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图画到“念念有词” 〔1〕

自从有了人类,就有了语言。世界上还没有发现过任何一个民族或者部落是没有语言的。至于文字,那就不同了。文字是在人类的文化发展到一定阶段的时候才出现的,一般是在具有国家的雏形的时候,直到现在,世界上还有很多语言是没有文字的,也可以说,没有文字的语言比有文字的语言还要多些。最早的文字也只有几千年的历史,而且就是在有文字的地方,直到不久以前,使用文字的也还是限于少数人。

文字起源于图画。最初是整幅的画,这种画虽然可以有表意的作用,可是往往意思含胡不清,应该怎么理解取决于具体环境,例如画在什么地方,是谁画的,画给谁看的,等等。这种图画一般都比较复杂,这里设想一个简单的例子来说明。比如画一个井,里边画三只兔子。如果是一个猎人画在一棵树上的,就可能是表示附近的陷阱里有三只兔子,要后边来的伙伴处理。如果是画在居住的洞壁上的,就可能表示猎人们的愿望,这种画有法术的作用,那里边的三只兔子就不是确实数目而只是许多兔子的意思。

图画发展成为文字,就必须具备这样一些特点:(1)把整幅的画拆散成个别的图形,一个图形跟语言里的一个词相当。(2)这些图形必得作线性排列,按照语言里的词序。比如先画一个井,再画三个直道儿或横道儿,再画一个兔子,代表“阱三兔”这样一句话。如果把三个道儿画在井的前边,就变成三个陷阱里都有兔子的意思了。(3)有些抽象的意思,语言里有字眼,不能直接画出来,得用转弯抹角的办法来表示。比如画一只右手代表“有”,把它画在井的后边,就成为“阱有三兔”。这种文字是基本上象形的文字,但是可以念,也就是说,已经跟语言挂上钩,成为语言的视觉形式了。

到了这个阶段以后,为了便于书写,图形可以大大简化(图案化,线条化,笔划化),丝毫不损害原来的意思。从汉字形体变化的历史来看,甲骨文最富于象形的味道,小篆已经不太像,隶书、楷书就更不用说了。从形状上看,第二阶段的零碎图形和第一阶段的整幅画很相似,第三阶段的笔划化图形和第二阶段的象形图形可以差别很大。但是从本质上看,象形文字和表意画有原则上的区别,而象形文字和后来的笔划化的文字则纯粹是字形上的变化,实质完全相等。

图画一旦变成文字,就和语言结上不解之缘。一个字,甚至是最象形的字,也必然要跟一定的字音相联系;表示抽象意思的字,笔划化了的字,就更加离不开字音了。这样,语言不同的人看不懂彼此的文字,哪怕是象形成分最多的文字。假如一个人的语言里“有”和“右”不同音,他就不懂一只手夹在一个井和三只兔子中间是什么意思。

文字发展到了这种“词的文字”之后,仍然有可能进一步发展成纯粹表音的文字,这将来再谈。这里所要强调的是:尽管文字起源于图画,图画是与语言不相干的独立的表意系统,只有在图画向语言靠拢,被语言吸收,成为语言的一种形式(用图形或笔划代替声音)之后,才成为真正的文字。

对于文字和语言的关系没有好好思考过的人,很容易产生一些不正确的理解。很常见的是把文字和语言割裂开来,认为文字和语言是并行的两种表达意思的工具。这种意见在我国知识分子中间相当普通,因为我们用的是汉字,不是拼音字。有人说,文字用它自己的形体来表达人的思维活动、认识活动。当人们写文字的时候,目的在写它的思想而不仅为的是写语言;当人们看文字的时候,也只是看它所包含的内容,不一定把它当做语言;只有把它读出来的时候,才由文字转化为语言。这个话显然是不对的。文字必须通过语言才能表达意义;一个形体必须同一定的语音有联系,能读出来,才成为文字。如果一个形体能够不通过语音的联系,直接表达意义,那就还是图画,不是文字。代表语言,也就是能读出来,这是文字的本质,至于写的时候和看的时候读出或者不读出声音来,那是不关乎文字的本质的。事实上,教儿童认字总是要首先教给他读音;不通过语言而能够学会文字的方法是没有的。粗通文字的人看书的时候总是要“念念有词”,那怕声音很小,小到你听不见,你仍然可以看见他的嘴唇在那儿一动一动。完全不念,只用眼睛看(所谓“默读”),是要受过相当训练才能做到的。

有人拿阿拉伯数字和科学上各种符号作为文字可以超脱语言的例子。这也是只看见表面现象,没有进一步观察。数字和符号也都是通过语言起作用的,不过这些符号是各种语言里通用,因此各人可以按照各自的语言去读罢了。例如“1,2,3”可以读成“一,二,三”,可以读成“one, two, three”,可以读成“один, два, три”,等等,但是不把它读成任何语言的字音是不可能的。而况在任何语言的语汇里这种符号都只是极少数呢?

绕口令为什么会绕口 〔2〕

有一种民间文艺形式叫绕口令,又叫急口令,古时候叫急说酒令。例如,(1)“吃葡萄不吐葡萄皮儿,不吃葡萄倒吐葡萄皮儿”;(2)“板凳不让扁担绑在板凳上,扁担偏要板凳让扁担绑在板凳上”。这种话说快了准会说错字儿,比如把“葡萄皮儿”说成“皮条蒲儿”,把“扁担”说成“板担”,把“板凳”说成“扁凳”。这就叫绕口。绕口令为什么会绕口呢?因为这里头有双声、叠韵的字。

什么叫做双声、叠韵?用现在的名词来解释,双声就是两个字的声母相同,叠韵就是两个字的韵母和声调都相同。(如果不是完全相同,而只是相近,就只能叫做准双声,准叠韵。也有人不加分别。)刚才那两个绕口令里的双声、叠韵关系,可以这样来表示:

(1)

