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许多多的文艺作品都提到生死的问题。凡人都爱生,这是人的生物本能。但我们不能用生物的本能来解释历史,解释人的社会行动,解释文学作品中的人物。过去曾有人说,马克思的唯物史观是错误的,于是提出“唯生史观”,认为人类的历史是求生的历史,以此来同马克思主义唱反调。可是,唯生史观能解释任何具体的历史吗?如照这种说法,贪生怕死的人是合乎人性的,而为正义“杀身成仁”“舍生取义”的英雄,倒变成不识时务的蠢货了。这样的学说能够成为文学艺术的基础吗?
假如只有本能,而无社会生活,那么,这种本能就不可能具有人的社会生活的具体内容,也无法表现出人性和个性来。拉法格在《思想起源论》中写道:“喇叭鸟,南美洲的鸡类,在野生状态中捉到并放到禽舍里去,它就会担负起监视禽舍的工作,迫使鸡、鸭甚至比它更大更强的火鸡也服从于它;它监视着它们,当喂食时它不允它们打架和远离鸡窝;早上放它们出来的时候和晚上赶它们回去的时候,它都到场。它在野生状态中它怎么能够发展这种本能呢,假如它不能发展这种本能,那么这种本能又如何能够存在呢?既然这种本能一到驯养状态就找到应用,那又是如何存在的呢?”普通的鸟没有这种鸟的本能,虽然放在畜养场,也不能表现出人们要求它的管理能力。只有这种鸟它有这种本能,所以在特定的环境下,可以发展成上面提到的那种能力。但这种本能如不放在畜养场驯养的环境中,它的这种能力也就无法发挥出来。就人性来说,有生物性与社会性,而社会性是基础,人性的具体的内容是在于社会性。
生物的本能,在人类的社会生活中,只是一种可能,只有在具体的行动中,它才能变为现实。这里我想再举一个例子。
陈寿的《三国志·蜀志》里记有一个故事:“时天旱禁酒,酿者有刑。吏于人家索得酿具,论者欲令与作酒者同罚。雍(指简雍)与先主游观,见一男女行道,谓先主曰:‘彼人欲行淫,何以不缚?’先主曰:‘卿何以知之?’雍对曰:‘彼有其具,与欲酿者同。’先主大笑,而原欲酿者。”有制酒的工具,的确有制酒的可能,但并不一定就制酒。人类有生理的要求,但这要求若没有在社会条件下构成具体行动,那它就始终不过是抽象的“性”而已。
有人说人的生理状态决定人的心理状态。我认为生理学是自然科学,心理学一半是自然科学,一半是社会科学。某些生理上的缺陷会决定人的心理状态,如大脑有缺陷,人就会痴呆。但并不是所有生理上的缺陷都会决定心理状态。而且心理状态与思想状态仍有区别,艺术文学是属于社会科学的范畴,人物的思想是决定于人的社会存在。在阶级社会里,一般说,决定人的思想是阶级的存在。这里所谓决定,就是说人的所见所闻所思所感很受着阶级生活的规范和制约。所以,人的思想行动不是以生物性为基础的,人的具体行动、思想,是社会造成的。大肠发炎的人,肯定会拉稀,拉稀的人,大概会精神不振。但文学中的人物的特征,能光从拉稀中表现出来吗?有精神病的人是疯子,光是写一个疯子,而不显示出其社会性,能成为文学作品吗?心理学可以帮助作家观察、体验对象,研究文学理论的人也可以借助于心理学来研究创作的过程。但心理学也不能成为创作的基础。要从事创作,还得深入生活,在生活中去探索各种社会形式、各个时代、各个环境中的人,以及从人与人的关系中写出他们的个性特点。
