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梦论稿》初版于一九五九年,到现在不觉已经二十年有余了。
二十年的时间不算短,然而它去得这样匆忙,好像只是一转眼的工夫。想起我刚开始写这本书中的论文时,尚未至“而立”之年,学生时代的服装还没有在办公的桌子上磨破;真是“早岁那知世事艰”,居然也对《红楼梦》这部深刻地反映了社会人生的作品发起议论来了。那时真是幼稚而又年少气盛,只觉得我们中国有《红楼梦》这部书实在了不起,愈是多读了那些世界文学名著就愈是感到它了不起。也许还不能说,曹雪芹已经超过了托尔斯泰、巴尔扎克这些艺术大师;不过,至少可以说各有所长,而曹雪芹却比托尔斯泰、巴尔扎克等早约一个世纪就登上世界文学高峰。
曾有人说,英国宁可不占有印度而不能没有莎士比亚;我觉得也可以这样说,中国宁可不造万里长城却不能没有《红楼梦》。虽然,万里长城体现了中国人民的勤劳和力量;但不能忘记,它也是强迫苦役的结果。它那绵延起伏的壮观,曾经给人间平添了多少苦难和眼泪啊!然而,《红楼梦》却是一个伟大的艺术心灵,面对着人间的“啼痕”和“辛酸”所创作出来的一件精神上的巨大工程。在它那块通灵的“石头”上,不仅铭记着祖国的历史生活风貌,而且还向千秋万代人们的心里传播着诗情和智慧的火炬。
《红楼梦》,这是我们民族文化的结晶。它比万里长城更经受得起时间的考验,永远不会风化和剥蚀,只有更加焕发出不朽的天才光辉。
当时,我就是怀着这种近于感激的心情和作为一个中国人的自豪,读着《红楼梦》,写着读《红楼梦》的感想。虽然我已经不是第一次读这部小说了,但仍然觉得它很新鲜,有许多东西好像第一次才读到。真如前人所说:“譬如日月,终古常见,光景常新。”为了把这些读后感写出来,我常觉得找不出完美的话语。特别是那些通过生气淋漓的艺术形象所体现出来的丰富含义,好像世界上只有一种文字形式才能表达,那就是《红楼梦》本身。从这里,我仿佛若有所悟:世界上为什么需要文学,原来人类的生活、思想、感情中有许多复杂、微妙而又深奥的东西,只有通过艺术才能很好地表现出来,才能像琴弦似的激起一种心灵的回响。而且,一定的内容只能表现在唯一最好的形式里;如果换一种形式也可以表现,那就说明艺术上还不够成熟。这也许就是为什么一首好诗一经翻译便往往诗味索然;而《红楼梦》也只能用《红楼梦》的方式来表现,如果改成其他艺术形式(如戏剧等),总是不及原著深刻丰富,甚至貌合神离。至于用论文(特别是那种堆砌概念的论文)来传达《红楼梦》的神髓,就似乎更加困难了。
然而,我还是“论”下去了。当时也不暇考虑这些“论”会不会贻笑于学者专家,只觉得要把那些横溢在心里的读后感一吐为快。自然这很幼稚,然而也正是靠了这种幼稚,使我对着长夜的孤灯,对着那些仿佛可以听到他们呼吸的《红楼梦》人物,对着这部似乎还不为外国读者领略其神韵的天才杰作,抒写了我的那些议论。
文章写出来了,我仿佛这才想起请谁看看呢?于是想起了何其芳同志。那时我跟他素昧平生,他是有名的诗人、散文家、文艺理论家,我顶多不过是一介书生,打扰他未免唐突;但稿子还是寄去了。不久,接到他一封用小楷写了五页的长信,而且是写于“夜三点”。我默默地望着这封信,一时想得很多,倒不在于他在信中说了些称许的话,而是在于他那亲切的、平等的口气,就像和一个朋友谈心似的。说实在的,与其说我在读信,还不如说在读写这封信的人。我不由想起他在《夜歌》中的诗句:“以自己的火把去点燃别人的火把。”
我遵照他的嘱咐,把信和稿子送到当时严文井、秦兆阳、葛洛同志主编的《人民文学》。《人民文学》摘取了他信中的一段话作为编者的话”,在一九五六年六月号上把稿子登出来了[1]。信也就暂时存放在编辑部里。……
“文化大革命”来了,《人民文学》停刊,我写的这本《红楼梦论稿》也上了禁书目录,后来又和何其芳同志一同被一顶“修正主义红学代表”的帽子扣到一起;他给我的那封信自然也就不便再提,只能永远锁在我的记忆中了。
感谢当时在《人民文学》处理我的稿子的编辑高光起同志,他虽然在生活中遭到巨大波折,后来又调往他方,但当他去年行装萧然地回到北京时,却为我完整无损地保存了那封信。信上的字迹已在二十多年的岁月中变淡了,可是我却好像第一次才那样清晰地读到它。当时,我真想立刻急驰到东单裱褙胡同去看看何其芳同志,可是他已经离开人世三周年了!
