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 | 作者 | 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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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乘要语 | 佚名 | 作者不详。一卷。敦煌遗书藏本。以“八识”说阐发菩提佛性之义。本书与早期禅宗语录有一定的关系。如书内云:“空手携锄句(钩),步行骑水牛。骑牛水上过,桥流水不流。”当源于梁傅翕(497—569)之“空手把锄头,步行骑水牛。牛从桥上过,桥流水不流。”《楞伽师资记·禅秀章》亦引“桥流水不流”句。又本书云:“身是菩提树,心是明镜台。时时拂力下,不备若(惹)尘埃。”与《坛经》中神秀偈如出一辙。本书未为中国历代大藏经所收。敦煌出土后,被收入日本《大正藏》第八十五卷。 |
大乘无生方便门 | 佚名 | 全一卷。撰者不详。今收于大正藏第八十五册。内容系从我国北宗禅之立场论述入道之五门。开头所标示之五门为本书之大纲,即:(一)总彰佛体, (二)开智慧门,(三)显示不思议法,(四)明诸法正性,(五)自然无碍解脱道。其次举示四弘誓愿、劝请、忏悔等之作法及净心眼等。复分别论述五门,即:(一)总彰佛体,论述佛之语义、平等法身、佛界、如来之意义、法报化三身、寂照之用等。(二)开智慧门,系论述由定发慧,得方便至大涅槃开智慧门之凡夫、二乘、菩萨等三种人,并解说闻不闻、音声佛事、善知识、涅槃、根本智、后得智、慧缚与慧解,及法华、华严、金刚等三经。(三)显示不思议法,论说维摩经之不可思议解脱法门、四大海水入毛孔、促一劫为七日等。第四仅余残卷,叙述诸法正性,以下则缺文。本书有敦煌千佛洞旧藏写本,为大英博物馆所藏(史坦因第二五○三号)。 |
根本说一切有部戒经 | 佚名 | 一卷,唐义净译。萨婆多部之戒本也。说二百五十戒之戒相。说戒时诵之者,谓为戒本。 |
根本说一切有部苾刍尼戒经 | 佚名 | 全一卷。略称比丘尼戒本。唐代义净译。收于大正藏第二十四册。本经属于根本说一切有部之比丘尼戒本,其体裁同于比丘戒本,戒条总计三五八条。西藏律之比丘尼戒条与此部律最为相似,然以众学法计为一一二条之故,较此部律增多十三条,总计三七一条。 |
根本说一切有部百一羯磨 | 佚名 | 十卷,唐义净译。揭受戒说戒忏悔等诸种所关之一一羯磨法者。其事数多,故曰百。就其事为一一之羯磨别,故曰一。梵EkaśataKarman。 |
辨正论 | 法琳 | 中国佛教论书。亦作《辨正理论》。唐法琳著。法琳,俗姓陈。颍川(治所在今河南许昌)人。自幼出家,广习儒释经书,特精三论。隋末蓄发入长安,习道术,旋改著道服,住道馆。唐高祖武德元年(618)再入释门,住长安济法寺。武德四年(621)太史令傅奕上表请废佛法,法琳著《破邪论》与之辩驳,傅奕理屈无以对。后有道士李仲卿著《十异九迷论》,刘进喜著《显正论》,攻击佛教“弃义弃亲,不仁不孝”等。法琳又著《辨正论》予以反驳。贞观(627—649)初,奉敕住终南山龙田寺,并参任译经之笔受。贞观十三年(639),遭道士秦世英之谗而下狱,判其死罪。敕引《辨正论》中所谓“有念观音者,临刃不伤”之语,许缓刑七天令自念观音,以观其验。期至,法琳回答:“七日以来,不念观音,唯念陛下。”于是改判流徙益州(治所在今成都),未至而卒。著有诗赋、赞颂、碑志、记传及大乘教法等三十余卷。此书博引史书佛典,宣扬佛教比道教优越。全书分为“三教治道篇”等十二篇,论述历代帝王、皇族、名臣之佛教信仰,佛道先后问题,以及道教经典和教理之伪妄等。其中第五篇之“十喻篇”和第六篇之“九箴篇”,是专门针对道士李仲卿之《十异九迷论》而论述的。收录于《大正藏》第五十二册。 |
大乘四法经论广释开决记 | 佚名 | 佛典注疏。作者不详。一卷。敦煌遗书藏本。是对唐智威撰《大乘四法经论广释》的注疏。先以五门科分总述:一明造论所以;二立所宗;三解归乘;四显归分;五辩归藏。后释经题。最后释经文。本书未为中国历代大藏经所收。敦煌出土后,日本《大正藏》将首残尾存之斯216号以其尾题本名收入第八十五卷,将首尾均残之斯2817号误定名为《大乘四法经释》收入第二十六卷。 |
