得它的定例,是把今字説古字,那末,古字的不當改作今字是很明顯的。這必須統貫全書才能確定它的是非,不是枝枝節節地來作校勘的。

據本書互校例

王念孫《讀管子雜志·形勢》篇:“烏鳥之狡,雖善不親。念孫案:‘烏鳥之狡’,當作‘烏集之佼’,‘佼’與‘交’同。後《解》云:‘與人佼,多詐僞,無情實,偷取一切,謂之烏集之佼。’是其證也。”又《七法》篇:“故聚天下之精財,論百工之鋭器。念孫案:‘財’當爲‘材’。《幼官》篇:‘求天下之精材,論百工之鋭器。’今本‘材’作‘財’者,涉上文‘聚財’而誤。”又《幼官》篇:“期之以事,攻之以官,發之以力,威之以神。念孫案:後《中方本圖》,‘攻之以官’,作‘攻之以言’,一本作‘攷之以言’,一本是也。《堯典》曰:‘詢事考言。’故曰:‘期之以事,攷之以言。’”又:“察數而知治,審器而識勝。念孫案:適勝,當爲‘勝適’,‘適’即‘敵’字也。《兵法》篇云:‘察數而知治,審器而識勝,明理而勝敵。’是其證。”以上各條,都是取本書它篇文字來校正這篇的誤字。《解》(指《形勢解》)、《幼官》《中方本圖》《兵法》,都是《管子》書中的篇名。

據上下文互校例

孫詒讓《墨子閒詁·修身》篇:“言無務爲多而務爲智,無務爲文而務爲察,故彼智無察,反其路者也。案:‘路’當爲‘務’,即承上‘務爲智’、‘務爲察’而言,謂違反其所當務之事。”又:《尚賢中》:“且夫王公大人有所愛其色而使……故愛其色而使之焉。案:據下文,上‘使’下當有‘之’字。”又《尚同上》:“察鄉之所治者何也……察國之所以治者何也?案:上句‘所’下,據下文當有‘以’字。”又《尚同中》:“上有過,規諫之,尚同義其上。案:‘義’當作‘乎’。下文云:‘尚同乎鄉長’,‘尚同乎國君’,可證。”以上各條,都是據上下文來校正誤字。但必須細案文氣語意,使上下貫穿。古書文義深奥,别有條例,要防止據後來的文法來擅改。

據同類書互校例

王念孫《讀史記雜志·秦始皇本紀》:“若欲有學法令,以吏爲師。念孫案:‘欲有’當作‘有欲’,‘若有’二字連讀,‘欲學法令’四字連讀,置‘欲’字於‘有’字之上,則文不成義。‘法令’下當有‘者’字,《李斯傳》作‘若有欲學者’,是其證。《通鑑·秦紀二》正作‘若有欲學法令者’。”又《吕后本紀》:“諸吕用事兮劉氏危,迫脅王侯兮彊授我妃。念孫案:‘危’本作‘微’,謂劉氏衰微也。今作‘危’者,後人以意改之耳。‘微’字古今同音,故與‘妃’爲韻。若‘危’字,則古音魚戈反,不得與‘妃’爲韻。《漢書·高五王傳》正作‘劉氏微’。”又《禮書》:“然而兵殆於垂涉。《集解》:許慎曰:‘垂涉,地名也。’念孫案:‘垂涉’當依《荀子·議兵》篇作‘垂沙’,字之誤也。《楚策》亦云‘垂沙之事,死者以千數’。”又《魯周公世家》:“不干所問,不犯所知。念孫案:‘知’當爲‘咨’,聲之誤也。所問所咨,皆承上文而言。《周語》正作‘所咨’。”以上各條,都是舉同類性質的書互校。如《通鑑》《漢書》《戰國策》《國語》與《史記》都是史部書。《國策》《國語》又爲司馬遷所據的材料。《漢書》在武帝以前的傳紀,多本《史記》。《通鑑》編纂在北宋。那末,班固、司馬光所見的《史記》,是漢本和宋本,所以與後來本有不同。

據本書古注校例

王念孫《讀管子雜志·七法》篇:“人君泄見危。念孫案:‘見’當作‘則’。故尹注云:君泄其事,則其位危。”又《樞言》篇:“王主積於民,霸主積於將戰士。念孫案:‘將’字後人所加。霸主欲彊兵,必重戰士之賞,故曰‘霸主積于戰士’。據尹注云:‘卒勇奮。’則無‘將’字明矣。”又:“衆人之用其心也。愛者,憎之始也。德者,怨之本也。惟賢者不然。念孫案:此六句,皆涉下文而衍。又下文尹氏有注而此無注。若果有此六句,則尹氏何以注于後而不注于前?然則尹所見本無此六句明矣。”又《霸言》篇:“故貴爲天子,富有天下,而伐不謂貪者。尹注曰:‘得地均分,可以臣彼,地自利彼,於我何貪?’念孫案:如尹注,則‘伐’字當爲‘我’字之譌。‘我不謂貪’,我不爲貪也。古者‘謂’與‘爲’同義。”以上各條,都是據尹知章《管子注》以校正文。尹注雖多淺陋之處,但他是唐人,所據以作注的本子是唐本,比後來展轉翻刻的總要可信一些。當然,也要靠校者的善于别擇。

據他書古注校例

王引之《經義述聞·毛詩》:“《鄭譜》曰:‘初,宣王封母弟友於宗周畿内咸林之地,是爲鄭桓公。’引之謹案:‘咸’當作‘或’,‘或’者,‘棫’之借字也。古音‘或’如‘棫’,故‘棫’通作‘或’。‘或’與‘咸’字形相似,因誤作‘咸’耳。《史記·鄭世家》索隱引《世本》云:‘桓公居棫林。’”又《大戴禮·朝事》:“《朝事》下有‘儀’字,而今本脱之。《覲禮》注疏及《大雅·韓奕》正義,《商頌·長發》正義,《王制·玉藻》正義,引此皆作《朝事儀》。”又《禮記·曲禮》:“前朱鳥而後玄武。家大人曰:‘朱鳥’本作‘朱雀’,此後人以他書改之也。《後漢書·張衡傳》注作‘朱雀’。”又《檀弓》:“毋爲戎首,不亦善乎?又何反服之禮之有?家大人曰:此本作‘又何反服之有’。《孟子·離婁》篇云:‘此之謂寇讎,寇讎,何服之有。’文義與此相似,反服下不當有‘之禮’二字,蓋涉上文‘舊君反服之禮’而衍,自唐石經已然。《世説新語·方正》篇注引無‘之禮’二字。”以上各條,都是據他書注所引來校正本文。《史記索隱》爲唐司馬貞撰,《儀禮疏》爲唐賈公彦撰,《毛詩正義》爲唐孔穎達撰,《後漢書注》爲唐章懷太子撰,《世説新語注》爲梁劉孝標撰,他們作注時所據的都是古本,所以可正今本之誤。凡宋以前人的注釋,都可以據校。

據古類書校例

劉師培《墨子拾補·所染》篇:“子墨子言,見染絲者而歎曰。案《閒詁》曰:‘言’字疑衍。今考《羣書治要》《後漢書·馮衍傳》注、《黨錮傳》注、《太平御覽》八百十四所引,並無‘言’字,則‘言’字碻爲羨文。”又《非儒下》篇:“孔丘窮於蔡陳之間,藜羹不糂。案畢校云:《藝文類聚》引作‘藜蒸不糂’。今考《書鈔》一百四十四、一百四十五,並引作‘藜蒸’。《御覽》八百五十九亦引作‘藜蒸不糂’。是古本‘羹’字作‘蒸’,‘羹’則後人所改。”又《荀子校補·勸學》篇:“故不積蹞步,無以至千里。不積小流,無以成江河。案元本作‘江河’,非也。《初學記》六、《事類賦注》六引此文並作‘江海’。《文選·海賦》注、《白帖》六並引作河海。‘海’與‘里’叶韻,若作‘江河’,失其韻矣。”又《大略》篇:“子夏貧,衣若懸鶉。案《書鈔》一百二十九、《事類賦注》十二、《御覽》六百八十九所引‘貧’上並有‘家’字,當據補。又《初學記》十八引‘子夏家貧,徒有四壁’,疑亦此處捝文。”以上各條,都是據古類書所引以校本文。《羣書治要》爲唐魏徵撰,《太平御覽》爲宋李昉等撰,《藝文類聚》爲唐歐陽詢撰,《北堂書鈔》爲唐虞世南撰,《初學記》爲唐徐堅撰,《白孔六帖》爲唐白居易和宋孔傳撰,《事類賦注》爲宋吴淑撰,此處多用簡稱。凡宋以前類書都可以據校。明人類書雖多,而多出臆改不可信,故不宜引據。

據《道藏》本校例

張文虎《尹文子校勘記(代錢熙祚)·大道上》:“以簡治煩惑。《藏》本‘治’作‘制’,與《治要》合。”又:“必爲治以矯之。‘治’字誤,明吉府本及《藏》本並作‘法’。”又:“食不異肉。《藏》本‘異’作‘兼’,與《御覽》六百八十九引此文合。”又:“處名位雖不肖下愚,物不疏己。此處有脱誤。《文選·任彦昇薦士表》注引作‘處名位,雖不肖,不患物不親己。在貧賤,不患物不疏己。’觀下文云‘親疏係乎勢利’,則此處當亦親疏並舉爲是,‘不患’誤作‘下愚’,字形並相似也。《藏》本‘下’作‘不’,此其迹之未盡泯者。”又:“君科功黜陟。《藏》本‘科’作‘料’,‘料’字是。下篇亦云‘料長幼’。”又:“謂之曰怪石也。明吉府本及《藏》本‘曰’下並有‘此’字,此脱去。”又:“弗如一復之。‘—’字衍,當依明吉府本及《藏》本删。”以上各條,都是據《道藏》本來校正古書。《道藏》雖是明正統刻本,然所據多古本,前人没有注意,自從惠棟、錢大昕、孫星衍、顧廣圻等發現了蘇州玄妙觀和南京朝天宫的藏本,據以校勘道家諸子,而其書遂顯于世。其初還是據古書的原書,後來更有據注释諸家的本子,如馬叙倫《老子校詁》所據,有《道藏》本的成玄英《道德經義疏》,彭耜《道德經集注》和《釋文》,白玉蟾《道德寶》,張嗣成《道德經章句訓頌》,寇才質《道德經四子古道集解》,吴澄《道德經注》七種。

據釋氏書校例

嚴可均《説文校議》:“玟,一曰石之美者。《一切經音義》卷三、卷六引‘石之美好曰玟’。案‘瑰’下云:‘一曰圜好。’明此脱‘好’字。”又:“,艸初生,其香分布。‘艸初’上當有‘芳也’。《一切經音義》卷七、卷十二、卷十九引‘,芳也’。”又:“,菡,芙蓉華。《説文》無‘芙蓉’字。《一切經音義》卷三、卷八引作‘扶渠’,蓋古文也。汪刻小徐作‘夫容’,則近人依《漢書·相如、揚雄傳》校改者。”又:“薴,艸亂也。杜林説:艸薴皃。《一切經音義》卷廿一‘鬇鬡’引‘《説文》作薴,髮亂也’。以玄應語訂之,則今本有闕脱,當言‘杜林説,艸薴如髮亂也’。”又:“喁,魚口上見。《一切經音義》卷十二、卷十三引作‘衆口上見也’。今此作‘魚’,疑校者輒改。《晉書音義》卷上引《字林》,亦作‘衆口上見’。《漢書·相如傳》‘喁喁然’,師古曰:‘衆口向上也。’”又:“,古文省彳。見部‘,取也’,此重出。《一切經音義》卷一引衛宏《古文官書》‘得同體’,不言《説文》,則唐本彳部無字。”以上各條,都是據釋氏書來校正《説文》的脱誤。唐釋玄應《衆經音義》,慧苑《華嚴經音義》,雖爲詁釋佛經而作,然所引字書及其他古書,都是唐以前的本子,和後來有所不同。清乾隆、嘉慶時的學者們,發現了這材料,多據以校正古書。光緒時,又從日本傳來了慧琳《一切經音義》、希麟《續一切經音義》,内容更爲豐富了。除此之外,如《法苑珠林》《北山録》等釋氏書,也有可據的材料。

據甲骨文校例

王國維《殷卜辭中所見先公先王考》:“卜辭多記祭王亥事。案《史記·殷本紀》及《三代世表》,商先祖中無王亥,惟云:‘冥卒,子振立。振卒,子微立。’《索隱》:振,系本作核。《漢書·古今人表》作垓。然則《史記》之‘振’,當爲‘核’或‘垓’之譌也。《大荒東經》曰:‘有困民國句姓而食,有人曰王亥。’郭璞注引《竹書》曰:‘殷王子亥賓於有易而淫焉。’今本《竹書紀年》:‘帝泄十二年,殷侯子亥賓于有易。’是《山海經》之王亥,《古本紀年》作殷王子亥,今本作殷侯子亥。又前於上甲微者一世,則爲殷之先祖冥之子、微之父無疑。則‘亥’乃其正字,《世本》作‘核’,《古今人表》作‘垓’,皆其通假字。《史記》作‘振’,則因與‘核’或‘垓’二字形近而譌。《吕覽·勿躬》篇:‘王冰作服牛。’案篆文‘冰’作‘仌’,與‘亥’字相似,王仌亦王亥之譌。”又:“湯名天乙,見於《世本》(《書湯誓釋文》引)及《荀子·成相》篇,而《史記》仍之。卜辭有大乙,無天乙。羅參事(振玉)謂‘天乙’爲‘大乙’之譌。觀於‘大戊’卜辭亦作‘天戊’。卜辭之‘大邑商’,《周書·多士》作‘天邑商’。蓋天、大二字形近互譌也。且商初葉諸帝,如大丁,如大甲,如大庚,如大戊,均冠以‘大’字,則湯自當稱大乙。”以上各條,都是據甲骨文以校古書,知《史記》的“振”,《吕覽》的“冰”,都是“亥”字之誤。《世本》《荀子》《史記》的“天乙”,都是“大乙”之誤。

據金文校例

吴大澂《字説·淑字説》:“古文淑皆作,不从水。許氏《説文解字》有‘九月叔苴’之叔,而無‘伯’之。蓋自漢人借‘叔’爲‘’,又誤‘’爲‘弔’,而‘’字之本義廢矣。周時已假借用之,漢人相因以‘叔’爲‘’,又於經文‘不’二字多誤爲‘不弔’。《書·大誥》《君奭》之‘弗弔天’,《多士》之‘弗弔昊天’,皆字之譌。漢人誤‘’爲‘弔’,因、二字相近耳。”又《文字説》:“濰縣陳介祺所藏兮仲鐘云:‘用追享于皇考已伯,用侃喜前文人。’《積古齋鐘鼎彝器款識·追敦》云:‘用追考于前文人。’知‘前文人’三字爲周時習見語。乃《大誥》誤‘文’爲‘寧’,曰:‘予曷其不于前寧人圖功攸終。’曰:‘予曷其不于前寧人攸受休畢。’曰:‘天亦惟休于前寧人。’曰:‘率寧人有指疆土。’‘前寧人’實爲‘前文人’之譌。蓋因古文‘文’字有从心者,或作,或作,又作。壁中古文《大誥》篇其‘文’字必與‘寧’字相似,漢儒遂誤釋爲‘寧’。不見古器,不識真古文,安知‘寧’字爲‘文’之誤哉。”以上各條,都是據金文來校正古書。《大誥》《多士》的誤爲“弔”,《大誥》的誤“文”爲“寧”,自漢以來已兩千多年了,到發現了這些古器,才得校正。甲骨文和金文,已發現的有數千件之多,對校勘來説,是豐富的寶藏。王國維和楊樹達、郭沫若在這方面都已有了很大的成就,可以參考他們的著作。

據古印文校例

瞿中溶《集古官印攷證》:“石洛侯印。《史記·王子侯年表》:石洛侯劉敬,城陽頃王子,元狩元年四月戊寅封。參校《漢書·表》,其世系及始封月日皆合,以‘石洛’爲‘原洛’。據此印足正‘原洛’之誤。”又:“武平候印。《郡國志》武平屬陳國,陳國故淮陽國,章帝更名。《地理志》淮陽國無武平。然考《漢書·王子侯表》有武平侯璜,東平煬王子,建平二年五月封,四月坐免,元始元年復封,居攝二年死。疑《地理志》脱。”又:“進符子家丞。莽改地名曰符者甚多,而《地理志》定襄郡安陶,莽曰迎符。‘迎’與‘進’字形相近,疑‘迎符’即‘進符’之譌。”又:“平旳國承。《漢書·王子侯表》:平旳戴侯强。《史記·侯者表》‘旳’誤‘酌’。攷《説文》,旳在日部,云:‘明也。从日,勺聲。《易》曰:爲旳顙。’後人書‘旳’字,多誤‘日’旁爲‘白’旁,颜師古於《地理志》云:‘旳音丁歷反,其字从日。’蓋見後代多誤从‘白’,故特正之,而今本旳旁及从日之日,亦皆誤‘白’,此印真漢篆之可據者。”以上各條,都是據古銅印文來校正《史記》《漢書》的脱誤。古銅印不過金石中的一種小品,前人集以爲譜,也不過供摹印者們的取法,自從瞿中溶用它校正古代的官制和地理,它的價值便不僅是骨董家的賞鑒品了。

據石刻校例

王昶《金石萃編·嵩嶽大室闕銘》:“嵩高字,漢碑並作‘崇’,見漢時尚無‘嵩’字。《地理志》有崈高縣,云:‘古以崈高爲方外山也。’《國語》:‘夏之興也,融降於崇山。’韋注:‘崇,崇高山也。’據此,知經典有作‘嵩’或作‘崧’者,皆後人改竄之文也。”又《開母廟石闕銘》:“則文燿以消摇。‘消摇’二字不从辵。而《詩》‘河上乎逍遥’,《釋文》云:‘本又作消摇。’據此,知漢時尚不从辵,《詩》文出於改竄也。”今人岑仲勉《隋書求是》:“《隋書》本紀四:‘大業十年八月己巳,班師。庚午,右衛大將軍左光禄大夫鄭榮卒。’他處未見鄭榮其人。一九五三年,長安發現武德三年郭榮墓碑,按之皆合,可明‘鄭’爲‘郭’誤。”今人周祖謨《洛陽伽藍記校釋》:“《北史·魏廣平文穆王懷傳》,《洛陽伽藍記》卷二平等寺作武穆王,《河南金石志圖》有《廣平王元懷墓志》,亦作謚曰武穆,知《北史》誤。”以上各條,都是據石刻來校正經史之誤。歷代石經,既是書籍版本的一種,爲校勘當然的材料,不在此列。這裏是指石經以外的石刻文字。這項工作,自宋代歐陽修《集古録》、趙明誠《金石録》直至清代錢大昕《潛研堂金石跋》、王昶《金石萃編》、武億《授堂金石跋》、陸增祥《八瓊室金石補正》等,補史校史,可稱成績斐然。今後各地發現的新材料,正日出不窮,我們還可大力探討。由于石刻爲當時鐫刻的文字,大體是可信的。

據封泥校例

楊樹達《漢書窺管·地理志》:“掖。樹達案:《齊魯封泥集成》有‘夜丞之印’、‘夜印’,周明泰《再續封泥攷略》卷二亦有‘夜丞之印’。王國維云:掖縣,二志皆从手旁,惟《齊策》‘封安平君以夜邑萬户’及‘東有夜邑之奉’,均作‘夜’字。今封泥有‘夜丞之印’、‘夜印’,則《齊策》是也。”又:“盱眙,王先謙曰:《續志》作盱台,《史·高紀》同。樹達案:周明泰《再續封泥攷略》卷二有‘盱台丞印’,字作‘台’,則《史·高紀》及《續志》作‘台’者是,此作‘眙’者,誤也。又案《王子侯表》有‘盱台侯蒙之’,字作‘台’,不誤。”又:“雩都。樹達案:《封泥攷略》卷七有‘虖都之印’,字作‘虖’,與志前文廬江郡雩婁封泥作‘虖婁’者同。吴式芬云:虖通雩。《史記·秦紀》‘里疾’,‘’字从虖,列傳从雩作‘樗’。《匈奴傳》‘係雩淺’,《漢書》作‘係虖淺’。樹達案:地名宜有定字,不得以同音字爲之,此皆封泥作‘虖’者是,志文作‘雩’者,音近誤字也。”又:“劇。樹達案:《齊魯封泥集成》有‘勮丞之印’,周明泰《續封泥攷略》卷四有‘勮丞印’,字皆从力,不从刀。《地志》此文及前北海郡劇侯國皆从刀作‘劇’,案《説文》有‘勮’無‘劇’,从‘刀’乃从‘力’之誤寫也。”以上各條,都是據封泥文來校正史志。封泥發現于巴蜀齊魯之區,是較晚出的古物,是從漢銅印打印下來的,古時蓋用來封緘官文書,等于現在的火漆印。它可以校正兩漢的地名和官名的地方很多。

校書當避免的弊端

如上所述,校讎所據之材料是非常廣泛的,但又往往玉石相混,有待于研究工作者的正確運用。章炳麟《國故論衡·明解詁上》:“一依故書正新書,依準宋刊,不敢軼其上。其一時據舊籍以正唐宋木石之書,相提而論,據舊籍者宜爲甲。及其末流淫濫,喜依《治要》《書鈔》《御覽》諸書以定異字。《治要》以下,其書亦在木,非無譌亂,據以爲質,此一蔽也。前世引書,或以傳注異讀改正文。經典古今文既異,今文有齊魯之學,古文有南北之師,不得悉依一讀,凌雜用之,此二蔽也。段玉裁、臧庸恨之,時出匈臆,謂世所見者悉流俗本,獨己所正爲是。其是者誠諸師所不能駁,而亦頗有錯牾。”死校派雖于是非不加肯定,態度尚屬謹慎。活校派必須具備深博的知識,精細的考證,否則就易犯改竄古書的毛病。如《羣書治要》這類資料,不能視同宋板,要利用它的正確部分,駁斥它的錯誤部分,盧文弨、王念孫、顧廣圻等都是這樣,否則就要犯章氏所説的第一蔽了。就經學而論,師法和傳本是非常複雜的,對這没有正確的認識,就不能條分縷析,各歸本真,而必然要犯章氏所説的第二蔽了。段玉裁、臧庸的學問在清代當屬第一流,但有時自信過强,不免千慮一失,如段注《説文》,鈕樹玉、徐承慶等都有訂正,顧廣圻對臧庸所校書也常表不滿,所以章氏也説“頗有錯牾”。

校記和正誤表

把校得的異文,附在本書的後面,最早見于《漢熹平石經》。王國維《魏石經攷》:“漢石經後,各有校記,蓋盡列學官所立諸家異同。《隸釋》謂石經有一段二十餘字,零落不成文,惟有《叔于田》一章及“女曰雞”八字可讀,其間有齊、韓字,蓋叙二家異同之説。是漢石經用《魯詩》本而兼存齊、韓二家異字也。又《隸釋》所録《公羊》哀十四年傳,後有三行,皆有顔氏有無語,是漢石經《公羊》用嚴氏本而兼存顔氏異字也。《論語》後有包、周及盇、毛、包、周字,是《論語》亦用某本而兼存盇、毛、包、周諸本異字也。”這雖已殘闕,還可考見各本的異文,後來衍爲校勘記或考異等,更由略而進于詳了。又有用表格式樣,羅列卷、版、行、字、誤、改,界格填注,如後來勘誤表的,則始于宋樓大防《樂書正誤》,錢泰吉《曝書雜記》稱其格式頗精,鈔録一葉,以饗校書者。今亦摹寫如下:

《樂書正誤》格式

第五節 漢劉向劉歆父子的校讎學

劉氏父子校讎的功績

關于漢劉向、劉歆父子目録的編製,已見前第二章。關于校讎的發明,也略見于本章的前節。現在闡述他們校讎的方法和成績。

張爾田説:“大哉校讎之爲學也!非其人博通古今道術而又審辨乎源流失得,則於一書旨意,必不能索其奥而詔方來。當漢成世,既命謁者陳農求遺書,向獨爲之檢校,區分類例。今觀所傳叙録,提要鉤玄,往往一二語即洞明流變,有不待詳説而犛然者。故孟堅撰史,至以辨章舊聞,推爲司籍之功。所謂辨章舊聞者,蓋不徒鰓鰓於寫官之異同與夫官私著録之攷訂而已。若但取古今藏本諟正文字,斯始事之所爲,向不如是也。”這是他序孫德謙《劉向校讎學纂微》的話,恰當地評述了劉向在校讎學上的功績。劉向的校讎,首先在辨章舊聞,就是搜集了許多舊的文獻材料仔細地加以辨别,判斷它的是非。也就是吸收它的精華,吐棄它的糟粕,而不持厚古薄今的偏見。然後才能把許多書籍區分類例,把一書内容提要鉤玄。至于諟正文字,只是從事校讎的基礎。有人以爲劉向的校讎學就在諟正文字,是取其小而遺其大。

孫德謙對劉氏校讎學的研究

劉向、劉歆父子的《别録》和《七略》,原書都已失傳了,清人搜輯的幾家,以姚振宗所輯的《别録七略佚文》七卷爲最佳,但也不過殘文而已,比《隋書經籍志》著録的原書二十卷,只是什之一二。就這些僅存的殘文來研究他們父子校讎學的内容,確不是件容易的事情。孫德謙的《劉向校讎學纂微》一書,把劉氏校讎,分析爲備衆本、訂脱誤等二十三個條目,每條都有具體的材料和獨到的見解。這裏就效法《漢書藝文志》用《七略》删要的前例,述之如下:

一、備衆本。章學誠《校讎通義·校讎條理》:“校讎宜廣儲副本。劉向校讎中秘,有所謂中書,有所謂外書,有所謂太常書,有所謂太史書,有所謂臣向書,臣某書。夫中書與太常太史,則官守之書不一本也。外書與臣向臣某,則家藏之書不一本也。夫博求諸本,乃得讎正一書,則副本固將廣儲以待質也。”提出了廣儲副本的必要,又分别了官守和家藏,説很精到。

二、訂脱誤。《漢志》於《易》家云:“劉向以中《古文易經》校施、孟、梁丘經,或脱去‘無咎’、‘悔亡’。”於《書》家云:“劉向以中古文校歐陽、大、小夏侯三家經文,《酒誥》脱簡一,《召誥》脱簡二。率簡二十五字者,脱亦二十五字。簡二十二字者,脱亦二十二字。文字異者七百有餘。脱字數十。”據此可知劉向校書,對于訂正脱誤,是非常注意的。他訂正書中的誤字,如《晏子書録》:“中書以‘夭’爲‘芳’,‘又’爲‘備’,‘先’爲‘牛’,‘章’爲‘長’,如此類者多,謹頗略椾。”《列子書録》:“中書多,外書少,章亂,布在諸篇中。或字誤,以‘盡’爲‘進’,以‘賢’爲‘形’,如此者衆,及在新書有棧,校讎從中書。”《戰國策書録》:“本字多誤脱爲半字,以‘趙’爲‘肖’,以‘齊’爲‘立’,如此字者多。”又《北堂書鈔》引:“古文或誤以‘見’爲‘典’,以‘陶’爲‘陰’,如此類多。”這裏的“椾”與“棧”,當與“牋”同,即表的意義,可知劉向的校書,必把誤字表出而加以訂正。

三、删複重。《易傳淮南道訓書録》:“除複重,定著十二篇。”《戰國策書録》:“除複重,得三十三篇。”《晏子書録》:“除複重二十二篇,六百三十八章。”《孫卿書録》:“除複重二百九十篇,定著三十二篇。”《管子書録》:“除複重四百八十四篇,定著八十六篇。”《列子書録》:“除複重十二篇,定著八篇。”《鄧析子書録》:“除複重,爲一篇。”這都是劉向合中外各本所有重複之篇,留其一而删其餘的説明。然其所删的,必屬文字完全相同,倘是有所不同,仍兼收不敢遺失。《晏子書録》:“又有複重,文辭頗異,不敢遺失,復列以爲一篇。”其下又云:“外篇重而異者第七。”每章之後有云:“此章與‘景公酒酣願無爲禮晏子諫’大旨同,但辭有詳略爾,故著于此篇。”又有云:“此章與‘景公登牛山而悲登公阜睹慧星而感’旨同而辭少異爾,故著於此篇。”他對于前古文獻,斤斤保存,不敢遺失,益可信他所删棄的部分,必定經過精細的研究,確無保存的價值,决不是隨意對待的。