说来也真令人感慨,当初我因《红楼梦》认识了何其芳同志,后来又一同挨批,再后来可以跟他无顾虑地谈谈《红楼梦》了,却竟是在献给他的一副挽联上:“临书挥雪涕,将夜歌重温,恨天遽夺千秋笔;拊掌话红楼,忆燕园初见,使我顿轻万户侯。”我在这里无意歌颂何其芳同志,他也像普通人一样,有他的局限;但他使我感到亲切的,倒正是他的普通——含着不普通的普通。
现在,对着这本《红楼梦论稿》,除了使我想起何其芳同志以外,还使我不能不想起许多曾经给我以莫大鼓励的读者。他们从天南地北寄来了一封封热情的信。有的告诉我这本书在传抄;有的告诉我为了得到它,故意从图书馆中借去报失;有的说从收废纸的地方捡起登着我谈《红楼梦》的《人民文学》;还有的以为我“已经不在人世了”……看了这些信,真使我又惭愧又感激,同时也有一种说不出的沉重感。我一直把这些信默默地藏在心里,现在,让我趁这次再版的机会,遥向这些同志致以深深的感谢。
经历了二十多年的人生途程,再来重读《红楼梦》,不禁更加感到这部书写得深刻,写得意蕴丰富。它所反映的那些“盛衰之理”、“人情之常”以及其他等等,岂仅是限于家庭、儿女之间,不是更为广阔地概括了那一社会里许多带本质意义的现象吗?从这个意义上来说,《红楼梦》真不愧是“史笔”,甚至可以说凝聚着一部二十四史。当然,这并不是说《红楼梦》影射了甚么历史上的真人真事;有些考证家和索隐家在这方面大下工夫,好像非把书中所写的人、事、地都一一坐实下来才见“学问”;其实,这顶多不过是把《红楼梦》还原为原始素材。假如真能这样也不是全无意义,真正科学的考证还是有价值的,虽然它不能代替对《红楼梦》本身的研究;只可惜有些考证往往穿凿附会、不着边际或流于繁琐,因而不能不愈考愈玄、愈考愈远,以致有意无意地把《红楼梦》的伟大文学价值取消了,使它由一部艺术概括很高的创作,下降为一部呆板的实事记录或可供考古的历史资料。
亚里士多德说:“诗较历史更富于哲学意味,价值也较高;因为诗叙述有一般性的事,历史则叙述个别的事。”[2]我觉得《红楼梦》所以比得上二十四史,也是从它艺术地概括了历史上带有普遍意义的现象而言。晴雯的被逐、死亡,贾宝玉在《芙蓉诔》中称她“高标见嫉,闺阁恨比长沙”;的确,通过这个丫鬟的遭遇,使人不禁想起历史上许多正直的、光明磊落的人,总是常常得不到好下场;而那些阴沉的、心地弯曲的人反而讨人喜欢,被誉为“贤人”。这不是很有点生活的“哲学意味”么?而且这种历史残留是多么难以根除啊!毋怪前人曾说:“《红楼梦》所载,闺房琐屑,儿女私情。然才之屈伸,可通于国家用人之理。”[3]
是的,《红楼梦》在创作上所显示的深度,就在于“通”。它由个别通向一般,由有限通向无尽;不仅可通于国,而且可通于整个历史时代。