再说,艺术文学与爱情似乎也有不解之缘。假如人类是雌雄同体的,就不可能有人间的性爱或爱情的可能。由于雌雄异体,这就在生物性上给人提供了性爱和爱情的可能。从生物学和生理学的观点看,人类的性的要求是实体,是研究对象,但从艺术文学的观点看,它不过是潜在因素,光有这种性爱并不能成为艺术文学。如果把性爱作为基础,那么直接性交的表演为什么不能成为庄严的艺术呢?从人类历史发展的过程看,人类男女之间,有群婚,有对偶婚,有一夫多妻或一妻多夫制,等等。生活基调不同,思想感情不同,这能用本能的生物性来解释吗?不能。男女的婚姻、爱情是具体的社会行为,属于社会的、历史的范畴,而不是生物的范畴。
人都要求生活好,都要恋爱,你说这是人性,那么这种人性又怎么表现出来的呢?同是性的要求,有青年男女结婚,对此父母高兴,贺客盈门;有男女的暧昧关系,这就要为社会舆论所讥抨;有人犯强奸罪,这就为法律所不容,如有犯强奸的罪犯对法官说,我没有犯罪,我这是人性的发泄。试问这样的答复,能消除他的罪责吗?所以这种人性论往往同无政府主义是相通的,同极端自由主义也是相通的。
而且就是“人性”这个概念,也是属于历史的范畴。随着历史时代的演变,它就有着不同的含义。“口之于味,有同嗜焉”这大概是人性吧?但这个“同”也是有条件的,发展的。原始人类茹毛饮血,与我们今天文明人的熟食,有何相同呢?不要杀人,这也许是人性了。但北极圈附近居住的某部落有“去老”的习惯。这在他们看来,也许就属于人性,但这和我们今天的人性又有何相同之处呢?在某些落后部族,因社会生产力低,父母年老失去劳动力了,于是到了一定的时期,子女预先规定好日子,对年老的父母,先是敬之以酒肉,然后送之于荒野,说是要送去“登仙”。其实则是因生产力极端落后,要抚养后一代就不能供奉老一代,因此只好置年老的父母于不顾,让他们饿死或为野兽吞食。这种习惯在他们看来也是合乎人性,但这同我们今天敬老的高尚风气又有何相同呢?
在过去中国的封建社会,提倡三纲,什么君臣父子夫妇之类。在当时一般的老百姓,也认为这是人性,逆伦者要被处以极刑。但是辛亥革命以后,连君都没有了,何来对君的尽忠?至于父子关系,在儿子到了成熟的年龄以后,也同父亲立于平等的地位,当时所谓的“人性”也就逐渐消亡了。
在欧洲中世纪,神权专制,作为统治阶级的僧侣既贪婪又虚伪。于是进步的思想家提出人本主义来和神性对抗。当时他们对男女的关系有些也写得相当露骨和猥秽,但一般历史家都认为这是对神权的反抗,具有进步的意义。但当神权统治消失了,这种“人性”的进步性也就消失了。
接着就是资产阶级革命了,提出了“自由、平等、博爱”的口号,这在他们看来,既是反抗封建的压迫,又是天赋的人权,大概也就是所谓人性吧。但是他们的所谓自由,实际上是贸易的自由(这就是帝国主义时代以前的情况说的);所谓平等,就是在平等交易的掩盖之下对劳动人民作残酷的剥削;所谓博爱,就是有钱人可以得到博爱。愈发展到后来,这个骗局就愈明显地暴露出来了。
马克思主义者是阶级论者,不是人性论者。一谈到阶级斗争,人们也许会害怕,其实阶级斗争不必害怕,有流血的,有不流血的,有战场上的斗争,也有客厅里的协商,有批斗,也有说服,有和平谈判,有互相让步谅解,最终的目的是达到没有剥削没有压迫的社会。但这绝不是和稀泥的人性论者的空想。
这里,我还想补充一下中国的情况。