上面用横线连接的字是双声,底下用横线连接的字是叠韵。双声和叠韵的字都是字音一部分相同,一部分不同。把许多这样的字安插在一句话里头,说快了就容易“串”。

(2)

古人很早就发现汉语字音极容易发生双声、叠韵的关系,因而在语言中加以利用。例如古代有大量的“联绵字”,或者是双声,或者是叠韵。双声的像“留连、流离、辗转、颠倒、踌躇、踟蹰、踯躅、嗫嚅、鸳鸯、蟋蟀”。叠韵的像“逍遥、猖狂、绸缪、优游、蹉跎、逡[qūn]巡、彷徨、徘徊”。现代的象声词也大都利用双声、叠韵关系,例如“丁当”是双声,“当郎”是叠韵,“丁令当郎”是又有双声又有叠韵。双声、叠韵的最广泛的用处是在诗歌方面。

古四声和普遍话四声

“声、韵、调”是了解汉语字音的基本概念,必须弄清楚。尤其是因为“声”和“韵”都有不止一种意义。拼音方案里声母的“声”是一种意义,声调的“声”,平声、上声、去声、入声的“声”又是一种意义。古时候只说“四声”,现在为了跟声母区别,才说“声调”。

“韵”也有两种意义。拼音方案里韵母的“韵”包括韵头、韵腹、韵尾,可是不包括声调。诗韵的“韵”就加上声调的因素,“东”和“董”韵母相同,但不是一个韵;可是不计较韵头,例如“麻、霞、华”是一个韵。叠韵的“韵”一般也不计较韵头。

关于声调,常说“四声”,得区别古音的四声和现代普通话的四声。古音的四声是平、上、去、入,普通话的四声是阴平、阳平、上声、去声。古音的平声在普通话里分化成阴平和阳平,古音的入声在普通话里分别变成阴平、阳平、上声或去声。有的方言里,上声、去声、入声也有分阴阳的,因此能有八个声调,也有只有五个、六个、七个的。

声调是汉语字音的不可缺少的部分,它的重要决不在声母、韵母之下。有人以为声调好像是外加的,是可以拿掉的,这是一种误解。光写一个ma、不标声调,你不知道是“妈”,是“麻”,是“马”,还是“骂”,干脆就是读不出来。有了上下文当然可以解决,可要是有上下文,去掉个把声母也不碍事,比如看见“qí shang le tā de zǎo hóng…ǎ”,准知道是“骑上了他的枣红马”。说实在的,从远处听人说话,首先分辨不清的是声母,其次是韵母,最后只剩下声调还能辨别。前两天,收音机里播送天气预报的时候,我在另一间屋子里,“最高气温摄氏”之后只听到一个“ 度”,可是我知道不是五度就是九度。有一位朋友曾经说过,有时一边刷牙,一边还能跟人搭话,这时候声母韵母都不清楚,传递信息主要靠声调。有人能用马头琴等乐器模仿唱戏,熟习那段戏词的人就能从那声调的高低升降上听出字眼来。墨西哥的马札特克人吹口哨吹出一句话的声调,用来传话。都是证明。

从前填词、作曲,很讲究四声的分别,为的是使字儿和谱子协调,传统的戏词、大鼓书等也还顾到这一点,新编的歌曲就往往不怎么照顾了。大概字儿文点儿,唱腔花点儿,听众也就不大意识到字的声调;唱词越近于说话,唱腔越质朴,四声走了样就越显得别扭——听不懂不好受,听懂了更难受。许多人不爱听用汉语演唱的西洋歌剧,特别是里边类似道白的部分,就是这个缘故。

不必“谈音色变”

中国的音韵之学开始在六朝。那时候好像人人都对语音感兴趣似的。《洛阳伽蓝记》里记着一个故事:有一个陇西人李元谦爱说“双声语”,有一天打冠军将军郭文远家门口过,看见房子华美,说:“是谁第宅过佳?”郭家一个丫鬟叫春风的在门口,回答他说:“郭冠军家。”李元谦说:“凡婢双声。”春风说:“伫奴慢骂。”连一个丫鬟也懂得用双声说话,文人学士更不用说了。 〔3〕

不知道为什么语音现象后来变得越来越神秘起来。到了现在,连许多从事语文工作的人也“谈音色变”,甚至把那简单明了的汉语拼音方案也看成天书,不敢去碰它,查字典总希望有直音。可是小学生却一点不觉得困难,很快就学会了。一般认为最难办的是辨别四声,小孩儿学起来却毫不费力。我家里有个八岁的孩子,刚进小学一年级不久,有一天问我:“一夜”的“一”该标第一声还是第二声?原来“一”字单说是阴平即第一声,在去声字之前是阳平即第二声,“夜”是去声字,“一夜”的“一”实际发音是阳平,但教科书按一般惯例,凡“一”字都标阴平,所以小朋友有疑问。这不证明学会辨别声调并不是什么艰难的事情吗?

异读字 〔4〕

异读字的情况比异体字复杂得多。异读字可以按几个读音是否相近分成两类,读音相近的又可以按意义的异同分开来谈。

读音相近的,它们的差别或者是声母不同,例如:

秘:mì,秘密;bì,便秘。

系:jì,系鞋带;xì,联系。

或者是韵母不同,例如:

薄:báo,纸很薄;bó,薄弱。

熟:shóu,饭熟了;shú,成熟。

或者是声调不同,例如:

骨:gú,骨头;gǔ,骨节、脊椎骨。

差:chā,差别;chà,差不多。

或者是声、韵、调里有两项或者三项不同,例如:

吓:hè,恐吓;xià,吓坏了。

壳:ké,鸡蛋壳儿;qiào,地壳。

虹:hóng,虹彩;jiàng,天上出虹了。

这些不同的读音往往是一个用在口语性较强的字眼里,一个用在书面性较强的字眼里。这些字的读音差别一般是有规律的:其中一部分在古时候只有一个读音,后来说话音和读书音分化了,形成“文白异读”的现象。各地方言都有这种现象,北京话不是最突出的。

