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礼义宗》(1)云:“《仪礼》十七篇,吉礼三,凶礼四,宾礼三,嘉礼七,军礼皆亡。”《礼器》注:“《曲礼》,谓今礼也。”即指《仪礼》。而《仪礼》疏云:“亦名《曲礼》。”【原注】晋荀崧亦云。朱文公从《汉书》臣瓒注,谓《仪礼》乃经礼也。《曲礼》皆微文小节,如今《曲礼》、《少仪》、《内则》、《玉藻》、《弟子职》,所谓‘威仪三千’也。《逸礼·中霤》在《月令》注疏。《奔丧》、《投壶》,《释文》引郑氏云:“实《曲礼》之正篇。”又《迁庙》、《衅庙》,见《大戴记》,可补《经礼》之阙。(2)
(1)【全云】崔灵恩作。
(2)【全云】草庐所辑《仪礼》逸经十八篇,即本于此。
韩文公《读仪礼》谓:“考于今,无所用。”(1)愚谓天秩有礼,小大由之,冠昏丧祭,必于是稽焉。文公大儒,犹以为无所用,毋怪乎冠礼之行,不非郑尹而怪孙子也。(2)
(1)【程易田云】细绎韩文“无所用”,解当如《中庸》“今用之”之“用”,言今王制不能一依《仪礼》,故行礼者皆无所用之。通篇抑扬唱叹,观“惜乎”一结,无限深情,尽露于语言之外,惜其“无所用之”,非断以为无所用也。【继序按】《论语》“小大由之,有所不行”二句相连,如云大德不逾,小德出入,可也。深宁亦误用此四字。
(2)【全云】“无所用”者,以其委曲细琐诸节目耳,非谓冠昏丧祭大纲也。
《艺文志》谓之《礼古经》,未有《仪礼》之名。张淳(1)云:“疑后汉学者见十七篇中有仪有礼,遂合而名之。”孔壁古文多三十九篇,康成不注,遂无传焉。【原注】注谓古文作某者,即十七篇古文也。《论衡》以为宣帝时河内女子坏老屋得佚《礼》,恐非。(2)《天子巡狩礼》、《朝贡礼》、《王居明堂礼》、《烝尝礼》、《朝事仪》,见于《三礼注》,《学礼》,见于贾谊书,《古大明堂》之礼,见于蔡邕论,(3)虽寂寥片言,断圭碎璧,犹可宝也。
(1)【全云】张忠父淳,永嘉诸儒之一。
(2)【阎云】按,孔壁古文《礼》三十九篇,读《隋·牛弘传》始知书亡于隋以前,故《隋·经籍志》无其目。
(3)【阎云】《朝事仪》见《大戴礼记》卷十二,非逸经也。贾谊引《学礼》,本《礼记·保傅篇》;古大明堂之礼,蔡邕明言《礼记》,皆非逸经。
《六艺论》“五传弟子”,谓高堂生之学,萧奋、孟卿、后苍、戴德、戴圣也。(1)
(1)【全云】康成所注是戴圣。
《士冠礼》注:“今之未冠笄者,著卷帻,頍象之所生。滕、薛名蔮为頍。”【原注】蔮,古内反。《续汉舆服志》:“蔮,簪珥。”《集韵》有簂、帼,无蔮字。疏云:“卷帻之类。”《隶释·武荣碑》云“阙帻”。
“兄弟毕袗玄”,注:“袗,同也。古文袗为均。”疏云:“当读如《左传》‘均服振振’。”按《后汉·舆服志》秦“郊祀之服皆以袀玄”,盖“袀”字误为“袗”。《释文》之忍反,亦误。
《士冠礼》有“醮用酒”,注以为“用旧俗”。《士丧礼》云“商祝、夏祝”,则礼之兼夏、殷者。
“二十为字,未呼伯仲,至五十乃加而呼之”,此《仪礼》贾疏也。“二十已有‘伯某甫’,仲、叔、季。虽云伯仲,皆配‘某甫’而言,至五十直呼伯仲”,此《礼记》孔疏也。朱文公曰:“疑孔疏是。石林(1)谓五十为大夫,去‘某甫’,言伯仲而冠以氏,如南仲、荣叔、南季之类。然仲山甫、尹吉甫皆卿士,亦以字为重。”
(1)【阎云】石林,叶梦得号。
冠辞“令月吉日”、“吉月令辰”,互见其言。《论语》“迅雷风烈”,《九歌》“吉日兮辰良”,相错成文。
《士昏礼·目录》“日入三商为昏”,疏云:“商谓商量,是漏刻之名。故《三光灵曜》亦日入三刻为昏,不尽为明。按马氏云:日未出、日没后皆二刻半,前后共五刻。今云三商者,据整数而言,其实二刻半也。”《诗》正义云:“《尚书纬》谓刻为商。”夏文庄(1)《莲华漏铭》:“五夜持宵,三商定夕。”盖取此。【原注】苏子美亦云:“三商而眠,高舂而起。”(2)
(1)【全云】夏竦。
(2)【阎云】《淮南·天文训》:“日至于渊隅,是为高舂。”高舂乃戌时,子美似误会。
《乡饮酒》疏曰:“卿[1]大夫饮酒,尚德也。党正饮酒,尚齿也。”公是刘氏(1)曰:“谋宾介于先生,尚德也。旅酬以齿,老者异秩,尚年也。大夫为僎,坐于宾东,尚爵也。”
(1)【全云】刘敞,原父。
《乡射礼》“设丰”,《燕礼》“有丰”,注:“丰形似豆而卑。”《三礼图》云:“罚爵,作人形。丰,国名也,坐酒亡国,戴盂戒酒。”崔駰《酒箴》:“丰侯沉酒,荷罂负缶,自戮于世,图形戒后。”李尤《丰侯铭》:“丰侯醉乱,乃象其形。”
《燕礼》疏“四向流水曰东霤”,《考工记》之“四阿”,《上林赋》之“四注”也。两下屋曰东荣,《檀弓》之夏屋也。【原注】《士冠礼》注:“周制自卿大夫以下,其室为夏屋。”
夏侯胜善说礼服,(1)谓《礼》之丧服也。萧望之以礼服授皇太子,则汉世不以丧服为讳也。唐之奸臣以凶事非臣子所宜言,去《国卹》一篇,而凶礼居五礼之末。五服如父在为母、叔嫂之类,率意轻改,皆不达礼意者。五服制度附于令,自后唐始。【原注】见《五代史·马缟传》。(2)
(1)【阎云】己未、庚申在京师,与汪钝翁论丧礼不合,钝翁诋余曰:“闻渠有严亲在,奈何喋喋与人言丧礼!豫凶事,非礼也。”余对以此条。徐原一宫赞曰:“于史有征矣,于经亦有征乎?君其思之。”余退而思,得二事,曰:“《杂记》曾申问于曾子曰:‘哭父母有常声乎?’申,曾子次子也。《檀弓》‘子张死,曾子有母之丧,齐衰而往哭之。’案昔者孔子殁,他日子张尚存,见《孟子》;子张死,而是时曾子方有母丧,则孔子在时,曾子母在堂可知也。既在堂,胡忍以丧礼相往复若《曾子问》者乎?”宫赞击节曰:“虽百喙亦不能解矣。”
(2)《旧唐书·礼仪志》:高宗显庆二年,长孙无忌奏:“今律疏有舅报甥服。”则五服制度附于令,不自后唐始,《五代史》记误。
《宋·何承天传》云:“先是《礼论》有八百卷,承天删减并合为三百卷。”又王俭别钞《条目》为十三卷,梁孔子祛续一百五十卷,隋《江都集礼》亦撮《礼论》为之。朱文公谓:“六朝人多精于《礼》,当时专门名家有此学,朝廷有礼事,用此等人议之。唐时犹有此意。”潘徽《江都集礼序》曰:“明堂曲台之记,南宫东观之说,郑、王、徐、贺之答,崔、谯、何、庾之论,简牒虽盈,菁华盖鲜。”杜之松借王无功《家礼问》、《丧礼新义》,无功条答之。又借王俭《礼论》,则谓:“往于处士程融处曾见此本。观其制作,动多自我,周、孔规模,十不存一。”今诸儒所著皆不传,盖礼学之废久矣。
《礼》特牲不言牢。《楚语》“天子举以太牢”注:“牛、羊、豕也。”“卿举以少牢”注:“羊、豕。”《汉·昭纪》“祠以中牢”注:“中牢即少牢,谓羊、豕也。”【原注】唐《牛羊日历》,牛僧孺、杨虞卿有“太牢笔,少牢口”之语。然太牢非止于牛,少牢非止于羊也。(1)
(1)【何云】《大戴礼·天圆篇》:“诸侯之祭,牲牛,曰太牢;大夫之祭,牲羊,曰少牢;士之祭,牲特豕,曰馈食。”此则《牛羊日历》所由名也。
欧阳公自云“平生何尝读《仪礼》”,而濮议为言者所诋。高抑崇(1)于乡饮考《仪礼》不详,而朱文公讥之。礼学不可不讲也。(2)
(1)【全云】高宪敏公闶,龟山弟子。
(2)【阎云】《苏氏谈训》曰:“欧阳公不甚留意《礼经》,尝与祖父说濮议,自云‘修平生何尝读《仪礼》,偶一日至子弟书院中,几案有之,因取读。见“为人后者为其父母齐衰杖期”云云,与修意合,由是破诸异议’,自谓得之多矣。”然则濮议正从《仪礼》得来,昔未读,今知之耳。王氏语误。但《仪礼》在“不杖期”条内,欧公云“杖”,亦误。
“布八十缕为一升”,郑谓:“升当作登。登,成也。”吴仁杰曰:“今织具曰簆,以成之多少为布之精粗,大率四十齿为一成,而两缕共一齿。”正合康成之说。【原注】衰三升,其粗者。缁布冠三十升,其细者。
《聘礼》注“君行一,臣行二”,疏谓出《齐语》。今按此晏子之言,见《韩诗外传》(1):“卫孙文子聘鲁,公登亦登。叔孙穆子曰:‘子不后寡君一等。’”(2)
(1)【阎云】《韩诗外传》:“晏子聘鲁,上堂则趋,授玉则跪。既退,孔子问焉。晏子对曰:‘夫上堂之礼,君行一,臣行二。今君行疾,臣敢不趋乎?今君之受币也卑,臣敢不跪乎?’孔子曰:‘善,礼中又有礼。’”
(2)【阎云】卫孙文子聘鲁事又一义,王氏之引亦非。
“皮树”,注云“兽名”。张镒《三礼图》云:“皮树,人面兽形。”【原注】它书未见。
《诗》、《礼》相为表里。《宾之初筵》、《行苇》可以见《大射仪》;《楚茨》可以见《少牢馈食礼》。
《燕礼》:“公与客燕,曰:‘寡君有不腆之酒,以请吾子之与寡君须臾焉。使某也以请。’对曰:‘寡君,君之私也。君无所辱赐于使臣,臣敢辞?’”春秋辞命之美,有自来矣。[2]
《觐礼》:“诸侯觐于天子,为宫方三百步,四门,坛十二寻,深四尺,加方明于其上。”陈宣帝太建十年,立方明坛于娄湖,以始兴王叔陵为王官伯,临盟百官。此与苏绰之“六官”、苏威之“五教”何以异?【原注】《传》曰:“不协而盟,无故而盟百官,不几于戏乎!”
