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前、身后

辛稼轩《破阵子》“醉里挑灯看剑”的后半首有两句是“了却君王天下事,赢得生前身后名”。“生前”和“身后”对举,由来已久。陆机的《周处碑》“徇高位于生前,思垂名于身后”,白居易的《劝酒》诗“身后堆金拄北斗,不如生前一杯酒”,都是如此。例外不多。

跟这个可以对比的是“前身”等于“前生”,例如,王维诗“宿世谬词客,前身应画师”;寒山诗“今日如许贫,总是前生作”。又,“后身”等于“后生”,例如《颜氏家训·归心》“人生在世,望于后身,似不相属,及其殁后,则与前身犹老少朝夕耳”;《法华经·药草喻品》“后生生善处”。

[后记]

这一则札记发表之后,有好几位读者或来信或在刊物上指出也有“身前”的例子,只是为数不多。

1988年10月3日

[补记]

陆机《豪士赋序》(《昭明文选》卷四六)有云:“游子殉高位于生前,志士思垂名于身后。”这大概是最早的例子了。

1990.7.8补记

花溅泪、鸟惊心

我在《中国文法要略》里用杜诗“感时花溅泪,恨别鸟惊心”做动词的致动用法的例子,就是说,溅的是诗人的泪,惊的是诗人的心。有的读者不同意,认为这里用的是修辞学上的拟人格,花溅的是它自己的泪,鸟惊的是它自己的心。这样一来,就得说感时的是花,恨别的是鸟,全与诗人无干,跟上下文如何连接呢?最近读《温公续诗话》(何文焕辑《历代诗话》中华书局标点本),有一条谈到这两句诗:

近世诗人惟杜子美最得诗人之体。如“国破山河在,城春草木深。感时花溅泪,恨别鸟惊心”——山河在,明无余物矣;草木深,明无人矣;花鸟,平时可娱之物,见之而泣,闻之而悲,则时可知矣。

可以证明不是我一个人对这两句诗有这样的理解。

读《癸巳存稿》

这题目写全了应该是《读〈癸巳存稿〉卷三“精其神”条》。现在把这一条抄在下面:

京城人劝勉出力曰“精其神”。案道藏《心印经》云:“上药三品:神与气、精。人各有精,精合其神,神合其气,气合体真。”《太平经》云:“人之生也,天付以神,地付以精,中付以气。”《辨正论·气为道本篇》云:“古来名儒,及河上公老子:‘夷者,精也;希者,神也;微者,气也。’”初疑“精其神”是“精气神”,既悟其非也。明杨士聪玉堂荟记》“崇祯丙子讲筵”一条:“内珰言:‘只是赐宴,即与经了筵一样。’”又尝见二兵争斗,缘相谑以“阵了亡再说”。又见市人通文,言:“深究利害,使人毛骨竦出然。”此是一种文理,不当非笑之。精其神,经了筵,阵了亡,竦出然,即《诗经》、《楚辞》句里“兮”字。

这“精qi神”的qi(轻声)究竟是“气”还是“其”?俞理初先引三种书面材料,里边都是“精”和“神”和“气”并举,读者以为他将要让“气”字得分了,不想他“初疑……既悟……”一转,把分数判给了“其”字,很有点出人意外。他接着用三个口语(出自非读书人之口)里的拆词格的例子来做他判案的根据。他把平民口语看得比什么经什么论更有分量,跟他维护妇女权利、反对封建道德的思想是一脉相通的。“气”和“其”的是非,我们不准备表态,可是不妨指出,“其”和“了”不是同类,要比较可以跟“荒乎其唐”等等比较。(还可以附注:老舍先生的作品里都写做“精气神”。)

我们的兴趣倒是在于“经了筵”和“阵了亡”。这种把非动宾结构当作动宾结构处理,例如“考完试”“登了记”等等,在现代是已经经常听到,并且书面上也不少见了。可没有想到动宾结构的这种类化作用至少已经有一百五十年的历史(俞正燮生于乾隆四十年即1775年,死于道光二十年即1840年)。如果从《玉堂荟记》算起,那就已经有三百多年了。

典故的形成

《人民文学》1984年第6期有李国文的一篇小说《危楼记事》,第47页上有这么一句:

[双方]互相“文攻”几个回合以后,就一拨楼内一拨楼外“武卫”起来。

同上1985年第1期有王蒙的一篇小说《高原的风》,第27页上有这么一句:

小时候他冻得尿过裤。触及灵魂的时候他冻得把唯一供给他热能的高粱米饭吐了一地。

这“文攻”、“武卫”、“触及灵魂”,没有经历过所谓文化大革命的人是不懂得什么意义的。“文攻”和“武卫”也许还可以蒙个八九不离十,“触及灵魂的时候”就很容易误会成比“小时候”大点儿的时候。这就需要注释,这就成了典故。

又如《现代作家》1984年第1期有金河的一篇《打鱼的和钓鱼的》,其中有一句有:

啊,当年的“九爷”,覃技术员,今天当了县长了!

这个“九爷”是“臭老九”的美称,而“臭老九”又是文化大革命时期对知识分子的恶谥。

又如《小说选刊》1985年第9期有一篇小说《山风》(作者肖亦农、张少敏),第37页上有这么两句:

大概是张山摊出“工人阶级”的硬招牌,才把王淑娴说服了,她也就不再推辞了。接受工人阶级的馈赠,够光彩的,仔细品一品,颇有些芒果味呢!

这“芒果味”就更需要注释了,因为张山送的是“几张十元票子”,钞票怎么会有芒果味呢?这也只是在文化大革命后期比较注意小道新闻的人才知道这儿的芒果是怎么回事。也可以参考李准的小说《芒果》。

同一期又有一篇小说《话说老温其人》(作者蒋子丹),第143页上有一句:

老温心里什么滋味儿,小侯、大张可不管那些,一切还在“按既定方针办”。

这“按既定方针办”,照字面的意义,倒是没什么难懂,难懂在于那一对引号。“按既定方针办”紧接上文,就是在做饭做菜上捣乱,可是干吗要安上一对引号呢?这就非熟悉1976年9月间的时事不可了。

很多所谓典故就是这样形成的,只是时代较早,不像这几个例子近在眼前就是了。

背景知识

现在的年头儿,看小说也得有点儿背景知识。最近看了一篇《约会》(作者刘剑,载《小说选刊》1985年10期),就有几处如果没有有关的背景知识就看不懂。小说是用第一人称讲一个矿工的恋爱故事。有一处,他说:“即便是这辈子摘不了光棍帽儿,下辈子再做个王老五,我们也宁可不屈不挠。”——这就得知道从前有一个嘲笑光棍汉的民谣:“王老五,王老五,行年二十五,衣破无人补。”

接下去说到矿山的医务室来了个姓姚的年轻女医生,因为她,两个矿工的关系恶化了,常常闹摩擦,小说的主人公(他是作业班长)劝也没用,只好一声长叹:“好一个姚岚!好一个百慕大三角!”——这百慕大三角是什么呀?它是北大西洋百慕大群岛附近的一片水域,常常有船只经过那里会无缘无故沉没,连飞机也会失踪。

