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儒家

晏子》八篇。名嬰,謚平仲,相齊景公,孔子稱善與人交,有列傳。

顔師古曰:“有列傳者,謂《太史公書》。”

按:自孔子稱“晏平仲善與人交,久而敬之”(見《論語·公冶長》)。司馬遷又言“假令晏子而在,余雖爲之執鞭,所忻慕焉”(見《史記·管晏列傳贊》)。後劉向敘次其書,論其行事,謂“晏子博聞彊記,通于古今。事齊靈公、莊公、景公,以節儉力行,盡忠極諫。内能親親,外能厚賢。居相國之位,受萬鍾之祿。衣苴布之衣,麋鹿之裘,駕敝車疲馬。以祿給親戚朋友,齊人以此重之。其書皆忠諫其君,文章可觀,義理可法,皆合六經之義”(見《别錄·晏子敘錄》)。其行事既爲大儒所重,故劉《略》班《志》,皆列之儒家。《史記》已云“余讀《晏子春秋》”,則其書本有春秋之名,省之則稱《晏子》。《漢志》蓋用省名,著錄八篇。《史記正義》引《七略》及隋唐志皆作七卷,蓋後人以篇爲卷,復有所省併耳。《崇文總目》作十四卷,則每卷又析爲二也。

前代著錄是書,皆入儒家。獨柳宗元有《辨晏子春秋》,始謂爲墨氏之徒有齊人者爲之。蓋以墨好儉,晏子以儉名于世也。不悟儒墨同遵儉約,墨固背周道而用夏政,儒亦推崇禹德。仲尼嘗云:“禹,吾無間然矣!菲飲食,而致孝乎鬼神;惡衣服,而致美乎黻冕;卑宫室,而盡力乎溝洫。禹,吾無間然矣!”(見《論語·泰伯》)至其平日論事,則言“禮,與其奢也寧儉”(見《論語·八佾》);“以約失之者鮮矣”(見《論語·里仁》);皆可見儒墨相衡,有同有異,彊本節用之説,則其所同也。且觀《晏子》書中,稱引孔子之言獨多,援用墨子之言甚少;陳説義理,亦多同於儒而與墨異。柳宗元謂其書出於墨氏之徒,非也。其後晁公武《郡齋讀書志》、馬端臨《文獻通考·經籍考》,皆從其説,改入墨家。《四庫全書總目》又改入史部傳記類,悉失之。此書雖非晏嬰自著,而其言論行事,多在其中。清末蘇輿、近世張純一均有校注。

子思》二十三篇。名伋,孔子孫,爲魯繆公師。

按:司馬遷始言“子思作《中庸》”(見《孔子世家》),沈約始言《禮記》中之“《中庸》、《表記》、《坊記》、《緇衣》,皆取《子思子》”(見《隋書·音樂志》引),文獻之可考者惟此。《漢志》著錄至二十三篇,則亡佚已多;隋唐志皆有《子思子》七卷,則猶過于今。今可見而能確定者,惟此四篇耳。《太平御覽》卷四百三引《子思子》曰:“天下有道,則行有枝葉;天下無道,則言有枝葉。”即《表記》文,足證沈約説可據。推之其他佚篇,亦當多在《兩戴禮記》中,但不易識别耳。清末黄以周有《子思子》輯本。

曾子》十八篇。名參,孔子弟子。

晁公武曰:“《漢志》《曾子》十八篇;《隋志》《曾子》二卷、《目》一卷;《唐志》《曾子》二卷;今此書亦二卷,凡十篇,蓋唐本也。視漢亡八篇,視隋亡《目》一篇。考其書已見於《大戴禮》,世人久不讀之,文字謬誤爲甚。”

按:晁氏所謂十篇者,即今《大戴禮記》中之《曾子立事》、《曾子本孝》、《曾子立孝》、《曾子大孝》、《曾子事父母》、《曾子制言上》、《曾子制言中》、《曾子制言下》、《曾子疾病》、《曾子天圓》也。每篇之首,皆冠以“曾子”二字,故易識别。清乾嘉時,阮元從《大戴禮記》中錄出單行,而爲之注,題曰《曾子十篇注釋》。以爲七十子親受業于孔子,其言之無異于孔子而獨存者,惟此十篇。尊信而表章之,可謂至矣。顧觀《曾子大孝篇》中,有曾子弟子樂正子春與其門弟子問對事,則其書亦門弟子所記無疑,不必目爲出七十子之手也。

《漆雕子》十三篇。孔子弟子漆雕啓後。

王應麟曰:“《史記》列傳作漆雕開,《史記》避景帝諱,著書者其後也。”

楊樹達曰:“後字蓋衍文。《志》文順序謹嚴,決非妄列。此條前爲《曾子》十八篇,後爲《宓子》十六篇,曾宓皆孔子弟子,則漆雕亦當爲孔子弟子。若是漆雕啓之後。不應置《宓子》之前。”

按:楊説是也。其人名啓,字子開。周秦名字多相應,啓即開也。《史記·仲尼弟子列傳》云:“漆雕開字子開”,上開字乃避景帝諱而改耳。其書早亡,馬國翰有輯本一卷。考《韓非子·顯學篇》敘述八儒,有漆雕氏之儒,則在戰國時實爲有力之學派。韓非述其學風“不色撓,不目逃;行曲則違於臧獲,行直則怒於諸侯”。此殆儒而有勇、以俠義自任者。王充《論衡》亦嘗引其論性有善有惡語。陶潛《聖賢羣輔錄》謂“漆雕氏傳禮爲道,爲恭儉莊敬之儒”。則其見重於世,由來已舊。

《宓子》十六篇。名不齊,字子賤,孔子弟子。

顔師古曰:“宓,讀與伏同。”

按:宓子賤在孔門,蓋長於政治者。其言論行事分載於《吕氏春秋》具備、察賢篇,賈誼《新書·審微篇》,劉向《説苑·政理篇》者,至爲詳贍,不能備引也。要其致治大歸,以任人尊賢爲要。用人則必專任之而不掣其肘,尊賢則必師事之而得盡其材。使民以義而絶彼幸災樂禍之心,敎民以誠而化彼陽奉陰違之習。故其所治者雖小至單父一邑,可推之以爲天下,是以孔子亟稱之。其書《隋志》已不著錄,亡佚甚早。馬國翰有輯本一卷。

《景子》三篇。説宓子語,似其弟子。

顧實曰:“兵形勢家《景子》十三篇,蓋非同書。”

按:《景子》三篇,《隋志》已不著錄。馬國翰雖有輯本,然所錄僅二則,所記皆宓子事,不當别自爲書。

《世子》二十一篇。名碩,陳人也。七十子之弟子。

顧實曰:“王充云:‘周人世碩以爲人性有善有惡。舉人之善性,養而致之,則善長。惡性,養而致之,則惡長。如此,則性各有陰陽善惡,在所養焉。故世子作《養書》一篇。’(見《論衡·本性篇》)此以世子爲周人,與班《注》異,蓋傳聞異辭。”

按:《論衡》以世子爲周人,蓋指其時,謂爲周末戰國時人也。班《注》謂爲陳人,則指其所生之地。各言其一,非異辭也。其書早佚,《隋志》已不著錄,馬國韓有輯本一卷。

《魏文侯》六篇。

按:魏文侯,名斯。《史記》稱其受經於子夏。今觀《禮記·樂記》中,有魏文侯問樂於子夏一章,蔡邕《明堂月令論》引魏文侯《孝經傳》一條,足徵文侯深於經術,故有譽於當時。其爲政能容直納諫,尊賢下士,皆自儒學中出,故其書列入儒家。章學誠嘗疑魏文侯、平原君之徒,皆無述造。《漢志》所錄,或他人著書之篇名,如《孟子》書中《梁惠王》之類耳。其説足備一解。此六篇既已早佚,故不見著錄於《隋志》。馬國翰有輯本一卷。

李克》七篇。子夏弟子,爲魏文侯相。

按:李克先從曾申受《詩》,爲子夏再傳弟子。後子夏居魏,親從問業,故《漢志》以爲子夏弟子也。

李剋既受業孔子之門人,又得田子方、段干木諸賢爲之師友。其詩學傳諸孟仲子,其治術行乎魏文侯,實卓然儒家者流。其書,隋唐志不著錄,佚已久。馬國翰有輯本一卷。

《公孫尼子》二十八篇。七十子之弟子。

王應麟曰:“隋唐志一卷,似孔子弟子。沈約謂《樂記》取《公孫尼子》,劉瓛云:《緇衣》,公孫尼子所作也。”

按:今觀《初學記》、《意林》諸書所引《公孫尼子》,皆在《樂記》中,沈説可信。至於《緇衣》,乃出《子思子》,劉説非也。《公孫尼子》亡於宋代,除馬國翰有輯本一卷外,尚有洪頤煊輯本,在《問經堂叢書》中。

《孟子》十一篇。名軻,鄒人,子思弟子。有《列傳》。

按:《史記》列傳言孟軻“受業子思之門人”。《索隱》引王劭説,以“人”爲衍文,則軻實受業於孔伋,與班説合。漢人書中,如趙岐《孟子題辭》、應劭《風俗通·窮通篇》,皆謂孟子嘗師事子思,則固承仲尼之傳以張大其緒者也。軻於仲尼,雖相距百數十年,然軻老壽,年至八十有四,意其幼時猶及見仲尼之孫而師事之,亦事之所宜有也。《史記》但言孟軻退而與萬章之徒,序《詩》《書》,述仲尼之意,作《孟子》七篇。而《孟子題辭》則云:“又有外書四篇,其文不能弘深,不與内篇相似,似非孟子本真,後世依放而託之者也。”可知外書四篇,乃後人僞託,早已論定,故不傳於後。《漢志》著錄《孟子》十一篇,蓋連此四篇計之耳。自司馬遷、趙岐以來,皆但云《孟子》七篇;至於今不廢。《孟子》一書,舊在諸子之列。自南宋淳熙中,朱熹取《孟子》與《大學》、《中庸》、《論語》合爲《四書》,始入經部。唐以前,周、孔並稱;宋以後,遂孔、孟並稱矣。清儒焦循,有《孟子正義》,遠勝舊疏。

《孫卿子》三十三篇。名況,趙人,爲齊稷卜祭酒。有《列傳》。

顔師古曰:“本曰荀卿:避宣帝諱,故曰孫。”

顧實曰:“王應麟云:‘當作三十二篇。’蓋傳刊之誤也。荀書《議兵篇》稱孫卿子,此自著其氏也。《史記》作荀卿,謝墉云:‘漢不避嫌名,荀淑、荀爽俱用本字;《左傳》荀息以下,並不改字,何獨於荀卿改之。蓋荀孫二字同音,語遂移易,如荆卿又爲慶卿也。’自孟子道性善,荀子反之而言性惡。後世性善之説勝,遂伸孟而黜荀矣。”

按:孟荀同爲儒學之宗,咸歸於師法聖人,誦説王道,大張仲尼之説於後世。顧儒學自有孟荀,道遂分而爲二:孟主於尊德性,荀主於道問學。論其終詣,則孟子多衛道之語,荀子有傳經之功。其後兩千餘年儒學,皆二途並騖,争議遂多。孟荀之説,實其先導。孟荀二家之書,在漢世並列諸子。自宋以後既入《孟子》於經,《荀》猶與百家伍,而學者遂妄分軒輊矣。其實《荀子》三十二篇,多與兩戴《禮記》相表裏。如《小戴禮記》之《三年問》,全出《荀子·禮論篇》;《樂記》、《鄉飲酒義》所引,俱出《樂論篇》;《聘義》貴玉賤珉語,亦與《法行篇》大同。《大戴禮記》之《禮三本篇》,出《禮論篇》;《勸學篇》即《荀子》首篇,而以《宥坐篇》末見大水一則附之;哀公問五義,出《哀公篇》之首。可見其書醇粹以精,直與傳記比重。唐人楊倞始爲之注,乃謂“荀子之書,羽翼六經,增廣孔氏,非諸子之言”。良不誣也。清末王先謙有《荀子集解》,近人新注亦多。

《芈子》十八篇。名嬰,齊人。七十子之後。

顔師古曰:“芈音弭。”

王念孫曰:“《史記·孟子荀卿列傳》:‘楚有尸子、長盧、阿之吁子焉。’《索隱》云:‘吁音芋,《别錄》作芋子,今吁亦如字。’《正義》云:‘《藝文志》《芋子》十八篇,顔云音弭。案是齊人,阿又屬齊,恐顔誤也。’《正義》説是也。芋有吁音,故《别錄》作《芋子》,《史記》作《吁子》,作芈者字之誤耳。”

《内業》十五篇。不知作書者。

王應麟曰:“《管子》有《内業篇》,此書恐亦其類。”

馬國翰曰:“《管子》第四十九篇,標題《内業》,皆發明大道之藴旨,與他篇不相類。蓋古有成書,而管子述之。《漢志》《孝經》十一家,有《弟子職》一篇,今亦在《管子》第五十九。以此類推,知皆誦述前人。故此篇在《區言》五,《弟子職》在《雜篇》十,明非管子所自作也。今仍釐爲十五篇,以合《漢志》。不題姓名,闕疑也。”

按:馬氏據王説,遂定《管子·區言》之《内業篇》,即《漢志》儒家之《内業》十五篇,所見甚是。並爲分析篇章,以合《漢志》之數。其表章之意,有足多者。惟近世述周秦哲學者,鮮見涉及《内業》。間有究繹及此,則亦牽引唐宋以來理學諸儒復性、主静之説以傅會之。穿鑿惑亂,莫甚於此。且謂某語爲李翱復性之書所由成,某語爲周子主静之説所自出,程子得某語而爲定性之論,朱子得某語而爲主敬之義。牽强至此,原意盡失。余嘗反復籀繹遺文,始悟是篇所言,與《管子》書中《心術》上下及《白心篇》,實相表裏,皆爲君道而發。舉凡後起傅會之説,悉非此文本旨也。今取《心術》上下及《白心篇》,與是篇彼此印證,則其所言乃人君南面之術,昭昭甚明。《管子》雖爲糅雜之書,而言人君南面之術者,往往在焉。若《心術》上下、《白心》、《内業》四篇,其尤著者也。斯固不出管仲手,要皆裒集舊文,以入管子書中耳。其間精義要旨,足與道德五千言相發明。余早歲嘗抽出此四篇,爲之疏證,既已刊布於世矣。其中以《内業》名篇者,内猶心也,業猶術也。篇題既與《心術》義近,故所言亦表裏相依。同爲主術之綱領,道論之菁英。余於《疏證》中已發其藴奥,今僅辨正其大義於此,其詳則不復及矣。

或謂古之言主術者,歸於執本秉要,清虚自守。此乃道家之言,《漢志》奚爲《内業》於儒家乎?余則以爲周秦諸子之言南面術者,莫不原於道德之意。此《淮南·齊俗篇》所謂“道德之論,譬猶日月也,江南河北,不能易其指;馳騖千里,不能易其處”者是也。觀仲尼論政,有曰:“爲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衆星拱之。”(鄭玄《注》德者無爲也)又曰:“無爲而治者,其舜也與!夫何爲哉?恭己正南面而已矣。”歎堯之民無能名,唯能則天;稱仲弓居敬行簡,可使南面。可知孔子之言主術,亦無以遠於道德之論。則《漢志》儒家有《内業》,不足怪也。先秦諸子之學,皆前有所承。故《莊子·天下篇》敘述諸子源流,每云古之道術有在於是者,某某聞其風而悦之。則百家之説,多非所自創,亦明矣。道德之論,由來遠矣。論其興起,其當夏殷之世乎!蓋必君臣之分既立,而斯論始有所傳。初但口耳相傳,後乃著之竹帛。用以教人,則曰“道論”;著之竹帛,始曰“道經”。自“老子”以前,爲道論者已衆,老子裒集以爲一書,其言論既不出于一時,不成于一手,故前後字句多複見,且有後人附增之辭。循此類推,則周秦古書乍接於目,欲得知其作者主名,良非易易。班《志》著錄《内業》十五篇,而自注云:“不知作書者。”此不啻示人以古書通例矣。

《周史六弢》六篇。惠襄之間。或曰顯王時,或曰孔子問焉。

顔師古曰:“即今之《六韜》也。蓋言取天下及軍旅之事。弢字與韜同也。”

沈濤曰:“此列之儒家,則非今之《六韜》也。六乃大字之誤。《人表》有周史大,當爲弢字之誤。《莊子·則陽篇》:仲尼問於太史大弢,蓋即其人。此乃其所著書,故班氏有孔子問焉之説。顔以爲太公《六韜》,誤矣。”

姚振宗曰:“周史大,見《人表》第六等中下,列周景王、悼王時,爲春秋魯昭公之世,與孔子同時。上距惠襄之間,下至顯王之際,皆一百數十年,實不相及。唯云孔子問焉,則與《人表》敘次時代相合。又《莊子》有仲尼問於太史大弢,則確爲大弢無疑。沈氏所考,信有徵矣。”

《周政》六篇。周時法度政敎。

《周法》九篇。法天地,立百官。

章學誠曰:“儒家有《周政》六篇,《周法》九篇,其書不傳。班固注《周政》云:‘周時法度政敎’;注《周法》云:‘法天地立百官’;則二書蓋官禮之遺也。附之禮經之下爲宜,入于儒家非也。”

按:古之以周名書者,本有二義:一指朝代;一謂周備。故凡包羅甚廣而寓周備、周普、周遍之意,如後世叢鈔、雜纂之屬,皆可以周名之。在《六藝略》中,若官制彙編之名《周官》,其尤顯著者也。遠古文獻,散在四方。自官制彙編之外,遺言逸制未經收錄者猶多。儒生各取所見,分類輯比以存之。儒家之《周政》、《周法》,蓋所載乃布政立法之餘論。以其同出儒生之手,故列之儒家。若道家之《周訓》,小説家之《周考》、《周紀》、《周説》,猶後世雜鈔、叢考、説林之類耳。學者當推此意以求之,不必拘泥爲專言姬周一代之書也。

《河間周制》十八篇。似河間獻王所述也。

按:河間獻王修學好古,搜求遺書。既取古代經傳獻之朝廷,又輯錄與經傳相表裏之逸文遺典,裒纂爲書。此編殆即其一,大抵分屬儒生爲之,而非出自己手。班氏自注所云:“似河間獻王所述”,亦存疑之辭也。此書與上文《周政》、《周法》,亡佚甚早,故《隋志》皆不著錄。

《讕言》十篇。不知作者,陳人君法度。

如淳曰:“讕音粲爛。”

按:此處讕字,實當讀諫。考《集韻》去聲二十九换、讕字下又列譋、諫二體,釋之云:“詆讕、誣言相被也。或从閒从柬。”是讕之或體,亦可作諫矣。《漢志》著錄之《讕言》,實即《諫言》。乃漢以前儒生裒錄古代忠臣進諫之語以成此書,所言皆爲君之道,故班氏自注云:“陳人君法度。”至于讕之“誣言相被”一義,固不能以解《讕言》之讕也。此類書既由儒生纂輯而成,故班氏云“不知作者”。

舊説謂爲孔穿所造,非是。

《功議》四篇。不知作者,論功德事。

按:《諫言》所以箴君,《功議》所以勸臣,皆古者致治之術也。君之大權,繫乎賞罰,而行賞必先論功。此《功議》一書,亦必由儒生裒錄古代論功德之事而成,故亦不知作者。二書實相表裏,惜均亡佚甚早。

《甯越》一篇。中牟人,爲周威王師。

按:甯越乃周末名人也。《吕氏春秋·博志篇》嘗舉甯越與孔墨並提。稱其以布衣之士,勤學不止,爲諸侯師。賈誼《過秦論》言及六國謀士,亦以甯越與徐尚、蘇秦、杜赫並論。可知其在周末,有大名于當時。而以勤學成才,與儒爲近。《漢志》列其書于儒家,蓋以此也。《吕氏春秋·不廣篇》、劉向《説苑·尊賢篇》,皆嘗記其言論行事。惜其書不傳于後,《隋志》已不著錄,馬國翰有輯本一卷。班《志》自注所云“爲周威王師”,王當作公。威公,西周君也。

《王孫子》一篇。一曰《巧心》。

嚴可均曰:“王孫、姓也。不知其名,巧心亦未詳。《意林》僅有目錄,而所載《王孫子》文爛脱。從《北堂書鈔》等書采出二十四事,省并復重,僅得五事。繹其言,蓋七十子之後,言治道者。”

馬國翰曰:“以漢、隋志敘次其書,知爲戰國時人。一曰《巧心》,蓋其書之别稱。如揚子之《法言》、文中子之《中説》矣。”

按:是書《唐志》已不著錄,散佚已久。嚴可均、馬國翰均有輯本一卷。

《公孫固》一篇。十八章。齊閔王失國,問之,固因爲陳古今成敗也。

梁啓超曰:“《史記·十二諸侯年表》云:‘公孫固、韓非之徒,各往往捃摭春秋之文以著書。’當即此人。”

按:《荀子·强國篇》中有引公孫子曰一段文字,凡二百八十言,論楚子發克蔡辭賞事。《注》云:“公孫子,齊相也。”與馬班所言正合,其爲公孫固書無疑。公孫論子發辭賞,以爲矜私廉而亂國法。且發揮尚賢使能、賞當刑稱之義,與《荀子》論治正同,故荀子具述其説。是《公孫子》亦儒家言也,故《漢志》列之儒家。其書隋唐志皆不著錄,亡佚甚早,後人亦無輯本。

《李氏春秋》二篇。

馬國翰曰:“敘次在公孫固、羊子之間。公孫固,齊閔王失國問之;羊子,秦博士;然則李氏亦戰國時人也。其書隋唐志不著錄,佚已久。考《吕氏春秋·勿躬篇》引《李子》一節,不言名氏,當是《李氏春秋》佚文。泛論名理,以《春秋》取號者,其亦《虞氏春秋》之類歟?”