有些异读字的一个读音专门用在姓氏或者地名上。例如:“任”一般念rèn,姓念rén,地名“任县、任邱”也念rén;“华”一般念huá,姓念huà,地名“华山、华县、华阴”也念huà;“堡”一般念bǎo,地名“吴堡、瓦窑堡”等念bǔ,“十里堡”等念pù,也写做“铺”。

上面这些例子都可以说是读音的差别并不表示意义有多大差别,只是使用的场合不同罢了。另外有些字,不同的读音所联系的意义已经有些距离。例如:

好:hǎo,好坏;hào,爱好。

缝:féng,缝补;fèng,缝儿。

传:chuán,传播;zhuàn,传记。

调:tiáo,调弦;diào,腔调。

这类字很多。它们的读音差别是古来就有的,规律性颇强,主要是用不同的声调表示不同的词类,声母的不同往往是声调不同引起的(如“传”、“调”)。这类字从语言的角度看,都应该算是两个字,不过关系很密切,可以叫做“亲属字”。

有些异读字,读音虽然相近,意义相差很远。从语言上看,不但不是一个字,也不能算是亲属字,只是几个字共用一个字形罢了。例如:

差:chā,差别;chāi,差遣。

炮:páo,炮制药材;pào,枪炮。

的:dí,的确;dì,目的;de,红的。

打:dǎ,敲打;dá,一打十二个。

末了这个例子最明显,一打的“打”是译音,跟敲打的“打”毫无关系。枪炮的“炮”原来写做“礮”,红的白的的“的”原来写做“底”,也可以证明两个“炮”和两个“的”都是没有关系的。(的确的“的”和目的的“的”意义相关,古时候读音相同,是一个字,现在读音不同,也许得算两个字。)

另一类异读字的读音相差很大。有的是意义相同,例如“尿”有niào和suī两读,“拗”有ào和niù两读。这往往是不同方言混合的结果。有的是意义毫无关系,是借用字形的结果。例如古代三十斤为钧,四钧为石,是重量单位。粮食论斗,是容量单位;因为十斗粮食的重量大致相当于一石,所以粮食也论石,一石等于十斗,又成了容量单位(至今有些方言里粮食还是论“石”)。后来又因为一石粮食恰好是一个人所能挑担的重量,于是一石又称一担,可是仍然写做“石”,于是“石”就在shí之外又添了dàn这个音。广西壮族一度写做僮族,写“僮”读zhuàng,借用僮仆的“僮”tóng,于是“僮”字就有了两个读音。这种现象就是日本人所说的“训读”——借用汉字代表日语的字眼,不取汉字的音而用原有字眼的音来读,例如写“人”可是读hito,写“山”可是读yama。这种异读字,无论是方言混合的结果,或者是借用字形的结果,既然声音相差很远,在语言里都得认为是不同的字。

还有一些古代的译名,有传统的读法,跟汉字的现代音不同。例如“大宛”读dà-yuān,“龟兹”读qiū-cí,“单于”读chán-yú,“冒顿”读mò-dú。这是另一类异读字。

异读字也是历史发展的结果,可是在文字的学习上增加不小的困难。普通话审音委员会已经删汰了不少异读,保留下来的是委员会认为有区别意义的作用或者使用场合不同的。可是大多数字都只有一个读音,一字一读是合乎文字功能的原则,因而也是深入人心的趋势。因此只有几个读音都是常常应用,势均力敌,才能长久并行,例如“长”cháng和“长”zhǎng,“乐”lè和“乐”yuè。否则比较少用的读音很容易被常用的读音挤掉,例如“间接”不说jiànjiē而说成jiānjiē,“处理”不说chǔlǐ而说chùlǐ,“从容”不说cōngróng而说成cóngróng,“一唱一和”的“和”不说hè而说成hé,不但常常可以从一般人嘴里听到,而且也常常可以从电影里,舞台上和广播里听到。是不是有一天会“习非成是”呢?谁也不敢预言。

与此有关的是文言里的破读问题。例如“解衣衣我,推食食我”的第二个“衣”字读yì,第二个“食”字读sì;“故王之不王,不为也,非不能也”的第二个“王”字读wàng。有人说这种破读是注家的造作,不一定在实际语音上有根据。也有人认为当时语音确实有分别,现代还有不少用声调表示词类的字,可以作证。作为语言史上的问题,可以进一步研究,但是作为现代人学习文言的问题,也未尝不可以另作考虑。现代的异读是活在人们口头的,尚且有一部分已经在逐渐被淘汰,古代的异读只存在于古书的注释中,自然更不容易维持。还有一说,文言里的字已经全用现代音来读,很多古代不同音的字都已经读成同音,惟独这些破读不予通融,是不是也有点儿过于拘泥呢?

汉语里的同音字

同音字可以按意义是否相关分成两类。意义不相关的,像“工、公、弓、公”,“电、店、殿、惦”,例子多得很,不必列举,也没有什么可讨论的。意义相关的同音字可就不同了。它们的意义联系不是偶然的,是跟字音有关的,例如“崖”和“涯”,“亭”和“停”,“方”和“坊”,“椅”和“倚”,“曆”和“歷”。这些字是古时候就同音的。也有古时候只是读音相近,后来变成完全相同的,例如“穫”和“獲”,“座”和“坐”(古上声)。此外还有从古到今都只是读音相近而不是完全相同的,例如“长、张、帐”,“孔、空、腔”,“叉、杈、汊、岔”(后三字同音),“环、圈、圆、旋”,“见、现”,“昭、照”,“劈、闢”,“知、智”,“牵、縴”,“分、份”,“背、揹”。这三类字,光从读音看只有前两类是同音字,但是这三类字都是每组读音相同或者相近,而意义相关的,从语言的角度看都是亲属字。

