嵇、阮之交 葛洪抱朴子》 班昭《女诚》 房中书 佛教密宗的传入

继东汉之后的三国很快又分崩离析,通古斯人的后裔拓跋人侵入分裂的帝国。是为六朝之始。六朝时期,中国北方受野蛮的拓跋人或北魏统治,南方则掌握在一些短命的汉族小王朝手中。虽然后者也叫王朝,但它们绝大部分只不过是由军阀割据。这些国家都是由精明强悍的武人所建,他们在位期间虽控制着或大或小的疆域,但继位者却很快就失去国土和王位。有些小王朝的皇帝雄心勃勃,想要驱逐北方的蛮夷并统一中国,但他们充其量却只不过是阻止了敌人入侵中国的南方。

3世纪时,混乱的局面引起了哲学领域的活跃。许多学者感到有必要重新检讨他们对待人生及人生问题的态度。儒道之优劣引起了热烈的讨论。因而产生清谈。所谓清谈就是杰出作家和思想家圈子里进行的抽象讨论,在讨论中他们坦率地交换看法。

对于本书所要讨论的题目来说,有两个著名代表人物很重要,即伟大的音乐家、哲学家嵇康(223—262年)和其挚友诗人阮籍(210—263年)。【1】他们的亲密友谊成为后世诗人和艺术家当中这类男性亲密友情的典范,如唐代诗人李白(701—762年)和孟浩然(689—740年),白居易(772—846年)和元稹(779—831年)就是如此。这类友谊是否具有同性恋的性质是有争议的问题,还有待于进一步考察。

上述四位诗人无一是明显的同性恋。因为我们知道,他们中有三个人结过婚,并与歌女过从甚密。这虽不排除他们有可能是双性恋,但中国的性文献,如前面(63页)提到的《断袖篇》,就未把他们列入历史上的男子同性恋之列。也许有人会说,像李白、白居易这些以文学成就享誉甚高的人,人们恐怕不太会去记载他们品行上的瑕疵,可是就连色情小说也没有提到他们,而写这类题材的作家对发现古代名人的变态行为是很有兴趣的。还有,应当记住的是,男性友谊是经书颂扬的社会关系之一。而且,在中国,男人常常用比西方国家所习惯的更亲热的字眼来表达对朋友的倾慕之情。这种充满深情的语言并不足以证明凡是使用这种语言的人彼此都有同性恋关系。虽然对这样微妙的问题做出肯定判断不言而喻是很困难的,但我相信,除非有更过硬的反证,我们可以认为,一般说来,这些古代著名文学家的亲密友谊中并不包含同性恋关系。

不过,对嵇康和阮籍来说,却的确有过硬的反证。这是我们掌握具体资料的少数例子之一,所以这里的讨论比较详细一点。

《世说新语》是刘义庆(402—444年)所编的一部笔记和野史集。其卷十九《贤媛》中讲了下述关于嵇康、阮籍和他们的朋友山涛(205—283年)的故事。

山公与康、阮一面,契若金兰(出自《易经》,见下102页)。山妻韩氏觉公与二人异于常交,问公。公曰:“我当年可以为友者,唯此二生耳。”妻曰:“负羁之妻,亦亲观狐赵,意欲窥之,可乎?”他日,二人来,妻劝公止之宿,具酒肉,夜穿牖以视之。达日忘反,公入曰:“二人何如?”妻曰:“君才致殊不如,正当以识度相友耳。”公曰:“伊辈亦常以我度为胜。”

(见前引《四部丛刊》本卷十九第二十二页背)

“异于常交”几字已经意味着同性恋关系,但这点是由山涛夫人援引负羁之妻的例子来证实的。她讲的是一个关于晋公子重耳的古老故事。公元前636年,重耳及其随从狐偃和赵衰避难曹国。曹公闻其骈胁,想偷看重耳裸体来证实这一点。于是曹公和一个叫僖负羁的官员以及后者的妻子在重耳及其随从洗澡的房间的墙上开了一个洞。观后,那位官员的妻子说,这两位随从皆可以相国。【2】显然她是根据她所窥见的裸体男人的肉体动作而不是他们的谈话才这样讲。因此很明显。山涛夫人选用这个典故是想表明她想验证嵇康和阮籍是否确有暧昧关系。

尽管甚至在动乱时期,特别是在东晋和梁朝,文学艺术仍然继续繁荣,但动荡不安的时代打乱了科举制度,使儒学衰落。总而言之,道德松弛、生活放荡和政治谋杀已经蔚然成风,特别是在那些短命王朝的宫廷内。

在这方面前宋(420—477年)是臭名昭著的。这里称为“前宋”,是为了与后来的宋代相区别。在刘姓统治者之间的暗杀和血洗中,前宋屡兴屡亡。在这个“朝代”的57年历史中,践祚者不下九人,竟无一人寿终正寝。特别应当提到的是前废帝刘子业(449—465年),这位15岁的小皇帝只在宋都南京乱哄哄地当了一年皇帝。他是个腐化堕落而又迷信的年轻人,在许多方面令人想起罗马小皇帝埃拉伽巴(Heliogabalus,218—221年)。他和女人、和宦官淫乱无度,处处表现出带有神经质的残暴色情狂味道。465年,他被自己的亲属暗杀。《宋书》提到下面一事。有一天,小皇帝淫荡的妹妹山阴公主对他说:“妾与陛下,虽男女有殊,俱托体先帝。陛下六宫万数,而妾唯驸马一人。事不均平,一何至此。”帝乃为之置面首左右三十人(见上引卷七)。

