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3—1931年)

1914年欧战爆发后,英国棉货不能续来远东市场。为远东各地的需求所牵引,日、印两国的棉纺织工业遂转向一个新的发展路线:纺业方面,趋向于细支纱的生产;织业方面,则加速机械化过程,其速率且远在纺业之上。欧战结束后,英国虽力图恢复其旧日的销路,惟对于日、印两国这种新趋势则已无力阻遏。日、印两国这种新发展对于中国的影响有二:一为削弱输入棉纱的来势,使中国获得发展机纺工业的机会;一为增厚日本棉工业的资本实力,使日商得以来华大量投资。1914—1931年间中国棉纺织业之发展,就是在这两个主导的潮流之中演进的。

一 欧战与中国棉货市场

1.日、印棉纺织业之新趋向与中国棉纱市场

大战以前,日、印两国的纺业,或为其本国与中国市场的需求所趋,或为生产技术所限,或为其他原因,都是以20支以下的粗纱为主要产品。战后英国退出远东市场,远东细纱的需求遂促使两国纺业都趋向细支纱的生产。譬如日本,1913年的纱产量中有80%是20支以下的粗纱,中上级细纱只占20%。到了1918年,粗纱的成份降至69%,细纱则升至31%。更至1928年,粗纱尚余58%,细纱却占了42%。(1)印度方面,没有详细的数字可查,惟其过细化的趋势,也是众所周知的。(2)

以前我们说过,中国市场上的棉纱需求,向以20支以下的粗纱为主,其洋货供给来源,差不多全部来自日、印两国,少量细纱则由英国供给。战后,日、印两国纱支过细化的趋势,与前此专为中国销路而设厂的情势完全相反,所以中国之输入洋纱,绝不能再如前此之迅速扩张,乃是可以想像得到的。惟另一方面,英纱退出中国市场,输华日纱的支数分配也有过细化的趋势。例如1916年顷还以16支为最多,1919年顷便以20支为多,1924年顷又以32支和42支为多,至1926年以后则纯以42支为中心了,(3)向细的趋势极为明显。就中国纺业前途言,不论细纱来源为英为日,其为阻压中国细纺业的力量都是一样。

舍细纱而论粗纱,欧战对于中国市场的影响尤为深刻。缘英货退出远东棉布市场以后,远东市场上棉布的遗缺较棉纱尤大。因此,日、印两国机织业的发展遂亦较纺业为尤速。譬如日本,试以1913年为准,则1919年纺锭数只增加了44.5%,纱厂附设织机数却增加83.3%;至1929年,纺锭增加了183.1%,而附设织机却增加了221.6%。(4)又如印度,如以1913—1914年度为准,到了1919—1920年度纺锭减少了0.2%,纱厂附设织机却增加了14.4%;到了1928—1929年度,纺锭只增加29.9%,附设织机却增加了68.3%。(5)如果能把纱厂以外的动力织机数也加入计算,这两国机织业超过机纺业的发展情况,必然还要显著。

日、印两国织业的发展速率超过纺业,也就是说,他们国内机器消纱量之提高速率超过机器产纱量。因此向日为输出而生产的棉纱,今日必自动减低输出,俾留作国内织业原料。(6)这种情形,可以下表证之:

日、印两国棉纱之生产消费及输出量

资料来源:日本见幸田祐道:《本邦襕襕の襕襕的研究》,页209,212;印度见H. L. Day,Indian Tariff Problem in Relation to Industry and Taxation,p. 102。

作者注:*为1918和1919两年平均数。

+为1929年数。

战后日、印两国的织业发展,还未能越过粗质货品的阶段,所以其国内消费最多而输出低减之最甚者,必为粗支棉纱无疑。可是,粗支纱却还是中国市场需求最多的品种。我们以前说过,中国进口洋纱以日、印两国为最大宗,故这两国此种自动降低棉纱输出的形势,必然使中国输入洋纱减少。此可以下表证之:

各部市场上直接进口洋纱量之增减百分率

资料来源:详统计附录第3—4表。

观上表,可知欧战后中国各部市场的输入洋纱,除东北曾有短时期之增加外,无不锐减。所以我们说欧战给予中国纱厂一个发展机会。

2.棉布市场上日货独占地位之确立

就贸易利益言,从四年欧战中获利最厚的国家,首推日本。日本从海外贸易获利最厚的产业部门,首推棉纺织工业。而日本此业获利最大的源泉却在中国。(7)若再追寻日本财阀既获厚利后。因而大事海外投资的目的地,也还是在中国。而日本对华投资中,势力最厚,因而中国受害亦最深的产业部门,却又是棉纺织工业。穷源溯流,我们对于日本棉纺织业如何在中国市场战胜强敌榨取厚利一事,自不能不予以详细的分析。如前所述战后日本棉纱输华是日益低降的,目前的问题自然专在棉布方面。

欧战后之中国进口棉布,本有跌落。下表指示各类棉布的输入状况,除染色、印花两类尚有增进外,其余各类莫不锐减。

进口棉布数量分类表

资料来源:《纺织时报》,No.1345—1350合刊,页5291—5292;1937年1月1日出版。原数为长度码数,今据以计算百分数。

在此总的跌落趋势下,日本输华棉布却能不断增高,终于形成独占的局势。更列如下表。

直接进口棉布价值分口岸表

资料来源:详统计附录第5—8表。

直接进口棉布价值分国(地区)表

资料来源:详统计附录第5—8表。

英货在华优越地位之丧失与日货来华之不断地升高,使英、日两国棉工业的比较研究成为许多论争的主题。依我们看来,英、日的胜负,可从两国棉工业的经营、组织和生产三方面来寻求解说。

战前,兰开夏棉纺业的金融机构,本不健全。那里的习惯:初创一厂,额定资本很高但实收之数仅得其半,甚或仅得四分之一。投资家间的风气,都以为即此已足,无须再缴资本;所以有许多股东,认购股票,根本无力缴足股金。至于厂方不足的资金则全靠向银行透支或举发短期债券来补充。因此,在平时厂方便负担很重的利息。然流行的公司经营政策,于赚利时,却又不愿清偿债务,而尽量分红给股东。结果,积欠的债务未尝减少,股票的市价却因此过分的抬高,投机之风由此加盛,厂方的危机亦由此加深。(8)

大战期间出品减少,利润提高,股票市价业已激涨。至战后繁荣期,遂有普遍的投机风潮,工厂纷纷换发新股(Refloated),实行资本再估值(Recapitalized),或合并改组,影响所及,以纺制中下级棉纱的美棉区(American Section)为最大——中国市场上的销数全是这区的产品。厂家经此次风波,都大大地膨胀其资本价值,所负短期公债或银行欠款也愈积愈大。其中大多数厂家,负债太巨,绝对无力偿还。于是工厂遂纯为支付利息而开工生产了。到1929年,兰开夏棉业联合公司(Lancashire Cotton Corporation)考察200个纺织厂的结果,发现这拥有纺锭19,750,000枚(占美棉区纱锭数的一半以上),布机24,358台的200家营业共有已缴资本28,239,608镑,其所负债务则达28,890,938镑;所以每镑旧股票只能掉换新股5先令4便士,(9)金融情形之恶劣,可谓已达极点。

兰开夏的棉织工业,大多为小规模的独立织厂。其在金融上直接感受前述纺业投机风潮影响者,仅少数纺织兼营各厂,机数约当全体的14%。(10)然而各独立织厂的金融状况,并不优于纱厂。许多织厂负担银行的欠款极重,有时不得银行的允许且不能购备原料,许多的破产都证明织业也和纺业一样,具有金融上十分严重的弱点。(11)

日本棉工业界的金融政策一向较兰开夏稳健。他们常收足高额的资本,并蓄积丰厚的公债。譬如1913年日本纺绩联合会会员厂152家的额定资本为113,036,401元,已缴者便在76%以上(86,414,059元)。同时尚有公积金33,803,119元,约当已缴资本的38%。经过第一次世界大战,日厂的金融情形更加优异。1919年190个会员厂的额定资本为221,927,650元,已缴者达70%(165,758,695元);而公积金则达139,073,869元,约当已缴资本的83%以上。若论负债,试以1919年下半期46个公司的决算为例,它们的已缴资本,历年公积金和上期结存共计312,169千元,而负债只有25,716千元。(12)这是就多数普通厂家而言的,若就可以左右整个棉纺业的所谓九大公司而言,其金融基础尤为坚强。(13)

尤有进者,日本是一个金融资本业已高度发达了的国家,几个大财阀运用其金融力量,直接间接地差不多统治了整个日本的生产和交易事业。棉业方面,若经理原棉入口贸易三分之一,经理棉布出口贸易五分之一的东洋棉花会社,四大纺织公司之一的钟渊纺绩会社,制造丰田自动织机的丰田织机厂,以及来中国投资为上海纺绩公司者,都是三井财阀的附属公司。通过东洋棉花会社而获得操纵权的小纺织厂又不知凡几。他如三菱财阀之于富士瓦斯纺绩会社,亦有相当的势力。(14)这些受统率于大财阀的事业在金融上自即以大财阀为其后盾,其金融力量之强厚,绝不是兰开夏的厂家所可同日而语的。

诚如尤忒莱(Utley)所说:“事实上,就只他们这种金融状况已足指明:纵使兰开夏能从生产和运销上讲求经济,使它售价减低10%,可是日本的公司,只消减低他们的红利,仍旧能够制胜裕如,并且他们那种减低后的红利,依然不是英国资本家所可望及的。”(15)

