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阳系日月第四十一〔1〕

黄帝曰:余闻天为阳,地为阴,日为阳,月为阴,其合之于人奈何?岐伯曰:腰以上为天,腰以下为地,故天为阳,地为阴〔2〕 。故① 足之十二经② 脉,以应为十二月,月生于水,故在下者为阴〔3〕 。手之十指,以应十日,日主火③ ,故在上者为阳〔4〕 。

①故:《太素》无此字。

②经:《太素》无此字。

③主火:《太素》作“生于火”。

〔1〕【马莳】 日者,即历书之十日也;月者,即历书之一月也。天与人之阴阳相合,而足经应月,手经应日,故名篇。

〔2〕【杨上善】 夫人身阴阳应有多种:自有背腹上下阴阳,有脏腑内外阴阳,有五脏雄雌阴阳,有身手足左右阴阳,有腰上下天地阴阳也。

〔3〕【杨上善】 腰下为地,故两足各有三阴三阳应十二月,故十二脉也。人身左右随是一边即有十二脉者,天地通取也。月为太阴之精,生水在地,故为阴也。

〔4〕【马莳】 此言人身之阴阳,合于天之阴阳也。积阳为天,故天为阳;积阴为地,故地为阴。日为阳之精,而历家纪日者以之;月为阴之精,而历家纪月者以之。其以人之身,而合之日月者奈何?伯言:人身腰已上为天,腰已下为地。《素问·六微旨大论》云:天枢之上,天气主之;天枢之下,地气主之;气交之分,人气从之。王注云:天枢穴,在脐之两旁。天枢正当身之中,上分应天,下分应地,中分应气交。天地之气交合之际,谓之气交。唯腰已上为天,则体在腰之上者为天,属阳也;唯腰已下为地,则体在腰之下者为地,属阴也。故足者,腰之下也,足有三阳三阴,左右共十二经,则与十二月而相应,正以十二月者,十二支为阴也。盖月生于水,水与月皆为阴,宜足之在下为阴者应之也。手者,腰之上也,手有十指,则与十日而相应,每月之内有三旬,每旬计十日,正以每旬者,乃十干为阳也。盖日主于火,火与日皆为阳,宜手之在上为阳者应之也。

【杨上善】 日为太阳之精,生火在天,故为阳也。

【张介宾】 日为阳精,故日主火。月为阴精,故月生于水。日为阳,阳数五,五者中数之奇也,二五为十,故旬有十日,而纪日者所以作十干也。月为阴,阴数六,六者中数之偶也,二六一十二,故岁有十二月,而纪月者所以作十二支也。其合于人,则腰以上为天,腰以下为地。手在腰之上,故属阳,而左右共十指,所以应十日也,足在腰之下,故属阴,而左右共十二经,所以应十二月也。

黄帝曰:合之于脉奈何?岐伯曰:寅者,正月之① 生阳也,主左足之少阳;未者,六月,主右足之少阳;卯者,二月,主左足之太阳;午者,五月,主右足之太阳;辰者,三月,主左足之阳明;巳者,四月,主右足之阳明。此两阳合于前,故曰阳明〔1〕 ;申者,七月之① 生阴也,主右足之少阴;丑者,十二月,主左足之少阴;酉者,八月,主右足之太阴;子者,十一月,主左足之太阴;戌者,九月,主右足之厥阴;亥者,十月,主左足之厥阴;此两阴交尽,故曰厥阴〔2〕 。

①之:《太素》无此字。

〔1〕【杨上善】 从寅至未六辰为阳,从申至丑六辰为阴。十一月一阳生,十二月二阳生,正月三阳生。三阳已生,能令万物生起,故曰生阳。生物阳气,正月未大,故曰少阳;六月阳气已少,故曰少阳,二月阳气已大,故曰太阳,五月阳气犹大,故曰太阳。三月四月二阳合明,故曰阳明也。

〔2〕【马莳】 此言足之十二经,合十二月之十二支者,以其皆为阴也。夫十二月,固以其属十二支而为阴矣。然自正月以至六月,为阴中之阳;自七月以至十二月,为阴中之阴。但前六月之正、二、三月,又为阴中之少阳,故属左足之三阳;四、五、六月为阴中之太阳,故属右足之三阳。是以正月建寅,为阳之生,主左足之少阳,乃胆经脉气所属也。六月建未,则为右足之少阳。两足第四指已上脉气所行。二月建卯,主左足之太阳,盖自少而之太,乃膀胱经脉气所属也。五月建午,则为右足之太阳。两足小指外侧脉气所行。三月建辰,主左足之阳明,乃胃经脉气所属也。四月建巳,则为右足之阳明。两足次指脉气所行。且阳明之义谓何?正以正、二、五、六月为少阳、太阳,而三四月居于其中,则被两阳合明于其前,故曰阳明也。其后七月、八月、九月,为阴中之阴,故属右足之三阴。十月、十一月、十二月,为阴尽阳生,故属左足之三阴。是以七月建申,为阴之生,主右足之少阴,乃肾经脉气所行也。十二月建丑,则为左足之少阴。两足心出内踝已上脉气所行。八月建酉,主右足之太阴,乃脾经脉气所行也。十一月建子,则为左足之太阴。两足大指内侧已上脉气所行。九月建戌,主右足之厥阴,乃肝经脉气所行也。十月建亥,则为左足之厥阴。两足大指外侧已上脉气所行。且厥阴之义谓何?正以七月、八月,为阴之初生,而十一、十二月,为阳之初生,惟九、十月,则为两阴之尽,故曰厥阴也。厥者,尽也。

【杨上善】 五月一阴生,六月二阴生,七月三阴生,三阴已生,能令万物始衰,故曰生阴。生物七月阴气尚少,故曰少阴,十二月阴气已衰,故曰少阴。八月阴气已大,故曰太阴,十一月阴气犹大,故曰太阴。九月十月二阴交尽,故曰厥阴。厥,尽也。

【张介宾】 此言十二支为阴,足亦为阴,故足经以应十二月也。然一岁之中,又以上半年为阳,故合于足之六阳。下半年为阴,故合于足之六阴。人之两足,亦有阴阳之分,则左为阳,右为阴。以上下半年之阴阳而合于人之两足,则正二三为阳中之阳,阳之进也,故正月谓之生阳。阳先于左而后于右,故正月主左足之少阳,二月主左足之太阳,三月主左足之阳明。四五六为阳中之阴,阳渐退、阴渐生也,故四月主右足之阳明,五月主右足之太阳,六月主右足之少阳。然则一岁之阳,会于上半年之辰巳两月,是为两阳合于前,故曰阳明。阳明者,言阳盛之极也。七八九为阴中之阴,阴之进也,故七月谓之生阴。阴先于右而后于左,故七月主右足之少阴,八月主右足之太阴,九月主右足之厥阴。十月十一十二月为阴中之阳,阴渐退、阳渐生也,故十月主左足之厥阴,十一月主左足之太阴,十二月主左足之少阴。然则一岁之阴,会于下半年之戌亥两月,是为两阴交尽,故曰厥阴。厥者,尽也,阴极于是也。此总计一岁阴阳之盛衰,故正与六合,二与五合,三与四合,而阳明合于前也。七与十二合,八与十一合,九与十合,而厥阴合于后也。非如六气厥阴主风木、阳明主燥金者之谓。

甲主左手之少阳,己主右手之少阳,乙主左手之太阳,戊主右手之太阳。丙① 主左手之阳明,丁主右手之阳明,此两火并合,故为阳明〔1〕 。庚主右手之少阴,癸主左手之少阴,辛主右手之太阴,壬主左手之太阴〔2〕 。

①丙:《太素》作“景”。

〔1〕【杨上善】 甲乙景丁戊己为手之阳也,庚辛壬癸手之阴也。甲己为少阳者,春气浮于正月,故曰少阳;己为夏阳将衰,故曰少阳。甲在东方,故为左也;己在中宫,故为右也。乙戊为手太阳者,乙为二月,阳气已大,故曰太阳,戊夏阳盛,故为太阳。乙在东方,戊在中宫,故有左右也。景丁为阳明者,景为五月,丁为六月,皆是南方火也,二火合明,故曰阳明也。