后来听说这年轻的医生已经有了对象,于是矿工们和解了,“我们的部落又悄悄恢复了生气……我们有福同享,有难同当。我们才是地道的货真价实的快乐的单身汉!”——这倒没有什么难懂,然而作者在这儿可是有意用上了一部早两年上演过的电影的名字:《快乐的单身汉》,不过那电影里的单身汉不是矿工而是造船工人。

小说的末了一段是:“我暗中背过手,使劲儿掐了掐自己的屁股蛋子,火辣辣的发痛。可我还是挺纳闷儿。”——这又是怎么回事儿呢?原来是主人公的恋爱出乎意料之外获得成功,疑心自己在做梦。这要是不知道民间相传,是做梦不是做梦可以用掐在身上痛不痛来判断,那就无法理解了。

所有这些,都可以叫做“新的典故”吧。新的典故比老的典故更难对付,因为没有工具书可查,《辞源》《辞海》不收,辞书出版社出了那么多词典,也解决不了这方面的问题。

“算了,趁早别去找那个麻烦。要么等脱了军装再讲,要么穿上了皮鞋再考虑。”(徐怀中:西线轶事)

“脱了军装”好懂,意思是复员。“穿上了皮鞋”呢?那是指提干(把战士提上去当干部),因为战士一般只穿胶鞋或布鞋,干部才穿皮鞋。这就叫背景知识。很多话没有背景知识是不好懂的。需要非常专门的背景知识才能懂的话,就叫做“行话”。

外国文学的读者多了起来以后,有些外国名著里边的词语也会出现在中国作品中间,成为“洋典故”。下面是一个例子:

有时候我觉得,女人的名字并不是脆弱而是目光短浅。(李晓:关于行规的闲话,《小说选刊》1988年4期)

这得读过莎士比亚的《哈姆莱特》才知道,在这个剧本里,当哈姆莱特知道他母后与他叔父私通之后,他说:“脆弱啊,你的名字就是女人!”(第一幕第二场,朱生豪译文)

绿帽子的来源和产地

曾经读过一篇名为《漆彩》的小说,里边有一段对“绿帽子”的解说:

绿头?是指戴绿帽子的头吧?在欧洲,戴绿帽子的人是指妻子和别人睡觉,而他本人还蒙在鼓里的冤大头丈夫。

查清赵翼陔余丛考》卷三八“绿头巾”条:“明制,乐人例用碧绿巾裹头,故吴人以妻之有淫行者,谓其夫为绿头巾,事见《七修类稿》。又《知新录》云:明制,伶人服绿色衣……然则伶人不惟裹绿巾,兼着绿衣。”前人考证如此,其实是靠不住的,因为伶人和纵妇卖淫者毕竟不能画等号,而且伶人不仅帽子是绿的,连袍子也是绿的。

《陔余丛考》同卷又引宋庄绰鸡肋编》“浙人以鸭为讳”。《鸡肋编》原文如下:“浙人以鸭儿为大讳。北人但知鸭羹虽甚热亦无气,后至南方,乃知鸭若只一雄,则虽合而无卵,须二三始有子。其以为讳者,盖为是耳,不在于无气也。”按公鸭的头上的毛是绿的,“绿帽子”的来源可能在此而不在彼。但原文“鸭儿”二字可以有两解,或指父鸭,或指子鸭,都说得通。

水浒传》第二十五回,郓哥道:“我前日要籴些麦稃,一地里没籴处,人都道你屋里有。”武大道:“我屋里又不养鹅鸭,哪里有这麦稃?”郓哥道:“你说没麦稃,怎地栈得肥䐛䐛地,便颠倒提起来也不妨,煮你在锅里也没气?”武大道:“含鸟猢狲,倒骂得我好!我的老婆又不偷汉子,我如何是鸭?”郓哥道:“你老婆不偷汉子,只偷子汉。”这一段书证明:一,《鸡肋编》的“鸭儿”指的是父鸭:二,讳鸭之俗到明朝还存在;三,煮而无气与多雄共子并不矛盾,都是鸭犯忌的理由。

不管绿帽子的来源究竟如何,其为中国土产大概是没有疑问的,“在欧洲”云云不免中冠西戴,乃是一种误传。相当于中国早先的鸭或后来的乌龟的字眼,在英语里叫做cuckold,即cuckoo(斑鸠)。为什么跟斑鸠发生瓜葛,其说不一。约翰逊博士在他的词典里说是起源于有好心而又好事的朋友看见“第三者”走来的时候,就发出“咕咕!咕咕!”之声,本意是给丈夫以警告,说是“鸠”要来占你“鹊”的巢了。后来却弄颠倒了,称不幸的丈夫为“鸠”,并且可以用做动词,就是让某人当王八的意思。至于不幸的丈夫头上的标记,那就不是绿帽子而是犄角(horns),当然,跟绿帽子并不真的戴在头上一样,犄角也是看不见的。它的来源据说是出于一种古老的风俗,在阉割小公鸡的时候,同时把它的鸡距割下来嫁接在冠子上,后来长成两只小犄角,借以辨认阉鸡,而阉鸡常被认为是有妇不贞者的象征。

cuckold和horn现代英语里是难得遇见了,但在莎士比亚时代乃至十八世纪喜剧里并不罕见。例如莎士比亚《温莎的风流娘儿们》第三幕末了,福斯塔夫说:“再见,白罗克大爷,您一定可以得到她;白罗克大爷,您一定可以叫福德做一个大王八。”这里的原文就是“.... you shall cuckold Ford”接下去是福德发觉此事,发狠要把奸夫捉住,“王八虽然已经做定了,可是我不能就此甘心呀;我要叫他们看看,王八也不是好欺负的。”原文是“.... if I have horns to make me mad... I'll de horn-mad.”(译文见朱生豪译本,“王八”原作“忘八”,“欺负”原作“欺侮”。)

[后记]

孟心史先生在《跋〈聊斋志异·颠道人〉》里对绿头巾有考证,可参看。见《心史丛刊(外一种)》,岳麓书社,1986。

文学和语言的关系 〔1〕

我在一本书里头,偶然看见这么一个故事。就是有一个法国的画家,叫德卡,是一个印象派画家。这位画家,除画画之外,还喜欢做两首诗,对于做诗也很热心。有一天,他做诗,那个诗老是不出来,他去找他的朋友,一个诗人,叫马拉梅,他是一个有名的诗人。德卡跟他说:“我呀,一肚子的诗,写不出来,是个什么问题?我有很多诗的思想,不能把它写出来。”马拉梅就对他说:“老兄呀,诗这个东西,是拿语言把它写出来的,用文字把它写出来的,不是用思想写出来的,思想没法子写,要写就得用语言。”