四、條篇目。《漢志》云:“每一書已,向輒條其篇目。”是一書的原有篇目,劉向都取而分條羅列,就是上面所舉《孫卿》《管子》諸書所謂定著若干篇。又有其書篇目經向删減的,如《隋志》所著《賈子》是。又有向所定篇目,多出于今本的。如《隋志》所著《禮記》是。又有向所定篇目,與今本不同的,如《禮記·樂記》正義所著《樂記》篇目是。又有今書雖已亡失,而向于校讎時猶舉其篇目的,如王應麟《漢書藝文志攷證》所著《明堂陰陽》《王制》《申子》《尹都尉》等諸條是。劉向這幾種條次篇目的體例,尤以後一種爲重要,如《禮記·王制》一篇,本漢文帝使博士所作。《史記索隱》引劉向《七録》(當作《别録》)云:“文帝所造書,有《本制》《兵制》《服制》。”可知今本的一篇,原是把三篇合併起來的,倘無劉向舉其篇目,後人就無從知曉。

五、定書名。兩漢以前的學者,並非專以著書爲事,故所有著作,不一定題有書名,校書者可以根據内容,定一名稱。又有原名不妥或有歧異的,校書者也可以參酌情况,重爲更定,劉向于《淮南九師道訓》和《戰國策》即是如此。徐堅《初學記》引《别録》:“所校讎中《易傳淮南九師道訓》,除複重,定著十二篇。淮南王聘善爲《易》者九人,從之採獲,故中書署曰《九師書》。”是此書原名《九師書》,今稱《淮南九師道訓》,爲劉向所更定的。《戰國策書録》:“中書本號,或曰《國策》,或曰《國事》,或曰《短長》,或曰《事語》,或曰《長書》,或曰《修書》。臣向以爲戰國游士輔所用之國,爲之策謀,宜爲《戰國策》。”一書而有六種不同的名稱,劉向根據内容,選擇了《國策》的名稱,又爲明確起見,更加上一個“戰”字,並于書録中説明了理由。

六、謹編次。鄭樵《通志·校讎略》論編次有七目,尤其重要的是《編次必謹類例論》,他非常推崇專門之學,以爲校讎書籍,必須專門名家,才能分析類例。這個主張,是源出于劉向的校書。《晏子書録》:“又有複重,文辭頗異,不敢遺失,復列以爲一篇。又有頗不合經術,似非晏子言,疑後世辯士所爲者,故亦不敢失,復以爲一篇。”可見他對于編次的小心謹慎,必斟酌于輕重得失前後,才能位置安排得當。《戰國策書録》:“臣向因國别者略以時次之。”《國策》是記各國的史事,其中本無次序,劉向在校讎時,爲考其時代而重加編次,然後一國之事,前後秩然不紊。

七、析内外。王應麟《漢書藝文志攷證》引《風俗通》:“劉向校中秘書。”注云:“言中以别外。”因知劉向校書,如《晏子春秋》的分爲内篇和外篇,並非有意區别高下,乃是所據校的有中書和外書之别,在删除複重的時候,凡中書所有的稱“内篇”,外書所有的稱“外篇”,内篇猶稱天禄本,外篇猶稱民間本而已,並没有其他用意。後人不明,以爲必有顯著的區别,于是阮孝緒《七録序》云:“其方内經史至於術技,合爲五録,謂之内篇。方外佛道,各爲一録,謂之外篇。”劉知幾《史通》于内篇《六家》首云:“自古帝王編述文籍,外篇言之備矣。”他們的區别内、外,並不符合于劉向的本意。

八、待刊改。《風俗通》:“劉向校書籍,皆先書竹,爲易刊定,可繕寫者,以上素也。”是劉向雖合中外各本以校一書,但仍不敢確信爲定本,而必先寫在竹簡上,以待别見它本,便于刊改,最後寫上帛素。遇到有疑難的地方,暫時没有解決的辦法,只能留着以待將來,而决不能憑私意來竄易。假使待之已久,仍無法刊改,有特留空格,以待讀者自己去搜尋,這也不違劉向校書的意旨。倘有全無依據,强書就我,對于難解的,悍然改易或削去,使古書面目,反誤于校者之手的,未嘗没有,我們應該引以爲戒。

九、分部類。説已見前第二章目録的分類節。《隋志·史部·簿録》云:“漢時,劉向《别録》、劉歆《七略》,剖析條流,各有其部。”是言書籍的分别部類,必須能剖析條流。分别部類尤精者,章學誠指出了“别裁”和“互著”兩例:前者是把全書各篇,辨别它的性質,屬于其他某一類的,就别行裁出,置在某一類中。後者是因一書名,在兩類之中,不妨參錯互見。由于劉向明于學術源流,故部類雖分,而心有權衡,可以措置變化,不會搞亂它的體例。

十、辨異同。校讎須善于“正名辨物”。《漢志·易》家云:“劉向以中《古文易經》校施、孟、梁丘經,或脱去‘無咎’、‘悔亡’,唯費氏經與古文同。”這是辨字句的異同。又《孝經古孔氏》,師古注:“劉向云:古文字也。《庶人》章分爲二也。《曾子敢問》章爲三,又多一章,凡二十二章。”這是辨篇章的異同。他更進一步,尤善于辨學術的異同。《列子書録》:“《穆王》《湯問》二篇,迂誕恢詭、非君子之言也。至於《力命》篇一推分命,《楊子》之篇唯貴放逸,二義乖背,不似一家之書。”又:“且多寓言,與莊周相類。”《尹子書録》:“篇篇叙異,章章義異,其旨同。辭與老、列、莊異,其歸同。”他能這樣細緻的辨識,不是學問淵深,博覽多聞,是不可能辦到的。

十一、通學術。《列子書録》:“列子者,鄭人也。與鄭繆公同時,蓋有道者也。其學本於黄帝、老子,號曰道家。道家者,秉要執本,清虚無爲。”《漢書·元帝紀》注引《别録》:“《申子》學號刑名。刑名者,循名責實,尊君卑臣,崇上抑下。”又見于師古注的,墨家《我子》則云:“爲墨子之學。”雜家《尉繚子》則云:“繚爲商君學。”他能這樣的明確指出各家學術的派别,必須先對各家學術派别有深切的認識。爲校讎學而不懂得這點,那末,羣書雜陳,必至瞠目不知所措了。

十二、叙源流。劉向又注意于源流的叙述,如云:“儒家者流,蓋出於司徒之官。”“道家者流,蓋出於史官。”對各派探討根源,立論明確。又有關于書的源流,《列子書録》云:“孝景皇帝時,貴黄老術,此書頗行於世,及後遺落,散在民間,未有傳者。”于《關尹子》云:“蓋公授曹相國參,曹相國薨,書葬,至孝武皇帝時,有方士來,以七篇上,上以仙處之。淮南王安好道聚書,有此不出,臣向父德,因治淮南王事得之,臣向幼好焉。”前者關係爲大,蓋學術必須沿其流而溯其源,才不會誤入歧途。鍾嶸《詩品》的論詩,劉知幾《史通》的論史,都得力于此。後者爲一書之顯晦授受,校讎者也必須叙明。後來私人藏書目録,都取法于此。

十三、究得失。劉氏于《諸子略》儒家云:“游文於六藝之中……已試之效者也。然惑者既失精微,而辟者又隨時抑揚……此辟儒之患。”又道家云:“此其所長也。及放者爲之……”陰陽家云:“此其所長也。及拘者爲之……”法家云:“此其所長也。及刻者爲之……”以下都是歷舉了一家學術什麽是“得”什麽是“失”。又有綜覈了一書内容,指出它的得失。《晏子書録》:“其書六篇,皆忠諫其君,文章可觀,義理可法。”這是言其得。下面又云:“文辭頗異,不合經術者。”這是言其失。所以作校讎研究工作,不僅在是正文字,又必需辨别一家或一書内容的得失,才能對于讀者起着指導作用。

十四、撮指意。阮孝緒《七録序》:“昔劉向校書,輒爲一録,論其指歸,辨其訛謬。”又云:“子歆撮其指要,著爲《七略》。”是劉氏父子的校書,都指出這部書的主要指意,此見于《别録》輯本如《晏子書録》諸篇。其他殘文也多有可考的。道家《辛甲》二十九篇:“辛甲,故殷之臣,事紂,蓋七十五諫而不聽,去至周,召公與語,賢之,告文王。文王親自迎之,以爲公卿,封長子。”兵技巧《蹵》二十五篇:“《蹵》者,傳言黄帝所作。或曰:起戰國之時。記黄帝也。蹵亦蹋也。蹋,兵勢也。所以練武士,知有才也。皆因嬉戲而講習之。今軍士無事,得使蹵。有書二十五篇。”現在《辛甲》和《蹵》二書,久已失傳,由于劉氏寫下了書中的指意,我們還可知曉它的大概。

十五、撰序録。劉向每校一書,各有序録,載在本書,後來别鈔成書,故名曰《别録》。古人著書,如《易》之《序卦》,《書》《詩》之序,司馬遷《史記》、班固《漢書》,都有自序,都爲揭明大旨,令後來讀者可以通曉作者的旨意。自晉皇甫謐爲左太沖作《三都賦序》,遂開索人作序之風。于是有假名貴官顯仕以博聲譽的,有詳述行事的,有泛記交情的,于書的本義反很簡略,這種序録體例,與劉氏父子便有根本的不同了。

十六、述疑似。古書有不著作者的姓名,目録家注云“闕名”,亦可謂慎重了。倘要辨别于疑似之間,而曰某人所撰,則必要博通羣書,大非易事。《禮記·雜記》正義引《别録》:“《王度記》,似齊宣王時淳于髡等所説也。”《漢志》“《神農》二十篇”顔師古注引《别録》:“疑李悝及商君所説。”《漢志》依據《七略》,今于儒家《河間周制》十八篇班固自注:“似河間獻王所述。”《陰陽五曹官制》五篇班固自注:“漢制,似賈誼所條。”知必取之劉氏無疑。《史記·孟荀列傳》附見淳于髡云:“博聞强記,學無所主。”好像他是學近雜家。又云:“其陳説慕晏嬰之爲人也。”晏嬰是儒家,那末他又學近儒家了。鄭玄《周禮注》引《王度記》,是講制度的書,和《王制》略同。由此看來,《王度記》可能是淳于髡所作,但究無實據,只可説“似”,更見其慎重之至了。在後人,凡是占驗之書,託之李淳風,神怪之書,託之東方朔,專輒臆斷,可説是不懂得校讎之學。

十七、準經義。戰國時代,百家争鳴,諸子各自著書立説;至漢武帝時,才推尊儒家,而以孔子爲聖人。故《史記·孔子世家贊》:“中國言六藝者,折衷于夫子,可謂至聖。”劉向在司馬遷後,他校定羣書而一以經義爲準,也是必然的趨勢。《六藝》一略和儒家,自不待言。《諸子略》中,每家必引孔子的言論爲折衷,如道家云:“合於堯之克讓,《易》之嗛嗛。”陰陽家云:“陰陽家者流,蓋出於羲和之官,敬順昊天,歷象日月星辰,敬授民時。”法家云:“《易》曰:先王以明罰飭法。此其所長。”名家云:“孔子曰:必也正名乎?名不正則言不順,言不順則事不成。”縱横家云:“孔子曰:誦《詩》三百,使於四方,不能顓對,雖多,亦奚以爲?”又曰:“使乎?使乎?”農家云:“故八政:一曰食,二曰貨。孔子曰:所重民食。”小説家云:“孔子曰:雖小道,必有可觀者焉,致遠恐泥,是以君子弗爲也。”總論又云:“合其要歸,亦《六經》之支與流裔。”其他諸略,也都是這樣,可知他校理羣書的宗旨。

十八、徵史傳。《孟子》云:“誦其詩,讀其書,不知其人,可乎?是以論其世也。”我們讀古人書,一定要具知人論世之識。劉向校書,也很注意於此。《漢志》于《晏子》《荀子》《管子》《韓非子》諸書下,皆注云:“有列傳。”顔師古曰:“謂《太史公書》。”這即是班固本之劉氏。其他《史記》無傳而據所知來略注其人的歷史的,于《春秋》“馮商”云:“商,陵陽人。治《易》,事五鹿充宗,後事劉向,能屬文,後與孟柳俱待詔,頗序列傳,未幾病卒。”于農家《氾勝之》云:“使教田三輔,有好田者師之。徙爲御史。”計若干條,見于顔師古注所引。又于《樂》“《雅琴趙氏》《龍氏》”云:“雅琴之意事,皆出龍德《諸琴雜事》中。趙氏者,勃海人趙定也。宣帝時,元康、神爵間,丞相奏能鼓琴者渤海趙定、梁國龍德,皆召入見温室,使鼓琴待詔。定爲人尚清静,少言語,善鼓琴,時燕間爲散操,多爲之涕泣。”于小學《史籀》云:“周宣王太史,作大篆。”又若干條,見于《藝文類聚》所引。這一體例,是深得孟子之旨的,後來目録有著明作者簡史的,即本于此。

十九、闢舊説。揚雄《法言》:“古者,楊墨塞路,孟子辭而闢之,廓如也。”這因爲二者的學派不同而闢之。校書者對相傳舊説與情事不合的,也應該力闢之。劉向于《鄧析子書録》云:“鄧析者,鄭人也。好刑名,操兩可之説,設無窮之辭,當子産之世,數難子産執政。《記》或云‘子産執而戮之’。於《春秋左氏傳》昭公二十年而子産卒,子太叔嗣爲政。定公八年太叔卒,駟歂嗣爲政。明年,乃殺鄧析而用其竹刑。君子謂子然於是爲不忠,苟有可以加於國家,棄其邪可也。《静女》之三章,取彤管焉。竿旄何以告之,取其忠也。故用其道,不棄其人。《詩》之‘蔽芾甘棠,勿翦勿伐,召伯所茇’。思其人,猶愛其樹也。況用其道,不恤其人乎?子然無以勸能矣。竹刑,簡法也。久遠,世無其書。子産卒後二十年而鄧析死,傳説或稱子産誅鄧析,非也。”他所舉的《記》和傳説,均是舊説,誤謂子産誅鄧析。再舉最可信的歷史《春秋左氏傳》,替子産辨誣,而事實便清楚了。但如《莊子》這樣的寓言性質,當然不適用這種方法,要分别來看待。

二十、增佚文。劉氏校書,上面講過“删復重”,然也有“增佚文”的。以《晏子春秋》和《史記·管晏列傳》對比,便可知今本《晏子春秋》中有劉向據《史記》增補的佚文。《史記·管晏列傳》的《晏嬰傳》中,有“越石父賢在縲紲中”和“晏子爲齊相出其御之妻從門間而闚其夫”兩節,今也見于《晏子春秋》中,原不足怪。但《史記》的贊明明説“至其書,世多有之,是以不論,論其軼事”,那末,《史記》列傳所載的都是他們的軼事而爲《晏子》書中所没有的,這兩節事既載《晏子春秋》,就不應該見于《史記》。然却正可以推得劉向校《晏子春秋》時,認爲《史記》所載是《晏子》軼文而據以增補。管異之没有注意這點,相反地以爲《晏子春秋》而有《史記》兩節文字,便是後人作僞之證,那就大誤了。劉向校書有“增佚文”一例,宋王應麟也輯有鄭玄《易》注和三家遺書。清人校刻古書,往往增輯佚文,附于全書之末,有網羅散佚之功,是最好的體例。並擴而大之,開了輯佚書的風氣,臧庸、嚴可均、馬國翰、任大椿、孫星衍等一時並起,蔚爲清代學術中突出的一門,其實也是劉向創始的。

二十一、考師承。兩漢的經學,最稱發達,對于師承,也最爲尊重。他們都能確守家法,成爲專門之學,故《史記》《漢書》于儒林人物,必詳記他的師承。劉向校書,也是這樣。《孫卿書録》:“李斯嘗爲弟子,既而相秦。及韓非號韓子,又浮丘伯皆受業爲名儒。”又《春秋正義》引《别録》:“左丘明授曾申,申授衛人吴起,起授其子期,期授楚人鐸椒。鐸椒作《抄撮》八卷,授趙人虞卿。虞卿作《抄撮》九卷,授同郡荀卿,荀卿授武威張蒼。”《史記·荀子列傳》索隱引《别録》:“《墨子》書有《文子》。文子,子夏之弟子,問於墨子。”今存的《别録》佚文,幾乎每經都詳載傳授源流。如荀子和墨子之傳授,都歷歷可考。且李斯、韓非是法家,吴起是兵家,荀子和他們的關係是怎樣;文子是道家,子夏是儒家,墨子和他們的關係又怎樣,其中的變遷消息,都可以探得了。

二十二、紀圖卷。古者稱左圖右書,本是圖書並重。《漢志》本于《七略》。兵書一類,爲任宏所校,有書五十三家,有圖四十三卷;而劉向所校的《六藝》《諸子》《詩賦》三略中,除《易》家的《神輸》五篇圖一,《論語》家的《孔子徒人圖法》二卷以外,却不多見。宋鄭樵《校讎略》遂嚴厲批評劉氏父子,説他們不知收圖,向、歆之罪,上通於天。不知兵書雖校於任宏,而書録則仍是劉向所撰,同於後世的總校和分校,向乃總校。那末,兵書的有圖,本可屬于劉向,況還有《神輸》五篇圖和《孔子徒人圖法》的存在呢?又劉向自著《列女傳》有頌圖,歆于《七略》“臣向所序六十七篇”中又明著之,怎能説他們不知收圖而加以通天之罪呢?這是鄭樵的缪妄。

二十三、存别義。劉向校書,聚集了中外各本,有彼此同載一事,而詳略不同,是非莫定的,他便把别義附存書中,而加“一曰”二字標明之。《韓非子·内儲説上》:“七術。一曰:晏嬰子聘魯。哀公問曰:語曰,莫三人而迷。今寡人與一國慮之,魯不免於亂,何也?晏子曰:古之所謂莫三人而迷者,一人失之,二人得之,三人足以爲衆矣。故曰莫三人而迷。今魯國之羣臣以千百數,一言於季氏之私人,數非不衆,所言者一人也,安得三哉?”顧廣圻《韓非識誤》:“按‘一曰’者,劉向叙録時所下校語也,謂一見於《晏子春秋》,其所曰者如此。”這就是劉向校書時所存的别義。其後又云:“一曰:殷之法,棄灰於公道者,斷其手……”又:“一曰:公孫鞅曰……”顧廣圻謂本書“一曰”皆同例,是很正確的見解,想原來不止這三條,多經後人删削了。《晏子書録》所謂“又有復重,文辭頗異,不敢遺失”,在這裏又得一確證。

以上詳細地分析了劉氏父子校讎學的内容,後來研究校讎的,大都是源出于此,很少能越出它的範圍,所以劉氏父子被推爲校讎學者的正宗,是當之無愧的。

第六節 漢晉人的校讎學

校讎爲漢學的主要部分

兩漢的學術,注重實事求是,後人號稱爲“漢學”。校讎之學,自劉向父子奠定基礎,遂爲漢學中的主要部份,後來的學者,幾乎不能越出它的範圍。許慎和鄭玄,爲漢學的代表人物,他們詁釋羣經和字義,博大精深,然而不能離開校讎這個基本工作。即如高誘的注解子史,也是這樣。魏、晉時代,玄學盛行,然一二好古篤學之士,仍能繼兩漢遺風,從事于古籍的整理。今略述漢、晉兩代對校讎學有特殊貢獻者,作爲範例。

許慎的校讎學

許慎,字叔重,汝南召陵人。官洨長。生建武六年,卒延光三年。《後漢書·儒林列傳下》:“少博學經籍,馬融常推敬之。時人爲之語曰:‘《五經》無雙許叔重。’慎以《五經》傳説,臧否不同,於是撰爲《五經異義》,又作《説文解字》十四篇。”《五經異義》,《隋書經籍志》著録十卷,原書已失傳,清陳壽祺輯録成書三卷,並爲作《疏證》。《説文解字》十四篇,後附叙、目,卷各分上下,今爲三十卷。這是我國古代學術上最重要的典籍之一,不僅僅對于文字學而已。因而研究這部書的,便稱爲許學。

《説文》後附作者的兒子許沖《進書表》,稱“慎前以詔書校書東觀”,這件事《後漢書·許慎傳》中没有記載。據段玉裁的考證云:“安帝永初四年,詔謁者劉珍及《五經》博士校定東觀《五經》諸子傳記百家藝術,整齊脱誤,是正文字。《儒林傳》則云:太后詔劉珍與劉騊駼、馬融校定東觀《五經》諸子云云,與《和帝紀》同。《馬融傳》亦云:永初四年拜爲校書郎中,詣東觀典校秘書。蓋此時分司其事者,史不盡載,許亦其一也。許於和帝永元十二年已剏造《説文》,歷十一年,至永初四年,復校書東觀,其涉獵者廣,故其書以博而精也。又十有一年而書成。”是許慎參加過以劉珍爲首的校書工作,有機會飽讀東觀的藏書,又先後經歷了二十多年之久,所以能完成這部偉大的著作《説文解字》。他雖没有關于校讎的專門著作,却可于《説文》中知道他的精于校讎。

《説文》根據經古文和鼎彝文

據《説文·自叙》,他曾見到魯恭王壞孔子宅所得的《禮記》《尚書》《春秋》《論語》《孝經》。又見到張蒼所獻的《春秋左氏傳》。這些書都是古文,藏在秘府,倘没有校書東觀的機會,是不易見到的。他把當時通行而立于學官的今文諸經來相互校讎,而肯定了古文本,《説文》所采用的,“其偁《易》孟氏、《書》孔氏、《詩》毛氏、《禮》周官、《春秋》左氏、《論語》《孝經》,皆古文也。”這和劉向校書的具備衆本是一致的。

《説文》是講文字學的書,對秦書的八體,王莽的六書,當然應該參考。他又提出了“郡國亦往往於山川得鼎彝,其銘即前代之古文,皆自相似,雖叵復見遠流,其詳可得略説也。”這是他的校書,不僅采用直接的材料,而兼能采用旁證材料,在校讎學中又闢一新徑。

《説文》確守闕文之戒

他又確守孔子“闕文”之戒,引《論語》“孔子曰:吾猶及史之闕文,今亡矣夫”,而申言之曰:“蓋非其不知而不問,人用己私,是非無正,巧説衺辭,使天下學者疑。”他深惡人用己私來變亂古書面貌,故一則曰“必遵修舊文而不穿鑿”,再則曰“其於所不知,蓋闕如也”。所以在《説文》全書中多著闕字,有形、音、義全闕的,有三者中闕其二或闕其一的。他並不是不能依據字例來補完,而正是他的遵修舊文。又如《説文》有云某聲而無某篆的,如“由”、“免”諸字,其實並非當時没有這個字,或是他的遺漏,也是守闕疑之法。後人不知,反有據以補入篆文,是不察許慎校書之例了。

《説文》反對俗書

他對于俗書的破壞形體,謬亂文義,尤痛切言之:“故詭更正文,鄉壁虚造不可知之書,變亂常行,以燿於世。乃猥曰馬頭人爲長,人持十爲斗,虫者屈中也。廷尉説律,至以字斷法,苛人受錢,苛之字止句也。若此者衆,皆不合孔氏古文,謬於《史籀》。俗儒鄙夫,翫其所習,蔽所希聞,不見通學,未嘗覩字例之條,怪舊藝而善野言,以其所知爲秘妙,究洞聖人之微恉。其迷誤不諭,豈不悖哉。”文字雖然是羣衆的創造,也必須是約定俗成,或功令所頒布,才能通行。决不能人人自己來造一套,使人家都看不懂。許慎作《説文》,是爲了“理羣類,解謬誤”,由講文字而可推之于校讎,其理是一致的。

鄭玄的校讎學

鄭玄,字康成,北海高密人。官大司農。生永建二年,卒建安五年。《後漢書》本傳:“師事京兆第五元先,始通《京氏易》《公羊春秋》《三統曆》《九章算術》。又從東郡張恭祖受《周官》《禮記》《左氏春秋》《韓詩》《古文尚書》。以山東無足問者,迺西入關,因涿郡盧植事扶風馬融。門生相與撰玄答諸弟子問《五經》,依《論語》作《鄭志》八篇。凡玄所注《周易》《尚書》《毛詩》《儀禮》《禮記》《論語》《孝經》《尚書大傳》《中候》《乾象曆》。又著《天文七政論》《魯禮禘祫義》《六藝論》《毛詩譜》《駁許慎五經異義》《答臨孝存周禮難》,凡百餘萬言。”他爲漢學的集大成者。後人稱之曰鄭學。不但兼通羣經曆算,還能兼通經今古文而折衷求是。著作極多,《毛詩》的箋,《儀禮》《周禮》《禮記》三種的注,至今原書完整。其他已失傳,清人做了不少輯佚工作,以孔廣林《通德遺書》、袁鈞《鄭氏佚書》、黄奭《高密遺書》的内容較完備。

《詩箋》的校讎

鄭玄據毛亨《詩傳》作箋,《毛詩》爲古文家,玄乃本習《韓詩》,又兼通《齊》《魯詩》,《齊》《魯》《韓》爲今文家,和《毛詩》的家法不同,文字有異,所以他的箋,有用三家申毛的,有用三家改毛的,而非墨守《毛傳》。如《關雎序》“哀窈窕”箋:“‘哀’蓋字之誤也,當爲‘衷’。”又“君子好逑”傳:“逑,匹也。”箋:“怨偶曰仇。”《邶風·緑衣序》箋:“緑,當爲‘褖’。故作‘褖’,轉作‘緑’,字之誤也。”《鄘風·君子偕老》“其之展也”傳:“禮有展衣者,以單縠爲衣。”箋:“‘展衣’字誤,《禮記》作‘襢衣’。”《王風·揚之水》“彼其之子”箋:“其,或作‘記’,或作‘己’,讀聲相似。”《秦風·無衣》“與子同澤”傳:“澤,潤澤。”箋:“襗,褻衣,近污垢。”其他言“某當作某”的很多,都是認爲今文比古文的意義好,所以依今文來改古文而爲之作解。後人有斥以破壞家法,而不知這正是他校讎的家法。

《周禮注》的校讎

鄭玄注《周禮》,以故書來校勘今書,而每條注出了它的異同。據首篇《天官冢宰》爲例:《太宰》“二曰嬪貢”注:“嬪,故書作‘賓’。”《小宰》“四曰聽稱責以傅别”注:“傅别,故書作‘傅辨’。”又“七事者”注:“七事,故書作‘小事’。”《酒正》“酒正奉之”注:“故書‘酒正’無‘酒’字。”《淩人》“掌冰正歲十有二月”注:“故書‘正’爲‘政’。”《籩人》“糗餌粉餈”注:“故書‘餈’作‘茨’。”賈公彦于第一條疏云:“言‘故書’者,鄭注《周禮》時有數本,劉向未校之前,或在山巖石室。有古文考校後爲今文。古今不同,鄭據今文注,故云‘故書作賓’。”是鄭玄校書時,把今書作底本,而著明故書的異文,擇善而從,没有偏執。

又有兼采他人的校語,有的再加以自己的判斷。《太宰》“二曰嬪貢”注:“鄭司農曰:賓貢,皮帛之屬。玄謂嬪貢,絲枲。”《小宰》“六曰廉辨”注:“杜子春云:廉辨,或爲廉端。”又“七事者”注:“杜子春云:當爲七事,書亦或爲七事。”《甸師》“祭祀其蕭茅”注:“鄭大夫曰:‘蕭’字或爲‘莤’。”鄭大夫爲鄭興,鄭司農爲鄭衆,因是同宗大儒,故不稱名而稱官。第一條鄭衆是從故書作“賓”,而鄭玄則從今書作“嬪”。第二條是杜子春所校的别一本。古人于不同,必謹志于注,留待後人的論定。第三條杜子春也從今書作“七事”,但説明故書也有作“七事”、“小事”兩種。第四條是鄭興所校的别一本。這是博采通人的校勘方法。