这里边有几个字的字形需要说明一下。古时候“曆”也写做“歷”,“座”就写做“坐”,“智”就写做“知”,“现”就写做“见”,很多书里还保留这些写法。“椅、縴、份、揹”出现更晚,“椅”原先就用“倚”字,其余三个字原先都没有偏旁。这样,问题就复杂起来了。拿“智”字做例子,也可以写做“知”,那末,就“知”这个字形说,它是个异读字,有平声和去声两个音;就去声这个字说,它有“知”和“智”两个异体;从音和义的联系说,这个去声字和平声字是亲属字。“椅、縴、份、揹”都是近代才出现的字形,是所谓“俗字”,不过“椅”和“縴”资格老些,“份”字资格虽不老,也站住了,只有“揹”字又作为异体,归并到“背”字里去了,尽管两个字不同音。

还有一种特殊的同音字:“他”和“她”和“它”,“的”de和“地”de。这里的字形分别纯粹是书面上的事情,在语言里只能算是一个字。

现代汉语里同音字特别多。普通话里有字的音节大约1200多个,一般字典、词典收字大约8000—10000个,平均一个音节担负七八个字。当然不可能“平均”,有许多音节只有一个字,有不少音节有十五六个字,《新华字典》(1962年版)里zhì这个音节有38个字,外加9个异体。

同音字多了,是否会在语言里产生混乱呢?事实上,这种可能性极小。因为字总是组织在词句里的,这个音在这里联系什么意义,一般没问题。在书面语里,字形不同当然有帮助,但是也不起决定性的作用,“一字多义”一般也没问题。口语没有字形的帮助,照样能发挥交际工具的作用。不过在文字的学习上倒的确引起一些困难,写别字多数是由于同音。

汉语里同音字特别多,编民歌、说笑话、说俏皮话的人充分利用了这一特点。(1)六朝的《子夜歌》等民歌就已经有这种“谐音”的例子:“执手与欢别,合会在何时?明灯照空局,悠然未有棋(期)。”“我念欢的的,子行由豫情。雾露隐芙蓉,见莲(怜)不分明。”“奈何许!石阙生口中,衔碑(悲)不得语。”(2)谜语里谐音的例子:“穷汉不肯卖铺盖——刘备(留被)。”(3)歇后语里的例子:“灯草拐杖——做不得拄(主)。”“旗杆上绑鸡毛——好大的撢(胆)子。”(4)笑话里的例子:唐朝优人李可及,有一天有人问他释迦牟尼佛是什么人,他说是女人。问的人说:这是怎么回事?他说:《金刚经》里有一句“敷坐而坐”,佛要不是女人,为什么要夫坐而后儿坐呢?(唐朝妇女常自称为“儿”。)(5)对话里的例子:京剧《卖马》里秦琼对店主说要卖锏[jiǎn],店主说“不洗衣裳要碱做什么?”老舍的《断魂枪》里的沙子龙,遇到徒弟们为打架或献技去讨教一个招数的时候,有时说句笑话马虎过去:“教什么?拿开水浇吧!”(6)绘画里也常常有谐音的现象,例如画两条鱼表示“吉庆有余”,画两个喜鹊立在梅树枝头,表示“喜上眉梢”,画五个蝙蝠表示“五福临门”,画三只羊表示“三阳开泰”,等等。

一字多义与数字同形

多义字在任何语言里都是很普通的现象。越是常用的字,越是意义多。意义的分项也很难有固定的标准,可以分得细些,也可以分得粗些。同一个字,在小字典里也许只分两三个义项,在大字典里就可能分成十几项甚至几十项,这里就不举例了。需要讨论的是一个字的几个意义相差到什么程度,在语言里就不应当还把它看成一个字。最明显的是译音字。例如长度单位的“米”,跟吃的“米”毫无关系;重量单位的“克”,跟克服的“克”毫无关系。其次是虚字,虚字一般都是借用一个同音的实字。例如须要的“须”借用胡须的“须”(后来写成“鬚”,现在又简化成“须”);不要的“别”借用分别的“别”。这些都应该破除字形的假象,看成同音同形的两个不同的字。

此外还有许多字,几个意义的差别也很大。随便举几个例子:快速的“快”和痛快的“快”;缓慢的“慢”和傲慢的“慢”;树木的“木”和麻木的“木”;配偶的“偶”和偶然的“偶”;排列的“排”和排除的“排”;快速的“疾”和疾病的“疾”;竹简的“简”和简单的“简”;材料的“料”和料想的“料”;露水的“露”和显露的“露”,等等。这些字的不同意义很可能原来就没有关系,有的也许当初有联系,可是现在也联系不上了。这种字也应当看做两个同音字。

另一类字,几个意义之间的联系是很清楚的,可是差别还是比较大,尤其是考虑到词类。例如:锁门的“锁”和一把锁的“锁”;消费的“费”和水电费的“费”;相信的“信”和一封信的“信”;书写的“书”和一本书的“书”;张开的“张”和一张纸的“张”,等等。这种字似乎可以算一个字,也可以算两个同音的亲属字。在语言里,一字多义和两字同音是很难区别的。这种游移两可的情形可以从某些“俗字”的产生看出来。例如把“上鞋”写做“绱鞋”,把“安装”写做“按装”,把“包子”写做“饱子”。这些字我们管它叫“俗字”,其实过去汉字的越来越多,主要就是这样来的,不过通用的时间长了,著录在字书里,就不再说它是俗字了。