《士相见义》曰:“古者非其君不仕,非其师不学,非其人不友,非其大夫不见。”(1)
(1)【阎云】《士相见义》刘敞补亡,朱子《仪礼经传通解》取之。
“乡先生”,谓父师、少师,教于闾塾也。古者仕焉而已者,归教于闾里。《书大传》谓之“父师”、“少师”,《白虎通》谓之“右师”、“左师”。
庠为乡学,有堂有室。序为州学,有堂无室。有室则四分其堂,去一以为室,故浅。无室则全得其四分以为堂,故深。
礼记(1)
(1)【阎云】壬子夏,读唐司业李元瓘上言:“明经所习,务在出身,咸以《礼记》文少,人皆竞读。”《礼记》在唐试士为大经,何以文反少?曾遍问之人不得,质诸书末由,畜疑义者二十九载。今八月朔,晨起,读《唐书·选举志》云:“《礼记》、《春秋左氏传》为大经,《诗》、《周礼》、《仪礼》为中经,《易》、《尚书》、《春秋公羊传》、《穀梁传》为小经。通二经者,大经、小经各一,若中经二;通三经者,大经、中经、小经各一;通五经者,大经皆通,余经各一。”不觉洞然,曰:唐制通五经,固读大经,即凡通二经、三经,亦必读一大经。《礼记》大经,仅九万余字,《左氏传》一十九万余字,谁肯舍九万余字之经而诵习十九万余字者乎?参以同时杨瑒奏“今之明经,习《左氏》者十无二三”,正合。所谓《礼记》文少者,特较少于《左传》耳。为之快绝,附识于此。
《魏徵传》曰:“以《小戴礼》综汇不伦,更作《类礼》二十篇,数年而成。太宗美其书,录寘内府。”《艺文志》云“《次礼记》二十卷”。《旧史》谓“采先儒训注,择善从之”。《谏录》(1)载诏曰:“以类相从,别为篇第,并更注解,文义粲然。”《会要》云“为五十篇,合二十卷”。【原注】传以卷为篇。(2)《元行冲传》:“开元中,魏光乘【原注】《集贤注记》,魏哲。请用《类礼》列于经,命行冲与诸儒集义作疏,将立之学,乃采获刊缀为五十篇。张说言:‘戴圣所录,向已千载,与经并立,不可罢。(3)魏孙炎始因旧书,擿类相比,有如钞掇,诸儒共非之。至徵更加整次,乃为训注,恐不可用。’帝然之,书留中不出。行冲著《释疑》,曰:‘郑学有孙炎,虽扶郑义,乃易前编。条例支分,箴石间起。马伷增革,向逾百篇;叶遵删修,仅全十二。魏氏采众说之精简,刊正芟砻。’”【原注】《集贤注记》:张说曰:“孙炎始改旧本,以类相比,徵因炎旧书,整比为注。”朱文公惜徵书之不复见,(4)此张说文人不通经之过也。(5)行冲谓:“章句之士,疑于知新,果于仍故。比及百年,当有明哲君子,恨不与吾同世者。”观文公之书,则行冲之论信矣。【原注】《隋志》:“《礼记》三十卷,魏孙炎注。”(6)
(1)【何云】《谏录》,王方庆所集。
(2)【何云】《谏录》作二帙二十卷。
(3)【方朴山云】请列于礼,则《戴记》废矣。此议原舛,燕公驳之有见。但《类礼》不传,亦可惜耳。
(4)【方朴山云】此《仪礼经传》之所以作也。
(5)【何云】不妨两行。若以新废旧,恶乎可哉。燕公未为非。
(6)【阎云】《诗》除韩、毛外,又有《叶诗》二十卷,宋叶遵注,即行冲所云叶遵也。
“道德仁义,非礼不成”,至“是以君子恭敬、撙节、退让以明礼”,见贾谊《新书·礼篇》。刘原父谓:“‘若夫坐如尸,立如齐’,乃《大戴记·曾子事父母篇》之辞,‘若夫’二字,失于删去。”(1)然则《曲礼》之所采摭,非一书也。(2)
(1)【何云】郑注以“若夫”为读。
(2)【阎云】《大戴礼记》“若夫坐如尸,立如齐”之上,曰“孝子唯巧变,故父母安之”。语精。
“恒言不称老。”汉胡广年已八十,继母在堂,言不称老。
“赐果于君前。”《说苑》:“晏子曰:‘赐人主前者,瓜桃不削,橘柚不剖。’”汉桓荣,诏赐奇果,举手捧之以拜。
“儗人必于其伦。”《说苑》:“魏文侯封子击中山。仓唐奉使,文侯顾指左右曰:‘子之君长孰与是?’仓唐曰:‘儗人必于其伦。诸侯无偶,无所儗之。’曰:‘长大孰与寡人?’仓唐曰:‘君赐之外府之裘,则能胜之;赐之斥带,则不更其造。’”(1)
(1)【何云】魏之文若是,子夏西河之化欤?【全云】子夏若用于魏,其文岂尔哉!
《列女传》:“孟母曰:‘《礼》,将入门,问孰存,将上堂,声必扬,将入户,视必下。’”今《曲礼》阙二句。《孟子》曰:“放饭流歠,而问无齿决。”亦本于《曲礼》。
“在丑夷不争。”唐沈季诠事母孝,未尝与人争。皆以为怯。季诠曰:“吾怯乎?为人子者,可遗忧于亲乎哉!”