《儀禮注》的校讎

《儀禮》的古文,出于魯淹中和孔氏壁中,見《漢志》。而河間獻王所得先秦舊書,也有古文《禮》,見《漢書·河間獻王傳》。今文則是高堂生所傳的。那末,古文有三本,鄭玄據以校勘今文,而各著明它的異同。據首篇《士冠禮》爲例:“闑西閾外”注:“古文‘闑’爲‘’,‘閾’爲‘蹙’。”“旅占”注:“古文‘旅’作‘臚’。”“纁裳”注:“今文‘纁’皆作‘熏’。”“面枋”注:“今文‘枋’爲‘柄’。”這是參酌了古文和今文,擇其義長者作爲正文,其異文則附于注中。唐賈公彦于第一條疏云:‘鄭注《禮》之時,以今古二字並之,若從今文不從古文,即今文在經‘闑’、‘閾’之等,於注内疊出古文‘’、‘蹙’之屬是也。若從古文不從今文,則古文在經,注内疊出今文,即下文‘孝友時格’,鄭注云‘今文格爲嘏’,又《喪服》注‘今文無冠布纓’之等是也。此注不從古文‘’、‘蹙’者,以‘’、‘蹙’非門限之義,故從今不從古也。《儀禮》之内,或從今,或從古,皆逐義彊者從之。若二字俱合義者,則互挽見之。又鄭疊古今之文者,皆釋經義盡乃言之。”分析了鄭玄校勘《儀禮》的體例,並指出校勘之文,不與釋經義之語相混,而必列于後。這成爲校勘的定例。

《禮記注》的校讎

注《禮記》也用各本互校,據首篇《曲禮上》爲例:“宦學事師,非禮不親”注:“學或爲御。”“席間函丈”注:“丈或爲杖。”“歛髮無髢”注:“髢或作肄。”“跪而遷屨”注:“遷或爲還。”凡是稱“或爲”、“或作”的,都是鄭玄所據作注以外的本子。孔穎達《禮記正義·曲禮上第一》下云:“鄭亦附盧、馬之本而爲之注。”盧爲盧植,馬爲馬融。玄與盧植同師馬融。盧植曾撰《禮記注》二十卷,見《隋志》。故他注《禮記》即用盧、馬之本校勘,發現有異文,便附入注中。

又有以今字來校釋古字的。如“幼子常視無誑”注:“視,今之‘示’字。”“左右攘辟”注:“或者‘攘’古‘讓’字。”後來校書的也常行用此例,把今字注在古字之旁。而傳鈔或刻書者又誤入正文,此又須待後人來校正。

校讀古書的讀如讀若等三例

鄭玄校讎之業,不僅是比對異同,擇善而從;他又能深入研究,知其所以致誤之由,而以,文字、音韻、訓詁通之。段玉裁于《經義雜記序》言之最確:“校書何放乎?放於孔子、子夏。自孔、卜而後,成帝時,劉向、任宏、尹咸、李柱國各顯所能。向卒,歆終其業。於是有讎、有校、有竹、有素,蓋綦詳焉。而千古之大業,未有盛於鄭康成者也。鄭君之學,不主於墨守而主於兼綜,不主於兼綜而主於獨斷。其於經字之當定者,必相其文義之離合,審其音韻遠近,以定衆説之是非,而己爲之補正。凡擬其音者,例曰讀如、讀若,音同而義略可知也。凡易其字者,例如讀爲、讀曰,謂易之以音相近之字而義乃瞭然也。凡審知爲聲相近、形相似二者之誤,則曰當爲,謂非六書假借而轉寫紕繆者也。漢人作注,皆不離此三者,惟鄭君獨探其本原。其序《周禮》有云:二鄭、賈、馬之文章,其所變易,灼然如晦之見明;其所彌縫,奄然如合符復析(吾師曹氏元弼云:當作‘析符復合’)。然猶有差錯,同事相違,則就其原文之聲類,考訓詁,捃秘逸。夫就其原文,所謂相其文義之離合也。就其字之聲類,所謂審其音韻之遠近也。不知虞、夏、商、周之古音,何以得其假借訓詁?不知古聖賢之用心,又何以得其文義而定所從,整理百家之不齊哉?”對于鄭玄校書方法的説明,可説是非常詳盡。這裏所提的三條例子,是漢人爲古書作注,于文字方面發疑正讀的通例,除了鄭玄《詩》《禮》之外,其他諸經和《國語》《史記》《漢書》《淮南鴻烈》《吕覽》都是這樣。段玉裁在《周禮漢讀考序》中説得更加具體。《序》云:“讀如、讀若者,擬其音也。古無反語,故爲比方之詞。讀爲、讀曰者,易其字也。易之以音相近之字,故爲變化之詞。比方主乎同,音同而義可推也。變化主乎異,字異而義瞭然也。比方主乎音,變化主乎義。比方不易字,故下文仍舉經之本字。變化字已易,故下文輒舉所易之字。注經必兼兹二者,故有讀如,有讀爲。字書不言變化,故有讀如,無讀爲。有言讀如某、讀爲某而某仍本字者,如以别其音,爲以别其義。當爲者,定爲字之誤、聲之誤而改其字也。爲救正之詞。形近而譌,謂之字之誤。聲近而譌,謂之聲之誤。字誤聲誤而正之,皆謂之當爲。凡言讀爲者,不以爲誤。凡言當爲者,直斥其誤。三者分而漢注可讀而經可讀。”又分析了比方之詞、變化之詞、救正之詞三種詞性。用此方法來讀漢以前的古書,當不至有不可通之處了。

高誘的校讎學

高誘,涿郡人。盧植的弟子。建安中,辟司空掾,歷官東郡濮陽令,遷河東監。著有《戰國策注》《吕氏春秋注》《淮南子注》三書,今並存。

高誘《吕氏春秋注》自序:“此書既有脱誤,小儒又以私意改定,猶慮傳義失其本真,少能詳之,故復依先師舊訓,輒乃爲之解焉。”是此注旨在糾正原有脱誤和小儒私改,雖不必彙集衆本,而其實也是校讎。《四庫提要》:“於引證顛舛之處,如《制樂》篇稱成湯之時,穀生於庭,則據《書序》以駁之。稱南子爲釐夫人,則據《論語》《左傳》以駁之。稱西門豹在魏襄王時,則據《魏世家》《孟子》以駁之。稱晉襄公伐陸渾,稱楚成王慢晉文公,則皆據《左傳》以駁之。稱顔闔對魯莊公,則據《魯世家》以駁之。稱衛逐獻公立公子黚,則據《左傳》《衛世家》以駁之。皆不蹈注家附會之失。”歷史以事實爲貴,諸子的稱引,除《莊子》旨在寓言外,每多舛譌。高誘根據可信的記載,加以駁正,雖爲注書之事,也爲校書之事,而不失爲實事求是之學。

《淮南子》高誘注,今有一部份和許慎注相混。其自序云:“建安十年,辟司掾,除東郡濮陽令。覩時人少爲《淮南》者,懼其凌遲。於是以朝餔事畢之間,乃深思先師之訓,參以經傳道家之言,比方其事,爲之注解,悉載本文,并舉音讀。”今書中如《地形》篇:“玉横維其西北之隅。”注云:“横猶光也。横,或作彭。彭,受不死藥器也。”《本經》篇:“昔者,蒼頡作書而天雨粟、鬼夜哭。”注云:“鬼恐爲書文所劾,故夜哭也。鬼,或作兔。兔恐見取毫作筆,害及其軀,故夜哭。”所謂“或作”者,是據别一本所校,不但兼載其文,而又兼釋其義,也是校讎中的創例。

荀勗校汲冢書

晉汲冢竹書的發現,是繼孔壁古文後的一件大事。武帝把這些竹書交給秘書監,當時領秘書監的是荀勗,他撰次之以爲中經,列在秘書,因而撰定《中經新簿》,見前第二章。《中經新簿》早已失傳,據《隋志》云:“但録題,及言盛以縹囊,書用緗素,至于作者之意,無所論辨。”是其書和劉氏《七略》體例不同。然今傳汲冢所出的《穆天子傳》,却明明有荀勗的校上序一篇,與《别録》相似。且《晉書·荀勗傳》明云:“領秘書監,與中書令張華依劉向《别録》,整理記籍。”都與《隋志》不合,因疑李延壽、敬播修《五代史志》時,已未見《中經新簿》原書。今《穆天子傳》校上序幸附原書以存,猶可窺見荀勗校書的體例,特録此以備參考:

穆天子傳序

侍中中書監光禄大夫濟北侯臣荀勗撰

古文《穆天子傳》者,太康二年,汲縣民不準盜發古冢所得書也。皆竹簡素絲編。以臣勗前所考定古尺度其簡,長二尺四寸,以墨書,一簡四十字。汲者,戰國時魏地也。案所得《紀年》,蓋魏惠成王子令王之冢也,於《世本》蓋襄王也。案《史記·六國年表》,自令王二十一年至秦始皇三十四年燔書之歲八十六年。及至太康二年初得此書,凡伍百七十九年。其書言周穆王遊行之事。《春秋左氏傳》曰:穆王欲肆其心,周行於天下,將皆使有車轍馬跡焉。此書所載,則其事也。王好巡守,得盗驪騄耳之乘,造父爲御,以觀四荒,北絶流沙,西登崑崙,見西王母。與《太史公記》同。汲郡收書,不僅多毁落殘缺,雖其言不典,皆是古書,頗可觀覽。謹以二尺黄紙寫上。請事平,以本簡書及所新寫,並付秘書繕寫,藏之中經,副在三閣。謹序。

束晳校汲冢書

整理竹書的工作,除由荀勗總其事外,以束皙用力爲最多。《晉書·束皙傳》言之頗詳,且可考見竹書的内容。《傳》云:“束晳字廣微,陽平元城人,官至尚書郎。太康二年(《晉武帝紀》作咸寧五年,《荀勗傳》作咸寧初,杜預《左傳後序》作太康元年),汲郡人不準盜發魏襄王墓,或言安釐王冢,得竹書數十車。其《紀年》十三篇,記夏以來至周幽王爲犬戎所滅,以事接之,三家分,仍述魏事,至安釐王之二十年,蓋魏國之史書,大略與《春秋》皆多相應。其中經傳大異,則云:夏年多殷。益干啓位,啓殺之。太甲殺伊尹。文丁殺季歷。自周受命至穆王百年,非穆王壽百歲也。幽王既亡,有共伯和者攝行天子事,非二相共和也。其《易經》二篇,與《周易》上、下經同。《易繇陰陽卦》二篇,與《周易》略同,《繇辭》則異。《卦下易經》一篇,似《説卦》而異。《公孫段》二篇,公孫段與邵陟論《易》。《國語》三篇,言楚晉事。《名》三篇,似《禮記》,又似《爾雅》《論語》。《師春》一篇,書《左傳》諸卜筮。師春,似是造書者姓名也。《瑣語》十一篇,諸國卜夢妖怪相書也。《梁丘藏》一篇,先叙魏之世數,次言丘藏金玉事。《繳書》二篇,論弋射法。《生封》一篇,帝王所封。《大曆》二篇,鄒子談天類也。《穆天子傳》五篇,言周穆王遊行四海,見帝臺、西王母。《圖詩》一篇,畫贊之屬也。又雜書十九篇:《周食田法》《周書》《論楚事》《周穆王美人盛姬死事》。大凡七十五篇。七篇簡書折壞,不識名題。冢中又得銅劍一枚,長二尺五寸,漆書,皆科斗字。初,發冢者燒策照取寶物,及官收之,多燼簡斷札,文既殘缺,不復詮次。武帝以其書付秘書校綴次第,尋考指歸,而以今文寫之。晳在著作,得觀竹書,隨疑分釋,皆有義證。”束晳等整理成書的共十七種,每種都有簡略的内容提要,頗疑《晉書》節取束皙的原文,所以特爲列入他的傳中。那末,束皙等所校各書,大都像《别録》例撰有叙録,荀勗的《穆天子傳》校上序,可能就是這種叙録,出於校者束皙等人之手,而荀勗以總領其事而列銜冠首,和後來《四庫提要》的出于戴震、邵晉涵諸人之手,而以總纂紀昀列銜一樣。《束晳傳》中又載他考證漢簡一事云:“時有人於嵩高山下得竹簡一枚,上兩行科斗書,傳以相示,莫有知者。司空張華以問晳。晳曰:此漢明帝顯節陵中策文也。檢驗果然,時人服其博識。”可惜所記太略,不能知它的文字内容了。

第七節 南北朝唐人的校讎學

南北朝學派的不同

在南北朝分立的時代,經學也有南學、北學的區别。《北史·儒林傳序》:“江左,《周易》則王輔嗣,《尚書》則孔安國,《左傳》則杜元凱。河洛,《左傳》則服子慎,《尚書》《周易》則鄭康成。《詩》則並主於毛公,《禮》則同遵於鄭氏。”是南北學派不同,故宗尚亦異。《北史》又云:“南人約簡,得其英華;北學深蕪,窮其枝葉。”因爲南人崇玄學,而以文學自矜,反不如北人的重經學,能得漢儒服、鄭之傳。校讎爲漢學的一部分,所以也是北朝人較爲重視。

邢邵的校讎學

邢邵字子才,河間鄴人。官太常卿中書監攝國子祭酒。《北齊書》本傳:“雅有才思,聰明彊記,日誦萬餘言,博覽文籍,無不通曉。有書甚多,而不甚讎校。見人校書,常笑曰:何愚之甚?天下書至死讀不可徧,焉能始復校此?日思誤書,更是一適。妻弟李季節,才華之士,謂子才曰:世間人多不聰明,思誤書何由能得?子才曰:若思不能得,便不勞讀書。”“日思誤書,更是一適”,是談校書的名言。因爲校讎雖需要材料,然更重要的還是着重思考。古書中積誤已久的地方,一朝思而得之,確是一件最舒適的事情。既得其誤,爲什麽自己不校而反要笑人家的校書呢?這正由于,因爲今天雖有所得,而明天更讀它書,安知没有更新的發明?天下書至死讀不能徧,所以誤書之必需日思。偏于自信者,往往輕加校定,而實非本意,後人讀之,覺文從字順,不會發現它的錯誤,那問題就更大了。他答李季節的話,是强調校書要獨立思考,才能有所發明,不能完全依賴他人。今天我們讀前人校訂的古書,即使是最完美的,也仍須自己來思考,才能發現錯誤,補充遺漏,而符合于科學研究的精神。

顔之推的校讎學

顔之推字介,琅邪臨沂人。官北齊黄門侍郎。入隋,開皇中,太子召爲學士。生梁中大通三年,卒隋開皇十一年。著《顔氏家訓》七卷。《郡齋讀書志》:“所著凡二十篇,述立身治家之法,辨正時俗之謬,以訓子孫。”《四庫提要》列入子部雜家類,謂其“兼論字畫音訓,並考正典故”,即是這書的有關校讎部份。今本有趙曦明注,盧文弨補,最爲善本。

《勉學》篇:“江南有一權貴,讀誤本《蜀都賦》注解‘蹲鴟,芋也’,乃爲‘羊’字。人饋羊肉,答書云:‘損惠蹲鴟。’舉朝驚駭,不解字義。久後尋迹,方知如此。元氏之世在洛京時,有一才學重臣,新得《史記音》,而頗紕繆,誤反‘顓頊’字,‘頊’當爲許録反,錯作許緣反,遂謂朝士言:‘從來謬音專旭,當音專翾耳。’此人先有高名,翕然信行,期年之後,更有碩儒苦相探討,方知誤焉。”又《文章》篇:“《後漢書》:‘囚司徒崔烈以鋃鐺鏁。’鋃鐺,大鏁也。世間多誤作金銀字。武烈太子亦是數千卷學士,嘗作詩云:‘銀鏁三公脚,刀撞僕射頭。’爲俗所誤。”這都是説明誤本不校的爲害,以至誤認“芋”作“羊”,誤讀“顓頊”爲“專翾”,誤用“鋃鐺鏁”爲“銀鏁”,形之于尺牘與詩篇,又自詡爲獨得,而不知人們正在竊笑他的不學呢。類此的事例,多不勝舉,顔之推特地舉出來告戒子孫,可知他對校讎是非常重視的。

讀書果是不可不重視校讎,然校讎又談何容易,《勉學》篇:“校定書籍,亦何容易,自揚雄、劉向方稱此職耳。觀天下書未徧,不得妄下雌黄。或彼以爲非,此以爲是。或本同末異。或兩文皆欠,不可偏信一隅也。”這可以和邢邵的話相參。邢邵因爲天下書至死讀不可徧,所以只思而不校。顔之推也主張觀天下書未徧,不得妄下雌黄。這點是兩人意見相同的。邢邵是希望讀者要獨立思考,不要依賴他人。顔之推是要求校者要縝密思考,不要妄下雌黄。也是如異而實同。

南北朝的學派不同,南北朝的書本也有不同,有所謂江南本和河北本。顔之推就據兩本來校正書籍文字,其説多見于《書證》篇,今舉例于此:“《詩》云:‘有杕之杜。’江南本並‘木’傍施‘大’,傳曰:‘杕,獨貌也。徐仙民音徒計反。’《説文》曰:‘杕,樹貌也。’在木部。《韻集》音次第之第。而河北本皆爲夷狄之狄,讀亦如字,此大誤也。”又:“《詩》云:‘將其來施施。’《毛傳》云:‘施施,難進之意。’《鄭箋》云:‘施施,舒行貌也。’《韓詩》亦重爲‘施施’。河北《毛詩》皆云‘施施’,江南舊本悉單爲‘施’,俗遂是之,恐有少誤。”又:“《漢書》:‘田肎賀上。’江南本皆作‘宵’字。沛國劉顯,博覽經籍,偏精班《漢》,梁代謂之《漢》聖。顯子臻不墜家業,稱班史呼爲‘田肎’。梁元帝嘗問之。答曰:此無義可求,但臣家舊本以雌黄改‘宵’爲‘肎’。元帝無以難之。吾至江北,見本爲‘肎’。”又:“《漢書》云:‘中外禔福。’字當从示。禔,安也。音匙匕之匙,義見《蒼》《雅》《方言》。河北學士皆云如此,而江南書多从手,屬文者對偶,並爲提挈之意,恐爲誤也。”是所據江南、河北各本,徧及經史。又有所謂世間傳本和俗本的,莫不兼收並校而定其是非,已類似後人所撰的校勘記了。

它如據《説文》以正形體,據《爾雅》以正訓詁,據韻書以正音讀。又所據材料,徧及羣書,兼之金石,于校勘之業,已是非常全面而具體,雖不是講校讎的專書,而確是于校讎有重要的關係,我們應該取法的。

唐代重視校讎

自隋平陳而天下統一,學術也歸于統一。政治由北并南,而學術則反由南并北,並不是據人的居址分,而是據學的宗尚分。于是《易》宗王弼注,《書》宗僞孔安國傳,《左傳》宗杜預集解,漢儒服虔、鄭玄之學遂漸致衰微,這是學術上的一大變遷。然由于統治者的注意文化事業,一面徵求遺書,建館儲藏,一面延聘通儒,從事校理。高祖武德初,有書八萬卷。四年,置修文館於門下省,掌詳正圖籍。五年,秘書監令狐德棻奏:“經籍亡佚,請求遺書,重加錢帛,增置楷書繕寫。”數年間,羣書畢備。其後貞觀、開元,訪書校書,相繼不絶。所以有唐一代,校讎的成績仍是鉅大的。

陸德明的校讎學

陸德明字元朗,吴人。官國子博士,兼太子中允。生梁大同十年,卒唐貞觀初。著《經典釋文》三十卷。所釋爲《易》《書》《詩》《三禮》《三傳》《孝經》《論語》《老子》《莊子》《爾雅》。自序云:“撰集五典、《孝經》《論語》及《老》《莊》《爾雅》等音,古今並録,經注畢詳,義訓兼辨,示傳一家之學。”《郡齋讀書志》云:“頗載古文及諸家同異。”《四庫提要》云:“所採漢魏六朝音切凡二百三十餘家,又兼載諸儒之訓詁,證各本之異同,後來待以考見古義者,注疏以外,惟賴此書之存。”胡虔《柿葉軒筆記》云:“陸德明《經典釋文》所載,其字句音訓之不同者,各有意義,可以考見經師相傅家法,且多至二百三十餘家,故足寶貴。”實是一部内容很豐富、價值很高的校讎學鉅著。又德明雖爲唐人,其書的創始尚在陳代,完成也在隋前,梁玉繩《瞥記》:“許周生云:《釋文》不獨創始於陳後主元年,其成書亦在未入隋以前,故《叙録》中,於王曉《周禮音注》云:‘江南無此書,不詳何人。’於《論語》云:‘北學有杜弼注,世頗行之。’又其書中引北音,止一再見,似書成後入隋、唐,亦不增加也。”案《釋文·條例》亦云:“《尚書》之字,本爲隸古,既是隸寫古文,則不全爲古字。今宋、齊舊本及徐、李等音,所有古字,蓋亦無幾。”這裏的宋、齊舊本,即顔之推所謂江南本。據此,這部書雖列爲唐代著作,它的内容實爲南學,和唐代的崇尚南學是符合的,《玉海》引《舊唐書》别本云“貞觀十六年四月甲辰,太宗閲德明《經典音義》,美其弘益學者,賜其家布帛百匹。”其深爲當時統治者賞識,不是没有理由的。

朱墨别異和摘字爲音

《經典釋文》的首列《條例》,自述著述之體,特重在音訓,其有涉及校讎的,如:“先儒舊音,多不音注。然注既釋經,經由注顯,若讀注不曉,則經義難明,混而音之,尋討非易。今以墨書經本,朱字辨注,用相分别,使較然可求。舊音皆録經文全句,徒煩翰墨。今則各標篇章於上,摘字爲音,慮有相亂,方復具録。唯《孝經》童蒙始學,《老子》衆本多乖,是以二書特紀全句。”他提出了“朱墨别異”和“摘字爲音”的兩種方法,也可通之于校讎。朱墨别異,是便于讀者循省易瞭,至今校書者仍用朱墨筆來分别所據的不同版本。在套印術未發明之前,如宋刻《本草》之用陰陽字來代替朱墨。摘字爲音,是爲了省却繁文。《釋文》既與《易》《書》等原書别行,爲檢查的方便,必須有一記號。隨便摘出有關的兩個字作爲記號,而把音訓雙行注于下;有的需要全句的,也可特紀全句。後來撰校勘記的多採用這兩種方法。

《經典釋文》的四例

《條例》又云:“余既撰音,須定紕繆。若兩本俱用,二理兼通,今並出之,以明同異。其涇渭相亂,朱紫可分,亦悉書之,隨加刊正。後有他經别本,詞反義乖,而猶存之者,示博異聞也。”他的撰音,以定紕繆爲正例,以明同異、加刊正、博異聞爲變例,和劉向的校讎方法相同。“正紕繆”即劉之“訂脱誤”,“明同異”即劉之“辨異同”,“加刊正”即劉之“待刊改”,“博異聞”即劉之“存别義”,是陸德明深有得于劉向校讎學的意義。

反對改音易字

校讎之學,宜正字體。《條例》云:“《爾雅》本釋墳典,字讀須逐《五經》,而近代學徒,好生異見,改音易字,皆采雜書,唯止信其所聞,不復考其本末。且六文八體,各有其義。形聲會意,寧拘一揆。豈必飛禽即須安鳥,水族便應著魚,蟲屬要作虫旁,草類皆從兩,如此之類,實不可依,今並校量,不從流俗。”《爾雅》本是用來解釋經義的,今妄人乃多采用雜書來校《爾雅》,常把音和字改易了,這是不可信從的,應該加以校量以取别于俗學,推之它經,都是這樣。既是古書,就不能混用後世的俗字,必須校正,這是校書的正軌。

主張兼存俗字

他又主張兼存俗字。《條例》云:“《五經》字體,乖替者多,至如黿、鼉從龜,亂、辭從舌,席下爲帶,惡上安西,析旁著片,離邊作禹,直是字譌,不亂餘讀。如寵(丑隴反)字爲寵(力孔反),錫(思歷反)字爲鍚(音陽),用攴(普卜反;《字林》,普角反)代文(武云反),將无(音無)混旡(音既),若斯之流,便成兩失。又來旁作力,俗以爲約勑字,《説文》以爲勞倈之字。水旁作曷,俗以爲飢渴字,字書以爲水竭之字,如此之類,改便驚俗,止不可不知耳。”經字的錯誤,和其他字形聲都不會相亂的,人們還容易辨别;倘是和其他字形聲都相近的,那就不易認識了。所以對這必須特别注意。還有誤用已久,已爲人們所承認的,像勑、渴一類字,它的本義已久廢不用,倘必欲改正,那是泥古不化了。當然,其本意還是不可不知的。李慈銘《越縵堂日記》:“許君《説文》,象似之‘象’應作‘像’,而許君稱‘象形’者皆作‘象’。減省之‘省’應作‘渻’、作‘’,而許君稱‘從某省’者皆仍作‘省’。重疊之‘重’應作‘緟’,而許君稱‘重文’者皆仍作‘重’。可知祭酒惟示人以書契之旨,未嘗盡强人以反舌也。後人讀書,好駭俗目,自是學古之癖。”陸德明深得于許慎校讎學的旨義。

顔師古的校讎學

顔師古名籀,以字行,雍州萬年人。生隋開皇元年,卒貞觀十九年。爲顔之推之孫,受家庭教育的影響很深。官秘書監。著作甚富,傳世的有《漢書注》一百二十卷,《匡謬正俗》八卷,《急就章注》一卷。也曾參預《周易正義》《隋書》的修纂。

校《五經定本》

江南本和河北本的文字不盡相同,唐統一南北之後,爲了使學術也統一起來,首先着意于羣經的文字。于是命顔師古考定《五經》,號稱《定本》。《舊唐書·顔師古傳》:“太宗以經籍去聖久遠,文字訛謬,令師古於秘書省考定《五經》。師古多所釐正,既成奏之。太宗復遣諸儒重加詳議。於時諸儒傳習已久,皆共非之。師古輒引晉、宋已來古今本,隨言曉答,援據詳明,皆出其意表,諸儒莫不歎服。於是兼通直散騎常侍,頒其所定之書於天下,令學者習焉。”是《五經定本》之産生,經過了和諸儒的激烈争辨,從此讀經者不再有文字紛岐之感。看他和諸儒争辯時所引據的是晉、宋以來古今本,也是主張南學,和陸德明的引據宋、齊舊本是一致的。皮錫瑞《經學歷史》:“唐初又有《定本》,出顔師古,《五經》疏嘗引之。師古爲顔之推後人,之推本南人,晚歸北,其作《家訓》,引江南、河北本,多以江南爲是,師古《定本》從南,蓋本《家訓》之説。”是不但由于當時的提倡南學,也由于他接受的家學淵源。今《定本》雖已不傳,而其説多爲孔穎達主編的《五經正義》所引用。

《漢書》的校讎

師古的《漢書注》,是史部中的一大著作。先是,他的叔父遊秦,對《漢書》研究頗有成績,《舊唐書·顔師古傳》説他“撰《漢書决疑》十二卷,爲學者所稱。後師古注《漢書》,亦多取其義耳”。師古承其家學,更據古本和各家舊注,加以鑽研,完成了這部一百二十卷的大著作。本傳稱“時人謂杜征南、顔秘書爲左丘明、班孟堅功臣”。《四庫提要》稱“師古注條理精密,實爲獨到”。又稱“疏通證明,究不愧班固功臣之目”。王先謙《漢書補注·序例》稱“師古注《漢書》,發明駁正,度越曩哲,非仰人鼻息者也”。這些評論,是當之無愧的。宋代劉攽、劉敞、劉奉世和吴仁傑各著書糾舉他的錯誤;雖有些許缺點,仍無損于原書的價值。至今學界猶一致視爲是研究《漢書》的必讀之書。

顔師古《漢書注》首載有《叙例》一篇,所舉的十條例子,不僅可爲注書的範例,也是研究校讎學的參考資料。

注《漢書》例

一、舊注乖舛,錯亂實多。

《漢書》舊無注解,惟服虔、應劭等各爲音義,自别施行。至典午中朝,爰有晉灼,集爲一部,凡十四卷。又頗以意增益,時辨前人當否,號曰《漢書集注》。屬永嘉喪亂,金行播遷,此書雖存,不至江左。是以爰自東晉,迄於梁、陳,南方學者,皆弗之見。有臣瓚者,莫知氏族,考其時代,亦在晉初。又總集諸家音義,稍以己之所見續廁其末,舉駁前説,喜引《竹書》,自謂甄明,非無差爽。凡二十四卷,分爲兩帙,今之《集解音義》,則是其書。而後人見者,不知臣瓚所作,乃謂之應劭等《集解》。王氏《七志》,阮氏《七録》,並題云然,斯不審耳。學者又斟酌瓚姓,附著安施,或云傅族,既無明文,未足取信。蔡謨全取臣瓚一部,散入《漢書》,自此以來,始有注本。但意浮功淺,不加隱括,屬輯乖舛,錯亂實多。或乃離析本文,隔其辭句,穿鑿妄起,職此之由,與未注之前,大不同矣。謨亦有兩三處錯意,然於學者竟無弘益。