“言”及“字”“句” 〔5〕

这里要谈的是语句结构的问题。谈到结构,必得先有大大小小的一些单位,没有不同的单位就谈不上什么结构。比如生物的结构是由细胞构成组织,由组织构成器官,由器官构成整个生物。语言的单位,常常讲到的有词、短语、句子等等。这些是语法学家们用的名目,一般人脑子里大概只有“字”和“句”。要是追溯到很古的时候,那就只有一个名称,叫做“言”。这个“言”字至少有三个意思。(1)《论语》里孔子说:“今吾于人也,听其言而观其行”;又说:“古者言之不出,耻躬之不逮也。”这里的“言”是话的意思,是总括的名称,不是一种单位。(2)孔子又说:“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无邪’。”《左传》里赵简子说郑国的子太叔“语我九言,曰,‘无始乱,无怙[hù]富……’”。这里的“言”是一句话的意思。这个意义现在还保存在一些熟语里,如“一言为定”就是“一句话算数”,“三言两语”就是“三句两句”,“一言既出,驷马难追”就是“一句话说出去就收不回来”。(3)《论语》里子贡问孔子:“有一言而可以终身行之者乎?”孔子说:“其‘恕’乎。”《战国策》里说齐国的田婴有一回要做一件事情,不要别人劝他。有一个人说:“臣请三言而已矣,益一言,臣请烹。”田婴就让他说。他说:“海大鱼”,说完了转身就走。(故事的下文从略。)这里的“言”是一个字的意思。后世的“五言诗、七言诗”里边的“言”也是字的意思。(2)和(3)都是语言单位的名称,后来分别称为“句”和“字”,例如《文心雕龙》的作者刘勰[xié]说:“夫人之立言,因字而生句,积句而成章。”这两个名称一直用到现在。只是有过一点儿小小变化,那就是在量词和名词分家之后,“字”还是个名词,“句”却成了量词,人们只说“一个字”、“一句话”,不说“一个句”。直到最近,把“句”叫做“句子”,这才可以说“一个句子”。

汉语语法的特点

现在来谈谈语句结构,也就是语法问题。一提到语法,有些读者马上会想到名词、动词、形容词,主语、谓语、宾语,等等等等,五花八门的名堂,有的甚至立刻头疼起来。因此我今天下决心不把这些名堂搬出来;要是无意之中漏出一两个来,还请原谅,反正可以“望文生义”,大致不离。至于另外有些读者对这些术语特别感兴趣,那末,讲语法的书有的是。

语法这东西,有人说是汉语没有。当我还是一个中学生的时候,不知道从哪儿听来这种高论,就在作文里发挥一通,居然博得老师许多浓圈密点,现在想起来十分可笑。一种语言怎么能够没有语法呢?要是没有语法,就剩下几千个字,可以随便凑合,那就像几千个人住在一个地方,生活、工作都没有“一定之规”,岂不是天下大乱,还成为一个什么社会呢?如果说汉语没有语法,意思是汉语没有变格、变位那些花样儿,那倒还讲得通。可是语法当然不能限于变格、变位。任何语言里的任何一句话,它的意义决不等于一个一个字的意义的总和,而是还多点儿什么。按数学上的道理,二加二只能等于四,不能等于五。语言里可不是这样。最有力的证明就是,拿相同的多少个字放在一块儿,能产生两种(有时候还不止两种)不同的意义,这种意义上的差别肯定不是字义本身带来的,而是语法差别产生的。可以举出一系列这样的例子:

(1)次序不同,意义不同 。(a)“创作小说”是一种作品,“小说创作”是一种活动。“资本主义国家”是一种国家,“国家资本主义”是一种经济制度。(b)“一会儿再谈”是现在不谈。“再谈一会儿”是现在谈得还不够。“三天总得下一场雨”,雨也许是多了点儿,“一场雨总得下三天”,那可真是不得了啦。(c)“她是不止一个孩子的母亲”是说她有好几个孩子,“她不止是一个孩子的母亲”是说她还是成百个孩子的老师什么的。“你今天晚上能来吗?”主要是问能不能来,“你能今天晚上来吗?”主要是问来的时间。(d)“五十”倒过来是“十五”,“电费”倒过来是“费电”,“包不脱底”倒过来是“底脱不包”。1960年发行过一种邮票,底下有四个字,从左往右念是“猪肥仓满”,从右往左念是“满仓肥猪”,好在上面的画儿很清楚,是一头肥猪,一大口袋粮食,证明第一种念法对。日本侵略军占领上海时期,有些商店大拍卖时,张挂横幅招贴,“本日大卖出”,要是从右往左念,就成了“出卖大日本”。这就自然叫人想到从前的回文诗。历代诗人做过回文诗的不少,这里不举例了。集回文之大成的《璇玑图》被《镜花缘》的作者采入书中第41回,好奇的读者不妨翻出来一看。

(2)分段不同,意义不同 。(a)有一个老掉了牙的老笑话。下雨了,客人想赖着不走,在一张纸上写下五个字:“下雨天留客。”主人接下去也写五个字:“天留人不留。”客人又在旁边加上四个圈,把十个字断成四句:“下雨天。留客天。留人不?留。”(b)有人把唐人的一首七绝改成一首词:“清明时节雨,纷纷路上行人。欲断魂。借问酒家何处?有牧童遥指杏花村。”这样的词牌是没有的,可是的确是词的句法。这两个例子都只是就文字而论是两可,一念出来就只有一可,非此即彼。底下的例子,除非有意加以分别,否则说出来是一个样儿。(c)“他和你的老师”,可能是两个人(他|和|你的老师),可能是一个人(他和你的|老师)。(d)“找他的人没找着”,也许是他找人(找|他的人),也许是人找他(找他的|人)。(e)《人民日报》(1963.12.8)上有个标题是“报告文学的丰收”,分段是在“的”字后头;可是光看这七个字,也未尝不可以在“告”字后头分段。以上三个例子都是“的”字管到哪里(从哪个字管起)的问题。“的”字管得远点儿还是近点儿,意思不一样。(f)《北京晚报》(1961.12.13)上有吴小如先生一篇短文,说白香山的诗句“红泥小火炉”一般人理解为“小|火炉”是不对的,应该是“小火|炉”。讲得很有道理。(g)有一则笑话说从前有一个人在一处作客,吃到南京板鸭,连声说“我懂了,我懂了”。人家问他懂了什么,他说,“我一直不知道咸鸭蛋是哪来的,现在知道了,是咸鸭下的。”这就是说,他把“咸|鸭蛋”当成“咸鸭|蛋”了。(h)《光明日报》(1962.7.2)上有个标题是“北京商学院药品器械系和附属工厂结合教学实习检修安装医疗器械”,可以有三种理解(两道竖线是第二次分段):(1)结合教学|实习‖检修安装医疗器械;(2)结合教学实习|检修‖安装医疗器械;(3)结合教学实习|检修安装‖医疗器械。如果在“教学”或者“实习”后边加个逗号,(1)和(2)(3)可以有区别;如果在“检修”和“安装”中间加个“和”字。(3)也可以跟(2)分清。