〔2〕【马莳】 此言手之十指,合十日之十干者,以其皆为阳也。夫十日,固以其属十干而为阳矣。然自甲至己为阳中之阳,而自庚至癸为阳中之阴。是以甲日,主左手之少阳,乃三焦经脉气所行也,而己日,则属右手之少阳。两手第四指外侧已上脉气所行。乙日主左手之太阳,以自少之太,乃小肠经脉气所行也,而戊日,则属右手之太阳。两手小指外侧已上脉气所行。丙日主左手之阳明,乃大肠经脉气所行也,而丁日则属右手之阳明。两手次指已上脉气所行。所谓阳明者,以少太二阳之火并合也。庚日主右手之少阴,乃心经脉气所行也,而癸日则属左手之少阴。两手小指内廉已上脉气所行。辛日主右手之太阴,乃肺经脉气所行也,而壬日则属左手之太阴。两手大指内侧已上脉气所行。自壬至丙皆属左手,自丁至辛皆属右手,手之十指所属者如此。

【张介宾】 此言十干为阳,手亦为阳,故手经以应十日也。十日之中,居前者木火土为阳,居后者金水为阴,阳以应阳经,阴以应阴经,亦如足之与月也。故甲主左手之少阳,乙主左手之太阳,丙主左手之阳明,己主右手之少阳,戊主右手之太阳,丁主右手之阳明。十干之火在于丙丁,此两火并合,故为阳明也。自己以后,则庚辛壬癸,俱金水为阴,故庚主右手之少阴,辛主右手之太阴,癸主左手之少阴,壬主左手之太阴。第足言厥阴而手不言者,盖足以岁言,岁气有六,手以旬言,旬惟五行而已。且手厥阴者心包络也,其脏附心,故不言耳。

故足之阳者,阴中之少阳也;足之阴者,阴中之太阴也 〔1〕 ,手之阳者,阳中之太阳也〔2〕 ;手之阴者,阳中之少阴也〔3〕 。腰以上者为阳,腰以下者为阴〔4〕 。其于五脏也,心为阳中之太阳,肺为阴中之少阴〔5〕 ,肝为阴中之少阳,脾为阴中之至阴,肾为阴中之太阴〔6〕 。

〔1〕【杨上善】 庚癸为少阴者,十二辰为地,十干为天,天中更有阴阳,故甲乙等六为阳,庚辛等四为阴。庚为七月申,阴气未大,故曰少阴;癸为十二月丑,阴气将终,故曰少阴。辛壬为太阴者,辛为八月酉,阴气已大,故曰太阴;壬为十一月子,阴气盛大,故曰太阴。心主厥阴之脉,非正心脉,于十干外,无所主也。足为阴也,足之有阳,阴中少也,足之有阴,阴中大也。

〔2〕【杨上善】 手之六阳,乃是腰以上阳中之阳,故曰太阳。

〔3〕【杨上善】 手之六阴,乃是腰以上阳中之阴,阳大阴少,故曰少阴。

〔4〕【杨上善】 此上下阴阳也。

【张介宾】 此即两仪四象之道,阴中无太阳,阳中无太阴。故足为阴,而阴中之阳惟少阳耳,阴中之阴则太阴也。手为阳,阳中之阴惟少阴耳,阳中之阳则太阳也。故以腰之上下分阴阳,而手配十干,足配十二支,而三阴三阳各有所属焉。可见腰以上者,阳中亦有阴,腰以下者,阴中亦有阳也。

〔5〕【杨上善】 以上上下阴阳,此为五脏阴阳。心肺居鬲以上为阳,肝脾肾居鬲以下为阴。故阳者呼,心与肺也;阴者吸,脾与肾也。心肺俱阳,心以属火,故为阳中之太阳也;心肺俱阳,肺以属金,故为阳中少阴也。

〔6〕【马莳】 此结上文手足所属之干支,左右各有阴阳少太之义,而至于五脏在人,亦有阴阳少太之义也。夫由足之十二经脉应十二月之十二支者观之,则正月左足少阳,二月左足太阳,三月左足阳明,四月右足阳明,五月右足太阳,六月右足少阳,则是足之属阳经者,正以足本为阴,而阳经属焉,乃阴中之少阳也。七月右足少阴,八月右足太阴,九月右足厥阴,十月左足厥阴,十一月左足太阴,十二月左足少阴,则是足之属阴经者,正以足本为阴,而阴经属焉,乃阴中之太阴也。由上文手之十指应十日之十干者观之,则甲主左手之少阳,己主右手之少阳,乙主左手之太阳,戊主右手之太阳,丙主左手之阳明,丁主右手之阳明,则是手之属阳经者,正以手本为阳,而阳经属焉,乃阳中之太阳也。庚主右手之少阴,癸主左手之少阴,辛主右手之太阴,壬主左手之太阴,则是手之属阴经者,正以手本为阳,而阴经属焉,乃阳中之少阴也。夫曰手者,虽腰以上,而凡腰以上者不止于手,皆为阳也。夫曰足者,虽腰以下,而凡腰以下者,不止于足,皆为阴也。其在内之五脏亦然,心肺居膈之上,本为阳也,然心为牡脏,为阳中之太阳;肺为牝脏,为阳中之少阴。脾肝肾居隔之下,本为阴也,然肝为牡脏,为阴中之少阳;脾为牝脏,为阴中之至阴;肾为牝脏,为阴中之太阴。盖以阴阳之大义,阴中有阳,阳中有阴,阴中有太有少,阳中有太有少,故分之为阴阳者,其妙有如是夫!

【杨上善】 三脏居鬲以下为阴,肝脏属木,故为阴中少阳也。脾在鬲下属土,耳以居下,故为阴中之至阴。肾下属水,故为阴中之太阴也。

【张介宾】 五脏以心肺为阳,故居膈上而属手经。肝脾肾为阴,故居膈下而属足经。然阴阳之中,又有阴阳之分,亦如上节足手之义。故《金匮真言论》曰:阳中之阳,心也;阳中之阴,肺也;阴中之阴,肾也;阴中之阳,肝也;阴中之至阴,脾也。义与此同。

黄帝曰:以治之奈何?岐伯曰:正月、二月、三月,人气在左,无刺左足之阳〔1〕 ;四月、五月、六月,人气在右,无刺右足之 阳〔2〕 ;七月、八月、九月,人气在右,无刺右足之阴〔3〕 ;十月、十一月、十二月,人气在左,无刺左足之阴〔4〕 。

黄帝曰:五行以东方为甲乙木王春① 。春者,苍色② ,主肝③ 。肝者,足④ 厥阴也。今乃以甲为左手之少阳,不合于数,何也〔5〕 ?岐伯曰:此天地之阴阳也,非四时五行之以次行也。且夫阴阳者,有名而无形,故数之可十,推之可百,散之可千,推之可万,此之谓也〔6〕 。

①王春:《太素》作“主春”。

②苍色:《太素》此下重出“苍色”二字。③主肝:《太素》作“有肝”。

④足:此上《太素》有“主”字。

〔1〕【杨上善】 春之三月,人三阳气在左足王处,故不可刺也。

【张介宾】 人气所在,不可以刺,恐伤其王气也。正月在左足之少阳,二月在左足之太阳,三月在左足之阳明,刺所当忌也。

〔2〕【杨上善】 夏之三月,人三阳气在右足王处,故不可刺也。

【张介宾】 四月在右足之阳明,五月在右足之太阳,六月在右足之少阳,刺所当忌。

〔3〕【杨上善】 秋之三月,人三阳气在右足王处,故不可刺也。

【张介宾】 七月在右足之少阴,八月在右足之太阳,九月在右足之厥阴,皆当忌刺。

〔4〕【马莳】 此言足之十二经应十二月,其左右足各有阴阳所属,刺之者,当知所慎也。正月、二月、三月,人气在左足之少阳、太阳、阳明,故用针者,无刺左足之三阳经也;四月、五月、六月,人气在右足之阳明、太阳、少阳,故用针者,无刺右足之三阳经也;七月、八月、九月,人气在右足之少阴、太阴、厥阴,故用针者,无刺右足之三阴经也;十月、十一月、十二月,人气在左足之厥阴、太阴、少阴,故用针者,无刺左足之三阴经也。夫足之十二经,当知慎刺于十二月者如此。则甲、乙、丙日,不可以刺左手之少阳、太阳、阳明;丁、戊、己日,不可以刺右手之阳明、太阳、少阳;庚、辛日,不可以刺右手之少阴、太阴;壬、癸日,不可以刺左手之太阴、少阴者,可类推矣。