二、今覈古本,歸其真正。

《漢書》舊文,多有古字,解説之後,屢經遷易。後人習讀,以意刊改,傳寫既多,彌更淺俗。今則曲覈古本,歸其真正,一往難識者,皆從而釋之。

三、增損穢濫,今皆删削。

古今異言,方俗殊語,末學膚受,或未能通,意有所疑,輒就增損,流遯忘返,穢濫實多。今皆删削,克復其舊。

四、尋文究例,今更刊整。

諸表列位,雖有科條,文字繁多,遂致舛雜,前後失次,上下乖方,昭穆參差,名實虧廢。今則尋文究例,普更刊整,澄蕩愆違,審定阡陌,就其區域,更爲局界。非止尋讀易曉,庶令轉寫無疑。

五、隨其曲折,剖判義理。

禮樂歌詩,各依當時律吕,修短有節,不可格以恒例。讀者茫昧,無復識其斷章,解者支離,又乃錯其句韻,遂使一代文采,空韞精奇,累葉鑽求,罕能通習。今並隨其曲折,剖判義理,歷然易曉,更無疑滯,可得諷誦,開心順耳。

六、舊所缺漏,普更詳釋。

凡舊注是者,則無間然,具而存之,以示不隱。其有指趣略舉,結約未伸,衍而通之,使皆備悉。至於詭文僻見,越理亂真,匡而矯之,以祛惑蔽。若汎説非當,蕪辭競逐,苟出異端,徒爲煩冗,祗穢篇籍,蓋無取焉。舊所缺漏,未嘗解説,普更詳釋,無不洽通,上考典謨,旁究《蒼》《雅》,非苟臆説,皆有援據。

七、各依本文、敷暢厥指。

六藝殘缺,莫覩全文,各自名家,揚鑣分路,是以向、歆、班、馬,仲舒、子雲所引諸經或有殊異,與近代儒者訓義弗同,不可追駁前賢,妄指瑕纇,曲從後説,苟會扃塗。今則各依本文,敷暢厥指,非不考練,理固宜然。亦猶康成注《禮》,與其《書》《易》相偝;元凱解《傳》,無係毛、鄭《詩》文。以類而言,其意可了。

八、窮波討源,搆會甄釋。

爰自陳、項,以訖哀、平,年載既多,綜緝斯廣。所以紀傳表志,時有不同,當由筆削未休,尚遺秕稗,亦爲後人傳授,先後錯雜,隨手率意,遂有乖張,今皆窮波討源,搆會甄釋。

九、字或難識,隨即翻音。

字或難識,兼有借音,義指所由,不可暫闕。若更求諸别卷,終恐廢於披覽。今則各於其下,隨即翻音。至如常用可知,不涉疑昧者,衆所共曉,無煩翰墨。

十、粉澤光潤,翼贊舊書。

近代注史,競爲該博,多引雜説,攻擊本文。至有詆訶言辭,掎摭利病,顯前修之紕僻,騁己識之優長,乃效矛盾之仇讎,殊乖粉澤之光潤。今之注解,翼贊舊書,一遵軌轍,閉絶岐路。

《匡謬正俗》的校讎

師古又因世俗之言,每多謬誤,乃根據經史來匡正之,名曰《匡謬正俗》。或作《刊謬正俗》,或作《糾謬正俗》,則是宋人避太祖諱而改的。此書本未完成,今本八卷,乃是其子揚庭據遺稿所編定。前四卷皆論諸經的訓詁音釋,後四卷皆論諸書的字義字音和俗語相承之異,故《四庫全書》列在經部小學類,而《提要》稱爲“考據極爲精密”,盧見曾也稱“其中所引典籍及諸家訓詁,多上世逸書,言辨而碻,可資後學見聞”,甚爲古今所推重。

校《尚書序》誤文

書中有關校讎的,如卷二《尚書》條:“孔安國《古文尚書序》云:‘先君孔子,生於周末,覩史籍之煩文,懼覽者之不一,遂乃定禮樂,明舊章。’覽者,謂習讀之人,猶言學者爾。蓋思後之讀史籍者,以其煩文不能專一,將生異説,故删定之。凡此數句,文對旨明,甚爲易曉。然後之學者,輒改‘之’字居‘者’字上,云‘覽之者不一’,雖大意不失,而顛倒本文,語更凡淺,又不屬對,亦爲妄矣。今有晉、宋時書不被改者,往往而在,皆云‘覽者之不一’。又云:‘以所聞伏生之書,定其可知者爲隸古。定,更以竹簡寫之。’蓋言以孔氏壁中科斗文字,依傍伏生口傳授者攷校改定之,易科斗以隸古字,定訖,更别以竹簡寫之,非復本文也。近代淺學乃改‘隸古定’爲‘隸古字’,非也。案直云隸古,即是隸古字,於理可知,無所闕少。定者,謂定訖耳。今先代舊本皆爲‘隸古定’,不爲‘古字’也。”校正《尚書序》的兩處誤文,所據的是晉宋時書和先代舊本,並疏釋了校正的理由,真是言辨而確。書之文字最易致誤和校者最易忽略的,一種是於大意不失,因而不復注意,如“懼覽者之不一”誤爲“懼覽之者不一”。一種是不常見的名稱,因而加以擅改,如“隸古定”改爲“隸古字”并失其句讀。這裏都明白地指出了。由此可以推得他的《五經定本》,也是用這種校訂方法。

校《過秦論》誤文

又如卷五“逡遁”條:“賈誼《過秦》云:‘嘗以十倍之地,百萬之衆,仰關而攻秦。秦人開關延敵,九國之師,逡遁而不敢進。秦無亡矢遺鏃之費,而天下已困矣。’遁者,蓋取盾之聲以爲‘巡’字,當音詳遵反。此言九國地廣兵强,相率西嚮,仰形勝之地,泝函谷之關,欲攻秦室。秦人恃其險固,無懼敵之心,不加距閉,開關而待。然九國畏愞,自度無功,遲疑不進,坐致敗散耳。後之學者,既不知‘遁’爲‘巡’字,遂改爲‘遁逃’,因就釋云:九國初見秦閉關,謂其可勝,所以率兵來攻。忽見秦人開關,各懷恐懼,遂即奔走。故潘安仁《西征賦》云:‘或開關而延敵,競遁逃以奔竄。’斯爲誤矣。若見秦開關遁逃而走,即應大被追躡,覆軍殺將,豈得但言不敢進而已乎?且書本好者,今猶作‘逡遁’,不作‘遁逃’也。”校正《過秦論》的誤文,所據的是“書本好者”,也即是晉、宋時書和先代舊本之類。潘岳詞章之士,所據已爲誤本而不知改正,不能反據它作證。“遁”與“巡”爲假借字,不懂音韻的無法理解,只見秦勝而九國敗,敗者必逃,“逡”與“逃”二字又形近,遂誤改爲“逃遁”了。經師古這樣分析,豈不令人啞然失笑?《過秦論》的文字稍覺古奥,或因而容易誤會本意。他又用通俗文體把這段文字譯述,“逡遁”和“遁逃”一字之異,而兩種譯述顯然不同,誰是誰非,一望可知。也可説已提示我們今天用白話譯述文言的先例了。由此可以推得他的《漢書注》,也是用這種校訂方法。

韓愈的校讎學

韓愈字退之,昌黎人。生大曆三年,卒長慶四年。他是古文運動的領袖,從他文章所涉及的,可知道他是很注意校讎的。《讀鶡冠子》:“文字脱謬,爲之正三十有五字,乙者三,滅者二十有二,注十有二字云。”《鶡冠子》的篇幅是不多的,他能正、乙、滅、注至七十二字之多,可説是很仔細的了。正,是校正誤字;乙,是乙正顛倒;滅,一本作減,是除去衍文;注,或是旁注疑而未定之字。方法已經很完備。李漢《昌黎先生文集序》:“《書》《禮》剔其僞。”東晉的僞《古文尚書》,唐孔穎達據以作《正義》,爲功令所習。韓愈首先知它有僞而剔除之,這也是校讎學中辨别古書真僞的發明者。由于他在古文運動上的盛名,人們往往忽視他的校讎學。

第八節 宋元明人的校讎學

宋祕閣重視校讎

自唐末發明了刊印書籍,至兩宋而官家和私人的雕版盛行。雕版必須校讎,因而校讎之業也稱極盛。其官家的重視校讎,則設官自有專責。《宋史藝文志》:“真宗時,王宫火,延及崇文、秘閣,書多煨燼。其僅存者,遷於右掖門外,謂之崇文外院。命重寫書籍,選官詳覆校勘,常以參知政事一人領之。神宗改官制,以崇文院爲秘書省秘閣。經籍圖書,以秘書郎主之。編輯校定,正其脱誤,則主於校書郎。徽宗時,詔購求士民藏書,其有所秘未見之書,足備觀采者,仍命以官。且以三館書多逸遺(案三館謂昭文館、集賢院、史館),命建局以補全,校正爲名,設官總理,摹工繕寫,搜訪輯補,至是爲盛矣。”所以北宋時,名賢學士多入秘閣校理書籍,各撰叙録,大有上繼漢天禄閣遺緒之風。其叙録今可考見的,黄伯思《東觀餘論》有《校定楚辭序》《校定焦赣易林序》《校定師春書序》三篇。曾鞏《元豐類稿》有《新序目録序》《梁書目録序》《列女傳目録序》《禮閣新儀目録序》《戰國策目録序》《陳書目録序》《唐令目録序》《南齊書目録序》《徐幹中論目録序》《説苑目録序》《鮑溶詩目録序》十一篇。蘇頌《蘇魏公文集》有《補注神農本草總序》《本草後序》《本草圖經序》《校定備急千金要方序》、又《後序》《校風俗通義題序》《校淮南子題序》七篇。據沈括《夢溪筆談》:“今三館、秘閣,凡四處藏書,然同在崇文院。校讎累年,僅能終昭文一館之書而罷。”是當時對于校書事中途而廢,很爲可惜。又據《筆談》:“舊校書官多不恤職事,但取舊書,以墨漫一字,復注舊字於其側,以爲日課。”則可知當時任校書之責的人,多有濫竽充數,志在干禄,不如黄伯思、曾鞏、蘇頌等忠于職事,它的成就,遂遠不及私人了。

宋代校讎學的成就

昔人謂漢儒重考據,宋儒重義理,不過舉其大端而已,其實談考據的並不能脱離義理,談義理的也不能没有考據。校讎是屬于考據方面的,而宋儒義理學的代表朱熹,就非常重視校讎,如《孝經》有《刊誤》《韓文》有《考異》,可稱爲校讎學的大家。倘只談義理而鄙棄校讎,是並非真能瞭解宋儒的。宋人的校讎,在四部書都有卓越的成績,羅列版本異同的,以岳珂爲代表;辨章學術源流的,以鄭樵爲代表;鉤考羣籍證補的,以吴縝爲代表。著作如林,美不勝收,而零星材料見于各家筆記中的尚多。元、明兩代,學術稍衰,雖刻書藏書之風,不亞于兩宋,而校讎之學,可以舉數的,有寥若晨星之感。

吴縝的校讎學

吴縝,字廷珍,成都人。歐陽修、宋祁修《新唐書》,着意文章而忽略考證,所以有不少錯誤。廷珍乃指摘它的錯誤而成《新唐書糾謬》二十卷。自序:“縝以愚昧,從公之隙,竊嘗尋閲《新書》,間有未通,則必反覆參究。或舛駁脱誤,則筆而記之。歲時稍久,事目益衆,深怪此書牴牾穿穴,亦已太甚,揆之前史,皆未有如是者,推本厥咎,蓋修書之初,其失有八:一曰責任不專,二曰課程不立,三曰初無義例,四曰終無審覆,五曰多採小説,六曰務因舊文而不推考,七曰刊削者不知刊削之要而各徇所私,八曰校勘者不舉校勘之職而惟務苟容。”都擊中了《新唐書》的要害。纂修這樣一部三百多年的歷史,自然要集體協作,但首先必須有組織,有計劃。吴縝所舉其失有八,就是没有組織、没有計劃所造成的。歷史記載的是事實,事實是不容許有紛歧脱誤的,倘然發現了紛歧脱誤,便要參互考訂以求其真是。吴縝就是用這個方法來校正《新唐書》的,不同于一般的根據衆本。他還有《五代史記纂誤》三卷,也是同樣的作品。是和劉敞、劉攽、劉奉世、吴仁傑的《兩漢刊誤》,同爲校史的鉅著。

其自序第八條論校勘云:“何謂校勘者不舉校勘之職而惟務苟容?方《新書》之來上也,朝廷付裴煜、陳薦、文同、吴申、錢藻,使之校勘。夫以三百年一朝之史,而修之幾二十年,將以垂示萬世,則朝廷之意,豈徒然哉?若校勘者止於執卷唱讀,案文讎對,則是二三胥吏足辦其事,何假文館之士乎?然則朝廷委屬之意重矣。受其書而校勘者,安可不思?必也討論擊難,刊削繕完,使成一家之書,乃稱校勘之職。而五人者,曾不聞有所建明,但循故襲常,惟務喑默,致其間訛文謬事,歷歷具存,自是之後,遂頒之天下矣。豈非校勘者不舉其職而惟務苟容之故歟?”他舉出了文士和胥吏對于校勘不同的責任,議論非常中肯。而裴煜等五人的循故襲常,不負責任,这是他發奮著書的原因。或謂吴縝因歐陽修拒絶他的請求參預修書,故作此書以報復,似乎淺視他了。

《新唐書糾謬》的内容

内容分二十門:一曰以無爲有,二曰似實而虚,三曰書事失實,四曰自相違舛,五曰年月時世差誤,六曰官爵姓名謬誤,七曰世系鄉里無注,八曰尊敬君親不嚴,九曰紀志表傳不相符合,十曰一事兩見而異同不完,十一曰載述脱誤,十二曰事狀重複,十三曰宜削而反存,十四曰當書而反闕,十五曰義例不明,十六曰先後失序,十七曰編次未當,十八曰與奪不常,十九曰事有可疑,二十曰字書非是。第十三門以下,屬于史例居多。其他則都是校讎的必要方面。

黄伯思的校讎學

黄伯思,字長睿,邵武人。生元豐二年,卒政和八年。曾任祕書省校書郎,故能多見秘閣藏書。著有《東觀餘論》二卷,大都是碑帖書籍的題跋,末有《校定楚詞序》《校定焦贛易林序》《校定師春書序》三篇,又《漢簡辨》一篇,可考他校讎學的大概。

校定序三篇,是他任校書郎時所校的官書。《校定焦贛易林序》云:“承議郎行秘書省校書郎臣黄某所校讎中焦延壽《易林》,定著十六篇。篇中或字誤,以‘快’爲‘決’,以‘羊’爲‘年’,如此者衆,校讎已定。又若‘喜’或爲‘嘉’,‘鸛’或爲‘鵲’,義可兩存,皆並著,可繕寫。”《校定師春書序》云:“承議郎行秘書省校書郎臣黄某所校讎中《師春》五篇,以相校除複重,定著三篇。篇中或誤以‘夢’爲‘瞢’,以‘放’爲‘依’,如此類者衆,頗,皆已定,可繕寫。”篇末皆云:“謹第録上。”是全倣劉向叙録格式。《師春書》乃晉汲冢所出竹書之一種,據杜預説,是集《左氏傳》卜筮事。而伯思所校的秘閣藏本,乃是記諸國世次和十二宫歲星所在,并律吕謚法等,末乃書《易》象卦變,與杜預所説完全不同。據他兒子黄跋,這部書曾刻板于建安漕司,可惜已無傳本了。

他多見古書各種不同的本子,彙集作校,所以有一定的價值。如《校定楚詞序》云:“近世晁監美叔獨好此書,乃以春明宋氏、趙郡蘇氏本參校失得。其子伯以、叔予,又以廣平宋氏及唐本,與《太史公記》諸書是正。而某亦以先唐舊本,及西都留監博士楊建勳及洛下諸人所藏,及武林、吴郡槧本讎校,始得完善。”李綱《校定杜工部集序》云:“公之述作,行於世者既未爲多,遭亂亡逸,又不爲少,加以傳寫謬誤,浸失舊文,‘烏’三轉而爲‘舄’者,不可勝數。長睿父官洛下,與名士大夫遊,裒集諸家所藏,是正訛舛,又得逸詩數十篇,參於卷中。及在秘閣,得御府定本校讎,益號精密,非世所行者之比。”可見他對于《楚詞》、杜詩的校勘,是搜集了許多藏書家的舊本和校本,尤其是唐代的本子。據黄跋,在紹興年間都曾刻行,可惜今也没有傳本了。

《漢簡辨》的校史

黄伯思根據地下發現的新材料,校正《後漢書》中相承的譌文,著有《漢簡辨》一文傳世,其内容是非常精確的。特附録于此,作爲我們校史的參考。

近歲關右人發地,得古甕,中有東漢時竹簡甚多,往往散亂不可考。獨永初二年《討羌符》文字尚完,皆章草書,書蹟古雅可喜。其詞云:“永初二年六月丁未朔二十日丙寅,得車騎將軍幕府文書,上郡屬國都中二千石守(此五字古本缺)丞廷義縣令三水,十月丁未到府受印綬,發夫討畔羌,急急如律令。”案范曄《後漢書·安紀》,永初元年夏,先零種羌畔,遣車騎將軍鄧隲、征西校尉任尚討之。二年正月,隲爲羌所敗於冀西。七月戊辰詔,有“羌貊畔戾,夙夜克己”之語。其年十月庚寅,任尚與羌戰於平襄。十一月辛酉,拜隲大將軍,召還。則此簡所謂車騎將軍者,即鄧隲也。所討“畔羌”者,即先零也。然以《紀》所書日月及漢簡參考之,簡云“六月丁未朔”,則二十日正得丙寅,而戊辰乃此月二十二日也。六月末既有戊辰,則七月不應復有之。而《安紀》是年復有戊辰之詔,蓋《紀》誤也。又據《安紀》是年七月之後,繼書閏月。閏月有辛丑,九月有庚子,亦當復有辛丑,則是年閏當在七月。據漢簡六月丁未朔,則後百二十日得兩丁未,故簡又云“十月丁未”,正合也。而據《紀》於七月閏,則丁未當在九月矣,又與簡不相合,亦《紀》誤也。又《紀》書永初元年夏,羌畔,遣隲討之。二年冬始召還。而隲本傳云:永初元年夏,羌畔,於是詔隲將左右羽林北軍五校及諸部兵擊之,西屯漢陽。冬,召隲班師。據《紀》,討羌在二年夏,召隲在二年冬,漢簡亦有“二年”之文,正與《紀》合,而傳云元年詔還班師者,亦誤也。簡書甚明,乃當時文字,又日月首尾相應,非如史之先後差謬,宜以簡所書爲正。於戲,千載之下,幸是簡偶存,得以考正范史所書之誤,是以君子貴乎博學而多識也。

洪興祖的校讎學

洪興祖,字慶善,丹陽人。生元祐五年,卒紹興二十五年。官知真州、饒州。事跡載《宋史·儒林傳》。著《楚辭補注》。陳振孫《直齋書録解題》列《補注楚辭》十七卷《考異》一卷,云:“興祖少時,從柳展如得東坡手校十卷,凡諸本異同,皆兩出之。後又得洪玉父而下本十四五家參校,遂爲定本,始補王逸《章句》之未備者。成書,又得姚庭輝本,作《考異》,附古本釋文之後。又得歐陽永叔、孫莘老、蘇子容本於關子東、葉少協,校正以補《考異》之遺。”案此,本有《考異》一卷,在《補注》十七卷外,今本已把它散入于各句之下,據明仿宋刻本已是這樣,可知是宋人竄亂的。《楚辭》本爲文學家所應熟讀的書,所以像歐陽修、蘇軾等都有手校本,洪興祖在北宋末年,和他們時代不遠,故能搜訪到十九家的校本,彙集以成書。陳振孫稱他用力甚勤,朱熹作《楚辭集注》也多采用,可知這部書的價值了。

洪興祖的校讎《楚辭》,它的優點是能博采衆家,除《書録解題》所舉外,洪邁《容齋續筆》又説:“洪慶善注《楚辭·東君》篇‘縆瑟兮交鼓,簫鐘兮瑶簴’,引《儀禮·鄉飲酒》章‘間歌《魚麗》,笙《由庚》。歌《南有嘉魚》,笙《崇丘》’爲比。云簫鐘從二樂聲聲相應者互奏之。既鏤版置於墳庵,一蜀客過而見之,曰:一本作‘’,廣訓爲擊也。蓋是擊鼓,正與‘縆瑟’爲對耳。慶善謝而亟改之。”還有這不知姓名的蜀客,雖所校只有一字,興祖也謝而亟改之,這態度是可佩的。但現在傳本,“一本簫作”條並未載入,想是他先在稿本上改正,已鏤板的便未及改了。由此可知,鏤板後仍在修改,並不是最後定本。

鄭樵的校讎學

鄭樵,字漁仲,興化軍莆田人。生崇寧三年,卒紹興三十二年。官樞密院編修官。《宋史》本傳:“好著書,自負不下劉向、揚雄。居夾漈山,謝絶人事。久之,乃遊名山大川,搜奇訪古,遇藏書家必借留,盡讀乃去。高宗幸建康,命以《通志》進。”他著作甚富,最有名的爲《通志》二百卷,《宋史藝文志》列入别史類。《文獻通考》引《中興四朝藝文志》:“中興初,鄭樵采歷代史及他書,爲書曰《通志》。倣遷、固爲紀傳,而改表爲譜,志爲略。”這部書在宋時先刻二十略單行,《四庫提要》謂是他平生之精力,全帙之精華。至其全書和其他著作,則《宋史》便稱“樵好爲考證倫類之學,成書雖多,大抵博學而寡要”,已深致不滿。《四庫提要》對《通志》一書,又歷舉書中的錯誤。現在雖和杜佑通典》、馬端臨《文獻通考》並稱“三通”,實則遠不及他們的精密。

《校讎略》的批判

二十略中的第十六曰《校讎略》,尤爲全書中的精華部份。他對校讎之學,是非常自負的,《夾漈遺稿》有《上宰相書》云:“樵校讎之學,於劉向、虞世南之徒有一日之長。”虞世南對校讎的成績怎樣,已不可深考。至于欲與劉向相比,不免言大而誇了。他爲了求勝于劉向,所以對于《七略》《漢志》,下及《隋志》《新》《舊唐志》《崇文總目》《四庫書目》等,幾乎無一不加以詆斥,而並不顧到自己的疏忽誤謬。章學誠説他“能譏班固之胸無倫次,而不能申明劉氏之家法,以故《校讎》一略,工訶古人而拙於自用,即矛陷盾,樵又無詞以解也”,確能擊中他的要害。我們對于《校讎略》的看法,必先批判它的夸大和誤謬部份,然後吸取它的精華部份。

《校讎略》的理論

章學誠《校讎通義序》:“鄭樵生千載而後,慨然有會於向、歆討論之旨,因取歷朝著録,略其魯魚亥豕之細,而特以部次條别,疏通倫類,考其得失之故而爲之校讎,蓋自石渠、天禄以還,學者所未嘗窺見者也。”是鄭樵的校讎學,雖不能比劉向,然也不可否認確有體會劉向父子的要旨的方面。應該指出,他的“略其魯魚亥豕之細,而特以部次條别,疏通倫類,考其得失之故而爲之校讎”,是他特異于一般的校讎學者而成爲校讎學理論家的基礎。他這部書,也是關于校讎學第一部的專門著作。

《校讎略》的内容

《校讎略》的内容,一曰《秦不絶儒學論》二篇,二曰《編次必謹類例論》六篇,三曰《編次必記亡書論》三篇,四曰《書有名亡實不亡論》一篇,五曰《編次失書論》五篇,六曰《見名不見書論》二篇,七曰《收書之多論》一篇,八曰《闕書備於後世論》一篇,九曰《亡書出於後世論》一篇,十曰《亡書出於民間論》一篇,十一曰《求書遣使校書久任論》一篇,十二曰《求書之道有八論》九篇,十三曰《編次之訛論》十五篇,十四曰《崇文明於兩類論》一篇,十五曰《泛釋無義論》一篇,十六曰《書有不應釋論》三篇,十七曰《書有應釋論》一篇,十八曰《不類書而類人論》三篇,十九曰《編書不明分類論》三篇,二十曰《編次有叙論》二篇,二十一曰《編次不明論》七篇。

《校讎略》的特點

章學誠《校讎通義序》:“其論求書之法,校書之業,既詳且備。”是指《校讎略》中的《求書遣使校書久任論》和《求書之道有八論》兩部份。《求書之道有八論》,一曰即類以求,二曰旁類以求,三曰因地以求,四曰因家以求,五曰求之公,六曰求之私,七曰因人以求,八曰因代以求。他指示了求書的各種方法,確是非常詳備,可作後世的指南鍼。他又主張求書應當有負專責的人,校書應當有長久的任期,才能取得更好的成績,議論都很精闢。其《求書遣使校書久任論》云:

求書之官,不可不遣;校書之任,不可不專。漢除挾書之律,開獻書之路,久矣。至成帝時,遣謁者陳農求遺書於天下,遂有《七略》之藏。隋開皇間,奇章公請分遣使人,搜訪異本,後嘉則殿藏書三十七萬卷。禄山之變,尺簡無存。乃命苗發等使江淮搜訪,至文宗朝,遂有十二庫之書。唐之季年,猶遣監察御史諸道搜求遺書。知古人求書欲廣,必遣官焉。然後山林藪澤可以無遺。司馬遷世爲史官,劉向父子校讎天禄,虞世南、顔師古相繼爲秘書監,令狐德棻三朝當修史之任,孔穎達一生不離學校之官。欲圖書之備,文物之興,豈可不久其任哉。

彭叔夏的校讎學

彭叔夏,廬陵人。自署鄉貢進士,始末不詳。太平興國七年,李昉等奉勑編《文苑英華》一千卷。又命蘇易簡等參修。至雍熙四年書成,爲宋四大書之一,也是總集中卷帙最富的一種。周必大于嘉泰四年和士友精校刻成。所謂士友,即指叔夏,著《文苑英華辨證》十卷。其自序云:“叔夏嘗聞太師益公先生之言曰:校書之法,實事是正,多聞闕疑。叔夏年十二三時,手鈔《太祖皇帝實録》,其間云:‘興衰治□之源。’闕一字,意謂必是‘治亂’。後得善本,迺作‘治忽’。三折肱爲良醫,信知書不可以意輕改。《文苑英華》一千卷,字盡魯魚,篇次混淆,比他書尤甚。曩經孝宗皇帝乙覽,付之御前校勘官,轉失其真。公既退老丘園,命以校讎,膚見淺聞,寧免謬誤。然考訂商榷,用功爲多。散在本文,覽者難徧,因會稡其説,以類而分,各舉數端,不復具載,小小異同,在所弗録。元注頗略,今則加詳(謂如一作某,字非者,今則聲説)。其未注者,仍附此篇(初不注者,後因或人議及,今存一二)。勒成十卷,名曰《文苑英華辨證》云。”案“治忽”見《尚書·益稷》篇:“予欲聞六律五聲八音,在治忽,以出納五言,汝聽。”僞《孔傳》解“在治忽”云:“在察天下治理及忽怠者。”“治理”與“忽怠”對文,倘是“治亂”,誰所不知,何必留此方匡呢?改作“治亂”,不能説他不通,然而正因其可通,後人于此更容易忽視校勘。叔夏在這一點上悟出書之不可以意輕改,真是心得之言。《四庫提要》:“叔夏此書,考核精密,大抵分承譌當改;别有依據,不可妄改;義可兩存,不必遽改三例。其用意謹嚴,不輕點竄古書,亦於是可見矣。”評價是相當高的。清代的大校讎學家顧廣圻,對于此書也很推崇,認爲是校讎的模楷。