按:春秋二字,乃錯舉四時之名,足該一歲終始。故古之按年月四時以紀事者,謂之《春秋》。春生夏長,秋收冬藏,實包天地萬物。故古之以立意爲宗而網羅彌廣者,亦得謂之《春秋》。如《晏子春秋》、《吕氏春秋》是也。此類書而名《春秋》,喻其所言非一,猶今稱《叢刊》、《彙編》耳。《李氏春秋》早佚,馬國翰有《輯本》一卷。

《羊子》四篇。百章,故秦博士。

按:《廣韻》平聲十陽羊字下云:“又姓,出泰山,本自羊舌大夫之後。戰國策有羊千者,著書顯名。”殆即此人。《廣韻》策字當爲時字之誤。蓋其人生于戰國之末,至秦猶爲博士也。書佚甚早,《隋志》已不著錄。

《董子》一篇。名無心,難墨子。

按:王充《論衡·福虚篇》云:“儒家之徒董無心,墨家之徒纏子,相見講道。纏子稱墨家佑鬼神是,引秦穆公有明德,上帝賜之九十年。董子難以堯舜不賜年,桀紂不夭死。”董子無心闢墨之説,可見於此。仲尼嘗言:“未能事人,焉能事鬼。”是儒學但盡人事,不信鬼神。董子實承斯緒,故其書列于儒家。《隋書·經籍志》:“《董子》一卷,戰國時董無心撰。”其後唐宋《史志》及晁氏《讀書志》均有著錄。《玉海》引《中興館閣書目》云:“《董子》一卷,與學墨者纏子辨上同、兼愛、上賢、明鬼之非,纏子屈焉。”馬國翰復稱“明陳第《世善堂書目》有之。今復求索,不可得矣。”是其書入清始無傳本,散亡甚晚。雖有馬氏輯本一卷,惜乎其辨上同、兼愛、上賢、明鬼之非者,其詳不可得聞矣。

《俟子》一篇。

李奇曰:“或作《侔子》。”

按:《廣韻》上聲六止俟字下云:“又姓。《風俗通》云:‘有俟子,古賢人,著書。’”王先謙謂“應仲遠嘗爲《漢書音義》,則所見本必作俟矣”。王説是也。其或作侔者,傳寫之譌耳。俟子乃六國時人,見鄭氏《通志·氏族略》。

《徐子》四十二篇。宋外黄人。

梁玉繩曰:“徐子始見《魏策》、《史記·魏世家》。《策史》言外黄徐子説太子申百戰百勝之術。《人表》列魏惠王時,當即此。”

按:《史記·魏世家》:“惠王三十年,魏伐趙。趙告急齊,齊宣王用孫子計,救趙擊魏。魏遂大興師,使龐涓將,而令太子申爲上將軍。”過外黄,外黄徐子謂太子曰:“臣有百戰百勝之術”云云,即其事也。集解引劉向《别錄》云:“徐子,外黄人也。外黄時屬宋。”班《志》自注,本此。觀徐子所陳百戰百勝之術,意在戢兵還師。與儒者非戰之旨合,故其書列入儒家。惟隋唐志皆不著錄,書亡已久,馬國翰有《輯本》一卷。

《魯仲連子》十四篇。有《列傳》。

梁啓超曰:“魯連言論,除《戰國策》及《史記》本傳著錄數長篇外,《水經注》、《文選注》、《史記正義》、《意林》、《藝文類聚》、《初學記》、《太平御覽》所引《魯連子》尚二十餘條,知其書北宋尚存。”

按:魯仲連戰國齊人。亦曰魯連,亦曰魯仲子,亦曰魯連先生。史稱其好奇偉俶儻之畫策,而不肯仕官任職,人皆欽其高節。常出游各國,排難解紛。當秦軍圍趙都邯鄲甚急時,曾以利害進説趙魏大臣,阻其尊秦昭王爲帝,秦軍乃引去。其後燕將攻下齊之聊城,重兵固守。齊將田單圍攻歲餘不能克。魯連遺燕將書,約之矢以射城中,勸其撤守。事功既成,而堅辭祿賞,逃隱海上。且言“吾與富貴而詘於人,寧貧賤而輕世肆志焉”。其意趣甚遠,合乎儒者“不事王侯,高尚其事”之旨,故其書列入儒家。隋、唐、宋史志均有著錄,宋以後遂亡。嚴可均、馬國翰均有輯本。

《平原君》七篇。朱建也。

馬國翰曰:“《建本傳》只記其救辟陽侯事,與鄒陽説竇長君絶類,要皆戰國之餘習。乃班《志》於鄒陽入從横家,于平原君則入儒,必其佚篇多雅正語,今不可見矣。”

按:朱建,漢初楚人,《史》、《漢》皆有傳。稱其嘗爲淮南王黥布相,布欲反,建諫止之,不聽。漢既誅布,高祖賜建號平原君,家徙長安。辟陽侯審食其,因而納交。惠帝欲誅辟陽侯,建以計救之。孝文時淮南厲王誅辟陽侯,孝文聞建嘗爲之策,使吏捕治,建乃自剄。此其行事大略也。此書七篇,既爲建作,不應廁魯連、虞卿之間。沈濤謂後人誤以爲六國之平原君而移易其次第。其説是也。顧隋唐志皆不著錄是書,亡佚已早,馬國翰有輯本一卷。

《虞氏春秋》十五篇。虞卿也。

梁啓超曰:“《史記·本傳》云:‘爲趙上卿,故號虞卿。’又云:‘不得意,乃著書。上採《春秋》,下觀近世,曰《節義》、《稱號》、《揣摩》、《政謀》,凡八篇,以刺譏國家得失。世傳之曰《虞氏春秋》。’又《十二諸侯年表》云:‘虞卿著書八篇。’與本《志》所錄篇數頗有出入。今《戰國策》及《新序》皆記虞卿行事言論,但是否爲本書原文,尚難斷言。”

按:虞卿者,游説之士也(司馬遷語)。徒以不得大有爲於當世,乃發憤以圖不朽。此太史公所謂“虞卿非窮愁,亦不能著書以自見於後世”也。本志《六藝略》春秋家,著錄《虞氏微傳》二篇。知其長於《春秋》之學,學醇於儒,故此十五篇亦列入儒家也。隋唐志皆不著錄,佚已久,馬國翰有輯本一卷。

《高祖傳》十三篇。高祖與大臣述古語及詔策也。

梁啓超曰:“此及《孝文傳》,以入儒家,本無取義。殆因編《七略》時未有史部,詔令等無類可歸,姑入於此耳。”

按:古之以傳名書者,既可以稱紀錄,亦可以名論述。褚少孫稱《太史公書》爲《太史公傳》,其明徵也。昔人論著中常稱“傳曰”或“傳有之”,亦謂傳爲古書耳。漢高祖初起事時,雖質樸無文,鄙棄儒學;及天下既定,與諸大臣謀治安之道,遂不得不及書史。《漢書》本紀云:“初,高祖不修文學,而性明達,好謀能聽。自監門戍卒,見之如舊。初順民心,作三章之約。天下既定,命肅何次律令,韓信申軍法,張蒼定章程,叔孫通制禮儀,陸賈造《新語》。又與功臣剖符作誓,丹書鐵契,金匱石室,藏之宗廟。雖日不暇給,規摹弘遠矣。”若此所舉蕭何、張蒼、叔孫通、陸賈之流,皆儒生也。高帝既常與之述古,又時頒詔策以論國政。簡牘漸多,故有人裒輯以爲《高祖傳》十三篇。嚴可均謂“其他見於諸史傳記者,有詔二十二篇,手敕、賜書、告諭、令答、鐵券、盟誓等十五篇,總凡三十八篇”(《全漢文敘錄》)。然則《漢志》著錄之十三篇,蓋其中之尤要者也。所載言論,多與儒近,故列之儒家。

《陸賈》二十三篇。

顧實曰:“本傳云:‘陸賈楚人。凡著十二篇,號其書曰《新語》。’此作二十三篇,蓋兼他所著者計之。”

按:《史記·陸賈傳》云:“陸生時時前説稱《詩》《書》,高帝駡之曰:‘迺公居馬上而得之,安事《詩》《書》!’陸生曰:‘居馬上而得之,寧可以馬上治之乎?’……高帝不懌而有慙色。迺謂陸生曰:‘試爲我著秦所以失天下,吾所以得之者何,及古成敗之國。’陸生迺粗述存亡之徵,凡著十二篇。每奏一篇,高帝未嘗不稱善,左右呼萬歲,號其書曰《新語》。”據此,可知漢初天下甫定,以儒學匡弼高帝而有所述造者,以陸賈爲最先。實於開國弘規,大有關繫。《史記正義》引《七錄》云:“《新語》二卷,陸賈撰。”隋唐志同。傳至宋代,已殘缺不全。故王應麟撰《漢書藝文志考證》時,所見僅七篇。至明弘治間,始有人得十二篇足本刻之。《羣書治要》載有八篇,多爲王應麟所未見,而與明本大致相合。今《四部叢刊》本,即影印明本也。嚴可均謂“漢代子書,《新語》最純最早。貴仁義,賤刑威。述《詩》《書》《春秋》《論語》,紹孟荀而開賈董,卓然儒者之言。”評論切當,殆非虚譽。陸賈尚有《楚漢春秋》九篇,在《六藝略》春秋家。

《劉敬》三篇。

葉德輝曰:“本傳載敬説高帝都秦、與冒頓和親、徙民實關中、凡三事。當即此三篇之文。”

按:劉敬本姓婁,齊人。高帝從其言西都關中後,曾曰:本言都秦地者婁敬。婁者劉也,賜姓劉氏,拜爲郎中,號曰奉春君。《史記》列傳題劉敬,《漢書》則作婁敬,二傳可以互勘。其書早佚,《隋志》已不著錄。馬國翰有輯本一卷。

《孝文傳》十一篇。文帝所稱及詔策。

顧實曰:“《史記·文紀》,凡詔皆稱上曰,蓋即此類之文。文帝黄老之治,而入儒家,道儒固相通也。”

按:文帝在位二十餘年,行事言論多矣。其見於《史》《漢》本紀、《封禪書》、《律書》、《郊祀志》、《刑法志》、《淮南王傳》、《周勃傳》、《錯傳》、《賈捐之傳》、《匈奴傳》、以及他書所載文帝制詔、賜書之類甚夥。《漢志》僅著錄《孝文傳》十一篇,固未足以盡之,其爲不備,與《高祖傳》同。即此十一篇之書,亦已早佚,《隋志》已不著錄。

《賈山》八篇。

《馬國翰》曰:“《漢志》儒家《賈山》八篇,今只傳《至言》一篇。若諫文帝除鑄錢、訟淮南王、言柴唐子三疏,當在八篇中,而世不傳。本傳全載《至言》,眞西山稱其爲忠臣防微之論,而以陳善閉邪許之;王伯厚謂山之才亞於賈誼,其學粹於鼂錯。乃班《書》以涉獵書記不能爲醇儒斷之,豈其然乎?”

按:班《書》謂山涉獵書記不能爲醇儒者,言其爲學不守章句,但務博涉,不能爲醇粹專經之學也。漢世有博士之學,有通人之學,二者取舍不同,而山則與通人之學爲近。《漢書》本傳稱其“祖父袪,故魏王時博士弟子也,山受學袪”。可知其家世學業,而又與其先人異趣矣。今觀山言治亂之道,借秦爲喻,名曰《至言》。大意謂聖主以和顔受諫而興,秦以不聞過失而亡。於文帝二年上書陳之。直言極諫,侃侃而談,要非深於儒術者不能道也。

《太常蓼侯孔臧》十篇。父聚,高祖時以功臣封臧嗣爵。

周壽昌曰:“《隋志》梁有漢太常《孔臧集》二卷。臧以功臣子襲爵官太常而名重。儒家有書十篇,又賦家入賦二十篇,亦漢初儒雋中才學之並茂者。而出自功臣子,尤可異也。晁公武《讀書志》有云:‘漢孔臧以所著賦與書謂之《連叢》,附於《孔叢子》之後。’考《孔叢子》漢初未出,至東漢末始有其書。則臧書之名《連叢》,疑後人僞託也。然其書名,已載入宋《中興館閣書目》及宋人《邯鄲書目》。《通考》、《玉海》俱引之。”

按:班固《兩都賦序》有云:“而公卿大臣御史大夫兒寬、太常孔臧、太中大夫董仲舒、宗正劉德、太子太傅蕭望之等,時時間作。”《文選》李注引《孔臧集》曰:“臧、仲尼之後。少以才博知名,稍遷御史大夫,辭曰:‘臣代以經學爲家,乞爲太常,專修家業’,武帝遂用之。”可知孔臧在武帝世,早負重名,故班氏稱舉公卿大臣,取與兒、董、劉、蕭諸賢並論。皆於當時儒學之興,大有關繫。其所爲賦二十篇,詳《詩賦略》。

《賈誼》五十八篇。

梁啓超曰:“《隋志》《賈子》十卷,《錄》一卷。《唐志》賈誼《新書》十卷,今存。但非《漢志》原書之舊。”

按:《史記·本傳》稱“賈誼雒陽人,年十八,以能誦詩屬書聞于郡中。文帝召以爲博士,超遷一歲中至太中大夫。天子議以任公卿之位。絳灌、東陽侯、馮敬之屬盡害之。乃以爲長沙王太傅數年。爲梁懷王太傅,居數年,懷王騎,墮馬而死,無後。賈生自傷爲傅無狀,哭泣歲餘亦死,年三十三”。《漢書》本傳贊引“劉向稱賈誼言三代與秦治亂之意,其論甚美,通達國體,雖古之伊管,未能遠過也。使時見用,功化必盛。爲庸臣所害,甚可悼痛。追觀孝文玄默躬行以移風俗,誼之所陳,略施行矣。誼亦天年早終,雖不至公卿,未爲不遇也”。可知漢代學者於賈生之年少多才,未得大用,皆極閔惜。太史公取與屈原同列一傳,蓋悲其抑鬱莫展,處境艱困,兩人志遇相近也。至其論政之文,如《過秦論》、《治安策》,篇長氣盛,讀之令人神旺,至今猶膾炙人口。如此巨幅文字,亦散見在五十八篇中。《漢書》本傳亦云:“凡所著述五十八篇。”與本志所著錄者合。顧其書在《隋志》及《舊唐書·經籍志》,均稱《賈子》;《唐書·藝文志》始題《賈誼新書》。盧文弨謂“《新書》非賈生所自爲,乃習於賈生者萃其言以成此書耳。猶夫《管子》、《晏子》非管晏所自爲”(書《賈誼新書》後)。其説是也。今《漢魏叢書》本《新書》十卷,自《過秦上》至《立後義》共五十六篇。其中《問孝》第三十五,《禮容語上》第五十三,皆有目無文,篇章早闕。今所存者,實僅五十四篇耳。

河間獻王《對上下三雍宫》三篇。

梁啓超曰:“《漢書·景十三王傳》云:‘武帝時,獻王來朝,獻雅樂,對三雍宫及詔策所問三十餘事。其對推道術而言,得事之中,文約指明。’《説苑》君道篇、建本篇各引獻王語二節,或是其文。”

按:《漢書注》引應劭曰:“三雍,辟雍、明堂、靈臺也。”沈欽韓謂“漢多以明堂、辟雍、靈臺爲一,故謂之三雍。”是已。其書早佚,馬國翰有輯本一卷。

《董仲舒》百二十三篇。

王先謙曰:“本傳言‘仲舒所著,皆明經術之意,及上疏條教,凡百二十三篇。而説春秋事得失,《聞舉》、《玉杯》、《蕃露》、《清明》、《竹林》之屬,復數十篇,十餘萬言’。是此百二十三篇早亡,不在《繁露》諸書内也。”

按:董仲舒專治《公羊春秋》,爲漢初今文經學大師。景帝時爲博士,武帝時官至江都相及膠西王相。其説經雖以儒家思想爲中心,而雜以陰陽五行之説,借天道以明人事。欲以天變災異,對時君進規諫。意其時此類言論文字必夥,故爲書至百二十三篇之多。後隨今文經學之衰歇,董氏之書,亦亡佚最早。故《隋書·經籍志》子部儒家類,不復見有百二十三篇矣。至于今日通行之《春秋繁露》十七卷,《漢志》不載,始著錄于《隋志》經部春秋類。其書自《楚莊王》第一至《天道施》第八十二,凡八十二篇。其書發明春秋大義者,僅十之四五;其餘多篇,率泛論性與天道及治國之要。而《離合根》、《立元神》、《保位權》諸篇,闡明人君南面術,尤爲深切。可知其所論述,非專爲《春秋》作也。竊疑此書既不見于《漢志》,所起必晚。殆漢以後人收拾董氏遺文如百二十三篇中之零散篇章,裒輯以成斯編。今之稽考董氏學術思想者,仍必究心于此。

《兒寬》九篇。

嚴可均曰:“本傳有《議封禪對》一篇,《封秦山還登明堂上壽》一篇,《律歷志上》有《改正朔議》一篇。”

姚振宗曰:“兒寬遺文,略可考見者僅此。前兩篇當在禮家《封禪議對》十九篇中,《改正朔議》或當在此書。”

按:《漢書》本傳稱寬治《尚書》,事歐陽生,以郡國選詣博士,受業孔安國。張湯爲廷尉時,以寬爲掾。嘗見武帝語經學,帝大悦。擢爲中大夫,遷左内史,後拜御史大夫。而《本傳贊》復云:“漢之得人,於兹爲盛,儒雅則公孫弘、董仲舒、兒寬。”可以想見其譽望之高。史稱其“善屬文”,惜其文已不多見。馬國翰有輯本。

《公孫弘》十篇。

嚴可均曰:“《史記》《漢書》本傳、《儒林傳》、《吾邱壽王傳》、《郭解傳》,所載有公孫弘《賢良策》、《上疏言治道》、《對册書問治道》、《上書乞骸骨》、《上言徙汲黯爲右内史》、《奏禁民挾弓弩》、《請爲博士置弟子員議》、《郭解罪議》。《又藝文類聚》六十九載弘《答東方朔書》,凡九篇。其遺文可見者如此。

按:公孫弘少爲獄吏,年四十餘,乃學《春秋》雜説,武帝初以賢良爲博士,詔徵文學,弘復對策,擢第一。累遷至丞相,封平津侯。開東閣以延士,而自奉甚薄,帝賢之。然其爲人多忌,外寬内深,嘗與有隙者,必乘間報之。殺主父偃,徙董仲舒於膠西,皆弘所爲也。人多譏其曲學阿世,故能持祿保寵。亦以熟習文法吏治,始得久居高位耳。其所爲文,辭旨安雅,今但觀其存於本傳中者,猶不失敦謹之意。其散佚者,馬國翰有輯本。

《終軍》八篇。

嚴可均曰:“《終軍傳》有《白麟奇木對》一篇、《奉詔詰徐偃矯制狀》一篇、自《請使匈奴使南越》各一篇。”

按:《漢書》本傳稱軍少好學,以辯博能屬文聞於郡中。年十八,至長安,上書言事,武帝異其文,拜爲謁者給事中,累遷至諫議大夫。奉使説南越王内屬,王已聽許,請内屬。而越相吕嘉不從,攻殺其王及漢使,軍亦被害,年僅二十餘,故世謂之終童。遺文自載於本傳者四篇外,餘皆散佚,馬國翰有輯本。

《吾丘壽王》六篇。

葉德輝曰:“本傳有《駁公孫弘禁民挾弓弩》、《説汾陰寶鼎》二篇,《藝文類聚》武部引《驃騎論功論》一篇。”

按:《漢書》本傳稱壽王年少以善格五,召待詔。詔使從中大夫董仲舒受《春秋》,高材通明,遷侍中中郎。累遷至光祿大夫侍中,丞相公孫弘請禁民不得挾弓弩,帝下其議,壽王對善,帝以難弘,弘屈服焉。後坐事誅。至其所著書,《隋志》已云:“梁有《吾丘壽王集》二卷,亡。”馬國翰有輯本。

《虞丘説》一篇。難孫卿也。

王先謙曰:“虞、吾字同,虞丘即吾丘也。此壽王所著雜説。”

姚振宗曰:“此虞丘名説,未詳其始末。志列吾丘壽王、莊助之間,則武帝時人。馬國翰以爲即吾丘壽王,殆以此説爲所説之書。然例以上下文,殊不然也。”

按:姚氏所言是也。馬國翰以虞丘、吾丘爲一人,王氏本之,誤矣。二書使果出於一手,奚必分條别載乎?《漢志》此處前後,皆以姓名標題,尤可證矣。

《莊助》四篇。

姚明煇曰:“本書列傳稱嚴助,避後漢明帝諱也。《志》蓋據七略原文不追改。”

按:本傳稱助在郡舉賢良對策百餘人中,獨爲武帝所善,擢爲中大夫。令助等與大臣辯論,大臣數黜。建元中拜會稽太守,後又留爲侍中。淮南王安來朝,厚賂遺助,交私論議。及安反,事相連,坐誅。《漢志》著錄其遺文四篇而早亡,馬國翰有輯佚一卷。

《臣彭》四篇。

姚振宗曰:“此佚其姓氏爵里,在《錄》《略》亦不得其詳,故唯就其所署,題曰臣彭耳。大抵亦與虞丘説同爲武帝時人。”

按:古人著書爲文,或應制而作,或獻之於朝,故皆題臣字於姓名之上,亦有不標其姓者。此書四篇而稱臣彭,亦猶《漢書》注中之有臣瓚耳。

《鉤盾冗從李步昌》八篇。宣帝時,數言事。

王應麟曰:“《百官表》少府有鉤盾令丞。《注》:‘鉤盾主近苑囿。’《枚皐傳》:‘與冗從争。’《注》:‘冗從,散職。’”

姚振宗曰:“《詩賦略》中有《李步昌賦》二篇,蓋宣帝時奏御,固能文之士也。”

《儒家言》十八篇。不知作者。

姚振宗曰:“此似劉中壘裒錄無名氏之説以爲一編。其下道家、陰陽家、法家、雜家皆有之,並同此例。”

按:昔之讀諸子百家書者,每喜撮錄善言,别鈔成帙。《漢志·諸子略》儒家有《儒家言》十八篇,道家有《道家言》二篇,法家有《法家言》二篇,雜家有《雜家言》一篇,小説家有《百家》百三十九卷,皆古人讀諸子書時撮鈔羣言之作也。可知讀書摘要之法,自漢以來然矣。後人效之,遂爲治學一大法門。《文心雕龍·諸子篇》亦言“洽聞之士,宜撮綱要。覽華而食實,棄邪而採正”。韓愈《進學解》復謂“紀事者必提其要,纂言者必鉤其玄”。證之隋唐史志,梁庾仲容、沈約皆有《子鈔》。兩宋學者,尤勤動筆。《直齋書錄解題》有司馬温公《徽言》,乃温公讀諸子書時手鈔成册者也。此皆步趨漢人讀書之法,行之而有成者。《漢志》悉將此種鈔纂之編,列諸每家之末,猶可考見其類例。古人於此類摘鈔之書,不自署名,且未必出於一手,故不知作者也。

桓寬《鹽鐵論》六十篇。

顔師古曰:“寬字次公,汝南人也。孝昭帝時,丞相御史與諸賢良文學論鹽鐵事,寬撰次之。”

按:漢昭帝時,詔郡國舉賢良文學之士,問以民所疾苦,皆謂宜罷鹽鐵、榷酤,與御史大夫桑弘羊等互相詰難。後榷酤雖罷,而鹽鐵如舊。宣帝時,桓寬裒錄當日兩方辨論之語,集成是書,即以鹽鐵標題。賢良文學之士所言皆述先王、稱六經,故自《漢志》以下,皆列此書於儒家。自《本議》至《雜論》凡六十篇。今俱存。