这一时期最引人注目的人物是道家哲学家葛洪,人们更熟悉的是他的号“抱朴子”,他主要活动于约公元300年前后。葛洪是个学识渊博、富有创见的思想家,对中国科学思想的发展做出过巨大贡献(参看《中国科学技术史》卷二第437页以下)。他的学说主要收录在一本长达七十卷的著作当中,书名为《抱朴子》。此书并非全部出自葛洪之手,部分内容是门弟子记言,有些段落或为后人窜入。不过,就今本而言,这部著作仍是一个宝藏,它不仅讲了道家炼丹术,而且也讲了当时流行的宗教信仰、社会习俗和生活方式。此处我们将引用与当时性关系有关的段落。

该书清楚地证明了,不仅是道家,而且普通百姓仍在实行古房中书中的传授。在《内篇》卷六中,葛洪说:

或曰:“闻房中之事能尽其道者,可单行致神仙,并可以移灾解罪,转祸为福,居官高迁,商贾倍利,信乎?”抱朴子曰:“此皆巫书妖妄过差之言,由于好事增加润色,至令失实。或亦奸伪造作,虚妄以欺诳世人,隐藏端绪,以求奉事,招集弟子,以规世利耳。夫阴阳之术,高可以治疾,次可以免虚耗而已。其理自有极,安能致神仙而却祸致福乎?”

(《抱朴子》,《四部丛刊》本第九十页背)

尽管葛洪也承认房中术是延年益寿和治愈小疾的方法之一,但他否认它是达到长生不老的惟一手段。接下去,他继续辩说道:

而俗人闻黄帝以千二百女升天,便谓黄帝单以此事致长生。而不知黄帝于荆山之下、鼎湖之上,【3】飞九丹成,乃乘龙登天也。黄帝自可有千二百女耳,而非单行之所由也。凡服药千种,三牲之养,而不知房中之术,亦无所益也。是以古人恐人轻恣情性,故美为之说,亦不可尽信也。《玄》《素》谕之水火,水火煞人而又生人,在于能用与不能耳。大都知其要法,御女多多益善。如不知其道而用之,一两人足以速死耳。彭祖之法最其要者,其他经多烦劳难行。而其为益,不必如其书,人少有能为之者。

(同上书,第十页正、背)

这两段话特别有意思,因为葛洪在此援引了他那个时代流行的有关房中术的不同观点。令人奇怪的是有些人竟相信房中术能使人升官发财。而且看来在葛洪当时还有江湖骗子靠传授此道骗钱。

在卷五当中,葛洪说:

汉丞相张苍偶得小术,吮妇人乳汁,得二百八十岁。

(《四部丛刊》本第六页正)

似乎这是第一次提到以女人的乳汁为滋补男人元气的药物。正如我们将在下283页看到的,这个观点后来发展成一种所谓“三峰”药的理论,“三峰”药即女人的唾液、乳汁和阴道分泌物。认为乳房中会有长生不老药的理论似乎是起于葛洪的时代,因为司马迁史记》卷四二《张苍传》并未提到这一理论。

关于上面提到的彭祖所授之术,葛洪在卷十三中讲得更多:

按《彭祖经》云:其自帝喾佐尧,历夏至殷为大夫。殷王遣采女,从受房中之术,行之有效。欲杀彭祖以绝其道,彭祖觉焉而逃去,去时年七八百余。

(《四部丛刊》本卷十三第四页背)

彭祖是上古传说中的人物,西方著作常把他叫作“中国的麦修彻拉(Methusalem)《圣经》中的长寿者。——译者”。由于人们都相信他是靠精通房中术而达到高龄,所以人们都把他说成是葛洪时代流行的一部房中书的作者。葛洪在其道书目录(同上引卷十九)中录有下列房中书,其中即提到此书:

《容成经》

《玄女经》

素女经

《彭祖经》

一至三种在前面已经讨论过。而彭祖的理论,尚有一些东周或西汉 时期署名彭祖的佚文保存下来。在其中一篇里,彭祖列举了所有会给人造成伤害的强烈情感,例如过分愤怒、过分期望、“阴阳失和”。所以他又说:

人所伤者甚众,而独责房室,不亦惑哉?男女相成,犹天地相生也,所以导养神气,使人不失其和。天地得交接之道,故无终竟之限。人失交接之道,故有残折之期。能避众伤之事,得阴阳之术,则不死之道也。

(《全上古三代文》卷十六第七页背)

前面我们已经说过,儒家也赞同房中书的原理,但条件是只允许在房中行事,并以获得子嗣为目标。按照儒家的观点,丈夫把妻子当作人而感兴趣只限于在床上。因此不必奇怪,一般人们很少会让女孩和妇女受文化教育,人们认为她们只要知道如何满足丈夫的欲望、如何照顾孩子和如 何操持家务就足够了。根本不用设想她们也能分享男子的高雅乐趣,她们被严格禁止干预男子在外边的活动。即便是上等人家的女子也仅限于教给她们女红,如织布、缝纫和理家,而不按常规教给她们一门读写的技能。虽然有不少女孩偶然靠自己也学会读写,但大部分体面的女人却是文盲。特别令人奇怪的是,歌女倒是把学习基本的读写技能当作她们职业训练的一部分。