1919年五四运动以后,在政治上提倡科学与民主,在文学上则一股“个性解放”思潮也蓬勃发展,人们把封建制度和封建思想看成生吃人肉的违反人性的东西。在这一时期,写青年男女反对父母包办婚姻、主张自由恋爱的文学作品也相当多。就是写乱伦关系的,也有郁达夫的小说《秋河》,有曹禺的《雷雨》。大家对受压迫的女性,都表示同情。这大概也就是当时的人性吧。但当“打倒列强,打倒军阀”的口号提出来以后,专门写恋爱小说的人,就被斥为“恋爱至上主义者”了。
在今天,有些青年朋友们也提出人性,这个人性的具体内容是什么?如果是指人的抽象的本能,那就正如我在上面说过,它同艺术文学作品的具体性是无法一致的。如果说这个“人性”是同“四人帮”时代的非人性对立的,那也不对,因为我们同“四人帮”之间的矛盾,是有具体内容的,不能用人性与非人性之间的斗争加以概括。假如说“四人帮”是代表非人性的而我们是代表人性的,那么历史上的一切反动统治都是非人性的,反对他们的都是人性的,这样一来,历史上的一切伟大的斗争都不过是人性和非人性之间的斗争,那就用不着有什么具体的历史研究了。
现在想联系一些作品,谈谈人性的问题。
首先谈《啊,人……》。它写一个贫农家庭的姑娘肖淑兰嫁给地主老头罗金堂。虽然母亲反对,她却愿意。她愿意嫁到罗家去是出于什么人性呢?是出自为挽救母亲和弟妹的贫穷,还是为自己好到罗家去享受?但是作者不写这些,却集中描写肖淑兰和罗金堂老头的儿子罗顺昌的恋爱,好像就只有这才算是人性似的。在我看来,肖淑兰嫁到罗家是愿意的,心满意足的,她早已忘记了早年的穷困生活。肚子灌饱了,于是就产生了性的饥饿!
土地革命是一个伟大的时代变化,人们在这个时代的激荡中,思想、感情、性格也会发生极大的变化。但作品写从小受尽剥削的肖淑兰碰见这样伟大的变动,却一点也激发不出她憎恨地主阶级剥削的感情,对自己误嫁罗家也不感到悔恨,对母亲也丝毫没有眷恋。在作者笔下,肖淑兰始终坚守着对罗顺昌的爱情,好像只有这才是人性。
小说作者关心的不是关系到千千万万农民生活的土改,关心的不是中国将来的命运,关心的倒是这土改运动妨碍了肖、罗二人的爱情,妨碍了人性的发展。作者避开历史重大事件,宁愿花很大的力气去描写这孤立的、渺小的“人性”,这事实上就把肖、罗的爱情与土改对立起来了。因此我认为,肖、罗的爱情不是像有人说的,矛头指向封建宗法制度,而是指向土改,这正是作者把人性抽象化的结果。
持这种人性论去进行创作,就会导致歪曲事实,这对文学创作的正常发展是一个很大的妨碍。
其次谈《如意》。这篇小说,是描写一个没落的贵族妇女为丈夫所残酷抛弃,长期单独过生活,到了中年,想择个丈夫生个孩子安慰寂寞。她选择了一个大字不识,而为人忠厚的石大海,但在“文化大革命”中由于种种原因未能如愿。
这篇小说,概括地叙述了“文化大革命”时期各种人物、各个派别、各种阴谋诡计的活动,而把中心放在石大海上。石大海是一个文盲,你说他有世界观吗?有,那只是朴素的唯物论:亲眼看见的,他就相信;没有亲眼看见的就不相信。但他有进步的人生观,他热爱劳动,遵守诺言,助人为乐。把他同“蒜头”这一类随风摇摆的人比起来的确高尚得多。像他这样的人,的确是劳动人民的纯朴的典型。
但是在小说的结尾,作者却把石大海歌颂成纯人性美的典型,这我可不敢苟同。
石大海家道贫穷,从小就没有父母,被放在育婴堂长大,后来在天主教堂工作,又备受神甫的欺凌,因而养成了倔强的性格。但他又因为不识字,所以眼界不够开阔,因而在老曹面前不好意思说出要同格格结婚。他热爱劳动、公正倔强而有时又还带有点腼腆的态度,这完全可以从他的生活环境、他的历史经历得到解释。为什么要把这些品质都归属于人性呢?