《文苑英華辨證》的類目

其書分類很詳,自“用字”至“雜録”共二十一類。每類中又分子目爲標舉,共四十五條。今摘録于下。

用字一:原缺。

用字二:凡字因疑承訛,當是正者。

用字三:凡字有兩存於義亦通者。

用韻一:凡前人用韻,有兩音而不可輒改者。

用韻二:唐賦韻數,平側次序,初無定格,今略舉一二。

事證:凡用事有可以證他本之非者。

事誤一:事有訛誤當是正者。

事誤二:前人用事元是舛誤,而《文苑》有襲之者。

事疑:事有可疑或兩存者。

人名一:凡用事有人名與他本異,不可輕改者。

人名二:其有訛舛當是正者。

人名三:人名有與史傳集本異,不可輕改者。

人名四:其有訛舛,質於史傳,當是正者。

人名五:其有與史集異同,當並存者。

官爵一:凡官職封爵有與史集異,不可輕改者。

官爵二:其有訛舛當是正者。

官爵三:其或有疑當兩存者。

郡縣一(地名附):凡郡縣名及地名有不可以他本而輕改者。

郡縣二:其有訛舛當是正者。

郡縣三:其或有疑當兩存者。

年月一:凡年月與他本異,不可輕改者。

年月二:其一訛舛當是正者。

年月三:其有他本原誤,《文苑》因而襲之者。

年月四:其有與史全異,所當考者。

名氏一:凡撰人名氏,或有以甲爲乙,當以《文苑》爲正者。

名氏二:其有舛誤當是正者。

名氏三:其有可疑及當兩存者。

題目一:凡題目有訛舛當是正者。

題目二:又有題目是而文則非者。

門類:凡門類混淆當是正者。

脱文一:凡有脱文見於他本者。

脱文二:又。

脱文三:其有他本節略而《文苑》有全篇者。

脱文四:其有元本脱逸而《文苑》因而襲之者。

同異:凡詩文與他本有題同而詞異者。

離合:凡詩有一篇析而爲二,二篇合而爲一者。

避諱:凡避諱而易以他字者。

異域(地名附):異域國名有與史傳異者。

鳥獸:凡鳥獸名有訛舛及與他本異者。

草木:凡草木名有訛舛及與他本異者。

雜録一、二、三、四、五。

方崧卿和《韓集舉正》

方崧卿,莆田人。孝宗時,嘗知台州軍事,其事跡無考。歐陽修曾説“韓愈文印本初未必誤,多爲校讎者妄改”。他因搜羅各本,證其異同,撰《韓集舉正》十卷、《外集舉正》一卷。這書的校讎體例,非常精密,多可爲後來所取法。後經朱熹覆加考訂,别爲《韓文考異》,而此本便爲所掩。方書傳本很少,有商務印書館《四庫全書珍本初集》本,係據文淵閣本重印。

《舉正》的特點,爲所據的多後世失傳之本。書末附《叙録》一卷,列舉所據各本而加以簡明的提要。一、石本,二、唐令狐氏本,三、南唐保大本,四、秘閣本,五、祥符杭本,六、嘉祐蜀本,七、趙德《文録》,八、《文苑英華》,九、《文粹》,十、謝本,十一、李本,共十一種。韓愈的文章,當時多有刻石的,必是最後定稿,當然比展轉傳刻的爲可信。他搜到的有十七種。唐令狐氏本,爲令狐綯之子澄所藏的咸通十五年寫本。南唐保大本,爲宋平南唐所得而藏于翰林院的,可惜是殘本了。秘閣本,爲當時的官家藏書,黄庭堅輩都據以校正,所以他撰《舉正》,主要也以秘閣本爲本。祥符杭本,爲大中祥符二年杭州明教寺刻本。韓愈是堅决辟佛的,不知爲什麽明教寺會刻他的書,也可以備異聞。其他如謝本爲謝克家校本,李本爲李昞校本。這些材料,就是在崧卿當時,也是不易得到的,今天賴他的《舉正》而猶能見到一部分。

又一特點,是明定了校勘的格式。自序:“此書字之當刊正者,以白字識之。當删削者,以圈毁之。當增者,位而入之。當乙者,乙而倒之。字須兩存而或當旁見者,則姑識於其下,不復標出。閣與杭、蜀皆同,則合三本而言之。同異不齊,則誌其長者。”又附校例:“字(案原作朱文),誤字當刊。〇(案原作朱文),衍字當削。□(案原作朱文),脱逸當增。(案原作朱文),殽次當乙。”陸德明《經典釋文》有朱墨别異,尚不是用於校勘。這裏把朱墨用於校勘,又明定了各種不同格式的用法,遂爲後來校書者所采用。在没有朱墨套印之前,只可把朱文改作陰文,現在《四庫全書珍本》是影印文淵閣鈔本,已朱墨分别,保存了這書的原狀。

《叙録》:“大抵國初書籍,版本少而傳録多,蜀本之得於劉柳者,凡修正七千餘字,正恐其間豈無以意增損。然是時校本與舊本並行。末學惡陳而嗜異,妄生分别。及乎舊本湮没,今皆千卷一律,真本反見於‘一作’之下,是豈不深可歎耶!”説明校本的不可盡信,由于末學的惡陳嗜異,妄生分别,故必得舊本。又深惜校本行而舊本遂致湮没,正可見舊本的所以可貴。

《叙録》又引洪慶善云:“韓文舊本未經前人校正者,往往與石本同。故嘗參唐曆以稽歲月,摭史傳以訂姓名,由《毛詩》《楚辭》以求用韻之源,取《莊子》《國語》《史記》《漢書》以考用字之祖,則舊本之所得常多,而今本常出於意定,焕然在目,不可以誣。”此又見校勘取資的材料,不僅限于本書的各種本子,而必須廣求諸其他方面,才能得作者的真意。

朱熹和《韓文考異》

朱熹,字晦庵,新安人。生建炎四年,卒慶元六年。《宋史》有傳。熹爲理學大家,他的著作如《四書集注》《詩集傳》《楚辭集注》等,都是家弦户誦。他也兼長校讎,却被他的學問所掩,後人少有注意到的。

方崧卿的《韓集舉正》,上面已提到,他的校讎方法是可以肯定的,可是偏信了秘閣本,便不免有依違牽就的地方。朱熹因此重加考訂,撰《韓文考異》十卷。《四庫提要》:“凡方本之合者存之,其不合者,一一詳爲辨證,其體例但摘正文一二字大書,而所考夾注於下,如陸德明《經典釋文》之例。”是在方崧卿原有的基礎上,又提高了一層。朱熹自序:“輒因其書,更爲校定,悉考衆本之同異,而一以文勢義理及它書之可證驗者决之。苟是矣,則雖民間近出小本不敢違。有所未安,則雖官本、古本、石本不敢信。”這種求是的精神,確是超出了一般的校讎家的看法。因爲一般的校讎家,總是迷信舊本和古本,好像晚近的版本是無足取的。他們並不注意一下,晚近版本也可能經過校勘,或所據底本是善本,而隨即予以否定。朱熹却不迷信于官本、古本和石本,而就文勢義理來作决定,並不輕視民間本,甚而是民間的小本(一般説來,小本是指普通的坊本,並不是指書品的大小而言)。

熹又著《陰符經考異》一卷,《周易參同契考異》一卷。這二書都屬道家。《陰符經》舊題黄帝撰,晁公武《讀書志》引黄庭堅跋,定爲唐李荃僞託。《周易參同契》據葛洪《神仙傳》爲魏伯陽作,其説是《周易》,其實是假借爻象以論作丹之意。這兩部書本無多大價值,而朱熹爲作《考異》,隨文詮釋,實是箋注之體,而不盡訂正文字,和《韓文》雖同名《考異》而性質不同。後來談朱熹校讎學的,往往因而誤與《韓文》同列。

張淳的校讎學

張淳,字忠甫,永嘉人。乾道八年,曾逮刻《儀禮鄭氏注》十七卷,陸氏《釋文》一卷,屬淳爲之校定,因據所校改的字,别爲《儀禮識誤》三卷。其書已失傳,清修《四庫全書》時,從《永樂大典》中輯出,已逸去了《鄉射》《大射》二篇。淳所引據的舊本,有周廣順三年及顯德六年刊行的監本,有汴京的巾箱本,有杭州的細字本,有嚴州的重刻巾箱本。今只有嚴州的重刻巾箱本存在,黄丕烈據以覆刻入《士禮居叢書》中,其他都不可得見了。此書甚爲朱熹所贊許,《語類》云:“近世永嘉張淳校定印本,又爲一書,以識其誤,號爲精密。”又云:“張忠甫所校《儀禮》甚仔細,校他本爲最勝。”可以作爲此書的定評。

《儀禮識誤》發明《注疏》《釋文》所據本不同

《儀禮識誤》自序:“鄭康成收拾于《大》《小戴》及劉向《别録》中,參以今古之文,定爲之注,其書已不純古矣。陸德明因劉、范二家之音,作爲《釋文》。劉之本,如以‘時’爲‘旹’,以‘糟’爲‘’,以‘洗’爲‘淬’,以‘韁’爲‘繣’,以‘御’爲‘衙’,與德明本異矣。德明之本尚非劉本,其可謂純鄭乎?至賈公彦所據作疏之本,又德明所謂‘亦作’、‘又作’、‘或作’之本也。公彦論《鄉飲酒》‘執觶興洗北面’之句云,俗本有‘盥’字。然則今之本,又公彦所謂俗本也。此書之傳,如是而已。歲久而文益訛,既訛而莫之訂,《禮》之又失,其誰尤乎?”據此可知,張淳已經認識到《儀禮》鄭玄本已不同于戴德、戴聖、劉向之本,陸德明本又不同于劉昌宗、范宣之本,賈公彦本又不全同于陸德明本,又有别一所謂俗本。《儀禮》一經,已這樣的複雜,推之它經,都是一樣,所以校讎者不能固執着一本,而必須研究它不同的所以然。清代段玉裁從這一點出發,在《與諸同志論校書之難》的論文中,主張校經之法,要以賈還賈,以陸還陸,以鄭還鄭,使各人都恢復了原本的面目,然後討論他們的得失,是更進了一步的研究方法。

岳珂的校刻《九經三傳》

岳珂,字肅之。仕履見前第三章“兩宋版本的概述”節。他刊正《九經三傳》,爲宋刻書中最佳之本,也見前述。今根據他所著的《沿革例》來瞭解校讎的情況。《沿革例》一卷,分有七目:一曰書本,二曰字畫,三曰注文,四曰音釋,五曰句讀,六曰脱簡,七曰考異。前有小引:“世所傳《九經》,自監、蜀、京、杭而下,有建余氏、興國于氏二本,皆分句讀,稱爲善本。廖氏又以余氏不免誤舛,于氏未爲的當,合諸本參訂,爲最精。板行之初,天下寶之,流布未久,元板散落不復存。嘗博求諸藏書之家,凡聚數帙,僅成全書。懼其久而無傳也,爰仿成例,乃命良工刻梓家塾。如注文,如釋音,如句讀,悉循其舊。且與明經老儒分卷校勘,而又證之以許慎《説文》、毛晃《韻略》,非敢有所增損於前。偏旁必辨,圈點必校,不使有毫釐訛錯,視廖氏世綵堂本加詳焉。”所以能够刻成没有訛錯的好書,主要原因,决定于有專家的協作而不是個人的單幹。所謂明經老儒,雖不具姓名,可知是當時的專家,否則珂雖著作很多,經學却非其專長,無疑是不能獨辦的。《四庫提要》稱其“參訂同異,考證精博,釐舛辨疑,使讀者有所據依,實爲有功於經學”。任大椿也稱其“深於經訓,能會通經文上下語義,而證之以注疏釋文,然後求之於諸本異同,覃思旁訊,妙語瑩徹,非僅以校本之多見賅博也”,都能指出他校勘的特點。

論字畫的名言

《提要》又稱“論字畫一條,酌古準今,尤屬通人之論”。原文云:“字學不講久矣,今文非古,訛以傳訛。魏晉以來,則又厭樸拙,耆姿媚,隨意遷改,義訓混淆,漫不可考。重以避就名諱,如‘操’之爲‘摻’,‘昭’之爲‘佋’,此類不可勝舉。唐人統承西魏,尤爲謬亂。至開元所書《五經》,往往以俗字易舊文,如以‘頗’爲‘陂’,以‘便’爲‘平’之類更多。五季而後,鏤版傳印,經籍之傳雖廣,而點畫義訓,訛舛自若。今所校,本之以許慎《説文》、張參《五經文字》、唐玄度《九經字樣》、顔魯公《干禄字書》、郭忠恕佩觿集》、吕忱《字林》、秦昌朝《韻略分毫補注字譜》,參以毛晃《增韻》,及其子居正所著《六經正誤》。其有甚駭俗者,則通之以可識者(謂如‘宐’之爲‘宜’,‘’之爲‘晉’之類,皆取之石經遺文),非若近世眉山李肩吾從周所書《古韻》及文公《孝經刊誤》等書純用古體也。凡此者,實與同志之精于字學者逐一探討折衷,不使分毫差誤,雖注字偏旁,點畫必校,庶幾聖經賢傳,不墮于俗學之陋,當爲世所善矣。”他校書的謹嚴精密,點畫不苟,是我們值得學習的。李慈銘《越縵堂日記》又稱“其書雖僅三十餘葉,而詳載版本源流,經注體例,於音釋一門,尤爲賅備。此讀書者之津筏,尤刻書者之準繩,所當家置一編者也”。

毛居正校《六經》

毛居正,字誼父,衢州人。著《六經正誤》六卷,爲《易》《書》《詩》《禮記》《周官》《春秋三傳》,每經爲一卷。嘉定十四年,國子監刊正經籍,聘他擔任校勘,他取《六經》《三傳》諸本,參以子、史、字書、選粹、文集,研究異同,凡字義音切,毫釐必校。據魏了翁序:“旬歲間刊修者凡四經,猶以工人憚煩,詭竄墨本,以紿有司,而版之誤字,實未嘗改者什二三也。”是居正校勘的成果,刻板時並没有很好地運用。由此可見,官本號稱謹嚴,校勘多出名手,而仍脱誤累累。魏序又云:“或者謂:縱令盡正其誤,而諸本不同,何所取證。豈若録其正誤之籍而刊傳之,俾後學得以參考。”這點也很合理。因爲從各本中選擇自己認爲正確的字來校改,只可説是一本的面目,而其他各本的異文便不可見,萬一選擇的並不正確,讀者就無法把别本來參考了。且就是他選擇的一本,人們也無從知曉他是那一本。至録其正誤之籍爲單行之本,倒可把所有各本的異同一一羅列,待後人審别。後來“考異”、“校記”等書的盛行,就是有取于此。

元代官刻注重校讎

元代的官刻書,除了京師的國子監、興文署之外,其他各路的儒學、書院,刻書經費都在贍學田款内開支,故選用的是上等工料。在仕學官,清閒無事,也得細心校勘。陸深《金臺紀聞》:“勝國時,郡縣俱有學田,其所入謂之學糧,以供師生廩餼,餘則刻書,以足一方之用,工大者則糾數處爲之,以互易成帙,故校讎刻畫,頗有精者,初非圖鬻也。”這是校刻俱佳的原因。私人刻本,受它的影響,也是佳者居多。但是研究校讎而著書立説的,却遠不能和宋代相比。今舉劉世常、吴師道二人,以見元代校讎學的大概。

劉世常的校讎名言

劉世常,字平父。據大德九年張楷刻《白虎通·序》:“迺大元開國之初,行省公之子,魯齋許左轄之高弟。收書不啻萬卷。”其人當可考。大德九年,無錫李顯得他的所藏舊本《白虎通》重刻,末有一跋,不具姓名,當即是他的題識。云:“或謂是書中間多有魚魯之嫌。如首篇援《尚書》言‘迎子劉’一事,即《尚書·顧命》考之,‘迎’本作‘逆’,‘劉’本作‘釗’,其當時傳寫之誤耶?借曰初得舊本如斯,今既重刊,改而正之,不亦宜乎?殊不思《大學》以《尚書·堯典》‘俊德’作‘峻德’,《孟子》以《毛詩·烝民》‘秉彝’作‘秉夷’,誰不知其然?千古至今,誦讀豈無宗工鉅儒者出?蔑有一人敢爲改正。由是觀之,《白虎通》亦猶是也。間有不安,盡從其舊。蓋纂之者班固,漢時人去古未遠,必有所祖,假借通用,未可盡知,後人未得班固之心,安可輕議班固之述作。儻能知《禮記·緇衣》以《君牙》爲‘君雅’,《説命》爲‘兑命’之意,則能釋魯魚之疑矣。昔人有云:讀書未到康成處,安敢高談議漢儒,觀書者試思之。”盧文弨校刻《白虎通》,特附刻這篇跋文而附題云:“案古書不宜輕改,此論極是。至此所云‘迎子劉’一定當改‘釗’字。單、劉皆周之卿士,不聞劉避諱而改氏。且康王之後爲昭王,後人引以爲嫌名不諱之證,尤可見其不作‘劉’也。此又不當過爲拘泥矣。”盧氏首先肯定了古書不宜輕改的名論,然後再列舉兩條證據來説明“劉”字的决爲“釗”字之誤,而認爲不改字是太拘泥了。案文字的通借,一定要求之音韻和訓詁,這裏的“釗”字作“劉”,只是形近之誤。由于劉氏不通音韻和訓詁,故舉《大學》《孟子》的通借字作比,這是不適當的。盧氏是活校一派,這正可見他的學識。但有人提出反對而仍主張劉氏的不改字説。《藝風藏書記·元大德刊本白虎通》某氏跋這篇題識後云:“誠哉其言,亦可見其篤信好古,謹慎不苟矣。漢時《尚書》立學官者凡四家:曰歐陽氏,曰大夏侯氏,曰小夏侯氏,曰《古文尚書》。師承各守,訓解多岐,至字句之異同,見於《釋文》諸書者,更難枚舉,安知四家中不有作‘迎子劉’者?古書散亡,百不存一,敢據今日所見之本爲定耶?明遼陽傅鑰本改‘迎子劉’爲‘迎子釗’,並删去此跋,以後吴琯、程榮、何允中、胡文焕、鐘惺諸本,俱襲其謬,沿誤至今,不特無一人糾正,且有以不改‘劉’字爲過於拘泥者,於此益歎平父之卓識爲不可及也。”看末了“且有以不改‘劉’字爲過於拘泥”這句話,明明是駁斥盧文弨的。這位不具名的某氏,當是屬于死校一派。據他説來,是相沿下來的所有誤字,即使有充分的證據,也只好仍舊,是錯誤永無改正的一天了,這正是過于拘泥的見解。不過他也確有相反的。明人刻書,好改古書,如吴琯這輩人是很多的。在“迎子劉”改爲“迎子釗”,他們雖然没有錯,但他們没有依照宋元刻本,也没有加以説明,那末其他地方被他們誤改的一定不少,而且無痕迹可查,這是很不好的。所以盧文弨和某氏雖各持相反的看法,而對于劉世常的古書不宜輕改的主張和謹慎不苟的態度,是一致同意的。

吴師道的《戰國策校注》

吴師道,字正傳,蘭溪人。生至元二十年,卒至正四年。事跡詳《元史·儒學傳》。著《戰國策校注》十卷。《戰國策》自漢高誘作注後,有宋姚宏、鮑彪爲之補闕正誤,師道取姚、鮑注參校,又雜引諸書來考正。自序:“事莫大於存古,學莫甚於闕疑。夫子作《春秋》,仍‘夏五’殘文;漢儒校經,未嘗去本字,示謹重也。古書字多假借,音亦相通。鮑直去本文,徑加改字,豈傳疑存舊之意哉?又其所引之書,止於《淮南》《後漢志》《説文》《集韻》,多摭彼書之見聞,不顧本字之當否,淺陋如是,其致誤固宜。”他主張傳疑存舊,雖對鮑彪而發,却也可説是明通之論。他又提出了“字多假借、音亦相通”的問題,也可説是能上承漢儒、下開清人的校書方法。《四庫提要》:“其篇第注文,一仍鮑氏之舊。每條之下,凡增其所闕者謂之補;凡糾其所失者謂之正,各以補曰、正曰别之。復取劉向、曾鞏所授三十三篇,四百八十六首舊第,爲彪所改竄者,别存於首。蓋既用彪注爲稿本,如更其次第,則端緒益棼,節目皆不相應。如泯其變亂之迹,置之不論,又恐古本遂亡。故附録原次以存其舊。孔穎達《禮記正義》每篇之下,附著《别録》第幾。林億等新校《素問》,亦每篇之下附著全元起本第幾,即其例也。”這一體例,謹嚴詳密,既不擅改鮑注的面貌,又能兼存劉、曾古本的次第,確可爲校勘古書的範例。元代校讎學自當推他爲傑出的人物。

明人擅改古書的荒謬

明人對于校讎之業,非但不能繼承宋、元的墜緒,相反地好擅改古書,貽誤後人,尤以萬曆間爲甚。顧炎武《日知録》:“萬曆間人,多好改竄古書,人心之邪,風氣之變,自此而始。且如駱賓王《爲徐敬業討武氏檄》,本出《舊唐書》。其曰‘僞臨朝武氏者’,敬業起兵在光宅元年九月,武氏但臨朝而未革命也。近刻古文改作‘僞周武氏’,不察檄中所云‘包藏禍心,睥睨神器’,乃是未篡之時,故有是言(越六年天授元年九月,始改國號曰周)。其時廢中宗爲廬陵王,而立相王爲皇帝,故曰‘君之愛子,幽之於别宫’也。不知其人,不論其世,而輒改其文,繆種流傳,至今未已。又近日盛行《詩歸》一書,尤爲妄誕。魏文帝《短歌行》:‘長吟永歎,思我聖考。’聖考,爲其父武帝也。改曰‘聖老’,評之曰:‘聖老字奇。’《舊唐書》,李泌對肅宗言:‘天后有四子,長曰太子弘,監國而仁明孝悌。天后方圖稱制,乃鴆殺之。以雍王賢爲太子。賢自知不免,與二弟日侍於父母之側,不敢明言,乃作《黄臺瓜辭》,令樂工歌之,冀天后悟而哀愍。其辭曰:種瓜黄臺下,瓜熟子離離。一摘使瓜好,再摘使瓜稀。三摘猶尚可,四摘抱蔓歸。而太子賢終爲天后所逐,死於黔中。’其言‘四摘’者,以況四子也。以爲非四之所能盡,改爲‘摘絶’。此皆不考古而肆臆説,豈非小人之無忌憚者哉?”從這些例子,可見明人擅改古書的荒謬。即如頗有名聲的焦竑,其所著《國史經籍志》末附《糾繆》一卷,所糾者自《漢書藝文志》以下至晁公武《郡齋讀書志》,然其繆往往乃在他自己,此已多爲章學誠所駁正。他如劉績的推求意義,胡應麟的探討古今,毛晉的保存古本,已算是絶無僅有的了。

劉績校《管子》和《淮南子》

劉績,字用熙,號蘆泉,江夏人。弘治時官鎮江知府。過庭訓《本朝分省人物考》稱:“幼聰明不覊,貫穿羣籍,尤精於考究,凡所撰述,古雅沖淡,根極理要。”著作甚多,其有關校讎而今有傳本的,當推《管子補注》和《淮南子補注》二書。《管子補注》收入《四庫全書》,《提要》稱:“於舊解頗有匡正,皆附於原注之後,以績案别之。雖其循文詮解,於訓詁亦罕所考訂,而推求意義,務求明愜,較原注所得則已多矣。”今《管子》題“房玄齡”注,其實是“尹知章”之誤。劉績的注比原注所得爲多,則它的價值可知,所以王念孫《讀管子雜志序》也稱劉氏績頗有糾正,《讀淮南子雜志》又稱《淮南子》唯《道藏》本爲優,明劉績本次之,並多采其説。今酌録數條如次:

校《管子》

《牧民》篇:“故曰:伐矜好專,舉事之禍也。”劉績曰:經文不應有“故曰”,此二字疑衍。 念孫案,“伐矜好專”二句,與上文義不相屬,則不當有“故曰”二字,此涉上注“故曰參之天地”而衍。

《乘馬》篇:“五尺見水,十分去一,四則去三,三則去二,二則去一。”劉曰:此言當旱之時,若汙下地五尺見水,則常征十分免四。四尺見水,則免三。三尺見水,則免二。二尺見水,則免一。“十分去一”當作“十分去四”,乃字之誤也。

《幼官》篇:“若因夜虚,守静人物,人物則皇。”尹讀“若因夜虚”爲句,“守静人物”爲句,“人物則皇”爲句。注云:“必因夜虚之時,守其安静以聽候人物,此時人物則皇暇。”劉云:後《中圖》作“處虚守静,人物則皇”,此“人物”字疑衍,當以“處虚守静”爲句,“人物則皇”爲句。 念孫案,劉説是。

又:“信利周而無私。”劉云:“周”,當依後《圖》作“害”。 念孫案,隸書“害”字或作,與“周”相似而誤。

校《淮南子》

《原道訓》:“禽獸有芄,人民有室。”高注曰:“芄蓐。”劉本“芄”作“艽”,云:“艽”音仇,獸蓐也。與《詩》“艽野”之“艽”同字,舊誤作“芄”。 念孫案,劉本是也。

《天文訓》:“徵生宫,宫生商。”劉績曰:當作“宫生徵,徵生商”。 念孫案,劉説是也。

《地形訓》:“丹水出高褚。”高注曰:“高褚一名冢領山,在京兆上雒,丹水所出,東至均入沔也。”劉績曰:冢領山在陝西西安府商縣南,丹水出於此,東流至河南内鄉縣,與淅水合流入漢江,非此所謂丹水也。“高褚”恐“高都”之譌,漢上黨高都縣莞谷,丹水所出,東南入絶水(見《地理志》)。今山西澤州高平,即高都,有丹水,源出仙公山,南流合白水,入沁河,此丹水是。 念孫案,劉説是也。

《時則訓》:“命太僕及七騶,咸駕,戴荏。”劉績曰:“戴荏”,《記》作“載旌旐”,疑“荏”乃“旌”字之誤。 念孫案,劉説是也。隸書“旌”字或作“”,與“荏”相似而誤。“載”、“戴”古字通。

胡應麟的校讎學

胡應麟,字元瑞,蘭溪人。生嘉靖三十年,卒萬曆三十年。王世貞《二酉山房記》:“元瑞自言於世無所嗜,所嗜獨書,飢以當食,渴以當飲,誦之可以當韶頀,覽之可以當夷施,憂籍以釋,忿籍以平,病籍以起。亭午深夜,坐榻隱几,焚香展卷,就筆於硯,取丹鉛而讎之,倦則鼓琴以抒其思,如是而已。”可見他對于讀書校書的嗜好。所著《少室山房筆叢》一書,分正、續兩集,包括十六種内容,第一種名《經籍會通》四卷,主要是討論古來藏書的聚散存亡,也常有發揮校讎的理論。首有小引稱:“凡前代校綜墳典之書,漢有略,晉有簿,唐有録,宋有目,元有考,志則諸史共之。輒不自揆,掇拾補苴,間以管窺,加之棁藻,稍詮梗概,命曰會通。”他著書的宗旨,是要繼承《七略》《中經新簿》等書的傳統。每卷有叙例,一、“墳籍之始,肇自羲黄,盛於周漢,衍於梁晉,極於隋唐。一燼於秦,再厄於莽,三災於繹,四蕩於巢。宋氏徵求,力倍功半。元人裔夷,事軼言湮。聚散興廢,概可覩矣。述源流第一。”二、“經史子集,區分爲四,九流百氏,咸類附焉,一定之體也。第時代盛衰,製作繁簡,分門建例,往往各殊。唐宋以還,始定於一。今稍掇拾諸家,撮其大略,以著於篇。述類例第二。”三、“古書歷世,兵革洊更,間有殘編裂簡,僅以空名,寓於載籍。輯録之家,存而不論。博雅之流,論而不議。釣奇之士,顧有取焉。編摩之暇,辨駁誣謬,聯絡遺亡,與癖古者共之。述遺佚第三。”四、“古今墳籍,梗概略陳,然率綜覈陳編,未遑近跡。余九齡入燕,往來吴越,垂三十載。涉歷賓游,脞言鄙事,時有足存,輒綴大都,附於簡末。後之博雅,徵求故實,萬一在焉。述見聞第四。”分門討論,有條不紊。其他如《九流緒論》三卷,是討論子部的得失。《四部正譌》三卷,是考證古來的僞書。也與校讎學有密切的關係。

這部書引徵典籍極爲繁博,但好肆辨論,因而不免有錯誤之處。沈德符《敝帚剩語》、王士禛《香祖筆記》、張文嵐《螺江日記》多有駁正,如《四庫提要》指出的,“《崇文總目》但經史有所論列,子集闕如,蓋據《六一集》所載。然《六一集》中亦尚存子部之半,非竟闕也”。又“《漢志》兵家《兒子》一篇,書名奇怪。然‘兒’古‘倪’字,故倪寬史亦作兒寬。《倪子》書名,亦猶《孫子》《吴子》,何奇怪之有”?又“刊版當始於隋。引開皇十三年敕‘廢像遺經,悉令雕版’爲證。然史文乃‘廢像遺經,悉令雕造’,非‘雕版’也”。都切中它的要害。但在明人著述中,能這樣的研索舊文,參校疑義,究是不可多得的。我們應該分别來看待。