东汉早期曾经有一位妇女对这种状况表示反对,她提倡女孩应与男孩受同样的基础教育。这就是班昭(卒于116年)。她是著名作家和行政官员班彪的女儿和更有名气的史学家、《汉书》的作者班固的妹妹。班昭十四岁时嫁给一个姓曹的人,但她的丈夫却年轻早夭。她从此不嫁,专心致志于文学研究,使她以文体优美、博学多识而日益出名。当她的哥哥班固死后,和帝命她续成班固未能写完的《汉书》,并且任命她为皇后的教师。她死时年龄很大,以其贞操和学识而受到人们的高度敬仰。

如果班昭没有写出中国文献中最偏执的一部书《女诫》,她是堪称为中国的第一个女权主义者的。她过于笃信儒学,故虽提倡妇女应受教育,但却坚持认为这种教育的最终目的是使女人懂得男尊女卑,反复告诫女人要绝对服从丈夫。历代都把她的《女诫》奉为女性的光辉典范。它促使后世的作家去写同类作品。这些作品和《女诫》受到历代,特别是清代,中国、朝鲜和日本的正统学者的欢迎。【4】

这部文献最能代表正统儒家对妇女的态度,值得在此全文译出。【5】我仅略去短序。班夫人在序中说,因为她的儿子已长大成人,仕途顺利,她惟一担心的只是自己的女儿。她希望她们出嫁后能记住她的箴诫。

《女诫》

卑弱第一:

古者生女三日,卧之床下,弄之瓦塼,而斋告焉。

卧之床下,明其卑弱,主下人也。弄之瓦塼,明其习劳,主执勤也。斋告先君,明当主继祭祀也。

三者盖女人之常道,礼法之典教矣。

谦让恭敬,先人后己,有善莫名,有恶莫辞,忍辱含垢,常若畏惧,是谓卑弱下人也。

晚寝早作,勿惮夙夜,执务私事,不辞剧易,所作必成,手迹整理,是谓执勤也。

正色端操,以事夫主,清静自守,无好戏笑,絜齐酒食,以供祖宗,是谓继祭祀也。

三者苟备,而患名称之不闻,黜辱之在身,未之见也。三者苟失之,何名称之可闻,黜辱之可远哉!

夫妇第二:

夫妇之道,参配阴阳,通达神明,信天地之弘义,人伦之大节也。是以《礼》贵男女之际,《诗》著关雎之义。由斯言之,不可不重也。

夫不贤,则无以御妇;妇不贤,则无以事失。夫不御妇,则威仪废缺;妇不事夫,则义理堕阙。方斯二事,其用一也。

察今之君子,徒知妻妇之不可不御,威仪之不可不整,故训其男,检以书传,殊不知夫主之不可不事,礼义之不可不存也。但教男而不教女,不亦蔽于彼此之数乎!

《礼》,八岁始教之书,十五而至于学矣。独不可依此以为则哉!

敬慎第三:

阴阳殊性,男女异行。阳以刚为德,阴以柔为用,男以强为贵,女以弱为美。故鄙谚有云:“生男如狼,犹恐其虺;生女如鼠,犹恐其虎。”

然则修身莫若敬,避强莫若顺。故曰敬顺之道,妇人之大礼也。

夫敬非它,持久之谓也。夫顺非它,宽裕之谓也。持久者,知止足也。宽裕者,尚恭下也。

夫妇之好,终身不离。房室周旋,遂生媒黩。媒黩既生,语言过矣。语言既过,纵恣必作。纵恣既作,则侮夫之心生矣。此由于不知止足者也。

夫事有曲直,言有是非。直者不能不争,曲者不能不讼。讼争既施,则有忿怒之事矣。此由于不尚恭下者也。

侮夫不节,谴呵从之;忿怒不止,楚挞从之。夫为夫妇者,义以和亲,恩以好合,楚挞既行,何义之存?谴呵既宣,何恩之有?恩义俱废,夫妇离矣。

妇行第四:

女有四行,一曰妇德,二曰妇言,三曰妇容,四曰妇功。

夫云妇德,不必才明绝异也;妇言,不必辩口利辞也;妇容,不必颜色美丽也;妇功,行必工巧过人也。

清闲贞静,守节整齐,行已有耻,动静有法,是谓妇德。择辞而说,不道恶语,时然后言,不厌于人,是谓妇言。盥浣尘秽,服饰鲜絜,沐浴以时,身不垢辱,是谓妇容。专心纺缋,不好戏笑,洁齐酒食,以奉宾客,是谓妇功。

此四者,女人之大德,而不可乏之者也。然为之甚易,唯在存心耳。古人有言:“仁远乎哉?我欲仁,而仁斯至矣。” 【6】此之谓也。

专心第五:

《礼》,夫有再娶之义,妇无二适之文,故曰夫者天也。天固不可逃,夫固不可离也。行违神祇,天则罚之;礼义有愆,夫则薄之。故《女宪》【7】曰:“得意一人,是谓永毕;失意一人,是谓永讫。”由斯言之,夫不可不求其心。

然所求者,亦非谓佞媚苟亲也,固莫若专心正色。

礼义居絜,耳无塗听,目无邪视,出无冶容,入无废饰,无聚会群辈,无看视门户,此则谓专心正色矣。

若夫动静轻脱,视听陕输,入则乱发坏形,出则窈窕作态,说所不当道,观所不当视,此谓不能专心正色矣。

曲从第六:

夫得意一人,是谓永毕;失意一人,是谓永讫。欲人定志专心之言也。舅姑之心,岂当可失哉?