如果他的品质是属于人性的,那么那些斗人凶狠的“小将”就是属于非人性的了。同样的人,为什么有这样多非人性的人呢?
又假如说石大海是代表美的人性,而“蒜头”这一类的人是代表坏的人性。这样的说法,如果要找理论根据的话,在达尔文的学说中也可以找到。即凶猛的动物,既有残暴的一面也有慈爱的一面。不然的话,小老虎不早就给它的父母吃掉了吗?但是这样一来,怎样来解释人类的历史呢?这不是人类的历史永远都是好的人性和坏的人性在那里斗争吗?如果是这样,那还用得着什么历史科学去加以分析?
也可以说“蒜头”这样的人,是属于异化了的人性,但他同那些“小将”一样,并不是从事生产的工人,他们也有异化吗?如果异化了,他们怎么后来又“正化”回来了呢?而且在资本主义社会里,是不是所有的人都异化了呢?革命的工人阶级也异化了吗?关于如何来解释这个问题还是请异化说者自己来思考一下好。
再次,我想再用简单几句话来谈小说《妙清》。
小说的故事,虽然写得很热闹,但没有一个人物是站得起来的。以我这个读过《党的建设》,做过地下工作,在看守所和监牢里待过几年的人看来,小说中描写的看守所中的情节是不真实的。
那些小节且不去管它,现在我只着重谈一点。
韩城在青年时代很爱妙清,后来还时常怀念她,这也许是真实的。不过他既然做了伪军的副司令,必然花天酒地并做了不少坏的事情。但在小说作者的笔下,他好像悠然无事,只爱恋于青年时的爱慕对象,并表示愿意弃官而走,同她一起出洋。试问他这样的想法和做法,在小说中有什么交代,有什么现实的根据呢?又有什么“人性”的根据呢?最后韩城看见形势危急,只好亲自开枪打死妙清。这样的举动就叫做合乎人性?
我们认为,作家要写出生动的、具有典型性格的人物,必须对社会上各个阶级的人物都加以观察、体验、研究和了解,分析和综合,抽象和概括,要写出人物的行动和怎样行动,心里是怎样想的。这一切都要作家去具体揣摩,使人物自己有自己的性格、自己的独立的行动。而且随着时代、环境的变化,人的思想、感情、性格以及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也有着不同程度的合乎逻辑的变化。假如作家守着“人性论”的信条,合乎他所主张的人性的,他就写,并强调去写,不合乎他所认为人性的,他就不写,那就会使得他笔下的人物,没有自己的生命和特性;人物好像成为任由作家差使的奴仆,故事情节的安排没有明显的线索,人物的思考过程也没有逻辑。
尤其是当人性论不仅是一种文学理论而且是被当作艺术文学创作的原则的时候,它就会妨害我们今天文学创作的健康的发展。这是显而易见的。
以上三篇小说都是有关于爱情的小说,有的写得可以,有的就有问题。现在许多文学作品都写了爱情,成了大家注意的现象。是不是爱情小说就不应该写呢?爱情既然是生活中所常见的现象,为什么不能写呢?问题是在于怎样来对待和描写。
对待爱情的态度也有种种,如但丁对比亚地里斯的爱情,列宁所讥笑的柏拉图式的爱情等等,但这些都是过去的事情,离我们很远了。就目前的情况说,似乎是恋爱至上的味道比较浓厚,就是把国家民族的利益、绝大多数人民的利益都放在一边,只求能获得恋爱的成功。但是在我看来,没有国何有家?同样,没有劳动阶级的解放,劳动人民的爱情也没有保证。从鸦片战争起,一直到全国解放止,中国的青年男女,在这个问题上所受的苦还算少吗?在封建时代,有志之士也还会说“匈奴未灭何以家为”。难道我们今天对爱情的态度能还不如那个时代的人吗?裴多菲也说过:“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二者皆可抛。”难道我们今天的青年能还不如当年的革命者吗?