(3)关系不同,意义不同 。(a)“煮饺子(吃)”和“(吃)煮饺子”,“煮饺子”三个字次序一样,分段也一样(都是“煮|饺子”),然而意思不同。这是因为两句话里的“煮”和“饺子”的关系不同。(b)“他这个人谁都认得”,也许是他认得的人多,也许是认得他的人多。这当然不是一回事。(c)《人民日报》(1956.10.8)上有一篇很有意思的短篇,标题是“爸爸要开刀”。看了正文才知道“爸爸”是医生,不是病人。(d)“小马没有骑过人”曾经在语法研究者中间引起过讨论。在我们这个世界里只有人骑马,没有马骑人,可是在童话世界里人骑马和马骑人的两种可能是都存在的。(e)北京一条街上有个“女子理发室”,男同志光看这五个字的招牌就不敢进去,幸而两边还各有四个字,是“男女理发”和“式样新颖”,这就可以放心进去了。

这样看来,一句话里边,除了一个一个字的意义之外,还有语法意义,这是千真万确的了。

当然还有变格、变位等等玩意儿,即所谓“形态”,以及与此有关的主语和谓语一致、定语和被定语一致、动词或介词规定宾语的形式等等“句法”规律(实际上,这些规律才是变格、变位的“存在的理由”)。在某些语言里,形态即使不是语法的一切,至少也是语法的根本。有了它,次序大可通融,分段也受到限制,哪个字跟哪个字有关系,是什么关系,也差不多扣死了。比如“我找你”这三个字,如果在它们头上都扎个小辫儿,比如在“我”字头上加个a ,表示这个“我”只许找人,不许人找,在“你”字头上加个b ,表示这个“你”只许人找,不许找人,而且为保险起见,再在“找”字头上加个1 ,表示只是我“找”,不是别人“找”,那末这三个字不管怎样排列:

我a 找1 你b  你b 找1 我a  找1 我a 你b

我a 你b 找1  你b 我a 找1  找1 你b 我a

全都是一个意思。如果“你找我”这句话也如法炮制,那末“我b 找2 你a ”的意思就跟“我a 找1 你b ”大不相同,反而跟“你a 找2 我b ”完全一样。

这样的语法当然也有它的巧妙之处,可是我们的老祖宗没有走这条路,却走上了另外一条路,一直传到我们现在,基本上是一个方向。而且说老实话,我们说汉语的人还真不羡慕那种牵丝攀藤的语法,我们觉得到处扎上些小辫儿怪麻烦的,我们觉得光头最舒服。可是啊,习惯于那种语法的人又会觉得汉语的语法忒不可捉摸,忒不容易掌握。那末,究竟哪种语法好些呢?这就很难说了。一方面,任何语言都必得有足够的语法才能应付实际需要,无非是有的采取这种方式多点儿,那种方式少点儿,有的恰好相反罢了。因此,从原则上说,语法难分高下,正如右手使筷子的人不必看着“左撇子”不顺眼。可是另一方面,在细节上还是可以比较比较。比如,同样是有动词变位的语法,英、法、德、俄语里边都有好些不规则的动词,这就不如世界语,所有动词都按一个格式变化。又比如,某些语言里名词变格是适应句法上的需要,可是附加在名词上面的形容词也跟着变格,不免是重复,是不经济。(像拉丁语那样可以把名词和形容词分在两处,那末,形容词的变格又就有必要了。)拿汉语的语法来说,经济,这不成问题,是一个优点。简易,那就不敢贸然肯定。从小就学会说汉语的人自然觉得简易,可是常常能遇见外国朋友说汉语,有时候觉得他的语句别扭,不该那么说,该这么说,可是说不出为什么不该那么说,该这么说。可见我们在许多问题上还只是知其当然而不知其所以然,有许多语法规则还没有归纳出来,并且可能还不太容易归纳出来。这就似乎又不如那种以形态为主的语法,把所有的麻烦都摆在面子上,尽管门禁森严,可是进门之后行动倒比较自由了。

字义约定俗成 〔6〕

“意内言外”这个题目是借用《说文解字》里的一句话:“词,意内而言外也。”这句话究竟该怎么讲,其说不一,不必详细讨论。我们只是借用这四个字做题目,谈谈语言和意义的关系。

前面说过,一个句子的意思不等于这个句子里一个个字的意思的总和。可是句子的意义离不开字的意义,这是用不着说的,现在就从字义谈起。一个字为什么是这个意思,不是那个意思?换一种想法,为什么这个意思用这个字而不用那个字,例如为什么管某种动物叫“马”,不管它叫“牛”?回答只能是“不知道”,或者“大家都管它叫马么,你还能管它叫牛?”象声性质的字,例如“澎湃、淅沥、朦胧、欷歔”,它的意义跟它的声音有联系,不容怀疑。有些字,例如“大”和“小”,“高”和“低”,是不是当初也有点儿用声音象征意义的味道(a对i,也就是“洪”对“细”),那就很难说了。就算是吧,这种字也不多。有些字不止一个意义,可以辗转解释。例如“书”有三个意义:(1)书写,(2)书籍,(3)书信,后两个意义显然是从第一个意义引申出来的,可是当初为什么管写字叫“书”呢,回答仍然只能是“不知道”,或者“大家都这么说么”。这就是所谓“约定俗成”。二千多年以前的荀子就已经懂得这个道理,他说:“名无固宜,约之以命,约定俗成谓之宜,异于约则谓之不宜。”当然,“约之以命”不能死看,决不是召集大家来开一个会,决定管一种动物叫“马”,管另一种动物叫“牛”,而是在群众的语言实践中自然形成的一致。