物有以恩自离者,亦有以义自破者也。夫虽云爱,舅姑云非,此所谓以义自破者也。

然则姑舅之心奈何?固莫尚于曲从矣。姑云不尔而是,因宜从令;姑云尔而非,犹宜順命。勿得违戾是非,争分曲直。此则所谓曲从矣。

故《女宪》曰:“妇如影响,焉不可赏。”

和叔妹第七:

妇人之得意于夫主,由舅姑之爱己也;舅姑之爱己,由叔妹之誉己也。由此言之,我臧否誉毁,一由叔妹,叔妹之心,复不可失也。【8】皆莫知叔妹之不可失,而不能和之以求亲,其蔽也哉!

自非圣人,鲜能无过。故颜子资于能改,仲尼嘉其不贰【9】,而况妇人者也?虽以贤女之行,聪哲之性,其能备乎!是故室人和则谤掩,外内离则恶扬。此必然之埶也。《易》曰:“二人同心,其利断金。同心之言,其臭如兰。”此之谓也。

夫嫂妹者,体敌而尊,恩疏而义亲。若淑嫒谦顺之人,则能依义以笃好,崇恩以结援,使徽美显章,而瑕过隐塞,舅姑矜善,而夫主嘉美,声誉耀于邑邻,休光延于父母。

若夫惷愚之人,于嫂则托名以自高,于妹则因宠以骄盈。骄盈既施,何和之有!恩义既乖,何誉之臻!是以美隐而过宣,姑忿而夫愠,毁訾布于中外,耻辱集于厥身,进增父母之羞,退益君子之累。斯乃荣辱之本,而显否之基也。可不慎哉!

然则求叔妹之心,固莫尚于谦顺矣。谦则德之柄,顺则妇之行。凡斯二者,足以和矣。《诗》云:“在彼无恶,在此无射。”其斯之谓也。

班昭《女诫》在她那个时代肯定没有付诸实践,在以后的四五个世纪里也只是偶尔被人效法。班昭给理想妻子下的定义仍然是后来许多世纪正统儒家家长的期望。这可由下述葛洪著作的引文看得很清楚。葛洪是上文所说3世纪时的哲学家。在书中他对当时男人和女人在日常生活中的行为做了生动描述。在这段描述之前,他先追怀古昔,说他们应该如何如何按经书上的标准行事。

《诗》美雎鸠,贵其有别。在《礼》,男女无行媒不相见,不杂坐,不通问,不同衣物,不得亲授,姐妹出适而反,兄弟不共席而坐,外言不入,内言不出,妇人送迎不出门,行必拥敝其面,道路男由左,女由右。此圣人重别杜渐之明制也。且夫妇之间,可谓昵矣,而犹男子非疾病不昼居于内,将终不死妇人之手,况于他乎!

(《抱朴子》卷二五第五页正、背)

在引述了几个由于违背规定而导致悲惨后果的历史掌故之后,葛洪继续说:

而今俗妇女,休其蚕织之业,废其玄紞之务,【10】不绩其麻,市也婆娑。舍中馈之事,修周旋之好,更相从诣之适亲戚。承星举火,不已于行。多将侍从,玮晔盈路。婢使吏卒,错杂如市。寻道亵谑,可憎可恶。或宿于他门,或冒夜而反。游戏佛寺,观视渔畋。登高临水,出境庆吊。开车褰帏,周章城邑。杯觞路酌,弦歌行奏。

(同上书,第五页背、第六页正)

葛洪把这种行为叫作家败国亡的开端,警告明智的男人要相当严密地控制他们的女眷。不过,接着他也尖锐批评了当时许多男子的行为。说他们成群结伙,四处游逛,聚饮戏谑,玩弄各种恶作剧。到已婚朋友家去,定要看人家的女眷,当这些女人露面时,又交头接耳,大声喧哗,品评其美丑。如果有人拒绝让其女眷露面,他们便会嘘叫嘲笑他,直到他们的愿望得到满足。然后他们便与这些女人杂坐,和她们交杯而饮,让她们唱歌跳舞,和他们调笑。每个顺随世情的人都得附和这种放荡习俗,反对这种习俗便会被视为笨伯蠢汉。葛洪认为,这些男人的放荡正如女人的不端对家庭与国家是同样有害的。

最后,在同一卷中有一段很重要的话,似为后世所谓“闹房”或“戏妇”的最早资料之一。婚宴之后,客人们将一对新人领进洞房,在那里随便戏。这种习俗也常常见于明清文献。明清时代的许多作者都反对这种时有发生的过分举动。现在这种习俗仍以程度较轻的形式存在。葛洪用下面的话来描述这一习俗:

俗间有戏妇之法,于稠众之中,亲戚之前,问以丑言,责以馒对,其为鄙黩,不可忍论。或蹙以楚挞,或系脚倒悬,酒客酗营,不知限齐。致使有伤于流血,踒折支体者。

(同上书,第八页正)