【杨上善】 冬之三月,人三阳气在左足王处,故不可刺也。

【张介宾】 十月在左足之厥阴,十一月在左足之太阴,十二月在左足之少阴,皆当忌刺。愚按:本篇但言人气在足之刺忌而不言手者,盖言足之十二支,则手之十干可类推矣。故甲乙丙在左手之少阳太阳阳明,己戊丁在右手之少阳太阳阳明,庚辛在右手之少阴太阴,癸壬在左手之少阴太阴,皆不可以刺也。

〔5〕【张介宾】 五行以东方甲乙为木而王于春,在色为苍,在脏为肝,在经为足厥阴,今上文以为左手之少阳,是不合于数也,故有此问。

〔6〕【马莳】 按“数之可十”四句,又见《素问·阴阳离合论》、《五运行大论》。此承上文而言手经之属十干者,乃天地之阴阳,而非四时所次之阴阳。正以阴阳之义至赜而不可穷也。帝问:五行以东方甲乙木,主于时则为春,其色为苍,其脏主肝,肝者,属足厥阴也。今乃以甲日属左手之少阳,乃三焦经,而不以属之肝经,则是数有不合也。伯言:臣之所列阴阳者,乃天地之阴阳也,非四时五行之次相列之阴阳也。由此观之,则阴阳者,在四时五行,固甲乙属肝,而在天地之阴阳,则又可以三焦属甲,甲与三焦皆少阳,故阴阳各有各色所属,而无形体可泥。数之可十者,此阴阳也,推之而倍十为百,亦不外是。散之而可千者,此阴阳也,推之而倍千为万,亦不外是。变化无穷,真妙矣哉!

【杨上善】 五行次第阴阳,以甲为厥阴,上下天地阴阳,以甲为阳者,良以阴阳之道,无形无状,裁成造化,理物无穷,可施名以名实,故数之可十,推之可万也,

【张介宾】 天地之阴阳,言变化之多也,夫干支手足者,分上下也。左右少太者,辨盛衰也,今甲为天干之首,故当主左手之少阳,非四时五行之次,厥阴风木之列也,且夫阴阳之道,有名无形,可以十,可以百,可以千,可以万,左右逢原,无非其道,故不可以执一论之。

病传第四十二〔1〕

黄帝曰:余受九针于夫子,而私览于诸方,或有导引行气,乔摩、灸熨、刺焫、饮药之一者,可独守耶?将尽行之乎〔2〕 ?岐伯曰:诸方者,众人之方也,非一人之所尽行也〔3〕 。黄帝曰:此乃所谓守一勿失万物毕者也〔4〕 。

〔1〕【马莳】 篇内大气入脏,先发于何脏,何日传何脏,即《素问·标本病传论》之所谓病传也,故以《病传》名篇。然《素问》以论《标本》、《病传》为一篇,本经以《病本》论标本,以《病传》论病之所传,分为二篇。

〔2〕【张介宾】 乔, 同。焫,如瑞切。

〔3〕【张介宾】 谓当因人所宜以施治,是众人各有其方也。

〔4〕【马莳】 乔, 同。《素问·移精变气论》:治之极于一,得神者昌,此同旨。此言诸方可行于众病,非行于一人,然守一可以御万也。诸方者,或导引行气,或跷足,或按摩,或用灸,或用熨,或用刺,或用焫,或饮药。为医工者,可独守一法而行之,抑亦尽识而行之?伯言:诸方者,所以治众人之病,病有不同,故治之亦异也,岂必于一人之病而尽用之哉!故帝悟诸方虽行于众病,而医工当知乎守一。守一者,合诸方而尽明之,各守其一而勿失也。庶乎万物之病,可以毕治而无误矣。然守一之理,帝能言之,而其要在于生神,妙哉!神之为一也,下文伯始及之。

【张介宾】 人得其一,则万变之道可毕矣。《移精变气论》曰:治之极于一。即此谓也。

今余已闻阴阳之要,虚实之理,倾移之过,可治之属,愿闻病之变化,淫传绝败而不可治者,可得闻乎〔1〕 ?岐伯曰:要乎哉问!道,昭乎其如日醒,窘乎其如夜瞑,能被而服之,神与俱成,毕将服之,神自得之,生神之理,可著于竹帛,不可传于子孙〔2〕 。黄帝 曰:何谓日醒?岐伯曰:明于阴阳,如惑之解,如醉之醒。黄帝曰:何谓夜瞑?岐伯曰:瘖乎其无声,漠乎其无形,折毛发理,正气横倾,淫邪泮衍,血脉传溜,大气入脏,腹痛下淫,可以致死,不可以致生〔3〕 。

〔1〕【张介宾】 淫邪传变,未必即危,正气绝败,则不可治矣。

〔2〕【张介宾】 昭乎如醒,道之明也。窘乎如瞑,察之难也。著之竹帛,则泽及于人,传之子孙,则道私于己,故不可也。

〔3〕【马莳】 此言守一之旨,在于守道以生神。故明暗异状,而夭病当知也。按:神之为义,有指人身之血气言者,如《素问·八正神明论》所谓“血气者,人之神,不可不谨养”也;有指人身自有神气而言者,如《上古天真论》所谓“形与神俱”、“积精全神”,《调经论》所谓“神有余有不足”,本经《九针十二原》所谓“所言节者,神气之所游行出入也”,《本神》篇所谓“两精相搏谓之神”、“怵惕思虑则伤神”也;有指医工之针法言者,如《八正神明论》所谓“请言神,神乎神”,则指上工之心法有如是也;有自医工本身神气言者,如《终始》篇所谓“专意一神”,《宝命全形》篇所谓“一曰治神”,皆指未针之时而言,又如《九针十二原》所谓“神在秋毫”、“神属勿去”,《宝命全形》篇、《针解》篇所谓“神无营于众物”,皆指用针之时而言也;有自病人神气言者,如《九针十二原》所谓“上守神”,《终始》篇所谓“以移其神”,《八正神明论》所谓“善养神者,必知形之肥瘦,营卫血气之盛衰”,《针解》篇所谓“正其神”、“制其神”也;有自赞扬医工言者,如《邪气脏腑病形》篇所谓“知其病,命曰神”也;又自道之神妙而言,如《天元纪大论》所谓“阴阳不测谓之神”,然亦可以指赞扬神圣而言也,若此篇所谓“神与俱成”、“神自得之”、“生神之理”,乃就医工之精神、心法、针法而统言之也。必神之生,然后可以行诸方,故谓之曰守一。帝问病有阴阳虚实,及倾移之过,大抵《内经》谓病为有过。可治之属,凡病有可治之类。余皆闻之。然有变化不测,浸淫相传,以至于绝败而不可治者,乃余之未闻也。是帝本以大病难知为疑,而伯乃以上文守一之旨为答,遂叹道之有要,明者为醒,而暗者为瞑。果能佩而服之,则神自生,而与道俱成;又能终身服之,则神自生,而与法俱得。然此生神之理,可著于竹帛,以传之天下后世。盖上达必由心悟,可以待其人而后行也。虽子孙亦不可传之,犹梓匠轮舆,能使人规矩,不能使人巧,故父不得以私诸子也。凡明此道者,如惑之解,如醉之醒,是谓昭乎如日醒也,惟惑与醉二端,可着得醒字,故借言之。昧此道者,如病之瘖,无声难闻,如云之漠,无形可据,是谓窘乎其如夜瞑也。何也?凡病之变化淫传,绝败而不可治者,其毫毛折,腠理开,正气横倾,邪气泮衍,大邪入脏,而腹痛下传,诚有易死难生者,非有守一之神,乌能治若病哉!