根本萨婆多部律摄 | 佚名 | 十四卷,尊者胜友集,唐义净译。集萨婆多部之戒律藏者。 |
正恭敬经 | 佚名 | 全一卷。又作正法恭敬经、威德陀罗尼中说经、善敬经、应恭经。北魏佛陀扇多译。收于大正藏第二十四册。内容叙说比丘敬法、敬师之仪则,与隋代阇那崛多所译之善恭敬经为同本异译。 |
优婆塞五戒相经 | 佚名 | 全一卷。又称五戒相经、优婆塞五戒略论。刘宋求那跋摩译。收于大正藏第二十四册。释尊依净饭王之请,对于杀戒、盗戒、淫戒、妄语戒、酒戒等五戒,一一举出事例,述说各种罪恶之轻重,有不可悔罪,如杀戒中有自作、教人、遣使等杀人法,均属不可悔罪;另有中罪、小罪等,则可忏悔而达到灭罪。本经系仿小乘广律之解说形式而作。 |
佛说五恐怖世经 | 佚名 | 佛说五恐怖世经,一卷,刘宋沮渠京声译。说末世不遵戒律有五种可恐之事。 |
舍利弗悔过经 | 佚名 | 一卷,后汉安世高译。与菩萨藏经同本,文甚简略。 |
佛说沙弥十戒仪则经 | 佚名 | 宋北印土沙门施护译,摄颂沙弥戒品威仪,共计七十二颂 |
佛说菩萨内戒经 | 佚名 | 刘宋中天竺沙门求那跋摩译,佛以十五日说戒时,文殊请问初发意道俗菩萨,当作何功德。佛为说十二时戒法。一归依忏悔,誓行六度,发三愿,及行十法则。二受四十七戒。三受佛法身般若,各二十因缘。四受二十因缘行之,自知宿命。五受四禅法。六受般若三昧法。 七受菩萨三昧法。八受月三昧,平心行之。 九六根去恶为善,以六度教化一切。十外如地,内如水。十一愿一切众生,各得其乐。十二修六妙门,不住三乘果,次说十住菩萨,各有十功德。 |
佛说目连问戒律中五百轻重事经 | 佚名 | 西晋录失译人名,唯首品即犯戒罪轻重,并目连所问二经,下诸品,与五部律,及诸律论,俱多矛盾。曾于毗尼集要卷首稍辨之。 |
阿育王传 | 佚名 | 凡七卷。西晋安法钦译。收于大正藏第五十册。本书记述阿育王之事迹及摩诃迦叶、优波鞠多等之因缘。共有十一品:(一)本施土缘,(二)阿育王本缘传,(三) 阿恕伽王弟本缘,(四)驹那罗本缘,(五)半庵罗果因缘,(六)优波鞠多因缘,(七)摩诃迦叶涅槃因缘,(八)摩田提因缘,(九)商那和修因缘,(十)优波鞠多因缘,(十一)阿育王现报因缘。其异译本有阿育王经十卷(亦收于大正藏第五十册),为梁僧伽婆罗所译,共有八品: (一)生因缘,(二)见优波笈多因缘,(三)供养菩提树因缘,(四)鸠那罗因缘,(五)半庵摩勒施僧因缘,(六)佛记优波笈多因缘,(七)佛弟子五人传授法藏因缘,(八)优波笈多弟子因缘。其中,阿育王传之(一)、(二)、(五)、(十)等四品与梵文本 Divya^vada^na( E.B.Cowell, R.A. Neil 等出版于西元一八八六年)之第二十六章至第二十九章,及杂阿含经卷二十三及卷二十五为同本。又第四品鸠那罗因缘与西藏译之 Ku-na-lah!i rtogs-pa-brjod-pa 相当。此外,梵文本 Divya^vada^na 中,有关阿育王之纪传部分,西元一八四五年法人布诺夫(E. Burnouf)将之译成法语,并刊载于其所著之印度佛教史绪论(Introduction a` l'histoire du Bouddhisme indien)中。藏文本之阿育王传说,法人菲尔(L. Feer)将之法译,题为阿育王传说(Le/gende du roi As/oka),西元一八六五年于法国巴黎刊行。又前述之 Divya^vada^na 之外,另有梵文本As/okavada^na ,英人密特拉(R. Mitra)于西元一八八二年在其著作尼泊尔佛教文学(Nepalese BuddhistLiterature)中译出其大意。 |
法门名义集 | 李师政 | 佛教辞书。唐武德年间(618—627)李师政撰。一卷。是一部解释佛教名数的辞书。全书共收词目一百二十一条,按性质分“七品”:(1)“身心品”,始自“四大”至“十八界”,共七条;(2)“过患品”,始自“二边”至“五住地烦恼”,共十七条;(3)“功德品”,始自“三归”至“八十随形好”,共四十四条;(4)“理教品”,始自“三佛”至“五明论”,共二十二条;(5)“贤圣品”,始自“七种学人”至“四位”,共十三条;(6)“因果品”,始自“三业”至“十二因缘”,共七条;(7)“世界品”,始自“三世”至“三千大千世界”,共十一条。释文简要明了,不泥于典,有些条目间有夹注。本书有敦煌写本传世。亦见载于日本《大正藏》。 |