乍看你会觉得这种习俗是古老驱邪仪式的遗风。这是比较人类学中常常见到的一种信仰,它认为新郎和新娘在新婚之夜暴露身体会有妖邪伤害。不过,如第一和第二章已解释过的,古代中国人认为性交、包括新娘的破身都是天理人伦所规定的行为,它不会使做这种事的人受任何妖邪的伤害。相反,人们认为避免性行为却会陷入妖邪的包围之中,包括落人梦魔(incubi) incubi是incubus的复数形式。incubus是一种能在梦中与女人性交的魔怪。——译者之手(见本书下152页)。但这种情况与史前时期可能有所不同。而且人们还必须估计到这种习俗有可能是起源于居住在中国大陆东南和东部的不同种族的土著居民。他们只是在公元前的最后几个世纪里才和华人融合。闹房习俗的历史和含义是与中国性生活有关的需要专门考察的问题之一。

班昭《女诫》对儒家关于家庭生活的看法做了理想化的描写,而葛洪所述他那个时代一些主要城市环境中普遍存在的实际情况却与这种理想相去甚远。中国人的家庭生活所遵循的方式一般是介于二者之间。

下面是对一般中国家庭生活的简介,目的是想为家内的性关系提供背景。由于采用一般词汇而且避免过细的描写,这一介绍也适用于以后的各个时期。由于在公元初的几个世纪里,中国家庭内部的生活已经大体定型化,所以稍加变通,竟一直保存至今。

古老传说非常强调家庭作为自我封闭的社会单位的重要性。经济因素有助于这种单位的扩大和维持。作为一个社会单位的家庭,它的力量全靠相互依赖和相互帮助。家庭人数愈多,就愈是便于相互支持,愈是有更多的机会增进彼此的利益。如果一个新婚的儿子分家另过,便失去了在父母家生活时答应给予他的支持和保护,同时也削弱了这个家庭的力量。如果这样做,他还要冒忤逆孝道的危险,所以他和妻妾应当留在父母家侍奉父母和男性长辈。与西方不同,中国上等人家的已婚和未婚成员都想尽可能紧密地生活在一起,因而这些家庭的规模便日益增大。而那些手艺人和小商贩,特别是农民的家庭却相反,总是要分裂为许多小单位。

事实上,中上等阶层的家庭总是由许多分开的小家组成。每个小家各有各的屋子和仆人,但总起来形成一个紧密结合的共同体。

如果父亲和儿子居官,他们每天大部分时间要在官府忙公务;如果是商人,他们便从早到晚呆在店铺里,大部分店铺离家都有一段距离。因此,妇女大部分时间都是呆在家里。

每个妇女在家庭等级制度中各有其位置。女仆服从妾,妾服从偏房,偏房服从正房。而她们全体无一例外都要服从太夫人。太夫人是父亲的正房夫人,或者,如果她去世,就是长子的正房夫人。在她的势力范围内,如操办家中的大小事务、教育孩子、管理奴仆,她有几乎与丈夫一样大的权威。在家务方面每个妇女都有其指定的任务,这使她每天至少要花去一部分时间做家务。四时节庆则使她们有机会参加室内娱乐,如带哑剧和音乐的家宴,或者不那么经常地到户外远足,如逛寺庙,一年一度到郊外扫墓,并且常常进行野餐。她们也把大量时间消磨在慢条斯理地梳妆打扮上。图版3为《女史箴》画卷的局部。有著名画家顾恺之的题名。顾恺之主要活动于约公元400年。从图上我们可以看见一位宫女正在为帝妃梳头。帝妃跪在一个座垫上,前面是一个悬有圆镜的精巧梳妆台。请注意前面的地上还放着装有梳妆用品的漆奁。

女眷们也一起玩各种半凭技巧半凭运气的游戏,后来也包括各种纸牌和骨牌。她们只有在吃饭时才能和丈夫见上一面,惟一能和丈夫说悄悄话的地方是在床上。正如上文所说,这种床本身就是一间小屋子。图版4是顾恺之画卷的另一局部,画的是约公元400年时的这类床架。这是一种用木板做成的笼状物,下半部分用硬木做成,上半部分为櫺格。前面的四块木板有两块像门一样朝外敞开,“笼子”立在一个约两码高的木制平台上。帐幔从顶上垂下,放下后完全看不见里面。床前置一长条窄凳,显然是用来放脱下的鞋子和衣衫的。图中,那个做丈夫的人正坐在凳上,与床架内的妻子谈话。

这种中国床架可与图版5所示约公元1000年时日本皇宫中使用的一种叫作几帐(k-hō)的古床相比较。此图版是据《丹鹤图谱》(一部表现古代服饰器物的精美套色版画集,1847年水野忠央印)复制。几帐包括一个凸起的漆木台子,台子上铺有厚垫。图版下半所示,为几帐四周的框架,也是漆木的。帐幔铺盖在框架上,四面下垂,有如华盖。估计这种床的样式当与六朝时期中国使用的床酷为相似。你会注意到,帐幔左右两端各压着一只青铜狮子。这些铜狮子是狻猊形的“地香炉”。狻猊是一种传说中半狮半龙的动物,据说喜欢烟。地香炉是用来散发香味,供经过香炉的人们洁净衣衫。中国古文献经常提到它。它的专门名称是“香兽”,可参看214页李煜词译文。这里它似乎还起着防止穿堂风把帐幔吹到一边去的作用。在中国,地香炉已逐渐废弃不用,但在日本却还保留着象形的香炉,放在佛寺入口处的地板上,供朝拜者进入正堂前洁净衣衫。