《劉向所序》六十七篇。《新序》、《説苑》、《世説》、《列女傳》頌圖也。

顧實曰:“稱所序者,蓋猶今之叢書也。本傳云:‘向采傳記,著《新序》、《説苑》凡五十篇。序次《列女傳》凡八篇,著《疾讒》、《摘要》、《救危》及《世頌》凡八篇。’《疾讒》、《摘要》、《救危》、《世頌》,蓋皆《世説》中篇目,即《世説》也。《隋志》《新序》三十卷,《説苑》二十卷,卷即是篇,是五十篇。合《世説》八篇,《列女傳》八篇,凡十六篇。又加《列女傳圖》一篇,恰符《漢志》六十七篇之數。今《世説》八篇亡,《列女傳圖》一篇亦亡,《新序》亡二十篇,存十篇,凡餘三十八篇。”

按:劉向字子政,本名更生,爲楚元王交四世孫,事蹟附《漢書·楚元王傳》。向學問淵博,通達能文,專精思於經術,治《春秋穀梁傳》。宣帝時爲諫大夫,累遷給事中。坐事免,復起,乃更名向。拜郎中,累遷光祿大夫,終中壘校尉。成帝河平三年,詔向領校羣書。分羣書爲六大類,向自校經傳、諸子、詩賦。其他兵書、數術、方技,各委專才,而向總其成。每書校畢,向輒條其篇目,撮其指意,各爲敘錄一篇。後又裒集衆錄,使可别行,名曰《别錄》。辨章學術,厥功甚偉。其所自爲之書,除《漢志》儒家著錄六十七篇外,尚有《五行傳記》十一卷,見《六藝略》尚書家;《賦》三十三篇,見《詩賦略》屈賦類。又有《五經通義》,早佚,馬國翰有輯本一卷。

《揚雄所序》三十八篇。《太玄》十九,《法言》十三,《樂》四,《箴》二。

梁啓超曰:“今存《太玄》、《法言》、《州箴》、《官箴》,《樂》四篇已佚。”

按:揚雄字子雲,西漢末期成都人。史稱其少而好學,不爲章句,訓詁通而已。博覽無所不見。爲人簡易佚蕩,口吃不能劇談,自有大度,非聖哲之書不好;非其意,雖富貴不事。以學問文章名世,遠近慕之。成帝時,召對,奏《甘泉》、《河東》、《長楊》諸賦,多仿司馬相如。後乃悔其少作,薄詞賦不復爲。於是作《太玄》以擬《易》,作《法言》以擬《論語》,仿《蒼頡篇》作《訓纂》,仿《虞箴》作《州箴》。述造雖富,而仕途不顯。歷事成、哀、平、新莽四朝,均抑鬱不得志。成帝時曾爲給事黄門郎,王莽時校書天祿閣,轉爲大夫。以迫於權勢,嘗作《劇秦美新》以諛莽,遂爲後世所嗤。知其情者,自能諒其苦心也。及雄既没,桓譚獨許其書之必傳。至東漢魏晉時,已有人裒集其遺文。故《隋志》、《唐志》皆有《雄集》五卷,其本久佚。宋譚愈、明鄭璞,又續輯之。清嚴可均輯錄其遺文共四卷,較詳備,在《全漢文編》中。其他專著,皆别行於世。

西漢末期學者,以劉向、揚雄爲最淵博。是爲通人之學,與其時博士之學異趣。博士之學,在流於專固繁冗之後,忽有博學通人出,救弊起衰,以濟其窮。物極必反,理勢然也。王充《論衡·超奇篇》云:“能説一經者儒生,博覽古今者爲通人。”《别通篇》云:“能多種穀,謂之上農;能博學問,謂之上儒。”又云:“或以説一經爲是,何須博覽。夫孔子之門,講習五經。五經皆習,庶幾之才也。”王充生於東漢,目擊西京博士之學,流弊甚大,故爲斯論以振起之。西京之末,惟劉向、揚雄博學多通,與並世諸儒絶異。故後世論及博通之士,即取二人爲例。若《顔氏家訓·勉學篇》所云:“校定書籍,亦何容易!自揚雄、劉向方稱此職耳。觀天下書未遍,不得妄下雌黄。”此特就校書一端,即以劉揚並提,可知二人學問淵雅,早爲昔賢所重。西漢末期有此二人,遂開博通一派。於後世儒林,影響尤大。《漢志》敘次儒家諸書,而以劉向、揚雄二家殿尾,意固有在矣。

右儒五十三家八百三十六篇。入揚雄一家三十八篇。

姚振宗曰:“所載凡五十二條,條爲一家,實止於五十二家。《穀梁序疏》引此條亦云五十二家。此云五十三家,三當爲二。其篇數則缺少十一篇。今校定當爲五十二家八百四十七篇。”

儒家者流,蓋出於司徒之官,助人君順陰陽明教化者也。游文於《六經》之中,留意於仁義之際。祖述堯舜,憲章文武,宗師仲尼,以重其言。於道最爲高。

顔師古曰:“祖,始也。述,修也。憲,法也。章,明也。宗,尊也。言以堯舜爲本始而遵修之,以文王、武王爲明法,又師尊仲尼之道。”

周壽昌曰:“本志自此以下道家至農家,凡八家,俱用‘此其所長也’五字稱之,下便作抑辭。獨於此,以‘於道最爲高’五字極力推重,所以别儒於諸家也。”

按:自漢武帝罷黜百家,表章《六經》以後,儒學始居諸子之上,以“祖述堯舜,憲章文武,宗師仲尼”者爲儒。故《淮南·俶真篇》高誘注云:“儒,孔子道也。”是即漢人之所謂儒耳。若漢以前之所謂儒,乃術士之通稱。故秦之阬儒,實阬術士也。漢人多以濡柔釋儒,流于懦弱無能。而孔子與魯哀公論及儒行,則謂“非時不見,非義不合”;“見利不虧其義,見死不更其守”;“可親而不可劫,可殺而不可辱”;“身可危也,而志不可奪也”;其剛毅有守如此。是豈自漢以下襃衣博帶、張拱徐趨、柔弱不振之所謂儒乎?故論儒術崇卑廣狹,自必上溯其原,以校其異同;而未可拘于一隅,以漢爲斷也。《漢志》上承劉歆《七略》,篇中論列學術,皆采《輯略》中語。在《諸子略》中,每家皆云:某家出於某官。其説未可徵信,余别有説詳辨于《諸子略》尾。

孔子曰:“如有所譽,其有所試。”唐虞之隆,殷周之盛,仲尼之業,已試之效者也。

按:此言古之聖哲,皆坐言而可起行。或以事功垂諸百世,或以言教傳之千載,終有不可磨滅者在也。

然惑者既失精微,而辟者又隨時抑揚,違離道本,苟以譁衆取寵。後進循之,是以《五經》乖析,儒學衰,此辟儒之患。

顔師古曰:“辟,讀曰僻。”

周壽昌曰:“《爾雅》邢昺《疏》引此作‘僻儒之患也”。即此辟字。”

顧實曰:“惑者爲誰?章句鄙儒如秦延君是也。辟者爲誰?曲學阿世如公孫弘是也。二者皆違離道本,苟以譁衆取寵。”

按:辟讀曰僻,僻者偏也,謂其所知偏於一面而不知其他,喻其人之隘陋。《荀子·天論篇》云:“萬物爲道一偏,一物爲萬物一偏,愚者爲一物一偏,而自以爲知道,無知也。”《淮南子·汜論篇》云:‘東面而望,不見西墻;南面而視,不覩北方;唯無所嚮者,則無所不通。’此皆言偏於一面,則所知者小。漢世博士之學,實坐此病,故《漢志》亟言其患。

(二)道家

伊尹》五十一篇。湯相。

姚振宗曰:“道家之言,託始黄帝。史言伊尹從湯,言素王之事,蓋亦述黄虞之言爲多。此其所以爲道家之祖,而老子猶其後起者也。”

梁啓超曰:“伊尹時已有著作傳後,且篇數多至五十餘,此可斷其必誣。然《孟子》已徵引伊尹言論多條,則《孟子》時已有所謂伊尹書者可知。《逸周書》有伊尹獻令,其起原當亦頗古也。但以入道家,於義恐無取。”

顧實曰:“《吕覽·本味篇》述伊尹之言,當出此書。《史記·殷本紀》云:‘伊尹從湯,言素王九主之事’,則所謂君人南面之術也。馬國翰有輯本。”

按:君人南面之術,所起甚早。然必君臣之分既立,而斯論始有所傳。其不起於夏殷以前,無疑也。顧夏殷之世,君人南面之術雖已萌芽,初但口耳相傳,至周末諸子,各述所聞,始著之竹帛耳。《淮南子·脩務篇》有云:“世俗之人,多尊古而賤今。故爲道者必記之於神農、黄帝,而後能入説。亂世闇主,高遠其所從來。因而貴之。”可知諸子之書,例多託古,不足怪也。《漢志》小説家著錄《伊尹説》二十七篇,班氏自注云:“其語淺薄,似依託也。”昔人已啓示斯例矣。

《太公》二百三十七篇。吕望爲周師尚父,本有道者。或有近世又以爲太公術者所增加也。《謀》八十一篇,《言》七十一篇,《兵》八十五篇。

顔師古曰:“父讀曰甫。”

周壽昌曰:“《詩·大雅·大明正義》引《七略·别錄》云:‘師之,尚之,父之,故曰師尚父。’”

錢大昭曰:“《謀》、《言》、《兵》就二百三十七篇而言,《太公》其總名也。”

沈欽韓曰:“《謀》者,即太公之《陰謀》。《言》者,即太公之《金匱》,凡善言書諸金版;《大戴記·踐阼篇》、《吕覽》、《新書》、《淮南》、《説苑》所稱皆是。《兵》者,即《太公兵法》;《説苑·指武篇》引《太公兵法》。”

梁啓超曰:“《太公》書之不足信,亦與《伊尹》等,即班固亦言‘近世爲太公術者所增加’矣。不依託他人而獨依託太公者,殆齊之稷下談説之徒最衆,喜引開國之君以自重其説。《管》、《晏》諸書,亦以同一理由發生也。《秦策》稱‘蘇秦得太公陰符之謀’,當即在此‘謀八十一篇’中耶?亦可徵戰國初年已有此類書矣。”

按:上世言道術者,爲使其書見重於世,故必依託古初,高遠其所從來。言道術者之必推本於伊尹、太公,猶言方技者之必推本於神農、黄帝耳。此類書戰國時興起最多,要必前有所承,非盡後起臆説也。學者籀繹遺文,可慎思而明辨之。班氏自注所云“或有近世又以爲太公術者所增加也”,當作“或又以有近世爲太公術者所增加也”。竊疑正文“《謀》八十一篇,《言》七十一篇,《兵》八十五篇”十五字,本爲自注中語,後乃誤爲正文,皆傳寫者亂之。

《辛甲》二十九篇。紂臣。七十五諫而去,周封之。

梁啓超曰:“《左傳》‘辛甲爲太史,命百官,官箴王闕’。此殆史官所傳故書。”

按:《史記·周本紀集解》引劉向《别錄》云:“辛甲、故殷之臣。事紂,蓋七十五諫,而不聽。去至周,召公與語,賢之,告文王。文王親自迎之,以爲公卿,封長子。”此即班氏自注所本。長子、地名,即今山西長子縣也。襄公四年《左傳》所載晉魏絳對晉悼公語中有云:“昔周辛甲之爲太史也,命百官,官箴王闕。”並述其《虞人之箴》。其次,《韓非子·説林上篇》,引其與周公議伐商蓋之語。惟《韓非子》作辛公甲,與《左傳》異。其遺説之可考者,僅此而已。《漢志》著錄之二十九篇書,不見於《隋志》,亡佚甚早。馬國翰有輯本一卷。

鬻子》二十二篇。名熊,爲周師,自文王以下問焉。周封爲楚祖。

宋濂曰:“熊爲周文王師,封爲楚祖。書二十二篇,蓋子書之始也。《藝文志》屬之道家,而小説家又别出十九卷。今世所傳者,止十四篇。《崇文總目》謂其八篇已亡,信矣。其文質,其義弘,實爲古書無疑。第年代久邈,篇章舛錯,而經漢儒補綴之手,要不得爲完書。其書蓋非熊自著,或者其徒之所記歟?”

宋翔鳳曰:“《鬻子》書已不傳。今傳逢行珪注《鬻子》,乃是僞書。惟《新書·修政語》二篇,當采自《鬻子》。凡文王以下問者,皆在下篇。其上篇載黄帝、顓頊、帝嚳、堯、舜、禹、湯之言,皆鬻子所述,以告文王以下者也。道家之言,皆託始黄帝,故《七略》列於道家。而以爲人君南面之術,固治天下之書也。”

按:周秦諸子之書,不皆出自己手,大率由其門生故吏或時人之服膺其説者、裒錄其言論行事以爲之。此乃古書通例,無足怪者。《文心雕龍·諸子篇》云:“鬻熊知道,而文王咨詢。餘文遺事,錄爲《鬻子》。子之肇始,莫先于兹。”考周秦諸子之書。著錄于《漢志》者,在《鬻子》之前,尚有《伊尹》、《黄帝》、《孔甲》、《大禹》、《神農》、《力牧》諸書,是不得謂《鬻子》爲子書之始也。特直名其書爲某子,則以此爲最早耳。觀《列子》中三引《鬻子》,如云:“物損於此者盈於彼,成於此者虧於彼。損盈成虧,隨世隨死。”又云:“欲剛必以柔守之,欲彊必以弱保之。積於柔必剛,積於弱必彊。觀其所積以知禍福之鄉。”若此所論,實有合於“清虚自守、卑弱自持”之旨,《漢志》列之道家,是矣。至於《新書·修政語下篇》所引鬻子論治國之道,則以道義禮節忠信爲尚,又似乎與儒學宗旨無殊,故明刊《子彙》,徑以《鬻子》列入儒家也。原書早已殘缺,隋、唐、宋史《志》所著錄,皆止一卷。嚴可均輯《三代文編》時,錄其佚文凡十四條;葉德輝亦有輯本二卷,在《觀古堂叢書》中。

《筦子》八十六篇。名夷吾,相齊桓公,九合諸侯,不以兵車也。有《列傳》。

劉向曰:“所校讎中《筦子》書三百八十九篇,大中大夫卜圭書二十七篇,臣富參書四十一篇,射聲校尉立書十一篇,太史書九十六篇,凡中外書五百六十四篇。以校除復重四百八十四篇,定著八十六篇。”

朱熹曰:“《管子》之書雜。管子以功業著者,恐未必曾著書。”又曰:“《管子》非管仲所著。仲當時任齊國之政,事甚多,稍閒時又有三歸之溺,決不是閒工夫著書底人。著書者是不見用之人也。其書想只是戰國時人收拾仲當時行事言語之類著之,並附以他書。”

宋濂曰:“是書非仲自著也。其中有絶似《曲禮》者,有近似《老》《莊》者,有論霸術而極精微者,或小智自私而其言至卑汙者。疑戰國時人采掇仲之言行,附以他書成之。不然,‘毛嬙、西施’,‘吳王好劍’,‘威公之死’,‘五公子之亂’,事皆出仲後,不應豫載之也。朱子謂仲任齊國之政,又有三歸之溺,奚暇著書,其説是矣。”

嚴可均曰:“八十六篇至梁、隋時亡《謀失》、《正言》、《封禪》、《言昭》、《修身》、《問霸》、《牧民解》、《問乘馬》、《輕重丙》、《輕重庚》十篇。宋時又亡《王言篇》。近人編書目者,謂此書多言管子後事,蓋後人附益者多。余不謂然,先秦諸子皆門弟子或賓客或子孫撰定,不必手著。”

按:《管子》之管,《漢志》作筦。顔師古云:“筦,讀與管同。”是漢人本作筦也。此書在劉向前,乃雜亂無章之文獻資料。經劉向去其復重,訂其譌謬,寫定爲八十六篇,仍爲一部包羅甚廣之叢編,固非紀錄管子一人之言行也。古人記事纂言,率資簡策。積之既多,每取其相近者聚而束之。大抵河平校書以前之古代遺文,多屬此類,不獨《管子》然也。劉向區而别之,諸書始粲然可觀。然於删除繁重之際,不可謂其所割棄者,皆全無足取者也。若其校錄《管子》,竟除去復重至四百八十四篇之多。如此豐贍舊文,豈盡不足采掇乎?有所取必有所棄,知其於校書之際,不無遺珠之憾也。今觀《管子》書中,多言無爲之理,詳於人君南面之術,班《志》列之於道家,即以此耳。自《隋志》改列法家之首,後世學者,咸以管子爲申商之前驅,非斯之先導,謂爲刻薄寡恩。不悟道家之旨,施諸後世,其流必爲刑名法術之學,此史公所爲以老莊與申韓合傳、而謂申韓皆原於道德之意也。或謂《史記·管晏列傳》《正義》引《七略》云:“《管子》十八篇,在法家。”是《七略》原文本不在道家也。愚則以爲《七略》所云十八篇之書,乃昔人從八十六篇中選錄論法之文十八篇以裁篇别出者。班氏爲《藝文志》時,以此十八篇已在八十六篇中,故但列八十六篇於道家,不復列十八家於法家也。要之道法二家,相須爲用。惟任大道,始以法治國;惟明法令,始能無爲而成。相濟相生,似二而實一耳。今本《管子》存七十六篇,文字多有譌脱。近人聞一多、許維遹、郭沫若均有校本。又裒錄前人所校,刊爲《管子集校》。頗翔實,可參考。

《老子鄰氏經傳四篇》。姓李名耳,鄰氏傳其學。

宋濂曰:“《老子》二卷,《道經》、《德經》各一,凡八十一章,五千七百四十八言。周柱下史李耳撰。耳字伯陽,一字聃。聃,耳漫無輪也。聃書所言,大抵斂守退藏,不爲物先,而壹返於自然。由其所該者甚廣,故後世多尊之行之。”

顧實曰:“《鄰氏傳》亡,今《老子經》不詳何本。《道藏》宋董思靖《道德經集解序説》引《七略》云:‘劉向定著二篇八十一章,《上經》三十四章,《下經》四十七章。’則今本《老子道德經》八十一章,猶《七略·别錄》之舊。惟分《上經》三十七章,《下經》四十四章,則又異矣。今存王弼注本最古,河上公本更在王後,次之。”

按:《道藏》宋謝守灝《混元聖紀》引《七略》云:“劉向讎校中《老子》書二篇,太史書一篇,臣向書二篇,凡中外書五篇,一百四十二章。除複重三篇六十二章,定著八十一章。《上經》第一,三十七章;《下經》第二,四十四章。”可知今本《老子》兩篇之敍次及章數,自漢以來然矣。顧自一九七三年十二月,帛書《老子》甲乙本出土於長沙漢墓,兩千餘年前舊寫本,復見今日。其敍次則與今本相反,而是《德經》在前,《道經》在後。適與《韓非子》解老、喻老二篇證説老子之文,先《德》而後《道》,敍次相合,斯固《老子》一書之原貌也。且甲乙本帛書皆不分章,後世分章,皆出於注家所爲耳。余嘗依據帛書寫定《老子》,博采舊説之精者,兼下己意以發明其義藴,撰爲《疏證》,以便學者。

老子其人其書自來考辨紛紜,莫之能一。余則以爲世遠年湮,宜遵多聞闕疑之義。於所不知,不必深探而廣索也。司馬遷生於二千餘年前,爲之作傳,即已兩言“莫知”,四言“或曰”,遠在西漢之初,已多不能實指。今歷時久遠,孰從定其是非。且古人恒以耳大而長者爲壽考之徵,故常稱老壽之人爲老聃。《禮記·曾子問》鄭《注》云:“老聃,古壽考者之號也。”是其義已。年命長者,知識必廣,見聞必多。是以古之道術,每由老壽之人,口傳於世,帝王南面之術,亦其一也。其術傳至戰國,已甚繁穰,於是有老壽者裒錄以爲一書,世即名之爲《老子》云爾。至於其人是否爲楚苦縣人、姓李名耳?是否爲老萊子?或太史儋?或老彭?均宜姑置弗論;但就其書静心讀之,以窺道論之要,斯亦可矣。若夫史傳所載孔老對語及孔子畏服之狀,則皆道家之徒所虚構,尤不足信也。世之研繹哲學思想者,恒言道家學説爲老子所獨創,斯又大謬不然。《莊子·天下篇》敍述諸子學説之興起,每云“古之道術有在於是者,某某聞其風而説之”。可知每一學派之出現,皆必前有所承。既已明言“古之道術有在於是者,關尹、老聃聞其風而説之”。然則老聃之前,尚有精於此道之老前輩,闡發已多,爲其學之所自出。何可一概抹摋,將創始之功歸諸老聃?《漢志》道家,著錄《伊尹》、《太公》、《辛甲》、《鬻子》、《筦子》諸書於《老子》前,則道論之興,實源遠而流長矣。即就《老子》本書而論,如十五章云:“古之善爲道者,微妙玄通,深不可識”;二十二章云:“古之所謂曲則全者,豈虚言哉”;六十二章云:“古之所以貴此道者何,不曰以求得,有罪以免邪”;六十五章云:“古之善爲道者,非以明民,將以愚之”。若此諸言,足證《老子》之學,繼承前人緒論,至爲廣泛也。此書二篇,特其緒論之較精要者耳。由於不出于一時,不成于一手,故前後不免有複見字句,且雜入後人附加之辭,學者宜明辨之。

《老子傅氏·經説》三十七篇。述老子學。

顧實曰:“傅氏《説》亡,今《老子經》不詳何本。牟融《理惑論》云:‘吾覽《佛經》之要有三十七品,老氏《道經》亦三十七篇。’則東漢之末,傅氏經猶存也。孫詒讓《札迻》云:‘即今《老子》上經三十七章。’然章篇不侔,蓋非也。”

按:牟融《理惑論》凡三十七篇,有人問其何以止著三十七?融答以法《佛經》之三十七品,《道經》之三十七篇,載其説於篇末。彼既明云老氏《道經》,而未及《德經》,則所稱“三十七篇”者,實即《老子》上篇之三十七章也。屬文之際,以章爲篇,乃一時之率筆耳。不必以章篇不侔疑之。顧《經説》之體,與爲原書作注解者有所不同。《漢志》著錄《老子》《傅氏經説》三十七篇,乃講説道家義藴之文,固非注述之體。故班氏自注云:“述老子學”也。講説老子之學而發爲論著,其文可多可少。故傅氏、徐氏所爲《經説》,篇數不一,其明徵也。此處所云三十七篇,乃傅氏所撰《經説》論文之實數,自不得傅會爲《道經》之三十七章,意固明甚。

《老子徐氏經説》六篇。字少季,臨淮人,傳《老子》。

姚振宗曰:“本書《外戚傳》:‘竇太后好黄老言,景帝及諸竇不得不讀《老子》,尊其術。’是當文、景、武帝之初,黄老之學最盛。此鄰氏、傅氏、徐氏三家,當在其時。《釋文》及《隋志》,皆不著錄。”

劉向《説老子》四篇。

梁啓超曰:“《志》不著錄《老子》本書,而僅錄其傳説四家,殊不可解。四家今皆佚。而《隋志》有河上公注《老子》,今存。本《志》郤無之,可證其僞。”