古者王司敬民,岂有“献民虏”?田以井授,岂有“献田宅”?无总于货宝,岂有“受珠玉”?记《礼》者,周之末造也。
“张拱”,出《曲礼》注。【原注】“室中不翔”注:“行而张拱曰翔。”“叶拱”,出《书大传》。【原注】“子夏叶拱而进”,又《家语》“师襄子辟席叶拱而对”。注:“两手薄其心。”
“君子欠伸”一章,余在经筵进讲,谓“君以自强不息为刚,臣以陈善闭邪为敬。讲经理,讨古今,有夜分日昃而不倦者。上无厌斁之心,下无顾望之意,是故学以聚之而德益进,问以辩之而理益明”,盖因以规讽云。(1)
(1)【阎云】按,王氏在经筵,为度宗咸淳元年:乙丑,值人日,雪,帝问有何故事,以唐李峤、李乂等应制诗对。因奏“春雪过多,民生饥寒,方寸仁爱,宜谨感召”。
古以车战,春秋时郑、晋有徒兵,而骑兵盖始于战国之初。《曲礼》“前有车骑”,《六韬》言“骑战”,其书当出于周末。然《左氏传》“左师展将以昭公乘马而归”,《公羊传》“齐、鲁相遇,以鞍为几”,已有骑之渐。(1)
(1)【阎云】程大昌《雍录》云:“古皆乘车,今古公亶父曰‘走马’,恐此时或已变乘为骑,盖避狄之遽,不暇驾车。”余尝戏题其端曰:“当时有姜女同行,岂天立厥配,亦善骑马耶?”按《乐师》云:“行以《肆夏》,趋以《采荠》,车亦如之。”注:“王行于大寝之中,则奏《肆夏》诗为节,趋于朝廷之上,则奏《采荠》诗为节。行缓而趋疾,故车之疾徐,亦以二诗为节也。”《释名》“疾行曰趋,疾趋曰走”,车既可谓之趋,则亦可谓之走。程说非也。【何云】焯谓“来朝走马”,或参西戎之俗。
《曲礼》、《礼器》、《内则》,疏引“《隐义》云”。按《隋志》:“《礼记音义隐》一卷,射(1)氏撰。”【原注】又《音义隐》七卷。(2)
(1)【阎云】按,今本作“谢”。
(2)【方朴山云】古有《五经隐义》一书。
《檀弓》载申生辞于狐突曰:“伯氏不出而图吾君。”澹庵胡氏谓:“狐突事晋未尝去,此云不出,记《礼》者误。”愚考《晋语》“申生败翟于稷桑而反,谗言益起,狐突杜门不出。申生使猛足言于狐突,曰:‘伯氏不出,奈吾君何?’”胡氏盖未考此,非《记》之误也。(1)
(1)【方朴山云】致堂往往杜撰。
《檀弓》笔力,《左氏》不逮也,于申生、杜蒉【原注】《传》作“屠蒯”。二事见之。致堂胡氏曰:“檀弓,曾子门人,其文与《中庸》之文有似《论语》。子思、檀弓,皆纂修《论语》之人也。”(1)
(1)【阎云】按,康成谓撰定《论语》者,仲弓、游、夏等,非檀弓。【方心醰云】《论语》记孔子之殁,而有子、曾子独称子,柳州断以为有、曾门人所修。
《家语·终记》云:“泰山其颓,则吾将安仰?梁木其坏,吾将安仗?喆人其萎,吾将安放?”《檀弓》无“吾将安仗”四字。或谓庐陵刘美中家古本《礼记》,“梁木其坏”之下有“则吾将安仗”五字,盖与《家语》同。
九嶷山在零陵,而云舜葬苍梧者,文颖曰:“九嶷半在苍梧,半在零陵。”
曾子之子元、申,子张之子申祥,子游之子言思,皆见《檀弓》。(1)
(1)【阎云】按,言思为申祥妻之昆弟,则子张与子游儿女姻家也。
《春秋繁露》言爵五等,其分土与《王制》、《孟子》同。又云“附庸:字者方三十里,名者方二十里,人氏者方十五里。”盖公羊家之说。
《王制》注:“小城曰附庸。”庸,古墉字。王莽曰“附城”,盖以庸为城也。
马融云:“东西为广,南北为轮。”(1)《王制》:“南北两近一遥,东西两遥一近。”是南北长,东西短。(2)
(1)【阎云】汉地东西九千三百二里,南北万三千三百六十八里。隋东西九千三百里,南北万四千八百一十五里。唐东西九千五百一十一里,南北一万六千九百三十八里。宋东西六千四百八十五里,南北万一千六百二十里。元东南所至,不下汉、唐,而西北则过之,有难以里数限者。皆南北长、东西短也。
(2)【阎云】按皇氏云:“近者言不满千里,远者言不啻千里。”熊氏则以“近者谓过千里,遥者谓不满千里”。此云长短,用熊氏说。
范蜀公曰:“周兼用十寸、八寸为尺,汉专用十寸为尺。”
《夏小正》曰:“正月启蛰。”《月令》:“孟春蛰虫始振,仲春始雨水。”注云:“汉始以惊蛰为正月中,雨水为二月节。”《左传》“启蛰而郊”,【原注】建寅之月。正义云:“太初以后,更改气名,以雨水为正月中,惊蛰为二月节,迄今不改。”【原注】改“启”为“惊”,盖避景帝讳。《周书·时训》:“雨水之日,獭祭鱼。惊蛰之日,桃始华。”《易通卦验》:“先雨水,次惊蛰。”此汉太初后历也。《月令》正义云:“刘歆作《三统历》改之。”又按《三统历》:“谷雨三月节,清明中。”而《时训》、《通卦验》清明在谷雨之前,与今历同。然则二书皆作于刘歆之后,《时训》非周公书明矣。(1)是以朱子集《仪礼》,取《夏小正》而不取《时训》。马融注《论语》,谓《周书·月令》有“更火”之文,其篇今亡。(2)
(1)【阎云】按,《三统历》以武王元年三月二日庚申惊蛰。三月者,建寅之月,与《左氏》“启蛰而郊”月数同。【又云】《时训解》虽未必周公书,而先雨水后惊蛰,则是传写人以后之节次上改古历耳。
(2)【何云】《上林赋》张揖注引《月令》云“命榜人”,盖《周书·月令》之文。
《周书序》:“周公辨二十四气之应,以明天时,作《时训》。”唐《大衍历议》七十二候,原于周公《时训》,《月令》虽颇有增益,然先后之次则同。自后魏始载于历,乃依《易轨》所传,不合经义,今改从古。【原注】李业兴以来,迄《麟德历》凡七家,皆以鸡始乳为立春初候,东风解冻为次候,与《周书》相校,二十余日。一行改从古义。《汉上易图》[3]云:“《夏小正》具十二月而无中气,有候应而无日数。《时训》乃五日为候,三候为气,六十日为节。二书详略虽异,大要则同。《易通卦验》所记气候,比之《时训》晩者二十有四,早者三,当以《时训》为定。故扬子云《太玄》二十四气,关子明论七十二候,皆以《时训》。”(1)
(1)【何云】“训”下有脱字。【又云】今历家谓某月无中气者,国家当有凶衰之应,然则《时训》未作以前将何如耶?【全云】中气不至,非谓历本上无中气也,盖失其气耳。何说谬。
《时训》、《月令》七十二候,雁凡四见:“孟春,鸿雁来”,《夏小正》曰“雁北乡”,《吕氏春秋》、《淮南·时则训》曰“候雁北”;【原注】《月令》注:“今《月令》‘鸿’皆为‘候’,而不言‘北’,盖‘来’字本‘北’字,康成时犹未误,故曰‘雁自南方来,将北反其居’,其后传写者因‘仲秋鸿雁来’,误以‘北’为‘来’。”“仲秋,鸿雁来”,《吕氏》、《淮南》曰“候雁来”;“季秋,鸿雁来宾,爵入大水为蛤”,《小正》曰“九月,遰鸿雁”,《吕氏》、《淮南》曰“候雁来”,高诱、许叔重注以“候雁来”为句;【原注】宾爵,老爵也,栖宿人堂宇之间,有似宾客,故曰宾爵。(1)“季冬,雁北乡”,《小正》在正月,《易》说在二月。【原注】正义谓“节气有早晩”。
(1)【程易田云】“宾爵,老爵也”云云,盖《淮南》原注。
“鱼上冰”,《夏小正》曰“鱼陟负冰”。【原注】陟,升也。负冰云者,言解蛰也。《淮南》曰:“鱼上负冰。”【原注】注:“鲤鱼应阳而动,上负冰也。”(1)《盐石新论》谓“《小戴》去一‘负’字,于文为阙。”然《时训》与《月令》同,《吕氏春秋》亦无负字。
(1)【程易田曰】《淮南》原注“鱼”上无“鲤”字。
“仲冬,虎始交。”《易通卦验》云“小寒”。“季冬,鹊始巢。”《诗推度灾》云“复之日”。“雉雊鸡乳。”《通卦验》云“立春”。皆以节气有早晩也。
《月令》正义:“穹天,虞氏所说,不知其名。”按《天文录》云:“虞昺作《穹天论》。”《晋·天文志》云:“虞耸立《穹天论》。”耸、昺,皆虞翻子也。(1)虞喜《安天论》云:“族祖河间立《穹天》。”耸为河间相,然则非昺也。
(1)【阎云】按《三国志·虞翻传》:“耸,第六子;昺,第八子也。”
“宿离不贷。”蔡邕曰:“宿,日所在;离,月所历。”
“地气上腾”注:“《农书》曰:‘土上冒橛,陈根可拔,耕者急发。’”正义云:“《氾胜之书》也。”(1)唐中和节进《农书》。按《会要》,乃武后所撰《兆人本业记》三卷。吕温进表云:“书凡十二篇。”《馆阁书目》云:“载农俗四时种莳之法,凡八十事。”
(1)【阎云】氾胜之,汉成帝时为议郎,使教田三辅,有好田者师之,书十八篇。
《月令》“冬祀行”,《淮南·时则训》“冬祀井”,《太玄数》云“冬为井”,《唐月令》“冬祀井而不祀行。”
鹰化为鸠,阴为阳所化;爵化为蛤,阳为阴所化。堇荼如饴,恶变而美;荃蕙为茅,美变而恶。
《曲礼》,隋王劭勘晋宋古本,皆无“稷曰明粢”一句,立八疑十二证,以为无此一句。
公孙弘云:“好问近乎知。”今《中庸》作“好学”。(1)[4]
(1)【阎云】《宋·袁燮传》:入对宁宗:“臣昨劝陛下勤于好问,而圣训有曰:‘问则明。’”
《王制》:“太史典礼,执简记,奉讳恶。”《保傅传》谓:“不知日月之时节,不知先王之讳与大国之恶,不知风雨雷电之眚,太史之任也。”愚谓人君所讳言者,灾异之变,所恶闻者,危亡之事,太史奉书以告君,召穆公所谓史献书者也。
《曾子问》于变礼无不讲,《天圆篇》言天地万物之理。曾子之学,博而约者也。(1)
(1)【阎云】此有谓“曾子之学专用心于内”者,然与?【全云】讲变礼,言天地万物之理,岂用心于外耶?是告子义外之说也。阎说谬。
《礼运》,致堂胡氏云子游作。(1)吕成公谓“蜡宾之叹,前辈疑之,以为非孔子语。‘不独亲其亲、子其子’,而以尧、舜、禹、汤为‘小康’,是老聃、墨氏之论。”朱文公谓:“程子论尧、舜事业,非圣人不能,三王之事,大贤可为,恐亦微有此意。但记中分裂太甚,几以帝、王为有二道,则有病。”
(1)【方朴山云】杜撰。
《夏时》、《坤乾》,何以见夏、殷之礼?《易象》、《鲁春秋》,何以见周礼?此三代损益大纲领也,学者宜切磋究之。
《白虎通》云:“《礼运记》曰:‘六情,所以扶成五性也。’【原注】今《礼运》无此语。五性,仁、义、礼、智、信。”(1)韩子《原性》与此合。
(1)【何云】三代、两汉之书所以可重。
人者,天地之心也。仁,人心也。人而不仁,则天地之心不立矣。为天地立心,仁也。
《内则》:“桑弧、蓬矢六,射天地四方。”贾谊《新书·胎教篇》:“悬弧之礼,东方之弧以梧,南方之弧以柳,中央之弧以桑,西方之弧以棘,北方之弧以枣。五弧五分矢,东、南、中央、西、北皆三射。其四弧余二分矢,悬诸国四通门之左。中央之弧余二分矢,悬诸社稷门之左。”《内则》,国君世子之礼;《新书》,王太子之礼也。
“上帝降衷于民”,“后王命冢宰,降德于民”。降德,所以全所降之衷也。“元后作民父母”,而“作之师”;冢宰建六典,而教典属焉。故曰“周公师保万民”。此君相之职也。二《南》之化,以身教;《内则》之篇,以言教。(1)
(1)【全云】二《南》是道德,《内则》是齐礼。
“养老”,在《家语》则孔子之对哀公。在《书大传》则春子之对宣王。记《礼》者兼取之。宣王问于春子曰:“寡人欲行孝弟之义,为之有道乎?”春子曰:“昔者卫闻之乐正子曰:‘文王之治岐也’云云。”《吕氏春秋》:“春居问于齐宣王曰:‘今王为太室,群臣莫敢谏,敢问王为有臣乎?’王曰:‘为无。’春居曰:‘臣请辟矣。’趋而出。王曰:‘春子春子,反,何谏寡人之晩也!’”此即《大传》所谓春子,但其名不同。【原注】《大传》名卫,《吕氏春秋》名居。
“蒙以养正”,罔不在厥初生。古者能食能言而教之,自天子至庶人一也。《慎子》曰:“昔者天子手能衣而宰夫设服,足能行而相者导进,口能言而行人称辞,故无失言失礼也。”《淮南·主术训》、魏文帝《成王论》、袁宏《后汉纪论》皆用其语。《通鉴》裴子野论:“古者人君养子,能言而师授之辞,能行而傅相之礼。”亦本于此。【原注】《淮南》云:“心知规而师傅谕导,耳能听而执正进谏。”魏文帝云:“相者导仪。”袁宏云:“身能衣。”今《慎子》存者五篇,其三十七篇亡,此在亡篇。
“六年,教数与方名。”数者,一至十也。方名,《汉志》所谓五方也。“九年,教数日。”《汉志》所谓六甲也。“十年,学书计。”六书、九数也;计者,数之详,百千万亿也。《汉志》六甲、五方、书计,皆以八岁学之,与此不同。
“四十始仕,道合则服从,不可则去。”古之人,自其始仕,去就已轻。“色斯举矣”,去之速也;“翔而后集”,就之迟也。故曰:“以道事君,不可则止。”
孟母曰:“妇人之礼,精五饭,羃酒浆,养舅姑,缝衣裳而已。”程子之母诵古诗曰:“女人不夜出,夜出秉明烛。”唐时有不识厅屏,而言笑不闻于邻者,其习闻《内则》之训欤?