【张介宾】 大气,大邪之气也。凡邪之中人,瘖乎其无声,不可得而闻也。漠乎其无形,不可得而见也。至其绝败,则为折毛发理,正气横倾等证,故有死无生也。瘖音音。

黄帝曰:大气入脏奈何?岐伯曰:病先发于心,一日而之肺,三日而之肝,五日而之脾,三日不已,死。冬夜半,夏日中〔1〕 。病先发于肺,三日而之肝,一日而之脾,五日而之胃,十日不已,死。冬日入,夏日出〔2〕 。病先发于肝,三日而之脾,五日而之胃,三日而之肾,三日不已,死。冬日入,夏蚤食〔3〕 。病先发于脾,一日而之胃,二日而之肾,三日而之膂、膀胱,十日不已,死。冬人定,夏晏食〔4〕 。病先发于胃,五日而之肾,三日而之膂、膀胱,五日而上之心。二日不已,死。冬夜半,夏日昳〔5〕 。病先发于肾,三日而之膂、膀胱,三日而上之心,三日而之小肠,三日不已,死。冬大晨,夏晏晡〔6〕 。病先发于膀胱,五日而之肾,一日而之小肠,一日而之心,二日不已,死。冬鸡鸣,夏下晡〔7〕 。诸病以次相传,如是者,皆有死期,不可刺也。间一脏及二、三、四脏者,乃可刺也〔8〕 。

〔1〕【马莳】 按《素问·标本病传论》云:夫病传者,心病先心痛,一日而咳,三日胁支痛,五日闭塞不通,身体重。三日不已,死。冬夜半,夏日中。此承上文而言大气入脏者,即五脏之相克为传,遂以心之病传者而先言之也。大气入脏者,即《素问·标本病传论》之所谓病传也。夫病传者,病若先发于心,其症先心痛,以脏真通于心也。故火来乘金,一日即传之于肺,其症当为咳,以肺之变动为咳也。又三日,则四日矣,金来乘木,传之于肝,其症当胁支痛,以肝脉循胁肋也。又五日,则九日矣,木来乘土,传之于脾,其症当闭塞不通,身痛体重,以脾主肉而肉重也。又三日,则十二日矣,其病不已则死。但冬属水,而冬之夜半,其水尤胜,惟水克火,故冬死于夜半。夏属火,而夏之日中,其火尤胜,今心火已绝,火不能持,故夏死于日中也。按:《素问》言病,《灵枢》言脏,其实病即脏之病也,盖《素问》承上文“甚者独行”而言耳。

【张介宾】 病发于心而传于肺,火乘金也。三日而金复乘木,故传之于肝也。五日而木复乘土,故传之于脾也。再三日而邪气不退,其甚则死。冬月夜半,水王之极也。夏月日中,火王之极也。心火畏水,故冬则死于夜半。阳邪亢极,故夏则死于日中。盖衰极亦死,盛极亦死,有所偏胜,则有所偏绝也。五行之气,无不皆然,下文之义皆仿此。

〔2〕【马莳】 《标本病传论》云:肺病喘咳,三日而胁支满痛;一日身重体痛;五日而胀;十日不已死。冬日入,夏日出。此言邪气入肺,而有相传之死期也。病先发于肺,其症当为喘为咳。过三日,则金来乘木,传之于肝,其症当胁支满痛。又一日,则四日矣,木来乘土,传之于脾,其症当身重体痛。又五日,则九日矣,脾邪乘胃,其症当为胀。又十日,则十九日矣,其病不已则死。但冬之日入在申,时虽属金,金衰不能扶也,故冬死于日入。夏之日出在寅,木旺火生,肺气已绝,非火盛而死,故夏死于日出也。

【张介宾】 自肺而肝,自肝而脾,皆传所胜也。自脾而胃,表里相传也。肺邪王于申酉,故冬则死于日入。金气绝于寅卯,故夏则死于日出。

〔3〕【马莳】 《标本病传论》云:肝病头目眩,胁支满,三日体重身痛;五日而胀;三日腰脊、小腹痛,胫痠;三日不已死。冬日入,夏蚤食。蚤,当从早。此言邪气入肝,而有相传之死期也。病先发于肝,其症当头目眩,而胁支满。过三日,则木来乘土,传之于脾,其症当体重身痛。又五日,则八日矣,脾传于胃腑,其症当为胀。又三日,则十一日矣,则土来乘水,传之于肾,其症当腰脊、小腹俱痛,胫中觉痠,正以肾脉起于足,循腨内,出腘内廉,贯脊属肾,络膀胱;又腰为肾之府,故病如是也。又三日,则十四日矣,其病不已则死。但冬之日入在申,以金旺木衰,故冬死于日入。夏之早食在卯,以木旺亦不能扶,故夏死于早食也。

【张介宾】 此肝木传土,而土邪复传水脏也。木受伤者,金胜则危,故冬畏日入。肝发病者,木强则剧,故夏畏蚤食时也。

〔4〕【马莳】 《标本病传论》云:脾病身重体重,一日而胀;二日少腹、腰脊痛,胫痠;三日背 筋痛,小便闭;十日不已死。冬人定,夏晏食。此言邪气入脾,而有相传之死期也。病先发于脾,其症当身痛、体重。一日而自传于胃腑,其症当为胀。又二日,则三日矣,土来乘水,乃传于肾,其症当少腹、腰脊痛,而胫痠也。又三日,则六日矣,肾自传于伏膂之脉、膀胱之腑,其症当 筋痛,而小便亦闭也。又十日,则十六日矣,其病不已死。但冬之人定在亥,以土不胜水,故冬死于人定。夏之晏食在寅,以木来克土,故夏死于晏食也。

【张介宾】 此土邪乘水而表里俱相传也。入定在亥,而土病于冬者畏之,寒水反能侮土也。晏食在巳,而脾病于夏者畏之,以戊己王乡而合邪为患也。

〔5〕【马莳】 《标本病传论》云:胃病胀满,五日少腹、腰脊痛,胻痠;三日背 筋痛,小便闭;五日身体重;六日不已死。冬夜半,夏日昳。昳,徒结切。此言邪气入胃,而有相传之死期也。胃病者,其症当胀满。五日则胃传于肾,其症当少腹、腰脊痛,而胫痠也。又三日,则八日矣,肾病自传于腑,其症当背 筋痛,而小便自闭也。又五日,则十三日矣,又上而传之于心,其症当心痛也。又二日,则十五日矣,其病不已则死。但冬之半夜属子,土不胜水,故冬死于夜半。夏之日昃在未,土气正衰,故夏死于日昳也。按《标本病传论》云“五日身体重”,与此“五日而上之心”者不同。又“六日不已死”,与此“二日不已死”亦不同。下节大抵皆然。

【张介宾】 此土邪传水而水复传火,故自膀胱以及于心也。下文《标本病传论》云:冬夜半后,丑也;夏日昳,未也。皆土王之时,故胃病逢之,气极则败。昳音迭。

〔6〕【马莳】 《标本病传论》云:肾病者,少腹、腰脊痛,胫痠;三日背 筋痛,小便闭;三日腹胀;三日两胁支痛;二日不已死。冬大晨,夏晏晡。此言邪气入肾,而有相传之死期也。肾病者,其症当少腹、腰脊痛,胻痠。三日则自传于膀胱之腑,其症当背 筋痛,而小便亦闭也。又三日,则六日矣,水来乘火,膀胱上而之心,其症当心痛也。又三日,则九日矣,心自传小肠之腑,其症当小腹胀也。又二日,则十一日矣,其病不已则死。但冬之大明在寅末,夏之晏晡以向昏,土能克水,故冬死于大晨,而夏死于晏晡也。