按:《志》著錄《老子鄰氏經傳》四篇,實包《老子》本書在内。明其中有《經》二篇、《傳》二篇,故爲四篇也。班志《藝文》時,蓋未見《老子》經文單行之本,故合《鄰氏經傳》以著錄之耳。河上公,乃漢文帝時人。史稱其深於老子之學,不必曾注書。後世有河上公注本,乃好事者所依託。唐玄宗開元七年,詔令儒官詳定注《老》諸家得失,劉知幾即議《河上公注》之僞。且言王弼所注,義旨爲優(見《唐會要》)。故自唐以下,王《注》盛行,而《河上注》黜矣。

西漢諸儒,深通老子之學者,劉向自是不廢大家。蓋其父德,史稱其少修黄老術,有智略(見《漢書·楚元王傳》)。然則向精於道論之要,亦實承其家學耳。觀向所爲《列子叙錄》有云:“道家者,秉要執本,清虚無爲。及其持身接物,務崇不競,合於六經。”此與《漢志》所云:“道家者流,蓋出於史官。歷記成敗、存亡、禍福、古今之道,然後知秉要執本,清虚以自守,卑弱以自持,此君人南面之術也。合於堯之克攘,《易》之嗛嗛。一謙而四益,此其所長也。”語意全同,其必同出向手無疑。蓋《漢志》以《七略》爲底本,而《七略》之文,多存向之緒論,故二者密合無間如此。向於道家之學,可謂得其本柢矣。向所爲《説苑》二十篇,以《君道》冠首。開宗明義,即假晉平公與師曠問答之辭,以明人君清静無爲之意。而他篇相互發明者,尤爲繁夥。綜其所論,達於致治之源,直入老聃之室。惜其所撰《説老子》四篇,著錄於《漢志》而早亡,莫由盡窺其藴奥耳。

文子》九篇。老子弟子,與孔子並時,而稱周平王問,似依託者也。

陶方琦曰:“《文子》非古書。今屬於雜家之《文子》,與《漢志》屬道家之《文子》不同。《文子》雖冠以‘老子曰’,中間有‘故曰’,實引《淮南》作爲老子之語。又《淮南》作爲戰國時人問答者,《文子》亦作爲《老子》之語。詳細考之,《文子》首章之《道原》,即《淮南》之《原道》;《精誠》即《精神》;《上德》即《説林》;《上義》即《兵略》;實相一致。而割裂矛盾之跡顯然。”

梁啓超曰:“此書自班氏已疑其依託。今本蓋並非班舊,實僞中出僞也。其中大半勦自《淮南子》。”

按:此蓋漢人雜鈔道家之言以爲一編,欲以疏釋《老子》者。雜而不醇,故柳宗元直斥之爲駁書也。自後世尊之爲《通玄真經》,始成爲道觀之祕笈,而儒者罕習。宋季當塗杜道堅撰《文子纘義》十二卷,暢發其旨,道堅亦道士也。

《蜎子》十三篇。名淵,楚人,老子弟子。

顔師古曰:“蜎,姓也。音一元反。”

皮錫瑞曰:“齊稷下有環淵。環、蜎音近,蓋即其人。”

按:環、蜎古字通。《楚策》范環,《史記·甘茂傳》作范蜎,可證也。《史記·孟軻荀卿列傳》云:“環淵,楚人。學黄老道德之術,著上下篇。”即其人已。史言“著上下篇”,著之言猶注也,謂爲《老子》上下篇解説,使其義著明也。其解説之文有十三篇,故《漢志》如實以著錄之。

《關尹子》九篇。名喜,爲關吏,老子過關,喜去吏而從之。

梁啓超曰:“隋唐志皆不著錄,原書久佚。今存一卷本,僞品也。今本之僞,陳振孫、宋濂及《四庫提要》辨之已詳。文筆頗類唐人所譯佛經,辭理雜勦釋道皮毛,蓋唐以後作品也。《莊子·天下篇》以關尹與老聃並稱,且名列聃前,似非聃弟子。《吕覽》言‘老聃貴柔,關尹貴清’,其學似亦不與老氏全同也。”

按:今本之僞,固衆所周知矣。即著錄於《漢志》之九篇,亦難保其非依託。且“關尹”二字,乃稱其人之職守,而非其姓也。劉向入之《列仙傳》中,又名關令子。彼既爲神仙中人,豈復下筆著書?紀其事最早者,莫如《史記》。但言老子“見周之衰,迺遂去。至關,關令尹喜曰:子將隱矣,彊爲我著書。於是老子迺著書上下篇,言道德之意,五千餘言而去”。而未嘗言關尹亦著書。況《史記》所云“關令尹喜曰”,乃言關令尹見老子之至而心喜悦也。司馬遷以後之人,誤讀《史記》,遽以“喜”爲其名,或直稱之爲“尹喜”,自劉向、劉歆已然,班氏自《注》,亦沿其誤。他如高誘注《吕覽》,陸氏撰《釋文》,皆謂其人名喜。名之不正,孰甚於此。後世對其人之姓名,不免以譌傳譌,則其人之有無,自難遽加論斷。遑論其著述乎?《漢志》著錄九篇之書,殆秦漢間人所撰記,託名於關尹耳。

《莊子》五十二篇。名周,宋人。

王應麟曰:“郭象《注》三十三篇,内篇七、外篇十五、雜篇十一。《藝文志》五十二篇,即司馬彪、孟氏所注是也。内篇七、外篇三十八、雜篇十四、解説三。言多詭誕,或似《山海經》,或類《占夢書》,故注者以意去取。其内篇衆家並同,自餘或有外而無雜。唯郭子玄所注,特會莊生之旨。”

按:今本定著三十三篇,亦非郭氏所始創。《淮南·修務篇》高誘《注》云:“莊周作書三十三篇,爲道家之言。”是漢末已有三十三篇之本矣。郭象特據是本作注耳。考《史記·老莊申韓列傳》稱莊周“與梁惠王、齊宣王同時,其學無所不闚,然其要本歸於老子之言。故其著書十餘萬言,大抵率寓言也”。則其人生值戰國之世,實與孟軻同時。特孟軻汲汲皇皇,求用於世;莊周則不事王侯,高尚其事;斯固儒道二家之異也。《史記》載周之自道有云:“我寧游戲於污瀆之中自快,無爲有國者所羈。終身不仕,以快吾志焉。”自此以下,實開清超避世一派。其學雖歸本於老子,而實有廣狹之不同。故戰國秦漢,以黄老並稱,實施之於政治;魏晉以來,始稱老莊,己流於曠達放任,此又二者之殊也。

《列子》八篇。名圄寇,先莊子,莊子稱之。

顧實曰:“《尸子·廣澤篇》云:‘列子貴虚。’道家以清虚爲治也。今本《列子》八篇,前有劉向《敘錄》云:‘《列子》内外書,凡二十篇,以校除復重十二篇,定著八篇。’”

馬敘倫曰:“世傳《列子》書八篇,非《漢志》著錄之舊,較然可知。況其文不出前書者,率不似周秦人詞氣,頗綴裂不條貫。汪繼培謂其會萃補綴之迹,諸書具在,可覆按也。”知言哉!蓋《列子》書出晚而亡早,故不甚稱於作者。魏晉以來,好事之徒,聚斂《管子》、《晏子》、《論語》、《山海經》、《墨子》、《莊子》、《尸佼》、《韓非》、《吕氏春秋》、《韓詩外傳》、《淮南》、《説苑》、《新序》、《新論》之言,附益晚説,成此八篇,假爲向敘以見重。”

按:列子之學,與莊周近,而不顯於當時。故《莊子·天下篇》論及墨翟、宋銒、尹文、田駢、慎到惠施諸家,復贊許關尹、老聃,獨不及列禦寇。《荀子·非十二子篇》亦不提列子。司馬遷撰《史記》時,不特不爲之列傳,且無一字語及之。是以後之論者,多疑其人之有無,更不論其書之真僞矣。顧其名數數見於莊周書中,甚至尊之爲子列子,且有《列禦寇》專篇以紀之。《爾雅·釋詁》邢昺《疏》引《尸子·廣澤篇》及《吕氏春秋·不二篇》皆云“列子貴虚”,與《莊子·應帝王篇》所言相合。則當時實有其人,特非世之顯學耳。顧其書非自著,亡佚亦早。今之八篇,又後人之僞作也。自東晉張湛爲之《注》,唐殷敬順撰《釋文》,晚出《列子》,得傳至今。吾友楊伯峻爲《列子集釋》,疏證而條理之,遠勝舊注。

《老成子》十八篇。

顧實曰:“老考古字通,今本《列子·周穆王篇》《釋文》作考成子。”

按:老成、乃複姓也。《通志·氏族略》有“老成氏”一條云:“古賢人老成子之裔孫也。老成方爲宋大夫,著書十篇,言黄老之道。”又别出考成子一條云:“古有考成子,著書述黄老之道。列子有考成子,幼學於尹先生。”《通志》所言,蓋據《世本·氏姓篇》、《元和姓纂》諸書。老成方著書十篇,未知即著錄於《漢志》之十八篇否?篇數不符,殆非一書。

《長盧子》九篇。楚人。

按:《史記·孟荀列傳》云:“楚有尸子、長盧……世多有其書,故不論其傳。”《索隱》云:“長盧,未詳。”《正義》云:“《長盧》九篇,楚人。”《正義》之言,蓋本《漢志》。《通志·氏族略》有長盧氏,列於複姓不知其詳本者之類云:“《列子》楚賢者長盧氏著書。”蓋已不能盡考矣。

《王狄子》一篇。

姚振宗曰:“王狄子未詳。氏姓諸書,亦無王狄氏。豈姓王名狄,如韓非、鄧析之稱子者歟?”

《公子牟》四篇。魏之公子也。先莊子,莊子稱之。

錢大昭曰:“高誘注《吕覽》云:‘子牟,魏公子也,作書四篇。魏伐中山得之,以封子牟,因曰中山公子牟也。’”

按:《荀子·非十二子篇》云:“縱情性,安恣睢,禽獸行,不足以合文通治。然而其持之有故,其言之成理,足以欺惑愚衆,是它囂、魏牟也。”楊倞《注》云:“魏牟,魏公子,封於中山。今《莊子》有公子牟稱莊子之言以折公孫龍,據即與莊子同時也。又《列子》稱公子牟解公孫龍之言。”可知其人在周末,放任自適,與蒙莊爲近;而又通於名理,能以善辯勝人者也。其書早佚,馬國翰有輯本。

《田子》二十五篇。名駢,齊人。游稷下,號天口駢。

錢大昭曰:“《吕氏春秋》云:‘陳駢貴齊。’高誘《注》云:‘陳駢,齊人也。作《道書》二十五篇。貴齊,齊生死、等古今也。’田、陳古今通用。劉歆《七略》云:‘齊田駢,好談論,故齊人爲語曰天口駢。’”

按:《史記·孟荀列傳》云:“田駢,齊人。學黄老道德之術。”《漢志》著錄其書二十五篇,可謂不少。惜其早亡,馬國翰有輯本。

《老萊子》十六篇。楚人,與孔子同時。

周壽昌曰:“隋唐志不著錄,久佚。《文選》孫綽《天台賦》注引《七略别錄》云:‘老萊子,古之壽者。’”

按:《史記·仲尼弟子列傳》云:“孔子之所嚴事,於周,則老子;於衛,蘧伯玉;於齊,晏平仲;於楚,老萊子。”《大戴禮記·衛將軍文子篇》引孔子曰:“德恭而行信,終日言不在尤之内,在尤之外,貧而樂也。蓋老萊子之行也。”《注》云:“楚人,隱者也。”是老萊子乃古之賢人而老壽者,故孔子尊之。《史記·老子列傳》云:“或曰老萊子亦楚人,著書十五篇,言道家之用,與孔子同時云。”《漢志》著錄十六篇,蓋後人有所增益,而皆早亡,馬國翰有輯本。

《黔婁子》四篇。齊隱士。守道不詘,威王下之。

梁啓超曰:“《列女傳》記‘魯黔婁先生死,曾子與門人往弔’。則非齊人,更不及威王時矣。或是兩人耶?”

按:齊魯接壤,或實齊人而居於魯,或實魯人而居於齊,此乃事所常有。故記之者或稱爲齊人,或稱爲魯人也。至於時君之名,間有不合,乃古人記憶偶差耳。皇甫謐《高士傳》稱“黔婁先生齊人,修身清節,不求進於諸侯。著書四篇,言道家之務,號《黔婁子》。終身不屈,以壽終。”其四篇之書早亡,《隋志》已不著錄。馬國翰有輯本。

《宫孫子》二篇。

顔師古曰:“宫孫,姓也。不知名。”

按:《通志·氏族略》云:“室孫氏、王室之孫也。古有室孫子著書。”《氏族略》有室孫氏,無宫孫氏。或謂室即宫之訛也。

《鶡冠子》一篇。楚人。居深山,以鶡爲冠。

顔師古曰:“以鶡鳥羽爲冠。”

吕思勉曰:“《漢志》止一篇,韓愈時增至十六,陸佃注時又增至十九,則後人時有增加,已決非《漢志》之舊,然今所傳十九篇,皆詞古義茂,決非漢以後人所能爲。蓋非《漢志》之舊,而又確爲古書也。第七、第八、第九、第十四、第十五諸篇,皆稱龐子問於鹖冠子。第十六篇稱趙卓(悼之借字)襄王問於龐煖,第十九篇稱趙武靈王問於龐煖,則龐子即龐煖。鶡冠子者,龐煖之師也。全書宗旨,原本道德,以爲一切治法,皆當隨順自然。所言多明堂陰陽之遺,儒、道、名、法之書,皆資參證,實爲子部瑰寶。”

按:《漢志》《鶡冠子》一篇,在道家;又《龐煖》二篇在縱横家。《隋志》但著錄《鶡冠子》三卷,無《龐煖》書。清末王闓運《湘綺樓集》有《鶡冠子序》,疑《隋志》之三卷,乃合《龐煖》二篇在内,揆之其實,理或然也。即以今本十九篇觀之,言多名理,且饒古訓,似非魏晉以下人所能爲。以視其他僞書,固不同矣。要之上世美言雋辭,流布甚夥。周秦諸子,各有所取,載之篇籍,雖非出之己口,自有存古之功。此書可寶者,亦在是耳。

《周訓》十四篇。

顔師古曰:“劉向《别錄》云:‘人間小書,其言俗薄。’”

按:著錄於《漢志》之書凡以周名者,多爲周普、周遍、所包甚廣之意。道家《周訓》十四篇,蓋即習道論者隨筆雜錄之編,以備遺忘者也。與高文典册、精意著述不同,故劉向以小書俗薄目之。

《黄帝四經》四篇。

顧實曰:“《隋志·道佛篇》云:‘漢時諸子道書之流,有三十七家。大旨皆去健羡,處冲虚而已。其《黄帝》四篇、《老子》二篇,最得深旨。’此懸揣之談。《黄帝四經》,《隋志》已不著錄也。”

按:黄帝之世,荒遠難稽。故司馬遷在《五帝本紀贊》中早已歎喟:“百家言黄帝,其文不雅馴,薦紳先生難言之。”然世俗之人,多尊古卑今,貴遠賤近。故爲道者必託之神農、黄帝,以高遠其所從來。此《淮南·修務篇》所爲致慨也。言道論之必託本於黄帝,猶治本草之必推始於神農耳。黄老並稱,爲時已久。學者習焉不察,遂以黄帝爲道家之祖,目爲無所不知、無所不能之神聖人物。因之述道德之意以爲書者,遂託名於黄帝也。即使漢世果有其書,亦必出六國時人之手。此乃著書託古之慣技,不足怪已。

《黄帝銘》六篇。

章學誠曰:“《漢志》道家《黄帝銘》六篇,其書今既不可見,考《皇覽》黄帝《金人器銘》,及《皇王大紀》所謂《輿几之箴》、《巾几之銘》,則六篇之旨可想見也。”

按:古之帝王,多有爲箴銘於器物以自警策者。如《大戴禮記·武王踐阼篇》所謂於席之四端爲銘,於几爲銘,於鑑爲銘,於盥盤爲銘,於楹爲銘,於杖爲銘,於帶爲銘,於履屨爲銘,於觴豆爲銘,於户爲銘,於牖爲銘,於劍爲銘,於弓爲銘,於矛爲銘。舉凡周身之器,莫不有銘,所以自鞭厲者深矣。顧黄帝之世,荒渺遙遠,其時尚無文字,更何有於銘辭?所謂《黄帝銘》者,亦後世依託之作耳。

《黄帝君臣》十篇。起六國時,與老子相似也。

按:以近世進化論史觀衡之,則黄帝之世,實爲我國原始社會時期。其人乃傳説中之部落聯盟酋長。此時尚無國家政權,更何有於君臣相與之道?《漢志》著錄此書十篇,班氏自注乃云:“起六國時”,達其本矣。

《雜黄帝》五十八篇。六國時賢者所作。

按:凡云雜者,謂其不純一也。此蓋六國時人治道德之術者,雜集衆説,兼采異論以成一編。篇幅較多,又託爲黄帝遺教,故名之曰《雜黄帝》。班氏自注云:“六國時賢者所作。”斯一語也,實可上貫此四種書。

《力牧》二十二篇。六國時所作,託之力牧。力牧,黄帝相。

顧實曰:“兵陰陽家有《力牧》十五篇,班《注》語意略同,然未必同書。《淮南子·覽冥篇》云:‘黄帝治天下,而力牧、太山稽輔之。’或據此書。《文心雕龍·諸子篇》云:‘《風后》、《力牧》篇述者,蓋上古遺語,而戰代所記。’其詞亦視班《注》爲恕。”

按:審定僞書,亦劉、班啓其端。今以《漢志》所載傳疑之書考之,約有六例,已詳余早歲所撰《漢書·藝文志釋例》矣。《諸子略》中,班氏辨僞之語尤多,可貴也。

《孫子》十六篇。六國時。

沈欽韓曰:“《鹽鐵論·論功篇》引孫子語,不稱兵法,似是道家之《孫子》。”

梁玉繩曰:“孫子惟見《莊子·達生篇》,名休。《藝文志》道家《孫子》十六篇,當即其人。”

姚振宗曰:“《人表》於吳孫武之外,列此孫子於田太公、魏武侯之時,與春秋時孫武自别,亦與此言六國時相合,蓋即此孫子。《莊子·達生篇》引其語,當出是書。”

按:《漢志》道家著錄之《孫子》十六篇,亡佚甚早,《隋志》已不著錄。

《捷子》二篇。齊人,武帝時説。

梁玉繩曰:“捷子又作接子,始見《莊子·則陽》、《田完世家》、《孟荀傳》。《藝文志注》謂‘武帝時説’,恐誤,接、捷古通。”

沈濤曰:“捷子著書在戰國時,而云‘武帝時説’,案下文‘《曹羽》二篇,楚人。武帝時説於齊王。’則四字乃涉下而誤衍耳。”

按:《史記·孟荀列傳》云:“愼到,趙人;田駢、接子,齊人;環淵,楚人;皆學黄老道德之術。”《漢志》著錄之《捷子》二篇,乃其自得之言也。接、捷字通,猶《説文》箑字,或體作耳。《史記》田完世家、孟荀列傳作接子,《漢書·古今人表》及《藝文志》作捷子,固一人也。《人表》列此人於尸子之後,鄒衍之前,爲六國時人。其書早佚,《隋志》已不著錄。

《曹羽》二篇。楚人,武帝時説於齊王。

姚振宗曰:“曹羽無考。武帝時,齊王有齊懿王壽、齊厲王次景,並高帝子齊悼惠王肥之後也。元朔中,亡後國除。又有齊懷王閎,武帝子也。元封元年,亡後國除。自是之後,無齊王。又考齊悼惠王母,曹氏也。似曹羽於齊王爲外屬,其説於齊王,當在懿王厲王之時歟?”

《郎中嬰齊》十二篇。武帝時。

顔師古曰:“劉向云:‘故待詔,不知其姓,數從游觀,名能爲文。’”

姚振宗曰:“《詩賦略》中有《郎中臣嬰齊賦》十篇,次司馬遷之後。”

《臣君子》二篇。蜀人。

張澍曰:“《書序》有‘疑至臣扈,’臣姓,扈名也。《唐書·宰相世系表》言臣扈、祖己,皆仲虺之胄裔。唐有臣悦,著《平陳紀》;五代漢有臣綜,官安東將軍。”

姚振宗曰:“著書者臣姓而稱爲君子,猶鄭人而號爲長者。其列于鄭長者之前,則大抵六國時人。”

按:臣之爲姓,其源甚遠。然則《漢書》有臣瓚注,蓋亦姓臣名瓚也。

《鄭長者》一篇。六國時,先韓子,韓子稱之。

顔師古曰:“《别錄》云:‘鄭人,不知姓名。’”

顧實曰:“《韓非子·外儲説右》,兩引鄭長者言。慧苑《華嚴經音義下》引《風俗通》云:‘春秋之末,鄭有賢人著書一篇,號鄭長者。’”

按:此書隋唐志皆不著錄,亡佚已久。馬國翰有輯本。

《楚子》三篇。

姚振宗曰:“臣姓而稱爲君子,鄭人而號爲長者,則此殆以楚人而尊爲子者歟?”

