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权利而斗争 作者:耶林

为权利而斗争

新功利主义法学著作。鲁·冯·耶林著。1872年在法国出版。曾被译成20多种文字。鲁·冯·耶林(Rudolf Von Jhering 1818—1892),德国法学家,新功利主义法学派的创始人之一,曾任德国戈丁根大学教授,还著有《罗马法的精神》、《法律的目的》、《法理学的诙谐和严肃》等。本书指出,对个人权利的侵犯,也就是侮辱他的人格,因而他就有回击这种侵权的道义上的责任。权利只是保障个人利益的手段,而个人利益的保障,不是他自身的目的,而是因为要达成社会利益保障的目的所采取的手段。强调了“社会利益”,认为法律的目的就是社会利益;社会利益是法律的创造者,是法律的唯一根源,所有法律都是为了社会利益的目的而产生的。这些社会功利主义的法学观点和思想,与边沁的个人功利主义思想的主要区别在于,前者强调社会,而后者强调个人自由主义。本书是研究19世纪后期社会功利主义法学即新功利主义法学思想的重要著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