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梦》作者曹雪芹的逝世,他究竟是卒于乾隆二十七年壬午除夕(一七六三年二月十二日),抑卒于乾隆二十八年癸未除夕(一七六四年二月一日),迄今并无定论。虽然从一九四七年以来,先后有不少同志发表过文章,应该肯定,这些文章,或多或少地都有助于问题的逐渐明朗化,可是,如果就认为“至此遂可告一结束”(吴恩裕《有关曹雪芹八种》第一一七页),则似乎是不切实际之论。

按理曹雪芹死得早一年或晚一年,这对研究《红楼梦》的关系是不大的,因为对于我们研究这一人物及其作品并无多少影响。可是讨论逐渐展开,这里面反映出若干问题,必须彻底谈谈,如果能进而获得明确,这应该是一件好事,也是有益的。

现在要搞清楚这个问题,起码对于主要的材料应该如实地交代明白,无论有利于这一说或不利于这一说的,都应该一律指出,让大家来判断。同时,古人诗文中的文学,应该怎样解释和作者是否这样解释,二者都应该区别开来。而且,必须分清主从,究竟哪些是关键性的证据,不可不谈;哪些是无关紧要的佐证,谈谈固可,不谈也无妨,问题的解决并不系于平列这些佐证,从数量多寡上来寻求结论。

现在,针对以上问题,我提出个人的看法,因为陈毓罴同志发表了《有关曹雪芹卒年问题的商榷》一文(载一九六二年四月八日《光明日报》),这篇文章的基本论点我完全赞同,所以有许多该说的话,就不再重复了。

如众周知,牵涉曹雪芹卒年的材料一共有三条:

一、刘铨福原藏《脂砚斋重评石头记》(即所谓“甲戌本”)第一回上的一条朱笔眉批,里面提到:“壬午除夕,书未成,芹为泪尽而逝。”末署:“甲午(一七七四年)八月泪笔。”

二、敦敏懋斋诗钞》里的一首《小诗代柬寄曹雪芹》。

三、敦诚《四松堂集》里的一首(或二首)《挽曹雪芹》。文字不必再抄,但需要说明一下现存本子的情况。第一条,无论刘铨福原藏本或近来的影印本都一样。第二条,北京图书馆所藏稿本,位置在已经勾去的《古刹小憩》一首以后,而《古刹小憩》则题下注“癸未”二字。前燕京大学图书馆原藏的清末《八旗丛书》抄本相同。第三条,《四松堂集》,除了嘉庆初年刊本未收此诗外,一共有三种本子:(1)抄本《鹪鹩庵杂记》收有《挽曹雪芹》二首,没有提到著作年份;(2)抄本《四松堂诗钞》收有《挽曹雪芹》一首,题下注“甲申”;(3)付刻底本《四松堂集》收有《挽曹雪芹》一首,题下注“甲申”。

显而易见,问题的关键在于:既然第一条直接而明确地提到曹雪芹卒于壬午除夕,那么,要推翻这个说法,就必须证明第二条一定作于壬午年以后,或者证明第三条作于甲申而且是曹雪芹死后不久的挽诗。

先从《懋斋诗钞》谈起。吴恩裕同志在《曹雪芹的卒年问题》一文中说:“主张癸未说者用《小诗代柬寄曹雪芹》之写于癸未,来证明雪芹不死于壬午除夕,而死于癸未,的确是一个重要的论据。”(载一九六二年三月十日《光明日报》;以下引文,除注明《有关曹雪芹八种》的以外,都引自此文)主张这一点是解决问题的重要论据,这是对的。但他的理由则有:一、“《诗钞》并非旁人的抄本,而是敦敏的手钞本,有敦诚亲笔批语,经过他的圈选。”二、“由《小诗代柬》向上数第三首诗《古刹小憩》题下署‘癸未’,表示该诗是癸未年第一首诗。又自《小诗代柬》向下数至第二十四题《十月二十日谒先慈墓感赋》一诗内自注云:‘先慈自丁丑见弃,迄今七载。’从丁丑到癸未恰是七年,可见《感赋》也是癸未的诗。那么,夹在这三四十首癸未诗中间的《小诗代柬》当然是癸未的诗。”如此等等。一句话,《懋斋诗钞》是作者的稿本,严格编年,“不但有年份,春夏秋冬的次序也很明显”,而且更重要的,“不是后来‘编’的年”,而是“逐年逐月随写随钞的”,“并未经作者或旁人大加编整”,因此“也不容易单单把个壬午年春天所写,相隔三四十首诗的诗,错抄在癸未年春天的诗里”。