在这种单调乏味的生活中,流言蜚语、钩心斗角和争吵不休成了必不可少的消遣。女人之间的争议大多是由太夫人裁夺。她可以命人鞭笞一个人或施以较轻的处罚。如果涉及重大问题,就要由丈夫来出面处理。习惯法赋予他以审判权,在重大案件中,如他的妻子与男仆通奸,他可直接处死这两个罪犯。如果他不能决断,则可将事情提交族中长者,而如果事情发生在社会地位较低的阶层,如商人和手艺人,就得求助于行会首领。

如果事情牵涉到其他家庭的成员,如离婚案,人们就得设法让当事双方的家长相互协商,妥善解决;或者,在更棘手的案子中,就得靠双方家庭共同尊重的第三方从中调解。

当其他一切努力都归于无效时,最后的办法就是诉诸司法当局。法律是严苛的,诉讼程序亦如是,两者对有可能判罪的人都有威慑力。事实上,不管一个人是原告还是被告、无罪还是有罪,只要去见官,这本身就很丢脸。人们一向认为,一个体面自尊的公民是绝不会和法律打什么交道的。【11】

至于离婚,丈夫有权出妻,打发她回娘家。我们讨论的这一时期里,被休并不被人视为丢脸之事,当然前提是妻子没犯大的过失。被休的妻子,或者哪怕是寡妇都常常可以改嫁,见上司马相如与一年轻寡妇私奔的例子。不过在12世纪及以后,当儒家的道德标准确立之后,妇女离婚才被认为是耻辱,寡妇也不得改嫁。

妾会感到自己的处境更为艰难,因为她们大多出身于养不活多余人口的穷苦家庭。因此被休的妾常常沦入那种最古老、也是当时惟一对妇女开放的营生。不过,只要她们还属于家庭的一员,她们的地位和权利便会得到习惯法的保护,她们有充分的资格受主人保护和供养。她们的孩子也有权分得一份家产。

一个新婚妻子刚过门,难免会感到有些不自在,通常总要过一段时间才能适应新的环境。在最难适应的最初几个月里,丈夫不能事事袒护她,因为他不能站在她一边来反对自己的亲属,更不能反对父母。她也无法请娘家帮忙和出主意,因为一旦出嫁这些关系就完全断绝了。婚后第三天她照例回家看望一下父母(归宁),之后就再也不许去看他们。班昭在《女诫》中花了不少笔墨讲妻子与夫家的关系并不是凭白无故。然而,如此密切相处使每个家庭成员都多少要懂得忍耐。在所有大家庭中通常都很讲究礼让。这样用不了多久,妻子就会发现自己已经完全和这个家庭融为一体。以后当她生了孩子,特别是男孩之后,她的地位便确保无虞。

此后,她还面临着一种不断进行感情调适的任务。她必须在她对丈夫的爱与丈夫对妾的爱与责任之间找到一种双方都能接受的平衡;她还必须对家中女眷之间的各种好恶之情(常常带有同性恋色彩)拿出自己的看法。家中无疑经常会有尖锐的冲突发生,往往酿成可怕的惨剧。但是对新老文献的检验却使我们得出结论,有充分理由可以推断,中国妇女一般并不比按一夫一妻制生活的西方姐妹更为不幸。

另一方面,也没有理由认为,中国的一般家长比只有一个妻子的西方家长更幸福。我们按一般说法轻率谈论一夫多妻制的传统习惯使公众误认后宫为男人的天堂。这对原始的不开化的社会来说,在某种程度上也许是对的,因为在这种社会里男人只图肉欲的满足,视后宫女子如同笼中鸟;但对像中国这样高度发达的文明来说就不适用了。在中国,妻妾都有由成文法和习惯法确定的固定地位和法定的个人权力。家长必须尊重这些权力,并履行对女眷的各种责任,不仅要满足她们的性欲,经济合理地赡养她们,而且要在更敏感的方面,注意她们的个人感情,考虑每个人的爱好和怪癖,并理解这些女人之间的关系。如果家长未能克尽其责,就会发生争吵。而家庭失和,则会使男人名声扫地,前程断送。作为文官他会丢掉官职,因为不能治家者不堪委以重任的古训在上层统治者的头脑中已经扎了根;而作为商人他会因此失去信用,因为人们都知道一个治理无方的家是资金短缺的根源;

我认为房中书之所以如此经久不息地受到儒道两家的欢迎,其主要原因是这些做爱之书满足了真实的需求。没有这类书的指导,一个大家庭的家长很难应付众多的女眷而不精疲力竭。因此公元6世纪时知识界仍然公开提到这些书也就毫不足怪了。下边我从大诗人徐陵(507—583年)答友人周弘让(主要活动于约公元550年)书中摘引了一段:

仰披华翰甚慰,翘结承归来天目,得肆闲居,差有弄玉之俱仙,非无孟光之同隐。优游俯仰,极素女之经文;升降盈虚,尽轩皇之图艺,【12】虽复考槃在阿,不为独宿。讵劳金液,唯饮玉泉。

(《徐孝穆集》,《四部丛刊》本卷七第一页正)

弄玉是传说中音乐家萧史之女友的名字,萧史教她吹笛子,后来双双乘鸾凤仙升。孟光是汉隐士梁鸿之妻(参看《中国传记词典》1247)。这段文字再次证实房中书带有插图,并教人们如何靠行房事而达到延年益寿等等。如下文将看到的,“饮玉泉”是一种在房事中从女子获取阴气的普遍说法。