在棉工业生产组织方面,英、日两国实成为极其分散和高度集中两个最显著的对照。

英国棉工业的生产组织承袭十九世纪的遗风,形成极端自由主义的分立状态。从原棉的贩运以至布匹的推销,棉业的活动部门可大别为六:(1)利物浦原棉之贩卖及经纪业,(2)纺纱业,(3)棉纱之贩卖及经纪业,(4)织布及其他制造业,(5)整理业,(6)棉布贩卖业。以上各部门,不仅依生产过程之不同或交易方法之各异而有许多独立的营业存在,即在同一生产或交易过程中每个营业单位,也都把它的活动领域限制到极小的范围里,各立门户,互不统率。譬如利物浦原棉之贩运或经纪,便有独立营业三百来家,此中纯粹以贩卖为业务者仅约一百余家。此中十家较大的营业总理利物浦棉布的出售额至75%,似已形成集中的情势,但他们之间并没有形成联合。(16)又如兰开夏的纺纱业分为专纺中下级纱支的美棉区,和专纺细支的埃棉区(Egyptian Section),此外还有少数专门的纺线工厂存在其间。在这样的部门之下,又有许多更细的分业,某些工厂专纺某几种少数纱支,某些工厂又专制某些种类的棉纱(譬如,正手与反手之别,普通纱与烧葺纱之别等)。在织业界里,同样地依布匹的种类而有许多分离独立的营业,甚至连织布业中准备工作的一个步骤,如“整经”也有独立的小厂专营。至于整理业,则漂白、制光(Mercerizing)、染色、上浆、印花、检验(Proofing)等等步骤,莫不成为专业。若曼彻斯特布商,不独依营业方法而分立门户,且按市场之区别而形成非洲、印度、中国与远东、欧洲与中南美、埃及、希腊、地中海沿岸等七帮之多。(17)

仅以纺织两业而论,1924年兰开夏的纺纱厂即在600家以上,而织布则超过900家,此外尚有纺织兼营者232家。若将整理以及贩运商包括在内,则整个棉业界的独立营业在3,000家以上。(18)这“3,000多个不调和的小单位,个别看来,或有许多组织得很好的,可是他们之间,全无团结,全无核心,松散,混乱,到处冲突,排挤,角逐与斗争,这整个奇特的景象,实含包着巨大的金钱,效能,时间与生产力的浪费”(19)。他们受战后长期不景气的压迫也曾企图联合力量,再度抢夺市场;可是如前所述,各家金融情形既如此恶劣,自由主义、个人主义的遗氛又十分浓厚,经多年的努力,直至1930年止,独立经营的数目并未较1913年有何显著的减少。(20)像日本纺绩联合会那种强力的集团组织终未出现。

日本棉业的生产组织正和英国相反,它是高度集中化的典型。

十九世纪我们业已看见日本纺织界强力的卡德尔组织——大日本纺绩联合会的规定价格、津贴输出等种种向中国市场发展的联合行动;我们于二十世纪之初,又看见三井财阀怎样领导棉业界,组成棉布输出组合,力谋向东北、华北市场进出,终于攘夺美货的销路。欧战以来,大纺织公司随着金融力量之加强,利用不景气的时机吞并小厂的趋势愈为明显。这就是说,其对外联合行动的力量愈为加强。

整个日本棉业,操在两大产销集团手里。担任原棉的输入与棉制品的输出者,为日本棉花株式会社、东洋棉花株式会社和江商株式会社三大棉商;担任棉纱布之制造者为大日本纺绩联合会。这两大集团,因在营业上彼此有不可分离的联系,事实上已结成一体。三大棉商以其遍布全球的贩运网得对纺织界供给低价的原棉;而大纺织厂家能以其左右全国的势力,将制成品以低价售于棉商向外推销。试就原棉之供给论,据皮尔斯(A. S. Pearse)所记录1928年12月至1929年2月间八分之七正牌米得林,(Strict Middling)棉花的美日两国行市比较,除少数例外,大体日本市价均较美国市价为低。(21)1930年英国派来远东的经济调查团,曾就大阪和利物浦的原料市价加以比较,结果也是日价低于英价的为多。(22)日本棉商之能以廉价原棉供给纺织厂,于此已成为极明显的事实。

从技术的观点看来,机器设备每30至35年,即需更换一过。且纺织器之改革,进步极速。(23)其最要者,譬如环锭纺机、自动织机、高速度整理机都能增加生产,节省人工。(24)所以往往旧机器尚未损破,新机器业已有很大的进步。设备的更换年限当然更短。但兰开夏纺织厂的金融情形,既如此恶劣,不独新型机器无力迅速采用,即业已到达有效年龄之最后限度的旧设备,亦迟迟不能更换。当日本纱机倾全力于环锭之装设而走锭则居于无足重视的地位时,(25)兰开夏的走锭尚在全数四分之三以上。(26)当日本迅速地从事其丰田自动织机之推广改进时,兰开夏自动的或半自动的织机仅当全数的3%。至于高速度整理机之在兰开夏尤寥寥不足道。(27)

机器设备之型式上的新旧和其使用年代之久暂,无疑地都直接影响生产效率之高低。试据尤忒莱所得1929年英、日两国在纺织业方面资料论:(28)就是环锭纱机每锭每10小时20支纱的产量,日本也较英国高出21%。织业方面,即以普通织机论,日本的设备因机式较新且利用自动停梭装置,故日本工人每人所管织机台数能达5.9台,而英国仅及4台。

生产费用中的一个重要项目是工资,日本织业者如何利用破产农村所排挤出来的女工给以最低率之工资,经尤忒莱的揭发,(29)已成为举世闻名的事实。譬如以纺制20支纱而论,英国每磅的工资为1½便士,日本为3/4便士,是日本仅当英国之半;以织造平纹布而论,英国每百码的工资为5先令1便士至5先令8½便士,日本为2先令6便士,是日本亦仅当英国之半,或不及一半。(30)1929年后兰开夏受不景气的压迫,曾减低工资6.25%,而1930年1月日本黄金解禁后,日本纺织业也立即实行削减工资,如著名的钟渊纺织会社,且削减至25%之多,故工资费用始终以日本为低。

综上所述英、日两国棉工业的对比,不论在金融状况,产业组织,以及生产设备与工资费用等那一方面,都以日本占优势;至于混棉技术之优良,女工卖身制度之严酷,还是余事。若在中国市场之争夺上,日本又得有市场邻近之便利,贩运组织之广布,有时更得政府的资助奖励,与货币的贬值倾销,其能代替英货自是意料中事。

中国海关,向来不发表分国分口岸的进口统计,兹根据本所在关署所抄录的统计,分析中国各部口岸直接进口国外棉布的来源如下表:

各部口岸直接进口各国(地区)棉布价值百分比

资料来源:本所抄件,详统计附录第5—8表。

作者注:表中其他一项除华南及全国外,余均包括香港在内。*不足0.05%。

上表数字,不包括埠际贸易在内。日本棉布的运销方法,一律避免中间人的转手,所以日本在各埠的势力,当尽如表中数字所示。英货颇有先运港沪然后转销各口者,所以英货在各部口岸的势力,实际和表中所示当有些稍微出入。这种差误,在华中、华北、东北三大市场上极其微小,在华南市场则甚大。华南进口棉布记明来自香港者,占数在70%以上至90%。事实上此数大都来自英国,部分地来自日本、美国等其他各国。然除华南而外,其他各部市场上,英国的势力都日渐让渡于日本。若更分类观察,则日货不论在那类品种里,也都占有绝对的优势。曾经独霸中国棉布市场的英国制品,就是这样为日本制品所逐退的。

直接进口棉布价值分类分国百分比

二 日本财阀改变侵华方式

1.从棉布倾销到资本投放

日本资本主义的成长,受中日与日俄两次战争的滋养,原已有猛烈的进展,惟在大战以前,还不足以言大规模的资本输出。就棉工业而论,就是日本国内棉布还多赖手工业去生产,更不用说向外投资了。因此日本虽是第一个获得来华设厂权的国家,在1895—1913年这十八年悠久的岁月里,其主要的侵华方式,始终不得不限于棉纱布倾销。若言投资,得纱机111,936锭,布机886台而已。

欧战给予日本以良机:一面供给日本财阀以庞大的战时利润,使其长成向外侵略的雄厚力量;一面又破坏了远东的均势,使日本得从容操刀。于是中国乃天然成为日本财阀的俎上肉。《二十一条》的提出(1915年),西原借款的成立(1917—1918年),东亚兴业(1910年成立)、东洋拓殖(1908年成立)和中日实业(1913年成立)诸会社的活跃,都足证明日本财阀的侵华方式至此已入于资本投放的阶段。而棉业方面,尤为一切产业投资的翘楚。