张彦远云:“郑玄未辩樝梨。”按《内则》注:“樝,梨之不臧者。”谓之未辩可乎?(1)
(1)【阎云】谓郑公不识樝,乃陶弘景。【何云】樝是今之山查,非梨之不臧者,故谓其未辩耳。
《玉藻》注:“士以下皆襌,不合而繂积,如今作幧头为之也。”【原注】幧,七消反。《后汉》向栩“着绛绡头”,注:“字当作‘幧’。古诗云:‘少年见罗敷,脱巾着幧头。’《仪礼》注:‘如今著幓头,自项中而前交额上,却绕髻也。’”(1)
(1)【继序按】幧、幓,篆文喿、參相似,故易混耳。
紫,间色也,孔子恶其夺朱。周衰,诸侯服紫。《玉藻》云:“玄冠紫緌,自鲁桓公始。”《管子》云:“齐桓公好服紫衣,齐人尚之,五素易一紫。”郑康成以紫緌为宋王者之后服,贾逵、杜预以紫衣为君服,皆周衰之制也。(1)
(1)【阎云】五素易一紫,故苏代书曰:“齐紫败素也,而贾十倍。”
“皮弁以日视朝。”沙随程氏云:“皮弁视朝,明目达聪。若黈纩塞耳,前旒蔽明,乃祀天大裘而冕,专诚絜也。”
《明堂位》:成王命鲁公“祀周公以天子之礼乐”。《春秋意林》(1)曰:“鲁之有天子礼乐,殆周之末王赐之,非成王也。鲁惠公使宰让请郊庙之礼于天子,天子使史角往,惠公止之。其后在鲁,实始为墨翟之学。使成王之世鲁已郊矣,则惠公奚请?惠公之请也,殆由平王以下乎?”惠公事见《吕氏春秋·仲春纪》。公是始发此论,博而笃矣。石林、止斋皆因之。(2)
(1)【全云】刘原父作。
(2)【继序按】公是,刘原父攽。石林,叶少蕴梦得。止斋,陈君举傅良。
“鲁公之庙,文世室也。武公之庙,武世室也。”按《春秋》成公六年“立武宫”,(1)武公非始封之君,毁已久而复立,盖僭用天子文、武二祧之礼。《春秋》之所讥,而《记》以为礼乎?
(1)【阎云】按,“季文子以鞌之功立武宫”,《左氏》明文。
《鲁世家》:“伯禽之孙,弑幽公而自立。”周昭王之十四年也,诸侯篡弑之祸自此始。《记》谓“君臣未尝相弑”,不亦诬乎!太史公曰:“揖让之礼则从矣,行事何其戾也。”
孔子曰:“鲁之郊禘,非礼也。周公其衰矣。”《春秋》屡书,以讥其僭,又书“新作南门”、“新作雉门”及“两观”,皆僭王制也。若以王礼为当用,则如泮宫、閟宫,《春秋》不书矣。
《少仪》“朝廷曰退”,进不可贪也;“燕游曰归”,乐不可极也。
《学记》以“发虑宪”为第一义,谓所发之志虑合于法式也。“一年视离经辨志”,一年者,学之始;辨云者,分别其心所趋向也。虑之所发必谨,志之所趋必辨;为善不为利,为己不为人;为君子儒,不为小人儒:此学之本也。能辨志,然后能继志,故曰“士先志”。
“畿内为学二,为序十有二,为庠三百。诸侯之国半之。”王无咎之言也,陆务观取焉。天子、诸侯有君师之职,公卿有师保之义,里居有父师、少师之教。
《列子》云:“古诗言:‘良弓之子,必先为箕;良冶之子,必先为裘。’”张湛注云:“学者必先攻其所易,然后能成其所难。”
文子曰:“人生而静,天之性也;(1)感物而动,性之害也;物至而应,智之动也。智与物接,而好憎生焉。好憎成形,而智怵于外,不能反己,而天理灭矣。”与《乐记》相出入,古之遗言欤?致堂云:“《乐记》,子贡作。”(2)
(1)【阎云】文子明于“人生而静”,上系以“老子曰”,盖古有是言,而老子传之,记礼者亦传之,非必有取于老也。
(2)【阎云】《乐记》载子夏、魏文侯问答,为文侯二十五年事。是时子夏年一百有八岁,子贡尚存乎?【何云】张守节谓公孙尼子者犹有所受。【方朴山云】致堂谓“《乐记》子贡作”杜撰,可駴。
“大学之教也,时教必有正业。”朱子曰:“古者唯习《诗》、《书》、《礼》、《乐》,如《易》,则掌于太卜,《春秋》则掌于史官,学者兼通之,不是正业。”子思曰:“夫子之教,必始于《诗》、《书》而终于《礼》、《乐》,杂说不与焉。”(1)
(1)【阎云】吴文正谓:“《易》者,占筮之繇辞,《春秋》者,侯国之史记。自夫子赞《易》、修《春秋》后,学者始以《易》、《春秋》合先王教士之四术而为六经。”余亦谓《孔子世家》“孔子以《诗》、《书》、《礼》、《乐》教,弟子盖三千焉”,此遵乐正之常法。至及门高第,方授以《易》、《春秋》,故曰“身通六艺者七十有二人”。六艺乃六经,非《周官》之所云“六艺”也。
“天理”二字始见于《乐记》,如孟子“性善”、“养气”,前圣所未发也。
《史记·乐书》引《乐记》,而注兼存王肃说。(1)《通典》引《大传》,亦取肃注。肃字子雍,《魏志》有传。【原注】《集说》以肃为元魏人,误也。有两王肃,在元魏者字恭懿,不以经学名。
(1)【阎云】《北史》王肃与刘芳合传。肃尝执芳手曰:“吾少来留意三《礼》,在南诸儒,亟共讨论。今闻卿释,顿祛平生之惑。”非不知经,特不及刘石经之精赡耳。
“礼主其减”,《史记·乐书》作“礼主其谦”。【原注】王肃曰:“自谦损也。”“礼有报而乐有反”,郑注:“‘报’读为‘褒’。”孙炎曰:“报,谓礼尚往来,以劝进之。”“石声磬”,郑注:“‘磬’当为‘罄’。”《乐书》作“石声硜【原注】口鼎反。硜以立别”。【原注】《史记正义》:“《乐记》,公孙尼子次撰。”
《南风》之诗出《尸子》及《家语》,郑氏注《乐记》云:“其辞未闻。”
艾轩曰:“五音十二律,古也。舜弹五弦之琴以歌《南风》,是琴之全体具五音也。琴之有少宫、少商,则不复有琴;乐之有少宫、少徵,则不复有乐,以繁脆噍杀之调皆生于二变也。”(1)
(1)【全云】古旋宫法不用二变,详见梨洲黄氏《律吕精义》。
三老、五更。按《列子》云:“禾生子伯宿于田更商丘开之舍。”更,亦老之称也。(1)
(1)【方朴山云】古有以“更”字为“叟”字者。【全云】《月令章句》以“更”为“叟”,观于田更之说,则不必改字也。
《杂记》“里尹主之”注,《王度记》曰:“百户为里,里一尹,其禄如庶人在官者。”正义:“按《别录》,《王度记》似齐宣王时淳于髠等所说也。”
孔子曰:“少连、大连善居丧。东夷之子也。”唐扶余璋之子义慈,号海东曾子;颉利之子叠罗支,其母后至,不敢尝品肉。孰谓夷无人哉!