在统治南方的短命朝代的宫廷里也有许多信奉性修炼的人。这里我翻译了一首当时著名诗人鲍照(约421—465年)的诗,诗中描写了淮南王炼内丹的试验。皇帝想从他那里学到这些秘术,但他却拒绝而且逃跑了。

淮南王,

好长生,

服食炼气读仙经。

琉璃作枕牙作盘,

金鼎玉匕合神丹。

戏紫房,

紫房彩女弄明珰,

鸾歌凤舞断君肠。

(《玉台新咏》)

除了关于彩女的提法(这里所用的彩字也是第120部字),金鼎玉匕可能也有性内涵。

应当注意的是“紫房”一词在道家的专门术语中亦指把人体划分为“九宫”的一部分,然而同时,它也指道士从事性修炼的地方。这同样也适用于“玉房”和“洞房”。玉房常常见于房中书的标题中(如下文提到的《玉房秘诀》),而“洞房”则沿用至今,通常用来指新婚夫妇当夜完婚的房间。

这些房中书除教人以肉欲之爱以外,还教男人体贴女人的感情和理解女人在生活中所处的不同地位以及由此引起的各种问题。值得注意的是几乎所有悲叹妇女命运的诗都是出自男人之手。虽然汉代的班昭以一个女人的身份在《女诫》中强调了女子的卑贱,可是这时却有许多男人出来为之鸣不平。这里我翻译了著名文人士大夫傅玄(217—278年)作的一首诗,诗中的气氛与班昭的《女诫》完全不同。

苦相身为女,

卑陋难再陈。

儿男当门户,

堕地自生神。

雄心志四海,

万里望风尘。

女育无欣爱,

不为家所珍。

长大进深室,

藏头羞见人。

垂泪适他乡,

忽如雨绝云。

低头和颜色,

素颊结朱唇。

跪拜无复数,

婢妾如严宾。

情合双云汉,

葵藿倾阳春。

心乖甚水火,

百恶集其身。

玉颜随年变,

丈夫多好新。

昔为形与影,

今为胡与秦。

胡秦时相见,

一绝逾参辰。

(《玉台新咏》)

三国和六朝时期的许多诗人喜欢以女子的口吻表达她们的痛苦,这里我只举出魏文帝曹丕(187—226年)。例如他写了一首著名的离别诗此是刘勋妻王宋所作,非曹丕所作。——译者。诗中,将军刘勋的妻子对床前的帷帐倾吐心曲。她与将军夫妻二十载,但将军却爱上了另一女人,借口她不生子将她遣送回娘家。

翩翩床前帐,

张以蔽光辉。

昔将尔同去,

今将尔同归。

缄藏篋笥里,

当复何时披。

(《玉台新咏》)

有知识的女子还是属于例外,一般只有艺妓才粗通文墨。这是为什么大部分描写女子感情的诗仍然出于男子之手的第二个原因。《晋书》卷九六提到一位妇女,据说是个出色的诗人。她名叫苏蕙,字若兰,约公元350年为晋代州刺史窦滔的夫人。她的丈夫喜欢她是因她美貌而博学,但他也深爱一位能歌善舞、名叫赵阳台的妾。有一次,出于嫉妒,苏蕙把这个妾痛笞了一顿,并且当丈夫调任时,她也拒不随同前往。因此,她的丈夫只好带着妾去赴任了。后来,苏惠悔悟了,作了一首841个字的回文诗,她用很小的字把诗绣好送给丈夫。他深为这种情真意切所感动,于是与她和解。

最后,尽管这一时期佛教对中国性生活并没有真正产生很大影响,我们还是不妨在这里简单谈一下佛教。佛教于东汉初传入中国,而大行于六朝时期。北方在拓跋人或北魏的统治下成为佛教的中心,而在南方,先是道教占统治地位,而后来在北方佛教宣传不断增长的压力下,道教才不得不让位。

佛教是以大乘的形式传入中国,其中也包括诸如曼陀罗咒语(the Mantrayāna)中带有巫术性质的东西曼陀罗,为梵语思想工具之义,是印度教和佛教的咒语。——译者。曼陀罗咒语对中国文人和老百姓都有吸引力,就好像一种改头换面、焕然一新的道教。和尚担任神媒、雨师、占卜师和除妖师,尼姑也从事这些活动。《晋书》卷九八中大将军桓温(312—373年)的传记中有一段很奇特的文字,描写了一位以占卜师面目出现的尼姑。

时有远方比丘尼名有道术,于别室浴,温窃窥之。尼倮身先以刀自破肢,次断两足。浴竟出,温问吉凶,尼云:“公若作天子,亦当如是(即最好放弃你的篡位之计)。”

此事约发生于公元350年。但不幸的是,由于原书文字过于简略,意思并不清楚。尼姑如此自残未免矫情,但这也许是指她法力之大足以自残而丝毫不受伤害。“远方”的含义也不清楚,也许指印度。但她恐怕还是个中国尼姑。因为那一时期前后,洛阳和南京已建成最初的尼姑庵。举行仪式前要沐浴净身,然后袒露自残,似为萨满教的特点。