大宋僧史略 | 赞宁 | 凡三卷。又称僧史略。宋代赞宁(930~1001)撰。今收于大正藏第五十四册。系于宋太宗太平兴国年间奉诏撰述者。赞宁于序文中表示不满弘明集与高僧传等史传,故另以护教立场而着出此一有关佛教教团制度、仪礼、戒律、忏法等之教团史。卷上叙论佛陀诞生之年代、佛教之东传、伽蓝之创造、译经、译论、译律、出家、受戒、忏悔、经论讲义之沿革、僧讲、都讲,以及禅法传入我国之经过等。卷中主要叙述教团制度,如僧正、僧统等之沿革,为研究我国佛教史之珍贵资料。卷下叙论紫衣、大师号、戒坛、宗教结社之历史、斋会、结社之起源,以及度僧之方法。此外亦收录摩尼教之记事。由此可知,赞宁撰述僧史略之目的在于中兴佛教,而使正法久住。 |
波斯教残经 | 佚名 | 波斯教残经由敦煌莫高窟发现,是藏经洞藏本,今归国家图书馆(京师图书馆),编入佚籍丛残十五。残写经一卷,前半已缺,佚后半完好。然无后题,吾友临川李君证刚翊灼,以其中专阐明明暗之旨,证以景教三威蒙度赞有合处。遂定为景教经典,然考大祆摩尼与景教颇类似,未易分别。且皆由波斯流入中土,故姑颜之曰波斯教经。以俟当世之宗教学者,考证焉。宣统三年三月上虞罗振玉记。 |
目连所问经 | 佚名 | 全一卷。北宋法天译。收于大正藏第二十四册。内容叙述佛陀于王舍城竹林精舍回答目连所问,关于众生迷醉无惭愧,犯戒律应堕地狱之年数;罪分六项:行非法行、不依说法、行波逸提、犯吐罗钵底、犯僧伽婆尸沙法、犯波罗夷法。本经乃后汉安世高所译之犯罪戒报轻重经之异译本。二者之异,在于犯罪戒报轻重经无偈文,且无六项罪报之问辞。另据出三藏记卷四、法经录卷三等载,本经另有一同本异译本,亦称目连所问经,译者佚名,今已不存。 |
净业障经 | 佚名 | 全一卷。译者不详。约译于前秦、西秦时代(351~431)。又称净业部经、净除业障经。收于大正藏第二十四册。本经内容分三段,各以无垢光比丘及勇施比丘之犯淫、杀戒之因缘,阐明由一切法本来清净之知见,根本净化业障。无垢光比丘入城乞食,为淫女所咒,犯根本戒,生大苦恼。见文殊师利菩萨,菩萨将诣佛所,佛为说无性之法。发心得记,因广说净业障之法。 |
佛说戒消灾经 | 佚名 | 吴月支国优婆塞支谦译,持归戒人,鬼神畏避。二人受五戒,同四百九十八人见佛,皆得证果。说受三归戒之人鬼神畏避及五戒之功德。小乘律。 |
迦叶禁戒经 | 佚名 | 佛说迦叶禁戒经,一卷,宋京声译。佛对迦叶说禁戒之法者。摄于小乘律部。 |
老子化胡经残卷 | 佚名 | 西晋惠帝末年,道士王浮所作。残本今收于大正藏第五十四册。王浮常与帛远论争道、佛二教,而道教常遭论破,王浮为此深感屈辱,故而伪作本经,欲将道教提升于佛教之上。其书内容谓:老子赴西域,又至印度,转生为释迦而教化胡人。此经一出,首先有北周‘笑道论’论难之,继有唐代之破邪论、辩正论、集古今佛道论衡等先后批判之。唐高宗总章元年(668)本经被焚毁,中宗神龙元年(705 )更遭到严禁,宋时虽曾一度流传,然迄元代又遭禁止而告绝迹。近年法国学者伯希和(P. Pelliot)自敦煌发现本书,全书十卷仅存第一卷与第十卷。敦煌本第一卷题为‘老子西升化胡经序说第一’,第十卷末尾题为‘老子化胡经卷第十’。根据研究,大正藏所收本与王浮所作老子化胡经之内容大相迳庭,其理由如下:(一)王浮之化胡经仅有一卷,敦煌本则有十卷。(二)敦煌本题为‘老子西升化胡经序说第一’,王浮本则从未称为‘老子西升化胡经’。(三)敦煌本含有浓厚之摩尼教思想,或可推知现存之敦煌本为唐代摩尼教传入以后之着作,而非王浮所作之老子化胡经。 |
大乘入道次第开决 | 昙旷 | 佛典注疏。唐昙旷著。一卷。敦煌遗书藏本。是对唐智周撰《大乘入道次第》的注疏。本书认为修道必须“从浅向深,从分向满”,“依大乘五位之中,渐次悟入道次第”。正文前有作者自序,对研究法相宗的传承、智周的生平及著作有一定参考价值。本书未为中国历代大藏经所收。敦煌出土后,被收入日本《大正藏》第八十五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