【张介宾】 此水病乘火而表里皆相传也。大晨,辰刻也,为水之库。晏晡,戌时也,土能伐水。故病发于肾者,不能出乎此也。晡,邦模切。

〔7〕【马莳】 《标本病传论》云:膀胱病,小便闭,五日少腹胀,腰脊痛,胻痠;一日腹胀,一日身体痛;二日不已死。冬鸡鸣,夏下晡。此言邪入膀胱,而有相传之死期也。膀胱病者,其症当小便闭。五日则自传于肾,其症当少腹胀,腰脊痛,而胻痠也。又一日,则六日矣,水来乘火,肾传之小肠,其症当小腹胀也。又一日,则七日矣,又传之于心,其症当心痛也。又二日,则九日矣,其病不已死。但冬之鸡鸣在丑,土克水,故冬死于鸡鸣。夏之下晡在申,金衰不能生水,故夏死于下晡也。

【张介宾】 此亦水火二脏自表而里之相传也。冬之鸡鸣在丑,阴之极也。夏之下晡在未,水所畏也。膀胱为水府,故其盛极衰极皆能死。

〔8〕【马莳】 《标本病传论》同。按《难经·五十三难》:七传者死,间脏者生。与此篇大义同。此结言相传而为甚者死,不可刺;间脏而为生者,可刺之也。诸经之病,皆有相克之次,是相传为病之甚,甚者独行,故有死期,不可刺。若间传而为相生,则间一脏为始,及三、四脏,是乃相生之次,所谓间者并行,乃可刺以治之也。

淫邪发梦第四十三〔1〕

黄帝曰:愿闻淫邪泮衍奈何〔2〕 ?岐伯曰:正邪从外袭内,而未有定舍,反淫于脏,不得定处,与营卫俱行,而与魂魄飞扬,使人卧不得安而喜梦〔3〕 。气淫于腑,则有余于外,不足于内〔4〕 ;气淫于 脏,则有余于内,不足于外〔5〕 。黄帝曰:有余不足有形乎?岐伯曰:阴气盛,则梦涉大水而恐惧〔6〕 ;阳气盛,则梦大火而燔焫〔7〕 ;阴阳俱盛,则梦相杀〔8〕 。上盛则梦飞〔9〕 ,下甚〔10〕 则梦堕〔11〕 ;盛〔12〕 饥则梦取〔13〕 ,甚饱则梦予〔14〕 ;肝气盛,则梦怒〔15〕 ,肺气盛,则梦恐惧、哭泣、飞扬〔16〕 ;心气盛则梦善笑、恐畏〔17〕 ;脾气盛,则梦歌乐,身体重不举〔18〕 ;肾气盛,则梦腰脊两解不属〔19〕 。凡此十二盛者,至而写之,立已〔20〕 。

〔1〕【马莳】 内有淫邪泮衍,使人卧不得安而发梦,故名篇。

〔2〕【张介宾】 淫邪泮衍,言奇邪为梦,变幻无穷也。

〔3〕【张介宾】 正邪者,非正风之谓,凡阴阳劳逸之感于外,声色嗜欲之动于内,但有干于身心者,皆谓之正邪,亦无非从外袭内者也。惟其变态恍惚,未有定舍,故内淫于脏,则于营卫魂魄,无所不乱,因令人随所感而为梦。

〔4〕【张介宾】 气盛于阳也。

〔5〕【张介宾】 气盛于阴也。

〔6〕【张介宾】 以阴胜阳,故梦多阴象。

〔7〕【张介宾】 以阳胜阴,故梦多阳象。焫,如瑞切。

〔8〕【张介宾】 俱盛则争,故梦相杀。

〔9〕【张介宾】 阳胜者亲乎上也。

〔10〕【马莳】 当作盛。

〔11〕【张介宾】 阴胜者亲乎下也。

〔12〕【马莳】 当作甚。

〔13〕【张介宾】 因不足也。

〔14〕【马莳】 与同。

【张介宾】 因有余也。

〔15〕【张介宾】 肝在志为怒也。

〔16〕【张介宾】 肺在志为忧,故梦恐惧哭泣。肺主气,故梦飞扬。

〔17〕【张介宾】 心在志为喜,在变动为忧也。

〔18〕【张介宾】 脾喜音乐,在声为歌,其主肌肉也。

〔19〕【张介宾】 腰为肾之府,故若腰脊不相连属。

〔20〕【马莳】 按阴气盛至肺气盛,又见《素问·脉要精微论》外,《方盛衰论》亦有诸梦。此承前篇而明淫邪泮衍之义,先以脏腑十二盛之发梦者言之也。淫邪者,非另有其邪,即后篇燥湿寒暑风雨之正邪,从外袭内,而未有定舍,及淫于脏腑,即前篇之大气入脏也,与营为阴气、卫为阳气者俱行,而与魂魄飞扬,使人卧不得安,而多发为梦。此邪淫之于腑,则腑主外,其外为有余,而内则不足;此邪淫之于脏,则脏主内,其内当有余,而外则不足。试以有余者观之,阴气者,营气也。营气盛,则梦涉大水,而有恐惧之状,盖大水属阴故也。阳气者,卫气也。卫气盛,则梦见大火,而有燔焫之势,盖大火属阳故也。若阴阳俱盛,则营卫二气皆盛也,内外有余,阴阳相争,其梦主于相杀。且手部属阳,故上部邪盛,则梦飞扬;足部属阴,故下部邪盛,则梦堕坠。如饥至太甚,则梦有所取;如饱至太甚,梦有所与。肝之邪盛,则梦多怒,以肝之志为怒也。肺之邪盛,则梦恐惧、哭泣而飞扬,以肺之声为哭也。心之邪盛,则梦善笑而恐畏,以心之声为笑,而其志主于忧也。脾之邪盛,则梦歌乐及体重不能举,以脾之声为歌,而其体主肉也。肾之邪盛,则梦腰脊两解,不相连属,以腰为肾之府也。凡此十二盛者在腑则有余于外,在脏则有余于内。凡有梦至时,即知其邪之在何脏腑,遂用针以写之,其邪可立已矣。盖腑梦写腑,脏梦写脏也。

【张介宾】 阳盛则有余于腑,阴盛则有余于脏,但察其邪之所在,而以针写之则已。

厥气客于心,则梦见丘山烟火〔1〕 ;客于肺,则梦飞扬,见金铁之奇物〔2〕 ;客于肝,则梦山林树木〔3〕 ;客于脾,则梦见丘陵大泽,坏屋风雨〔4〕 ;客于肾,则梦临渊,没居水中〔5〕 ;客于膀胱,则梦游行〔6〕 ;客于胃,则梦饮食〔7〕 ;客于大肠,则梦田野〔8〕 ;客于小肠,则梦聚邑冲衢〔9〕 ;客于胆,则梦斗讼自刳〔10〕 ;客于阴器,则梦接内;客于项,则梦斩首〔11〕 。客于胫,则梦行走而不能前,及居深地窌苑中〔12〕 ;客于股肱,则梦礼节拜起〔13〕 ;客于胞 ,则梦溲便①〔14〕 。凡此十五不足者,至而补之,立已也〔15〕 。