第一个理由是站不住脚的。为什么是稿本就一定可信呢?为什么并未经作者或旁人大加编整就一定来得高明呢?按我个人的体会,作者的稿本虽能反映作品的原始状态,但关于某些事实的记叙,经过自己的修改或者同时人的修改,甚至经过后来人的加工整理,反而能够增加其可信的程度。如果不注意到这一点,而强调“断定《诗钞》是原著者的手稿,对于解决……曹雪芹的卒年的问题,是很重要的”(见《有关曹雪芹八种》第五十六页),恐怕是片面的。其流弊是过分夸大了稿本的价值,从而贬低了后人整理工作的意义。

当然,所谓稿本还得具体分析。其中某些记事,我们不能说一定愈早的愈近真,也不能说一定愈晚的愈近真。比方说,作者有几次稿本或抄本,哪些地方该从何者,这其间还有个区别。现存的《懋斋诗钞》有没有这种情况,姑且不论。又比方说,这个稿本经过自己有意或无意的改动错乱,或者后人有意或无意的改动错乱,即使这些记事在初稿中比较可信而我们又无从得见原状,那么,这样的一个稿本,我们必须格外谨慎地使用。《懋斋诗钞》无疑属于这种情况。如果因为它是所谓稿本(即按照版本学上的定义,一般图书馆这样标注是不错的,一般不能要求太高),而一味推崇,那是不恰当的。

第二个理由也是不充分的。即使我们假定作者的初稿严格编年,但也不能断言:“这种逐年逐月随写随钞的所谓‘编年’,并未经作者或旁人大加编整,其前后次序错误的可能性是极小的。”《懋斋诗钞》的错乱情况相当复杂,其中的剪接、粘补,无论出于作者或后人之手,反正因而致误的例子不少。陈毓罴同志已详言之。现在可以补充的是:《河干集饮题壁兼吊雪芹》一首,过去都定为甲申年初春的作品,这还可以诿之于年份不错,只是春夏秋冬的次序错了。依照这种解释,小序所谓“庚辰”结集,后来增加了一些庚辰年以后的诗,遂粘补改成“癸未”;到了最后,又增加了一些癸未年以后的诗,却没有来得及改动小序。这总算能够自圆其说。但把《河干集饮题壁兼吊雪芹》一首定为甲申所作,并没有科学的根据,乙酉所作同样可能,而且即使真的是甲申所作,至少也反映一个事实,即必须承认《懋斋诗钞》中起码存在着春夏秋冬次序错乱的情况,与吴恩裕同志原来的主张自相矛盾。至于《题画四首》,特别是《小雨访天元上人》,连本年度以内的错乱,也没法讲得通。不是《懋斋诗钞》编年不严格,就是《四松堂集》编年不严格,二者必居其一。既然假定《四松堂集》的编年比较可信,则《小雨访天元上人》,相隔三年之久,百把首的诗,能够错放在所谓“壬午”年的三十六个题、五十二首诗里(包括无题有诗而诗句只在接页处残留少许、错乱得厉害的情况在内),为什么偏偏《小诗代柬寄曹雪芹》一首,就“不容易单单把个壬午年(应该理解作壬午年或壬午年以前。——引者)所写,相隔三四十首诗(?)的诗,错抄在癸未年春天的诗里”呢?也许有人会问,《懋斋诗钞》中的编年,恐怕对的多,错的少,因而《小诗代柬寄曹雪芹》放在癸未年可能不错。要知道,这仅仅是可能而已。我们无法对每一首诗都确定其编年,即便是烦琐的考辩也是无绝对佐证的。然而这里,绝不是一个百分比的问题。既然承认编年有错,则要利用某一首诗来作决定性的依据,就不得不慎重从事。再说在《懋斋诗钞》的全部几百首诗中,只有《清明柬郊》题下注“巳下己卯”和《古刹小憩》题下注“癸未”。《古刹小憩》的题下注所贴没的部分,仔细观察之下,倒也是“癸未”二字,故这首诗本身,作者的本意该是系于癸未年的,但此诗已经被勾去,是否牵涉以下各诗的编年,我们不知道。紧接着的一首诗,原先是《桃花》,现在不但有题无诗,而且题目也被贴没了,并改为《过贻谋柬轩,同敬亭题壁,分得轩字》,下一页的头三行现在就是这首诗;然后隔了一首《典裘》,才是《小诗代柬寄曹雪芹》。这首《过贻谋柬轩,同敬亭题壁,分得轩字》,因而牵连后面的几首,会不会是从别处挪来的呢?无论如何,有了关于直接而明确提到曹雪芹卒于壬午除夕的证据,又有了《懋斋诗钞》的编年错乱严重甚至相差好几年的证据,单单把一首系年不定的《小诗代柬寄曹雪芹》来否定前说,这是不能令人信服的。