按:戰國時百家競興,諸子之言,紛然殽亂。而大半出於好事者之所纂錄。既已成書,則各以美名題之。或取其壽考,如《老子》、《老萊子》是也;或取其賢德,如《臣君子》、《鄭長者》是也;或著其官爵,如《郎中嬰齊》是也;或直稱之爲子,如《孫子》、《楚子》之類是也。觀其標題之例不一,可以知其書之高下淺深,惜多不傳於後耳。

《道家言》二篇。近世,不知作者。

姚振宗曰:“此亦似劉中壘所裒錄,如《儒家言》十八篇之類也。”

按:此乃漢以上人讀道家書時,撮鈔精言妙語之作也。裒錄之人,不必爲劉氏;劉氏特校定而叙列之耳。儒、道二家外,如法家、雜家、小説家,皆有此類書,而均不知作者。蓋古人視斯纂輯之編,本非著述,故不自署名耳。

右道三十七家,九百九十三篇。

姚振宗曰:“此言家數不誤。其篇數則溢出一百九十二篇,今校定當爲八百一篇。”

道家者流,蓋出於史官,歷記成敗存亡禍福古今之道,然後知秉要執本,清虚以自守,卑弱以自持,此君人南面之術也。

王念孫曰:“君子當爲人君。《穀梁傳序疏》、《爾雅序》引此,皆不誤。”

按:“此人君南面之術也”,一語道破道家之用而無遺。而上句所提“秉要執本,清虚以自守,卑弱以自持”十四字,尤爲南面術綱領。竟以數語盡之,可謂至精至邃矣。此乃《七略》原文,班氏特移錄沿用之耳。劉向之父德,史稱其少修黄老術,有智略。向、歆承其家學,故能窺見道家之用,此猶司馬談嘗習道論於黄子,故其《論六家要指》,獨推崇道家。其言有曰:“道家使人精神專一,動合無形,瞻足萬物。與時遷移,應物變化。立俗施事,無所不宜。指約而易操,事少而功多。”“道家無爲,又曰無不爲。其實易行,其辭難知。其術以虚無爲本,以因循爲用。虚者,道之常也;因者,君之綱也。羣臣並至,使各自明也。”此皆言道家所陳人君南面之術,最爲高妙。至於儒家所言爲君之道,則與此相背。故又曰:“儒者則不然,以爲人主,天下之儀表也。主倡而臣和,主先而臣隨。如此,則主勞而臣逸。至於大道之要,去健羡,絀聰明,釋此而任術。”司馬談兩相比較,以爲在南面術之運用方面,道家爲工而儒家爲拙耳。班彪、班固父子,智不逮此,遽以“論大道則先黄老而後《六經》”以詆斥司馬氏父子,豈有當乎?故知《漢志》此段議論,乃向、歆遺文,固非班氏所能道也。得《七略》此數語,復上連《論六家要指》細心讀之,則上窺道論之奥,庶乎其有獲也。

合於堯之克攘,《易》之嗛嗛,一謙而四益,此其所長也。

顔師古曰:“《虞書·堯典》稱堯之德曰:‘允恭克讓’,言其信恭能讓也。故《志》引之云。攘,古讓字。四益,謂天道虧盈而益謙,地道變盈而流謙,鬼神害盈而福謙,人道惡盈而好謙也。此《謙卦彖辭》。嗛字與謙同。”

按:人君南面術,在於去健羡,絀聰明;清虚自守,卑弱自持;斯有合於謙下之旨。故能任人而不任智,無爲而無不爲也。

及放者爲之,則欲絶去禮學,兼棄仁義。曰獨任清虚,可以爲治。

顔師古曰:“放,蕩也。”

按:此處所言“放者”,乃指莊周一流人。《史記·老莊申韓列傳贊》中明言“莊子散道德,放論”。可知道家學説思想,爲人誤解曲説,一變而爲放蕩無羈,毁棄一切,則自莊周始。秦漢以“黄老”並稱,原以施之政治。魏晉以來,但言“老莊”,便流于曠達清談,與世隔絶。二者迥然不同,學者必明辨之。

(三)陰陽家

《宋司星子韋》三篇。景公之史。

沈欽韓曰:“《吕覽·制樂篇》:‘宋景公之時,熒惑在心。公懼,召子韋而問焉。子韋曰:熒惑者,天罰也;心者,宋之分野也;禍當於君。’《論衡·變虚篇》:‘《子韋書錄序奏》亦言子韋曰:君出三善言,熒惑宜有動。於是候之,果徙舍。’充所引者,即劉向奏也。”

按:宋子韋始見《吕氏春秋·制樂篇》。《淮南·道應》、《新序·雜事》諸篇,皆叙熒惑徙舍一節。《史記·天官書》云:“昔之傳天數者,于宋子韋。”而《宋世家》載其事尤詳。惜其書早亡,馬國翰有輯本。

《公檮生終始》十四篇。傳鄒奭《始終》書。

顔師古曰:“檮音疇,其字從木。”

錢大昭曰:“下有《鄒子終始》五十六篇,則此注‘始終’當作‘終始’矣。奭字亦誤,作《終始》者,是鄒衍非鄒奭也。别有《鄒奭子》十二篇,非《終始》書。”

姚振宗曰:“此條據鄧名世《古今姓氏書辯證》所引,則班氏原注,當爲‘傳黄帝終始書’。此云‘鄒奭始終’,寫誤也。”

按:公檮,複姓。見《廣韻》一東公字注。

《公孫發》二十二篇。六國時。

姚振宗曰:“公孫發未詳。以叙次先後言之,則其人在鄒衍之前,似即爲公檮生之學,蒙上終始二字者歟。”

《鄒子》四十九篇。名衍,齊人。爲燕昭王師,居稷下,號談天衍。

周壽昌曰:“鄒子書有《主運篇》,見《史記·孟荀列傳索隱》。”

按:鄒衍始見《燕策》。亦或作騶。《史記·孟子傳》稱“騶子重於齊。適梁,梁惠王郊迎,執賓主之禮;適趙,平原君側行襒席;如燕,昭王擁彗先驅,請列弟子之座而受業;築碣石宫,身親往師之,作《主運》。其游諸侯,見尊禮如此。豈與仲尼菜色陳蔡、孟軻困於齊梁同乎哉!”又《荀卿傳》稱“騶衍之術,迂大而閎辯。故齊人頌之曰:談天衍”。可知其在戰國時,顯於諸侯,殆非偶然,亦以其能因時而變,不守舊襲故耳。觀其論政有曰:“政教文質者,所以云救也。當時則用,過則舍之,有易則易也。故守一而不變者,未睹治之至也。”(見《漢書·嚴安傳》引)是豈則古稱先之儒者所逮知!其所遭遇視孔孟爲優,不足怪矣。此司馬遷所爲致慨無已也。《鹽鐵論》有《論鄒篇》,稱“鄒子疾晚世之儒墨,不知天地之弘”,良有以哉!其書雖多,而皆早佚。馬國翰有輯本。

《鄒子終始》五十六篇。

顔師古曰:“亦鄒衍所説。”

周壽昌曰:“其書著五德終始之運。如淳注:‘今其書有五德終始,五德各以所勝爲行。秦謂周爲火德,滅火者水,故自謂之水德。’是此書故名《五德終始》也。”

按:《史記·封禪書》云:“自齊威宣之時,騶子之徒,論著終始五德之運,及秦帝而齊人奏之,故始皇采用之。”又云:“騶衍以陰陽主運,顯於諸侯。”《集解》引如淳注:“今其書有《主運》,五行相次轉用事,隨方面爲服。”所謂“五行相次轉用事”,即五德終始之説也。《文選·魏都賦注》引《七略》云:“鄒子有終始五德,從所不勝。土德後,木德繼之,金德次之,火德次之,水德次之。”蓋其學主於陰陽五行,以五行生剋,爲帝王嬗代之應,故時君世主多信從之。

《乘丘子》五篇。六國時。

姚振宗曰:“氏姓諸書,有桑邱氏,無乘邱氏。隸寫桑或作桒,乘或作乗,故往往訛桒爲乘。漢之桑欽、桑弘,《釋文》亦云:‘一作乘欽、乘弘。’此《乘丘子》亦《桒丘子》之譌。”

按:《廣韻》下平十八尤、丘字下云:“《藝文志》有桑丘公。”《通志·氏族略》云:“桑邱氏蓋以地爲氏者,《漢書》桑邱公著書五篇。”是今本《漢志》誤桑爲乘,爲時不早,蓋近世傳鈔致譌。

《杜文公》五篇。六國時。

顔師古曰:“劉向《别錄》云:‘韓人也。’”

《黄帝泰素》二十篇。六國時,韓諸公子所作。

顔師古曰:“劉向《别錄》云:‘或言韓諸公孫之所作也。言陰陽五行以爲黄帝之道也,故曰泰素。’”

姚振宗曰:“《史記·殷本紀》:‘伊尹從湯,言素王及九主之事。’《索隱》云:‘素王者,太素上皇,其道質素,故曰素王。’此言泰素,其義亦猶是爾。”

按:凡言泰者,有尊高之意。《史記·秦始皇本紀》云:“古有天皇,有地皇,有泰皇,泰皇最貴。”是其義也。

《南公》三十一篇。六國時。

顧實曰:“《史記·項羽本紀》引南公語:‘楚雖三户,亡秦必楚。’後楚卒亡秦,蓋猶今之預言家。”

按:此乃范增往説項梁時所引楚南公之言。《史記集解》引徐廣云:“楚人也,善言陰陽。”文穎云:“南方老人也。”《正義》引虞喜《志林》云:“南公者,道士。識廢興之數,知亡秦者必於楚。《漢書·藝文志》云:‘《南公》十三篇。六國時人。’在陰陽家流。”此云《南公》十三篇,與今本《漢志》不合,必有一誤。

《容成子》十四篇。

俞樾曰:“《莊子·則陽篇》嘗引容成氏語,釋文云:‘老子師也。’《漢志》陰陽家有《容成子》十四篇,房中家又有《容成陰道》二十六卷,此即老子之師也。”又曰:“合諸説觀之,容成氏有三:上古之君,一也;黄帝之臣,二也;老子之師,三也。然老子生年亦究不可考,其師或即黄帝之臣乎?未可知矣。”

按:《漢志》著錄之《容成子》十四篇,列於《南公》之次,《張蒼》之前,必非老子之師無疑。此書蓋出六國時人之手,而託名於容成子者也。

《張蒼》十六篇。丞相北平侯。

王應麟曰:“本傳:‘著書十八篇,言陰陽律歷事。’篇數不同。”

姚振宗曰:“其餘二篇,疑在歷譜家《律歷數法》三卷中。”

按:書經傳寫,記數之字多舛。八六形近易訛,必有一誤。

《鄒奭子》十二篇。齊人,號曰雕龍奭。

沈欽韓曰:“《文選注》三十六引《七略》云:‘鄒赫子。’赫奭通用,史、漢《竇嬰傳》可證。”

按:《史記·孟荀列傳》云:“齊有三騶子:其前騶忌,先孟子;其次騶衍,後孟子;騶奭者,齊諸騶子,亦頗采騶衍之術以紀文。”又云:“故齊人頌曰:談天衍,雕龍奭。”《集解》引劉向《别錄》云:“騶衍之所言,五德終始。天地廣大,書言天事,故曰談天。騶奭修衍之文,飾若雕鏤龍文,故曰雕龍。”可知鄒奭之學,實出於衍,又從而文飾之,故其説大行於當時。其書早亡,其説亦不久即廢。

《閭丘子》十三篇。名快,魏人。在南公前。

葉德輝曰:“《元和姓纂》九魚作閭丘決,十三篇作十二篇。”

按:《通志·氏族略》云:“魏有閭邱決,著書十二篇。”與《姓纂》合。惟鄭氏叙次此人於曹魏之時,則大誤。

《馮促》十三篇。鄭人。

姚振宗曰:“馮促殆即鄭大夫馮簡子之後。簡子見《左》襄三十一年《傳》,能斷大事,與子産同時。”

《將鉅子》五篇。六國時,先南公,南公稱之。

章學誠曰:“既在南公之前,其書俱列南公三十一篇之後,亦似不可解也。”

按:書以歷世久遠,傳寫多訛,容有亂其敘次者,蓋不第《閭丘子》、《將鉅子》之類然也。考《風俗通·姓氏篇》云:“將具氏,齊太子將具之後,見《國語》。漢《藝文志》六國時將具子彰著書五篇。”而《元和姓纂》、《通志·氏族略》均作將具彰或將具子彰。今本《漢志》誤具爲鉅,又奪彰字,傳寫者亂之。皮錫瑞謂“《莊子》言墨子以鉅子爲聖人。將鉅子當是治墨學者。墨子敬天明鬼,與陰陽家相近”。此據誤本《漢志》而傅會之,非是。

《五曹官制》五篇。漢制,似賈誼所條。

章學誠曰:“《五曹官制》五篇,列陰陽家,其書今不可考。然觀班固注云:‘漢制,似賈誼所條’,則當入於官禮。今附入陰陽家言,豈有當耶?大約此類皆因終始五德之意,故附於陰陽。”

姚振宗曰:“此《五曹官制》本陰陽五行以爲言,而羲和官守所有事,故《七略》入之此門。”

按:陰陽五行之説,盛於漢世,凡言國政興革者,皆傅會焉。賈誼在文帝時,爲定官制,興禮樂,多所更張,事見《史記·屈賈列傳》及《漢書·禮樂志》。

《周伯》十一篇。齊人,六國時。

《衛侯官》十二篇。近世,不知作者。

錢大昭曰:“侯當作候。衛尉屬官有諸屯衛候司馬二十二。逸其姓名,故但書官。”

于長《天下忠臣》九篇。平陰人,近世。

顔師古曰:“劉向《别錄》云:‘傳天下忠臣。’”

章學誠曰:“《七略》未立史部,而傳記一門之撰著,惟有劉向《列女》與此二書耳。附于《春秋》而别爲之説,猶愈于攙入陰陽家言也。”

陶憲曾曰:“長書今不傳,其列陰陽家,自别有意恉。後人不見其書,無從臆測。王應麟《困學紀聞》乃以此詆劉歆抑忠臣,過矣。”

按:古之所謂忠臣,多見於諫諍;諫諍之言,多發於奏議。今觀漢世大臣所上疏奏,率舉陰陽災變以警戒其上,引天道以切人事,如董仲舒、匡衡之所爲皆是也。《漢志》著錄之《天下忠臣》九篇,蓋好事者裒集名流奏議而成,名之曰《天下忠臣》。亦兼述其人之生平行事,有似乎傳記。其中言論,涉及陰陽五行,故列之於陰陽家耳。

《公孫渾邪》十五篇。平曲侯。

錢大昭曰:“此作渾邪,與《功·臣表》同。《史記·表》作昆,昆渾聲相近。”

按:《漢書·公孫賀傳》云:“賀、北地義渠人也。賀祖父昆邪,景帝時,爲隴西守。以將軍擊吳楚有功,封平曲侯。著書十餘篇。”顔《注》云:“《藝文志》陰陽家有《公孫渾邪》十五篇是也。”公孫氏雖長於用兵,亦精於陰陽變化之理,以制敵取勝。此《兵書略》所以有陰陽一類,與權謀、形勢、技巧並重也。此十五篇,殆亦詳于道陰陽者。而已早亡矣。

《雜陰陽》三十八篇。不知作者。

按:此與儒家之《儒家言》、道家之《道家言》相似,皆學者撮鈔羣言之作。以其爲薈萃之叢編,故作者不自署名也。

右陰陽二十一家,三百六十九篇。

姚振宗曰:“所載凡廿一條,條爲一家,正合二十一家。然《鄒子》及《鄒子終始》當合并爲一,則溢出一家,其篇數亦溢出一篇。今校定當爲二十家三百六十八篇。”

陰陽家者流,蓋出於羲和之官。敬順昊天,歷象日月星辰,敬授民時,此其所長也。及拘者爲之,則牽於禁忌,泥於小數,舍人事而任鬼神。

按:百家之説,各有短長。故自來辨章學術者,必校論其是非得失。司馬談《論六家要指》有曰:“竊觀陰陽之術,大祥而衆忌諱,使人拘而多所畏。然其序四時之大順,不可失也。”又曰:“夫陰陽四時、八位、十二度、二十四節各有教令,順之者昌;逆之者不死則亡;未必然也。故曰使人拘而多畏。夫春生,夏長;秋收,冬藏;此天道之大經也。弗順,則無以爲天下網紀。故曰:四時之大順,不可失也。”此論足與《漢志》所言相發。古有羲和之官,命以四時之事,令不失其序。故《尚書·堯典》曰:“欽若昊天,歷象日月星辰,敬授民時。”明以農事爲重也。《孟子》稱“無違農時”,亦特順天道之大經而已。至于人之行事,有禁有宜,必擇時日而後可動,此乃後世陰陽家傅會五行生剋之理,私定吉凶,以欺世惑民者,所宜杜絶而盡廢之。《漢志》著錄陰陽家言,雖不爲少,而皆亡佚無存,至《隋志》遂不復立此門,可以覘此類書之升降盛衰矣。

(四)法家

《李子》三十二篇。名悝,相魏文侯富國彊兵。

梁啓超曰:“《漢書·食貨志》:‘李悝爲魏文侯作盡地力之教。’《晉書·刑法志》:‘律文起自李悝,撰次諸國法,著《法經》。以爲王者之政莫急於盗賊,故其律始於盗賊。盗賊須劾捕,故著綱捕二篇。其輕狡越城、博戲借假、不廉、淫侈踰制,以爲雜律一篇。又以具律具其加减,是故所著六篇而已。然皆罪名之制也,商君受之以相秦。’《法經》爲漢律《九章》所本,近人黄奭有輯本,或即在《李子》三十二篇中。但其書疑亦後人誦法李悝者爲之,未必悝自撰也。”

按:古之所謂法家,即近世所謂政治家也。其職志端在富國彊兵。而明法立制,特其致治之術耳。魏劉邵《人物志》云:“建國立制,富國彊人,是謂法家。”是已。史稱李悝盡地力之教,行之魏國,國以富彊。蓋能盡地力,則耕殖廣而産物豐,實爲富彊之本。法家所以自效於國者,正在此耳。《史記·貨殖傳》言“當魏文侯時,李克務盡地力”。論者或謂克、悝二字聲近可通,殆即一人。《漢志》著錄之《李子》三十二篇,已不見於《隋志》,亡佚甚早。

《商君》二十九篇。名鞅,姬姓,衛後也。相秦孝公,有《列傳》。

梁啓超曰:“《隋志》五卷,《唐志》改題《商子》,卷數同。今存。其目二十八篇,較《漢志》少一篇。又兩篇有錄無書,實已佚三篇也。”

按:晁公武《郡齋讀書志》已云:“二十九篇今亡三篇。”是宋時已二十六篇矣。今所傳本,目凡二十有六,而有目無書者二篇。《刑約》第十六篇亡,第二十一篇並目亦亡,實存止二十四篇耳。其書涉及魏襄王事及長平之勝,皆在鞅死後數十年,其非鞅所自著無疑。顧《韓非·五蠹篇》云:“藏商管之法者家有之。”蓋其初本有遺文傳世,至六國時,又有人掇拾餘論以補充之也。

申子》六篇。名不害,京人。相韓昭侯,終其身諸侯不敢侵韓。

沈欽韓曰:“《隋志》梁有《申子》三卷亡,新舊《唐志》仍列之。”

按:《史記·老莊申韓列傳》云:“申不害者,京(河南京縣)人也。故鄭之賤臣,學術以干韓昭侯,昭侯用爲相。内修政教,外應諸侯,十五年。終申子之身,國治兵彊,無侵韓者。申子之學,本於黄老,而主刑名。著書二篇,號曰《申子》。”玩繹此末句八字,可知申子之書,乃自著而自題之。百家著述,自名爲子,蓋以此爲最早。餘則率由時人或後世所補題,目之爲某子耳。《史記》但言申子著書二篇,而著錄於《漢志》者爲六篇,蓋原文短簡,後人增益者爲多也。其書雖見載於隋唐史志,而《通志·藝文略》、《通考·經籍考》均不之及,殆亡於南宋。馬國翰有輯本。

《處子》九篇。

姚振宗曰:“《史》《漢》舊本或作劇,或作處。唐宋人已莫衷一是,今更無得而詳矣。”

按:《史記·孟荀列傳》:“趙有公孫龍爲堅白同異之辯,劇子之言。”《集解》引徐廣云:“應劭《氏姓注》,直云處子也。”《索隱》云:“著書之人,姓劇氏而稱子也。前史不記其名,故趙有劇孟及劇辛也。”是古之氏姓,處、劇相通矣。《史記》以公孫龍與劇子並論,知劇子亦當時雄辯之士。《漢志》列公孫龍於名家,列處子於法家,蓋其言論於明罰飭法爲詳也。

慎子》四十二篇。名到,先申韓,申韓稱之。

王應麟曰:“《漢志》四十二篇,今三十七篇亡。惟有《威德》、《因循》、《民雜》、《德立》、《君人》五篇,滕輔注。”

按:《史記·孟荀列傳》:“慎到,趙人;田駢,接子,齊人;環淵,楚人;皆學黄老道德之術。因發明序其指意,故慎到著十二論。”《集解》引徐廣云:“今《慎子》,劉向所定有四十一篇。”觀史公所論,則慎子所著十二論,乃道家言。法家之學,本出於道。故史公以老莊申韓同列一傳,而謂申韓皆原於道德之意也。疑十二論原在已佚之三十七篇中,今則不可考矣。嚴可均輯本,除見存之五篇外,又從《羣書治要》中寫出《知忠》、《君臣》二篇,共七篇。其《威德篇》多出二百五十三字,遠勝舊本。

《韓子》五十五篇。名非,韓諸公子。使秦,李斯害而殺之。

梁啓超曰:“今存,凡十二卷,篇數同《漢志》。開卷《初見秦》一篇,據《戰國策》乃范雎之辭,然則本書明有他人著作錯入矣。”

按:《史記·老莊申韓列傳》:“韓非者,韓之諸公子也。喜刑名法術之學,而其歸本於黄老。非爲人口吃,不能道説而善著書。作《孤憤》、《五蠹》、《内外儲》、《説林》、《説難》十餘萬言。人或傳其書至秦,秦王見《孤憤》、《五蠹》之書曰:嗟乎!寡人得見此人與之游,死不恨矣。李斯曰:此韓非之所著書也。秦因急攻韓。韓王始不用非,及急,迺遣非使秦。秦王悦之,未信用。李斯、姚賈害之,毁之曰:韓非,韓之諸公子也。今王欲並諸侯,非終爲韓不爲秦,此人之情也。今王不能用,久留而歸之,此自遺患也,不如以過法誅之。秦王以爲然,下吏治非。李斯使人遺非藥,使自殺。韓非欲自陳,不得見。秦王後悔之,使人赦之,非已死矣。”非以高才不遇,竟遭人嫉忌以死,然終不失爲六國時一大政治理論家也。李斯取其術相秦皇以治天下,卒能成一統之業,則其效可覩矣。非之學雖爲法家之集大成者,而實深於黄老無爲之旨。今觀其書,非特《解老》、《喻老》、所以發明五千言者至爲邃密,即如《主道》、《大體》、《揚權》諸篇,皆道論之精英也。史公稱其“喜刑名法術之學,而其歸本於黄老”,可謂諦當。

《游棣子》一篇。

沈欽韓曰:“《鼂錯傳》:‘與洛陽宋孟及劉帶同師軹張恢生。’此游棣與劉帶聲同。”

按:此二人姓名俱異,不可視爲一人。且《史記·鼂錯傳》作劉禮,沈氏據《漢書》耳。

《鼂錯》三十一篇。

周壽昌曰:“本傳云三十篇。《隋志》云:梁有《朝氏集》三卷,漢御史大夫鼂錯撰,亡。《唐志》復有鼂氏《新書》十卷,今佚。鄭樵《通志》作三卷,馬總《意林》三卷。而《通考》無之,亡久矣。”

按:《史記·鼂錯傳》言錯“數上書,孝文時,言削諸侯事及法令可更定者,書數十上。孝文不聽,然奇其材”。又言“錯所更令三十章,諸侯皆諠譁”。《漢書》本傳則云:“錯又言宜削諸侯事,及法今可更定者,書凡三十篇。孝文雖不盡聽,然奇其材。”《漢書》所云“書凡三十篇”,即《史記》所言“書數十上”也。此所謂“書”,乃指當時上之於朝之章奏,故《史記》直作“三十章”。與《漢志》著錄之三十一篇書,似非一物。《史記》稱錯“學申商刑名於軹張恢先所”。則其於法家之學,素養自深。法家主於因時立法,因事制禮。錯亦敢於昌言變易舊制,卒致吳楚七國之反,身死東市。古之法家,若商鞅、李斯,莫不以身殉道,乃事之常,無足怪者。史公竟以“變古亂常,不死則亡”譏錯,豈知言哉!