就这么一个故事。这个故事引起我一些感想。文学作品是用语言作媒介,用语言把它写出来的。这个道理,中国古代的诗人懂,散文作家也懂,现代的诗人和作家,有的懂,有的就不太懂。现在的文艺评论都是强调生活,说一个作家要有生活,没有生活写不出东西,这话很对。但是光有生活够不够呢?你把生活经验转化成为文学作品,你要通过一种媒介,就等于我们吃东西进去,要有一种酶帮助消化。把生活转变成作品要通过语言,这个道理,我们的作家,至少是大部分作家,是懂的,因为这是非常现实的问题。你光一肚子生活,没法子把它变成作品,这就跟德卡问马拉梅问题一样。怎么办?马拉梅说你得用语言把它写出来。这个道理就跟一个画家画油画一样,你首先得调色,这个颜色,这个色彩,你得会调,然后才能画。你不借助于颜色,没法子画出画来。我们作家,大部分都懂这个道理,因为这是个很实际的问题。

非常遗憾,我们的好些文艺评论家,像是不懂这个道理。他开口生活,闭口意识形态,却不讲语言。这种文艺批评是片面的。我们的文艺批评家是这样讲了,我们学校的老师也就跟着这样讲,也是在那儿讲生活,讲意识形态,很少讲语言。那样讲文学,我认为是片面的,讲不好的。

因为有这个感想,我就去查查书。我查了两本文学史,一本是刘大杰的《中国文学发展史》,一本是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的《中国文学史》。我看这两本书讲杜甫是怎么讲的。当然都讲到杜甫的思想等等,这是两本书共同的。我就看这两本里头讲杜甫运用语言是怎样讲的。刘大杰的书上讲的不多,讲的是杜甫入蜀以后,他的作品就有一种“逍遥恬静的风格”,就那么很笼统的几句,好像杜甫运用语言的能事就那么一点,没多少可以说的。文学研究所讲杜甫,有专门一节讲“杜甫诗歌的艺术成就”,这里头讲的就比较多。说他是:“精工锤炼,卓然成章”。又说:“他的风格主要表现为:‘深沉凝重’。或者如他自己所说的‘沉郁’”,“或雄浑、或悲壮、或奔放、或瑰丽、或质朴、或古简、或轻灵,无不达于胜境”,就是说他各种风格都有。还有一个地方说:“杜甫的诗歌在语言艺术上的成就,也是非常突出的”,点出他用字,举了几个例子:“星垂平野阔,月涌大江流”,一个“垂”字,一个“涌”字,都用得好,“群山万壑赴荆门”,“赴”字用得好。另外一个地方说他“还善于运用民间口头语言和方言俚谚”,另外一个地方,说“他卓越地掌握了中国语言的声韵”,“他的诗不仅具有形象的美,而且具有音乐的美”,如《石壕吏》这一首诗,内容有转变的地方,诗的韵脚也换了,换韵是配合它的内容的。总的说来,文学研究所讲杜甫运用语言比较多一点。

我又查查从前人的诗话。这种书我手头不多,就有一部《苕溪渔隐丛话》。这部书分前集后集,杜甫在前集有九卷,后集有四卷,共十三卷。我就拿他跟别的作家比较,韩愈是三卷加一卷,共四卷;欧阳修两卷加一卷,三卷;王安石四卷加半卷,四卷半;苏轼九卷加五卷,十四卷;黄山谷三卷加两卷,五卷。杜甫跟苏轼他们两位,讲的特别多,引的材料特别多,讲他们这首诗那首诗,讲他们作品比较详细。我意思是说,我们古人讲文艺作品,很重视作家怎么运用语言,有些什么特色,举了很多例子。而我们现在讲文艺,这方面非常忽略,光讲内容,不谈语言的运用,片面性很明显。我希望这个讲习班上讲文学的同志——当然有分工,有的题目就是说明讲思想的,那当然讲思想了,是不是也有的可以多讲一点作家怎么运用语言。就是讲思想,他的思想也不能赤裸裸地往作品里头搁呀,他还得给它穿上衣服呀,那就是语言了,他得用语言把思想表达出来,总之还是离不开语言的。我今天就这么个意思:咱们的题目是讲语言的固然是要讲语言,题目是讲文学的也讲讲文学作品怎么运用语言来表达内容。我就提供这么一个建议。

博 喻

1982年10月号的《北京文学》有张一弓的一篇小说《考验》,里边有这么一句:

因为她同时也感到一个“共产党阿囡”的真实的存在,如同战士找到了哨位,钥匙找到了锁孔,琴找到了弦,弓找到了箭,丽达有了手枪,保尔骑上了战马。

一连用了六个比喻。

钱钟书先生在《宋诗选注》中苏轼诗选的引言里提到这种“博喻”法,用《百步洪》里写水波冲泻的一段做例子:

有如兔走鹰隼落,骏马下注千丈坡,断弦离柱箭脱手,飞电过隙珠翻荷。

还提到《诗经》和韩愈诗里边的例子,说是都不如苏轼这四句之中连用七个比喻这样生动。

金刚经》里的有名的四句偈:

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当作如是观。

也是连用六个比喻,只是每个比喻只用一个字,不能唤起生动的形象罢了。这六个比喻后来就成为佛教徒中流行的术语,叫做“六如”。

说“达” 〔2〕

近来翻阅苏东坡的文集,看到他在给别人的信里谈到写文章,一再引用《论语》里的一句话:“辞达而已矣。”他说:“辞至于达,足矣,不可以有加矣”(答王庠书)。什么叫做“达”,他对此有解释,他说:“物固有是理,患不知之。知之,患不能达之于口与手。辞者,达是而已矣”(答俞括书)。他又说:“夫言止于达意,即疑若不文。是大不然。求物之妙,如系风捕影。使是物了然于心者,盖千万人而不一遇也,而况能使是物了然于口与手者乎?是之谓辞达,辞至于能达,则文不可胜用矣”(与谢民师书)。你看他,把一个“达”字说得那么难!

按苏东坡的意思,“达”有两个方面:一是“所达”,就是他所说的事物固有之“理”;一是“能达”,就是“辞”,也可以说是这里有两个问题:要能对所要表达的事物有深入的认识,还要能够用恰当的言语把这个认识表达出来。苏东坡所说的“固有之理”或“物之妙”,用现在的话来说就是事物的本相,事物的真实性。文艺理论里的“写真实”含有不回避真实的意思,涉及文艺创作的方向问题,如果撇开这一层意思,那末,写真实是适用于一切文章的写作的。

是认识事物的真实难呢,还是把这个认识说清楚写清楚难?照苏东坡的说法,“使是物了然于心者,盖千万人而不一遇也,而况能使是物了然于口与手者乎?”,似乎表达比认识更难。其实不然。“了然于心”是“了然于口与手”的前提,认识不深入,不真切,怎么能表达得好呢?即使你有本领把你的认识不折不扣地说出来或写出来,仍然免不了是粗糙的,肤浅的。写文章的人都有一个经验:写着写着写不下去了,追根究底还是由于没有想清楚,也就是对事物的真情实况没有认识清楚。比如两个形容词决定不了用哪一个,并不是这两个词本身有什么难于取舍,而是决断不下哪一个词更符合事物的真实。这是最简单的例子,比这复杂得多的问题有的是。相反的情形有没有呢?当然也有,要不怎么会有“非言可喻”,“可以意会,难以言传”,甚至“言语道断”这类话呢?然而这毕竟是少数情况,多数情况是说不清楚由于认识不清楚。总而言之,认识事物的真实的确是谈何容易。