写文艺作品的人,如果以人性为名,专门去追索如上面提到的有的作品中那样的爱情的材料,并加以夸张,即把别的关系、别的线索都抛置一边,而专门去写这类自以为超利害的“至情”,那其危害性就更大了。
我们艺术文学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描写爱情就要从这根本立场出发,摆正爱情与人民伟大事业的关系的位置,给人们以健康的高尚的精神食粮。不然,作品写的爱情,于社会与人民毫无益处,甚至还有害,这样做,难道不会问心有愧么?
以下想提出几个问题来讨论讨论。
有人问:我们是不是可以说人性是我们共产主义者的出发点?将来共产主义不就是人性的复归吗?
对于这个想法,我个人不敢苟同。我认为共产主义是我们的最高的理想,不能做我们的出发点。我们的出发点是当前的现实。所谓“千里之行,始于足下”,如果只看到将来的最高的理想,而不看当前的现实并从改革现实着手,那就会流于空想。就艺术文学来说,我当然也不反对有人用幻想的形式写将来的共产主义社会。至于说是不是将来的共产主义社会就会有人性的复归,我认为,将来的共产主义社会,同原始的共产社会,已有很大的不同,难道要我们将来的人复归到原始的共产社会?所以我认为这个提法不够恰切。我只同意人性也是历史发展的。
有人问:人性是复杂的,你怎样看?
我认为,与其说“人性”复杂,毋宁说是人的复杂性。
过去我们往往只强调人的个性的统一,而忽略了人的个性也是矛盾的统一性。
以往的文学作品中,有写人性与神性的矛盾,写肉与灵的矛盾,写高尚的品质与邪恶的诱惑的矛盾的。如《巴黎圣母院》中的那个副主教,他信奉上帝,又企图要占有艾丝米拉达,后来见她爱上了另一个人,就起了杀心,刺死艾的情人,并诬陷是她杀的。这是写这个人的心理矛盾。这种矛盾也反映了社会的关系中的矛盾。我看不必要以人性来解释,也不必用阶级性来简单地硬套。过去在人物分析上有简单化的毛病。比如“天下乌鸦一般黑”“什么藤结什么瓜,什么阶级说什么话”,我认为这些话,一般说来是对的,但在一般里面有特殊,一般与特殊是对立的统一。对文学来说,作品必须写出人物的个性。所以,既要看到各阶级之间的本质不同,也要看到同一阶级的人之间,也有各种不同的差异。既然各个阶级共同生活在一起,因此这一阶级也必然会受到其他阶级的思想意识、感情的渗透,所以把阶级性写成足赤的黄金也就有些用阶级性硬套在人物上之嫌。
有人问:讲人性是不是一定就要联系人道主义问题?
我认为,人道主义的问题牵连到许多实际行动问题,比较不容易作答。现在我只就我的水平提出一些看法。
首先,我认为人道主义也要放到具体的历史环境里去看。在不同的历史情况下,人道主义有着不同的意义,而且就是在同一个时代里,各种不同的人道主义也扮演着不同的角色。我们对于人道主义,既不能笼统地加以反对,也不能笼统地表示赞成。但我们必须表明,我们马克思主义者不同于人道主义者。
上面说过,人道主义有各种各样的牌号,各种各样的内容,各种各样的含义。比如说,基督教徒和佛教徒也讲人道主义——这是一种人道主义。又比如说在解放前,在小城镇里,有人办慈善堂,施医施药,甚至有人死了还送棺材。事实上,那个慈善事业家就是向有钱人捐点钱,办个慈善堂,自己也谋个职业赚点小钱。这也是人道主义。又比方说,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有些人主张“持久的和平”,说“四海之内皆兄弟”。他们也讲人道主义,但实际上,他们国内还搞种族歧视。今天世界上还有这样一个国家,它的作家竭力鼓吹人道主义,满口慈悲,尽管这些作家的人道主义或许真的出于至诚,但他们的国家却到处伸手侵略,屠杀异邦人民,毫无掩饰地推行霸权主义,试问这样的“人道主义”能起到什么作用呢?我们认为这样的“人道主义”只能替霸权主义者起掩护作用,或者更直率地说,只能起欺骗作用。
如果要讲人道主义的话,我们讲的是革命的人道主义。比方,现在越南把那么多人赶出来,那我们对他们要救济。有的人在海上遭到台风,落水了,或沉船了,我们对他们也要救济。又如什么地方火山爆发了,地震了,洪水为灾了,我们也要救济,等等。但讲人道主义也要有个标准,有个范围。比方说,十月革命后,无产阶级掌握了政权,那时高尔基有很多朋友,其中也有反动贵族。高尔基向列宁讲情,要求释放被捕的他的一些朋友。列宁就为难了,不能够答应他的要求。但这也不能说高尔基是反革命,只能说他老人家是好心肠,神经上有点毛病,所以列宁劝他到国外休息,把他送走了。后来,连高尔基自己也说我们要讲革命人道主义。对革命有利,那我们可以讲;对革命没有利,怎么能无条件地讲人道主义,把一切人都看成是好人呢!