如前所述棉工业乃日本因欧战中获利最厚的部门。大战初起,日本纺织界原曾发生恐慌,先后于1914年的8月及12月两次议决减工。1915年11月起,此业便跃入繁荣期:不独限制生产的规定全部撤销,各公司的赚利亦从此飞速增高。试以三十余日本纺织联合会会员公司的纪录论,他们的股息率,由1915年下半期的15.5%,逐步升高为1916年同期23.5%,次年同期的41.1%;又次年,47.7%;至1919年同期则高达51%。除分配如此高厚的利益而外,日本纺织厂又一面积极扩充织机设备,一面堆积起庞大的资本力量来。1914年加入纺联会的42公司157家工厂的已付资本只有85,820,424元,公积金36,639,349元;1919年54公司190家工厂则有已付资本165,758,695元,公积金139,073,869元。(31)如此,平均每一公司在战前,只分得已付资本及公积金二百九十万元之谱,到了战后,却达五百七十万元之多。这就表明,经过第一次欧战,日本纺织业已获得极为强固的资本力量,足以向外侵略了。而如前所述,战后日本棉布在中国市场上且形成独占的形势,十余年来,不断地带给日本棉工业以丰厚的利润,也就是不断地增强他们这种向外侵略力。

大战期内,日本棉业界正忙于在国内扩张设备,且彼时日本纺织机器的生产尚无根基,扩张所需必求诸英美,但英美同业则忙于军火生产,显然不能适应巨大的需求,所以日商之来华投资并未活跃。总计在1914—1918年四年内,仅战前业已来华设立分厂的内外棉株式会社增设了三个新厂,及收买华商旧厂一家,上海纺绩会社增设纱厂、布厂各一所;另在上海新组一日华纺织公司,收买美商鸿源纱厂一家。同时,日商所经营的日信纱厂则被华商所收买,改称恒昌源纱厂复工。总计这四年日资在华势力只增加了纱锭约二十万枚之谱。

1918年中国对进口棉货按时价重订税则,结果进口棉纱布的负税,都略有增加,这是促使日商来华设厂的第一个刺激。

欧战终了以后,日本棉业界便出现了战后萧条。1920年5月,纺联会会员厂已实行每月停工6天的决议;6月,又变更办法,每月停工4天,每日工作时间由22小时改为20小时,此外更封闭纱锭10%;8月起提高封闭锭数为20%;(32)另一方面,这几年内正是中国纺织业繁荣到达最高潮的时期,于是日本厂家在战时订购而此时方始交货的纺织机器,在国内既无立足地,至此就正好搬运到中国来。(33)这样,1921—1922年的两年便成为日商来华设厂的最盛时期。

1921—1922年这两年内,日商在上海设立东华、大康、丰田、公大、同兴和裕丰等六个公司;在青岛新设了富士、大康和隆兴三个公司;更增设东华第二、日华第三、上海纺第三、内外棉第十二、第十三等五个纱厂和内外棉一个布厂。(34)日阀对中国纺织业投资至此便立下了强固的基础了。

1923年后,日本国内纺织业进入矛盾状况之下:一方面缓缓地增加设备,一方面时时不免于停工减工。这个矛盾之最具体的表现,莫过于利润率之无底止地下落。战后的利润率久已日益低下,到了1927年后,纵实行停工减工等类办法,连1913年下半期那种14.5%的利润率也显有不能维持之势。这事实证明了一点:战后日本国内的棉纺织业的发展,业已日益入于饱和的境地,有利于资本投放的场所已日益狭隘,那些以财阀为资本主的纺织会社对于这个厄运的挽救办法,在国内则实行大刀阔斧的吞并小厂,在国外则继续来华投资。

帝国主义的对外投资,为的是攫取最大限度的利润,日籍纱厂以其雄厚之资本力量、进步的生产技术与合理的工厂管理,能够牺牲华资纱厂而获得厚利,是日资纱厂不断增设扩张这事实本身便可证明的。

时至1923年中国既已入于长期萧条的泥沼,日本长崎纺绩会社和钟渊纺绩会社却来青岛开设分厂,前者名为宝来纱厂,后者名为钟渊纱厂。同年日华更增设第四厂,内外棉增设第十四、第十五厂于上海。1924年,日本棉花会社又在汉口投资,建成泰安纱厂,而满铁财阀亦会同富士瓦斯设立满洲纺绩于辽阳。同年上海同兴更增设第二纱厂。1925年,满铁财阀又与富士瓦斯建成满洲福纺于大连;而内外棉也在金州开设支店,建成纱厂两所。同年日华纱厂收买华商宝成一、二两厂,公大更收买英商老公茂一厂。1925年后直至1931年止,日商不再在中国创设新的纺织公司,惟已设各公司之增厂扩充则仍在不断进行中。兹表列日厂历年设备如下:

日商纱厂之机器设备(已开)

资料来源:《中国纱厂一览表》。

作者注:原表错误处均经改正;1929年后之数字均为次年春之调查,所指系前年末之设备,普通引用,皆作调查年之设备,误。

日商纱厂此种机器设备在中国纺织工业中占有何等地位,并其意义若何,现在可暂置不论。此处有必要附带提及者,是英、美、德各籍纱厂的变迁。

大战以前在华投资于棉纺织工业者尚有英、美、德各籍商人,英商实力且远在日商之上。欧战发生后,德商瑞纪纱厂首先出售归英商,1918年美商鸿源纺织厂亦售与日商之日华纺绩会社,故美德商人之投资便完全撤退。英商方面,1914年曾将原设于香港之香港纺织染厂(The Hongkong Cotton Spinning,Weaving and Dyeing Co. ,Ltd.)移设上海,改称杨树浦纱厂;1921年又将杨树浦、公益与怡和三厂合并,改为怡和纺织公司,略事增机,此外更无其他进展。且老公茂一厂反于1925年售归日商上海制造绢丝会社。总之,经过一次欧战,中国棉纺织业里的外商纱厂,殆全为日商所有,欧美人的势力则无足轻重,此乃与大战前的形势完全相异者。兹列英商各厂的设备如下表:

英商各厂之纱布机数

资料来源:《中国纱厂一览表》。

作者注:英厂仅1919年有线锭2,100枚,余年无线锭设备。

2.以纺织业为中心之日阀在华投资系统

仅从纱机等项设备的增殖上是不能看出中国棉业里日资侵略势力的全貌的。这里,我们更当对于以纺织业为中心之日阀全部投资系统加以检视。惟有根据这种分析,我们才能了解日厂那种优势地位。

日商在华纱厂的投资方式不出由其国内纺绩会社直接来华开设支店,和由日商在华另设独立会社两途。前者如大日本纺织会社之在上海、青岛两地分设大康纱厂;内外棉会社之在上海、青岛、金州三地分设内外棉纱厂;日清纺绩会社之在青岛设隆兴纱厂;或长崎纺织会社在青岛分设宝来纱厂等等皆是。但此中内外棉会社在中国计有纱布厂十四所,在日本本国仅两所,实无异是在华会社。在华创设独立会社从事营业者,是日资在华纺织厂的主要方式。这类会社的出资者大都是日本国内纺织会社或在华商人,尤其是在华棉商。但此中东华纺绩会社在日本兵库县也有一个分厂,上海纺绩会社与上海制造绢丝会社的股票又在上海市场上自由买卖,间或也有西人或华人投资。各日厂与其国内会社的投资关系有如下表。

这里有一个值得注意的现象,就是日商在华纱厂,大都是在华或日本国内的棉花或纺织大会社所投资的,而这些大会社又各以日本大财阀为其母体。现在我们可以看到日阀对华投货与投资的因果联环来了!他们以棉货对华竞销,更以棉货竞销之所得转来投资于中国棉纺织业,全部的秘密,就是如此。

日商在华棉纺织厂的资本来源1931

资料来源:附录一,“中国纱厂沿革表”,又,樋口弘著:《日本对支投资の研究》,页266。

在华日商各有财阀为靠山,此点具有双重重要意义:第一,它们的资本力量可以尽量充实雄厚,随心所欲;第二,在这些财阀整个对华投资的系统中,纺织业不乏辅助机构,因此颇得若干很有利的条件。

日商纱厂的资本力量,可从每锭纺锤与每台布机的投资额,及每个工厂和每家公司的规模上,洞察无遗。有人利用1930年资料的估计结果,(35)华商纱厂每锭纺锤投资50.49元,而日商则为81.08元;华商纱厂每台布机投资630.50元,而日商则达1,157.35元。(36)

就资本积蓄速度言,大规模生产组织常能以较低的利润率进行得比小规模之以较高利润率者还要迅速。就生产技术及产业经营言,惟有拥厚资者才能不断地改良设备,增进生产效率,也惟有拥厚资者才能把握购销时机,获得低利信用,使产业得最有利的运行。日商在华纱厂的规模与资力,固不足与其国内者抗衡,但和华商相较则已立于优异的地位。这就是为什么在1922—1931年萧条期中,华商屡有出租、出售,而日商则时有扩充的一部分理由。

日商纱厂优势之形成,得力于日本财阀在其他部门投资网的辅助者甚多。这种投资网的分布,以各种会社、洋行,乃至小商店为爪牙,渗透进中国经济的每个部门中,伸展到每个重要都市,乃至乡村小镇。

有关纺织业的其他投资,可先从棉花的生产和贸易说起。早在1916年,三菱财阀便已插足于华北棉花生产事业。他以石家庄为根据地实行其华北棉作改进计划,分向正定、无极、束鹿、顺德、彰德各县农民发放美种,而以收买农民棉产为条件。经营十余年,这一带的棉花品质是改进了,而原棉也大部被三菱囊括而去。1918年起专事掠夺殖民地的东洋拓殖会社又在山东展开同样事业。他以二十万元的巨款贷给济南日籍棉花商店和顺泰,令其于胶济沿线之邹平、张店、高密县推广金氏(King)美种,将棉产收买了去,如是经营七八年,至济南惨案发生后始归停顿。(37)此外大仓住友诸财阀更在伪满洲设立满洲棉花会社,积极经营辽河流域的棉产改进事业,差不多掌握了全部关外的棉产。这些棉产改进事业的主要目的,自然是为救济日本国内的棉荒,和供给在华各厂原料的。