《燕十事》十篇。不知作者。

《法家言》二篇。不知作者。

按:此乃爲法家之學者,撮鈔羣書之善言而成。與儒、道、陰陽諸家同例。

右法十家,二百一十七篇。

按:今計家數篇數,悉與此合。

法家者流,蓋出於理官。信賞必罰,以輔禮制。《易》曰:“先王以明罰飭法”,此其所長也。

顔師古曰:“《噬嗑》之象辭也。飭,整也。讀與敕同。”

顧實曰:“《漢書·賈誼傳》載《陳政事疏》有云:‘夫禮者,禁於將然之前,而法者禁於已然之後。是故法之所用易見,而禮之所爲至難知也。若夫慶賞以勸善,刑罰以懲惡。先王執此之政,堅如金石;行此之令,信如四時;據此之公,無私如天地耳。豈顧不用哉!’是故禮法二者,猶今言道德法律,譬猶國家之兩輪,廢一而不可行。”

及刻者爲之,則無教化,去仁愛,專任刑法而欲以致治,至於殘害至親,傷恩薄厚。

顔師古曰:“薄厚者,變厚爲薄。”

周壽昌曰:“顔解未晰。此即《大學》所云‘於所厚者薄’之意,蓋專指秦商鞅、漢鼂錯爲説。”

按:以法治國,有利有弊。司馬談《論六家要指》乃云:“法家嚴而少恩,然其正君臣上下之分,不可改矣。”又云:“法家不别親疏,不殊貴賤,一斷於法,則親親尊尊之恩絶矣。可以行一時之計,而不可長用也,故曰嚴而少恩。若尊主卑臣,明分職,不得相踰越,雖百家弗能改也。”若此所論,可與《漢志》之言相互發明。

(五)名家

《鄧析》二篇。鄭人,與子産並時。

梁啓超曰:“已佚。今所傳者蓋僞書。全書皆膚廓粗淺,摭拾道家言,與名家根本精神絶相反,蓋唐宋後妄人所爲,決非《漢志》舊本也。鄧析有無著書,本屬疑問。疑原書已屬戰國末年人依託,今本又僞中出僞也。”

按:鄧析爲鄭大夫,與子産同時,子産治鄭,而鄧析務難之。子産嘗鑄刑書于鼎,鄧析則别造竹刑,用以教人,宣揚法治。“從之學訟者,不可勝數”(見《吕氏春秋·離謂篇》)。是固春秋末期法家先驅也。然而“操兩可之説,設無窮之辭”(劉向《敘錄》語)。長於辯論,故漢人又列入名家。考《荀子·不苟篇》云:“山淵平,天地比,齊秦襲,入乎耳,出乎口,鈎有須,卵有毛,是説之難持者也,而惠施、鄧析能之。”《非十二子篇》又云:“不法先王,不是禮義,而好治怪説,玩琦辭,甚察而不惠,辯而無用,是惠施、鄧析也。”《淮南子·詮言篇》亦云:“鄧析巧辯而亂法。”今觀傳世之《鄧析子》,此類言論不多,而惟掇拾黄老申韓之言以成書,知非先秦之舊無疑。今本一卷,仍分《無厚》、《轉詞》二篇。雖與《漢志》所載篇數合,然其文節次不相屬,僞跡固顯然易見也。

尹文子》一篇。説齊宣王,先公孫龍。

顔師古曰:“劉向云:‘與宋銒俱游稷下。’銒音形。”

按:《莊子·天下篇》云:“不累於俗,不飾於物,不苟於人,不忮於衆。願天下之安寧,以活民命。人我之養,畢足而止。以此白心。古之道術有在於是者,宋銒、尹文聞其風而悦之。作爲華山之冠以自表。見侮不辱,救民之鬭;禁攻寢兵,救世之戰。以此周行天下,上説下教,雖天下不取,强聒而不舍者也。雖然,其爲人太多,其自爲太少。”然則尹文之學,與墨爲近。故洪邁《容齋續筆》云:“詳味其言,頗流而入於兼愛”也。顧其言主術,悉歸本黄老。今觀《大道上》,《大道下》二篇,發明人君南面之術,時有善言,非盡後人所依託。然今本二篇,復多殘闕,亦有竄改。此殆唐宋以來人所爲,又非如《文心雕龍·諸子篇》所言“辭約而精,尹文得其要”之舊矣。

《公孫龍子》十四篇。趙人。

顔師古曰:“即爲堅白之辯者。”

梁啓超曰:“《唐志》三卷,今所存六篇,《道藏》本分上中下三卷,蓋殘缺之書,卻不僞。”

按:公孫龍,戰國趙人,字子秉。爲堅白同異之辯,當時《莊》、《列》、《荀卿》並著其言。相傳龍嘗乘白馬度關,關司禁曰:“馬不得過。”公孫曰:“我馬白,非馬。”遂過。故《初學記》卷七引《别錄》曰:“公孫龍持白馬之論以度關。”則其《白馬論》爲尤著名也。其書《漢志》著錄十四篇,至宋僅存《跡府》、《白馬》、《指物》、《通變》、《堅白》、《名實》六篇。惟《跡府篇》疑爲後人所集錄,餘皆龍之自作也。其意蓋疾名實之散亂,假物取譬,以明是非,自“白馬非馬”之論外,又有“離堅白”之説,謂石之堅與白可分爲二。着重於分析感覺與概念,區分個别與一般、具體與抽象,以致過於强調事物之差别,此其所蔽也。抑公孫龍説趙惠王偃兵,見《吕覽·審應》;説燕昭王偃兵,見《吕覽·應言》,則其禁攻息戰之説,與尹文同,不徒以雄辯見稱於世矣。

《成公生》五篇。與黄公等同時。

顔師古曰:“姓成公。劉向云:‘與李斯子由同時。由爲三川守,成公生游談不仕。’”

姚振宗曰:“此條班氏《注》:‘與黄公等同時。’明是在《黄公》之前,《惠子》之後。今列《惠子》之前,似寫者亂之。”

按:此書早佚,《隋志》已不著錄。

《惠子》一篇。名施,與莊子並時。

葉德輝曰:“《莊子·至樂篇》云:‘惠施多方,其書五車。其道舛駁,其言也不中。’據此,則惠亦説士耳。其書隋唐志不著錄,引見《莊子》雜篇《天下》,《韓非子·説林》,《吕覽》不屈、應言、開春、愛類篇,《魏策》,《説苑》善説、雜言篇。”

按:“惠施多方,其書五車”云云,乃《莊子·天下篇》語,葉氏誤記耳。循《莊子》之言求之,則惠施當時述造必豐。《漢志》僅錄一篇,知漢世已散佚殆盡,今並此一篇亦亡矣。《天下篇》又曰:“南方有畸人焉,曰黄繚。問天地所以不墜不陷,風雨雷霆之故。惠施不辭而應,不盧而對。徧爲萬物説,説而不休,多而無已。猶以爲寡,益之以怪。”《徐無鬼篇》稱惠施死,莊子曰:“自夫子之死也,吾無與之言矣。”可知惠施在當時,乃好辯善説之人,實名家巨子。其行事亦見《莊子·秋水》,《吕覽》淫辭、不屈、應言、愛類諸篇。自《荀子·非十二子篇》,取與鄧析並論,斥之爲“不法先王,不是禮義,而好治怪説,玩琦辭,察而不惠,辯而無用,多事而寡功,足以欺惑愚衆。”於是信從其言者漸寡。其後儒學勃興,而其書悉歸亡佚,非無故也。其學説今可考見者,惟《莊子·天下篇》而已。馬國翰有輯佚一卷。

《黄公》四篇。名疵,爲秦博士。作歌詩,在秦時歌詩中。

周壽昌曰:“此四篇,《七略》不入歌詩家,而以入名家,必是别有文,《注》特指其一端也。”

按:班《注》謂其爲秦博士時嘗作歌詩耳,非謂此四篇即其歌詩也。語意甚明。此四篇自是其論涉名理之文,而早亡矣。

毛公》九篇。趙人,與公孫龍等並游平原君趙勝家。

顔師古曰:“劉向《别錄》云:‘論堅白同異,以爲可以治天下。’此蓋《史記》所云‘藏於博徒’者。”

按:六國時,趙有二處士:毛公藏於博徒,薛公藏於賣漿家。魏公子無忌適在趙,欲見兩人,兩人自匿不肯見。公子聞所在,乃聞步往。從此兩人游,甚歡。後秦伐魏,公子初不欲歸,兩人往見公子,曉之以宗社大義,因急歸救國。事見《史記·信陵君傳》。可知毛公實六國時有道之士而隱於民間者。《漢志》著錄其書九篇,不必爲其手著,蓋後人述之而託名於毛公者,書既晚出,故《漢志》錄之名家之末,書亦早亡。

右名七家,三十六篇。

按:今計家數篇數,悉與《志》合。

名家者流,蓋出於禮官。古者名位不同,禮亦異數。孔子曰:“必也正名乎!名不正則言不順,言不順則事不成。”此其所長也。及譥者爲之,則苟鉤析亂而已。

顔師古曰:“《論語》載孔子之言也。言欲爲政必先正其名。譥音工釣反。破也。音普革反,又音普狄反。”

按:譥字今讀如叫。顔《注》引晉灼云:“譥,訐也。”字當从聲,今通行本《漢書》,皆譌從瓜聲作鈲,非也。乃裁析之意,見《方言》。鉤析亂,謂其流弊必至於破碎穿鑿,不識大體,以致混亂也。司馬談《論六家要指》有云:“名家使人儉而善失真。然其正名實,不可不察也。”又云:“名家苛察繳繞,使人不得反其意,專決於名,而失人情。故曰使人儉而善失真。若夫控名責實,參伍不失,此不可不察也。”此處所謂繳繞,即今言糾纏也;參伍,即今言錯雜也。《莊子·天下篇》謂辯者能勝人之口,不能服人之心。”又謂“惠施以反人爲實,而欲以勝人爲名。”斯皆名家之短也。至其所長,則循名責實,固君道之弘綱,不可廢已。司馬所論,可與《漢志》之言相發。

(六)墨家

尹佚》二篇。周臣,在成康時也。

王應麟曰:“尹佚,周史也。而爲墨家之首。今書亡,不可考。”

嚴可均曰:“尹佚亦稱史佚,周初太史,事武王、成王、康王。《逸周書》及《史記》引武王即位筴,《説苑》引史佚對成王問,《左傳》引史佚之言四條,又引史佚之志。”

姚振宗曰:“史佚之後有史角,而墨翟學於史角之後,其道盛行於世,遂以墨名其家,而其初出於清廟之守者也。清廟之守之爲書者,自尹佚始,故是類以尹佚爲之首。”

按:尹佚亦稱尹逸,見《周書·克殷解》;又稱史佚,見《左傳》及《史記》。其書早亡,《隋志》已不著錄,馬國翰有輯本一卷。

田俅子》三篇。先韓子。

梁啓超曰:“《韓非子·問田篇》、《外儲説·左上篇》、《吕氏春秋·首時篇》、《淮南子·道應篇》,皆述田鳩言行。鳩俅音近,馬驌、梁玉繩並以爲一人,是也。”

按:《吕氏春秋·首時篇》:“墨者有田鳩。”高誘注云:“田鳩齊人,學墨子術。”則其書乃所以宣揚墨學者。《隋志》云:“梁有《田俅子》一卷,亡。”書既早佚,故《唐志》已不著錄。馬國翰有輯本一卷。

《我子》一篇

顔師古曰:“劉向《别錄》云:‘爲墨子之學。’”

按:我乃其姓,見《廣韻》。《元和姓纂》引《風俗通》云:“我子六國時人。”其書早佚,《隋志》已不著錄。

《隨巢子》六篇。墨翟弟子。

顧實曰:“隋唐志、《通志》咸一卷。洪邁曰:‘書今不存’,則亡於宋矣。其尚儉、明鬼,傳墨之術。馬國翰有輯本。亦見孫詒讓《墨子閒詁》附《墨語下》。”

按:《太史公自序·論六家要指》有云:“墨者儉而難遵。”《正義》引韋昭説:“墨翟之術也,尚儉。後有隨巢子傳其術也。”今觀諸書所引佚文,則又多言災祥禍福。可知其傳墨之術,固以尚儉、明鬼爲大矣。《文心雕龍·諸子篇》云:“墨翟、隨巢,意顯而語質。”竟取隨巢與墨翟並論,可以窺其所至,固墨學之鉅子也。

胡非子》三篇。墨翟弟子。

梁玉繩曰:“胡非,複姓。《廣韵》云:胡公之後,有公子非,因以爲氏,則胡非子齊人也。”

按:此疑胡姓非名,其書則稱《胡非子》,猶韓非之書稱《韓非子》耳。考《隋志》云:“《隨巢子》一卷,巢似墨翟弟子;《胡非子》一卷,非似墨翟弟子。”並以巢、非爲其人之名,必有所受矣。《唐志》亦一卷,久佚。馬國翰有輯本。

《墨子》七十一篇。名翟,爲宋大夫,在孔子後。

按:墨翟,魯人。《史記》無傳。惟於《孟荀列傳》後附見數語曰:“蓋墨翟宋之大夫,善守禦,爲節用。或曰並孔子時,或曰在其後。”寥寥二十四字,連司馬遷已不明其時代。而《史記索隱》引《别錄》云:“墨子書有文子。文子,子夏之弟子,問於墨子。如此,則墨子者,在七十子後也。”則其出生之時,又已晚矣。其學盛行於戰國之世,故《韓非子·顯學篇》曰:“世之顯學,儒墨也。儒之所至,孔丘也;墨之所至,墨翟也。”可知二家在當時,並見重於世。顧墨學實出於儒而與儒異者,《淮南·要略》云:“墨子學儒者之業,受孔子之術,以爲其禮煩擾而不説,厚葬靡財而貧民,(久)服傷生而害事,故背周道而用夏政。”此論甚精,足以明其不同於儒之故。大抵墨學宗旨,兼愛乃其根本,而尚賢、尚同、節用、節葬、非樂、非命、尊天、事鬼、非攻諸端,皆其枝葉。自來論述其學説主張者,莫不綜斯十事,目爲弘綱。而不悟其致用之際,固非取此十者施之於一時一地也。觀《魯問篇》有曰:“凡入國,必擇務而從事焉。國家昏亂,則語之尚賢、尚同;國家貧,則語之節用、節葬;國家憙音湛湎,則語之非樂、非命;國家淫僻無禮,則語之尊天、事鬼;國家務奪侵陵,則語之兼愛、非攻。”可知其所標舉之十端,乃因病制宜、對症下藥之良方,而非施之同時同地,齊舉兼行、拘泥不變之成法也。學者必明乎此,然後能知墨子救時之多術,可以讀墨子之書。自孟子兼闢楊墨,詆爲無父無君。由是誦習者少,墨學遂微。文字脱佚尤甚,不易猝理。清儒始有校注,以孫詒讓《墨子閒詁》、曹耀湘《墨子箋》後出爲精。孫《注》詳於疏證文字,曹《箋》長於稱説大義,可以互參。《漢志》著錄七十一篇,今本亡佚十八,尚存五十三篇。

右墨六家,八十六篇。

按:今計家數篇數,並與此合。

墨家者流,蓋出於清廟之守。茅屋采椽,是以貴儉;養三老五更,是以兼愛;選士大射,是以上賢;宗祀嚴父,是以右鬼;順四時而行,是以非命;以孝視天下,是以上同;此其所長也。

顔師古曰:“《墨子》有《節用》、《兼愛》、《上賢》、《明鬼神》、《非命》、《上同》等諸篇,故《志》歷敘其本意也。視,讀曰示。”

顧實曰:“此蓋釋墨家之術,出自周清廟之守也。故桓二年《左傳》曰:‘清廟茅屋,昭其儉也。’此貴儉之所出也。其餘養三老五更,選士大射,宗祀嚴父,順四時而行,以孝視天下,無一不可附會《孝經》、《三禮》而爲之辭。然儒家之道,至孔子而昌;墨家之道,亦至墨子而盛。《淮南·要略》云:‘墨子背周道而用夏政。’準斯以談,當以夏爲説。《孟子》稱禹思天下有溺者,猶己溺之也,蓋兼愛之所出也。禹南省方,濟於江,黄龍負舟,熙然而稱曰:‘我受命於天,竭力而勞萬民。生,寄也;死,歸也。何足以滑和。’(見《淮南·精神篇》)蓋《非命》之所出也。《論語》稱禹菲飲食而致孝乎鬼神,惡衣服而致美乎黻冕,卑宫室而盡力乎溝洫,蓋貴儉、上賢、右鬼、尚同之所出也。孔子年事稍先,猶循循周道,未遽變革。百家言黄帝,變周最烈,然其自居也猶厚。惟墨子崛起其間,反周從夏,日夜不休,勞形天下。《莊子·天下篇》曰:‘墨子真天下之好也,將求之不得也,雖枯槁不舍也。才士也夫!’嗚呼!斯言不虚美矣。”

按:《志》云“蓋出於清廟之守”,《漢紀》卷二十五,“守”字作“官”,此殆班《志》原文。《志》敘諸子十家,皆云出於某官,不應此處獨異。宋翔鳳《過庭錄》已疑守爲官字之誤。今可據《漢紀》正之。

及蔽者爲之,見儉之利,因以非禮;推兼愛之意,而不知别親疏。

顧實曰:“此蔽者蓋指墨子節葬非禮,兼愛無父,皆孟子所譏。然由今觀之,孟子之説,有不盡然矣。”

按:自孟子之説行天下,後又躋其書於羣經之列,儒者遂視墨子爲邪説暴行,無從而究心者矣,此墨學所以一蹶不振也。然西漢諸儒論列百家,猶能識得墨學深處。觀司馬談《論六家要指》有云:“墨者儉而難遵,是以其事不可徧循。然其彊本節用,不可廢也。”又云:“墨者亦尚堯舜道,言其德行曰:堂高三尺,土階三等。茅茨不翦,采椽不刮。食土簋,啜土刑。糲粱之食,藜藿之羹。夏日葛衣,冬日鹿裘。其送死,桐棺三寸,舉音不盡其哀。教喪禮,必以此爲萬民之率,使天下法。若此,則尊卑無别也。夫世異時移,事業不必同,故曰儉而難遵。要曰彊本節用,則人給家足之道也。此墨子之所長,雖百家弗能廢也。”司馬特爲拈出彊本節用四字,可謂能識其大。學者籀繹《漢志》,當以此論互參。

(七)縱横家

《蘇子》三十一篇。名秦,有《列傳》。

沈欽韓曰:“今見於《史記》、《國策》,灼然爲蘇秦者八篇,其短章不與。秦死後,蘇代、蘇厲等並有論説。《國策》通謂之蘇子,又誤爲蘇秦。此三十一篇,容有代厲並入。”

按:《史記·蘇秦列傳》明云:“世言蘇秦多異。異時事有類之者,皆附之蘇秦。”可知後人增益之辭不少,初不止於代厲論説已也。《漢志》著錄其書三十一篇,不復見於隋唐諸志,則其亡佚早矣。今猶可從《戰國策》秦、燕、趙、韓、魏、齊、楚諸《策》及《史記》列傳中考見其大要。馬國翰有輯本。

《張子》十篇。名儀,有《列傳》。

按:《史記·蘇秦列傳》云:“蘇秦者,東周雒陽人也。東事師於齊,而習之於鬼谷先生。”《張儀列傳》云:“張儀者,魏人也。始嘗與蘇秦俱事鬼谷先生,學術。蘇秦自以不及張儀。”二人學成,各操其縱横捭闔之術,以游説諸侯,而取舍不同。《史記索隱》云:“山東地形從(縱)長,蘇秦相六國,令從親而賓秦;關西地形衡(横)長,張儀相六國,令破其從而連秦之衡。故蘇爲合從,張爲連衡也。”而司馬遷評之曰:“此兩人,真傾危之士哉!”後之人“諱學其術”,非無故矣。其書亦因以早亡。

《龐煖》二篇。爲燕將。

顔師古曰:“煖音許遠反。”

梁玉繩曰:“《漢志》有《龐煖》二篇,久不傳。今觀《鶡冠子》,則二篇全在其中,即《世賢篇》、《武靈王篇》是。煖,趙人,蓋鶡冠弟子。凡書中所云龐子,即煖也。”

按:龐煖之言見於《鶡冠子》者,乃節文,非即《漢志》之二篇也。《史記·趙世家》稱“悼襄王三年,龐煖將攻燕,禽其將劇辛”。《燕世家》又稱“燕使劇辛將擊趙,趙使龐煖擊之,取燕軍二萬,殺劇辛”。是龐煖乃趙之名將。班《志》自注云:“爲燕將”,蓋記憶偶誤。《兵書略》權謀家又有《龐煖》三篇,其所言者,蓋各有在也。此二篇之書早亡。

《闕子》一篇。

馬國翰曰:“此書在龐煖之後,秦零陵令信之前,當爲六國時人。”

按:闕乃其姓,書已早亡。馬國翰有輯佚一卷。

《國筮子》十七篇。

姚振宗曰:“《廣韻》二十五德、國字下云:‘國又姓,太公之後。《左傳》齊有國氏,代爲上卿。’此國筮子,或爲姓名如鄧析子之類;或爲别號如關尹子之類;均無由考見矣。”

《秦零陵令信》一篇。難秦相李斯。

洪亮吉曰:“劉逵《吳都賦注》引秦零陵令上書云:‘荆軻挾匕首,卒刺陛下’云云,是零陵令信有《上始皇書》,又有《難李斯書》也。”

按:秦之零陵令,但知其名信,而偶失其姓,其行事更不可考矣。書亦早亡。

《蒯子》五篇。名通。

章學誠曰:“蒯通之書,自號《雋永》,今著錄止稱《蒯子》;且《傳》云‘自序其説八十一首’,而著錄僅稱五篇。不爲注語以别白之,則劉班之疏也。”

按:《史記·田儋傳贊》曰:“蒯通者,善爲長短説,論戰國之權變,爲八十一首。”《索隱》云:“長短説者,言欲令此事長,則長説之;短,則短説之。故《戰國策》亦名《短長書》,是也。”《漢書·蒯通傳》稱其書“號曰《雋永》”。顔《注》云:“雋,肥肉也;永,長也。言其所論甘美而義深長也。”蓋蒯通自著之書甚多而自視甚高。徒以口給不在儀秦下,爲世所輕,諱學其術,故其書早佚。著錄於《漢志》之五篇,殆時人所傳錄,如蘇張之例,題曰《蒯子》耳。自是二書,未可混同也。書亡甚早,馬國翰有輯本。

《鄒陽》七篇。

馬國翰曰:“陽生漢文景之世,六國餘習未能盡除,故其言論雖正,而時與《戰國策》文字相近。《漢志》列之從横家,以此故也。”

按:鄒陽,齊人。《史記》、《漢書》皆有傳。司馬遷稱其人“抗直不撓”;班固謂其“游於危國,然卒免於刑戮者,以其言正也”。今觀《史記》所載其《獄中上書》,《漢書》所載《諫吳王》及《説王長君》二篇,可以見其持論侃侃之概,固與從横家言有所不同。《漢志》著錄之七篇早亡,馬國翰有輯本。

《主父偃》二十八篇。

按:主父偃,漢武帝時臨菑人。學長短縱横之術,後乃習《易》、《春秋》百家之言。嘗上書言九事,八事爲律令,一爲諫伐匈奴。拜郎中。喜揭發陰私,大臣皆畏忌之。後擢齊相,卒以事被族誅。事蹟詳《史》、《漢》本傳。其所上書,馬班皆僅錄其諫伐匈奴一事,其他八事言律令者竟不傳。《漢志》著錄之二十八篇早亡,馬國翰有輯本。

《徐樂》一篇。

馬國翰曰:“今其《傳》中不敘他事,僅載上書一篇,《志》所稱者即此也。”

按:《漢書》以主父偃、徐樂、嚴安等合列一傳,敘主父偃事時又兼及二人云:“是時徐樂、嚴安,亦俱上書言世務。書奏,上召見三人謂曰:‘公皆安在?何相見之晚也。’迺拜偃、樂、安皆爲郎中。”徐樂上書一篇,具載傳中,是其書未亡也。

《莊安》一篇。

按:《漢書》列傳稱嚴安,避後漢明帝諱也。《漢志》作莊安,蓋本《七略》舊文耳。《嚴安傳》中,具載其《上武帝書》一篇,是其書亦未亡也。

《待詔金馬聊蒼》三篇。趙人,武帝時。

顔師古曰:“《嚴助傳》作膠蒼,而此《志》作聊,《志》、《傳》不同,未知孰是?”