不仅如此,从《红楼梦》里又何尝不可以看到全人类——至少是处于私有制时期的人类。书中那些刻画入微的人情世态以及各种社会意识、矛盾冲突等等,难道仅仅是十八世纪中国所特有的现象?不是也可以在其他国土上找到,只不过表现形式有所不同而已。
马克思和恩格斯曾说:“各个世纪的社会意识,尽管形形色色、千差万别,总是在某种共同的形式中运动的。”[4]《红楼梦》正是艺术地表现了这种“共同”。虽然这种“共同”将随着阶级社会的消失而消失,然而《红楼梦》却不会消失,倒是更加显得珍贵,因为它把永不复返的人类历史生活如此生动地再现出来,从而显示出“永远的魅力”(马克思语)。
《红楼梦》为什么具有这样长久的艺术生命?我以为主要原因就在于真。虽然曹雪芹在书中一开始就声言,他这部书是“假语村言”,好像唯恐人们看得太真。但千万读者还是被那“一番梦幻”吸引住了,莫不为那些不容置疑的描写深深感动。其实,书中所描写的贾府,现代人谁都没有经历过;有些年轻的读者甚至对作者的生平都不十分清楚,更没有去对十八世纪的中国历史社会作过考查;但这丝毫不妨碍他们把《红楼梦》读得真切有味,以至为书中人物的不幸遭遇一掬同情之泪。
《红楼梦》为什么这样真,而作者却又特地声明是“假”,这不是很耐人寻味么?
巴尔扎克曾称文学作品是“伟大的谎言”,这与曹雪芹所说的“假语村言”可算是不谋而合。其实,他们所说的“谎言”和“假语”,就是艺术上的虚构和想象。没有这种虚构和想象,就不能“敷衍”出一部小说。只是,真正的艺术虚构和想象必须建立在真实的生活基础上,它是对生活的提炼和概括。如果把生活原封不动地搬到作品中去,反而会显得不真实,正如冈察洛夫所说:“在艺术中,对象不是原来的样子,而是有了想象的反映。”
因此,《红楼梦》是一部伟大的“假语村言”。它所说的“假”,其实是为了不拘泥实事而求得更真的“假”。它把真和假辩证地统一在一起。为了完成这种艺术上的统一,对人生有大阅历大感慨的曹雪芹,曾经作了“十年辛苦”的创作劳动,最后发“痴”到不惜付出生命的代价。
真,虽然是《红楼梦》的一个很宝贵的艺术素质,但并不仅止于此,它的伟大价值还表现在美——富有思想内容的美。只是,曹雪芹并没有“为了理想而忘掉现实”,而是从丑恶的事物旁边,从那些深受封建压迫的“小才微善”的女子身上,发现了美。《红楼梦》的最感人之处,往往是在它真实地展示了生活中的美及其被摧毁的过程。晴雯和林黛玉的死亡,不是曾经打动过无数读者么?因此,红楼梦》的真,是与美联系在一起的真,它和那些照抄生活甚至描摹污秽的自然主义作品有着本质的区别,虽然这种作品也有某种真实性”。
总之,缺乏美感的真,正如脱离真实的美一样,都没有艺术感染的力量。而把真与美结合在一起,并使之充满诗意的、思想的光辉,这也许就是《红楼梦》所以具有“永远的魅力”的原因吧?