论及原料的收买贩卖,日商的势力尤为优厚。操纵远东棉货贸易的最大商业组织是日本的东棉洋行(Toyo Menkwa Kaisha)、日本棉花株式会社(Nippon Menkwa Kabushiki Kaisha)和江商株式会社(Gosho Kabushiki Kaisha)三大会社。这三大会社在世界各棉产地和日本棉货销售地都有分支店,其在中国的支店网尤其繁密(他们在中国的支店网,往往变更名称,使人看不出其间的关系来)。就利用这种组织,他们差不多垄断中国全部的棉花进出口贸易,也操纵中国国内的棉产贩运事业。就华棉出口言,他们的直接目的虽在为其国内厂家贩运棉花,然其间接影响却无异掠夺华厂的原料。就运进棉花言,他们既然成为中国全体纱厂的原料供给人,自然便乐得损我助彼,多取华商而优惠日商。就国内贸易言,他们那种操纵跋扈行为为害之深,就不堪闻问了。

譬如就天津来说,这是华北最大的终点市场,也就是中国输出棉花最多的口岸。可是运往日本的棉花,不独一向就占全输出棉花最多数,且一向就占全集散量的最多数。因此天津日本棉商的势力也就特别雄厚。(38)据1932年的调查,每年由河北各河流域及山西、陕西、山东、新疆(吐鲁番)各省运集天津的棉花约有一百二三十万担,天津、唐山两地纱厂消费约四十万担,申帮及欧美商约运二三十万担,其余均以日本为销售对象。日商在天津以棉花出口为主要业务者就有十五六家,势力远在华洋各商之上。故日商对华商异常压迫。价格高低以日本金票(即老头票)为转移,各日商互通消息,规定市价,不稍参差。棉商胥迁就之,否则讥讽,或竟侮辱,华商素重商业和蔼,每多让步,日商则得寸进尺,付价剔货,为所欲为。否则各日商即联络停购其货以为抵制。各华商以市场专恃日本为大宗,纵受若干凌辱,尚须勉强应付,“有似乞儿求食,其情可怜殊甚。”(39)这就是日商在出口市场上操纵一切的实情。

日商怎样在进口市场上操纵中国的外棉供给,我们无详细的资料可考。不过华厂消费外棉,一向多仰赖日籍棉商为之贩运,早为众所周知的事实。1925年冬,正值日商在华大事设厂,而华厂为严重的萧条所袭时,日本纺绩联合会会长,即合同纺织株式会社社长谷口房藏与日本棉花株式会社社长喜多又藏同来上海,从事组织一连合厂家、棉商与运输公司的纵断组织,以便减轻上海日籍纱厂的原棉成本。这个组织即后来所称之“印棉运华联益会”(“Indian Cotton Importers' Association”),于1925年11月28日正式成立。(40)成立后即与日本邮船会社及大阪商船会社及大英轮船公司三船行订立合同,规定凡厂家或棉商自印度购买棉花时都必交由该三个船行所组之联合船行承运,否则即处以每担七罗比半之罚金;而联合船行承运棉花,则将每吨四十立方尺之货之运费,退回七罗比半(约合每担退规元三钱),交予厂商驻孟买之总代表,以为对交运厂商之特别津贴。(41)这样,加入联益会之厂商采买印棉,每担可减轻成本三钱,而上述三船行则获得运棉独占权。这个组织,以中国各地日籍纱厂和上海日籍棉商为骨干,附以上海英籍纱厂和若干外籍棉商。而最值得注意的是华商无力组成类似机构,只得附人骥尾,统计上海棉商加入为会员者五家,上海、天津等地纱厂加入者凡29家。(42)

日籍棉商在进口市场上的操纵情形如此,其在中点运转市场上的情形亦莫不如此。譬如济南,乃是中国最大的转运市场之一。据我们所知,这个棉市在青岛消费市场尚未形成时,其所集棉花大都是运青岛转销日本的。然济青贩运业务却多握在日籍棉商手里。譬如1921年,全年集散棉花不过五十万担,而日商隆和公司一家便运去二十万担之多。青岛日厂崛起后,济市的棉花差不多全部运往青岛消费,于是济市遂有代表青岛日厂购办原棉的洋行,如日本、东棉、瀛华、大同、瑞丰等十余家之多。这些洋行大都不须自备资本,只在济南花行或棉商与青岛日厂之间接洽交易。关于棉花品质、市价和数量之决定,完全听命于青岛日厂。青岛日厂以其雄厚的资力,既已吸收济市原棉的大部分(60%),其对济南市场遂操有完全的控制力量。他们与济南日商洋行保持密切的联络,逐日报告青岛市况,济南洋行即本此报告决定当日济南收购价格与数量。而济南全市的棉价升降,亦不得不以此种决定为标准,全市各华商花行亦不得不奔走于日商洋行之间,听取行情,平时如此,新花上市时日商的操纵尤力。彼时上海、无锡等地华商纱厂均派人来济收花,日商洋行乃以青岛日厂为后盾,任意抬高市价,压迫华厂,使其无力购进,一俟华厂停购,则又压低市价,从中渔利。(43)济南这个新兴的原棉转运市场就是这样处在日商控制之下的。

尤有进者日籍棉商的势力,并不限于大的转运市场,他们且直接伸展到穷乡僻壤中原始市场去,在前述河北正定和山东邹平等地,日商借分发美种为条件,直接从农民手中收购棉花,固无容论。就是在其他产区他们也一样地去直接收购。一位棉业家曾这样说:“日人在夏季往往深入腹地,直接贷资予农人,每亩自二三元至七八元不等。农人受此定银,所产棉花概由日人收买,已完全失却自由脱售之权,且因其曾受定洋,致受压迫,货主买客,何方得利不烦言而自见。以故腹地棉业往往受日人控制,日多,人民不堪其扰;官吏、绅士、棉商均畏惧之,噤不敢声!”(44)如果日商不入内地直接收购,那么他们就在中点或终点市场上压迫华商,操纵市价。譬如在天津,“日商若遇华商不稍就范,即以派人赴产地收买,剥夺华商生计以为要挟!”(45)日商势力在一个独立国家的国内市场上能够如此跋扈,类似这样的例子是少见的。

大企业之圆滑的运行,必赖乎完备的金融组织,这使我们想起日商在华的金融投资来。远在明治二十六年,横滨正金银行已来上海设立支店。此后,它的势力逐渐伸张到汉口、青岛、天津诸大埠,成为日本对华经济侵略的重要支柱,其实力几与汇丰、花旗两行相匹敌。正金以外,更有朝鲜、台湾、日本兴业、三井、三菱诸银行的活动,举凡上海、汉口、青岛、天津、沈阳、北京、广州、厦门、福州、汕头等地莫不设有日商银行。于是日籍纱厂和一切棉货贸易机关又不乏融通资金的便利。

原料和制品的运输,日商也自有其独立的组织,日清汽船之于长江沿岸,大阪商船之于华南各口,大连汽船之于华北、东北各口,久已有雄厚的势力,就是包办全部日商纱厂的水运需要也绰有余裕。

以上,是就日商全体而言的。试更缩小范围,专就投资于中国棉工业的几个财阀而论,他们也自有其一串投资的系统。譬如江州财阀,除通过东洋纺绩与伊藤忠商事诸会社来华设立纺织工厂以外,它更通过日本棉花会社来中国经营原棉及棉制品的贩卖。譬如三菱财阀,除通过长崎纺绩、富士瓦斯诸会社在中国设立纺织工厂而外,它更有三菱商事会社以从事贸易的经营,更有三菱仓库会社在上海设立菱华仓库会社,更有三菱银行在上海设立支行,也在河北投资于棉产的改进事业。又如三井财阀,除通过日清、丰田、钟渊诸纺绩会社投资于纺织业外,又有东洋棉花与三井物产各支店从事贸易;又有三井物产船舶部投资于航运、码头与仓库;又有三井银行各支店从事于金融周转。总之从原棉收购运输,经过纺织制造,以至制品的推销,日商形成完整的投资系统,可以不需华商之手而完成其全部过程。

由于日商投资系统的完整,他们可以独立行动不受制于华商;由于他们势力的雄厚,他们更可以立于不败之地,凌驾华商之上。于是尽管市场萧条,日商仍扩充不已。

三 华商纱厂扩大再生产过程

欧战发生后,中国进口棉纱布突反数十年不断上升的趋势而为剧烈的跌落,于是中国纱布市价乃突飞猛涨,这正是中国纺织厂赚获厚利的最好机会。

由标棉、标纱价格指数的变动上,可以了解到各年纱厂在采算上的盈亏;大战初起,纱价跌落而棉价上升,形成采算上的不利时期。若依滨田峰太郎所推算的16支纱成本来看,则1914年每生产16支纱一包,尚能获得盈利14两,至1915年便要亏折3.13两,1916年情形转佳,亦不过盈利5.45两。1917年起纱价飞速提高,而棉价则变动转缓,这种相差一直维持到1921年的下半年方始消灭,因此采算上也维持了四年的厚利。照滨田所举数字推算平均赚利额,这四年间每生产16支纱一包,最少可得利15.33两,最多高至50.55两。这可算是中国自有纱厂以来绝未曾有的厚利。