不要空谈人性、人道主义。在资本主义社会,资本家剥削工人,你向他们讲人性,讲人道主义,他可能给你一点钱,但绝不能放弃剥削!越南侵略柬埔寨,柬埔寨人民要不要抵抗?柬埔寨人民能从人性出发、能从人道主义出发不要抵抗吗?现在世界动荡不安,战争危险很大,我们都反对战争,都要讲和平,在这一点上,我们同人道主义者有共同之处,但战争狂人他要打仗,你能光去讲人性、人道主义吗?所以我们同时也必须做保卫自己的准备,在这一点上我们同和平主义者、人道主义者显然有不同之处。其次,我们主张面向现实,用彻底废除剥削,消灭阶级来达到共产主义、达到真正的和平,显然这又与和平主义者、人道主义者有不同之处。
现在有人问,我们国家不是阶级消灭了吗?我们今天的艺术文学是不是应该以人道主义为最高标准呢?
我认为,共产主义的理想是我们长期奋斗的目标。就今天我国的情况来说,还是有斗争,也还有剥削阶级的残余,也还有外来的不健康的力量的侵蚀,至于剥削思想的残余,则可能存在很久。历史的发展是曲折的,从封建主义到资本主义社会的过渡,曾经过长期的反复的严酷的斗争。以法国为例,从法国的1789年大革命直到1871年巴黎公社,这期间就有好几次封建复辟和反封建复辟的斗争。而今天我们搞的是共产主义,要彻底消灭资本主义残余势力和残余思想,是需要更长的时间的。
用托尔斯泰那样的人道主义,或者别的人道主义绝不能解放无产阶级,实现我们的理想。我们不能书生气十足地看问题。
既然在现实生活中,人道主义不能解决社会问题,那么,说文学的本性是人道主义,又有什么意义,有什么根据呢?
我不赞成把人道主义作为文学艺术的基本原则或最高标准。马克思说,无产阶级不解放所有被压迫阶级、被压迫人民,就不能解放全人类,就不能解放自己,这可以说是“人道主义”了。但这里“人道主义”是从很广阔的意思上讲的。在我们今天这个时代,国际、国内都还存在着各种不同程度的复杂的斗争,笼统讲人道主义对我们的事业不利。
我们文学艺术的最高原则从长远说是要废除一切剥削制度,消灭剥削与压迫,从当前说就是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搞四个现代化。这也可以说是全人类的事情。但是,在今天这个时代,在具体的斗争中,来高唱这个“全人类性”的东西,那就同其他的人道主义,比如“好心肠”的人道主义等分不清了。所以,把“全人类”的“人道主义”,作为文学艺术的最高标准,而离开目前这个历史时代,我认为说得太早了,太空泛了,也太脱离实际了。
以上谈的是我个人的一些感想,不一定对,我不追求什么不朽的真理,只是从实际情况讲点看法,供大家参考。
原载1981年12月25日《文艺研究》第6期,编入时略有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