顺便谈一谈诗句的解释。曾次亮同志曾比较壬午、癸未二年交节的先后,来研究二年“落花”的早晚,相当细心。不过他的考证并不能使我信服,在我的《关于曹雪芹的卒年》一文中已详论之。至于《小诗代柬寄曹雪芹》的年份也不一定非壬午不可,即使壬午年二月底的落花条件比癸未年二月底来得差,我们也不能因此证明癸未年以前的若干年都比癸未年来得差。作者的原意究竟是指一般的落花现象,还是指骤然起风吹了杏花因而掉落?究竟是指花快要落了而请人来赏春,还是指花已经落了而请人来赏春?俱未明确指出。《小诗代柬寄曹雪芹》这首诗的用意,是请曹雪芹来赏春,如此而已。所谓“东风吹杏雨,又早落花辰”,我看不过是通常伤春的俗调,等于说:你看,东风吹散了杏花片,春天易逝,早已快到落花的日子了。举个例子,敦敏有八首《春忆杂诗》(若按“严格编年”来推算,是壬午年三月初三左右所作),其中第一首说“莺啼花老春渐深,东风作恶吹荒林”,也就是这样的用法,别无深意。诗人不是逻辑家,他不必算准了落花的日子再去会友;一般总要来得敏感一些,春天过了一半多,就想到春深,想到花老,见了刮风就害怕落花的时节早又来临。什么日子赏春最适宜,是一回事;一个古人事实上选择的是什么日子,则是又一回事。我们没法要求他只选清明和谷雨之间的日子,不选清明和春分之间的日子。再者,作家写诗,有的拙劣,有的缜密,也不能一概而论,何况我们还不知道这首诗是不是壬午年作的?总之,对待这些次要的地方,不宜过分认真。

《四松堂集》的编年问题,对于判断《挽曹雪芹》一诗的著作年份而言,是重要的。包括没有收进挽诗的嘉庆初年敦诚的堂兄弟宜兴的刊本在内,现有四种本子。除了付刻底本没有直接见到以外,现在比较了较早的两个抄本和较晚的刊本,觉得吴恩裕同志判断第二个抄本(即首先在该诗题下注明“甲申”的那个抄本)“严格编年”所用的论据:“我们比较抄本诗的次序和刊本诗的次序,发现很少的变动;即使小有变动,也是在本年之内的次序颠倒,并没有跨年变动次序的例子”(见《有关曹雪芹八种》第二十六页),这是不符事实真相的。两者编年之间,的确有跨年变动次序的例子,而且不下十处之多,甚至有一半以上是相差四年的:

一、《怜元圃近况代柬却寄》,第二个抄本(以下简称抄本)在丙子年,刊本在丁丑年。

二、《春雪题壁》,抄本在甲午年,刊本在乙未年。

三、《偶吟》,抄本在乙未年,刊本在甲午年。

四、《和乐天招东邻韵寄贻谋》,抄本在丙申年,刊本在甲午年。

五、《题邱司马绘册,即次原韵》,抄本在庚子年,刊本在甲辰年。

六、《佩斋墓上同人哭酹》,抄本在庚子年,刊本在甲辰年。

七、《同子明兄访虚斋于南溪村居,即次其壁同韵》,抄本在庚子年,刊本在甲辰年。

八、《是夜宿南寺,听雨叠前韵》,抄本在庚子年,刊本在甲辰年。

九、《和云轩悼亡六首》,抄本在庚子年,刊本在甲辰年。

十、《嵩山冬月自种苦菜,以一盘见饷,作此寄谢,并感怀亦园先生》抄本在庚子年,刊本在甲辰年。

单单从第五到第十,共六个诗题、十四首诗,抄本的编年与刊本的编年就相差四年之多。究竟哪一个对?至少《和云轩悼亡六首》,显然是抄本编错了年。该诗有个小序,序里说到云轩悼亡的对象梅君“辛丑五月因病卒”,辛丑五月死了以后的悼亡诗,怎能作于上一年庚子呢?当然,我们不能因此说刊本一定对,反正抄本是一定错了。在这里,我对吴恩裕同志充满自信的一点:“二敦的诗固然也是用干支纪年,但他们的诗都是逐年逐月写了诗随即录入清本的集中的,而且敦诚还明白地声明:‘吾诗聊语编年事’,其错的可能是远比十二年以后再来追忆(指甲午年的脂批。——引者)弄错的可能小得多”,不能不发生极大的怀疑。如果真的逐年逐月写了诗随即录入这个清本的集中,难道是辛丑或辛丑以后写了诗随即录入清本中庚子年预留空白的地方去的吗?或者硬要挤到清本中庚子年未留空白的地方去的吗?善本不必尽善,于此得一明证。敦敏的稿本也罢,“字迹像敦诚”的抄本也罢,这些虽有一定的参考价值,但我们不是“复古派”,古的绝不是一切都好。至少就上面这个例子来说,毋宁是最晚出的刊本要来得比较可信些,这该归功于后来的加工整理。敦敏的《懋斋诗钞》稿本中的编年,把一个和尚死人当作了活人;“字迹像敦诚”的《四松堂诗钞》抄本中的编年,又把一位如夫人活人当作了死人。如果仅仅依靠这两个善本的话,我们几乎不敢说,曹雪芹在癸未年究竟是已死还是活着。