说到“真实”,我不避拆字的嫌疑,还想把这两个字分开来讲。“真”是真情,是本质,“实”是实况,是外貌;实是真的基础,真是实的提高。真比实更重要,可是离开实也很难得到真。画像有貌似与神似之分,貌似是实,神似是真。顾恺之给人画像,最后在脸颊上给人添上三根寒毛,这个人立刻就活起来。然而要是他没有先把脸形画得差不多,光有那三根寒毛也活不起来的。超现实主义者要在实外求真,多数人接受不了。

把这个道理应用到写文章上来,写一个人不仅是要写他的音容笑貌,写他如何工作,如何娱乐,更要紧的是要写出他的内心世界。倒不一定要通过大段的“意识流”的分析,却往往在一两句话、一两件小事情上流露出来,抓住这个,一个人就写活了。古人之中,司马迁最擅长这一手,后世的史传文章连篇累牍,很少能比得上《史记》里的二三千字甚至几百个字。我们记住一些有名的小说中人物,也无一不是首先想到他的某一两件事或某一两句话。同样,写一件事情,光写出前前后后的若干情节是不够的,要能把这些情节的内在联系交代清楚。写风景,也不能光写山是如何的青,水是如何的绿,要能写出它所以能叫人流连忘返的奥妙。因而写人就需要直接间接地跟他交朋友;写事就要周咨博访,去伪存真;写景最好是住在那里一段时间,经历些个风晨雨夕,寒往暑来。一句话,得在认识上下一番功夫。光靠字斟句酌是不解决问题的。

议论文字是不是也适用这个道理呢?是不是只要持有正确的论点,或者叫做站对了正确的立场,文章的好坏全凭一支笔呢?恐怕也不能这样说。因为首先要知道这个论点是否正确,而这是要自己去辨别,不是可以请别人,不论是古人或今人,代作主张的。议论文字比别种文字更难写,不但是要对所议论的事物有足够的认识,还要对与此有关的事物有足够的认识,弄清楚这些事物相互间的错综复杂的关系,并且作出价值判断,才能决定赞成什么,反对什么。到了最后阶段,把自己得到这样一种认识的一切依据条分缕析地说给别人,使他不得不信服,这也比写别种文字更难。但是关键仍然在于取得对事物的真实即真理的认识。否则纵使你有如簧之舌,生花之笔,也只能鼓惑于一时,不能欺人于长久。不信,请看罗思鼎与梁效。

所以,写文章不仅仅是一个写的问题,这里边还有一个追求真理服从真理的问题。凡是认识不清,或者不肯、不敢认识清楚,或者不肯、不敢照所认识的去写,都是不会写出好文章来的。

说应用文

什么是应用文?文艺作品以外的文字都是应用文。应用文跟文艺文有三点不一样。

首先,文艺文可写可不写。你想写而又有可写,那就写吧。你不想写,或者没什么可写,你就不写,没有谁逼着你非写不可(当然,这是说,你不是名作家)。应用文可不同,让你写就得写。比如说,开会让你做记录,你能不记吗?你参加了一个调查组,让你写调查报告,你能不写吗?这是第一点不同。

其次是读者。文艺作品写出来了,谁看,不知道。也许除某一刊物的编辑之外没第二个人看过。也许印在刊物上,有很多读者,可是你也不知道是谁、谁、谁,当然也就不知道是不是合乎他们的要求。应用文就不同了,读者是谁,一清二楚。会议记录是给参加会议的人以及跟会议内容有关的人看的。调查报告首先是给领导看的,也可能扩大到一定范围,但仍然是可以预见的。这是第二点不同。

又其次是内容和形式。文艺作品的内容可以由作者决定,他爱写什么写什么(当然要考虑社会效果),形式也可以由作者选择,他喜欢写小说就写小说,喜欢写诗就写诗。应用文跟这不一样。要你起草一个计划,你不能把它写成个总结。要你拟一个公函,你不能把它写成一封私信。内容也是规定了的,你不能写得不全,更不能把规定以外的东西写进去。

这样看来,写文艺文有很大的自由,写应用文受种种限制。可也正是由于这种差别,写文艺文似易而实难,写应用文似难而实易。指导写小说写新诗的书似乎不多见,有也不见得有用。

学文杂感 〔3〕

写和改

好文章是改出来的。古今中外有名作家修改文稿的故事很多,我不想重复引述。我的看法是:下笔成文者有之,改而改坏者也有之,但都是少数。多数情形,甚至可以说是大多数情形,是改好了的。

不要写好就改。放它十天半个月,让它冷却,再拿起来修改。当时修改,除改正脱误外不容易有重要的修改,因为思路未变。也不要隔得太久一年半载,因为到那时,原来的想法已经忘了,会另有想法,写成另外的样子,跟原作是两回事了。

晚改不如早改

写好之后,反复修改,反复查对资料,非常必要。付印之后可以在校样上改,但是受版面限制,不能称心的改。到了发表之后发现错误或措辞不妥,当然还可以“勘误”,可那就麻烦了,有的编者非常不愿意登勘误(家丑不可外扬?)。即使可以勘误,也不能在文句上作较大的修改。

谁流汗

作者不流汗就要读者流汗。作者只一人,读者千千万。为多数人的方便牺牲一个人的方便是应该的。这也是一种民主。

自学与从师

自学与从师其实是一回事,五十步与百步。不善学者,有人举一而自己不反三,等于没有老师。善学者没有人举一自己也能反三,自己是老师。看别人的文章就能悟出作文之道。如何开头,如何结尾,前后照应,口气软硬,何处要整齐,何处要变化,全都可以从别人的文章里学来。

有人要拜名师,名师是吕洞宾,他的手一指,你的文章就好了。没有这样的事。他只能指出一条路,路还是要你自己走。指路牌有的是,新华书店里的作文指导书还少吗?你怀疑这些书是否有用?我说:都有用,也都没有用。看你会不会用。主要是看好文章。不要囫囵吞枣,要细细咀嚼,自然会嚼出道理来。

语句次序

(一)

语句的先后词序往往影响整体的意义或作用。流传下来的例子,如“屡战屡败”和“屡败屡战”,“虽事出有因,而查无实据”和“虽查无实据,而事出有因”,“法无可恕而情实可悯”和“情实可悯而法无可恕”,都为大家所熟悉。下面举几个现代的例子,虽然没有上面所说那些例子的严重,可是确实有一个较好和较差的问题。