①溲便:马注本、《类经》均作“泄便”。

〔1〕【张介宾】 心属火也。

〔2〕【张介宾】 肺属金也。

〔3〕【张介宾】 肝属木也。

〔4〕【张介宾】 脾属土,其主湿也。

〔5〕【张介宾】 肾属水也。

〔6〕【张介宾】 膀胱为足之太阳经,属三阳之表也。

〔7〕【张介宾】 胃为水谷之海也。

〔8〕【张介宾】 大肠为传导之官,其曲折纳污,类田野也。

〔9〕【张介宾】 小肠为受盛之官,物之所聚,类邑衢也。

〔10〕【张介宾】 胆主决断,其气刚也。刳音枯,剖腹也。

〔11〕【张介宾】 恐怖之所及也。

〔12〕【张介宾】 厥逆之邪在下也。窌,窖同。

〔13〕【张介宾】 劳倦之所致也。

〔14〕【张介宾】 胞,溲脬也。 ,大肠也。在前则梦泄,在后则梦便。胞音抛。 音直。

〔15〕【马莳】 窌,力交切。此举脏腑之十五不足,而发之为梦者言之也。厥气者,即下篇之阴阳喜怒、饮食居处。凡脏腑内伤之邪也,其邪气客于心,则梦见山林烟火,以心属火也。邪气客于肺,则梦飞扬,及金铁之奇物,以肺属金也。邪气客于肝,则梦见山林树木,以肝属木也。邪气客于脾,则梦见丘陵大泽。坏屋风雨,以脾属土也。邪气客于肾,则梦临于深渊,或没居于水中,以肾属水也。邪气客于膀胱,则梦出游行,以膀胱经遍行头项、背腰、 足也、邪气客于胃,则梦饮食,以胃主纳食也。邪气客于大肠,则梦田野,以大肠为传道之官,其曲折广大,似田野也。邪气客于小肠,则梦会聚之邑居,或冲要之道衢,以小肠为受盛之官,其物之所聚,似邑衢也。邪气客于胆,则梦斗讼自刳,以胆属木,脾主土与肉,木能克土,而肉伤也。邪气客于阴器,则梦接内,以阴器为作强之官也。邪气客于项,则梦斩首,以项为邪所伤也。邪气客于足胫,则梦行走不能前,及居深地窌苑中,以胫为邪所伤,行走不能也。邪气客于股肱,则梦礼节拜起,以拜起主于股肱也。邪气客于胞 ,以膀胱为胞 之室,而胞 在膀胱之内,故邪客之则泄便也。凡此十五不足者,在腑则不足于内,在脏则不足于外。凡有梦至时,即知其邪之在何脏俯,遂用针以补之,其邪可立已矣。盖腑梦补脏,脏梦补腑也。

【张介宾】 当各随其经,以针补之。

顺气一日分为四时第四十四〔1〕

黄帝曰:夫百病之所始生者,必起于燥湿寒暑风雨,阴阳喜怒,饮食居处,气合而有形,得脏而有名,余知其然也。夫百病者,多以旦慧、昼安、夕加、夜甚,何也〔2〕 ?岐伯曰:四时之气使然。黄帝曰:愿闻四时之气。岐伯曰:春生、夏长、秋收、冬藏,是气之常也〔3〕 ,人亦应之。以一日分为四时,朝则为春,日中为夏,日入为秋,夜半为冬〔4〕 。朝则人气始生,病气衰,故旦慧;日中人气长,长则胜邪,故安;夕则人气始衰,邪气始生,故加;夜半人气入脏,邪气独居于身,故甚也〔5〕 。

〔1〕【马莳】 内有一日分为四时,故名篇。

〔2〕【张介宾】 燥湿寒暑风雨,外感也。阴阳喜怒饮食居处,内伤也。气合而有形,脉证可据也。得脏而有名,表里可察也。虽病有不同,而多以旦慧昼安、夕加夜甚者,诸病皆相类也。

〔3〕【张介宾】 春之生,阳气升也。夏之长,阳气盛也。秋之收,阳气降也。冬之藏,阳气伏也。是气之常,皆以阳气为言也。

〔4〕【张介宾】 天地之交,四时之序,惟阴阳升降而尽之矣。自子之后,太阳从左而升,升则为阳;自午之后,太阳从右而降,降则为阴。大而一岁,小而一日,无不皆然,故一日亦分四时也。

〔5〕【马莳】 长,上声。此言百病皆旦慧、昼安、夕加、夜甚之由也。夫百病必始于外感、内伤。故燥湿寒暑风雨者,外感也;阴阳喜怒,饮食居处者,内伤也。邪气相合于脏而病形成,得其分脏而病名别,然病虽不同,大抵旦慧、昼安、夕加、夜甚,帝之所以疑也。伯言一日之间,合于四时之气。朝则为春,日中为夏,日入为秋,半夜为冬。故人气者,卫气也,卫气为阳气,朝则出于目,自足太阳经之睛明穴,以行于足手阳经,其气始生于朝;故病气者,邪气也,邪气不能敌人卫气,而旦时乃爽慧焉。日中则卫气渐长而犹能胜邪,故能安。夕则卫气行于阳经者,周而将入于阴经,其气始衰,彼邪气胜卫气而始生,故病加。夜半则卫气行于阴经,全入于脏,彼邪气独居于身,故身不能支,而病甚也。人气为卫气之义,见《素问·生气通天论》及本经《卫气行》篇。

【张介宾】 朝时太阳在寅卯,自下而上,在人应之,阳气正升,故病气衰而旦慧。日中太阳在巳午,自东而中,在人应之,阳气正盛,故能胜邪而昼安。夕时太阳在申酉,由中而昃,在人应之,阳气始衰,故邪气渐盛而暮加重。夜半太阳在戌亥,自上而降,在人应之,阳气伏藏,邪气正盛,故夜则甚。盖邪气之轻重,由于正气之盛衰。正气者,阳气也。升则从阳,从阳则生;降则从阴,从阴则死。天人之气,一而已矣。

黄帝曰:其时有反者,何也〔1〕 ?岐伯曰:是不应四时之气,脏独主其病者,是必以脏气之所不胜时者甚,以其所胜时者起也〔2〕 。黄帝曰:治之奈何?岐伯曰:顺天之时,而病可与期,顺者为工,逆者为粗〔3〕 。帝曰:善〔4〕 。

〔1〕【张介宾】 反,谓不应前说也。

〔2〕【张介宾】 不应四时之气者,以脏气独主其病,有所胜所不胜也。所不胜者,如脾病畏木,肺病畏火,肾病畏土,肝病畏金,心病畏水,值其时日,故病必甚也。所胜时者,如脾病喜火土,肺病喜土金,肾病喜金水,肝病喜水木,心病喜木火,值其时日,故病当起也。

〔3〕【马莳】 此言病有不应旦慧、昼安、夕加、夜甚之由,而惟上工则能顺其时也。帝疑病有旦昼或加或甚,而夕夜或慧或安者,故伯言此乃脏气独主其病,而不应一日分为四时之气也。如脾病不能胜旦之木,肺病不能胜昼之火,肝病不能胜夕之金,心病不能胜夜之水,故为加、为甚也。若人之脏气能胜时之气,如肺气能胜旦之木,肾气能胜昼之火,心气能胜夕之金,脾气能胜夜之水,故至于慧且安也。治之者能顺其时,如脾病不能胜旦之木,则补脾而写肝;肺病不能胜昼之火,则补肺而写心;肝病不能胜夕之金,则补肝而写肺;心病不能胜夜之水,则补心而写肾,斯病可与期也。彼粗工者,则逆之而已,恶足以知此。

〔4〕【张介宾】 顺天之时者,因时气之盛衰,知阴阳之虚实,故病之凶吉可期,此明哲之事也。彼粗工者,以是作非,以标作本,但有逆之而已,又恶足以知此?