錢大昭曰:“《廣韻》二蕭、聊下云:‘亦姓。《風俗通》有聊倉,爲漢侍中,著子書。’據此,則作膠者非。”

姚明煇曰:“漢制:凡吏民上書未報,及召而未見者,皆留京師待詔。金馬,宫門名,蒼待詔處也。”

右從横十二家,百七篇。

按:今計家數篇數,並與此合。

從横家者流,蓋出於行人之官。孔子曰:“誦《詩》三百,使於四方,不能專對,雖多亦奚以爲?”又曰:“使乎,使乎!”言其當權事制宜,受命而不受辭,此其所長也。及邪人爲之,則上詐諼而棄其信。

按:此“上”字與“尚”通。謂邪人出使,則以欺詐相尚,而無相與之誠也。古之《詩》教,在於温柔敦厚。人必熟於三百篇之義,而後能善於辭説。故孔子嘗曰:“不學《詩》,無以言”也。其教弟子誦《詩》,貴能奉使專對。苟能深於《詩》教,則出語委婉而不激直,即今之所謂外交辭令也。受命出使,辭必己出。重在因事制宜,與物變化,析疑辨難,應對無方,所謂折衡樽俎者,於是乎在。故其道又與縱横之術有相通者矣。《隋書·經籍志》曰:“從横者,所以明辯説、善辭令,以通上下之志者也。”是已。若其人膠固而不達權宜,則雖誦《詩》三百,亦不足以任此,故孔子又薄之也。至於邪人出使,以詐相傾,未有不取敗者。《隋志》又曰:“侫人爲之,則便辭利口,傾危變詐。至於賊害忠信,覆邦亂家。”可與《漢志》“上詐諼而棄其信”之旨相發。

(八)雜家

孔甲《盤盂》二十六篇。黄帝之史,或曰夏帝孔甲,似皆非。

按:此乃我國書目著錄金文之始也。盤盂爲古銅器,上有刻辭,《墨子·兼愛下篇》所云:“琢於盤盂”,是也。《文選·新刻漏銘》:“昔嘉量微物,盤盂小器,猶其昭德記功,載在銘典。”李《注》引《七略》云:“盤盂書者,其傳言孔甲爲之。孔甲,黄帝之史也。書盤盂中爲誡法,或於鼎;名曰銘。”是古銅器多有銘辭,即今所謂金文也。《史記》、《漢書》田蚡傳,並稱蚡學《盤盂》書,是漢初人已研習金文矣。《漢志》著錄之二十六篇,蓋漢以前人所搜錄,而託名於孔甲者,非真出孔甲之手也。秦漢古書,大抵然矣。

《大》三十七篇。傳言禹所作,其文似後世語。

顔師古曰:“,古禹字。”

姚振宗曰:“後漢王逸注《離騷》引《禹大傳》。《禹大傳》及《禹本紀》,或當是此書篇目。又《岣嶁碑》文,或亦當在此書。”

按:《説文》内部“禹,古文作。”《漢志》作,即古文之變也。禹以治水有大功於生民,後世尊之,被稱爲大禹,亦曰神禹。漢以前人,已有紀其行事者,如《禹本紀》、《禹大傳》之類是也;亦有刻石紀功者,如《岣嶁之碑》是也。岣嶁爲衡山主峯,其上有碑。相傳爲夏禹治水時所書刻,字形怪異難辨,凡七十七字。原石在衡山雲密峯,其後各地漸多摹刻。目爲禹碑,雖出後世附會,然固非漢以後人所能僞造也。使果在此三十七篇之中,則又開著錄碑文之端矣。

伍子胥》八篇。名員,春秋時。爲吳將忠直,遇讒死。

胡應麟曰:“《伍子胥》兩見《漢志》,一雜家八篇,一兵家十篇,今皆不傳。而《越絶書》稱子胥撰,蓋東漢人據二書潤飾爲此。其遺言逸事,大率本之。其文詞氣法出東漢人手裁,故與戰國異。”

洪頤煊曰:“今本《越絶》,篇次錯亂。以末篇證之,本八篇:《太伯》一,《荆平》二,《吳》三,《計倪》四,《請糴》五,《九術》六,《兵法》七,《陳恒》八,與雜家《伍子胥》篇數正同。”

按:今所傳《越絶書》,乃後漢袁康所作。其篇末詳記撰述人爲袁康,删定者爲吳平,既顯著名氏如此,後人孰從而疑異之?其謂爲子胥作者,乃傅會之辭,亦託古之意耳。著錄於《漢志》之《伍子胥》八篇,不得以今本《越絶》之八篇等同之。即《漢志》之八篇,亦在伍員既死之後,時人裒錄其言論行事而成,而題爲《伍子胥》也。書雖早亡,其言行見於《左傳》、《國語》、《吕氏春秋》、《吳越春秋》、《史記》吳、越世家及本傳者詳矣,固猶可考也。

《子晚子》三十五篇。齊人,好議兵,與《司馬法》相似。

章學誠曰:“雜家《子晚子》三十五篇。注云:‘好議兵,似《司馬法》。’何以不入兵家耶?”

孫德謙曰:“子晚子者,以子墨子證之,蓋兵家大師也。以其學術通博,而所長則在兵耳。”

按:《諸子略》中,有著錄其書於某家,而其術兼擅他家之長者,其例甚多。故一人既有此家之著述,亦可有他家之著述,似未能以一方一隅限之。子晚子好議兵,特其術之一耳。《漢志》著錄之三十五篇,蓋所包甚廣,故列之雜家也。其書早亡。

《由余》三篇。戎人,秦穆公聘以爲大夫。

顧實曰:“兵形勢家《繇》、《敘》二篇,蓋非同書。由、繇,余、敘,通假字。”

按:著錄於《兵書略》形勢之二篇,乃論兵;此三篇,則論政也。《史記·秦本紀》載由余與秦繆公論治國有云:“繆公問曰:‘中國以《詩》《書》《禮》《樂》法度爲政,然尚時亂。今戎夷無此,何以爲治?’由余曰:‘此乃中國所以亂也。夫自上聖黄帝作爲禮樂法度,身以先之,僅以小治。及其後世,日以驕滛,阻法度之威,以督責於下。不罷極,則以仁義怨望於上。上下交争怨而相篡弑,至於滅宗,皆以此類也。夫戎夷不然,上含淳德,以愚其下;下懷忠信,以事其上。一國之政,猶一身之治,不知所以治,此真聖人之治也。’”由余此論,通乎無爲而治之旨矣。大抵清静無爲,大用有二:一則存於人君,虚心弱志,不爲物先倡,是也。一則施之天下,簡政省事,我好静而民自正,是也。《老子》所謂“治大國若烹小鮮”,即治民貴静之意也。《詩·檜風·匪風篇》:“誰能亨魚,溉之釜鬵。”毛《傳》云:“亨魚煩則碎,治民煩則散。知亨魚,則知治民矣。”而《韓非·解老篇》云:“事大衆而數搖之,則少成功;藏大器而數徙之,則多敗傷;烹小鮮而數撓之,則賊其滓;治大國而數變法,則民苦之。是以有道之君,貴虚静而重變法。故曰:‘治大國者若烹小鮮。’”韓非此解精核,實“李耳無爲自化、清静自正”之弘綱也。由余所論,可謂深入老聃之室。其後馬國翰搜輯佚文,即據《史記》所載對秦繆公之問,錄爲一篇,復益以他文。余故但就斯篇發其旨趣云。

《尉繚》二十九篇。六國時。

顔師古曰:“尉、姓,繚、名也。音了,又音聊。劉向《别錄》云:‘繚爲商君學。’”

顧實曰:“《兵》形勢家有《尉繚》三十一篇,蓋非同書。然《隋志》雜家《尉繚子》五卷,謂‘梁並錄六卷,梁惠王時人’,則已合兵家《尉繚》而爲一矣。《初學記》、《御覽》引《尉繚子》,並雜家言,是其書唐宋猶存。爲商君學者,蓋不必親受業,如有爲神農之言者許行,是其比也。”

按:雜家之《尉繚》,其書早亡。今所傳者,乃兵家之《尉繚》,而亦已殘缺矣。詳《兵書略》。《史記·秦始皇本紀》記始皇十年時,“大梁人尉繚來説秦王曰:‘以秦之彊,諸侯譬如郡縣之君臣。但恐諸侯合從,翕而出不意,此乃智伯、夫差、湣王之所以亡也。願大王毋愛財物,賂其豪臣,以亂其謀。不過亡三十萬金,則諸侯可盡。’秦王從其計。”可知尉繚有智有謀,固深通政理之要。此段言論,當在雜家之《尉繚》中。

《尸子》二十篇。名佼,魯人。秦相商君師之,鞅死,佼逃入蜀。

孫星衍曰:“尸子著書於周末,凡二十篇。《藝文志》列之雜家,後亡九篇。魏黄初中續之,至南宋而全書散佚。”

按:《史記·孟荀列傳》:“楚有尸子。”《集解》引劉向《别錄》云:“楚有尸子,疑謂其在蜀。今案尸子書,晉人也。名佼,秦相衛鞅客也。衛鞅商君,謀事畫計,立法理民,未嘗不與佼規也。商君被刑,佼恐並誅,乃亡逃入蜀。自爲造此二十篇書,凡六萬餘言。卒因葬蜀。”據此可知班《志》自注所云“魯人”,魯乃晉之誤,二字形近而譌也。考《後漢書·宦者吕强傳》注云:“尸子作書二十篇,十九篇陳道德仁義之紀,一篇言九州險阻,水泉所起也。”是此二十篇之書,既富儒家之言,復有水地之記。其學多方,本不限於一隅。有如《文心雕龍·諸子篇》謂其“兼總雜術”者,不誣也。如徒以其爲商君師,佐之治秦,遽謂爲僅長於刑名法術之學,則猶淺視之矣。其書隋唐志皆二十卷,宋時已殘闕,後遂全佚。清儒輯本數家,以汪繼培本較勝。

《吕氏春秋》二十六篇。秦相吕不韋輯智略士作。

沈欽韓曰:“總十二《紀》、八《覽》、六《論》也。十二《紀》,《紀》各五篇;八《覽》,《覽》各八篇;六《論》,《論》各六篇;凡百六十篇(第一《覽》少一篇)。”

按:此乃我國成於秦世、衆手撰述之一部大書。共有一百六十篇之多,而《漢志》但舉《紀》、《覽》、《論》之大數題爲二十六篇,與實不符,似不如隋、唐、宋志稱二十六卷爲勝。卷與篇古雖相通,而有時一卷之中,即可包若干篇。《六藝略》著錄“《爾雅》三卷二十篇”,其明徵也。《史記·吕不韋傳》稱不韋“使其客人人著所聞,集論以爲八《覽》、六《論》、十二《紀》,二十餘萬言。以爲備天地萬物古今之事,號曰《吕氏春秋》。布咸陽市門,縣千金其上;延諸侯游士賓客,有能增損一字者,予千金”。又《十二諸侯年表》亦云:“吕不韋者,秦莊襄王相。亦上觀尚古,删拾《春秋》,集六國時事,以爲八《覽》、六《論》、十二《紀》爲《吕氏春秋》。”太史公言及是書,皆以八《覽》、六《論》、十二《紀》爲序次,則原書自是八《覽》居首,而十二《紀》殿尾。世稱其全書亦曰《吕覽》,即就其首列之八《覽》而簡約其名耳。古書自序之篇,恒在全書之末。今此書《序意》,在《十二紀》後,尤明徵也。我國先秦古書,多無大題,大半由後人所纂錄,故篇章次第,多無倫敘。至於形式整齊,體例縝密,篇題書名,均由前定,依預定規畫撰成之書,則實以《吕氏春秋》爲第一部,前此所未有也。有此一書,而著述之體,爲之一變。且歲逾二千,迄無殘缺竄亂。保藏先秦學説思想,至爲豐贍。舉凡道德、陰陽、儒、法、名、墨、兵、農諸家遺論,悉可考見其大要。漢儒高誘,既注其書,又爲之序以發其藴奥,有云:“此書所尚,以道德爲標的,以無爲爲綱紀。”可謂達其本矣。今觀其中《圜道》、《君守》諸篇,尤其彰明較著,悉道論之精英也。近人許維遹有《吕氏春秋集釋》,頗詳核,可參考。

《淮南内》二十一篇。王安。

沈欽韓曰:“其《要略》一篇,自敘也。《隋志》許慎、高誘兩家注並列,今惟存高注。《景十三王傳》云:‘淮南王安好書,所招致率多浮辯。’則是書之定論也。”

按:此書作者,爲漢武帝時淮南王劉安。班氏自注但標“王安”二字,此史家之率筆也。《漢書·景十三王傳》稱河間獻王德“修學好古,實事求是。從民得善書,必爲好寫與之,留其真,加金帛賜以招之。由是四方道術之人,不遠千里,或有先祖舊書,多奉以奏獻王者。故得書多,與漢朝等。是時淮南王安亦好書,所招致,率多浮辯。獻王所得書,皆古文先秦舊書”。此段文字,敘述二人均好聚書之事甚悉。而獻王所得,有裨實學;淮南所得,多屬虚談。非謂淮南自作之書,流於浮辯也。語意甚明,不容曲解,沈説失之。《淮南王傳》稱其“爲人好書鼓琴,不喜弋獵狗馬馳騁。亦欲以行陰德,拊循百姓,流名譽,招致賓客方術之士數千人。作爲内書二十一篇,外書甚衆。又有中篇八卷,言神仙黄白之術,亦二十餘萬言。時武帝方好藝文,以安屬爲諸父,辯博善爲文辭,甚尊重之。每爲報書及賜,常召司馬相如等視草,迺遣。初安入朝,獻所作内篇,新出,上愛祕之。使爲《離騷傳》,旦受詔,日食時上。又獻頌德及長安都國頌,每宴見談説得失,乃方技賦頌,昬暮然後罷”。可知其人博雅能文,故爲武帝所重。其後高誘注其書,且爲之序,有云:“其旨近《老子》,淡泊無爲。蹈虚守静,出入經道。號曰《鴻烈》,鴻,大也;烈,明也;以爲大明道之言也。光祿大夫劉向校定撰具,名之《淮南》。”是此書本名《鴻烈》,後由劉向校書時改名《淮南》,今則通稱《淮南子》矣。今本二十一篇標題,惟《要略》無“訓”字,自《原道》至《泰族》,皆以“訓”字繫篇名。此“訓”字乃高誘作注時所加,猶孔鼂注《逸周書》,於篇名下繫以“解”字也。凡援引其書者,皆不當連“訓”、“解”之名,學者不可不知。近人劉文典有《淮南鴻烈集解》,翔實可用。

《淮南外》三十三篇。

顔師古曰:“内篇論道,外篇雜説。”

按:内篇議論詳博,實集道家學説之大成,本可列入道家。《淮南内篇》及《吕氏春秋》,至今日猶完好無缺,亦賴有高誘之注以永其傳也。高誘,漢末涿郡人,爲盧植弟子。學有本原,長於注述。大抵古書之得以永存,實以有漢注羽翼之。漢末鄭玄之注經,高誘之注子,皆大有功於典籍者。《淮南外篇》,無人爲之注,故亡佚最早,《隋志》已不著錄矣。

《東方朔》二十篇。

按:東方朔,字曼倩,西漢厭次人。長於文辭,喜詼諧滑。武帝時,累官侍中、太中大夫。時以滑稽之談,寓諷諫之意,帝常爲所感悟。元成間,褚少孫嘗敘其行事,附入《史記·滑列傳》。其後班固,復爲立專傳於《漢書》中,紀述尤詳。稱其嘗“上書陳農戰彊國之計”,“其言專商鞅、韓非之語”。可知朔實精通治術,不徒詼諧放蕩而已。本傳錄其所撰《客難》、《非有先生論》既竟,乃云:“朔之文辭,此二篇最善。其餘有《封泰山》、《責和氏璧》,及《皇太子生禖》、《屏風殿上柏柱》、《平樂觀賦獵》、《八言》、《七言》上下、《從公孫弘借車》,凡劉向所錄朔書具是矣。世所傳他事皆非也。”又云:“後世好事者,因取奇言怪語,附著之朔。”是朔之言行述造,出於僞託者不少矣。著錄於《漢志》之二十篇書,既已早佚;而《隋志》有《東方朔集》二卷,乃後人所裒輯,殆真僞相雜。其他類書所引,亦未可全信也。

《伯象先生》二篇。

應劭曰:“蓋隱者也。故公孫敖難以無益世主之治。”

沈欽韓曰:“《御覽》八百十一引《新序》云:‘公孫敖問伯象先生曰:先生收天下之術,博觀四方之日久矣。未能裨世主之治,明君臣之義,是則未有異於府庫之藏金玉,筐篋之囊簡書也。’又八百十三引《新序》:‘公孫敖曰:夫玉石金鐵,猶可琢磨以爲器用,而況於人。’今《新序》無之。”

按:《新序》所載公孫敖問伯夷先生語,蓋即在《漢志》著錄之一篇書中。其文早佚,《隋志》已不著錄。

《荆軻論》五篇。軻爲燕刺秦王,不成而死,司馬相如等論之。

章學誠曰:“《文心雕龍》云:‘相如屬詞,始讚荆軻。’是五篇之旨,大抵史讚之類也。銘箴頌讚,有韻之文,例當互見於詩賦。”

按:章説非也。史論稱贊,肇於班固。故《漢書》每篇之末,皆有“贊曰”以論其事。率散行之文,非有韻之體。《漢志》著錄之《荆軻論》五篇,班氏自注明云:“司馬相如等論之。”則其爲論文無疑。五篇蓋五人所作,故云“相如等”也。非止一人之論,而裒爲一書,梁啓超謂“此乃總集嚆矢。《漢志》無集部,故以附雜家”。其説是已。其書早佚,《隋志》已不著錄。

《吳子》一篇。

姚振宗曰:“吳子未詳。而列在公孫尼之前,則頗似吳起。同爲七十子之弟子。别見兵權謀家。”

按:《兵書略》權謀有《吳起》四十八篇,皆論用兵之事;此一篇,蓋其論政之文也。其書早亡。

《公孫尼》一篇。

姚振宗曰:“公孫尼,似即公孫尼子。别有書二十八篇,見前儒家。”

按:此一篇書,蓋其雜論也。而亦早亡。

《博士臣賢對》一篇。漢世難韓子、商君。

按:此即漢武帝時之韋賢也。賢字長孺,魯國鄒人。《漢書》本傳稱其爲人質朴少欲,篤志於學。兼通《禮》、《尚書》,以《詩》教授,號稱鄒魯大儒。徵爲博士,給事中。進授昭帝《詩》,稍遷光祿大夫詹事,至大鴻臚。昭帝崩,無嗣,大將軍霍光與公卿共尊立孝宣帝。帝初即位,賢以與謀議安宗廟,賜爵關内侯食邑,徙爲長信少府。以先帝師,甚見尊重。可知賢在昭宣之際,實爲儒學重臣。既博通經義,則言治必與法家異趣。此一篇蓋其爲博士時對朝廷之問也,故題云《博士臣賢對》耳。班固既未采錄入《傳》,文亦早亡。班氏自注云:“難韓子商君。”則非韋賢莫屬矣。

《臣説》三篇。武帝時作賦。

顔師古曰:“説者,其人名。讀曰悦。”

沈濤曰:“《志》所列雜家,皆非詞賦。此賦字誤衍。下賦家别有《臣説》九篇,則其人所作賦,此處因相涉而誤耳。”

按:沈説非也。班云“武帝時作賦”者,謂此人於武帝時曾以作賦馳名者也;非謂此三篇即其所作之賦也。語意甚明,不必疑有誤字。書亦早亡。

《解子簿書》三十五篇。

姚振宗曰:“《解子簿書》未詳。或謂其人姓解,所簿雜書凡三十五篇。或又謂簿錄諸子書而雜解之。前人無説,莫能詳也。”

《推雜書》八十七篇。

姚振宗曰:“《推雜書》未詳。或謂劉中壘類推諸雜書之無書名撰人者,裒爲此編,亦莫能詳也。”

《雜家言》一篇。王伯,不知作者。

顔師古曰:“言伯王之道。伯讀曰霸。”

姚振宗曰:“此亦無書名撰人。猶《儒家言》、《道家言》、《雜陰陽》、《法家言》之類。或數十篇,或一二篇。尋其義例,亦唯視其所有以爲多寡而已。”

按:此乃誦習雜家書者撮鈔要言之作。所鈔止於霸王之道,故爲書僅一卷。

右雜二十家,四百三篇。入兵法。

陶憲曾曰:“‘入兵法’上脱‘出蹴’三字。兵書四家,惟兵技巧入蹴一家二十五篇,而諸子家下亦注出蹴一家二十五篇,是蹴正從此出而入兵法也。今本脱‘出蹴’三字,則‘入兵法’三字不可解,而諸子家所出之蹴,亦不知其於十家中究出自何家矣。”

按:今計家數篇數,實爲二十家三百九十三篇,少十篇。

雜家者流,蓋出於議官。兼儒、墨,合名、法,知國體之有此,見王治之無不貫,此其所長也。

顔師古曰:“治國之體,亦當有此雜家之説。王者之治,於百家之道無不貫綜。”

按:《淮南·氾論篇》云:“百川異源,而皆歸於海;百家殊業,而皆務於治。”大抵百家之説,各有短長;舍短取長,皆足資治。是以古之善爲國者,率能博觀約取,相互爲用。

及盪者爲之,則漫羡而無所歸心。

姚明煇曰:“盪與蕩通。《論語》:‘好智不好學,其蔽也蕩。’孔安國云:‘蕩,無所適守也。’漫羡,由於雜也;無所歸心,則去道本遠矣。”

按:《隋書·經籍志》論及雜家有云:“放者爲之,不求其本。材少而多學,言非而博,是以雜錯漫羡而無所指歸。”此論實本《漢志》,可相證發。

(九)農家

《神農》二十篇。六國時,諸子疾時怠於農業,道耕農事,託之神農。

顔師古曰:“劉向《别錄》云:‘疑李悝及商君所説。’”

按:法家論治,首重耕戰,不特李悝、商鞅然也。而二人言之尤兢兢。劉氏疑此書爲二人所説,是已。人情貴遠賤近,尊古卑今。故先秦諸子之言道術者,必高遠其所從來,託荒古不可知之人以傳其書。《淮南子·修務篇》,已揭斯大例矣。徵之載籍,若《孟子》有爲神農之言者許行,《漢書·食貨志》鼂錯引神農之教,《吕氏春秋》、《管子》、《氾勝之書》亦引神農之教,《淮南子》引神農之法。即以《漢志》而論,如《諸子略》農家,《兵書略》陰陽家,《數術略》五行家、雜占家,《方技略》經方家、神僊家,並有神農書,皆託古也。故其書亦早亡。是書馬國翰有輯本。

《野老》十七篇。六國時,在齊楚間。

應劭曰:“年老居田野,相民耕種,故號野老。”

按:此乃六國時人述農耕之事,而託名野老以傳其書。野老爲誰?未可實指。猶道家《老成子》、《鄭長者》之類耳。此十七篇書,亦未必出一人之手。馬國翰輯佚書,但據馬驌《繹史》所云:“蓋古農家野老之言而吕子(不韋)述之”一語,即迻錄《吕氏春秋·士容論》中《上農》、《任地》、《辯土》、《審時》四篇,合爲一卷,題曰“《野老書》”,非也。《繹史》所云“野老”,乃泛指老農言,非《漢志》之野老也。如此輯佚,由於無識。

《宰氏》十七篇。不知何世。

葉德輝曰:“《史記·貨殖傳》裴駰《集解》云:‘計然者,葵邱濮上人。姓辛氏,字文子,其先晉國亡公子。嘗南遊於越,范蠡師事之。’《元和姓纂》十五海、宰氏姓下引《范蠡傳》云:‘陶朱公師計然,姓宰氏,字文子,葵邱濮上人。’據此,則唐人所見《集解》本,是作宰氏。宰氏即計然,故農家無計然書。《志》云:‘不知何世。’蓋班所見,乃後人述宰氏之學者,非計然本書也。”

按:後人述其學而託之宰氏,蓋非出於一手,成於一時,故班氏不能定其爲何世之作也。書已早佚,馬國翰有《范子計然》輯本三卷。

《董安國》十六篇。漢代内史,不知何帝時。

姚振宗曰:“《漢書·百官公卿表》所載漢内史,並在景帝元二年之前,其後即分爲左右内史。而文帝十四年,有内史董赤,疑赤字安國。赤心奉國,義亦相應。安國殆亦如氾勝之教田三輔,作此書歟?”