《祭法》注:“司命主督察三命。”《孝经援神契》谓“命有三科,有受命以保庆(1),有遭命以谪暴,有随命以督行。”《孟子》赵岐注云:“命有三名:行善得善曰受命,行善得恶曰遭命,行恶得恶曰随命。”孙子荆诗:“三命皆有极。”皆本《援神契》。(2)
(1)【方朴山云】庆,一作“度”。
(2)【全云】行善得恶,岂可云“遭命以谪暴”乎?当有误文。
《祭义》曰“术省之”。贾山《至言》:“术追厥功。”(1)“术”与“述”同。
(1)师古注:“术”亦作“述”。
《孔悝鼎铭》:“六月丁亥,公假于太庙。”注谓“以夏之孟夏禘祭”。正义:“哀十五年冬,蒯聩得国。十六年六月,卫侯饮孔悝酒而逐之。此云六月命之者,盖命后即逐之也。”愚按《通鉴外纪目录》,是年六月丁未朔,则无丁亥,当阙疑。裴松之曰:“孔悝之铭,行是人非。”
《经解》以《诗》为首。《七略》、《艺文志》、阮孝绪《七录》,用《易》居前。王俭《七志》,《孝经》为初。(1)
(1)【全云】今世著录皆从阮氏例,以时世之先后次之也。
《坊记》引《论语》曰:“三年无改于父之道。”《论语》成于夫子之门人,则《记》所谓“子云”者,非夫子之言也。(1)
(1)【全云】此句更可疑。
《坊记》注引《孟子》曰:“舜年五十而不失其孺子之心。”今本云“五十而慕”。康成注《礼》,必有所据。
孔子曰:“国家有道,其言足以治;国家无道,其默足以容。”盖铜鍉伯华之行也。【原注】《大戴礼》、《家语》。(1)曾子曰:“孝子之事亲也,居易以俟命,不兴险行以侥幸。”《中庸》之言本此。
(1)【阎云】《大戴礼记》作“桐提”,此从《家语》。
“仁者人也”注:“人也,读如相人偶之‘人’,以人意相存问之言。”朱文公问吕成公:“‘相人偶’,此句不知出于何书?疏中亦不说破。”【原注】吕答未见,当考。《礼记集说》削此二句。(1)《周礼》注:“璂,读如薄借綦之綦。”“轐,读如旃仆之仆。”疏皆以为未闻。(2)
(1)【阎云】按,郑注《大射仪》“揖,以耦”曰:“言以者,耦之事成于此,意相人耦也。”《聘礼》“每曲揖”曰:“以相人耦为敬也。”《公食大夫礼》“宾入三揖”曰:“相人耦。”贾公彦疏亦屡曰“以人意相存耦”。
(2)【全云】“薄借綦”,当是“不借綦”之讹。
“期之丧,达乎大夫。”吕与叔(1)之说详矣。朱文公谓“古人贵贵之义”。然亦是周公制礼以后方如此。故《檀弓》又云:“古者不降,上下各以其亲。”
(1)【全云】蓝田吕大临,汲公之弟,横渠弟子。
“大经”、“大本”,注:“大经,《春秋》也;大本,《孝经》也。”盖泥于纬书“志在《春秋》,行在《孝经》”之言,其说疏矣。
“衣锦尚絅”,《书大传》作“尚蘔”。注:“蘔,读为絅,或为絺。”
朱文公《答项平父书》云:“子思以来,教人之法,惟以尊德性、道问学两事为用力之要。子静所说专是尊德性事,而某平日所论,问学上多。所以为彼学者,(1)多持守可观,而看义理不细。而某自觉于为己为人,多不得力,今当反身用力,去短集长,庶几不堕一边。”即此书观之,文公未尝不取陆氏之所长也。《太极》之书,岂好辩哉!
(1)【全云】盖指吾乡杨文元、袁正献、舒文靖、沈端宪及端宪弟子季文一辈。
徐彦伯《枢机论》曰:“中庸镂其心,左阶(1)铭其背。”“中庸镂心”未详所出,但有服膺之语。(2)
(1)【阎云】按,今《家语》作“右阶”。
(2)【阎云】镂心即服膺。彦伯涩体,刍狗为“卉人”,竹马为“篠骖”,大抵如是。
《乐记》:“倒载干戈,包之以虎皮,名曰建櫜。”字或作“建皋”。服虔引以解《左传》“蒙皋比”。
《缁衣》:“叶公之《顾命》曰:‘毋以小谋败大作,毋以嬖御人疾庄后,毋以嬖御士疾庄士大夫、卿、士。’”《周书·祭公篇》:“公曰:‘汝无以嬖御固庄后,汝无以小谋败大作,汝无以嬖御士疾大夫、卿、士,汝无以家相乱王室而莫恤其外。’”【原注】“叶公”当作“祭公”,疑记《礼》者之误。(1)
(1)【全云】“原注”十二字乃正文。
《深衣》“方领”。朱文公谓:“衣领之交,自有如矩之象。续衽钩边者,连续裳旁,无前后幅之缝。左右交钩,即为钩边,非有别布一幅裁之如钩而缀于裳旁也。”康成注:“钩边,若今曲裾。”文公晩岁去曲裾之制而不用。愚以汉史考之:朱勃之衣方领,谓之古制可也;江充之衣曲裾,谓之古制可乎?此文公所以改司马公之说。
《大戴记·投壶篇》末云:“弓既平张,四侯且良。决拾有常,既顺乃让。乃揖乃让,乃隮其堂。乃节其行,既志乃张。射夫命射,射者之声。御车之旌,既获卒莫。”此命射之辞也。(1)
(1)【继序按】“中获既置”以上亦当引。
哀公之问,非切问也,故孔子于问舜冠则不对,于问儒服则不知。(1)
(1)【何云】而《史记》乃以商羊、楛矢为言,岂不陋哉!
《儒行》言“自立”者二,言“特立”者一,言“特立独行”者一。人所以参天地者,其要在此。“如有所立卓尔”,(1)颜子言之。“立天下之正位,先立乎其大者”,孟子言之。
(1)【何云】“如有所立”,又别一义。宏辞人夸多,故误引也。【全云】“如有所立卓尔”,深宁盖以为卓然自立之谓,不主旧说。何氏讥其误引,非也。
《大学》之“亲民”当为“新”,犹《金縢》之“新迎”当为“亲”也,皆传写之误。
古之人文以达意,非有意于传也。《汤盘铭》以《大学》传,《虞人箴》、《祈招诗》、《谗鼎铭》以《左氏》传,楚狂《沧浪之歌》以孔、孟氏之书传。
“知止而后有定”,《章句》云:“志有定向。”《或问》云:“事事物物皆有定理。”其说似不同,当以《章句》为正。
子罕却玉,韩起辞环,有无穷之名;季氏之璵璠,向魋之夏璜,有无穷之恶。故曰:“惟善以为宝。”
《乡饮酒义》“立三宾以象三光”,注:“三光,三大辰也。天之政教,出于大辰焉。”《公羊传》:“大火、【原注】心。伐、【原注】参。北辰【原注】北极。为大辰。”汉文帝诏:“上以累三光之明。”颜注:“谓日、月、星。”
《春秋》正义引《辨名记》云:“倍人曰茂;十人曰选,倍选曰儁;千人曰英,倍英曰贤;万人曰桀,倍桀曰圣。”《礼记》正义引之,以为蔡氏。《白虎通》引《礼别名记》曰:“五人曰茂,十人曰选,百人曰俊,千人曰英,倍英曰贤,万人曰桀,万桀曰圣。”盖《礼记》逸篇也。
《后汉》崔琦对梁冀曰:“将使玄黄改色、马鹿易形乎?”注言“马鹿”而不言“玄黄”。按《礼器》“或素或青,夏造殷因”,注云:“变白黑言素青者,秦二世时,赵高欲作乱,或以青为黑,黑为黄,民言从之,至今语犹存也。”琦所谓“玄黄改色”,即此事也。(1)
(1)【何云】此条自当入“考史”。
《荀子》引《聘礼志》曰:“‘币厚则伤德,财侈则殄礼。’礼云礼云,玉帛云乎哉!”此即《聘义》所谓“轻财重礼”也。(1)
(1)【阎云】按《聘礼记》:“多货则伤于德,币美则没礼。”《荀子》所引自本此,与《聘义》无涉。【继序按】《聘礼志》即《聘礼记》。郑康成《书大传》注引《礼记》多作《礼志》。
《后汉·东夷传》:“徐夷率九夷以伐宗周,西至河上。穆王畏其方炽,乃分东方诸侯,命徐偃王主之。”《檀弓》载徐容居之对曰:“昔我先君驹王西讨,济于河。”然则驹王即偃王欤?济河即所谓“西至河上”也?
《易乾凿度》:“水为信,土为知。”《中庸》注:“水神则信,土神则知。”服氏注《左传》:“土为信。”朱文公谓:“信犹五行之土,服说是也。”(1)
(1)【全云】“贞固,足以干事”,是知中兼信;“睿作圣”,是信中兼知。理足以互备。
《儒行》云:“其过失可微辨,而不可面数也。”子路喜闻过,善人能受尽言。如讳人之面数,则面谀之人至,而曾子不当三数子夏矣。以是为刚毅,焉得刚?故程子谓“游说之士所为夸大之说”。
方悫解《王制》云:“爵欲正其名,故官必特置;禄欲省其费,故职或兼掌。”愚尝闻淳熙(1)中,或言秦桧当国时,遴于除授,一人或兼数职,未尝废事,又可省县官用度,于是要官多不补。御史中丞蒋继周论之曰:“往者权臣用事,专进私党,广斥异己,故朝列多阙。今独何取此?朝臣俸禄有限,其省几何?而遗才乏事,上下交病,且一官治数司而收其廪,裴延龄用以欺唐德宗也。”以是观之,则兼职省费,岂王者之制乎!