黄帝曰:善。余闻刺有五变,以主五输,愿闻其数。岐伯曰:人有五脏,五① 脏有五变,五① 变有五输,故五五二十五输,以应五时〔1〕 。黄帝曰:愿闻五变。岐伯曰:肝为牡脏,其色青,其时春,其音角,其味酸,其日甲乙〔2〕 ;心为牡脏,其色赤,其时夏,其日丙丁,其音徵,其味苦〔3〕 ;脾为牝脏,其色黄,其时长夏,其日戊己,其音宫,其味甘〔4〕 ;肺为牝脏,其色白,其音商,其时秋,其日庚辛,其味辛〔5〕 ;肾为牝脏,其色黑,其时冬,其日壬癸,其音羽,其味咸,是谓五变〔6〕 。黄帝曰:以主五输奈何〔7〕 ?脏主冬,冬刺井〔8〕 ;色主春,春刺荥〔9〕 ;时主夏,夏刺输〔10〕 ;音主长夏,长夏刺经〔11〕 ;味主秋,秋刺合〔12〕 。是谓五变以主五输〔13〕 。

①五:《太素》无此字。

〔1〕【杨上善】 五时,谓春、夏、长夏、秋、冬也。

〔2〕【张介宾】 肝属木,为阴中之少阳,故曰牡脏。

〔3〕【张介宾】 心属火,为阳中之太阳,故曰牡脏。

〔4〕【张介宾】 脾属土,为阴中之至阴,故曰牝脏。

〔5〕【张介宾】 肺属金,为阳中之少阴,故曰牝脏。

〔6〕【杨上善】 肝心属于木火,故为牡脏,脾肺肾属于土金水,故为牝脏。牝牡五脏、五色、五时、五音、五味,故有二十五之变也。

【张介宾】 肾属水,为阴中之太阴,故曰牝脏。按:五脏配合五行,而惟肝心为牡脏,脾肺肾皆为牝脏,盖木火为阳,土金水皆为阴也。

〔7〕【马莳】 缺“岐伯曰”。

【张介宾】 此言五输之主五时也。本节缺“岐伯曰”三字。

〔8〕【杨上善】 冬时万物收藏,故五脏主冬也。井,为木也。木,春也。春时万物始生,如井中泉水。冬时万物始萌,如井水深,未出而刺之者,刺井微也。

【张介宾】 五脏主藏,其气应冬,井之气深,亦应乎冬,故凡病之在脏者,当取各经之井穴也。

〔9〕【杨上善】 春时万物初生鲜华,故五色主春。荥,火也。火,夏也。夏时万物荥长,如水流溢。春时万物始生,未荣而刺之者,亦刺荥微也。

【张介宾】 五色蕃华,其气应春,荥穴气微,亦应乎春,故凡病见于色者,当取各经之荥也。

〔10〕【杨上善】 夏时万物荣华,四时之胜,故五时主夏。输,土也。土,长夏也。长夏之时,万物盛极,如水致聚。夏时荣未盛极而刺之者,亦刺输微也。

【张介宾】 五时长养,其气应夏,输穴气盛,亦应乎夏,故凡病之时作时止者,当取各经之输也。

〔11〕【杨上善】 长夏万物荣盛,音律和四时之序,故五音主于长夏。经,金也。金,秋也。秋时万物将衰。长夏之时,万物盛而未衰而刺之者,亦刺经微也。

【张介宾】 五音繁盛,气应长夏,经穴正盛,亦应长夏,故凡病在声音者,当取各经之经也。

〔12〕【杨上善】 秋时万物皆熟,众味并盛,故五味主秋也。合,水也。水,冬也。冬时万物收藏,如水之入海。秋时万物收而未藏而刺之者,亦刺合微也。

【张介宾】 三味成熟,以养五脏,其气应秋,合穴气敛,亦应乎秋,故凡经满而血者、病在胃及因饮食内伤者,当取各经之合也。按:本篇五时之刺以应五输,谓冬刺井、春刺荥、夏刺输、长夏刺经、秋刺合者,以井应冬、荥应春、输应夏、经应长夏、合应秋也。如《本输》、《四时气》、《水热穴》等论所载皆同,不可易者。考之《六十五难》曰:井者东方春,合者北方冬也。《七十四难》曰:经言春刺井,夏刺荥,季夏刺俞,秋刺经,冬刺合。皆与本经不合,必难经之误也,当以本经为正,不可不辨。

〔13〕【马莳】 此详言刺五脏者有五变,五变主于五输也。法有不同之谓变。五输者,即井荥输经合也。刺五脏而有五变者,以五脏有不同也。肝为阴中之阳,心为阳中之阳,故皆称曰牡脏;脾为阴中之至阴,肺为阳中之阴,肾为阴中之阴,故皆称曰牝脏。其各脏之曰色、曰时、曰音、曰味、曰日不同如此,是之谓五变也。然五变主于五输者何也?盖五脏主于冬,故凡病在于脏者,必取五脏之井,如肝取大敦,心取少冲之类。色主于春,故凡病在于色者,必取五脏之荥,如肝取行间,心取少府之类。时主于夏,故凡病时间时甚者,必取五脏之输,如肝取太冲、心取神门之类,音主于长夏,故凡病在于音者,必取五脏之经,如肝取中封,心取灵道之类。味主于秋,故凡病在于胃及饮食不节得病者,必取五脏之合,如肝取曲泉、心取少海之类。是之谓五变以主五输,所谓五五二十五输以应五时者如此。

【杨上善】 是万物五变,主五行输也。

【张介宾】 五变各应五输,是谓五五二十五输。

黄帝曰:诸原安合,以致六输〔1〕 ?岐伯曰:原独不应五时,以经合之,以应其数,故六六三十六输〔2〕 。黄帝曰:何谓脏主冬、时主夏、音主长夏、味主秋、色主春?愿闻其故。岐伯曰:病在脏者,取之井〔3〕 ;病变于色者,取之荥〔4〕 ;病时间时甚者,取之输〔5〕 ;病变于音者,取之经;经满而血者〔6〕 ,病在胃,及以饮食不节得病者,取之于合〔7〕 ,故命曰味主合〔8〕 ,是谓五变也〔9〕 。黄帝曰:善〔10〕 。

〔1〕【杨上善】 五变合于五输,原之一输与何物合?

【张介宾】 五脏五输之外,六腑尚有原穴,是为六输,故问其所合之义。

〔2〕【马莳】 按:后世针灸书言:阳经之输即为原,阴经输并于原,故治原即所以治输。今考此节,当以经穴治之可以代原,则后世以输穴代之者,非经旨也。此言六腑之原穴不应五时,而以经合之,遂成三十六输之数也。帝疑五脏无原穴,六腑有原穴,今治之者,乃刺五输而不及原,则诸原与五时何合?而何以足六输之数?伯言井荥输经合,合于五时,唯六腑之原独不应于五时,故治病者以经穴合之,如大肠取合谷之类,以应六输之数,故六六三十六输,而治腑之法在是矣。

【杨上善】 六腑者,阳也。人之命门之气,乃是肾间动气,为五脏六腑十二经脉性命根,故名为原。三焦者,原气之别使,通行原之三气,经营五脏六腑,故原者三焦之尊称也,不应五时,与阳经而合以应其数,故有六六三十六输也。

【张介宾】 上文止言五脏五输以应五时、而不及六腑之原者,盖原合于经,不复应时,如长夏之刺经,则原在其中,应其数矣,是即六腑之六输也。按:《本输》篇所载六腑之原,在《九针十二原》篇即谓之输,故《六十六难》曰“以输为原”也。后世针灸诸书宗之,皆言阳经之输即为原,故治输即所以治原。阴经之输并于原,故治原即所以治输。今此节云以经合之,以应其数,然则经原输三穴相邻,经亦可以代原矣。