按:漢文帝時,行重農之策,安國掌治京畿,編述農書以爲民倡,事極可能,惜其書亦早亡。

《尹都尉》十四篇。不知何世。

馬國翰曰:“考《氾勝之書》云:‘驗美田至十九石,中田十三石,薄田一十石,尹澤取減法神農。’尹澤,疑都尉之名,意其爲漢成帝以前人也。其書《隋志》不著錄,《唐志》三卷,今佚。”

按:《藝文類聚》卷八二,《太平御覽》卷九七八、九八〇,並引劉向《别錄》云:“《尹都尉書》有種瓜篇,有種蓼篇,有種芥、葵、薤、葱諸篇。”可知其書分事類物,各有專篇記載其種植之法。其後北魏賈思勰之《齊民要術》,實沿其例,特致詳於園圃藝蒔之法。顧其書取材廣博,《尹都尉書》,特其搜采之一耳。其後輯佚書者,若馬國翰但輯錄《齊民要術》中種瓜、葵、芥、蓼、薤、葱諸條,成爲一卷,名曰《尹都尉書》,豈有當乎!

《趙氏》五篇。不知何世。

姚振宗曰:“據《漢書·食貨志》及《齊民要術》所載,則此趙氏明是趙過。過又善於制器,武昭時人也。而班氏注云不知何世,豈别有其人耶?然其著聞者,無過於過。此注及前董安國注不知何帝時,尹都尉注不知何時,疑皆非班氏本文。題曰趙氏者,或其子姓及吏士爲之,不盡出於過手歟?”

按:趙過於武帝末爲搜粟都尉,創爲代田之法,一畝三甽,歲代處,故曰代田。教民耕殖,其法三犂共一牛,一人將之,下種挽耬,皆取備焉。制爲耬車,並改進其他耕耘之具,遠近賴其利。事蹟詳《漢書·食貨志》及《齊民要術》卷一。趙過實爲漢代最著名之農學家,《漢志》著錄之《趙氏》五篇,實指趙過無疑。特其人身任官職,勞於治事,未必有暇著書。此編殆亦他人所記而益以後出之事,由於紀述多雜,故班氏不能定其爲何世也。

《氾勝之》十八篇。成帝時爲議郎。

顔師古曰:“劉向《别錄》云:‘使教田三輔,有好田者師之。徙爲御史。’氾音凡,又音敷劒反。”

按:《晉書·食貨志》記載太興元年,詔曰:“昔漢遣輕車使者氾勝之督三輔種麥,而關中遂穰。”可知其人重本興農,爲後世所尊慕。著書言播種樹藝耕耘之法,至爲詳明。鄭玄注《禮》,即引用之。《周禮》草人注:“化之使美,若氾勝之術也。”賈公彦《疏》云:“漢時農書有數家,氾勝爲上。”是其書在唐以前早有定評。故北魏賈思勰撰《齊民要術》,采其説爲最多。《漢志》但以“《氾勝之》”三字標題,《隋志》於其下益一“書”字,陸德明《爾雅釋文》稱之爲《氾勝之種植書》,李善《文選注》又改題爲《氾勝之田農書》,皆異名也。其書早亡,馬國翰、洪頤煊、宋葆淳諸家均有輯本,洪書較勝,在《經典集林》中。

《王氏》六篇。不知何世。

姚振宗曰:“氾勝之已在成帝時,此列於其後,大抵亦與氾氏同時。若又在其後,則已將漢末,《七略》亦不及載矣。而班氏注云不知何世,亦疑是後人語,非班氏原文。”

按:今本《漢志》所列諸書次第,恐久經傳鈔,難免前後顛倒錯亂,似未可據以立論。不然,此下尚有《蔡癸》一篇,乃宣帝時人,何以獨列於末耶?如原本次第未亂,則此王氏之時,當不甚晚。無徵不信,闕疑可也。

《蔡癸》一篇。宣帝時,以言便宜,至弘農太守。

顔師古曰:“劉向《别錄》云:‘邯鄲人。’”

按:《漢書·食貨志》云:“宣帝即位,用吏多選賢良,百姓安土,歲數豐穰。五鳳中,蔡癸以好農,使勸郡國,至大官。”此一篇之書,蓋即其巡行郡國,敎民耕種,勸課農桑之文也。書已早亡。

右農九家,百一十四篇。

按:今計家數篇數,悉與此合。

農家者流,蓋出於農稷之官。播百穀,勸耕桑,以足衣食。故八政:一曰食,二曰貨。孔子曰:“所重民食。”此其所長也。

姚明煇曰:“八政,見《洪範》”;孔子曰:“乃《論語》稱周伐紂誓辭。”

及鄙者爲之,以爲無所事聖王。欲使君臣並耕,誖上下之序。

顧實曰:“有爲神農之言者許行,欲與民並耕而食,孟子嘗斥之,是也。”

按:《隋書·經籍志》云:“農者,所以播五穀,藝桑麻,以供衣食者也。《書》敘八政,其一曰食,二曰貨。孔子曰:‘所重民食。’《周官》冢宰以九職任萬民,其一曰:‘三農生九穀。’地官司稼,‘掌巡邦野之稼而辨穜稑之種,周知其名,與其所宜地,以爲法而縣於邑閭’,是也。鄙者爲之,則棄君臣之義,徇耕稼之利,而亂上下之序。”此論實本《漢志》而補申之,可以互證。

(十)小説家

《伊尹説》二十七篇。其語淺薄,似依託也。

嚴可均曰:“《吕氏春秋·本味篇》,疑即小説家之一篇。《孟子》‘伊尹以割烹要湯’,謂此篇也。”

按:伊尹有書五十一篇,見前道家。與此不同者,一則發攄道論,一則薈萃叢談也。所記皆割烹要湯一類傳説故事,及其他雜説異聞。書乃僞託,早亡。

《鬻子説》十九篇。後世所加。

嚴可均曰:“《隋志》道家《鬻子》一卷,《舊唐志》改入小説家。隋唐人所見,皆道家殘本;其小説家本,梁時已佚失,劉昫移道家本當之,非也。”

按:鬻子有書二十二篇,見前道家。此與伊尹説一書同例,皆後世所綴集,託之古人也。書亦不傳。

《周考》七十六篇。考周事也。

章學誠曰:“小説家之《周考》七十六篇,班固《注》云:‘考周事也。’則其書不當儕於小説也。”

按:此云《周考》,猶言叢考也。周乃周遍、周普無所不包之意。《漢志》禮家之《周官》,儒家之《周政》、《周法》,道家之《周訓》,皆當以此解之,已具論於前矣。小説家之《周考》,蓋雜記叢殘小語、短淺瑣事以成一編,故爲書至七十六篇之多。其中或及周代軼聞者,見者遽目爲專考周事,非也。下文猶有《周紀》、《周説》,悉同此例。

《青史子》五十七篇。古史官記事也。

章學誠曰:“小説家之《青史子》五十七篇,其書雖不可知,然觀《大戴·保傅篇》所引,則其書亦不當儕於小説也。”

姚振宗曰:“劉勰《文心雕龍·諸子篇》云:‘青史曲綴以街談’,此其所以爲小説家言。安得以殘文斷其全書乎!”

按:《隋書·經籍志》云:“梁有《青史子》一卷,亡。”是其書早佚。馬國翰有輯本。或謂世以史書總謂之青史,其説蓋起於此。斯言非也。古人以竹簡寫書,新竹滑,必先去其青,謂之殺青;又用火炙之,令汗出以防蠹,謂之汗青。故總稱史册爲青史耳。與此《青史子》不相涉也。

《師曠》六篇。見《春秋》。其言淺薄,本與此同,似因託也。

按:師曠有書八篇,在《兵書略》陰陽家。標題雖同,所言各異也。《春秋》襄公十四年《左傳》:“師曠侍於晉侯。”杜《注》云:“師曠,晉樂太師子野。”而《孟子·離婁篇》稱“師曠之聰。”趙《注》云:“師曠,晉平公之樂太師也,其聽至聰。”其他行事,散見於《周書》、《國語》、《韓非》、《吕覽》者尚多。是固周末聞人也,故造僞書者依託之。書亦早亡。

《務成子》十一篇。稱堯問,非古語。

錢大昭曰:“《荀子·大略篇》云:‘舜學於務成昭。’楊倞《注》引《尸子》曰:‘務成昭之教舜曰:避天下之逆。從天下之順,天下不足取也;避天下之順,從天下之逆,天下不足失也。’又五行家有《務成子災異應》十四卷,房中家有《務成子陰道》三十六卷。”

按:務成子乃遠古傳説中之人物。《荀子·大略篇》以爲舜師,而《韓詩外傳五》又云:“堯學於務成子。”是堯舜之師,集於一人,蓋上世之有道術者。故言五行,房中者皆得爲書以依託之。此書十一篇,列在小説,蓋叢談雜論之類耳。《隋志》已不著錄,書已早佚。

《宋子》十八篇。孫卿道宋子,其言黄老意。

馬國翰曰:“宋鈃,《孟子》作宋牼,《韓非》作宋榮子,要皆是一人也。《漢志》小説家《宋子》十八篇,隋唐志不著目,佚已久。”

按:《孟子·告子篇》:“宋牼將之楚,孟子遇於石丘。”趙《注》云:“宋牼,宋人,名鈃。”孫奭《疏》云:“牼與鈃同,口莖反。”考《莊子·天下篇》,以宋鈃與尹文並論;《荀子·非十二子》,將墨翟與宋鈃同譏;是宋子在戰國時,固一大名家也。故孟子與之對語,稱之爲先生;而《荀子》書中,兩引宋子,又兩引子宋子;其爲人尊重復如此。不解其十八篇之書,何以入之小説?此殆後人所撰集而託名於宋子者,其言淺薄雜亂,不主一家,故歸諸小説家耳。使果如班《注》所云“言黄老意”而甚專深,則必入道家矣。此書早佚,馬國翰有輯本。

《天乙》三篇。天乙謂湯,其言非殷時,皆依託也。

按:小説家著錄之書,十九皆依託。班氏自注中,有指出者,有未指出者。若此書以天乙標題,託名商湯。而其所言,非殷時事,班氏直斥之爲依託,不啻爲辨僞之業揭櫫一大例矣。

《黄帝説》四十篇。迂誕,依託。

按:司馬遷撰述《五帝本紀》,雖以黄帝居首,而是篇《贊》中即云:“百家言黄帝,其文不雅馴,薦紳先生雖言之。”可知其於諸子中所稱頌之黄帝,視爲神聖化人物,大半不以爲可信。而傳説之辭,夸飾過甚。至將遠古事物發明,如養蠶、造字、音律、舟車、醫學、算數等,皆謂創始於黄帝之時,又稱其人上登於天以神其事,荒遠無稽,大抵皆神話也。《漢志》著錄之《黄帝説》四十篇,蓋出戰國時人之手,實集神話之大成。其時道家又以黄老連稱,故言道術者,必溯源於黄帝。《漢志》道家,著錄《黄帝四經》四篇,《黄帝銘》六篇;又《黄帝君臣》十篇,則注云“起六國時,與老子相似”;《雜黄帝》五十八篇,注云“六國時賢者所作”。可知後世依託其名以闡發道術者,其書甚多。此四十篇《黄帝説》中,又必有道論存焉。顧雜陳廣采,語多迂誕,故班氏直斥之爲依託也。書亦早亡。

《封禪方説》十八篇。武帝時。

沈欽韓曰:“此方士所本。史遷所云其文不雅馴。”

楊樹達曰:“方説者,《史記·封禪書》記李少君以祀竃、榖道、卻老方見上;亳人謬忌奏祠太乙方;齊人少翁以鬼神方見上;膠東宫人欒大求見言方之類是也。”

按:此乃漢武帝時用事鬼神之迷信記錄與論説也。方士所重,儒家所擯,故其書不傳。

《待詔臣饒心術》二十五篇。武帝時。

顔師古曰:“劉向《别錄》云:饒,齊人也,不知其姓。武帝時待詔,作書名曰心術。”

按:“心術”二字,猶言主術、君道,謂人君南面之術也。《管子》有《心術》上下篇,即爲闡發君道而作,余已有《疏證》專釋之矣。《管子·心術上篇》開端即曰:“心之在體,君之位也。”可知以心比君,由來已舊。此二十五篇之書題爲《心術》,意固在此。蓋其書重在闡明君道,而亦雜以他説,爲書不純,故不列之道家,而竟歸於小説,與伊尹、鬻子、黄帝諸《説》並敘,非無故矣。自來疏釋《漢志》者,不解“心術”爲何物,故特爲發明之。

《待詔臣安成未央術》一篇。

應劭曰:“道家也。好養生事,爲未央之術。”

顧實曰:“《老子》云:‘荒兮其未央哉!’又云:‘緜緜若存,用之不勤。’未央者,未已也,未盡也。勤亦盡也。”

按:“未央”二字,乃長樂無極之意。漢初蕭何營未央宫,即取義於此。《漢志》著錄之《未央術》一篇,蓋專言養生之道以致健康長壽者。姚振宗疑與房中術相類,非也。《急就篇》末句云:“長樂無極老復丁。”即祝願人皆永壽,未央意也。

《臣壽周紀》七篇。項國圉人,宣帝時。《虞初周説》九百四十三篇。河南人。武帝時,以方士侍郎,號黄車使者。

錢大昭曰:“項國疑淮陽國之譌。”

姚振宗曰:“《周考》,考周事。此周紀,大抵亦紀周代瑣事,同爲街談巷議之流歟?”

按:此與上文《周考》,下文《周説》同例。當以周遍、周普解之,謂雜事叢談之紀錄也。不應目爲紀周時事。

顔師古曰:“《史記》云:‘虞初,洛陽人。’即張衡《西京賦》‘小説九百,本自虞初’者也。”

按:此乃漢代虞初所輯小説叢談之彙編也。篇數近千,非彙編而何。卷帙繁重,尤易散失,故其書亡佚亦早。據《文選·西京賦》李《注》所引《漢書》,知今本《漢志》自注“號黄車使者”上,尚有“乘馬衣黄衣”五字,宜據補。

《百家》百三十九卷。

按:《百家》下當有“言”字,或傳鈔者奪之。此與道家之《道家言》,法家之《法家言》,雜家之《雜家言》同例,俱殿各家之末,乃學者撮鈔精言警句之編。小説家百家之説尤廣,故所錄爲多,致有百數十卷,書亦早亡。

右小説十五家,千三百八十篇。

按:今計家數篇數,實爲十五家,千三百九十篇。

小説家者流,蓋出於稗官。街談巷語,道聽塗説者之所造也。孔子曰:“雖小道,必有可觀者焉。致遠恐泥,是以君子弗爲也。”

顧實曰:“稗者,小也。小官之稱稗官,猶小販之稱稗販也。所引孔子語,今《論語》作子夏曰,子夏亦述孔子語耳。如有子曰:‘君子務本,本立而道生。’《説苑·建本篇》作孔子曰,即其例也。”

然亦弗滅也,閭里小知者之所及,亦使綴而不忘。如或一言可采,此亦芻蕘狂夫之議也。

顧實曰:“然則稗官者,閭胥里師之類也。”

按:《隋書·經籍志》云:“小説者,街談巷語之説也。《傳》載輿人之誦,《詩》美詢於芻蕘。古者聖人在上,史爲書,瞽爲詩,工誦箴諫,大夫規誨,士傳言而庶人謗。孟春,徇木鐸以求歌謠,巡省觀人詩以知風俗,過則正之,失則改之。道聽塗説,靡不畢紀。《周官》誦訓,掌道方志以詔觀事,道方慝以詔辟忌,以知地俗。而職方氏掌道四方之政事,與其上下之志,誦四方之傳道而觀衣物,是也。孔子曰:‘雖小道必有可觀者焉。致遠恐泥。’”此論實本《漢志》而更發揮之,可以互證。

凡諸子百八十九家,四千三百二十四篇。出蹴一家,二十五篇。

按:今計家數篇數,實爲百八十九家,四千三百五十九篇。《蹴》二十五篇,從《諸子》雜家出,入《兵》技巧。

諸子十家,其可觀者九家而已。皆起於王道既微,諸侯力政,時君世主,好惡殊方。是以九家之術,蠭出並作。各引一端,崇其所善。以此馳説,取合諸侯。其言雖殊,辟(譬)猶水火相滅亦相生也;仁之與義,敬之與和,相反而皆相成也。

顧實曰:“十家去小説,故曰九家。九家亦曰九流,向、歆所定。故張衡曰:‘劉向父子領校秘書,閲定九流’也。水火相滅,還復相生,其理至微,其事至恒。推驗羣物,莫不皆然。天有陰陽,地有山川,鳥獸草木有雌雄牝牡,人事有仁義敬和。”

《易》曰:“天下同歸而殊塗,一致而百慮。”今異家者,各推所長,窮知究慮,以明其指。雖有蔽短,合其要歸,亦六經之支與流裔。使其人遭明王聖主,得其所折中,皆股肱之材已。

按:《淮南·氾論篇》云:“百川異源,而皆歸於海;百家殊業,而皆務於治。”此語足以發明《易繫辭》同歸殊塗、一致百慮之旨。大抵諸子之興,皆起於救世之急,咸思以其術易天下。雖各有短長,可相互爲用。自古英才傑士,固於經藝之外,兼取諸子之長,以爲匡濟之具。先秦如管仲、商鞅,後世如王安石、張居正,悉有取於道家、法家之要,得所折中,故能成股肱之材,立不朽之業。如徒拘泥於六經,羈絆於儒學,則膠柱鼓瑟,鮮有能收經世濟民之效者,此讀書之所以貴有通識也。

仲尼有言:“禮失而求諸野。”方今去聖久遠,道術缺廢,無所更索。彼九家者,不猶瘉(愈)於野乎!若能修六藝之術,而觀此九家之言,舍短取長,則可以通萬方之略矣。

姚振宗曰:“此一大段文字,格調大類劉歆《移太常博士書》,是亦班氏全用《輯略》之文之一證。”

曹耀湘曰:“班志《藝文》,本取《劉歆》之《七略》。其於諸子,區分九流。墨家名家之書爲最少。周之末,墨言雖盈天下,傳其術者,類優於行而絀於文。雖有著述,殆無足觀,故不能及儒家道家之十一。《志》中推墨家所出與其短長之處,所見不逮《淮南》遠甚,寧論史公與莊子乎?劉歆之敘諸子,必推本於古之官守,則迂疏而鮮通。其曰道家出於史官,不過因老子爲柱下史,及太史公自敘之文,而傅會爲此説耳。若云歷記成敗興亡,然後知秉要執本,未免以蠡測海之見。至其謂墨家出於清廟之守,則尤爲無稽之肊説,無可采取。唯是焚書以後,遺文間出,是賴此時校輯之勤,以得存世而傳於後耳。”

按:自劉班論列諸子,謂皆出於王官。後之辨章學術者,率奉此以爲定論。獨清末學者長沙曹氏以爲不然,載其説於《墨子箋》中。要言不煩,其説是也。余平生論及斯事,守《淮南·要略篇》之論,以爲諸子之興,皆因時勢之需要,應運而起,不必有其淵源所自也。使徒牽於某家出於某官之説,則不足以明學術自身發展之因,而莫由推原其興替,故其説必不可通。觀《淮南》論諸子之學,皆起於救世之弊,應時而興。故有殷周之争,而太公之陰謀生;有周公之遺風,而儒者之學興;有儒學之敝,而墨者之教起;有齊國之興盛,而管仲之書作;有戰國之兵禍,而縱横修短之術出;有韓國法令之新故相反,而申子刑名之書生;有秦孝公之勵精圖治,而商鞅之法興焉。其所論列,確當不移。凡言諸子之所由起,必以此爲定論,足以摧破九流出於王官之論也。近人胡適,嘗爲《諸子不出於王官論》,附錄於《中國哲學史大綱》卷上後,揭櫫四端,言之成理,學者可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