(1)【阎云】孝宗在位十二年,甲午改元。
《周官》“上公九命”,《王制》“有加则赐,不过九命”。伏生《大传》谓:“诸侯三年一贡士,一适谓之好德,再适谓之贤贤,三适谓之有功。有功者,天子一赐以车服弓矢,再赐以秬鬯,三赐以虎贲百人,号曰命诸侯。”此言三赐而已。《汉武纪》元朔元年有司奏议,曰:“古者诸侯贡士,壹适谓之好德,再适谓之贤贤,三适谓之有功,乃加九锡。”“九锡”始见于此,遂为篡臣窃国之资,自王莽始。《礼纬含文嘉》有“九锡”之说,亦起哀、平间。饰经文奸以覆邦家,汉儒之罪大矣。
《表记》“殷人先罚而后赏”,汉武帝谓“殷人执五刑以督奸”,皆言殷政之严也。《书》曰“代虐以宽”,《诗》曰“敷政优优”,岂尚严哉!
“仁右道左”,仁对道而言。张宣公以为言“周流运用处。右为阳,而用之所行也;左为阴,而体之所存也”。
“国君沐粱,大夫沐稷,士沐粱。”司马公曰:“礼别嫌明微。大夫贵近于君,故推而远之,以防僭逼之端。士贱,远于君,虽与之同物,无所嫌也。”
“善教者使人继其志。”弟子累其师,李斯、韩非之于荀卿也;弟子贤于师,卢植、郑玄之于马融也。
《曲礼》:“刑不上大夫。”《家语》:“冉有问刑不上于大夫,孔子曰:‘凡治君子,以礼御其心,所以属之以廉耻之节也。’”其言与贾谊书同而加详焉。谊盖述夫子之言也。《秋官·条狼氏》誓大夫曰鞭,恐非周公之法。
《文子》曰:“圣人不惭于影,君子慎其独也。”《刘子》曰:“独立不惭影,独寝不愧衾。”【原注】高彦先《谨独铭》曰:“其出户如见宾,其入虚如有人。其行无愧于影,其寝无愧于衾。”四句并见《刘子》。
《大学章句》“咏叹淫液”,刊本误为“淫泆”。
《月令》言“来岁”者二:季秋为“来岁受朔日”,秦正建亥也;季冬“待来岁之宜”,夏正建寅也。【原注】《月令》作于秦,虽用夏时,犹存秦制。《淮南·时则训》与《月令》同。汉太初以前犹以十月为岁首。
《理道要诀》(1)云:“周人尚以手抟食,故《记》云‘共饭不泽手’,盖弊俗渐改未尽。今夷狄及海南诸国、五岭外人,皆以手抟食,岂若用匕筯乎?三代之制祭立尸,自秦则废。后魏文成时高允献书云:‘祭尸久废,今俗父母亡,取状貌类者为尸,败化黩礼,请厘革。’又周、隋《蛮夷传》:‘巴、梁间为尸以祭。’今郴、道州人祭祀,迎同姓伴神以享。则立尸之遗法,乃本夷狄风俗,至周未改耳。以人殉葬,至周方革,犹未能绝。【原注】秦穆公、魏颗之父、陈乾昔。今戎狄尚有之,中华久绝矣。”(2)
(1)【全云】杜佑作。
(2)【何云】读《曾子问》,乃知君卿之论立尸诚谬。《朱子语类》亦以君卿为非,乃不引经以折之,何哉?【阎云】立尸乃古法,外裔犹存耳。
《少仪》:“颖,警枕也。”谓之颖者,熲然警悟也。司马文正公以圆木为警枕,少睡则枕转而觉,乃起读书。
“舜葬苍梧之野。”薛氏曰:“孟子以为‘卒于鸣条’,《吕氏春秋》‘舜葬于纪’。苍梧山,在海州界,近莒之纪城。鸣条亭,在陈留之平丘。”今考《九域志》,海州东海县有苍梧山。(1)
(1)【阎云】按,海州苍梧山即《山海经》之郁州,无舜葬于此之说。
《儒行》言儒之异十有七条,程子以为非孔子之言。胡氏谓:“游、夏门人所为,其文章殆与荀卿相类。”
古者无一民不学也,二十五家为闾,闾同一巷,巷有门,门有两塾。上老坐于右塾,为右师;庶老坐于左塾,为左师。出入则里胥坐右塾,邻长坐左塾,察其长幼揖逊之序。新谷已入,余子皆入学,距冬至四十五日始出学,所谓家有塾也。闻之先儒曰:“先王之时,其人则四民也,其居则六乡、三采、五比、四闾也,其田则一井、二牧、三屋、九夫也,其官则三吏、六联、五侯、九伯也,其教则五典、十义、六德、六行也,其学则五礼、六乐、五射、六(1)驭、六书、九数也。少而习焉,其心安焉。(2)正岁孟月之吉,党正社禜之会,读法饮射,无非教也。弟子之职,摄衣、沃盥、执帚、播洒、馔馈、陈膳、执烛、奉席,无非学也。汉犹有三老,掌教化父兄之教,子弟之率。余论未泯,清议在乡党,而廉耻兴焉。经学有师法,而义理明焉。”吁,古道何时而复乎!
(1)【阎云】“六”当作“五”。
(2)【阎云】按,“先王之时”至“其心安焉”,皆魏华父《泸州学记》之文。“其田”以下,“其官”以上,有“其食则九谷、六畜、五牲、三牺也,其服则九文、六采、五服、五章也”二句,王氏节去犹可。独原文“其教则五事、五典”,由人身而人伦,最妙,易作“五典、十义”,“十义”出《礼运》,即“父子有亲、君臣有义”等也,不与五典复乎?惜不及其时而问之。【何云】焯按,恐王氏所见者初本,传于今者则华父又自改定也。
“絜矩”,学者之事也。(1)“从心所欲而不逾矩”,圣人之事也。(2)
(1)【全云】矩固无二,然平天下之大道,岂可仅以学者之强恕当之?尚未圆融。
(2)【何云】非,牵合此章所学者大学之道。
“孔子射于矍相之圃。”吕与叔曰:“孔子温良恭让,其于乡党似不能言,未闻拒人如是之甚。疑不出于圣人,特门人弟子逆料圣人之意而为此说。将以推尊圣人,而不知非圣人之所当言。”【原注】此言可以厉浮薄之俗,故表而出之。
大戴礼记
《大戴礼》《哀公问》、《投壶》二篇与《小戴》无甚异。《礼察》篇首与《经解》同。《曾子大孝篇》与《祭义》相似,而《曾子书》十篇皆在焉。《劝学》、《礼三本》见于《荀子》。《保傅篇》,则《贾谊书》之《保傅》、《傅职》、《胎教》、《容经》四篇也,《汉书》谓之《保傅传》。
《大戴礼》卢辩(1)注,非郑氏。朱文公引《明堂篇》“郑氏注云‘法龟文’”,未考《北史》也。
(1)【阎云】按《卢辩传》:“辩字景宣,以《大戴礼》未有解诂,乃注之。”
《易本命篇》与《家语》同,但《家语》谓子夏问于孔子,孔子曰:“然。吾昔闻老聃,亦如汝之言。”子夏曰:“商闻《山书》曰”云云。《大戴》以“子曰”冠其首,疑此篇子夏所著,而大戴取以为《记》。
《践阼篇》载武王十七铭。《后汉·朱穆传》注引《太公阴谋》:“武王《衣之铭》曰:‘桑蚕苦,女工难,得新捐故后必寒。’《镜铭》曰:‘以镜自照见形容,以人自照见吉凶。’《觞铭》曰:‘乐极则悲,沉湎致非,社稷为危。’”《崔駰传》注引《太公金匮》:“武王曰:‘吾欲造起居之诫,随之以身。’几之书曰:‘安无忘危,存无忘亡,熟惟二者,必后无凶。’杖之书曰:‘辅人无苟,扶人无咎。’”《太平御览》诸书引《太公阴谋》:“笔之书曰:‘毫毛茂茂,陷水可脱,陷文不活。’箠之书曰:‘马不可极,民不可剧。马极则踬,民剧则败。’”又引《金匮》:“其《冠铭》曰:‘宠以著首,将身不正,遗为德咎。’书履曰:‘行必虑正,无怀侥幸。’书剑曰:‘常以服兵而行道德,行则福,废则覆。’书车曰:‘自致者急,载人者缓。取欲无度,自致而反。’书镜曰:‘以镜自照,(1)则知吉凶。’门之书曰:‘敬遇宾客,(2)贵贱无二。’户之书曰:‘出畏之,入惧之。’牖之书曰:‘闚望审,且念所得,可思所忘。’钥之书曰:‘昏谨守,深察讹。’砚之书曰:‘石墨相着而黑,邪心谗言,无得污白。’书锋曰:‘忍之须臾,乃全汝躯。’书刀曰:‘刀利磑磑,无为汝开。’书井曰:‘原泉滑滑,连旱则绝。取事有常,赋敛有节。’”蔡邕《铭论》谓:“武王践阼,咨于太师,作席几、楹杖、器械之铭十有八章。”参考《金匮》、《阴谋》之书,则不止于十八章矣。书于篇后,俾好古者有考。(3)
(1)【继序按】此所引有脱文。
(2)【方朴山云】“出门如见大宾”,此可以证。【继序按】《论语》“大宾”,“宾”字即“宾客”之“宾”;若《左传》“出门如宾”,可读“傧相”之“傧”。
(3)【阎云】“书于篇后”,谓《践阼篇》也。王氏尝集解《践阼篇》。【继序按】今本铭词十有七章,失一章矣。《词学指南》云十六章,十七章之误也。赵谦《考古遗集》云十四篇,则席之四铭合为一也。
“武王东面而立,师尚父西面道丹书之言”。皇氏曰:“王在宾位,师尚父在主位,此王廷之位。若寻常师徒之教,则师东面,弟子西面,与此异。”(1)