(1)有一种卫生纸的包装纸上印着四行十六个字:“经济适用,吸水力强,质地柔软,欢迎选购。”这就不如“质地柔软,吸水力强,经济适用,欢迎选购”。先说质地,次说功能,然后说经济适用,这样的次序较为合理。

(2)“大凡拍马屁的,又总有其目的,或者想保住些什么,或者想获得些什么,因而也不是对谁都顺从、迎合、奉承献媚的。”这里的两个“或者……”倒转过来较好,“获得”在先,“保住”在后,虽然不一定指同一个人,也是顺着这个次序说比较合乎事理。

(3)“增产粮食是对咱们全国、全省、全公社头等重要的事。”这一句把“全国、全省、全公社”改成“全公社、全省、全国”较好。从较不重要的说到较重要的,这是一般的原则,在修辞学上叫做“渐增法”(climax)。原句的次序则是“反渐增法”(anticlimax),只有特别需要的时候才用得着。

(二)

下面这几个句子里的词序是值得考虑的。

就其含义来说,朴素唯物论者米列斯基对水的理解与2000年以后圣乔治依据大量科学实验事实所做的结论有着天渊之别 。(《百科知识》1981年9期48页)

说“天渊之别”则前面所引事例应该是相当于“天”的在前,相当于“渊”的在后,否则会在读者的认识上引起混乱。

据市气象台预报,[十月]一至二日天气以晴为主,三日多云间阴,有零星小雨或小雨 。(《北京晚报》1981年9月30日)

气象台预报有它自己的习惯,总是从小到大,比如“有小雨到中雨”。但是这里把同一名词的有修饰语的放在前面,把没有修饰语的放在后面,却正好跟一般人的习惯相反,“小雨或零星小雨”听起来更顺当。可以比较“够用或基本够用”,“获得丰收或大丰收”。

是站在八十年代 的思想高度,用发展 的眼光来看待他们呢,还是站在五十年代 、六十年代 、七十年代 的思想水平,以凝固 的眼光来看待他们呢?(《小说选刊》1981年10月号72页)

应用两歧设问的句法的时候,大多数情况是把意在肯定的一方说在后头,这里是倒过来了。

(三)

下面是新华社的一则电讯(1982年1月16日):

新华社发出酵母丙氨酸转移核糖核酸人工全合成在上海胜利完成的消息后,广大读者非常注视,科学界人士也非常重视,引起了强烈的反应。

这一句的末了三个分句的次序最好能调整一下,这样:

……引起了强烈的反应,科学界人士非常重视,广大读者也非常注视。

“引起了强烈的反应”是比较抽象的总的说一句,然后具体落实到科学界人士,再附带提到一般读者。决不能把“也”字放在“科学界人士”之后,好像以一般读者为主而科学界人士倒是陪衬。

除次序外还有两个小问题:(1)“引起”的主语是什么?我们在上面假定它是“……的消息”,但是也可能是“科学界人士”(按“引起”的新兴用法)。如果是后者,最好换一个动词,免得产生歧义。(2)“注视”的意思比较具体,有点“拭目以待”的味道,对于“广大读者”,似乎用“注意”较为合式。

一首诗的两种语序

唐朝诗人李涉有一首——或者应该说是“有一句”——有名的诗:

终日昏昏醉梦间,

忽闻春尽强登山。

因过竹院逢僧话,

偷得浮生半日闲。

末了这句“偷得浮生半日闲”是经常被人引用的。

宋朝有一位诗人有一天也是出游,信步走进一座佛寺,“颇有泉石之胜”,就把上面这首诗念了一遍。后来见了庙里的住持和尚,谈了一阵,觉得这和尚很俗气,就告辞了。那和尚请他题首诗留个记念,诗人一挥而就。诗曰:

偷得浮生半日闲,

忽闻春尽强登山。

因过竹院逢僧话,

终日昏昏醉梦间。

同样四句诗,头一句跟末一句倒了个个儿,意思大不相同。这个故事见于宋人笔记,可惜不记得书名了。

按:此事见元朝白珽的《湛囦静语》(囦=渊)。

1983年4月补记

说“该”

《人民文学》1987年1-2期合刊240页有下列句子:

康明斯曾受出版社之托组某作家稿,发现该人 根本不会写作,只好自己代写了百分之九十。

这“该人”二字非常刺眼。“人”前面能不能用“该”呢?且查查词典。

《辞源》: 旧时公文书中指上文说过的人或事等,如该员、该件、该处、该案。

《辞海》:④指上文说过的人或事物,多用于公文。如:该员;该件。

《现代汉语词典》:指示词,指上文说过的人或事物(多用于公文):~地交通便利/~同志一贯表现积极。

三种词典都说“该”字多用于或只用于公文,上面所引《人民文学》的文章不是公文,“该”字用得不妥。可是再一想,即使是公文,似乎也没见过“该人”的例子。这又是怎么回事呢?原来是除了文体之外还有两个因素左右“该”字的使用。一是“该”字多用于职称之前,不大用于其他名称之前;一是“该”只用于上级对下级或官府对庶民,没有相反的。比如府里对县里行文可以称“该县”,倒过来不行;这个县对那个县只能标“贵县”(知府与知县面谈时也要客气些,称“贵县”)。官府之外,“该商号”、“该经理”、“该校”、“该校长”等等也合于习惯;学校在布告或给家长的信中也可以称“该生”。“该员”的“员”指官员,不是人员的意思。“人”既不是职称,又无上下级可分,所以“该人”从来不见于文字。

“该”用于职称或类似的名称之外的例子不多,《辞源》举“该件”、“该案”二例是比较常见的,也都是公文中用语。用于政区,“该省”没有歧义,“该府”、“该县”都可以兼指知府官、知县官。笼统的就称“该处”。“该”不用于时间名称,没有“该年”、“该月”的说法。

《现代汉语词典》所举二例“该地”、“该同志”都有点可疑。

最重要的是一定要记住:“该”是旧时公文用语 ,现代的公文里已罕见,一般文章里更不合适。《人民文学》那篇文章里的“该人”,如果用大白话,该说“那个人”;如果要带点感情色彩,不妨说“此人”、“此君”,或者“这位老兄”。

[后记]

最近在汪曾祺的小说《皮凤三楦房子》里看到一段关于“该人”的按语:“按:‘该人’一词见之于政工干部在外调材料之类后面所加的附注中,他们如认为被调查的人本身有问题,就提笔写道:‘该人’如何如何,‘所提供情况仅供参考’云云。”看来“该人”见于文字是不早的。

1988年11月1日

“吾”是“我”,“我”是谁?