对于欧战繁荣期纱厂的获利状况,我们不妨更举出若干实例来。1906年所建的无锡振新纱厂,经营七八年,并无重要发展,惟到了1919—1920年,股东红利曾高达六分之多。又同年所建的宁波和丰纱厂,战前本难于维持的,但在1919年该厂竟以90万元的资本获净利达1,250,000元,1920年获利尤在此数以上。江阴利用纱厂,一向出租出去,1915年始由原股东收回自办,其后六年内以720,000两的资本,15,792枚的纱锭,获利达三百余万元之多。若天津裕元纱厂,1918年完工时仅有资本二百万元,开工后四年内便盈利六百余万元;又如天津华新纱厂,1918年开工时仅有资本二百万元,1919年便获利一百五十万元;又如南通大生第一厂,在这繁荣期所分派的官利曾高达九分之多。总之,地无分南北,厂无论大小,大都全能获得意外的厚利。

第一次世界大战前后中国纱厂的盈利情况

资料来源:据滨田峰太郎:《支那に於けろ襕襕襕》,页21所载数字结算。申新一厂数字据荣德生:《乐农自订行年纪事》。

作者注:生产费用包括原料及其他费用在内。

意外的厚利,激起了建设纱厂的狂潮。不过,第一,这些高利是1916年后才开始的,集议筹备也得需要相当时日;第二,欧洲战事正酣,英美纺织机器的生产颇受限制,且运输亦极困难,所以建厂风潮要到1921—1922年才达到顶点。

1914—1922年这九年内,纯由民族资本所开设的纱布厂凡54家,仅1920—1922年内所开设的达39家,三年的努力已超过战前前二十余年中外各籍纱厂的总数31家。

由欧战所激起的繁荣,转瞬即逝,接着便是极度的萧条。就前面所揭上海原棉和棉纱价格的变动看来,1921年起纱厂的采算,显然已入于日益不利的境地。据皮尔斯(A. S. Pearse)所得资料,在1921年秋季以前,纱厂每出纱一包尚可获利20—30两,冬季只能得利6两了。1922年则无利可赚,1923年且有折本十余两的可能。(46)另据滨田峰太郎的估计,早在1922年,每生产16支纱一包,便已亏折14.75两之多。因此,战后反动可说是在1921年秋便已开始。

萧条进行了一年,华商纱厂已不堪忍受。1922年8月初,华商纱厂联合会乃招集上海厂商共谋对策,结果决议“于两星期内各厂售纱以135两为最低限价”。乃自决议后,纱价仅有微弱的升涨,而至8月下旬竟更跌至124两左右;(47)影响所及,遂有11家纱厂开始停止夜工,实行生产缩减。(48)同时减工之议也甚嚣尘上。纱厂联合会乃征求全国各厂意见,至12月始有“自十一年十二月十八日起停止工作四分之一,以三个月为限,届时设市面仍无起色,续停四分之一”的决议。(49)这是中国棉工业有史以来第一次的集体限制生产运动。这里我们应记起两点:第一,外商纱厂有领事裁判权为护符,绝不受华商此类决议所束缚,且正可利用华商减工以提高市价的时机,坐收不劳而获的厚利;第二,华商纱厂的团结极不坚强,联合会的决议虽通告全国,对各地纱厂却并无强制执行的权利,所以这个决议公布后,上海华厂虽一致遵行,外埠响应的却并不多见。

限制生产的集体行动,既先天的必归失败,原棉市价又不断地提高,因此纱厂的采算也日益不利,至1924年乃达于萧条的顶点,再继续两年以后,始渐有转机。此后直至1931年,从棉花、棉纱的市价变动上看,似日益入于有利的采算,惟创痛巨深,全国华资纱厂的发展并没有何等重要的进步。统计1923—1931年这九年内,纯粹华资所新设的纱厂15家,旧厂增设的纱布厂8家,另收买日、英各一厂,共添新厂25家,但华商纱厂之改组、出租、改租者凡19家,归债权人接管者5家,停工者11家,出售者17家。由此可知旧厂的异动实超过新厂的建设,全部说来,实在即是前期萧条的延续,距离繁荣是很辽远的,兹表列历年纱锭布机数的增殖情势如下:

华商纱厂已开之机器数

资料来源:《中国纱厂一览表》。

四 再论民族资本的积累问题

1.从商业资本到产业资本

从资本积累方面观察1914—1931年间,中国民族资本棉纺织业之发展,有三个特征:一为商业资本的产业资本化;二为帝国主义垄断资本对民族资本的侵蚀;三为集中现象之发生,兹依次述之。

有关资本来源的材料,极为难得,这里我们只得到大战及战后繁荣期内若干纱厂的实例,以为说明。1914—1922年这九年间,纯由民族资本所创建的纱厂凡49家,分属于40个公司。此中除大生第三纱厂属于战前所建的大生系统而外,其余都是新创的。以下,就我们所知者,表列新公司创立人或大股东或资本的主要来源32家。

欧战繁荣期新建华资纱厂创办人资历与资本来源

资料来源:详附录,“中国纱厂沿革表”。

新建纺织公司之中,以商人的投资为最多,商人中尤以棉纱棉布商人居多数。商人以次,便推官僚军阀,至由工业资本积累而来者则寥寥无几。

严格说来,商人这个名词很含混,以自有资本独立经营贩卖业务的可称商人,只替帝国主义侵略企业做买办的,也可以称为商人;世世以商贩为业的可称商人,地主高利贷者转业为商的也可以称商人。因此,这里所辑的厂主出身殊不够作仔细的分析。不过,大体我们可以说,1914—1931年这十七年间创建纺织工厂的主要人物,实在就是那些独资或合伙经营贩卖业务的一般商人。他们的资金来源,正和其他资本主义企业一样,也是在第一次世界大战繁荣期积累起来的,只不过他们积累资金的领域是在商品的流通过程罢了。这种从流通过程积累资金的历史根源,同样说明着中国资本市场上商业高利贷资本统制工业资本的落后本质,同一本质又表现在商人经营纱厂的作风上。熟习纱厂情况的人都知道中国纺业界普遍地存在着一种“重商轻工”的经营方策。这就是说,纱厂厂主们重视花纱市场上的买卖,而忽视工厂的生产;前者的极端表现为纱厂参加花纱投机,买卖价格与数量完全脱离工厂需要,后者的极端则表现为不改进技术设备,甚至不提公积。须知商业高利贷资本既然统制着资本市场,那么出身于商人的工业资本家充满了买贱卖贵、重商轻工的思想意识,也就没有什么奇怪了。

如果我们的推测不错,那么在欧战繁荣期,大批商人特别是棉纱布商人从商品的流通过程转入生产过程,可算这个时期民族资本积累过程上的第一个特征。

前面我们已经看到欧战以前纱厂创办人多半戴有官衔,这在满清皇朝已被推翻的战后时期,当然是不会再见的。但民族资本和封建势力的联系却还是保持着的。这从官僚军阀之投资于纱厂上就可以看得出来;当然,商人也不是没有这种联系的,只不过事属隐讳,不为外人所知悉罢了。

2.帝国主义垄断资本侵蚀下的民族资本

1914—1931年间民族资本积累过程的第二个特征是帝国主义,特别是日本帝国主义垄断资本对于民族资本的侵蚀。

帝国主义,特别是日本帝国主义垄断资本怎样侵入中国棉纺织业,并继续扩大其规模,在第二节里已有叙述。今可对中外各籍纱厂的设备作一综合比较,借以明了帝国主义资本对于民族资本的压力。关于纱、线锭和布机三种设备的绝对数字,读者可参看前列各表,今只比较中外各籍纱厂设备的增加速率如下:

各籍纱厂机器设备之增殖率

上表说明中外各籍纱厂的纱锭设备,差不多以同等的速率发展;而线锭和布机方面,则华资就远落于外资之后。这表示华厂在棉线及棉布的生产上日益不堪和外厂为敌,也即表示华厂之总的相对地位,必然日益低落。

不过,我们这里的数字,是就名义上是华资或外资纱厂的设备计算的,实际上,有许多华资纱厂已经不是真正的华厂,而变成为帝国主义垄断资本的附庸了。帝国主义进行这种隐蔽的侵略,最有效的办法是向华厂发放贷款。

资本主义进入帝国主义阶段的特征之一是大量的过剩资本从宗主国流向殖民地附属国去。这种过剩资本在殖民地附属的投资方式之一,是发放各种产业贷款,一则攫取高额利息,一则侵蚀产权。不用说,这样的投资方式是有宗主国和殖民地附属国间利息水平之巨大的差异为物质基础的。前面说过,第一次世界大战以前,中国的利息水平受高利贷所领导,高至10%以上,而在帝国主义国家最高也超不出5%。所以早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以前,帝国主义过剩资本就已经开始向中国发放各种产业贷款了。