第九節 清代的校讎學

清代校讎學的成就

清代學術上成就最大的,校讎學當居其一,它幾乎超越了唐宋而直接兩漢。自顧炎武批判了明代刻書擅改的荒謬(見前節引《日知録》),而提倡實事求是之學,著《音學五書》(《音論》三卷,《詩本音》十卷,《易音》三卷,《唐韻正》二十卷,《古音表》二卷)、《韻補正》以考證古音,《九經誤字》《五經同異》《石經考》以考證經傳文字,便已樹立了清代校讎學的基礎。後來所謂“漢學”一派,凡見于學海堂和南菁書院兩《經解》的作者,直到劉師培、王國維等,他們的治學,都是注重校讎的。中間雖然也有爲校讎而校讎,犯了繁瑣的弊病,如焦循所指的“本子學”和章學誠所指的“横通”,但是究屬少數。李慈銘《越縵堂日記》:“閲《劉申受集》,其《論語·述而》篇誤據《北堂書鈔》,以‘女爲君子儒’章何晏注爲何休注,遂妄斷邵公有《論語》注,其謬既不待言。而以此注‘君子儒以明道,小人儒則矜其名’二語,謂漢儒中惟董江都及邵公能道之,馬、鄭諸儒皆所不知。真是夢語風譫,大惑不解。申受知讀舊鈔本《北堂書鈔》而不知讀注疏,自來郢書燕説,無如是之可笑者。”劉申受名逢禄,常州人,爲今文《公羊》學的大師。《公羊》家喜講微言大義,而忽略了校讎,認晉代的何晏爲漢代的何休,硬把《公羊》來解釋《論語》,原則已誤,當然所説的一無是處,而全出于穿鑿附會了。這雖然是很個别的,也可見校讎的重要。現述清代的校讎學,只能選擇成就和影響較大而有代表資格的,當然遠不够全面。

死校爲活校的基礎

清代校讎的所謂“死校”一派,如葉樹蓮、陸貽典、馮舒、馮武、何焯、何煌、黄丕烈等,都有相當的成績,爲活校派建樹了不可少的基礎。但他們主要的成就,還是在于目録和版本,這裏没有提到他們,並不是有所遺漏和輕視。

盧文弨的校讎學

盧文弨,號抱經,餘姚人。生康熙五十六年,卒乾隆六十年。第三章“清代版本的概述”節已經提到他。段玉裁撰《墓志銘》:“早昧爽而起,繙閲點勘,朱墨並作。日且冥,甫出户散步庭中,俄而篝燈如故,至夜半而後即安,祁寒酷暑不稍間。官俸脯修所入,不治生産,僅以購書。聞有舊本,必借鈔之,聞有善説,必謹録之。一策之間,分别迻寫諸本之乖異,字細而必工,今抱經堂藏書數萬卷皆是也。”他手校的古書,自刻《新書》《春秋繁露》等若干種爲《抱經堂叢書》,因無力盡刻,取《易經注疏》等三十七種的校語,别編《羣書拾補》刻之。又有他人借刻而不自具名的,如謝墉的《荀子》、畢沅的《吕氏春秋》、周廷寀的《韓詩外傳》,都是他的著作。每種都把校語附在本文的下面,有原注的,加圈以别之,使讀者方便。只《經典釋文》别爲《考證》附于後面。他在校讎方面付出了辛勤的勞動,取得了卓越的成就,數清代校讎專家,當推他是第一流。

校《蔡中郎集》篇目和内容的竄亂

盧氏對于校讎學的名言法語,見于《抱經堂文集》中序跋兩類和《鍾山札記》《龍城札記》的多不勝舉,今録《鍾山札記》中《蔡中郎集》一條以示例。

《鍾山札記·蔡中郎集》:“凡傳古人書,當一仍其舊,慎勿以私見改作。如《蔡中郎集》有宋天聖元年歐静所輯本,雖未必盡合於隋唐之舊,然在今日已爲最古,後日重刻,便可悉依舊式;或有當補者,可别附於後;當刊者,可著其説於篇下,斯得之矣。今乃移易其篇第,并於一篇之中,顛倒其次序,致有大失其意者。如歐本第一卷首篇乃《故太尉喬公廟碑》,以頌居首,云:‘光光列考,伊漢元公。’此爲其孤作也,故稱‘列考’,即‘烈考’也。頌後‘公諱某字公祖’云云,至‘文德銘於三鼎,武功勒於征鉞,官簿次第,事之實録,書於碑陰,以昭光懿’,此是第二段。下云‘喬氏之先出自黄帝’云云,至‘巍巍乎若德允世之表儀也已’,爲第三段終焉,即所謂碑陰也。其四《銘》即附此篇之後。自明張天如刻《百三名家集》,於《蔡集》以賦爲首,次以疏、表、書、論、議、對問、設論、連珠、頌、贊、箴、銘,而後及於碑。此碑則以‘橋氏之先’云云,‘公諱某’云云連爲一段。於末妄增‘銘曰’二字,然後以‘光光列考’提行,至‘作憲萬邦’終焉。四《銘》則别入銘類,不繫此碑之後,則全與篇中所云不相應。篇中所云‘書於碑陰’者,即‘橋氏之先’一段文也。若倒在末,則所云碑陰,又何所指乎?本朝康熙年間,又有莘野劉嗣奇弟兄重刻《蔡集》,分爲六卷,碑在第五,此文全與張本同,但不加‘銘曰’二字耳。中郎又有《太尉橋公碑》一篇,乃爲故吏司徒崔烈、廷尉吴整作者,劉本則移之於四《銘》之前。不知‘文德銘於三鼎,武功勒於征鉞’之語,自在前篇,今乃繫於後篇,不亦謬乎?甚矣人之好妄作也,如此爲能傳古書,則古人之面目反隱矣。”宋歐静輯本《蔡中郎集》,今所傳乃萬曆時徐子器刻本,分爲十卷,猶存歐輯原來面目。嘉靖時俞憲、喬世寧刻本已併爲六卷,無怪内容的被竄亂了。張天如又據後來文集的常例,以賦居首而碑居末,而第一篇就被竄亂到這樣地步,那全書的情况是不問可知了。這種人的刻書,由于全不照顧書的内容而自作聰明,功不掩過。盧氏案照文理,一一爲之糾正,才得條理秩然,便于誦讀。

校《蔡中郎集》雜用它書參訂例

《札記》又云:“古書流傳,譌謬自所難免,果有據依,自當改正。《蔡集》余有校本,今姑以橋公二碑略言之。第二段云:‘三孤故臣門人相與述公言行,咨度禮制。’考《水經注》,‘言行’作‘之行’,爲是,此碑但記行事耳。‘禮制’作‘禮則’。又下‘鉦鉞’作‘征鉞’,亦當從《水經注》改正。末云‘俾爾昆裔,永有仰於碑陰’云,語意全不似漢人。且此是三孤與其故臣門人所述,安得有俾爾昆裔之語?故吾以爲當從《水經注》作‘以昭光懿’爲得也。‘時有椒房桂戚之託’,‘桂’乃‘貴’字之誤。‘特進潁王梁不疑爲河南尹’,案不疑未封王,乃潁陽侯之譌。‘當事以對’,當作‘當以事對’。‘貞以文章得用句,鬼薪公句,離司寇句’,‘文章’舊本作‘文筆’。又‘西府’俱‘四府’之譌,四府乃太傅、太尉、司徒、司空也。‘民有父子俱行句,凶人(本又有一人字,衍)惡言當道句,曉之不止句。其子殺之而(作人公者譌)捕得句。公以其(三字有本缺)見(下有其字,衍)侮辨直句,(本無直字,乃文脱)不舉文書’,此段皆以舊本攷正。又云‘凡所獲禄,皆公府所特表選’,舊本作‘表送’,蓋仕而不受禄,故公府爲特表送也。又云‘自九列之後,乃以丕貤’,言其位至九卿,禄皆散之親舊,故云‘丕貤’。有本作‘自九列之後,咸以明公’連下句者,非是。又‘析見是非(下疑脱二字),明作速於發機’,本或無‘析見’二字,下句作‘達於事機’。又張本作‘察機’,皆譌。《黄鉞銘》‘是用鏤石’下,《水經注》有‘假象’二字,當補入。蓋即一篇之中,其當改訂者不少。但究須審慎,疑者寧闕,以俟後之人或有能通其意者。若遽憑臆改定,而又全没舊文,則似是而非之弊,又有不可勝言者矣。”據《水經注》、舊本、張本,逐字逐句,細細校勘,補缺改錯,文字已正,句讀也自然清楚了,這是他校勘古書的絶詣。

校讎所據舊本簡目

盧氏校定付刻之書,于書首必臚列所據各種刻本和校本,並略疏其書的内容,不但爲昭示信實,也是使後人有所考核,雖取法于方崧卿《韓集舉正》而更翔實,後來阮元《十三經校勘記》采取此例。今録《新書》讎校所據舊本爲例:

建本。是宋時刻本。明毛斧季、吴元恭皆據以改近世之本,宋即有謬誤,亦悉仍之。前失去序文,故不知是何年所梓。惟目録後有“建寧府陳八郎書鋪印”一行,故今稱爲建本。

潭本。宋淳祐八年長沙刻,即從淳熙八年程漕使本重雕者,題《賈子》。

吴郡沈頡本。明弘治十八年刻,毛斧季就謄宋建本於此本上。其吴元恭所用之本,雖無沈頡名而實不異,當是沈名後來刊去也。其第七卷中缺《退讓》篇,吴據宋本鈔補,而毛本則仍缺此篇。

李空同本。明正德八年刻,亦名《賈子》。後有欽遠猷者,不知何時人?合郴陽何燕泉本、長沙本、武陵本合校是書。何本於文義不順者,頗加竄改。又於《過秦論》後,補《審取舍》一篇,乃録《大戴禮記·禮察》篇全文,今不用。

陸良弼本。明正德九年爲長沙守時刻。

程榮本。刻《漢魏叢書》内。

何允中本。二本皆同出陸本。

江陰趙曦明敬夫校。

餘姚盧文弨召弓父合衆本校。

每種都提示了内容和版本的要點,無異於《賈子新書》的版本源流考。猶存小小疏失處,吴元恭爲吴縣人,嘉靖三十四年舉人,當次于毛斧季之前。欽遠猷名揖,也是明末蘇州的藏書家。都載《蘇州府志》。

《羣書拾補》的編刻

盧氏手校的古書,除了已刻入《抱經堂叢書》和《羣書拾補》以外,還有不少流傳于世。他在《羣書拾補》的小引説:“余手校之書,將來必有散在人間者,則雖無益於己,寧不少有益於人乎?後有與余同好者,而且能公諸世,庶余之勤爲不虚也已。”他的期望,終于達到了一部份,後來刻書的往往根據他的校本,嗜書的也往往傳録他的校本。最可惜的是手校的《古今逸史》全部,由周星詒書鈔閣、蔣鳳藻鐵華館展轉入上海涵芬樓,在抗日戰争時毁于兵火,遂使盧氏汗血精神,永付銷滅(張元濟《涵芬樓燼餘書録序》誤記爲何義門校。余昔年曾目覩數册,故知之)。

戴震的校讎學

清代皖派經學的領袖戴震,著書很多,雖不專談校讎,而他對于校讎的主張和提倡,有很大的影響。震字東原,休寧人。生雍正元年,卒乾隆四十二年。《與是仲明論學書》:“經之至者道也,所以明道者其詞也,所以成詞者字也。由字以通其詞,由詞以通其道,必有漸求。所謂字,考諸篆書,得許氏《説文解字》,三年,得其節目,漸覩古聖人制作本始。又疑許氏於古訓未能盡,從友人假《十三經注疏》讀之,則知一字之義,當貫羣經,本六書,然後爲定。”他主張讀書首先在識字。識一字之義,又必須貫羣經、貫六書。這是校讎方法之一。又《古經解鈎沈序》:“搜考異文,以爲訂經之助。又廣擥漢儒箋注之存者,以爲綜考故訓之助。”他主張搜集異文和舊注,就是要具備多方面的材料,以作爲訂經之用。這是校讎方法之二。後來他的弟子段玉裁、王念孫,就在他所指導的基礎上大大地發展,作出了較好的成績。

校《水經注》的發明

戴震校勘的書,以有名的《水經注》爲例,他的弟子段玉裁在《與梁耀北書論戴趙二家水經注》中這樣説:“東原氏之書,細大宜辨。據古本,捜羣籍,審地望,尋文理,一字之奪必補之,一字之羨必删之,一字之誤必更之,東原氏之能事也。然而其功細。自唐宋淺學,迻書不知其義例,誤認過某逕某之文無區别,任意互譌。大抵注譌經者十八,經譌注者十之一二。東原氏得其例有三:一曰獨舉、複舉之不同。經文甚簡,首舉水名,下不再出。注文繁,一水内必詳其注入之小水以間廁其間,是以主水之名屢舉不厭,雖注入小水有所攜帶者相間,亦屢舉小水之名,經文斷無是也。一曰過、逕之不同也。經必曰過某,注則必曰逕某,所以别於經。一曰某縣及某縣故城之不同也。注所謂某縣故城者,即經之某縣也。經時之縣,注時多爲故城,經無言故城者也。執此三例,沛乎莫禦,釐之有如振槁,承學讀至白首不解者,豁然開朗,王伯厚、顧景范、胡朏明、閻百詩稱引之誤,今皆可正,此則東原氏功之大者也。”他所謂細大之分,就細的方面,只要是具備一定功力的人,還是做得到的;至于大的方面,則必須把原書反覆熟讀,根據學科的分析,才能有創造性的發明,就不是一般的校讎家所能辦到了。《水經注》一書的作者,或謂是漢代的桑欽,北魏酈道元爲作注,本應該經和注分明的。可是後來經唐、宋時的迻書,竟把經和注混淆了,給讀者造成了很大的困難,雖經過不少學者的鑽研,總是摸不着頭緒。他們對經和注的混淆尚没知曉,那末,引用這材料作證據,怎能够得出正確的結論呢?自從戴震有了這一發明,“承學讀至白首不解者豁然開朗”(段玉裁),確是一個卓越的貢獻,當然比文字上的校誤補脱的功績爲大了。後人對于《水經注》的研究,都不能離開他創立的基礎。

錢大昕的校讎學

錢大昕,號竹汀,嘉定人。生雍正六年,卒嘉慶九年。著作甚富,彙爲《潛研堂全書》。他能兼通經學、史學、小學、文學,爲清代傑出的學者,阮元序他所著的《養新録》指出有九難,其第四難爲“於正史、雜史無不討尋,訂千年未正之譌”。其第六難爲“校正地志,於天下古今沿革分合,無不考而明之”。這説明他對史籍校讎,尤爲專精,今觀《廿二史考異》《十駕齋養新録》和《潛研堂集》的有關校讎部分,真是精辟絶倫,突過前人。阮元的校經,猶依協作之功,而錢氏則獨力成之。至今經、史兩大校勘著作,並爲空前的鉅製。

校讎須戒擅改和泥古

他久居吴門,與當時周錫瓚、顧之逵、袁壽階、黄丕烈四大藏書家往來極密,多見宋元舊槧,而却並不迷信舊本。盧氏《羣書拾補序》:“海内文人學士衆矣,能藏書者十不得一,藏書之家能讀者十不得一,讀書之家能校者十不得一。金根、白芨之徒,日從事於丹鉛而翻爲本書之累,此固不足道。其有得宋元槧本,奉爲枕中秘,謂舊本必是,今本必非,專己守殘,不復别白,則亦信古而失之固者也。”他慨歎能讀書者不多,而能校書者則更少。號稱校書者,又一則擅改,如韓昶的改“金根車”爲“金銀車”,田敏的改《爾雅》“日及”爲“白芨”。一則泥古,堅信宋元刻,即明明是錯誤也必認爲正確。不知宋人對當時刻本,如前引蘇軾、張淏等,已經明言有擅改不足信的。要除此二弊,必須參互考訂,存是去非,即是活校派的最高階段。

校讎符合舊本的絶詣

他對舊本的看法,並不是因不足過信而便忽視,但着重在能有所别白,其正確的還是應該依據。所以參互考訂,並不脱離了舊本。有時考訂所得在先,待後獲見舊本核對而一一符合,得到可靠的證據,這種校書的精思是難能可貴的。《十駕齋養新録·漢書景祐本》條:“余撰《漢書考異》,謂《哀帝紀》‘元壽二年春正月’,‘元壽’二字衍。《文景武昭宣元成功臣表》孝成五人,‘成鄉’當作‘成都’,‘樂成’下衍‘龍’字。《百官公卿表》寧平侯張歐,‘寧’當作‘宣’。俞侯樂賁,‘樂’當作‘欒’。安年侯王章,‘年’當作‘平’。平喜侯史中,‘喜’當作‘臺’。廣漢太守孫實,‘實’當作‘寶’。《五行志》‘能者養之以福’,‘之以’當作‘以之’。《地理志》‘逢山長谷諸水所出’,‘諸’當作‘渚’。‘博水東北至鉅定’,‘博’當作‘時’。《張良傳》‘景駒自立爲楚假王在陳留’,‘陳’字衍。《枚乘傳》‘凡可讀者不二十篇’,‘不’當作‘百’。《韓安國傳》‘梁城安人也’,‘城’當作‘成’。《韋賢傳》‘畫爲亞人’,‘亞’當作‘’。《佞倖傳》‘龍雒思侯夫人’,‘雒’當作‘頟’。頃見北宋景祐本,此十數處皆與余説合。”如這樣符合于舊本的校文,在《廿二史考異》中何止千百條,看他雖僅校正一二字,然必須統贯上下文,又須搜羅旁證,才能確定,不是簡單的。清代的校讎專家,往往能做到這樣,如顧廣圻的《文選考異》,案之近從日本發現的唐寫本《文選集注》,符合的很多,都可稱爲校讎的絶詣。

讀書當得善本

《廿二史考異》自序云:“世之考古者,拾班、范之一言,擿沈、蕭之數簡,兼有竹素爛脱,豕虎傳譌,易‘斗分’爲‘升分’,更‘日及’爲‘白芨’,乃出校書之陋,本非作者之諐,而皆文致小疵,目爲大創,馳騁筆墨,夸曜凡庸,余所不能效也。”這説明讀書應該着重文字的校讎,而不應該空發議論。必須文字無誤,才能議論有據。這又當廣求經史的善本了。《養新録》又云:“經史當得善本。今通行南北監及汲古閣本,《儀禮》正文多脱簡。《穀梁》經傳文亦有溷錯。《毛詩》往往以《釋文》混入《鄭箋》。《周禮》《儀禮》亦有《釋文》混入注者。《禮記》則《禮器》《坊記》《中庸》《大學》疏殘闕不可讀。《孟子》每章有趙氏章指,諸本皆闕。《宋史·孝宗紀》闕一葉。《金史·禮志》《太宗諸子傳》各闕一葉。皆有宋元槧本可以校補。若日讀誤書,妄生駁難,其不見笑於大方者鮮矣。”這是宋元本的所以珍貴,可以校補後刻本的脱漏,又非參互考訂所可獲得的。

段玉裁的校讎學

段玉裁,號茂堂,金壇人。生雍正十三年,卒嘉慶二十年。他受戴震之教,把古形、古音、古義的研究,貫徹到校讎古書中去。最有名的著作是《説文解字注》,是以《説文》一書作主題,而實則包括了唐以前的許多古書的校正訂誤。

校書須辨底本和立説的是非

有《與諸同志論校書之難》一文,其言云:“校書之難,非照本改字,不譌不漏之難也,定其是非之難。是非有二:曰底本之是非,曰立説之是非。必先定其底本之是非,而後可斷其立説之是非,二者不分,轇輵如治絲而棼,如算之淆其法實,而瞀亂乃至不可理。何謂底本?著書者之稿本是也。何謂立説?著書者所言之義理是也。”又云:“故校經之法,必以賈還賈(案指賈公彦),以孔還孔(案指孔穎達),以陸還陸(案指陸德明),以杜還杜(案指杜預),以鄭還鄭(案指鄭玄)。各得其底本,而後判其義理之是非,而後經之底本可定,而後經之義理可以徐定。不先正注疏、《釋文》之底本,則多誣古人。不斷其立説之是非,則多誤今人。自宋人合正義、《釋文》於經、注,而其字不相同者一切改之使同,使學而不思者白首茫如。其自負能校經者,分别又無真見。故三合之注疏本,似便而易惑,久爲經之賊而莫之覺也。”他提出了底本的是非和立説的是非問題。底本又必須還復作者原來的面目,而不能相混,然後對于立説的是非,才能够下結論。這是校讎學的更進一步,須有科學分析的精神。

《經韻樓集》論校讎名言

其他關于校讎學的名言,見于《經韻樓集》中的甚多,今摘録一部份于此。《與黄堯圃論孟子音義書》:“凡宋版古書,信其是處則從之,信其非處則改之,其疑而不定者,則姑存以俟之,不得勿論其是非。不敢改易一字,意欲存其真,適兹後來之惑也。”這是反對死校派之説。又《與胡孝廉世琦書》:“讀書有本子之是非,有作書者之是非。本子之是非,可讎校而定之。作書者之是非,則未易定也。慎修先生、東原師皆曰:從事經學,蓋有三難:淹博難,識斷難,審定難。僕以爲定本子之是非,存乎淹博。定作書者之是非,則存乎識斷、審定。”這又提出了校讎須具備淹博、識斷、審定的三種條件。又《重刊明道二年國語序》:“凡書必有瑕也,而後以校定自任者出焉。校定之學識不到,則或指瑜爲瑕,而疵類更甚,轉不若多存其未校定之本,使學者隨其學之淺深以定其瑕瑜,而瑕瑜之真固在。古書之壞於不校者固多,壞於校者尤多。壞於不校者,以校治之。壞於校者,久且不可治。邢子才曰:誤書思之,更是一適。以善思爲適,不聞以擅改爲適也。”這是説如力不能定其是非,則不如保存原狀,而切不可擅改。以上的論點,大都是“必須先定其底本之是非而後可斷其立説之是非”的補充意見。

章學誠的校讎學

章學誠,字實齋,會稽人。生乾隆三年,卒嘉慶六年。他是一位大史學家,著書很多,劉氏嘉業堂彙刻爲《章氏遺書》。最著名的爲《文史通義》八卷、《校讎通義》三卷。後者是講校讎學的專著。他認爲劉向父子的部次條别,是爲了辨章學術,考鏡源流,和後世的部次甲乙,紀録經史者不同。故著《宗劉》一篇。又認爲劉向父子之學,惟鄭樵能體會他的意義,但不能平心静氣地來研究,故對于劉氏父子的微旨,仍有所隔膜。又議論過于尖鋭,對前人祗有抨擊而很少表揚,而自己的缺點却不能彌補,便容易造成矛盾。故著《補鄭》一篇。劉氏之學存于《漢志》,所以他對《漢志》的研究,用力很深,並駁斥了鄭樵和焦竑的錯誤。而鄭樵的《校讎略》則吸收其精華,彌補其缺陷。章學誠以他的才識,在漢學極盛之時,獨樹一幟,卓然成爲校讎學的理論家。

互著和别裁的理論

《校讎通義》的重要發明,尤其在《互著》《别裁》兩篇。《校讎略編次之訛論》:“古今編書所不能分者五:一曰傳記,二曰雜家,三曰小説,四曰雜史,五曰故事。凡此五類之書,足相紊亂。又如文史與詩話亦能相繼。”指出了書有難分而易混的,那末,編目將怎麽辦呢?《互著》篇認爲:“至理有互通、書有兩用者,未嘗不兼收並載,初不以重複爲嫌,其於甲乙部次之下,但加互著,以便稽檢而已。古人最重家學,叙列一家之書,凡有涉此一家之學者,無不窮源至委,竟其流别,所謂著作之標準,羣言之折衷也。如避重複而不載,則一書本有兩用,而僅登一録,於本書之體,既有所不全;一家本有是書,而缺而不載,於一家之學,亦有所不備矣。”就是説一書的内容,有兩種不同的性質,就在兩種有關的門類都要著録,才能見其全備。這一方法,本于《七略》,如《兵書》權謀家有《伊尹》《太公》《管子》《荀卿子》《鹖冠子》《蘇子》《蒯通》《陸賈》《淮南王》九家之書,而儒家復有《荀卿子》《陸賈》二家之書;道家復有《伊尹》《太公》《管子》《鶡冠子》四家之書;縱横家復有《蘇子》《蒯通》二家之書,雜家復有《淮南王》一家之書。這是申明流别,獨重家學,而並不是重複。

互著是據一書或一家的整體言,假使一書之中而各篇有不同性質的,章氏又發明了“别裁”的體裁。《别裁》篇:“蓋古人著書,有采取成説,襲用故事者,其所采之書,别有本旨;或歷時已久,不知所出;又或所著之篇,於全書之内,自爲―類者,並得裁其篇章,補苴部次,别出門類,以辨著述源流。至其全書篇次具存,無所更易,隸於本類,亦自兩不相彷。蓋權於賓主重輕之間,知其無容互見者,而始有裁篇别出之法耳。”把一書中的某一篇,根據它的内容性質,抽出其目來編次入另一適合的門類中去,其方法也出于劉歆。如《管子》本屬道家,其中《弟子職》篇别列入小學。七十子所記百三十一篇本屬《禮經》,其中《三朝記》别列入《論語》。這樣分析得愈細,對于同一性質材料的功能也發揮得愈大。和互著確像鳥之有兩翼,是相輔而行的。它的施用,雖似屬于目録的編次,然必先能審别書的内容性質,則又當屬于校讎,而非一般目録的編次者所能瞭解了。

王念孫、引之父子的校讎學

王念孫,字石臞,高郵人。生乾隆九年,卒道光十二年。子引之,字伯申。生乾隆三十一年,卒道光十四年。王氏父子深通文字、音韻、訓詁之學,據以校勘古書,四通八達,絶無凝滞,其成績是空前的。阮元《經義述聞序》:“凡古儒所誤解者,無不旁徵曲喻而得其本義之所在,使古聖賢見之,必解頤曰:吾言固如是,數千年誤解之,今得明矣。”這一譬喻,對王氏父子校讎事業來説,是非常適當的。古書的注解雖多,是否真是作者之意,很難斷定。而且有的展轉推衍,愈去愈遠。只有根據古代的文字、音韻、訓詁,才能理解古人的語言、意義。王氏掌握了這個工具來整理古書,給我們閲讀時不少的方便和啓發。

念孫著《讀書雜志》八十二卷、《志餘》二卷,包括《逸周書》《戰國策》《史記》《漢書》《管子》《晏子春秋》《墨子》《荀子》《淮南子》《漢隸拾遺》,又《後漢書》《老子》《莊子》《吕氏春秋》《韓子》《法言》《楚辭》《文選》十八種。引之著《經義述聞》三十卷,包括《易》《書》《毛詩》《周官》《儀禮》《大戴禮記》《禮記》《春秋左傳》《國語》《春秋公羊傳》《春秋穀梁傳》《爾雅》十二種,附《春秋名字解詁》一種。書名“述聞”,説所述的是聞之於他父親的,所以基本上也可説是念孫的著作了。

求本字和不墨守

引之《經義述聞序》詳述了他父親對于校讎的名言:“訓詁之指,存乎聲音。字之聲同聲近者,經傳往往假借,學者以聲求義,破其假借之字而讀以本字,則渙然冰釋。如其假借之字而强爲之解,則詰爲病矣。故毛公《詩傳》,多易假借之字而訓以本字,已開改讀之先。至康成箋《詩》注《禮》,婁云某讀爲某,而假借之例大明,後人或病康成破字者,不知古字之多假借也。”又云:“説經者,期於得經意而已。前人傳注不皆合於經,則擇其合經者從之。其皆不合,則以己意逆經意,而參之他經,證以成訓,雖别爲之説,亦無不可。必欲專守一家,無少出入,則何邵公之墨守,見伐於康成者矣。故大人之治經也,諸説並列則求其是,字有假借則改其讀,蓋熟於漢學之門户而不囿於漢學之藩籬者也。”他運用了從假借以求本字,以意參逆而不墨守的方法,更發展了毛亨、鄭玄的成例。這比朱熹的只案文勢義理作徵驗,更爲堅卓可據,正是漢學和宋學不同之點。