中国学者对大乘密宗精心构造的哲学体系也深感兴趣。这些哲学体系也包含对男女天道观的探讨。与中国的阴阳理论不无相似,它们在7、8世纪的印度发展为坦陀罗(Tantras)房中秘术即密教房中术。坦陀罗,为梵语经咒之义,是印度教、佛教和耆那教密教派别的经文。——译者。鉴于这一题目在本书附录一中还要详加讨论,这里不妨先说明一下,尽管中国的佛经研究者对中国的房中书很熟悉,但据我所知,他们却从未提到在印度讲房中秘术的书中发现过类似理论。在我看来,这一事实对证明密教在当时的印度还不存在是非常过硬的证据。

虽然传入中国的佛经并未提到女人具有房中秘术指导者的崇高地位,但这些书至少强调应视男女为平等。这是释迦牟尼学说与印度教最基本的不同点之一,而且正因为如此,把佛经译成中文的人才不敢掩饰它。尽管他们也知道这种理论会激怒正统儒生。由于坚持男女平等,佛教正如道教一样,也有利于妇女地位的提高。不过,应当注意的是,除了像妇女地位一类意识形态的重大分歧之外,早期译者(即截止到唐以前)尽可能不去伤害儒家的感情。例如他们掩盖了有关做爱和娼妓的梵文段落。【13】后来到了佛教鼎盛的唐代,当密教房中书从印度传入中国,并逐渐为中国人所接受后,这种顾忌也就没有必要了。因此那个时期的译文也就更能保持原文的面貌。直到南宋时期,理学大兴,大肆删改佛经才始开风气。

现在让我们回到本章所要讨论的这一时期上来。应当补充的是,佛教的影响于6世纪衰落了。当时北周(557—581年)武帝宣布了三教是以儒教为首,道教其次,佛教为最后。而公元579年当他着手重新统一中国时,他取缔了佛教,而把儒教立为国教。

武帝死后,他手下的一个将军名叫杨坚,即前面(本书第86页)所说顽固儒生杨震的后裔,推翻北周,通过一系列战争,不断扩大领土,于公元581年称帝,成为隋朝的开国皇帝。隋朝自公元589—618年统一着中国,朝代虽短,却为继之而起的盛唐奠定了基础。

注释:

【1】 嵇康是“竹林七贤”的中心人物。有关这伙文人的详细情况和他们的活动,可参看拙作Hsi K'ang and his Poetical Essay on the Lute, Monumenta Nipponica Monographs, Sophia University, Tōkyō 1941。

【2】 这一事件见于两周史料CC vol.I, p. 344即《左传》僖公二十三年。——译者和《四部丛刊》本《国语》卷十第五页 正;后者认为偷看裸体男人的主要是负羁之妻。

【3】 司马迁《史记·封禅书》说黄帝在荆山(在陕西省)脚下铸一铜鼎,而有一条龙从天而降,迎黄帝上天。荆山附近有一湖名鼎湖。

【4】 唐代有个陈夫人(娘家姓程)写有《女孝经》(见《说郛》),明朝仁孝皇后写有《内训》(1405年),蒋皇后写有《女训》(1406年)。后书卷九讲了产前护理的规则。《内训》和《女训》在日本也有很多人研究,1832年由德川书院出过官版。这类作品特别流行于清代,著名的有迂儒蓝鼎元(1680—1733年)所作《女学》,另外,这一时期还出现过为数不少的《新妇谱》。所有这些书都散发着《女诫》偏执观点的气味。

还有一种有关的体裁,代表作是《列女传》。《列女传》的原书是汉代学者刘向(公元前77—前6年)所作,后来几经扩充。书中包括许多带有说教意味的故事,讲的是为丈夫牺牲自己的女人,宁死不肯再嫁的节妇,和为丈夫出主意的女人,等等。大部分《左传》中简略记载和本书第二章中提到的古老故事,在此书中皆被加以扩充改写,赋予新的形式,以符合汉代的儒家理想。在此书后来的版本中,我要提到一部明善本,此书有著名画家仇英所画的大量插图,曾由大村西崖在他的丛书《图本丛刊会》(东京,约1923年)中逼真复制。此书有一个很好的英译本,是A. R. O’ Hara S. J.的The position of women in early China, including translation of Lieh Nü Chùan(Hong Kong 1955)。由于《列女传》带有汉代儒学的痕迹,所以题目中的“early”(早期)如果换成“Han”(汉代)就更好了。

【5】 我用的是《说郛》本。

【6】 引自《论语》卷七第二十九页见《论语·述而》——译者。

【7】 《女宪》是一部与《女诫》性质相同、但更为古老的书,现已失传。

【8】 该文(五页正最后一栏)有“夫”字,当为“失”字之误。

【9】 引自《论语》卷六第二页见《论语·雍也》——译者。

【10】 “玄紞”引自《国语》卷五(《四部丛刊》本第十一页背),书中说古代有德的王后总是亲织玄紞。

【11】 关于古代中国的司法管理,可参看拙作T’an-i--hih, Parallel Cases from under the Pea-ree,a 13th century manual of Jurisprudence and Detection (Sinica Leidensia vol. X,Leyden 1956)。

【12】 “艺”,他本或读为“势”。

【13】 参看中村元的资料性论文 “The influence of Confucian ethics on the Chinese translations of Buddhist sutras”(in Liebenthal Festschrift,Santiniketan 1957)。还有Chou I—liang (周一良)Tantrism in China (见Harvard Journal of Asiatic Studies vol. VIII,1945),该书附录R说明了菩萨作为妓女降生的故事是怎样变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