根据约定俗成的道理,字义形成之后就带有强制性,可是字音和字义的最初结合却是任意的,武断的。单字意义的形成是任意的,字组意义的形成就不是完全任意的了。比如“白纸”、“新书”、“看报”、“写字”,它们的意义是可以由“白”、“纸”等等单字的意义推导出来的。可是这里也不是完全没有约定俗成的成分。随便说几个例子:(1)“保”和“护”的意思差不多,可是只说“保墒、保健”和“护林、护航”,不能倒换过来说“护墒、护健、保林、保航”。(2)“预报”和“预告”的意思是一样的,可是广播节目里只有“天气预报”,不说“天气预告”,出版社的通告里只有“新书预告”,不说“新书预报”。(3)“远距离”和“长距离”的意思是一样的,可是操纵是“远距离操纵”,赛跑是“长距离赛跑”。(4)“赤”和“白”是两种颜色,但是“赤手空拳”,的“赤手”和“白手起家”的“白手”是同样的意思,都等于“空手”。可是尽管意思一样,不能倒换着说。(5)“火车”一度叫做“火轮车”,“轮船”一度叫做“火轮船”,后来都由三个字缩成两个字,可是一个去“轮”留“火”,一个去“火”留“轮”。(6)两相对待的字眼合起来说,“大小、长短、远近、厚薄”都是积极的字眼在前,消极的字眼在后,可是“轻重”是例外。“高低”属于“大小”一类,但是“低昂”又属于“轻重”一类。(7)意思相近的字联用,常常有固定的次序,例如“精、细、致、密”四个字组成“精细、精致、精密、细致、细密、致密”六个词,每个词的内部次序是固定的,不能改动(更奇怪的是都按照“精、细、致、密”的顺序,没一个例外)。地名联用也常常是固定的,例如“冀鲁、鲁豫、苏皖、江浙、闽广、湘鄂、滇黔、川黔、川陕、陕甘”。(8)意思相近的字联用,常常因为排列的次序不同,意思也有分别,例如“生产”(工农业生产,生孩子)和“产生”(一般事物),“和平”(没有战争或斗争)和“平和”(不剧烈),“查考”(弄清楚事实)和“考查”(按一定要求来检查),“展开”和“开展”(使展开),“担负”(动词)和“负担”(名词),“罗网”(自投罗网)和“网罗”(网罗人才)。这些例子都说明字的组合也常常带有约定俗成的性质,就是所谓“熟语性”。

字义和词义辗转相生

语言是发展的,字义和词义辗转相生,我们日常用到的字或词十之八九都是多义的。说笑话的人常常利用一字多义来逗笑。举几个相声里边的例子。(1)《歪讲三字经》里有两句是“沉不沉,大火轮”,就是利用“沉”字的不同意义(沉重,沉没)。(2)《字谜》里边一位演员出了一个字谜是“一竖,一边儿一点”,让另一位演员猜。你说是“小”,他就说是“卜”,你说是“卜”,他就说是“小”。这是利用“一边儿”的不同意义(每一边,只一边)。(3)《全家福》里边甲演员问:“你和你哥哥谁大?”乙演员:“废话!当然我哥哥比我大呀。”甲演员:“我哥哥就比我小,才齐我这儿。”这是利用“大、小”的不同意义(论年纪,论个儿)。

就说“大、小”这两个字吧,意思也够复杂的。比如说,有“小哥哥”,年纪比我大,所以是哥哥,可是在几个哥哥里他最小,所以又是小哥哥。又有“大兄弟”,那不是自己的兄弟,只是因为年纪比我小,只好叫他兄弟,可是他排行第一,或者不知道他行几,只是要表示客气,叫他大兄弟(“大叔、大婶”也是一样)。再比如说,“大李比小李大,可是两个人都不大,都不到二十”,大李就成了又大又不大,前者是相对地说,后者是绝对地说。再还有,“一个大组分三个小组”,这个“大、小”是就层次说:“第三组是个大组,第四组是个小组”,这个“大、小”又是就人数多寡说了。

再说几个例子。(1)“有色人种”的“有色”,跟它对待的是白色;“有色金属”的“有色”,跟它对待的是黑色(“黑色金属”=铁)。(2)“你给我就要,问题是你给不给?”“你给我就要,问题是你不给。”按第一句说,只有“给不给”才成为问题,可是到了第二句,光是“不给”也成为问题了。(3)“他不会说话”。如果“他”是个小小孩儿,这句话的意思是他不会用一般语言表达自己的意思。如果“他”是个大人(不是哑巴),这句话的意思就是他不善于说话,以至于得罪了人什么的。(4)《三千里江山》里说:“姚志兰的好日子本来择的明天。大家的好日子看看过不成时,谁有心思只图个人眼前的欢乐?”这两个“好日子”,一个是一般的意义,一个专指结婚的日子。(5)《六十年的变迁》里季交恕问方维夏:“你知道这个消息吗?”方维夏:“什么消息?”季交恕:“蒋介石开刀啦!”方维夏:“什么病开刀?”季交恕:“你还睡觉!杀人!……”我们前回曾经用“爸爸要开刀”做主动被动两可的例子,这里的“开刀”除主动被动的分别外,还有动手术和杀人的分别。