《讀淮南雜志自序》的校例發明

王念孫從校勘古書所得的經驗,在《讀淮南雜志自序》中列舉了六十二條之多,這一總結,道出了許多古書致誤的緣由。

一、因字不習見而誤者。

二、因假借之字而誤者。

三、因古字而誤者。

四、因隸書而誤者。

五、因草書而誤者。

六、因俗書而誤者。

七、兩字誤爲一字者。

八、誤字與本字並存者。

九、校書者旁記之字而闌入正文者。

十、衍至數字者。

十一、脱數字至十數字者。

十二、誤而兼脱者。

十三、正文誤入注者。

十四、注文誤入正文者。

十五、錯簡者。

十六、因誤而致誤者。

十七、不審文義而妄改者。

十八、因字不習見而妄改者。

十九、不識假借之字而妄改者。

二十、不審文義而妄加者。

二十一、不識假借之字而妄加者。

二十二、妄加字而失其句讀者。

二十三、妄加數字至二十餘字者。

二十四、不審文義而妄删者。

二十五、不識假借之字而妄删者。

二十六、不識假借之字而顛倒其文者。

二十七、失其句讀而妄移注文者。

二十八、既誤而又妄改者。

二十九、因誤字而誤改者。

三十、既誤而又妄加者。

三十一、既誤而又妄删者。

三十二、既脱而又妄加者。

三十三、既脱而又妄删者。

三十四、既衍而又妄加者。

三十五、既衍而又妄删者。

三十六、既誤而又改注文者。

三十七、既誤而又增注文者。

三十八、既誤而又移注文者。

三十九、既改而又改注文者。

四十、既改而復增注文者。

四十一、既改而復删注文者。

四十二、既脱且誤而又妄增者。

四十三、既誤且改而又改注文者。

四十四、既誤且衍而又妄加注釋者。

四十五、因字誤而失其韻者。

四十六、因字脱而失其韻者。

四十七、因字倒而失其韻者。

四十八、因句倒而失其韻者。

四十九、句倒而又移注文者。

五十、錯簡而失其韻者。

五十一、改字而失其韻者。

五十二、改字以合韻而實非韻者。

五十三、改字以合韻而反失其韻者。

五十四、改字而失其韻又改注文者。

五十五、改字而失其韻又删注文者。

五十六、加字而失其韻者。

五十七、句讀誤而又加字以失其韻者。

五十八、既誤且脱而失其韻者。

五十九、既誤且倒而失其韻者。

六十、既誤且改而失其韻者。

六十一、既誤而又加字以失其韻者。

六十二、既脱而又加字以失其韻者。

王引之的三勇改和三不改

龔自珍《高郵王文簡公墓表銘》又詳述了王引之對于校讎的名言:“吾之學於百家未窺,獨治經。吾治經,於大道不敢承,獨好小學。夫三代之語言,與今之語言,如燕越之相語也。吾治小學,吾爲之古人焉。其大歸曰:用小學説經,用小學校經而已矣。”又云:“吾用小學校經,有所改,有所不改。周以降書體六七變,寫官主之,寫官誤,吾則勇改。孟蜀以降,槧工主之,槧工誤,吾則勇改。唐宋元明之士,或不知聲音文字而改經,以不誤爲誤,是妄改也,吾則勇改其所改。若夫周之末,漢之初,經師無竹帛,異字博矣,吾不能擇一以定,吾不改。假借之法,由來舊矣,其本字什八可求,什二不可求,必求本字以改,則考文之聖之任也,吾不改。寫官槧工誤矣,吾疑之,且思而得之矣,但羣書無佐證,吾懼來者之滋口矣,吾又不改。”他提出了三個勇改和三個不改的論點,這是非常精當的。漢以前經由口説,後來著于竹帛,師承各異,不能是此而非彼,所以不改。用假借之法來校書,確是打通難關的良法,但尚有十分之二是無法推求的,决不能硬改,所以也留着不改。至于寫官、槧工之誤,和後人的妄改,也必須加以思考,搜得證據,才能勇改,否則也寧留待他人來研究而仍不改。這樣的細緻地處理,確爲校讎學樹立了良好的範例。但又説“於百家未窺,獨治經”,則未免太局限了。我們接受文化遺産,應該有廣闊的眼界,凡是有益的好的東西,都該窺它一窺,當然不是説泛濫無歸,而要有中心有目的。事實上王引之的《經義述聞》,雖主題是治經,何嘗不博引羣書來作佐證呢?他又説“吾治經,於大道不敢承,獨好小學”。好小學果然爲了要通經,但通經就是要能够批判地接受經的大道爲今天服務。難道説只要局限于文字上的講通,而大道就可不問嗎?無論是好小學好校讎,都爲通大道的不可缺少的手段。照他這樣提法,雖用意是出于謙遜,然很容易影響人們去鑽牛角尖,這是必須指出的。

阮元的校讎學

阮元,字伯元,號雲臺,儀徵人。生乾隆二十九年,卒道光二十九年。清代乾隆、嘉慶時學術稱極盛,他是提倡人之一。他以經生而居高位,在浙江建詁經精舍,在廣東建學海堂,培養了不少著名的學者。又用集體協作的方式,編纂了許多有用的書籍。他的影響是非常大的,他的成績也是不可磨滅的。

《儀禮石經校勘記》的校例

關于校勘的事業,阮元在乾隆五十六年充石經校勘官,分得《儀禮》十七篇,撰《儀禮石經校勘記》四卷。這一石經,就是前第三章第三節所提到的清石經,據金壇蔣衡所寫刻石。蔣衡是一個書法家,經學很疎淺,故所寫字體多誤。刻成後,命彭元瑞負責校勘,阮元是當時的分校。《自序》云:“今總漢石經殘字、陸德明《釋文》、唐石經、杜佑《通典》、朱熹《經傳通解》、李如圭《集釋》、張淳《識誤》、楊復《圖》、敖繼公《集説》、明監本、欽定《義疏》、武英殿《注疏》諸本,以及内廷天禄琳琅所收諸宋元本、曲阜孔氏宋本,綜而核之,經文字體,擇善而從。”是其具備了衆本。又焦循序:“博訪通人,務從人善,如得以爲昬姻之故爲庶子適人者,則用戴東原編修説。賓服鄉服卿大夫,則用劉端臨教諭説。脊脅胳肺,則用王伯申明經説。《喪服》傳刊去四十字,則用金輔之修撰説。又錢辛楣宫詹,王懷祖給諫,亦曾執手問故。”是又博采于通人。其第四卷爲校勘字體,如“於”之與“于”,“眡”之與“視”等,有古今正俗之别,都歸劃一。較之彭元瑞的《石經考文提要》更爲精審。

《十三經注疏校勘記》的協作和總成

校讎成績尤卓越的,當推《十三經注疏校勘記》附《釋文校勘記》。段玉裁序:“阮元自諸生時,校誤有年,病有明南北雍及常熟毛晉《十三經注疏》本紕繆百出,前巡撫浙中,遂取在館時奉勅校石經《儀禮》之例,衡之羣經,廣搜江東故家所儲各善本,集諸名士,授簡西湖詁經精舍中,令詳其異同,鈔撮會萃之,而以官事之暇,乙夜燭,定其是非。會家居讀禮,數年乃後卒業,分肌擘理,犂然悉當。其學瞻,其識精,成《十三經注疏校勘記》二百十七卷,附《釋文校勘記》二十六卷,俾好古之士,以是鱗次櫛比,詳勘而丹黄之,家可具宋元本,人可由是尋真古本漢本。其在今兹有是書,較陸德明《釋文》之在唐初,爲無讓矣。”據此,由《儀禮石經校勘記》而推廣之,徧及《十三經注疏》《釋文》,做到“分肌擘理,犂然悉當”。這樣的鉅製,倘不是集體協作,是不可想像的。當時所集諸名士的分工,元和李鋭校《易》《春秋穀梁傳》《孟子》,德清徐養原校《尚書》《儀禮》,元和顧廣圻校《詩》,武進臧庸校《周禮》《春秋公羊傳》《爾雅》,臨海洪震煊校《禮記》,錢塘嚴杰校《春秋左氏傳》《孝經》,仁和孫同元校《論語》。而總其成者實爲段玉裁。這些人都是有名的專家學者,聚集協作,是不可多得的條件,宜乎有此成就了。但諸儒的姓名,都載明序文,而總其成的段玉裁,在他序中也没有提到,因而人多不知。近人劉盼遂《段玉裁先生年譜》,在嘉慶八年冬至日作《春秋左傳校勘記目録序》按語稱:“詳此文義,與阮元《十三經校勘記·左傳題詞》全同,則此篇殆爲代阮伯元捉刀而作。然則由此亦可見阮氏《左傳校勘記》爲出於先生手矣。”這是不考段氏本是《十三經注疏校勘記》修定人而誤會的論斷。劉撰《年譜》於嘉慶七年引段《與劉端臨第二十八書》:“今年一年,《説文》僅成三頁,故雖阮公盛意,而辭不敷文(案‘不’疑‘去’字之誤。‘敷文’係書院名)。初心欲看完《注疏考證》,自顧精力萬萬不能,近日亦薦顧千里、徐心田兩君而辭之。”《注疏考證》即《十三經注疏校勘記》。所謂“心欲看完”者,是鑒定之辭而非編撰之辭,安得以嚴杰所作的《春秋左氏傳校勘記》,説是出于段氏手呢?相隔數行,竟未照顧,更無論《經韻樓集》中《跋黄蕘圃蜀石經毛詩殘本》明稱“余爲阮梁伯定《十三經校勘記》”,《與孫淵如書》又稱“昔年愚爲阮梁伯修《十三經校勘記》”的話了(案梁伯亦爲阮元字)。這時阮元爲浙江巡撫,官事叢脞,不能如老經生的專力研究,而請人代庖,也是很平常的,反可體會他的處事慎重。

《十三經注疏校勘記》的凡例

《校勘記》每種前都有引據各本目録,附注很詳,因文繁不録。在今天來説,他們没有見到的古寫本和宋元刻本,尚有不少,可補這書的遺漏。今録《校勘記》凡例于此,備續修時的參考。

一、《周易》《尚書》《毛詩》《周禮》《禮記》《春秋左氏傳》《公羊傳》《穀梁傳》《論語》《孟子》凡十經,以宋版十行本爲據。《孝經》以翻宋版爲據。他本注疏每半葉九行,此獨十行,雕版南宋,遞有修補。下至明正德間其版猶存,爲注疏中之善本。與日本《七經孟子考文》所偁宋版多合,惟《考文》所載漏略甚多,今依原書校出。凡與明神廟間國子監本、明閩中御史李元陽本及崇禎間汲古閣毛晉本,字有多寡、文有異同處,皆詳載之。

一、《儀禮》《爾雅》無十行本,而有北宋時所刊之單疏本,爲賈公彦、邢昺之原書。《禮記正義》宋本亦多缺泐,依惠棟所校南宋本補録。《穀梁傳》據影宋鈔單疏本(惜文公以上缺)。《周易》依盧文弨所校錢孫保影宋本。《左氏傳》據宋慶元間所刻三十六卷本。此六經義疏又在宋十行本之上。

一、今學者所習,不外閩本、監本、毛本。大較閩本即出於宋十行,監本出於閩,毛本又出於監。閩、監二本,錯字略少,脱簡特多,《毛詩》或逸數章,《周禮》間缺一職。毛本《詩》少《譜序》,《左傳》失刊《後序》,且魯魚亥豕之訛,觸處皆是,棼不可理。近日坊間又將毛本重刊,則譌字又倍之。今以單疏本、宋本訂三本之失,三本之失,不及悉載,其謬誤特甚者,必爲之舉正也。

一、此校以宋本爲據,上考之《經典釋文》《開成石經》。《論語》則考之皇侃《義疏》。《孟子》則考之孫奭《音義》、宋高宗御書石經及何焯校不全北宋蜀大字本經注。《孝經》則考之唐石臺本經注。餘若宋小字本《毛詩》經注,嚴本《儀禮》經注,李如圭《儀禮集釋》内鄭注,錢孫保所校宋《周禮》經注、宋監本《禮記》經注,不全北宋刻小字本及不全宋本《春秋經傳集解》,又淳熙本《春秋經傳集解》,惠棟所校宋岳州本《公羊》經注,何煌所校宋《穀梁》經注殘本,元雪窗本《爾雅》經注及明吴元恭仿宋刻《爾雅》經注,相臺岳珂所刻各本經注,嘉靖間仿宋刻《三禮》經注,並爲參校,輒附折衷之語。

一、經注之傳於唐者,自孔穎達、賈公彦義疏本外,一曰陸德明本,《經典釋文》所載之大字是也。一曰顔師古本,義疏中所載之定本是也。記中凡遇二本,並爲載入。

一、近日校經之書,莫詳於嘉善浦鏜《十三經注疏正字》及日本西條掌書記山井鼎、東都講官物觀所撰《七經孟子考文補遺》二書,多詳備可觀。但浦鏜雖研覈孜孜,惜未見古來善本,又以近時文體讀唐代義疏,往往疑所不當疑。又援俗刻他書肆意竄改,不知他書不必盡同義疏所引,而他書之俗刻,尤非唐代所傳之本也。至若山井鼎、物觀於《易》《詩》《左傳》《論語》《孟子》其所謂宋本注疏者,與宋十行本相同,惟《禮記》一書,未見宋刻闕字之本。而其所謂古本,又多攟摭於《釋文》《正義》中,亦仍不免錯誤。其餘則私爲改易,更喜句中增加虚字,尤失古義。故《記》中於此二書多慎取之,間亦辨其似是而非之處,不欲多言滋蔓也。

一、《經典釋文》明代無單行之本。崇禎間,震澤葉林宗仿明閣本影寫一部,國朝徐乾學取以刻入《通志堂經解》,盧文弨又刻之抱經堂。雖皆據原書訂正,亦或是非互易,棄瑜録瑕。今仍取原書以校徐、盧兩刻,拾遺訂誤,分配各經。《孟子》則取通志堂《音義》,以孔繼涵微波榭本、韓岱雲本、盧文弨本附校於後。

一、《釋文》、義疏以外,唐以前之本雖不可見,然古書偁引,確然有據者,如《水經注》之引《禹貢》“浮於淮泗達於菏”,《通典》之引《考工記》“革鼓瑕如積環”注“革”爲“急”,諸如此類,皆足以訂正義本之失。我朝文教深厚,治經者多以根柢之學研求古義,學識超軼前代,凡事涉校勘,擇其精粹,其他通論大義之書,概不淆入也。

一、諸經皆舊有校本,復就江浙經生,授經分校,復加親勘定其是非,以成是記。

吴派校讎家

蘇州自明以來,爲藏書家集中的地方,從而促進了校讎事業,出了不少專家。清代著名的如何焯、何煌兄弟,惠士奇、惠棟父子等,所校的書現在尚多流傳。惠棟承襲了祖和父的家學,經術湛深,爲吴派經學的領袖,又不僅以校讎著名了。顧廣圻以惠棟的弟子江聲爲師,而接受了漢學的衣鉢,又與段玉裁、錢大昕、黄丕烈等爲友,一生專以校書刻書爲事,遂卓然成爲第一流的專家,世與盧文弨並稱爲“盧顧”。

顧廣圻的校讎學

顧廣圻,字千里,後以字行,元和人。生乾隆三十一年,卒道光十五年。他是一個貧士,依靠代人校刻古書爲生活,爲阮元刻《毛詩注疏》,爲孫星衍刻《説文》《古文苑》《唐律疏義》《尚書考異》《宋元檢驗三録》《天文大象賦》《抱朴子外篇》《廣黄帝本行記》《軒轅黄帝傳》,爲張敦仁刻撫州本《禮記》《儀禮注疏》《鹽鐵論》,爲黄丕烈刻《國語》《戰國策》《易林》《汪本隸釋刊誤》,爲胡克家刻《文選》《通鑑》,爲秦恩復刻《法言》《奉天録》《駱賓王集》《吕衡州集》《李元賓集》《詞學叢書》,爲吴鼐刻《晏子春秋》《韓非子》,爲廖寅刻《華陽國志》,爲洪賓華刻《宋名臣言行録》,爲沈恕刻《紹熙雲間志》,爲其兄之逵刻《列女傳》,爲汪士鐘刻《儀禮疏》《雞峯普濟方》。每種多附以考證或札記,而題他人的姓名。自著有《思適齋集》。

闡發“日思誤書更是一適”的意義

顧廣圻以“思適齋”名其所居之處,是取邢劭的“日思誤書,更是一適”的意義,有《自記》一篇,説明他校書的宗旨。略云:“以思適名齋者何?顧子有取於邢子才之語也。史之稱子才曰:不甚校讎。顧子役役於校讎而取之者何?謂顧子之於書,猶必不校校之也。子才誠僅曰不校乎哉?則烏由思其誤?又烏由而有所適也?故子才之不校,乃其思。不校之誤使人思,誤於校者,使人不能思。去誤於校者而存不校之誤,於是日思之,遂以與夫天下後世樂思者共思之,此不校校之者所以有取於子才也。”把邢劭的兩句話,反覆地加以闡發,不但邢劭的意義大明於世,而且找到了校書的規律。又突出了“以不校校之”的口號。在另一篇《禮記考異跋》中説得更明白:“書必以不校校之。毋改易其本來,不校之謂也。能知其是非得失之所以然,校之之謂也。”所以他校刻的古書,都是摹照宋元舊本,甚而明明有誤,也一字不易,保存書的真相,此“不校”之謂也。後附考證或札記,討論書中文字的是非得失,供讀者的參考,此“校之”之謂也。純乎以客觀態度來對待古書,無疑地是進步的。

古書致誤由于强預和易言

顧氏《韓非子識誤序》:“宋槧之誤,由於未嘗校改,故誤之跡往往可尋也。而趙刻之誤,則由乎凡遇其不解者,必校改之,於是而并宋槧之所不誤者,方且因此而至於誤。其宋槧之所誤,又僅苟且遷就,仍歸於誤,而徒使可尋之跡泯焉,豈不惜哉。”趙刻指明趙用賢刻本,在明版中算是有名的善本,哪知已被他大大地改動過,反使不誤者致誤,而宋槧的痕跡也被消滅了。這是值得注意的。爲什麽趙用賢這樣大膽地校改呢?《禮記考異跋》云:“校書之弊有二:一則性庸識闇,强預此事,本未窺述作大意,道聽而塗説,下筆不休,徒增蕪累;一則才高意廣,易言此事,凡遇其所未通,必更張以從我,時時有失,遂成瘡疻。二者殊塗,至於誣古人,惑來者,同歸而已矣。”古書的反誤於校者,總括説來,是“强預”和“易言”,不出此二塗。由此可見,死校派雖不如活校派的明通,但還是有相當的價值,不應輕視。

《易林》的校例

《焦氏易林後序》:“讀此書之法又有三焉:以複見求之也,以所出經、史、子等求之也,以韻求之也。”第一條是求之于本書。第二條是求之于本書以外的有關各書,範圍是相當大的。這二條方法可移用于其他古書。第三條,因爲《易林》是全部有韻的,比較特殊,但必須深通古韻,否則便無法下手。

與段玉裁校《禮記注》的争論

顧廣圻和段玉裁曾爲了一字之異而掀起了一場激烈的論辯。《禮記·祭義》篇的鄭注,有“四學謂周四郊之虞庠也”一句,廣圻校定“四”字當作“西”,而段玉裁則堅持不改,仍當爲“四”字。陳鱣《經籍跋文·宋本禮記注跋》:“《祭義》:天子設四學。注,四學謂周四郊之虞庠也。顧千里云:四郊之‘四’當作‘西’……或又據《芳傳》所引,并欲改《王制》‘虞庠在國之西郊’亦作‘四郊’,致爲鉅謬云云。按所謂或據《芳傳》者,蓋指孫頤谷侍御《讀書脞録》。段茂堂大令作《禮記四郊疏證》,申孫黜顧,凡數千言。顧復作《學制備忘記》以辨之,亦數千言,兩家遂成水火。余欲作調人而終莫能解。嘗彙其書爲一册,題曰:《段顧校讎編》。洪稚存編修見之,曰:正可對‘朱陸異同辨’。相與一笑。”“西”之與“四”,本是形近易混,由于他們俱有淵博的學識,引經據典,旗鼓相當,竟難分别誰是誰非。而李慈銘《越縵堂日記》:“段學固博奥,頗喜立新義,盡翻古人,不及先生持論謹慎爾。”又云:“段氏雖引據縱横,駿辨四溢,而《王制》‘西郊’之不當作‘四’,鄭之論周立四代之學非在四郊,《大戴禮》之言五學亦本一處,以及王肅紊古違鄭之非,皆依據謹嚴,是爲定論。”是頗能論定兩家的得失。

與嚴可均校《説文》的争論

孫星衍覆刻宋本《説文解字》,先請嚴可均任校勘,嚴著有《説文校議》,根據羣書來校定《説文》,原是極佳的著作。他主張照《校議》來改《説文》,那末,不是覆宋本而是嚴氏的校改本了。廣圻提出反對。孫氏從他的意見,即改請他擔任校勘。因而嚴氏頗感不平,其《説文校議序》云:“有或挾持成見,請與往復,必得當乃已。”明向廣圻挑戰。廣圻遂摘出《校議》中最不可從的三十四條,逐條辨正,義據謹嚴,都能擊中嚴氏的要害,即所著的《説文辨疑》。這又是一場激烈的論戰。學術的討論,應該是百家争鳴,才能愈辨愈明,原是件好事。可是廣圻與段、嚴二人,不免沾着文人相輕的習氣,自估過高,不惜意氣用事,甚而出于謾駡,那就失去學者應有的氣度了。

第十節 現代的校讎學

現代校讎學的提倡和條件

近數十年的校讎學,承繼了清代的優良傳統。魯迅首先着手《嵇康集》的整理,結合了目録、版本、校讎三位爲一體,精密詳審,樹立了校讎學的典範。郭沬若深入地研究甲文和金文,對古書常有精辟的發明,又彙集各家對《管子》研究的成果而加以折衷,完成《管子集校》的巨著,又擴大了校讎學的領域。有了他們的提倡和指示,又以全國的私人收藏善本圖書,大多集中在各地圖書館;地下珍貴的材料又不斷地在發現;印刷事業空前發達,突過了從前幾百年的歷史。這些都爲我們的研究工作提供了優越的客觀條件。

魯迅對《嵇康集》卷次和版本的研究

魯迅對于古代文化遺産,不但善于批判地吸取其精華,而就校勘整理來説,也有不少成績。他所校定的《嵇康集》就是一個很好的例子。

校《嵇康集》序:“魏中散大夫《嵇康集》,在梁有十五卷,《録》一卷。至隋佚二卷。唐世復出,而失其《録》。宋以來乃僅存十卷。鄭樵《通志》所載卷數,與唐不異者,蓋轉録舊記,非由目見。王楙已嘗辨之矣。至於槧刻,宋、元者未嘗聞,明則有嘉靖乙酉黄省曾本,汪士賢《二十一名家集》本,皆十卷。在張溥《漢魏六朝百三名家集》中者合爲一卷,張燮所刻者又改爲六卷,蓋皆從黄本出,而略正其誤,并增逸文。張燮本更變亂次第,彌失其舊。惟程榮刻十卷本,較多異文,所據似别一本,然大略仍與他本不甚遠。清諸家藏書簿所記,又有明吴寬叢書堂鈔本,謂源出宋槧,又經匏菴手校,故雖迻録,校文者亦爲珍祕。余幸其書今在京師圖書館,乃亟寫得之,更取黄本讎對,知二本根源實同,而互有譌奪。惟此所闕失,得由彼書補正,兼具二長,乃成較勝。”案此,詳細地研究了《嵇康集》歷來卷數的異同和刻本的優劣,使人們對于《嵇康集》的面貌,先有清晰的認識。黄本刻于嘉靖乙酉,時代最早。張燮本根據黄本,而做了些正誤增逸的工作。然後突出了吴寬的叢書堂鈔本。吴寬是明初的大藏書家,早于黄省曾,彼時很可能見到宋槧本。把它和黄本讎對,發現了兩本的同出一源,而且各有譌奪。必須彼此補正,才能成爲較勝者。這樣細緻地分析,是合符科學精神的。

叢書堂鈔本舊校的鑒定

序又云:“舊校亦不知是否真出匏菴手,要之蓋不止一人。先有墨校,增删最多,且嘗滅盡原文,至不可辨,所據又僅刻本,並取彼之爲奪以改舊鈔。後又有朱校二次,亦據刻本,凡先所幸免之字輒復塗改,使悉從同。蓋經朱墨三校,而舊鈔之長,且泯絶矣。今此校定,則排擯舊校,力存原文。其爲濃墨所滅,不得已而從改本者,則曰字從舊校,以著可疑。義得兩通,而舊校輒改從刻本者,則曰各本作某,以存其異。”案此,又詳細地研究了叢書堂鈔本的内容,並指出朱墨三校的不可憑信。匏菴即吴寬的號。這本中的校字,相傳是出于匏菴之手,但以黄刻本校讎,發現了朱墨的三次校文,都是根據刻本,甚至連刻本的譌奪也不加審辨而一起校上去了。由此可得到結論:吴寬是卒于弘治十七年,不可能取相隔廿多年後的嘉靖刻本來校這本書;吴寬是具有相當學術水平的人,不應該不加審辨,把譌奪也校上去。對于相傳説是吴寬的手校提出了疑問。吴寬本的源出于宋槧、倒有相當理由。凡是已被校改的文字,一定是宋槧原文,一定有極有價值的地方,可惜被校者“滅盡原文,至不可辨”了,所以有必要儘可能恢復它的原狀。並可見舊校不一定可信,偏信者反被校者所誤,必須自己踏實地摸索一番,來做到實事求是。

各書的參校

序又云:“既以黄省曾、汪士賢、程榮、張溥、張燮五家刻本比勘訖,後取《三國志》注、《晉書》《世説新語》注、《野客叢書》、胡克家翻宋尤袤本《文選》李善注,及所著《考異》、宋本《文選》六臣注、相傳唐鈔《文選集注》殘本、《樂府詩集》《古詩紀》,及陳禹謨刻本《北堂書鈔》、胡纘宗本《藝文類聚》、錫山安國刻本《初學記》、鮑崇城刻本《太平御覽》等所引,著其異同。姚瑩所編《乾坤正氣集》中,亦有中散文九卷,無所正定,亦不復道。而嚴可均《全三國文》、孫星衍《續古文苑》所收,亦間有勘正之字,因並録存,以備省覽。”他把所有現存的《嵇康集》各種版本和可以取校的古注、類書、總集,幾乎全都仔細校過。羅列的這些書名,有的並附著了某人的刻本,更可見他對校讎工作的忠實與謹嚴。因爲各書有不同的版本,倘不注明,後人誤以它本核對,不免會發生異同。而且後人還可再據他没有依據的别本,或後來發現的古本,做覆校的工作。例如《太平御覽》,他作序時在一九二四年,此時《四部叢刊》中的覆宋本尚未出版。《藝文類聚》直到今年才由中華書局以宋版景印。又如《北堂書鈔》有南海孔廣陶的重刻舊鈔本,無疑是比陳禹謨删改本爲佳,都可能有資拾補的材料,他所以著明某人刻本,正是這種意義,並無礙于這校本爲《嵇康集》的第一善本。

序又云“若其集外如此,而刻本已改者,如‘’爲‘愆’,‘寤’爲‘悟’;或刻本較此爲長,如‘遊’爲‘游’,‘泰’爲‘太’,‘慾’爲‘欲’,‘樽’爲‘尊’,‘殉’爲‘徇’,‘飭’爲‘飾’,‘閑’爲‘閒’,‘蹔’爲‘暫’,‘脩’爲‘修’,‘壹’爲‘一’,‘途’爲‘塗’,‘返’爲‘反’,‘捨’爲‘舍’,‘弦’爲‘絃’;或此較刻本爲長,如‘饑’爲‘飢’,‘陵’爲‘淩’,‘熟’爲‘孰’,‘玩’爲‘翫’,‘災’爲‘灾’;或雖異文而俱得通,如‘迺’與‘乃’,‘’與‘吝’,‘强’與‘彊’,‘于’與‘於’,‘无’、‘毋’與‘無’。其數甚衆,皆不復著,以省煩累。”這比較了鈔本和刻本,而指出它的各有長處,絶不迷信于鈔本的時代較古,藏家名大。但這些異文,多是可以通用的,不必效死校派的一字不易,照樣模寫,徒然造成煩累,于本書和讀者均屬無益,故只在序文中加以説明。