马克思曾说:“困难不在于理解希腊艺术和史诗同一定社会发展形式结合在一起,困难的是,它们何以仍然能够给我们以艺术享受,而且就某方面说还是一种规范和高不可及的范本。”[5]马克思在一百三十七年前说的这个“困难”,同样也适用于《红楼梦》;但这个困难”不正是真正的文学研究应该解决的课题么?
是的,《红楼梦》虽是一部文学创作,但它却通过生动的艺术实践提出了许多美学上的、文艺学上的问题。这些问题固然不是用考证、索隐的方法所能解决,但也不是那种生硬地搬弄或牵附某种概念和条文的文艺评论所能解决的吧?
中外有些谈文论诗的名著,读起来不仅使人兴味横生,而且还常带来一种艺术享受;可是不知从什么时候起,文艺理论仿佛变成一种艰涩难懂的哲学玄理,而古典文学研究也成了埋在故纸堆中的学问;至于文学艺术所特有的那种感情激荡、生气扑人和引人入胜的魅力,却在那种理论研究下变得荡然无存了。这种现象本身不是就很值得研究么?鲁迅先生曾说:
诗歌不能凭仗了哲学和智力来认识,所以感情已经冰结的思想家,即对于诗人往往有谬误的判断和隔膜的揶揄。最显著的例是洛克,他观作诗,就和踢球相同。在科学方面发扬了伟大天才的巴士凯尔,于诗美也一点不懂,曾以几何学者的口吻断结说:“诗者,非有少许稳定者也。”[6]
对于《红楼梦》这样一部充满诗意的作品,我觉得也不能待以“冰结”的感情或数学式的智力。真正明智的哲学头脑,应是热烈感情的升华。大哲学家大理论家都是感情丰富的人,只不过是采取逻辑思维的表现形式。因此,对于《红楼梦》这部伟大的祖国文学遗产,我们不仅要用先进的思想来认识它,还要用热烈的感情来拥抱它。正像《红楼梦》曾经打破传统一样,我们也要用打破传统的方法来研究它。
信笔至此,不觉又发了这样一些浅陋的议论;最后,还是让我趁这次再版的机会,首先向人民文学出版社以及帮助我订正疏漏和提供了很好意见的王思宇同志,致以深深的感谢。
此外,我还要向上海古籍出版社以及李俊民、魏同贤同志致以衷心的感谢;他们早在“文化大革命”前就一直对这本书的再版给予令人难忘的关怀和支持。“文化大革命”前,刘大杰先生也对这本书的再版多所关注,这也是我应当感谢的。
这些年来,关怀这本书的同志还有很多,恕我不在这里一一提及了;但我记得他们,实未敢忘。
这次增订,除发表在外文刊物上的论文以外,大都收集在这里了。新增的论文都是一九六三年纪念曹雪芹以后写的。原来的各篇,也在保持历史面貌的前提下,作了补充、校订和修改。
杜甫诗云:“新诗改罢自长吟”;可是我改罢旧文却只感到笔墨生涯如此磨人,殊有力不能胜之叹。据说韩文公曾经“悔少作”,我倒是不悔;这固然说明自己毫无长进,更主要的还是因为在那里面保留了我青年时代的一些印迹;它虽然幼稚,但却天真。如果时光可以倒流,我宁愿抛弃这本《红楼梦论稿》,重新回到我那幼稚的、充满幻想和激情的青春时代。
“结束铅华归少作,屏除丝竹入中年”;我颇欣赏这两句诗的况味,然而我还是爱听风华正茂的歌声。
蒋和森
一九八〇年十二月雪后记于北京
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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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这是我发表在《人民文学》上的第二篇《红楼梦》论文——《贾宝玉论》。
[2] 亚里士多德:《诗学》。
[3] 江怡顺:《读红楼梦杂记》。
[4] 马克思、恩格斯:《共产党宣言》。
[5] 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
[6] 鲁迅:《诗歌之敌》(《集外集拾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