《四松堂集》编年的错乱情况既如上述,让我们进一步看清《挽曹雪芹》诗题下的干支纪年。第二个抄本在该诗题下注“甲申”二字;第一个抄本全部没有注明干支,刊本又没有收进这首诗,无从比较。依常情而论,一个作者把自己的诗结集时,如按编年排列的话,可以做到大致按照年份次序,但很难做到“严格编年”。像我这样的人,对时间稍远的一些诗,特别是前后并无明显的事迹可供参考的一些诗,就没有把握确定自己的写作年份。当然,比我记忆力强而又细心的人,满可以做到这一点。敦诚是不是这一类人呢?我看未必。他注明的干支大有问题。试举一个例子:他在丁酉年有《什感四绝悼贻谋》,其中第三首下注:“甲申、癸未(刊本作‘癸未、甲申’)两年九月十四日皆在平下牐水阁,与弟饮酒看月。”他的《鹪鹩庵笔麈》中则说:“壬午九月十四夜同贻谋在潞河水阁,饮酒看月,野人进只鸡活鲤,极兴而罢;今年此月此夕仍与贻谋醉月此阁,风景不殊,居诸易迈。”一回说是乾隆二十七年和二十八年的九月十四日;一回又说是二十八年和二十九年的九月十四日。大概日子不错,连续两年也不错,但干支一定有错。可见,敦诚所谓“吾诗聊记编年事”一句话得打个折扣,不宜看得太死。古人自己的回忆(包括脂砚斋在内)未必全都可靠。但我们也不是“怀疑派”,对所有的干支一概不相信。平心而论,《四松堂集》终究与《懋斋诗钞》剪接贴补、鲁莽灭裂的情况不同。《挽曹雪芹》一诗题下既注“甲申”,我们不妨暂定其为甲申年所作,如同看到脂批而暂定曹雪芹卒于壬午除夕一样,但理由则是因为它注明了“甲申”,既不是因为《四松堂集》“严格编年”,也不是由于“并没有跨年变动次序的例子”,更与是否稿本、是否“逐月写了诗随即录入清本的集中”无关。

最后要谈到《挽曹雪芹》一诗它是在曹雪芹死后什么时候写作的?它能不能证明“死后立即葬埋”的问题?当然,从“挽”字在一般使用上讲,是没有什么时间性的。《红楼梦》第七十八回提到前朝林四娘,就说“原该大家挽一挽才是”,于是宝玉作了《姽婳词》,可见在“挽”字的使用上,及时悼念和隔了许久的追悼,都是可以用“挽”字的,在时间上并没什么限制。所以从诗题《挽曹雪芹》四字上是无法判断这诗是什么时候写的。至于诗中运用了一些典故,如“絮酒生刍”“鹿车荷锸”等字样,文人们运用这些汉、晋史实,也完全可以灵活处理,就是平日上坟祭奠也未尝不可以用,所以在这些典故的使用上也无法判断诗的写作时间的。不过在《挽曹雪芹》诗初稿二首,却有“晓风昨日拂铭旌”一句话,我们可以从这里窥见这诗写作的时间。

“铭旌”在过去是到出殡时候才用到它的。《红楼梦》第十三回写秦氏之丧:“至天明时,一般六十四名青衣请灵,前面铭旌上大书‘诰封一等宁国公冢孙妇防护内廷紫禁道御前侍卫龙禁尉享强寿贾门秦氏宜人之灵柩’。”这就说明“铭旌”只有在出殡时才会出现,当然出殡并不等于“立即葬埋”,并且雪芹先人曹寅死了三年还没有埋葬,曹寅的舅兄李士桢死了四年才埋葬,不过这种情况都有它的特殊原因。如果按照惯例,旗人一般是速葬的,而且曹雪芹穷得“举家食粥”,就在壬午秋天连喝酒也由敦诚押质了佩刀来请他,日常生活都如此艰窘,死后又焉能停而不葬呢?穷到如此地步,就是想停而不葬,恐怕也未必有钱租赁停柩的处所?所以必然迫不及待地在雪芹死后随即埋葬了。敦诚的诗正是雪芹死后连朋友还没来得及通知很快就埋葬了之后听到消息时写的,所以不禁哀叹起“晓风昨日拂铭旌”来,当然“昨日”并不一定确指今日之前一天,它是可以泛指今天以前很多天,但总是已经是出了殡之后才如此说的。因此我们可以推断,《挽曹雪芹》初稿二首不会距曹雪芹之死有多久,而是在雪芹埋葬以后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