近来看冯友兰先生的《三松堂自序》,看到一个笑话,涉及语言的问题。下面引原文(285页):

先生给学生讲《论语》,讲到“吾日三省吾身”,先生说,“吾”就是“我”呀。学生放学回家,他父亲叫他回讲,问他“吾”是什么意思?学生说“吾”是先生。父亲大怒,说“吾”是我!第二天去上学,先生又叫学生回讲,问“吾”是什么意思?学生说“吾”是我爸爸。

冯先生对这个故事的解释是:这个“我”是抽象的“我”,既不是他的先生,也不是他的爸爸,正如“面包”是指抽象的面包而不是指这一个或那一个面包。这个比方是不确切的。“我”是指代词,指代词跟名词、动词等等不同,它只有指示的对象,没有固定的概念内容。一方面,同一个“我”可以在不同的场合指不同的人;另一方面,同一个人可以在不同的场合被称为“我”或“你”或“他”。这是“面包”办不到的,它可以指这一块或那一块面包,可是不能有时候指面包,有时候指黄油。

“他”和“她”

“他”和“她”只是在书面上有区别,听起来都是tā,分不出男和女的。放在一定的上下文里头,一般能分别,但也不是没有听错了的可能。请看:

我们结婚的那天,他脸上紫疱涨成了黑色,红鼻头像蜡烛一样又硬又光,他的又短又小的身体紧紧地裹在新衣服里面,让人看了有一种很伤心的想法。我穿一套酸黄瓜色的衣服怪别扭的。我听见母亲在厨房里高声对人说:“ta一丁点儿也配不上ta。ta找上了ta,真是ta天大的运气——”

假定您是在厨房听母亲说话的客人,请您猜,这五个ta,哪几个是“他”,哪几个是“她”?十有九您会以为第一个、第四个、第五个ta是“他”,第二个、第三个ta是“她”。您再听下去(还是那位母亲的话):

“我一直认为ta是会嫁不出去的。”

这一下全翻了个儿了。这第六个ta是可以嫁的,那就只能是女的,只能是“她”。因而全文也只能是:

“她 一丁点儿也配不上他 。他 找上了她 ,真是她 天大的运气。我一直认为她 是会嫁不出去的。”

书面上是搞通了,可再一想,那位“母亲”真能这么一个ta接一个ta的往下说吗?她不会意识到要把听的人搞糊涂吗?或者第二、第三两处说的不是“ta”而是男的名字;或者第一、第四、第五处说的不是ta而是女的名字。

最后应该交代引文的出处。引文见于1986年12月《小说选刊》112页。

1988年第11期的《北京文学》上有一篇小说《黄伞》(作者刘心武),里边说到一家人家,主人两口子都不在家的时候,来了一位客人,等了一会儿就走了,落下一把黄色的伞。主人夫妇回来问保姆,客人什么模样,留下话没有,保姆回答不上,甚至连客人是男是女都忘了。“再一个清晨,两口子临出门对银娣千叮咛万嘱咐,倘若那人再来而他们都未回家,一定要问清他或她 姓什么叫什么从哪儿来为个什么,并且最好请他或她 留下来等一等,给他或她 沏一杯茶,倘若他或她 又不等到主人回来便走掉,那么一定提醒他或她 别忘了带走上次留下的那把黄伞,并且应当记住他或她 大约多高大约多大是胖是瘦穿着打扮有什么特点说话有没有口音……”

这一段话里边,“他或她”出现六次。实际说话里边会出现“ta或ta”吗?肯定不会。大概只会出现一个字——ta。这个ta写成汉字是“他”还是“她”呢?大概只会是“他”,因为这是老字号,“她”是分店。紧接着的底下一段是银娣说话,她说:“我让他 留张条子再走。”……她没有说“他或她”。为什么作者让这两位主人说“他或她”而让那保姆说“他”,为什么要作这样的不同处理呢?大概是借此表示他们的文化高低不同吧。然而“他或她”是绝对不会出现在实际说话里边的,不管加不加引号。

下面还有一段:“吃饭的时候她问他:‘你在单位里是不是跟人家讲了?’他愣了一下,摇头。她便知道他一定是穷极无聊,跟同事们讲了家里忽然多出把黄伞的事儿。她用劲扒饭,筷子碰得饭碗噼叭响,两眼恨着他。他心中直后悔。”

这读起来没有问题,可如果是拿到电台去广播,就又弄不清是男的埋怨女的还是女的埋怨男的了。要不看书光听讲,至少得把第一句改成“吃饭的时候女的问男的”。

总之,咱们得记住:“她”是个只能在书面上起作用的字。

用词不当

用词不当,一般是指一个词用在某个上下文里不恰当。可有时候问题不在于上下文而在于说话的人或是写信的人跟对方的关系。这也属于语境问题。

有这么一个故事:有一个单位请人来做报告,经办的人给报告人去信,信里说:“请您来讲一次,想来您也会觉得荣幸 的。”这位同志又在他的上级的办公桌上留个条子,说:“请某某来做报告,定在某日上午九时,限 你九点前到会场。”报告完了之后又写信给报告人道谢:“您的报告对我们有一定 帮助,特此致谢。”

另外一个故事:一个大学生把他的作品送给他老师看,拿回来之后给老师去了封感谢信,说“顷奉大函 ,对拙作 所提意见非常好,十分感谢,我一定照改。”

有名的俄语专家刘泽荣老先生的一个学生告诉我有关刘老的一个笑话。“有一年春节,我们几个学生去给老师拜年。拜完年我们告辞,老师一直送我们到大门外头,连着说:‘留步!留步!’我们等老师回进去之后,哈哈大笑。”

刘泽荣是很小的时候就跟着他父亲去俄国,到中年才回中国的。他不熟悉中国社会里的许多客套话,不知道“留步”是客人对送客的主人说的。

“要”字两解

苏叔阳的《故土》里有一处,发言的人利用“要”字的不同意义活跃会场气氛(见164页)。摘录如下:

他说:“今天我要讲很长的话——”全体与会者一愣,不少人发出叹息。可是他紧接着说:“大家是不欢迎的。”听众活跃,鼓掌。代表:“所以,我只准备讲三分钟。”又是一阵鼓掌。

“今天我要讲很长的话”,作为独立的一句,“要”字表示说话人的意志;作为复合句的第一分句,“要”字表示假设,等于“要是”。发言的人故意说半句就停下来,造成误会,然后说出后半句,解除误会,使听众皆大欢喜,超出一般。这应该也是一种修辞手法吧,可是我查了好几本讲修辞学的书,都没找出来这是一种什么修辞格。

[后记]

承深泓同志见教,谭永祥同志的《修辞新格》书里有歧疑格,即指这种手法,作者举了十三个例子。深泓同志的文章见《中国语文》1987年3期。

“老北京”及其他

“老北京”是久居北京,熟悉北京的一切的人;“老上海”是久居上海,熟悉上海的一切的人。

“老清华”、“老交大”是多年前清华大学、交通大学(上海)毕业的人。

“老街坊”是做了多年邻居的人;“老朋友”是有多年交情的人;“老搭档”是合作了多年的人。

“老总务”是从事总务工作多年的人(但不一定是在同一机关,也不一定连续任职);“老领队”、“老报幕”照此类推。

“老江湖”是惯常出门,熟悉外面的人情世故的人;“老油条”是混事多年,善于应付的人。

“老积极”是年纪虽老而一贯积极的人;“老时髦”是年纪虽老而偏要赶时髦的人。

“老夫子”行事迂阔,“老古董”思想陈腐,都不一定年纪大。

这些个“老”,词典里的义项概括不全,也不是都能单独列为词目的。

简称的滥用

简称(略语)的广泛运用是现代语言复杂化的自然结果,可是也给很多人带来一定程度的不方便,因为如果一个简称的意义不是一望而知,查词典也是查不出来的。

简称往往是在某一地区或某一行业中产生而逐渐运用到一般语言里来的。当它还没有广泛使用的时候,最好不要用在一般报刊上。还有一些简称是首先见于书面的,这也应该考虑是否见词就能明义。下面是笔者认为不应该见于一般报刊而见于一般报刊的例子:

民品(民用产品)     达标(这到体育标准)

死缓(死刑缓期执行)   人流(人工流产)

糖心病(糖尿病性心脏病) 内矛(人民内部矛盾)

《人民日报》1981年2月4日第4版有一个标题“天拖春早”,看了觉得莫名其妙。再看正文,原来“天拖”者,天津拖拉机厂也,多新鲜!