〔3〕【杨上善】 井,木也。井主心下满,是肝为满也。冬时心下满病,刺其井者,遣其本也。

〔4〕【杨上善】 荥,火也。荥主身热,是心为热也。春时身热之病,刺其荥者,亦遣其本也。

〔5〕【杨上善】 输,土也。输主体重节痛,时间时甚,是脾为病也。夏时体重节痛,时间时甚,刺其输者,亦遣其本也。

〔6〕【杨上善】 经,金也。金主喘咳寒热,经血而满,是肺为病也。长夏喘咳寒热,经血而满,刺其经者,亦遣其本也。

〔7〕【杨上善】 合,水也。合主逆气而洩,是肾为病也。秋时饮食不节,逆而洩,刺其合者,亦遣其本也。

〔8〕【杨上善】 故味病主合也。

〔9〕【马莳】 此申言五变治五输之义也。本节释义已具上第三节中。

【张介宾】 此申明上文之义也。注如前。

〔10〕【杨上善】 以原不应五时,故有五变也。

外揣第四十五

黄帝曰:余闻① 九针九篇,余亲授其调,颇得其意〔2〕 。夫九针者,始于一而终于九,然未得其要道也〔3〕 。夫九针者,小之则无内〔4〕 ,大之则无外〔5〕 ,深不可为下〔6〕 ,高不可为盖〔7〕 ,恍惚无穷,流溢无极,余知其合于天道、人事、四时之变也〔8〕 ,然余愿杂② 之毫毛,浑束为一,可乎〔9〕 ?岐伯曰:明乎哉问也!非独针道③ 焉,夫治国亦然〔10〕 。黄帝曰:余愿闻④ 针道,非国事也〔11〕 。岐伯曰:夫治国者,夫惟道焉,非道,何可小大深浅,杂合而为一乎〔12〕 ?黄帝曰:愿卒闻之。岐伯曰:日与月焉,水与镜焉,鼓与响焉〔13〕 。夫日月之明,不失其影;水镜之察,不失其形;鼓响之应,不后其声。动摇则应和⑤ ,尽得其情〔14〕 。黄帝曰:窘乎哉!昭昭⑥ 之明不可蔽。其不可蔽,不失阴阳也〔15〕 。合而察之,切而验之,见而得之,若清水明镜之不失其形也〔16〕 。五音不彰,五色不明,五脏波荡〔17〕 ,若是则内外相袭,若鼓之⑦ 应桴,响之应声,影之似形〔18〕 。故远者司外揣内,近者司内揣外〔19〕 ,是谓阴阳之极,天地之盖,请藏之灵兰之室,弗敢使泄也⑧〔20〕 。

①余闻:《太素》作“余愿闻”。

②杂:《太素》作“襍”。

③道:《太素》无此字。

④余愿闻:《太素》无“愿”字。

⑤动摇则应和:《太素》作“治则动摇应和”。

⑥昭昭:《太素》作“照照”。

⑦之:《太素》无此字。

⑧泄也:《太素》作“洩”。

〔1〕【马莳】 内有司内揣外,故名篇。

〔2〕【张介宾】 调,法度也。言颇得其详也。

〔3〕【杨上善】 九篇,谓《九针》章别即为篇,非是一部总有九篇也。调,谓一同指归。要道,谓浑一之妙也。

〔4〕【杨上善】 九针之道,小之有内,则内者为小,针道非小也。故知针道小者,小之穷也。

〔5〕【杨上善】 针道之大,有外者为大,针道非大也。故知针道大者,大之极也。

〔6〕【杨上善】 针道之深,更有下者,则针道非深。故知针道深者,深之深。

〔7〕【杨上善】 针道之高,更有高者,则针道有盖。故知针道高者,高之高。

〔8〕【杨上善】 穷之更妙,故不可穷也。极之愈巧,故亡极也。天道人事四时之变既然,余知针道与之同者也。

〔9〕【杨上善】 余知针理与道,变似万端,而愿参之同豪厘之细,浑之若众妙之一也。同豪厘之细,有神使之明;若众妙之一,得万事之毕。

【张介宾】 始于一终于九者,尽天地之大数也。针数应之,故小则无内,大则无外,深则无下,高则无上,其于天道人事四时之变无所不合,故散之则杂如毫毛,约之则浑束为一。一者,欲得其要也。

〔10〕【杨上善】 豪细浑一人道,用之针液,可以遐年,以之保国,可以延祚,非大圣之明,孰能问此?

〔11〕【杨上善】 针道去病存己,国事即先人后己,存身与利人两异,恐针道非理国之要。

〔12〕【杨上善】 理国,安人也。针道,存身也。安人之与存身,非道不成,故通两者浑然为一也。两者通道,故身国俱理耳。夫积小成大,故小大不可异也;益浅为深,故深浅不可殊也。针道者,即小与浅也;理国者,即大与深也。所以通为一,即针道理国得其妙也。

【张介宾】 至大至小,至浅至深,无不有道存焉,故治国有道,治针亦有道。必知乎道,乃可合万变而为一矣。

〔13〕【杨上善】 以下设日月水镜鼓响六譬,欲穷存身安人微妙之道。

〔14〕【杨上善】 针药有道,故浑一而用巧;理国有道,故政同而理能。是以针药正身,即为内也;用之安人,即为外也。内,譬日月水镜鼓响者也;外,譬光影形象音声者也。针法存身和性,即道德者也;摄物安人,即仁义者也。故理身理国,动摇应和,尽和群生之情,斯乃至真之道也。不后者,同时者也。

【张介宾】 道本无形,何从察之?在明其理,得其情耳。故如日月之于影,水镜之于形,鼓之于声,有动则有应,有应则可知,惟其至明,故能尽得其情。

〔15〕【杨上善】 以阴阳察于内外,故照照不可蔽者也。

【张介宾】 道者一也,一生二,阴阳而已。不失阴阳,则昭昭之明不可蔽矣。

〔16〕【杨上善】 以内外合而察之,以志意切而取验,故得之见而得之,见得之明,若水镜之明,不相失之也。

【张介宾】 合而察之,参合阴阳而详察也。切而验之,从其切要而辩证也。故可见可得,如清水明镜之无所失也。

〔17〕【杨上善】 五音、五色,即外也;五脏,即内也。以五脏神性波荡,故音色不彰明。

〔18〕【杨上善】 举此三譬以晓物情也。袭者,因也。鼓、声与形为内,近也;桴、影及响为外,远也。

【张介宾】 五音五色见于外,因脏气而彰明也。五脏之气藏于内,因形声而发露也。外之不彰不明者,知内之波荡也。即如鼓非桴也,得桴而后鸣;响非声也,得声而后应;影非形也,得形而后见,是皆内外相袭而然。袭,因也。桴音孚。

〔19〕【杨上善】 远者所司在外,以感于内,近者所司在内,以应于外,故曰揣也。揣,度也。

【张介宾】 揣,推测也。司,主也。远者主外,近者主内,察其远能知其近,察其内能知其外,病变虽多,莫能蔽吾之明矣。揣,杵水切。

〔20〕【马莳】 《刺节真邪论》及《素问·灵兰秘典论》,皆藏此室。此言九针之要,欲浑束为一者,惟致明而已。夫九针者,其小无内,其大无外,其深不可为下,其高不可为盖,惚惚恍恍,其妙无穷,泛溢漫散,其流无极,上合天道四时,中合人事,然而未得其要道,兹欲杂如毫毛之繁者,而浑束为一,帝之所以问也。伯言针道固然,治国亦然,皆有要道,务使小大深浅合之而为一焉可也。观之日月之明,不失其影;水镜之察,不失其形;鼓响之应,不失其声。故一动摇之间,则相应相和,而尽得其情矣。帝知伯之所言,不过至明以察阴阳而已,乃言人身之阴阳,虽昭昭小明,亦不可蔽,正以其不失阴阳之义也。惟合阴阳而察之,切阴阳而验之,见阴阳而得之,若清水明镜之不失其形,则据五音、五色而五脏尽明矣。设使五音不能彰,五色不能明,则阴阳不明,而五脏在人身者,如水波荡然,紊乱无纪。故必知内外,有相袭之妙,真若桴鼓、声响、形影之相合,则人身之音与色,是之谓远,可以言外也,而即外可以揣五脏之在内者;人身之五脏,是之谓近,可以言内也,而即内可以揣音与色之在外者。此乃阴阳之极,天地之盖,不可以轻泄之乎。

【杨上善】 是为阴内阳外感应之极理,以是天地足盖,无外之大,故请藏灵兰室,宝而重之。

【张介宾】 内外远近无所不知,以其明之至也,阴阳之道尽于此矣,天地虽大,又安能出于是哉?