(1)【阎云】古弟子北面。郭隗曰:“北面拘指逡巡而退以求臣,则师傅之材至矣。”一曰:“诎指而事之,北面而受学,则百己者至”。
山谷以太公所诵《丹书》及武王铭,书于坐之左右,以为息黥补劓之方。朱文公亦求程可久写《武王践阼》一篇,以为左右观省之戒。【原注】《仪礼经传》删“且臣闻之”至“必及其世”。《大学或问》因汤《盘铭》及武王之铭。
《大戴记》之《夏小正》,《管子》之《弟子职》,《孔丛子》之《小尔雅》,古书之存者,三子之力也。
《诰志篇》孔子曰:“古之治天下者必圣人。圣人有国,则日月不食,星辰不孛。”慈湖(1)谓:“尧、舜、禹之时,历年多无日食。至太康失邦,始日食。历家谓日月薄食可以术推者,衰世之术也,而亦不能一一皆中。一行归之君德,颇与孔子之言合。一行之术精矣,而有此论,则诚不可委之数。”
(1)杨文元公简,字敬仲,象山弟子。[5]
《说苑》引子思曰:“学所以益才也,砺所以致刃也。吾尝幽处而深思,不若学之速;吾尝跂而望,不若登高之博见。故顺风而呼,声不加疾,而闻者众;登丘而招,臂不加长,而见者远。故鱼乘于水,鸟乘于风,草木乘于时。”与《大戴礼》、《荀子·劝学篇》略同。《隋》、《唐志》又有蔡邕《劝学篇》一卷,《易》正义引之云:“鼫鼠五能,不成一伎术。”【原注】晋蔡谟读《尔雅》不熟,几为《劝学》死,谓《劝学篇》也。《荀子》“梧鼠”,《大戴》云“鼫鼠”;“蟹六跪二螯”,《大戴》云“二螯八足”。
《曾子》曰:“与君子游,如长日加益而不自知也。”董仲舒之言本于此。“行其所闻,则广大矣。”仲舒云:“行其所知,则光大矣。”(1)
(1)【继序按】广、光二字通用。
《曾子制言》曰:“良贾深藏如虚,君子有盛教如无。”与《史记》老子之言略同。(1)
(1)【继序按】虚、无为韵,愚非韵。愚从禺得声,读如齵。
《公(符)〔冠〕篇》载《孝昭冠辞》,其后氏曲台所记欤?【原注】《后汉·礼仪志》注引《博物记》云。《迎日辞》,亦见《尚书大传》。【原注】三句与《洛诰》同。(1)
(1)【方朴山云】按《大戴礼》是“公冠”,非“公符”,见《仪礼·士冠礼》贾释中甚明。今本“符”字因字形相近而误刻耳。此书潜丘勘之,义门校之,而于此等处略不是正,何耶?
《哀公问五义》云:“穆穆纯纯,其莫之能循。”《荀子》云:“缪缪肫肫,其事不可循。”盖古字通用。杨倞云:“缪当为胶,肫与訰同。”非也。
贾谊“审取舍”之言,见《礼察篇》。
《四代篇》引《诗》云:“东有开明,【原注】避景帝讳也。于时鸡三号,以兴庶虞。庶虞动,蜚征作。啬民执功,百草咸淳。”【原注】庶虞,盖山虞泽虞之属。马融《广成颂》用“飞征”。(1)
(1)【全云】此下六条小注俱系正文。
《虞戴德篇》:“昔商老彭及仲隗,政之教大夫,官之教士,技之教庶人。”【原注】仲隗当考。(1)
(1)【全云】仲隗疑即仲虺。【继序按】“政之教=大夫,官之教=士,技之教=庶人。”古书重文皆作二小画,传写者往往脱之,一部《大戴记》有数十百处。然岂独《大戴记》一书哉。〇亦有不作二小画,但就一字重读之者,《诗·羔羊》之“委蛇”,《考工记·辀人》之“利准”是也。
《小辨篇》:子曰:“缀学之徒,安知忠信?”【原注】刘歆书“缀学之士”,本此。
“传言以象,反舌皆至。”【原注】象者,象胥,舌人之官也。
“《尔雅》以观于古,足以辨言矣”,注谓“依于《雅》、《颂》”。【原注】张揖云:“即《尔雅》也。”《尔雅》之名,始见于此。
《保傅篇》:灵公杀泄冶,而邓元去陈以族从。【原注】邓元事唯见于此,当考。(1)
(1)【阎云】亦见贾谊《新书》卷之十。【何云】焯谓此不必注,前固云即《贾谊书》之四篇矣。
《文王官人篇》:(1)“其少不讽诵,其壮不论议,其老不教诲,亦可谓无业之人矣。”【原注】此言可以儆学者。(2)
(1)【阎云】当作《曾子立事》。
(2)【阎云】按,《荀子》引孔子曰:“少而不学,长无能也;老而不教,死无思也。是故君子少思长则学,老思死则教。”余几一日百诵之。
傅氏《夏小正序》:“郑注《月令》,引《小正》者八。”今按《月令》“孟冬讲武”注引《夏小正》“十一月王狩”,凡引《小正》者九。【原注】《诗·七月》笺引《小正》者一。[6]朱子发曰:“《夏小正》具十二月而无中气,有候应而无日数。至《时训》乃五日为候,三候为气,六十日为节。岂《时训》因《小正》而加详欤?”
《孔子三朝》七篇。(1)《艺文志》注:“孔子对鲁哀公语也。三朝见公,故曰三朝。”《大戴礼记》《千乘》、《四代》、《虞戴德》、《诰志》、《小辨》、《用兵》、《少闲》,凡七篇。
(1)【继序按】《白虎通》引《虞戴德》文、薛瓒《高帝纪》注引《用兵》篇,皆云《三朝记》,颜师古但以《千乘》一篇当之,误。
乐
《乐纬动声仪》:“颛顼之乐曰《五茎》,帝喾之乐曰《六英》。”《汉志》、《白虎通》云“《六茎》、《五英》”,《帝王世纪》“高阳作《五英》,高辛作《六茎》”,《列子》注以《六莹》为帝喾乐,《淮南子》注以《六莹》为颛顼乐。《通鉴外纪》云:“《汉志》、《世纪》放六乐撰其名,故多异。”
徐景安《乐章文谱》曰:“五音合数,而乐未成文。案旋宫以明均律,迭生二变,方协七音。乃以变徵之声,循环正徵,复以变宫之律,回演清宫。其变徵以变字为文,其变宫以均字为谱。唯清之一字,生自正宫,倍应声同,终归一律。”陈晋之(1)《乐书》谓:“二变四清,乐之蠹也。四清之名,起于钟磬二八之文;二变之名,(2)起于六十律旋宫之言,非古制也。”朱文公曰:“半律,《通典》谓之子声,(3)此是古法。但后人失之,而唯存黄钟、大吕、太蔟、夹钟四律,有四清声,即半声是也。变宫、变徵始见于《国语》注。《后汉志》乃十二律之本声,自宫而下六变七变而得之者,非清声也。凡十二律皆有二变,一律之内通五声,合为七均。祖孝孙、王朴之乐皆同。所以有八十四调者,每律各添二声而得之也。”【原注】正声是全律之声,如黄钟九寸是也。子声是半律之声,如黄钟四寸半是也。宫与羽,角与徵,相去独远,故于其间制变宫、变徵二声。《仁宗实录》叙皇祐新乐云:“古者黄钟为万事根本,故尺量权衡皆起于黄钟。至晋、隋间,累黍为尺,而以制律,容受卒不能合。及平陈,得古乐,遂用之。唐兴,因其声以制乐,其器虽无法,而其声犹不失于古。王朴始用尺定律,而声与器皆失之。太祖患其声高,特减一律,至是又减半律。然太常乐比唐之声犹高五律,比今燕乐高三律,失之于以尺而生律也。”其言皆见于范蜀公《乐书》,《实录》盖蜀公之笔也。房庶言以律生尺,蜀公谓黄帝之法也。司马公谓:“胡、李(4)之律生于尺,房庶之律生于量,皆难以定是非。”蔡季通谓:“律、度、量、衡,言盖有序,若以尺寸求之,是律生于度;若以累黍为之,是律生于量,皆非也。”故自为律吹之而得其声。【原注】蜀公父名度,故以“度量”为“尺量”。然《实录》不宜避私讳。
(1)【全云】陈旸,祥道弟。
(2)【继序按】二变之名,起于周初,且《七姓咏》又在前。
(3)【继序按】古有半声,无半律。吹笛者以全律高吹之,即各得其半声,若折半之管,并不与全律相应,吹律先含少者,为律本在是耳。
(4)【全云】胡瑗、李照。
《淮南子·天文训》云:“律以当辰,音以当日。一律而生五音,十二律而为六十音。因而六之,故三百六十音以当一岁之日。”京房六十律,钱乐之三百六十律,本于此。(1)
(1)【继序按】钱乐之三百六十律,何承天、刘焯已讥之。而万宝常为百四十四律,欧阳之秀申其说曰:“百四十四律为之体,或变之,又得二百一十六,为之用。”仍钱乐之法也。杜佑十二变律,蔡季通六变律,亦皆从京房六十律得来。
《考工记·磬氏》疏:“按《乐》云:‘磬前长三律,二尺七寸。后长二律,尺八寸。’”朱文公问蔡季通:“不知所谓‘《乐》云’者是何书?(1)今考《三礼图》,以为《乐经》。”《书大传》亦引《乐》曰:“舟张辟雍,鸧鸧相从。”汉元始四年立《乐经》。《续汉志》鲍邺引《乐经》,今其书无传。(2)