还是《人民日报》,1986年8月25日第4版有一则新闻,里边提到“北市区打办室主任吴某”,这“打办室”的全称不知道是什么。

《课程·教材·教法》1987年9期有一篇文章的题目是《莫让“片追”歪风坑害七岁儿童》,作者加注:“片追”是片面追求升学率的简称。要不加注还真不知道是什么意思。

有时候不仅仅是新鲜而已,还会引起误解。1980年12月11日的《北京晚报》第4版上有一个标题是“中外文学学会首届年会在成都举行”。谁看了都会认为这个学会是研究“中外文学”也就是比较文学的,然而不然。原来这个学会的全名是“中国 外国文学 学会”。我把这个学会的名字分成三段写,因为不分段也还有可能产生误读。可是这比“中外文学学会”好些,省掉两个“国”字就非误读不可了。

《北京晚报》1981年2月24日有一条新闻,说的是春节期间有朝鲜族祖母孙儿两人从东北来探望老人的女儿,小孩的姨。在火车站没见着来接他们的人,最后摸到一家旅馆住下了。这小孩只知道他姨在“客装四厂”工作,旅馆服务员不知道这是个什么厂,问别人也都不知道,用电话各处联系都没有结果。最后还是那男孩说早两年来过,坐五路汽车一直到头。根据这个线索,才找到“客装四厂”——客车装配四厂!

论“基本属实”

9月5日的北京晚报《古城纵横》的“回音”栏里有这么一条:

河南饭庄来信:贵报反映我饭庄饭菜内有蝇事,经查基本属实。

……

乍一看,没什么,再一想,不对头。到底饭菜里边是有苍蝇呀还是没苍蝇?有苍蝇就是“属实”,没苍蝇就是“不实”,这个“基本属实”应该怎么理解呢?

且去查查老底再说。一查查到8月22日晚报的《古城纵横》栏,里边有一条:“三日,去河南饭庄吃饭,刚吃几口,发现菜里有两个黑东西,竟是两只死苍蝇!……”

原来如此。莫非查明了苍蝇是有的,但是只有一只?——有,所以是“属实”,但是数目不对,所以是“基本”属实?是这么回事吗?那就应当说清楚。可是来信只说“饭菜内有蝇事”,那“基本属实”就不好理解。其实呀,8月3日的事情,8月22日见报才去查问,那苍蝇究竟是一只还是两只,还是三只,大概是谁也记不清了,所以只说有无,不提数目。那末为什么又是“基本”属实呢?因为一老一实地说,“有这么回事”,实在有点不好意思,给它来个“基本”,打个折扣。没想到既没有数目,折扣就无从打起。

总要有个数量问题,或者说是程度问题,才用得上“基本”二字。基本如何如何,意思是十之八九如何如何。比如说:基本可行,基本有效,基本同意,基本够用,基本吃素,基本不出门……这些都是有意义的。反之,像基本必要,基本困难,基本严重,基本发烧……就不大好理解。要是说二加二基本等于四,或者说某某和某某基本不结婚,基本不生孩子,那就近于说笑话了。虽然类似这样的笑话不容易出现,可是类似“菜内有蝇基本属实”的话,只要对报刊文字,特别是内部文件稍加注意,那是经常会遇到的。

结论:“基本”这个词基本有用,但不是到处可用。

“请见某书某页”

写文章的人告诉读者他所引事实或议论的来源,常常在正文或附注里写“见某书某页”。这个“见”是“见于”(即“出现在”)的意思。这用法也是古代传下来的,现在也还可以在很多书刊上见到,下面是一个例子,见《人民日报》1982年1月9日第四版短评《旧闻新感》:

“偶翻旧报,读到一则北京市三届一次人代会选举领导干部的消息,选举结果是……(见《人民日报》1951年3月1日)”

我在这一段引文前后打上引号,表明这个“见……”是原文有的,不是我给加的。

可是现在也常常看见“请见某书某页”的写法,那是误会原来的“见”字作“看”讲了。大概这跟英文书里边在同一场合用“See……”不无关系。但是英语see字可以讲“看见”,也可以讲“看”。例如可以说“See a doctor”,汉语只能说“看医生”,不能说“见医生”。

“有人”和“某报”

《光明日报》副刊《文学遗产》675期(1985年2月26日)有靳极苍同志的一篇《谈引书作证》起头就说:“研究文学遗产,谁也得引书作证。证据准确,才能有无可争议的论断。”这个话很对,可惜极苍同志未能以身作则,在他的文章里出现许多“有人”“某报”之类的词语,使读者无从核对。节录原文如下:

关于岳飞的《满江红》词,余嘉锡先生因这首词不见于岳珂所编《鄂王家集》,不见于宋元人著录,疑为非岳飞所作……1980年又有人 把余先生所怀疑者重新提出来,而结论竟变为“十九不是岳飞作的”。文章发表在重要报纸 上……后来又有人 在某报 发表文章,说此词见于南宋陈振孙直斋书录解题》……这文章在当时影响很大,据我所知,有些部门 把它转载了。可是我想,余先生治学极为严谨……若《直斋书录解题》有此记载,余先生绝不能不予以参考。于是我翻阅了多种版本的《直斋书录解题》,却全没找到如那篇文章所说……因通过某报 函问文章作者 ,作者 复信云:“未查原书,是引自汪静之所编《爱国诗选》,并恳挚地表示愿接受以后要查原书的劝告……”

引文涉及两个作者,都叫做“有人”,涉及两种报纸,一个叫做“某报”,一个叫做“重要报纸”。当然,我们相信极苍同志所说是实有其人,实有其报,并且所说之事也是实有其事的。可如果有一个死心眼儿的读者,非要核对一番,那就毫无办法了。

中国旧时有一个传统,叫做“为亲者讳,为尊者讳”,演变到现在,变成为一切人讳。从前的讳是不忍说,现在的讳是不敢说,怕得罪人。人是“某人”,书是“某书”,报是“某报”,卷、期、页码更加一字不提。这样讳来讳去,要想在有争论的学术问题上明辨是非,那就非常困难了。