从棉纺织史上,也可以很清楚地看到,帝国主义以放款方式向中国进行资本输出,是经常以低于中国市场利息水平的利息条件来引诱债务人而攫取高于其本国水平的利息的。例如,1890年张之洞创办湖北织布局所借山西善后局的二十万两债款,负息9%,而同年就以这笔借款(未到期)作抵向汇丰银行所借的十六万两,却只负息5%;1893年张之洞所订湖北纺纱局的机价,也只负息6%。因此,急于要办洋务扩充政治资本的张之洞,内心颇想大借洋债来创办纱丝各厂,只是因为“人多议洞好借洋款,故拟此策而不敢上陈”(50)。李鸿章卵翼下的上海织布局在1891年打算在上海借债,当时钱庄索息一分以上,而德华银行只索息七厘,李鸿章未尝不想借德华的借款,只是顾忌于“损声名”(51)而未便伸手。这些事例说明帝国主义在中国的放款对于经常处在高利贷重压之下的华资纱厂具有多么巨大的诱惑力。在帝国主义方面,不用说,这种放款却是获利极高而又风险极小的投资。所以早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以前,据我们所已经查明,曾经向帝国主义举借过债务的纺织厂,就已经有湖北织布、纺纱两局,上海裕晋纱厂和南通大生纱厂四家,其中裕晋纱厂且是因为无力清偿债务,而被道胜银行拍卖了的。

第一次世界大战以后,中国资本主义获得了进一步的发展,但是资金市场上的基本情况,并没有改变。那就是说,产业资本并没有建立起独立的优势地位,产业利润还经常处在高利贷的侵蚀之下。

原来辛亥革命失败以后,中国就陷入长期的军阀混战的局面。北洋军阀为了进行内战,除去大量举借外债而外,同时大举内债,计自1912至1926年北洋政府财政部计发行内债618,069,588元。1927年蒋介石背叛革命以后,内战更剧,内债也就发得更滥。计1927—1931年间,南京国民党政府财政部又发行了1,006,000,000元。(52)这就是说1912—1931年这十九年内,南北反动政府的财政部共发行了内债十六万万元以上,足足抵得上我们前面所说1896—1910年间被帝国主义榨去的军事赔款和外债本息的三倍有余。而反动政府各部和各地方政府所发各种债券还不在内。

这样庞大数字的内债,对于我们当前的问题,具有极其严重的意义。首先,这庞大数字标志着反动政府对人民进行着毁灭一切的战争罪行和敲骨吸髓的经济榨取,这就意味着农民和手工业者的破产,也就意味着封建性高利贷剥削的更加猖獗沉重。其次,这些内债一般都负有6%至8%的利息,实际向银行抵押时则又按票面五六折发行。于是公债遂成为社会流动资金的主要投资对象。据说公债投资“利息恒在一分五厘以上”。(53)不用说,这同样又意味着高利贷的利息水平统制着资金市场,为帝国主义垄断资本造成蚕食民族工厂的绝好机会。

纱厂借债,向来不愿公开,尤其是举借帝国主义的债务,家家都严守秘密,如果不因为债务发生纠纷,人们是很难查知那些纱厂曾经举借过外债的。可是就根据我们所找到的远不完全的资料来看,大战以后帝国主义垄断资本对于华资纱厂的侵蚀已经非常惊人了。

据我们所知1917—1931年间曾经举借过日帝垄断资本债务的华资纱厂凡十四个厂(54),即上海的申新第一、第二、裕源、宝成第一、第二、华丰、大中华;天津的华新、裕元第一、第二、裕大;济南的鲁丰和汉口的申新第四。借债的结果,绝大多数都因无力偿还而被日帝吞并过去了。今将所知较详的几家分述如后。

天津裕元纱厂是1918年完工的。日帝说最初就是日商大仓组和日本棉花会社与某华人合办的。其后大仓及日棉退出裕元,但裕元所欠大仓债务并未清偿。第一次借款成立于1921年3月,裕元用第一、第二两厂及纺织机向大仓借得扩充资金2,500,000日金,负息8%(年利,下同),又两笔周转金300,000日金与100,000日金,前者负息10%,后者8%。1923年后,裕元营业失利,债务便无力清偿。拖到了1926年又成立第二次借款,结清旧债,另订新债,利息抬高至10.8%,同时并由债权人直接经营;再拖到1936年便被日帝钟渊纺绩会社收买吞并了。

天津裕大纱厂是王克敏创办的,建厂时收足资本1,340,000元,工程进行了一半,资本便用尽了,于是便在1921年12月向东洋拓殖会社举借日金1,800,000元,勉强完工开车。东拓的借款条件非常苛刻,按照合同,裕大以全部财产作保还不够,又拉上了北京信托公司做保证人,全部债务负息达12%;此外,东拓为了监督裕大的经营,又强迫裕大聘请东拓推荐的华人监事或理事一名,并日人技师一名在厂监视;而最奇突的是,债务定期四年清偿,合同又规定在到期以前,裕大应相机改为中日合办企业。果然,到了1925年便成立了新合同,由东拓接收过去,名为“委托经营”。谁都知道王克敏是抗日战争中的一个大汉奸,从经济依附到政治叛国,这乃是华资纱厂发展史上最可耻的一例。

上海的宝成第一、第二两厂完工于1920年,第二年的12月便以全部财产作抵向东亚兴业会社借日金5,000,000元,负息12%;到了1925年2月债务本息积至5,300,000元,宝成完全无力清还,于是被东亚所拍卖,买主就是日帝的日华纺绩会社,厂名改称为喜和第一、第二。

上海华丰纱厂在1922年7月向东亚兴业会社借日金1,000,000元,作为归还购机欠款之用。这笔借款按99折付现,负息11.5%,限期二年,如到期后不能清还,可以延期一年,但利息提高至12%,同时债权人又得派人至华丰监督会计。实际上,到了1923年的12月,华丰就已无力偿付利息而不得不和东亚成立新合同,把工厂委托给日华纺绩会社经营了。到了1926年终于被日华所收买吞并,改称日华第八厂,总计自借债至完全丧失所有权,前后不过三年多的时间,可算日帝垄断资本吞并华资纱厂最快的一例。(55)

华资纱厂中规模最大的是申新纺织无限公司,而和帝国主义垄断资本关系最繁密的也正是申新。在我们所讨论的时期内,申新系统曾先后向帝国主义垄断资本三次举债,第一次是1917年以上海申新一厂向中日实业会社抵借日金400,000元;第二次是1922年以上海申新第一、第二和汉口申新第四各厂向东亚兴业会社抵借日金3,500,000元,第三次是1929年以上海申新第七厂向汇丰银行抵借日金2,000,000元。第二次东亚借款负息11.5%,除以三个工厂的全部厂基、建筑、机器作为抵押品而外,并由福新面粉公司保证偿还利息;但合同又规定东亚应接收三厂全部财产的所有权以代替抵押权;遇有申新不能按合同偿还本息时,东亚即可派人至各厂监督会计;直至欠债本息全部偿清后,申新始有权向东亚收回所有权。申新所欠日帝的债务大约是勉强还清了的,可是所欠汇丰的债务拖到了1935年还无力偿还,因而一度被汇丰拍卖,幸得多方援助,才得收回。

本期内和英帝国主义垄断资本发生债务关系的,除申新第七厂以外,还有汉口第一纱厂、上海统益第一、第二两厂、南通大生第二纱厂和上海三新纱厂五家。

汉口第一纱厂是1920年完工的,开车后获利极厚,所以连年增建新厂,扩充设备。扩充的资金,一部分取自历年盈利,一部分则赖借债挹注。不料汇价跌落,至使所欠机价损失极大,而经营又屡次失利,于是欠债也就无力偿还。到了1929年这个厂的欠债已经滚积到超过资产总值的地步,于是便由第一债权人沙逊洋行,第二债权人安利洋行和浙江兴业银行所接管,契约规定旧股东俟债权人分有余利以后可以享得二厘股息。三个债权人中,欠额最大的是沙逊与安利,浙江兴业所占债额甚小,所以1929年后这个厂已经无异于英帝的投资了。

上海统益第一、第二两厂完工于1920年,1927年以后,纺业萧条,乃委托英帝庚兴洋行管理,每年付酬劳金二万两;契约又规定由庚兴无限制垫款经营,取息5%,遇有盈利时,再提20%作为庚兴红利。此项契约,原订二年期满,但直到1937年还在委托经营中。统益和庚兴结成这样的委托办法,当然是由欠债而起的,只不过欠债经过不为外人所知悉罢了。

曾经向英帝垄断资本举债的另外两家纱厂,即南通大生第二和上海三新,都曾因无力还债而被债权人汇丰银行所拍卖。

和英帝有关的崇信和公益两家中英合资纱厂,最后也都是被英帝吞并了的。

本期中曾受美帝垄断资本所侵蚀的也有两家纱厂,即郑州的豫丰和天津的宝成第三。这两家都是因为欠下美帝慎昌洋行的购机债务,到了1922年后纱业萧条期,无力还债而被慎昌所接管。

为了便于分析,今列曾受帝国主义垄断资本所侵蚀吞并的各厂设备如下表:

帝国主义垄断资本侵占华资纱厂情况

(1917-1936)

资料来源:本书附录,“中国纱厂沿革表”。

根据上举已经查得的资料,可知1917—1931年这十四年里曾经向帝国主义垄断资本举借债务的华资纱厂共有22家,日帝占14家,英帝6家,美帝2家。22家借款中,凡是我们知道借款条件的,条件都非常苛刻。譬如利息,一般都在10%以上,常常高至12%。欧战以后,帝国主义国内市场上的利息水平,一般都在3%左右。这就是说帝国主义垄断资本流入中国可以获得高于其本国两倍至三倍的利息。对于帝国主义垄断资本而言,无疑的,向中国民族资本进行高利放款乃是攫取最大利润的方便法门之一了。然而另一方面,如果我们假定中国资金市场上的利息水平受公债投资利息所牵引,停留在15%左右,那么12%的外债利息条件还是差胜于本国贷款的,这就是为甚么举借外债的华资纱厂那样繁多的根本原因。