(1)【全云】《乐经》王莽所立,作《尚书大传》者岂及见之?其即河间献王所辑之《雅乐》,伏生为博士时尝见而引之耳。河间之乐,存肄乐官而不御。成帝时,王禹、宋曅等世传其学,能说其义,则必有其书矣。王莽时乃遂辑以为经。
(2)【阎云】按,王充《论衡》:“阳成子长作《乐经》。”
晋戴邈上表曰:“上之所好,下必有过之者焉。是故双剑之节崇,而飞白之俗成;挟琴之容饰,而赴曲之和作。”盖用阮籍《乐论》之语。【原注】《乐论》云:“吴有双剑之节,赵有挟琴之容。”
乐名,周以“夏”,宋以“永”,梁以“雅”,周、隋以“夏”,唐以“和”,本朝以“安”。
傅玄《琴赋》:“齐桓曰号钟,楚庄曰绕梁,相如曰燋尾,伯喈曰绿绮。”《宋书·乐志》曰:“世云燋尾伯喈琴,以傅氏言之,非伯喈也。”今按《蔡邕传》注引《琴赋序》:“相如绿绮,蔡邕焦尾。”《宋志》恐误。(1)
(1)【何云】此唐人改《琴赋》以就传,非《宋志》误。
嵇叔夜《琴赋》:“曲引所宜,则《广陵》、《止息》。”李善注:应璩《与刘孔才书》曰:“听《广陵》之清散。”傅玄《琴赋》曰:“马融覃思于《止息》。”明古有此曲。(1)韩皋谓:“嵇康为是曲,当晋、魏之际,以魏文武大臣败散于广陵始;晋虽暴兴,终止息于此。”今以《选》注考之,《广陵散》、《止息》皆古曲,非叔夜始撰也。【原注】魏扬州刺史治寿春,亦非广陵。(2)顾况《广陵散记》云:“曲有《日宫散》、《月宫散》、《归云引》、《华岳引》。”然则“散”犹“引”也,败散之说非矣。
(1)【全云】《通考》有《广陵止息谱》。
(2)【方朴山云】韩皋谓“嵇康为是曲”,言借此以寓意耳,不必定是始创。
“铜山西崩,灵钟东应。”《世说》注引东方朔、樊英事。《乐纂》又谓:“晋人有铜澡盘自鸣,张茂先曰:‘此器与洛阳钟声谐,宫中撞钟,故鸣。’”
《朱子语录》云:“《汉·礼乐志》刘歆说乐处亦好。”《汉志》无刘歆说乐,此记录之误。《近思续录》亦误取之。【原注】隋牛弘引刘歆《钟律书》,出《风俗通》。
周无射之钟,至隋乃毁;唐显庆之辂,至本朝犹存。物之寿亦有数邪?(1)
(1)【何云】详见《春秋正义》。
徐氏之礼,善盘辟之容而不能明其本;制氏之乐,纪铿锵之声而不能言其义。汉世所谓礼乐者,叔孙通之仪,李延年之律尔。礼缺而乐遂亡,徐氏之容,制氏之声,亦不复传矣。
夏侯太初《辩乐论》:“伏羲有网罟之歌,神农有丰年之咏,黄帝有龙衮之颂。”元次山《补乐歌》有《网罟》、《丰年》二篇。《文心雕龙》云:“二言肇于黄世,《竹弹》之谣是也。”【原注】《竹弹歌》见《吴越春秋》。
韩文公《琴操》十首。琴有十二操,不取《水仙》、《坏陵》二操。
范蜀公《议乐》曰:“秬一稃二米,(1)今秬黍皆一米。”杨次公(2)非之曰:“《尔雅》:‘秬,黑黍。秠,一稃二米。’其种异。以为必得秠然后制律,未之前闻也。”【原注】晁子止曰:“纵黍为之则尺长,律管容黍为有余,王朴是也。横黍为之则尺短,律管容黍为不足,胡瑗是也。”
(1)【继序按】刘芳依《汉志》,以一黍之广为一分,横黍说也。公孙崇变古法,以一黍之长为一分,纵黍说也。元匡更出己意,以一黍半周之广为一分,则更奇矣。近人则立斜黍之法,非纵非横,首尾相衔,又求横圆之黍,不短不长,纵横如一。然使认稷为黍,其失更大。愚谓定尺当取古钱,实管别用水银,庶乎得之。
(2)【全云】杨杰。
《新唐书·乐志》多取刘贶《太乐令壁记》。
《吕才传》云:“制尺八,凡十二枚,长短不同,与律谐契。”尺八,乐器之名,【原注】见《摭言》、《逸史》。《仙隐传》:“房介然善吹竹笛,名曰尺八。”(1)
(1)【继序按】尺八倍黄钟九寸也,亦云监笛,似今之箫。
《文子》曰:“听其音则知其风,观其乐即知其俗,见其俗即知其化。”与《乐记》意同[7]。
《吕氏春秋》:“齐之衰也,作为大吕。”即《乐毅书》所云“大吕陈于元英”者。
孔子鼓瑟,有鼠出游,狸微行造焉,获而不得,而曾子以为有贪狼之志。(1)客有弹琴,见螳螂方向鸣蝉,惟恐螳螂之失也,而蔡邕以为有杀心。二事相类。
(1)【何云】事见《韩诗外传》。
《琴操》曰:“聂政父为韩王冶剑,不成,王杀之。时政未生,及长,入太山,遇仙人,学鼓琴。七年,琴成入韩。”岂韩有两聂政与?(1)
(1)【阎云】按,《琴操》多不足辩。
范蜀公曰:“清声不见于经,(1)唯《小胥》注云:‘钟磬者编次之二八十六枚,而在一簴,谓之堵。’至唐又有十二清声,其声愈高。国朝旧有四清声,置而弗用。至刘几用之,与郑、卫无异。”今考皇祐二年,王尧臣等言:“准正声之半,以为十二子声之钟,故有正声、子声各十二。”子声即清声也。唐制以十六为小架,二十四为大架。今太常钟垂十六。旧传正声之外有黄钟至夹钟四清声,又乐工所陈自磬、箫、琴、籥、巢笙五器本有清声,埙、篪、竽、筑、瑟五器本无清声。【原注】刘几用四清声,未可以为非。(2)
(1)【继序按】四清声者,宫清、商清、角清、变宫清也。变宫有清声变宫,在正宫之前为浊声也。徵、羽本清,各有浊,倍一声,更无清于正徵、正羽也。五正声之间必杂以清声,乐始可听。李照、范镇去四清,则有本而五应矣。议复四清者止谓夷则以下四宫,臣民相避而然,亦非至论。
(2)【全云】原注是正文。【又云】刘几言乐律主于人声,不以尺度求合,此为正论。
西山先生曰:“礼中有乐,乐中有礼。朱文公谓‘严而泰,和而节’。礼胜则离,以其太严,须用有乐;乐胜则流,以其太和,须用有礼。”
致堂胡氏曰:“礼、乐之书,其不知者,指《周官》、《戴记》为礼经,指《乐记》为乐经。其知者曰:‘礼、乐无全书。’此考之未深者。孔子曰:‘吾自卫反鲁,然后乐正,雅、颂各得其所。’是《诗》与乐相须,不可谓乐无书。《乐记》则子夏所述也。(1)至于礼,夫子欲为一书而不果成,夏杞、殷宋之叹是也。”
(1)【阎云】按,此又以《乐记》子夏作。【全云】致堂前以为子贡作者,恐贻传写之讹。【方朴山云】总之杜撰。
鲁虽赐以天子之礼乐,其实与天子固有隆杀也。乐有夷、蛮而无戎、狄也,门有雉、库而无皋、应也。尊用四代之尊,而爵无虞氏之爵也;俎用四代之俎,而豆无虞氏之豆也。其后鲁公僭天子之制,三家僭鲁公之制,陪臣僭三家之制。然鲁有郊庙之礼,始于惠公之请,在平王东迁之后。【原注】说见前。(1)
(1)【阎云】《小戴礼记》原无《明堂位》,只缘马融增入,遂留话柄至今。
《乡饮酒》:“升歌三终,【原注】《鹿鸣》、《四牡》、《皇皇者华》。笙入三终,【原注】《南陔》、《白华》、《华黍》。闲歌三终,【原注】歌《鱼丽》,笙《由庚》,歌《南有嘉鱼》,笙《崇丘》,歌《南山有台》,笙《由仪》。合乐三终。”【原注】《周南》《关雎》、《葛覃》、《卷耳》,《召南》《鹊巢》、《采蘩》、《采蘋》。《周南》、《召南》,《燕礼》谓之乡乐,(1)亦曰房中之乐。大射,歌《鹿鸣》三终,【原注】《鹿鸣》、《四牡》、《皇皇者华》。管《新宫》三终,【原注】其篇亡。笙诗无辞,则管诗亦无辞。【原注】《左传》:“宋公享昭子,赋《新宫》。”则《新宫》有辞。
(1)【阎云】按,《周礼·磬师》谓之燕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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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卿,元刊本作“乡”。翁注本按:“今注疏本‘卿’作‘乡’。”
[2] “春秋辞命之美,有自来矣”,元刊本为小注。
[3] 指《汉上易·卦气图说》。
[4] 元刊本此条与上条连写。
[5] 此条原本未标注者。
[6] 此条“原注”,原本无,据元刊本补。
[7] “与乐记意同”五字,元刊本作小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