写了以上的稿子,正待付邮的时候,看到1986年2月18日的《光明日报》第一版上《大家谈》里一篇题为《翻译作品要讲究质量》的评论,节录如下:

最近,有家专业出版社 ……出版了目前西方的一本畅销小说 。……且不谈外语翻译的准确程度如何,就连中文也难以过关。……这种只顾赚钱,不顾质量的做法,不仅损害读者利益,而且对译者也是一种腐蚀。

从这篇评论看,这家出版社出版这本小说可算是罪孽深重了。为什么不说明是哪家出版社和哪本小说呢?这至少可以警告买书的人切莫上当,因为这书还摆在书店的柜台上呀!这又是不必讳、不该讳的一个例子。

恰好同一天的《光明日报》副刊《语言文字》第25期上有一篇邹韶华同志的文章《文学作品要慎用方言》,里面提出两篇作品滥用方言的例子,一篇文艺评论提倡用方言的例子,一位名作家提倡用普通话写作的例子,都一一说明出处,是谁在什么报刊的哪一期上这样写或这样说的。邹韶华同志这样的做法好得很,让我们都向他学习!

“不管部长”

在3月2日的《人民日报》上看到遇刺的瑞典已故首相帕尔梅的简历,说是“从1963年至1969年,他在社民党政府中先后担任过不管大臣、交通大臣及教育和文化大臣”,因而想起两个久已有待改正而迄未改正的译名——“不管部长”和“不管大臣”。这两个职务的名称应该是“不管部部长”和“不管部大臣”。它们的英文名称是Minister Without Portfolio,直译是“不带公文包的部长/大臣”,指的是不专门负责某个部的内阁成员或非内阁成员的政府部长。所以正确的译名应该是“不管部部长”和“不管部大臣”。把“不管部部长”援“外交部长”、“国防部长”的例,称为“不管部长”已经不妥,因为外交部、国防部都是一个“部”,可哪儿有一个部叫做“不管部”呢?至于“不管大臣”,那就更可笑了。如果说把“不管部部长”的两个“部”字省掉一个,还情有可原,有什么理由把“不管部大臣”的“部”字也省掉呢?

[后记]

这篇文章发表后不久,有维一同志在《北京晚报》上写文章谈这个问题,认为“不管部”三字有歧义,最好改为“无任所”:“无任所部长/大臣”。这是仿造“无任所大使”之例虽然维一同志没有点明。可是这二者有所不同。大使一般是有任所即驻在国的,部长没有这个问题,不管部的部长总还是有一个办公室的。似乎不便仿造。

“人际”和“人与人之间”

1985年10月12日《北京晚报》的《百家言》专栏里发表了一篇谈“人际”与“人与人之间”的文章,大意是:有人翻译一本书,把书里的interpersonal这个字译做“人际”,被出版社的编辑统统改成了“人与人之间的”。该文作者以为大可不改,因为“人际”比“人与人之间”简洁。如“人际关系”、“人际交流”比“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人与人之间的交流”可以节省四个字,在信息传递中大大节约了时间。

我看问题并不像这位作者所想象的那么简单。有了“人际”这个词,确实可以省点事,可以用“人际关系”代替“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可是也还有非用“人与人之间”不可的。比如“人与人之间的差别”能改成“人际差别”吗?“人与人之间的契合与隔膜”能改成“人际契合与隔膜”吗?正如有了“国际”这个词,仍然不能废除“国与国之间”的说法,例如“国与国之间的礼尚往来”“国与国之间的钩心斗角”。正是这种风格上的细微差别使得语言中产生众多的同义词(有的书上称为近义词),使得我们的日常语言有所区别于数学语言。说来也巧,就在差不多同时,《小说选刊》10月号的“编者的话”里出现了“人际之间”:“《沉睡的大固其固》描写的是一个小镇上的人际之间的日常生活”。是不是“人际之间”也将继“悬殊甚大”而兴呢?希望不是如此。

髮生、並甫、當寧、凡鳥

1985年第7期《出版工作》30页引用了一个故事,节录如下:

有一本书稿,由于需要把原稿中的简化字改成繁体字,编辑部委托一位青年编辑负责。其中有一处是“××事件发生于××年”,这位青年同志把它改成“××事件髮生于××年”。

这位青年编辑因为不知道“发”不光是“髮”的简体,也是“發”的简体,闹了个大笑话。

把“发(=發)”改成“髮”,讲不通且不管,这是明显的错误。可并不是问题都这么明显。请看下面的例子:

《中国建设》(中文版)1985年第4期76页《报人张季鸾先生传》里有一处是:

我那次在太原住了一个多月……我到並甫十天即接到季鸾先生的亲笔信……

《中国建设》中文版全部是用繁体字印的,校对的同志看见“到”字后头的“并”字,认为是排字工人搞错了,就拿起笔来把它改成“並”,尽管並字在这里讲不通。他不知道这里的“并”是太原的别名(古“并州”)。

还有一个比这个更隐晦的例子。任二北先生的《优语集》是花了很大力气编纂的学术著作,全部用繁体字排印,可是校对很差劲,非常可惜。第155页引明人笔记:

弘治间,有贵戚封侯者,侍饮禁中。既过三爵,几有“太阳同物” 〔4〕 之意。伶人为一猴,乘高跳弄,指之曰:“者猴子爬得高,跌得重。”當寧谕意,为改容者久之。即敕罢宴。

这里的“當寧”应当是“當宁(zhǔ)”。“當宁”指皇帝,《礼记·曲礼》:“天子當宁而立,诸公东面,诸侯西面,曰朝。”《尔雅》:“门屏之间谓之宁。”郭注:“人君视朝所宁立处。”就现在说,“當宁”已经是一个很冷僻的用语了,一般的校对是不会知道的,于是奋笔把“宁”改为“寧”,虽然他也说不出“當寧”是什么意思。

最近读到刘洁修同志的《成语》(汉语知识丛书),又遇到相反的一种情形:应该排成繁体的没有排成繁体。

有一次吕安来访,正碰上嵇康不在家,嵇康的哥哥嵇喜就出来接待。吕安连门也不进,只在门上题了一个“凤”字,转身就走了。嵇喜看见是个“凤”字,心里很高兴,以为是吕安夸奖自己。其实这是讽刺他,说他不过是个“凡鳥”。因为“凡鳥”合书就成“凤”字。

“凡”和“鳥”合写只能是“鳳”,怎能是“凤”呢?

注释

〔1〕  在《语文研究新成果系列讲座》(1965)开幕式上的讲话。又载《中学语文教学》1986年1期。

〔2〕  原载《语文战线》1980年8期。

〔3〕  载《中学语文教学》1983年9期。

〔4〕  “太阳同物”的典故出于《晋书·王导传》:“中宗既登尊号,百官陪列,诏王导升御床共坐。导固辞,曰:“太阳下同万物,苍生何由仰照?”中宗乃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