帝国主义垄断资本对华厂进行放款,其目的当然并不仅止于攫取高额利息,并且还在于利用放款,逐渐蚕食华资纱厂,由放债进而吞并。这在借款条件上表现得非常突出。所有的借款无一不是拿借款纱厂的厂基、建筑物和机器设备等全部资产做抵押品的,有时这还不够,另外又拖上借款纱厂以外的华资企业做担保人。例如裕大对东拓的担保人是北京信托公司,申新对东亚兴业的担保人是福新面粉公司。同时借款合同又常规定一旦债务人不能按合同的规定如期还本付息,则债权人便有权派人至债务纱厂监督会计,这就是说,监视债务纱厂的营业。最奇怪的是申新三个厂向东亚兴业借债时,合同规定是以三厂全部财产做抵押品,但同时却又接收三厂的所有权以代替抵押权;而裕大向东拓借债时,则干脆规定在合同满期以前,相机把纱厂改为中日合办。

事实上,在帝国主义垄断资本的高利盘剥之下,华资纱厂多半一经负债便永远无力还债,到了最后,纱厂就不得不被帝国主义者所接收,或称委托经营,或称租办,或是根本被拍卖而归帝国主义垄断资本所吞并。总计前述曾经举借外债的22家纱厂,除去结果不详的五家而外,能够清偿债务的只有一家,其他都在各种名义之下实质上被帝国主义垄断资本所吞并了。再加上原是中外合办,终于被帝国主义者所独占过去的两家(崇信与公益),则1917—1931年这十四年里被帝国主义者由蚕食而吞并过去的凡18家,其纱锭总数达757,813枚。回溯一下历史罢,从1890至1913年这二十四年里华资纱厂总共才发展到484,192锭,如今战后十四年内,只根据我们所已知的数目,被帝国主义吞并去的便达757,813枚,何等凶猛的兼并过程呵!

细察华资各厂的举债情况,还有一点值得注意。那就是各厂债务多半是在第一次大战后繁荣期举借的,借举的目的,很多都是为的进行扩充,有些厂家,根本就是购买扩充设备所欠下的机器债务。这现象充分说明了民族资本的软弱本质;就是在民族资本历史上空前大繁荣时代,他们也无力独立进行扩大再生产,而必须依赖帝国主义垄断资本的扶持,和帝国主义垄断资本发生千丝万缕的联系。

可是前面已经说明,战后是帝国主义垄断资本大举在华扩充旧厂,增设新厂的时代,在外资各厂的强大压力之下,在中外高利贷的滚剥之下,华资纱厂,不论是在战时繁荣时期扩充新建的,或是具有悠久历史的,只要一经陷入外债的魔掌,几乎全都无力自拔,在或长或短的时期内纯为偿付外债本息而开业。从资本积累的意义上看,这些名为华人投资的纱厂,尽管仍在华人名义下开车生产,但那已经是在为帝国主义垄断资本攫取最大限度的利润服务了。

以前我们计算中外各籍纱厂的设备时,把一切名义上华商投资各厂和中外合资各厂全部列入华资项下。如果我们把名义上为华商投资,实际上已归外商接管经营的各厂,和虽未被外商所接管,但因为积欠外商债务,其营业已直接为外商攫取最大利润而服务的各厂全部列为外资势力,那么其结果是非常惊人的。

姑以1925和1931两年为例,按上述原则,1925年华资纱锭中应刷出天津华新、汉口第一、郑州豫丰、天津裕元第一、第二、天津裕大、上海申新第一、第二、汉口申新第四、上海华丰、天津宝成第三、南通大生第二各厂;1931年应再刷出上海统益第一、第二、上海申新第七、上海三新,但加入天津宝成第三。其他借债结果未详各厂仍列为华厂,但中外合办的崇信在1925年则以三分之一划为外资,在1931年全部划为外资。这样,则中外资的纱锭对比有如下表。

根据下表修正数字,可知1913年华资纱锭数的相对比重还占58.8%的绝对优势;到了1925年,名义上华资也还占到55.9%,但实质上,真正在华资手中的,已经落为44%,而为日帝垄断资本攫取最大限度利润服务的却以45.3%而超过华资占到绝对优势了。这种情况,过了六年而至1931年还是丝毫没有改善。该年日资各厂仍以45.2%而占优势,华资仍旧只占44.1%。必须再度指明我们这里的估计,只是就已经发现对帝国主义发生借贷关系的各厂而言的,就连明知其发生过借贷关系而在1925与1931年是否已经清偿,结果不明的各厂,也还列入华资项下,因此这样的估计方法是极其保守的。事实上,维持华厂名义而实际已因债务关系变成为帝国主义服务的纱厂,必然还不在少数。如果把纯粹华厂的相对比重定为三分之一,或许和事实还更接近些。

中外各籍纱厂纱锭数之比较

作者注:1913年英资包括美、德籍各一家在内。1925、1931年修正数英资包括美资在内。

旧中国有许多买办文人喊叫过“利用外资”,说是用中外合办或借外债来办厂可以让中国完成“工业化”。上面就是中国纱厂怎样“利用外资”,而反被外资所利用的结果!当然,帝国主义对这样的结果是不满意的。日帝某金融寡头埋怨难于讨债,据说,“追偿华人债务,极为辣手,中国法院全无信用可言!”(56)另一些帝国主义侵略家则断言“如果他的公司斥资从事直接投资而不把款项出贷给华人企业,那就更好了,因此他主张,只要直接投资比向华商贷款更加成功,那么,领事裁判权就要继续下去,并且也应该继续下去!”(57)

由上所述,可知第一次世界大战以后,帝国主义,特别是日本帝国主义的垄断资本对中国棉纺织业展开了大规模的侵略攻势:他们不独积极地扩充旧厂,创设新厂,并且运用高利贷的方式把某些华厂变成自己的利息贡纳人,变成为自己服务的买办;最后,则完全把华厂并吞过去。这可算是战后民族资本积累过程上的第二个特征。

3.集中现象的发生

第一次世界大战所造成的中国棉纺织业的繁荣景象,维持到1922年而完全消逝,接着就是长期的慢性萧条,特别是1927年蒋介石背叛革命以后,情况尤其一天比一天恶化。在这中间,一部分华资纱厂沦为帝国主义垄断资本的牺牲品,另一部分则亏累倒闭,被少数华厂所兼并,因而在华资纱厂阵线以内,就发生了集中的现象。不过应该指明,一切民族资本的现代工厂都逃不了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这三重灾难。所以全面说来,被华资纱厂所兼并的华厂,远不如受帝国主义垄断资本所侵蚀兼并的为多;而从事兼并的华厂,也并不就是发展十分健全得以免除那三重压迫的企业。

本期内从事兼并失败小厂最著称的一个系统是申新无限纺织公司。

申新无限纺织公司以荣宗敬、荣德生兄弟的投资为中心,辅以荣姓和他姓少数股份。这个在中国堪称规模最大的纺织系统是和荣宗敬兄弟的另一项大规模投资——面粉制造业同时发展起来的。

1900年荣宗敬兄弟初次投身于现代企业,利用他们上海广生钱庄所积累起来的资金与人合办保兴面粉厂(后改称茂新),资本只有三万九千元,三年后,扩充至五万元。1905年荣氏兄弟开始投资于纺织业,与别人合股开设振新纱厂,出资六万元。振新是一个只有资本二十余万元,纱机12,000锭的小厂,1907年完工开车后,营业有利,所以到了1912年便以四十三万七千元增购纱机17,000锭。可是到了1915年振新荣姓股东内部发生矛盾,荣宗敬兄弟让出纱厂股份而取得茂新面粉厂,以为补偿。

荣宗敬兄弟经营振新七八年,获得不少经验。退出振新以后,适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时期,中国纺织、面粉两业都能获得很高的利润。于是他们就又利用钱庄和面粉两业的盈利重新投资于纺织业,在上海创建申新纱厂。

成为申新系统发展起点的上海申新纺织第一厂,最初只有资本三十万元,收买一个油厂的厂基,改装纺机12,960锭,布机250台,另附一轧花厂,容机40部,于1915年10月完工开车,开车两个月,就获得盈利两万余元。

荣氏申新纺织和茂新面粉两项投资,在战时繁荣期都获得极高的盈利。申新一厂以三十万元资本出发,在1916年盈利110,000元;1917年400,000元;1918年800,000元;1918、1919年两年增设纱锭、布机后,1919年盈利高至1,000,000元;次年更高至1,100,000元;就是纱市已经开始衰落的1921年,也还有盈利600,000元。

纺织、面粉两业的战时暴利,造成申新、茂新两个系统扩建新厂、兼并小厂的基础。在纺织方面,计1917年收买上海恒昌源纱厂为申新第二厂;1918年申二增机一万锭;1919年申一增纱机25,000锭,布机400台,同时以资本1,500,000元筹设申新第三厂;1921年新建申三盈利500,000元,于是同年投资于专纺废花的民生纱厂,次年更在汉口筹建申新第四厂,并在第三厂增设布机。这样,当中国纺织业开始其战后萧条时,申新的纱机设备已超过其最初出发点的十倍有余了。