有些字眼,正反两种说法的意思是一样的。(1)“好热闹”和“好不热闹”都是很热闹的意思,“好容易”和“好不容易”都是很不容易的意思。(2)“差点儿忘了”和“差点儿没忘了”是一个意思,都是几乎忘了,可还是想起了。(3)“小心撒了”和“小心别撒了”也是一个意思,都是叫你别撒了。(4)“除非你告诉他,他不会知道”和“除非你告诉他,他才会知道”是一个意思。第一句的“除非你告诉他”可以改成“如果你不告诉他”,第二句不能这样改。(5)“难免要引起纠纷”,“不免要引起纠纷”,“难免不引起纠纷”,全都说的是有引起纠纷的可能。(6)“我怀疑他会不会已经知道”是说不知道他知道不知道(但是希望他不知道)。“我怀疑他会不知道”等于说我不相信他会不知道(尽管据他自己说或是照你估计他是不知道的)。“我怀疑他已经知道了”可就又等于说我估计他已经知道了。这些例子都涉及否定和疑问。一碰上这些概念,许多语言里都会闹纠纷,会出现似乎矛盾的说法。例如双重否定应该等于肯定,可是有些语言里连用两个否定的字眼,意思还是否定的。俄语“Он ничего не сказап,”一个个字翻出来是“他没有什么不说了”,可是意思是“他什么也没说”。法语也是一样,“Ⅱnárien dit,”照单字分别讲是“他没没有什么说”,意思可是“他什么也没说”。法语在含有怀疑、否认、担心、避免等等意思的动词后面的副句里常常加上一个“不”字,用汉语说都得去掉。例如“Je crains qu'il ne vienne”是“我怕他会来”,“Je ne doute pas qu'il ne vienne”是“我毫不怀疑他会来”,这两句里的ne在说汉语的人看来都是多余的。还有,法语可以说“avant qu'il ne parte”或者“avant qu'il parte”,这倒是跟汉语一样,“在他没离开以前”和“在他离开以前”是一个意思。

上一章我们说过些例子,同样几个字的一句话,因为语法关系不同,意思就不一样。其实同一种语法关系,包含的意思也是种种不一的。比如同样是修饰或限制关系,“布鞋”是用布做的鞋,“鞋面布”是用来做鞋面的布;“蜜蜂”是酿蜜的蜂,“蜂蜜”是蜂酿的蜜。同样是“马”字当头,“马车”是马拉的车,“马路”是车马通行的路,“马队”是骑兵的队伍,“马刀”是骑兵用的刀,“马褂”原先是骑马时穿的短外套,“马褥子”是骑马用的垫子,“马鞭子”是赶马用的鞭子,“马料”是喂马的草料,“马夫”是管马的人,“马医”是给马治病的人,“马戏”原来是在马上表演的杂技(现在连老虎、狮子等等的表演都包括进去了),“马面”指人的脸长得特别长(“牛头马面”是真的马脸),“马桶”的得名说法不一,原先大概是象形。

同样是中间加一个“的”字,“我的笔”我可以送给人,“我的年纪”年年不同,“我的名字”既不能送给人,也不能随时改变。甚至同样几个字可以有两种意思:“我的书”可以是我买的,也可以是我写的;“你的信”可以是你寄给人的,也可以是人寄给你的;“他的照片”可以是把他照在里边的,也可以是他收藏的;“我的牌是新买的”,这副牌永远是我的,除非我把它送给人,“这回我的牌可好了”,这副牌几分钟之后就不存在了;“跑码头的专家”可以是对坐在家里的专家而言,也可以指一个先进的采购员。有人说“学习雷锋的好榜样”有语病,因为学习的是雷锋本人。这是知其一而不知其二,“雷锋的好榜样”完全可以理解为“雷锋这个好榜样”。

动词和宾语的关系更加是多种多样,有的得用许多话才说得清楚。同一个“跑”字,“跑街、跑码头、跑江湖、跑天津”是说在哪些地方跑来跑去,“跑买卖”是为什么目的而跑,“跑警报”是为什么原因而跑,“跑单帮、跑龙套”是以什么身分而跑,“跑马”是让马为自己服务,“跑腿”是自己为别人服务,“跑电、跑水”是拦不住某种东西跑掉,“跑肚”是拦不住肚子里的东西跑掉。一般常说宾语代表动作的对象,那么上面例子里的名词都不能算做宾语,可是不算宾语又算什么呢?动词和宾语的关系确实是说不完的,这里不能一一列举,只说几个难于归类的例子:“报幕”、“谢幕”、“等门”、“叫门”、“跳伞”、“冲锋”、“闹贼”、“赖学”、“偷嘴”——这里的动作和事物之间是什么关系,您说?汉语里能在动词后面加个什么名词是异常灵活的,有了上下文常常可以出现意想不到的组合:例如“何况如今穷也不是穷你一家”(高玉宝),“这些人认为所有的配角都是‘零碎’,一出戏就应当唱他一个人”(萧长华)。

跟修饰关系一样,同一动词加同一宾语还是可以有两种意义。教师说“我去上课”是去讲课,学生说“我去上课”是去听课;大夫说“我去看病”是给人看病,病人说“我去看病”是让人给他看病。

这些例子可以说明语言实践中的经济原则:能用三个字表示的意思不用五个字,一句话能了事的时候不说两句。比如“谢幕”,要把其中的意思说清楚还真不简单:“闭幕之后,观众鼓掌,幕又拉开,演员致谢”——这不太啰嗦了点儿吗?当然,经济原则在不同的语言里的体现是不可能完全相同的。比如汉语里说“你见着他了没有?见着了。”英语说“Did you see him? Yes, I did.”汉语的回答必须重复问话里的动词,英语可以用did这个单音助动词来代替;英语did前边必得说出主语,汉语“见着了”前边不必说“我”;英语要在前面来个yes,汉语不要。总的说来,汉语是比较经济的。尤其在表示动作和事物的关系上,几乎全赖“意会”,不靠“言传”。汉语里真正的介词没有几个,解释就在这里。

注释

〔1〕  编自曹伯韩、张世禄、吕叔湘合著之《语言和文字》。

〔2〕  编自《声、韵、调》(以下两篇同)。

〔3〕  “是谁”双声,“第宅”准双声,“过佳”双声。“郭冠军家”双声,“凡婢”双声,“双声”双声,“伫奴”双声,“慢骂”双声。古音如此,有些字今音与古音不同,不是双声了。

〔4〕  编自《形、音、义》(以下两文同)。

〔5〕  编自《字、词、句》(下文同)。

〔6〕  编自《意内言外》(下文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