叢書堂鈔本殘闕的發明

序又云:“又審舊鈔原亦不足十卷。其第一卷有闕葉。第二卷佚前,有人以《琴賦》足之。第三卷佚後,有人以《養生論》足之。第九卷當爲《難宅無吉凶攝生論下》而全佚,則分第六卷中之《自然好學論》等二篇爲第七卷,改第七、第八卷爲八、九兩卷,以爲完書。黄、汪、程三家本皆如此,今亦不改。蓋較王楙所見之繕寫十卷本卷數無異,而實佚其一卷及兩卷半矣。”這對于卷次和篇目的整理,尤可見其校讎的卓越,而真有得于劉向校書之學的。叢書堂鈔本出于明代大藏書家吴寬,所據的是宋本,大校讎家顧廣圻、大藏書家黄丕烈,對此書只有贊歎,而都没有能够發現它的殘闕。現在從全書精密的校勘下得到了原本編自的次序,從而發現卷次篇目都有移易,更無論黄、汪、程的刻本了。

末了還附有《逸文考》和《著録考》,録存了集外的零碎文句,並羅列了目録著録的全部材料,繼承了清人校刊古書的優良傳統。

郭沫若的《管子集校》

郭沬若于甲文和金文的研究,著作甚富,時有創見發明,可以考證先秦古書的傳訛,而具體地以一書爲對象而統加校讎的,以《管子集校》爲一大著作。

《管子》書的内容,多古字古言,兼有儒、道、名、法、農、陰陽諸家之説,實爲研究古代哲學和經濟學的珍貴材料。唐尹知章注不能盡滿人意,後來從事校釋的,也都瑕瑜互見,只就文字舛譌來説,也並没有解决。郭沫若據宋明刻和鈔校的不同本子十七種,自宋以來各家的有關著作四十二種,包括多種未刻稿本及聞一多、許維遹的底本,彙集編次,而加以折衷案語,全書達一百三十萬言,可稱自有《管子》以來所未有的一次大整理。

利用甲文金文的新工具

《形勢》篇:“抱蜀不言而廟堂既脩”(脩,原校改循)。這“蜀”字説者紛紛,有作器、獨、、蠲、濁各種的詁釋,《集校》云:“抱蜀之義,説者均迂闊。蜀乃鐲之假字。《廣雅·释器》:‘鐲、鐸、鉦、鐃、鐘,鈴也。’故鐲亦猶鐸耳。《論語·八佾》篇:‘天將以夫子爲木鐸。’言天不言而以孔子爲代言也。《周禮·天官·小宰》:‘徇以木鐸。’鄭注:‘古者將有新令,必奮鐸以警衆,使明聽也。木鐸,木舌也。文事奮木鐸,武事奮金鐸。’抱蜀即奮鐸,抱而振之斯爲奮。鐸聲既振,故不言而廟堂既循,聞者肅然也。”這條猶是用傳統的方法,求之假借字,而知“蜀”即“鐲”字,“鐲”猶“鐸”字。又引《論語·八佾》和《周禮·天官·小宰》的“木鐸”作證,而其義遂豁然明瞭。又:“飛蓬之間,不在所賓。”自來校者,都注意在上句的“間”字,而没有注意到下句的“在”字,因之總不妥貼。《集校》云:“不在所賓。‘在’當作‘才’。墨寶堂宋本作‘不’,亦‘才’之誤。凡甲骨文、金文‘在’字多以‘才’爲之。‘不才’者,《左傳》文十八年舉‘四凶’之名,均斥爲‘不才子’。‘不才所賓’,即《書·牧誓》篇‘惟四方之多罪逋逃,是崇是長,是信是使,是以爲大夫卿士’。‘道行不顧’,則與之相反,言道德行義在所不顧。”這條是用甲骨文、金文來校,知“在”當爲“才”。又引《左氏》文十八年傳和《書·牧誓》作證,而上下文理遂順。運用此種新工具,非段玉裁、王念孫等所能夢見。

正確的立場觀點

《乘馬》篇:“百貨賤,然後百利不得,百利不得,然後百事治。”孫星衍、王念孫、張佩綸均謂“百利不得”的“不”爲衍文,當作“百利得,然後百事治”。只有何如璋仍主用原文,而解釋不明確。《集校》云:“當作‘百利不得’,何説得之。尹注‘謂不得過常之利也’,正是的解。此乃言商賈不能獲得超額利潤。‘百貨’言貨物多,‘百利’言利潤多。貨物賤則利潤少,不能作超額剥削。剥削少則市場穩定,人民安居樂業。故曰百利不得則百事治。”這是用正確的經濟觀點作推理的校正。人民在商賈的殘酷剥削下,只有增加痛苦,那裏能説百事治呢?所以剥削少,人民才能安居樂業。

馬叙倫的校讎學

馬叙倫撰《説文六書疏證》,煌煌鉅製,當與段玉裁、桂馥、朱駿聲、王筠諸家比並。他熟精許氏之學,執此工具來校理古籍,于本字和假字,疏通證明,都能怡然理順。所著《老子校詁》四卷、《莊子義證》三十三卷和《讀吕氏春秋記》《讀漢書記》等書,都可見他校讎工夫的湛深。

《莊子義證》以衆本校文字

就《莊子義證》爲例。自序:“今世所行世德堂刊郭本,其奪譌視諸本爲最。晚近遵義黎氏覆宋刊成玄英疏本,亦載郭注,然余疑成疏雖據郭本,本亦自行,今乃取别一郭本而附以成疏,此詳檢注疏而可知者。湘鄉郭氏所刊《集釋》本,蓋據黎本,顧亦時與黎本異。余治莊書,苦無所從,乃欲爲之讎勘。以近日涵芬樓《續古逸叢書》影印宋本,雖面目無差,病其合兩殘本而一之。又涵芬樓有所謂趙諫議宅本者,未得窺其原書,讀孫氏毓修所爲校記,則差佳於世德堂本。不得已而取黎本爲主,以涵芬樓影宋本、世德堂本及明刊崇德書院本,及陳景元《莊子闕誤》所記各本異文,兼取《北堂書鈔》《藝文類聚》《初學記》《白孔六帖》《太平御覽》《文選》注、《後漢書》注覈之。宋以前人所著書中稱引者,偶有所見,亦並及之。雖於大體無益損,奇文零句,借以覈正者致多。掃葉之譏,固不能免,恉在證明意誼,遂不辭於疏漏。”世德堂刊《六子全書》,在明刻書中要算是較好的本子,然經他用各本校勘《莊子》郭象注,發現在諸本中奪譌最多,由此益可見明人刻書的不盡可靠。唐孔穎達、賈公彦撰諸經義疏,本自單行,南宋時爲了讀者的方便,把它和經註合刻,而不顧他們所據的底本各有不同,便造成了文義上的矛盾和舛錯,所以段玉裁主張校經者要做到以鄭還鄭,以杜還杜,以孔還孔,以賈還賈,各還他們的真面目。今又發見成玄英的《莊子疏》本自單行,也經後人硬把别一本《莊子》郭注配合付刻,和諸經義疏一樣,這是必須從細密的校勘中才能得到的結論。除了彙校宋明各本及類書古注外,又注意到宋以前人所著書中所稱引的,因爲這些材料就是宋以前的古本,雖屬奇文零句,仍可校正今本之誤,這是非常珍貴的。

又以音訓校文字

自序:“《莊子》書辭趣華深,度越晚周諸子,學者喜讀之,然其用字多以音類比方假借爲之。後有字之本義世久不用,而猶存於《莊》書,學者多不明文字本義,又昧古今音讀變遷之跡,是以注釋此書者,無慮百家,率皆望文生訓,奇談妙論,雖足解頤,顧使莊生復生,當復大笑。夫所貴爲古書注釋者,乃欲使今人讀古書,如與古人晤言一室之内,得一譯人耳。苟人爲一解,家張一説,使聽者何所從。”阮元序王引之《經義述聞》云:“凡古儒所誤解者,無不旁證曲諭而得其本義之所在,使古聖賢見之,必解頤曰:吾言固如是,數千年誤解之,今得明矣。”凡是正確的理解,必需根據正確的文字。據錯誤的文字立論,無非是歪曲異議,使古人復生,也必然要大笑了。何況《莊子》是部哲學理論書,文句又非常古奥難明,更容易穿鑿附會,各憑自己的主觀來發揮,所以諸子中注解《莊子》的特多,而很少得《莊子》的真意。他對《莊子》的文字語言作了比較正確的校定,從而理解他的意義也自然更真切了。

楊樹達的校讎學

楊樹達精于文字、音韻、訓詁及文法之學,他用高郵王氏之法來校讀古書,並推而及于治甲文與金文。其説解往往超出王氏之上,蓋科學研究後來居上,又有地下的新出材料,其不斷發展,是必然的趨勢。他在北京時,曾與吴承仕、邵瑞彭、高步瀛、陳垣、孫人和等,取北齊邢邵語,組織“思誤社”,後來改名“思辨社”,專以校訂古書爲事。這是從前所没有的創舉,而造成了濃厚的學術空氣,是值得注意的。

他校讎的成績,散見于所著的《甲文説》《金文説》《積微居小學金石論叢》《積微居小學述林》等書。其專著則爲《漢書窺管》《淮南子證聞》《鹽鐵論要釋》三書。

《漢書窺管》的破除迷信權威

班固《漢書》爲人人必讀之書,歷代多有校注,而以王念孫《讀書雜志》中《漢書》十六卷、王先謙《漢書補注》一百二十卷,最爲空前的傑作。然百密一疏,仍未能免。楊樹達校讎之學雖以王念孫爲宗,而王先謙又爲同鄉前輩,然發現他們有舛誤之處,絶不回護,必加糾正,可見他治學態度的公正。例如:“《郊祀志》曰:‘臣望東北汾陰直有金寶氣。’師古以‘汾陰直’連讀,訓直爲當,謂正當汾陰,是也。蓋氣在天空,方所無由確指,故舉汾陰而云直,謂當汾陰地面之天空也。高郵駁顔説,以‘直有金寶氣’連讀,訓直爲特,則似汾陰地面有金寶氣,於事理不可通矣。《金日磾傳》曰:‘賞爲奉車,建駙馬都尉。’高郵於‘奉車’下校增‘都尉’二字,不知班氏因下有‘都尉’二字省略也。《儒林傳》云:‘上於是出龔等補吏,龔爲弘農,歆河内,鳳九江太守。’弘農、河内下並當有‘太守’字,因下文‘太守’字省略也。《王莽傳》云:‘又置《六經》祭酒各一人,琅玡左咸爲講《春秋》,潁川滿昌爲講《詩》,長安國由爲講《易》,平陽唐昌爲講《書》,沛郡陳咸爲講《禮》,崔發爲講《樂》祭酒。’講《春秋》、講《詩》、講《易》、講《書》、講《禮》下亦各當有‘祭酒’字,亦因下文講‘《樂》祭酒’省略也。高郵必增‘都尉’二字,不惟不能心知其意,亦昩於全書通例矣。此類誤説,理宜在屏棄之列,而《補注》一一迻録,不加駁正,非也。”校書必須辨察事理,才不至有所誤解,如第一條的舉例。又須辨察全書的通例,才不至有所誤增誤删,如第二條的舉例。後人采用前人的研究成果,仍必須自己考索一番,不是原封不動地搬用。否則便容易以誤傳誤,伊于何底了。這是教人們不要迷信權威,而必須獨立思考的很好説明。

《淮南子證聞》的反對貴遠賤近

《淮南子》的研究,前于楊樹達出版的,有劉文典的《淮南子集解》,他薈萃了清儒的成説,而又廣取唐宋類書所引《淮南》本文,詳加勘校,應該是部好書,但楊樹達在《讀劉叔雅君淮南鴻烈集解》一文中,舉出了它的闕點。一爲所據本的失擇,二爲本文之失校,三爲高注之失校,四爲成説之失勘與失引,五爲體裁之失(又分爲:甲、隔斷正文,乙、引成説前後倒置,丙、交代不清三項),六爲標題之失。這都是教人們校讎和著作的重要方法。他自著的《淮南子證聞》六卷,是在王念孫已有基礎上再作鑽研的收獲。《後序》云:“學者羣奉許君爲訓詁學大師,然今讀其《淮南鴻烈閒詁》殘存者八篇,以之與《説文解字》校量,其美惡之相去,蓋不可以道里計也。又試取《閒詁》與清代高郵王氏説經校子史之書相校,王氏立訓之精,又迥非許君所可及也。然則王氏之業優於許君乎?曰:非也,此時代爲之也。天地間萬事萬物,莫不向前發展而日進,學術何獨不然?向令王氏生於東漢,亦必無由過於許君也。余嘗謂訓詁之學,明義詁爲首要矣,而尤貴乎審辭氣。大抵漢代儒生精於義詁,而疏於審辭氣;趙宋學者善於審辭氣,而疏於義詁。王氏生當漢宋之後,挈取兩者之所長以成其術業,此其所以爲豪傑之士,而絶特秀出於前古也。今日文法修辭之學大明,志學之士又不當以王氏之兼審辭氣爲已足,而以之自囿也。世有獨見之士,不爲賤近貴遠之成見所蔽者乎?或當知吾説之不誣矣。”漢許慎有《淮南子閒詁》,今只殘存了八篇,和高誘注相混淆,清儒才把它清理出來。許慎之不如王念孫,是時代發展的必然,猶之楊樹達比之王念孫又有所提高一樣。我們不應該迷信古人,貴遠賤近就是厚古薄今,這一錯誤觀點必須打破。他對于漢宋人的治學方法,作了公正的論斷,主張必須把“明義詁”和“審辭氣”相結合,來作爲此後發展的途徑,也是很正確的。由于清代以來有些學者,或取此而失彼,或取彼而失此,不是支離破碎,就是鹵莽滅裂,這是針對着他們説的。

《整理古籍計劃草案》

爲了準備校讎的必要工具,他曾擬有《整理古籍計劃草案》一文云:“我國古籍,經漢唐宋清各代儒先之注釋考證以至今日,讀之文從字順者固多,而扞格難通之處仍復不少,此無可諱飾之事也。推求其故,一由於文字之扞格,二由於制度文物之不明。如欲求古籍之大明,非從此二事下手不可。”欲明制度文物,是屬于考古的事。解决文字之扞格,是屬于校讎的事。他計劃編纂三部工具書,第一是編纂《經籍異文假字誤字考》,因爲這對校讎有密切關係。現把這一段的原文附録于此,供後來者參考。

一、編纂《經籍異文假字誤字考》

本文所云“經籍”,與阮元《經籍籑詁》之“經籍”義同,不限於《十三經》。經籍文字之扞格有二事:一曰文字之通假,二曰誤字。明通假賴乎小學,訂訛誤賴乎校勘。清儒於此二事成績卓絶者爲高郵王氏父子,其所著《經義述聞》《讀書雜志》犂然有當之處最多。俞曲園私淑高郵,論其精詣,則遠不逮。王氏《述聞·通説》内有“經文假借”一條,歷舉經典中通假之字爲前儒所未及者,亦既美且富矣。然經籍至博,非一家一人所能盡也。據個人數十年來之經驗及多年之思考,覺欲令古籍大明,非廣用此術不可。故竊謂宜取古籍之有異文者,以及清儒説經諸家之卓然可信者,將其説通假之處逐字臚列,爲《經籍異文假字考》一書,令學者得此可以觸類旁通,或者文字之阻礙可以少減乎(《籑詁》每字之末附載異文,然不完備,清儒説更未及)。

自宋及清,研究金文之風頗盛。清末甲骨出現,治之者亦盛極一時。以余所見,立説者雖多,尚不能全部審確可信。何者?甲金文已盛行通假,此關不破,終無是處故也。故余嘗謂今日學者當以王氏治經子之法治甲骨金文,然後甲金文始盡其史料之用。如有《經籍異文假字考》一書,其價值與作用或當在阮氏《籑詁》之上,不惟經籍可以大明,甲文金文之學亦必放大異彩。此個人經驗有得之言,非憑虚妄論也。

訂“三豕”爲“己亥”,子夏早已爲校勘之學。漢儒解經,恒言“某當爲某”,皆訂誤也。《老子》“佳兵不祥”之語,承訛襲謬,至高郵王氏訂“佳”爲《説文》訓短尾鳥之“隹”,讀如後世書傳之“惟”,而文義安。《書·酒誥》之“越百姓里居”,《大誥》之“前寧人”,至清儒治金文,乃知“里居”爲“里君”之誤,“前寧人”爲“前文人”之誤,而文始可讀。故應取古籍中誤字,一一録之,附諸《異文假字考》每字之末,此通經之助也。

聞一多的校讎學

聞一多校讎古書的成績,在他所著的《古典新義》中,除了考古和釋字的部分外,如《莊子内篇校釋》與《楚辭校補》兩種,也是用段、王以來傳統的方法,而輔益了甲文和金文的新出材料,思理非常細密。

《莊子内篇校釋》四例

《莊子内篇校釋》自《逍遥游》至《應帝王》共七篇,而不及外篇、雜篇,似是未完之稿。近人研究《莊子》所收材料最豐富的是郭慶藩的《莊子集釋》,作者用此作底本,而標識四例來處理。一、誤文改正者。二、倒文乙轉者。三、脱文補足者,皆在字旁加“·”。四、衍文删去者,在空格内加“〇”。這使讀者便于認識校文。《逍遥遊》篇:“覆杯水於坳堂之上,則芥爲之舟,置杯焉則膠,水淺而舟大也。今以木爲舟,則稱衛舟大白。”《校釋》云:“《釋文叙録》曰:《漢書藝文志》,《莊子》五十二篇,即司馬彪、孟氏所注是也。言多怪誕,或似《山海經》,或類占夢書,故注者以意去取。又記崔譔注二十七篇,向秀注二十六篇,一作二十八篇,郭象注三十三篇,均視司馬、孟氏卷帙爲少。然則諸家於司馬、孟氏舊本,所刊落者多矣。今諸書所引《莊子》佚文有司馬彪注者,不下十數事,即諸家所删司馬本舊文之確然可考者。《書鈔》一三七引《莊子》曰:‘今以木爲舟,則彌衛舟大白。’慧琳《一切經音義》八九引‘彌’作‘稱’,又引司馬彪注曰:‘大白,舶名也。’尋繹文義,當在本篇‘水淺而舟大也’下,上言芥舟,大小對舉,與本篇文義適合。今補。惟語似未盡,或以下尚有闕奪。慧琳引‘彌’作‘稱’,義長,今從之。”司馬彪的《莊子注》,唐時猶存,故陸德明、虞世南、慧琳都能見到,後來便亡失了。聞氏鈎稽僅存的殘文,校補了這兩句,雖然仍不完具,但文義是適合的。且可證實陸德明“注者以意去取”的話。又《齊物論》篇:“孰知不言之辯,不道之道,若有能知,此之謂天府。注焉而不滿,酌焉而不竭,而不知其所由來,此之謂葆光。葆光者,資量萬物者也。”《校釋》云:“《淮南子·本經》篇曰:‘不言之辯,不道之道,若或通焉,謂之天府。取焉而不損,酌焉而不竭,莫知其所由出,謂之瑶光。瑶光者,資糧萬物者也。’案‘糧’爲‘量’之誤,‘資’與‘貲’通,貲亦量也(《後漢書·陳蕃傳》注)。‘瑶’從聲,從缶聲,‘葆’從保聲,缶、保聲同,故‘葆光’一曰‘瑶光’。本書文與《淮南》同,惟闕末句,疑當據補‘葆光者資量萬物者也’九字。”先秦古書,往往有雷同或類似的話,可以取來互校。《淮南子》是雜家,雜家中有道家在内,和《莊子》是同源,更可以取來互校。所引《淮南·本經》篇來校《齊物論》,不過文字小有不同而已,而末句恰可校補《齊物論》的脱逸,所異者一作“葆光”,一作“瑶光”,又以聲類相通之故加以説明,而知二者即一。這都是非常細致的校勘。

《楚辭校補》的基礎工作

《楚辭校補·引言》:“較古的文學作品所以難讀,大概不出三種原因。一、先作品而存在的時代背景與作者個人的意識形態,因年代久遠,史料不足,難于了解。二、作品所用的語言文字,尤其那些約定俗成的白字(訓詁家所謂假借字),最易陷讀者於多岐亡羊的苦境。三、後作品而産生的傳本的譌誤,往往也誤人不淺。《楚辭》恰巧是這三種困難都具備的一部古書,所以在研究它時,我曾針對着上述諸點,給自己定下了三項課題:一説明背景,二詮釋字義,三校正文字。”又云:“三項課題本是互相關連的,尤其一與二,二與三之間,常常没有明確的界綫,所以要交卷最好是三項同時交出。但情勢迫我提早交卷,只好將這最下層,也最基本的第三項——校正文字的工作,先行結束,而盡量將第二項——詮釋詞義的部分容納在這裏,一併提出。……在一部書上已經花上了十年左右的光陰。”他對這部書的研究花了十年光陰,所以相當地精密,雖則主要是校正文字,確是最下層也是最基本的工作。譬之建築,没有把下層基礎做好,是不可能建起高樓大廈來的,倘爲了重視第一項而因之輕視第三須,是完全不科學的。

校讎必須有實證

《凡例》的第五條云:“本書論列之内容,其範圍如下:今本誤,可據别本以諟正之者。今本似誤而不誤,當舉證説明者。今本用借字,别本用正字,可據别本以發明今本之義者。各本皆誤,而以文義、語法、韻律諸端推之,可暫改正以待實證者。今本之誤,已經諸家揭出,而論證未詳,尚可補充證例者(諸家説已精確,而論證亦略備,本書作者無可附益者,本書概弗徵引)。”這裏提出的五條内容,也可説是校讎學的正確原則。尤其是第四條,雖從文羲、語法、韻律推得了它是誤字,究竟還没有實證,未必就十分正確,那末只能暫改而不作定論,再作廣博的探討,以期望得到實證。這種態度是謹嚴可法的。

陳垣的校讎學

陳垣爲思辨社社員之一,他擅長史學,對于史籍的校勘,功力極深。著作已刻的,有《勵耘書屋叢刻》第一集三種,第二集五種。他對《元典章》一書校勘的成績,尤爲卓著。著有《沈刻元典章校補》,計《札記》六卷,《闕文》三卷,《表格》一卷。又《元典章校補釋例》六卷,後在書面加蓋“校勘學釋例”五字,是後定的書名,這部書雖是校《元典章》,而其方法可通之于校其他各書,故改作《校勘學釋例》是適當的。

校《元典章》的成績

《元典章》前集六十卷,附《新集》無卷數,《四庫全書》收入史部政書類存目。《提要》稱:“所載皆案牘之文,兼雜方言俗語浮詞妨要者十之七八。又體例瞀亂,漫無端緒,觀省劄中有置簿編寫之語,知此乃吏胥鈔記之條格,不足以資考證,故初擬繕録而終存其目焉。”姚鼐《惜抱軒書録》稱:“此書載案牘之文,未免細碎猥雜。又元時陳奏詔令,直用當時俗語,轉經鈔寫,或有舛誤,至今多有不可通曉者矣。然一朝制度之詳,史所不書者,此略備之。”是此書未被前人重視的原因,一爲胥吏鈔記,一爲多不可通曉。而《四庫》遂擯入存目,惟姚鼐知它爲一朝制度之詳,可以補史之闕,較爲公允。此書自元刻之後,也僅有鈔本流傳,已似若存若亡之數。到民國初元,沈家本才把它重刻,因所據的底本不好,校對又不精,所以謬誤極多。陳氏據久閟在清宫内的元刻本和其他舊鈔四種,詳細校勘,其《釋例》六卷,對校讎方法的發明,尤爲精密,可與王念孫校《淮南子》所舉的例子方駕比美。王例爲校漢以前書,故必以文字、音韻、訓詁通之。陳氏乃校元代之書,有所不同,故分爲六例:一曰行款誤例,二曰通常字句誤例,三曰元代用字誤例,四曰元代用語誤例,五曰元代名物誤例,六曰校例。每例下又列細目,學者由此類推,則校讎之學,思過半了。

《校勘學釋例》大綱

《元典章校補釋例》(後改名《校勘學釋例》)

行款誤例

一、有目無書、有書無目例。

二、條目誤爲子目例。

三、非目録誤爲目録例。

四、誤連上文例。

五、錯簡例。

六、闕文例。

七、字體殘闕逕行删去例。

八、空字誤連及不應空字例。

九、正文譌爲小注、小注譌爲正文例。

十、擡頭遺跡改革未盡例。

十一、表格誤例。

通常字句誤例

十二、形近而誤例。

十三、聲近而誤例。

十四、因同字而脱字例。

十五、因重寫而衍字例。

十六、因誤字而衍字例。

十七、重文誤爲二字例。

十八、一字誤爲二字例。

十九、妄改三例。

二十、妄添三例。

二十一、妄删三例。

二十二、妄乙三例。

元代用字誤例

二十三、不諳元時簡筆字而誤例。

二十四、以爲簡筆回改而誤例。

二十五、不諳元時譯音用字而誤例。

二十六、用後起字易元代字例。

二十七、元代用字與今不同例。

元代用語誤例

二十八、不諳元時語法而誤例。

二十九、不諳元時用語而誤例。

三十、因元時用語而誤例。

三十一、因校者常語而誤例。

三十二、用後代語改元代語例。

三十三、元代用語與今倒置例。

元代名物誤例

三十四、不諳元時年代而誤例。

三十五、不諳元朝帝號廟號而誤例。

三十六、不諳元時部族而誤例。

三十七、不諳元代地名而誤例。

三十八、不諳元代人名而誤例。

三十九、不諳元代官名而誤例。

四十、不諳元代物名而誤例。

四十一、不諳元代專名而誤例。

四十二、不諳元時體制而誤例。

校例

四十三、校法四例。

四十四、元本誤字經沈刻改正者不校例。

四十五、元本借用字不校例。

四十六、元本通用字不校例。

四十七、通用字元本不用例。

四十八、從錯簡知沈刻所本不同例。

四十九、從年月日之增入疑沈刻别有所本例。

五十、一字之誤關係全書例。

總結校法的四例

《釋例》全書,所據材料只《元典章》一書,而第四十三的“校法四例”所舉的綱,卻是總結了校讎學所有的基本方法,是非常重要的。對校法,即以前所稱的死校,本校、他校、理校三法,即以前所稱的活校。今節録于下。

一爲對校法。即以同書之祖本或别本對讀,遇不同之處,則注於其旁,劉向《别録》所謂“一人持本,一人讀書,若怨家相對”者,即此法也。此法最簡便,最穩當,純屬機械法,其主旨在校異同,不校是非,故其短處在不負責任,雖祖本或别本有訛,亦照式録之;而其長處則在不參己見,得此校本,可知祖本或别本之本來面目。故凡校一書,必須先用對校法,然後再用其他校法。

二爲本校法。本校法者,以本書前後互證,而抉摘其異同,則知其中之謬誤,吴縝之《新唐書糾謬》、汪輝祖之《元史本證》,即用此法。此法於未得祖本或别本以前,最宜用之。予於《元典章》即以綱目校目録,以目録校書,以書校表,以正集校《新集》,得其節目脱誤者若干條。至於字句之間,則循覽上下文義,近而數葉,遠而數卷,屬詞比事,牴牾自見,不必盡見異本也。

三爲他校法。他校法者,以他書校本書。凡其書有采自前人者,可以前人之書校之。有爲後人所引用者,可以後人之書校之。其史料有爲同時之書所並載者,可以同時之書校之。此等校法,範圍較廣,用力較勞,而有時非此不能證明其訛誤。丁國鈞之《晉書校文》、岑刻之《舊唐書校勘記》,皆此法也。

四爲理校法。段玉裁曰:“校書之難,非照本改字、不譌不漏之難,定其是非之難。”所謂理校法也。遇無古本可據,或數本互異,而無所適從之時,則須用此法。此法須通識爲之,否則鹵莽滅裂,以不誤爲誤,而糾紛愈甚矣,故最高妙者此法,最危險者亦此法。昔錢竹汀先生讀《後漢書·郭太傳》“太至南州過袁奉高”一段,疑其字句不倫,舉出四證。後得閩嘉靖本,乃知此七十四字爲章懷注引謝承書之文,諸本皆儳入正文,惟閩本獨不失其舊。今《廿二史考異》中所謂“某當作某”者,後得古本證之,往往良是,始服先生之精思爲不可及。經學中之王、段,亦庶幾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