1922年后中国棉纺织业陷入长期萧条的境地,一般小厂,都难逃亏累倒闭的命运,而这也正是帝国主义垄断资本和少数规模较大的民族资本从事兼并的绝好机会。申新在这以后的发展比较以前还要迅速,大略情况是这样的:1923年申新收买上海德大纱厂,改为申新第五厂;1924年申新在第三厂增加布机,并租入常州纱厂,改为申新第六厂;1927投资于上海恒大隆记纱厂,又在第二、第三、第五各厂增加纺机;1928年在第四厂增建布厂,在第五厂增加布机,并在第二、第四、第五各厂增加纱锭;1929年收买英商东方纱厂为申新第七厂,并在上海筹建申新第八厂;1930年在第二、第三、第四各厂增加纱锭,又在第三厂增加布机;1931年租办的常州纱厂由原主赎回,另购入上海厚生纱厂补作申新第六厂,又购入上海三新系统的发展历史,有两点值得注意。首选,分析申新全部纱机设备,可知其中有很大的比例是由吞并其他小厂而来的,这个比重在1925—1929年间占到30%以上,在1929年后则达45%以上。换言之,申新扩大再生产过程的推进,有三分之一乃至几乎二分之一的设备是靠集中方式完成的。此点说明尽管中国纺织业里民族资本扩大再生产过程被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所压制,但这却不妨碍在民族资本阵线以内也发生互相吞并的集中过程。

申新系统纺机设备的扩张

(1916—1936年)

资料来源:据汪敬虞同志整理数字,见《中国近代经济史统计资料选辑》。新三纱厂为申新第九厂,并在第一、第三、第四、第五各厂增加纱锭,在第五厂增加布机。(58)至此,申新凡自办9个厂,参加投资2个厂。只就在申新直接控制下的九厂设备而论,凡纱机567,248锭,这就是说,在1915—1931年这十六年内纱机发展将近43倍。

其次,申新从事兼并小厂,这并不表示申新基础特别巩固,更不表示申新可以逃脱敌对势力的侵蚀。申新的发展是带有相当盲目性的。原来申新历年盈利,大部分都在扩充新厂新机上耗费殆尽,旧有各厂的资本力量并不充沛,有些新厂,甚至连机器都是靠欠债订购而来的。因此,申新一面不断地扩充设备,兼并小厂,一面却经常陷在高利贷的拖累之下。前面说,就在大战繁荣期,申新已经向帝国主义垄断资本举借债务了,那就是1917年申新一厂向中日实业会社举债40万日金;1922年又以第一、第二、第四各厂向东亚兴业会社举债350万日金。1929年申新收买英商东方纱厂为第七厂,表面上好像是民族资本吞并帝国主义纱厂,其实申新买得以后,立刻就向汇丰银行进行抵押借款,这笔债务,一直拖到1935年还无力清偿,名为华厂,实际是在为帝国主义垄断资本服务。凡此,又说明尽管规模较大的民族资本猛烈地吞并小厂,但,这从事兼并的民族资本本身仍不免要被帝国主义所蚕食兼并的。

以上所述,可视为1914—1931年间民族资本积累过程中的第三个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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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王子建:《日本之棉纺织业》,页147。

(2) D. R. Gandgli, Industrial Evolution of India, London, 1929, 2nd. ed. p. 262.

(3) 王子建:《日本之棉纺织业》,页176。

(4) 根据王子建前引书统计附录,页Ⅰ所载数计算。

(5) 据A. S. Pearse,The Cotton Industry of India,p. 22所载数计算。

(6) 1919年11月1日起,日本且限制20支以下之粗纱出口。见Trade Reports,Pt. I,1919,p. 4。

(7) 日本输华棉布在其棉布总输出中之地位,战前约当60%至80%;1914—1922年间约当50%至70%;1923年后因南洋市场之开拓,输华量遂减,惟1923—1931年间,仍常在40%以上。中国以次日本海外市场之最大者为印度与南洋群岛,然两处合计,不过30%上下。王子建:前引书,统计附录,页LXIV-LXV。

(8) Freda Utley, Lancashire and the Far East, London, 1931, pp. 43-45; The American Economic Review, Vol. XVII, No.3, Sept. 1928, p. 471.

(9) Freda Utley, op. cit., p. 58; A. F. Lucas, Industrial Reconstruction and the Control of Competition, London, 1937, p. 156.

(10) Freda Utley, op. cit., p. 52.

(11) B. Bowker, Lancashire under the Hammer.

(12) 王子建:前引书,页11;XIII-XIV。

(13) A. S. Pearse, Cotton Industry of Japan and China, Manchester, 1929, p. 36.

(14) C. C. Allen, "The Concentration of Economic Control in Japan," Economic Journal, Vol. XLVII, No. 186, June, 1937, pp. 271,281.

(15) F. Utley, op. cit., p. 107.

(16) B. H. Ellinger, "Japanese Competition in the Cotton Trade," Journal of the Royal Statistical Society, Pt. II, 1930, p. 196.

(17) G. C. Allen, British Industries and Their Organization, London, 1935, p. 229.

(18) Committee on Industry and Trade, Survey of Textile Industries, 1928, pp. 24-26.

(19) B. and H. Ellinger, Japanese Competition in the Cotton Trade, p. 211.

(20) B. and H. Ellinger, op. cit., p. 211; A. F. Lucas: op. cit., pp. 154-168.

(21) A. S. Pearse, The Cotton Industry of Japan and China, p. 46.

(22) British Economic Mission to the Far East, 1930-1931. Report of Cotton Mission, 1931, p. 19.

(23) Cf. United States Department of Labor, Effects of Mechanical Changes in the Cotton-Textile Industry 1910-1936, United States Government Printing Office, 1937.

(24) "An experiment conducted by Laucashire Cotton Corporation indicated that under the conditions prevailing in Lancashire, the ordinary Lancashire loom was more economical for the production of fine cloths than the automatic loom; but this conclusion does not necessarily stand for the bulk lines in which foreign competitors have been most successful." G. C. Allen, British Industries and Their Organization, p. 249.

(25) 如1919年会员厂共有环锭3,435,932枚,走锭52,330枚;1924年,环锭5,100,056枚,走锭25,150枚;1929年,环锭6,795,502枚,走锭41,014枚。见王子建:前引书,附表,页Ⅱ-Ⅲ。

(26) J. Ryan,“Machinery Replacement in the Cotton Trade,”Economic Journal,Dec. 1930,p. 578.

(27) G. C. Allen,op. cit.,p. 248.

(28) F. Utley,op. cit.,pp. 195,215-218.

(29) F. Utley,Japan's Feet of Clay.

(30) F. Utley,Lancashire and the Far East,p. 207,219.

(31) 《棉丝纺绩事情参考书》,昭和六年,下半期。

(32) 王子建:前引书,页11—12。

(33) 樋口弘:《日本对支投襕の研究》,昭和十四年版,页260—261。

(34) 详附录二,“中国纱厂沿革表”。

(35) 方显廷:《中国之棉纺织业》,页250,252;按方氏所用资料为《中国纱厂一览表》,故实际应为1929年之情形。

(36) C.F.Remer估计日本在华棉纺织业直接投资,1914年7,900,000元;1930年195,653,000元(伪满洲12,331,000元,关内183,322,000元)。每锭投资额Odagiri估为150元;K.Uchida估为100元;Prof. Zenichi Itani估为65元,又每台布机450元;Remer系按每锭100元估算者。见C. F. Remer,Foreign Investments in China,pp. 433,495。

(37) 《中国棉产改进统计会议专刊》,《报告》,页19;《国际贸易导报》,VIII,3,pp. 42-43;VI,12,p. 113。

(38) 参看大岛让次:《天津棉花之物资集散事情》,天津,昭和五年,页225—226。

(39) 《中行月刊》,第5卷第3期,民国二十年九月,页130。

(40) A. S. Pearse,The Cotton Industry of Japan and China,p. 149;聂潞生:《印棉运华联益会之成立及其经过》,见《恒丰周刊》,第80期,民国十五年四月十一日。

(41) 合同见《恒丰周刊》,第81期。

(42) 《恒丰周刊》,第80期。

(43) 徐玉辉:《济南棉业调查报告》,《纺织时报》,第1257—1264期;金城银行:《山东棉业调查报告》,页111—113,122—123,151。

(44) 穆藕初:《振兴棉业刍议》,见《华商纱厂联合会季刊》,第2卷第1期,民国九年十月,页5。

(45) 《中行月刊》,第5卷第3期,页130。

(46) A. S. Pearse, op. cit., p. 157.

(47) 《华商纱厂联合会季刊》,3卷4期,页219。

(48) 滨田峰太郎:前引书,页295。

(49) 《华商纱厂联合会季刊》,4卷1期,页63。

(50) “光绪二十一年七月十八日张之洞致总署电一”及“电四”,《张文襄公电稿》,卷24。

(51) “光绪十七年五月二十九日复沪局马道电”,《李文忠公书·电稿》,卷13。

(52) 千家驹:《中国的内债》。

(53) 《中国银行十九年度营业报告书》。

(54) 原书如此,疑有误。——编者注

(55) 以上各厂对日帝债务关系资料见经济研究所藏“日本大藏省编对支借款一览表”。

(56) C. F. Remer, op. cit., p. 413.

(57) C. F. Remer, op. cit., p. 512.

(58) 荣德生:《乐农自订行年纪事》;《中国纱厂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